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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 礼记 -> 王制 -> 47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凡制五刑,必即天论。邮罚丽于事。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礼记·王制》: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泛与众共之; 《群书治要·体论》: 凡听讼决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叙,测浅深之量,悉其聪明,致其忠爱,然后察之,疑则与衆共之, 《礼记·王制》: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 《孔子家语·刑政》: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深浅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正其忠爱以尽。 《群书治要·刑政》: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 《群书治要·体论》: 凡听讼决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叙,测浅深之量,悉其聪明,致其忠爱, 《太平御览·听讼》: 凡听五刑之讼,必厚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 《礼记·王制》: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 《孔子家语·刑政》: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深浅之量以别之; 《群书治要·刑政》: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 《群书治要·体论》: 凡听讼决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叙,测浅深之量, 《太平御览·刑部郎中刑部员外郎》: 五刑之理,必原父子之亲以权之,测浅深之量以别之。 《太平御览·听讼》: 凡听五刑之讼,必厚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