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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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虞天子五載一巡狩。歲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群后四朝,肆覲東后,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五月,巡狩至南嶽;八月,巡狩至西嶽;十一月,巡狩至北嶽:皆如岱宗之禮。歸,格于藝祖,用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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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后氏因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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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十二年一巡狩。天子將巡狩,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職方氏先戒四方諸侯曰:「各修平乃守,考乃職事,無敢不敬戒,國有大刑。」及王之所行,先道,帥其屬而巡戒令。大馭掌犯軷之禮。土訓氏夾王車而行,以待王問九州形勢,山川所宜。誦訓氏亦夾王車,以所識久遠之事以告王;又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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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金輅,建大旂,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其方之諸侯,先於境首待之。所過山川,則使祝宗先以三等璋瓚,皆以黃金為鼻流,酌鬱鬯以禮神。次乃校人殺黃駒以祭之。每宿舍,掌舍設梐枑再重,其外,則土方氏又設蕃籬。既至方岳,先問百年,就見之。若未滿百年,八十九十者,路經其門則見之,不然則不。天子乃令太師採人歌謠之詩,以樂播而陳之,以觀人風俗,以審其善惡。命典市之官,陳百物之貴賤,以觀人之所好惡。又命典禮之官,考校四時節氣,月之晦朔,甲乙等日,及候氣之律呂,所用禮樂、宮室、車旗等制度,君臣上下之衣服,皆以王者所頒制度考校之。諸侯封內有名山大川,不舉而祭之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其地。有祭宗廟不順昭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討。有功德於人者,加地進律。其諸侯待王之牢禮以一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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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黜陟諸侯,乃與之相見於方岳之下,築壇,與覲禮壇制同。其壇外為土埒,方三百步,開四門。壇方九十六尺,高四尺,上為堂,下為三等,謂之三成,成每等高一尺。其堂上置司盟之神位,謂之方明。見諸侯之時,據鄭注司儀及覲禮,諸侯之上介,各以其君之旂,置於宮內,以表立位之處。乃詔王升壇,訖,諸侯皆就其旂而立其位。鄭按明堂位,諸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阼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門東,北面東上,諸男門西,北面東上。王乃於壇上揖之,以定其位。其揖之節有三儀:與王無親者,推手小下之;與王婚姻之親者,平推手揖之;與王同姓者,推手小舉之。王既揖定其位,諸侯乃進,升壇奠玉。又按司儀職及鄭注云:公於上等奠桓珪玉,陳擯者五人禮之。侯、伯於中等奠信珪、躬珪玉,陳擯者四人禮之。子、男於下等奠穀璧、蒲璧玉,陳擯者三人禮之。諸侯各奠玉訖,降拜,又升,成拜。訖,擯者乃延諸侯升堂,授王玉。訖,乃以璧琮行享禮,謂之將幣。諸侯既朝見王訖,乃退而自相與盟,王宮之伯臨之,其神主於月,必因以祭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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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五月,南巡狩,至於南嶽,如東巡狩之禮;八月,西巡狩,至於西嶽,如南巡狩之禮;十有一月,北巡狩,至於北嶽,如西巡狩之禮。巡狩訖,卻歸,每廟用一牛以告至,謂之「歸格於祖禰用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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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年,東巡郡縣,祠鄒嶧山,頌功業。二世元年,東巡碣石,並海,南歷泰山,至會稽,皆禮祠之,而刻勒始皇所立石書旁,以彰始皇之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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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元狩四年,始巡郡縣,寖尋於泰山。元封初,復至海上,又北至碣石,巡自遼西,歷北邊,至九原。五月,乃至甘泉。周萬八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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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光武建武三十年三月,幸魯,過泰山,祭山及梁父。章帝元和二年二月,東巡狩,使使者奉一太牢祠帝堯於濟陰成陽靈臺。至泰山,辛未,柴祭天地群神如故事。壬申,宗祀五帝於孝武所作汶上明堂,光武配。卒事,遂覲東后,饗賜王侯群臣。因行郡國,幸魯,祠東海恭王及孔子、七十二弟子。四月,還京師。庚申,告至,祠高祖廟、光武廟,各一特牛。安帝延光三年,東巡狩,至泰山,柴祭及祠汶上明堂,如元和中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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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帝凡三東巡狩,所過存問高年,恤疾苦,或賜穀帛,有古巡幸之風焉。齊王正始中,巡洛陽縣,賜高年、力田,各有等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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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初新禮,巡狩方岳,柴望告、設壝宮如禮。諸侯之覲者,賓及執贄皆如朝儀,而不建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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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帝元嘉四年二月,東巡狩,至於丹徒,告覲園陵。三月,饗會父老舊勳於行宮,加賜衣裳幣帛,蠲租原刑。戰亡之家、單孤,並隨宜隱卹。二十六年二月,東巡,幸至京城,并謁二陵,會舊京故老萬餘人,饗勞賚發,赦蠲徭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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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魏文成帝和平元年正月,東巡狩,歷橋山,祀黃帝;幸遼西,遙祀毉無閭山。遂緣海,幸冀州,北至中山,過常嶽,禮其神而返。明年,南巡,過石門,遣使者用玉璧牲牢,禮常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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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煬帝自文帝山陵纔畢,即事巡遊,乃慕秦皇、漢武之事,西征東幸,無時暫息,六宮與文武吏士,常十餘萬人,然非省方展義之行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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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帝將巡狩,所司承制先頒告於東方諸州曰:「皇帝二月東巡狩,各修平乃守,考乃職事。」駕將發,告圓丘、宗廟、社稷,皆如開元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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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曰:梁崔靈恩三禮義宗云:「唐虞五載巡狩一嶽,二十年方遍四嶽,周則四十八年矣。若一出四嶽皆遍,且闕四時祭享。唐虞衡山為南嶽,周氏霍山為南嶽。其制,吉行五十里,若以二月到東嶽,五月到南嶽,八月到西嶽,十一月到北嶽,路程遼遠,固必不及。以此知每至一嶽即歸,斯義為長也。按尚書周官篇云:「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諸侯各朝於方嶽,大明黜陟。」又按堯舜簡儉,常稱茆茨土階,巡狩四方,羽儀導從必少。一年四嶽,五載復往,宗廟享祭,暫委有司。展義省方,觀風察俗之大政,如或二十年方遍,乃於民物,不亦乖疏?詳周官本文與孔氏注解,既改制十有二載,比唐虞已甚遐闊,如四十八年乃遍,豈非益為曠邈乎!且周雖尚文,天子諸侯,降殺以兩,穆王巡歷天下,萬姓不甚告勞。始皇遊幸四方,屬車八十一乘,二漢以降,至於有隋,或東封告成,或觀省風俗,百辟悉至,群司畢從,不下十餘萬人,何止千乘萬騎!所以曠代多闕斯禮。崔生謂堯舜及周帝王行幸車徒禮數,與秦漢以後無異。斯不達古今豐約之別,復不詳周官之文,輒肆臆度之說耳! |
| 封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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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禪: |
古者帝王之興,每易姓而起,以致太平,必封乎泰山,所以告成功也。禮云「因名山升中于天。」封訖,而禪梁甫,亦以告太平也。 |
| 封禪: |
無懷氏封泰山禪云云。 |
| 封禪: |
伏羲、神農並因之。 |
| 封禪: |
黃帝禪亭亭。 |
| 封禪: |
顓頊、帝嚳、帝堯、舜復禪云云。 |
| 封禪: |
禹禪會稽。 |
| 封禪: |
湯依禪云云,其所封皆於泰山也。 |
| 封禪: |
周成王封泰山,禪社首。其儀不存。 |
| 封禪: |
秦始皇平天下,三年,東巡郡縣,祠騶嶧山,頌秦功業。於是徵齊魯儒生七十人,至於泰山下。諸儒或議曰:「古者封禪為蒲車,惡傷山之土石草木;掃地而祭,席用葅峵,言其易遵也。」始皇聞此議各乖異,難施用,由此黜儒生。而遂除車道,上自泰山陽,至巔,立石頌德。文曰:「事天以禮,立身以義,事父以孝,成人以仁。四守之內,莫不郡縣,四屬八蠻,咸來貢職。人庶蕃息,天祿永得,刻石改號。」有金冊石函金泥玉檢之事焉。從陰道下,禪梁甫。其禮頗采泰祝之祀雍上帝所用,而封藏皆祕之,固不得而記焉。 |
| 封禪: |
漢武帝立二十八年,元鼎中,汾陰得寶鼎,遂議封禪,而群儒不能知其儀,又牽拘於詩書古文,於是帝盡罷諸儒。三月,東上泰山,命人上石立之泰山巔。石高二丈一尺,方博皆三尺。壇及墠皆廣長十二丈,增高三尺。帝因東至海上。四月,還至奉高。又至梁父,禮祠地主。乙卯,令侍中、儒者皮弁薦紳,射牛行事。封泰山下東方,如郊祠太一之禮。封廣丈二尺,高九尺。其下則有玉牒書,書祕。禮畢,天子獨與侍中奉車子侯上泰山,亦有封。其事皆禁。明日,下陰道。丙辰,禪泰山下趾東北肅然山,如祭后土禮。天子皆親拜見,衣尚黃而盡用樂焉。江淮間一茅三脊為神藉。五色土益雜封。縱遠方奇獸飛禽及白雉諸物,頗以加禮。兕牛犀象之屬不用。皆至泰山祭后土。封禪祠,其夜若有光,晝有白雲起封中。天子從禪還,坐明堂,群臣更上壽。改元為元封。 |
| 封禪: |
後漢光武建武三十年,群臣上言,宜封禪泰山。詔書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氣滿腹,吾誰欺,欺天乎?」三月,帝幸魯,過祭泰山及梁父。 |
| 封禪: |
三十二年,詔梁松按索河雒讖文,言九世封禪事者。松等列奏,乃許焉。求元封時故事,議封禪所施用。有司奏:「當用方石再累置壇中,皆方五尺,厚一尺,用玉牒書藏方石。牒厚五寸,長尺三寸,廣五寸,有玉檢。又用石檢十枚,列於石旁,東西各三,南北各二,皆長三尺,廣一尺,厚七寸。檢中刻三處,深四寸,方五寸,有蓋。檢用金縷五周,以水銀和金以為泥。玉璽二,其一方一寸二分,其一方五寸。方石四角又有距石,皆再累。枚長一丈,厚一尺,廣二尺,皆在圓壇上。其下用距石十八枚,皆高三尺,厚一尺,廣二尺,如小碑,環壇立之,去壇三步。距石下皆有石跗,入地四尺。又用石碑,高九尺,廣三尺五寸,厚尺二寸,立壇丙地,去壇三丈以上,以刻書。」帝以用石功難,又欲及二月封禪,故詔梁松欲因故封石空檢,更加封而已。松上疏爭之,以為:「登封之禮,告功皇天,垂後無窮,以為萬民也。承天之敬,尤宜章明。奉圖書之瑞,尤宜顯著。今因舊封,竄寄玉牒故石下,恐非重命之義。受命中興,宜當特異,以明天意。」遂使泰山郡及魯趣石工,宜取完青石,無必五色。令印工刻玉牒書,書祕。刻方石中,命容玉牒。 |
| 封禪: |
二月,帝至奉高,遣侍御史與蘭臺令史,將工先上山刻石。二十二日辛卯晨,燎祭天於泰山下南方,群神皆從祀,用樂如南郊。諸王、王者後二公、孔子後褒成君,皆助祭位事也。事畢,將升封。或曰:「泰山雖已從食於柴祭,今親升告功,宜有禮祭。」於是使謁者以一特牲於常祠泰山處,告祠泰山,如親耕、貙劉、先祠、先農、先虞故事。至食時,帝御輦升山,日中後到山上,更衣,早晡時即位於壇,北面。群臣以次陳後,西上,畢位升壇。尚書令奉玉牒檢,皇帝以寸二分璽親封之,訖,太常命人發壇上石,尚書令藏玉牒已,復石,覆訖,尚書令以五寸印封石檢。事畢,皇帝再拜,群臣稱萬歲。命人立所刻石碑,乃復道下。二十五日甲午,禪,祭地於梁甫陰,以高后配,山川群神從祀,如元始中北郊故事。四月己卯,大赦天下,以建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以吉日刻玉牒書函藏金匱,璽印封之。乙酉,使太尉行事,以特牲告至高廟。太尉奉匱以告高廟,藏於廟室西壁石室高主室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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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帝時,中護軍蔣濟請封禪,帝雖拒濟議,而實使高堂隆草封禪儀,以天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禮。會高堂隆卒,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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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武帝平吳,太康元年,衛瓘議封禪,帝曰:「此盛德之事,所未議也。」瓘等又奏,至於再三,詔報絕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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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帝在位長久,有意封禪,詔學士山謙之草其儀注。屬後魏師南逼,其意乃息。孝武大明元年十一月戊申,太宰江夏王義恭表三請,帝以文軌未一,不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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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有巡狩之禮,並登封之儀,竟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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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開皇十四年,群臣請封禪,文帝命牛弘等創定其禮,帝曰:「此事體大,朕何德以堪之!但當東狩,因拜岱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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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貞觀十一年,左僕射房玄齡等議:「按封禪者,本以功成告於上帝,天道崇質,義取醇素,故藉用卧秸,樽以瓦甒。又按梁甫是謂梁陰,近代設禮壇於山上,乃乖處陰之義。今定壇位於山北。」又議昊天上帝壇:「將封先祭,義在告神,因當為壇下趾,先陳齋絜。贊饗已畢,然後登封,既表重慎之深,兼示行事有漸。今請祭於泰山下,設壇以祀上帝,太祖景皇帝配享。壇方十二丈,高丈二尺。」又議制玉牒:「長尺三寸,廣厚各五寸,玉檢厚二寸,長短闊狹一如玉牒。其印齒請隨璽大小,仍纏以金繩五周。」又議玉冊:「四枚,各長尺三寸,廣寸五分。每冊五簡,俱以金編。其一奠上帝,一奠太祖座,一奠皇地祇,一奠高祖座。」又議金匱:「長短令容玉冊,高廣各六寸。形制如今之表函。纏以金繩,封以金泥,印以受命璽。」又議方石:「三枚,以為再累。其十枚石檢,刻方石四邊而立之。纏以金繩,封以石泥,印以受命璽。」又議泰山上圓壇:「廣五丈,高九尺,用五色土加之。四面各設一陛。御位在壇南,升自南陛,而就上封玉牒。」又議圓壇上土封曰:「凡言封者,皆是積土之名。今請於圓壇上,安方石,璽緘既畢,加土築以為封。高丈二尺,而廣二丈,以五色土益封,玉牒書藏其內。祀禪之所,土封制亦同此。」又議玉璽曰:「詳前載方石緘封,玉檢金泥,必資印璽,以為祕固。今請依令用受命璽以封石檢。其玉檢既與石檢大小不同,請更造璽一枚,方寸二分,文同受命,以封玉牒。石檢形制,依後漢建武故事。」又議立碑曰:「勒石紀號,垂裕後昆,美盛德之形容,闡后王之休烈,其義大矣。請刻頌立碑,明揚功業。」又議設告至壇曰:「既至山下,禮行告至,柴於東方上帝,望秩遍禮群神。今請其壇方八十一尺,高三尺,陛仍四出。其禪方壇及自餘儀式,請如今禮。仍禮柴祭望秩,同時行事。」又議廢石闕及大小距石。詔從此議,餘皆罷之,遂附制於今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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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德二年,有司進儀注「於太嶽南四里為圓壇,三成,十二陛,如圜丘之制。壇上飾以青,四面各依方色,并造燎壇及壝三重。又造玉冊三枚,皆以金繩編玉牒為之。每牒長尺二寸,廣寸二分,厚三分,刻玉填金為字。又為玉匱一,以藏正座玉冊;為金匱二,以藏配座玉冊:各長尺三寸。并玉檢方五寸,當繩纏處刻為五道,當封璽處刻深二分,方寸二分。又為黃金繩以纏金玉匱,各五周,為金泥以泥之。為玉璽一枚,方寸二分,文同受命璽,以封金玉匱。又為石侠,以藏玉匱。用方石再累,各方五尺,厚一尺。刻方石中令容玉匱。侠旁施檢處,皆刻深三寸三分,闊一尺。當繩處皆刻深三分,闊寸五分。為石檢十枚,以檢石侠,皆長三尺,闊一尺,厚七寸。皆刻為印齒三道,深四寸。當封璽處方五寸,當通繩處闊寸五分。皆有小石蓋,制與檢刻處相應,以檢擫封泥。其檢立於侠旁,南方北方各三,東方西方各二,去侠隅皆七寸。為金繩三以纏石侠,各五周,徑三分。為石泥以泥石侠,其泥,末石和方色土為之。為距石十二枚,分距侠隅,皆再累,各闊二尺,厚一尺,長一丈,斜刻其首,令與侠隅相應。以五色土封之。泰山之上,設登封之壇,上徑五丈二尺,高九尺,四出陛。壇上飾以青,四面依方色。一壝,隨地之宜。又為降禪壇於社首山上,方壇八隅,一成八陛,如方丘之制。壇上飾以黃,四面依方色。三壝,隨地之宜。其玉冊、玉匱、石侠、石檢、距石等,亦同封祀之制。又封祀以高祖、太宗同配,禪社首以太穆、文德皇后同配,皆以公卿充亞獻、終獻之禮。」制曰:「古今典制,文質不同,至於制度,皆隨代沿革,唯祀天地,獨不改張,斯乃自處於厚,奉天以薄。又今封禪,即用玉牒金繩,器物之間,復有瓦樽秸席,一時行禮,文質頓乖,駁而不倫,深為未愜。其封祀、降禪所設上帝、后土位,先設卧秸、瓦甒、瓢杯等物,並宜改用茵褥罍爵。其諸郊祀,亦宜准此。」於是昊天上帝之座褥以蒼,皇地祇褥以黃,配帝及后褥以紫,五方上帝及大明、夜明、時帝褥皆以方色,內官以下席皆以莞。三年春正月戊辰朔,有事於泰山,親祀昊天上帝於封祀之壇。己巳,登於泰山,行封禪之禮。庚午,降禪於社首山。壬申,大赦天下,改元乾封。 |
| 封禪: |
武太后天冊萬歲二年臘月甲申,登封於嵩岳,大赦天下,改元為萬歲登封。丁亥,禪於少室山。 |
| 封禪: |
開元十二年,制:「以十三年有事泰山。所司與公卿諸儒詳擇典禮,先為備具。」中書令張說、右散騎常侍徐堅等與禮官撰東封儀注。張說謂徐堅等曰:「乾封舊儀,禪社首,享皇地祇,以先后配享。王者父天而母地,皇地祇雖當今皇母位,亦當往帝之母也,子配母饗,亦有何嫌?而以皇后配地祇,非古之制也。天鑒孔明,福善如響。乾封之禮,文德皇后配皇地祇,天后為亞獻,越國太妃為終獻。以宮闈接神,有乖舊典。上玄不祐,遂有授命易姓之事,宗社中圮,公族誅滅,皆由此也。景龍之季,有事圜丘,韋庶人為亞獻,皆以婦人升壇執籩豆,褻黷穹蒼,享禮不潔。未及踰年,國有大難,亞獻、終獻皆受其咎,平座齋郎及女人執祭者,多亦夭卒。今主上尊天敬神,事資革正。斯禮請以睿宗大聖真皇帝配皇地祇,侑神作主。」從之。「又按顯慶年許敬宗因修禮奏改燔柴在祭前,狀稱『祭祀之禮,必先降神。周人向臭,祭天則燔柴』者。臣等謹按,禮,迎神之儀,樂六變而天神降,八變而地祇出,九變則鬼神可得而禮矣。則降神以樂,周禮正文,非謂燔柴以降神也。又按晉郭璞南郊賦及注爾雅,亦祭後方燔。又按宋志所論,亦祭後燔柴。又檢南齊、北齊又梁郊祀,亦先飲福酒訖燔燎。請依貞觀舊禮,先祭後燎」。 |
| 封禪: |
考功員外郎趙冬曦、太學博士侯行果又曰:「先焚者本以降神,行之已久。若設祭後燔,則神無由降矣。」張說又執奏曰:「凡祭者,本以心為主,心至則通於天地,達於神祇。既有先燔、後燔,自可斷於聖意,聖意所至,則通於神。燔之先後,臣等不敢裁定。」上令依後燔及先奠牲璧之議。是後太常卿寧王憲奏請郊壇時祭,並依此先奠璧而後燔。從之。 |
| 封禪: |
十三年十一月,封祀於泰山,去山趾五里,西去社首山三里。丁亥,服袞冕於行宮,致齊於供帳前殿。己丑,大備法駕,至山下,乃御馬而登,侍臣從。帝以靈山清潔,不欲多人上,欲初獻於山上壇行事,亞獻、終獻於山下壇行事。召禮官學士賀知章等入講儀注,因問之,知章等奏曰:「昊天上帝,君位;五方精帝,臣位;帝號雖同,而君臣各異。陛下享君位於山上,群臣祀臣位於山下,誠足以垂範來葉,為變禮之大者也。禮成於三,初獻、亞、終,合於一處。」於是三獻悉於山上行事,其五方帝及諸神座於山下壇行事。 |
| 封禪: |
玉牒詞曰:「有唐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昊天上帝。天啟李氏,運興土德。高祖、太宗、受命立極。高宗升中,六合殷盛。中宗紹復,繼體不定。上帝眷祐,錫臣忠武。底綏內難,推戴聖父。恭承大寶,十有三年。敬若天意,四海晏然。封祀岱岳,謝成於天。子孫百祿,蒼生受福。」 |
| 封禪: |
庚寅,祀昊天上帝於山上封臺之前壇,高祖神堯皇帝配享焉。辛卯,享皇地祇於社首之泰折壇,睿宗大聖真皇帝配。壬辰,上御朝覲之帳殿,大備陳布。文武百僚、二王後、孔子後、諸方朝集使、岳牧舉賢良,咸在位。 |
| 封禪: |
銘曰:「維天生人,立君以理,維君受命,奉天為子。代去不留,人來無已,德涼者滅,道高斯起。赫赫高祖,明明太宗,爰革隋政,奄有萬邦。罄天張宇,盡地開封,武稱有截,文表時雍。高宗稽古,德施周溥,茫茫九夷,削平一鼓。禮備封禪,功齊舜禹,巖巖岱宗,衎我神主。中宗紹運,舊邦維新,睿宗繼明,天下歸仁。恭己南面,氤氳化淳,告成之禮,留諸後人。緬余小子,重基五聖,匪功伐高,匪德矜盛。欽若祀典,丕承永命,至誠動天,福我萬姓。古封泰山,七十二君,或禪亭亭,或禪云云。其跡不見,其名可聞,祗遹文祖,光昭舊勳。方士虛誕,儒書不足,佚后求仙,誣神檢玉。秦災風雨,漢汙編錄,德未合天,或承之辱。道在觀政,名非從欲,銘心絕岩,播告群岳。」其儀具開元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