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宰輔部 奢侈貪黷,專恣奢侈。 |
2 | 奢則不遜,著乎格言,滿乃招損,垂於前誥,故君子所以去其泰甚,守其節儉而保終吉者焉。乃有雍容廊廟之上表,式萆鷸列,忘約己之道,昧素履之旨,因時滿志,席寵自恣。繇是殖其貨利,安其逸豫,極耳目之玩,窮嗜好之味,盱衡、長敖,始終無悔。以是遺世譏而冒邦憲者,往往而有。次之編簡,足以為戒。 |
3 | 漢田砦丞相治宅甲諸第,田園極膏腴,市買郡縣器物相屬於道。前堂羅鐘鼓,立曲旃。後房婦女以百數。諸奏珍物,狗馬玩好不可勝數。 |
4 | 張禹為丞相,禹家以田為業及富貴多買田至四百頃,皆涇、渭溉灌,極膏腴上賈,它財物稱是。禹性習知音聲,內奢淫,身居大第。後堂理絲竹,弦弟子沛郡戴崇每候禹,常責師,宜置酒設樂,與弟子相娛。禹將崇入後堂,飲食,婦女相對,優人絃,鏗鏘極樂,昏夜乃罷。 |
5 | 魏曹爽為大將軍、錄尚書事。爽飲食車服,擬於乘輿,尚方珍玩,充樅釁浼,移捩盈後庭。又私取先帝才人七八人及將吏、師工、鼓吹、良家子女三十三人,皆以為妓。樂作窟室,綺疏四周,數與何晏等會其中,縱酒作樂。 |
6 | 吳步騭為丞相,門內妻妾服飾奢綺,頗以此見譏。 |
7 | 晉何曾為太宰,性奢豪,務在華侈,帷帳車服,窮極綺麗,廚膳滋味,過於王者。每燕見,不食大官所設,帝輒命取其食蒸餅,上不折十字不食。日食萬錢,猶曰無下箸。處人以小紙為書者,敕記室勿報。劉毅等數劾奏,曾汰侈無度,帝以其重臣,一無所問。何邵,曾之子也,為司徒,驕奢簡貴,亦有父風。衣裘服玩,新故巨積,食必盡四方珍異,一日之供以錢二萬為限。時論以為大官御膳,無以加之。 |
8 | 謝安為太傅,性好音樂。及為相,於土山營墅、樓館林竹甚盛,每攜中外子姪往來游集,肴饌亦屢費百金,世頗以此譏焉,而安殊不以屑意。 |
9 | 宋劉穆之,晉末為尚書左僕射手緋。政性豪奢,食必方丈,又且輒為十人饌。穆之既好賓客,未嘗獨餐,每至食時,客止十人以還者,帳下依常下食,以此為常。後魏廣陽王嘉為衛大將軍、尚書令,除儀同三司。性好儀飾,車服鮮華。既居儀同,又住端首,出入容衛,道路榮之。 |
10 | 隋楊素為左僕射,家僮千數,後庭妓妾曳綺羅者以千數。第宅華侈,制擬宮禁。 |
11 | 唐李林甫為右僕射,京城邸第、田園水利盡上腴。城東有薛王別墅,林亭,幽於甲於都邑,玄宗特以賜之,及女樂二部,天下珍玩,前後賜與,不可勝紀。 |
12 | 楊國忠為右相,於宣陽里連構甲第,土木被綈繡,棟宇之盛,兩都莫比。 |
13 | 裴冕為左僕射,兼掌兵權留守之任,俸錢每月二千餘貫。性本侈靡,好尚車服,乃營珍饌,名馬在櫪,價盈數百金者常十數。每會賓友滋味,品類坐客,有昧於名者。 |
14 | 元載為中書侍郎、平章事。城中開南北二甲第,室宇宏麗,冠絕當時。又於近郊起亭榭,所至之處,帷帳什器,皆如宿設,儲不改供。城南膏腴別墅,連疆接畛,凡數十所,婢僕曳綺羅亦百餘人,恣為不法,侈僭無度。李吉甫為中書侍郎、平章事,服物食味,必極珍美。 |
15 | 邐牟為中書侍郎、平章事。出入將相幾二十年,其服飾玩好、歌僮妓女,苟悅於心,無所愛惜,遂至奢侈過度,物議貶之。 |
16 | 漢蘇逢吉為司空平章事,性多侈靡,好鮮衣美食,中書公膳,鄙而不食,私庖供饌,務盡甘珍。常於私第大張酒樂,以召權貴,所費千餘緡。 |
17 | 周和凝,初仕晉為右僕射、平章事。性好修整,自釋褐至登輔相,車馬僕從,必加華楚。 |
18 | ○宰輔部 貪黷: |
19 | 夫謀謨廟堂,鎮撫夷狄,苟非命清慎之士,秉公正之心,則何以表率百僚,儀刑四海?若乃任或匪人,惟恣貪黷,陰施威惠,內殖貨財。遣僮僕以經營,狎姦纖而聚斂,獄以貨免,官以賄成,逞志多岐,罔知紀極。至有自治塋塚,敢望於園寢,家厭珠金,靡恤於宗黨,豈惟悖亂於彞倫,信亦顛覆於國家者也。 |
20 | 漢李蔡為丞相,坐詔賜塚地陽陵當得二十畝。蔡盜取二頃,頗賣得四十餘萬。又盜取神道外ヂ地一畝,葬其中,當下獄自殺」。 |
21 | 張禹為丞相卦:安昌侯禹為人謹厚,內殖貨財,家以田為業,及富貴,多買田至四百頃,皆涇渭溉灌,極膏腴上賈,它財物稱是。禹性習知音聲,內奢淫,身居大第。後堂理絲竹管絃禹,年老自治冢塋,起祠室,好平陵肥牛,亭部處地也。又近延陵,奏請求之。成帝以賜禹,詔令平陵徙亭它所,曲陽侯根,聞而爭之。此地當平陵寢廟,衣冠所出游道禹為師傅,不遵謙讓,至求衣冠所繇之道,又徙壞舊亭,重非所宜。孔子稱賜愛其羊,我愛其禮,宜更賜禹他地根,雖為舅,帝敬重之,不如禹根言。雖切,猶不見從,卒以肥牛亭地賜禹。 |
22 | 匡衡為丞相,有司奏衡專地盜土,衡竟坐免。初,衡封僮之樂安鄉,鄉本田提卦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初元元年,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衡封。臨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至建始元年,郡乃定國界上計簿更定圖言丞相府。衡謂所親吏趙殷曰。主簿陸賜故居,奏曹習事,曉知國界,署集曹掾。明年治計時,衡問殷:「國界事曹欲奈何?」殷曰:「賜以為舉計,令郡實之,恐郡不肯從,實可令家丞上書」。衡曰:「顧當得不耳,何至上書!」亦不告。曹使,舉也。聽曹為之後,賜與屬明舉計曰:「案故圖,樂安鄉南,以平陵佰為界不足故,而以閩佰為界解何?」郡即復以四百頃付樂安。國衡遣從史之僮收取所還田租、杴、р,攀入衡家。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衡監臨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春秋》之義,諸侯不專地,所以壹統尊法制也。衡位三公,輔國政,領計簿,知郡實,正國界,計簿已定而背法制,專地盜土以自益。及賜明阿、承衡意,猥舉郡計,亂減縣界,附下罔上,擅以地附益大臣皆不道」。於是帝可其奏,勿治丞相,免為庶人,終於家。 |
23 | 晉王戎為司徒,性好興利,廣收八方,田園水碓,周遍天下。聚積錢不知紀極。每自執牙籌,晝夜算計,常若不足。而又儉嗇,不自奉養,天下人謂之膏盲之疾。 |
24 | 後魏咸陽王禧加侍中,正太尉。雖為宰輔之首,而從容推委,無所是非。潛受賄賂,陰為威惠,以致奴婢千數。田業鹽鐵,遍於遠近,官吏僮隸,相繼經營。宣武頗惡之。 |
25 | 北海王詳為錄尚書,時高雙坐貪濁免官,雙多納金寶,除司空長史。未幾,遷太尉長史。 |
26 | 元義為侍中輔政時,崔暹為都督,討武川鎮,為賊所敗,禁於廷尉,以女妓園田貨義獲免。 |
27 | 北齊孫騰為太保、尚書令,求納財賄,不知紀極。生官死,贈非貨不行,食肴藏銀器,盜為家物,親狎小人,專為聚斂。司馬子如為左僕射,知朝政簿領之務,與奪任情,公然受納,無所顧憚。後為尚書令,義旗之始,身不參預,直以神武故舊,遂當委重,意氣高矜,聚斂不息。時文襄入輔朝政,內稍嫌之,尋以贓賄為憲司所劾,詔削官爵。 |
28 | 高隆之為太保,時文襄作宰,風俗肅清,隆之時有受納。文襄於尚書省大加責辱。 |
29 | 隋楊素為尚書令,貪冒財貨,營求產業。東、西兩京,居宅侈麗,朝毀夕複,營繕無已。爰及諸方都會,處邸店水并私田宅以千百數。時議以此鄙之。 |
30 | 虞世基,煬帝時專典朝政。其繼室孫氏,性驕淫,世基惑之,恣其奢靡,雕飾器服,無復素士之風。孫復攜前夫子夏侯儼入世基舍,而頑鄙無賴,為其聚斂,鬻官賣獄,賄賂公行,其門如市,金寶盈積。其弟世南素為國士,而清貧不立,未曾有所贍,由是為論者所譏,朝野咸共疾怨。 |
31 | 唐許敬宗為右相,高宗龍朔三年,冊拜太子太傅、同東西臺三品,監修國史。敬宗嫁女與左監門大將軍錢九隴,本皇家隸人,敬宗貪財與婚。又為子娶尉遲寶琳孫女為妻,多得賂遺。白州人龐孝恭,蠻酋凡品,率兵從征高麗,賊知其懦,襲破之。敬宗又納其寶貨,稱孝恭。頻破賊徒,斬獲數萬。 |
32 | 李義府為中書令,貪冒無厭,賣官鬻獄,廣樹朋黨。有占候,人言義府宅有獄氣,積錢二千萬可壓勝,由是聚斂更急。又遣其子津召長孫無忌之孫,延謂曰:「相為得一官,數日詔書當出五日」。果拜司監,津乃取延錢七百貫。 |
33 | 李回秀,為夏官侍郎、同鳳閣鸞臺三品。長安四年,坐贓貶授廬州刺史。 |
34 | 紀處訥為侍中,與兵部尚書宗楚客及楚客弟將作大匠晉卿咸專權,共為朋黨,咸奸狠籍。先是,娑葛與阿史那忠節屢侵暴邊境,郭元振請徙忠節于內地。楚客取忠節金二千兩,處訥取七百兩,竟不納。其奏請以兵討娑葛。娑葛知而大怒,遂舉兵入寇,甚為邊患。 |
35 | 崔為中書侍郎、平章事鄭飾吏部侍郎、平章事。景龍三年,俱坐贓貶襄州刺史,時嶠州司馬。 |
36 | 蕭志忠為中書令,與太平公主謀逆伏誅,籍沒其家。未名之寶,不可勝紀。 |
37 | 楊國忠為相,有康謙者,本商胡,玄宗天寶中為安南都護,賂遺國忠,官至將軍。 |
38 | 李林甫為中書令、集賢殿大學士,久典樞衡,天下威權並歸於己,京城、邸第、田園水利盡上腴。宰相用事之盛,開元以來未有其比。 |
39 | 裴冕,代宗大歷中為宰相,兼掌兵權。留守之任,俸錢每月二千餘貫,小吏以俸錢文簿白之,冕顧子弟,喜見於色。其嗜財若此。 |
40 | 元載大歷中為相以誅魚朝恩計就,特蒙任遇,接視百寮,頗有德色,遂肆志貪饕。徐浩任廣州,以賂聞,竭南方珍產納于載。楊綰為吏部,廉簡自處,不附於載,乃奏浩代綰。至德。乾元中,天下多戰伐功,啟奏填委,故官賞紊雜。及永泰後,四方既定,而載秉政,公道隘塞,官由賄成。中書主書卓倩、李榮輩用事,勢傾朝列,天下官爵,大者出載,小者自倩。榮四方齎金帛求官者,道路相屬,各稱而去。 |
41 | 王縉為相,溺於釋教舍、道政坊宅,為嬖妾李氏奏造寶應寺。每節度、觀察使朝覲,皆延至佛寺,諷令出財助己,修繕四方,賂遺畢集。縉又縱弟妹女尼等廣納財賂,貪猥之跡如市賈焉。廣德中,蕭復為太子僕屬,連歲不稔,霞巰韞蟾醇依郯倏諼,摶宰月緗鬻,昭應別業。時縉聞其林泉之美,心欲之,乃使弟ヨ誘焉。ヨ謂復曰:「足下之才,固宜居右職,姑以別業奉吾兄,當以要地處足下矣」。複對曰:「僕之鬻舊業以拯孀孤,儻以美職售之,姑姊弟侄受凍餒,非鄙夫之願也」。縉既憾之,乃罷復官,廢居者數年,復處之自若。 |
42 | 楊炎為門下侍郎、平章事。大歷中,路嗣恭討舒晃于廣州,商舶之徒,多因晃事誅之,沒其財寶數百萬,盡入私室,不將貢獻。代宗心甚銜之,故嗣恭雖有平方面功,止轉檢校尚書、東都留守。 |
43 | 楊炎為門下侍郎、平章事。大歷中,路嗣恭討舒晃於廣州,商舶之徒,多因晃事誅之,沒其財寶,數不將合狀,宗心甚銜之。故嗣恭雖有平文面功,止轉簡較尚書、東都留守。 |
44 | 竇參,德宗貞元中為相,淄青節度使李納既憚參饋遺,畢受其貨,始示敬參,實陰間之。帝所親信,屢排毀參竇,申又與吳通。玄過犯事覺,然參任情好惡,恃權貪利,不知紀極,亦以此敗。 |
45 | 杜黃裳,憲宗元和初為相,有經畫之才,達於權變。然性頗貪黷,簡身律物,寡廉潔之譽。是以居鼎職不久,又除授不分流品,或官以賂遷,殆後貨賂事發。八年二月,御史臺奏:永樂令吳憑為僧鑒,虛受⒂牘,束鼓節度使高崇文處納賂錢四萬五千貫,並附杜黃裳男載鞫訊引伏。敕曰:「吳憑曾佐使府,忝履宦途,自宜畏法慎身,豈得為人掌貨事,關非道理,合懲愆,宜配流昭州。其付杜載錢物,宰輔之任,寵寄實深,致滋賂財,不能拒絕。已令勘問,悉合懲收,貴全終始之恩,俾引寬大之典。其所取錢物,特宜矜免,杜載等並釋放」。黃裳為近代名相,然其家擁富貲於廉隅無所顧,君子惜之。 |
46 | 李逢吉為右僕射、門下侍郎、平章事。時澤潞節度使劉悟卒,遺表請以其子從諫繼纘戎事。敬宗下大臣議。僕射李絳以澤潞內地,與三鎮事理不同,不可許。逢吉與中尉王守澄受其賂,曲為奏請。從諫自將作監主簿起復雲 麾將軍,守金吾衛大將軍同正、檢校左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充昭義節度使、副大使、觀察等留後。 |
47 | 王涯為相,以甘露事與李訓等同誅,凡十一家,資貨悉為軍人。百姓所劫,唯涯家資財,人人得以隨意取之,竟日不竭。涯好畜圖籍,數侔書府,前代法書名畫,他家所寶金帛,不能置者,必先以好爵美職釣致焉。復厚為垣竅而藏之,重復秘固,若不可窺。及是為坊市少年,斤換倭訝奩、金寶之飾,與其軸玉而已。後唐韋說為禮部侍郎平章事,貨賄公行。時有王修者,能以多岐取事,納賂於說,說以其名犯祖諱,遂改之為操,擬宰近甸。同光四年二月,荊南節度使高季興奏請峽內護、忠、萬等州割歸當道,依舊管係。又請雲 安監。初,荊南以本朝時,管荊、澧、朗、硤、歸、夔、忠、萬、涪等州,乾寧中,雷滿、處、澧、朗自稱節度,雷滿敗地入馬殷,天壇醭滲朗ЬO逋踅ǔ誦槭展橘縵,康戎葜熗閡願,嘸拘蘇蚓V縈,臚踅ㄕ夔峽,竟不能復。王建於夔州置鎮江軍節度,以夔、忠、萬為屬郡,又割黔南之施州隸之雲 。安縣舊置雲 ,安監鹽之利,為安邑、解縣胡、雒鹽池之最。王建既得之兩川,大獲其利,乃鈐 安縣為安州,以刺史領監務。初,帝舉軍平蜀,詔高季興率本軍沂峽,自收元管屬郡。荊南軍未進,偽蜀夔萬連年率以州降繼岌。三川既平,季興數遣使請峽內五州依舊為屬,又請雲 安監務,朝廷未之許。季興數賂劉皇后與說及宰臣豆盧革、時、樞密使張居翰年暮性昏,不酌可否,私相款暱,曲為奏之,內外附葉因,俞其請。 |
48 | 漢蘇逢吉為司空、平章事,與蘇禹志閽謚惺殄。碳尤貪財貨,無所顧避,求仕人稍有物力者,即遣人微露風旨,許以美秩。故鳳翔秦王從儼子永吉,初至闕下,逢吉謂其侯王之裔,必有重貨,乃遣人求先人玉帶,且以一郡許之。永吉辭以素無此物,縱有者不堪奉獻,逢吉下令市一玉,帶價數千緡,使永吉償其直。又前客省使王筠受晉命使於湖湘,漢初復命,逢吉重邀其賂,許酬名郡,筠不得已,分橐裝以奉,然俱不能踐其言,其貪詐如此。 |
49 | 周盧文紀司空致仕。平生積財巨萬,其卒為其子龜齡所費,不數年間,以至蕩盡。由是多藏者以為戒焉。 |
50 | ○宰輔部 專恣 |
51 | 《書》云:「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故臣之有作福作威,必害於而家,凶於而國」。又曰:「無依勢作威,無依法以削」。況乃處衡軸之寄,當登翼之任,故宜內則衷告,外則順行,使賞罰之柄發於上,循謹之行率於下,此乃為臣之大節矣。至有據廊廟之重,擅高明之勢,威赫天下,權傾一時,改易制度,剪削宗室,盜取兵器,詐為詔書,或違眾以出師,或逞欲而凌上,思引用之自己,致遷序之失倫,則削讓之所加,誅戮之繼至,固其宜矣。漢晁錯,景帝時為御史大夫,請諸侯之罪過,削其支郡。奏上帝令,公卿、列侯、宗室雜議莫敢難,獨竇嬰爭之,繇此與錯有隙。錯所更令三十章,諸侯ん言華。 |
52 | 張湯,武帝時為御史大夫,每朝奏事,語國家用至日旰。天下事皆決湯,百姓不安其生,騷動縣官,所興未獲其利,奸吏並侵漁。於是痛繩以法,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咸指湯。 |
53 | 後漢董卓為相國,使司隸校尉劉囂籍吏,民有為子不孝、為臣不忠、為吏不清、為弟不順、有應此者,皆身誅,財物沒官。於是愛憎互起,民多冤死。 |
54 | 魏曹爽為大將軍、錄尚書事,私取先帝才人七八人及將吏、師工、鼓吹、良家子女三十三人,皆以為妓樂。詐作詔書。發才人五十七人送鄴台,使先帝人麈ソ。滔拔技擅取太常樂器、武庫禁兵,作窟室,綺疏四周,數與何晏等會其中,縱酒作樂。齊王正始八年,司馬宣王為太傅,大將軍爽用何晏、鄧芏≮字,謀遷太后於永寧宮,專擅朝政。兄弟並典禁兵,多樹親黨,屢改制度,宣王不能禁。於是與爽有隙,稱疾不與政事。吳諸葛恪為太傅。廢帝建興二年春,欲出軍,諸大臣以為數出罷勞,同辭諫恪。恪不聽,中散大夫蔣延或以固爭扶出。恪乃著論諭眾,眾議莫敢復難。於是違眾出軍二十萬眾,圍魏新城,連月不拔,病者大半,死傷塗地。恪晏然自若,詔去相銜,徐乃旋師。軍還,陳兵導從,歸入府館,即召中書令孫嘿,厲聲謂曰:「卿等何敢妄數作詔!」嘿惶懼辭出,因病還家。恪征行之後,曹所奏署令長職司,一罷更選,愈治威嚴,多所罪責,當進見者,無不竦息。又改易宿衛,用其親近。 |
55 | 晉楊駿,惠帝時為太傅、大都督、假黃鉞,錄朝政,百官總已,慮左右間已,乃以其甥騫閼派畚近侍之職。凡有詔命,帝省訖,入呈太后,然後乃出。駿知賈后情性難制,甚畏憚之。又多樹親黨,皆領禁軍。於是公室怨望,天下憤然矣。 |
56 | 庾亮為中書令,成帝初,太后臨朝,政事一決於亮。先是,王導輔政,以寬和得眾,亮任法裁物,頗以此失人心。又先帝遺詔褒進大臣,而陶侃、祖約不在其列。侃、約疑亮刪除遺詔,並流怨言。亮懼亂,於是出溫嶠為江州,以廣聲援,修石頭以備之。會南頓王宗復謀廢執政,亮殺宗而廢宗兄餱,詰窞醫屬艄族元老,又先帝保傅,天下咸以亮翦削宗室。琅琊人卞,咸宗之黨也,與宗俱誅。咸兄闡亡奔蘇峻,亮符峻送闡,而峻保匿之。峻又多納亡命,專用威刑。亮知峻必為禍亂,徵為大司農。舉朝謂之不可,平南將軍溫嶠亦累書上之,皆不納。峻遂與祖約俱舉兵反。 |
57 | 梁徐勉為僕射,權重自遇。吏部郎江び肟估衩鬩顢っ,趴偷躍拔第七子繇求づ婚。げ淮。鵓霸傺災,乃杖景四十,繇此與勉有忤。除散騎常侍,不拜。是時,勉又為求さ、茌菁、巴跆、┡二人並拒之。葺為吏部郎,坐杖曹中幻夤傯,┮約、布儷穌,仍遷散騎常侍,皆勉意也。初,天監六年,詔以侍中、常侍並侍帷幄,分門下二局入集書,其官品視侍中,而非華胄所悅勉,因敕泰為之ぱ扒ㄋ就階,蟪な煩跬跆┏齦,蟾咦嫖矯閽疲航。ぷ世應居選部,勉對曰:「び醒奐病,S植幌と,宋鋦咦,婺酥埂」。 |
58 | 後魏劉潔為尚書令,朝夕在樞密,深見委任。性既剛直,恃寵自專,太武心稍不平潔。既居勢要,擅作威福,諸阿附者登進,忤恨者黜免,內外憚之,側目而視于忠。孝明即位,為侍中、領軍將軍。既居門下,又手緗衛,遂秉朝政,權傾一時。常白高陽王雍,自云宣武,本許優轉。雍憚忠威權,便順其意。加忠車騎大將軍。忠既尊靈太后為皇太后,居崇訓宮,忠為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宮衛尉、侍中、領軍如故。 |
59 | 崔浩為司徒,薦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數十人,各起家郡守。孝莊謂浩曰:「先召之人,亦州郡選也,在職已久,勤勞未答。今何不先補前召,外任郡縣,以新召者代為郎吏,又守令宰民使更事者」。浩固爭而遣之。高允聞之,謂東宮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非而較勝於上,何以能濟!」 |
60 | 元義為相時,高陽王雍手縞隳,諭庥、胍逋決庶政。及清河王懌之死,又專政,天下大責歸焉。 |
61 | 爾朱世隆為尚書令,常使尚書郎宋游道、邢昕在其宅聽視事,東西列坐,受納訴訟,稱命施行。其專恣如此。既手緋,政生殺,自繇公行淫,無復畏避。兄弟群從,各擁強兵,割剝四海,極其暴虐,姦言舀蛆,酷多見信,用溫良名士,罕豫腹心。於是天下之人,莫不厭毒。 |
62 | 高肇為尚書令,既當衡軸,每事任己,本無學識,動違禮制,好改先朝舊制,任情妄作,減削卦秩,抑黜勳人,由是怨聲盈路矣。 |
63 | 北齊孫騰初仕東魏為太保,與高岳、高隆之、司馬子如號為四貴,非法專恣,騰為甚焉。高祖、世宗屢加誚讓,終不悛改,朝野深非笑之。 |
64 | 高敖曹,神武時為司徒,嘗詣相府,將直入門,門者止之。敖曹怒,引弓射門者,神武不之罪。尋為西魏所殺。唐邕為尚書令、錄尚書事,既被任遇,意氣漸高,其未經府寺陳訴,越覽辭牒,條數甚多,俱為憲臺及左丞彈劾,並御注放免。司空從事中郎封長業、太尉記室參軍平濤並為徵官錢違限,邕各杖背三十。齊時宰相未有撾撻朝士,至是大駭物望。 |
65 | 隋楊素為左僕射,有鮑亨者善屬文,殷胄者工草隸,並江南士人因高智慧沒為家奴。時朝臣有違忤,雖至誠體國如賀若弼、史萬歲、李綱、柳5人,亟砸踔兄。若有附會及親戚,雖無財用,必加進擢。朝廷靡然,莫不畏附。 |
66 | 唐李昭德為檢校內史,專權用事,頗為朝野所惡。前魯王府功曹參軍邱惜上疏言其罪狀,又長上果毅鄧注著《碩論》數千言,備述昭德專權之狀。鳳閣舍人逄弘敏奏之,則天乃惡昭德,謂納言姚濤曰:「昭德身為內史,備荷殊榮,誠如所言,實負於國」。以延載初,左遷欽州南賓尉唐。 |
67 | 李義府為中書令時,改葬其祖父,營墓於永康陵側。三原令李孝節私課丁夫車牛,為其載土築墳,晝夜不息。於是高陵、櫟陽、富平、雲、 、 、 、陽、華原、同官、涇陽等七縣,以孝節之故,懼不得已,悉課丁車赴役。高陵令張敬業恭勤怯懦,不堪其勞,死於作所,王公以下,爭致贈遺。其羽儀導從,跣棹醵芷,鞣並窮極奢侈,會葬車馬,祖奠供帳,自灞橋屬於三原,七十里間,相繼不絕。武德以來,王公葬送之盛,未始有也。 |
68 | 張嘉貞為中書令。玄宗開元十年,車駕幸東都,有雒陽主簿王鈞為嘉貞修宅,將以求御史,因受咸事發,帝特令朝堂集眾決殺之。嘉貞促所繇,速其刑以滅口,乃歸罪於御史大夫韋抗、中丞韋虛心,皆貶出之。其冬,秘書監姜皎犯罪,嘉貞又附會王守一,奏請杖之,皎遂死於路。俄而廣州都督裴晗認掠,帝召侍臣問當何罪,嘉貞又請杖之。兵部尚書張說進曰:「臣聞刑不上大夫,以其近於君也。故曰:士可殺,不可辱。今秋受詔巡邊中塗,聞姜皎以罪於朝堂決杖,配流而死。皎官是三品,亦有微功,若其有犯,應死即殺,應流即流,不宜決杖廷辱,以卒伍待之。且律有八議,勳貴在焉。皎事已往,不可追悔。晗褥笠司葑戳鞅岵豢汕、帷S志齜5⼵黃溲約握瓴輝猛宋剿翟唬漢窩,允輪深也。說曰:宰相者,時來即為,豈能長據?若貴臣盡常可杖,恐吾等行當及之。此言非為晗饒,宋天下士君子也。 |
69 | 李林甫為右相,天寶四載,以左散騎常侍兼陝郡太守、江淮租庸轉運使韋堅為刑部尚書。蓋堅為林甫所惡,外示崇秩以酬勞內,實去其權也。 |
70 | 楊國忠,貴妃從父之子。天寶中,代李林甫為相。國忠素疏躁自賢,強力有口辨,乃以便僻取宰相,慢易機務,處之不疑。立朝輒攘袂扼腕,自公卿以下皆順指氣,使無不壞。 |
71 | 元載為中書侍郎、平章事,恣為不法,人次薅冉淮方面京輦要司,皆排去忠良,引用貪猥。士有求進者,不結子弟,則謁主書,貨賂公行。近年以來,未有其比。載又奏條,應緣別敕授六品已下敕出後堂,令吏部、兵部便附甲團奏,不得簡勘。時功狀奏擬,結銜多謬,載欲權歸於己,慮有司駁正。會有上封人李少良,密以載蠊砑N、旁刂之奏,於代宗前少良等數人悉斃於公府。繇是道路側目,不敢議載之短。 |
72 | 楊炎初,為中書舍人。代宗末,坐元載黨,貶道州司馬。德宗即位,崔談薦炎,拜門下侍郎、平章事。蒞事數月,屬崔談疾病,不視事,喬琳又罷免,炎遂獨當國政,頗疾談χ恩顧,談λ制作,炎多隳之。初,炎附會元載,時議己薄之,後坐載貶官,憤恚益甚。既而得政,睚眥必讎,險害之性,附於心唯其 |
73 | 愛憎,不復更顧公道。常袞大歷中為門下侍郎、平章事,與楊綰同掌樞務。先是,百官俸料寡薄,綰與袞奏請加之。時劉膳卸戎з蠐滕篩轎,宜交乘加,俸料厚薄,由已時少。列各定月俸為三十五千膳,司業張參惟止給三十千。袞惡少詹事趙基,遂絡二十五千,又太子洗馬,實司經局長官,文學為之貳。袞有親戚任文學者,給十二千,而給洗馬十千。其輕重任情,不通時政,多如此類。後綰卒,中書舍人崔談α焓∈淪蛞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得手韁,惺槭∷旃蘢壑惺轤楚羰∈尤ゾ圖捌滸鴿裹談Σ荒芷街,累至忿競。遂令談Ψ種吏部選事,所擬官又多駁下。 |
74 | 竇參,初為知雜侍御史,時鮑防為禮部侍郎,嘗於通衢與參相遇,防道騎不時引避,參大怒,捕防僕人,鞭之以徇。及參秉政,防年未老,乃遽表令致仕。防謂親友曰:「吾與蕭昕之子齒類,而同日懸車,非朽邁之致也,以餘忿見廢耳」。時議以防文學舊人,嘗著功績,不因罪戾為俗吏之所擯,竟以憤終,眾頗閔之。又穆贊為侍御史,分司東都。時故陝州盧岳妾裴氏以有子岳妻分財不及,訴於官,贊鞫其事。御史中丞盧人召祐岳之家,令深繩裴罪,贊持平,不許。參與人召,恃權怒,贊以小事不受指使,遂下贊獄。侍御史杜倫希其意,誣贊受裴金,鞭其走使以成獄。及急,贊弟賞,馳詣闕,撾登聞鼓,詔三司覆理無驗,出為郴州刺史。 |
75 | 皇甫金專為中書侍郎、平章事,頗排故相李絳,罷河中節度,為防禦使,而命糸邐之。 |
76 | 李宗閔為中書侍郎、平章事,與牛僧孺、文宗時同為相。裴度罷後,牛、李之權,赫於天下。 |
77 | 李德裕,會昌中為太尉、門下侍郎、平章事。同列于偉蔗嶂腥似攆,段渥誶把雲渥ā。 |
78 | 後唐盧程為平章事,使晉陽宮,冊皇太后,山路險阻,往復綿邈,程安坐肩輿,所置州縣,驅率丁夫,長吏迎謁,拜伏其前。少有忤意,因加笞辱。 |
79 | 趙光裔為平章事,朝廷每有禮樂制度、沿革,擬議,必徵求故實,緣飾所行。豆盧革雖籍餘緒,然本朝時仕宦尚微,久從使府,朝章典禮,未能深悉。光裔每有所陳,唯唯而已。光裔由是自負傲視諸公每見草奏議,或當謂群官曰:「豆盧革公漸解,學者其可已乎!」 |
80 | 王建立,天成三年,為右僕射、中書侍郎、平章事、判三司。四月,明宗幸西莊,召建立會食,中人迴,建立附奏三司,事忙,遂止。 |
81 | 漢蘇逢吉為左僕射、平章事。先是,高祖踐祚之後,逢吉與蘇禹志閽謚「惺橛」興除拜,多違舊制,用舍升降,率意任情,至有自白丁而升宦路,由流外而除令錄者,不可勝數。物論言宣。然高祖方倚信二相,莫敢言者。 |
82 | 周王峻為左僕射、平章事,以大理卿劇,可久為太僕卿,留司西京,以左庶子張仁彖為大理卿。先是,御史惟鄭州防禦判官楊瑛斷犯鹽人,深刻法寺,定楊瑛罪,失入減三等,以官當徒案入。峻怒曰:「罪人輕重,在法官之口。夫死者不可復生。楊瑛誤斷殺人,而罪止徒屬,則官高者要殺,使殺罪則可以官高免矣」。召可久謂之曰:「楊瑛罪重,安得從輕?可別簡重條斷殺可」久。曰:「法寺以律文失入,別無重條」。峻曰:「簡若有條,公當何罪可久?」曰:「若藏正條,死亦甘心。如︹生節目,安可鉗口信宿?」敕依省寺詳斷。峻終含怒。或有言張仁彖漢隱帝時斷史尚在,曾用條法,即以仁彖代可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