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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班爵禄之制,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大国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次国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小国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皆禄足以代耕也。及乎周衰,诸侯恶其害己而去其籍。故其详不可得而闻矣,兹盖其略也。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诸侯之下士禄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国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国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次国之卿命于君者,亦如小国之卿。凡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故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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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制禄秩,自中二石至百石各有等差。宣帝又益天下吏百石以下俸十五。至成帝阳朔二年,除八百石、五百石秩。绥和二年,又益吏三百石以下俸。凡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自四百石至二百石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小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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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大将军、三公俸,月三百五十斛。至建武二十六年,增百官俸,其千石以上减于西京旧制,六百石以下增于旧秩。凡诸受俸,皆取半钱半榖。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真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六百石,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一百石,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长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者,丞、尉皆四百石;其六百石者,丞、尉皆三百石。长、相四百石及三百石者,丞、尉皆二百石。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三百石。诸边障塞尉、诸陵校尉长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大将军、三公腊赐钱各二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立春之日,遣使者赐文官司徒、司空帛三十疋,九卿十五疋,武官太尉、大将军各六十疋,执金吾诸校尉各三十疋。武官倍文官。献帝建安八年,颁赐三公以下金帛。由是三年一赐,以为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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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氏以来,州郡秩俸及杂供给,多随土所出,无有定准。永初元年,诏二品清官以上应食禄者,有二亲或祖父母年登七十,并给见钱。其郡县田禄,以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禄皆入前人,此后去者悉入后人。元嘉末,又改此制,计月分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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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氏众官有僮干之役,而不详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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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天监初,定九品令。帝于品下注:一品秩为万石,第二第三品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品为二千石。及侯景之乱,国用常褊,京官文武月别唯得廪食,多遥带一郡县官,而取其禄秩焉。扬、徐等大州比令、仆班,宁、桂等小州比参军班。丹阳郡、吴郡、会稽等郡,同太子詹事、尚书班,高凉、晋康等小郡,三班而已。大郡六班,小县两转方至一班。品第既殊,不可委载。其州郡县禄米绢布丝绵,当处输台传仓库。若给刺史守令等,先准其所部文武人物多少,由敕而裁。凡如此禄秩,既通所部兵士给之,其家得盖少。诸王诸主出阁就第婚冠所须及衣裳服饰并酒米鱼鲑香油纸烛等,并官给之。王及主婿外禄者不给,解任还京仍亦公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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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魏初,无禄秩者。至孝文太和八年,始班俸禄,罢诸商人,以简民事。户增调三疋、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均预调为二疋之赋。禄行之后,赃满一疋者死。其禄每季一请,于是百官受禄有差。至十年,议定民官依户给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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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官秩:一品每岁八百疋,从一品七百疋,二品六百疋,从二品五百疋,三品四百疋,从三品三百疋,四品二百四十疋,从四品二百疋,五品一百六十疋,从五品一百二十疋,六品一百疋,从六品八十疋,七品六十疋,从七品四十疋,八品三十六疋,从八品三十二疋,九品二十八疋,从九品二十四疋,禄率一分以帛,一分以粟,一分以钱。事繁者优一秩,平者守本秩,闲者降一秩。长兼、试守者,亦降一秩。官非执事、不朝拜者,皆不给禄。州郡县制禄之法,刺史、守、令下车,各前取一时之秩。上上州刺史,岁秩八百疋,与司州牧同。上中、上下各以五十疋为差。中上降上下一百疋,中中及中下亦以五十疋为差。下上降中下一百疋,下中、下下亦各以五十疋为差。上郡太守,岁秩五百疋,降清都尹五十疋。上中、上下各以五十疋为差。中上降上下四十疋,中中及中下各以三十疋为差。下上降中下四十疋,下中、下下各以二十疋为差。上上县,岁一百五十疋,与邺、临漳、成安三县同。上中、上下各以十疋为差。中上降上下三十疋,中中及中下各以五疋为差。下上降中下二十疋,下中、下下各以十疋为差。州自长史下逮于史吏,郡县自丞以下逮于掾佐,亦皆以帛为秩。郡有尉者,尉减丞之半。皆以其所出常调课给之。自一品以下至流外勋品,各给事力。一品至三十人,下至于流外勋品,或以五人为等,或以四人、三人、二人、一人为等。繁者加一等,平者守本力,闲者降一等。诸州刺史、守、令以下,干及力皆听敕乃给。其干出所部之人。一干输绢十八疋,干身放之。力则以其州郡县白直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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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周制禄秩:下士一百二十五石,中士以上至于上大夫,各倍之,上大夫是为四千石。卿二分,孤三分,公四分,各益其一,公因盈数为万石。其九秩一百二十石,八秩至于七秩,每二秩六分而下,各去其一,二秩一秩俱为四十石。凡颁禄,视年之上下。亩至四釜为上年,上年颁其正。三釜为中年,中年颁其半。二釜为下年,下年颁其一。无年为凶荒,不颁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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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京官正一品,禄九百石。其下每以百石为差,至正四品,是为三百石。从四品二百五十石,其下每以五十石为差,至正六品,是为一百石。从六品九十石,以下每以十石为差,至从八品,是为五十石。食封及官不判事者,并九品,皆不给禄。其给皆以春秋二季。刺史、太守、县令则计户而给禄,各以户数为九等之差。大州六百二十石,其下每以四十石为差,至于下下,则三百石。大郡三百四十石,其下每以三十石为差,至于下下,则一百石。大县百四十石,其下每以十石为差,至于下下,则六十石。其禄唯及刺史二佐及郡守、县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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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时,尝以百僚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咸置廨钱,收息取给。工部尚书苏孝慈以为官人争利,非兴化之道,上表请罢,从之。公卿以下又给职田各有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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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宁二年,唐王为相国,罢外官给禄,每十斛给地二十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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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武德中,外官无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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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二年制,有上考者乃给禄。其后遂定给禄俸之制:京官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从六品,正七品,从七品,正八品,从八品,正九品,从九品,诸给禄者,三师、三公及太子三师、三少,若在京国诸司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并左右千牛备身左右、太子千牛,并依官给。其春夏二季春给,秋冬二季秋给。其在外文武官九品以上准官皆降京官一等给。其文武官在京长上者则不降。其俸钱之制,京司诸官初置公廨,令行署及番官兴易,以充其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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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十二年,罢公廨,置胥士七千人,取诸州上户为之。准防閤例而收其课,三岁一更,计员少多而分给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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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十五年,以府库尚虚,敕在京诸司依旧置公廨,给钱充本,置令史、府史、胥士等,令回易纳利,以充官人俸。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曰:“为理之本,在于择人,不正其源,遂差千里。往古明经拜职,或四科辟召,必择器任使,量才命官。然则市井子孙,不居官吏。国家制令,宪章三代,商贾之人,亦不居官位。陛下近许诸司令史捉公廨本钱,诸司取此色人,号为捉钱令史。不简性识,宁论书艺,但令身能贾贩,家足赀财,录牒吏部,即依补拟。大率人捉五十贯以下,四十贯以上,任居市肆,恣其贩易,每月纳利四千,一年凡输五万,送利不违,年满授职。然有国家者常笑汉代卖官,今开此路,颇类于彼。在京七十馀司,相率司别九人,更一二载后,年别即有六百馀人输利受职。伏以陛下理致升平,任贤为政,或太学高第,或诸州进士,皆策同片玉,经若悬河,守先圣之格言,慕昔贤之廉耻,拔十取五,量能授官,然犯禁违公,辄罹刑法。况乎捉钱令史,专主贾贩,志意分毫之末,耳目廛肆之闲,输钱于官,以获品秩,荏苒年岁,国家能不使用之乎?此人习与性成,惯于求利,苟得无耻,岂蹈廉隅,使其居职,何向而可。将来之弊,宜绝本源。臣每周游之闲,为国视听,京师庶僚,爰及外官,异口同词,咸言不便。”太宗纳之,停诸司捉钱,依旧本府给月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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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复依故制置公廨,给钱为之本,置令史、府史、胥士等职,贾易收息,以充官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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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元年,悉废胥士等,更以诸州租庸脚直充之。其后又令薄赋百姓一年税钱,依旧令高户及典正等掌之,每月收息,以充官俸。其后又以税钱为之,而罢其息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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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京文武正官每岁供给俸食等钱,总一十五万三千七百二十贯。外官则以公廨田收及息钱等,常食公用之外,分充月料,先以长官定数,其州县少尹、长史、司马及丞,各减长官之半。尹、大都督府长史、副都督、别驾及判司准二佐,以职田数为加减。其参军及博士减判司、主簿县尉减县丞各三分之一。内供奉及里行不带本官者,禄俸食料防閤庶仆一事以上,并同正官。带官者,听从多处给。若带外官者,依京官给。诸检校及判、试、知等官不带内外官者,料度一事以上,准员外官同正员例给。若检校及判、试、知处正官见阙者,兼给杂用。其职田不应入正官者,亦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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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凤二年制,内外官俸食、防閤、邑士、白直等,宜令王公以下,率口出钱以充给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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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露元年九月,职事五品以上,准旧给仗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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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太后光宅元年九月,以京官八品九品俸料授薄,诸八品每年给庶仆三人,九品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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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亲事、帐内,凡王公以下及文武职事三品以上带勋官者,则给之。三师、三公、开府仪同三司,嗣王、郡王,上柱国带二品以上职事,带三品职事,柱国带二品以上职事,带三品职事,上护军带二品以上职事,带三品职事,护军带二品以上职事,带三品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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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州县之官,流外九品以上皆给白直: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诸州县官,流内九品以上及在外监官五品以上,皆给执衣: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分为三番,每周而代。初以民丁中男充,为之役使者不得逾境;后皆舍其身而收其课,课入所配之官,遂为恒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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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戍之官,以镇戍上、中、下为差。上镇将给仗身四人,中下镇将、上镇副各三人,中下镇副各二人,仓曹、兵曹、戍主副各一人。其仗身十五日一时,收资六百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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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十年正月,省王公以下视品官参佐及京官五品以上官仗身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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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京司文武职事官,五品以上给防閤:一品,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以下给庶仆:六品,七品,八品,九品,公主,邑士郡主,县主,特封县主,京官仕两职者从多给。凡州县官皆有白直: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凡诸亲王府属并给士力,数如白直。其防閤、庶仆、白直、士力纳课者,每年不过二千五百,执衣元不过一千文。防閤、庶仆旧制季分,月俸食料杂用即月分。诸官应月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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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二十四年六月,乃撮而同之,通谓之月俸。一品月俸料八千,食料千八百,杂用千二百,防閤二十千,通计三十一千。二品月俸六千,食料千五百,杂用一千,防閤十五千五百,通计二十四千。三品月俸五千,食料千一百,杂用九百,防閤十千,通计十七千。四品月俸三千五百,食料七百,杂用七百,防閤六千六百六十七,通计十一千五百六十七。五品月俸三千,食料六百,杂用六百,防閤五千,通计九千二百。六品月俸二千,食料四百,杂用四百,庶仆二千五百,通计五千三百。七品月俸千七百五十,食料三百五十,杂用三百五十,庶仆千六百,通计四千五十。八品月俸千三百五十,食料三百,杂用三百,庶仆六百,通计二千五百五十。九品月俸千五十,食料二百五十,杂用二百,庶仆四百,通计千九百。员外官带同正者,不减正员官食料钱,不带同正者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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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州县不配防人处,城及食库门各二人;须守护者,取年十八以上中男及残疾,据见在数,均为番第,勿得偏并。每番一旬。每城门各四人,仓库门各二人。其京兆、河南府及赤县大门各六人,库门各三人。满五旬者,残疾免课调,中男免杂徭。其州城郭之下户数不登者,通取于他县。总谓之门夫。其后举其名而徵其资,以给郡县之官。其门之多少,课之高下,任土作制,无有常数。 |
| 禄秩: |
天宝五载制,郡县白直计数多少,请用料钱,加税以充之,不得配丁为白直。十四载八月制,两京文武官九品以上正员官,自今以后,每月给俸食、杂用、防閤、庶仆等,宜十分率加二分,其同正官加一分,仍永为恒式。 |
| 禄秩: |
天宝七载九月敕,五品以上正员清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蓄丝竹,以展欢娱,行乐盛时,式覃中外。 |
| 禄秩: |
至八载六月敕,其南口给使,王公家不过二十人,其职事官一品不得过十人,三品不得过八人,四品不得过六人,五品不得过四人,京文武清官六品七品不得过二人,八品九品不得过一人。 |
| 职田公廨... : |
古者自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馀夫二十五亩。故王制曰“公田藉而不税”,“夫圭田无征”,是也。凡藉田之法,以一里之田凡九顷,分授八夫,则家得一顷。其馀一顷,以八十亩均付八家,以为公田,家得十亩。借民力而治之,公则好恶取于是,不复侵人所自治之田也。故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其馀二十亩,二家共得五亩,以为庐舍。秦汉之闲,不详其制。 |
| 职田公廨... : |
至晋,公卿犹各有菜田及田驺多少之级,然粗举其制,而史不备书。其馀历代多阙。 |
| 职田公廨... : |
后魏孝文太和五年,州刺史、郡太守并官节级给公田。 |
| 职田公廨... : |
隋文帝开皇中,以百僚供费不足,咸置廨钱,收息取利。苏孝慈上表请罢。于是公卿以下内外官给职分田,一品给五顷,至五品则为三顷,其下每以五十亩为差。又给公廨田以供用。 |
| 职田公廨... : |
大唐凡京诸司各有公廨田:司农寺,殿中省,少府监,太常寺,京兆府、河南府,太府寺,吏部、户部兵部、内侍省,中书省、将作监,刑部、大理寺,尚书都省,门下省、太子左春坊,工部,光禄寺、太仆寺、秘书省,礼部、鸿胪寺、都水监、太子詹事府,御史台、国子监、京县,左右卫、太子家令寺,卫尉寺、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太子左右奉坊,太子左右卫率府、太史局,宗正寺、左右千牛卫、太子仆寺、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府、左右监门率府,内坊、左右内率府、率更府, |
| 职田公廨... : |
在外诸司公廨田,亦各有差:大都督府,中都督府,下都督、都护府、上州,中州,宫总监、下州,上县,中县,下县,上牧监、上镇,下县及中下牧、司竹监、中镇、诸军、折冲府,诸冶监、诸仓监、下镇、上关,互市监、诸屯监、上戍、中关及津,下关,中戍、下戍、岳渎, |
| 职田公廨... : |
诸京官文武职事各有职分田:一品,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并去京城百里内给。其京兆、河南府及京县官人职分田,亦准此。 |
| 职田公廨... : |
诸州及都护府、亲王府官人职分之田,亦各有差: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镇、戍、关、津、岳、渎及在外监官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中府,下府及诸郎将,上府果毅都尉,中府,下府,上府长史、别将,中府、下府,亲王府典军,副典军,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太子千牛备身,诸军上折冲府兵曹,中府、下府,其外军校尉,旅帅,队正副,皆于领侧州县界内给。其校尉以下在本县及去家百里内领者,不给。 |
| 职田公廨... : |
诸职分陆田限三月三十日,稻田限四月三十日,以前上者并入后人,以后上者入前人。其麦田以九月三十日为限。各前人自耕未种,后人酬其功直;已自种者,准租分法。其价六斗已下者,依旧定,不得过六斗,并取情愿,不得抑配。 |
| 职田公廨... : |
开元十年六月敕,所置职田,本非古法,爰自近制,是以因循。事有变通,应须删改。其内外官所给职田地子,从今年九月以后,并宜停给。十八年六月,京官职田,特令准令给受,复月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