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皇朝《文獻通考》卷五十八《選舉考》 |
3 | 舉官 |
4 | 乾隆三十四年,准學正、學錄留監題補助教。吏部議:覆管國子監事、侍郎徳保奏稱:國子監學正、學錄等員,向例厯俸期滿,准其咨部,以各衙門典簿、司務等官補用。原以䇿勵㣲員,俾上進有階,各知黽勉,但其中有文理優長、訓課有方、著有成效者,或遇推陞別缺,伊等在各衙門,仍不過循分辦,公於本監轉失一稱職之員,似於公務未見禆益,嗣後遇有應陞人員,准臣等酌量請。 |
5 | 㫖留監,俟助教缺出,照例題補」。得㫖允行。 |
6 | 又 |
7 | 諭:朕在京月選州縣,有掣籖後告病者,准附於下月引見,如下次尚未病痊,該部即行開缺,至遇朕巡幸之前兩月有託病不即引見,冀歸下月騐放者,一經具呈告病,即和除開缺,將來另選得缺,仍著該部於帶領引見,時將該員原選缺分之逺近繁簡事様,一併注明,候朕定奪。如此,則詭避之技無所施,而詮選尤為澄肅。著為令」。 |
8 | 三十五年 |
9 | 諭御史蔣曰綸奏請禁督撫指名揀發人員一摺所奏頗為近理。督撫等差委需人,既經奏請揀發,則揀發之人儘可供其隨材委用,何必於侯補人員內指名請揀。況伊等是否在京督撫,何由預知?形迹之間,易招物議,日乆且恐,漸滋流弊。嗣後各省督撫請揀人員,不得於摺內指名附請。 |
10 | 又 |
11 | 諭吏部將髙晉奏請改教之陽湖縣知縣鄧世讓,帶領引見,㸔其人甚平庸,實應改教,及檢閲該員履厯,從前係由教職保舉,堪膺民社,是以補授縣缺,此與別項由知縣改教職者不同人之心術操守雖不易知,然量其材質可否,試以民社督撫等稍能留心察㸔,不難立辨,何至一人之身,前後判然,竟至如出兩人之理,總由該上司並未實心甄覈,徒以姑息市恩虛應故事,不惜貽悞地方所致,倘不將原舉之人加以處分,誰復知所懲儆?嗣後由教職六年俸滿,保舉知縣人員內如有復行改教者,即將原保之督撫、學政等一併議處,著該部定例具奏。其從前保舉鄧世讓之督、撫、學政等,並著查明,即照新例行」。尋議。嗣後由教職俸滿保舉知縣,復請改教者,將原保舉之。督撫。學政照保薦不實例,降二級調用。申詳之司、道、府、州、縣等官降三級調用,加級紀錄不准抵銷」。從之。又 |
12 | 諭:「據總管內務府大臣奏:兼攝茶庫之兵部員外郎五十三,現陞禮部郎中,請仍留兼攝庫務,所奏不可行。前因內務府人員習氣不好,是以令六部選𣲖誠幹司員引見,兼管六庫,俾相牽制。此等兼攝之員,若令乆於其任,則不但不能糾察,轉恐沾染積習,彼此聯為一氣,殊非派員監理之本意。嗣後六部人員兼管六庫者,並定限三年更換一次。其有陞任等事,總管內務府大臣,概不准留,著為令」。 |
13 | 三十六年, |
14 | 諭:「前諭各省督撫,將州縣陞授京職人員,填註切實,考語送部,另班引見。原欲為外省留熟練之員,期於吏治有益。第思此例,行之日乆,恐不免有流弊。昨曾諭吏部,將現任京員中由卓異等項內陞者,查明帶領引見,並予甄錄記名備用,自無慮其終滯,曹司亦可無庸預為別擇。所有月選內陞人員,督撫出具考語,送部之例,可不必行。嗣後吏部將此項人員,每三年查辦一次列名帶領引見,候朕量加錄用,著為令。定各衙門小京官保送同知、通判例」。吏部議:「太常寺卿謝溶生奏贊禮郎、讀祝官由監生官學生出身保送撫民同知、通判,請照親軍校出身保送理事。同知、通判例,俱厯俸三年,經京察一等,方准保送,請嗣後讀祝官、贊禮郎、鳴贊及各衙門小京官,凡遇咨取撫民同知、通判時,該堂官於京察一等人員先儘保送。此外實有能識文義、辦事明白之員厯俸在三年以上者,不拘等第一體保送,寧缺毋濫」。從之。 |
15 | 又 |
16 | 諭:「向來翰林院侍讀、侍講學士及侍讀、侍講、中允、贊善等官,有需次候補者,例俱坐補原官,不得通融借用。此等詞曹清秩額缺有數,一經回籍。至來京應補時,輙格於成例,未免守候需時,因思讀之與講。繫銜雖殊,品秩相等,而漢缺中允贊善,亦非若滿員之銓用,殊途分別五、六品頂帶者可比。從前坐補之例,未免過於拘泥,即稍為變通,於體制亦無妨礙。嗣後此等候缺人員、讀講中贊准,其各自通融補用,著為令」。又 |
17 | 諭嗣後如朕巡幸時,遇有預保千總,咨送到部,即著留京辦事之王大臣,照外省送到年滿千總之例,騐㸔,分別註冊給咨,令其即回本任,毋庸在京守候。三十七年,酌定挑取中書學正事宜。先是,三十四年刑部侍郎錢維城奏,准考取內閣、中書前經御史條奏,吏部定議於己丑科㑹試薦巻內及欽取朝考引。 |
18 | 見未用人員內挑取薦巻,挑取字畫,須憑墨卷,而墨巻省分坐號向係彌封榜發之後,下第舉子坐號,及曾經得薦,不難查知。或生希冀請於發榜日主考房官填榜後,先行出場知貢舉及內簾監試,率同彌封官將各房薦。卷查出墨卷,逐一彌封封固奏請。 |
19 | 欽㸃大臣閲取先行奏。 |
20 | 聞俟。 |
21 | 朝考引 |
22 | 見後一併挑足,帶領引。 |
23 | 見。 |
24 | 欽定名數,挨次録用。又禮部奏:「准考取學正、學録,原議,於㑹試薦巻,內與中書一同辦理。今中書既另請欽派大臣録取,其選擇學正、學録之處,請一併交欽派大臣,於㑹試薦巻録,取中書額數內酌量寛取十數名,帶領引。 |
25 | 見恭●。 |
26 | 欽定又禮部奏:「准內閣中書有撰文繕冩之責,文理固宜。明通字畫,尤須端楷前議,於薦巻挑取,亦屬慎重之意。苐查各房薦巻,原以硃巻為憑,字畫之工拙,本不能知,多有落巻內字畫,堪以録取。因一二文藝小疵未經呈薦者,今僅將薦卷,一項挑取,殊覺未盡。請將各舉人墨巻不分曾否呈薦,俱交知貢舉,彌封省分紅號一,併交主考官於出榜次日赴宴謝。 |
27 | 恩後仍即入闈將各墨巻校閲,按數選取」。從之。又 |
28 | 諭:「昨兵部將揀發雲南武鄉人員帶領引見,內由緑營漢官揀用者,止有一員。詢之,該部因向來遇有揀選漢員內合例者甚少,未經保送到部,是以多將各處保送之滿洲人員揀補,但思綠營將領雖屬滿、漢叅用,亦必須所占員缺多寡,適均方合體制。若似此概將滿員揀發,行之日乆,勢必綠營盡成滿缺,非所以廣掄選而勵人材,即或成例稍有礙窒難行,亦何妨斟酌變通,俾武臣登進之途益昭公允。即交兵部將揀選武職人員,詳悉議行」。 |
29 | 三十八年,定商籍迴避寄籍之例,廣東陞任,布政使姚成烈條奏:「嗣後商籍中式之員,咨回各本省照寄籍之例,於截取赴選文結內,聲明咨部註冊,俟銓選時查核迴避」。下部議行。 |
30 | 改設巴里坤府州、縣各官,大學士九卿㑹議巴里坤遵。 |
31 | 㫖改為鎮西府宜禾縣,烏嚕木齊改為迪化州,俱係邉逺,𦂳要滿缺,令該督於陜、甘兩省滿員內揀選調補。其安西一府,地近嘉峪闗,較巴里坤,更居內地,應改為安,西直𨽻州,并州同州判等官,俱定為邉缺,於內地對品調補。五年俸滿,以應陞之缺即用」。從之。 |
32 | 定翰林考選御史唐淮奏:「考選御史選御史,所有翰林院編修、檢討,均俟㪚館授職,後厯俸已滿三年,方准保送」。從之。 |
33 | 又 |
34 | 諭:朕駐蹕熱河,月選知縣內有經驗㸔大臣擬改教職者,每改一員,祗於正備中帶領二員引見,若擬改兩員,即帶備班四員,其餘毋庸概令前赴熱河至冄備人員,更不必令其逺渉,即引見時有經特㫖改教者,其缺歸入下另行銓補。其現今擬改教職之員,如情願前來引見者,固聽其便否,亦無庸勉強著為令」。吏部議覆給事中富爾敏疏奏:「府尹一官管轄二十四州縣,凡屬員陞調,叅罰𦂳要事件,與直𨽻總督㑹辦尤多。請嗣後順天府尹、府丞缺出,凡籍𨽻直𨽻省人員,概行扣除開列」。從之。 |
35 | 定候補教職効用例。吏部議准:嗣後各省教職,凡病痊終養,以及丁憂起復人員,有情願自効者,准其赴省呈明,聼候該督撫委用。遇有缺出,先儘二等舉人,冄委候補教職。 |
36 | 又准湖南巡撫梁國治條奏,道府員缺𦂳要,嗣後道府陞遷事故懸缺需員署理者,俱一靣遴選妥員委署,一靣隨時奏。 |
37 | 聞從之。 |
38 | 又 |
39 | 諭:「嗣後八旗陞遷官員,如實係親老不能逺離者,得缺後,准其呈報該部聲明,縁由帶領引見,候朕臨時酌量,或以旗員或以部缺改用,自無不可,俟該員養親事畢,仍照伊原得之缺坐補。其預為地歩巧行規避之例,永著停止。著為令」。 |
40 | 又 |
41 | 諭:現在記名,以副都統補用,人員甚少,副都統缺出,頗難其選。從前曾有㫖,令領侍衛內大臣、八旗都統等,於各該管侍衛章京內將堪膺副都統職任者,各就所知保舉一人,著仍交領侍衛內大臣、八旗都統等,照前降諭㫖保舉,於三日內封章具奏。若該管處無可保之人,即所知他處行走者,亦可毋得狥情濫行保舉。 |
42 | 更定推陞通判、調、取引。 |
43 | 見給事中何曰:「佩條奏在外推陞通判,向例停其調取引」。 |
44 | 見通判職居府佐,有督率屬員之責,請嗣後通判一項,亦令調取引。 |
45 | 見恭● |
46 | 欽定從之。 |
47 | 三十九年, |
48 | 諭向來。 |
49 | 陵寢總管原係京城應陞之人,揀選帶領引見補授,續因朕憐念」。 |
50 | 陵寢翼長等俱係應陞之人,而又無多陞缺,令其來京與此處應選之人,一同帶領引見,是以本地翼長,陞授居多。但伊等俱係本地之人補授後,不無瞻徇庇䕶之處,轉屬無益。嗣後各 |
51 | 陵寢總管員缺,仍著照舊例,以京城應陞之人,揀選帶領引見。 |
52 | 定本省鹽場批驗大使,祗令商籍迴避,浙江巡撫三保條奏鹽場大使批驗所,大使如止籍𨽻本省,並非商籍者,仍照舊毋庸迴避。若係商籍之員,於起文赴選時在文結內,聲明某省商籍,咨部註冊,以憑查核迴避」。從之。 |
53 | 令內閣中書由吏部帶領引見。御史穆精阿條奏,嗣後內閣中書一項該衙門查核,合例後,由吏部帶領引。 |
54 | 見」。從之。 |
55 | 定福建、晉江等縣教職繁缺,福建巡撫余文儀、學政汪新㑹題:「請將閩省泉州府屬之晉、江、安溪、同安及漳州府屬之龍溪、漳浦、平和,詔安七縣學教職,照知縣繁缺,分別調補。從之。 |
56 | 四十年,定設揀選投供簿,吏部議覆。御史邱日榮所奏:「各省請員揀發,應以到部投供及供限已滿人員,方准揀選。嗣後凡應投供人員,另設揀選投供簿未經投供者,概不准預挑」。從之。 |
57 | 定各部主事遇四缺後,截留一缺,吏部議:主事一項,因各部學習㪚館,并奏明題補人員,為數較多,遇有缺出,扣留題補,未免多佔選缺。請嗣後各部主事缺出,以六部通計題補,至第四缺後,即截留一缺歸選奉。 |
58 | 㫖依議。 |
59 | 又 |
60 | 諭:「向來馬蘭、泰寧二鎮標遇有千把總員缺,俱由各該鎮擬定正陪送部引見,候㫖簡補。其未經補用之,擬陪各員,下次雖得擬正,亦尚須赴京引見。今思此等微弁,既經挑選擬陪原,係可供録用之人,若下次遇缺擬陪冄,令來京師引見,未免復勞䟦渉。嗣後馬蘭、泰寧二鎮陞補千把總,所有擬陪未用之員,著該部記名下次,遇有應補缺出,即按次補用,毋庸冄行送部,着為令」。 |
61 | 更定中,贊陞轉例。吏部奏查詹事府中允、贊善二項,例由修撰、編修、檢討、陞任向無分別,現在正五品之庶子例,由從五品之讀講等官具題,滿洲中允亦例由贊善陞用。所有漢中允員缺,請仿照滿中允之例,由右轉左。並將左右贊善按次陞轉,開列具題」。從之。 |
62 | 陜西布政使富綱奏請定直𨽻州員缺,不准於所屬知縣內題補得。 |
63 | 㫖允行。 |
64 | 四十一年 |
65 | 諭:「朕向來駐蹕熱河,所有月選文武各員,令該堂官帶至行在引見,如遇巡幸各省,則月選之文員、通判、州縣等官、武員驍騎校、千總等官,即令留京辦事王大臣驗放,不使選員乆覊旅食,以示體恤,第王大臣驗放除照。九卿等所驗衰頽者,照例改教外,並未見有所更調,固屬不敢擅專之意,但缺之繁簡不同、人之能否不一,若人地或不相宜,當官即不免於叢脞,是以朕於月官引見時,每慎重甄核,有年力強壯人尚明白而掣得簡缺,亦有人本平庸齒,復就衰而掣得繁缺者,必為斟酌對調,以協量材授官之意。今王大臣於驗㸔月官,惟恐更調易招物議,遂為依様,葫蘆倘用違其才,於吏治未為有益,嗣後王大臣等騐㸔月官見有人缺不相當者,即為悉心商確,酌議對調,仍令派出之九卿科道覆㸔,如意見相同,即一體聨銜具奏,請㫖遵行。若九卿科道中有言尚未允協者,着吏部,將所言之人記明,并將擬調之員扣存,候朕回鑾後引見定奪。其武職內有應分別營衛者,亦一體酌核妥議,即自此次巡幸山東為始。著為令。又: |
66 | 諭各部郎中員外俸滿截取知府時,令該堂官酌量堪勝繁簡,分別出具考語,保送引見。其有不勝外任者,即行聲明留部。各該堂官自應慎重甄别,以副因才器使之意,乃相沿日乆,各部堂官於俸滿人員率多徇情取悅。惟戶部近日尚有列為簡缺及不勝外任者,留部亦不過一兩人,其餘各部則多以繁缺保送,殊非覈實辦公之道。知府為方面大員於吏治民生實有闗係,豈容以不堪勝任之員濫竽貽悮?況各部保送人員,遇有貪黷等事,原舉之堂官處分甚重,該堂官即欲瞻徇情面,寧不知自顧考成乎?嗣後各部堂官於俸滿截取人員,務須秉公察核,分別宜繁宜簡及不勝外任,據實辦理,不得仍前濫送。又各部院司員補放,御史向曾禁止,不令仍兼本衙門辦事。嗣因各部院欲得諳練人員,仍准該堂官保留兼原衙門行走。誠以公務為重,特通融酌辦。乃近年以來,凡各部院司員補放御史者,該堂官率以熟手奏留兼辦,竟似成例相沿,漫無區別。且御史有稽察部務之責,一經留部,則兼吏部者必不肯糾叅吏部之事。兼戶部者必不肯糾察戶部之事,其他可以類推乆之恐致流弊。嗣後由部院改補御史者,非實係練習部務必不可少之人,該堂官不必擅行奏留,著為令。等謹按向來部員俸滿、截取知府,皆以繁缺保送。又司員陞授御史,仍兼辦部務經。 |
67 | 聖明酌定庶薦,不致濫邀,而政體益,昭慎重矣。又 |
68 | 諭嗣後吏部查明滿洲䝉古人員,有府道丁憂回旗已滿百日,在部行走者,俱於每年十月內帶領引見一次,即自今嵗為始」。 |
69 | 又 |
70 | 諭滿洲蒙古人員由道府丁憂,回旗已滿百日在部行走者,曾降㫖於每年十月內該部查明帶領引見,至滿員內,曾任丞倅州縣丁憂回旗在原衙門行走者,伊等曾膺外任,於地方事務自較諳習,著吏部。一、併查明照道府回京人員之例,亦於每年十月內帶領引見一次。 |
71 | 等,謹按四十二年奉。 |
72 | 諭兵部武職滿員副將以下丁憂、俸滿、病痊等事,回京改用京職者,照吏部例,每年年終帶引見一次。又四十六年。 |
73 | 諭內務府官員擢用道府者,丁憂回旗於百日滿後,照例帶領引見。其包衣漢軍未曾為內務府司員者,照八旗漢軍人員,俟服滿歸部銓選,俱著為令。謹附識」。又 |
74 | 諭吏部議奏嗣後直𨽻州知州一項,請於各部院京察保送引見,准其一等之主事等官,內出具切實考語,保舉引見,按班陞用。所議尚未允協六部主事,分辦部務,有年事多諳練,京察時保列一等,以之陞補直𨽻州知州,自堪勝任至太僕寺等衙門主事,及與主事陞轉相同之經厯都事、寺丞、署正等官,平日本無事可辦,實非六部主事,可比,一旦驟膺直𨽻州之選,必致竭蹶貽悮。嗣後直𨽻州知州缺出,應於六部京察一等,滿、漢主事內保舉,引見記名銓用。其小衙門之主事等官,如有京察保列一等者,止可令其改用六部主事,設其中果有才具出衆之員,在部復經保列一等者,原未嘗不可録用,庶於慎重吏治、甄拔人材之道,均為有益。 |
75 | 四十二年 |
76 | 諭兵部奏請陜西西鳯協副將伸泰母老終養一摺。旗員本無終養之例,我滿洲從來淳樸之習,但知尊君効力家計,有所弗顧。即外任有因親老情願回旗者,原不妨據實呈明,該上司回京當差候朕酌用京職,若照緑營終養之例,回京閒住轉屬非是,而其人不得俸祿,亦必致艱窘。如因該員養親事畢,仍得外用,則旗人更不應如此存心計圖便宜。伊等外用,原係朕特恩,豈可因此希圖戀職?設使奉派出差出兵,伊等亦得因親老呈請終養乎?所有嗣後旗人終養之例,著停止。其有親老情願回京者,准其具呈督撫,奏明送部引見。文員以部屬用武員,或用侍衛,或用旗職,候朕酌量降㫖伸泰,即照此例行。 |
77 | 定理藩院郎中、員外郎題留咨選各事宜,吏部議覆,理藩院奏稱:滿洲郎中滿洲䝉古員外郎缺出,將一缺留題,續出二缺,咨部銓補,應如所奏辦理,但郎中、員外郎內,有滿洲䝉古之别,請嗣後滿洲郎中、滿洲員外郎䝉古員外郎,如出三缺,准其一缺,留題二缺咨選,應以各積各缺計算,庶不致混淆」。從之。 |
78 | 又 |
79 | 諭吏部議請從六品之州同及布政使經厯理問等官,概不准其題陞知縣,應如所議。但此等人員內或有才猷出衆者,若限於成例,未免可惜。嗣後著各該督撫於此等人員留心察㸔,如才具果堪膺民社人地,實在必需者,准其專摺奏請」。 |
80 | 四十三年,奏准承徳新改府、州、縣為題缺,吏部奏熱河同知遵。 |
81 | 㫖改為承徳府知府,其八旗等㕔改為知州,知縣均定為在外題補之缺」。從之。 |
82 | 定州縣以上酌改繁,簡缺不得與佐雜互易。吏部言:「各省州、縣以上選缺改繁,而佐雜調缺改歸部者,近日漸多。請嗣後各省酌改缺之繁簡,按缺分大小,互相更換,不准以州縣上之缺與佐雜互易」。從之。 |
83 | 又 |
84 | 諭:在京各部院堂司等官,雖非外任上司屬員可比,亦有管轄考核之責,而外姻親屬中如翁壻、甥舅之類,戚誼最為親近,向例概不迴避,究未妥協,著該部另行定議具奏。尋議得嗣後京官外姻親屬、中母之父及兄弟妻之父及兄弟己之女壻、嫡甥若在同衙門令官小者迴避,其同衙門同官者,令後進者迴避」。從之。 |
85 | 吏部將丁酉科八旗及直省一、二等入選,拔貢帶領引。 |
86 | 見奉。 |
87 | 㫖以知縣試用者,特通阿等十五人,以部員用者蘇保等九人,餘交吏部以教職、佐貳等官用。吏部奏:「蘇、保等以部員用者,向無成案,若照新科進士分部學習之例,未免太優,請照雍正八年湖北拔貢楊可鏡之例,在七品小京官上,學習行走」。從之。四十四年。 |
88 | 諭三寶奏:「福建臺灣道張棟,三年届滿,應遴選更調,請將興泉永道、俞成調補。其興泉永道,係由部請㫖之缺,請調簡員補用。俞成遺缺,既請員揀放,而張棟回至內地,又復空閒待補,仍須另請題缺,與其多此周折何如即令對調之為直㨗乎?所有興泉、永道員缺,著即令張棟補授,嗣後如有臺灣、道府期滿調回者,即照此辦理。著為令」。 |
89 | 四十五年,停員外郎俸滿截取。吏部言:「前因郎中不敷陞用,於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奏請將員外郎二年俸滿截取知府。現查各部郎中截取者已不乏人,所有員外俸滿截取之例,應請停止」。從之。又 |
90 | 諭申保於賽哩木沙雅爾兩處所遺阿竒木伯克員缺,並未揀人奏請補授。阿竒木乃統理一城事務之人,一經缺出,即當揀人奏請補授。如內地道府,朕尚知其賢否,有記名者,至於回部伯克之賢否,朕安得知之。向來阿竒木缺出該城大臣於衆伯克內揀選數人奏請補授,其中開註誰優?朕即准令補授回部各城駐防大臣,當揀其好者保奏,不可稍有瞻徇。若將不肖之人瞻徇妄保,日乆事出較內地妄保府道者,加倍治罪。著將此通諭駐防烏什、葉爾羗、喀什噶爾、哈喇沙爾、庫車哈密等回城,大臣等務遵朕㫖行。又 |
91 | 諭:「昨因袁守侗奏請將文安縣知縣資原庚改教,朕閲該員出身,係在教職任內,由舉人本班截取,經該撫給,咨赴選得缺後,又經特派大臣騐㸔,何以復行改教?因令軍機大臣詳查,原騐之督撫大臣併降㫖,交吏部酌定處分,隨據查明,資原庚甫,於本年二月經該撫李湖騐㸔,給咨四月,選授文安縣後,係派出之綽克托等騐㸔,則資原庚係屬近日之事,其年力衰壯,可以一望而知,非數年後漸覺衰頽,始請改教者,比嗣後教職截取選授知縣人員,其到任五年後,督撫以衰老甄別者,則原騐之,督撫大臣竟毋庸置議,若未屆五年,即以衰老被劾,則距騐㸔時甚近,何至遽行衰邁?其察驗之不實可知,即將該督撫及派出騐㸔之大臣,均照例議處。著為令」。 |
92 | 又 |
93 | 諭:「嗣後各邉省烟瘴苗彊,厯俸未滿,離任各漢員,除告病終養,仍照舊例坐補外,其丁憂服闋各員,著歸入起復,應補班內,由部照例銓補,所有仍發原省交該督、撫酌量題補之例,著停止」。 |
94 | 定議敘人員輪流間補,吏部議:「凡捐餉修書優敘即用之員,遇各項應得缺出,先用即用一人,次用正班一人,輪流間補」。從之。 |
95 | 又 |
96 | 諭:「向來各部院司員保送三庫税、差錢局、坐、糧㕔等項,每有將曾經得差之人員未隔數年復行保送者,不知在京滿、漢司員人數本多此等得項較優之差,自應令其均霑普及若出差未乆,復予保送,則從未得差者未免向隅,嗣後保送此等差使之員,其已經派過者,著以十年後方准再送。如堂官等違例朦混,保送經朕查出及被人叅奏者,即照徇庇例議處,著為令」。 |
97 | 又 |
98 | 諭向來各部院司員陞調別處者,有准留原衙門行走之例,固為●練事務起見,但部院人材不乏,斷無少此,一二人即不能辦事之理。所有現在各部院奏留人員,俱不准仍兼行走。至刑部為刑名,總滙必得諳悉律例之員理。藩院有外藩事件,必係䝉古旗員能習䝉古文語者,奏留之例,尚屬可行,然亦必帶領引見,候朕欽定,方可准其仍兼行走。著為令。 |
99 | 四十六年,䕶軍出身讀祝等官,不准保送理事,同知禮部尚書徳保奏:「向例揀選撫民同知、通判,如讀祝官、贊禮郎鳴贊三項,內有由䕶軍親軍前鋒及拜唐阿挑補者,不准保送,今揀選理事同知、通判,均係外任,請即照撫民同知通判之例,將由䕶軍人等出身之讀祝等官,均不准其保送」。從之。又: |
100 | 諭:「和珅等奏請將內務府現任筆帖式歸併八旗應考現任筆帖式內,届期統由吏部請派大臣一體考試等語,固屬酌歸簡易,自應如此辦理。但各部院衙門筆帖式甚多,內務府筆帖式較多,若一體考試,勢必內務府人員考居下等者多,嗣後內務府筆帖式著歸各部院筆帖式,一體考試,並仿照鄉㑹試之例,分別字號,另列等第,以昭平允。 |
101 | 四十七年, |
102 | 諭:「嗣後朕駐蹕熱河時,補放世襲佐領,祗令正陪人員前來引見。其列名人員,毋庸前來」。 |
103 | 四十八年, |
104 | 諭昨福建建寧鎮總兵缺出軍機處將記名之副將各員名單進呈,已簡用王炳矣。查閲此外記名者共五員,俱係滿洲旗員推原。其故皆由各省奏請揀發將備人員,而在部候補候選漢員本少,是以向來多由侍衛章京滿員保送發往兼之鑾儀衛滿洲、漢軍人員,又有應得額缺,原議未免過優,以致各省叅將、副將等缺滿員居多,各該督撫保送。亦多滿員外省緑營習氣,自不若滿洲之淳樸嫻習弓馬,足以整頓營務,但不定以限制行之日乆,各標營均係滿員,於綠營陞遷之途,必致壅滯,殊非滿、漢一視之道。所有各省武職自守備以上及鑾儀衛滿洲、漢軍額缺,並酌量調劑,俾漢員陞途,得免壅滯,旗員亦不致濫冗軍機大臣㑹同該部分晰議行。 |
105 | 又 |
106 | 諭各部院司員陞調別處奏留原衙門行走之例,業經降㫖停止,因刑部為刑名,總滙理藩院有䝉古事件必得熟悉之員,是以准其仍兼行走。但思奏留人員內,如京堂、翰林等官,本屬閑曹,兼各部行走尚無闗礙,至科道有糾劾之責未便,令其仍兼各衙門辦理司員事務,即刑部、理藩院之●悉部務司員,本部留以辦事,有何不可,何必又送科道博陞職之虚名,資掣肘之浮議乎?嗣後刑部、理藩院概不准兼科道,其果能始終出力,該堂官據實奏聞,帶領引見,候朕以四五品京堂酌量補用,仍可兼部行走。 |
107 | 四十九年,更定滿、漢從六品以下佐雜議敘人員,輪選班次。吏部言:「向來各館修書及各處捐輸,議敘人員,酌量分班選用,於正班應用人員,並無窒礙。近年以來,各館奏請優叙者,愈積愈多,漸至各項正班應用筆帖式及外任佐貳人員,得缺無期,於銓政未為平允。應請將滿、漢人員議敘選法,另為更定,庶議敘與正班,均得輪流補用。 |
108 | 一,各部、院滿洲䝉古、漢軍筆帖式,定例,各按旗分用,考取三人,捐納一人議敘,一人繕本,一人降調一人,遇有議敘即用者,均應先儘補用。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內臣部因議敘,即用人多侵佔正班,奏明即用一人,後仍用正班一人輪流間用。今查數年以來,各處議敘人員又數倍於前,現在正班補期較難,今請更定議敘,即用一人,後用正班三人,其有各館夾片奏明,不論旗分即用人員,亦請仍按旗分入,於即用班內統較奉。 |
109 | 㫖日期先後補用,議敘即用者,既經如此,更定其議。敘正班三缺,後用者亦應更定為正缺後用。 |
110 | 一、專用理藩院䝉古筆帖式定例正班,貼冩一人,考取一人議敘一人,近年議敘,即用與議敘各班之前,先用者多計,正班止用三人,而議敘者竟用至六人正班得缺較難,應請更定議敘,即用人員用一人,後將正班三項各用一人,冄准議敘,先用者用一員,冄用正班三項各一人,輪流補用,以昭平允。 |
111 | 一、外任從六品以下佐雜至從九品未入流等官,原定議敘,即用一人,後用正班一人輪流間用。今查漢員議敘,向係各積各缺,正班止用一人各項議叙,皆得到班計正班用一人,而議敘者竟至倍蓰,正班竟無得缺之日。今請更定照滿員議敘之例,無論何項議敘,即用先用分缺,簡用正班,㡬缺後用,與正班㡬班後用。凡議敘班次相同者,各併作一班到班時統較奉。 |
112 | 㫖日期先後即用,分缺簡用,正班㡬缺,後用正班,㡬班後用者,止准各用一人,冄到班時,將其次奉。 |
113 | 㫖之人各用一人,週而復始,庶議敘與正班,均得補用,不至偏枯」。從之。 |
114 | 五十年, |
115 | 諭:向來各省副將缺出兵部,於由部推陞者,將本省之合例應陞,㕘將同各省俸深反一等,卓異人員,開单進呈,而於應題之缺,外省如無合例人員,兵部開列請㫖,則止將記名及一等卓異者,繕单進呈。其本省叅將及各省俸深人員,並不開列,雖係向例如此,但條例繁多,轉易啟吏胥髙下其手之弊。嗣後各省副將缺,出兵部開列時,無論部推題補等缺,著將本省合例應陞叅將及各省俸深人員與記名及一等卓異者,概行開单進呈,候朕簡放,以昭畫一,著為令」。又湖南巡撫陸耀疏稱:「定例官員父母年七十以上,家無以次成丁,或年至八十,雖家有次丁,俱准呈請終養。至人子出仕有年,其父母先已迎養在署,自可朝夕承歡,公私兼盡。若父母初未隨任,在外者不肯言歸,在家者轉出求仕,於名教大有闗係,查有試用。知州李永埰據稱伊父年已八十,止有子姪。侍奉又試用知縣胡宗定有嫡母在家,現年亦八十,該二員俱例應呈請終養。今在省候補正需時日,乃皆背棄老親,逺來待缺,雖其年力均可委用。然方今人才甚多,並不少此兩人,即候終養事竣,冄出報効,亦未為遲。臣為風俗人心起見,現在勒令回籍終養,并通查所屬,如有例應告歸之員,即令呈請歸籍侍養請。 |
116 | 敕下各直省督撫,不論現任及試用人員,凡親年八十以上及獨子之親年、過七十以上者,通飭自行呈明,聼其終養,似於 |
117 | 皇上孝治天下之至意,不無小補」。得㫖所奏是該部。如議行。嗣後吏部議奏:「地方正佐各官,父母年老,先已迎養在署者,准該員呈明,袛停其陞轉,不必概令離任回籍奉。 |
118 | 㫖此議是依議」。又經兵部奏:「向來武職丁憂,雖有副將以上回籍守制,叅將以下在任守制之别,而親老改補近省及呈請終養,俱係與文職一體辦理。今文職親年八十以上及獨子之親年七十以上者,既應呈明,終養武職,亦未敢兩歧應請。自千總以下,多係本省人員,仍遵照舊例外,其守備以上,亦照陸耀所奏辦理奉。 |
119 | 㫖:兵部具奏武職守備以上各官親年凡八十以上及獨子之親年七十以上者,應否照陸耀所奏呈請終養一摺。文武雖無岐視,而職任各有不同。文職以教孝為先,武職則以教忠為重,是古人於兵革之事不妨奪情,而武職當出兵打仗時,雖遇私艱,仍在軍營宣力,情形又殊,原不必與文職官員一體辦理也。嗣後應丁艱之副將以上,著照文職,一例行。其叅將以下,如有因親老呈請終養者,照舊例辦理。其餘親老者,不必概令離任回籍。 |
120 | 又 |
121 | 諭:「現在記名堪勝知府者,漸次用完,將來遇有缺出,不敷簡放。著傳諭劉峩、薩載、富勒渾、福康安、閔鶚元、畢沅、農起、明興、何裕城,於所屬同知直𨽻州內,秉公揀選堪膺郡守者二三員,具奏並出,具切實考語送部引見,候朕酌量簡用,即或督撫現屬內難得其人,其從前屬員,有在別省為同知直𨽻州者,如果熟,悉其才具,可勝知府,亦准一體保送。 |
122 | 又 |
123 | 諭前據何裕城奏請將丁憂知縣王垂紀留辦西安城工一摺,已批所奏不可行,並諭該撫即飭該員回籍守制。昨又據富綱奏請,以丁憂雲州知州宋昌琤接辦寧臺厰務,亦批不必令另選合例之人具奏矣。奪情起復,非所以教孝敦倫。古人惟於軍旅之事,偶一行之,若地方遇有不情,如撤拉爾逆回等事,軍務𦂳要,其承辦軍需之各州縣,設遇丁憂,該督撫自不妨奏請,權令在任守制至城工、厰銅,非軍務可比有,何必須一人始終經理,而為此破例之舉?設遇其人,病故又將如何?豈必起死囘生,而後可不致乏員辦事耶?大抵該督撫之為此奏,非徇情市恩,即係該員干求請託,並非専為地方政務起見,徒令此等在任守制之員,坐擁㢘俸戀職忘親,轉藉王事覊留,不得稍盡人子之禮,資為口實,於官方政化俱有闗係,著通飭各省督撫,嗣後非遇軍務,不得以丁憂人員奏請留任。著為令。又工部議,准街道㕔管理街道,向例由工部、歩軍統領衙門各選派司官二員,都察院選派御史二員帶領引。 |
124 | 見恭●。 |
125 | 欽㸃,毎衙門各一員,工部司員既有部務難以兼顧,步軍統領衙門又止有滿員,其本衙門事務亦繁,即所派之御史,若専止滿員,恐該員等住居內城,不能常赴外城查閲,應請嗣後保送管理街道之御史,兼派滿、漢各一員,俾住居城外之漢御史,更得就近不時稽查,併查照舊例責成巡城御史,各按所管地方,協同管理。又街道向係一年為滿,恐更換太速,未免責任,不專嗣後併請仿照巡城之例,統以兩年為滿,方請更换至管理街道之司員御史及協理之巡城御史,如不認真督辦,致有道路不平,惰民索詐等弊,叅奏議處,似此立定章程,庶外城街道整頓有方,可以肅觀瞻而便行旅從之辟舉。 |
126 | 等謹按漢初諸王列侯之國,惟相命於天子,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至州郡別駕,長史以及掾吏,皆刺史、太守自辟,是猶沿襲三代,封建時諸侯薦人於天子,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之制,不知既舉封建而郡縣之,又使其長得自辟僚屬,不惟啟大權旁落之漸,亦殊非官方畫一之規,我朝無辟舉之令,一命以上,皆歸於吏部,或外省督撫,陛辭之日,自請擕帶人員隨往委用,嗣即停止,我世宗憲皇帝,許督撫保舉幕賔,限年奏請,録用亦不數行,至於保舉堪任言職及經學,分別補用。其白首窮。 |
127 | 經癃老不能至都者,並蒙。 |
128 | 異數給與職銜,附辟舉卷內,以備我朝之掌故云。 |
129 | 順治二年, |
130 | 詔舉秦中山林隠逸,并録用故明文武進士舉人。十二年,科臣朱徽奏:請飭督撫無論前代遺紳與山林隠逸,果有才堪理民、學足輔世者,覈實具奏,該部覆覈,即加擢用。其不願仕者,亦准其原官休致,庶四方向風人才軰出」。下所司議行。 |
131 | 十七年,四川道御史楊素藴奏言:「臣閲邸報,見平西王呉三、桂恭請陞補方面一疏,以副使胡允等十員俱擬陞雲南各道,并奉差部曹亦在其內,臣不勝駭異。夫用人,國家之大權,惟 |
132 | 朝廷得主之,從古至今未有易也,即前此經畧用人奉有吏、兵二部,不得掣肘之。 |
133 | 㫖亦惟以軍前効用各官或五省中人地相宜資俸應得者,酌量具題,從未聞以別省不相干渉之處及見。 |
134 | 任京官,公然坐缺定銜,如該藩今日者也。且該藩疏稱求於滇省既苦索駿之無良,求於逺方,又恐叱馭之不速,即如所言,湖南、蜀省去滇稍近,猶可計日受事,若京師、山東、江南等處,距滇省萬里,不知所謂逺更何在也?況該藩用人。 |
135 | 皇上所以特假便宜者,不過欲就近調補,無誤地方耳。若盡天下之官,不分內外,不論逺近,皆可擇而取之。 |
136 | 則何如歸其權於吏部,照常銓授,尤為名正言順也。即雲、貴新經開闢,料理乏人。諸臣才品,為該藩所知,亦宜先行具題奉」。 |
137 | 㫖俞允然,後令吏部照缺銓補,猶不失權宜之中,計乃徑行擬用,無異銓曹,不亦輕名器,而䙝國體乎?夫古。 |
138 | 來人臣忠邪之分,其故莫不起于一念之放,肆在該藩,敡厯有年,應知大體,即從封疆起見,未必別有深心,然防微杜漸,當慎於先機,伏乞 |
139 | 天語申飭令該藩嗣後惟力圖進取,加意綏輯,一切威福大權,俱宜稟命」。 |
140 | 朝廷則 |
141 | 君恩、臣誼兩得之矣」。疏入,報聞。康熙十九年,雲南巡撫伊闢奏請將隨行人員坐名題補。 |
142 | 上諭大學士等曰:「此等坐名隨行人員,果堪用者,亦復何害?乃一時倉卒奏請,往往不能盡當。如知府、知縣等官,俱將此輩補授,徒誤地方。此後坐名題補各員,概為停止,吏部仍照例銓補。 |
143 | 雍正元年,吏部奉: |
144 | 諭㫖:各省督撫衙門事繁,非一手一足所能辦,勢必延請幕賓相助,其來乆矣,但幕賓賢否不等,每有不肖之徒,勾通內外,肆行作弊,黜陟屬員,則清濁混淆,申理訟獄,則曲直倒置,敗督撫之清操,誤督撫之功名,彼則置身事外,飽槖而去,殊屬可限。夫今之幕賓,即古之叅謀記室,凡節度觀察等使,赴任之時,皆徴辟幕僚,功績果著,即拜表薦引,彼愛惜功名,自不敢任意茍且,嗣後督撫所延幕客,須擇厯練老成、深信不疑之人,將姓名具奏,如効力有年,果稱厥職,行文咨部,議敘授之職位,以示砥礪,該部詳議具奏」。尋議各省督撫,應將幕客姓名,造冊報部,勤慎無過者,照應得職銜,即用,無職銜者,量給職銜,特疏舉薦者,從優議敘,如狥私保舉,照狥庇例議處。從之。 |
145 | 六年,內閣奉: |
146 | 諭㫖:向來督撫赴任之時,有奏請將平日所知人員帶往以備委用者,朕因督撫事務甚繁,欲得素所熟悉之人,以收臂指之効,事屬可行,是以允從所請,令其帶往,酌量題補。近聞督撫等帶往人員,在地方不甚相宜,或羣相趨奉,而指為上司之腹心,或妄生議論,而以為上司之偏袒其中,弊端日生,以致流言不少,朕思所帶之二三人,其得力者有限,而阻衆人効力之心,且督撫等果,公正精明,善於察吏,則闔屬中,豈無有亷幹之員可相信?以心相資為理者?何必帶往之一二人,是頼而啟衆口之疑議乎?除已經到任之後,因本地要缺,奉㫖題補,不必解任外,如楊文乾、陳時夏、莽鵠立,及各省督撫大吏從前所請帶往之人目,今見在屬下者,俱著回京,請㫖另用。 |
147 | 乾隆元年,奉: |
148 | 諭㫖尚書楊名時奏薦進士莊亨陽、舉人潘永季、蔡徳峻、秦蕙田、吳㧞、貢生官獻瑤、監生夏宗瀾等七人,皆留心經學,可備録用,楊名時見管國子監事務所薦莊亨陽等七人,著該部調來引見,為該監屬員,聼楊名時等分委辦事,以收成均課士之益。 |
149 | 二年, |
150 | 詔地方有才品優長、山林隱逸之士,著該督、撫核實具奏,酌予録用。 |
151 | 七年,奉 |
152 | 諭㫖:「朕御極以來,廣開言路,虛心納諫,其言是者,不次超擢,未是者亦曲予優容。科道官當體朕心,於國家綱紀、政事利弊、官吏賢否、民生休戚,一一據實指陳,方為無忝厥職,乃黽勉盡言者,固不乏人,而或者以訐為直,務自取為名髙,而朝廷卒不獲其益者,亦復不少,此皆用匪其人,官不稱職,朕亦不能辭其咎也。夫言官為風紀所闗,止為身謀,則將來或因以分門樹異,或因以植黨營私,必致惑人心而揺國是,史冊所垂,足為殷鑒。古者諫無專官,故進言之路廣。三代而下,始設官而責之以言,然如馬周陽城之起,布衣而為御史,其事猶可風也,兹特降諭㫖,著大學士九卿,擇以素所深知,其人有骨鯁之氣、直樸之風,而復明通內外政治者,不拘資格,列名封奏,朕將量加録用焉其外,而督撫於各屬員中有深知灼見可備糾繩之任者,亦准列名封奏。 |
153 | 十六年,選舉經學人員。先是,乾隆十四年奉諭㫖:「聖賢之行本也,文末也,而文之中經術,其根柢也,詞章其枝葉也。翰林以文學侍從,近年來,因朕毎試以詩賦,頗致力於詞章,而求其沈酣六籍,含英咀華,究經訓之閫奥者,不少槩見,豈篤志正學者,鮮與抑有其人而未之聞,與夫窮經不如敦行,然知務本,則於躬行為近,崇尚經術,良有闗於世道人心有若故侍郎蔡聞之、宗人府府丞任啟運,研窮經術,敦樸可嘉。近者侍郎沈徳潛學有本源,雖未可遽目為鉅儒,收明經致用之效,而視獺祭為工,剪綵為麗者,逈不侔矣。今海宇昇平,學士大夫舉得精研本業,其窮年矻矻宗仰儒先者,當不乏人,奈何令終老牖下,而詞苑中寡經術士也?內大學士、九卿外,督撫其公舉所知,不拘進士、舉人、諸生,以及退休閒廢人員、能潛心經學者,慎重遴訪,務擇老成敦厚純樸淹通之士,以應精選,勿濫稱朕意焉。至是大學士、九卿等保舉經學人員遵。 |
154 | 㫖冄加核實奏上奉。 |
155 | 諭㫖:保舉經學之陳祖范、吳鼎、梁錫璵、顧棟髙,既據大學士九卿等,公同覆核,衆論僉同。其平日研窮經義,必見之著述,朕將親覽之,以覘實學在京者,俱交送內閣進呈。其人著該部帶領引見在籍者,行文該督撫就取之。朕觀其著述,另降諭㫖,或願赴部引見,或年老不能來京者,聽嗣於八月奉。 |
156 | 諭㫖:據王師摺奏,保舉經學之陳祖范、顧棟、髙年力老邁,不能來京,陳祖范、顧棟、髙俱著賞給國子監司業職銜,以為績學之勸,所有著述留覽,尋授吳鼎國子監司業,梁錫璵額外司業。 |
157 | 三十八年 |
158 | 諭:「前據辦理四庫全書總裁,奏請將進士邵晉涵、周永年、余集舉人戴震、楊昌霖調取來京,同司校勘業,經降㫖允行。但念伊等現在尚無職任,自當予以登進之途,以示鼓勵,著該總裁等留心試㸔年餘,如果行走勤勉,實於辦書有益。其進士出身者,准其與壬辰科庶吉士,一體㪚館舉人,則准其與下科新進士,一體殿試,候朕酌量録用。 |
159 | 四十五年 |
160 | 諭原任陜西巡撫畢沅保奏之闗。中書院掌教進士戴祖啟著加恩,以國子監學正、學録用。 |
161 | 皇朝文獻通考》卷五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