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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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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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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散官:
開府儀同三司 特進 光祿大夫以下

2 文散官:
漢文帝元年,始用宋昌為衛將軍,位亞三司。後漢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車騎將軍馬防班同三司。同三司之名,自此始也。殤帝延平元年,鄧騭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之名,自此始也。又獻帝以伏完為輔國將軍,儀比三司。魏黃權以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自此始也。漢末奮威將軍,晉江右伏波、輔國將軍,並加大,而儀同三司。江左以來,將軍則中、鎮、撫、四鎮以上或加大,餘官則左右光祿大夫以上,並得儀同三司。齊開府儀同三司如公。梁開府儀同三司,位次三公。諸將軍、左右光祿大夫優者則加之,同三公置官屬。自晉以來,又有如開府同三司之儀者,自羊祜始焉。漢末呂布開府如三司,其他無聞。至晉羊祜為車騎將軍、荊州諸軍事,加開府如同三司之儀。累年謙讓,不辟士,不備僚屬。及始有所命辟士,未到而卒,不得除署。後當陽侯杜元凱表哀其家無胤嗣,官無命士,請更議之。詔不許。江左亦多有之。梁沈約為侍中、右光祿大夫,徐勉為約請三司之儀,武帝不許。又邵陵王綸為平南將軍,湘州刺史王茂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驃騎將軍,並同三司之儀。後魏亦有之。普泰初,特以尒朱世隆為儀同三司,位次上公。北齊亦有儀同三司者,任城王湝等諸王多為之。湝,戶皆反。又有開府儀同三司及儀同三司。後周建德四年,改開府儀同三司為開府儀同大將軍,仍增置上開府儀同大將軍。又改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將軍,仍增置上儀同大將軍。隋文帝並以為散官。又諸衛各置開府,左勳衛開府、左翊一開府、二開府、三開府、四開府,及武衛、武候、領軍、東宮領兵開府準此。府置開府一人。又有儀同府,儀同以下置員與開府同。初開府儀同三司為四品散實官,至煬帝,又改為從一品,同漢魏之制,位次三公。大唐武德七年,改上開府儀同三司為上輕車都尉,開府儀同三司為輕車都尉,儀同三司為騎都尉。後又以開府儀同三司為文散官。開元以前舊例,開府特進雖不帶職事,皆給俸祿,得與朝會,班列依本品之次,皆崇官盛德、罷劇就閒者居之。天寶六載正月制,內外文武五品以上官,父祖無資廕者,其所用廕,宜同子孫用廕之例。

3 文散官:
特進:漢制,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位特進,位在三公下。故成都侯王商以特進領城門兵,置幕府,得舉吏如將軍,是也。後漢皇后父兄,率為特進侯,朝會位次三公。隋志曰:「特進舊位從公,光武以鄧禹列侯就第,特進奉朝請。是特進引見之稱,無官定體也。」而竇篤進位特進,得舉吏,見禮依三公。自二漢及魏晉以為加官,從本官車服,無吏卒。太僕羊琇遜位,拜特進,加散騎常侍,無餘官,故給吏卒車服。其餘加特進者,唯食其祿賜,列其班位而已,不別給特進吏卒車服。晉惠帝元康中定令,特進位次諸公,在開府、驃騎上,冠進賢兩梁冠,黑介幘,五時朝服,佩水蒼玉。食俸日四斛。太康二年,始賜春絹五十疋,秋絹百五十疋,綿百五十斤。元康元年,給菜田八頃,田騶八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俸一年。置主簿、功曹史、門亭長、門下書佐各一人,給安車黑耳,駕御一人,輅車施耳後戶一乘。無章綬。齊時位從公,陳因之。後魏北齊用人,皆以舊德就閒者居之。隋文帝以為散官,不理事。煬帝即位,廢特進官。大唐為文散官。餘具開府篇。

4 文散官:
光祿大夫以下:秦時,光祿勳屬官有中大夫。漢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大夫。漢志曰:「夫者,扶也,膚也。詩曰:『殷士膚敏,灌將于京。』明當以其肌膚知能侍君父也。」銀章青綬。掌議論,屬光祿勳。門外特施行馬,以旌別之。無常事,唯顧問應對,詔命所使,無員。後漢光祿大夫三人。凡諸國嗣王之喪,則掌弔,多以為拜假賵贈之使及監護喪事。魏氏以來無員,轉優重,不復以為使命之官。其諸公告老,皆家拜此位;及在朝顯職,復用加之。魏文帝以楊彪為光祿大夫,賜几杖衣袍。因朝會引見,令彪著布單衣、鹿皮冠,杖而入,待以賓客之禮。及晉受命,置左右光祿大夫,假金章紫綬,而光祿大夫如故,加金章紫綬,並與卿同。進賢兩梁冠,黑介幘,五時朝服,佩水蒼玉。并祿賜、班位、吏卒皆與特進同。復以為優崇之制,而諸公遜位,不復加之。其以為加官者,唯假章綬、祿賜、班位而已,不別給車服、吏卒也。或更拜上公,或以本封食公祿。其諸卿尹中朝大官年老致仕者,及內外之職加此者,前後甚眾。由是或因得開府,或進加金章紫綬,又復以為禮贈之官。本已有卿官者,不復重給。其餘皆給。其假銀章青綬者,位在金紫將軍下,諸卿上。泰始中,唯太子詹事楊珧加給事中光祿大夫。加兵之制,諸所供給依三品將軍。晉宣帝子平原王幹拜光祿大夫,加侍中,特假金章紫綬,班次三司。其餘自如舊制,終武惠孝懷三世。食俸日三斛。太康二年,始給春絹五十疋,秋絹百疋,綿百斤。惠帝元康元年,始給菜田六頃,田騶六人,置主簿、功曹史、門亭長、門下書佐各一人。宋氏因之。齊左右光祿大夫,皆據舊齒,位從公,開府置佐吏如公。年重加親信二十人。魏晉以來無員。以左右光祿大夫、光祿三大夫皆銀章青綬,其重者詔加金章紫綬,則謂之金紫光祿大夫。其重者既有金紫之號,故謂本光祿為銀青光祿大夫。晉時王翹之為銀青光祿大夫。樂安任遐為光祿,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啟轉為金紫,是也。猶屬光祿勳。梁又有左右金紫光祿大夫,視吏部尚書,左右光祿大夫視諸曹,並養老病。陳因之。自晉以後多為兼官。後魏有光祿大夫,金紫、銀青光祿大夫。北齊皆以舊德就閒者居之,與特進同。後周有左右金紫、左右銀青四光祿大夫。隋有光祿大夫、左右光祿大夫,皆為散官,不理事。大唐初猶有左右之名。貞觀以後,唯曰光祿大夫、金紫光祿、銀青光祿,並為文散官。按前代光祿大夫,始加金章紫綬及銀章青綬者並尊崇之,合在光祿之上。後魏定令誤,遂因仍不改。

5 文散官:
正議大夫、通議大夫,皆隋置散官,蓋取秦大夫掌論議之義。大唐並因之。

6 文散官:
太中大夫,秦官,亦掌論議。漢因之。哀帝初立,御史大夫王嘉奏曰:「蘇令發起為盜,欲遣大夫使,時見大夫無可使者,召盩厔令尹逢,拜為諫大夫,遣之。今諸大夫有材者甚少,宜預畜養也。」後漢置二十人。後漢張湛字子孝,拜太中大夫,居中東門候舍,故人號為中東門君。又隗囂廣置職位,以自尊高。鄭興止之,曰:「夫太中大夫、使持節官,皆王者之器,非人臣所當制也。」胡廣云:「諫議、光祿、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於古禮皆為天子之下大夫,列國之上卿。」魏以來無員。晉視中丞、吏部,絳朝服,進賢一梁冠,介幘。泰始末,詔除王覽為太中大夫,祿賜與卿同。梁、北齊皆有,大唐亦有之。

7 文散官:
中大夫,秦官。漢武改為光祿大夫。自後無聞。北齊有之,大唐又置之。龍朔二年七月制,諸王承嫡封郡王者,出身從四品下敘。

8 文散官: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後漢因之,後置三十人。漢官曰:「光武中興置。」魏晉無員。齊梁視黃門侍郎,品服冠幘與太中同。陳亦有之,大唐又置之。

9 文散官:
朝議大夫,隋置散官,以取漢諸大夫得上奉朝議為名。大唐因之。

10 文散官:
朝請大夫,隋置散官,取漢將軍公卿年高德重者,以列侯就第特進奉朝請之義。大唐因之。龍朔制,諸王眾子封郡公者,出身從五品上敘。

11 文散官:
朝散大夫,隋置散官。大唐因之。自正議以下,今並為文散官。

12 文散官:
朝議郎、承議郎,並隋置散官。大唐因之。顯慶五年八月制,郡公出身正六品下敘。

13 文散官:
通議郎,隋置散官。隋文帝於吏部別置朝議、通議、朝請、朝散、給事、承奉、儒林、文林等八郎,武騎、屯騎、驍騎、游騎、飛騎、旅騎、雲騎、羽騎八尉。其品則正六品以下,從九品以上。上階為郎,下階為尉。散官番直,常出使監檢。至煬帝皆罷。大唐改通議為奉議郎。顯慶制,縣公出身從六品上敘。

14 文散官:
通直郎,隋置,三十人。蓋采晉宋以來諸官皆有通直,謂官高下而通為宿直者也,因此為名。大唐因之。

15 文散官:
朝請郎,隋置散官。蓋采晉、宋、齊、梁、陳並有奉朝請員為名。大唐因之。顯慶制,侯出身正七品上敘。

16 文散官:
宣德郎、朝散郎,並隋置散官。大唐因之。顯慶制,伯出身正七品下敘,子出身從七品上敘。

17 文散官:
游騎尉,隋置散官。大唐改為宣義郎。蓋取梁宣義將軍之名。顯慶制,男出身從七品下敘。

18 文散官:
給事郎,徵事郎、承奉郎,並隋置散官。大唐因之。

19 文散官:
承務郎,大唐置,蓋因隋尚書省二十四司承務郎之名也。

20 文散官:
儒林郎,隋置散官,蓋取前史儒林傳之義。大唐因之。

21 文散官:
登仕郎,大唐置。

22 文散官:
文林郎,隋置散官,蓋取北齊文林館徵文學之士以充之義。大唐因之。

23 文散官:
將仕郎,隋置散官。大唐因之。自朝議郎以下,今並為文散官。其散官,自五品依本品衣服而無祿俸,不朝會。自六品以下,黃衣執笏,於尚書省分番上下。兩番以上,即便隨番許揀,通時務者始得參選。武德令:職事高者解散官欠一階不至者為兼,職事卑者不解散官。貞觀十一年改令,以職事高者為守,職事卑者為行。其欠一階依舊為兼,與當階者皆解散官。官階相當,無行無守。其子孫用廕,皆依散官。其後類例紛錯,難可悉舉。乾封元年正月制,內外官九品以上加一階,七品以上加二階,八品以下更加勳轉。乾封以前未有泛階,應入三品,皆以恩舊特拜。入五品者多因選敘,計階至朝散大夫以上,奏取進止。每年量多少進敘,餘依本品授官。若滿三計至,即一切聽入。乾封以後,始有泛階入五品、三品。

武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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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散官:
驃騎將軍:漢武帝元狩二年,始用霍去病為驃騎將軍。定令,令驃騎將軍秩祿與大將軍等。光武中興,以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三公下。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才,以為驃騎將軍,以王故,位在公上。蒼為驃騎輔政,開東閤,延英雄。及蒼歸國,有驃騎時吏丁牧、周栩,以蒼敬賢下士,不忍去之,遂為王家大夫,數十年事祖及孫,帝聞褒美之。數年復罷。其官屬附見大將軍後。魏、晉、齊並有之。梁雜號中亦有。陳後主以蕭摩訶為侍中、驃騎大將軍,加左光祿大夫,特開黃閤,施行馬,聽事寢堂置鴟尾,如三公制。後魏初,加大則在三司上。太和中制,加大則在都督中外諸軍下。後周亦有之。隋開皇中,置驃騎將軍府,每府置驃騎、車騎將軍各二人。十七年,頒銅獸符於驃騎、車騎府。煬帝改驃騎為鷹揚郎將,改車騎為鷹揚副郎將。大唐復改為車騎、驃騎,其制如開皇而益復微矣。故武德元年詔,以軍頭為驃騎將軍,軍副為車騎將軍。又詔太子諸率府,各置驃騎將軍五員,車騎將軍十員。後皆省之。顯慶元年,乃復置驃騎大將軍,為武散官。

2 武散官:
輔國將軍:後漢獻帝置輔國將軍,以伏完為之。晉王濬平吳後,拜輔國大將軍。有司奏輔國依比未為達官,不置司馬,不給官騎。詔依征、鎮給五百大車,增兵五百人為輔國營,給親騎百人,官騎十人,置司馬。宋明帝泰始四年,改為輔師將軍,後廢帝昱元徽二年復故。梁、後魏、後周、隋並有之。大唐輔國大將軍為武散官。

3 武散官:
鎮軍將軍以下:鎮軍大將軍,魏置,文帝以陳群為之。晉則楊駿、胡奮並領鎮軍將軍。齊、後周、隋亦有之。大唐因之。

4 武散官:
冠軍將軍,魏置,以文欽為之。蓋因史記楚義帝以宋義為卿子冠軍、漢武帝以霍去病功冠三軍封冠軍侯之義也。晉亦有之。金章紫綬,給五時朝服,武冠,佩水蒼玉。歷代並有。隋文帝置翊軍等四十三號將軍,品凡十六等,為散號將軍,以加汎授。居曹有職務者為執事官,無職務者為散官。武官上柱國以下為散實官,將軍為散號官。至煬帝時,定令罷之。大唐因之。

5 武散官:
雲麾將軍,梁置雜號。陳及大唐並有之。

6 武散官:
忠武將軍,梁置雜號。陳有之,大唐因之。

7 武散官:
壯武將軍,梁置雜號。陳有之,大唐因之。

8 武散官:
宣威將軍,大唐置。

9 武散官:
明威將軍,梁置雜號。後魏亦有之。大唐因之。

10 武散官:
定遠將軍,梁置雜號。大唐因之。

11 武散官:
寧遠將軍,晉置。大唐因之。

12 武散官:
游騎將軍,魏置。陳有之。大唐因之。

13 武散官:
游擊將軍,漢置。武帝以蘇建、韓說為之。後漢鄧晨亦為之。晉及陳並有之。大唐因之。又置懷化大將軍、歸德將軍以授蕃官。

14 武散官:
諸校尉:漢武帝初置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等校尉為八校,各有司馬。後漢以屯騎、越騎、步兵、長水、射聲為五校,皆掌宿衛兵,按大駕鹵簿,五校尉在前,各有鼓吹一部。各有司馬,蔡質漢儀曰:「五營司馬見校尉,執版不拜。」並屬北軍中候。時五校官顯職閒而府寺寬敞,輿服光麗,伎巧必給,故多以皇族肺腑居之。至靈帝,又置西園八校尉。其名曰上軍、中軍、下軍、典軍、助軍、佐軍及左右校尉。自魏晉以下,五校之名與後漢同。唯後魏五校各置二十人。

15 武散官:
中壘校尉,漢掌北軍營壘門內,又外掌西域。後漢省中壘,但置北門中候,掌監五營。屯騎校尉,漢掌騎士,後漢初改為驍騎,建武十五年復舊。步兵校尉,漢掌上林苑門屯兵。晉阮籍聞步兵廚營人善釀,有貯酒三百斛,乃求為之。至隋屬鷹揚府。越騎校尉,漢掌越騎,越人內附以為騎也。後漢初改為青巾左校尉,建武十五年復舊。長水校尉,漢掌長水、宣曲胡騎,宣曲觀名,胡騎之屯於宣曲者。宋志引韋昭曰:「長水校尉典胡騎,廄近長水,故以為名。長水蓋關中小水名也。」又主烏桓騎也。胡騎校尉,漢掌池陽胡騎,不常置。胡騎之屯池陽者,後漢并長水也。射聲校尉,漢掌待詔射聲士,工射者冥冥中聞聲射則中之,因以名也。須待所命而射,故曰待詔射聲。虎賁校尉,漢掌輕車,後漢并射聲。城門校尉,漢掌京師城門屯兵,凡八屯。後漢掌雒陽城門十二所,若周禮司門。晉干寶注曰:「如今校尉也。」驃姚校尉,漢武以霍去病為之。護烏桓校尉,漢武帝時,烏桓屬漢,始於幽州部置之,擁節監領。至後漢,亦謂之領烏桓校尉。後漢主烏桓胡,并領鮮卑。李膺為此官。戊己校尉,漢元帝初元元年置。甲乙丙丁庚辛壬癸皆有正位,唯戊己寄治耳。此所置校尉,亦無常居,故取戊己為名。一說戊己居中,鎮覆四方。漢所置校尉,亦處西域之中撫諸國也。護羌校尉,後漢在涼州部,持節,職如護烏桓,主西羌。元康中,改為涼州刺史。儒林校尉,蜀先主以周群為之。南蠻校尉,晉武帝於襄陽置之。元康中,荊州刺史領。江左初省,尋又置於江陵。齊書曰:「晉宋之際,刺史多不領南蠻,別以重人居之。唯齊豫章郡王嶷為南蠻校尉、荊湘二州刺史。」南夷校尉,晉武帝於寧州置之。及江左,改曰鎮蠻校尉。西戎校尉,晉武帝於長安置之。元康中,改為雍州刺史。安帝義熙中,又置,治漢中。寧蠻校尉,晉安帝置,治襄陽,以授魯宗之。護三巴校尉。宋置。齊建元二年,改為刺史。

16 武散官:
武騎尉、屯騎尉、驍騎尉、游騎尉、飛騎尉、旅騎尉、雲騎尉、羽騎尉、建節尉、奮武尉、宣惠尉、綏德尉、懷仁尉、守義尉、奉誠尉、立信尉,都十六尉,並隋置,以為武散官。

17 武散官:
昭武、振威、致果、翊衛、宣節、禦侮、仁勇、倍戎八校尉,各有副尉,並大唐采前代諸校尉以下舊名置。自鎮軍將軍以下為武散官。

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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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勳官:
上柱國、柱國,皆楚之寵官。楚懷王使柱國昭陽將兵攻齊。陳軫問楚國之法,破軍殺將者何以貴之,昭陽曰「其官為上柱國」是也。陳勝為王,蔡賜為上柱國。歷代無聞。至後魏孝莊,以尒朱榮有翊戴之功,拜為柱國大將軍,位在丞相上。又拜大丞相、天柱大將軍,增佐吏。及榮敗後,天柱及柱國將軍官遂廢。天柱之名,尊崇莫二。昔王莽末,劉伯升起兵,自號柱天大將軍。而梁末侯景克建業後,亦自為宇宙大將軍、都督六合諸軍事。至大統中,始以宇文泰為之。其後功參佐命、聲實俱重者,亦居此職。自大統十六年以前,任者凡有八人。宇文泰、元欣、隴西公諱、李弼、獨孤信、趙貴、于謹、侯莫陳崇。時宇文泰任總百揆,督中外軍事。元欣以魏氏懿戚,從容禁闥而已。其餘六人各督二大將軍,凡十二大將軍。當時榮盛,莫以為比。其稱門閥者,咸推八柱國家。其後功臣位至柱國者眾矣,咸是散秩,無復統御也。後周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國大將軍。隋置上柱國、柱國,以酬勳勞,並為散官,實不理事。楊玄感以父素軍功位至柱國,與其父俱為第二品,朝會則齊列,後文帝乃命玄感降一等也。大唐改為上柱國及柱國。

2 勳官:
秦有護軍都尉,漢因之。高帝時,以陳平為護軍中尉,盡護諸將,然則復以都尉為中尉。陳平為護軍中尉,人讒之曰:「平受諸將金,多者得善處,金少者得惡處。」武帝元狩四年,以護軍都尉屬大司馬,於時復為都尉矣。成帝綏和元年,居大司馬府,比司直。哀帝元壽元年,更名曰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護軍。初,韓安國以護軍將軍擊匈奴,趙充國以大將軍都尉擊武都也。漢東京省。班固為大將軍中護軍,隸將軍幕府,非漢朝列職。魏武帝為丞相,以韓浩為護軍,史奐為領軍,亦非漢官也。建安十二年,改護軍為中護軍,領軍為中領軍。魏初因置護軍將軍,主武官選,隸領軍。晉世則不隸矣。歷代史籍皆云護軍將軍主武官選,則領軍無主選之文。唯陶藻職官要錄云「領軍將軍主武官選舉」,而護軍不言主選。又引曹昭叔述孝詩敘曰:「余年三十,遷中領軍,總六軍之要,秉選舉之機。」以此為證。今按:漢高帝初,以陳平為護軍中尉,令已主武官選矣,故平有受金之讒。又魏略云:「護軍之官,總統諸將,主武官選。前後當此官者,不能止貨賂。故蔣濟為護軍,時有謠曰:『欲求牙門,當得千匹;五百人督,得五百匹。』司馬宣王與濟善,聞此聲以問濟,濟無以解之。及夏侯玄代濟,故不能止絕人事。及晉景帝代玄為中護軍,整頓法分,人莫敢犯者。」又王隱晉書曰:「景帝為中護軍,作選用之法,舉不越功,吏無私焉。」又晉起居注云:「武帝詔曰『中護軍職典戎選,宜得幹才』,遂以羊琇為之。」宋志又云主武官選。按此,則護軍主選明矣。而陶藻所言領軍主選及昭叔之敘者,當因省併之際,為一之權宜,非歷代之恆制。元帝永昌元年,省護軍并領軍。明帝太寧二年復置。魏晉江右領護各領營兵。江左以來,領軍不復別置營,總管二衛、驍騎、材官諸營,護軍猶別有營也。周顗、庾亮、王羲之、謝安、王彪之等並為護軍。宋護軍將軍一人,掌外軍。領、護資重者為領軍將軍、護軍將軍,資輕者為中領軍、中護軍。其官屬有長史、司馬、功曹、主簿、五官,受命出征則置參軍。齊、梁、陳並有之。北齊護軍府統四中郎將,皆置佐史。隋煬帝十二衛,每衛置護軍四人,以副將軍,將軍無則一人攝。尋改護軍為虎賁郎將。大唐采前代舊名,置上護軍、護軍。

3 勳官:
輕車將軍,漢武帝置,以公孫賀為之。又有輕車校尉。梁、陳、後魏、北齊亦有輕車將軍。大唐采舊名,置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

4 勳官:
騎都尉,漢武帝置,以李陵為之。更始初亦有,故時謠云:「爛羊胃,騎都尉。」晉以後歷代皆有之。大唐采舊名,置上騎都尉、騎都尉。

5 勳官:
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並隋置,為武散官。大唐采置,自上柱國以下並為勳官。

后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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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后妃:
及內官命婦附

2 后妃:
昔帝嚳有四妃,以象后妃四星。其一明者為正妃,餘三小者為次妃。帝堯因焉。至舜,不告而娶,不立正妃,但三妃而已,謂之夫人。離騷所歌湘夫人,舜妃也。夏后氏增以三三而九,合十二人。春秋說云「天子娶十二女」,即夏制也。以虞夏及周制差之,則殷人又增以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周人上法帝嚳,立正妃,又三二十七為八十一人以增之,合百二十一人。其位后也,夫人也,嬪也,世婦也,女御也,五者相參,以定尊卑焉。以上鄭玄所云。故禮曰:「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諸侯之夫人皆命於天子。「夫人不命於天子,自魯昭公始也」。周制,同姓百世不婚。魯昭娶吳,以同姓改謂之吳孟子,故不告於天子,天子亦不命。

3 后妃:
漢興,因秦之稱,帝祖母稱太皇太后,帝母稱皇太后,正嫡稱皇后,皇后之尊侔於天子,璽綬如之。凡皇后稱椒房者,詩云:「椒聊之實,繁衍盈升。」國人羡其繁興,以椒塗室,亦取溫煖除惡氣也。妾皆稱夫人。又有美人、視二千石,比少上造。良人、視八百石,比左庶長。八子、視千石,比中更。七子、視八百石,比右庶長。長使、視六百石,比五大夫。少使、視四百石,比公乘。婕妤、武帝加置,視上卿,比列侯。娙娥、武帝加置,視中二千石,比關中侯。容華、武帝加置,視真二千石,比大上造。充衣、武帝加置,視千石,比左更。昭儀、元帝加置,位視丞相,爵比諸侯王。五官、視三百石。順常、視二百石。無涓、共和、娛靈、保林、良使、夜者、皆視百石。上家人子、中家人子。視有秩斗食。五官以下,死葬司馬門外。其太子有妃,有良娣,有孺子,妻妾凡三等。子皆稱皇孫,皇孫妻妾無位號,皆稱家人。光武中興,悉闕此號,唯皇后如舊。有貴人、貴人金印紫綬。美人、宮人、采女,皆無祿秩,四時賞賜而已。漢法常因八月算民,遣中大夫與掖庭丞及相工,於洛陽鄉中,閱視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麗合法相者,載還後宮,擇視可否。魏武帝因西漢置夫人、昭儀、婕妤、容華、美人。文帝增置貴嬪、貴嬪、夫人並位次皇后,爵無所視。淑媛、位次御史大夫,爵比縣公。脩容、比亭侯。順成、明帝除順成。良人。視千石。明帝又增淑妃、位視相國,爵比諸侯王。昭華、比鄉侯。脩儀。比關內侯。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明帝遊宴在內,又選女子六人為女尚書,典省外奏事也。晉因魏制。宋初,多因舊制。孝武帝孝建三年,置貴妃,比相國。進貴嬪,比丞相。貴人,比三司。以為三年人。又置昭儀、昭容、昭華,以代脩華、脩儀、脩容。又置中才人、充衣,以為散位。其後或省或改,不能悉舉。廢帝即位,上明帝陳貴妃尊號曰皇太妃,依晉孝武李太妃故事,置家令一人。改諸國太妃曰大妃。音怡。其江左四代,互相沿襲,無大異同。宋前廢帝以新蔡公主號為謝貴妃,加虎賁龍旂,出警入蹕。齊永明元年,有司奏貴妃、淑妃並加金章紫綬,佩于窴玉。自後魏以下,班號謬亂,不足為紀。大唐內官有惠妃、麗妃、華妃三人,正一品。淑儀、德儀、賢儀、順儀、婉儀、芳儀六人,正二品。美人四人,正三品。才人七人,正四品。宮官有差。初,武德九年,詔曰:「王者內職,取象天官,肇自古昔,具有節文。末代奢淫,搜算無度。憫茲深閉,久離親族。一時減省,各從娶聘。」自是中宮前後所出三千餘人。貞觀二年,中書舍人李百藥上封事曰:「竊聞大安宮及掖庭內,無用宮人,動有數萬。衣食之費,固自煩多,幽閉之冤,足傷和氣。亢陽為害,亦或由茲。」太宗謂侍臣曰:「隋氏末年,求採無已。此皆竭人財力,深所不取。且灑掃之餘,更何所用。今將出之,任求伉儷。非獨省費息人,亦得各遂其性。」於是令尚書右丞戴冑、給事中杜正倫等於掖庭西門簡出之。玄宗開元二年,詔曰:「古者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女,以備內職焉。朕恭膺大寶,頗循舊號,而六宮曠位,未副於周禮。八月算人,不行於漢法。至而姜后進諫,永巷脫簪,袁盎有言,上林引席,此則朕之所慕,未曾忘也。頃者人頗諠譁,流聞道路,以為朕求聲色,選備掖庭。豈余志之未孚,何斯言之妄作。往緣太平公主,輒進人入宮,時以事須順從,未能拒抑。見不賢莫若內省,欲止謗莫若自修,改而更張,損之可也。妃嬪以下,備當簡擇,使還其家。」

4 后妃:
凡三代之制,諸侯之婦曰夫人,夫之言扶。大夫曰孺人,孺之言屬。士曰婦人,婦之言服。庶人曰妻。妻之言齊。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貶於天子也。無后與嬪,去上中。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於天子曰老婦。自稱於天子,謂幾內諸侯之夫人助祭,若時事見。自稱於諸侯曰寡小君,謂饗來朝諸侯之時。自稱於其君曰小童。若云未成人也。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自世婦以下者,自稱曰婢子。婢之言卑也。於其君稱此,以接見體敵,故嫌其當。凡婦人無爵,從夫之爵,坐以夫之齒。爵謂夫命為大夫,則妻為命婦。至秦漢,婦人始有封君之號。蔡邕獨斷曰:「漢異姓婦人以恩澤封者曰君,比長公主。」史記曰:漢有平原君即景帝王皇后之母也,脩成君即武帝母王太后前夫金氏之女也。後漢書曰:「崔駰曾祖母師氏,能通經學百家之言,王莽賜號儀成夫人,金印紫綬,文軒丹轂,顯於新室之世。」又,鄧后臨朝,爵其太夫人為新野君,萬戶供湯沐邑,薨,贈長公主,赤綬,諡曰敬君。又,梁冀妻孫壽,封為襄城君,兼食陽翟租,歲又入五千萬,加賜赤綬,比長公主。又,梁商夫人陰氏薨,追號開封君,賜印綬。又,靈帝封乳母宋娥為山陽君,五千戶。左雄奏曰:「尚書故事無乳母爵邑之制,唯孝安皇帝變亂舊典,封爵阿母王聖為野王君,生為天下所咀嚼,死為天下所歡快。初封野王,漢陽地動,今封山陽君,京城復震。專政在陰,其災尤急。」又,董卓為相國,封其母為池陽君,置令丞。公主有邑司之制。歷代公主各附於王侯篇內。元壽二年,始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伙無得擅徵補。如淳曰:「列侯之妻稱夫人,列侯死,子復為列侯,乃得稱太夫人。子不為列侯,則不得稱之。」晉亦有之。羊祜卒二歲而吳平,武帝流涕曰:「此羊太傅之功也。」因以策告祜廟,仍依蕭何故事,封其夫人夏侯氏為萬歲鄉君,食邑五千戶。又,泰始六年,詔太傅壽光公鄭沖、太保朗陵公何曾,皆假夫人、世子印綬,食本秩三分之一,皆如郡公侯比。又,王導妻卒,贈金章紫綬。又,虞潭母亦拜為武昌侯太夫人,加金章紫綬。潭立養堂於家,王導以下皆就拜謁。又,韋逞母宋氏,其父授以周官音義。逞仕苻堅為太常,乃就宋家立講堂,置生員一百二十人,隔絳紗幔受業,號宋為宣文君。其餘多闕。宋鄱陽縣侯孟懷玉上母檀氏拜國太夫人,有司奏許之。御史中丞袁豹以為婦人從夫之爵,懷玉父綽見任大司農,其妻不宜從子,奏免尚書右僕射劉柳、左丞徐羡之、郎何邵之官。詔並贖論。後周宣帝令內外命婦皆執笏,其拜廟及天臺,皆俛伏。隋高涼女子洗氏,世為南越首領,有功,詔冊為高涼郡太夫人,賚繡幰油絡,駟馬安車,旌節鹵簿,一如刺史之儀。後冊為譙太夫人,仍開譙國太夫人幕府,置長史以下官屬。

5 后妃:
大唐外命婦之制:皇帝妃嬪及太子良娣以下為內命婦,公主及王妃以下為外命婦。今內命婦具職員令中。其制大約皆出於漢魏,不復重敘。諸王母妻及妃、嗣王邵王母妻亦同。文武官一品及國公其非始封者,帶三品以上,亦同。母妻為國夫人,三品以上母妻為郡夫人,四品母妻為郡君,若勳官二品有封,亦同四品。五品母妻為縣君。若勳官三品有封者,亦同五品。散官同職事。若勳官四品有封,母妻為鄉君,其母邑號皆加太,各視夫子之品。若夫子兩有官及爵,或一人有官及爵者,皆從高蔭。其不因夫子別加邑號者,夫人云某品夫人,郡君云某品郡君。縣君、鄉君準此。諸庶子有五品以上官封者,若嫡母在,所生之母不得為太妃以下。無者聽之。其承重者不合。中宗時,韋皇后表請諸婦人不因夫子而加邑號,許同見任職事,聽子孫用蔭,門施棨戟。制從之。武太后時,契丹寇平州,平州刺史鄒保英妻奚氏率城內女子助守,賊遂退,封為誠節夫人。又,咸亨元年,贈武太后母為魯國太夫人,謚曰忠烈。開元八年五月敕:「準令王妻為妃,文武官及國公妻為國夫人。母加太字。一人有官及爵者,聽從高敘。但王者名器,殊恩或頒異姓,妻合從夫受秩,甲令更無別條。率循舊章,須依往例。自今已後,郡嗣王及異姓王母妻,並宜準令為妃。」貞元六年,太常卿崔縱奏:「諸國王母未有封號,請遵典故為某國太妃。」吏部郎中柳冕等狀稱:「歷代故事及六典,無公主母稱號。伏請降於王母一等,命為太儀,各以公主本封加太儀之上。」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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