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兩朝綱目備要卷十一 |
3 | 寧宗 |
4 | 嘉定元年春正月戊寅,臺諌請梟韓侂胄,右諌議大夫葉時、殿中侍御史黄疇若、監察御史章爕、余崇龜等上言:「侂胄専政無君,僭上不道,乞梟其首領,置之淮甸,積屍叢冡之間,以謝天下」。詔答以已重施行,辛巳,章再上,御筆以未欲輕從,荅之。 |
5 | 詔求言, |
6 | 詔曰:「朕以𦕈躬,獲遵洪業,所期恭已,治可致於無為,乃昧知人失,浸成於偏信,自奸臣之怙勢,畏公議之靡容,屏蔽聰明,排斥忠直,利害莫從,而上逹威福,自得以下,移逮兹更化之初,亟出求言之令,倐再踰於月律,猶罕見於奏封,豈習俗相仍,激昂者寡,抑精誠弗至,頋忌者多,厥今百度未釐,二邊未靖,人才乏而未究捜羅之術,民力困而未明恵養之方,救此弊端,寧無良䇿?乃若箴規主失,指摘奸邪,人所難言,朕皆樂聴,儻有禆於事實,詎敢吝於褒章?其或過差,務從寛假,凡我縉紳之彦,暨于芻蕘之微,乆鬱之懐,諒欣聞於申命,竭誠以告,庶共底於丕平。 |
7 | 乙酉,集議韓侂胄函首事。 |
8 | 先是,壬午,監登聞鼓院王柟自河南通書,囬持金人行省牒赴三省樞宻院求函,首詔侍從、兩省、臺諌集議以聞,丙戍臺諌,又以為請,詔三省樞宻院詳議上。壬辰,史彌逺知樞宻院事。 |
9 | 許奕使金。 |
10 | 以起居郎充通謝使,吳衡副之。二月戊申,追復趙汝愚職名,復觀文殿大學士,謚曰忠定。 |
11 | 詔改正韓侂胄事迹。 |
12 | 命史官自紹熈以來改正,以其冐定䇿功也。壬子,賑流民。 |
13 | 詔臨安府賑濟。 |
14 | 甲寅,雪。 |
15 | 戊午,再竄程松。 |
16 | 責授果州團練副使,賔州安置。甲子,罷劉徳秀遺表贈官。是月,郴州黒風峒宼為亂。黒風峒者,在郴、吉之間,而地屬桂陽縣,有「羅孟」二者,名世,傳其酋首也,至是世傳出掠省地,已而受招,詔補承節郎。世傳之犯省地也,郴州舉人李元礪嘗助官軍擊賊,元礪曽口人,以武斷鄉曲,羣盜皆畏之,比世傳受,招論功行賞,而元礪不及,遂去為盜盜,推為帥,時江湖方艱食,饑民及汰去之兵多附之,遂至數萬。 |
17 | 三月戊子,下戒飭詔。 |
18 | 詔曰:「朕臨御以來,仰遵累朝恭儉之規,菲食卑宮,躬行以移風俗而志勤道逺,觀感未孚,况姦倖㺯權,故相同惡,上下交利,賄賂公行,監司郡守,並相倣傚,貪婪無厭,狼籍已甚,朕方厲精更始,申加訓飭,以儆有位,繼自今各務精白一心,以承至意,其有縁公濟私,尚為故態,必罰無赦,尚其戒哉! |
19 | 復秦檜王爵贈諡。 |
20 | 以復議講和故也。 |
21 | 辛邜,詔梟韓侂胄首於兩淮。前二日,王柟自軍前再還行在,議以韓侂胄函首易淮、陜侵地,翌日,詔侍從及兩省臺諌赴都堂詳議,限一日聞奏。於是議者皆言和議重事,待此而决,則姦凶已斃之首,又何足惜。是日有㫖依奏,遂詔臨安府遣東南第三副将尹明斵侂胄棺,取其首送江淮制置大使司。壬辰,降黃榜于臨安府,兩淮、荊襄、四川曉諭。癸巳,宰執咨目諭諸路安撫制置司以函首事。丁酉,謝奕使金。 |
22 | 以起居郎充通謝使。 |
23 | 汰鎮淮軍。 |
24 | 始淮南兩漕司招輯邊民,號鎮淮軍,多至十餘萬人,日給錢米,悉視効用,所費甚廣,既不黥湼漫,無綂紀乆之,廪給不繼,公肆剽劫。嘉定改元,邱崈復為江淮大使,朝廷慮鎮淮或生它變,遣宗正丞常禇叔度奉使措置,且就令啇度,崈乃先隨雄淮所屯,分𨽻逐州守臣節制,尋奏以淮東人數少,令帥漕任責,㨂汰除願歸農外,僅存八千餘人,刺其半充効用,以補鎮江大軍及武鋒軍闕額,淮西人頗衆,合六萬餘人,乃委制司屬官陳師文、同漕臣張頴,揀刺二萬六千餘人,充御前定武軍,分為六軍,各置統制,自是月省錢二十八萬緡、米三萬四千餘石,而定武亦成軍伍,淮西頗頼其力焉。 此事不得其月日,姑附于此。 |
25 | 是春,皇子垍生。 |
26 | 閏四月癸未,薨,追封肅王,謚曰沖靖。 先是,詔吏部、太常寺討論贈官典故,吏部引國朝㑹要。元豐四年,鄆王倜政和三年漢王椿故事,贈太師、尚書令,追封肅王,倪思時以禮部尚書兼給事中,引治平二年王珪等議,皇子以師傅名官,於義未安,乞止贈尚書令」。詔從之。 李心傳曰:吏部太常固失之,而倪正父所奏亦未盡也。乾道中,省三省長官,易以左、右丞相,則所謂尚書令者,蓋無此名矣。乾道三年,孝宗少子恪贈淮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邵王。此近事且最為得體,而議禮者皆不及之,盖弗深考耳。三年十一月,皇子復有維垣之贈,給事鄒應龍言:子為父師,於理不順,然前是諸皇子,或已贈太師矣。應龍俄以親老求去,遂除次對守泉州云。 |
27 | 利州兵老小喧閧。 |
28 | 闗外諸軍月糧有支正色者,有支估錢者。是月,王喜為沔州都統制,以糴貴糧乏,下令正色米,每石以二斗坐倉,於是總領所乃優潤估錢予之,謂如「支天」字,厫則按舊籍収糴之,時每石六引,即於上加搭二分作七引,以二分為優潤,其實市直乃十餘千一斛之錢,僅能糴其半。利州軍士方出戍,其家屬在營者皆怒,二月七日,南倉當支糧,未及畢,衆共訴于統領官王興祖曰:「汝自見總領白之」,於是突入總領所近千人,總領陳咸方謁客未還,其屬官皆遯去,無與酬應者,衆益忿,適總領所修廨舎,衆共取椽桷數百執之,其一人陞㕔事,取更鼔擊之,遂徑趨宅堂,咸之家人悉登城以去,匿㑹節樓,衆又逐之,有茶酒卒以瓦石自上,擲傷數十人,衆乃止,咸聞變渡江入西倉,興祖隨徃白之,然後入城彈壓,衆始散去,宣撫司聞之,遣沔州中軍統制官朱邦寧來究其事,既而以其方出戍,不敢治,但誅撃鼓者一人,又有墁匠一人,導之以入於寢所得其刀,與一屨,亦斬之,王喜素愛興祖,故但降為隊將,尋以招成州亂兵復故職,事聞朝廷為降詔戒諭諸軍。 |
29 | 夏四月丙辰,詔科別群臣奏䟽,詔後省科別可行者以聞。贈彭龜年職名。 |
30 | 寳謨閣直學士。 |
31 | 落李沐寳謨閣學士。 |
32 | 戊午,真徳秀論和議。 |
33 | 徳秀時為太學博士,上書曰:「竊惟權臣用事,妄開兵端,南北生靈,均被其毒,陛下為之旰食焦勞者,二年於茲矣!天啟睿謀,迄殄兀惡,尋盟繼好,休息有期,豈非天下之福哉?而臣區區愚慮,竊謂為國者當示人以難犯之意,不可示人以易窺之形,昔春秋時,晉師入齊,齊使國佐求盟於晉,其勢亟矣,一聞齊之封內,盡東其畞之言,雖僨軍之餘,不肯茍從,以紓一旦之禍,蓋敵國之相與,有以折其謀,則為和也易,有以啟其嫚,則為和也難,況敵人變詐百出,又非可以中國常理待之,側聞日者小行人之遣也,金人欲多嵗幣之數,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欲得奸人之首,而吾亦曰可與?至於徃來之稱謂,犒軍之金帛,根括歸朝流徙之民,承命惟謹,曽無留難,竊揆謀國之意,不過以樂天保民為心幸,和好之亟就耳!獨不思金人得以聞吾之情而滋嫚我之意乎?雖然,此既徃之咎耳,所以圖制方來者,猶可謹其初也!蓋古者敵國通和,有飬其力以待可為之機者,越之事吳是也,有聴命於敵以圖茍安之計者,六國之事秦是也,今日之尋盟於金臣,不知姑欲飬其事力而待可為之機乎?抑將聴命於敵,而圖茍安之計乎?勾踐之行成於吳也,蓋忍耻以志仇讎之復,而非倚和以自固也,是以二十年間,蚤朝晏罷,卧薪嘗膽,未嘗一日忘㑹稽之恥,故雖詘辱一時,迄能伸其志於異日,若夫六國則不然,其求和於秦也,蓋委國以為仇讎之役,而非用權以求濟也,故朝割地以賂秦,則暮棄謀臣之言,夕遣質以入秦,則旦絶鄰國之援,撤防弛備,冀秦之矜已而不加兵,奚異委肉虎狼而幸其弗食也?夫是以六國之地,卒歸於秦,豈秦之力能亡是六國哉?六國實自亡耳!今日而知是,則當以越之事為法,而以六國之事為戒可也。抑臣聞之善謀者,不觀敵人之動靜,而觀吾政之修否。元祐初,用司馬光為相,盡更王安石弊法,契丹聞之,以勿生事,戒其邊吏,今日號為更化矣,而敵之桀驁,亡異前日,毋亦我之所為,尚有可思者乎?故臣妄論今日之事,必吾無以取輕於敵而後和可成,必有以深服其心而後和可固。臣觀昨者竄殛柄臣之始,不惟四方萬里,咸服英斷,而敵國亦竦然易視矣,誠使剛健不息之誠愈篤於初,振厲有為之志,益加於舊,則國勢日強,敵自退聴,奈何朝綱方整,而紛紊之漸已萌,政事方修而懈弛之形已露,正人雖進志未獲伸言路,雖開忠罕見,用我之更化者僅如此,其能使敵情之畏服哉?況夫彼之待我者方驕,我之恃和者太重,一介行李,曽未越境,而動色相慶,若無事然,臣恐盟好既成,志氣愈惰,宴安鴆毒之禍作,浮滛冗蠧之事興,彼方資吾嵗賂以厚其力,乘吾不備以長其謀,加之數年,聲勢寖盛,然後發難從之請,挑必爭之端,而吾徬徨四頋,将無以應之,此長慮逺識之士所為寒心者也。臣願陛下以通和講,好為權宜,以脩徳行政為實,務君臣之間,朝夕儆戒于敵情之難,保禍亂之無日,蒐討軍實,申儆邊防,凜然若敵師之将,至如是而國勢不張,外虞不弭者,未之有也。 |
34 | 閏四月壬申,雨雹。 |
35 | 旱。 |
36 | 癸未,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及諸路闕雨州縣決繫囚,釋杖以下辛夘,禱于天地、宗廟、社稷。癸巳,減常膳。乙未,蠲兩浙闕雨州縣貧民逋賦。復命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決繫囚。丙申,幸太乙宮、明慶寺禱雨。甲申,詔皇太子侍立朝殿。 |
37 | 詔曰:「朕更化厲精祇,若古訓為萬世長䇿,先圖其大者,皇太子溫文粹美,學問夙成,欲使與聞國論,通練事,㡬以增茂儲徳,二三大臣各兼師傅賔僚,用伸羽翼之助,其相與叶心輔導,成朕愛子之義,以綿我家無疆之慶,是惟休哉?自今每遇視事,可令皇太子侍立,宰執赴資善堂會議」。 乙酉,錢象祖兼太子太傅,衛涇、雷孝友、林大中並兼太子賔客。 是月丁亥,皇太子出居東宮。 |
38 | 丁酉,詔求言。 |
39 | 旱故也,詔曰:「朕惟祖宗傳序之重,祗懼靡遑,而自去嵗以來,蝗蝻為灾,冬既無雪,春又不雨,夏且半矣,祈禱不應,天灾流行,固亦有之,在於今兹,闗繫實重,邊鄙甫定,流徙未復,漕運不至,米價日增,茍失嵗事,何以保邦?傳不云乎?屋漏在上,知之在下,其播告中外,凡朕躬不逮,朝政闕失,田里愁嘆,軍民疾苦,盡言無𨼆,朕將採而用之,無小無大,惟既乃心,稱朕意焉」。五月辛酉,親試舉人。 |
40 | 賜禮部奏名進士鄭自成等四百二十有六人及第、出身有差。 |
41 | 甲子,太白經天。 |
42 | 蝗。 |
43 | 乙丑,减常膳。丁夘,詔侍從、臺諌條上闕政,監司、守令條上民間利害以聞。六月乙酉,禱於天地、社稷。七月壬戍,詔三省條上寛䘏未盡之事。八月戊辰,出豐儲倉米賑貧民。 |
44 | 六月庚午,金人歸大散闗。辛未,歸濠州,又歸隔芽闗。 |
45 | 乙亥,衛涇罷。 |
46 | 行御史中丞章䟽也。 |
47 | 甲申,林大中薨。 |
48 | 以簽書樞宻事薨于位。 |
49 | 丙戍,詔舉邊守。 |
50 | 詔侍從、兩省臺諌舉沿邊守臣辛邜、史彌逺兼參知政事。秋七月辛丑,賜呂祖泰官。先是,祖泰以上書忤韓侂胄,配欽州牢城,至是改正過名,特補上州文學,尋改授廸功郎、監潭州南岳廟。癸丑,邱崈同知樞宻院事。 |
51 | 甲寅,許奕歸自金。 |
52 | 以通謝使,囬是日入國門。八月辛未,邱崈薨。 |
53 | 于江隂之里第。 |
54 | 甲戌,議楮幣。 |
55 | 侍從、臺諌、兩省詳議㑹子折閲利害。 自曽從龍為版書,欲急見理財之效,始與提領㑹子庫官陳彌祚共議依川錢引例,立界每界一千萬緡,兩界相㳫行之乆矣,其後每界増為千八百萬緡,至第七界又増為二千三百二十三萬緡。開禧用兵,又依四川例,亦以三界通行,而第十三界累增至四千七百五十八萬九百餘緡,民間折閲滋甚。 |
56 | 辛巳,婁機同知樞宻院事,樓鑰簽書樞宻院事。丙戌,詔考訂民間利害。 |
57 | 詔禮部侍郎許奕、起居舎人曽從龍考訂監司、守令所條民間利害,擇可行者以聞,其未條上者趣之。甲午,賑江、淮流民。 |
58 | 出米二十萬石賑糶。尋又出安邊所錢一百萬緡,命江、淮制置大使司糴米賑饑民。 |
59 | 九月己未,和議成。 |
60 | 先是,金遣諭成使完顔侃、喬宇來,辛丑,入見,至是,以和議成諭天下。 |
61 | 乙丑,大風。 |
62 | 降徳音: |
63 | 于㳂邊諸州。 |
64 | 是秋,背嵬軍謀為變,不克,沔州背嵬軍謀以九月二十八日安資政生祠落成之日舉事,已結連劍利諸軍矣。前一夕,安公家人夢㕔事下,有坐甲者數百,是日,安公心忽動,俄有告變者,捕為首八人誅之,隆慶府後軍統制官張林知其謀,命憲臣宋正仲鞫實,獄成當死,詔以其有誅叛之勞,奪防禦使,除名嶺南覊管云。 |
65 | 冬十月丙子,錢象祖為左丞相,史彌逺為右丞相。雷孝友知樞宻院事兼參知政事。婁機參知政事。樓鑰同知樞宻院事。 |
66 | 己夘,褒録慶元上書楊宏中等六人,宏中、徐範、張衟各循一資,周端朝、林仲麟各免文觧,蔣傳已亡。詔以束帛賜其家。 |
67 | 辛巳,加配蔡璉。 |
68 | 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樓鑰等状:「看詳到朝散郎、監都進奏院趙崇憲等奏,乞辨雪父汝愚䜛誣等事一疏,內直省官蔡璉最為可誅,方汝愚與彦逾謀逹意於郭杲,是時蔡璉從旁宻聴,本欲漏泄,㡬害大事,在法當誅,正以危疑之時,不欲盡行,姑從決配,以從輕典,後乃自配所逃入都城,投匭誣告,㡬致興羅織之獄,䧟害忠良,當時全臺曽入章疏,於是彭龜年追三官勒停,曽三聘追兩官,蔡璉誣罔,尤不可恕,欲乞朝廷,将蔡璉,坐以逃入都城之罪,更與加配,奉聖㫖:依看詳到施行,照得蔡璉於紹熈五年八月內准指揮,特决脊杖二十,刺面配千里外,撫州牢城収管,於慶元五年二月內放逐,便於嘉定元年四月內與降等比換進武副尉,吏部供到蔡璉,因磨勘,現轉承信郎、監江隂軍江隂縣,令節犒賞酒庫。奉聖㫖:蔡璉追毀出身文字,除名勒停,加配贛州牢城。 |
69 | 十一月戊戌,四川収兊九十界錢引。先是,四川錢引以二年為界,每界書放之,數止於一百二十五萬。崇寧後,陜西邊事起,泛印増多而引法壊大觀間,盡罷之,仍詔以天聖書放之數為凖。建炎初,張魏公浚出使,復以便冝增印,自後因仍不已。至嘉㤗末,兩界書放凡五千三百餘萬緡,通三界所書放視天聖祖額至六十四倍。嘉定初,每緡止直鐡錢四百已下,議者患之,總領財賦,陳咸乃與僚屬議出庫筦金銀,度牒與民,収囬半界,金每両直六十緡,銀每兩六緡二百,度牒每道一千二百緡,度庫筦所藏可直一千三百萬,議論凢數月,至是,忽行下諸州聴民間,以舊引輸官課及赴利州市金銀,期以嵗終,官司母得受榜出,民間大驚。先是,總領所嵗受諸州縣金銀,例多虧下,其補虧之數,乃以錢引折納另項収支,而庫筦金銀虧下如故,民間頗知其事,又四川諸州去總領所逺者至千數百里,而期限已廹,徃來或不及,且受給之際,吏縁為姦,折閱已甚,於是單丁弱客,皆不敢行,一引之直,僅售百錢,咨嗟怨泣,其聲載道,後旬日,制置使吳獵知之,乃掲榜除収兊一千三百萬引外,其餘三界依舊通行使用,又檄總領所分取金銀,就成都置場収兊,舊引民心稍定,時宣撫司方與總領所比,故移書東南,以為獵沮壊其事,論者亦但謂錢幣専屬計,臺制司無所預,繇是不直吳獵云。 |
70 | 庚子,四川初行當五錢。時陳咸總領財賦,患四川錢引増多,乃即利州鑄大錢以權其弊。三年夏,制置大使司欲盡舊引,乃又鑄於卭州焉。利州紹興監錢,以「聖宋重寳」為文,其背鑄利一二字,又篆五字,卭州恵民監錢,以「嘉定重寳」四字為文,其背鑄「西貳」二字,又篆五字,兩監共鑄三十萬貫,其料例並同當三錢,時議者恐其利厚,盜鑄者多,而總領所方患引直之低,則曰縱有盜鑄,錢輕則引重,是吾欲也。方錢之未行也,眉人有里居待次者,又欲創一監於眉州,論者以為丹稜雖産鐡嵗,額不多,而夲郡又無薪炭,眉山之人亦以為不便,上下騷然,數月乃罷,由是止鑄於利,卭二監焉。 |
71 | 戊午,史彌逺去位。 |
72 | 丁母喪也,癸亥,皇太子請賜彌逺第于行在,令就第持服許之,彌逺辭第,亦許之。 明年二月壬辰,遣內侍趣彌逺還行在,賜第。 |
73 | 乙丑,李大用謀為變,不克大用,利州,忠義人也。初,大用與其徒結集屯駐諸軍,欲以其日舉事,先縱火焚倉庫,然後殺總領,劫掠財賦,又殺轉運判官及兩統制,據城為變,部分已定,其徒趙吉懼事不濟,詣總領陳咸告之,捕得大用,十二月戊辰也,即教場杖殺之,其徒死者八人,賞吉錢千緡,送蓬州飬老吉行至葭萌縣,大用之黨追殺之,裂其屍,棄之於道,取其錢而去,始大用之,謀變,家子欽時為總領所主管文字,前一夕,本所幹辦公事楊君玉來見,坐定,屏人探囊中一頭巾示子欽曰:「軍中有人謀變,以此為號,知之否?」子欽問如何?曰:「以巾帶結于頥下者無患,不然必不免」。子欽笑曰:「安有是事?」索酒飲之,令去。翌日,子欽以語節制軍馬,侯頥頥亦未信,子欽曰:「雖然,不可不備,苐令人宻察之,勿張皇也」。頥乃遣左右親信者,物色其事,㑹大用,亦疑事泄,乃詣總領所自陳,總領陳咸詰之,大用曰:「某河池人,始破産萬緡從軍,程宣撫授以忠義統領官,意謂功名可以立致,不意朝廷罷軍汰遣某軰,某僅得支犒二十緡,欲歸則無家,欲留則無食,自度不免一死,計出無聊,乃至於是」。咸復問汝將何為?」曰:「欲殺監司守將,上閉潭毒嶺下,閉劍門闗,自立為利,王姑逭嵗月耳!」咸不俟其言畢,命引之,退及對吏自通所結連之士,北自三泉,南抵綿劍,其數甚衆,咸命杖殺之,不敢竟也。子欽嘗見具獄,宜得其詳,子欽又言宣撫司初令川路造麵碁子至軍前,不果用,遣戍卒負之以歸,卒多盜食者,總領所命以豁見糧,士洶洶且為變,子欽以白咸盡捐之,乃止,事在開禧三年六月。 |
74 | 丙寅,錢象祖罷。 |
75 | 以觀文殿大學士、判福州,行監察御史章疏也,貶李沐。 |
76 | 再奪三官,信州居住。 |
77 | 己、夘、黎州蠻蓄卜㓂邊。 |
78 | 沉黎自慶元乙夘以後,無邊事者且十年,至是彌羌蓄卜忽自惡水渡河入㓂破州之碉子寨,邊事自是再起。先是,蓄卜之弟悶巴至三衝,為人所殺,部將趙鼎、總轄官魏大受懼生事,脅寨之土丁,以骨價錢三千三百引償之,時紹熈五年也。有白水村者,青羌徃來渡頭也,其民舊與青羌交通,慶元元年,郡徙之安靜寨,青羌不以為便,迄還之白水,時開禧已二年矣,既而蓄卜又言大受嘗以袍印許之而不獲,欲與青羌偕徃卭部川,假道女兒城以入㓂寨,言于州,乞以財帛遺都王母,令假道守臣楊伯昌從之。開禧三年二月六日壬子也。今年秋,蓄卜遂以兵至三村,總轄官董忠顯連告急,伯昌命嚴兵待之。俄伯昌召去,朝奉郎趙公㡯代為守,聞羌人且至,遣禁兵八十偕土丁徃拒之,兵至苑坪,而蓄卜已渡河,軍丁迎敵不勝,庚辰,攻茒坪寨,官軍射退之,遂掠三松、蠶砂、橫山、三增、白羊諸村,殺人民,掠財貨,蓄卜又進據茹山,而安靜、艮溪、茒坪、谷堆諸寨,皆為所隔,公㡯亟遣西兵正將黨燾以所部七十人及土丁俱徃䇿應,燾輕敵徑進,癸未,戰于茹山,官軍失利,義勇隊官二人戰沒,西兵死者四十人,土丁六人,郡又盡調西兵禁兵之未發者,命興化府後軍統領王光世將之以行,是日,羌人自茒坪寨下以皮船載生兵渡河,寨官李茂引兵至河際射之,一舟八人俱溺,光世以羌人勢盛,憚之,留屯三衝不敢進,羌人焚掠既盡,戊子,渡河南歸,光世乃偽走㨗旗,稱㑹合兵丁,趕逐羌賊,道路已通,時並河諸村生業既無遺矣,制置使吳獵纔聞之,庚寅,遣義勇軍統領張師古以所部二百人赴州捍禦,師古至,則屯三衝,而光世進屯安靜寨,時邊報不一,而在城之兵調發既盡,乃募強壮三百人,號曰敢勇,俾徃邊頭應援,命軍事推官程伯雄充軍正統之以行。伯雄,丹稜人也。茒坪寨與邛部川女兒城隔河為境,伯昌之在黎也,蠻地饑荒,女兒城崔太者,有請伯昌嵗以米十五斛贍之,公㡯至州,靳而不予,女兒城蠻因以藉口,乃借蓄卜路,使之入㓂,既而諸司聞其事,復命予米如故,然無及矣。 |
79 | 是嵗,置提領,拘𣙜安邊錢物所。 |
80 | 時甫廢國用司,而侂胄及諸閹省吏之家貲財,皆已簿録,黄疇若為殿中侍御史,請剏此名,遂命與戶部侍郎沈詵同領其事,即御史臺置局,又以宰屬一員同領,仍許疇若不拘常例到堂,疇若等請卿監一員,提領安邊庫朝士二員,為拘𣙜官,仍掲榜募人言拘𣙜事,許之,其後㑹其入嵗,得七十萬緡,専充金人所增嵗幣,其田宅契劵皆蔵之御史臺庫,命臺官一員典領,局罷,疇若已下皆進官。 |
81 | 金主璟卒,允濟立。 |
82 | 璟以淳熈十六年立,在位二十年無子,而雍之諸子惟允濟在故立之。雍即葛王褎也。淳熈元年,更名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