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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章問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傳於賢而傳於子。』有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昔者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朝,音潮。陽城,箕山之陰,皆嵩山下深谷中可藏處。啟,禹之子也。楊氏曰:「此語孟子必有所受,然不可考矣。但云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可以見堯、舜、禹之心,皆無一毫私意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堯,禹之相舜也,歷年多,施澤於民久。啟賢,能敬承繼禹之道。益之相禹也,歷年少,施澤於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遠,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之相之相,去聲。相去之相,如字。堯舜之子皆不肖,而舜禹之為相久,此堯舜之子所以不有天下,而舜禹有天下也。禹之子賢,而益相不久,此啟所以有天下而益不有天下也。然此皆非人力所為而自為,非人力所致而自至者。蓋以理言之謂之天,自人言之謂之命,其實則一而已。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孟子因禹益之事,歷舉此下兩條以推明之。言仲尼之德,雖無愧於舜禹,而無天子薦之者,故不有天下。繼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廢,必若桀紂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繼世而有天下者,其先世皆有大功德於民,故必有大惡如桀紂,則天乃廢之。如啟及大甲、成王雖不及益、伊尹、周公之賢聖,但能嗣守先業,則天亦不廢之。故益、伊尹、周公,雖有舜禹之德,而亦不有天下。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復歸于亳。相、王,皆去聲。艾,音乂。此承上文言伊尹不有天下之事。趙氏曰:「太丁,湯之太子,未立而死。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弟也。太甲,太丁子也。」程子曰「古人謂歲為年。湯崩時,外丙方二歲,仲壬方四歲,惟太甲差長,故立之也。」二說未知孰是。顛覆,壞亂也。典刑,常法也。桐,湯墓所在。艾,治也;說文云「芟草也」;蓋斬絕自新之意。亳,商所都也。周公之不有天下,猶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此復言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之意。孔子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其義一也。』」禪,音擅。禪,授也。或禪或繼,皆天命也。聖人豈有私意於其閒哉?尹氏曰:「孔子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其義一也。』孟子曰:『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知前聖之心者,無如孔子,繼孔子者,孟子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