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比興 第三十六 |
2 | 《周禮.春官》大師:「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鄭玄注:「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比,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以言之。興,見今之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喻勸之。……鄭司農云:『……比者,比方於物也;興者,託事於物。』」 |
3 | 《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鄭玄注:「興者以善物喻善事。」 |
4 | 何晏《論語集解》在《陽貨》篇「詩可以興」句下引孔安國說:「興,引譬連類。」 |
5 | 《文章流別論》:「比者,喻類之言也。興者,有感之辭也。」 |
6 | 鐘嶸《詩品序》:「故詩有三義焉:一曰興,二曰比,三曰賦。文已盡而意有餘,興也;因物喻志,比也;直書其事,寓言寫物,賦也。宏斯三義,酌而用之。乾之以風力,潤之以丹採,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是詩之至也。若專用比興,患在意深,意深則詞躓。若但用賦體,患在意浮,意浮則文散,嬉成流移,文無止泊,有蕪漫之累矣。」 |
7 | 《毛詩正義》:「比雲見今之失,取比類以言之,謂刺詩之比也。興雲見今之美,取善事以勸之,謂美詩之興也。其實美刺俱有比興者也。」 |
8 | 《史通.敘事》:「昔文章既作,比興由生,鳥獸以媲賢愚,草木以方男女,詩人騷客,言之備矣。」 |
9 | 皎然《詩式》卷一「用事」條:「今且於六義之中,略論比興。取象曰比,取義曰興。義即象下之意。凡禽魚草木人物名數,萬象之中,義類同者,盡入比興。《關雎》即其義也。」 |
10 | 呂與叔《詩說拾遺》引程頤語曰:「興有興喻之意,比則直比之而已,『蛾眉』、『瓠犀』是也。」 |
11 | 胡寅《與李叔易書》引李仲蒙之言曰:「敘物以言情,謂之賦,情盡物者也;索物以託情,謂之比,情附物者也;觸物以起情,謂之興,物動情者也。」 |
12 | 《詩人玉屑》卷十三引黃徹說:「賦者,鋪陳其事;比者,引物連類;興者,因事感發。」 |
13 | 朱熹:「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又:「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又:「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
14 | 朱熹《詩傳綱要》:「興者,托物興辭,初不取義。」 |
15 | 朱熹《楚辭集注》:「賦則直陳其事,比則取物為比,興則托物興詞。」 |
16 | 明李東陽《懷麓堂詩話》:「詩有三義,賦止居一,而比興居二。所謂比興者,皆託物寓情而為之者也。蓋正言直述則易於窮盡而難於感發。惟有所寄託,形容摹寫,反覆諷詠,以俟人之自得,言有盡而意無窮,則神爽飛動,手舞足蹈而不自覺,此詩之所以貴情思而輕事實也。」 |
17 | 《藝概》卷二《詩概》:「興與比有闊狹之分,蓋比有正而無反,興兼反正故也。」 |
18 | 《札記》:「題云比興,實側注論比,蓋以興義罕用,故難得而繁稱。原夫興之為用,觸物以起情,節取以託意,故有物同而感異者,亦有事異而情同者,循省六詩,可榷舉也。」 |
19 | 又:「案後鄭以善惡分比興,不如先鄭注誼之確。且墻茨之言,毛傳亦目為興,焉見以惡類惡,即為比乎?至鐘記室云:文已盡而意有餘,興也;因物喻志,比也。其解比興,又與詁訓乖殊。」 |
20 | 羅根澤《中國文學批評史》第二篇第一章第三節:「賦、比、興的說法,大概起於漢初的經師。漢初有三家詩,《齊詩》亡於魏,《魯詩》亡於晉,只有《韓詩》尚存其半。《韓詩》採用賦比興的說法的。解為興者,如《芣衛》,《韓詩序》云:『傷夫有惡疾也。』……解為比者,如《雞鳴》,《韓詩序》云:『讒人也。』……《毛詩》與《韓詩》顯然不同,如《芣衛》,《韓詩》認為是興;毛認為是賦;《雞鳴》,《韓詩》認為是比,毛也認為是賦;《伐檀》,韓認為是賦,毛卻認為是興。」又第三篇第九章第五節:「漢代經學家所謂比興,含有美刺的意義,六朝文論家所謂比興則是一種文學方法。」 |
21 | 朱自清《詩言志辨.比興》說:「毛傳『興也』的『興』有兩個意義,一是發端,一是譬喻:這兩個意義合在一塊兒才是『興』。」 |
22 | 程俊英《詩經的比興》:「第一,興多在發端,所以也稱為起興。第二,比的運用,總是以好比好,以不好比不好。但興含比義時,有時也可起反襯作用,如以好反襯不好等。第三,興是詩人先見一種景物,觸動了他心中潛伏的本事和思想感情而發出的歌唱。興是觸物起情,所以興句多在詩的開頭,而比句則在章中。第四,比僅聯系局部,……興則不然,詩的開頭兩句,往往貫串全章,甚至全篇。例如《關雎》的作者,看見雎鳩水鳥關關的叫,……『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的興句,便標示了本詩的主要內容,就是『君子』追求『淑女』的主題。」 |
23 | 黃春貴《文心雕龍之創作論》:「比者,為一種類似之聯想,亦即類似之譬喻,以丙譬喻甲,甲與丙之間,必有一類似之乙。英人李查茲《修辭學原理》曰:『極大之距離,可以譬喻合一,憑藉本意與媒介物,直接兩物之類似,而此本意與媒介物,則由於共同之情狀,使吾人將其合而為一。』其形式可簡寫如: |
24 | 甲→→丙譬喻甲與丙代表二種不同之事物,乙為其類似之點。試以宋玉《登徒子好色賦》為例:『眉如翠羽,肌如白雪。』句中眉與肌各為甲,為正義。羽與雪各為丙,為譬喻。翠與白各為乙,為甲與丙之類似點。再以白居易《秦中吟》為例:『繒帛如山積,絲絮似雲屯。』句中繒帛與絲絮各為甲,為正義。山與云各為丙,為譬喻。積與屯各為乙,為甲與丙之類似點。此種形式,為比之正例。」 |
25 | 又:「興者,為一種繼起之聯想,即由甲聯想至丙,甲與丙之間不必類似,甚至相對者,無不可據以表述。……蓋繼起之聯想,重在前後衍生之關系,一因一果,不求形似,隨興所之。其形式可簡寫如下: |
26 | 甲→→丙聯想其中甲與丙代表二種不同之事物,乙為其類似之點。由甲聯想至丙,其類似點乙不必存在。……此種純興之體,嚴粲《詩緝》舉例甚多。如《周南.葛覃》:『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萋萋。黃鳥於飛,集於灌木,其鳴喈喈。』嚴粲注云:『興之不兼比者也。述後妃之意若曰:葛生覃延,而施移於谷中,其葉萋萋然茂盛。當是時,有黃鳥集於灌生之木,聞其鳴聲之和喈喈然,我女工之事將興矣。』……凡此皆見景生情,偶然感發,無跡可尋。」《詩》文弘奧〔一〕,包韞六義〔二〕,毛公述傳〔三〕,獨標興體〔四〕,豈不以風通而賦同〔五〕,比顯而興隱哉〔六〕! |
27 | 〔一〕 |
28 | 「《詩》文」指《詩經》的文字。 |
29 | 《校證》:「張松孫本、紀本,『弘』作『宏』,避清諱。」《爾雅.釋詁》:「弘,大也。」正義:「弘者,含容之大也。」《易.坤卦》:「含弘光大。」「弘奧」,深廣。 |
30 | 〔二〕 |
31 | 《詩大序》:「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正義:「然則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賦、比、興者,詩文之異辭耳。大小不同而得並為六義者,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稱為義,非別有篇卷也。」〔三〕 |
32 | 黃注:「《漢藝文志》:《毛詩故訓傳》三十卷,毛公之學,自謂子夏所傳。」 |
33 | 《漢書.儒林傳》:「毛公,趙人也,為河間獻王博士。」《後漢書.儒林傳》:「趙人毛萇傳《詩》,是為《毛詩》。」鄭玄《詩譜》:「魯人大毛公為訓詁,傳於其家,河間獻王得而獻之,以小毛公為博士。」陸璣《毛詩草木蟲魚疏》:「荀卿授魯國毛亨,毛亨作《訓詁傳》以授趙國毛萇,時人謂亨為大毛公,萇為小毛公。」《總術》篇:「述經曰傳。」〔四〕 |
34 | 清惠周惕《詩說》卷一:「毛公傳《詩》,獨言興不言比、賦,以興兼比、賦也。人之心思,必觸於物而後興,即所興以為比而賦之,故言興而比、賦在其中,毛公之意,未始不然也。《文心雕龍》曰:『毛公述傳,獨標興體。』以『比顯而興隱』。」 |
35 | 《困學紀聞》卷三《賦比興諸說》條:「鶴林吳氏論《詩》曰:『興之體足以感發人之善心。毛氏自《關雎》而下,總百十六篇,首系之興,風七十,小雅四十,大雅四,頌二,注曰:「興也。」而比賦不稱焉。蓋謂賦直而興微,比顯而興隱也。』朱氏又於其間增補十九篇,而摘其不合於興者四十八條,且曰:『《關雎》,興詩也,而兼於比;《綠衣》,比詩也,而兼於興。《頍弁》一詩,而比興賦兼之。』則析義愈精矣。」原注:「《文心雕龍》曰:毛公述傳,獨標興體,以比顯而興隱。鶴林之言本於此。」王元化《再釋〈比興〉篇「擬容取心」說》:「由於劉勰仍保持著漢人體法相兼的觀點,既把比興當作藝術方法看待,又把比興當作由藝術方法所塑造的藝術形象看待,所以篇中才有『比體』、『興體』之稱。」〔五〕 |
36 | 《校證》:「梅六次本、張松孫本『通』改『異』。」紀云:「『異』字是。」《札記》:「風通,『通』字是也。《詩》疏曰:『賦者,鋪陳今之善惡,其言通正變,兼美刺也。』」範注:「《詩大序》正義曰:『風之所吹,無物不扇,化之所被,無往不沾,故取名焉。』《五行大義》引翼奉說:『風通六情。』」《校注》:「按『通』,謂通於美刺;『同』,謂同為鋪陳。天啟梅本改『通』為『異』,非是。」 |
37 | 《斟詮》:「隋蕭吉撰《五行大義》引漢翼奉《齊詩說》:『風通六情。』此即彥和『風通』之所本。《詩大序》孔疏:『風之所吹,無物不扇,化之所被,無往不沾,故取名焉。』亦可為『風通』一詞之注腳。孔疏又曰:『賦者,鋪陳今之政教善惡,其言通正變,兼美刺也。』蓋即所謂『賦同』之意義所在。」因風通六情,容易識別,故曰「風通」。 |
38 | 郭紹虞《六義說考辨.最後的總結》其十四:「自來注家,對於比顯興隱之說論說頗多,但對風通賦同之說則都沒有提。案『風通賦同』很難理解,各家均云『通一作異』假使說『風異賦同』,那麼風指各國之風,當然可說是『異』,賦則介於體用之間,當然可說是『同』。假使照『通』字來講,只能說『風』通於賦、比、興三體,但對『賦同』之說又多少有些牽強了。但是我們對於劉勰把風賦比興連起來講,卻認為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其十九說:「如果專從文學的觀點來看,那麼風可以說是一切詩歌的總名,而賦與頌,則是詩體的散文化,比興二者可以看作是詩體,也可以看作是詩法。……在劉勰的論點里,約略可以看出以上這個意思。或者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那麼風是抒寫主觀情緒的詩,賦是描繪客觀現實的詩,所以風賦可以連稱。這在劉勰論點中,也可說是比較明顯的。」 |
39 | 郭紹虞《文論札記三則》第一則《六義說與六詩說》云:「劉勰《文心雕龍》於賦頌則分篇立論,對比興則合篇剖析,而在《比興》篇中又特標『風通賦同,比顯興隱』之語,完全合於六詩次序,這是他的通達卓識之處。」 |
40 | 郭注:「『風通』,風為詩之體裁,其創作方法包括賦比興三者,故毛公作傳,無需標出。」 |
41 | 牟世金《範注補正》:「《毛詩序》正義:『六義次第如此者,以《詩》之「四始」以風為先,故曰風。風之所用,以賦、比、興為之辭,故於風之下即次賦、比、興,然後次以雅、頌。雅、頌亦以賦、比、興為之,既見賦、比、興於風之下,明雅、頌亦同之。』據此可知,『風通』指風通用賦、比、興之法;而賦又『通正變,兼美刺』,具有一般詩的共同性。」〔六〕 |
42 | 《詩大序》正義:「比之與興,雖同是附託外物,比顯而興隱,當先顯後隱,故比居興先也。《毛詩》特言興也,為其理隱故也。」陳奐《詩毛氏傳疏》引吳毓汾說:「蓋好惡動於中,而適觸於物,假以明志,謂之興,而以言於物則比矣,而以言乎事則賦矣;要跡其志之所自發,情之不能已者,皆出於興。……傳言興凡百十六篇,而賦比不及之,乃賦、比易識耳。」劉師培《論文雜記》第二十一:「興之為體,興會所至,非即非離,詞微旨遠,假象於物,而或美或刺,皆見於興中。比之為體,一正一喻,兩相譬況,詞決旨顯,體物寫志,而或美或刺,皆見於比中。故比興二體,皆構造虛詞,特興隱而比顯,興婉而比直耳。」 |
43 | 清陳啟源《毛詩稽古編》卷二十五:「毛公獨標興體,朱子兼明比賦;然朱子所判為比者,多是興耳。比興雖皆託喻,但興隱而比顯,興婉而比直,興廣而比狹。……興比皆喻而體不同:興者興會所至,非即非離;言在此,意在彼;其詞微,其旨遠。比者,一正一喻,兩相譬況;其詞決,其旨顯;且與賦交錯而成文,不若興語之用以發端,多在首章也。」 |
44 | 劉熙載《藝概.詩概》:「《詩序》正義云:比與興雖同是附託外物,比顯而興隱,當先顯而後隱,故比居先也。毛傳特言興也,為其理隱故也。案《文心雕龍.比興》篇云:毛公述傳,獨標興體,豈不以風異而賦同,比顯而興隱哉!正義蓋本於此。」又:「『取象曰比,取義曰興』,語出皎然《詩式》,即劉彥和所謂比顯興隱之意。」 |
45 | 《校釋》:「舍人此篇以比顯興隱立說,義界最精。蓋二者同以事物況譬,特有隱顯之別,而無善惡之分。『比』者,作者先有此情,亟思傾洩,或嫌於逕直,乃索物比方言之。『興』者,作者雖先有此情,但蘊而未發,偶觸於事物,與本情相符,因而興起本情。前者屬有意,後者出無心;有意者比附分明故顯,無心者無端流露故隱。」故比者,附也;興者,起也〔一〕。附理者,切類以指事〔二〕;起情者,依微以擬議〔三〕。起情,故興體以立〔四〕;附理,故比例以生〔五〕。比則蓄憤以斥言〔六〕,興則環譬以寄諷〔七〕。蓋隨時之義不一,故詩人之志有二也〔八〕。 |
46 | 〔一〕 |
47 | 《毛詩正義》卷一孔疏:「比者,比方於物,諸言『如』者,皆比辭也。」又:「興者,託事於物,則興者,起也。取譬引類,起發己心。《詩》文諸舉草木鳥獸以見意者,皆興辭也。」 |
48 | 《斟詮》:「比附,謂以近似者相比也。《晉書.索靖傳》:『枝條順氣,轉相比附。』」又:「興者,起也。此所謂起,外物興起其感情也。」〔二〕 |
49 | 《斟詮》:「蓋詩人於操觚之前,已先自有情,當其表出之時又嫌於率直,於是假物託情,比方以出之,故曰『附理者,切類以指事』。案:切類,謂切取類似。……指事,謂指明事實。」 |
50 | 要把一種事理說清楚,用類似的例子作比附,舉的比喻必須與要說的事理密切相關,這就叫「切類以指事」。 |
51 | 《文鏡秘府論.六志》:「二曰比附志。比附志者,謂論體寫狀,寄物方形,意託斯間,流言彼處。即假作《贈別》詩曰:『離情弦上急,別曲雁邊嘶。低雲百種鬱,垂露千行啼。』釋曰:無方敘意,寄急狀於弦中;有意論情,附嘶聲於雁側。上見低雲之鬱,託愁氣以合詞;下矚垂露懸珠,寄啼行而奮筆。意在妝頰,喻說鮮花;欲述眉形,假論低月。傳形在去,類體在來,意涉斯言,方稱比附。」林東海解釋說:「想表現容貌漂亮,用漂亮的鮮花作比;想表現眉毛的彎曲,用彎曲的新月作比。容顏漂亮,是妝頰和鮮花的相似點;形狀彎曲,是眉毛和新月的相似點。有了相似點,即《文心雕龍.比興》所說的『切象』,這樣才成為貼切的比喻。」 |
52 | 〔三〕 |
53 | 《斟詮》:「蓋詩人雖有此情,但蘊而未發,偶為客觀事物所觸動,因有此感情之湧現。如杜甫詩:『東閣官梅動詩興。』故曰:『起情者依微以擬議。』案:依微,謂依託微物。微物,小物也。《文選》禰衡《鸚鵡賦》:『知禽鳥之微物。』擬議,謂擬度議論。《易.系辭》:『擬議以成其變化。』孔疏:『聖人欲言之時,擬度之而後言;欲動之時,必議言之而後動,則能成盡其變化之道也。』」 |
54 | 《詩.大雅.大明》「惟予侯興」毛傳:「興,起也。」《爾雅》《說文》都訓「興」為「起」。「起」和「啟」也是同音通假字,就是啟發的意思。由微小的事物引起情感的觸動而進行構思,這就叫「起情者依微以擬議」,這也就是下面說的「稱名也小,取類也大」。 |
55 | 〔四〕 |
56 | 王季思《說比興》第六段:「詩人的感情,偶然觸物而發,這便是興。《文心雕龍》……以附理與起情區別比興,可說語簡而意該。第一,興者,起也。它是詩人情感的最先觸發,所以在未有詩意象之先。比者,附也,必定先有了意象,再拿別的事物來附託他。這在創作程序上實有先後之不同。如《關雎》一詩,是詩人先有感於雎鳩之和鳴,因而起了求淑女以配君子的意象,這便是興。如《柏舟》詩:『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是詩人先有了我心不可轉和不可卷的意象,才拿石和席來反比的。再如《伯兮》詩:『其雨其雨,杲杲出日。願言思伯,甘心首疾。』是先有了屢思伯而伯不來的意象,才拿『其雨其雨,杲杲出日』來相比,這便是比。……第二,興以起情,比以附理。這情理的不同,更是比興的最大區別。李仲蒙說:『索物以託情謂之比,觸物以起情謂之興。』因為比是經過詩人的思索的,所以取比之物和所比之事,二者之間不但理類上必有相合之處,而且要愈切合愈足以表現詩人的思力。所以說『附理者,切類以指事』。」 |
57 | 〔五〕 |
58 | 《斟詮》:「案比例本謂相比擬之例式也。《東觀漢紀.鮑昱傳》:『比例輕重,非其事類,錯雜難知。』此處猶言『比體』,作比之例式解。」「例」,體例。 |
59 | 郭紹虞、王文生《論比興》:「在劉勰看來,比不是簡單的比喻,而是一種比附事理的方法。……他把興說成是『激發感情』,但不是簡單的『託事於物』,而是『觸物以起情,節取以托意』,既通過接觸事物來激發感情,又選取事物某一方面作突出描寫來寄託思想。劉勰認為比興關系到內容與形式兩個方面,它是貫穿藝術創作過程的思維方法,也是一種表現方法。劉勰對比興的闡述主要是繼承鄭眾的傳統,但又有著明顯的巨大的發展。」 |
60 | 〔六〕 |
61 | 「蓄」本作「畜」。《校注》:「按『畜』當作『蓄』,音之誤也。《說文》艸部:『蓄,積也。』又田部:『畜,田畜也。』是二字意義各別。《情採》篇:『蓋風雅之興,志思蓄憤。』尤為切證。何本、梁本、別解本、岡本、尚古本、王本、鄭藏鈔本、崇文本作『蓄』,不誤。……當據改。」 |
62 | 《考異》:「《通志.六書略》:『蓄,通作畜。畜有數音,昌六反音觸,喜鬱反音緒。』後人取緒音常作蓄。」「斥言」,指斥而言。《後漢書.蔡邕傳贊》:「斥言金商,南徂北徒。」注:「謂對事於金商門,指斥而言無隱諱也。」 |
63 | 黃海章《續文心短論》:「可貴的,是指出『比則蓄憤以斥言』和鄭玄『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以言之』的說法,恰好成一個鮮明的對比。鄭玄的態度是軟弱的,沒有什麼反抗性的,而劉勰一則說『蓄憤』,再則說『斥言』。作者胸中所蓄積的無窮的悲憤,到了不能遏止的時候,才借詩歌盡情傾注出來,敢於對統治者大聲斥責。如《碩鼠》是人民群眾憤怒的呼聲。《何草不黃》是征人憤怒的呼聲,這種『蓄憤斥言』的詩歌,發展到杜甫、白居易,便達到了高度。而這種理論,發展到李贄,更達到了高峰。」 |
64 | 《情採》篇:「風雅之興,志思蓄憤,而吟詠情性以諷其上。此為情而造文也。」如曹植《贈白馬王彪》詩:「鴟梟鳴衡軛,豺狼當路衢。」借鴟梟豺狼,來比喻離間他們兄弟的小人,加以嚴厲的咒詛,就是「比則蓄憤以斥言」的一種顯例。 |
65 | 李贄《雜說》:「且夫世之真能文者,比其初皆非有意於為文也。其胸中有如許無狀可怪之事,其喉間有如許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頭又時時有許多欲語而莫可所以告語之處,蓄極積久,勢不能遏。一旦見景生情,觸目興嘆;奪他人之酒杯,澆自己之壘塊;訴心中之不平,感數奇於千載。」這是說明為什麼要「蓄憤斥言」。 |
66 | 〔七〕 |
67 | 《校證》:「『寄』原作『記』,王惟儉本、徐校本、梅六次本、張松孫本作『託』,張之象本作『寄』。案作『寄』是,『寄』以音近訛為『記』,『記』又以形近改為『託』耳。」《校注》:「按『記諷』不辭,『寄』字亦誤。當作『託』為是。此云『託諷』,下云『託喻』,其意一也。《漢書敘傳》下《司馬相如傳述》:『寓言淫麗,託風終始。』《文選》顏延之《五君詠》:『寓辭類託諷。』並以託諷連文。訓故本作『託』,未誤,當據改。」「環譬」,回環譬喻,而不直言。 |
68 | 《詩大序》孔疏:「賦云鋪陳今之政教善惡,其言通正變,兼美刺也。……其實美刺俱有比興者也。」郭紹虞王文生《論比興》:「孔穎達的意思是說,在文學創作中,往往是賦、比、興三法同時並用,並不象鄭玄所說只有刺詩用比,頌詩用興。鄭玄的機械分類,顯然不符合文藝創作的實際。」 |
69 | 沈巖錄何焯旁批:「二語亦兼採康成之意,然不以美刺分,便圓活不滯。」 |
70 | 何焯《鈍吟雜錄》評:「千古區分比興二字,莫善於《文心雕龍》。《比興》篇云:『比者,附也;興者,起也。……比則蓄憤以斥言,興則環譬以託諷。』較之康成,尤圓通不滯。」 |
71 | 黃海章《續文心短論》:「『興則環譬以託諷』,即委婉譬喻,以寄其諷刺之思。和『蓄憤斥言』的表現手法有所不同。他以『比顯而興隱』,所以諷刺之意就要隱約以求,如《黃鳥》之詩,是對三良的哀悼,也是對秦穆公用賢人來殉葬的諷刺。劉勰指出興的諷刺作用,來反對南朝風雲月露之詞,是有著進步意義的。」 |
72 | 王運熙《談中國古代文論中的比興說》:「劉勰又云:『比則畜憤以斥言,興則環譬以托諷。』把比興同詩的內容聯系起來,似乎同鄭玄之說相近,實則不然。劉勰這兩句話不是在為比興意義下解說,而是在講了意義後進一步指出比興可以發生的作用。『畜憤斥言』,可以是比發生的作用,但詩中的比不一定都是『畜憤斥言』,《比興》篇中所舉比的例子,如《詩經》中的『金錫以喻明德,珪璋以譬秀民』,就不是什麼『畜憤斥言』,至於所舉辭賦中的一些例子,就更是純屬表現技巧的範圍了。所以……劉勰對比興意義的解釋屬於鄭眾、孔穎達、朱熹這一派。」 |
73 | 按:當內心蓄積了憤激之情的時候,用比喻直斥統治者,如「碩鼠碩鼠,勿食我黍」就是。下面說:「興之託喻,婉而成章。」可見劉勰認為興可以起譬喻的作用,不過這種譬喻是利用委婉回環的方式,來寄託諷刺之情。象《焦仲卿妻》就是利用「孔雀東南飛」來寄托對婚姻悲劇的諷刺的。可惜劉勰在《比興》篇所舉起興的例子沒能說明問題。 |
74 | 朱星《文心雕龍的修辭論》:「劉氏分析很好,但用詞上有些地方容易引人誤會。如興之託喻環譬,好似與比無別。其實興也有些比義,但主要不在比上,所以當說二者都是雙線條的,有主有從:比則被喻者是主,而喻是從;興則被興者是主,興是從。」 |
75 | 又:「比興所不同者,比則主從不同物而同德性,興則主從不同物又不同德性。比則主從關系密,興則主從關系疏;比則主從對面相照,興則主從前後相隨,從作前導;比明顯容易懂,興隱不易為人注意。其實比興界限很清楚。如『關關雎鳩』引起男女相戀,雎鳩也有一些比義。『蒹葭蒼蒼』,引起懷念伊人,蒹葭則毫無比義。這是興。……劉氏對興未加分析。」〔八〕 |
76 | 斯波六郎:「《周易.隨》彖:『隨時之義大矣哉。』」詩人根據《周易》的凡事隨時變化並非一律的教義,修辭有著運用比興的兩種不同的主觀要求,有時用比,有時用興,完全根據具體需要,由詩人主觀上及時作出決定。 |
77 | 黎錦熙《修辭學.比興》篇::「以上定比興的界說。」 |
78 | 《札記》:「彥和辨比興之分,最為明晰。一曰起情與附理,二曰斥言與環譬,介畫憭然,妙得先鄭之意矣。」範注:「謹案師說固得,然彥和解比興,實亦兼用後鄭說。」 |
79 | 以上為第一段,論比興的意義、特點和作用。 |
80 | 觀夫興之託諭〔一〕,婉而成章〔二〕;稱名也小,取類也大〔三〕。「關雎」有別,故後妃方德〔四〕;尸鳩貞一,故夫人象義〔五〕。義取其貞,無從於夷禽〔六〕;德貴其別,不嫌於鷙鳥〔七〕。明而未融〔八〕,故發注而後見也〔九〕。 |
81 | 〔一〕 |
82 | 「諭」字,《圖書集成》本作「喻」,是。「託喻」謂託物喻意。 |
83 | 《文鏡秘府論.六義》:「四曰興。皎曰:『興者,立象於前,後以人事諭之,《關雎》之類是也。』王云:『興者,指物及比其身說之為興,蓋託諭謂之興也。』」〔二〕 |
84 | 《左傳》成公十四年:「《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懲惡而觀善。」杜注:「婉,曲也。謂曲屈其辭,有所闢諱,以示大順,而成篇章。」 |
85 | 《斟詮》:「蓋興體不從正意描寫,往往就他物之與正義相符者,曲譬妙喻,以託諷者也。故曰『婉而成章』。」 |
86 | 羅大經《鶴林玉露》:「詩莫高乎興,聖人言語亦有專是興者,如『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山梁雌雉,時哉時哉』,無非興也。特不曾隱括協韻爾。蓋興者因物感觸,言在於此,而意寄於彼,體會乃識,非若比賦之直言其事。故興多兼比賦,而比賦不兼興,古詩皆然。」〔三〕 |
87 | 《校注》:「按《易.系辭下》:『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韓注:『託象以明義,因小以喻大。』」 |
88 | 孔疏:「『其稱名也小』者,言《易》辭所稱物名多細小,若見豕負塗噬臘肉之屬,是其辭碎小也。『其取類也大』者,言雖是小物,而比喻大事,是所取義類而廣大也。」 |
89 | 王元化《釋〈比興〉篇「擬容取心」說》:「首先把《系辭下》這句話運用於文學領域的是司馬遷,他評述《離騷》說:『其稱文小而其旨極大,舉類邇而見義遠。』這一說法當也給與劉勰一定影響。」 |
90 | 楊明照《文心雕龍研究中值得商榷的幾個問題》:「『稱名也小,取類也大』,劉勰是借用《周易.系辭下》的語句來說明『興』的表現手法的。它的確切注腳,即下文所說的『關雎有別,……夫人象義』。『稱名也小』,指『關雎有別』、『尸鳩貞一』二句;『取類也大』,指『故後妃方德』、『故夫人象義』二句。這幾句的意思,只是說詩人使用『興』的手法是因小以喻大。」 |
91 | 「名」,名物。「稱」,舉也。「稱名也小,取類也大」,就是說,可以通過對少量事物的描繪,概括較為深廣的內容。 |
92 | 〔四〕 |
93 | 黃注:「《詩小序》:《關雎》,後妃之德也。」「后妃方德」,謂比方後妃之德。 |
94 | 毛傳:「興也。關關,和聲也,雎鳩,王雎也,鳥摯而有別。水中可居者曰洲。後妃說樂君子之德,無不和諧,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關雎之有別焉,然後可以風化天下。夫婦有別,則父子親;父子親則君臣敬;君臣敬則朝廷正;朝廷正則王化成。」 |
95 | 鄭箋:「摯之言至也;謂王雎之鳥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別。」 |
96 | 朱熹《詩集傳》《關雎》篇說:「周之文王,生有聖德,又得聖女姒氏以為之配,宮中之人於其始至,見其有幽閑貞靜之德,故作是詩。言彼關關然之雎鳩,則相與和鳴於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則豈非君子之善匹乎?言其相與和樂而恭敬,亦若雎鳩之情摯而有別也。後凡言『興』者,其文意皆放此。」 |
97 | 鄭樵《六經奧論》:「『關關雎鳩』,……是作詩者一時之興,所見在是,不謀而感於心也。凡興者,所見在此,所得在彼,不可以事類推,不可以義理求也。『興』在鴛鴦,則『鴛鴦在梁』,可以美后妃也;『興』在鳲鳩,則『鳲鳩在桑』,可以美后妃也。『興』在黃鳥,在桑扈,則『綿蠻黃鳥』,『交交桑扈』可以美后妃也。如必曰關雎,然後可以美后妃,他無預焉,不可以語詩也。」 |
98 | 黎錦熙:「毛傳既標作『興也』,而所下的解釋實是說比。興和比是向來沒有明確的界限的,而且全部毛傳有興無比,似乎六義之比就包含在興之中。劉勰對於『毛公述傳,獨標興體』這件事沒有辦法,只好說『比顯而興隱』,若問究竟怎樣才叫做隱呢?說來說去,……歸根一句話:『興之託諭』是要『發注而後見』的。……總之,『比』『興』兩義,不是全不相干,只是著重在興;興中不妨有比。大抵觸景生情,其情必有與景相關之點;感物興懷,其物必有與懷相印之端:此相關之點與相印之端,大半由於類似,所以興中有比,有時非比不興,惟所比者或偏畸而不全,或朦朧而難晰;劉勰所謂『起情者依微以擬議』,又曰『明而未融』,用釋『興隱』之義,亦非全無道理。即如洲上雎鳩共處,加以關關的鳴聲,至少可以比配偶的相得而和樂。詩人偶見,遂興此感;或睹愛人,憶以為喻。」〔五〕 |
99 | 黃注:「《詩小序》:『《鵲巢》,夫人之德也。國君積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鳲鳩,乃可以配焉。』」 |
100 | 鄭箋:「鵲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猶國君積行累功,故以興焉。興者,鳲鳩因鵲成巢而居有之,而有均壹之德,猶國君夫人來嫁,居君子之室,德亦然。」 |
101 | 《札記》:「《召南》毛傳云:『鳩,鳲鳩,秸鞠也。鳲鳩不自為巢,居鵲之成巢。』《曹風》傳云:『鳲鳩之養其子,朝從上下,暮從下上,平均如一。』《爾雅》注云:今布穀也,江東呼獲穀。」「夫人象義」,謂象征夫人之義。 |
102 | 《校注》:「按《詩.曹風.鳲鳩》:『鳲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如《訓故》本,是舍人此文所指,為《曹風》之《鳲鳩》矣。然元明各本皆作『夫人象義』,則所指乃《召南》之《鵲巢》。上云『后妃方德』,此云『夫人象義』,正相匹對。王本作『淑人』嫌泛,非也。」〔六〕 |
103 | 「夷」字,《圖書集成》本作「彞」。《札記》:「『從』當為『疑』字之誤。」 |
104 | 《講疏》:「案《國策.秦策》注曰:『從,合也。』義取其貞,無從於夷禽,猶言僅取貞義,非謂與夷禽合德也。」 |
105 | 《綴補》:「案『從』讀為『縱』,《說文》:『縱,一曰舍也。』『無從』猶言『無舍』,似無煩改字。」 |
106 | 《校注》:「按『從』,讀曰『縱』。《說文》糸部:『縱,緩也;一曰舍也。』夷,常也。『無從於夷禽』,言常禽如鳲鳩亦可歌詠,而不舍棄也。」〔七〕 |
107 | 範注:「《家語.好生》篇:『孔子曰:小辯害義,小言破道。《關雎》興於鳥而君子美之,取其雌雄之有別;《鹿鳴》興於獸而君子大之,取其得食而相呼。若以鳥獸之名嫌之,固不可行也。』……但有一端之相似,即可取以為興,雖鳥獸之名無嫌也。釋皎然《詩式》曰:『取象曰比,取義曰興。』」 |
108 | 《札記》:「《釋文》:『摯本亦作鷙。』陸璣疏云:『雎鳩,大小如鴟,深目,目上骨露,幽州人謂之鷲。』而揚雄、許慎皆曰:『白鷢似鷹,尾上白。』」「鷙鳥」,兇猛的鳥。邵晉涵《爾雅正義》:「雎鳩,魚鷹也。」〔八〕 |
109 | 斯波六郎:「《春秋左氏傳》昭公五年:『《明夷》之《謙》,明而未融,其當旦乎。』杜注:『融,朗也。』」孔疏:「融是大明,故為朗也。」〔九〕 |
110 | 《斟詮》:「蓋興體之表出,僅以二三言為發端,而目的則在烘託正義,非加訓釋,不易曉識也。故曰『明而未融,故發注而後見也』。」 |
111 | 《札記》:「夫《柏舟》命篇,《邶》《鄘》兩見。然《邶詩》以喻仁人之不用,《鄘詩》以譬女子之有常。《杕杜》之目,風雅兼存,而《小雅》以譬得時,《唐風》以哀孤立,此物同而感異也。『九罭』『鱒魴』,『鴻飛遵渚』,二事絕殊,而皆以喻文公之失所。『牂羊墳首』,『三星在罶』,兩言不類,而皆以傷周道之陵夷。此事異而情同也。夫其取義差在毫厘,會情在乎幽隱,自非受之師說,焉得以意推尋。彥和謂明而未融,發注後見;沖遠謂毛公特言,為其理隱:誠諦論也。」 |
112 | 劉師培《論文雜記》第二十一:「毛氏釋獨標興體,則以興體難知,非解不明,若比賦二體,讀詩者皆可知之,無俟贅述也。若朱傳則兼標三體,且誤以興為比。」 |
113 | 黎錦熙:「以上論詩人之興。」又:「若用純文學的眼光看來,所謂興義有三:一曰興兼比;取象粗似,並『不求肖』,或緣『聯想』,『偏畸不全』,上舉例解,皆屬此義。二曰『興不兼比』,專『求辭洽』,遂『如襲來』。南飛孔雀,寧涉惡姑?三曰『興卻兼賦』:舟在河中,杕生道左,若不發注,安知非賦?日照九州,興即賦耳。……已上三義,究屬何義,惟彼作者,乃能自知。所謂『理隱』,即不可知。不可知者,何必『緣飾』?必『緣飾』者,正為說經,『經則有義,乃增緣飾』,前已言之。今論修辭,當知興者,只是『興起』,『以意逆志』,三義皆通,各憑主觀,自由說解,去泰去甚,期通情理,不須執著,亦毋庸非難也。」且何謂為比?蓋寫物以附意〔一〕,颺言以切事者也〔二〕。故金錫以喻明德〔三〕,珪璋以譬秀民〔四〕,螟蛉以類教誨〔五〕,蜩螗以寫號呼〔六〕,澣衣以擬心憂〔七〕,卷席以方志固〔八〕,凡斯切象,皆比義也〔九〕。〔一〕 |
114 | 範注:「『意』,鈴木云:疑當作『理』。」明郭子章《喻林.序》:「《詩》有六義,其三曰比。言之貴喻,上矣。……靡不託物以附意,颺言以切事。」 |
115 | 《考異》:「意指理之所歸。切事附意而後理得,故上文言附理,此言附意也。鈴校非。」〔二〕 |
116 | 《尚書.益稷》:「皋陶拜手稽首颺言。」傳:「大言而疾曰颺。」正義:「颺聲大言。」 |
117 | 《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子少不颺。」杜注:「顏貌不揚顯。」《時序》篇:「颺言贊時。」「颺言」,明顯之言,本篇「颺言」義同,承上文「比顯」說。「切事」,切合事理,下文言比「以切至為貴」。 |
118 | 郭紹虞、王文生《論比興》:「『寫物以附意,颺言以切事』,也就是通過描寫事物的形象來顯示意義,用誇張的語言來突出事理。」〔三〕 |
119 | 梅注:「《淇奧》詩:有斐君子,如金如錫。」範注:「《詩.衛風.淇奧》:『瞻彼淇奧,綠竹如簀,有匪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毛傳曰:『金錫練而精,圭璧性有質。』」黎錦熙:「毛傳云云,說得欠明了。朱《集傳》把句子改了一改,就很有意思:『金錫言其鍛煉之精純,圭璧言其性質之溫潤。』《文心雕龍》云:『金錫以喻明德。』究竟詩人本意是否比『德』,卻還可疑;也許是比他身分的尊貴和隆重,看本詩下四句便可證明。」 |
120 | 斯波六郎:「《周易.晉》象:『君子以自昭明德。』」《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正義謂「明德」為「光明之德」,即美德。 |
121 | 〔四〕 |
122 | 梅注:「《詩.大雅.卷阿》序曰:『《卷阿》,召康公戒成王也,言求賢用吉士也。』其第十一章曰:『顒顒卬卬,如圭如璋,令聞令望,豈弟君子,四方為綱。』箋云:『王有賢臣,與之以禮義相切磋,體貌則顒顒然敬順,志氣卬卬然高朗,如玉之圭璋也。』」黎錦熙:「圭是王者拿來封諸侯的瑞玉,瑞即信的意思,其制有上圓下方的,有上銳下方的;璋就是半圭。毛傳:『顒顒,溫貌;卬卬,盛貌。』君子的儀容,溫溫和和的而又昂昂然,這只有古代貴族們雙手捧著的這種尊貴的瑞玉好作比喻了。鄭箋云云,橫加『切磋』之義,已覺有些蛇足。至於魏徐幹《中論》引此詩而解說云:『舉圭璋以喻其德,貴不變也。』朱《集傳》:『顒顒、卬卬,尊嚴也;如圭如璋,純潔也。』這都是離開『顒顒卬卬』來解釋這個比喻的,就不能不各隨己意在圭璋上找出『不變』和『純潔』等屬性來。《文心雕龍》云『圭璋以譬秀民』,『秀民』字見斟酌,因而《爾雅》說:『顒顒卬卬,君之德也。』但《小序》說這篇詩是『召康公戒成王也,言求賢用吉士也』。劉氏的『秀民』,大約是根據『賢』和『吉士』說的。」 |
123 | 《斟詮》:「秀民,民之秀出者也,見《國語.齊語》『其秀民之能為士者必是賴也』句韋注。」〔五〕 |
124 | 梅注:「《小宛》詩:『螟蛉有子,蜾蠃負之,教誨爾子,式穀似之。』箋曰:『蒲盧取桑蟲之子,負持而去,煦嫗養之以成其子,喻有萬民不能治,則能治者將得之。』」 |
125 | 黎錦熙:「毛傳:『螟蛉,桑蟲也。』蜾蠃,蒲盧也。……依鄭箋:『式,用;穀,善也。』朱《集傳》:『螟蛉有子,則用善而似之可也。』方玉潤說為『反跌下文』云:『螟蛉之子,尚且相類;況爾親生,獨不能相肖乎!』都不近情理。至於鄭箋說是『喻有萬民不能治,則能治者將得之。……今有教誨女之萬民用善道者,亦似蒲盧言將得而子也。』是拘泥《小序》而生出來的曲解。《文心雕龍》云:『螟蛉以類教誨。』現在『螟蛉』即用為『養子』的稱呼,成隱喻的常語。」 |
126 | 《釋文》:「螟蛉,俗謂之桑蟃,一名戎女,即細腰蜂。」 |
127 | 黃注:「《揚子法言》:『螟蛉之子,殪而逢蜾蠃,祝之曰:類我,類我,久則肖之矣。』」 |
128 | 〔六〕 |
129 | 《札記》:「《大雅.蕩》傳云:『蜩,蟬;螗,蝘也。』箋云:『飲酒號呼之聲,如蜩螗之鳴。』」《大雅.蕩》:「靡明靡晦,式號式呼,俾晝作夜。文王曰:咨!咨爾殷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陳奐云:「螗,蟬之大者,析言之也。」黎錦熙:「鄭箋承上章說,蜩螗沸羹,是比鬧酒。方玉潤解釋說:『沈湎於酒,縱淫無度。……以故朝政無大無小,悉近喪亡。則夫人情怨亂,咨嗟嘆息,不啻如蟬之鳴,如羹之沸,無時能靜,無地能清也。』大抵這兩句詩的比喻,是就上下文所賦而渾舉之,統指當時政象和社會情狀,所謂『亂七八糟,一塌糊塗』而已。現在普通文言中,已把『蜩螗沸羹』作了這樣的隱喻。」 |
130 | 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謂時人悲嘆之聲,如蜩螗之鳴。」〔七〕 |
131 | 梅注:「《邶風.柏舟》詩:『心之憂矣,如匪澣衣。』」傳曰:「如衣之不澣矣。」箋云:「衣之不澣,則潰辱無照察。」黎錦熙:「匪澣衣是身上沒有洗濯的骯臟衣服,拿來比喻發愁時說不出來的心象。《文心雕龍》『澣衣以寫心憂』,未免辭害意。」劉勰為求文句對仗,「澣衣」省去「匪」字。〔八〕 |
132 | 《校證》:「『卷席』原作『席卷』。」《校注》:「席卷,……按元本、弘治本、活字本、佘本、張本、兩京本、胡本、四庫本亦並作『卷席』,……是也。上云『澣衣』,此云『卷席』,文始相儷。」梅注:「《邶風.柏舟》……又云:『我心匪席,不可卷也。』」範注:「《詩.邶風.柏舟》:『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箋云:『言己心志堅平,過於石席。』」黎錦熙:「且為比者,非必正言。語屬否決,意實比喻,則無比辭,實同於有。《柏舟》云云,毛傳:『石雖堅,尚可轉;席雖平,尚可卷。』《文心雕龍》『席卷以方志固』,這句法是屬於第條的。」 |
133 | 陳啟源《毛詩稽古編.總詁舉要.六義》:「毛公獨標興體,朱子兼明比賦,然朱子所列為比者,多是興耳。比興雖皆託喻,但興隱而比顯,興婉而比直,興廣而比狹。劉舍人論比體,以『金錫』、『圭璋』、『澣衣』、『席卷』之類當之。然則比者以彼況此,猶文之譬喻,與興絕不相似也。」〔九〕 |
134 | 黎錦熙:「謂所比是抽象的情德。」「切象」猶上文「取類」「切類」,即取譬之意。莊適注:「案上文所舉諸例,皆取物寓意者也。」至如「麻衣如雪」〔一〕,「兩驂如舞」〔二〕:若斯之類,皆比類者也〔三〕。 |
135 | 〔一〕 |
136 | 範注:「《詩.曹風.蜉蝣》:『蜉蝣掘閱,麻衣如雪。』《傳》曰:『如雪,言鮮潔。』」黎錦熙:「胡承珙曰:『古者布衣皆謂之麻衣,……如雪者,見其功之至精。』依普通的眼光看來,雪比麻衣,自只重在牠的屬性『白』,但因這篇詩依《小序》說是『刺奢也』,毛傳謂蜉蝣早生夕死,猶有羽翼,以自修飾,以見曹國雖貧,而衣服還講究漂亮,故比白倒不在乎,而『鮮潔』和『精致』的意思,卻不能不在『雪』的屬性裡特提出來,作這比喻的解釋,以符序意。」〔二〕 |
137 | 範注:「《詩.鄭風.大叔於田》:『大叔於田,乘乘馬,執轡如組,兩驂如舞。』正義曰:『兩驂之馬,與兩服馬和諧,如人舞者之中於樂也。』」黎錦熙:「四匹馬中央駕轅的叫兩服;在旁的叫兩驂。四馬一齊往前跑,兩驂更起勁,象和著音樂的跳舞似的。」〔三〕 |
138 | 範注:「此所舉兩例,皆取事物以比形狀,與上所云比義者略殊。」 |
139 | 林東海《說興象》:「所說的『比類』和『比義』,就是明喻和隱喻,指的是修辭手法,即陳望道《修辭學發凡》中所說的『積極修辭』。這種修辭借助事物的具體形象,運用富於感性因素的語言,來表達思想感情。」 |
140 | 黎錦熙:「以上論詩人之比。」 |
141 | 黃春貴《文心雕龍之創作論》:「所謂比義者,取外物以比義理,有說明之作用。所謂比類者,取外物以比狀態,有形容之作用。 |
142 | 「夫義理之難知者不能說,即以易知者說明之;義理之抽象者不能說,則以具體者說明之。《墨子.小取》篇曰:『譬也者,舉他物而以明之也。』王符《潛夫論.釋難》篇曰:『夫譬喻也者,生於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凡此皆指比有說明之作用。…… |
143 | 「比既有說明之作用,故用於論說,極易得人首肯,用於辯難,更易使人心服矣。試觀《戰國策》中游說之士,孰不以設喻見長?即《孟子》書中辯論之語,亦皆以譬喻勝人,如五十步與百步之喻,舉一隅與見輿薪之喻,折枝與挾太山之喻,兩兩相比,義理自顯。」 |
144 | 按:用具體形象來比抽象的品德,叫作「比義」,如「金錫以喻明德」就是;也可以把具體的事物只取其類似的某一點來相比,叫作「比類」,象「麻衣如雪」就是。這種類比的手法,可以應用於多方面:「或喻於聲,或方於貌,或擬於心,或譬於事。」楚襄信讒〔一〕,而三閭忠烈〔二〕,依《詩》制《騷》,諷兼比興〔三〕。炎漢雖盛,而辭人誇毗〔四〕,諷刺道喪〔五〕,故興義銷亡〔六〕。於是賦頌先鳴〔七〕,故比體云構〔八〕;紛紜雜遝〔九〕,信舊章矣〔一○〕。 |
145 | 〔一〕 |
146 | 《校證》:「『楚襄』原作『襄楚』,梅六次本,張松孫本改作『衰楚』。馮校云:『襄楚當作楚襄。』何校本、黃注本作『楚襄』,今從之。班固《離騷贊序》:『至於襄王,復用讒言,逐屈原在野。又作《九章》賦以風諫。』此彥和所本。」 |
147 | 《考異》:「衰楚對下炎漢,從衰是。」〔二〕 |
148 | 「三閭」,屈原為三閭大夫,主管昭、屈、景三家貴族的事。 |
149 | 〔三〕 |
150 | 《札記》:「王逸《楚辭章句.離騷序》云:『《離騷》之文,依《詩》取興,引類譬喻,故善鳥香草以配忠貞,惡禽臭物以比讒佞,靈修美人以配於君,宓妃佚女以譬賢臣,虯龍鸞鳳以託君子,飄風雲霓以喻小人。』案《離騷》諸言草木,比物託事,二者兼而有之。故曰『諷兼比興』也。」範注:「《辨騷》篇曰:『虯龍以喻君子,雲蜺以譬讒邪,比興之義也。』諷兼比興,『諷』當作『風』。楚騷,楚風也。」 |
151 | 楊明照《文心雕龍範注舉正》:「『諷』字不誤。《漢書.藝文志.詩賦略》:『楚臣屈原,《離騷》愛國,作賦以風,有惻隱古詩之義。』下文『炎漢雖盛,而辭人誇毗,《詩》刺道喪,故興義銷亡』,正承此而言,若改作『風』,則不諧矣。」 |
152 | 斯波六郎:「今更以彥和自身之言求之,以補足楊氏之說。《辨騷》第五云:『譏桀紂之猖披,傷羿澆之顛隕,規諷之旨也。』《明詩》第六云『逮楚國諷怨,《離騷》為刺』皆足證此文『諷』字之正解。」 |
153 | 胡念貽《論賦比興》:「屈原詩中的這種比喻,不是通過章首起興的句式來表現,按說不應該和興相混。後世稱之為比興,是從《文心雕龍》而來。……《比興》篇比和興是分述的,這裡卻合而言之。既然《楚辭》是『諷兼比興』,把它的比喻稱為『比興』,似乎就有了根據了。然而它和《詩經》中的『興兼比』完全不同。劉勰為什麼說它『諷兼比興』呢?是根據王逸《楚辭章句》。這裡所說的『依《詩》取興』,是來自漢代經師講《詩經》『興義』的穿鑿附會之說。」 |
154 | 〔四〕 |
155 | 範注:「《詩.大雅.板》傳曰:『誇毗,體柔人也。』正義引李巡曰:『屈己卑身求得於人曰體柔。』」 |
156 | 《爾雅.釋訓》:「誇毗,體柔也。」郭注:「誇毗,屈己卑身,以柔順人也。」 |
157 | 此類辭人,當以枚皋、王褒為代表。《漢書.枚皋傳》稱皋「詼笑類俳倡,為賦頌,好嫚戲,以故得媟黷貴幸」。武帝出游,皋便從行,每受詔作賦,「曲隨其事」,皆得帝意。《漢書.王褒傳》稱:「宣帝時修武帝故事,……上數從褒等放獵,所幸宮館,輒為歌頌,……議者多以為淫麗不急。……後太子體不安,詔使褒等皆之太子宮,朝夕誦讀奇文及所自造作,……太子喜褒所為《甘泉》及《洞簫頌》,令後宮貴人左右皆誦讀之。」〔五〕 |
158 | 《校證》:「『諷』原作『詩』,曹學佺曰:『詩,當作諷,興起乎風,比近乎賦,興義銷亡,故風氣愈下。』按曹說是。王惟儉本正作『諷』,譚校亦作『諷』,今據改。」範注:「詩刺,當作諷刺。」斯波六郎:「案『詩刺』謂詩人之諷刺,不必改為『諷刺』。依上文言『依《詩》制《騷》』,下文言『倍舊章矣』可知。……又關於詩刺字之用例,見《奏啟》第二十三之『詩刺讒人』。」 |
159 | 《考異》:「『詩』字承上依詩句而言。疑當作『諷刺』者,誤以與『興義銷亡』句相偶也。然此文宜四句一氣讀,均兩用『故』字,上言『詩刺』,下言『比體』,所以說明炎漢雖盛,而辭人誇毗也。範注非。」〔六〕 |
160 | 《校注》:「按《漢書.藝文志》:『楚臣屈原,離讒憂國,皆作賦以風,咸有惻隱古詩之義,其後宋玉、唐勒,漢興,枚乘、司馬相如下及揚子云,競為侈麗閎衍之詞,沒其風諭之義。』足與舍人此文相發。」莊適注:「漢時詩中偶有興體,賦頌則無之。」 |
161 | 王季思《說比興》:「詩中用興,在漢魏樂府,還時常可以見到。齊梁以下,便少見了。倒是民間歌謠里,直到現在,還很普遍地運用著。《文心雕龍.比興》篇以為『炎漢雖盛,而辭人誇毗,詩刺道喪,故興義銷亡』。範文瀾《文心雕龍注》以為『興之為義,觸物起感,寄託無端,不特使讀者莫測吾意之所在,即作文之人,境遷事過,自讀恐亦不能全憭,至於比之為用,可明難言之意,可寫難狀之形,故後世作者多用比而罕用興也。』雖似言之成理,但我以後人詩中所以少見興義,實由下述三個原因:後人作詩,往往先有主題,再事思索,所以出於用心苦吟者多,得之自然觸發者少,此其一。齊梁以後,聲律之說漸行,繩墨之來愈嚴,自然之趣愈少,此其二。還有一點,是齊梁以後人論詩,每喜摘一二句來批評;作者也往往有了中間或末尾的句子,再湊成全篇的。……即使初成之句,實系觸興而得,而因為不在篇首,讀者自然也不把它當作興了。如謝靈運的『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杜甫的『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便是篇中之興。李白的『相思黃葉落,白露點蒼苔』,李長吉的『昨日菖蒲花,今朝楓樹老』,便是篇末之興。」 |
162 | 白居易《與元九書》:「噫,風雪花草之初,《三百篇》豈舍之乎?顧所用何如耳。設如『北風其涼』,假風以刺威虐也;『雨雪霏霏』,因雪以愍征役也。……皆興發於此,而義歸於彼,反是者可乎哉?然則『餘霞散成綺,澄江靜如練』,『歸花先委露,別葉驟辭風』之什,麗則麗矣,吾不知其所諷焉。故僕所謂『嘲風月,弄花草』而已。」 |
163 | 黃叔琳評:「非特興義銷亡,即比體亦與《三百篇》中之比差別。大體是賦中之比,循聲逐影,擬諸形容,如《鶴鳴》之陳誨,《鴟鴞》之諷諭也。」 |
164 | 朱星《文心雕龍的修辭論》:「《詩》《騷》是賦比興都有,到漢賦只有賦比,而興逐漸銷亡了。但在五言詩中興還是被廣泛運用,並未銷亡。如《古詩十九首》『青青陵上柏,磊磊澗中石,人生天地間,忽如遠行客』,首二句是興,第四句是比,第三句是賦。又如『冉冉孤生竹,結根太山阿;與君為新婚,兔絲附女蘿』,首二句是興,第四句是比,第三句是賦。把賦比興連在一起,可說是修辭的一種新發展。」 |
165 | 《斟詮》:「良由漢賦鋪陳誇飾,直比事類,雖間有興義之句,但隱於『紛紜雜遝』之辭,漸至『日用乎比,月忘乎興,習小而棄大,所以文謝於周人也』。」〔七〕 |
166 | 斯波六郎:「《春秋左氏傳》襄公二十一年:『然臣不敏,平陰之役,先二子鳴。』杜注:『十八年晉伐齊及平陰,州綽獲殖綽郭最,故自比於雞鬥勝而先鳴也。』」《離騷》:「恐鶗鴃之先鳴。」此處喻辭賦盡先出現。 |
167 | 〔八〕 |
168 | 範注:「『故比體云構』,『故』字疑衍。」「雲」喻盛。「構」,制作。「雲構」謂風起雲湧。 |
169 | 〔九〕 |
170 | 「雜遝」,雜亂眾多。 |
171 | 〔一○〕範注:「『信』當作倍,倍即背也。」《校證》:「案舊章謂漢以來賦頌,『信舊章矣』猶言『由來久矣』。《詮賦》篇:『信興楚而盛漢矣。』《雜文》篇『信獨拔而偉麗矣』,《議對》篇『信有徵矣』,句法與此同,範說未可從。」 |
172 | 《詩.大雅.嘉樂》:「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此處「舊章」指舊有章法。 |
173 | 《斟詮》:「舊章乃指屈原依《詩》而制之騷體,而漢人賦頌,比體云構,興義銷亡,故云倍舊章。觀於下文『辭賦用比忘興,習小棄大,所以文謝於周人』云云,正蒙此『倍舊章』之語而言。細審上下文意,顯而易見。若如王說,解『信舊章矣』為由來久矣,文頗難通。」 |
174 | 牟注:「《文心雕龍》全書無『背』字,《正緯》篇說:『經正緯奇,倍擿千里。』『倍』即用背意。」 |
175 | 《考異》:「範注疑作倍者,因上有『炎漢雖盛,而辭人誇毗』,又興義銷亡,比體遝雜,是反乎舊章也。故疑作『倍』,義自可通。但王校云云,指舊章為漢以來賦頌之體,誤一。『信舊章』之『信』,解作誠然是舊章之是從,則與上諸句不協,誤二。再引《詮賦》篇『信』字句與此句法相同,則自『炎漢雖盛』,至『舊章矣』,概不可通,誤三。」 |
176 | 《文心雕龍講疏》:「彥和以『興』名篇,而文中所言,側重於比。至於比之為用,可明難言之意,可寫難狀之形,故後世作者多用比而罕用興也。」又曰:「漢代辭人,專志賦頌,……藻採多而情感薄,故罕見興義。」 |
177 | 以上為第二段,從《詩經》中舉例說明比興之並用,《楚辭》也繼承這個傳統,但漢以後,興亡而比盛。 |
178 | 夫比之為義,取類不常:或喻於聲,或方於貌,或擬於心,或譬於事〔一〕。宋玉《高唐》云:「纖條悲鳴,聲似竽籟〔二〕。」此比聲之類也〔三〕。枚乘《菟園》云〔四〕:「焱焱紛紛〔五〕,若塵埃之間白雲。」此則比貌之類也〔六〕。賈生《鵩鳥》云:「禍之與福,何異糾纆?」〔七〕此以物比理者也。王褒《洞簫》云:「優柔溫潤,如慈父之畜子也。」〔八〕此以聲比心者也。 |
179 | 〔一〕 |
180 | 黃春貴《文心雕龍之創作論》:「劉勰嘗分比體為四類,唯因交相為用,輾轉相比,可至於無窮。……由於前述四類交遞為用,遂衍生為後述之六類焉。杜牧《樊川文集.李賀詩集序》曰:『元和中,韓吏部亦頗道其歌詩:「雲煙綿聯,不足為其態也;水之迢迢,不足為其情也;春之盎盎,不足為其和也;秋之明潔,不足為其格也;風檣陣馬,不足為其勇也;瓦棺篆鼎,不足為其古也;時花美女,不足為其色也;荒國陊殿,梗莽丘隴,不足為其怨恨悲愁也;鯨呿鰲擲,牛鬼蛇神,不足為其虛荒誕幻也。」』據此則更可將比體分為九類矣。」 |
181 | 黃春貴:「至若狀態之難以說明者,則取類似之外物巧為形容之。魏慶之《詩人玉屑》卷六引梅堯臣之言曰:『必能狀難寫之景,如在目前。』此種寫景功夫,即形容之作用也。……由於此輩名家,繪述山川風土,描寫雲霞景物,極盡形容之能事,後世文人,推波助瀾,其流益廣。…… |
182 | 「不僅寫景者如此,凡無可說明而不得不以形容出之者,亦每以譬喻以極其窮。如聲音不易說明,則用譬喻以形容之。白居易《琵琶行》曰:『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語。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間關鶯語花底滑,幽咽流泉水下灘。』此即彥和所謂『比聲之類』。再如人之豐神體態不易說明,亦多用譬喻以形容之。如曹植《洛神賦》曰:『其形也,翩若驚鴻,婉若游龍,榮曜秋菊,華茂春松。髣佛兮若輕雲之蔽月,飄颻兮若流風之回雪。遠而望之,皎若太陽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綠波。穠纖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約素。延頸秀項,皓質呈露。芳澤無加,鉛華弗御。』此即《比興》篇所謂『比貌之類』。凡此種種,皆藉譬喻以見形容之妙也。」〔二〕 |
183 | 「纖條」,細枝也。《文選.高唐賦》:「纖條悲鳴,聲似竽籟,清濁相和,五變四會。」五臣向注:「纖,細也,風吹細條,似竽籟之聲。竽,笙屬;籟,簫也。」〔三〕 |
184 | 黎錦熙:「拿樂器的聲音比風動樹林枝條的聲音,物雖不同類,還同是聲音,不算上乘。」〔四〕 |
185 | 《詮賦》篇:「枚乘《菟園》,舉要以會新。」〔五〕 |
186 | 枚乘《梁王菟園賦》:「西望西山:山鵲野鳩,……被塘臨穀;翱翔群熙,交頜接翼,……往來霞水,離散而沒合,疾疾紛紛,若塵埃之間白雲也。」黎錦熙據《古文苑》及《藝文類聚》改「焱焱」為「疾疾」。焱,矣斂切。焱焱,光彩也。梅注:「音標。」 |
187 | 李詳《補注》:「《札移》云:案枚賦見《古文苑》,『焱焱』作『疾疾』,誤,當據此正之。」 |
188 | 《校注》:「按從三『火』之『焱』與從三『犬』之『猋』音義俱別。枚乘此段寫鳥,合是『猋』字。『猋猋紛紛』,蓋形容眾鳥『往來霞水,離散沒合』之變化多端,不可名狀。」《校證》徑作「猋猋」。 |
189 | 〔六〕 |
190 | 《校證》:「以上下文例求之,不當有,今刪。」〔七〕 |
191 | 《校證》:「『鳥』原作『賦』,顧云當作『鳥』。案以上下文例求之,顧校是,今據改。」《校注》:「此段所引《高唐》、《菟園》、《洞簫》、《長笛》、《南都》諸賦,皆未箸『賦』字,此亦應爾。《詮賦》篇亦引《菟園》、《洞簫》、《鵩鳥》諸賦,而《鵩鳥》正不作《鵩賦》。」黎錦熙:「《鵩鳥賦》:『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憂喜聚門兮,吉兇同域。……夫禍之與福兮,何異糾纆。』《鵩鳥賦》只是談理,卻善用比。」《文選》李善注:「《字林》曰:『糾,兩合繩;纏,三合繩。』應劭曰:『禍福相與為表裏,如糾纏繩索相附會也。』臣瓚曰:『糾,絞也;纏,索也。』《鶡冠子》曰:『禍與福如糾纏也。』」五臣向注:「糾纏,繩索也。兩股相纏,言禍福相糾纏亦如之。」〔八〕 |
192 | 《校證》:「『畜』原作『愛』,梅云:『本賦作「畜」字。』黃本據改。」《校注》:「『畜』,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崇文本作『愛』,……何焯改『畜』……按梅本有校語云:『本賦作畜字。』是黃氏據《文選.洞簫賦》改為『畜』也。意舍人所見本有作『愛』者,不然,『愛』『畜』二字之形不近,何由致誤?」 |
193 | 《綴補》:「案明嘉靖本『畜』作『愛』,《古詩紀》引同。」 |
194 | 黃注:「〔王褒《洞簫賦》:〕聽其巨音,則周流泛濫,並包吐含,若慈父之畜子也。〔又云:〕優柔溫潤,又似君子。」五臣向注:「聞其大音,周流泛濫而廣遠,並包眾聲,吐含和樂,乃如慈父之於子也,包含仁愛以養之。……畜,養也。」黎錦熙謂:「引此賦句誤;且宜云『以心比聲』。這段除雷霆外,都是與聲不相干的事物,乃比喻法的上乘。」「畜」,撫養。 |
195 | 馬融《長笛》云:「繁縟絡繹,範蔡之說也。」〔一〕此以響比辯者也〔二〕。張衡《南都》云:「起鄭舞,□曳緒。」〔三〕此以容比物者也〔四〕。若斯之類,辭賦所先〔五〕;日用乎比,月忘乎興;〔六〕習小而棄大,所以文謝於周人也〔七〕。 |
196 | 〔一〕 |
197 | 《文選》「絡繹」作「駱驛」。李善注:「辭旨繁縟,又相連續也。《說文》曰:『縟,彩飾也。』範雎、蔡澤,並辯士也。」 |
198 | 五臣銑注:「範,範雎也,說秦而為秦相;蔡,蔡澤也,說範雎而代其相位,皆辯士也。笛聲繁多相連不絕,如範雎,蔡澤之說辭也。」〔二〕 |
199 | 黎錦熙:「此隱喻法。」〔三〕 |
200 | 《校證》:「『□曳』原作『□抽』,梅案本賦改。」張衡《南都賦》:「坐南歌兮起鄭□,白鶴飛兮繭曳緒。」李善注:「《楚辭》曰:『二八齊容起鄭舞。』王逸曰:『鄭國□也。』白鶴飛兮繭曳緒,皆舞人之容。」「□曳緒」,猶蠶曳絲緒而相連。〔四〕 |
201 | 範注:「此云以容比物,似當作以物比容也。」 |
202 | 斯波六郎:「案從上文『此以聲比心者也』、『此以響比辯者也』之例推之,原文『以容比物』為佳。『起鄭舞』謂『容』,『□曳緒』謂物。上文之『此以物比理者也』疑或不應作『此以理比物者也』耶?」〔五〕 |
203 | 「辭賦所先」即「辭賦所重」。 |
204 | 〔六〕 |
205 | 《札記》:「自漢以來,詞人鮮用興義,固緣詩道下衰,亦由文詞之作,趣以喻人,茍覽者恍惚難明,則感動之功不顯。用比忘興,勢使之然,雖相如、子云,未如之何也。然自昔名篇,亦或兼存比興,及時世遷貿,而解者祗益紛紜,一卷之詩,不勝異說。九原不作,煙墨無言。是以解嗣宗之詩,則首首致譏禪代;箋杜陵之作,則篇篇系念朝廷。雖當時未必不託物以發端,而後世則不能離言而求象。由此以觀,用比者歷久而不傷晦昧,用興者說絕而立致辨爭。當其覽古,知興義之難明,及其自為,亦遂疏興義而希用,此興之所以浸微浸滅也。」 |
206 | 《講疏》:「案屈原制騷,義同風雅,自漢代辭人,專志賦頌,乏諷刺之義,故日用乎比,月忘乎興,蓋藻多而情感薄,故罕見興義也。」此處雖然詳比略興。但是劉勰蓋兼重比興,所以指斥辭人的用比忘興。 |
207 | 《校釋》:「考興之為義,雖精於比;而其為用,則狹於比。其故有二:一者興之託物,但節取與情相發之一義以發端,不易敷為全篇。《國風》之詠關雎,《九歌》之賦秋蘭是也。比則依情託義,可以曲折相附。《詩》之《螽斯》,賦之《窮鳥》是也。二者興者物來感情,出於無心,遑論後人難以意逆,即作者當時,亦或流露於不自覺。而賦體本以敷布為用。敷布雲者,蓋有經營結構之功,與無心而發者異趣。是以唐詩宋詞,託興尚多;而漢魏辭賦,興義轉亡,體實限之也。舍人此篇辭意,雖惜興義之銷亡,而薄比體之代用,然於比興二體盛衰之故,已能窺見本源。」〔七〕 |
208 | 《注訂》:「周人之作指《三百篇》。『謝』猶『遜』也。」黎錦熙:「以上論賦家之比,並分類。」 |
209 | 王元化《釋〈比興〉篇「擬容取心」說》:「由於他堅持比興必須綜合在一起,因此肯定了『諷兼比興』的《離騷》,而批評了『用比忘興』的辭賦。他側重論比的原因,正針對了漢季以來『興義銷忘』的現象而發的。這不但不是對興義的忽略,相反倒是對興義的重視。《比興》篇說:『炎漢雖盛,……信舊章矣。』分明含有貶責的意思。至於下文說到魏晉以來的辭賦『日用乎比,……所以文謝於周人也』,就可作為這一點的明證。照劉勰看來,如果不能通過現實表象去揭示現實意義,而僅僅把藝術形象作為可描寫外在現象的單純手法,那麼,這就變成一種『習小而棄大』的雕蟲小技了。『用比忘興』也就是徒知切象,不知示義,徒知擬容,不知取心的意思。」至於揚、班之倫,曹、劉以下,圖狀山川,影寫雲物,莫不織綜比義〔一〕,以敷其華,驚聽回視〔二〕,資此效績〔三〕。 |
210 | 〔一〕 |
211 | 《校證》:「『織』原作『纖』,何黃並云:『疑作織。』案作『織』是,《正緯》篇亦有『織綜』語,今據改。」 |
212 | 《札記》:「『纖』當為『織』字之誤。」「織綜」,錯綜交織。 |
213 | 〔二〕 |
214 | 《校注》:「《漢書.揚雄傳上》:『目駭耳回。』顏注:『言驚視聽也。』《文選》李注:『《蒼頡》篇曰:駭,驚也。回,謂回皇也。』」「回皇」,眩惑。 |
215 | 〔三〕 |
216 | 《左傳》文公八年:「效節於府人而出。」杜注:「效猶致也。」「致績」,獲得成績。 |
217 | 《斟詮》:「興之為體,可謂至矣妙矣,託象以明義,因小以見大,……惟其『依微以擬義』,隱而不顯,又『明而未融』,必待先賢之『發注而後見』,淺學無由覘其奧府,遂使後世文人避難趣易,重比忘興,……而辭賦之作,趣以喻人,茍取義差在毫厘,會情寄在幽隱,則感人之功不顯,動人之情晦澀矣。故曹劉以下,莫不織綜比義,亦無怪其然也。」又安仁《螢賦》云:「流金在沙。」〔一〕季鷹《雜詩》云:「青條若總翠。」〔二〕皆其義者也〔三〕。故比類雖繁,以切至為貴〔四〕;若刻鵠類鶩〔五〕,則無所取焉〔六〕。 |
218 | 〔一〕 |
219 | 《訓故》:「潘岳《螢火賦》:『飄飄熲熲,若流金之在沙。』嶽字安仁。」「熲」,同「炯」。《楚辭.九思.哀歲》:「神光兮熲熲。」〔二〕 |
220 | 《校注》:「『雜』,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兩京本、胡本、訓故本、文津本作『春』。……按《文選》卷二九題作《雜詩》,覆按其詞,實寫暮春景象,似以作『春』為是。」《校證》:「徐校作『雜』,案季鷹《雜詩》,《文選》入雜詩內,詩中正有『青條若總翠』語。作『春』者誤。」 |
221 | 《考異》:「從春者,以其詩為詠春草也。然目為雜詩者,雜體中有寫春之句也,從『雜』是。」 |
222 | 範注:「張翰《雜詩》:『青條若總翠,黃華如散金。』詩載《文選》。」黎錦熙:「翠,翡翠,綠玉;又青羽鳥,羽可為飾。」又:「這黃華是指三月間開的菜花,田園林野,到處都有,所以像散金。」李白《金陵送張十一再游東吳》:「張翰黃花句,風流五百年。」即指此。 |
223 | 〔三〕 |
224 | 斯波六郎:「『義』疑『美』之誤。蓋與《論說》第十八『然亦其美矣』同一句法。」〔四〕 |
225 | 「切至」,貼切。《祝盟》篇:「感激以立誠,切至以敷辭。」劉勰主張比要恰如其分地說明事物,使物、辭、意三者貼切。 |
226 | 郭紹虞王文生《論比興》:「《文心雕龍》早就提出:『比類雖繁,以切至為貴。』《詩品序》也說過:『古今勝語,多非補假,皆由直尋。』『切至』就是準確,即是切;『直尋』就是直接源自生活,即是『類』。明清作者發揚這一思想,一再強調比法的這一特點,所以……說:『貼切此人此事,絲毫不容假借,方是題目佳境。』」 |
227 | 紀評:「亦有太切轉成滯相者。」《札記》:「切至之說,第一不宜沿襲,第二不許蒙籠,紀評謂太切轉成滯相,按此乃措語不工,非體物太切也。」《注訂》:「體物太切者,詞必滯塞,蓋切不切以詞為歸。黃氏所謂不工,紀氏所謂轉滯,皆指修詞而言,故太切則詞必滯,此不易之論,黃氏之說非。」〔五〕 |
228 | 梅注:「『鵠』元作『鶴』,謝改。」黃注:「馬援《與兄子書》:『效伯高不得,猶為謹敕之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按此即《誡兄子嚴敦書》。「鵠」是天鵝,「鶩」是野鴨。 |
229 | 《史通.敘事》:「洎乎中代,其體稍殊,或擬人必以其倫,或述事多比於古。……而今之所作,有異於事。其立言也,或虛加練飾,輕事雕彩。或體兼賦頌,詞類俳優,文非文,史非史。譬夫烏孫造室,雜以漢儀,而刻鵠不成,反類於鶩者也。」〔六〕 |
230 | 黎錦熙:「以上比之雜例,並批評。」 |
231 | 第三段舉例說明比的類別及其運用變化,總的要求是「以切至為貴」。 |
232 | 贊曰:詩人比興〔一〕,觸物圓覽〔二〕。物雖胡越,合則肝膽〔三〕。擬容取心〔四〕,斷辭必敢〔五〕。攢雜詠歌〔六〕,如川之渙〔七〕。 |
233 | 〔一〕 |
234 | 王元化《釋〈比興〉篇「擬容取心」說》:「根據劉勰的說法,比興含有二義。分別言之,比訓為『附』,所謂『附理者,切類以指事』。興訓為『起』,所謂『起情者,依微以擬議』。這是比興的一種意義。還有一種意義,則是把比興二字連綴成詞,作為一個整體概念來看。《比興》篇的篇名以及《贊》中所謂『詩人比興』,都是包含了更廣泛的內容的。在這裏,『比興』一詞可以解釋作一種藝術性的特徵,近於我們今天所說的『藝術形象』一語。」日人□田新《文心雕龍比興篇疏》:「比興一詞與詩人諷諫之意關系密切,再考慮到後代對『興託』『興寄』這些近義詞的發揮,……《文心雕龍》中比興一詞的意義,……是指受萬象觸發而產生的、成為文學產生契機的感興。」 |
235 | 〔二〕 |
236 | 「圓」,精密。我國古代學者,每以圓象事物。《周易.系辭》:「圓而神。」《淮南子.主術訓》:「智圓。」佛家翻譯佛書,尤慣用圓,若《楞嚴經》「圓妙」,「圓音」,「圓通」,「圓融」,《圓覺經》「圓悟」,「圓覽」,「圓照」。劉勰通佛理,作本書亦多言「圓」。《麗辭》:「理圓事密。」《風骨》:「骨採未圓。」《論說》:「故其義貴圓通。」《體性》:「思轉自圓。」《明詩》「思無定位,鮮能圓通。」《知音》「故圓照之象,務先博觀。」《總術》:「自非圓鑒區域,大判條理。」《指瑕》:「慮動難圓。」《雜文》:「事圓而音澤。」本篇曰「圓覽」,言精密觀察。 |
237 | 〔三〕 |
238 | 《校注》:「按《淮南子.俶真》篇:『是故自其異者視之,肝膽胡越。』高注:『肝膽,喻近;胡越,喻遠。』舍人語意本此。黃注引《莊子》外,復引《孔叢子》以釋胡越,不啻畫蛇添足矣。《附會》篇:『善附者,異旨如肝膽;拙會者,同音如胡越。』語意與此亦同。」 |
239 | 文學上的高手,通過類似聯想和接近聯想,能把毫不相關的東西來相比,這就是「物雖胡越,合則肝膽」。這樣就創造出更優美的形象來。 |
240 | 〔四〕 |
241 | 「擬容」出於《易.系辭上》:「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詮賦》篇:「觸興致情,因變取會,擬諸形容,則言務纖密;象其物宜,則理貴側附。」 |
242 | 王元化《釋〈比興〉篇「擬容取心」說》:「『擬容取心』合起來的意思:塑造藝術形象,不僅要摹擬現實的表象,而且還要攝取現實的意義,通過現實表象的描繪,以達到現實意義的揭示。」又:「他認為比屬於描繪現實表象的範疇,亦即擬容切象之義。興屬於揭示現實意義的範疇,亦即取心示理。」 |
243 | 鐘子翱、黃安禎《劉勰論寫作之道》:「此指比興兼用。擬容,比擬形貌;比多如此。取心,撮取事物的內在意義;興多如此。」 |
244 | 張少康《中國古代文學創作論》:「『擬容』是對物象的描繪,而對物象的描繪並不只限於它的外表形態,也包括它的內在精神。而『取心』則主要是取作者寓於所擬之『容』的『心』。當然作者之『心』是借物象之含義而體現出來的,物象中所包含的現實意義雖有它的客觀性,但在文學藝術中,它是作為作者意圖的體現者而出現的。」〔五〕 |
245 | 黃注:「《史記.李斯傳》:趙高曰:顧小而忘大,後必有害;狐疑猶豫,後必有悔。斷而敢行,鬼神避之,後必有功。」 |
246 | 《斟詮》:「決斷文辭,必須果敢。」「斷辭」亦可解作措辭。 |
247 | 〔六〕 |
248 | 「攢雜」,聚集,指將比興交織在詩賦中。 |
249 | 〔七〕 |
250 | 《札記》:「『渙』字失韻,當作『澹』,字形相近而誤。澹淡,水貌也。」 |
251 | 牟注:「渙,水盛貌。《詩經.鄭風.溱洧》:『溱與洧,方渙渙兮。』毛傳:『春水盛貌。』」 |
252 | 誇飾 第三十七 |
253 | 範注:「案《比興》篇云:『夫比之為義,取類不常,或喻於聲,或方於貌,或擬於心,或譬於事。』蓋比者,以此事比彼事,以彼物比此物,其同異之質,大小多寡之量,差距不遠,殆若相等。至飾之為義,則所喻之辭,其質量無妨過實,正如王仲任所云:『譽人不增其美,則聞者不快其意;毀人不益其惡,則聽者不愜於心。聞一增以為十,見百益以為千。』《莊子》亦云:『兩喜必多溢美之言,兩惡必多溢惡之言。』誇飾之文,意在動人耳目,本不必盡合論理學,亦不必盡符於事實,讀書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意,斯為得之。《說文》:『誇,奢也。從大,於聲。』艸部:『芋,大葉,實根駭人,故謂之芋也。』今從大、於會意,有大過驚人之義。彥和所謂『驗理則理無可驗,窮飾則飾猶未窮』者也。」 |
254 | 《注訂》:「誇,《說文》:『奢也。』《呂氏春秋.下賢》篇:『富有天下而不騁誇。』注:『誇,詫而自大也。』又《周書.謚法》:『華言無實曰誇。』又與『誇』同。經典中多用『誇』。誇,詞誕也,亦見《說文》。則『誇』『誇』字通。『飾』,與『拭』通,《說文》:『刷也。』刷治潔清之也。凡踵事增華,皆謂之飾,則引伸之義,《大戴.勸學》:『遠而有光者飾也。』據此所謂誇飾者,壯其辭以為之飾,使覽之者加意焉,此誇飾之的也。」 |
255 | 至於誇飾之作用,《札記》謂:「總而言之,文有飾詞,可以傳難言之意;文有飾詞,可以省不急之文,文有飾詞,可以摹難傳之狀;文有飾詞,可以得言外之情。」 |
256 | 傅庚生《中國文學批評通論》:「左思《三都賦序》云:『且夫玉卮無當,雖寶非用;侈言無驗,雖麗非經。而論者莫不詆訐其研精,作者大氐舉為憲章,積習生常,有自來矣。餘既思摹《二京》,而賦《三都》,其山川城邑,則稽之地圖;其鳥獸草木,則驗之方志;風謠歌舞,各附其俗;魁梧長者,莫非其舊。何則?發言為詩者,詠其所志也;升高能賦者,頌其所見也。美物者貴依其本,贊事者宜本其實。匪本匪實,覽者奚信?』則以科學之態度臨文,不諳誇飾之旨,不但翦揚馬之甚泰,且廢班張之潤色,非知文之論已。皇甫謐《三都賦序》云:『古人稱不歌而誦謂之賦,然則賦也者所以因物造端,敷弘體理,欲人不能加也。引而申之,故文必盡美;觸類而長之,故辭必盡麗。』……『因物造端』,極美盡麗,契於飾矣;『觸類而長』,『人不能加』,幾於誇矣。而一歸之『美麗之文』,說勝太沖多許。」 |
257 | 黃春貴《文心雕龍之創作論》:「誇飾之方式無窮,要而言之,不外放大或縮小兩大類,各依時間、動作、性質、數量,又可分為四種: |
258 | 放大之誇飾:所謂放大,乃推廣範疇,極言其大之描述。指時間,極言其快;指動作,極言其速;指性質,極言其壯;指數量,極言其多。正如銀幕上之放大鏡頭,在重要時刻,將劇情予以一種放大之影像也。 |
259 | 指時間之快者──《莊子.知北游》:『人生天地間,若白駒之過隙,忽然而已。』 |
260 | 指動作之速者──《六韜.軍勢》:『巧者一決而不猶豫,是以疾雷不及掩耳。』 |
261 | 指性質之壯者──駱賓王《為徐敬業討武曌檄》:『班聲動而北風起,劍氣沖而南斗平。喑惡則山嶽崩頹,叱吒則風雲變色。』 |
262 | 指數量之多者──《戰國策.齊策》:『臨淄之途,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舉袂成幕,揮汗成雨。』 |
263 | 縮小之誇飾:所謂縮小,乃放大之反,極言其小之描述。指時間,極言其慢;指動作,極言其緩;指性質,極言其弱;指數量,極言其少。髣佛銀幕上之遠縮鏡頭,將各方之事物集中於一微細之焦點也。 |
264 | 指時間之慢者──《詩經.王風.葛屨》:『一日不見,如三秋兮。』 |
265 | 指動作之緩者──《水經.江水注》:『朝發黃牛,暮宿黃牛,三朝三暮,黃牛如故。』 |
266 | 指性質之弱者──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孫權小子,未辨菽麥,要領不足以膏齊斧,名字不足以洿簡墨。』 |
267 | 指數量之少者──司馬遷《報任安書》:『假令僕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蟻何以異?』 |
268 | 至於放大與縮小誇飾,對比映襯,交替用者,亦在在有之。如司馬遷《報任安書》:『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一言其重,一言其輕,以見人死之聲價懸殊。……《北史.文苑傳序》:『及明皇御歷,文雅大盛。學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一言極多,一言極少,以見學成之不易也。」 |
269 | 按:誇飾含有誇張和修飾兩方面的意義,也可以說是誇張性的修飾。 |
270 | 夫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一〕。神道難摹〔二〕,精言不能追其極〔三〕;形器易寫〔四〕,壯辭可得喻其真〔五〕。才非短長,理自難易耳〔六〕。 |
271 | 〔一〕 |
272 | 《易.系辭上》:「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正義:「道是無體之名,形是有質之稱。凡有以無而生,形由道而立。是先道而後形。是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故自形外已上者謂之道也;自形內而下者謂之器也。形雖處道器兩畔之際,形在器不在道也。既有形質,可為器用,故云形而下者謂之器也。」〔二〕 |
273 | 《易.觀卦》彖辭:「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正義:「神道者,微妙無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見,不知所以然而然,謂之神道。」《正緯》:「夫神道闡幽,天命微顯。」〔三〕 |
274 | 《斟詮》:「精言,猶微言。《呂覽.精諭》:『有事於此,而精言之而不知。』高注:『精,微。』《漢書.藝文志》:『昔仲尼沒而微言絕。』顏師古注:『精微要妙之言。』」《神思》篇:「言所不追,筆固知止。」「追其極」謂盡情表達出來。 |
275 | 〔四〕 |
276 | 《斟詮》:「形器,謂有定形之器也。」《易.系辭上》:「形乃謂之器。」韓注:「成形曰器。」《文選》袁宏《三國名臣序贊》:「形器不存,方寸海納。」〔五〕 |
277 | 此句意謂誇大的文詞可能表達事物的真象。 |
278 | 《雜文》篇:「高談宮館,壯語畋獵。」「壯詞可得喻其真」是說藝術的誇張為了更美更善地體現生活的真實。例如: |
279 | 杜甫《古柏行》:「霜皮溜雨四十圍,黛色參天二千尺。」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十三《譏謔門》:「四十圍乃是徑七尺,無乃太細長乎?……此亦文章之病也。」宋範鎮《東齋紀事》卷四:「杜工部云『黛色參天二千尺』,其言蓋過,今才十丈。古之詩人,好大其事,率如此也。」宋黃朝英為杜甫辯護說:「存中性機警,善九章算術,獨於此為誤何也?古制以圍三徑一,四十圍即百二十尺。圍有百二十尺,即徑四十尺矣,安得云七尺也?若以人兩手大指相合為一圍,則是一小尺,即徑一丈三尺三寸,又安得云七尺也?武侯廟柏,當從古制為定。則徑四十尺,其長二千尺宜矣;豈得以細長譏之乎?」 |
280 | 陳望道《修辭學發凡》說:「那便犯了照字直解的錯誤。」 |
281 | 宋王觀國《學林》卷八:「子美《潼關吏》詩曰:『大城鐵不如,小城萬丈餘。』世豈有萬丈餘城耶?姑言其高耳,『四十圍』,『二千尺』者,姑言大且高也。詩人之言當如此,而存中乃拘拘然以尺寸校之,則過矣。」 |
282 | 宋範溫《詩眼》:「余游武侯廟,然後知《古柏》詩所謂『柯如青銅根如石』信然,決不可以改,此乃形似之語;『霜皮溜雨四十圍,黛色參天二千尺』,『雲來氣接巫峽長,月出寒通雪山白』,此激昂之語。不如此則不見柏之大也。」 |
283 | 別林斯基《一八四二年二月的俄國文學》:「一個人在偉大畫家所畫肖像中,甚至比他在銀板照片上的影像還更像自己,因為偉大的畫家用突出的線條把隱藏在這個人內心中的一切東西,也許是構成這個人的秘密的一切東西,全都鉤勒出來了。」 |
284 | 〔六〕 |
285 | 二句謂並非作家之才有長短、高下,而是道理本身有難易之別。 |
286 | 故自天地以降,豫入聲貌〔一〕,文辭所被,誇飾恆存〔二〕。雖《詩》《書》雅言〔三〕,風格訓世〔四〕,事必宜廣,文亦過焉〔五〕。 |
287 | 〔一〕 |
288 | 範注:「《禮記.曲禮》:『定猶與也。』《釋文》:『本作豫。』」郭注:「先事曰豫。《禮記.樂記》:『禁於未發之謂豫。』」 |
289 | 《注訂》:「豫入聲貌者,言聲貌皆天地自然之所素定也。《禮記.中庸》:『凡事豫則立。』注:『素定也。』」〔二〕 |
290 | 「被」,被及。二句意謂凡是用文辭寫出來的作品,誇飾總是經常存在的。 |
291 | 〔三〕 |
292 | 《論語.述而》:「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四〕 |
293 | 徐復《文心雕龍正字》:「按『格』字疑當作『俗』。《議對》篇云:『風格存焉。』宋本《御覽》誤作『風俗』。但此『風格』似系『風俗』之誤。」《校證》:「顧校本、黃丕烈引馮本,『格』作『俗』。」範注:「《詩大序》:『風,教也。』《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注曰:『格,舊法也。』」「訓世」,起到教育作用。 |
294 | 斯波六郎:「『格』蓋『俗』之誤。『風俗』謂風化俗,與『訓世』相對為句。」 |
295 | 《考異》:「風格承《詩》《書》雅言,風俗則失其指歸,從『俗』非。」 |
296 | 《校注》:「『格』,謝鈔本作『俗』。顧廣圻校作『俗』。按『風格訓世』,不可通,作『俗』是也。『風』讀為『諷』。『風俗訓世』即《詩大序》『風,諷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之意。慧皎《高僧傳序》:『明《詩》《書》《禮》《樂》,以成風俗之訓。』語意與此同,尤為切證。」 |
297 | 吳林伯《文心雕龍諸家校注商兌》:「『風格』是說辭採的法規,猶《文心.章表》曰『風矩』,《奏啟》曰『風軌』,劉氏從其論文『宗經』的觀點出發,指出經典中的《詩》《書》都是雅正的語言,它以辭採的法規訓示世間作者,而『誇飾』即是其中之一。因此下文在論述《詩》的誇飾以後,接言這些誇飾的詩篇是『大聖所錄,以垂憲章』,與上文『風格訓世』一貫。」〔五〕 |
298 | 「事必宜廣」謂事態需要擴大,「過」謂誇大超過原形。《斟詮》:「彥和以為誇飾乃創作之勢所必然,雖雅正如《詩》《書》,亦多誇飾之筆,況以有限之文辭,欲達無窮之情意,遑可拘循表態,墨守成規。故曰:『事必宜廣,文亦過焉。』」是以言峻則嵩高極天〔一〕,論狹則河不容舠〔二〕,說多則子孫千億〔三〕,稱少則民靡孑遺〔四〕;襄陵舉滔天之目〔五〕,倒戈立漂杵之論〔六〕,辭雖已甚〔七〕,其義無害也。 |
299 | 〔一〕 |
300 | 梅注:「《大雅》:『嵩高維嶽,峻極於天。』」 |
301 | 範注:「《詩.大雅.崧高》:『崧高維嶽,駿極於天。』《傳》曰:『崧,高貌,山大而高曰崧。岳,四岳也。駿,大;極,至也。』《釋文》:『駿,音峻。』」 |
302 | 《斟詮》:「『嵩』與『崧』同。『峻』、『駿』正假字。」 |
303 | 汪中《釋三九》中:「《禮記.雜記》:『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豚實於俎,不實於豆。豆徑尺,並豚兩肩,無容不掩。此言乎其儉也。《樂記》:『武王克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堯、舜之後。』大封必於廟,因祭策命,不可於車上行之。此言乎以是為先務也。《詩》:『嵩高維嶽,峻極於天』此言乎其高也。此辭之形容者也。……辭不過其意則不鬯,是以有形容焉。」 |
304 | 〔二〕 |
305 | 梅注:「《衛風》:『誰謂河廣?曾不容舠。』」 |
306 | 《札移》:「案《詩.衛風.河廣》:『曾不容刀。』《釋文》云:『刀,字書作舠。』彥和依字書作「舠」。」 |
307 | 範注:「《衛風.河廣》:『誰謂河廣,曾不容刀。』箋曰:『不容刀亦喻狹,小船曰刀。』《釋文》:『刀如字,字書作舠。《說文》作●,並音刀。』」〔三〕 |
308 | 梅注:「《詩.假樂》篇。」範注:「《大雅.假樂》:『干祿百福,子孫千億;穆穆皇皇,宜君宜王。』箋曰:『乾,求也。十萬曰億。天子穆穆,諸侯皇皇,成王行顯顯之令德,求祿得百福,其子孫亦勤行而求之,得祿千億。』」 |
309 | 《論衡.藝增》云:「《尚書》『協和萬國』,……猶《詩》言『子孫千億』矣。美周宣王之德,能慎天地,天地祚之,子孫眾多,至於千億。言子孫眾多可也,言千億增之也。夫子孫雖眾,不能千億。詩人頌美,增益其實。按後稷始受邰封,訖於宣王,宣王以至外族內屬,血脈所連,不能千億。夫千與萬,數之大名也。萬言眾多,故《尚書》言『萬國』,《詩》言『千億』。」又《儒增》篇云:「百與千,數之大者也。實欲言十,則言百,百則言千也。《詩》曰:子孫千億。」〔四〕 |
310 | 梅注:「《詩.雲漢》篇。」範注:「《大雅.雲漢》:『周餘黎民,靡有孑遺。』箋曰:『黎,眾也。周之眾民多有死亡者矣。今其餘無有孑遺者,言又饑病也。』正義:『孑然,孤獨之貌。言靡有孑遺,謂無有孑然得遺漏。』朱注:『孑,無右臂貌;遺,餘也。言大亂之後,周之餘民無復有半身之遺者。』」 |
311 | 陳奐《詩毛氏傳疏》:「靡有孑遺,是無遺民之義。民因饑饉,餓死無存,此是極盡之詞耳。」《說文》:「孑,單也。」 |
312 | 《孟子.萬章上》:「《雲漢》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 |
313 | 《論衡.藝增》篇:「《詩》曰:『維周黎民,靡有孑遺。』是謂周宣王之時,遭大旱之災也。詩人傷旱之甚,民被其害,言無有孑遺一人不愁苦者。夫旱甚則有之矣,言無孑遺一人,增之也。夫周之民,猶今之民也。使今之民也,遭大旱之災,貧羸無蓄積,扣心思雨。……天之旱也,……富貴之人必有遺脫者矣。而言靡有孑遺,增益其文,欲言旱甚也。」〔五〕 |
314 | 梅注:「《書.堯典》:『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孔傳:「湯湯,流貌。洪,大;割,害也。」又:「懷,包;襄,上也。包山上陵,浩浩盛大若漫天。」 |
315 | 「目」,言也。《穀梁傳》閔公元年:「其不目,而曰仲孫,疏之也。」注:「不目,謂不言公子慶父。」〔六〕 |
316 | 梅注:「《書.武成》: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範注:「《尚書》偽《武成》:『罔有敵於我師。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正義》:『《孟子》云:「盡信《書》,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仁者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流漂杵也?」是言不實也。』」 |
317 | 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卷八第一百十九:「余謂諸說皆可,獨『漂杵』之論不然。所以孟子特為武王辨白,正以有害於義。」〔七〕 |
318 | 《孟子.離婁下》:「仲尼不為已甚者。」「已甚」,太過。此謂用辭雖然有過火的地方,但在意義上沒有妨害。 |
319 | 孫德謙《六朝麗指》:「《文心雕龍.誇飾》篇:『言高則峻極於天,言小則河不容舠。』嘗引《詩》以明誇飾之義。吾謂誇飾者,即是形容也。《詩經》而外,見於古人文字者,不可殫述。……《尚書.武成》篇:『罔有敵於我師,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此史臣鋪張形容之辭,《孟子》則謂『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以至仁伐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夫《書》為孔子所刪定,孟子豈欲人之不必盡信哉!特以《書》言血流漂杵,當知此為形容語,不可遽信其真也。遽信其真,不察其形容之失實,而拘泥文辭,因穿鑿附會以解之,斯真不善讀書矣。故通乎形容之說,可以讀一切書,而六朝之文,亦非茍馳誇飾,乃真善於形容者也。」 |
320 | 楊樹達《漢文文言修辭學》第十章《誇張》:「《論衡.語增》篇云:『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戰,血流浮杵,赤地千里。』……《論衡.藝增》篇云:『夫《武成》之篇,言武王伐紂,血流浮杵,助戰者多,故至血流如此。皆欲紂之亡也,土崩瓦解,安肯戰乎?言血浮杵,亦太過焉。死者血流,安能浮杵?案武王伐紂於牧之野,河北地高壤,靡不乾燥,兵頓血流,輒燥入土,安得杵浮?且周殷士卒,皆□盛糧,無杵臼之事,安得杵而浮之?』《文心雕龍.誇飾》篇云:『襄陵舉滔天之目,……辭雖已甚,其義無害也。』樹達按:劉氏以為誇飾者得之,孟子似誤以為實事矣。」且夫鴞音之醜,豈有泮林而變好〔一〕?荼味之苦,寧以周原而成飴〔二〕?並意深褒贊,故義成矯飾〔三〕。 |
321 | 〔一〕 |
322 | 梅注:「《魯頌》:『翩彼飛鴞,集于泮林,食我桑黮,懷我好音。』」《札記》:「《詩》毛傳云:『鴞,惡音之鳥也。』」「鴞」,貓頭鷹。鄭箋:「懷,歸也。言鴞恆惡鳴,今來止於泮水之木上,食其桑黮,為此之故,故改其鳴,歸就我以善音,喻人感於恩則化也。」朱注:「泮水,泮宮之水也。」 |
323 | 《斟詮》:「泮林,泮宮之林木也。《說文》:『泮,諸侯鄉射之宮,西南為水,東北為墻。』《文獻通考.學校考》:『朱子曰:《王制》論學,天子曰闢雍,諸侯曰泮宮。』」〔二〕 |
324 | 範注:「《詩.大雅.綿》:『周原膴膴,堇荼如飴。』箋云:『廣平曰原,周之原地,在岐山之南,膴膴然肥美,其所生菜,雖有性苦者,甘如飴也。』」朱注:「飴,餳也。」朱駿聲曰:「古以芽米熬之成液,今或用大麥為之,再和之以□,則成餳。」即今麥芽糖。 |
325 | 〔三〕 |
326 | 《荀子.性惡》篇:「古者聖王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是以為之起禮義,制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 |
327 | 《斟詮》:「矯飾,謂作偽文飾也。《後漢書.章帝紀》:『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案:矯,詐也。見《玉篇》。此處用之,作過份誇飾解。」 |
328 | 顧隨先生《誇飾篇後記》上:「把劉勰的《誇飾》同王充的《藝增》比較一下,顯而易見有兩點不同:一、對於誇飾,王充取否定的態度,劉勰卻是肯定的。二、王充就讀者的效果而言,他說:『譽人不增其美,則聞者不快其意,毀人不益其惡,則聽者不愜於心。』劉勰就誇張的動機而言,他說:『並意深褒贊,故義成矯飾。』……關於第二,劉勰和王充似乎相反,實則相成;有了前者的動機,才有後者所說的效果。說得再清楚一點,就是:正是為了譽人增美,使聞者快意,毀人增惡,使聽者愜心,才能夠『並意深褒贊,故義成矯飾』。倘使作者的情感和感覺不真實,不深刻,縱使譽人增其美,聞者也不會快其意;縱使毀人益其惡,聽者也不會愜於心了。這不盡是語言技巧的問題。」 |
329 | 又《誇飾篇後記》中:「劉知幾的『望表而知里』。──《史通》的第二十一篇是《浮詞》,它的內容有關於藝術誇張。劉知幾在這一篇裏說:『至於本事之外,時寄抑揚,此乃得失稟於片言,是非由於一句。』這樣論史,就很近於《誇飾》篇的論文:『並意深褒贊,故義成矯飾。』而劉知幾說得更完全些,因為劉勰只提到了褒,而忘記了貶。 |
330 | 「劉知幾在作上面那一結論以前,曾舉出了史書上的幾個例子。其中一個是《史記.酷吏傳》寫郅都說:匈奴人都怕郅都,扎個草人,說是郅都,用箭來射,也射不中。劉知幾認為這是《史記》的誇張地方。但是他認為史家可以這樣寫。他不象王充那樣死板地求真。」大聖所錄,以垂憲章〔一〕。孟軻所云〔二〕,「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意」也〔三〕。 |
331 | 〔一〕 |
332 | 「憲章」,謂法制。《晉書.張華傳》:「晉史及儀禮憲章並屬於華。」〔二〕 |
333 | 《校證》:「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梅本、凌本、梅六次本、鐘本、梁本、日本刊本、王謨本、張松孫本,無『所』字。馮本、汪本、佘本、張之象本、兩京本、《四庫》本無『云』字。王惟儉本『云』作『謂』。」按元刻本無「雲」字。何義門校於「雲」字上加「所」字。 |
334 | 宋範溫《詩眼》:「激昂之言,孟子所謂『不以文害意,不以辭害志』,初不可形跡考,然如此,乃見一時之意。」激昂之言即誇飾之詞。 |
335 | 〔三〕 |
336 | 《孟子.萬章上》:「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趙岐注:「文,《詩》之文章,所引以興事也;辭,詩人所歌詠之辭;志,詩人志所欲之事;意,學者之心意也。」焦循《正義》:「辭謂篇章也。」又以為:「《詩》之文章,即辭之文採也。」二句意謂解說《詩經》的人不要因為表面的文採修飾而妨害對整個辭句的理解,也不要因為某些辭句而妨害對作者用意的理解。 |
337 | 以上為第一段,從事理本身以及《詩》《書》運用誇飾的傳統經驗說明誇飾在文學創作中的必要性。 |
338 | 自宋玉、景差,誇飾始盛〔一〕。相如憑風〔二〕,詭濫愈甚〔三〕。故上林之館,奔星與宛虹入軒〔四〕;從禽之盛,飛廉與焦明俱獲〔五〕。 |
339 | 〔一〕 |
340 | 黃注:「《風賦》:『楚襄王游於蘭臺之宮,宋玉、景差侍。』注:『宋玉、景差,楚大夫。』」景差作品大都亡佚。 |
341 | 範注:「揚雄《法言.吾子》篇:『或問:「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賦也益乎?」曰:「必也淫。」「淫則奈何?」曰:「詩人之賦麗以則,辭人之賦麗以淫。」』屈原,詩人之賦也,尚存比興之義;宋玉以下,辭人之賦也,則誇飾彌盛矣。」 |
342 | 《史記.屈原列傳》:「屈原既死之後,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辭而以賦見稱;然皆祖屈原之從容辭令,終莫敢直諫。」《校注》:「《文選》皇甫謐《三都賦序》:宋玉之徒,淫文放發,言過於實,誇競之興,體失之漸,風雅之則,於是乎乖。」 |
343 | 按宋玉《登徒子好色賦》:「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國。楚國之麗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東家之子。東家之子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齒如含貝。嫣然一笑,惑陽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墻窺臣三年,至今未許也。登徒子則不然。其妻蓬頭孿耳,齞唇歷齒,旁行踽僂,又疥且痔。登徒子悅之,使有五子。王熟察之,孰為好色者矣。」傅庚生《中國文學欣賞舉隅》:「此言美醜皆似太誇,然愈誇乃愈見其文筆之可喜也。」 |
344 | 黃春貴:「此言誇飾文學之盛行,始於宋玉、景差之徒,彼二人者,上承屈原之流沫,下啟漢賦之先鞭,張皇鋪陳,崇尚淫麗,漸失詩人比興之義。」〔二〕 |
345 | 「憑」,憑借,依據。 |
346 | 斯波六郎:「範注:『《漢書.司馬相如傳》:相如既奏《大人賦》,天子大悅,飄飄有陵雲氣游天地之間意。』案『憑風』乘其風勢之意,承上句之『……誇飾始盛』,且應下文之『……酌其餘波』。範注引相如文無任何關系。《辨騷》第五之『是以枚賈追風』,《論說》第十八之『並順風以託勢』,與『風』有類似之意。」 |
347 | 《斟詮》:「言司馬相如依憑宋玉景差之誇飾風氣也。……此風字承上句『誇飾始盛』而言。」〔三〕 |
348 | 《體性》篇:「長卿傲誕,故理侈而辭溢。」《校注》:「按《史記.司馬相如傳》:『無是公言天子上林,廣大山谷水泉萬物,及子虛言楚雲夢所有甚眾,侈靡過其實。』」 |
349 | 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三十四「無是公言天子上林廣大……侈靡過其實」條附案:「左思《三都賦序》、《文心雕龍.誇飾》篇並稱相如之賦詭濫不實。餘謂上林地本廣大,且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敘山谷水泉,統形勝而言之。至其羅陳萬物,亦惟麟鳳蛟龍一二語為增飾。觀《西京雜記》、《三輔黃圖》,則奇禽異木,貢自遠方,似不全妄。況相如明著其指,曰子虛、烏有、亡是,特主文譎諫之義爾。不必從地望所奠,土毛所產,而較有無也。程氏《雍錄》曾辨之。」〔四〕 |
350 | 範注:「《文選.上林賦》:『於是乎離宮別館,彌山跨谷。……奔星更於閨闥,宛虹拖於楯軒。』李善注:『奔,流星也。行疾,故曰奔。』如淳曰:『宛虹,屈曲之虹也。』應劭曰:『楯,欄檻也。』司馬彪曰:『軒,楯下版也。』」〔五〕 |
351 | 《校證》:「『焦明』原作『鷦鷯』,梅云:『案本賦作焦明。』王惟儉本作『焦明』。案此淺人習見『鷦鷯』,鮮見『焦明』,致誤,今據改正。」 |
352 | 範注:「又:『於是乎背秋涉冬,天子校獵。……椎蜚廉,弄獬豸,……捷鵷鶵,掩焦明。』郭璞曰:『飛廉,龍雀也,鳥身鹿頭。』李善曰:『掩,取也。《樂汁圖》曰:焦明狀似鳳凰。』案鷦鷯應依本賦作焦明。」 |
353 | 「從」,縱也。「從禽」,謂天子出獵,侍者驅逐禽鳥,使隨從天子,供其射獵。 |
354 | 《斟詮》:「從禽,謂追逐禽獸。《易.屯》:『即鹿無虞,以禽從也,君子舍之。』從,逐也,見《詩.齊風.還》『並驅從兩肩兮』毛傳。」《廣雅.釋鳥》:「焦明,鳳凰屬也。」及揚雄《甘泉》〔一〕,酌其餘波〔二〕;語瑰奇則假珍於玉樹〔三〕,言峻極則顛墜於鬼神〔四〕。 |
355 | 〔一〕 |
356 | 「甘泉」,漢宮名,本因秦離宮,原來即奢侈,而武帝復增修之。揚雄作《甘泉賦》以諷。 |
357 | 〔二〕 |
358 | 《斟詮》:「酌其餘波,謂參取司馬相如之流風餘韻也。酌,參酌擇取之意。……餘波……此處指水之末流言,引申有『流風餘韻』之意。」〔三〕 |
359 | 「瑰」即瑰;「瑰奇」,珍貴奇異。 |
360 | 黃注:「揚雄《甘泉賦》:『翠玉樹之青蔥兮。』注:『《漢武帝故事》曰:上起神屋,前庭植玉樹,珊瑚為枝,碧玉為葉。』」 |
361 | 《斟詮》:「假珍,見左思《三都賦序》:『假稱珍怪,以為潤色。』」〔四〕 |
362 | 黃注:「《甘泉賦》:鬼魅不能自逮兮,半長途而下顛。注:言鬼魅至此亦不能上,至半途而顛墜也」。範注引李善注曰:「逮,及也。《爾雅》曰:顛,隕也。」至《東都》之比目〔一〕,《西京》之海若〔二〕,驗理則理無可驗〔三〕,窮飾則飾猶未窮矣〔四〕。 |
363 | 〔一〕 |
364 | 範注:「《文選》班固《西都賦》曰:『揄文竿,出比目。』李善注曰:『《說文》曰:揄,引也。音頭。』『《爾雅》曰:東方有比目魚焉,不比不行,其名謂之鰈。』此云《東都》,蓋誤記也。」〔二〕 |
365 | 範注:「《文選》張衡《西京賦》:『海若游於玄渚。』薛綜注曰:『海若,海神。』」又:「顧千里曰:『左太沖《三都賦序》云:然相如賦《上林》而引盧橘夏熟,揚雄賦《甘泉》而陳玉樹青蔥。班固賦《西都》而嘆以出比目,張衡賦《西京》而述以游海若。』」〔三〕 |
366 | 《校證》:「『可』原作『不』,紀云:『不驗當作可驗。』案紀說是,今據改。」徐復《正字》:「不驗疑當作以驗,『不』『以』形近。」〔四〕 |
367 | 「未窮」是說尚未極盡誇張之能事。 |
368 | 斯波六郎:「案此一節應本於《三都賦序》之『然相如賦上林而引盧橘夏熟,……於義則虛而無征』。就中之『假珍於玉樹』及『驗理則理無可驗』,直據彼之『假稱珍怪』及『於義則虛而無征』,殆不容疑。」 |
369 | 王觀國《學林》「《三都賦序》」條為司馬相如諸人辯護,謂『盧橘夏熟』云云,正所以見上林之富麗,四海之嘉木珍果,莫不移植其中;玉樹亦非指天產,本不限於地域;『以出比目』所以極言感格之所致,雖魚鳥之飛潛,亦有不召而致者;『以游海若』蓋言武帝好神仙,治太液池,有蓬萊、方丈、瀛洲、壺梁,象海中神仙之宅,龜魚之屬以俟神人。是則左思所列舉以為疵病者,固未必盡當。」 |
370 | 又子云《羽獵》〔一〕,鞭宓妃以饟屈原〔二〕;張衡《羽獵》,困玄冥於朔野〔三〕。孌彼洛神〔四〕,既非魑魅〔五〕;惟此水師,〔六〕亦非魍魎〔七〕。而虛用濫形,不其疏乎〔八〕!此欲誇飾其威,而忘其事義暌剌也〔九〕。 |
371 | 〔一〕 |
372 | 《校注》:「『羽』,黃校云:『一作校』。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張本、兩京本、崇文本亦並作『校』。……以《通變》篇引『出入日月,天與地沓』二句而標為『校獵』證之,此當依諸本作『校』,前後始能一律。黃氏從梅校徑改為『羽』,非是。」 |
373 | 徐復《正字》:「按《通變》篇云『揚雄《校獵》』云云,則彥和固作『校』字矣。又作校與下文《羽獵》字不復。校獵者,以木相貫穿,總為闌校,遮止禽獸,而獵取之。」 |
374 | 《考異》:「『校獵』見司馬長卿《上林賦》:『天子校獵。』又揚子云《羽獵賦序》:『故聊因校獵,賦以風之。』此『校獵』二字所本。且以『羽獵』兩見,故此用『校』也,所以別下句張衡《羽獵》也。非如揚校所云,更與『出入日月』二句無關。」〔二〕 |
375 | 黃注:「揚雄《羽獵賦》:鞭洛水之宓妃,餉屈原與彭、胥。《漢書音義》:宓妃,宓羲氏之女,溺死洛水為神。」《文選》李善注:「鄭玄曰:『彭,彭咸也。』晉灼曰:『胥,伍子胥也。』『饟』,《漢書》《文選》皆作『餉』。『饟』為『餉』之或字,饋食也,有款待意。《離騷》:『求宓妃之所在。』」駱鴻凱《文選指瑕》引黃侃云:「二句各為一事,不得聯說其誼。此彥和之疏。」《評注昭明文選》:「二句寓遠色好德意。」〔三〕 |
376 | 《校證》:「黃注本、王謨本、張松孫本、紀本、《四庫輯注》本,『玄』作『元』,避清諱。」黃注:「《左傳》:『昧為玄冥師。』注:『玄冥,水官,昧為水官之長。』又:『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按張衡《羽獵賦》文不全,無『困元冥於朔野』之語。」範注:「嚴可均輯《全後漢文》有張衡《羽獵賦》殘文,無『困玄冥於朔野』語。」 |
377 | 《羽獵賦》五臣向注:「羽,箭也,言使士卒負箭而獵也。」 |
378 | 《左傳》昭公十八年:「禳火於玄冥回祿。」杜注:「玄冥,水神。」《禮記.月令》:「孟冬之月,……其神玄冥。」鄭注:「玄冥,少皞氏之子曰脩曰熙,為水官。」張衡《思玄賦》:「前長離使拂羽兮,後委水衡乎玄冥。」《文選》李善注:「《家語》:『季康子曰:吾聞玄冥為水正。』」〔四〕 |
379 | 《校證》:「馮本、汪本、佘本、張之象本、『孌』作『欒』,徐校作『孌』。」按元刻本亦作「欒」。 |
380 | 斯波六郎:「『孌彼洛神』據《詩.邶風.泉水》之『孌彼諸姬』而來者。」毛傳:「孌,好貌。」〔五〕 |
381 | 《校證》:「『魑魅』,舊本皆如是,梅六次本改作『罔兩』,而黃注本、王謨本、張松孫本、紀本等從之,誤矣。」 |
382 | 黃注:「《左傳》:『魑魅罔兩,莫能逢之。』注:『魑,山神,獸形;魅,怪物。罔兩,水神。』」按此見宣公三年。 |
383 | 〔六〕 |
384 | 《校注》:「『師』,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張本、兩京本、崇文本、作『怪』。……《國語.魯語下》:『木石之怪,曰夔□□;水之怪,曰龍罔象。』《左傳》宣公三年:『魑魅罔兩。』杜注:『魅,怪物。』是怪字未誤。黃本作『師』,蓋據天啟梅本改也。」 |
385 | 按此處「水師」承上文「玄冥」而言,下句又云「亦非魍魎」,可見不應作「水怪」。《斟詮》:「水師,古之水官。《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七〕 |
386 | 《校證》:「『魍魎』原作『魑魅』,今從謝徐校改。王惟儉本、《文通》二二正作『魍魎』。」〔八〕 |
387 | 「不其疏乎」,《史通.雜說下》:「且雄哂子長愛奇多雜,又曰不依仲尼之筆,非書也,自序又云不讀非聖之書。然其撰《甘泉賦》則云『鞭宓妃』云云,劉勰《文心》已譏之矣。」 |
388 | 趙西陸《評範文瀾文心雕龍注》:「彥和聯說其誼,實其疏舛,其後劉知幾《史通.雜說》篇復據以析揚子《法言》,亦為失考。」〔九〕 |
389 | 《校證》:「『此欲誇飾其威,而忘其事義暌剌也』,原作『此欲誇其威而飾其事暌剌也』,今改。」 |
390 | 《校注》:「黃校云:『,元脫,下有闕字。』按何本、謝鈔本有『飾』字,梅補是也。『事』下加豆,文義自通,非有闕脫也。」 |
391 | 《校釋》:「按此句當作『此欲誇飾其威,而忘其事義暌剌也』。」 |
392 | 潘重規《文心雕龍札記》:「按:『此欲誇其威而其事義暌剌也』,正承上『鞭宓妃』『困玄冥』而言,不增飾字,文義本明。」徐復《文心雕龍正字》:「按此句不脫,疑而字當在下句義上,正讀為『此欲誇其威,飾其事而義暌剌也』,語自通順。」「暌」,乖也;「剌」,戾也。 |
393 | 《事類》篇:「事類者,蓋文章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者也。」至如氣貌山海,體勢宮殿〔一〕;嵯峨揭業〔二〕,熠耀焜煌之狀,〔三〕光採煒煒而欲然〔四〕,聲貌岌岌其將動矣〔五〕。莫不因誇以成狀,沿飾而得奇也〔六〕。 |
394 | 〔一〕 |
395 | 範注:「謂如孫興公《游天臺山賦》、木玄虛《海賦》、郭景純《江賦》、王文考《魯靈光殿賦》、何平叔《景福殿賦》之類,並見《文選》。」〔二〕 |
396 | 黃注:「《西京賦》:『嵯峨崨嶪。』《上林賦》:『嵯峨□□。』」按「嵯峨」亦作「□峨」、「●●」、「厜□」,峻險突兀之貌。 |
397 | 《文選.魯靈光殿賦》:「嵯峨嶵嵬。……飛陛揭孽。」李善注:「揭孽,高貌。」〔三〕 |
398 | 「熠耀」,光明貌。《文選》潘岳《笙賦》:「爛熠爚以放艷。」又何晏《景福殿賦》:「光明熠爚。」李善注:「《說文》:熠,盛光也。爚,火光也。」《說文》:「焜,煌也。」《急就篇》:「靳靷●□色焜煌。」注:「色焜煌者,言其光採盛也。」傅毅《舞賦》:「鋪首炳以焜煌。」〔四〕 |
399 | 《魯靈光殿賦》:「煒煒煌煌。」李善注:「彩色眾多,眩曜不定也。」「然」,同「燃」。 |
400 | 〔五〕 |
401 | 《孟子.萬章下》:「天下殆哉,岌岌乎。」趙注:「岌岌乎,不安貌也。」《漢書.韋賢傳》:「岌岌其國。」顏注:「岌岌,危動貌。」〔六〕 |
402 | 《校注》:「按『狀』疑當作『壯』,與下句之『奇』對。篇首亦言『壯辭』也。」 |
403 | 劉綬松《文心雕龍初探》:「誇飾不僅可以加強文章描摹現實的力量,而且還可以增添文章瑰奇的風貌。『因誇以成狀,沿飾而得奇』,的確是文學描寫現實的一種不可缺少的有效方法。」 |
404 | 劉勰肯定誇飾手法的必要性。像描寫山海的氣貌,宮殿的體勢時,要寫出樓臺的壯觀,寫出光採欲燃,岌岌可危的形勢。「莫不因誇以成狀,沿飾而得奇」,都是依靠「誇飾」才能把千奇百怪的形狀具現出來。 |
405 | 以上為第二段,論誇飾在兩漢辭賦中的發展情況及其運用之得失。 |
406 | 於是後進之才,獎氣挾聲〔一〕;軒翥而欲奮飛〔二〕,騰擲而羞跼步〔三〕。辭入煒燁,春藻不能程其艷〔四〕;言在萎絕,寒穀未足成其凋〔五〕。談歡則字與笑並〔六〕,論戚則聲共泣偕〔七〕。信可以發蘊而飛滯〔八〕,披瞽而駭聾矣〔九〕。 |
407 | 〔一〕 |
408 | 《斟詮》:「《左氏僖二十八年傳》:『皆獎玉寶,無相害也。』杜注:『獎,助也。』……此處作助長解。……《孟子.萬章》篇:『不挾長,不挾貴。』集注:『挾者,兼有而恃之之稱。』此處作『依恃』或『憑藉』解。」「獎氣挾聲」謂助長這種風氣,憑藉這種聲勢。 |
409 | 〔二〕 |
410 | 《楚辭.遠游》:「鸞鳥軒翥而翔飛。」洪興祖補注:「《方言》:『翥,舉也。楚謂之翥。』」「軒翥」,飛舉貌。《文選》班固《典引》:「三足軒翥於茂樹。」《詩經.邶風.柏舟》:「靜言思之,不能奮飛。」「奮飛」謂高飛。 |
411 | 〔三〕 |
412 | 《校注》:「『擲』,元本、弘治本、汪本、佘本、張本、兩京本、……崇文本作『躑』。……按『躑』為『蹢』之後起字,『擲』又『躑』之俗體,當據改為『躑』。」「蹢」,跳躑也。《考異》:「《說文》無『躑』字,始見於《荀子.禮論》篇。《釋文》『蹢』又作『躑』。『擲』、『躑』古通,非俗體,楊氏說誤。」 |
413 | 「跼步」,踟躕不前的步子。「跼」,同「局」,曲也。跼躅,行不進也。梁元帝《與劉知藏書》:「帝釋於馬,經丘園而跼步。」〔四〕 |
414 | 《斟詮》:「煒燁,一作煒曄,盛明貌。郭璞《山海經圖.丹木贊》:『丹木煒燁,沸沸玉膏。』」 |
415 | 《廣雅.釋詁》:「程,示也。」 |
416 | 此類作品,如庾信《春賦》:「宜春苑中春已歸,披香殿裏作春衣。新年鳥聲千種囀,二月楊花滿路飛。河陽一縣並是花,金穀從來滿園樹。一叢香草足礙人,數尺游絲即橫路。開上林而競入,擁河橋而爭渡。出華麗之金屋,下飛燕之蘭宮。釵朵多而訝重,髻鬟高而畏風。眉將柳而爭綠,面共桃而競紅。影來池裏,花落衫中。苔始綠而藏魚,麥才青而覆雉。吹簫弄玉之臺,鳴佩凌波之水。移戚里而家富,入新豐而酒美。石榴聊泛,蒲桃撥醅。芙蓉玉碗,蓮子金杯。新芽竹筍,細核楊梅。綠珠捧琴至,文君送酒來。」〔五〕 |
417 | 劉向《別錄》:「鄒衍在燕。燕有谷,地美而寒,不生五穀。鄒子居之,吹律而溫氣至,而生黍。」《離騷》:「雖萎絕其亦何傷兮,哀眾芳之蕪穢。」王注:「萎,病也;絕,落也。」 |
418 | 劉峻《廣絕交論》:「敘溫鬱則寒穀成暄,論嚴苦則春叢零葉。」此類作品如:鮑照《蕪城賦》:「澤葵依井,荒葛□塗,壇羅虺蜮,階斗□鼯,木魅山鬼,野鼠城狐,風嗥雨嘯,昏見晨趨,饑鷹厲吻,寒鴟赫雛。伏●藏虎,乳血飧膚。崩榛塞路,崢嶸古馗。白楊早落,塞草前衰。棱棱霜氣,蔌蔌風威,孤蓬自振,驚砂坐飛,灌莽杳而無際,叢薄紛其相依。通池既已夷,峻隅又已頹。直視千里外,唯見起黃埃。凝思寂聽,心傷已摧。」〔六〕 |
419 | 《校證》:「字與笑並,徐校『字』作『容』。」 |
420 | 《校注》:「《文賦》:『思涉樂其必笑,方言哀而已嘆。』《抱樸子》外篇《嘉遁》:『言歡則木梗怡顏如巧笑,語戚則偶象顰嘁而滂沱。』並足與此文相發。」〔七〕 |
421 | 夏承燾《關於陸機文賦的三個問題》:「《文賦》:『信情貌之不差,故每變而在顏。思涉樂其必笑,方言哀而已嘆。』……就是後來《誇飾》篇里所說的『談歡則字與笑並,論戚則聲共泣偕』,都是說作者的『情』與『貌』是一致的,即《詩序》所謂『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誠中形外,必定表裏如一。陸劉兩家都是引申老話,基本上是正確的。」 |
422 | 〔八〕 |
423 | 「信」字,元刻本、弘治本均作「言」,「信」字義長。 |
424 | 此言誇飾可以使蘊藏在內心的意志迸發出來,滯塞在內心裡的感情奔放出來。 |
425 | 〔九〕 |
426 | 「披瞽」,打開瞎子的眼睛;「駭聾」,震驚聾子的耳鼓。「披」,開也。 |
427 | 枚乘《七發》:「當是之時,雖有淹病滯疾,猶將伸傴起躄,發瞽披聾而觀望之也。」 |
428 | 傅庚生:「此自作者為喚起他人之同情,必倚誇飾,然後果而言之也。警愚騃者必倍其辭,矯枉曲者必過其正,誇飾固行文之妙諦矣。」 |
429 | 劉勰認為誇飾具有巨大的感染力量,他說:「辭入煒燁,春藻不能程其艷;言在萎絕,寒穀未足成其凋。」寫到光輝燦爛處,春草都不能和它比艷;寫到枯萎衰竭處,寒穀也沒有那樣荒涼。甚至寫到歡樂處,字字含笑;寫到悲戚處,帶著哭聲。只有這樣,才可以震驚讀者,激動人心。這是說不僅描寫景物可以採用誇飾;即表現主觀的感情,也可以採用。 |
430 | 《注訂》:「自『於是』至『披瞽而駭聾矣』,言誇飾固情理為文之一脈,有不可廢者。」 |
431 | 明何三畏《何氏類鎔》卷十五《文苑類.文章》襲用此文作:「論戚則聲共泣偕,談歡則字與笑並,亦可以發幽而起滯,披瞽而駭聾矣。」 |
432 | 以上為第三段,論兩漢以後作家運用誇飾的藝術力量。 |
433 | 然飾窮其要,則心聲鋒起〔一〕;誇過其理,則名實兩乖〔二〕。若能酌《詩》、《書》之曠旨〔三〕,翦揚馬之甚泰〔四〕,使誇而有節,飾而不誣〔五〕,亦可謂之懿也〔六〕。 |
434 | 〔一〕 |
435 | 「窮」,窮究。「要」,要領,要旨。《法言.問神》:「言,心聲也;書,心畫也。」李軌注:「聲發成言,畫紙成書。書有文質,言有史實。二者之來,皆由於心。」此處以「心聲」代文辭。 |
436 | 《荀子.王制》篇:「嘗試之說鋒起。」楊注:「鋒起,謂如鋒刃齊起,言銳而難拒也。」 |
437 | 《後漢書.光武帝紀》:「莽末,天下連歲災蝗,寇賊鋒起。」注:「字或作『蜂』,言多也。」〔二〕 |
438 | 「理」即上文「驗理則理無可驗」之理,亦即常理。 |
439 | 《容齋隨筆》「文士矜誇過實」條:「文士之文,有矜誇過實,雖韓文公不能免,如《石鼓歌》極道宣王之事偉矣,至云:『孔子西行不到秦,掎摭星宿遺羲娥。陋儒編詩不收拾,二《雅》褊迫無委蛇。』是謂《三百篇》皆如星宿,獨此詩如日月也。二《雅》褊迫之語,尤非所宜言。今世所傳,石鼓之詞尚在,豈能出《吉日》《車攻》之右!安知非經聖人所刪乎?」〔三〕 |
440 | 「曠」,《廣雅.釋詁》:「遠也。」「曠旨」,指誇張所表現的深廣的意旨。 |
441 | 〔四〕 |
442 | 《校注》:「按《老子》第二十九章:『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韓非子.楊權》:「故去甚去泰,身乃無害。」「泰」,過甚。 |
443 | 紀評:「文質相扶,點染在所不免,若字字摭實,有同史筆,實有難於措筆之時。彥和不廢誇飾,但欲去泰去甚,持平之論也。」 |
444 | 《中國文學欣賞舉隅》:「文學既以竦動人之視聽,以喚起其同情心為目的,增其辭以明之,不足為病也。世人賞鑒文學,尋行數墨,以求其所描述之事跡,非同實歷其境,耳聞目見之也。心中固先懷一虛構之成見,作者不以『誇飾』彌其陷,宜讀者之把卷索然矣。豈好誇哉?不得已也。然此猶有意為文之謂。而吳雨僧《詩學總論》云:『柳宗元詩:「一身去國六千里,萬死投荒十二年。」又陳其年詩:「百年骨肉分三地,萬死悲哀並九秋。」夫二人之艱難困苦,雖至其極,然尚未死,即人死亦只一次,乃曰萬死,是切摯之筆也。……切摯有二法:或加增其數量,故改其事理。所謂改易其事理者,即詩人感情深摯激切之時,所言實與真理實象不合,與世中常情相悖,而寫來又但覺其逼真,而顛撲不破是也。』則誇飾乃出於作者情性之本真,其感人固有其宜也。故誇飾亦必有節,若不恤情性之原,增之靡足誕而不經,逾其限度,往往令人失笑。過猶不及,允執厥中。」 |
445 | 郎加納斯《論崇高》第三十八節,在談到誇張時說:「知道極限在何處是必要的;由於一經跨過極限,誇張的效果就會破壞無餘,因為在這種場合,它一方面會因過於牽強而瓦解,另一方面亦會產生與希望相反的效果。」〔五〕 |
446 | 「誣」,歪曲,妄誕。 |
447 | 傅庚生:「仍宜以『有節』『不誣』為準繩。猶云『子孫千億』,雖侈泰之甚,不以為爽;若謂『天有二日』,不過增一而已,必詫其不倫也。」 |
448 | 「誇而有節,飾而不誣」,是說誇飾必須建立在客觀真實的基礎上,運用誇飾須有一定的限度,如果作家毫無根據,或毫無節制地亂誇一通,那就不僅不能增加作品的感染力量,而且會給人以妄誕不經的感覺。 |
449 | 《文章流別論》:「夫假象過大,則與類相遠,逸辭過壯,則與事相違;辯言過理,則與義相失;麗靡過美,則與情相悖。」 |
450 | 《詩人玉屑》卷十一「竹詩」條引《王直方詩話》記東坡嘲王祈大夫竹詩「葉垂千口劍,幹聳萬條槍」曰:「好則極好,則是十條竹竿,一個葉兒也。」又「鷺鷥詩」條引《荊湖近事》:「張仲達詠鷺鷥詩云:『滄海最深處,鱸魚銜得歸。』張文寶曰:『佳則佳矣,爭奈鷺鷥嘴腳太長也。』」 |
451 | 嚴有翼《藝苑雌黃》:「吟詩喜作豪句,須不畔於理方善。……餘觀李太白《北風行》云『燕山雪花大如席』,《秋浦歌》云『白發三千丈』,其句可謂豪矣,奈無此理何!」 |
452 | 謝榛《四溟詩話》卷一:「太白曰:『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軒轅臺。』景虛而有味。」 |
453 | 魯迅《漫談「漫畫」》:「漫畫要使人一目了然,所以那最普通的方法是『誇張』,但又不是胡鬧。……所以漫畫雖然有誇張,卻還是要誠實。『燕山雪花大如席』,是誇張,但燕山究竟有雪花,就含著一點誠實在裏面,使我們立刻知道原來有這麼冷。如果說廣州雪花大如席,那可就變成笑話了。」 |
454 | 〔六〕 |
455 | 《札記》:「古文有飾,擬議形容,所以求簡,非以求繁,降及後世,誇張之文,連篇積卷,非以求簡,祇以增繁,仲任所譏,彥和所誚,固宜在此而不在彼也。」 |
456 | 《校釋》:「六朝文人承兩漢賦體大行之後,各體文章,多以敷布之法為之,故誇飾之用為最盛。誇飾逾量,則真採匿而浮偽成。舍人論文,抑浮偽而崇真採,故斥相如為『詭濫』,病子雲、平子為『虛用濫形』。末段『酌《詩》《書》之曠旨,翦揚馬之甚泰』,論旨甚正。蓋自《比興》以下四篇,皆論文家修辭之法也。夫文字之功用有限,文人之情意無窮,修辭之法,所以運有限之文字,成無限之妙用,亦即所以達無窮之情意也。故文意待辭修而益明,而修辭以能使意明為限度,過此限度,亦足損意,舍人舉例,已足證明。」 |
457 | 又:「賦家之文,固以侈陳為用,不廢誇飾,然敷設太甚,真意轉漓。是以相如賦仙,原以諷帝,而武帝讀之,反若凌雲;子云《美新》,原非頌莽,而後世覽者,轉譏失節。蓋君子立言,亦不朽之業,貴能準情而發,未可徒務馳聘筆墨之工,而甘蹈諂誣之失也。此篇所謂『誇而有節,飾而不誣』,與太沖『侈言無驗,雖麗非經』之語,實相沆瀣,亦古賢文德之論也。」 |
458 | 第四段論運用誇飾的基本原則。 |
459 | 贊曰:誇飾在用,文豈循檢〔一〕?言必鵬運〔二〕,氣靡鴻漸〔三〕。倒海探珠,傾昆取琰〔四〕。曠而不溢,奢而無玷〔五〕。 |
460 | 〔一〕 |
461 | 《典論.論文》:「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注:「《蒼頡篇》曰:『檢,法度也。』」 |
462 | 《斟詮》:「言誇張增飾之應用,自有其必要,文章寫作豈可循一定之法式?」〔二〕 |
463 | 黃注:「《莊子》:北冥有魚,其名為鯤,化而為鳥,其名為鵬,海運則將徙於南冥。」《玉篇》:「運,行也。」《莊子.逍遙游》:「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是鳥也,海運則將徙於南冥。」此言作品之言詞,必求如大鵬之運行。 |
464 | 〔三〕 |
465 | 黃注:「鴻漸,《易.漸卦》爻。」 |
466 | 《校注》:「《漢書.公孫弘傳贊》:『公孫弘、卜式、兒寬皆以鴻漸之翼,困於燕爵。』顏注引李奇曰:『漸,進也。鴻一舉而進千百者,羽翼之材也。』《說文》非部:『靡,柀靡也。』」 |
467 | 此處「靡」有勝過之義。《易.漸卦》初六:「鴻漸於乾。」王注:「鴻,水鳥也,漸進之義,始於下而升者也。」「氣靡鴻漸」謂氣勢勝過鴻雁之漸進飛翔。 |
468 | 〔四〕 |
469 | 「琰」,美玉。 |
470 | 《尚書.胤征》:「火炎昆岡,玉石俱焚。」孔傳:「昆山出玉。」《呂氏春秋.重己》:「人不愛昆山之玉,江漢之珠,而愛己之一蒼璧小璣。」 |
471 | 《史記.趙世家》:「昆山之玉不出。」「傾昆取琰」,謂把昆山翻個個兒盡取其美玉。 |
472 | 〔五〕 |
473 | 「曠」字即上文「酌《詩》《書》之曠旨」之「曠」,含有深廣之意。所謂廣即上文「事必宜廣」之廣。 |
474 | 《莊子.人間世》:「夫兩喜必多溢美之言,兩怒必多溢惡之言。」郭象注:「溢,過也。」 |
475 | 《詩經.大雅.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玷」本謂玉的斑點,引伸為缺點。「溢」指泛濫,過份。末句謂誇張而無流弊。 |
476 | 事類 第三十八 |
477 | 《後漢書.陳寵傳》:「時司徒辭訟,久者數十年,事類溷錯。……寵為司徒鮑昱撰《辭訟比》七卷,決事科條,皆以事類相從。」 |
478 | 後漢袁康《越絕書.越絕篇敘外傳記》:「因事類以曉後世。」 |
479 | 《論衡.別通》篇:「人不博覽者,不聞古今,不見事類,不知然否。」 |
480 | 《風俗通.正失》:「推事類,似不及太宗之事。」 |
481 | 魏文帝《答卞蘭教》:「賦者,言事類之所附也。」 |
482 | 《文章流別論》:「古詩之賦以情義為主,以事類為佐。今之賦,以事形為本,以義正為助。情義為本,則言省而文有例矣。事形為本,則言富而辭無常矣。文之繁省,辭之險易,蓋由於此。夫假象過大,則與類相遠;逸辭過壯,則與事相違;辯言過理,則與義相失;麗靡過美,則與情相悖。此四過者,所以背大體而害政教,是以司馬遷割相如之浮說,揚雄疾詞人之賦麗以淫也。」 |
483 | 《詩品序》:「夫屬詞比事,乃為通談。若乃經國文符,應資博古,撰德駁奏,宜窮往烈。至乎吟詠情性,亦何貴於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臺多悲風』,亦唯所見;『清晨登隴首』,羌無故實;『明月照積雪』,詎出經史!觀古今勝語,多非補假,皆由直尋。顏延、謝莊,尤為繁密,於時化之。故大明、泰始中,文章殆同書鈔。近任昉、王元長等,詞不貴奇,競須新事,爾來作者,寖以成俗。遂乃句無虛語,語無虛字,拘攣補衲,蠹文已甚。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詞既失高,則宜加事義,雖謝天才,且表學問,亦一理乎!」 |
484 | 《南齊書.文學傳論》:「今之文章,作者雖眾,總而為論,略有三體。……次則緝事比類,非對不發,博物可嘉,職成拘制,或全借古語,用申今情,崎嶇牽引,直為偶說,唯睹事例,頓失精採,此則傅咸五經,應璩指事,雖不全似,可以類從。」 |
485 | 《札記》:「道古語以剴今,道之屬也。取古事以託喻,興之屬也。意皆相類,不必語出於我;事茍可信,不必義起乎今,引事引言,凡以達吾之思而已,若夫文之以喻人也,徵於舊則易為信,舉彼所知,則易為從。故帝舜觀古象,太甲稱先民,盤庚念古後之聞,箕子本在昔之誼,周公告商而陳冊典,穆王詳刑而求古訓,此則徵事徵言,已存於左史之文。凡若此者,皆所以為信也。尚考經傳之文,引成事述故言者,不一而足。……降及百家,其風彌盛。詞人有作,援古尤多。夫《滄浪》之歌,一見於《孟子》,「素餐」之詠,遠本於詩人。彥和以為屈宋莫取舊辭,斯以未為誠論也。逮及漢魏以下,文士撰述,必本舊言,始則資於訓詁,繼而引錄成言,終則綜輯故事。爰自齊梁,而後聲律對偶之文大興,用事採言,尤關能事。其甚者,捃拾細事,爭疏僻典,以一事不知為恥,以字有來歷為高,文勝而質漸以漓,學富而才為之累;此則末流之弊,故宜去甚去泰,以節止之者也。然質文之變,華實之疏,事有相因,非由人力,故前人之引言用事,以達意切情為宗,後有繼作,則轉以去故就新為主。陸士衡云:『雖杼軸於餘懷,怵他人之我先,茍傷廉而愆義,故雖愛而必捐。』豈惟命意謀篇,有所懷想,即引言用事,亦如斯矣。是以後世之文,轉視古人增其繁縟,非必文士之失,實乃本於自然。今之訾謷用事之文者,殆未之思也。……嘗謂文章之切,莫切於事類,學舊文者不致力於此,則不能逃孤陋之譏,自為文者不致力於此,則不能免空虛之誚。試觀《顏氏家訓.勉學》、《文章》二篇所述,可以知其術矣。」 |
486 | 《校釋》:「文學用典,亦修辭之一法,用典之要,不出以少字明多意。其大別有二:一用古事,二用成辭。用古事者,援古事以證今情也;用成辭者,引彼語以明此義也。」 |
487 | 《注訂》:「彥和以事類樹篇,蓋戒用事之必取諸經籍,取辭不違乎典誥,依情達理,循其成俗,事用乎古,辭取乎常,庶文章之道,精求本末,不事駭俗,斯真得之耳。」 |
488 | 《斟詮》:「『事類』一詞,原謂隸事以類相從也。……彥和用之,蓋論文章之徵引古事成辭,以類推事理,所謂『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亦修辭之一法,即常言『用典』是也。用典其所以必證之於史實先例,或訴之於權威輿論者,乃利用世人對史實先例之尊重,及對權威輿論之崇奉心理,以加強自己言論之說服力耳。而其要在能以片言數字,闡明比較繁復或隱微之寓意,用典與比興不同,後者純系作者創意聯想,自行取事作譬;而前者則是借用現成之古事成辭,以引證或比喻當前之實況,如此,自可增益文章之典贍氣氛。」 |
489 | 《事類》篇里所講的,相當於現代修辭學裡的引用。所謂事類:指類似的事實或言辭。這比通常所說「典故」的範圍要大得多。 |
490 | 祖保泉《〈事類〉談屑》:「在駢文中以典故、成辭為裝點,已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但是在文章中用典故、引成辭有它的兩面性;運用得當,借古事以申今情,則『不啻自其口出』;運用不當,則紕繆叢生。劉勰注意到了這個創作上的實際問題,試圖加以解決,撰《事類》篇。六朝人對用典故、引成辭這種修辭現象,稱謂不一:稱為『事類』的有之;稱為『事義』的有之;稱為『用事』的也有之。」 |
491 | 事類者,蓋文章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者也〔一〕。昔文王繇《易》〔二〕,剖判爻位〔三〕,《既濟》九三,遠引高宗之伐,〔四〕《明夷》六五,近書箕子之貞〔五〕:斯略舉人事,以徵義者也〔六〕。 |
492 | 〔一〕 |
493 | 這句是說在文章的主體以外,又根據類似的事例,來說明意義,引用古典來以古證今。《校注》:「按『事類』非自己出,故曰『外』。」 |
494 | 張煦侯《試論劉勰的語言風格》:「他所下的定義是『事類者,蓋文章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者也』。這樣,『用事』的動機是在於求證,而不在於炫博,是『立言』的事,而不僅僅是詞章的事。不難看出,他對於故事或成說,都是把它當作推理過程中的材料看待,並且力避繁瑣,總求其能夠解決問題的。……他是從『辨正然否』出發,來教人怎樣占有有用的事類的。」 |
495 | 〔二〕 |
496 | 「繇」,卜兆的占詞。《左傳》閔公二年:「成風聞成季之繇。」服虔注:「繇,抽也,抽出吉兇也。」《漢書.文帝紀》:「占曰:大橫庚庚。」顏師古注:「李奇曰:庚庚,其繇文也;占,謂其繇也。」《斟詮》:「繇《易》,謂推演《易》理也。」〔三〕 |
497 | 辨析每卦六爻的位置。 |
498 | 〔四〕 |
499 | 《既濟》□□,共六劃,稱六爻,六爻中陽爻的符號是ㄧ,以九稱之;陰爻的符號是●,以六稱之。九三,即倒數第三爻為陽爻,其爻辭是:「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
500 | 《斟詮》:「《既濟》,卦名,離下坎上,定也。見《易.雜卦》。案卦象為水在火上,水火相交為用,事無不濟,即無不安定也。爻辭:『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正義:『高宗者,殷王武丁之號也。九三處既濟之時,居文明之終,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濟者也。高宗伐鬼方,以中興殷道,事同此爻,故取譬焉。』」武丁距文王時代頗遠,故云「遠引」。 |
501 | 〔五〕 |
502 | 黃注:「《易.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範注:「《正義》曰:『六五取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紂,故曰箕子之明夷也。』孔穎達論文辭誰作曰:『武王觀兵之後,箕子始被囚奴,文王不宜豫言箕子之明夷。』據此,彥和用事亦小誤也。」《注訂》:「此條範注據孔說,認為彥和小誤者,非。蓋近者似也,非絕對之辭。況孔說居後,據後人之說以糾前人,非注書例也,範注非。」按箕子與文王同時,故云「近書」。「近」對「遠」而言,並非近似。 |
503 | 《明夷》□□,共六爻。六五,即倒數第五劃是陰爻,其爻辭是:「箕子之明夷,利貞。」周注:「明夷,明而被傷,指商紂王無道,箕子諫不聽,裝瘋為奴僕。利貞,有利於守正。」 |
504 | 《斟詮》:「《明夷》,卦名,離下坤上。夷者,傷也。見《易.序卦》。此卦日入地中,其象於人事,為闇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顯其明智。爻辭:『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正義:『六五,取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紂,故曰箕子之明夷也。利貞者,箕子執志不回,闇不能沒,明不可息,正不憂危,故曰利貞。』」 |
505 | 《明夷》六五《象辭》:「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正義:「息,滅也。《象》稱明不可息者,明箕子能保全其貞,卒以全身為武王師也。」〔六〕 |
506 | 「舉人事」就是舉以前的故事。這是為說明某種意義,略舉古人的事跡來作徵驗。「舉事徵義」,就是引用事例來證明所要表達的意義,以證其說。 |
507 | 朱星《文心雕龍的修辭論》:「劉氏所說《易經》箕子高宗之事,以及《書經》上引述古語,實在都算不得典故,只是典故由此發展而成。因為典故的典是語出經典,即成辭;故是故事、故實,即人事。但與引敘古語引敘故事為證的不同,主要是在組織上語氣上,成為典故必須是壓縮的一個詞或短語或一句或在四六二句中,用一種代言體的口氣說出。……而典故又以『故』為中心,所以當初稱『事類』或『用事』。」至若胤征羲和〔一〕,陳《政典》之訓〔二〕;盤庚誥民,敘遲任之言〔三〕:此全引成辭,以明理者也〔四〕。 |
508 | 〔一〕 |
509 | 梅注:「《書》:惟仲康肇位四海,胤侯命掌六師。羲和廢厥職,酒荒於厥邑。胤侯承王命徂征,告於眾曰:嗟予有眾,聖有謨訓,明徵定保,先王克謹天戒,臣人克有常憲。百官修輔,厥後惟明明。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於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其或不恭,邦有常刑。惟時羲和,顛覆厥德,沉亂於酒,畔官離次,俶擾天紀,遐棄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於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聞知。昏迷於天象,以干先王之誅。《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今予以爾有眾,奉將天罰,爾眾士同力王室,尚弼予,欽承天子威命。火炎昆岡,玉石俱焚。……」 |
510 | 「胤」,國名。上所引見《尚書.夏書.胤征》。《書序》:「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傳:「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時之官,自唐虞至三代,世職不絕,承太康之後,沈湎於酒,過差非度,廢天時,亂甲乙,胤國之君,受王命往征之。奉辭罰罪曰征。」〔二〕 |
511 | 《校證》:「『政』,馮本、汪本、佘本、張之象本、兩京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王惟儉本、清謹軒鈔本、日本刊本、王謨本、顧校本作『正』,按《胤征》本文是『政』字,作『正』者非。」按元刻本亦作「正」。範注:「偽《孔傳》曰:『《政典》,夏後為政之典籍,若《周官》六卿之治典。』」這是引《政典》的話來告誡兵眾。 |
512 | 〔三〕 |
513 | 梅注:「《書.盤庚》……汝曷弗告朕,而胥動以浮言,恐沈於眾,若火之燎於原,不可向邇,其猶可撲滅,則惟汝眾。自作弗靖,非予有咎。遲任有言曰:人惟求舊,器非求舊,惟新。……自今至於後日,各恭爾事,齊乃位,度乃口,罰及爾身,弗可悔。」按此見《盤庚上》。《盤庚》,《尚書.商書》篇名。《書序》:「盤庚五遷,將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盤庚》三篇。」傳:「盤庚,殷王名。……遲任,古賢人。言人貴舊,器貴新,汝不徙,是不貴舊。」這是用來勸說人民遵舊法,聽從遷都。 |
514 | 〔四〕 |
515 | 「全引成辭以明理者」,就是為表明某種事理,完全引用別人現成的話來作證據。這是為了給自己的觀點提供論據,或者使自己的文章寫得生動有力,需要引用典故、成語、格言來作支持。這些典故中的事例都是古人成功的經驗或失敗的教訓,這些成語、格言,古人的著作或者聖哲的語錄,都是從長期的經驗中歸納出來的,而且具有「眾所周知」的特點,可以增加文章的說服力,而且「明理引乎成辭,徵義舉乎人事」這種寫作法則本身也是「經籍之通矩」,就是從經書中總結出來的通用的規矩準繩。 |
516 | 然則明理引乎成辭,徵義舉乎人事,迺聖賢之鴻謨〔一〕,經籍之通矩也〔二〕。《大畜》之象〔三〕:「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四〕亦有包於文矣〔五〕。 |
517 | 〔一〕 |
518 | 《校注》:「按『鴻謨』、『通矩』,謂『舉人事』與『引成辭』二者,則『謨』當作『模』。《情採》篇『夫能設謨以位理』,其誤『模』為『謨』與此同。」〔二〕 |
519 | 「通矩」,通用的規矩法則。 |
520 | 〔三〕 |
521 | 範注:「《周易.大畜》:『象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正義曰:『君子則此大畜,物既大畜,德亦大畜,故多記識前代之言,往賢之行,使多聞多見以畜積己德。』」 |
522 | 《大畜》,《易》卦名,乾下艮上。 |
523 | 〔四〕 |
524 | 這句話本來是說「君子」為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要多多地記住古人的美言善行作準則。 |
525 | 《考異》:「梅本旁注『行』字下有『以畜其德此』五字,凌本、黃本俱無。按當從梅本補,王失校。」〔五〕 |
526 | 「亦有包於文矣」,謂寫文章也包括在內,就是說積累資料也要「多識前言往行」,以備寫文章時引用。 |
527 | 劉大傑主編《中國文學批評史》:「說文章要運用古事成辭以說明道理,是『聖賢之鴻謨,經籍之通矩』,都是對駢體詩文的某些修辭手段強調過當,不但意見偏頗,且與事實不合。……《麗辭》篇、《事類》篇強調文章運用對偶和古事成辭的必要性,並引用經典之文來作證明;事實上運用對偶和古事成辭,只是經文的少數的並不常見的現象。在這個問題上,事實上並不是經文確以對偶、用典的重要修辭手段,使劉勰得以此作標準來加以提倡;而是劉勰首先確認作文必須對偶和用典,然後援引經文的少數例子來證成自己的論點。這種論證是主觀片面而不是實事求是的。劉勰為了糾正當時不健康的文風,企圖以經文為依據,建立一個思想藝術標準,因而不適當地解釋並誇大了經文的語言特色。」 |
528 | 以上為第一段,釋事類在文章中的作用,並舉經書為例。 |
529 | 觀夫屈宋屬篇,號依詩人〔一〕,雖引古事,而莫取舊辭〔二〕。唯賈誼《鵩賦》,始用《鶡冠》之說〔三〕,相如《上林》,撮引李斯之書〔四〕,此萬分之一會也〔五〕。 |
530 | 〔一〕 |
531 | 《辨騷》篇:「《離騷》之文,依經立義。」王逸《楚辭章句序》:「屈原履忠被譖,憂愁悲思,獨依詩人之義,而作《離騷》。」〔二〕 |
532 | 《辨騷》篇:「固知《楚辭》者,……雖取鎔經意,亦自鑄偉辭。」 |
533 | 朱星:「劉氏說屈宋賦只引古事,還沒引舊辭,到賈誼《鵩賦》才引述《鶡冠子》之說,其實屈宋賦中所引古事都還不算後來的典故,而賈誼引述《鶡冠子》的話也非後來的用典。用典與引典引語不同;用典必須把古人成言壓縮成為一個詞,一個短語,或一句作為代言體,即化為如自己的話說出,也就是不得加引號。…… |
534 | 「一般說用事產生後於用典,漢初賈誼《鵩鳥賦》:『彼吳強大兮,夫差以敗。……傅說胥靡兮,迺相武丁。』這是引事,不是用事。宋玉《神女賦》:『毛嬙鄣袂,不足程式;西施掩面,比之無色。』這是引喻,也不是用事。司馬相如《上林賦》:『奏陶唐氏之舞,聽葛天氏之歌。千人唱,萬人和。』這也是引喻。……總之,這些也可說是廣義的用事,這當然起源很早,至於狹義的正式的用事,即用故事來代自己說話,是魏晉後的事。劉氏所說是廣義的用事,他是主張用事的。」〔三〕 |
535 | 黃注:「《漢藝文志》:《鶡冠子》一篇。注:楚人,居深山,以鶡為冠。按賈誼《鵩鳥賦》中多用《鶡冠子》語。」範注:「賈誼《鵩賦》語多與《鶡冠子.世兵》篇同。」《諸子》篇:「《鶡冠》綿綿,亟發深言。」範注:「《漢志》道家《鶡冠子》一篇,自注:『楚人,居深山,以鶡為冠。』今所傳宋陸佃注本凡十九篇,其中《世兵》篇與賈誼《鵩鳥賦》文辭多同,彥和所謂亟發深言者,殆指此篇。《抱經堂文集》十《書鶡冠子後》:「《鶡冠子》十九篇,昌黎稱之,柳州疑之,學者多是柳。蓋其書本雜採諸家之文而成。如五至之言,則郭隗之告燕昭者也,伍長里有司之制,則管仲之告齊桓者也。《世兵》篇又襲魯仲連《燕將書》中語,謂其取賈誼《鵩賦》之文又奚疑!」《校注》:「按『賦』當作『鳥』,已詳《比興》篇『賈生《鵩賦》』條。」 |
536 | 《鵩鳥賦》中用《鶡冠子》的甚多。如「憂喜聚門兮,吉兇同域……越棲會稽兮,勾踐霸世」,《鶡冠子.世兵》篇作「禍乎福之所依,福乎禍之所伏。……憂喜聚門,吉兇同域。……越棲會稽,勾踐霸世」。此外尚有。 |
537 | 《雜記》:「案枚乘上吳王書,『夫以一縷之任,系千鈞之重』,『難以復出』,凡七十餘字,亦全用《孔叢子》語,但《鶡冠》、《孔叢子》,後人皆疑偽託,不知誰為先後也。」〔四〕 |
538 | 《訓故》:「李斯《諫逐客書》:『建翠鳳之旗,樹靈□之鼓。』司馬相如《上林賦》:『建翠華之旗,樹靈鼉之鼓。』」 |
539 | 《補注》:「詳案相如《大人》,影寫《遠游》,枚叔《七發》,□摭《呂覽》,亦所謂『取舊辭』也。」〔五〕 |
540 | 《綴補》:「《戰國策.韓策》三:『萬分之一也。』《史記.張釋之列傳》:『有如萬分之一。』」「萬分之一會」謂偶然的會合。 |
541 | 及揚雄《百官箴》〔一〕,頗酌於《詩》《書》,劉歆《遂初賦》,歷敘於紀傳〔二〕,漸漸綜採矣〔三〕。 |
542 | 〔一〕 |
543 | 元刻本「揚」作「楊」。 |
544 | 《校證》:「『百』原作『六』,梅改。王惟儉本作『百』。」 |
545 | 範注:「揚雄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不得云『揚雄《百官箴》』,『百』疑是『州』之誤。錄一首以示例:《兗州箴》:『悠悠濟河,兗州之寓;九河既導,雷夏攸處;草繇木條,漆絲絺紵;濟漯既通,降丘宅土。成湯五徙,卒都於亳,盤庚北渡,牧野是宅。丁感雊雉,祖己伊忠;爰正厥事,遂緒高宗。厥後陵遲,顛覆湯緒;西伯戡黎,祖伊奔走。致天威命,不恐不震;婦言是用,牝雞司晨;三仁既知,武果戎殷。牧野之禽,豈復能耽;甲子之朝,豈復能笑。有國雖久,必畏天咎;有民雖長,必懼人殃。箕子歔欷,厥居為墟。牧臣司兗,敢告執書。』」 |
546 | 《考異》:「揚雄《百官箴》為未竟之作,故只有二十五箴,胡廣補之。作『百』者用其成數。曰六者,指六官之制而言也。範注謂《百官箴》起自胡廣者非。」 |
547 | 《校釋》:「按胡廣補揚崔《官箴》,合稱《百官箴》,舍人或用後起之名也。」 |
548 | 牟世金《文心雕龍範注補正》:「案範說非是。彥和在《銘箴》篇曾說:『至揚雄稽古,始範《虞箴》,作卿尹、州牧二十五篇。及崔胡補綴,總稱《百官》。』可證他認為《百官箴》是崔胡等人補充揚雄之作而成。史實正是如此。《後漢書.胡廣傳》云:『初,揚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闕。後涿郡崔駰及子瑗,又臨邑侯劉騊駼增補十六篇,廣復繼作四篇,文甚典美。乃悉撰次首目,為之解釋,名曰《百官箴》,凡四十八篇。』這說明『百官』之稱,本非實數,而四十八篇中又以揚雄之作最多。所以《古文苑》卷十五,就以揚雄的《光祿勛箴》等,總名為《百官箴》。則原文揚雄《百官箴》未必有誤。」〔二〕 |
549 | 黃注:「劉歆集有《遂初賦》,按賦中感往寓意,皆紀傳中事。」範注:「《古文苑》載劉歆《遂初賦》,其序略曰:歆以論議見排擯,志意不得,之官經歷故晉之域,感今思古,遂作斯賦,以嘆往事而寄己意。」 |
550 | 牟注:「紀傳:泛指史書。本書《諧隱》篇說的『隱語之用,被於紀傳』,與此同意。《遂初賦》中講到周、晉史事甚多。」 |
551 | 周注:「劉歆《遂初賦》:『哀衰周之失權兮,數辱而莫扶。執孫蒯于屯留兮,救王師於余吾。過下虒而嘆息兮,悲平公之作臺。背宗周而不恤兮,茍偷樂而惰怠。」《遂初賦》的敘述,根據《春秋.左傳》。」〔三〕 |
552 | 「綜採」,綜合採用各書。 |
553 | 此處論文章運用典故始於揚劉。《才略》篇:「卿淵以前,多役才而不課學,雄向以後,頗引書以助文,此取予之大際,其分不可亂者也。」至於崔班張蔡〔一〕,遂捃摭經史〔二〕,華實布濩〔三〕,因書立功〔四〕,皆後人之範式也。 |
554 | 〔一〕 |
555 | 範注:「《後漢書.崔駰傳》:『駰字亭伯,少游太學,與班固傅毅同時齊名。』後漢崔氏文學甚盛,此崔與班同稱,則崔駰也。班謂班固,張謂張衡,蔡謂蔡邕。」〔二〕 |
556 | 黃注:「《漢藝文志》『捃摭遺逸』注:捃摭,謂拾取之。」範注:「《說文》:『□,拾也。』字亦作『□』作『捃』。又:『拓,拾也。』字或作『摭』。《漢書.刑法志》:『蕭何□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三〕 |
557 | 範注:「《文選》張衡《東京賦》:『聲教布濩。』薛綜注曰:『布濩,猶散被也。』」《校注》:「『濩』,元本、弘治本、汪本、佘本、張本、兩京本、胡本、訓故本作『護』。按『護』、『濩』同音通假。《文選》司馬相如《封禪文》『我泛布護之』作『護』;《上林賦》『布濩閎澤』、揚雄《劇秦美新》『布濩流衍』作『濩』,是其相通之證。『布濩』之作『布護』,猶『大濩』之作『大護』然也。郭璞《上林賦》注:『布濩,猶布露也。』」《校證》:「『濩』,汪本、佘本、張之象本、兩京本、王惟儉本誤『護』。」 |
558 | 「華實」,華採與事實。《明詩》篇:「華實異用,唯才所安。」 |
559 | 《考異》:「布濩,流衍之意,作『護』者誤。《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作大濩,『護』與『濩』音同而不相通,通者皆俗訛也。楊注非。」〔四〕 |
560 | 「因書立功」,謂因引書見功效。 |
561 | 以上為第二段,列舉兩漢文人引用古書之例。 |
562 | 夫姜桂因地,辛在本性〔一〕,文章由學,能在天資〔二〕。才自內發〔三〕,學以外成,有學飽而才餒〔四〕,有才富而學貧〔五〕。學貧者,迍邅於事義〔六〕;才餒者,劬勞於辭情〔七〕:此內外之殊分也〔八〕。 |
563 | 〔一〕 |
564 | 《校證》:「『因』原作『同』,《御覽》五八五作『因』,『因』與下文『由』對言。《韓詩外傳》七:『姜桂因地而生,不因地而辛。』……此彥和所本,今據改。」《韓詩外傳》七:「宋玉因其友見楚襄王,襄王待之無以異,乃讓其友。友曰,夫姜桂因地而生,不因地而辛。」亦見《新序》。《校注》:「按『因』字是,『同』,其形誤也。《宋玉集序》:『宋玉事楚懷王,友人言之宋玉,玉以為小臣。王議友人,友曰:「姜桂因地而生,不因地而辛。」』」〔二〕 |
565 | 「天資」,範正文夾注:「孫云:明抄本《御覽》作『才資』。」《校注》:「『資』,《御覽》引作『才』。……何焯改『才』。按『才』字是。下文屢以『才』『學』對言,即承此引申。若作『資』,則上下不應矣。」《校證》:「《御覽》、《記纂淵海》七五『由』作『沿』。」〔三〕 |
566 | 範注:「鈴木云:《御覽》『才』上有『故』字。」《校注》:「按有『故』字,於義為長。」《體性》篇:「才力居中。」〔四〕 |
567 | 元刻本、弘治本「學飽」作「飽學」。《校證》:「張之象本『餒』下有『者』字,涉下文『學貧者』句而誤衍。」〔五〕 |
568 | 《校證》:「張之象本『貧』下有『者』字,涉下文『學貧者』句而誤衍。」〔六〕 |
569 | 《易.屯卦》:「迍如邅如。」「迍邅」,難行不進貌。 |
570 | 《體性》:「事義淺深,未聞乖其學。」 |
571 | 元刻本、弘治本無「學貧」二字。 |
572 | 「迍邅」,猶困難。這句是說在用典時就會發生困難。 |
573 | 〔七〕 |
574 | 《詩經.邶風.凱風》:「母氏劬勞。」毛傳:「劬勞,病苦也。」《斟詮》:「《爾雅.釋詁》郝懿行義疏:『劬勞者,力乏之病也。』」 |
575 | 範注:「《南齊書.文學傳論》云:『緝事比類,非對不發,博物可嘉,職成拘制,或全借古語,用申今情,崎嶇牽引,直為偶說,唯睹事例,頓失精彩。』此即所云學飽才餒之人。郎廷槐《師友詩傳錄》……述張歷友之說曰:『嚴滄浪有云:詩有別才,非關書也。詩有別趣,非關理也。此得於先天者,才性也。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貫穿百萬眾,出入由咫尺。此得力於後天者,學力也。非才無以廣學,非學無以運才,兩者均不可廢。有才而無學,是絕代佳人唱《蓮花落》也;有學而無才,是長安乞兒著宮錦袍也。』」〔八〕 |
576 | 「分」字,範注:「《御覽》作『方』,顧校作『方』,孫云:明抄本《御覽》作『貧』。鈴木云:案《御覽》作『分』不作『方』。」《校注》:「『分』,黃校云:『《御覽》作方。』按宋本……《御覽》作『分』,……《文斷》引同,是也。《莊子.逍遙游》『定乎內外之分』,亦可為此當作『分』之證。」《校證》:「鮑本《御覽》『分』作『方』,顧校作『方』。案『分』字不誤,《莊子.逍遙游》:『定乎內外之分。』此彥和所本。」 |
577 | 《考異》:「因才自內發,學以外成,故內外殊分也。」 |
578 | 《才略》篇:「此取與之大際,其分不可亂者也。」 |
579 | 《顏氏家訓.文章》篇:「學問有利鈍,文章有巧拙。鈍學累功,不妨精熟,拙文研思,終歸蚩鄙。但成學士,自足為人;必乏天才,勿強操筆。吾見世人,至於無才思,自謂清華,流布醜拙,亦以眾矣。」是以屬意立文〔一〕,心與筆謀,才為盟主,學為輔佐,主佐合德,文採必霸〔二〕;才學褊狹,雖美少功〔三〕。 |
580 | 〔一〕 |
581 | 「立」,範校:「孫云:《御覽》作『於』。」 |
582 | 《考異》:「《禮.冠義》:『而後禮義立。』立,成也。屬意成文,較『於』字為長。又『文』與『言』同。《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其次立言。』立文,猶立言也,從立是。」〔二〕 |
583 | 範正文夾注:「孫云:《御覽》無『主佐』二字,『德』作『得』。明抄本《御覽》亦無『主佐』二字,『德』作『縷』。」 |
584 | 「霸」,謂稱雄一時。 |
585 | 《校注》:「『德』,倪本、活字本、鮑本《御覽》引作『得』。按『合德』二字出《易.乾.文言》。《漢書.律歷志上》『衡權合德』,《鶡冠子.天則》篇『與天地合德』,《隸釋.桐柏淮源廟碑》『五岳四瀆,與天合德』,並以『合德』為言,則作『得』非也。」 |
586 | 《考異》:「『德』『得』古通。合德,言主與佐合也。」 |
587 | 《斟詮》:「謂天才與學養配合相得也。……郎廷槐《師友詩傳錄》述漁洋之說曰:『司空表聖云:不著一字,盡得風流。此性情之說也。揚子雲云:讀千賦則能賦。此學問之說也。二者相輔而行,不可偏廢。若無性情而侈言學問,則昔人有譏點鬼錄,獺祭魚者矣。學力深,始見性情,此一語是造微破的之論。』」〔三〕 |
588 | 紀評:「此一段言學欲博。」 |
589 | 《雜記》:「諸葛亮云:才須學也,學須才也。非才無以成學,非學無以養才。」 |
590 | 《滄浪詩話》:「夫詩有別材,非關書也;詩有別趣,非關理也;而古人未嘗不讀書不窮理,所謂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近代諸公,作奇特解會,以文字為詩,以議論為詩,以才學為詩,以是為詩,夫豈不工,終非古人之詩也。」 |
591 | 明李維楨《大泌山房集》卷十一:「夫詩人雖小道,其才必豐於天,而其學必極於人。就其才之所近而輔之以學,師匠高而取精多,專習凝領之久,神與境同,手與心謀,非可襲而致也。」夫以子雲之才,而自奏不學,及觀書石室,乃成鴻採〔一〕。表裏相資,古今一也〔二〕。故魏武稱張子之文為拙〔三〕,然學問膚淺,〔四〕所見不博,專拾掇崔杜小文〔五〕,所作不可悉難,難便不知所出〔六〕,斯則寡聞之病也〔七〕。 |
592 | 〔一〕 |
593 | 《訓故》:「揚雄《答劉歆書》:雄為郎之歲,自奏少不得學,而心好沈博絕麗之文,願不受三歲之奉,且休脫直事之繇,得肆心廣意以自克就。有詔可,不奪奉,令尚書賜筆墨錢六萬,得觀書於石渠。」下文云:「如是後一歲,作《繡補》《靈節》《龍骨之銘》詩三章。成帝好之,遂得盡意。」 |
594 | 「石室」,即石渠閣,漢代皇家的藏書室,用石頭建成。 |
595 | 《補注》:「詳案左思《魏都賦》劉逵注引作『得觀書於石室』。《北堂書鈔》九十七、一百三引並同。戴氏震《方言疏證》、錢氏繹《方言箋疏》,於揚答劉書,咸據《選》注及《雕龍》此篇改為石室,且左賦所用石室,與日、色、革為韻,必無誤理。黃注不究室之與渠所由致誤,亦其疏也。」〔二〕 |
596 | 「表裏」指學與才,猶上文言「內外」。 |
597 | 黃叔琳批:「才稟天授,非人力所能為,故以下專論博學。」〔三〕 |
598 | 趙仲邑注:「張子,……現據《三國志.邴原傳》裴松之注引《邴原別傳》,定為張範。」 |
599 | 《校注》:「按『張子』未審為張範否?《邴原別傳》:『河內張範,名公之子也。其志行有與原符,甚相親近。令曰:「邴原名高德大,清規邈世,魁然而峙,不為孤用。聞張子頗欲學之。吾恐造之者富,隨之者貧也。」』」〔四〕 |
600 | 範注:「『然』字疑衍。」《校注》:「按『然』猶『乃』也,非衍文。」〔五〕 |
601 | 《注訂》:「崔杜似指崔駰杜篤而言。」《校注》:「按崔駰父子及杜篤皆有雜文,見嚴可均《全後漢文》卷二八又卷四四至卷四七。」崔駰見《銘箴》篇,杜篤見《誄碑》篇。 |
602 | 〔六〕 |
603 | 範注:「魏武語止『難便不知所出』句。」《雜記》:「案『難』去聲。楊慎云:宋人所謂用則不差,問則不知。」「難」,問難,指追究。 |
604 | 所見不廣,專門摘取崔杜兩人的短篇來寫作,寫出的東西經不起一一去考問,一考問便不知道出處,這是淺見寡聞的毛病。 |
605 | 〔七〕 |
606 | 紀評:「此一段言學欲博。」夫經典沈深,載籍浩瀚〔一〕,實群言之奧區,而才思之神皋也〔二〕。楊班以下,莫不取資,任力耕耨,縱意漁獵〔三〕,操刀能割,〔四〕必列膏腴〔五〕;是以將贍才力,務在博見〔六〕,狐腋非一皮能溫〔七〕,雞跖必數千而飽矣〔八〕。 |
607 | 〔一〕 |
608 | 《校注》:「『瀚』,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張本、兩京本、胡本、訓故本、謝鈔本作『汗』。……按『汗』、『瀚』音同得通。」 |
609 | 《考異》:「司馬相如《上林賦》:『採色浩汗』。字又作『瀚』,見《淮南.俶真》篇『浩浩瀚瀚』,是『汗』『瀚』古通也。」「浩瀚」,本形容水之廣大,亦比擬言論之眾多。 |
610 | 〔二〕 |
611 | 範注:「《文選》張衡《西京賦》:『爾乃廣衍沃野,厥田上上,實惟地之奧區神皋。』李善注:『《廣雅》曰:「皋,局也。」謂神明之界局也。』」五臣銑注:「神者,美言也。澤畔曰皋。」是「神皋」謂神明之皋壤。 |
612 | 《宗經》篇贊:「文章奧府。」 |
613 | 黃春貴《文心雕龍之創作論》:「此言古聖先哲垂訓之經典,諸子百家立論之書籍,皆吾人充實見聞之寶庫,倘能流覽多讀,期之歲月,則前言往行,耳熟能詳,行文用典何憂貧窶!」〔三〕 |
614 | 《校注》:「按《抱樸子.外篇.鈞世》:『然古書雖多,未必盡美,要當以為學者之山淵,使屬筆者得採伐漁獵其中。』」〔四〕 |
615 | 《校注》:「按《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 |
616 | 牟注:「賈誼《陳政事疏》引黃帝曰:『操刀必割。』《漢書.賈誼傳》注引太公曰:『操刀不割,失利之期。』言當及時也。」〔五〕 |
617 | 《校注》:「『列』,黃校云:『汪作裂。』按元本、弘治本、活字本、佘本、張本、兩京本、何本、胡本、崇文本亦並作『裂』。按《說文》刀部:『列,分解也。』又衣部:『裂,繒餘也。』是『分裂』字本應作『列』,然古多通用不別。」 |
618 | 《考異》:「《史記.項羽本紀》『分列天下』,《盧綰傳》『故得列地』,《漢書》作『咸得裂地』。『列』、『裂』古通。」〔六〕 |
619 | 《神思》篇:「博見為饋貧之糧。」 |
620 | 《札記》:「且夫文章之事,才學相資,才固為學之主,而學亦能使才增益。故彥和云:『將贍才力,務在博見。』然則學之為益,何止為才裨屬而已哉。然淺見者臨文而躊躇,博聞者裕之於平素,天資不充,益以彊記,彊記不足,助以鈔撮,自《呂覽》《淮南》之書,《虞初》百家之說,要皆探取往書,以資博識。……惟論文用事,非可取辦登時,觀天下書必遍而後為文,則皓首亦無操觚之事。故凡為文用事,貴於能用其所嘗研討之書,用一事必求之根據,觀一書必得其績效,期之歲月,瀏覽益多,下筆為文,何憂貧窶?若乃假助類書,乞靈雜纂,縱復取充篇幅,終恐見笑大方。蓋博見之難,古今所共,俗學所由多謬,淺夫視為畏途,皆職此之由矣。」 |
621 | 黃春貴:「為文用典,必須平日餐經饋史,霍然有懷,然後振翰操紙,自可信手拈來,左右逢源。舍是雖殫思苦慮,不能益其胸之所本無,猶探珠於淵而淵本無珠,抇玉於山而山本無玉,雖竭淵夷山以求之,無益也。……故用典之法,首在廣博涉獵,以充實見聞。《神思》篇曰:『積學以儲寶。』又曰:『難易雖殊,並資博練。若學淺而空遲,才疏而徒速,以斯成器,未之前聞。』……可知先天之才力固然重要,而後天之學養,更不可缺,唯有兩者相輔相成,庶幾乎才富學博,乃成鴻採。故《雜文》篇贊曰:『偉矣前修,學堅才飽,負文餘力,飛靡弄巧。』杜甫所謂『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亦即此意。」〔七〕 |
622 | 《慎子.知忠》:「粹白之裘,蓋非一狐之皮也。」「粹」一作「狐」,「皮」一作「腋」。《意林》二引《慎子》作:「狐白之裘,非一狐之掖。」〔八〕 |
623 | 範注:「《淮南子.說山訓》:『天下無粹白狐,而有粹白之裘,掇之眾白也。善學者,若齊王之食雞,必食其跖,數十而後足。』高誘注曰:『跖,雞足踵也,喻學取道眾多然後優。』彥和語即本《淮南》文。《淮南》又本《呂氏春秋.用眾》篇。『數千』似當作『數十』,數千不將太多乎!」 |
624 | 《校注》:「按古人為文,恆多誇飾之詞,舍人於前篇言之備矣。如雞跖數千,即為太多,則所謂周游七十二君者,其國安在?白發三千丈者,其長誰施耶?《呂氏春秋.用眾》篇:『善學者,若齊王之食雞也,必食其跖數千而後足。』是舍人此文,本《呂子》也。且本篇立論,務在博見,故謂『狐腋非一皮能溫,雞跖必數千而飽』;皆喻學者取道眾多,然後優也。」是以綜學在博〔一〕,取事貴約〔二〕,校練務精,捃理須覈〔三〕,眾美輻輳〔四〕表裏發揮〔五〕。劉劭《趙都賦》云〔六〕:「公子之客,叱勁楚令歃盟〔七〕;管庫隸臣,呵強秦使鼓缶〔八〕。」用事如斯,可稱理得而義要矣〔九〕。 |
625 | 〔一〕 |
626 | 《吟窗雜錄》卷三十七:「詩有四貴,綜學貴博,取事貴要,校練貴精,捃理貴覈。」黃叔琳批:「徒博而校練不精,其取事捃理不能約覈,無當也。」〔二〕 |
627 | 《校注》:「『約』,《吟窗雜錄》三七作『要』。按『要』字非是。《孟子.離婁下》:『孟子曰: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袁準《正書》:『學莫大於博,行莫過於約。』並以『博』與『約』對舉。」 |
628 | 《雜記》:「吳翌亭云:文之至者,問學不可不勤,見聞不可不廣。而至於字裏行間,卻不專以繁徵博引為此中之長技。自古能文之士,固有力破萬卷,博及群書,而下筆之時,乃不見有一字,此乃融化痕跡,而納之於神味之中,為文家之上乘。蓋作文之道,與數典異。數典之長,惟恐其不詳盡,茍一有不及,即不免●陋之譏。行文者惟有所棄,而後能有所取。所取愈廣,則其所棄亦愈多。故精華既集,則糟粕自除,臭腐能蠲,則神奇益顯。若論諸體之中,惟有考據一門,不得不以援引舊聞為事。然其一篇佳處,亦全在斷制數語。古人所謂讀書得間者,此類是也。」〔三〕 |
629 | 《考異》:「綜學、取事、校練、捃理,四句一貫,故下言眾美,指此四事也,從『理』是。」 |
630 | 《斟詮》:「校練,考校簡選也。《三國志.魏志.鐘會傳》注:『弼與鐘會善,會論議以校練為家。』」 |
631 | 祖保泉《〈事類〉談屑》解這四句說:「博學是前提;所見不博,則沒有多少典故可出之於筆下。在文中用典要簡約;堆垛典故,則文章必然流于滯澀。選擇要精確,要完全符合表情達意的要求,否則必然產生乖謬。由典故所表明的道理,應該經過核實是合用的,否則將無益於『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 |
632 | 黃海章《劉勰的創作論和批評論》:「所謂『約』、『精』、『覈』,即是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如果多敘細事,多用僻典,『以一事不知為恥,以字字有來歷為高』,則文章變成『事類統編』,毫無生意。」用典,光是個書簍子還不行,還要善於選取事例典故。「是以綜學在博,取事貴約,校練務精,捃理須覈」,就是說積累學問要博,但用典時貴在少而精,選取的事理須經過考核,要精練。 |
633 | 〔四〕 |
634 | 《校注》:「『輳』,元本、弘治本、汪本、張本、兩京本、訓故本、四庫本作『湊』。按『湊』字是,已詳《書記》篇『詭麗輻輳』條。」「輻湊」,聚集。 |
635 | 〔五〕 |
636 | 《校證》:「『揮』,汪本、佘本、張之象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梅本、凌本、梅六次本、鐘本、梁本、四庫本、王謨本、張松孫本作『輝』。徐校作『揮』。」元刻本「揮」作「輝」。何焯校「輝」改「揮」。按「輝」字義長。 |
637 | 黃春貴:「吾人於充實見聞,多識前言往行之餘,固應知所抉擇,衡情酌理,適得其要,則用典之際,不致繆訛矣。……故為文用典,當以情義為主,擇事類之宜者佐之,斯為美善。」〔六〕 |
638 | 元刻本、弘治本「劭」作「邵」,「雲」上有「客」字。《校證》:「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凌本,『賦』上有『客』字,崇文本『賦』上有『無』字;汪本、佘本、張之象本、兩京本、梅本、鐘本、梁本……四庫本『賦』下有『客』字,王謨本『賦』下有『有』字。梅六次本剜去『客』字,馮校云:『「客云」,「客」字疑衍。』而黃注本、張松孫本從之,是也。」《訓故》:「《魏志》:劉劭,字孔才,嘗作《趙都賦》,明帝美之。」按此見《劉劭傳》。範注:「嚴可均《全三國文》三十二輯《趙都賦》佚文漏輯此條。」〔七〕 |
639 | 範注:「公子之客,謂平原君之客毛遂迫楚王定盟。」梅注:「《史記》:平原君與楚合從,言其利害,日出而言之,日中不決。毛遂按劍歷階而上,謂平原君曰:『從之利害,兩言而決耳。今日出而言從,日中不決,何也?』楚王謂平原君曰:『客何為者也?』平原君曰:『是勝之舍人也。』楚王叱曰:『胡不下!吾乃與而君言,汝何為者也?』毛遂按劍而前曰:『王之所以叱遂者,以楚國之眾也,今十步之內,王不得恃楚國之眾也。合從者為楚,非為趙也。吾君在前,叱者何也?』謂楚王之左右曰:『取雞狗馬之血來!』毛遂奉銅盤而跪,進之楚王曰:『王當歃血而定從,次者吾君,次者遂。』遂定從於殿上。」「歃血」,訂盟者飲牲口之血以示誠意。 |
640 | 〔八〕 |
641 | 梅注:「《史記》:秦王使使者告趙王,欲與王為好會於西河外澠池。趙王遂行。藺相如從,遂與秦王會澠池。秦王飲酒酣曰:『寡人竊聞趙王好音,請奏瑟。』趙王鼓瑟。秦御史前書曰:『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藺相如前曰:『趙王竊聞秦王善為秦聲,請奉盆缶秦王,以相娛樂。』秦王怒不許。於是相如前進缶,因跪請秦王,秦王不肯擊缶。相如曰:『五步之內,相如請得頸血濺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張目叱之,左右皆靡。於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缶。相如顧召趙御史書曰:『某年月日,秦王為趙王擊缶。』」按此見《藺相如列傳》。 |
642 | 《禮記.檀弓下》:「文子……所舉於晉國管庫之士七十有餘家。」鄭注:「管庫之士,府史以下,官長所置也。舉之於君,以為大夫士也。」 |
643 | 黃注:「《左傳》:『輿臣隸,隸臣僚。』注:『隸,謂隸屬於吏也。』」按此見昭公七年。 |
644 | 《訓故》:「按相如本宦者繆賢舍人,故云管庫隸臣。」〔九〕 |
645 | 《滄浪詩話.詩法》六:「不必太著題,不必多使事。」陶明浚《詩說雜記》論使事云:「不欲多使事者,因事不易使,如將兵者多多益善,非有淮陰之才,萬不能勝任。要須以情義為主,以事類為佐,乃能操縱在我,進退自如。詠物之作,非專用典也,必求其婉言而諷,小中見大,因此及彼,生人妙語,乃為上乘也。詠古之作,非專使事也。必了然古今之成敗興衰之所由,發潛德之幽光,誅奸佞於已死,垂為鑒戒,昭示無窮也。」 |
646 | 紀評:「此一段言擇欲精。」故事得其要,雖小成績,譬寸轄制輪,尺樞運關也〔一〕。或微言美事,置於閑散〔二〕,是綴金翠於足脛,靚粉黛於胸臆也〔三〕。 |
647 | 〔一〕 |
648 | 黃注:「《文子》:『五寸之關,能制開闔,所居要也。』」 |
649 | 範注引孫蜀丞曰:「黃以周輯《子思子》卷六云:『終年為車,無一尺之軫,則不可以馳。』黃以周云:『《淮南子.繆稱訓》云:「終年為車,無三寸之□,不可以驅馳;匠人斫戶,無一尺之楗,不可以閉藏。」即取《子思子》之文而少變之。』『三寸』,當作『一寸』,《文心雕龍.事類》篇『寸轄制輪,尺樞運關』,即其義也。」 |
650 | 宋晏殊《類要》卷三十二《譬喻語》引作:「故為文用事,雖小成績。譬寸轄制輪,尺樞運閼。」 |
651 | 《斟詮》:「《淮南.繆稱》所云寸轄尺楗,即彥和此二語所本。轄,軸端鍵也。」 |
652 | 「樞」,門上的轉軸。樞軸為機關運轉的中軸,所以說「尺樞運關」。「楗」是門閂,與此處不合。 |
653 | 〔二〕 |
654 | 《校證》:「張之象本『閑』作『閑』。馮本、汪本、佘本、張之象本、兩京本脫『散』字。王惟儉本作『閑□』。」按元刻本即脫「散」字。 |
655 | 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及夫子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卒而大義乖。」「微言」,精微之言。 |
656 | 〔三〕 |
657 | 楊慎《丹鉛續錄》卷六《雜識》「翠足粉胸」條:「劉勰云:『綴金翠於足跗,靚粉澤於胸臆。』以喻失其所施也。」「靚」,《玉篇》:「妝飾也。」 |
658 | 《校注》:「《史記.相如傳》:『靚莊刻飭。』集解引郭璞曰:『靚莊,粉白黛黑也。』」 |
659 | 以上為第三段,說明才與學的關系,強調才與學必須「表裏相資」,並進而論述博見、博學的必要性。 |
660 | 凡用舊合機,不啻自其口出〔一〕;引事乖謬,雖千載而為瑕〔二〕。陳思,群才之英也〔三〕。《報孔璋書》云〔四〕:「葛天氏之樂,千人唱,萬人和〔五〕,聽者因以蔑《韶》《夏》矣。」〔六〕此引事之實謬也〔七〕。 |
661 | 〔一〕 |
662 | 斯波六郎:「《尚書.秦誓》:『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 |
663 | 《顏氏家訓.文章》篇:「沈隱侯曰:文章當從三易:易見事,一也;易識字,二也;易讀誦,三也。邢子才常曰:沈侯文章用事,不使人覺,若胸臆語也,深以此服之。祖孝徵亦嘗謂吾曰:沈詩云『崖傾護石髓』,此豈似用事耶?」 |
664 | 宋周輝《清波雜志》「為文當從三易」條:「沈隱侯曰:古儒士為文,當從三易:易見事,一也;易識字,二也;易誦讀,三也。邢子才曰:沈隱侯文章用事不使人覺,若胸臆語,深以此服之。杜工部作詩,類多故實,不似用事者。是皆得作者之奧。樊宗師為文奧澀不可讀,亦自名家。才不逮宗師者,固不可效其體。劉勰《文心雕龍》論之至矣。」 |
665 | 《斟詮》:「《文心.情採》篇:『虎豹無文,則鞟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資丹漆。』前二句檃括《論語.顏淵》『文猶質也,質猶文也。虎豹之鞟,猶犬羊之鞟』句。後二句檃括《左傳》宣二年『使其驂乘謂之曰:牛則有皮,犀兕尚多,棄甲則那?役人曰:從其有皮,丹漆若何』句。彥和據此,重新綴輯,使與『質待文也』句相融會,而用舊合機,不啻自其口出也。」 |
666 | 黃春貴:「大約用典之佳者,貴能推陳出新,無異於出自一己之創作,譬如水中著鹽,運化無跡,不使人覺。文章乃日新之物,若食古不化,拾人牙慧,一派陳腔濫調,豈不令人生厭!故原本古事成辭,用典時卻須重加鑄造,別出心裁。否則邯鄲學步,未得古人之旨,亦忘自我之能矣。……夫善紉者無隙縫,工繪者無漬痕,用典若斯,緊著題意,融化而不澀,用事而不為事使,則面目精神,方能一新。《史記》用古人語,《漢書》用《史記》文,而其面目精神,則《史記》也,《漢書》也,非古人也。」〔二〕 |
667 | 「引事」二句:一旦引用錯了,千百年後也洗刷不掉。 |
668 | 朱星:「劉氏又提出要用的合機,正是貴約、得要、合機三原則。合機即不失真。……當時還須用的妥貼自然,不勉強,不晦僻。有時為了求對,往往勉強湊數,這在大作家也有時不免。如庾信《小園賦》中『心則歷陵枯木,發則睢陽亂絲』,按《宋書.五行志》、應劭《漢官儀》均記豫章郡有樟樹久枯而忽更榮茂,又《呂氏春秋》記墨子見染素絲而嘆,『亂絲』當作『素絲』,以喻白發,又不說墨子而說睢陽,因睢陽故屬宋國,而墨子是宋人,如此轉折用典,實嫌隱晦。又歷陵枯木乃枯而復生,今只取其枯木,則不如另換一事以喻心如枯木。這是用事不妥貼之處。因此用事的要求還須合適,即不牽強;須通曉,不晦僻。不晦僻,實分不晦不僻,不僻即用平常經史上事,不用稗史雜書上的事;不晦是雖可含蓄寫,但不可太過份,搞成晦塞不可通。如《魏伯子論文》上記載一人喜用典,把請人指正一語改『指正』為『斧正』,繼思『斧正』易解,於是改為『郢正』,因《莊子》上有郢人善運斧。如此求隱,故作拐彎,就使人不解了。……到齊梁極弊之際,為文者下筆即是駢儷雙數,不敢用只字單句,同時又是對對用事,不用事好象帶了孝太素了似的,甚至不管寫的什麼,都要用事,這決非劉氏的意思。」 |
669 | 《顏氏家訓.文章》篇:「自古宏才博學,用事誤者有矣。百家雜說,或有不同,書儻湮沒,後人不見,故未敢輕議之,今指知決紕繆者,略舉一兩端以為誡。《詩》云:『有鷕雉鳴。』又曰:『雉鳴求其牡。』毛傳亦曰:『鷕,雌雉聲。』又云:『雉之朝雊,尚求其雌。』鄭玄注《月令》亦云:『雊,雄雉鳴。』潘岳賦曰:『雉鷕鷕以朝雊。』是則混雜其雄雌矣。《詩》云:『孔懷兄弟。』孔,甚也;懷,思也:言甚可思也。陸機《與長沙顧母書》述從祖弟士璜死,乃言『痛心拔腦,有如孔懷』。心既痛矣,即為甚思,何故言『有如』也?觀其此意,當謂親兄弟為『孔懷』。《詩》云『父母孔邇』,而呼二親為『孔邇』,於義通乎?《異物志》云:『擁劍狀如蟹,但一●偏大爾。』何遜詩云『躍魚如擁劍』,是不分魚蟹也。《漢書》:『御史府中列柏樹,常有野鳥數千棲宿其上,晨去暮來,號朝夕鳥。』而文士往往誤作烏鳶用之。《抱樸子》說項曼都詐稱得仙,自云『仙人以流霞一杯與我飲之,輒不饑渴』。而簡文詩云『霞流抱樸□』,亦猶郭象以惠施之辨為莊周言也。《後漢書》:『囚司徒崔烈以鋃鐺鎖。』鋃鐺,大鎖也,世間多誤作金銀字。武烈太子亦是數千卷學士,嘗作詩云:『銀鎖三公腳,刀撞僕射頭。』為俗所誤。」〔三〕 |
670 | 《指瑕》篇:「陳思之文,群才之俊也。」〔四〕 |
671 | 範注:「陳思《報孔璋書》佚。」〔五〕 |
672 | 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三十四「《司馬相如傳》聽葛天氏之歌,千人唱,萬人和」條附案:「《文心雕龍.事類》篇曰:『陳思《報孔璋書》云:……致斯繆也。』余謂千唱萬和,此賦乃總承上文,非專言葛天,謬在陳思,不在相如。」〔六〕 |
673 | 《韶》,舜樂;《夏》,禹樂。 |
674 | 〔七〕 |
675 | 《匡謬正俗》卷七:「《西征賦》:丞屬號而守闕,人百身以納贖。《趙廣漢傳》:廣漢下廷尉獄,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或言:『臣生無益於縣官,願代趙京兆死,得收養小民。』《延壽傳》無此語,安仁論延壽之死,所舉廣漢之請代,則用事之不審焉。」 |
676 | 駱鴻凱《文選學》:「汪師韓《文選理學權輿》有《選注訂誤》一卷,凡選文用事之誤,李注曾加糾舉者,悉為摘出。」按葛天之歌,唱和三人而已〔一〕。相如《上林》云:「奏陶唐之舞,聽葛天之歌,千人唱,萬人和。」〔二〕唱和千萬人,乃相如推之〔三〕,然而濫侈葛天,推三成萬者,信賦妄書,致斯謬也〔四〕。 |
677 | 〔一〕 |
678 | 範注:「《呂氏春秋.古樂》篇:『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二〕 |
679 | 範注:「《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奏陶唐氏之舞,聽葛天氏之歌,千人唱,萬人和,山陵為之震動,川谷為之蕩波。』」陶唐氏即堯。《校釋》:「『陶唐』乃『陰康』之誤。《史記.相如傳》同。師古注曰:『陶唐當為陰康,傳寫字誤耳。』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三十四曰:『人表有陰康氏』,《呂氏春秋》:『陰康作舞。』按梁說是也。今《文選》亦誤作『陶唐』。」按《史記》《文選》既作「陶唐」,則彥和所見亦同,不必據顏師古注改作「陰康」。 |
680 | 〔三〕 |
681 | 《校證》:「『推之』原作『接人』,梅云:『當作「推之」二字。』崇文本作『推之』,今據改。」 |
682 | 《考異》:「梅本疑作『推之』者,據下文『推三成萬』而言也。紀評疑作『增入』者,據上文『唱和千萬人』而言也。俱可以通,姑兩存之。」 |
683 | 紀評:「千人萬人,自指漢時之歌舞者,不過借陶唐葛天點綴其事,非即指上二事也。子建固誤,彥和亦未詳考也。」這是說,司馬相如的意思,是講後世宮廷奏歌,有千萬人唱和,並不是指原來的葛天氏歌的體制。 |
684 | 《補注》:「篇中『接人』乃『接入』之訛。古人引書,據前人引申之說,並為本書,此例多有。紀云:千人萬人自指漢時之歌、舞者,誠為不錯。而陳思亦非為巨謬也。」〔四〕 |
685 | 梁章鉅《文選旁證》「千人倡萬人和」條:「六臣本及尤本『倡』作『唱』。……按此賦千倡萬和,乃總承上文,非專屬葛天。當由陳思誤用,不得以此譏相如矣。」 |
686 | 牟注:「這裏,劉勰不論《上林賦》之誤,而評曹植之論,當與文學描寫與論述文不同有關。曹植的『信賦妄書』,正是忽略了這種區別。」陸機《園葵》詩云:「庇足同一智,生理合異端。」〔一〕夫葵能衛足,事譏鮑莊〔二〕;葛藟庇根,辭自樂豫〔三〕;若譬葛為葵,則引事為謬〔四〕;若謂庇勝衛,則改事失真〔五〕;斯又不精之患。 |
687 | 〔一〕 |
688 | 範注:「陸機《園葵》詩二首,《文選》載其一首,彥和所引詩本集載之,作『庇足同一智,生理各萬端』,『合異』當是『各萬』之誤。」「生理」,生存之理。詩之下兩句云:「不若聞道易,但傷知命難。」〔二〕 |
689 | 《左傳》成公十七年:「秋七月壬寅,刖鮑牽而逐高無咎。……仲尼曰:『鮑莊子之智不如葵,葵猶能衛其足。』」杜注:「葵傾葉向日,以蔽其根,言鮑牽居亂,不能危行言孫。」「鮑莊」,名牽,謚莊子,齊大夫。 |
690 | 〔三〕 |
691 | 梅注:「《左傳》:宋昭公將去群公子。樂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蔭矣。葛藟猶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為比,況國君乎!此諺所謂庇焉而縱尋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圖之。』」按此見文公七年。杜注:「葛之能藟蔓繁滋者,以本枝蔭庥之多。」「樂豫」,宋國司馬。「葛藟」,葛藤類植物。 |
692 | 〔四〕 |
693 | 「引事為謬」,梅本「為」字旁墨注一「實」字。 |
694 | 牟注:「引事為謬,指《園葵》詩是詠葵,不應誤用葛的典故。」〔五〕 |
695 | 郭注:「陸機《園葵》詩本以詠葵,則當用『衛足』,今用『庇足』,則詠葛藟矣。所以說『斯又不精之患』。」 |
696 | 黃春貴:「自古博學宏才,用典誤者多矣。情不相類,則枉情以就事;義不符辭,則害義以徇辭,於是削足適履,張冠李戴之弊,相因而生。……考其弊端,乃用典而不抉擇有以致之。」 |
697 | 祖保泉《〈事類〉談屑》:「第一例錯在把『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改為『千人唱,萬人和』,這是『改事失真』。第二例把『衛足』錯成『庇足』;而『衛足』、『庇足』兩個典故皆出自《左傳》,一個是孔子用『葵猶能衛其足』為比喻來嘲譏鮑牽,一個是樂豫用『葛藟猶能庇其本根』為比喻來反對宋昭公將去群公子的主張。『園葵』不說『衛足』,而云『庇足』。也是『改事失真』。」 |
698 | 紀評:「此一段以曹陸為鑒,言用事宜審。」夫以子建明練,士衡沈密〔一〕,而不免於謬。曹洪之謬高唐〔二〕,又曷足以嘲哉!夫山木為良匠所度〔三〕,經書為文士所擇,木美而定於斧斤,事美而制於刀筆〔四〕,研思之士,無慚匠石矣〔五〕。 |
699 | 〔一〕 |
700 | 「明練」,精明熟練。「沈密」,深沈細密。 |
701 | 〔二〕 |
702 | 「曹洪」原作「曹仁」。二人皆曹操從弟。範注:「《文選》有陳琳《為曹洪與魏文帝書》。『曹仁』當是『曹洪』之誤。書云:『蓋聞過高唐者,效王豹之謳。』李善注引《孟子》淳于髡曰:『昔王豹處淇,而河西善謳;綿駒處高唐,而齊右善歌。』彥和譏曹洪之謬高唐,謂綿駒誤作王豹也。文帝答洪書佚。其中當有嘲辭。」《校證》:「案範說是,今改。」淳于髡語見《告子》下。 |
703 | 郭注:「是《與魏文帝書》以『綿駒』誤作『王豹』;不然,則以『河西』誤作『高唐』,兩者必居其一。」 |
704 | 按此文當作過高唐者效綿駒之歌,但文人用之誤。 |
705 | 《校釋》:「範文瀾注……謂『仁』當作『洪』,然實陳代曹作,彥和未加分別。」駱鴻凱《文選學》:「今按此文本孔璋為曹洪作,故彥和即以為曹洪耳。」 |
706 | 《校注》:「按上文明言『夫以子建明練,士衡沈密,而不免於謬』,故此承之曰:『曹仁之謬高唐,又曷足以嘲哉!』意即曹洪非子建士衡之比,其謬綿駒為王豹,固無足嘲也。似與曹丕答洪書之是否有嘲辭無關。」〔三〕 |
707 | 《訓故》:「《左傳》:『山有木,工則度之。』」案此見隱公十一年。「度」,度量。 |
708 | 〔四〕 |
709 | 二句說:木材的美好取定於斧斤的砍削,事例的美受刀筆的制約。古以刀刻字,故稱刀筆。 |
710 | 《斟詮》:「《後漢書.劉盆子傳》:『臘日大會,酒未行,其中一人出刀筆書謁欲賀。』注:『古者記事於簡冊,謬誤者,以刀削而除之,故云刀筆。』此處喻生花妙筆。案刀所以削誤,筆所以記事,刀筆為二物,非命刀為刀筆也。」這是說經籍中有豐富的資料,可供文人引用,但是如何才能運用得宜,推陳出新,這就在於研思之士的「刀筆」了。 |
711 | 〔五〕 |
712 | 黃注:「《莊子》:匠石之齊,見櫟社樹,匠石不顧,曰:此不材之木也。嵇康《琴賦》:匠石奮斤。」《莊子.徐無鬼》篇:「郢人堊墁其鼻端,若蠅翼,使匠石斫之,匠石運斤成風,聽而斫之,盡堊而鼻不傷,郢人立不失容。」「石」,匠人名。 |
713 | 第四段舉前人用典之誤,要求用事引文必須準確。 |
714 | 贊曰:經籍深富,辭理遐□〔一〕。皓如江海〔二〕,鬱若昆鄧〔三〕。文梓共採,瓊珠交贈〔四〕。用人若己〔五〕,古來無懵〔六〕。 |
715 | 〔一〕 |
716 | 「□」,綿□,連綿不斷。「遐□」,源遠流長,謂永遠流傳。 |
717 | 《斟詮》:「言古聖先賢之經傳,諸子百家之典籍,義理深遠,文辭富美,不僅傳播遙遠,抑且影響綿久也。」〔二〕 |
718 | 《孟子.滕文公上》:「江海以濯之,秋陽以暴之,皓皓乎不可尚已。」焦循正義:「皓皓,謂孔子盛德,如天之元氣皓旰。」 |
719 | 《斟詮》:「言如長江大海之流澤浩汗,若昆崗鄧林之蘊藏豐盛也。『皓』與『皓』同。……又『皓』與『浩』通。《史記.河渠書》:『瓠子決兮將奈何?皓皓旰旰兮閭殫為河。』《漢書.溝洫志》作『瓠子決兮將奈何?浩浩洋洋慮殫為河』。《文選》木華《海賦》『襄陵廣舄,●●浩汗』,注:『翰曰:●●浩汗,廣大貌。』《晉書.孫楚傳》:『三江五湖,浩汗無涯。』」〔三〕 |
720 | 《校注》:「按《文選》張衡《西京賦》『珍物羅生,煥若昆侖』,李注:『《山海經》云:昆侖之墟,有珠樹、文玉樹。』又『嘉卉灌叢,蔚若鄧林』,李注:『《山海經》曰:誇父與日競走,渴飲河渭,不足;北飲大澤,未至,道渴死。棄其杖,化為鄧林。』」 |
721 | 《斟詮》:「昆鄧,謂昆岡與鄧林。昆岡,昆侖山別名。……鄧林,誇父杖化生之林。一說即桃林,在楚之北境。」〔四〕 |
722 | 《校證》:「『採』顧本作『採』。」 |
723 | 黃注:「《吳越春秋》:越王使木工伐木,天生神木一雙,陽為文梓,陰為楩□。」《墨子.公輸》篇:「荊有長松、文梓、楩□、豫章。」「文梓」,梓樹,文理明顯細密,所以叫文梓。按古以梓為木王,梓最耐朽,故用以制器。 |
724 | 斯波六郎:「《晉書.載記.赫連勃勃傳》:「刻石都南頌其功德曰:……搜文梓於鄧林,採繡石於恆岳。」〔五〕 |
725 | 斯波六郎:「《尚書.仲虺之誥》:『用人惟己。』」用典還要用得自然,「凡用舊合機,不啻自其口出」,也就是「用人若己」,引用別人的故事或成語要用得合適,和自己嘴裡說的話沒有什麼兩樣。這樣不露生湊痕跡,才算用得活。 |
726 | 李曰剛《文心雕龍講疏》:「前言往行,載籍紛紛,必須充實見聞,知所抉擇,始可『用人若己』,而『事得其要』。」再曰:「又博學之後,貴能融會貫通,匠心獨運,始可『推陳出新』,而『自其口出』。」 |
727 | 《斟詮》:「《顏氏家訓》論文章曰:『邢子才嘗曰:「沈侯文章用事,不使人覺,若胸臆語也。」深以此服之。』《文選》載沈休文《新安江水至清,淺深見底,貽京邑游好》一首云:『願以潺湲水,沾君纓上塵。』此用『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了無痕跡可見。又《別範安成》詩云:『夢中不識路,何以慰相識?』乃用《韓非子》:『六國時,張敏與高惠二人為友,每相思不能得見,敏於夢中往尋,但行至半途,即迷不知路,遂回,如此者三。』而讀之真若出其胸臆焉。凡此用典之佳者,率皆知所抉擇,故得事理精切,用人若己。」〔六〕 |
728 | 「懵」,無知貌。「懵」同「●」,《說文》:「●,不明也。」按《才略》篇:「然子建思捷而才俊,詩麗而表逸,子桓慮詳而力緩,故不競於先鳴,而樂府清越,《典論》辯要,迭用短長,亦無懵焉。」 |
729 | 《斟詮》:「言引用他人之成言故事,果若出自一己之手筆,而非囫圇吞棗,斷章取義,則於古來著述,亦無懵懵不明之虞矣。」《說文》:「瞢,目不明也。」練字 第三十九《札記》:「舍人言練字者,謂委悉精熟於眾字之義,而能簡擇之也。其篇之亂者曰:依義棄奇。此又著文之家所宜奉以周旋者也。」又:「今欲明於練字之術,以馭文質諸體,上之宜明正名之學,下亦宜略知《說文》《爾雅》之書,然後從古從今,略無蔽固,依人自撰,皆有權衡,厘正文體,不致陷於鹵莽,傳譯外籍,不致失其本來,由此可知練字之功,在文家為首要,非若鍛句煉字之徒,茍以矜奇炫博為能也。」「練字」的「練」是選擇,「練字」就是選用適當的字;和唐宋以後詩話文評中所講的煉字不盡相同,但也有關系。 |
730 | 範注:「《章句》篇以下,《麗辭》《比興》《誇飾》《事類》四篇所論,皆屬於句之事。而四篇之中,《事類》屬於《麗辭》,以《麗辭》所重在於事對也。《誇飾》屬於《比興》,以比之語味加重,則成誇飾也。《練字》篇與上四篇不相連接,當直屬於《章句》篇。《章句》篇云:『積字而成句。』又云:『句之清英,字不妄也。』練訓簡,訓選,訓擇,用字而出於簡擇精切,則句自清英矣。《詞學指南》引宋景文云:『人之屬文,有穩當字,第初思之未至也。』即此義矣。本篇首段教人貫練雅頌,總閱音義,此探本之論也。又恐作者好怪,若樊宗師、宋子京之流,用字艱僻,義背隨時,則告之曰:『趣舍之間,不可不察。』『義訓古今,興廢殊用。』太史公撰史,凡用《尚書》之文,必以訓詁字代之,誠千古文章之準繩矣。」《情採》篇:「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聲文,五音是也。……」範注:「形文,如《練字》篇所論;聲文,如《聲律》篇所論。」日人戶田浩曉注解《練字》篇也說:「《聲律》是就聽覺的立場,去討論文學的音樂性,《練字》篇則就視覺的立場,去討論文學美術的問題。」參考:戶田浩曉《文心雕龍練字篇之現代意義》,《斯文》二四卷十一期;又《文心雕龍練字篇之修辭學的考察》,大東文化大學漢學會志一。 |
731 | 徐麗霞《文心雕龍練字篇之修辭學考察》:「《練字》篇所討論的重點,即是這文字形象於文章修辭里所造成的視覺美感效果。……雖然有人認為練字的意義,應該看得更廣泛些,不當僅僅拘囿於字體的外形,我則斟酌劉勰的著作本意,不敢茍同。也有人認為修辭學中有關字眼、詩眼的鍛煉發端於《練字》篇,因此考察練字的修辭觀,闡釋必涉及此一問題。其實,字眼詩眼的鍛煉是練字後的一種必然趨向結果,……但我們只能說原始的討論中可以包孕此趨向結果的隱含基因,卻不能肯定此趨向結果早已被劉勰明顯地附諸公開的敘述。」 |
732 | 夫文象列而結繩移〔一〕,鳥跡明而書契作〔二〕,斯乃言語之體貌,而文章之宅宇也〔三〕。蒼頡造之,鬼哭粟飛〔四〕;黃帝用之,官治民察〔五〕。 |
733 | 〔一〕 |
734 | 「文象」,《校釋》:「按各本皆如此,疑當作『爻象』。《易.系辭下》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此言聖人因八卦象可治民事,故以易結繩。下句始及造文字之事,疑『文』乃『爻』字形誤。」按全文均與爻象無關,且「爻」字亦於板本無據,不當改。「文象」,文字形象,即最初之象形文字。 |
735 | 範注:「《易.系辭下》:『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
736 | 《尚書序》:「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釋文》:「書者,文字;契者,刻木而書其側,故曰書契也。」〔二〕 |
737 | 範注:「《呂氏春秋.君守》篇:『蒼頡作書。』高誘注:『蒼頡生而知書,寫仿鳥跡以造文章。』許慎《說文解字敘》:『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三〕 |
738 | 範注:「言語之體貌,猶曰言語之符號。文章之宅宇,謂文章寄託於字體。」《注訂》:「體貌即語言之形成,宅宇即文章之寄寓,皆字句之功用也,故語言文章全託於字。」〔四〕 |
739 | 《訓故》:「《淮南子》: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按此見《本經訓》。高誘注:「蒼頡始視鳥跡之文造書契,則詐偽萌生。詐偽萌生,則去本趨末,棄耕作之業,而務錐刀之利。天知其將餓,故為雨粟。鬼恐為書文所劾,故夜哭也。」〔五〕 |
740 | 梅注:「《字源》云:太昊時始有文字,黃帝變為古文。又云:庖犧氏作龍書,炎帝作穗書,倉頡變古,寫鳥跡,作鳥跡篆,少昊作鳳書,高陽作科斗書。」 |
741 | 黃注:「官治民察,見《征聖》篇『象夬』注。」上引《易.系辭下》:「百官以治,萬民以察。」先王聲教,書必同文〔一〕;輶軒之使,紀言殊俗〔二〕,所以一字體,總異音〔三〕。 |
742 | 〔一〕 |
743 | 「先王聲教」四字已見《征聖》篇。《尚書.禹貢》:「朔南暨聲教,訖於四海。」正義解聲教為「聲威文教」。 |
744 | 範注:「《禮記.中庸》:『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周禮.秋官》大行人:『七歲屬象胥,論言語,協辭命。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即天子考文之事。」〔二〕 |
745 | 《訓故》:「《風俗通》:周秦常以歲八月,遣輶軒之使,採異代方言,藏之秘府。」按此見《風俗通義序》。「輶軒」,輕車。古代帝王的使臣多乘輶車,後因稱使臣為「輶軒使」。 |
746 | 範注:「《方言》劉歆《與揚雄書》:『三代周秦軒車使者遒人使者以歲八月巡路,●代語僮謠歌戲。』《說文》:『●,古之遒人,以木鐸記詩言。』《說文序》曰:『分為七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紀言殊俗」即紀言於殊俗。 |
747 | 〔三〕 |
748 | 《綴補》:「《管子.君臣上》篇:『書同名,車同軌,……此先王之所以一民心也。』名猶文也。亦即字也。」 |
749 | 《說文解字敘》:「分為七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總異音」,總匯各地的不同方言。 |
750 | 《周禮》保氏〔一〕,掌教六書〔二〕。秦滅舊章,以吏為師〔三〕,及李斯刪籀而秦篆興〔四〕,程邈造隸而古文廢〔五〕。 |
751 | 〔一〕 |
752 | 《校釋》:「按諸本作『保章氏』,誤。保章氏世守天文之變,與保氏異職,其誤無疑。」 |
753 | 《校注》:「黃校云:『保下,張本有章字。』按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兩京本、崇文本亦並有『章』字,……皆非也。『教以六書』見《地官》保氏,非保章氏也。」 |
754 | 《校證》:「舊本『保』下俱有『章』字,黃注本刪。案掌教六書,此《地官》保氏職,黃本刪是。」〔二〕 |
755 | 範注:「《周禮.地官》保氏:『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五曰六書。』鄭眾注:『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
756 | 《說文敘》:「《周禮》八歲入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聲,……四曰會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三〕 |
757 | 範注:「《史記.秦始皇本紀》三十四年:『李斯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舊章」,即舊有典籍。 |
758 | 〔四〕 |
759 | 《校證》:「『及』,紀本誤『乃』。」梅氏音義:「籀音胄,周太史名。」〔五〕 |
760 | 梅注:「《漢書》:《蒼頡》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歷》六章者,車府令趙高所作也。《博學》七章者,太史令胡毋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體復頗異,所謂秦篆者也。是時始造隸書矣。起於官獄多事,茍趨省易,施之於徒隸也。」範注:「《說文序》曰:『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又曰:『四曰左書,即秦隸書。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 |
761 | 《說文敘》:「是時秦燒滅經書,滌除舊典,廢史卒,興戍役,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程邈」,秦始皇時御史。原為獄吏,因事下獄,在獄中將民間習用的字體整理成隸書。 |
762 | 漢初草律,明著厥法,太史學童,教試六體〔一〕;又吏民上書,字謬輒劾;是以馬字缺畫,而石建懼死,雖云性慎,亦時重文也〔二〕。 |
763 | 〔一〕 |
764 | 《校注》:「『草』,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張本、兩京本、……崇文本作『章』。……按『章』字非是。《漢書.藝文志》:『漢興,蕭何草律,亦著其法。』舍人此文所本也。」《校證》:「『草』,舊本俱作『章』,黃注本改。」 |
765 | 《訓故》:「《漢藝文志》:漢興,蕭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注:『篆書謂小篆,蓋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隸書亦程邈所獻。』」 |
766 | 王更生《文心雕龍範注駁正》:「按『教試』應移在『學童』之前,於文法始合,征《漢書.藝文志》小學家序,當乙正。又『六體』為『八體』,乃淺人據今本《漢志》之誤字而改,據王先謙《漢書補注》引李賡蕓征《說文敘》應訂正。」李曰剛《斟詮》亦稱:「『教試』原倒在『學童』下,於文法不合,征《漢書.藝文志》小學家序乙正。又『八體』原作『六體』,乃淺人據今本《漢志》之誤字而改,據王先謙《漢書補注》引李賡蕓征《說文敘》訂正。《補注》:『李賡蕓曰:「《說文敘》云:『學僮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吏,又以八體試之。』此『六』乃『八』之誤。據《說文敘》言:王莽時甄豐改定古文有六體。蕭何時止有八體,無六體也。」先謙曰:六當為八,李說是也。上文 |
767 | 《漢志》小學家書目「八體六技」明言八體,是班氏非不知有八體者,且此數語與《說文序》吻合,不應事實歧異,淺人見下「六體」字而妄改也。』剛按王引李說甚精,應從之。」又:「《說文敘》:『自爾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漢興有草書。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並課,最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漢太史掌天文、歷法,修史書。 |
768 | 〔二〕 |
769 | 《漢書.石奮傳》:「建為郎中令,奏事下,建讀之,驚恐曰:『書馬者與尾而五,今乃四,不足一,獲譴,死矣。』其為謹慎,雖他皆如是。」 |
770 | 《校注》:「『慎』,《漢書藝文志考證》四引作『謹』,按王氏避宋孝宗諱改『慎』為『謹』,非所見本有異也。」 |
771 |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卷四《小學》:「字或不正,輒舉劾。原注:『劉勰云:馬字缺畫,而石建懼死。雖云性謹,亦時重文也。』」至孝武之世,則相如撰篇〔一〕。及宣成二帝〔二〕,徵集小學〔三〕,張敞以正讀傳業〔四〕,揚雄以奇字纂訓〔五〕,並貫練雅頌,〔六〕總閱音義〔七〕,鴻筆之徒〔八〕,莫不洞曉。 |
772 | 〔一〕 |
773 | 《訓故》:「《漢藝文志》: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復字。」「撰」,撰的異體字,述也。《凡將篇》,字書名,七字一句。 |
774 | 〔二〕 |
775 | 範注:「《漢書.揚雄傳贊》:『劉棻嘗從雄學作奇字。』據《藝文志》及《說文序》張敞正讀在孝宣時,揚雄纂《訓》在孝平時。此云宣成二帝,疑『成』是『平』之誤。」《校釋》以為範注「疑『成』是『平』之誤,是也」。《注訂》:「範注謂『成』是『平』之誤,非是。此言徵集小學始自宣成,非指某人某時言也。」 |
776 | 《考異》:「漢自孝宣至孝平,頗重小學,張敞、揚雄諸作皆在此時。歷孝宣、元、成、平諸帝,作輟不一。《漢志》所載,未必為全。而本文所指,概言其略,故曰宣、成。」〔三〕 |
777 | 《校證》:「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凌本、鐘本、梁本、清謹軒鈔本、日本刊本、王謨本、崇文本,『集』作『習』。」〔四〕 |
778 | 《訓故》:「《漢藝文志》:《倉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宣帝時征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傳至外孫之子杜林,為訓故。《漢書.杜鄴傳》:鄴少孤,其母張敞女。鄴壯,從敞子吉學問。得其家書。吉子竦又幼孤,從鄴學問。亦著於世,尤長小學。鄴子林,清靜好古,亦有雅材,……其正文字過於鄴、竦,故世言小學者由杜公。」 |
779 | 範注:「《說文序》曰:『孝宣時,召通《倉頡》讀者,張敞從受之。涼州刺史杜業,沛人爰禮,講學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時,徵禮等百餘人,令說文字未央廷中,以禮為小學元士,黃門侍郎揚雄採以作《訓纂篇》。』」〔五〕 |
780 | 梅注:「《漢書》:『至元始中,徵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揚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順續《蒼頡》,又易《蒼頡》中重復之字,凡八十九章。』」「奇字」,王莽時六書之一,大抵根據戰國時通行於六國的文字,加以改變而成。《說文》所引,有「倉」之奇字「●」等。 |
781 | 〔六〕 |
782 | 範注:「『並貫練雅頌』,『頌』是『頡』字之誤。下文云:『《雅》以淵源詁訓,《頡》以苑囿奇文。』」《校釋》:「範注『頌』乃『頡』誤。是。即後文之《爾雅》《蒼頡》。」《注訂》:「雅頌為三百篇略詞,貫練雅頌者,猶言熟習而上本雅頌。且雅頌為通辭,範注云:『頌』是『頡』之誤。以下文『雅以』『頡以』為說,是誤解下文也。『雅以』者,指《爾雅》而言,『頡以』者,指《蒼頡》一篇而言,與此無涉。」「貫練」,謂貫通熟練。 |
783 | 〔七〕 |
784 | 「總閱音義」,謂全面考察讀音與義訓。 |
785 | 〔八〕 |
786 | 《校證》:「『鴻』原作『鳴』,梅據朱改作『鴻』。」 |
787 | 《考異》:「鳴筆,言文之善者也。假筆墨以出之故曰鳴筆。韓退之曾本之為文,是征鳴字之用較鴻為長,朱改非是。」且多賦京苑〔一〕,假借形聲〔二〕;是以前漢小學,率多瑋字〔三〕,非獨制異,乃共曉難也〔四〕。 |
788 | 〔一〕 |
789 | 《注訂》:「如《兩都》、《兩京》、《南都》、《三都》諸賦。」 |
790 | 《綴補》:「案『京苑』疑本作『宮苑』,此就前漢言之,前漢辭賦家如司馬相如、揚雄之徒,多賦宮、賦苑,無賦京者。」〔二〕 |
791 | 周注:「假借形聲:用通假字來描繪形象聲音。」〔三〕 |
792 | 《注訂》:「瑋,瑰瑋不通俗也,即上文所謂奇字。」〔四〕 |
793 | 範注:「劉申叔先生《論文雜記》曰:『西漢文人,若揚馬之流,咸能洞明字學,故選詞遣字,亦能古訓是式,非淺學所能窺。東漢文人,既與儒林分列,故文詞古奧,遠遜西京。魏代之文,則又語意易明,無俟後儒之解釋。』」《校注》:「按『異』謂異體;『難』謂難字。」牟注:「制異:制造奇異。共曉難:指揚雄、司馬相如等都通曉難字。」譯為「這並非他們特意要標新立異,而是當時的作家都通曉難字」。《斟詮》:「言不獨制作奇異,而詞字訓義古奧,非淺學之士所易共曉也。」按釋「難」為「難字」,似類「添字解經」。《練字》篇首先從文字源流講起,說明西漢文人精通文字學,他們的作品里往往有古文奇字,非常難認。劉勰不贊成用難字,觀全文可知。 |
794 | 暨乎後漢,小學轉疏〔一〕,復文隱訓,臧否大半〔二〕。 |
795 | 〔一〕 |
796 | 範注:「《後漢書.馬援傳》注引《東觀記》曰:『援上書:「臣所假伏波將軍印,書伏字,犬外向。城皋令印,皋字為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縣長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為信也,所宜齊同。」薦曉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國印章。奏可。』《說文序》曰:『今雖有尉律不課,小學不修,莫達其說久矣。』此皆小學轉疏之證。」〔二〕 |
797 | 元刻本無「否」字,「大」作「太」。 |
798 | 黃注:「《東京賦》注:凡數三分有二為大半。」 |
799 | 範注:「『復文』,謂如有長字斗字而重作馬頭人之長,人持十之斗。『隱訓』,謂詭僻之訓,如『屈中為蟲』,『苛之字止句也』之類。『臧否大半』,『大』疑是『亦』字之誤,謂後漢之文,有深於小學者,有疏於小學者,臧否各半也。」 |
800 | 斯波六郎:「案『復文隱訓』要為難解之文字。所謂『復』,所謂『隱』,分用『復隱』之語。如區別『復文』與『隱訓』,則前者謂字形復雜難懂者之意,後者則字形簡單,而使其意義難懂者之意。範氏解『復文』為異體文字,解『隱訓』為詭僻之字義,其說難從。其舉『馬頭人之長』以下之四例於《說文解字敘》,據俗字任何方面而言,皆是標示無稽之字義說例,與此之『復文隱訓』無關。『臧否大半』,後漢人之文字用法,其大半皆用為非難之意。」 |
801 | 《綴補》:「案復、隱同義,《原道》篇『符採復隱』,《總術》篇『奧者復隱』,並同例。『復文』謂字體不明;『隱訓』謂訓釋不明。」 |
802 | 周注:「臧否大半:大半是不通小學的。臧否,好壞,這裏當是偏義復詞,指壞。」及魏代綴藻,則字有常檢〔一〕,追觀漢作,翻成阻奧。故陳思稱:〔二〕「揚馬之作,趣幽旨深,讀者非師傳不能析其辭〔三〕,非博學不能綜其理〔四〕。」豈直才懸〔五〕,抑亦字隱。 |
803 | 〔一〕 |
804 | 朱星《文心雕龍的修辭論》:「到了漢末魏晉,反切法發明盛行了,音義書也產生了,如孫炎《爾雅音義》。進一步編出了韻書,有反切,有釋義,這比秦漢《蒼頡篇》、《急就篇》、《凡將篇》等明確了,因此古代的字體字義的規範化逐漸形成。」〔二〕 |
805 | 範注:「陳思語無考。」〔三〕 |
806 | 《校注》:「『傳』,凌本、秘書本、張松孫本、崇文本作『傅』。按作『傅』非是。《三國志.魏志.國淵傳》:『《二京賦》,博物之書也。世人忽略,少有其師,可求能讀者從受之。』足與此相發。」〔四〕 |
807 | 《校證》:「馮本、汪本、佘本,『綜』誤『縹』,徐校作『綜』。」〔五〕 |
808 | 《校證》:「鐘本、梁本、清謹軒鈔本、崇文本,『直』誤『真』。」 |
809 | 《校注》:「按『真』字誤。《詔策》篇:『豈直取善當時,亦敬慎來葉矣。』亦以『豈直』連文。」「直」,僅。 |
810 | 《斟詮》:「才懸,謂才學懸殊。字隱,謂用字隱僻。」自晉來用字,率從簡易,時並習易,人誰取難〔一〕?今一字詭異,則群句震驚〔二〕,三人弗識,則將成字妖矣〔三〕。後世所同曉者〔四〕,雖難斯易;時所共廢,雖易斯難〔五〕:趣舍之間,不可不察〔六〕。 |
811 | 〔一〕 |
812 | 《斟詮》:「言並時之人,皆習慣於平易,有誰取重于艱深乎!」〔二〕 |
813 | 牟注:「群句震驚:很多句子都受其影響。」 |
814 | 《顏氏家訓.文章》篇:「沈隱侯曰:文章當從三易:易見事,一也;易識字,二也;易讀誦,三也。」範注:「沈約謂文章當從三易,其二為易識字,蓋恐一字詭異,震驚群句也。」〔三〕 |
815 | 《注訂》:「簡易為難免,字隱則弊重。隱之極,則高深莫測,便成妖矣。」 |
816 | 範注:「袁守定《占畢叢談》曰:『庾持善字書,每屬辭,好為奇字,世以為譏。夫字體數萬,人所常用,不過三千,若摭拾古僻不可識者以炫奇,此劉舍人所謂字妖也。然則奇字遂不可用乎?可用也。史遷「更遣長者扶義而西」,不曰「仗義」而曰「扶義」,有扶持之意也;《範史》「鄧彪仁厚委隨,不能有所匡正」,不曰「委靡」而曰「委隨」,有隨從之意也;又左雄疏「或因罪咎引高求名」,不曰「務高」,而曰「引高」,有借飾之意也;《南史》沈約云:「此公護前,不讓則羞死」,不曰「護過」而曰「護前」,「前」字所包更廣也。必用此字,其義乃安,其義乃盡耳。然即此便是奇字,非以不可識者為奇也。』」〔四〕 |
817 | 斯波六郎:「鈴木先生《校勘記》曰:『後字可疑。』謹案:『後』疑『然』字之誤。蓋與《指瑕》第四十一『然世遠者太輕,時同者為尤矣』句法同。」〔五〕 |
818 | 《綴補》:「按兩『斯』字並與『實』同義。」〔六〕 |
819 | 《顏氏家訓.書證》篇曰:「吾昔初看《說文》,蚩薄世字,從正則懼人不識,隨俗則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筆也。所見漸廣,更知通變,救前之執,將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猶擇微相影響者行之;官曹文書,世間尺牘,幸不違俗也。」案此與彥和趣舍之語相發明。 |
820 | 黃叔琳批:「《六經》之文,有三尺童子胥知者,有師儒宿老所未習者,豈有一定之難易哉?緣於世所共曉與共廢耳。」 |
821 | 此段意謂大家習慣於用簡易的字,這是人之常情,誰還喜歡用難字呢?至於難易的標準,劉勰說:只要是通用的字,就容易認;不通用的字,就難認。寫文章的時候,在字的取舍之間,要以「世所同曉」者為準,「時所共廢」的不用。這種見解有很大的進步性。 |
822 | 朱星《文心雕龍的修辭論》:「『晉末用字,率從簡易』,正是一種客觀趨勢,是一種好現象。文學語言之美不在用些奇古艱深之字,而正要竭力避免此等字。因此劉氏提出當時眾人所共曉這一標準,『時並習易』這一現象,當被肯定。這『易』當包字形與字義二者,如『義訓古今,興廢殊用』,可知義也當取今義,字音可推知也要用今音,如果有易字常用字今字以及今義今音而不用,而偏偏去找些生僻字難字古字以及古義古音來代替,這正是不老實的態度。」 |
823 | 以上為第一段,論文字的起源與流變,而歸接到用字難易的取舍問題。 |
824 | 夫《爾雅》者,孔徒之所纂,而《詩》《書》之襟帶也〔一〕;《倉頡》者〔二〕,李斯之所輯,而鳥籀之遺體也〔三〕;《雅》以淵源詁訓,《頡》以苑囿奇文〔四〕,異體相資,如左右肩股〔五〕,該舊而知新,亦可以屬文〔六〕。 |
825 | 〔一〕 |
826 | 梅注:「揚雄答郭威書曰:《爾雅》,孔門游、夏之儔所記,以解釋《六藝》也。《記》言:史佚教其子以《爾雅》,《爾雅》者,小學也。文言:孔子教魯哀公學《爾雅》。《爾雅》之出遠矣。學者皆云周公所記也。『張仲孝友』之類,後人所增耳。」《校證》:「『纂』原作『慕』,梅據許改。徐校同,王惟儉本作『纂』。」 |
827 | 黃注:「《西京雜記》卷三:郭威以《爾雅》周公所制,……餘嘗以問揚子云,子雲曰:『孔子門徒游夏之儔所記,以解釋《六藝》者也。』」範注:「鄭玄駁《五經異義》曰:『玄之聞也,《爾雅》者,孔子門人所作,以釋《六藝》之旨,蓋不誤也。』」 |
828 | 《論衡.是應》:「《爾雅》之書,《五經》之訓詁。」「襟帶」指必備的輔助物,猶衣之有襟帶。 |
829 | 《斟詮》:「魏張揖《進廣雅表》云:『昔者周公纘述唐虞,宗翼文武,克定四海,勤相成王,六年制禮,以導天下,著《爾雅》一書,以釋其義。今俗所傳三篇《爾雅》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孫通所補,或言沛郡梁文所考。皆解家所說,先師口傳,既無正驗聖人所言,是故疑不足能明也。』案:依近世諸家考證,大致以周公作《釋詁》造其端,七十子又為解釋《六經》而增加《釋言》、《釋訓》等篇,秦漢間經師更遞相補益而成書。……郭璞序其要用云:『夫《爾雅》者,所以通詁訓之指歸,敘詩人之興詠,總絕代之離詞,辨同實而殊號者也。誠九流之津涉,《六藝》之鈐鍵,學覽者之潭奧,摛翰者之華苑也。若乃可以博物不惑,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者,莫近於《爾雅》。』」〔二〕 |
830 | 《校注》:「『倉』,元本、弘治本、汪本、佘本、張本、兩京本……崇文本作『蒼』。『倉』與『蒼』音同得通。然此與篇首『蒼頡造之』及贊中『《蒼》《雅》品訓』前後不一律,應改其一。」〔三〕 |
831 | 梅注:「鳥跡籀文。」範注:「『鳥籀』當作『史籀』。《藝文志》云:『《蒼頡》七篇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說文序》亦云:『斯作《倉頡篇》,取《史籀》大篆。』《倉頡》所載皆小篆,而鳥蟲書別為一體,以書幡信,與小篆不同。」 |
832 | 《校注》:「按『鳥』字不誤。『籀』,即《史籀》簡稱,『鳥』蓋指蒼頡初作之書言。舍人謂之『鳥籀』,正如許君之云『古籀』然也。《情採》篇『鏤心鳥跡之中』,亦以『鳥跡』代替文字。且此文與上相儷,上云『《詩》《書》襟帶』,此云『鳥籀遺體』,詞性相同;若作『史籀』,則奇觚矣。《說文序》云:『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同或異。……斯作《倉頡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或之云者,不盡然之詞,是大篆中存有古文之體,而《蒼頡篇》亦必有因仍之者。《漢志》云:『文字多取《史籀篇》。』則蒼頡所載,不盡為小篆,又可知矣。故舍人概之曰:『鳥籀之遺體也。』鳥蟲書自別為一體,許君列為亡新時六書之一,雖未著其緣起,然廁於佐書之後,其為後起無疑;舍人豈不是審,而置於《史籀》之上哉!」 |
833 | 《注訂》:「範注云:『鳥籀當作史籀。』非是。彥和辭旨在述李斯輯作,遵所沿習,鳥篆與籀書,皆古之遺文也。『多取』與『取』之為言,略述其所本也。且斯之所作,統小篆言之,其中秦六體之書皆所包括,故此並言『鳥籀』為是。」〔四〕 |
834 | 《校證》:「『詁』舊本作『誥』,馮校云:『誥當作詁。』何校本、黃注本改。」按元刻本作「雅以淵淵誥訓」。弘治本「詁」作「誥」。 |
835 | 《斟詮》:「言《爾雅》為訓詁之淵源;倉頡為奇文之苑囿也。『以』,猶『為』也。《左傳》定十年:『封疆社稷是以。』」「奇文」,即奇字。 |
836 | 〔五〕 |
837 | 《斟詮》:「承上文而綜合言之,謂訓詁字義之《爾雅》與匯總字形之《倉頡篇》,兩者體制不同,而彼此需濟,相互為用,一若左右肩股相輔相成,學者必須兼籌並顧,始可恢弘其效用也。」〔六〕 |
838 | 《論語.為政》:「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
839 | 《斟詮》:「言學者既淹貫往古字形異體之變遷,又通曉近今義訓殊用之廢興,而明其本末,知所趣舍,則操觚綴文,自能得心應手,而運用裕如矣。」「該」,兼備。 |
840 | 若夫義訓古今,興廢殊用〔一〕,字形單復,妍媸異體〔二〕,心既託聲於言,言亦寄形於字〔三〕,諷誦則績在宮商〔四〕,臨文則能歸字形矣〔五〕。 |
841 | 〔一〕 |
842 | 黃春貴《文心雕龍之創作論》:「《練字》篇曰:『義訓古今,興廢殊用。』此至當之論也。例如:記軍旅之事,在《左傳》曰某師,在《史記》曰某軍;在《左傳》曰某帥師,在《史記》曰某將兵;在《左傳》曰伐,在《史記》曰擊;在《左傳》曰圍,在《史記》曰攻;在《左傳》曰致師,在《史記》曰挑戰。而文人用字,每喜剿取古人字義,以相矜耀,殊為不稱。」〔二〕 |
843 | 《校注》:「『媸』,元本、弘治本、汪本、佘本、張本、訓故本、梅本……作『蚩』。按作『蚩』是。已詳《聲律》篇『是以聲畫妍蚩』條。」〔三〕 |
844 | 斯波六郎:「《法言.問神》:『言,心聲也;書,心畫也。』」〔四〕 |
845 | 《校證》:「『績』舊本作『續』,徐校作『績』,梅六次本、黃注本、張松孫本、崇文本改『績』。」按元刻本、弘治本「績」作「續」,沈巖臨何焯校本「續」改「績」。 |
846 | 〔五〕 |
847 | 《校釋》:「古人謂為文首在識字,蓋文字以代言語,有是語必有是字,而文章者,言語之最精者也,精語必得美字以達之。西漢以來,辭賦繁興,寫象山海,摹略萬物,尤貴有文字以供敷設,故賦家如相如、子云,號稱博識,相如有《凡將篇》,子云有《訓纂》、《方言》,皆字學之書也。今檢其所為文,凡名狀之詞,為類尤富。又文字自秦篆解散以後,形體日趨簡易,詭更任情,變體彌伙。漢世已感識字不易,故在上則有熹平石經之刻,在下則有叔重說解之書。降及魏晉,行楷又盛,點畫偏旁,更異漢隸,重以書法為時所尚,於是結構但取美觀,筆畫無嫌移易,而識字更難,此舍人所以有諟正文字之論也。而同時沈休文亦有『為文當從三易』之說。北朝顏氏之推尚論文章,亦及文字。知此事之在當時,久為識者所重視矣。」 |
848 | 《斟詮》:「言諷誦之功績,在求唇吻之間,吐納律呂,而可辨別夫聲韻之飛沉強弱;臨文之能事,欲使胸臆之際,卷舒風雲,則必歸依於字形之難易妍媸。」「能」謂功能,與上句「績」字相對。 |
849 | 日人興膳宏在介紹《出三藏記集》中《胡漢譯經音義同異記》時云:「此文作者在論述之初先對言辭和文字所起的作用下了定義:『夫神理無聲,因言辭以寫意;言辭無跡,緣文字以圖音。故字為言蹄,言為理筌,音義合符,不可偏失。是以文字應用,彌綸宇宙,雖跡系翰墨,而理契乎神。』這是一種正統觀念,本諸《易.系辭》傳『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所表達的『意──言──文字』這一公式。而《文心雕龍.練字》篇『心既託聲於言,言亦寄形於字。諷誦則績在宮商,臨文則能歸字形矣』,也是與這一理論呼應的。」 |
850 | 以上為第二段,論作家在文字學方面的修養,認為作家要善於練字,必須兼通字體古今興廢之變。 |
851 | 是以綴字屬篇,必須揀擇〔一〕:一避詭異,二省聯邊〔二〕,三權重出〔三〕,四調單復。詭異者,字體瑰怪者也〔四〕。曹攄詩稱:〔五〕「豈不願斯游,褊心惡(口兇)呶〔六〕。」兩字詭異,大疵美篇;況乃過此,其可觀乎〔七〕! |
852 | 〔一〕 |
853 | 《校證》:「『揀』原作『練』,徐云:『練當作揀。』案《廣博物志》二九正作『揀』,今據改。」 |
854 | 《綴補》:「案『練擇』復語,『練』借為『柬』,《爾雅.釋詁》:『柬,擇也。』字亦作揀,《廣雅.釋詁》:『揀,擇也。』」 |
855 | 《校注》:「按《埤蒼》:『練,擇也。』是『練』字未誤。」《考異》:「練字不誤。《前漢禮樂志》:『練時日。』練者選也。王校非。」〔二〕 |
856 | 今所見「聯邊」字以宋玉《高唐賦》為最早,然尚不若漢賦之多。 |
857 | 〔三〕 |
858 | 《校注》:「出,黃校云:『元作幽,欽愚公改。』兩京本、何本、……作出,……按欽改是。」 |
859 | 《校證》:「『出』原作『幽』,謝云:『一作出。』梅據欽叔陽改『出』,徐校同。案王惟儉本、《吟窗雜錄》正作『出』。」按元刻本、弘治本作「幽」,誤。 |
860 | 清王虯孫《讀賦卮言.造句》:「《練字》曰:『三權重出。』古賦惟大篇不禁重出,若千言以內,初無累牘風雲,連篇月露之事;況於律賦,即虛字斗接,大宜檢點。」〔四〕 |
861 | 「詭異」,指希奇古怪的字。 |
862 | 〔五〕 |
863 | 《校證》:「『攄』,紀本誤作『據』。《才略》篇謂:『曹攄清靡於長篇。』即其人也。」梅注:「曹攄,字顏遠。」範注:「曹攄詩無考。」 |
864 | 《校注》:「《三國志.魏志.曹休傳》裴注引《文士傳》曰:『肇孫攄與齊人左思俱為記室督從中郎。』《詩品》中:『季倫顏遠,並有英篇。』其詩丁福保《全晉詩》據《文選》及《文館詞林》輯得七首,惜漏此二句。」〔六〕 |
865 | 「(口兇)呶」,喧嘩聲。《注訂》:「(口兇)音哄,又音匈,眾言也。《荀子.解蔽篇》:『以為●●。』又作訩訩。」「呶」,梅注:「呶,音鐃,讙聲也。《詩.小雅》:『載號載呶。』」按此見《賓之初筵》。「褊心」,心地狹窄。《詩.魏風.葛屨》:「維是褊心,是以為刺。」鄭箋:「魏俗所以然者,是君心褊急,無德教使之耳。」 |
866 | 《斟詮》:「言豈不願參與此次游樂乎?只為褊急之心厭惡喧擾讙囂而已。『●』或作『□』,與『訩』同。《荀子.解蔽》:『掩耳而聽者,聽漠漠而以為訩訩。』注:『訩訩,喧聲也。』」〔七〕 |
867 | 如唐詩怪澀派,除了參用散文句法、辭賦手法,便以好使奇字怪句擅場。即如韓愈,他的詩句也是滿布奇字生詞,如《陸渾山火》的「虎熊麋豬逮猴猿,水龍鼉龜魚與黿,鴉鴟雕鷹雉鵠從,燖炰猥●孰飛奔」等句,搜奇抉怪,極盡詭異之能事。 |
868 | 聯邊者,半字同文者也〔一〕。狀貌山川,古今咸用,施於常文,則齟齬為瑕〔二〕,如不獲免,可至三接〔三〕,三接之外,其《字林》乎〔四〕! |
869 | 〔一〕 |
870 | 劉向《別錄》「戰國策書錄」條云:「本字多脫誤為半字。以趙為肖,以齊為立。」 |
871 | 清袁守定《占畢叢談》卷五《談文》:「劉舍人論文……有忌聯邊之說,聯邊者,半字同文,如『江』、『淮』、『河』、『漢』是也。」 |
872 | 王利器《文心雕龍新書序錄》:「梁僧佑《梵漢譯經音義同異記》說:『梵書制文,有半字滿字:所以名半字者,義未具足,故字體半偏,猶漢文「月」字,虧其傍也。所以名滿字者,理既究竟,故字體圓滿,猶漢文「日」字,盈其形也。故半字惡義,以譬煩惱;滿字善意,以譬常往。又半字為體,如漢文「言」字;滿字為體,如漢文「諸」字,以「者」配「言」,方成「諸」字。「諸」字兩合,即滿之例也。「言」字單立,即半之類也。』」 |
873 | 饒宗頤《劉勰文藝思想與佛教》:「如《練字》篇之言『省聯邊』。『聯邊』者,劉氏釋為『半字同文者也』。此亦當時梵文之術語,僧佑曾作《梵文譯經音義同異記》,謂『梵文有半字滿字之分。半字者,義未具足;滿字者,理乃究竟』。『半字』一辭,言悉曇者常用之。劉氏習於佛理,故無意中借梵言以著論。」 |
874 | 《唐音癸簽》卷四《法微三》:「用字一避詭異,二省聯邊。」 |
875 | 興膳宏云:「劉勰認為在文字使用方面必須具備四種心得,其二即『省聯邊』。『聯邊者,半字同文者也。』即把兩個以上字體半邊偏旁相同者連在一起,稱為『聯邊』。下邊又說:『狀貌山川,古今咸用。』就是說辭賦等在描寫山川等自然景色時,往往採用把若干有『山』字偏旁或『□』字偏旁的連用的技巧。如司馬相如《上林賦》中的『深林巨大,嶄巖嵾嵯』和形容激流時的『豬湧滂□,滭浡滵汩』等都是有『山』偏旁或『□』偏旁的『半字同文』之例。這樣自然地使用『半字』一語,雖不另加考索,倒也毫無從佛教用語轉來的不協調感。而且前漢末劉向《別錄》中「戰國策書錄」條云:『本字多脫誤為半字。以「趙」為「肖」,以「齊」為「立」。』可見此語的來歷直可追溯到佛教傳入中國之前。盡管如此,推敲之餘,認為《練字》篇中的『半字』與《同異記》中『半字』為同根所出,大概還是和事實相去不遠的。」〔二〕 |
876 | 《校注》:「『齟齬』,黃校云:『元作鋤銛,朱改。』何焯『銛』改『鋙』。黃丕烈所校元本作『鋤鋙』。……按『銛』乃『鋙』之殘誤。《楚辭.九辯》:『圓鑿而方枘兮,吾固知其鋤鋙而難入。』《廣韻》八語『齬』下云:『齟齬,不相當也;或作鋤鋙。』是『鋤鋙』即『齟齬』也。」《校證》:「『齟齬』原作『鋤銛』,梅據朱改,徐校同。」《注訂》:「《說文》:『齒不相值曰齟齬。』音咀語。」喻不協調。 |
877 | 〔三〕 |
878 | 黃注:「按三接者,如張景陽《雜詩》『洪潦浩方割』,沈休文《和謝宣城詩》『別羽泛清源』之類。三接之外,則曹子建《雜詩》『綺縞何繽紛』,陸士衡《日出東南隅行》『璚佩結瑤璠』,五字而聯邊者四,宜有《字林》之譏也。若賦則更有十接二十接不止者矣。」 |
879 | 《斟詮》:「半字同文者,約有五類,以張平子《西京賦》為例: |
880 | 一、左同文者:木則樅栝□楠,梓棫楩楓。 |
881 | 二、右同文者:鳥則鷫鷞鴰鴇,鴐鵝鴻鵾。 |
882 | 三、上同文者:草則葴莎菅蒯,薇蕨荔苀。 |
883 | 四、下同文者:其中則有黿鼉巨鱉。 |
884 | 五、周同文者:表嶢闕於閶闔。 |
885 | 喜用聯邊者,無非以字形之重疊炫人,掉弄玄虛,於義則無所取,故宜避忌,如不獲免,可至三接而已。」〔四〕 |
886 | 《斟詮》:「案六朝文士,好用同形聯邊字,往往一句之中,字字同形聯邊者,如《西京賦》『鱣鯉魣鮦,鮪鯢鱨●』句,《海賦》『浟□瀲灩,浮天無岸;浺瀜沆瀁,渺彌湠漫,波如連山』句,任意堆垛,類同兒戲,故彥和有此呼籲也。」重出者,同字相犯者也〔一〕。《詩》《騷》適會〔二〕,而近世忌同,若兩字俱要,則寧在相犯〔三〕。故善為文者,富於萬篇,貧於一字〔四〕。一字非少,相避為難也〔五〕。 |
887 | 〔一〕 |
888 | 《校證》:「『字』,《吟窗雜錄》作『事』。」對偶句裏要權衡輕重,盡量避免重復字。 |
889 | 楊樹達《漢文文言修辭學》第四章《變化》:「古人綴文,最忌復沓。劉勰之論練字也,戒同字相犯,是其事也。欲逃斯病,恆務變文。《左氏傳》於同一篇中稱舉同一人者,名字號謚,錯雜不恆,幾乎令人迷惑,斯為極變化之能事者矣。」 |
890 | 重出之病所造成的修辭缺陷,一是破壞精簡原則,二是破壞聲律美感。 |
891 | 黃春貴:「《鎔裁》篇亦曰:『同辭重句,文之□贅也。』蓋文章用字本已無多,重出則更見其少,其弊不啻疊床架屋,鮮有不單薄寡味者,故古人多所避忌。《列子.湯問》篇曰:『瓠巴鼓琴,而鳥舞魚躍。』《荀子.勸學》篇曰:『昔者瓠巴鼓瑟,而流魚出聽;伯牙鼓琴,而六馬仰秣。』梁玉繩《瞥記》曰:『《列子》瓠巴鼓琴,《荀子》作鼓瑟,蓋因下有伯牙鼓琴,改為瑟也。』」〔二〕 |
892 | 《雜記》:「案《詩》之變風變雅及《離騷》,皆煩冤勃鬱,故文字不嫌其重沓。《物色》篇云:『詩人感物,連類不窮。』又云:『《離騷》代興,觸類而長,物貌難盡,故重沓殊狀。』林畏盧云:《楚辭》如《九章.惜誦》之『莫之白』『莫察……無路』『莫吾聞』積沓而下,不外一意,胡以讀之不覺其沓?由積愫莫伸,悲憤中沸,口不擇言而發,惟其無可伸愬,故沓。惟沓,乃愈見其衷情之真,若無病而呻,便不是矣。」「適會」,適應際會,指根據情況而適當運用重復的字。《征聖》篇:「抑引隨時,變通適會。」《章句》篇:「隨變適會,莫見定準。」 |
893 | 《校注》:「按《三百篇》中同字相犯者,不一而足;《離騷》如『非世俗之所服』,『退將復修吾初服』,『判獨離而不服』,即重出三『服』字。」〔三〕 |
894 | 紀評:「復字病小,累句病大,故寧相犯。」範注:「曹子建《棄婦》篇二十四語中,重二庭韻,二靈韻,二鳴韻,二成韻。潘岳《秋興賦》用二省字。唐人詩亦多有重押韻者,殆所謂『兩字俱要,則寧相犯』也。」 |
895 | 《校注》:「按如《鄭白渠歌》『池陽谷口』與『億萬之口』,二『口』字相犯;《孤兒行》『命獨當苦』與『不敢自言苦』,二『苦』字相犯之類是。」 |
896 | 《斟詮》:「言《詩經》、騷辭之行文,適應當時情境,用字不嫌重出,而魏晉南北朝尚駢儷,則忌同犯。但若兩字俱屬必要,寧可聽其相犯,毋庸勉強避免也。俞樾《諸子平議》於《荀子.樂論》云:『古人用韻不避重復。如《採薇》,首章連用二『玁狁之故』句,《正月》一章連用二『自口』字,《十月之交》首章連用二『有聲』字,《召旻》卒章連用二『百里』字,並其例也。」〔四〕 |
897 | 範注:「陸云《與兄平原書》云:『未能補所欲去,「徹」與「察」皆不與「日」韻,思惟不能得,願賜此一字。』此雖因拘韻之故,亦貧於一字之例也。」 |
898 | 《困學記聞》卷十八《評詩》:「韓文公云:『六字常語一字難。』《文心雕龍》謂:『善為文者,富於萬篇,貧於一字。』」 |
899 | 《隨園詩話》卷二第十五條:「改詩難於作詩,何也?作詩,興會所至,容易成篇;改詩,則興已過,大局已定,有一二字於心不安,千力萬氣,求易不得,竟有隔一兩月,於無意中得之者。劉彥和所謂『富於萬篇,窘於一字』,真甘苦之言。」 |
900 | 朱星《文心雕龍的修辭論》:「他明說這是詩賦的戒律,不是文的,因此『善為文者』這『文』指『文筆』之『文』。『雖文不必有』,『施於常文』的『文』是指一般的文,『半字同文者也』的『文』是指字。『肥字積文』的『文』又指篇。當加區別。前三條都是禁例,第四條實在也是禁在一句中用純單或純復字。這四條既都是消極的,而且都是屬於字形的事。」〔五〕 |
901 | 《斟詮》:「彥和所謂『權重出』,欲人避免重出,但非反對重出,遇有不得不重出則重出之,良以『一字非少,相避為難』耳。……宋俞文豹《吹劍錄》云:『《大江東去》詞,三「江」、三「入」、二「國」、二「生」、二「故」、二「如」、二「千」字,以東坡則可,他人固不可。然語意到處,他字不可代,雖重無害也。今人看人文字,未論其大體如何,先且指點重字。』」單復者,字形肥瘠者也〔一〕。瘠字累句,則纖疏而行劣〔二〕;肥字積文,則黯黕而篇闇〔三〕;善酌字者,參伍單復,磊落如珠矣。〔四〕凡此四條〔五〕,雖文不必有,而體例不無〔六〕。若值而莫悟,則非精解〔七〕。 |
902 | 〔一〕 |
903 | 「單復」是說字形有肥有瘦。 |
904 | 〔二〕 |
905 | 「纖疏」,稀疏。郭注:「『纖疏而行劣』,謂字字簡單,則全行不美觀。『黯黕而篇闇』,謂字字繁復,則篇章暗淡。」〔三〕 |
906 | 《校證》:「『黕』,原作『默』,梅據朱改。」《注訂》:「嘉靖本作『黯默』,誤。範注從朱改作『黕』,亦非。黃本作『黮』,是,宜從。劉向《九嘆》:『望舊邦之黯黮兮。』注:『黯黮,暗也。』」 |
907 | 《考異》:「從『黯』是。參《注訂》。又按『黮』與『黕』,皆音膽,義同,字可互通。」《斟詮》:「言黑氣黕黕,而篇闇淡無光矣。」〔四〕 |
908 | 《斟詮》:「言單體瘠字與復體肥字錯雜組句,則如珠之有大小,磊磊落落調配有致也。參伍,猶錯雜也。……《易.系辭》:『參伍以變,錯綜其數。』……《後漢書.蔡邕傳》:『連衡者六印磊落。』」「磊落」,謂多而錯雜。《雜文》篇:「磊磊自轉,可稱珠耳。」「磊落如珠」,喻字行疏密有致,相互連貫。 |
909 | 黃春貴:「一輕一重,虛盈太過,皆無可觀。善用字者,則能參伍錯綜,使單體之瘠字,與復體之肥字,調協和諧,交互為用,如珠之有大有小,磊磊落落,貫串有致也。」〔五〕 |
910 | 曹景元《完善的藝術形式與藝術形式美》:「《練字》篇,這裏講的四條都是不關字的意義而只關系文字的形體的。劉勰很懂得藝術意識的物質體現手段的外在形式自身的審美意義,他為它尋找規律。就文字說,避免『字體瑰怪』,少用『半字同文』,權衡『同字相犯』,調劑『字形肥瘠』,其目的顯然是為了文字自身的視覺形象的美。如果用通常稱為『形式法則』的用語來說,這無非是追求一篇文字的形體的整齊、均衡而又富有變化而已。……古典文學講究的『練字』,不只是說要選擇錘煉出最能充分表達內容的詞句來,而且包括尋求文字本身形式美的意義在內。」 |
911 | 〔六〕 |
912 | 範注:「『而體例不無』,似當作『而體非不無』。」《注訂》:「『不無』者言可存其一例也,範注非。」 |
913 | 王更生《文心雕龍範注駁正》:「按『例』字不誤,……所謂『體例不無』者,即綜言上列四條,綴字屬篇,必須練擇之意。若改作『非』,則下承之『若值而莫悟,則非精解』,便失去根據,故知範校不可從。」 |
914 | 《考異》:「範意以『非』字偶上『不』字,而不知上句『必有』,而下句『不有』,『有』字犯重,而音節不勁。上言『不有』,下對『不無』,句法協律。範注殊非。」〔七〕 |
915 | 《校證》:「《玉海》四五,『莫』作『不』。」 |
916 | 《斟詮》:「言屬文時若遇上列四忌,而不悟改正,則非真知練字之道者也。」「值」,遇也。《校釋》:「至此篇所舉『四忌』,雖似無關大體,然在詩家亦為要務。特其所論乃在形體之間,初無關於意義,當合《章句》、《麗辭》、《指瑕》、《物色》等篇觀之,而後文家字句之精蘊始得也。」 |
917 | 以上為第三段,敘述有關練字法的心得,提出四條應注意的事項。 |
918 | 至於經典隱曖,方冊紛綸〔一〕,簡蠹帛裂,三寫易字〔二〕,或以音訛,或以文變。子思弟子,「於穆不似」〔三〕,音訛之異也。晉之史記,「三豕渡河」,文變之謬也〔四〕。 |
919 | 〔一〕 |
920 | 《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冊。」正義:「在布列於方牘簡冊。」 |
921 | 程大昌《演繁露》卷七:「方冊云者,書之於版,亦或書之竹簡也;通版為方,聯簡為冊。」〔二〕 |
922 | 《抱樸子.遐覽》篇:「故諺曰:書三寫,『魚』成『魯』,『虛』成『虎』。」〔三〕 |
923 | 「似」原作「祀」。孫詒讓《札移》十二:「『祀』當作『似』。《詩.周頌》『於穆不已』,毛傳引孟仲子說,正義引《鄭譜》云:『孟仲子者,子思弟子。』又云:『子思論《詩》「於穆不已」,孟仲子曰「於穆不似」。』此彥和所本。」範注:「案《弘明集》劉勰《滅惑論》云:『是以「於穆不祀」,謬師資於《周頌》。』《周頌.維天之命》正義曰:『此傳雖引仲子之言,而文無不似之義,蓋取其所說,而不從其讀,故王肅述毛,亦為「不已」,與鄭同也。』殆彥和所見毛傳引孟仲子說作『不祀』歟!」 |
924 | 《校注》:「『祀』,孫詒讓《札移》云當作『似』。按孫說是也。《玉海》四五、《困學紀聞》三、《漢書藝文志考證》二引並作似。」 |
925 | 《校證》:「『似』原作『祀』。孫詒讓曰:『……此彥和所本也。今所傳歐陽修輯本鄭《譜箋》殘闕,無此二文。』案孫說是。《玉海》正作『似』,今據改。《弘明集》載彥和《滅惑論》云:『是以於穆不祀,謬師資於《周頌》。』亦當據此作『似』。『似』之誤『祀』,此又音訛之異也。又舊本『音』上有『者』字,《玉海》無,以下『三豕渡河』句例之,亦當無,此蓋涉『音』字形近而誤衍,今據刪。」 |
926 | 「於穆」,贊嘆之辭。《詩.周頌.清廟》「於穆清廟」,毛傳:「於,嘆辭也;穆,美。」朱注:「天命,即天道也;不已,言無窮也。」 |
927 | 劉勰《滅惑論》:「漢明之世,佛經始過,故漢譯言,音字未正。『浮』音似『佛』,『桑』音似『沙』,聲之誤也。以『圖』為『屠』,字之誤也。羅什語通華戎,識兼音義,改正三豕,固其宜矣。《五經》世典,學不因譯,而馬鄭注說,音字互改。是以『於穆不祀』,謬師資於《周頌》;允塞安安,乖聖德於《堯典》。」〔四〕 |
928 | 《訓故》:「《家語》:子夏見讀史志者云:『晉師伐秦,三豕渡河。』子夏曰:『非也,己亥耳。』讀者問諸晉史,果曰『己亥』。」按此見《七十二弟子解》。 |
929 | 範注:「《呂氏春秋.察傳》篇:『子夏之晉,過衛,有讀史記者,曰:「晉師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與三相近,豕與亥相似。」至於晉而問之,則曰「晉師己亥渡河」也。辭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
930 | 《綴補》:「《風俗通義.正失》篇:『晉師己亥渡河,有「三豕」之文。』《劉子.審名》篇:『三豕渡河,云彘行水上。』『渡』字並與此同。」 |
931 | 《梁書.裴子野傳》範縝表:「且章句洽悉,訓故可傳,脫置之膠庠,以弘獎後世,庶一夔之辯可尋,三豕之疑無謬也。」 |
932 | 興膳宏謂本段述及「古典文章的晦澀起因於其原文的混亂」。「文變」,就是「字訛」。 |
933 | 《尚書大傳》有「別風淮雨」〔一〕,《帝王世紀》云「列風淫雨」〔二〕。「別」「列」「淮」「淫」,字似潛移〔三〕。「淫」、「列」義當而不奇,「淮」、「別」理乖而新異〔四〕。傅毅制誄,已用「淮雨」;元長作序,亦用「別風」〔五〕;固知愛奇之心,古今一也〔六〕。 |
934 | 〔一〕 |
935 | 盧文弨《鐘山札記》卷一:「《尚書大傳》:『越裳以三象重九譯而獻白雉,其使請曰:吾受命吾國之黃耇曰:久矣天之無別風淮雨,意者中國有聖人乎!』鄭康成注:『淮,暴雨之名也。』自後諸書所引皆作『烈風淫雨』。若《說苑.辨物》篇、《書.舜典》正義、《詩.蓼蕭》《臣工》及《周頌》譜正義所引,皆無有作『別風淮雨』者。劉彥和《雕龍.練字》篇有云:『《尚書大傳》有別風淮雨,《帝王世紀》云列風淫雨。別、列、淮、淫,字似潛移。淫、列義當而不奇,淮、別理乖而新異。傅毅制誄,已用淮雨;元長作序,亦有別風。』案《古文苑》載傅毅《靖王興誄》云:『白日幽光,淮雨杳冥。』但其文不全。今《雕龍.誄碑》篇所載,為後人易以『氛霧杳冥』矣。《蔡中郎集》中有《太尉楊賜碑》云:『烈風淮雨,不易其趣。』今俗間本『淮雨』改作『雖變』,餘所見者宋本。安知『烈風』不亦出後人所改乎!元長序無考。惟陸士龍《九愍》有『思振袂於別風』之語,於彥和所舉之外,又得此二證。《困學紀聞》:『《周書.王會》「東越海●」,或誤為「侮食」,而王元長《曲水詩序》用之,其「別風淮雨」之類乎!』」按此見《困學紀聞》卷十九《評文》「海●誤侮食」條。 |
936 | 《綴補》:「案『有』、『云』互文,『有』猶『云』也。《廣雅.釋詁一》:『云,有也。』《文選》陸士衡《答賈長淵》詩:『公之云感,詒此音翰。』李善注引應劭《漢書注》曰:『云,有也。』並有、雲同義之證。」 |
937 | 《斟詮》:「《尚書大傳》,舊題伏勝撰,鄭玄注。據玄序文乃勝之遺說,而其徒張生等錄之也。梁章鉅《退庵隨筆》曰:『其文或說《尚書》或不說《尚書》,大抵如《易.乾鑿度》、《春秋繁露》,與《尚書》經義在離合之間,而古訓舊注,往往而在。』其書久已殘闕,清人輯本以陳恭甫壽祺定本八卷最為完備。」《尚書大傳.周傳》:「久矣天之無別風淮雨,意者中國有聖人乎!」〔二〕 |
938 | 《斟詮》:「《帝王世紀》,書名,一卷,晉皇甫謐撰。『列風』,即『烈風』。《論語.鄉黨》:『迅雷風烈必變。』『淫雨』,亦作『霪雨』,過量之雨也。」〔三〕 |
939 | 「潛移」,《顏氏家訓.慕賢》篇:「潛移暗化,自然似之。」〔四〕 |
940 | 馬國翰《目耕帖》卷十《書四》:「《書》序,《微子之命》下有《歸禾》《嘉禾》二篇,俱佚。《尚書大傳》有『嘉禾』,當是佚篇之文。中記越裳氏使請曰:『吾國之黃●曰:久矣天之無別風淮雨。』《帝王世紀》作『烈風淫雨』。劉勰《文心雕龍》:『烈、淫義當而不奇,別、淮理違而新異。』則知玄晏所見本當不誤也。」〔五〕 |
941 | 《斟詮》:「傅毅,字武仲,東漢茂陵人,博學能文,章帝以為蘭臺令史,拜郎中,與班固、賈逵共典校書,文雅顯於朝廷。元長,乃王融字,瑯邪臨沂人,王僧達之孫,……博涉有文材,為太子舍人。永明九年,三月三日武帝幸芳林園,禊宴朝臣,使融為《曲水詩序》,文藻富麗,當世稱之,有文集十卷。」 |
942 | 《校釋》:「盧文弨《文心雕龍輯注書後》曰:『此下有「元長作序,亦用別風」八字。』按盧氏系據吳仲伊校本。《書後》謂吳仲伊本出錢惟善,其字句異同勝盧氏自有本者,錄出為書後,但不知盧氏所有為何本。……又按李慈銘《日記》曰:『別者,烈字形近之誤;淮者,淫字音近之借也。』又曰:『《文心雕龍》謂淮、別字新異,引傅毅用淮雨,王融用別風為證。』是李所見本亦有『元長作序,亦用別風』八字,參《誄碑》篇。」 |
943 | 《校證》:「『元長作序,亦用別風』二句八字原無。何校云:『「淮雨」下當闕王元長《曲水詩序》用「別風」字。』吳校云:『淮雨下當缺王元長《曲水詩序》作別風事。』盧文弨《文心雕龍輯注書後》所據吳校本作『元長作序,亦用別風』。而盧氏《鐘山札記》一『別風淮雨』條引宋本,亦有此二句,顧校亦補此二句,今據補。」 |
944 | 牟注:「亦用別風:查《文選》、《王寧朔集》和《全齊文》卷十三所載王融的《曲水詩序》,均無『別風』二字。『元長作序,亦用別風』八字,《文心雕龍》明清諸本均無。範文瀾注,劉永濟、王利器校,均以盧文弨說為主,或注或補。按此處文意似應有此二句始全,但可疑有三:一、盧文弨所見是何宋本?二、今存王融的序文,並無『別風』二字;三、劉勰所論作家,止於晉末宋初,宋以後作者,他認為『世近易明,無勞甄序』,王融是比劉勰生年略晚的同時人,恐難論及。」 |
945 | 按元刻本亦無此二句。東漢末年名士韓融,亦字元長。《後漢書》卷六十二《韓紹傳》:「子融字元長。少能辨理而不為章句。聲名甚盛,五府並闢。獻帝初,至太僕。年七十卒。」但《全後漢文》不見著錄。不知是其人否。 |
946 | 〔六〕 |
947 | 傅以愛奇而沿用訛文,訛文亦遂藉文人之保護而存在。 |
948 | 史之闕文〔一〕,聖人所慎〔二〕,若依義棄奇,則可與正文字矣。〔三〕 |
949 | 〔一〕 |
950 | 斯波六郎:「《論語.衛靈公》:『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漢書.藝文志》:『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問諸古老。至於衰世,是非無正,人用其私,故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蓋傷其□不正。」 |
951 | 《校注》:「按《論語.衛靈公》篇:『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集解》引包咸曰:『古之良史,於書字有疑,則闕之,以待知者。』……又按《春秋經》桓公十四年『夏五』,杜注:『不書月,闕文。』又莊公二十四年『郭公』,杜注:『無傳,蓋經闕誤也。』並足為此文注腳。」〔二〕 |
952 | 《論語.為政》:「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按上引《呂氏春秋.察傳》云:「辭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是非之經,不可不分,此聖人之所慎也。」〔三〕 |
953 | 紀評:「胸富卷軸,觸手紛綸。自然瑰麗,方為巨作。若尋檢而成,格格然著於句中,狀同鑲嵌,則不如竟用易字。文之工拙,原不在字之奇否,沈休文三易之說,未可非也。若才本膚淺,而務於炫博以文拙,則風更下矣。」範注:「紀說甚是。用字以達意曉人為主,彥和云『依義棄奇』,誠取舍之權衡也。」 |
954 | 李漁《窺詞管見》:「琢句煉字,雖貴新奇,亦須新而妥,奇而確。妥與確,總不越一理字。欲望句之驚人,先求理之服眾。」 |
955 | 《斟詮》:「言屬文用事,以達意曉人為主,不必矜奇立異。能如此,則可與正文字矣。」「依義棄奇」二句謂依據文義安排用字而擯棄愛奇之病,即可參與訂正文字了。 |
956 | 第四段論後世在寫作中沿訛習奇之弊,提出用字要「依義棄奇」。 |
957 | 贊曰:篆隸相鎔〔一〕,《蒼》《雅》品訓〔二〕,古今殊跡,妍媸異分〔三〕。字靡異流,文阻難運〔四〕,聲畫昭精,墨採騰奮〔五〕。 |
958 | 〔一〕 |
959 | 《斟詮》:「篆隸相鎔,謂我國文字,自蒼頡初造之鳥篆,進而為史籀之大篆,再進而為李斯之小篆,復進而為程邈之隸書,皆由前者之鎔化,而成後者之鑄造,彼此相因不斷演變,而始有今日完型之楷書也。彥和曰:『李斯刪籀而秦篆興,程邈造隸而古文廢。』《說文序》所謂『或頗省改,以趣約易』是也。……《廣韻》:『鎔,鎔鑄。』……是鎔有『鎔化鑄造』之義。……彥和用於此處,寓有演進之意。」〔二〕 |
960 | 「品」,品量。《斟詮》:「謂《蒼頡》品字形,《爾雅》訓字義,前文所謂『《雅》以淵源詁訓,《頡》以苑囿奇文,異體相資,如左右肩股』是也。」〔三〕 |
961 | 《校注》:「按此『媸』字,亦當從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佘本、張本、兩京本、訓故本、梅本、謝鈔本等改作『蚩』。」「古今殊跡」,古今字體不同。「妍媸異分」,承前文「字形單復,妍媸異體」而來。 |
962 | 〔四〕 |
963 | 《札記》:「『異』當作『易』。」《考異》:「從『易』是,據下『難』字為偶,於義亦通。」 |
964 | 《斟詮》:「此二句承前文『自晉以來,率從簡易,時並習易,人誰取難』而言。靡,有順俗之意。《荀子.儒效》:『積靡使然也。』楊注:『靡,順也。』」牟注:「靡,順,指順時。……阻指違時。這兩句是對前面所論『世所共曉』和『時所共廢』等意的總結。運,運行,和上句『流』字意近。」〔五〕 |
965 | 《斟詮》:「此二句承前文『並貫練雅頡,總閱音義,鴻筆之徒,莫不洞曉』及『諷誦則績在宮商,臨文則能歸字形矣』而言。聲謂聲律,指音節宮商之諧協;畫,謂筆畫,指字形單復之調度也。」按「聲」謂字音,「畫」謂字形。「昭精」,昭明精當。「墨採」,墨跡文採。「騰奮」,生氣蓬勃,富有活力。《禮記.曲禮上》:「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正義引何胤云:「如鳥之翔,如蛇之毒,龍騰虎奮,無能敵此四物。」 |
966 | 隱秀 第四十 |
967 | 顏延之《右光祿大夫西平靖侯顏府君家傳銘》:「誰其來遷,時聞遠祖,青州隱秀,爰始貞居。」 |
968 | 《史通.敘事》篇:「然章句之言,有顯有晦。顯也者,繁詞縟說,理盡於篇中;晦也者,省字約文,事溢於句外。……夫能略小存大,舉重明輕,一言而巨細咸該,片語而洪纖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丘明受經,師範尼父。夫經以數字包義,而傳以一句成言,雖繁約有殊,而隱晦無異。故其綱紀而言邦俗也,則有士會為政,晉國之盜奔秦;邢遷如歸,衛國忘亡。其款曲而言人事也,則有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斯皆言近而旨遠,辭淺而義深,雖發語已殫,而含意未盡,使夫讀者望表而知里,捫毛而辯骨,睹一事於句中,反三隅於字外。晦之時義不亦大哉!」紀昀《史通削繁》卷二評:「顯晦雲云,即彥和隱秀之旨。」 |
969 | 皎然《詩式》卷二「池塘生春草」,「明月照積雪」評曰:「客有問予:謝公二句優劣奚若?予因引梁征遠將軍評為隱秀之語。且鐘生既非詩人,安可輒議?徒欲聾瞽後來耳目。且如『池塘生春草』,情在言外,『明月照積雪』,旨冥句中,風力雖齊,取興各別。古今詩中,或一句見意,或多句顯情。王昌齡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謂一句見意為上。』事殊不爾。……其有二義,一情一事。事者,如劉越石詩曰雲云是也。情者,康樂公『池塘生春草』是也。抑由情在言外,故其辭似淡而無味,常手覽之,何異文侯聽古樂哉!《謝氏傳》曰:『吾嘗在永嘉西堂作詩,夢見惠連,因得「池塘生春草」。』豈非神助乎!」 |
970 | 歐陽修《六一詩話》:「聖俞嘗語餘曰:『詩家雖率意,而造語亦難,若意新語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為善也。必能狀難寫之景,如在目前,含不盡之意,見於言外,然後為至矣。……』余曰:『……狀難寫之景,含不盡之意,何詩為然?』聖俞曰:『作者得於心,覽者會以意,殆難指陳以言也。雖然,亦可略道其髣佛。若嚴維「柳塘春水漫,花塢夕陽遲」,則天容時態,融和駘蕩,豈不如在目前乎?又若溫庭筠「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賈島「怪禽啼曠野,落日恐行人」,則道路辛苦,羈愁旅思,豈不見於言外乎?』」 |
971 | 宋張戒《歲寒堂詩話》卷上:「沈約云:『相如工為形似之言,二班長於情理之說。』劉勰云:『情在詞外曰隱,狀溢目前曰秀。』梅聖俞云:『含不盡之意見於言外,狀難寫之景如在目前。』三人之論,其實一也。」 |
972 | 清馮班《鈍吟雜錄》卷五:「詩有活句,隱秀之詞也。直敘事理,或有詞無意,死句也。隱者,興在象外,言盡而意不盡者也;秀者,章中迫出之詞,意象生動者也。」 |
973 | 郝懿行批注:「按《神思》篇云:『思表纖旨,文外曲致。』其隱之謂乎?陸士衡云:『苕發穎豎,離眾絕致。』其秀之謂乎?」 |
974 | 劉熙載《藝概.詞曲概》:「詞以煉章法為隱,煉字句為秀。秀而不隱,是猶百琲明珠,而無一線穿也。」 |
975 | 羅根澤《中國文學批評史》:「風骨是文字以內的風格,至文字以外,或者說是溢於文字的風格,劉勰特別提倡隱秀。特設《隱秀》篇,云:『夫心術之動遠矣,……篇中之獨拔者也。』又云:『夫隱之為體,……川瀆之韞珠玉也。』由此知隱秀,尤其是隱,是基於文字而卻溢於文字的一種風格。」 |
976 | 周汝昌《文心雕龍隱秀篇舊疑新議》:「《總術》之前一篇,名曰《附會》,其中有兩句:『扶陽而出條,順陰而藏跡。』此所說即一篇之中的文術上的隱秀──秀與隱兼之理。」 |
977 | 按「隱」是指「隱篇」,就是內容含蓄的作品。從「隱篇」和「秀句」的關系來看:「秀句」可以說是「隱篇」的眼睛和窗戶,通過「秀句」打開「隱篇」的內容。 |
978 | 夫心術之動遠矣〔一〕,文情之變深矣〔二〕。源奧而派生〔三〕,根盛而穎峻〔四〕。是以文之英蕤〔五〕,有秀有隱〔六〕。隱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七〕;秀也者,篇中之獨拔者也〔八〕。隱以復意為工,秀以卓絕為巧〔九〕,斯乃舊章之懿績,才情之嘉會也〔一○〕。 |
979 | 〔一〕 |
980 | 《斟詮》:「《禮記.樂記》:『應感起物而動,然後心術形焉。』彥和語意本此。《神思》篇:『文之思也,其神遠矣。』意與此同。」《莊子.天道》:「此五末者,須精神之運,心術之動,然後從之者也。」成疏:「術,能也;心之所能,謂之心術也。」是「心術」謂心計,或運思的方法。《情採》篇:「心術既形,英華乃贍。」〔二〕 |
981 | 《斟詮》:「《樂記》:『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外發。』孔疏:『志起於內,內慮深遠,是情深也。言之於外,情由言顯,是文明也。』」〔三〕 |
982 | 《斟詮》:「派,即流別之意。《說文》:『派,水之邪流別也。』注:『流別者,水歧分之謂。』」〔四〕 |
983 | 《斟詮》:「《宗經》篇云:『根柢盤深,枝葉峻茂。』意與此同。穎,末也,見《說文》。《詩.大雅.生民》:『實穎實粟。』疏:『言其穗重而穎垂也。』案禾本科植物之花下具有二苞曰穎,稱其花曰穎花,而其果實特稱穎果。故此處之穎兼包華實兩者而言。」「穎」,稻麥的穗。《史記.魯周公世家》:「唐叔得禾,異母同穎。」集解引徐廣曰:「穎即穗也。」〔五〕 |
984 | 《校證》:「《吟窗雜錄》三七,『英』作『精』。」 |
985 | 《斟詮》:「英蕤,本謂美異之花,《文選》嵇康《琴賦》:『鬱紛紜以獨茂兮,飛英蕤於昊蒼。』李善注:『《說文》曰:蕤,草木花貌。』故此處『英蕤』之用法與『英華』略同,謂精採之表現於外者,……指文之精義與辭華兩者而言。」《文賦》:「播芳蕤之馥馥。」〔六〕 |
986 | 《校證》:「《吟窗雜錄》『有秀有隱』作『有隱有秀』。」〔七〕 |
987 | 範注:「重旨者,辭約而義富,含味無窮。陸士衡云『文外曲致』,此隱之謂也。」《斟詮》:「『隱以復意為工』,仍指辭之情理內蘊,餘韻無窮,是為含蓄之體。」 |
988 | 「重旨」就是「復意」,就是說文章要有曲折重復的意旨。所謂重復的意旨,就是除去表面的一層意思之外,還有言外之意,所以是「文外之重旨」。《校證》:「《吟窗雜錄》無『者』字。《藝苑卮言》此句作『文之重旨』。」〔八〕 |
989 | 範注:「獨拔者,即士衡所云『一篇之警策』也。所謂出語,即秀句也。」 |
990 | 黃叔琳評:「陸平原云:『一篇之警策』,其秀之謂乎?」劉師培在《論文章有生死之別》的講題中說:「有警策而文採傑出,即《隱秀》篇之所謂『秀』。」他又說:「剛者以風格勁氣為上,柔以隱秀為勝。凡偏於剛而無勁氣風格,偏於柔而不能隱秀者皆死也。」劉師培在這裡所說的「勁氣風格」,就是「風骨」。「風骨」和「隱秀」是對立的兩種風格,一偏於剛,一偏於柔。黃侃《補隱秀篇》對「秀」的意義作了許多解釋,其實他說來說去,都是從《文賦》「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二句敷演出來的,和黃叔琳評沒有出入。 |
991 | 用「獨拔」來解釋「秀」字,是從秀穗的意思引申出來的。《爾雅.釋草》:「木謂之華,草謂之榮,不榮而實者謂之秀,榮而不實者謂之英。」秀字的原義就是秀穗,所以《隱秀》篇在形容「秀」這種風格時,說它「譬卉木之耀英華」。從秀字的本義,《隱秀》篇又引申出兩層意思。一層是秀出,就是「獨拔」,也就是「卓絕」,是說它超出於其它部分之上;另一層意思是秀麗,所以才「譬卉木之耀英華」,或者說是「英華曜樹」。《雜文》篇說:「觀枚氏首唱,信獨拔而偉麗矣。」把「獨拔」與「偉麗」連文,都是和「秀」的意思接近的。《校證》:「《吟窗雜錄》無『者』字。《藝苑卮言》此句作『文之獨拔』。」〔九〕 |
992 | 黃侃《補文心雕龍隱秀篇》:「然則隱以復意為工,而纖旨存乎文外;秀以卓絕為巧,而精語峙乎篇中。」 |
993 | 傅庚生《文學賞鑒論叢.論文學的隱與秀》:「『心術之動』指的是作者思想感情的萌動,『文情之變』指的是因思想感情的萌動而氤氳以出的想象。『源奧而派生』的自然以『復意為工』,『根盛而穎峻』的自然以『卓絕為巧』;要緊的是『秀』本有『根』,『隱』亦有『源』。拋卻了思想感情的根本,便成了無源之水,無根之木。」 |
994 | 《漢魏六朝專家文研究》七《論文章有生死之別》:「凡文章有勁氣,能貫串,有警策而文採傑出者,乃能生動。」又:「任文能於極淡處傳神,故有生氣。猶之遠眺山景,可望而不可及,實即劉彥和之所謂秀也。學任之淡秀可有生氣,學蔡陸之風格勁氣,亦可有生氣。此殆文章剛柔之異耳。陸蔡近剛,彥升近柔。」〔一○〕張嚴《文心雕龍文術論詮》:「文章情辭並重,辭餘於情,雖工亦拙;情餘於辭,雖淺亦深。善為文章者,必辭約而指博,以字攝句,以句攝篇,說出者少,不說出者多。亦古人所謂『用意十分,下語三分』也。彥和言『隱以復意為工』,即謂『用意十分』也;言『秀以卓絕為巧』,即謂『下語三分』也。故文章不可說盡,辭以含蓄為貴。」 |
995 | 以上為第一段,釋「隱秀」之意義。 |
996 | 夫隱之為體,義生文外〔一〕,秘響傍通〔二〕,伏採潛發〔三〕。譬爻象之變互體〔四〕,川瀆之韞珠玉也〔五〕。 |
997 | 〔一〕 |
998 | 《校證》:「『生』原作『主』,汪本、佘本、張之象本、兩京本、王惟儉本、何校本作『生』。紀云『生字是』,今據改。」《神思》篇:「文外曲致。」 |
999 | 《考異》:「文內以義為主,闡發引申,則屬之文外,則義見,故從『生』也。」 |
1000 | 皎然《詩式.重意詩例》:「兩重意已上,皆文外之旨。若遇高手如康樂公,覽而察之,但見情性,不睹文字,蓋詩道之極也。」 |
1001 | 司馬光《迂叟詩話》:「古人為詩,貴於意在言外,使人思而得之。近世詩人惟杜子美最得詩人之體,如《春望》:『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山河在』,明無餘物矣。『草木深』,明無人矣。花鳥,平時可娛之物,見之而泣,聞之而恐,則時可知矣。他皆類此,不可遍舉。」〔二〕 |
1002 | 《校注》:「按『傍』當作『旁』,《原道》篇『旁通而無滯』,其明徵也。」 |
1003 | 《考異》:「『秘』,《正字通》:『俗從禾作秘,訛。』又按『傍』字見《詩.小雅》:『王事傍傍。』《集韻》並通旁,亦近也,宜作旁。《易.乾卦》『旁通情也』,為舍人所本。」 |
1004 | 《斟詮》:「秘響,謂秘而不宣之心聲。旁通,語出《易經.乾.文言》:『六爻發揮,旁通情也。』孔疏:『言六爻發越揮散,旁通萬物之情也。』《周易虞氏義》:『當爻交錯,謂之發揮;全卦對易,謂之旁通。』如《比》□□,卦辭《集解》引虞氏曰:『與《大有》旁通。』《大有》□□,卦辭《集解》引虞氏曰:『與《比》旁通。』虞氏以為凡卦除以其本卦之含義解釋外,尚可以其旁通之含義解釋之。朱子《本義》:『旁通,猶言曲盡。』胡炳文曰:『曲盡其義者,在六爻而備全其德。』又《法言.問明》:『或問行,曰:旁通厥德。』注:『動靜不能由一塗,由一塗不可以應萬變,應萬變而不失其正者,惟旁通乎!』彥和取作比喻,以為根據文意相關之義理,可推斷出作秘而不宣之心聲。」 |
1005 | 譚獻《復堂詞錄敘》:「又其為體,固不必與莊語也,而後側出其言,旁通其情,觸類以發,充類以盡;甚且作者之心未必然,而讀者之用心何必不然。」〔三〕 |
1006 | 《原道》篇:「文王患憂,繇辭炳曜,符採復隱,精義艱深。」《宗經》篇:「故《系》稱旨遠辭文,言中事隱。」 |
1007 | 劉綬松《古典文學理論中的風格問題》:「文章必須耐人咀嚼、尋味,然後才能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並能深深地打動讀者的心靈,所以文章又最好是有『文外之重旨』。《隱秀》篇說:『隱之為體,義主文外,秘響傍通,伏採潛發。』這就是說,文章須有弦外之音,言外之意,『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如果文章淺露,不耐思索,它的藝術力量,就顯得微薄了。」 |
1008 | 袁行霈《魏晉玄學中的言意之辨與中國古代文藝理論》:「這裡所說的重旨、復意、秘響、伏採,都是指言辭之外不盡的意味,劉勰用一個『隱』字加以概括。『隱』,不是不欲人知,而是不欲明言,讓讀者通過自己的藝術聯想和想象領會其中的深意,這正是中國詩歌藝術的妙諦。」 |
1009 | 不僅詩歌如此,明唐志契《繪事微言》「丘壑藏露」條說:「善露者未始不藏,善藏者未始不露。……若主露而不藏,便淺而薄。景愈藏,境界愈大;景愈露,境界愈小。」《山靜居論畫》:「石翁《風雨歸舟圖》,筆法蒼率,作迎風堤柳數條,遠沙一抹,孤舟蓑笠,宛在中流。或指曰:『雨在何處?』僕曰:『雨在畫處,在無畫處。』」〔四〕 |
1010 | 《校證》:「『互』原作『玄』,馮校云:『玄疑作互。』梅據王改。」 |
1011 | 《考異》:「『玄』『互』形近易訛,作『互』是。下文贊曰:『辭生互體,有似變爻。』足證。」 |
1012 | 漢儒說《易》,以《易》卦上下兩體相交可以互取象者,謂之互體,亦曰互卦。《左傳》莊公二十二年:「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注:「坤下巽上觀,坤下乾上否。觀六四爻變而為否。……《易》之為書,六爻皆有變象,又有互體,聖人隨其義而論之。」疏:「《易》之為書,揲蓍求爻,重爻為卦。爻有七、八、九、六,其七、八者,六爻並皆不變。……其九、六者,當爻有變,每爻別為其辭名之曰象。……每爻各有象辭,是六爻皆有變象。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聖人取其義而論之,或取互體,言其取義為常也。」按觀□□自二至四爻為坤□,自三至五爻為艮□,故云兩體交互各成一卦。或以《易》卦上下分象亦為互體,如鄭注《既濟》□□九五爻云「互體為坎」,旅□□初六爻云「互體為艮□」是也。 |
1013 | 牟注:「原卦爻辭對所占卜之事難以說通,便取『互體』。劉勰即以其『取義無常』,來比喻『文外之重旨』可以『秘響旁通』。」周注:「觀卦中含有坤卦、艮卦稱互體。這裏指一卦的爻象含有別卦,比喻含蓄的意思。」〔五〕 |
1014 | 《斟詮》:「《荀子.勸學》篇:『玉在山而草木潤,淵生珠而崖不枯。』……陸機《文賦》:『石韞玉而山輝,水懷珠而川媚。』」故互體變爻〔一〕,而化成四象〔二〕;珠玉潛水,而瀾表方圓〔三〕。 |
1015 | 〔一〕 |
1016 | 《說文》:「爻,交也。」徐灝曰:「交者交錯之義。」《易.系辭上》:「爻者,言乎變者也。」《系辭下》:「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蓋交錯則變動矣。 |
1017 | 〔二〕 |
1018 | 《易.系辭上》:「易有四象,所以示也。」正義引莊氏曰:「四象謂六十四卦之中,有實象,有假象,有義象,有用象,為四象也。」 |
1019 | 《征聖》篇:「四象精義以曲隱。」四象指用六十四卦來表示各種現象。卦是符號,從符號上看不出各種現象來,所以它的意義是曲折隱晦的。 |
1020 | 周注:「上引遇《觀》□□之《否》□□」,裏面有互體,有變爻。觀卦倒數第四爻●變為否卦的ㄧ,成為兩個卦,其中□是《坤》,『坤,土也』;□是《巽》,『巽,風也』;□是《乾》,『乾,天也』。《觀卦》的風□變為《否卦》的天□,居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這裡□是風,□是土,□是天,是實象;『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是假設的象;『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是義象;『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是用象。根據變爻就產生四象。四象見《征聖》注。」〔三〕 |
1021 | 範注:「《藝文類聚》八引《尸子》:『凡水,其方折者有玉,其圓折者有珠。』」《淮南子.地形訓》:「水圓折者有珠,方折者有玉。」黃侃《補文心雕龍隱秀篇》贊曰:「川含珠玉,瀾顯圓方。」《論衡.自紀》篇:「或曰:……玉隱石間,珠匿魚腹,非玉工珠師,莫能採得。寶物以隱閉不見,實語亦宜深沈難測。……答曰:玉隱石間,珠匿魚腹,故為深覆,及玉色剖於石心,珠光出於魚腹,其猶隱乎?吾文未集於簡札之上,藏於胸臆之中,猶玉隱珠匿也。及其荴●,猶玉剖珠出乎?」 |
1022 | 傅庚生《文學賞鑒論叢.論文學的隱與秀》:「什麼叫做『隱』?就是深蔚含蓄。『言有盡而意無窮』是它的特質,『此時無聲勝有聲』是它的奇致。試一讀姜堯章過吳淞時所作的《點絳唇》:『燕雁無心,太湖西畔隨雲去。數峰清苦,商略黃昏雨。第四橋邊,擬共天隨住。今何許?憑欄懷古,殘柳參差舞。』……這裡是情與景的交融,這裡是深曲之筆表達出深曲的情懷。『瀾表方圓』,由於有『珠玉潛水』。──這便是『隱』。」 |
1023 | 周注:「這裏指寫得含蓄的,在文辭上會有種種表現。」 |
1024 | 劉勰把「隱」比作「珠玉潛水,而瀾表方圓」。這個「瀾」就是「波起辭間,是謂之秀」,所以我們可以「觀瀾而索源」。《知音》篇說:「沿波討源,雖幽必顯。」就是這個意思。 |
1025 | 始正而末奇,內明而外潤〔一〕,使玩之者無窮〔二〕,味之者不厭矣〔三〕。 |
1026 | 〔一〕 |
1027 | 牟注:「始正末奇:對『隱』的特點而言。始讀之覺其正常,最後才感到奇特。」「明」,指明朗而不淺露。 |
1028 | 〔二〕 |
1029 | 「玩之者無窮」意謂玩之者感覺其意無窮。既然「隱」並不等於晦澀,那就要掌握一定的尺度,要做到「內明而外潤,使玩之者無窮,味之者不厭」。 |
1030 | 〔三〕 |
1031 | 《詩品序》:「乾之以風力,潤之以丹彩,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是詩之至也。」 |
1032 | 明陸時雍《詩鏡.總論》:「工部七律,蘊藉最深,有餘地,有餘情,情中有景,景外含情,一詠三嘆,味之不盡。」彼波起詞間,是謂之秀〔一〕。□乎□音〔二〕,宛乎逸態〔三〕。若遠山之浮煙靄〔四〕,孌女之靚容華〔五〕。然煙靄天成,不勞於妝點;容華格定〔六〕,無待於鎔裁〔七〕。深淺而各奇〔八〕,穠纖而俱妙〔九〕。若揮之則有餘〔一○〕,而攬之則不足矣。 |
1033 | 〔一〕 |
1034 | 「詞」,黃注本作「辭」。 |
1035 | 周注:「波起:指突出。所以是秀。」〔二〕 |
1036 | 此句徐□校本和曹批梅六次本俱作「□乎□音」。馮舒校本作「□手□音」。何義門校本「乎」改「手」,頂批:「一有『纖麗』二字,馮校本闕。」黃注本作「纖手麗音」,下注:「纖麗字缺。」〔三〕 |
1037 | 「逸」,超乎流俗者。「逸態」,高超的姿態。 |
1038 | 〔四〕 |
1039 | 曹批梅六次本「浮」字缺。馮、徐二校本有「浮」字。 |
1040 | 姚鼐《與魯潔非書》:「自諸子而降,其為文無弗有偏者。其得於陽與剛之美者,則其文如霆,如電,如長風之出谷,如崇山峻崖,如決大川,如奔騏驥,其光也如杲日,如火,如金鏐鐵;其於人也,如馮高視遠,如君而朝萬眾,如鼓萬勇士而戰之。其得於陰與柔之美者,則其文如升初日,如清風,如云,如霞,如煙,如幽林曲澗,如淪如漾,如珠玉之輝,如鴻鵠之鳴而入寥廓。其於人也,謬乎其如嘆,邈乎其如有思,□乎其如喜,愀乎其如悲。……夫文之多變,亦若是已。糅而偏勝可也。偏勝之極,一有一絕無,與夫剛不足為剛,柔不足為柔者,皆不可以言文。」以姚鼐的話來看,偏於柔性美的文章也不是毫無剛氣。「彼波起辭間,是謂之秀」,這正和姚鼐所說的「如淪如漾」類似;「若遠山之浮煙靄」,「譬諸裁云制霞」,這正和姚鼐所說的陰柔之美「如云,如霞,如煙」類似。 |
1041 | 〔五〕 |
1042 | 《詩.齊風.甫田》:「婉兮孌兮。」「靚」,用脂粉來妝飾。 |
1043 | 《斟詮》:「孌女之靚容華,謂若美女之妝飾華麗容色也。孌,美好貌。《廣雅.釋詁》:『孌,好也。』《詩.小雅.車轄》:『思孌季女逝兮。』毛傳:『孌,美貌。』靚,妝飾也,見《玉篇》及《廣韻》。《文選》左思《蜀都賦》:『袨服靚妝。』劉曰『靚謂粉白黛黑也』。」曹植《美女篇》:「容華耀朝日,誰不希令顏。」又《雜詩》:「南國有佳人,容華若桃李。」〔六〕 |
1044 | 「格」,格式,格度。牟注:「這裏指樣式。」〔七〕 |
1045 | 「鎔裁」,馮舒校本作「裁鎔」,徐校本和曹批梅六次本作「鎔裁」。比喻對容貌的修飾。 |
1046 | 〔八〕 |
1047 | 本篇末段云「朱綠染繒,深而繁鮮;英華曜樹,淺而煒燁」,就是「深淺而各奇」。 |
1048 | 〔九〕 |
1049 | 徐校本和曹批梅六次本作「穠」。馮校本作「●」。範注:「字典無『●』字,應是『穠』字之誤。」曹植《洛神賦》:「穠纖得中,修短合度。」五臣翰注:「穠,肥;纖,細也。」 |
1050 | 《斟詮》:「言美人之豐腴或纖弱各有其美妙也。穠,穠麗,指豐腴而言;纖,纖弱,指清瘦而言:此喻文辭之繁儉。」〔一○〕「揮」,散也。看起來,「秀」似乎偏於柔性美,所以說這種秀美「若揮之則有餘,而攬之則不足矣」。因為它沒有骨力。這種秀美,用花的顏色來比,是「深淺而各奇」,用少女的姿容來比,是「穠纖而俱妙」。 |
1051 | 以上為第二段,多方設喻,說明隱秀的風格特點。 |
1052 | 夫立意之士,務欲造奇,每馳心於玄默之表〔一〕;工詞之人,必欲臻美,恆溺思於佳麗之鄉〔二〕。嘔心吐膽,不足語窮〔三〕;□歲煉年,奚能喻苦〔四〕! |
1053 | 以下言如何到達隱秀的境地。「隱」指意言,「秀」指詞言。 |
1054 | 〔一〕 |
1055 | 「玄默」,沈靜寡言。《漢書.刑法志》:「孝文即位,躬脩玄默。」「表」謂儀表。這可見「隱篇」之所以形成,是由立意的深遠來的。 |
1056 | 《斟詮》:「玄默,沈靜寡言也。……《漢書.古今人表》注:『老子玄默,孔子所師。』《淮南子.主術訓》:『天道玄默,無容無則。』」〔二〕 |
1057 | 黃注本「詞」作「辭」。徐校本「思」作「心」,曹批梅六次本「恆」字缺筆作「恆」。 |
1058 | 謝朓《入朝曲》:「江南佳麗地,金陵帝王州。」 |
1059 | 饒宗頤《劉勰文藝思想與佛教》:「《隱秀》篇區隱為復意,而秀為美辭,亦復一神一形,內外相資。尚形之文,徒具外美,而內則枵然無物;故『工辭之人,必欲臻美,恆溺思於佳麗之鄉』,職是故也。劉氏蓋針對六朝文人之通病,有秀而無隱,換言之,即有形而無神是矣。」〔三〕 |
1060 | 「語」字徐校本和曹批梅六次本俱闕。桓譚《新論.祛蔽》篇:「余少時……嘗激一事而作小賦,用精思太劇,而立感動發病。彌日瘳。子雲亦言成帝時,趙昭儀方大幸,每上甘泉,詔令作賦,為之卒暴,思慮精苦,賦成遂困倦小臥,夢見其五臟出在地,以手收而納之。及覺,病喘悸,大少氣。病一歲。由此言之,盡思慮,傷精神也。」 |
1061 | 李商隱《李賀小傳》:「母使婢探囊中,見所書多,即怒曰:是兒要嘔出心肝乃已耳。」〔四〕 |
1062 | 《校證》:「『奚』,作『莫』。」馮校:「『喻』,錢本注云『一作愈』。」 |
1063 | 《神思》篇:「張衡研《京》以十年,左思練《都》以一紀。」周注:「創作的所謂自然,並不是可以隨便寫成,還需要苦心經營。」 |
1064 | 「□煉」,同「鍛煉」。杜甫《奉贈太常張卿□二十韻》:「顧深慚鍛煉,才小辱提攜。」故能藏穎詞間,昏迷乎庸目〔一〕;露鋒文外,驚絕乎妙心〔二〕。使醞藉者畜隱而意愉〔三〕,英銳者抱秀而心悅〔四〕。譬諸裁霞制云〔五〕,不讓乎天工〔六〕;斫卉刻葩〔七〕,有同乎神匠矣〔八〕。 |
1065 | 〔一〕 |
1066 | 馮舒校本「乎」作「於」。徐校本和曹批梅六次本作「乎」。這句是說深隱的餘味,不是毫無欣賞能力的人所能體會的。 |
1067 | 〔二〕 |
1068 | 《校證》:「『妙』毛作『遐』。」此句論秀。「妙心」,善於理解的讀者。 |
1069 | 〔三〕 |
1070 | 「畜」字黃注本作「蓄」,按「畜」、「蓄」在此可通。「醞藉」,同「蘊藉」。《後漢書.桓榮傳》:「榮被服儒衣,溫恭有蘊藉。」李賢注:「蘊藉,猶言寬博有餘也。」此處指有含蓄。 |
1071 | 《知音》篇說:「醞藉者見密而高蹈,浮慧者觀綺而躍心。」又說:「夫惟深識鑒奧,必歡然內懌。」〔四〕 |
1072 | 所謂秀出之句,也就是一篇裏面形象特別鮮明、秀美、突出的句子,正因為它「狀溢目前」,有如「英華曜樹」,所以才能「露鋒文外,驚絕乎妙心,使……英銳者抱秀而心悅」,也就是能「動心驚耳」。 |
1073 | 〔五〕 |
1074 | 馮校本作「裁云制霞」,徐校本、曹批梅六次本作「裁霞制云」。據《校證》毛本亦作「裁霞制云」。 |
1075 | 〔六〕 |
1076 | 馮本原抄作「天上」,注云:「上當作工。」〔七〕 |
1077 | 「卉」,草的總稱。「葩」,花。 |
1078 | 周注:「斫卉刻葩,本於《列子.說符》:『宋人有為其君以玉為楮葉者,三年而成,鋒殺莖柯,毫芒繁澤,亂之楮葉中而不可別也。』」〔八〕 |
1079 | 「神匠」,神工巧匠。 |
1080 | 故篇中乏隱〔一〕,若宿儒之無學〔二〕,或一叩而語窮〔三〕;句間鮮秀,如鉅室之少珍〔四〕,若百詰而色沮〔五〕。斯並不足於才思,而亦有愧於文詞矣〔六〕。 |
1081 | 〔一〕 |
1082 | 馮校本「故」字作「若」。徐校本和曹批梅六次本均作「故」。何義門校「故」改「若」。 |
1083 | 〔二〕 |
1084 | 「若」,何義門改「等」。黃注本從之。《校證》:「毛作『若』。」〔三〕 |
1085 | 說「故篇中乏隱,若宿儒之無學,或一叩而語窮」,又說「不足於才思」,可見「隱」以立意為主。「隱秀」這種風格,指的是情意深隱,不把全部內容和盤托出,而用極精煉的語言暗示出來,這就是《宗經》篇所謂「根柢槃深,枝葉峻茂,辭約而旨豐,事近而喻遠」。因為「若篇中乏隱,等宿儒之無學,或一叩而語窮」,就變得內容淺薄,經不起玩味了。 |
1086 | 〔四〕 |
1087 | 「鉅」,馮校本作「巨」。「巨室」謂世家大族。《孟子.離婁上》:「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五〕 |
1088 | 馮本、徐本、曹批梅六次本「詰」字俱闕。沈巖臨何焯校本注明:「『百』下一有『詰』字。何云:『少珍』,馮本有,『詰』字闕。」句意謂:倘使多問問就神色沮喪。《校證》:「毛補。」〔六〕 |
1089 | 「有」字,馮本作「無」,注云:「『無』當作『有』。」「詞」字,黃注本作「辭」。「愧」字,曹批梅六次本、黃注本作「媿」,馮、徐作「愧」。 |
1090 | 以上為第三段,論如何形成隱秀以及缺乏隱秀對文辭的影響。 |
1091 | 將欲征隱,聊可指篇:古詩之「離別」〔一〕,樂府之《長城》〔二〕,調遠旨深〔三〕,而復兼乎比興〔四〕。陳思之《黃雀》〔五〕,公幹之《青松》〔六〕,格剛才勁〔七〕,而並長於諷諭〔八〕。叔夜之□□,嗣宗之《詠懷》〔九〕,境玄思淡〔一○〕,而獨得乎優閑〔一一〕。士衡之□□,彭澤之□□〔一二〕,心密語澄〔一三〕,而俱適乎□□〔一四〕。 |
1092 | 〔一〕 |
1093 | 「古詩之離別」指的是《古詩十九首》中的「行行重行行,與君生別離」一首。這首詩不直說離別之苦,人都瘦了;卻說「衣帶日已緩」;不說自己的幽怨,卻說「棄捐勿復道,努力加餐飯」。情調是微婉隱曲的。但是通過「胡馬依北風,越鳥巢南枝」兩句比喻的話,就把主人公的心情完全烘托出來。 |
1094 | 〔二〕 |
1095 | 黃注:「樂府古辭有《飲馬長城窟行》。長城,蒙恬所築也,言征客之至長城而飲其馬,婦思之,故為《長城窟行》。」 |
1096 | 梁啟超《中國韻文裡頭所表現的情感》談到含蓄蘊藉的表情法時說,「有一種起興是和下文有情調上的聯系,大多是觸景生情,就眼前所見所聞的景物,引起情感的波動。例如《飲馬長城窟行》:『青青河畔草,綿綿思遠道。遠道不可思,夙昔夢見之。』看到了河畔的春草綿綿不斷,延向遠方,引起她對遠方愛人的相思。」 |
1097 | 這首詩所表現的情意也是很微婉曲折的,然而通過「枯桑知天風,海水知天寒」兩句,運用比興的手法,就把懷望遠人歸來的孤淒心情透露出來了。 |
1098 | 餘冠英:「其中『枯桑』兩句是說:枯桑雖然沒有葉,仍然感到風吹,海水雖然不結冰,仍然感到天冷。比喻那遠方的人縱然感情淡薄,也應該知道我的孤淒,我的想念。」 |
1099 | 〔三〕 |
1100 | 「調遠旨深」,此據徐校本和曹批梅六次本。馮舒校本作「詞怨旨深」。按「調遠旨深」意長。 |
1101 | 〔四〕 |
1102 | 周注:「『行行重行行』詩中『胡馬依北風,越鳥巢南枝』,是興,含有希望游子不忘故鄉的意思。『浮雲蔽白日』,是比喻。李善注:『以喻邪佞之毀忠良。』樂府詩《飲馬長城窟行》的『青青河畔草』興起『綿綿思遠道』。又『枯桑知天風,海水知天寒』,比喻游子的感受風寒。」〔五〕 |
1103 | 「陳思之《黃雀》」,指的是《野田黃雀行》。這首詩是曹植看到好友丁儀、丁廙兄弟被曹丕所殺,自己無力營救,為抒發內心的憤恨而寫的。他不敢直書其事,用了許多曲筆。但是通過「高樹多悲風,海水揚其波」兩句形象的比喻,就把環境的險惡暗示出來。 |
1104 | 〔六〕 |
1105 | 「公幹之《青松》」,指的是劉楨《贈從弟三首》中的第二首。這首詩的頭兩句「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風」,用形象的對比,就把作者不畏強暴的性格鮮明地表現出來。 |
1106 | 〔七〕 |
1107 | 「格剛才勁」從《贈從弟》詩中表現得比較突出。全詩說:「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風。風聲一何盛,松枝一何勁。冰霜正慘淒,終歲常端正。豈不罹凝寒,松柏有本性。」可見深隱的作品並不一定都是柔性的。 |
1108 | 姚鼐《海愚詩鈔序》說:「茍有得乎陰陽剛柔之精,皆可以為文章之美。陰陽剛柔,並行而不容偏廢。有其一端而絕亡其一,剛者至於僨強而拂戾,柔者至於頹廢而闇幽,則必無與於文者矣。」 |
1109 | 〔八〕 |
1110 | 《野田黃雀行》說:「利劍不在掌,結交何須多?不見籬間雀,見鷂自投羅?」從這裏可以看出諷諭之意。 |
1111 | 周注:「曹植《野田黃雀行》:『不見籬間雀,見鷂自投羅。羅家得雀喜,少年見雀悲。拔劍捎羅網,黃雀得飛飛。』用少年救雀來比喻救人患難,是諷諭。劉楨《贈從弟》:『亭亭山上松,……松柏有本性。』比喻有節操,也是諷諭。」〔九〕 |
1112 | 「詠懷」二字,馮校本缺,此據徐校本和曹批梅六次本。 |
1113 | 《校證》謂此二句毛本作「叔夜之疏,嗣宗之放」。 |
1114 | 〔一○〕「淡」,徐校本作「澹」,按「淡」謂淡泊,亦作澹泊。「境玄思淡」,境界玄遠,思想淡泊。 |
1115 | 〔一一〕徐校本「優」作「幽」。何義門校本「閑」改「閑」,黃注本從之。 |
1116 | 《體性》篇:「嗣宗俶儻,故響逸而調遠。」《文選》阮籍《詠懷》詩顏延之注:「嗣宗身仕亂朝,常恐罹謗遇禍,因茲發詠,故每有憂生之嗟,雖志在刺譏,而文多隱避,百代之下,難以情測。」可見阮籍的「優閑」只是表面現象。他的本志是在進行諷刺,但是又怕「罹謗遇禍」,所以運用比興,而「文多隱避」。只是他這種「隱」,使「百代之下,難以情測」,就有點近於晦澀了。 |
1117 | 〔一二〕《事類》篇說:「士衡沈密。」《體性》篇說:「士衡矜重,故情繁而辭隱。」 |
1118 | 何焯云:「四句功甫本闕八字,一本增入『疏放豪逸』四字。『適乎』下闕二字,一本有『壯採』二字。」《校證》:「姚範曰:『案此蓋舉嵇阮陸陶之傳篇耳。錢功甫,名允治,長洲人,無子,遺書散逸。』方東樹曰:『允治父谷,字叔寶,以善畫名家,博雅好學,取宋人鄭虎臣《吳都文粹》,增益百卷,以備吳中故實,故功甫藏書最富,見《有學集》。』」 |
1119 | 黃注:「《陶潛傳》:潛字淵明,或云字元亮,為鎮軍建威參軍,後為彭澤令。」《校證》謂毛本作「士衡之豪,彭澤之逸」。 |
1120 | 〔一三〕「心密語澄」,心思細密,語言清澄。 |
1121 | 〔一四〕黃注:「一本有『壯採』二字。」《校證》謂毛本有「壯採」二字。 |
1122 | 如欲辨秀,亦惟摘句〔一〕。「常恐秋節至,涼飆奪炎熱」,意淒而詞婉,此匹婦之無聊也〔二〕。「臨河濯長纓,念子悵悠悠」,志高而言壯,此丈夫之不遂也〔三〕。「東西安所之?徘徊以徬徨」,心孤而情懼,此閨房之悲極也〔四〕。「朔風動秋草,邊馬有歸心」,氣寒而事傷,此羈旅之怨曲也〔五〕。 |
1123 | 〔一〕 |
1124 | 《文鏡秘府論》南卷引唐元兢《古今詩人秀句序》:「似秀句者,抑有其例。皇朝學士褚亮,貞觀中,奉□與諸學士撰《古文章巧言語》,以為一卷,至如王粲『灞岸』,陸機《尸鄉》,潘岳《悼亡》,徐幹《室思》,並有巧句,互稱奇作,咸所不錄。他皆效此。諸如此類,難以勝言。……常與諸學士覽小謝詩,見《和宋記室省中》,詮其秀句,諸人咸以謝『行樹澄遠陰,雲霞成異色』,誠為得矣,抑絕唱也。夫夕望者莫不鎔想煙霞,……有一於此,罔或孑遺。」〔二〕 |
1125 | 此二句見舊傳為班婕妤所作《怨歌行》。詩中通過團扇的唯恐秋風送爽而被棄捐,來象徵棄婦的愁怨,所以使人一看到這兩句,就辨別出它是「意淒而詞婉,此匹婦之無聊也」。鐘嶸《詩品》上:「團扇短章,詞旨清捷,怨深文綺,得匹婦之致。」「婕妤」,宮中女官名。 |
1126 | 「無聊」,哀傷。《楚辭》王逸《九思.逢尤》:「心煩憒兮意無聊。」〔三〕 |
1127 | 「悵」字,馮校本作「長」,誤。此二句見舊傳為李陵《與蘇武詩》的「嘉會難再遇」一首,它通過「臨河濯長纓」的鮮明形象,顯示出主人公的壯志未遂。「悠悠」,憂思貌。鐘嶸《詩品上》說李陵詩「文多淒愴,怨者之流。陵,名家子,生命不諧,聲頹身傷」。此處所謂秀,並不純粹是柔性美,象這兩句,就是「志高而言壯」的。「纓」,結在頷下的帽帶。 |
1128 | 〔四〕 |
1129 | 此二句見樂府古辭《傷歌行》。通過這兩句的刻劃,顯示出主人公徘徊徬徨,夜不能寐,無所適從的形象。從這個形象也就象征出一位思婦「心孤而情懼」的極度悲愁的胸懷。「悲極」,徐校本作「極悲」。 |
1130 | 或謂:「《明詩》篇說:『至成帝品錄,三百餘篇,朝章國採,亦云周備。而辭人遺翰,莫見五言。所以李陵班婕妤見疑於後代也。』這是劉勰對相傳為李陵班婕妤的五言詩為偽所下的論斷。……而補文中的『「常恐秋節至,涼飆奪炎熱」,意淒而詞婉,此匹婦之無聊也。「臨河濯長纓,念子悵悠悠」,志高而言壯,此丈夫之不遂也』,……舉這樣的例證,豈不是與《明詩》篇的論斷相矛盾?不稱班婕妤而稱匹婦,前後也不一致。」按顏延年《庭誥.論詩》:「逮李陵眾作,總雜不類,元是假託,非盡陵制。」顏延年說「非盡陵制」,可見他並沒有全部否定李陵詩,而且認為其中的「善篇」,有其可悲之處。裴子野的《雕蟲論》也說:「其五言為家,則蘇李自出。」《明詩》篇的話是說:《漢書.藝文志》中不見文人有五言,所以李陵、班婕妤的五言詩被後人懷疑。劉勰對這個問題只是存疑,並沒有直接表示自己的意見。「嘉會」一首,縱然不是李陵作的,在劉勰以前早已存在,而且不失為「善篇」。引來作為例證,說明「丈夫之不遂」的心意,也沒有肯定是李陵作的,所以和《明詩》篇的論點並沒有什麼矛盾。至於所謂班婕妤《怨歌行》,《文選》李善注於本題下引《歌錄》曰:「《怨歌行》,古詞,然言古者有此曲,而班婕妤擬之。」按《漢書.班婕妤傳》引了她寫的賦,並沒有提到她寫《怨歌行》或擬《怨歌行》古詞。《怨歌行》中寫的主人公是一個一般的女性,和班婕妤的身份不相稱。近代人的研究,多認為這首詩就是無名氏的《怨歌行》古辭。劉勰稱她為「匹婦」,沒有什麼不可以,既不是抄襲鐘嶸《詩品》,和《明詩》篇的論點也沒有什麼矛盾。 |
1131 | 〔五〕 |
1132 | 此二句見晉人王贊《雜詩》。詩一開頭就造成了一種陰寒而感傷的氣氛,邊地的馬既然都起歸鄉之念,當然人更思歸,所以知道全詩是「羈旅之怨曲」。「羈旅」,就是作客他鄉。《左傳》莊公二十二年「羈旅之臣」,杜注:「羈,寄也;旅,客也。」《宋書.謝靈運傳論》:「至於先士茂制,諷高歷賞。……子荊『零雨』之章,正長『朔風』之句,並直舉胸情,非傍詩史。」也是說明「朔風」兩句所表露的感情是很鮮明的。 |
1133 | 《校證》:「『朔風』,馮本、汪本、兩京本、王惟儉本無『朔』字;張之象本作『涼風』,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梅本、凌本、梅六次本、鐘本、梁本、《文通》二一、日本刊本作『涼飆』。《詩紀》四作『朔風』,黃注本改『朔風』。」按元刻本無「朔」字。 |
1134 | 《綴補》:「《詩品中》評晉著作王贊詩:『正長「朔風」之後。』即指此。」 |
1135 | 以上為第四段,舉出具體作家作品來說明隱篇秀句。 |
1136 | 凡文集勝篇,不盈十一;篇章秀句,裁可百二〔一〕。並思合而自逢,非研慮之所求也〔二〕。或有晦塞為深,雖奧非隱〔三〕;雕削取巧,雖美非秀矣〔四〕。 |
1137 | 〔一〕 |
1138 | 「裁」,通「才」,僅。《說文通訓定聲》:「『裁』,假借為『才』,與用『才』、『財』同。」 |
1139 | 《漢書.功臣表》:「裁什二三。」顏師古注:「『裁』與『才』通。十分之內,才有二三也。」〔二〕 |
1140 | 《校注》:「求,黃校云:『元作果,謝改。』……按『果』與『求』之形音俱不近,恐難致誤。疑原是『課』字,偶脫其言旁耳。」《校證》改作「課」:「『課』原作『果』,梅從謝改『求』。徐校同,胡本作『得』。今按『果』是『課』之壞文。《諸子》篇『課名實之符』,《章表》篇『循名課實』,《議對》篇『名實相課』,《指瑕》篇『課文了不成義』,《才略》篇『多役才而不課學』,即其義。陸機《文賦》:『課虛無以責有,叩寂寞而求音。』則『課』亦有責求意,今據改。」《綴補》:「案謝改『果』為『求』,是也。『求』,隸書作『●』,與『果』形近,因致誤耳。」《考異》:「楊校、王校皆非,從謝改作『求』是。」按馮校本、徐校本、曹批梅六次本俱作「求」,不誤。 |
1141 | 這裡劉勰所說的是「篇章秀句」,「思合而自逢,非研慮之所求」,並不是說一切具有含蓄風格的作品都是妙手天成的。 |
1142 | 傅庚生《文學賞鑒論叢.論文學的隱與秀》:「什麼叫做『秀』?就是韶美英露,『思合而自逢,非研慮之所求』的。試一讀謝康樂在永嘉《登池上樓》詩:『……徇祿及窮海,臥痾對空林,衾枕昧節候,蹇開暫窺臨。……初景革緒風,新陽改故陰;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這新鮮的意趣,兜地上心來,在意識上偶然畫了一條印痕,吟哦伸紙時,虧它又駸駸好奔赴腕下,這樣才凝聚成『池塘生春草』絕唱千古──詩人甚至於說它是有『神助』──的名句。──這便是『秀』。」 |
1143 | 趙仲邑注:「從《神思》、《體性》、《事類》各篇中,可以知道劉勰對於學習修養是重視的,對於他在這裡說的『思合而自逢』,應理解為學習修養的結果。」〔三〕 |
1144 | 「晦塞為深,雖奧非隱」,只見於馮校本和曹批梅六次本,徐校本未補此二句。其它各種元明刊本均無此二句,當是從宋本補入。紀昀在這兩句上方批曰:「精微之論。」 |
1145 | 《考異》:「此八字為傳抄誤脫,上二句應『隱以復意為工』而發,下二句系應『秀以卓絕為巧』而發,非淺筆偽增,宜補入。」 |
1146 | 何景明《與李空同論詩書》:「若閑緩寂寞以為柔澹,重濁剜切以為沉著,艱詰晦塞以為含蓄,野俚輳積以為典厚,豈惟繆於諸義,亦並其俊語亮節,悉失之矣。」 |
1147 | 劉熙載《藝概》卷一:「《文心雕龍》以『隱秀』二字論文,推闡甚精。其雲晦塞非隱,雕削非秀,更為善防流弊。」 |
1148 | 《神思》篇:「覃思之人,情饒歧路,鑒在疑後,研慮方定。」 |
1149 | 劉綬松《古典文學理論中的風格問題》:「含蓄與晦澀有別,而明朗也並不是淺露。如果文章本無深意,而僅以僻字拗句文其淺露,則又是值得反對的不良傾向了。所以在貴含蓄而抑淺露的同時,……又重明朗而輕晦澀:『晦塞為深,雖奧非隱。』」 |
1150 | 「隱秀」之「隱」和《體性》篇所說的「遠奧」並不相同。《練字》篇說:「及魏代綴藻,則字有常檢。追觀漢作,翻成阻奧。故陳思稱揚馬之作趣幽旨深,讀者非師傳不能析其辭,非博學不能綜其理。豈直才懸,抑亦字隱。」這種「字隱」,是由用古奧的字所造成的,所以這種深奧是晦澀的,這並不是真正的深隱的風格。 |
1151 | 既然「隱」並不等於晦澀,那就要掌握一定的尺度,要做到「內明而外潤,使玩之者無窮,味之者不厭」的地步。詩裏不明白說出的意思,別人看了自然明白,是「隱」;別人看不懂,要費很大的勁去猜還猜不透,是晦澀,使人不能領會其中的奧妙。然而含蓄得不夠,又會流於淺露,使人讀了覺得缺乏餘味。 |
1152 | 周汝昌《文心雕龍隱秀篇舊疑新議》:「《總術》中又特為提醒說:『辯者昭晰,而淺者亦露。奧者復隱,而詭者亦曲。』這就是毫厘千里,求秀而流為淺陋,務隱而失之詭曲,則似是而非,流弊滋生了。」〔四〕 |
1153 | 《物色》篇:「不加雕削,而曲寫毫芥。」 |
1154 | 黃侃《補隱秀篇》:「若故作才語,弄其筆端,以纖巧為能,以刻飾為務,非所雲秀也。」 |
1155 | 《文心雜記》:「錢基博云:隱者文外之重旨,秀者篇中之獨拔,而要歸於自然會妙。或有晦塞為深,雖奧非隱;雕削取巧,雖美非秀矣。道生自然,彥和論文之宗旨。晦塞為深者,孫樵、劉蛻是也,至樊宗師而極。雕削取巧者,徐陵、庾信是也,至王楊盧駱而甚。」 |
1156 | 傅庚生《文學欣賞舉隅》:「隱之工者,含蓄而幽遠,耐人玩味,而弊在或失之奧塞;秀之工者,俊逸而疏快,妙比天成,而弊在或失之奇突。沈伯時云:『夢窗深得清真之妙,但用事下語太晦處,人不易知,白石清勁知音,亦未免有生硬處。』所議為允也。…… |
1157 | 「文學之極詣,必有其辭足以載其意,其意足以貫其辭。嘔心以為秀者,必取其辭能為輔;溺思以為隱者,必希其意可以暢;悖此則或流於汗漫迷所歸,或嫌其堆砌鄰於晦矣。」 |
1158 | 又:「意境,主也;辭句,賓也。意高而辭不足以起之,則主慢賓客矣,失之奇突矣;辭煉而意不足以帥之,則喧賓奪主矣,失之奧塞矣。辭意之中倚,實隱秀之得失也。」 |
1159 | 黃海章《劉勰的創作論和批評論》:「譬如揚雄的文章,假艱深以文淺陋,不能說他是『隱』;顏延之的詩篇,錯採鏤金,不能說他是『秀』。這種界線是要劃清的。」故自然會妙,譬卉木之耀英華〔一〕;潤色取美,譬繒帛之染朱綠。〔二〕朱綠染繒,深而繁鮮;英華曜樹,淺而煒燁〔三〕。隱篇所以照文苑,秀句所以侈翰林〔四〕,蓋以此也。 |
1160 | 〔一〕 |
1161 | 《原道》篇:「傍及萬品,動植皆文:龍鳳以藻繪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雲霞雕色,有逾畫工之妙;草木賁華,無待錦匠之奇:夫豈外飾,蓋自然耳。」 |
1162 | 郭注:「『自然會妙』,蘇東坡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即此意。」〔二〕 |
1163 | 「繒」,帛之總名。 |
1164 | 《文學賞鑒論叢.論文學的隱與秀》:「這篇的主旨,不外兩層意思:第一,是論文學的風格有隱與秀的不同;第二,是說隱可以『潤色取美』,秀卻要『自然會妙』。」 |
1165 | 傅庚生《中國文學批評通論》:「司空圖《詩品》品『自然』之格云:『俯拾即是,不取諸鄰,俱道適往,著手成春。如逢花開,如瞻歲新,真予不奪,強得易貧。幽人空山,過水採蘋,薄言情晤,悠悠天鈞。』詩之挺秀者也。品『委曲』之格云:『登彼太行,翠繞羊腸,杳靄流玉,悠悠花香。力之於時,聲之於羌,似往已回,如幽匪藏。水理漩洑,鵬鳳翱翔,道不自器,與之圓方。』詩之蓄隱者也。大抵文學之造深著痛快之境者,其觸發文思也驃疾,『俯拾即是』,妙奪天工,秀之美者也。文學之擅委曲含蓄之場者,其細繹文思也紆徐,『如幽匪藏』,曲盡人意,隱之美者也。」〔三〕 |
1166 | 皮朝綱《從文心雕龍隱秀篇看劉勰的美學觀》:「英華曜樹之美和朱綠染繒之美──謝榛《四溟詩話》:『作詩雖貴古淡,而富麗不可見。譬如松篁之於桃李,布帛之於錦□也。』周紫芝《竹坡詩話》引東坡語:『大凡為文,當使氣象崢嶸,五色絢爛,漸老漸熟,乃造平淡。』《韻語陽秋》:『大抵欲造平淡,當自組麗中來,落其華芬,然後可造平淡之境。』『平淡而有思致』,『平淡而到天然處,則善矣。』劉勰所主張的『自然會妙』,就是這種絢爛之後歸於『平淡』的境界。《說詩晬話》:『經營而反於自然。』劉勰所要求達到的『自然會妙』,正是這種點化後的自然。」 |
1167 | 這幾句話的意思是自然美和人工美並重。「自然會妙」的,象樹上的花朵,「淺而煒燁」,就是說色淺顯而光採照人。「潤色取美」的,則象綢子上染的紅綠色一樣「深而繁鮮」。只有「雕削取巧」的過分修飾,才是「雖美非秀」的。《誇飾》篇裏提出:「使誇而有節,飾而不誣,亦可謂之懿也。」只有在內容空乏或在毫無內容的情況下,文章才過分地強求雕飾,這就是「雕削取巧」,它和「潤色取美」是不同的。「自然會妙,譬卉木之燿英華」,是說如何形成「秀句」;「潤色取美,譬繒帛之染朱綠」,是說如何形成「隱篇」。「朱綠染繒,深而繁鮮」,是說的「隱」;「英華曜樹,淺而煒燁」,是說的「秀」。這就是「辭淺而義深」,「隱」與「秀」相反而實相成的道理。 |
1168 | 黃侃既沒有看清「潤色」和「雕削取巧」的區別,又沒有看出「潤色」和「隱」的關系,他所作的《補隱秀篇》說:「故知妙合自然,則隱秀之美易致;假於潤色,則隱秀之實已乖。故今古篇章,充盈篋笥,求其隱秀,希若鳳麟。」又說:「隱秀之篇,可以自然求,難以人力致。」這樣把「隱篇」和「秀句」混為一談,而完全否定了潤色的作用。 |
1169 | 〔四〕 |
1170 | 「侈」,多也。《管子.侈靡》:「善而末事起不侈。」注:「侈謂饒多也。」 |
1171 | 「隱篇」二句是據曹批梅六次本,其它各本都把這兩句話錯簡成一句「秀句所以照文苑」,就使人難以索解。紀批:「此『秀句』乃泛稱佳篇,非本題之『秀』字。」這簡直是望文生義,無法自圓其說。 |
1172 | 《斟詮》把「秀句」臆改為「隱秀」,仍然是「夔之一足」,不能自圓其說。 |
1173 | 「文苑」、「翰林」就是文壇。這三句話的意思是說:文壇上所以有這許多「隱篇」、「秀句」光彩照人,是「自然會妙」和「潤色取美」的結果。 |
1174 | 第五段說明隱與晦澀、秀與雕琢的區別,以及「自然會妙」與「潤色取美」的關系。 |
1175 | 贊曰:深文隱蔚〔一〕,餘味曲包〔二〕。辭生互體,有似變爻〔三〕。言之秀矣,萬慮一交〔四〕。動心驚耳〔五〕,逸響笙匏〔六〕。 |
1176 | 〔一〕 |
1177 | 「蔚」,指文採而言。此句謂深刻的文辭含蓄而多彩。 |
1178 | 《斟詮》與王更生《文心雕龍範注駁正》臆改此句為「文隱深蔚」,與下句「餘味曲包」失去對偶,不足信。〔二〕 |
1179 | 「曲」,指曲折、隱僻。黃侃《補隱秀篇》:「夫文以致曲為貴,故一義可以包餘。」 |
1180 | 司空圖《與李生論詩書》:「文之難,而詩之難尤難。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為辨於味,而後可以言詩也。……詩貫六義,則諷諭、抑揚、渟蓄、溫雅,皆在其間矣。……王右丞、韋蘇州澄澹精致,格在其中,豈妨於遒舉哉!賈浪仙誠有警句,視其全篇,意思殊餒,大抵附於蹇澀,方可致才,亦為體之不備也,矧其下者哉!噫!近而不浮,遠而不盡,然後可以言韻外之致耳。」所謂「韻外之致」、「味外之旨」,所謂味在「咸酸之外」,就是「深文隱蔚,餘味曲包」。 |
1181 | 姜夔《白石道人詩說》:「語貴含蓄。東坡云:『言有盡而意無窮者,天下之至言也。』山谷尤謹於此,清廟之瑟,一唱三嘆,遠矣哉!後之學詩者可不務乎?若句中無餘字,篇中無長語,非善之善者也。句中有餘味,篇中有餘意,善之善者也。」 |
1182 | 《文學賞鑒論叢.論文學的隱與秀》:「《二十四詩品》論《含蓄》一則:『不著一字,盡得風流。語不涉己,若不堪憂。是有真宰,與之沉浮。如淥滿酒,花時返秋。悠悠空塵,忽忽海漚。淺深聚散,萬取一收。』就是象徵『深文隱蔚,餘味曲包』的妙境。『是有真宰,與之沉浮』,含蓄的主宰仍然在作者內蓄的思想感情,浮者自浮,沉者自沉。…… |
1183 | 「隱美就要含蓄不盡,秀美則是不恤說盡的;前者說盡了就是『續鳧』,後者偏不說盡就是『截鶴』。韶秀的作品,我們雖不相信是『神助』,卻需要真地由作者『觸著』,寫出來便能『狀溢目前』。……含蓄的作品,要作者通過生活的感受,在思想感情上真地有所蓄積,虔誠地寫出。有時並不是故意要掉筆花,卻自然而然地象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一般,『情在詞外』,特別耐人咀嚼。若只是假意地半推半就,含糊其詞,就難免要模糊晦澀,令人如在霧裏看花了。…… |
1184 | 這種文學藝術的風格,好像光瑩溫潤的美玉,它映射出光瑩的特質,便是秀美;包韞著溫潤的特質,便是隱美。極詣的作品,會炫惑了我們的眼睛,摘不出哪一句是秀,也辨析不出它是在怎樣地孕度著隱。……嚴滄浪所說的:『盛唐諸人,惟在興趣;……言有盡而意無窮。』說的便是天人合,隱秀參的境界;只可惜把話說得有些虛玄,未免也『不可湊泊』了。」 |
1185 | 錢鐘書《談藝錄》:「滄浪不云乎?言有盡而意無窮,其意若曰:短詩未必好,而好詩必短。意境悠然而長,則篇幅相形見短矣。古人論文,有曰『含不盡之意,見於言外』;有曰『讀之惟恐易盡』。……篇終語了,令人惘惘依依。少陵排律所謂『篇終接混茫』者是也」;又「意境有餘則篇幅見短」。「按此意在吾國首發於《文心雕龍.隱秀》篇,所謂『情在詞外曰隱,狀溢目前曰秀』,又謂『餘味曲包』。少陵《寄高適岑參三十韻》有云:『意愜關飛動,篇終接混茫。』終而曰『接』,即《八哀詩.張九齡》之『詩罷地有餘』,正即滄浪謂『有盡無窮』之旨。」〔三〕 |
1186 | 《斟詮》:「言辭之內在本情與外在纖旨,互為體用,其寓意託興,有似卦象之兩體,互為爻變。」牟注:「『辭生互體』二句:指意義深富而含蓄的文辭,也像《周易》卦爻的變化一樣,可以產生『取義無常』的作用。」〔四〕 |
1187 | 深隱的內容,不是在篇中平均分布的,而是要把極度繁復的思想感情,通過一個著力點透露出來,就是所謂「言之秀矣,萬慮一交」,這樣才顯得言有盡而意無窮。 |
1188 | 〔五〕 |
1189 | 斯波六郎:「枚乘《七發》:『湧觸並起,動心驚耳。』」〔六〕 |
1190 | 《校注》:「按《文選》古詩『今日良宴會』首:『彈箏奮逸響。』」 |
1191 | 《斟詮》:「言此種契合天機之音聲,足以驚心動聽,宛若具有十三管之笙匏之吹奏,不同凡響也。……笙匏,樂器名,古以匏為之,共十三管,列置匏中,施簧管底,吹之發聲。」 |
1192 | 應劭《風俗通義.聲音》:「音者,土曰塤,匏曰笙。」按秀出之句,是說它超出於其它部份之上,而特別能震人心弦,所以形容它說「動心驚耳,逸響笙匏」。 |
1193 | 本篇補文的真偽問題: |
1194 | 《古今圖書集成.考證》考《隱秀》篇云:「案此篇『瀾表方圓』以下缺一葉,《永樂大典》所收舊本亦無之,今坊本乃何焯校補。」 |
1195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九十五《文心雕龍》提要:「是書自至正乙未刻於嘉禾,至明弘治、嘉靖、萬歷間,凡經五刻,其《隱秀》一篇皆有闕文。明末,常熟錢允治稱得阮華山槧本,抄補四百餘字,然其書晚出,別無顯證,其詞亦頗不類。」 |
1196 | 紀昀評:「癸巳三月,以《永樂大典》所收舊本校勘,凡阮本所補悉無之,然後知其真出偽撰。」又云:「此一頁詞殊不類,究屬可疑。『嘔心吐膽』,似摭玉溪《李賀小傳》『嘔出心肝』語,『鍛歲煉年』,似摭《六一詩話》周樸『月鍛季煉』語,稱淵明為彭澤,乃唐人語,六朝但有徵士之稱,不稱其官也。稱班姬為匹婦,亦摭鐘嶸《詩品》語。此書成於齊代,不應述梁代之說也。且《隱秀》三段,皆論詩而不論文,亦非此書之體,似乎明人偽託,不如從元本缺之。」 |
1197 | 黃侃《札記》:「詳此補亡之文,出辭膚淺,無所甄明。且原文明云『思合自逢,非由研慮』;即補亡者,亦知不勞妝點,無待裁鎔;乃中篇忽羼入『馳心』、『溺思』、『嘔心』、『鍛歲』諸語,此之矛盾,令人笑詫,豈以彥和而至於斯?至如用字之庸雜,舉證之闊疏,又不足誚也。」 |
1198 | 按《文心雕龍.神思》篇說:「揚雄輟翰而驚夢」,這是根據桓譚《新論》來的。《新論.祛蔽》篇說:「余少時,……嘗激一事而作小賦,用精思太劇,而立感動發病。彌日瘳。子雲亦言成帝時,趙昭儀方大幸,每上甘泉,詔令作賦,為之卒暴,思慮精苦,賦成遂困倦小臥,夢見其五臟出在地,以手收而內之。及覺,病喘悸,大少氣。病一歲。由此言之,盡思慮傷精神也。」《才略》篇也說:「子雲屬意,辭人最深。……而竭才以鉆思。」這些都和《隱秀》篇補文中所說的「嘔心吐膽,不足語窮」的狀態是一致的,不見得劉勰「嘔心吐膽」這句話就出於李商隱《李賀小傳》中所說的「嘔出心肝」。又按《神思》篇說:「張衡研《京》以十年,左思練《都》以一紀。」這是說:張衡寫《二京賦》,「精思博會,十年乃成」。左思作《三都賦》,「遂構思十稔,門庭藩溷,皆著紙筆,遇得一句,即疏之」。這和《隱秀》篇補文「鍛歲煉年,奚能喻苦」,正可以互相印證。歐陽修《六一詩話》論周樸詩說,當時人稱周樸寫詩「月鍛季煉」,那比劉勰說的「鍛歲煉年,奚能喻苦」分量要輕得多,不見得《隱秀》補文的「鍛歲煉年」一句話是從歐陽修來的。見到《隱秀》篇和鐘嶸《詩品》卷上都曾稱班婕妤為「匹婦」,就說《隱秀》篇補文是抄的《詩品》,尤其不成理由。至於紀批說:「稱淵明為彭澤,乃唐人語,六朝但有徵士之稱,不稱其官也。」這尤其荒唐。鮑照《鮑氏集》卷四有《效陶彭澤體》詩一首,怎麼能說「六朝但有徵士之稱」呢?紀評所說「且《隱秀》三段,皆論詩而不論文,亦非此書之體」,這也是很武斷的。實際上具備「隱秀」這兩種風格特點的作品,主要是詩歌,那麼在這補文里舉的隱秀的例子,都是詩篇和詩句,又有什麼與全書體例不合之處呢! |
1199 | 周汝昌《文心雕龍隱秀篇舊疑新議》:「他說『嘔心吐膽』這種話像是從李商隱所作的《李賀小傳》中『嘔出心肝』來的。又說『鍛歲煉年』像是從歐陽修《六一詩話》中『歲鍛季煉』而來的,等等。然而這僅僅是他的『疑』,而不曾另有良證確據。……難道不可以『疑』成相反的可能:李商隱所寫的那種怎見得就是『首創』,……又安知不是從彥和之語化生而來的呢?……劉彥和說了很多『鏤心』,『鐫思』,『疏瀹五藏』,『雕琢情性』的話,為什麼紀氏不疑『詞殊不類』?為什麼一到『嘔心』,便非說這是從李義山偷來的不可呢?……『左思練《都》以一紀』,不是也和『煉年』相近嗎?為什麼非說它是從歐陽修《詩話》偷來的不可呢?…… |
1200 | 「紀氏的另一個疑點是:『且隱秀三段皆論詩而不論文,亦非此書之體。』這實在也不成為很堅強的論據。比如《比興》篇,如何又去論傳記?《聲律》篇,怎麼又去繩經史?《比興》篇雖兼論詩賦,慨嘆賦不及詩,實以詩為主眼。《聲律》自然也可包括銘贊之類,但主要精神仍然是說詩篇的事。……依此而言,『四百字』之內,又要立論,又要舉大量經史子集之種種例,那非得『宋本』原『脫兩板』才對了!紀氏的邏輯性都不嚴密,一先假定『匹婦』一語是偷自鐘嶸的,對不對他不管了,緊跟著就又判決:劉勰『成書於齊代』,怎麼會採及梁代鐘某之語?你看,這也成為一條證嗎? |
1201 | 「最近的疑偽論證新提出的一條理由是,補文中的主張嘔心鍛歲的刻意而求,與彥和『自然會妙』相違反,可見其偽。……這樣議論……可能太執一端了。試看,彥和本篇的結束就是『兩扇』並舉的,一是『自然會妙』,有如卉木耀英華;一是『潤色取美』,好比繒帛染朱綠。對這兩種隱秀,彥和並未軒輊,只說一個『淺而煒燁』,一個『深而繁鮮』,同是『照文苑』而『侈翰林』的。事實明明白白,天工人巧,常須湊泊,誰說彥和是主張一味『自然』的呢? |
1202 | 「其實,只要平心靜氣地讀讀補文,可以看出他是說,隱秀應為立意之士、工辭之人所刻苦以求之事,而此人工,可侔天巧。這正是彥和的理論主張的一貫性。」 |
1203 | 按皎然《詩式》卷一《取境》條說:「『不要苦思,苦思則傷自然之質。』此亦不然。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取境之時,須至難至險,始見奇句。成篇之後,觀其氣貌,有似等閑,不思而得,此高手也。」《文鏡秘府論.論文意》:「或曰:詩不要苦思,苦思則傷於天真。此甚不然。固須繹慮於險中,採奇於象外,狀飛動之句,寫冥奧之思。夫希世之珠,必出驪龍之頷,況通幽含變之文哉!但貴成章以後有其易貌,若不思而得也。『行行重行行,與君生別離』,此似易而難到之例也。」宋何薳《春渚紀聞》卷七也說:「自昔詞人琢磨之苦,至有一字窮歲月,十年成一賦者。白樂天詩詞,疑皆沖口而成。及見今人所藏遺稿,塗竄甚多。」這都說明貌似自然的作品有些是鍛煉而來的。或謂:「鍛煉一詞,唐以前多用於給人制造罪名講。」恐也未必。 |
1204 | 《論衡.率性》篇說:「冶工鍛煉,成為銛利。」就不是給人制造罪名。劉勰對《論衡》是很熟悉的。為什麼就不可以沿著這個路子,而用為詩文的鍛煉呢?文學作品的鍛煉,主要指的是文字的修改加工。方幹《鄭明府詩》:「文章鍛煉猶相似,年齒參差不較多。」就是指文句的加工。在詩文修改過程中,苦心鍛煉是不足為奇的,何況是比較深隱的作品呢? |
1205 | 周注又謂:「劉勰在《原道》里提出『自然之道』,在文體論、創作論里多次提到『自然』,這是他論文的宗旨之一。因此『嘔心吐膽』,『鍛歲煉年』是違反他主張自然的論文宗旨的,不是他的意思。」 |
1206 | 周汝昌《新議》:「《文心》一書,上半部是『文體』,下半部是『文術』。其中一篇,就叫《總術》,試聽其言:『凡精慮造文,各競新麗,多欲練辭,莫肯研術。』『才之能通,必資曉術。』『是以執術馭篇,似善弈之窮數;棄術任心,如博塞之邀遇。』……所以他的主張是:必須像弈者,『術有恆數,按部整伍,以待情會』。……可見他從來不曾倡導『純任自然』。就算是『自然會妙』吧,那也必須是精於文術的作家,作夠了『按部整伍』的工夫之後,才能有『以待情會』的結果。……所以,在彥和看來,文學創作都是『精慮』而『造』,哪有真正不『慮』而成『文』的人和事呢? |
1207 | 「明白了這一點,那麼再看補文,就不應認為它與彥和的『創作思想』『文藝理論』有什麼抵觸難通。補文中所顯示的層次是:「先比作煙靄、容華;隨即指出煙靄容華是天然的,而文學並不是靠天然;所以才要刻意於隱秀之方,研練之術;這種『人巧』的文,也與『自然』同為至美,所以說『不讓乎天工』,『有同乎神匠』了。 |
1208 | 「在此,我們還應回顧彥和在剛一開卷就說的──『雲霞雕色,有逾畫工之妙;草木賁華,無待錦匠之奇。』而《隱秀》正謂『譬諸裁云制霞,不讓乎天工;斫卉刻葩,有同乎神匠矣』。這一點也不是什麼『矛盾』『沖突』,正是相反相成,一事兩說。彥和意謂:天然的美,象是人間的良工巧匠畫出織成的那樣綺麗,而人間的文,也正像天工神匠的創作品一般美妙了。我覺得,這正是常山之蛇,首尾相應,雖是互喻,卻當然是以『人巧』的『文』為主來講話的:連那『無識之物』都『鬱然有彩』,我們這『有心之器』反能『無文』嗎?這種語意,不煩多講而自明,但是卻仍然有人誤會,以為彥和是反對『畫工』『錦匠』者,只取一味『自然』。而因此之故《隱秀》補文乃為大相逕庭雲云。這就去事實太遠了吧。」 |
1209 | 本篇補文的來源,已在《文心雕龍板本敘錄》里介紹徐□校本、馮舒校本、曹批梅六次本和沈巖臨何焯批校本時作了說明。詳見拙撰《文心雕龍的風格學》中《文心雕龍的隱秀論》的第一部份《〈文心雕龍.隱秀〉篇補文的真偽問題》。我們所以說本篇補文是根據宋本翻刻,主要是根據曹批梅六次校定本在本篇末尾所附朱謀□的跋語。跋云: |
1210 | 「朱鬱儀曰:《隱秀》中脫數百字,旁求不得,梅子庾既以注而梓之。萬歷乙卯夏海虞許子洽於錢功甫萬卷樓檢得宋刻,適存此篇,喜而錄之,來過南州,出以示餘,遂成完璧,因寫寄子庾補梓焉。子洽,名重熙,博奧士也,原本尚缺十三字,世必再有別本可續補者。」 |
1211 | 從補刻的朱謀□《隱秀》篇跋語看來,錢功甫家藏書有「萬卷樓」之稱,錢功甫於萬歷甲寅從阮華山買到宋刻本《文心雕龍》珍藏後,第二年許重熙就從他家裡過錄,帶給朱謀□。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閏集《宗室十人》:「寧藩中尉貞靜先生謀□,……明興以來,……諸王子孫,好學修行,比西京之劉向者,……未有如鬱儀者也。著書百有十二種,皆手自繕寫,稿至數易,未嘗假手小胥。」而且朱謀□從弱冠以來,「手抄《雕龍》,諷味不舍畫夜」。在一五九三年寫《文心雕龍跋》時,就說已下了三十多年的功夫,到一六一五年看到抄補的《隱秀》篇時,就已對《文心雕龍》這部書下了五十多年的功夫了。補的這四百多字如果是假的,豈能瞞得過朱謀□的眼力! |
1212 | 值得注意的是增補的《隱秀》下半篇兩板,字的刻法和原板有區別,其中「凡」字刻作「●」,「盈」字刻作「●」,「綠」字刻作「●」,「煒」字刻作「●」,都和其它各篇的這些字的筆畫不同。最特別的是「恆溺思於佳麗之鄉」的「恆」字缺筆作「恆」,這顯然是避宋真宗的諱。可見抄補《隱秀》篇時,就照著宋刻的原樣模寫,而梅子庾補刻這兩板時,也照著宋本的原樣補刻。茲附書影兩張,以見這次補刻《隱秀》篇的面貌。 |
1213 | 明朝中晚期還沒有根據缺筆鑒定板本的風氣,假如阮華山作偽,怎麼會偽造得那麼周到呢? |
1214 | 明朝人的確有偽造古書和亂改古書的事,但這多半是私家刻書坊乾的。像《隱秀》篇的補文,在萬歷年間迭經許多學者、藏書家和畢生校勘《文心雕龍》的專家鑒定校訂過,而且補文當中還有避宋諱缺筆的字,顯然是根據宋本傳抄翻刻的。而且假如明人偽造這段補文,盡可以完全補起來,為什麼故弄玄虛,還要闕十三個字呢?如果硬說補文是明人偽造的,那麼朱謀□這段跋語也必然是偽造的。為什麼這段跋語交代補文的來源這麼清楚,而且人證物證俱在。何況朱謀□是朱明王朝的宗室,這樣高貴的王孫,有誰敢偽造他的跋語呢? |
1215 | 楊明照謂宋本《文心雕龍》「不僅明清公私書目未見著錄,其它文獻……也無一語提及」。其實不然。本篇上引補文的校語,字句頗有出入,根據不像出於一本。如何焯《義門先生集》卷九跋云:「《隱秀》篇自『始正而末奇』,至『朔風動秋草』『朔』字,元至正乙未刻於嘉禾者,即缺此一葉,此後諸刻仍之。胡孝轅、朱鬱儀皆不見完書,錢功甫得阮華山宋槧本鈔補,後歸虞山,而傳錄於外甚少。康熙庚辰心友弟從吳興賈人得一舊本,適有鈔補《隱秀》篇全文。」這個「舊本」,可能就是從宋本系統來的。 |
1216 | 清吳騫《拜經樓藏書題跋記》卷四:「胡夏客曰:『《隱秀》篇書脫四百餘字,餘家藏宋本獨完。』……夏客字宣子,海鹽人孝轅先生子也。然據所錄補四百餘言,尚不無魯魚。爰復為校訂,錄於簡端。」楊明照根據何焯說胡夏客的父親胡震亨沒有看見宋本《文心雕龍》,就斷定胡夏客家藏宋本《文心雕龍》也是假的。其實胡震亨沒見過的本子,胡夏客完全可能入藏。朱謀□到了晚年才看到宋本《文心雕龍》,也說得很明確。至於說錢允治、朱謀□等為什麼對宋本《文心雕龍》的其它篇章沒有進行校勘,我們用馮舒的跋語來作答覆,那就是「別篇頗同此本」,用不著一一列舉了。 |
1217 | 清盧文弨《鐘山札記》卷一:「劉彥和《雕龍.練字》篇有云:『……傅毅制誄,已用淮雨;元長作序,亦有別風。』」可見盧文弨也見過宋本。怎麼能說所有文獻「無一語提及」呢! |
1218 | 周汝昌《新議》:「若論此事,也不能孤立簡單地對待。今世所存『宋本』,作作統計,是否每部書都是前有來龍,後有去脈,著錄分明,略未湮埋迷藏過的?有無忽得一宋本,未詳何自,而且非贗鼎可比的?因為錢功甫第一次發現是『得阮華山宋本』,宋本者,應指刊本,而非影寫和抄寫本,……。抄本當可竄入明人偽託之文詞。若是刊本,是否有明仿宋板之書?或某書真有過全部基本宋板而個別篇頁抽換或楔入偽品之例?此在專家,考論若能加詳,說服自然較力,否則只執著於該書之『宋本』未詳來去之跡,即認為『可疑』──進而斷其為偽,恐怕從論證方法上說,是稍嫌粗略孟浪的。 |
1219 | 「又如,有人說:『今所見元本,每半葉十行,行二十字,其款式當出宋本,則所脫一葉當為四百字;今明人抄補者乃為四百十一字,即此亦足以知其為偽撰矣』云云。……斷讞者的依據是差了『十一字』,比四百字的涵量要『超溢』,而朱氏清楚記明了許自錢處得宋刻原本實缺『十三字』。那麼,所謂缺十三字,不知是否都是『占了格子』的?如果缺文就是指文詞缺漏不具,那個所缺的『十三字』與所『溢』的『十一字』,豈不正說明問題?十一與十三之差只是兩個格子的事情,則可否是空格或墨釘的『占位』?……如果有可能是如所擬的情形,則『四百十一字』在那一板面上又是完全『容納』得下的了。」 |
1220 | 《札記》:「案此紙亡於元時,則宋時尚得見之,惜少徵引者,惟張戒《歲寒堂詩話》引劉勰云:『情在詞外曰隱,狀溢目前曰秀。』此真《隱秀》篇之文。今本既云出於宋槧,何以遺此二言?然則贗跡至斯愈顯,不待考索文理而亦知之矣。」 |
1221 | 周汝昌《新議》:「張戒在其《詩話》中,一共有兩次引及了彥和的《文心》,在卷上,有一處說:『劉勰云:因情造文,不為文造情』。……劉彥和在什麼時候說過了『因情造文,不為文造情』這樣的九個字的原文呢?──那麼,……又是什麼理由使黃氏等人一眼認定並一口咬定那『隱秀逸文』十二個大字就是『宋本《文心雕龍》原文』,並且如此鐵案,不可動搖的呢?…… |
1222 | 「張戒所謂的『情在詞外曰隱,狀溢目前曰秀』十二個字,不是原文,也可以從《隱秀》始終未逸之文來審辨。蓋彥和在文章開始,已經為隱為秀下了『界說』。即:『隱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獨拔者也。』以後又說:『夫隱之為體,義生文外,……』『〔彼波起辭間,是謂之秀……〕』。那麼,劉彥和還要在『原文』中另一處第三次地為隱秀下定義嗎?……張戒……所謂『情在詞外』,其實就是指原文的『義生文外』的話。……至於所謂『狀溢目前』則字面現象上是傳本《文心》此篇中所無的,可是已經補逸的文字中,則確乎有『遠山煙靄』『孌女容華』的比喻,又說:『揮之則有餘。』這不正就是『狀溢目前』的意思嗎?假令彥和原文實在只有『獨拔』和『卓絕』是說『秀』的話,那麼張戒這位宋人當然是留不下『狀溢目前』的印象了。」 |
1223 | 又:「但是我並不是即此認為鈔補之文毫無問題了。這問題主要表現為缺字太多。……這些『空字』處,今存的補文都不高明,肯定是後來妄人為『求全』而以意填入的。這些壞字,當然增加了紀昀等人的『詞殊不類』的感覺。……將所感覺到的疑點,統統歸結到一個『明人偽託』上去,實在是一個過於簡單化的、容易造成是非顛倒的思想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