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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Medicine -> Huangdi Neijing -> Suwen -> 刺法論 -> 1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黃帝問曰:人虛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願聞刺法。歧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問!謂神移失守,雖在其體,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壽。只如厥陰失守,天以虛,人氣肝虛,感天重虛,即魂游於上,邪干厥大氣,身溫猶可刺之,刺其足少陽之所過,次刺肝之俞。人病心虛,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虛,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可刺手少陽之所過,復刺心俞。人脾病,又遇太陰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於人,令人暴亡,可刺足陽明之所過,復刺脾之俞。人肺病,遇陽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干人,令人暴亡,可刺手陽明之所過,復刺肺俞。人腎病,又遇太陽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又遇水運不及之年,有黃尸鬼干犯人正氣,吸人神魂,致暴亡,可刺足太陽之所過,刺足少陽之俞。
《黃帝內經·刺法論》: 人虛即神游失守位, 《黃帝內經·本病論》: 天虛而人虛也,神游失守其位, 《黃帝內經·刺法論》: 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 《黃帝內經·本病論》: 卻遇火不及之歲,有黑尸鬼見之,令人暴亡。 《黃帝內經·刺法論》: 有赤尸鬼干人,令人暴亡, 《黃帝內經·本病論》: 即有五尸鬼干人,令人暴亡, 《黃帝內經·刺法論》: 又遇水運不及之年, 《黃帝內經·本病論》: 卻遇水不及之年, 《黃帝內經·刺瘧》: 刺足太陽。渴而閒日作,刺足少陽。 《黃帝內經·刺腰痛》: 刺足太陰,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黃帝內經·刺法論》: 可刺足太陽之所過,刺足少陽之俞。 《黃帝內經·雜病》: 刺足太陰;怒而多言,刺足少陽。 《黃帝內經·刺法論》: 刺足少陽之所入。 《黃帝內經·刺法論》: 刺足少陽之俞。 《黃帝內經·刺法論》: 可刺足少陽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