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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 -> 四书章句集注 -> 论语集注 -> 微子第十八 -> 7.1 - 更多讯息
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蓧,徒吊反。植,音值。丈人,亦隐者。蓧,竹器。分,辨也。五谷不分,犹言不辨菽麦尔,责其不事农业而从师远游也。植,立之也。芸,去草也。子路拱而立。知其隐者,敬之也。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食,音嗣。见,贤遍反。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孔子使子路反见之,盖欲告之以君臣之义。而丈人意子路必将复来,故先去之以灭其迹,亦接舆之意也。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长,上声。子路述夫子之意如此。盖丈人之接子路甚倨,而子路益恭,丈人因见其二子焉。则于长幼之节,固知其不可废矣,故因其所明以晓之。伦,序也。人之大伦有五: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仕所以行君臣之义,故虽知道之不行而不可废。然谓之义,则事之可否,身之去就,亦自有不可苟者。是以虽不洁身以乱伦,亦非忘义以殉禄也。福州有国初时写本,路下有“反子”二字,以此为子路反而夫子言之也。未知是否?○范氏曰:“隐者为高,故往而不反。仕者为通,故溺而不止。不与鸟兽同群,则决性命之情以饕富贵。此二者皆惑也,是以依乎中庸者为难。惟圣人不废君臣之义,而必以其正,所以或出或处而终不离于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