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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一百七十九

《卷一百七十九》[View] [Edit] [History]

1 起訖時間起仁宗至和二年三月盡是年五月
2 卷  名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七十九
3 帝  號宋仁宗
4 年  號至和二年(甲午,1055)
5 全  文
6 三月辛酉,詔知廣州劉湜捕擊蠻寇,緩急有不及奏覆者,聽便宜從事。湜練土兵,葺兵器,作鐵鎖斷江路。有盜據山,敕貸罪招之,不出。湜知並山民居資之食,即徙民,絕餉路,盜困蹙乞降,廣人安之。
7 乙丑,邇英閣講周禮□□,上謂講官盧士宗曰:「妖祥之興,皆由人事,君人者必在修德以承天意乎!」
8 丁卯,詔修起居注自今每御邇英閣,立於講讀官之次。初,賈黯請左右史入閣記事,上賜坐於御榻西南。至是,修起居注石揚休言,恐上時有宣諭咨訪,而坐遠不悉聞,因令立侍焉。  辛未,昭宣使、果州團練使、內侍右班副都知鄧保吉為入內副都知。書此,為範鎮有言。
9 乙亥,詔雄州探事人補三班差使殿侍者,並以為本州指使。
10 鄜延經略司言西界阿克阿等二百餘人內附,詔約還之。
11 丙子,宮苑使、營州防禦使、入內副都知任守忠,昭宣使、果州團練使、入內副都知鄧保吉,並為宣政使。左騏驥使、英州刺史、入內副都知史志聰領忠州團練使。宮苑使、利州觀察使、入內押班石全彬為入內副都知。皇城使、果州防禦使、內侍押班武繼隆,左騏驥使、榮州防禦使、內侍押班鄧保信,並為內侍副都知。文思使、果州團練使、內侍押班王從善為北作坊使。彭州刺史、內侍押班鄧宣言為洛苑使。榮州刺史、內侍押班於德源為北作坊使。  知諫院範鎮言:「伏睹近降指揮,自今傳宣除依法律賞罰外,餘並仰中書、樞密院及所屬官司執奏。今一日之中,內臣無名改轉者凡六七人,俱是過恩,不合法律,中書、樞密院大臣並不執奏。臣竊謂陛下近降指揮可為萬世法,曾未一月,而大臣輒廢不行。大臣在陛下左右,號稱執政,而廢法如此,欲行法四方,安可得哉!夫天子言出而為令,大臣廢令,在法不赦。伏乞明正中書、樞密院大臣之罪,以示天下,知陛下之法不可輕廢。」內臣改轉凡九人,此云六七人,應是任守忠、鄧保吉、史志聰、王從善、鄧宣言、於德源六人遷官,餘止遷職。武繼隆遷官又在二月丁酉,故云六七人也。韓絳傳云:押班武繼隆遷官,絳封還詞頭,陳其罪。出繼隆為鄆州鈐轄。按繼隆二月丁酉,以皇城使、陵州團練使、內侍押班領果州防禦使,今又遷內侍副都知,不知何時出為鄆州鈐轄,當考。
12 詔封孔子後為衍聖公。初,太常博士案宋史祖無擇本傳,作入直集賢院,闕里文獻考同,此云太常博士,疑誤。祖無擇言:「文宣王四十七代孫孔宗願襲封文宣公。按前史,孔子之後襲封者,在漢、魏曰褒成、褒宗、案闕里文獻考無褒宗之名,惟載東漢永元四年封褒亭侯,魏黃初二年封宗聖侯,原本疑有脫字。尊聖,在晉、宋曰奉聖,後魏曰崇聖,北齊曰恭聖,後周及隋,並封以鄒國。唐初曰褒聖,開元中,始追諡孔子為文宣王,又以其後為文宣公。然祖諡不可加後嗣,乞詔有司更定美號。」乃下兩制定更封宗願,而令世襲焉。  丁丑,以旱除畿內民逋芻二十七萬及去年秋逋稅。
13 己卯,邇英閣講周禮大罍,王洙曰:「祠天地之器,以質信為本。」帝曰:「曹操不事質信而多詐忌,何以事上帝乎?」洙曰:「天地之德,非至誠之道,至質之器,何以動之?」張揆讀後漢書應劭議刑,揆曰:「當漢獻帝亂世,有司猶能守法,今天下奏獄,或違法出罪,負冤不伸。水旱之災,未必不由此也。」帝曰:「祖宗以來,多用中典,奏讞者往往貸之,豈欲刑罰之濫乎!」
14 翰林學士、髃牧使楊偉等,言判官、殿中丞王安石文行頗高,乞除職名。中書檢會安石累召試不赴,詔特授集賢校理,安石又固辭不拜。此據會要。
15 辛巳,知諫院範鎮言:
16 臣伏見去冬多南風,今春多西北風,乍寒乍暑,欲雨不雨,又有黑氣蔽日,此皆人事之所感動也。黑氣,陰也,小人也。日,陽也,君象也。黑氣蔽日者,陰侵陽、小人惑君也。欲雨不雨者,政事不決也。陳執中為相,不病而家居者百日矣,陛下以御史之言決一婢死而欲退宰相為是,即乞速退執中,以解天意;以御史之言為非,乞敕執中起視事,無使天意久不決也。寒暑者,賞罰也。乍寒乍暑者,不當賞而賞,當罰而不罰也。鄧保吉有過,於法不當為內侍都知;鄧宣言不歷邊任,於法不當為內侍押班,為內侍押班未幾而又改官;石全彬不當為觀察使,未幾而又為內侍副都知。其餘攀援遷改,皆不應法律賞罰,是不當賞而賞也。陛下有旨,不應法律賞罰,聽中書、樞密大臣執奏,而中書、樞密大臣不執奏,是當罰而不罰也。
17 冬而多南風,春而多西北風,皆逆氣也。風主號令、主思慮。陛下思慮,若有為小人所惑,而號令數變易也。天變之發,或發於未然之前,或發於已然之後,皆所以覺悟人君也。修人事以應天變,則災異可為福祥也。陛下如欲應黑氣蔽日之變,則莫若遠小人,近君子,黜小人之言而用君子之言。陛下如欲應乍寒乍暑之變,則莫若追還鄧保吉等過恩,而明正中書、樞密大臣之罪也。陛下如欲應欲雨不雨之變,莫若速定陳執中進退之勢,以決中外之惑。陛下如欲應冬多南風、春多西北風之變,莫若精其思慮,而不數變號令也。凡此,皆古聖賢通天人之術,著於經史,使後世為人君者視之以奉天,為人臣者法之以事君者也,非臣之所臆說也。陛下無以臣非才,廢臣所陳先聖賢之言,則臣之幸也,天下之幸也!社稷之福也。
18 惟妖星之變,及今一年,誠消息之所先至也。今春諸路無麥苗,禾種不入,而山東尤甚。山東盜所起處。萬一盜起,陛下將何以待之?妖星之變,殆恐為此。此臣所以居言責之地而不得默默也。此疏實錄亦具載之。
19 癸未,龍圖閣直學士、起居舍人、權知開封府蔡襄為樞密直學士、知泉州,以母老自請也。襄工筆札,上尤愛之,禦制李用和碑文,詔使襄書。後又敕襄書溫成皇后父清河郡王碑,襄曰:「此待詔職也。」卒辭之。
20 詔:「諸路久不雨,民頗艱食,宜令轉運、提點刑獄當職官司,出常平及軍糧借貸之。其積欠科率折變之物及興修工役,一切蠲罷,務以□民。」
21 詔三司,韶州岑水場銅大發,其令轉運司益募工鑄錢。
22 丙戌,邇英閣王洙講周禮典瑞含玉,上曰:「若使人用此而骨不朽,豈如功名之不朽哉!」
23 丁亥,知審刑院張揆言,知虢州周日宣妄言澗水衝注城郭,當坐不實之罪。上曰:「州郡多奏祥瑞,至水旱之災,或抑而不聞。今守臣自陳墊壞官私廬舍,意亦在民,當恕罪也。」
24 翰林學士歐陽修言:
25 朝廷欲俟秋興大役,塞商胡,開橫隴,回大河於故道。夫動大觽,必順天時,量人力。謀於其始而審,然後必行,計其所利者多,乃可無悔。比年以來,興役動觽,勞民費財,不精謀慮於厥初,輕信利害之偏說。舉事之始,既已倉皇,髃議一搖,尋複悔罷。不敢遠引他事,且如河決商胡,是時執政之臣不審計慮,遽謀修塞,凡科配梢茭一千八百萬,騷動六路一百餘州軍。官吏催驅,急若星火,民庶愁苦,盈於道塗。或物已輸官,或人方在路,未及興役,尋已罷修,虛費民財,為國斂怨,舉事輕脫,為害若斯。
26 今又聞複有修河之役,聚三十萬人之觽,開一千餘里之長河,計其所用物力,數倍往年。當此天災歲旱、民困國貧之際,不量人力,不順天時,知其有大不可者五:蓋自去秋至春,半天下苦旱一○,而京東尤甚,河北次之。國家常務安靜賑□之,猶恐民起為盜,況於兩路聚大觽、興大役乎?此其必不可者一也。河北自恩州用兵之後,繼以凶年,人戶流亡,十失八九。數年已來,稍稍歸複,然死亡之餘,所存無幾,瘡痍未斂,物力未充。又京東自去冬無雨雪,麥不生苗,將逾春暮,粟未布種,農心焦勞,所向無望。若別路差夫,又遠者難為赴役,一出諸近,則兩路力所不任,此其必不可者二也。往年議塞滑州決河,時公私之力未若今日之貧虛,然猶儲積物料,誘率民財,數年之間,始能興役。今國用方乏,民力方疲,且合商胡,塞大決之洪流,是一大役也;鑿橫隴,開久廢之故道,又一大役也;自橫隴至海千餘里,掃岸久已廢,頓須興葺,又一大役也。往年公私有力之時,興大役尚須數年,今猝興三大役於災旱貧虛之際,此其必不可者三也。就令商胡可塞,故道未必可開。鯀障洪水,九年無功。禹得洪範五行之書,知水潤下之性,乃因水之流,疏而就下,水患乃息。然則以大禹之功,不能障塞,但能因勢而疏決爾。今欲逆水之性,障而塞之,奪洪河之正流,使人力斡而回注,此大禹之所不能,此其必不可者四也。橫隴湮塞已二十年,商胡決又數歲,故道已平而難鑿,安流已久而難回,此其必不可者五也。  臣伏思國家累歲災譴甚多,其於京東變異尤大。地貴安靜,動而有聲,巨嵎山摧,海水搖蕩,如此不止者僅十年。天地警戒,宜不虛發一一。臣謂變異所起之方,尤當過意防懼。今乃欲於凶旱之年,聚三十萬之大觽於變異最大之方,臣恐災禍自茲而發也。況京東赤地千里,飢饉之民,正苦天災。又聞河役將動,往往伐桑毀屋,無複生計。流亡盜賊之患,不可不虞,宜速止罷,用安人心。
27 夏四月癸巳,兵部員外郎、知制誥□奎知壽州。奎前使契丹,會契丹主加稱號,邀使者入賀,奎不為往,因別設次令就觀。比還,道與契丹使遇,其國本以金冠為上服,紗冠次之,而使人輒欲以紗冠邀漢使盛服,奎不許,殺其禮見之。既而契丹言,每北使至南朝,遇盛禮皆入賀。奎坐是出。郭逵副奎,亦坐是責汾州都監,事見逵傳。實錄不書,蓋略之也,今亦削去。  甲午,遣官祈雨。
28 潭州上瀏陽縣所得古鐘一,送太常寺。
29 丙申,上封者言,有蔭子孫犯杖以上私罪情理重者,令州縣批所犯於用蔭官誥之後,若三犯奏聽裁,從之。
30 丁酉,京東西路安撫司言,兩路兵甲、盜賊,專督在本司,而別司又帶提舉,事權不一,請皆罷之。詔南京留守司仍舊外,餘從之。  己亥,契丹國母遣歸德節度使、左驍衛上將軍蕭知微,永州留後王澤;契丹主遣保安節度使、左監門衛上將軍耶律防,殿中監王懿等,來賀乾元節,並獻契丹主繪像。李儈十朝綱要:己亥,契丹主遣使以其畫像來獻,求易御容以代相見,篤兄弟之情。  庚子,賜夏國大藏經。
31 宰相陳執中,初,為御史所劾,即家居待罪,不敢出。庚戌,複入中書視事。此據趙拚奏矒。
32 辛亥,罷諸路里正衙前。先是,知並州韓琦言:「州縣生民之苦,無重於里正衙前。自兵興以來,殘剝尤甚,至有孀母改嫁,親族分居,或棄田與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單丁,規圖百端,苟脫溝壑之患,殊可痛傷。國朝置里正,主催稅及預縣差役之事一二,號為脂膏,遂令役滿更入重難衙前。承平以來,科禁漸密,凡差戶役,皆令佐親閱簿書,里正代納逃戶稅租及應無名科率,亦有未曾催納,已勾集上州主管綱運。又每鄉被差簄密一三,與物力高下不均。假有一縣甲乙二鄉,甲鄉有第一等十五戶,每戶物力及三千貫,乙鄉有第一等五戶,每戶物力及五百貫,即甲鄉十五年一役,乙鄉五年一役。富者休息有餘,貧者敗亡相繼,豈朝廷為民父母之意乎?請自今罷差里正衙前,只差鄉戶衙前,令轉運司將逐州軍見勾到裡正衙前人數立為定額,令本縣令佐將五等簿於一縣諸鄉中第一等,選一戶物力最高者為之,如更差人亦仿此。若甲縣戶少而役繁,即權許於乙縣戶多而役稀處差,簿書未盡實而願抉取他戶者亦聽。其稅賦只令戶長催輸,以三年一替一四。」於是下京畿、河北、河東、陝西、京西轉運司相度利害,而皆謂如琦所議便一五。又知制誥韓絳言,臣嘗安撫江南東西路,見兩路衙前應役不均,請行鄉戶五則之法。又知制誥蔡襄言,臣嘗為福建路轉運使一六,見一縣之中所差里正衙前,各於逐縣有三四年一七或五七年輪差一次者,有一百貫至十貫皆入十分重難者,請止以產錢多少定其所入重難之等。乃命韓絳、蔡襄與三司使副、判官置司同定奪,遣都官員外郎□幾複往江東,殿中丞蔡稟往江西,與本路長吏、轉運使相度。因請行五則法,凡差諸州軍鄉戶衙前,以產錢與物力從多至少置簿,排定戶數,分為五則。其重難差遣亦分等第准此,若第一等重難十處,合用十人,即排定第一等一百戶;若有第二等五處,即排定第二等五十戶,以備十次之役,其里正更不差人。所置簿封在通判廳,每遇差人,即長吏以下同按視之。轉運使、提點刑獄巡歷至州,即取簿點檢,仍察其違失者施行。遂更著淮南、兩浙一八、荊湖、福建之法,下三司頒行之。其法雖逐路小有不同,然大率得免里正衙前之役,民甚便之。
33 甲寅,並代鈐轄蘇安靜上八陣圖,降敕獎諭。  錄鄭戩孫伋為試將作監主簿,以獻其祖所著文集也。
34 乙卯,詔三司出米,京城諸門裁其價以濟流民。
35 知諫院範鎮言:「伏見今歲無麥苗,朝廷放稅免役,及以常平倉、軍食拯貸存□之,恩不為不至矣。然而人民流離,父母妻子不能相保者,平居無事時,不少□其力役,輕其租賦,歲雖大熟,使民不得終歲之飽,及少歉,雖加重施,固已不及事矣。此無他,重斂之政在前也。今特一穀不熟爾,而流民如此,設使九穀皆不熟,朝廷將如之何?臣竊以水旱之作,由民之不足而怨;民之不足而怨,由有司之重斂;有司之重斂,由官□兵多與土木之費廣而經制不立也。又聞許、汝、鄭等處,蝗蝻複生,亦由貪政之所感也。天意以為貪政之取民,猶蝗蝻之食苗,故頻年生蝗蝻以覺悟陛下也。春秋書「秋,初履畝;冬,蝝生。」說者以為緣履畝而生,此所謂貪政之感也。國家自陝西用兵、增兵以來,賦役煩重。及近年,不惜高爵重祿,假借匪人,轉運使複於常賦外進羨錢以助南郊,其餘無名斂率,不可勝計。此皆貪政也。貪政之發,發於掊克暴虐,此民所以怨也,所以干天地之和也,水旱之所以作也。臣前此言官□兵多民困者屢矣,未蒙報下。伏乞陛下敕大臣檢臣前所上章,考今官數、兵數與賦入之數,立為經制。又,罷土木之費,使民得足食而少休息,則天地之和至矣。古之言太平者,止於使民之足食也。今誠能立經制,省官與兵,節土木之費,使民足食,陛下高拱深居而太平可坐致,顧陛下責任大臣何如爾!」  翼日,鎮又言:「伏見周制,塚宰制國用,唐宰相兼鹽鐵轉運,或判戶部,或判度支,然則宰相制國用,從古然也。今中書主民,樞密院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故財已匱而樞密院益兵不已一九,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中書視民之困,而不知使樞密減兵、三司□財以救民困者,制國用之職不在中書也。而欲陰陽和,風雨時,家給人足,天下安治,不可得也。欲乞使中書、樞密院通知兵民財利大計,與三司量其出入,制為國用,則天下民力庶幾少□,以副陛下憂勞之心。此非使中書、樞密大臣躬親繁務如三司使之比,直欲令知一歲之計以制國用爾。真宗時,內外兵九十一萬二千二○,宗室、吏員受祿者,九千七百八十五。寶元以後,募兵益廣,宗室蕃衍,吏員歲增。至是,兵百二十五萬九千,宗室、吏員受祿者萬五千四百四十三,祿廩俸賜從而增廣。又景德中,祀南郊,內外賞賚緡錢、金帛總六百一萬,及饗明堂,增至一千二百餘萬,故用度不得不缺。自天聖以來,帝每以經費為慮,命官裁節者數矣,臣下亦屢以為言,而有司不能承上之意,牽於習俗,卒無所建明,議者以為恨焉。此據食貨志,附見。
36 丙辰,殿中侍御史趙拚言:「臣昨自二月二十日以前,累上章疏,乞正宰相陳執中之罪,又條奏執中可罷免者八事,伏蒙陛下省納開悟,宣付政府施行。執中退處私第,不赴朝請,前後數月,雖兩次大宴並乾元聖節,亦免上壽赴會。外議以謂陛下禮貌大臣,雖執中罪惡彰著,不即降黜,是欲使全而退之。故臣不敢再三論列,懼成喋喋,煩黷宸聽也。此月二十二日,執中遽然趨朝,再入中書,供職如舊,中外驚駭,未測聖情,臣雖至愚,不能無惑。臣固不知陛下以臣向來之言為是耶,為非耶,複不知陛下以執中之罪為有耶,為無耶!陛下若以臣言為是,而以執中為有罪,即乞陛下早正朝廷之法,而罷免相位,以從天下之公議。陛下若以臣言為非,而以執中為無罪,亦乞陛下正朝廷之法,而竄臣遠方,宣布中外以誡後來。臣孤危樸忠,不識忌諱,伏望陛下將臣前來累上章疏再賜觀覽,則臣之言是非,執中之罪有與無,豈逃聖斷也。」
37 是月,殿中侍御史趙拚又言:「王拱辰報聘契丹,行及鹷澱,未致君命。契丹置宴餞,宋選、王士全、拱辰等遂窄衣與會,自以隨行京酒換所設酒,痛飲深夜,席上聯句,語同俳優。選及士全因醉,與敵使爭,及契丹主自彈琴以勸拱辰酒,拱辰既不能辭,又求私書為己救解。失禮違命,損體生事,乞加黜降。」宋選尋坐罪,責通判宿州,朝廷獨不問拱辰。  拚又言:「拱辰比□奎罪惡為大,兩府惡奎,即逐之,乃陰庇拱辰,不顧邦典。頃年韓綜坐私勸契丹主酒,落職知許州。去年契丹遣泛使,欲援綜例上壽,賴接伴楊察以朝廷曾黜綜以告之,敵使乃止。拱辰既輒當契丹主彈琴送酒之禮,今若不責拱辰,異時敵使妄欲援拱辰例,則朝廷將何辭拒之?」詔拱辰罰金二十斤,放。此據趙拚奏□追書。宋選責宿倅,選傳有之,實錄及略去。
38 五月戊午朔,汝南郡王允讓子右領軍衛大將軍宗師為康州刺史,北海郡王允弼子右監門衛將軍宗喬為右領軍衛大將軍,皆以父領大宗正久,因乾元節推恩特遷之,後毋得為例。會要云:今知大宗正司每歲有與子減磨勘恩例,乃緣其例也。允讓、允弼初領宗正,在景佑三年七月。
39 己未,御崇政殿錄系囚,死罪以下遞降一等,流以下釋之。
40 庚申,雨,賜喜雨宴於中書。
41 辛酉,詔中書公事,自今並用祖宗故事施行。初,宰相劉沆建言中書不用例,而議者皆以為非便,左司諫賈黯奏罷之。二月丙午,沆初建言。
42 癸亥,右屯衛大將軍叔韶領賀州刺史,上書求試繁劇,特遷之。叔韶賜第,皇佑元年六月已見。
43 先是,久不雨,帝問翰林侍讀學士呂公綽何以致雨,公綽曰:「獄久系則旱。」帝親慮獄,已而大雨。時公綽受命知河陽既數月,乙丑,詔留侍經筵。
44 知諫院範鎮言:
45 比奉使河北還,伏見河北連歲招兵未已,皆是坊市無賴及隴畝力田之人,冒為軍營子弟。誠是軍營子弟,則今日詔下,明日自當投牒,豈有及今一年尚未盡至,其為坊市無賴、隴畝力田之人明矣。況今田甚曠,民甚稀,賦役甚重,國用甚不足,所以然者,正由兵多也。
46 先朝用兵時,兵才四十餘萬,今不用兵,而兵已倍之。臣不知大臣以何見而為此議也,必以為備契丹也?今塘水東西三百餘里,多於先朝也。歲予金繒五十萬,禮聘又十餘萬,亦多於先朝也。以多於先朝之塘水,多於先朝之金繒,以備契丹而與之和也,宜省兵以息民,而反多兵以困民者,臣所以深惑也。
47 契丹自知顧塘水之限,貪金繒之利,而不敢動者,五十年於今矣。方契丹貪利而不敢動之時,其民宜富實,而反日以困,國用宜饒足,而反日以蹙。此無他,兵多而民稀,田曠而賦役重也。使契丹而有一日之警,將何以繼之哉。大臣終不知念此,而但以多兵為有備,此臣所以深惑也。
48 今契丹五十年不敢南入為寇者,貪金繒之利厚也。就使棄利為寇,則大河以北,婦人女子皆是乘城之人,其坊市無賴、隴畝力田者,又將焉往?況契丹貪利而不敢動,而預畜養之以困斯民乎二一?夫取兵於民則民稀,民稀則田曠,田曠則賦役重,賦役重則民心離。寓兵於民則民稠,民稠則田闢,田闢則賦役輕,賦役輕則民心固。與其離民之心以備契丹,契丹未至,而民力先已困,國用先已匱,孰若固民之心以備契丹,契丹雖至而民力有餘,國用有備?其利害若視白黑,若數一二,而大臣以為難者,臣所以深惑也。
49 昔漢武以兵困天下者,用兵以征匈奴至漠北,得所欲也。今陛下以兵困天下者,不用兵以至是也,非以快所欲也,何苦而為是乎?五口之家,尚知量入以為出,況天下大計,其可以不校出入,其可以無經制乎?臣伏見今之世,有失入徒罪若流死者,陛下必加罪有司,其在選人必加停殿,後雖用之,不得遷改,此所以見陛下□民之心至矣。今大臣舉天下之民而困之,豈特失入徒流死罪之比二二,而陛下略不加問,是舍所大而急所細也,臣愚豈得默焉。陛下誠罷招兵二三,敕大臣使具太祖時賦入若干、兵若干、官若干,太宗時賦入若干、兵若干、官若干,真宗時賦入若干、兵若干、官若干,陛下天聖中賦入若干、兵若干、官若干、約今賦入之數、兵數、官數,酌取中道,立為經制。以賦入之數十分為率,以七分給郊廟、宮省諸費,三分留備水旱及緩急非常。為之十年,僅可以言治。
50 古者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今自京師至天下州郡,大率無二年之蓄,邊城甚者或三數月耳二四,不幸有連二年之水旱,將何以養此兵乎?此兵不足以養,則其憂不在契丹也。此臣之所謂言責也,陛下所宜留念,大臣所宜盡心悉力之時也。伏乞下臣章於中書、樞密大臣,並臣前奏看詳,若不以臣非才而信用其言,先罷招兵,然後量今天下賦入之數以為國用,使上下□裕,非獨臣之幸也,乃天下之幸也。
51 辛未,左屯衛大將軍從湜為右神武軍大將軍,妻父王貽永為請而遷之。從湜,已見景佑元年。
52 詔河東轉運司,今春隕霜殺桑,其被災州軍夏稅絹聽以中價輸錢。
53 乙亥,右神武軍大將軍、睦州團練使宗諤自陳生太宗宮中,及上所藏真宗御容,特遷左龍武軍大將軍。宗諤,已見皇佑五年六月。
54 戊寅,詔曰:「朕祗紹駿謨,厲精庶政,眷茲文武之列,所謂邦家之基,惟古今治忽之常,系上下義利之分。籲惟近歲,洊至煩言,以為參顧問者間怵於私,尸言責者或失於當。騳官無匪懈之恪,專覬謬恩,薦士乖責實之誠,時容私謝。至於命令之下,以及詔除之行,論議所移,綱條益紊。朕惟舜德之盛,股肱有賡載之和;周道之衰,朝廷多讒怨之訴。咨爾周行之士,適逢至治之期,與其涉險以徼榮,曷若飭躬而馴致!爰伸戒告二五,以厲俊明二六。苟迷修省之方,浸長澆浮之俗,必從吏議,以正邦彞。」時上封者言:「古之取士以德行,故淳明樸茂之人用,後世取士以詞章,故浮薄纖巧之人進。望條列弊事二七,申戒百官。」故降是詔。
55 禮部員外郎、知制誥韓絳為吏部員外郎、知河陽,從所請也。絳尋自言,伏睹詔書申戒在位,臣不敢輒承謬恩,乞罷所遷官,從之。  御史中丞孫拚與其屬言:「臣等近以宰臣陳執中家杖殺女使事,有詔置獄勘,不盡情理,虧朝廷之法,各曾具狀彈奏,乞正執中之罪。至今道路騰沸,未蒙施行。竊聞多有大臣及近侍臣僚曲為黨扇,上惑宸聽。伏緣黨扇之人,盡是交結朋附,樹恩壞法。伏望陛下特從聖斷,早賜指揮,正執中之罪,以塞中外公議。」據孫拚奏□,此系第四章。
56 又言:「執中誣罔朝端,輕廢詔獄,緣嬖暱之私愛二八,屈公平之大議,內則滅家法,外則隳國綱。又其作為,全是虛詭。當居官之日,則務揚聲,言乞引退。及待罪之時,則多設事意二九,密圖召還。罔上欺心,忠實何在!陛下姑全大體,不念遠謀,尚傳天音,留任宰府三○。人人相目三一,憤憤不平。況執中少不讀書,壯不稽古,及其寖老,遂暗而荒,事之十端,顛倒七八,物議以為必不可更當大任。臣等屢曾論列,總是人言所隔,致茲聖意未回。紀綱一差,紛不可整。且朝廷之法是陛下之法,陛下之法即祖宗之法。祖宗之法,乃一天下、平元元之大本,臣等可戮,此法不可屈。其陳執中,伏乞特行責降,以正本朝典章。」不報。
57 於是拚與知雜事郭申錫、侍御史毋湜、範師道、殿中侍御史趙拚同乞上殿,閤門以違近制,不許。
58 壬午,詔孫拚等輪日入對。
59 知諫院範鎮言:「御史台全台請對,陛下何不延問,聽其所陳,別白是非,可行則行,不可行亦當明諭不可之故,使知自省。今拒其請,非所以開言路也。」
60 御史中丞孫拚、侍御史知雜事郭申錫入對,言:「臣等昨以宰臣陳執中杖殺女使事,外議皆謂嬖人阿張打殺,致開封府檢驗推窮。其執中既自奏乞差官勘劾三二,朝廷遂起詔獄,洎至勾追乾証奴隸之人,卻又拒抗不遣。尋又入札子乞不枝蔓,其制院從而希旨,鹵莽結絕,樞密院亦是無所建明,所以制獄之興,由執中而興,制獄之廢,亦由執中而廢。家聲醜穢,物議喧騰,不恤中外之言,複壞朝廷之法,欺公罔上,愧心厚顏,豈宜更居台司,使輔國政!其措置無狀,職事不修,臣等前後累曾彈奏,伏乞陛下特賜宸斷三三,正執中虐殺幼弱、違拒制獄、欺公罔上之罪,使朝廷之法不壞,則宗廟社稷之幸。」據孫拚奏□,此系中丞知雜上殿第六章。  拚又言:「前日詔獄,言事官屢有彈奏,未聞陛下特降指揮,臣僚中亦有解救者,伏慮陛下因而疑惑。臣愚竊以彈奏之言,為朝廷、為法、為紀綱;解救之語,為宰相、為身、為利祿。二途事意,黑白可驗。昔唐憲宗時,五坊使楊朝汶三四擅拘平人以蠲財物,御史中丞蕭俛及諫官上疏論列,裴度、崔髃因延英對,極言之。憲宗曰:『且欲與卿等商量東軍,此小事我自處置。』度奏曰:『用兵,小事也。五坊追捕平人,大事也。兵事不治,止憂山東,五坊使暴橫,恐亂輦穀。』憲宗悟,遂置於法。況今相臣輕侮朝柄,詔獄廢置,議皆自我,顧其所為,何止暴橫!陛下縱全君臣之分,免其責罰,亦當罷去,以懲不法之罪。奈何優游遷延,固執不下?臣恐而今而後,宰相得欺朝廷,大臣得罔君上,居近列者得報私恩而毀公議,為獄官者得舍實狀而結虛案,紛紛讒冤,望風而起,陛下何以止之?方今憸言得行,正道差塞,事若寖弛,人將不安。願陛下聖治之閒,一講祖宗遺範,公賞公罰,再清朝路,俾共成大業,永永無窮。臣不勝懇悃之至。」據孫拚奏□,系第八章,不得其時,故附此。
61 甲申,右武衛大將軍、永州團練使宗懿上所撰詩賦,右屯衛大將軍克修自言幼時嘗侍上禁中,特遷宗懿領和州防禦使,克修領貴州刺史。宗懿,允讓長子;克修,德恭孫也。
62 罷河北、河東、陝西三路知州兼路分鈐轄、都監,其正任團練使以上只為本州部署,諸司使以上為本州鈐轄,餘管勾本州駐泊兵馬公事。其員多處,將來有闕,更不除。
63 翰林學士歐陽修言京師近有雕布宋賢文集三五,其間或議論時政得失,恐傳之四夷不便,乞焚毀,從之。
64 乙酉,殿中侍御史趙拚言:「臣伏睹近降詔書,有『尸言責者或失其當』之語。臣以謂自朝廷至舉天下,自輔相至百執事,孰為忠義,孰為奸邪,孰為賢正,孰為欺詐,陛下念堯、舜知人之難,欲別白真偽而進退之,莫若取中外之公議。欲聞中外之公議,莫若信風憲之直言。故德音丁寧,遽然下詔。今御史台,陛下耳目之司,當是職者既能言之,又不失其當,則陛下固宜聽之不疑,斷之不惑。聽斷之必行焉,雖朝廷至舉天下,雖輔相至百執事,某忠義,某奸邪,某賢正,某欺詐,無所逃遁,莫不悉知之矣。知忠義賢正既進任之,知奸邪欺詐既退黜之。夫如是,則天子尊而天下安矣。伏惟聖宋基業僅百年,祖宗繼承,使紀綱不破壞者,有禮法而已。扶樹禮法而不使破壞者,有宰相而已。今宰相陳執中居廟堂之上,自去年春正以來,處置大事,違越典故,先意希旨,動成乖謬。身為大臣,既破朝廷之禮。而私門之內,信縱嬖人,殺虐無罪,陳乞置獄,複自廢之,情涉誣罔。托疾歸第,不赴大宴,不赴聖節上壽,一旦昂然複入中書,殊無廉恥,不恤人言。身為大臣,而又壞朝廷之法。宰相既破禮,又壞法,御史不言之,不可也;御史之言既無不當,陛下不斷之,不可也。臣昨二月中,曾疏奏執中可罷免者八事,臣自省臣之言,無不當也。陛下前日之詔,謂言之失當者,固已敕戒之矣,若言之無不當者,願陛下聽之於不疑,斷之於不惑。其朋附執中之人,救解熒惑之偏說,不足信也。臣愚伏望早賜宸斷,正執中之罪,複朝廷之禮法,振中外之紀綱,念祖宗繼承之艱難,廣社稷百年之基業,天子得以尊,天下得以安,亦以示詔書之出不徒然也。」校勘記
65 注  釋
66 盜困蹙乞降「盜」字原脫,據閣本及宋史卷三○四劉湜傳補。
67 御邇英閣「御」原作「遇」,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改。
68 在漢魏曰褒成褒宗尊聖按宋史卷三三一祖無擇傳惟雲「前代所封曰宗聖」;卷一一九禮志則云「在漢、魏曰褒成、褒尊、宗聖」;皇朝類苑卷三二、玉海卷一三五引祖無擇此文都作「在漢、魏曰褒成、宗聖」,疑「成」下「褒」字及「尊」字衍。
69 後魏「後」原作「侯」,據宋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一五、宋史卷一一九禮志改。
70 開元中「中」原作「初」,按舊唐書卷九謂開元二十七年追贈孔宣父為文宣王,不得言初,今據同上編年綱目及宋史改正。
71 臣伏見去冬多南風「臣」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補。
72 天下之幸也此句上宋本有「非特臣之幸也」一句。
73 州郡原作「諸郡」,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跡統類卷六仁宗聖政改。
74 舉事輕脫「脫」原作「遽」,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八論修河第一狀改。
75 一○半天下苦旱「半」下原衍「年」字,據同上兩本及同上書刪。
76 一一宜不虛發各本同。同上歐陽文忠公文集作「必不虛發」。
77 一二縣差役之事韓魏公集卷一三家傳作「縣中差役之事」。  一三又每鄉被差簄密「又」原作「及」,據同上韓魏公集及編年綱目卷一五改。
78 一四三年一替各本同。同上韓魏公集及宋史卷一七七食貨志作「二年一替」。  一五皆謂如琦所議便「謂」原作「請」,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改。
79 一六轉運使「使」原作「司」,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七三四年「四」原作「十」,據續通鑒卷五五改。
80 一八淮南兩浙宋史卷一七七食貨志「淮南」下有「江南」,前文謂韓絳陳江南兩路衙前應役不均,又有□幾複、蔡礏往江東、江西相度之語,疑有「江南」二字是。
81 一九益兵不已「不已」原作「無窮」,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跡統類卷九仁宗諸臣謀國遠略,宋史全文卷九上、宋史卷一七九食貨志、宋蜀文輯存卷八錄名臣奏議改。  二○二千原作「三千」,據同上兩本及同上治跡統類、宋史改。
82 二一而預畜養之以困斯民乎「預」原作「顧」,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蜀文輯存卷八錄名臣奏議改。
83 二二徒流死罪之比「流」原作「罪」,按上文謂「有失入徒罪若流死者」,則此處不得只言徒罪死罪甚明,今據同上宋蜀文輯存改。  二三誠罷招兵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宋蜀文輯存「招兵」上都有「今」字,治跡統類卷九仁宗諸臣謀國遠略「今」作「令」。
84 二四邊城甚者或三數月耳「耳」原作「矣」,據同上宋蜀文輯存改。  二五爰伸戒告「戒」、「告」二字原互倒,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一九三誡飭在位詔乙正。
85 二六以厲俊明各本同。同上宋大詔令集、續通鑒卷五五「俊明」均作「浚明」,疑是。
86 二七望條列弊事「列」原作「例」,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87 二八緣嬖暱之私愛「緣」原作「緩」,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九趙拚等論陳執中改。
88 二九多設事意「設」原作「說」,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89 三○留任宰府「任」原作「住」,據同上長編紀事本末改。
90 三一人人相目各本同。同上長編紀事本末作「人人側目」。  三二自奏乞差官勘劾「奏」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91 三三伏乞陛下特賜宸斷「伏」原作「狀」,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九趙拚論陳執中改。  三四楊朝汶「汶」原作「政」,據宋本、宋撮要本及舊唐書卷一七○裴度傳改。
92 三五雕布宋賢文集「布」,閣本作「市」。
URN: ctp:ws75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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