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景定建康志》卷四 宋 周應合 撰留都録四 |
3 | 御製 御書。 |
4 | 真宗皇帝御製御書。 |
5 | 《觀龍歌》四靈之長唯虬龍,虬龍變化故難同。三茅福地羣僊宅,靈物潛形在此中。池內僊人馴擾得至今隱現誰能測?乘雲蠢動獨標竒,行雨嘉生皆荷力,常人競取暫從心,才出山楹兮無處㝷中使,勤求深有意欲,獻明庭兮陳上瑞,初獻一龍朝魏闕,偶挹二龍離洞穴,人心龍心若符契,一去一住何神異,我覩真龍幸不驚,至誠祝龍龍好聽。但祈風雨年年順,庶使倉箱處處盈。 |
6 | 仁宗皇帝御書。 |
7 | 飛白堯、舜、佛安字,賜知江寧府錢公輔飛白帝佛字,賜知江寧府傅堯俞,髙宗皇帝御製御書。 |
8 | 《題金華宮》石上十二字云:虎踞龍蟠聳,金陵之王氣書。 |
9 | 御製詩賜張浚曰:「願同越句踐焦思先吾身卒章曰:「髙風動君子,屬意種蠡臣」。。 |
10 | 御書孝經十八章真草相間,賜秦檜御書周易乾卦賜秦檜。 |
11 | 御書「决䇿元功精忠全徳之碑」十字,賜秦檜御書六軸,賜王安節、王珙 |
12 | 御草書:王安石詩:「賜趙撙紛紛擾擾十年間,世事何嘗不強顔?亦欲心如秋水靜應,須身似嶺雲閑。」。 |
13 | 孝宗皇帝御製御書。 |
14 | 《武經龜鑑序》賜王彥曰:古之有天下國家者,未嘗去兵,故曰天下雖安,忘戰必危。自司馬之法壊,後之言兵者,必曰孫武觀其消息盈虛,合於天道,橫斜曲直,應變無窮,可謂善之善矣,朕於此每有感焉。嘗欲考古今之成敗,較謀略之短長,以合於武,攽示諸將,庶政方繁,有所未暇。保平軍節度使王彥,以其所編次武經、龜鑑来上,採掇前代已然之跡,著其得失,必取武書以驗之,誠得我心之所同然者,斯亦勤矣。噫!文武一道也,三代以六卿命帥,漢以御史大夫䕶軍,凡為將者,安可不學耶?霍去病,謂顧方略如何者?此一時有激,而云非萬全之計,不當以為法也,彥宜益懋勉,俾無愧於此書,豈不美哉?嘉歎之餘,因題于篇,首隆興甲申嵗。秋九月甲子,選徳殿書賜王彥。 |
15 | 御批賜:「郭振卿亷正自守,朕深知之,但諸軍統兵官切宜待遇以禮,隨其髙下,付與事權,嚴其階級,庶可統率士卒,不至犯分,緩急可以責任,卿宜體此。御札賜閻仲:「朕惟將帥之弊,毎在蔽功而忌能尊,已而自用,故下有沉抑之歎,而上無勝筭之助,殊不知兼収衆善不揜其勞,使智者獻其謀,勇者盡其力,迨夫成効,則皆主帥之功也。昔趙奢解閼與之圍,始令軍中有諫者死,及許歴進北山之䇿而奢許諾,卒敗秦師,奢為封君,與亷頗同位,果何害焉?卿當以奢為法,毋蹈前弊,用副注委,已嘗面諭此意,故兹親札,宜體至懐」。 |
16 | 皇帝御製御書。 |
17 | 《題趙葵墨梅詩》曰:溪藤踈影勢千尋,筆補春工著意深止,渇調羮歸妙手,誰知一片嵗寒心。 |
18 | 御書「明道書院四大字賜為額。 |
19 | 御書「忠勤樓錦繡堂」六大字,賜吴淵「御書「忠實不欺之堂,裕齋桂山」十字,賜馬,光祖御書「景福萬年之殿」六大字,賜茅山元符觀御書「靈休介福元壇」六大字及「聖徳仁祐之殿」六大字、「褒僊鎮寳」四大字,「寳珠杯」三大字,賜茅山崇禧觀御書「玉氣凝潤,鶴情超遼」八字,賜司徒師坦。 |
20 | 詔札碑刻。 |
21 | 太宗皇帝御製《戒石銘》曰:「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
22 | 髙宗皇帝御札曰:「近得黃庭堅所書太宗皇帝御制戒石銘,恭味㫖意,是使民于今不厭宋徳也,因思朕異時所歴郡縣,其戒石多置欄檻,植以草花為守,為令者,鮮有知戒石之所謂也,可令摹勒庭堅所書,頒降天下,非惟刻諸庭石,且令置之座右,為晨夕之念,豈曰小補之哉? |
23 | 仁宗皇帝御製放生文曰:哀汝等前生中作何罪業?變入惡道?生胎卵濕化有無足,兩足多足等,故我今思曰:汝往世曽為酷煞生人,過為㐫惡不忠國君不重父母,十惡三業,六情盡牽,五業皆惑,飲食盈腹而不美,衣重過度而不華,軟硬染心,溫冷著意,疼癢動念,麄滑見情,目亂雜色,耳躭媱聲,口貪諸味,鼻□臰香,心無所足,意起望外,榮尊登天而不髙,威人仗煞而不足,伏為汝等各歸人世,莫為畜種,信行三寳,奉成齋戒,樂聞佛法,永無罪障,三世一切,佛救此業,因信心廻向,不作過惡,得成佛果」。 |
24 | 徽宗皇帝手詔:「朕承祖宗,遺休餘烈,崇經術,設學校,興賢能,以待天下之士,髙爵重祿,承之庸之,以待士之在官者,蓋與之修政事,理人民,以立太平之基,致唐虞三代之隆,宜有豪傑特立之材,忠信志義之人,比肩相望,焜耀一時,為世盛事,而比年以來,懐僣亂之異謀,干殊死之極憲,如趙諗、儲侔、王寀、劉昺之徒,或賢科異等,勲閥世胄,或出入禁闥,侍從之領䄂,為搢紳士大夫之大辱,閭巷無知,愚夫愚婦之所憤疾,武夫悍卒未嘗知書者,咸羞道而喜攻之,其故何也?豈利心勝而義不足以動之歟?抑勸導率勵之方,有所未至歟?夫經傳所載,君臣之分、忠義之訓,榮辱禍福之戒,豈不深切著明,今誦其言而不能效之行事,深慮薄俗,浸漬士風陵夷,失崇飬之指,害教化之原,為天下後世笑。卿當師儒之任,以學行致大官,其思所以勸勵興起,俾知尊君親上之美,無復暴戾邪僻之行,以居徳而善俗,以化天下,與後世稱朕意焉。故兹詔示奉行,毋怠付李邦彥, |
25 | 大觀聖作之碑、髙宗皇帝籍田,手詔:「朕惟兵興以來,田畆多荒,故不憚卑躬,與民休息,今疆場罷警,流徙復業,朕親耕籍田,以先黎庶,三推復進,勞賜耆老,嘉與世俗,躋於富厚。昔漢文帝頻年下詔,首推農事之本,至扵上下給足,減免田租,光于史冊,朕心庶幾焉。咨爾中外,當體至懐,故兹詔諭,想宜知悉」。 |
26 | 御札頒戒石銘。 |
27 | 御書蘭亭修禊序。孝宗皇帝戒諭軍帥五事:主帥唯務亷正,日前弊事,當一切措置革去。 軍中財賦,不得循習舊弊,交結妄用,巧作名目,虛破官錢。諸軍器械衣甲等,除上教一副外,更當樁辦兩副,專充出戰使用,即不得將已造下軍器輪,轉作見造數目,重疊支破官錢。 遇陞差將佐等當依公選擇,不得私受情囑,或以喜怒行事。 入隊戰士不得差撥雜役。 |
28 | 手詔戒諭漕臣曰:朕躬節儉以先天下,無暴征,無苛取期,吾元元躋于富庶之域,郡國之間,宜若公私交裕矣!今顧不然,豐年樂嵗,中外少事,或未免於匱乏,州廹其縣,縣廹吾民,其故安在?無乃賦入寡而用度衆歟?吏二千石有能不能歟?將輟費妄用,莫知撙節歟?朕既深居九重,無以徧察,故分道置䑓,寄耳目于爾漕,臣職當計,度欲其計,一道盈虛而經度之也,職在按察,欲其蚤正素治,毋使至于病民也!厥或異此,朕何頼焉?且汝不聞黍苖之詩乎?我任我,輦我車我牛,謂美召伯,能成轉運之功也,後世以是名官,寧無意耶?曰:陰雨膏之言,能飬民如膏雨也。其卒章曰:王心則寧。言家給人足,乃能安王之心也。汝等得不深思古誼,視所部為一家,周知其經費而通融,其有無亷?察其能否,而裁抑其耗,蠧數者備矣,郡計何患乎不足?郡計足則屬邑寛,屬邑寛則民力裕,民力裕則吾宵旰之慮,釋國有信賞,於汝何吝?若乃有餘者取之,不足者聼之,逮其失事,然後從而劾之,斯亦晚矣!是則黜罰之行,奚獨郡守而已?諸道轉運,其明知朕意。 |
29 | 御札:「付淮西總領李若川:「紹興三十年淮西總領所収支錢糧數目,并隆興元年収支錢糧并添支數目,並要子細開具頭項,疾速奏来。 |
30 | 御筆臨晉王羲之二《帖》。 |
31 | 御書唐韓愈進學觧。 |
32 | 御書《陰符》、《清浄》二經,皇帝御製訓亷銘,周典六計,吏治條陳,以亷為本,乃良而循彼肆貪,虐與豺虎均,肥于而家,多瘠吾民。縱逭扵法,愧其冠紳,貨悖而入,菑及後人。我朝忠厚,黜貪為仁,咨爾羣辟,是訓是遵。 謹刑銘民,吾同胞,疾痛猶己,報虐以威,刑非得已,仰惟祖宗,若保赤子明謹庶獄,惻怛溫㫖,金科玉條,豪析銖累,夫何大吏,蔑棄法理,逮于郡邑,濫用笞箠,典聼朕言,式克欽止,戒飭士習。手詔:朕親御路朝,首興教化,士風所繋,尤務作新,比年以來,習尚澆漓,文氣卑薾,純厚典實,視昔歉焉,豈涵養之未充,抑薫陶之或闕,咨爾訓廸之職,毋拘內外之殊,各究乃心,俾知所嚮,矯偏適正,崇雅黜浮,使人皆君子之歸,如古者賢才之盛,副予至意,惟爾之休」。 |
33 | 録用勲臣後手詔虞廷之賞延于世,漢氏之官長子孫,《春秋》謂成季之勲,宣孟之忠,而無後,為善者懼矣。朕慨思開國以來勲臣之裔,有能世濟其美而不能世其祿者,仰所在州軍,體訪保明,具以實聞,以備録用。 |
34 | 戒貪吏手詔:「朕聞祖宗立法,悉從寛厚,惟贓吏之罰,獨不少貸,為其蠧國害民也。朕待遇臣下,未嘗少恩,訓亷有銘,正欲善誘,不謂邇来貪風轉熾,國與民俱匱,而士大夫之家益肥,間有自號清流,而居官之汚濁尤甚,朕將何頼焉?自今小大之臣,各宜洗心滌慮,毋徇于貨賄,其或不悛,有淳熈之法在,舉而行之,非朕得已也!故兹札示,想宜體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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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御筆戒貪吏:「朕於贓吏無所貸,以其惟威惟虐,大為吾民仇民吾赤子而仇之,是與冦賊姦宄者同科,而何以為天子之命吏?古人喻貪以狼以碩鼠直目以物類之惡者,蓋不得復言人矣!惟彼貪夫,憯莫之懲,侵牟矯䖍,㒺知盈厭,朕夙興夜寐,憂苦萬民,封培本根,每愳弗蔇,郡國之吏,乃淫縱其欲,以蠧厥生,間聞田里淒砭人眼,惻怛以還,又甚自愧,朕惟民生寡乏,由於貪官之肆誅求,貪官充斥,由於監司之不按,察抑無瑕,可以戮人,軌度其信而後可以治人,初亦無以大相過耶?我朝戢貪家法具在中興,而後特為詳密,監司不按劾,而臺臣彈奏則坐監司罪,此紹興十一年九月之詔也,以發擿而為殿最,不劾則重行貶黜,則是年十月之詔也,上下相䝉,習為媮惰,當置重憲,悉具臧否,連銜聞奏,違則彈劾,又十三年九月,與三十二年十二月之詔也,又如乾道元年之正月,四年之六月,淳熈九年之三月、十二年之六月,慶元二年、六年之正月,皆有詔而詔不止是也,率以外臺耳目,不當蔽塞失察之罪,凜乎其甚嚴,今監司不亷問,不按發間一二見,或輙用胷臆而貪者,顧得免,朕獨安取此?兹當嵗首肆用,咸與惟新,繼自今仰諸路監司,各舉其職,無或以避礙縱蟊賊,毎半嵗,具劾過贓吏若干,来上當視多寡為殿最,視殿最加賞罰,而主之以必行,郡守於民為親,又當助監司所不及,此當以正歲為殿最,賞罰亦如之,或本路本州無所劾,而臺諫論列,則監司郡守皆以殿定罰,咨爾部,刺史而下典聽朕言,無同于厥辜,自取瑕殄,其有治狀亷聲、孚于衆聽者,亦須摭實奏聞,以俟甄録,薦賢受賞,朕不汝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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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景定建康志》巻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