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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 -> 史记 -> 列传 -> 太史公自序 -> 10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埶,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史记·太史公自序》: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埶,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汉书·司马迁传》: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兴舍。故曰“圣人不巧,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款。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合,故圣人重之。由此观之,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具。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文子·上德》: 故为万物主, 《史记·太史公自序》: 故能为万物主。 《汉书·司马迁传》: 故能为万物主。 《史记·太史公自序》: 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 《汉书·司马迁传》: 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兴舍。 《后汉书·冯衍传下》: 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与物趣舍。 《文子·道原》: 反者道之常也,柔者道之刚也, 《史记·太史公自序》: 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 《汉书·司马迁传》: 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 《史记·太史公自序》: 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 《汉书·司马迁传》: 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合,故圣人重之。 《太平御览·叙人》: 凡人所以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弊,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返,故圣人重之。 《史记·太史公自序》: 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 《史记·太史公自序》: 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 《汉书·司马迁传》: 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 《史记·太史公自序》: 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 《史记·太史公自序》: 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 《汉书·司马迁传》: 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 《汉书·司马迁传》: 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 《三国志·蒋济传》: 神太用则竭,形太劳则弊。 《太平御览·叙人》: 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弊, 《说苑·贵德》: 死者不可生,断者不可属, 《说苑·政理》: 死者不可生也,断者不可属也, 《新序·杂事五》: 夫死者不可生,断者不可属, 《孔丛子·刑论》: 死者不可生,断者不可属。 《史记·孝文本纪》: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史记·太史公自序》: 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 《列女传·齐太仓女》: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 《汉书·宣帝纪》: 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 《汉书·刑法志》: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 《汉书·贾邹枚路传》: 死者不可复生,镇者不可复属。 《汉书·司马迁传》: 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合, 《前汉纪·孝文皇帝纪下》: 妾闻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赎。 《群书治要·志》: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复属, 《群书治要·传》: 死者不可生,断者不可属。 《太平御览·叙人》: 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返, 《太平御览·孝女》: 妾伤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 《太平御览·除肉刑》: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 《太平御览·栲掠》: 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息, 《孙子兵法·火攻》: 死者不可以复生。 《史记·孝文本纪》: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 《史记·太史公自序》: 死者不可复生, 《战国策·虞卿请赵王》: 而死者不可复生也, 《列女传·齐太仓女》: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 《春秋公羊传·襄公三十年》: 死者不可复生, 《汉书·景帝纪》: 死者不可复生。 《汉书·刑法志》: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 《汉书·贾邹枚路传》: 死者不可复生, 《汉书·司马迁传》: 死者不可复生, 《前汉纪·孝文皇帝纪下》: 妾闻夫死者不可复生。 《前汉纪·孝景皇帝纪》: 死者不可复生。 《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死者不可复生, 《群书治要·志》: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 《群书治要·孙子兵法》: 死者不可复生也。 《群书治要·论兵》: 一死不可复生也。 《太平御览·将帅上》: 死者不可复生。 《太平御览·挑战》: 死者不可以复生。 《太平御览·叙人》: 死者不可复生, 《太平御览·孝女》: 妾伤死者不可复生, 《太平御览·除肉刑》: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 《太平御览·栲掠》: 死者不可复生, 《太平御览·养生》: 一死不可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