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文成帝 |
2  | 帝諱睿,景穆太子之長子。正平二年十月即位。改元四:興安、興光、太安、和平。在位十四年。謚曰文成皇帝,廟號高宗。 |
3  | ◇修復佛法詔 |
4  | 夫為帝王者,必祗奉明靈,顯彰一道,其能惠著生民,濟益群品者,雖在古昔,猶序其風烈。是以《春秋》嘉崇明之禮,祭典載功施之族。況釋迦如來功濟大千,惠流塵境,等生死者歎其達觀,覽文義者貴其妙用,明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開演正覺。故前代已來,莫不崇尚,亦我國家常所尊事也。世祖太武皇帝開廣邊荒,德澤遐及。沙門道士,善行純誠,惠始之倫,無遠不至,風義相感,往往如林。夫山海之深,怪物多有,姦淫之徒,得容假託,講寺之中,致有凶黨。是以先朝因其瑕釁,戮其有罪。有司失旨,一切禁斷。景穆皇帝每為慨然,值軍國多事,未遑修復。朕承洪緒,君臨萬邦,思述先志,以隆斯道。今制諸州郡縣,於眾居之所,各聽建佛圖一區,任其財用,不制會限。其好樂道法,欲為沙門,不問長幼,出于良家,性行素篤,無諸嫌穢,鄉里所明者,聽其出家。率大州五十,小州四十人,其郡遙遠臺者十人。各當局分,皆足以化惡就善,播楊道教也。 |
5  | ◇獲玉印詔 |
6  | 朕以眇身,纂承大業,懼不能宣慈惠和,寧濟萬宇,夙夜兢兢,若臨淵谷。然即位以來,百姓晏安,風雨順序,邊方無事,眾瑞兼呈,不可稱數。又於苑內獲方寸玉印,其文曰「子孫長壽」,群公卿士,咸曰「休哉」!豈朕一人克臻斯應,實由天地祖宗降佑之所致也。思與兆庶,共茲嘉慶,其令民大腥日,殊死已下,各降罪一等。 |
7  | ◇詔李安世 |
8  | 汝但守此至大,不慮不富貴。 |
9  | ◇曲赦京師詔 |
10  | 今始奉世祖、恭宗神主于太廟,又於西苑遍秩群神。朕以大慶,餐賜百寮,而犯罪之人,獨即刑戮,非所以子育群生,矜及眾庶。夫聖人之教,自近及遠。是以周文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家邦。化苟從近,恩亦宜然。其曲赦京師死囚已下。 |
11  | ◇遣使巡行州郡詔 |
12  | 夫為治者,因宜以設官,舉賢以任職,故上下和平,民無怨謗。若官非其人,姦邪在位,則政教陵遲,至於凋薄。思明黜陟,以隆治道。今遣尚書穆伏真等三十人巡行州郡,觀察風俗。入其境,農不墾殖,田畝多荒,則徭役不時,廢于力也。耆老飯蔬食,少壯無衣褐,則聚斂煩數,匱于財也。閭里空虛,民多流散,則綏導無方,疏于恩也。盜賊公行,劫奪不息,則威禁不設,失于刑也。眾謗並興,大小嗟怨,善人隱伏,佞邪當途,則為法混淆,昏於政也。諸如此比,黜而戮之。善於政者,褒而賞之。其有阿枉不能自申,聽詣使告狀,使者檢治。若信清能,眾所稱美,誣告以求,直反其罪。使者受財,斷察不平,聽詣公車上訴。其不孝父母,不順尊長,為吏姦暴,及為盜賊,各具以名上。其容隱者,以所匿之罪罪之。 |
13  | ◇懲牧守貪穢詔 |
14  | 朕即阼至今,屢下寬大之旨,蠲除煩苛,去諸不急,欲令物獲其所,人安其業。而牧守百里,不能宣揚恩意,求欲無厭,斷截官物,以入于己,使課調懸少,而深文極墨,委罪于民。苟求免咎,曾不改懼。國家之制,賦役乃輕,比年已來,雜調減省,而所在州郡,咸有逋懸,非在職之官綏導失所,貪穢過度,誰使之然?自今常調不充,民不安業,宰民之徒,加以死罪。申告天下,稱朕意焉。 |
15  | ◇禁穿毀墳隴詔 |
16  | 昔姬文葬枯骨,天下歸仁。自今有穿毀墳壟者斬之。 |
17  | ◇案治遷代前逋詔 |
18  | 夫褒賞必於有功,刑罰審于有罪,此古今之所同,由來之常式。牧守蒞民,侵食百姓,以營家業,王賦不充,雖歲滿去職,應計前逋,正其刑罪。而主者失于督察,不加彈正,使有罪者優游獲免,無罪者妄受其辜,是啟姦邪之路,長貪暴之心,豈所謂原情處罪,以正天下。自今諸遷代者,仰列在職殿最,案制治罪。克舉者加之爵寵,有愆者肆之刑戮,使能否殊貫,刑賞不差。主者明為條制,以為常楷。 |
19  | ◇賑雲中等六郡詔 |
20  | 朕承洪業,統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濟兆民。故薄賦斂以實其財,輕徭役以紓其力,欲令百姓脩業,人不匱乏。而六鎮、雲中、高平、二雍、秦州,偏遇災旱,年穀不收。其遣開倉廩以賑之。有流徙者,諭還桑梓。欲市糴他界,為關傍郡,通其交易之路。若典司之官,分職不均,使上恩不達於下,下民不瞻于時,加以重罪,無有攸縱。 |
21  | ◇禁因調發增價詔 |
22  | 刺史牧民,為萬里之表。自頃每因發調,逼民假貸,大商富賈,要射時利,旬日之間,增贏十倍。上下通同,分以潤屋。故編戶之家,困於凍餒,豪富之門,日有兼積。為政之弊,莫過于此。其一切禁絕,犯者十疋以上皆死,布告天下,咸令知禁。 |
23  | ◇選補先勞舊才能詔 |
24  | 朕承洪緒,統御萬國,垂拱南面,委政群司,欲緝熙治道,以致寧一。夫三代之隆,莫不崇尚年齒。今選舉之官,多不以次,令班白處後,晚進居先。豈所謂彞倫攸敘者也!諸曹選補,宜各先盡勞舊才能。 |
25  | ◇召役逼雇論同枉法論 |
26  | 朕憲章舊典,分職設官,欲令敷揚治化,緝熙庶績。然在職之人,皆蒙顯擢,委以事任,當厲己竭誠,務省徭役,使兵民優逸,家給人贍。今內外諸司、州鎮守宰,侵使兵民,勞役非一。自今擅有召役,逼雇不程,皆論同枉法。 |
27  | ◇宮壇不改作詔 |
28  | 朕每歲以秋日閒月,命群官講武平壞。所幸之處,必立宮壇,縻費之功,勞損非一。宜仍舊貫,何必改作也。 |
29  | ◇畋獵不濫殺詔 |
30  | 朕順時畋獵,而從官殺獲過度,既殫禽獸,乖不合圍之義。其敕從官及典圍將校,自今已後,不聽濫殺。其畋獲皮肉,別自頒齎。 |
31  | ◇檢還賣鬻男女詔 |
32  | 前以民遭飢寒,不自存濟,有賣鬻男女者,盡仰還其家。或因緣勢力,或私行請托,共相通容,不時檢校,令良家子息,仍為奴婢。今仰精究,不聽取贖,有犯加罪。若仍不檢還,聽其父兄上訴,以掠人論。 |
33  | ◇定婚喪條格詔 |
34  | 名位不同,禮亦異數,所以殊等級,示軌儀,今喪葬嫁娶,大禮未備,貴勢豪富,越度奢靡,非所謂式昭典憲者也。有司可為之條格,使貴賤有章,上下咸序,著之於令。 |
35  | ◇貴族不婚卑姓詔 |
36  | 夫婚姻者,人道之始。是以夫婦之義,三綱之首,禮之重者,莫過于斯。尊卑高下,宜令區別。然中代以來,貴族之門,多不率法,或貪利財賄,或因緣私好,在於苟合,無所選擇,令貴賤不分,巨細同貫,塵穢清化,虧損人倫,將何以宣示典謨,垂之來裔。今制皇族、師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 |
37  | ◇賜宿石詔 |
38  | 石為忠臣,衣砬洶桑免虎之害。後有犯罪,宥而勿坐。 |
39  | ◇遣使者詔源賀 |
40  | 卿以忠誠款至,著自先朝,以丹青之潔,而受蒼蠅之污。朕登時研檢,已加極法,故遣宣意。其善綏所蒞,勿以囂謗之言,致損慮也。 |
41  | ◇黃金合盤銘 |
42  | 九州致貢,殊域來賓,乃作茲器,錯用貝珍。鍛以紫金,鏤以白銀。範圍擬載,吐耀含真。纖文麗質,若化若神,皇王御之,百福維新。 |
43  | ◎獻文帝 |
44  | 帝諱弘,字弟豆胤。文成帝長子。太安二年立為皇太子,和平六年五月即位。改元二:天安、皇興。在位六年,禪位皇太子,自為太上皇。承明元年,為文明太后所忌暴崩,年二十三,謚曰獻文皇帝,廟號顯祖。 |
45  | ◇除雜調詔 |
46  | 夫賦斂煩則民財匱,課調輕則用不足,是以十一而稅,頌聲作矣。先朝榷其輕重,以惠百姓。朕承洪業,上惟祖宗之休命,夙興待旦,惟民之恤,欲令天下同於逸豫。而徭賦不息,將何以塞煩去苛,拯濟黎元者哉!今兵革不起,畜積有餘,諸有雜調,一以與民。 |
47  | ◇令刺史守宰自選吏詔 |
48  | 先朝以州牧親民,宜置良佐,故敕有司班九條之制,使前政選吏,以待俊攏必謂銓衡允衷,朝綱應敘。然牧司寬惰,不祗憲旨,舉非其人,愆于典度。今制:刺史守宰到官之日,仰自舉民望忠信,以為選官,不聽前政共相干冒。若簡任失所,以罔上論。 |
49  | ◇詔高允 |
50  | 自頃以來,庠序不建,為日久矣。道肆陵遲,學業遂廢,子衿之嘆,復見乾今。朕既纂統大業,人表晏寧,稽之舊典,欲置學官于郡國,使進脩之業有所津寄。卿儒宗元老,朝望舊德,宜與中、秘二省,參議以聞。 |
51  | ◇報于闐國王詔 |
52  | 朕承天理物,欲令萬方各安其所,應敕諸軍,以拯汝難。但去汝遐阻,雖復遣援,不救當時之急,已停師不行,汝宜知之。朕今練甲養卒,一二歲間,當躬率猛將,為汝除患,汝其謹警候,以待大舉。 |
53  | ◇報尉元詔 |
54  | 待後軍到,量宜守防。其青冀已遣軍援,須待剋定,更運軍糧。 |
55  | ◇詔尉元 |
56  | 賊將沈攸之、吳心喜公等,驅率蟻眾,進寇下邳,卿戎昭果毅,智勇奮發,水陸邀絕,應時摧殄,自淮以北,蕩然清定。皆是元帥經略,將士效力之所致也,朕用嘉焉。所獲諸城要害之處,分兵置戍,以帖民情。今方欲清蕩吳會,懸旌秣陵,至用兵所宜,形勢進止,善加量度,動靜以聞。 |
57  | ◇詔慕容白曜 |
58  | 卿總率戎旅,討除不賓,霜戈所向,無不摧靡,旬日之內,剋拔四城,韓白之功,何以加此?雖升城戍將房崇吉守遠不順,危亡已形,潰在旦夕。宜勉崇威略,務存長轡,不必窮兵極武,以為勞頓。且伐罪弔民,國之令典,當招懷以德,使來蘇之澤,加於百姓。 |
59  | ◇恤宋呂梁敗卒詔 |
60  | 頃張永迷擾,敢拒王威,暴骨原隰,殘廢不少。死生冤痛,朕甚愍焉。天下民一也,可敕郡縣。永軍殘廢之士,聽還江南。露骸草莽者收瘞之。 |
61  | ◇民病給醫藥詔 |
62  | 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發不寐,疚心疾首。是以廣集良醫,遠采名藥,欲以救護兆民。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醫就家診視,所須藥物,任醫量給之。 |
63  | ◇誓眾詔諸將 |
64  | 用兵在奇,不在眾也。卿等但為朕力戰,方略已在朕心。 |
65  | ◇聽逃兵歸首詔 |
66  | 天安以來,軍國多務,南定徐方,北埽遺虜。征戌之人,亡竄非一,雖罪合刑書,每加哀宥。然寬政猶水,逋逃遂多。宜申明典刑,以肅姦偽。自今諸有逃亡之兵及下代守宰浮游不赴者,限六月三十日悉聽歸首,不首者論如律。 |
67  | ◇禪位太子詔 |
68  | 朕承洪業,運屬太平,淮岱率從,四海清晏。是以希心玄古,志存澹泊。躬覺萬務,則損頤神之和,一日或曠,政有淹滯之失。但子有天下,歸尊于父,父有天下,傳之於子。今稽協靈運,考會群心,爰命儲宮,踐升大位。朕方優游恭己,棲心浩然,社稷擄玻克廣其業,不亦善乎?百官有司,其祗奉胤子,以答天休。宣布寓內,咸使聞悉。 |
69  | ◇聽尉元以韓念祖為雎陵令詔 |
70  | 樹君為民,民情如此,可聽如請。 |
71  | ◇報雍州人王叔保等詔 |
72  | 選曹已用人,藻有惠政,自宜他敘。 |
73  | ◇祀孔子廟禁婦女合雜詔 |
74  | 尼父稟達聖之姿,體生知之量,窮理盡性,道光四海。頃者淮徐未賓,廟隔非所,致令祠典寢頓,禮章殄滅,遂使女巫妖覡,淫進非禮,殺生鼓舞,倡優玲潁豈所以尊明神敬聖道者也。自今已後,有祭孔子廟,制用酒脯而已,不聽婦女合雜,以祈非望之福。犯者以違制論。其公家有事,自如常禮。犧牲粢盛,務盡豐潔。臨事致敬,令肅如也。牧司之官,明糾不法,使禁令必行。 |
75  | ◇隱括比丘詔 |
76  | 比丘不在寺舍,遊涉村落,交通姦猾,經歷年歲。令民間五五相保,不得容止。無籍之僧,精加隱括,有者送付州鎮,其在畿郡,送付本曹。若為三寶巡民教化者,在外齎州鎮維那文移,在臺者齎都維那等印牒,然後聽行。違者加罪。 |
77  | ◇又詔 |
78  | 內外之人,興建福業,造立圖寺,高敞顯博,亦足以輝隆至教矣。然無知之徒,各相高尚,貧富相競,費竭財產,務存高廣,傷殺昆蟲含生之類。苟能精致,累士聚沙,福鍾不朽。欲建為福之因,未知傷生之業。朕為民父母,慈養是務。自今一切斷之。 |
79  | ◇令送濟州靈像達都詔 |
80  | 夫信誠則應遠,行篤則感深,歷觀先世靈瑞,乃有禽獸易色,草木移性。濟州東平郡靈像發輝,變成金銅之色。殊常之事,絕於往古,熙隆妙法,理在當今。有司與沙門統曇曜令州送像達都,使道俗咸睹實相之容,普告天下,皆使聞知。 |
81  | ◇受爵詔 |
82  | 非功無以受爵,非能無以受祿,凡出外遷者,皆引此奏聞,求乞假品。在職有效,聽下附正,若無殊稱,隨而削之。舊制諸鎮將、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貢獻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襲。 |
83  | ◇貢舉詔 |
84  | 頃者州郡選貢,多不以實,碩人所以窮處幽仄,鄙夫所以超分妄進,豈所謂旌賢樹德者也。今年貢舉,尤為猥濫。自今所遣,皆門盡州郡之高,才極鄉閭之選。 |
85  | ◇答百濟國王餘慶詔 |
86  | 得表聞之,無恙甚善。卿在東隅,處五服之外,不遠山海,歸誠魏闕,欣嘉至意,用戢于懷。朕承萬世之業,君臨四海,統御群生。今宇內清一,八表歸義,襁負而至者,不可稱數,風俗之和,士馬之盛,皆餘禮等親所聞見。卿與高麗不穆,屢致陵犯,苟能順義,守之以仁,亦何憂于寇仇也。前所遣使,浮海以撫荒外之國,從來積年,往而不返,存亡達否,未能審悉。卿所送鞍,比校舊乘,非中國之物。不可以疑似之事,以生必然之過。經略權要,已具別旨。 |
87  | ◇又詔 |
88  | 知高麗阻強,侵軼卿土,修先君之舊怨,棄息民之大德,兵交累載,難結荒邊。使兼申胥之誠,國有楚越之急,乃應展義扶微,乘機電舉。但以高麗稱藩先朝,供職日久,於彼雖有自昔之釁,于國未有犯令之愆。卿使命始通,便求致伐,尋討事會,理亦未周。故往年遣禮等至平壤,欲驗其由狀。然高麗奏請頻煩,辭理俱詣,行人不能抑其請,司法無以成其責,故聽其所啟,詔禮等還。若今復違旨,則過咎益露,後雖自陳,無所逃罪,然後興師討之,於義為得。九夷之國,世居海外,道暢則奉藩,惠戢則保境,故羈縻著于前典,苦貢曠于歲時。卿備陳強弱之形,具列往代之跡,俗殊事異,擬貺乖衷,洪規大略,其致猶在。今中夏平一,宇內無虞,每欲陵威東極,懸旌域表,拯荒黎於偏方,舒皇風於遠服。良由高麗即敘,未及卜征。今若不從詔旨,則卿之來謀載協,元戎啟行,將不云遠。便可豫率同興,具以待事,時遣報使,速究彼情。師舉之日,卿為卿導之首,大捷之後,又受元功之賞,不亦善乎?所獻錦布海物,雖不悉達,明卿至心。今賜雜物如別。 |
89  | ◇牧守久任詔 |
90  | 《書》云:「三載一考,三考黜陟幽明。」頃者已來,官以勞升,未久而代,牧守無恤民之心,競為聚斂,送故迎新,相屬于路,非所以固民志、隆治道也。自今牧守,溫仁清儉、克己奉公者,可久于其任。歲積有成,遷位一級。其有貪殘非道、侵削黎庶者,雖在官甫爾,必加黜罰。著之于令,永為彞准。 |
91  | ◇詔群祀無用牲 |
92  | 朕承天事神,以育群品,而咸秩處廣,用牲甚眾。夫神聰明正直,享德與信,何必在牲?《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示勺祭,實受其福。」苟誠感有著,雖行潦菜羹,可以致大嘏,何必多殺,然後獲祉福哉!其命有司,非郊天地、宗廟、社稷之祀,皆無用牲。 |
93  | ◇原守宰為民所列罪詔 |
94  | 往年縣召民秀二人,問以守宰治狀,善惡具聞,將加賞罰。而賞者未幾,罪者眾多。肆法傷生,情所未忍。今特垂寬恕之恩,申以解網之惠。諸為民所列者,特原其罪,盡可貸之。 |
95  | ◇葬獄囚詔 |
96  | 自今京師及天下之囚,罪未分判,在獄致死無近親者,公給衣衾棺櫝葬埋之,不得曝露。 |
97  | ◇遣使河南七州詔 |
98  | 河南七州牧守多不奉法,致新邦之民莫能上達,遣使者觀風察獄,黜陟幽明。其有鰥寡孤獨貧不自存者,復其雜徭,年八十已上,一子不從役;力田孝悌,才器有益於時,信義著於鄉閭者,具以名聞。 |
99  | ◇詔呂羅漢 |
100  | 卿以勞勤獲敘,才能致用,內總禁旅,外臨方兵,褒寵之隆,可謂備矣。自非盡節竭誠,將何以垂名竹帛?仇池接近邊境,兵革屢興,既勞士卒,亦動民庶,皆由鎮將不明,綏禁不理之所致也。卿應機赴擊,殄此凶醜。隴右至險,民亦剛悍,若不導之以德,齊之以刑,寇賊莫由可息,百姓無以得靜。朕垂心治道,欲使遠近清穆,卿可召集豪右,擇其事宜,以利民為先,益國為本,隨其風俗,以施威惠。其有安土樂業、奉公勤私者,善加勸督,無奪時利。明相宣告,稱朕意焉。 |
101  | ◇寬宥詔 |
102  | 朕應歷數開一之期,屬千載光熙之運,雖仰嚴誨,猶懼德化不寬,至有門房之誅。然下民凶戾,不顧親戚,一人為惡,殃及合門。朕為民父母,深所愍悼。自今以後,非謀反、大逆、干紀、外奔,罪止其身而已。今德被殊方,文軌將一,宥刑寬禁,不亦善乎? |
103  | ◇詔報蠕蠕主子成 |
104  | 所論婚事,今始一反,尋覽事理,未允厥中。夫男而下女,爻象所明,初婚之吉,敦崇禮娉,君子所以重人倫之本。不敬其初,今終難矣。 |
105  | ◇原平原女子孫男玉詔 |
106  | 男玉重節輕身,以義犯法,緣情定罪,理在可原,其特恕之。 |
107  | ◇購擒劫盜詔 |
108  | 尚書李訴,著勛先朝,弼諧皇極,讜言嘉謀,旬日屢進,實國家之楨幹,當今之老成也。是以擢授南部,綜理煩務。自在厥位,夙夜惟寅,乃心匪懈,克己復禮,退食自公,利上之事,知無不為,賞罰所加,不避疏戚。雖孝子之思慈母,鷹災逐鳥雀,何以方之。若鄭之子產,魯之季文,亦未加也。然惡直醜正,盜憎主人。自往年以來,群姦不息,劫訴宗人李英等四家,焚燒舍宅,傷害良善。此而可忍,孰不可恕!有司可明加購募,必令擒殄。 |
109  | ◇詔呂羅漢 |
110  | 朕總攝萬幾,統臨四海,思隆古道,光顯風教,故內委群司,外任方牧,正是志士建節之秋,忠臣立功之會。然赤水諸羌民,遠居邊土,非卿善誘,何以招輯?卿所得口馬,表求貢奉,朕嘉乃誠,便敕領納。其馬印付都牧,口以賜卿。 |
111  | ◇禪位太子冊命 |
112  | 昔堯舜之禪天下也,皆由其子不肖。若丹朱、商均能負荷者,豈搜揚仄陋而授之哉?爾雖沖弱,有君人之表,必能恢隆王道,以濟兆民。今使太保、建安王陸馥、太尉源賀持節奉皇帝璽綬,致位於爾躬。其踐升帝位,克廣洪業,以光祖宗之烈,使朕優游履道,頤神養性,可不善歟? |
113  | ◇下書納義陽王昶 |
114  | 《易》稱「利用行師」,《書》云「恭行天罰」,必觀時而後施,因機而後舉。故夏伐有扈,四海以平,晉定吳會,萬方以台。今宋室衰微,凶難水存起,國有殺君之逆,邦罹崩離之難,起自蕭牆,釁流合境。偽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徐南北兗青冀幽七州豫州之梁郡諸軍事、征北將軍、儀同三司、徐州刺史義陽王昶,踵微子之蹤,蹈項伯之跡,知機體運,歸款闕庭,朕錫以顯爵,班同親舊。昶弟湘東王進不能扶危定傾,退不能降身高謝,阻兵安忍,篡位自立,既無闔閭靜亂之功,而有無知悖禮之變,怠棄三正,慢易天常,覆敗之徵既兆,危亡之應已著。偽江州刺史晉安王復稱大號,自立一隅,荊、郢二州刺史安陸臨海王劉子綏子項,大擅威令,不相祗伏。徐州刺史彭城鎮主薛安都、青州刺史沈文秀、冀州刺史歷城鎮主崔道固等,皆彼之要藩,懼及禍難,擁眾獨據,各無定主。仰觀天象,俯察人謀,六軍燮伐之期,率士同軌之日。 |
115  | 朕承休烈,屬當泰運,思播靈武,廓寧九服,豈可得臨萬乘之機,遘時來之遇,而不討其讎逆,振其艱患哉?今可分命諸軍,以行九伐。使持節征東大將軍安定王直勤伐伏玄、侍中尚書左僕射安西大將軍平北公直勤美晨、散騎常侍殿中尚書平北將軍山陽公呂羅漢、領隴右之眾五萬,沿漢而東,直指襄陽。使持節征南大將軍勃海王直勤天賜、侍中尚書令安東大將軍始平王直勤渴言侯、散騎常侍殿中尚書令安西將軍西陽王直勤蓋戶千、領幽、冀之眾七萬,濱海而南,直指東陽。使持節征南將軍京兆王直勤子、侍中司徒安南大將軍新建王獨孤侯尼須、散騎常侍西平公韓道人、領江、雍之眾八萬,出洛陽,直至壽陽。使持節征南大將軍宜陽王直勤新城、侍中太尉征東大將軍直勤駕頭拔羽、直征東將軍北平公拔敦及義陽王劉昶,領定、相之眾十萬,出濟、兗,直造彭城,與諸軍剋期同到,會於秣陵。納昶反國,定其社稷,使荊、陽沾德義之風,江、漢被來蘇之惠。邊疆將吏,不得因宋衰亂,有所侵損,以傷我國家存救之義。主者明宣所部,咸使聞知,稱朕意焉。 |
116  | ◇克青冀二州下書 |
117  | 朕承天序,臨御兆民,思闡皇風,以隆治道。而荊吳僭傲,跨寺一方,天降其殃,以罰有罪,篡戮發於蕭牆,毒害嬰於群庶,徐州刺史薛安都,司州刺史常珍奇,深體逆順,歸誠獻款。遭難已久,飢饉薦臻,或以糊口之功,私力窮盜,或不識王命,藏竄山藪,或為囚徒,先被執系,元元之命,甚可哀愍。其曲赦淮北三州之民,自天安二年正月三十日壬寅昧爽以前,諸犯死罪以下繫囚見徒,一切原遣。唯子殺父母,孫殺祖父母、弟殺兄、妻殺夫、奴殺主,不從赦例。若亡命山澤,百日不首,復其初罪。 |
118  | 今陽春之初,東作方興,三州之民,各安其業,以就農桑。有飢窮不自存,通其市糴之路,鎮統之主,勤加慰納,遵用輕典,以蒞新化,若綏導失中,令民逃亡,加罪無縱。其普宣下,咸使聞知朕意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