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喪初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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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尚書金縢云:「武王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為王穆卜。』」顧命云:「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禮,僕人扶右,射人扶左。始崩,太僕戒鼓傳達於四方。內宗掌序哭者。外宗敘外內朝暮哭者。世婦掌比外內命婦之朝暮哭,不敬者,而呵罰之。小宗伯懸縗冠之式於路門之外。太僕掌懸喪首服之法於宮門。三日,祝先服;五日,官長服;七日,國中男女服;三月,天下服。宮正掌授廬舍,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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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舊儀曰:「高帝崩三日,小斂室中牖下。作栗木主,長八寸,前方後圓,圍一尺,置牖中,望外,內張綿絮以鄣外,以皓木大如指,長三尺,四枚,纏以皓皮四方置牖中,主居其中央。七日大斂棺,以黍飯羊舌祭之牖中。已葬,收主。為木函,藏廟太室中西牆壁埳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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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初登遐,朝臣稱曰「大行皇帝」。風俗通云:「俗說易稱四海為家,雖都二京,巡有方嶽,文曰行在,所由以行為辭。天命有終,往而不返,故曰大行。天子新崩,梓宮在殯,太子已即位,存亡有別,不可但稱皇帝。未及定謚,故曰大行皇帝。宮車晏駕,周康王一朝晏起,詩人深刺;如今崩殯,則為晏駕。」其喪葬儀,無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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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遺詔:「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無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絰帶無過三寸。無布車及兵器。無發民哭臨宮殿中。霸陵山川因其故,無有所改。歸夫人以下至少使。」令中尉亞夫為車騎將軍,屬國悍為將屯將軍,郎中令張武為復土將軍,發近縣卒萬六千人,發內史卒萬五千人,藏郭穿復土屬將軍武。賜諸侯王以下至孝悌力田金錢帛各有數。每天子即位明年,將作大匠營陵地,用地七頃,方中用地一頃。深十三丈,堂壇高三丈,墳高十二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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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墳高二十丈,明中高一丈七尺,四周二丈,內梓棺柏黃腸題湊,以次百官藏畢。其設四通羡門,容大車六馬,皆藏之內方,外陟車石。外方立,先閉劍戶,戶設夜龍、莫邪劍、伏弩,設伏火。已營陵,餘地為西園后陵,餘地為婕妤以下,次賜親屬功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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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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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不豫,太醫令丞將醫入,就進所宜藥。嘗藥監、近臣中常侍、小黃門皆先嘗藥,過量十二。公卿朝臣問起居無閒。太尉告請南郊,司徒、司空告請宗廟,告五嶽、四瀆、群祀,並禱求福。疾病,公卿復如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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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遐,皇后詔三公典喪事。百官皆衣白單衣,白幘不冠。閉城門、宮門。近臣中黃門持兵,虎賁、羽林、郎中署皆嚴宿衛,宮府各警,北軍五校繞宮屯兵,黃門令、尚書、御史、謁者晝夜行陳。三公啟手足色膚如禮。皇后、皇太子、皇子哭踊如禮。沐浴如禮。守宮令兼東園匠將女執事,黃綿、緹繒、金縷玉柙如故事。飯唅珠玉如禮。槃冰如禮。百官哭臨殿下。是日夜,下竹使符告郡國二千石、諸侯王。竹使符到,皆伏哭盡哀。小斂如禮。東園匠、考工令奏東園祕器,表裏洞赤,虡文畫日、月、鳥、龜、龍、虎、連璧、偃月,牙檜梓宮如故事。大斂於兩楹之閒。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五將,各將所部,執虎賁戟,屯殿端門陛左右廂,中黃門持兵陛殿上。夜漏,群臣入。晝漏上水,大鴻臚設九賓,隨立殿下。謁者引諸侯王立殿下,西面北上;宗室諸侯、四姓小侯在後,西面北上。治禮引三公就位殿下,北面;特進次中二千石;列侯次二千石;六百石、博士在後;群臣陪位者皆重行,西上。位定,大鴻臚言具,謁者以聞。皇后東向,貴人、公主、宗室婦人以次立後;皇太子、皇子在東,西向;皇子少退在南,北面:皆伏哭。大鴻臚傳哭,群臣皆哭。三公升自阼階,安梓宮內珪璋諸物,近臣佐如故事。嗣子哭踊如禮。東園匠、武士下釘衽,截去牙。太常上太牢奠,太官食監、中黃門、尚食次奠,執事者禮。太常、大鴻臚傳哭如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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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奏尚書顧命,太子即日即天子位於柩前,請太子即皇帝位,皇后為皇太后。奏可。群臣皆出,吉服入會如儀。太尉升自阼階,當柩御座北面稽首,讀策畢,以傳國玉璽綬東面跪授皇太子,即皇帝位。中黃門掌兵以玉具、隋侯珠、斬蛇寶劍授太尉,告令群臣,群臣皆伏稱萬歲。或大赦天下。遣使者詔開城門、宮門,罷屯衛兵。群臣百官罷,入成喪服如禮。三公、太常如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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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百官五日一會臨,故吏二千石、刺史、在京都郡國上計掾史,皆五日一會。天下吏民發喪臨三日。先葬二日,皆旦晡臨。既葬,釋服,無禁嫁娶、祠祀。佐史以下,布衣冠幘,絰帶無過三寸,臨庭中。武吏布幘大冠。大司農出見錢穀,給六丈布直。以葬,喪期依前漢制。部刺史、二千石、列侯在國者及關內侯、宗室長吏及因郵奉奏,諸侯王遣大夫一人奉奏,弔臣請驛馬露布,奏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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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木為重,高九尺,廣容八歷,裹以葦席。巾門、喪帳皆以簟。車皆去輔轓,疏布惡輪。走卒皆布恳幘。太僕駕四輪輈為賓車,大練為屋幙。中黃門、虎賁各二十人執紼。司空擇土造穿。太史卜日。謁者二人,中謁者僕射、中謁者副將作,油緹帳以覆坑。方石治黃腸題湊便房如禮。 大駕,太僕御。方相氏黃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執戈揚楯,立乘四馬先驅。旂之制,長三仞,十有二斿,曳地,畫日、月、升龍,書旐曰「天子之柩」。謁者二人立乘六馬為次。大駕甘泉鹵簿,金根容車,蘭臺法駕。喪服大行載飾如金根車。皇帝從送如禮。太常上啟奠。夜漏二十刻,太尉冠長冠,衣齋衣,乘高車,詣殿止車門外。使者到,南向立,太尉進伏拜受詔。太尉詣南郊。未盡九刻,大鴻臚設九賓隨立,群臣入位,太尉行禮。執事皆冠長冠,衣齋衣。太祝令跪讀謚策,太尉再拜稽首。治禮告事畢。太尉奉謚策,還詣殿端門。太常上祖奠,中黃門尚衣奉衣登容根車。東園武士載大行,司徒卻行道立車前。治禮引太尉入就位,大行車西少南,東面奉謚策,太史令奉哀策立後。太常跪曰「進」,皇帝進。太尉讀謚策,藏金匱。皇帝次科藏於廟。太史奉哀策葦篋詣陵。太尉旋復公位,再拜立。太常跪曰「哭」,大鴻臚傳哭,十五舉音,止哭。太常行遣奠皆如禮。請哭止哭如儀。 晝漏上水,請發。司徒、河南尹先引車轉,太常跪曰「請拜送」。載車著白系參繆紼,長三十丈,大七寸為輓,六行,行五十人。公卿以下子弟凡三百人,皆素幘委貌冠,衣素裳。校尉三百人,皆赤幘不冠,絳科單衣,持幢幡。候司馬丞為行首,皆銜枚。羽林孤兒、巴渝擢歌者六十人,為六列。鐸司馬八人,執鐸先。大鴻臚設九賓,隨立陵南羡門道東,北面;諸侯、王公、特進道西,北面東上;中二千石、二千石、列侯直九賓東,北面西上。皇帝白布幕素裏,夾羡道東,西向如禮。容車幄坐羡道西,南向,車當坐,南向,中黃門尚衣奉衣就幄坐。車少前,太祝進醴獻如禮。司徒跪曰「大駕請舍」,太史令自車南,北面讀哀策,掌故在後,已哀哭。太常跪曰「哭」,大鴻臚傳哭如儀。司徒跪曰「請就下位」,東園武士奉下車。司徒跪曰「請就下房」,都導東園武士奉車入房。司徒、太史令奉謚、哀策。 東園武士執事下明器。筲八盛,容三升,黍一,稷一,麥一,粱一,稻一,麻一,菽一,小豆一。甕三,容三升,醯一,醢一,屑一。黍飴。載以木桁,覆以疏布。甒二,容三升,醴一,酒一。載以木桁,覆以功布。瓦鐙一。彤矢四,軒輖中,亦短衛。彤矢四,骨,短衛。彤弓一。卮八,牟八,豆八,籩八,形方酒壺八。槃匜一具。杖、几各一。蓋一。鐘十六,無廪。鎛四,無廪。磬十六,無廪。壎一,簫四,笙一,箎一,柷一,敔一,瑟六,琴一,竽一,筑一,坎侯一。干戈各一,笮一,甲一,冑一,輓車九乘,芻靈三十六匹。瓦灶二,瓦釜二,瓦甑一。瓦鼎十二,容五升。匏勺一,容一升。瓦案九。瓦大杯十六,容三升。瓦小杯二十,容二升。瓦飯槃十。瓦酒樽二,容五斗。匏勺二,容一升。 祭服衣送皆畢,東園匠曰「可哭」,在房中者皆哭。太常、大鴻臚請哭止哭如儀。司徒曰「百官事畢,臣請罷」,從入房者皆再拜,出,就位。太常導皇帝就贈位。司徒跪曰「請進贈」,侍中奉持鴻洞。贈玉珪長尺四寸,薦以紫巾,廣袤各三寸,緹裏,赤纁周緣;贈幣玄三纁二,各長尺二寸,廣充幅。皇帝進跪,臨羡道房戶,西向,手下贈,投鴻洞中,三。東園匠奉封入藏房中。太常跪曰:「皇帝敬再拜,請哭」,大鴻臚傳哭如儀。太常跪曰「贈事畢」,皇帝促就位。容根車游載容衣。司徒至便殿,並蚂騎皆從容車玉帳下。司徒跪曰「請就幄」,導登。尚衣奉衣,以次奉器衣物,藏於便殿。太祝進醴獻。凡下,用漏十刻。禮畢,司空將校復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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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皇后以下皆去麤服,服大紅,還宮反廬,立主如禮。桑木主尺二寸,不書謚。虞禮畢,祔於廟,如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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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大駕日游冠衣於諸宮諸殿,群臣皆吉服從會如儀。皇帝近臣喪服如禮。醳大紅,服小紅,十一升都布練冠。醳小紅,服纖。醳纖,服留黃,冠常冠。近臣及二千石以下皆服留黃冠。百官衣皂。每變服,從哭詣陵會如儀。祭以特牲,不進毛血首。司徒、光祿勳備三爵如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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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太皇太后、皇太后崩,司空以特牲告謚於祖廟如儀。長樂太僕、少府、大長秋典喪事,三公奉制度,他皆如禮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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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葬:羡道開通,皇帝謁便房,太常導至羡道,去杖,中常侍受,至柩前,謁,伏哭止如儀。辭,太常導出,中常侍授杖,升車歸宮。已下,反虞立主如禮。諸郊廟祭服皆下便房。五時朝服各一襲在陵寢,其餘及宴服皆封以篋笥,藏宮殿後閣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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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七年,陰太后崩,晏駕詔曰:「柩將發於殿,群臣百官陪位,黃門鼓吹三通,鳴鐘鼓,天子舉哀。女侍史官三百人皆著素,參以白素,引棺挽歌,下殿就車,黃門宦者引以出宮省。太后魂車,鑾輅,青羽蓋,駟馬,龍旂九旒,前有方相,鳳皇車,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御,女將夾轂悉導。公卿百官如天子郊鹵簿儀。」後和熹鄧后葬,按以為儀,自此皆降損於前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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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王以禮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繁而無益,俗又過之。先自制送終衣服四篋,題識其上,春秋冬夏,曰有不諱,隨時以斂,金珥珠玉銅鐵之物,一不得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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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初三年,文帝又作終制曰:「禮,國君即位為椑,存不忘亡也。壽陵因山為體,無封樹,無立寢殿,無造園邑。此詔藏之宗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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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時,毛皇后崩,未葬,詔「宜稱大行」。尚書孫毓奏:「武宣皇后崩,未葬時,稱太后。文德皇后崩,侍中蘇林議:『皇后皆有諡,未葬宜稱大行。』臣以為古禮無稱大行之文。按漢天子稱行在所,言不常居。崩曰大行者,不返之稱也。未葬未有諡,不言大行,則嫌與嗣天子同號。至於后崩未葬,禮未立后,宜無所嫌,故漢氏諸后不稱大行。謂未葬宜直稱皇后。」詔曰:「稱大行者,所以別存亡之號。故事已然,今當如林議,稱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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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初中,明帝崩於建始殿,殯於九龍殿。尚書訪曰:「當以明皇帝謚告四祖,祝文於高皇稱玄孫之子,云何?」王肅曰:「禮稱曾孫某,謂國家也。荀爽、鄭玄說皆云『天子諸侯事曾祖以上,皆稱曾孫』。」又訪:「按漢既葬,容衣還,儒者以為宜如文皇帝故事,以存時所服。」王肅曰:「禮雖無容衣之制,今須容衣還而後虞祭,宜依尸服卒者上服之制。生時褻服,可隨所存;至於制度,則不如禮。孔子曰『祭之以禮』,亦謂此也。諸侯之上服,則今服也。天子不為命服,然亦所以命服之上也。按漢氏西京故事,月游衣冠,則容衣也。言冠以正服,不以褻衣也。」尚書又訪:「容衣還,群臣故當在帳中,常填衛見?」王肅曰:「禮不墓祭,而漢氏正月上陵。神座在西序,東向,百辟計吏前告郡之穀價,人之疾苦,欲先帝魂靈聞知。時蔡邕以為『禮有煩而不可去,事亡如存』,況今無填衛之禁,而合於如事存之義。可見於門內,拜訖入帳,臨乃除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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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尚書問:「今大行崩含章殿,安梓宮宜在何殿?」博士卞搉、楊雍議曰:「臣子尊其君父,必居之以正,所以盡孝敬之心。今太極殿,古之路寢,梓宮宜在太極殿,依周人殯於西階。」又問:「既殯之後,別奠下室之饌,朝夕轉易,諸所應設祭,朔望牲用,宜所施行,按禮具答。」搉、雍議:「按禮,天子日食少牢,月朔太牢。喪禮下室之饌,如他日,宜隨御膳朝夕所常用也。朔望則奠,用太牢備物。」又問:「按景帝故事,施倚廬於九龍殿上東廂。今御倚廬為當在太極殿不?諸王廬復應何所?」權琳議:「按尚書顧命,成王崩,康王居於翼室。先儒云『翼室於路寢』。今宜於太極殿上,諸王宜各於其所居為廬,朝夕則就位哭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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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禮,天子七月葬。新議曰:「禮無吉駕象生之飾,四海遏密八音,豈有釋其縗絰以服玄黃黼黻哉!雖於神明,哀素之心已不稱矣。輒除鼓吹吉駕鹵簿。」孫毓駮:「尚書顧命,成王新崩,傳遺命,文物權用吉禮。又禮,卜家占宅朝服。推此無不吉服也。又巾車飾遣車,及葬,執蓋從,方相玄衣朱裳,此鹵簿所依出也。今之吉駕,亦象生之義,凶服可除。鼓吹吉服,可設而不作。」摯虞曰:「按漢魏故事,將葬,設吉凶鹵簿,皆有鼓吹。新禮無吉駕導從之文。虞按禮,葬有祥車曠左,則今之容車也。春秋鄭大夫公孫蠆卒,天子追賜大輅,使以行禮。又士喪禮,有道車、乘車,以象生存。此兼有吉駕明文。既有吉駕,則宜有導從。宜定新禮設吉服導從,其凶服鼓吹宜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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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旌建太常,畫日月星辰。杜云:「九仞,旒委地。」遣車易以轝床舉。奠祭之具及器藏物,皆覆以白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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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成帝咸康七年,皇后杜氏崩。詔外官五日一入臨,內官朝一入而已,過葬虞祭禮畢止。有司奏,大行皇后陵所作凶門柏歷門,號明陽端門。詔曰:「門如所處。凶門柏歷,大為繁費,停之。」按蔡謨說,以二瓦器盛始死之祭,繫於木,裹以葦席,置庭中,近南,名為重,今之凶門是其象也。禮,既虞而作主,今未葬,未有主,故以重當之。禮稱為主道,此其義也。范堅又曰:「凶門非禮。禮有懸重,形似凶門。後人出之門外以表喪,俗遂行之。簿帳,即古弔幕之類也。」是時,又詔曰:「重壤之下,豈宜崇飾?陵中唯潔掃而已。」有司又奏,依舊選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為挽郎,詔又停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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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崔元凱喪儀云:「銘旌,今之旐也。天子丈二尺,皆施跗樹於壙中。遣車九乘,謂結草為馬,以泥為車,疏布輤,四面有障,置壙四角。以載遣奠牢肉,斬取骨脛,車各載一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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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尚書左丞庾持云:「晉宋已來,皇帝大行儀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廟,奏策奉謚。梓宮將登轀輬,侍中版奏,已稱某謚皇帝。遣奠,出於階下,方以此時,乃讀哀策。而前代策文,猶稱大行皇帝,請明加詳正。」國子博士、知禮儀沈文阿等謂:「應劭風俗通,前帝謚未定,臣子稱大行,以別嗣主。近檢梁儀,自梓宮將登轀輬,版奏皆稱某謚皇帝登轀輬。伏尋今祖祭已奉策謚,哀策既在庭遣祭,不應猶稱大行。且哀策篆書,藏於玄宮,請依梁儀,以傳無窮。」詔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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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貞觀九年,高祖崩。詔定山陵制度,令依漢長陵故事,務存崇厚。時限既促,功役勞弊。祕書監虞世南上封事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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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古之聖帝明王,所以薄葬者,非不欲崇高光明珍寶異物以厚其親,然審而言之,高墳厚壟,珍物必備,此適所以為親之累,非曰孝也。是以深思遠慮,安於菲薄,以為長久萬代之計,割其常情以定之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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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漢成帝造延昌二陵,制度甚厚,功費甚多,諫議大夫劉向上書曰:「孝文居霸陵,悽愴悲懷,顧謂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用紵絮斮陳漆其閒,豈可動哉!』張釋之進曰:『使其中有可欲,雖錮南山,猶有隙;使其中無可欲,雖無石槨,又何戚焉?』夫死者無終極,而國家有廢興,釋之所言,為無窮計也。孝文寤焉,遂以薄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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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漢氏之法,人君在位,三分天下貢賦,以一分入山陵。武帝歷年長久,比葬陵中,不復容物。霍光暗於大體,奢侈過度。其後至更始之敗,赤眉入長安,破茂陵取物,猶不能盡。無故聚斂百姓,為盜之用,甚無謂也。 |
| 大喪初崩... : |
魏文帝於首陽東為壽陵,作終制,其略曰:「昔堯葬壽陵,因山為體,無封樹,無立寢殿園邑,為棺槨足以藏骨,為衣衾足以朽肉。吾營此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後,不知其處。無藏金玉銅鐵,一以瓦器。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亦無不掘之墓。喪亂以來,漢氏諸陵,無不發掘,至乃燒取玉柙金縷,骸骨并盡,是焚如之刑也,豈不重痛哉!若違詔,妄有變改,吾為戮屍於地下,死而重死,不忠不孝。使魂而有知,將不福汝。以為永制,藏之宗廟。」魏文此制,可謂達於事矣。 |
| 大喪初崩... : |
今為丘壟如此,其內雖不藏珍寶,亦無益也。萬代之後,人但見高墳大冢,豈謂無金玉也。臣之愚計,以為漢文霸陵,既因山勢,雖不起墳,自然高敞。今之所卜,地勢即平,不可不起。宜依白虎通所陳周制,為三仞之墳。其方中制度,事事減少。事竟之日,刻石於陵測,書今封大小高下之式,明器所須,皆以瓦木,合於禮文,一不得用金銀銅鐵,使後代子孫,並皆遵奉。一通藏之宗廟,豈不美乎!且臣下除服,用三十六日,已依霸陵;今為墳壟,又以長陵為法,非所依也。伏願深覽古今,為長久之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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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奏,不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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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世南又上疏曰:「漢家即位之初,便營陵墓,近者十餘歲,遠者五十年,方始成就。今以數月之閒,而造數十年事,其於人力,亦以勞矣。漢家大郡五十萬戶,即日人眾,未及往時,而工役與之一等,此臣所以致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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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公卿上奏,請遵遺詔,務從節儉,太宗乃令中書侍郎岑文本謂曰:「朕欲一如遺詔,但臣子之心,不忍頓為儉素。如欲稱朕崇厚之志,復恐百代之後,不免有廢毀之憂。朕為此不能自決,任卿等平章,必令得所,勿置朕於不孝之地。」因出虞世南封事,付所司詳議以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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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房玄齡等議曰:「謹按漢高祖長陵高九丈,光武陵高六丈,漢文、魏文並不封不樹,因山為陵。竊以長陵制度,過為宏侈;二文立規,又傷矯俗。光武中興明主,多依典故,遵為成式,實謂攸宜。伏願仰遵顧命,俯順禮經。」詔曰:「朕既為子,卿等為臣,愛敬罔極,義猶一體,無容固陳節儉,陷朕於不義也。今便敬依來議。」於是山陵制度,頗有減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