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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cianism -> Kongzi Jiayu -> 正论解 -> 1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赵𥳑子赋晋国一鼓钟,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孔子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者也。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遵其道而守其业。贵贱不愆,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此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何业之守也?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乱制,若之何其为法乎?”
《孔子家语·正论解》: 赵𥳑子赋晋国一鼓钟,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孔子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者也。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遵其道而守其业。贵贱不愆,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此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何业之守也?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乱制,若之何其为法乎?” 《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谓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 《孔子家语·正论解》: 赵𥳑子赋晋国一鼓钟,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 《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谓刑书焉, 《太平御览·鼎》: 晋赵鞅、荀寅率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 《太平御览·铁》: 晋赵鞅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刑书。 《孔子家语·正论解》: 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 《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 《汉书·刑法志》: 作被庐之法,总帅诸侯,迭为盟主。 《孔子家语·正论解》: 贵贱无序, 《淮南子·泛论训》: 贵贱无序, 《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贵贱无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