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 |
简体字版 |
宋明 -> 四书章句集注 -> 孟子集注 -> 告子章句上 -> 4.1 - 更多讯息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告子以人之知觉运动者为性,故言人之甘食悦色者即其性。故仁爱之心生于内,而事物之宜由乎外。学者但当用力于仁,而不必求合于义也。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长,上声,下同。我长之,我以彼为长也;我白之,我以彼为白也。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与,平声,下同。张氏曰:“上异于二字疑衍。”李氏曰:“或有阙文焉。”愚按:白马白人,所谓彼白而我白之也;长马长人,所谓彼长而我长之也。白马白人不异,而长马长人不同,是乃所谓义也。义不在彼之长,而在我长之之心,则义之非外明矣。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言爱主于我,故仁在内;敬主于长,故义在外。曰:“耆秦人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与?”耆,与嗜同。夫,音扶。言长之耆之,皆出于心也。林氏曰:“告子以食色为性,故因其所明者而通之。”自篇首至此四章,告子之辩屡屈,而屡变其说以求胜,卒不闻其能自反而有所疑也。此正其所谓不得于言勿求于心者,所以卒于卤莽而不得其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