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士: |
春秋时,楚师伐宋,围萧。萧溃。楚大夫申公巫臣曰:“师人多寒。”楚子于是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 |
| 抚士: |
又,晋声子诣楚,谓令尹屈建曰:“雍子奔晋,以为谋主。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雍子曰:‘归老幼,返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明日将战。’行归者,逸楚囚。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楚失东夷,子辛死之,则雍子之为也。” |
| 抚士: |
战国魏以吴起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分劳。卒有病疽者,吴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或谓之曰:“母子卒也,而将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今又吮此子,妾不知其所死处矣。是以哭之。”于是击秦,拔其五城。 |
| 抚士: |
刘、项相持之际,田横据有齐地。汉将韩信、灌婴平齐,横走归彭越。汉灭项籍后,横与其徒属五百人入海,居坞中。帝使使赦横罪而召之,曰:“横来,大者王,小者侯;不来,且发兵加诛。”横乃与其客二人乘传诣洛阳。至尸乡厩置,谓其客曰:“陛下所以欲见我,不过欲一见我面貌耳。陛下在洛阳,今斩吾头,驰三十里闲,形容尚未能改,犹可知也。”遂自刭,令客奉其头,从使者驰奏之高帝。以王者礼葬。横既葬,二客穿其冢旁,皆自刭。馀尚五百人在海岛中,闻横死,亦皆自杀。于是乃知田横兄弟能得士也。 |
| 抚士: |
汉李广历七郡太守,前后四十馀年,得赏赐辄分其麾下,饮食与士卒共之。家无馀财,终不言生产事。将兵乏绝处,见水,士卒不尽饮,不近水;不尽餐,不尝食。宽缓不苛,士以此爱乐为用。 |
| 抚士: |
后汉桓帝以段熲为破羌将军,征羌。行军仁爱,士卒疾者,亲自瞻省,手为裹疮。在边十馀年,未尝一日蓐寝。与将士同勤苦,故皆乐为死战。 |
| 抚士: |
皇甫规,延熹中为中郎将,持节监讨零吾等羌。会军中大疫,死者十三四。规亲入菴庐,巡视将士,三军感悦。东羌遂遣使乞降。 |
| 抚士: |
魏将诸葛诞守寿春,以司马氏累代擅权,遂举兵,称匡辅魏室为辞。司马文王率师讨之,寿春城陷,诞死。文王招其徒,不降。且招且战。数百人拱手为列,每斩一人,辄遣降之,皆曰:“为诸葛公死,无恨。”以至于尽,无一人降。时人比之田横矣。吴将于诠曰:“大丈夫受命其主,以兵救人,既不能克,又束手于敌,吾不取也。”乃免胄冒阵而死。其得士心如此。 |
| 抚士: |
西魏将梁椿,性果毅,善于抚纳,所获宝物分赐麾下,故每践敌场,咸得其力。 |
| 抚士: |
又王思政守颍川郡城,东魏帅十万攻之,备尽攻击之术,以颍川灌城,陷之。思政知事不济,率左右据土山,谓之曰:“吾受国任城,遽辱王命,力屈道穷,计无所出。惟当效死,以谢朝恩耳。”因仰天大哭。左右皆号恸。思政西向再拜,便欲自刎。先是,齐文襄告城中人曰:“有生致王大将军者,封侯,重赏。若大将军身有损,亲近左右,皆从大戮。”都督骆训谓思政曰:“公常语训等,但将我头降,非但得富贵,亦是活一城人。今高相既有此言,公岂不哀城中士卒!”固共止之,不得引决。齐文襄遣其散骑常侍赵彦深就土山执手申意。引见文襄,辞气慷慨,悌泗交流,无屈挠之容。文襄以其忠于所事,礼遇甚厚。思政初入颍川,士卒八千人,及城陷之日,存者才三千人,遂无叛者。 |
| 抚士: |
后周武帝大举伐齐,次于晋州。初,齐攻晋州,恐周师卒至,于城南穿堑,自乔山属于汾水。帝率诸军八万人,置阵东西二十馀里。帝乘常御马,从数人巡阵处分,所至辄呼主帅姓名慰勉之。将士感见知之恩,各思自励。将战,有司请换马。帝曰:“朕独乘良马,欲何所之?”齐主亦于北堑列阵。帝欲薄之,以碍堑遂止。自旦至日中,相持不决。申后,齐人乃填堑南引。帝大喜,勒诸军击之,兵才合,齐人便退,逐北斩首万馀级,齐主与其麾下数十骑走还并州,于是齐众大溃。 |
| 抚士: |
大唐贞观中,太宗亲征高丽,驾次定州,兵士到者,幸定州城北门亲慰抚之。有从卒一人,病不能起,太宗招至床前,问其所苦,仍敕州县厚加供给。凡在征人欣然,纵有病者,悦以忘疲。师次白岩城,将军李思摩中弩矢,太宗亲为之吮血,由是从行文武竞思奋励。及军回,行次柳城,招集战亡人骸骨,设太牢以祭之,太宗恸哭尽哀,军人无不洒泣。兵士观者,归家以言,其父母曰:“吾儿之死,天子哭之,死无所恨。” |
| 抚士: |
司空李绩每将兵在军,识其臧否,闻人片善,扼腕而从。事捷之日,多推功于下。前后在军所得金帛,皆散之将士。以是人皆为用,所向多克捷。及薨,哭之或有呕血者。 |
| 守拒法: |
|
| 守拒法: |
城有不可守者:大而人少;小而众多;粮寡而柴水不供;垒薄而攻具不足;土疏地下,灌溉可泛;邑阙人疲,修缉未就。凡若此类,速徙之。 |
| 守拒法: |
垒高土厚,城坚沟深,粮实众多,地形险阻,所谓无守而无不守也。故曰:“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 |
| 守拒法: |
凡筑城,下阔与高倍,上阔与下倍。城高五丈,下阔二丈五尺,上阔一丈二尺五寸。高下阔狭,以此为准。料功:上阔加下阔,得三丈七尺五寸,半之,得一丈八尺七寸五分;以高五丈乘之,一尺之城,积数得九十三丈七尺五寸。每一功,日筑土二尺,计功约四十七人。一步五尺之城,计役二百三十五人;一百步,计功二万三千五百人;三百步,计功七万五百人。率一里,则十里可知。其出土负篑,并计之大功之内。 |
| 守拒法: |
凡敌欲攻,即去城外五百步内,井、树、墙、屋并填除之。井有填不尽者,投药毒之。木石砖瓦,茭刍百物,皆收之。入不尽者,并焚除之。其什物、五谷、糗糒、鱼盐、布帛、医药、功巧、戎具、锻冶、秸斓、茅荻、芦苇、灰沙、铁炭、松桦、蒿艾、脂麻、皮毡、荆棘、笓篱、釜镬、盆瓮、礨木、锹斧、锥凿、刀锯、长斧、长刀、长锥、长镰、长梯、短梯、大钩、连锁、连枷、连棒、白棒、芦竹,为稕插以松桦,城上城下,咸先蓄积,缘人闲所要公私事物,一切修缉。 |
| 守拒法: |
抛石,大小随事。 |
| 守拒法: |
礨木,长五尺,径一尺,小至六七寸。 |
| 守拒法: |
城外四面壕内,去城十步,更立小隔城,厚六尺,高五尺,仍立女墙。 |
| 守拒法: |
城门县板木,为重门。 |
| 守拒法: |
城门扇及楼堠,以泥涂厚,备火。 |
| 守拒法: |
城门先造连拒、马枪、壮锐,以锁连之。 |
| 守拒法: |
城内面别穿井四所,置水车,大瓮二十口,灶十所。 |
| 守拒法: |
却敌上建堠楼,以版跳出为橹,与四外烽戍,昼夜瞻视。 |
| 守拒法: |
城壕,面阔二丈,深一丈,底阔一丈,以面阔加底积数大半之,得数一丈五尺,以深一丈乘之,凿壕一尺,得数一十五丈。每一人功,日出三丈,计功五人;一步五尺,计功二十五人;十步,计功二百五十人;百步,计功二千五百人;一里,计功七万五百人。以此为率,则百里可知。 |
| 守拒法: |
弩台,高下与城等,去城百步,每台相去亦如之。下阔四丈,高五丈,上阔二丈,上建女墙。台内通暗道,安屈膝梯,人上便卷收。中设毡幕,置弩手五人,备乾粮水火。 |
| 守拒法: |
城上一步一甲卒,十步加五人,以备杂供之要。五步有伍长,十步有什长,五十步、百步皆有将长,文武相兼,量材受任,而统领精锐。骁勇简募或十队、二十队、三十队,大将、副将各领队,巡城晓喻,激励赴救。 |
| 守拒法: |
城上立四队,别立四表,以为候视:若敌欲攻之处,则去城五六十步,即举一表;橦梯逼城,举二表;敌若登梯,举三表;欲攀女墙,举四表。夜即举火如表。城上四队之闲,各置八旗:若须木●拯板,举苍旗;须灰炭稕铁,举赤旗;须檑木樵苇,举黄旗;须沙石砖瓦,举白旗;须水汤不洁,举黑旗;须战士锐卒,举熊虎旗;须戈戟弓矢刀剑,举鸷旗;须皮毡麻鐷锹镢斧凿,举双兔旗。城上举旗,主当之官随色而供。城内老小丁女,除营食之外,皆令膺役城上,分为八队,使识文者点检常旗,备拟物为八部。 |
| 守拒法: |
城内对敌营,自凿城内为暗门,多少临事,令五六寸勿穿,或于中夜,于敌初来,营列未定,精骑从突门跃出,击其无备,袭其不意。 |
| 守拒法: |
城门先自凿扇为数十孔,出强弩射之,长矛刺之,则敌不得近门。 |
| 守拒法: |
栈,以泥厚涂之,备火。柴草之类贮积,泥厚涂之,防火箭飞火。 |
| 守拒法: |
转关桥,一梁,端著横检,按去其检,桥转关,人马不得过度,皆倾水中。 |
| 守拒法: |
笓篱战格,于女墙上跳出谚,去墙三尺,著横检,谚端安椟,以荆柳编为之,长一丈,阔五尺,县安谚端,用遮矢石。 |
| 守拒法: |
布幔,复布为之,以弱竿县挂于女墙外,去墙外七八尺,以折抛石之势,则矢石不复及墙。 |
| 守拒法: |
木弩,以黄连桑柘为之,弓长一丈二尺,径七寸,两弰三寸,绞车张之,大矢自副,一发,声如雷吼,败队之卒。 |
| 守拒法: |
燕尾炬,缚苇草为之,尾分为两歧,如燕尾状,以油蜡灌之,加火,从城坠下,使人骑木驴而烧之。 |
| 守拒法: |
松明,以铁锁缒下,巡城照,恐敌人夜中乘城而上。夜中城外每三十步县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即须加备。 |
| 守拒法: |
脂油炬,于城中四衢、要路、门户,晨夜不得绝明,用备非常。 |
| 守拒法: |
行炉,熔铁汁,舁行,以洒敌人。 |
| 守拒法: |
游火,铁筐盛火,加脂蜡,锁县缒下,烧穴中●城人。 |
| 守拒法: |
灰麸、糠弌,因风于城上掷之,以眯敌目,因以铁汁洒之。 |
| 守拒法: |
连梃,如打禾连枷状,打女墙外上城敌人。 |
| 守拒法: |
钗竿,如枪,刃为两歧,用叉飞梯及人。 |
| 守拒法: |
钩竿,如枪,两旁有曲刃,可以钩物。 |
| 守拒法: |
油囊,盛水,于城上掷安火车中,囊败火灭。 |
| 守拒法: |
天井,敌攻城为地道来返,自于地道上直下穿井以邀之,积薪安井中,加火薰之,敌人自焦灼。 |
| 守拒法: |
地听,于城内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以新罂用薄皮裹口如鼓,使聪耳者于井中托罂而听,则去城五百步内悉知之。审知穴处,助凿迎之,与外相遇,即就以乾艾一石,烧令烟出,以板于外密覆穴口,勿令烟泄,仍用价袋鼓之;又先为桔槔县铁锁,长三丈以上,束柴苇焦草而燃之,坠于城外所穴之孔,以烟熏之,敌立死。 |
| 守拒法: |
城上八队之闲,安转关小抛二,机关大抛一,云梯、撞抛等其闲。先从城身,用木出跳,为重女墙,高于土女墙五寸以上,以板覆其上,随事缓急而开闭之。敌若以大石击墙楼,石下之处,出跳空中,县生皮毡毯等袋,以乘其石。 |
| 守拒法: |
城内人家,咸令置水防火,先约失火者斩。火发之处多,恐奸人放火,但令便近主当八部官人,领老小丁女救之。火起,所部急白大将,大将领亲信人左右救火。城中有卒惊及杂人,城上不得辄离职掌,乱走街巷者斩。 |
| 守拒法: |
敌若推轮排来攻,先以抛打,手抛既众,所中必多,来者被伤,力不齐矣。 |
| 守拒法: |
凡攻城之兵,御捍矢石,头戴●帽,仰视不便,袍甲厚重,进退又难,前既不得上城,退则其帅逼迫,人众烦闹。我作转关女墙,腾出城外,以辘轳坠铁索,索头安铁鸱脚,当聚闹之处,掷下拨人。 |
| 守拒法: |
敌若兵众气盛,将卒有疑,即回易左右前后,或替一日再动,或数夜不移,审察安危,随时变改。 |
| 守拒法: |
飞书檄必诱我人,速封,驰送大将。 |
| 守拒法: |
每夜巡城,皆改易契,令信人持伪契巡行,所由不觉,罚之,觉则送使。有外往来,主司押领上使,辄不得问其事由,外人辄不得与语。 |
| 守拒法: |
敌若纵火焚楼堞,以粗竹长一丈,锼去节,以生薄皮合缝为袋,贮水三四石,将筒内于袋内,急缚如溅筒,令壮士三五人撮水口,急蹙之救火。每门常贮两具。如无竹,以木合筒,漆之而用,并小溅筒二十具兼助之。门内常以瓮贮水添用。 |
| 守拒法: |
散若推婫车,我作粗铁钚,并屈桑木为之,用索相连,婫头适到,速以钚串婫头,于其傍便处,分令壮士牵之翻倒,弓弩两射,自然败走。 |
| 守拒法: |
散若木驴攻城,用铁蒺藜下而敦之。其法:以熟铁阔径尺长一尺二寸四条,纵横布如蒺藜形,熔生铁灌其中央,重五十斤,上安其鼻,连锁掷下,敦讫,以辘轳拗上。若木驴上有牛皮并泥,敦著即举,速放火炬,灌油烧火。 |
| 守拒法: |
凡敌攻城,多背旺相,起土为台。我于城内薄筑,长高于敌台一丈已上,即自然制彼,无所施力。 |
| 守拒法: |
又于城上以木为棚,容兵一队,高长柄铁钩、陌刀、锥斧,随要便以为之备。若敌攀女墙踊身,待其身出,十钩齐搭,掣入城中,斧刀助之。 |
| 守拒法: |
城若卑地下,敌人壅水灌城,筑筑墙壅诸门及陷穴处,更于城内促团周匝,视水高中而阔筑墙,墙外取土,高一丈以上城立,立后于墙内取土,而薄筑之。精兵备城,不得杂役。如有泄水之处,即十步为一井,井内潜通引泄漏。城中速造舡一二十只,简募解舟楫者,载以弓弩、锹镢,每舡载三十人,自暗门衔枚而出,潜往斫营,决彼堤堰,觉即急走,城上鼓噪,急出兵助之。 |
| 守拒法: |
敌有骁勇冲门入来,门内多穿坑阱,又于重墙内,卒出其不意,敌必傍走,自入阱中。 |
| 守拒法: |
城门外简择健卒,贮备器具,看敌懈怠,即开门,骁勇齐击,乘驰逐北不得过二百步,缓急城上应接易为。 |
| 守拒法: |
敌攻日久,众巧俱施,蚁附缘城,不惜士众,野无所得,粮路又绝,兵众离心,将帅懈倦,必精兵拥守,防我城门。我当乘闲,骁雄四出,与城上人应期,内外齐攻。专精与疲怠者,尤绝必须审察,贼多伪谋。其所穴之孔,于城内深阔为坑,坑上安转关板桥,若敌入来,得三五十人后,启发机关,自然先毙。 |
| 守拒法: |
铁菱,状如铁蒺藜,要路、水中置之,以刺人马。 |
| 守拒法: |
陷马坑,长五尺,阔一尺,深三尺,坑中埋鹿角枪、竹签,其坑似亚字相连,状如钩锁,以草及细尘覆其上。军城、营垒、要路皆设之。 |
| 守拒法: |
拒马枪,以木径二尺,长短随事,十字凿孔,纵横安检,长一丈,锐其端,可以塞城门、巷、要路,人马不得奔驰。 |
| 守拒法: |
木栅,为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因山河险势,多石少土,不任版堞,乃建立木为之,方圆高下随事,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重加短木为閤道,外柱木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内七尺又立閤道,内柱上布板木为栈,立栏杆于栅上。县门、壅墙、濠堑、拒马防守,一如城垒法。 |
| 守拒法: |
烽台,于高山四顾险绝处置之,无山亦于孤迥平地置。下筑羊马城,高下任便,常以三五为准。台高五丈,下阔二丈,上阔一丈,形圆。上建圆屋覆之,屋径阔一丈六尺,一面跳出三尺,以板为上覆下栈。屋上置突灶三所,台下亦置三所,并以石灰饰其表里。复置柴笼三所,流火绳三条,在台侧近。上下用屈膝梯,上收下乘。屋四壁开觑贼孔及安视火筒,置旗一口,鼓一面,弩两张,抛石、礨木、停水瓮、乾粮、麻蕴、火钻、火箭、蒿艾、狼粪、牛粪。每晨及夜平安,举一火;闻警,固举二火;见烟尘,举三火;见贼,烧柴笼。如每晨及夜,平安火不来,即烽子为贼所捉。一烽六人,五人为烽子,递知更刻,观视动静;一人烽率,知文书、符牒、转牒。 |
| 守拒法: |
马铺,每铺相去三十里,于要路山谷闲,牧马两匹,与游奕计会。有事警急,烟尘入境,即奔驰报探。 |
| 守拒法: |
土河,于山口贼路,横断道,凿阔二丈,深二尺,以细沙散土填平,每日检行,扫令净平,人马入境,即知足迹多少。 |
| 守拒法: |
游奕,于军中选骁果、谙山川泉井者充,常与烽铺土河计会交牌,日夕逻候于亭障之外,捉生问事。其军中虚实举用,勿令游奕人知。其副使子将,并久军行人,取善骑射者兼。 |
| 守拒法: |
令人枕空胡禄卧,有人马行三十里外,东西南北,皆响见于胡禄中,名曰“地听”,则先防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