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鹽官居士徐昌治覲周甫訂 |
2 | 南宮署牘序 |
3 | 陳懿典 |
4 | 南宮署牘序題解 |
5 | 《南宮署牘序》由陳懿典所作。陳懿典,字孟常,號如岡,浙江秀水人。《南宮署牘序》敘述了《南宮署牘》的作者沈∥官勤勉,處處以宗社大計為要。說明沈∏逐夷人是因為西夷不召而來,煽誘愚民,為禍難測。驅逐西夷則可以防微杜漸,早絕禍端,其意義深遠。 |
6 | 一、沈∫宰諫鞜蠹莆要 |
7 | 《南宮署牘》者,吳興沈仲雨以少宗伯署南禮部諸稿也。仲雨與餘同籍同館,號為莫逆。居恆以經濟道誼相勖,不欲徒以文藻稱雄長。每共討館閣故實,相與嘆高皇帝析中書省為六部,然帷幄未嘗不與儒臣相咨諏。殿閣皆設大學士,特乾綱獨運,親決萬機,故顯潤色之猷,而泯參贊之跡。後人謂國初罷丞相,而內閣於永樂間者,非也。 |
8 | 文皇神武定鼎,投戈講藝,即命三楊、解、胡七大夫,日直文淵閣,親臣比於重臣,贊決機務,有從他曹改入翰林,官僅編簡,積漸尊貴,終始不離詞林。後人謂內閣不盡出詞臣一途者,非也。惟景泰、天順、正、靖之間,初有由潛邸部院入者,而義禮諸臣,皆先改館職而後大用。則祖宗雅重詞臣,其來久矣。 |
9 | 唯是文學侍從之臣,初若優游無所事事,逮晉卿貳,則肩仔周應皆鉅且要,而禮卿為尤甚。若南禮部,人人以為閒適無事之地,用以養望而待遷。而仲雨典南部,獨不取優游養尊,所奏疏移文諸牘若干卷,余受而卒業焉。所言謹天戒、開儲講、請王婚、定陵祀、皆關宗社大計。 |
10 | 引經據禮,明諍婉諷,不遺餘力。而其所發憤抗論,至再至三,不顧流俗,不避勞怨,必期於異說芟除之淨盡者,毋如西洋夷人一事。 |
11 | 二、沈∏逐夷人之因 |
12 | 治理天下當防微杜漸 |
13 | 夫天下之患,其來有端,其成有漸。惟早見遠慮者,能預察其端而力防其漸,為能剪其枝蔓,拔其根株,而不遺大患於後。 |
14 | 當其初議時,或目為迂闊,而訕笑之,旁撓之。若見為尋嘗不足介意者,正智者之所瞿然恐,蹙然憂,如疾痛之在身,不能一朝濡忍者也。 |
15 | 昔賈誼痛哭於庶孽,江統著論於徙戎,當時若能聽其言,則七國之釁必可逆銷,五胡之亂何至橫決哉?惟端已見而不知,漸已成而莫覺,故一朝發難而不可收拾也。 |
16 | 仲雨於夷人王豐肅等,據律參奏,盡法驅逐,意正在此。 |
17 | 夷人非重譯來王 |
18 | 或云彼夷無扦罔逆跡,引繩批根,不無傷向化心。一統無外,何所不包荒。 |
19 | 又云夷人窺天之器殊巧,適當修正歷法之際,或可參用,如回回歷法。 |
20 | 而反覆仲雨牘中,固皆侃侃言之矣。彼夷妄稱大西洋,且不奉其主箋表,潛跡闌入兩都,與重譯來王不同。 |
21 | 夷人異教秘器惑眾 |
22 | 且其徒眾日繁,金錢符水,既足煽誘愚民;異教秘器,稱天測象,又足以動士大夫好怪耽奇之聽。於此不竭力掃除,為虺不摧,為蛇奈何如? |
23 | 夷人為禍難測 |
24 | 即如仲雨身任禮卿,奏請奉旨,以治此麼麼。而辨揭縱橫,南北響應,伏莽含沙,意正未已。藉使鋤治少緩,撰述同貝葉以盛行,部署如黃巾而難制,輦轂之下,陵寢之旁,其禍可勝道哉? |
25 | 沈∏逐夷人之例証 |
26 | 學者誦法孔孟,仲尼之誅魯之文人也,固曰:「行僻而堅,言偽而辨,記醜而博。」又曰:「其居處足以掫徒成黨,其談說足以飾袖熒眾,其強御足以反是獨力,不可不除也。」而孟子之詆楊墨曰:「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夫孔子未攻擅政之三家,而先誅亂政之少正卯。孟子不攻儀秦之傾危,而先距楊墨之淫邪。 |
27 | 乃後儒稱孔行周公之志,孟之功不在禹之下,則豈非以奇邪詭譎之患,能早絕其端,而防其漸哉? |
28 | 三、沈≈舉意義深遠 |
29 | 仲雨之意蓋深遠矣。方今宇內多故,疆事叵測,皆坐於見端不早,積漸不防,以養無窮之禍。仲雨遇事,有關系者,不少寬假。向與予尋討館閣舊聞遺事,止為今日,政將及於海內共拭目。新參之作用,其擘畫建樹,茲稿不足盡其大,余特為茲刻表其用心之所在雲。 |
30 | 庚申春仲就李年 |
31 | 眷弟陳懿典頓首拜撰 |
32 | 南宮署牘 |
33 | 沈 |
34 | 南宮署牘題解 |
35 | 《南宮署牘》的作者是沈 I顙。字銘鎮,浙江烏程人,明神宗時任南京禮部侍郎。他向朝廷三次上疏,要求朝廷禁教。 |
36 | 《參遠夷疏》作於萬歷四十四年 五月,沈∩鮮璩廷,從御世以儒術為要,嚴防華夷之變出發,指出遠夷犯禁入境,暗設邪教,以大西與大明相抗,並且,其教法不尊中國風俗,其歷法變亂綱維統紀,利誘誑惑百姓,勸人不忠不孝,因此,應依律驅逐禁絕。 |
37 | 《再參遠夷疏》作於萬歷四十四年 八月,沈≡俅紊鮮璩廷,更為詳細地記述了西夷蓋殿設像,遍傳符咒,定期集會,廣泛結交,誑誘愚民,並且,潛居王城重地,置傳郵於中國,誘使愚民抗命。建議朝廷依律予以處分,驅逐遠夷以使社稷安定,長治久安。 |
38 | 《參遠夷三疏》作於萬歷四十四年 十二月,沈〉諶次上疏朝廷,說明遠夷蹤跡可疑,擅自刊刻投遞疏揭,散布全國各地,並且有侵地奪國之虞,因此,關押了王豐肅等人,請求朝廷依律處斷。 |
39 | 南京禮部侍郎沈≈ |
40 | 一、參遠夷疏 |
41 | 奏為遠夷闌入都門,暗傷王化,懇乞聖明申嚴律令,以正人心,以維風俗事: |
42 | 帝王以儒求御世 |
43 | 職聞帝王之御世也,本儒術以定紀綱,持紀綱以明賞罰,使民日改惡勸善,而不為異物所遷焉。此所謂一道同風,正人心而維國脈之本計也。 |
44 | 太祖嚴於夷夏之防 |
45 | 以太祖高皇帝長駕遠馭,九流率職,四夷來王,而猶諄諄於夷夏之防,載諸祖訓,及會典等書。 |
46 | 越關渡津有律 |
47 | 凡朝貢各國有名,其貢物有數,其應貢之期,給有勘合,職在主客司。其不系該載,及無勘合者,則有越渡關津之律,有盤詰奸細之律。 |
48 | 禮部嚴於邪正之禁 |
49 | 至於臣部職掌,尤嚴邪正之禁。一應左道亂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者,分其首從,或絞或流。其軍民人等,不問來歷,窩藏接引,探聽境內事情者,或發邊充軍,或發口外為民,律至嚴矣。 |
50 | 彼疆我理各止其所 |
51 | 夫豈不知遠人慕義之名可取,而朝廷覆載之量,可以包荒而無外哉?正以山川自有封域,而彼疆我理,截然各止其所。 |
52 | 抑邪崇正當定於一尊 |
53 | 正王道之所以蕩平,愚民易與為非。而抑邪崇正,昭然定於一尊,乃風俗之所以淳厚。故釋道二氏,流傳既久,猶與儒教並馳。而師巫小術,耳目略新,即嚴絕之,不使為愚民煽惑。其為萬世治安計,至深遠也。 |
54 | 遠夷暗傷王化 |
55 | 遠夷其人其事 |
56 | 不謂近年以來,突有狡夷自遠而至。在京師則有龐迪峨、熊三拔等,在南京則有王豐肅、陽瑪諾等,其他省會各郡,在在有之。自稱其國曰「大西洋」,自名其教曰「天主教」。 |
57 | 大西大明相抗 |
58 | 夫普天之下,薄海內外,惟皇上為覆載照臨之王,是以國號曰「大明」,何彼夷亦曰「大西」且既稱歸化,豈可為兩大之辭以相抗乎? |
59 | 天主駕天之上 |
60 | 三代之隆也,臨諸候曰「天王」,君天下曰「天子」。本朝稽古定制,每詔誥之下,皆曰「奉天」。而彼夷詭稱「天主」,若將駕軼其上者然。使愚民眩惑,何所適從? |
61 | 驅逐遠夷之因 |
62 | 臣初至南京,聞其聚有徒眾,營有室廬,即欲修明本部職掌,擒治驅逐。 |
63 | 其說不尊中國風俗 |
64 | 而說者或謂:「其數實繁,其說浸淫人心,即士君子亦有信向之者,況於閭左之民,驟難家諭戶曉。」臣不覺喟然長嘆,則亦未有以尊中國、大一統、人心風俗之關系者告之耳。誠念及此,豈有士君子而忍從其說乎? |
65 | 其歷變亂綱維統紀 |
66 | 說者又謂:「治歷明時之法,久失其傳,台監推算,漸至差忒。而彼夷所制窺天窺日之器,頗稱精好。以故萬歷三十九年,曾經該部具題,欲將平素究心歷理之人,與同彼夷開局翻譯。」 |
67 | 嗚呼!則亦不思古帝王大經大法所在,而不知彼之妖妄怪誕,所當深惡痛絕者,正在此也。 |
68 | 臣請得言其詳。從來治歷,必本於言天,言天者必有定體。《堯典》敬授人時,始於寅賓寅餞,以日為記。 |
69 | 如日中星鳥,日永星火,宵中星虛,日短星昴。蓋日者,天之經也,而月五星同在一天之中。月之晦朔弦望,視日之遠近;而星之東南西北,與日之短永中相應。是故以日記日,以月記月,以中星記時。《舜典》:「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解之者,以天體之運有恆,而七政運行於天,有遲有速,有順有逆,猶人君之有政事也,則未聞有七政而可各自為一天者。 |
70 | 今彼夷立說,乃曰:「七政行度不同,各自為一重天。」又曰:「七政諸天之中心,各與地心不同處所。」其為誕妄不經,惑世誣民甚矣。 |
71 | 《傳》曰:「日者眾陽之宗,人君之表。」是故天無二日,亦象天下之奉一君也;惟月配日,則象於後;垣宿經緯以象百官,九野眾星以象八方民庶。」 |
72 | 今特為之說曰:「日月五星各居一天」,是舉堯舜以來中國相傳綱維統紀之最大者,而欲變亂之。此為奉若天道乎,抑亦妄干天道乎?以此名曰慕義而來,此為歸順王化乎,抑亦暗傷王化乎?夫使其所言天體,不異乎中國?臣猶慮其立法不同,推步未必相合。況誕妄不經若此,而可據以紛更祖宗欽定、聖賢世守之大統歷法乎? |
73 | 其說勸人不忠不孝 |
74 | 臣又聞其誑惑小民,輒曰:「祖宗不必祭祀,但尊奉天主,可以升天堂,免地獄。」 |
75 | 夫天堂地獄之說,釋道二氏皆有之,然以之勸人孝弟,而示懲夫不孝、不弟、造惡業者,故亦有助於儒術爾。今彼直勸人不祭祀祖先,是教之不孝也。 |
76 | 由前言之,是率天下而無君臣;由後言之,是率天下而無父子。何物醜類,造此矯誣!蓋儒術之大賊,而聖世所必誅,尚可蚩蚩然驅天下而從其說乎? |
77 | 其人以利收人心 |
78 | 然閭左小民,每每受其簧鼓,樂從其教者。聞其廣有貲財,量人而與,且曰天主之教如此濟人。是以貪愚之徒,有所利而信之。此其胸懷叵測,尤為可惡。 |
79 | 昔齊之田氏,為公私二量,公量小,家量大,以家量貸民,而以公量收之,以收民心,卒傾齊國,可為炯鑒。劉淵入太學,名士皆讓其學識,然而寇晉者,劉淵也。王夷甫識石勒,張九齡阻安祿山,其言不行,竟為千古永恨。有忠君愛國之志者,寧忍不警惕於此。 |
80 | 猥云遠夷慕義,而引翼之,崇獎之,俾生其羽毛,貽將來莫大之禍乎? |
81 | 當依律究察禁絕 |
82 | 伏乞敕下禮、兵二部,會同覆議。如果臣言不謬,合將為首者,依律究遣,其餘立限驅逐。仍複申明律令,要見彼狡夷者,從何年潛入,見今兩京各省有幾處屯聚。既稱去中國八萬里,其貲財源源而來,是何人為之津送?其經過關津去處,有何文憑,得以越渡?該把守官軍人等,何以通無盤詰,嚴為條格?今後再不許容此輩闖入,違者照《大明律》處斷。庶乎我之防維既密,而彼之蹤跡難詭,國家太平萬萬年,無複意外之虞矣。臣不勝激切待命之至。 |
83 | 萬歷四十四年 五月 日。 |
84 | 二、再參遠夷疏 |
85 | 奏為遠夷闌入都門,暗傷王化,懇乞聖明申嚴律令,以正人心,以維風俗事: |
86 | 前疏有未盡之言 |
87 | 機務當熟思 |
88 | 先該臣於本年五月間,具題前事,候旨未下。頃於七月十九日,接得邸報,又該禮部覆題,亦在候旨間。臣有以仰體聖心,未嘗不留念於此事也。則臣言有所未盡,而機務原不可不熟思爾。 |
89 | 聖上自有留念 |
90 | 夫左道惑眾,律有明條,此臣部之職掌當嚴也。裔夷窺伺潛住兩京,則國家之隱憂當杜也。聖明自為社稷計,豈其不留念及此乎? |
91 | 兩京稍有不同 |
92 | 惟是兩京事體,稍有不同,而王豐肅等潛住南京,其盤詰勾連之狀,尤可駭恨。則臣前疏尚有言之未盡者,何也?京師為陛下日月照臨之所,即使有神奸潛伏,猶或上憚於天威之嚴重,下怵於舉朝之公論,未敢顯肆猖狂,公行鼓扇。 |
93 | 若南京則根本重地,高皇帝陵寢在焉,山川拱護,固為臣庶之瞻依。而門殿閉清,全在紀綱之振肅。所以譏防出入,而杜絕夫異言異服者,尤不可不兢兢也。 |
94 | 遠夷行實錄 |
95 | 蓋殿設像誑誘愚民 |
96 | 而豐肅神奸,公然潛住正陽門裡,洪武岡之西,起蓋無梁殿,懸設胡像,誑誘愚民。 |
97 | 遍傳符咒歌謠 |
98 | 從其教者,每人與銀參兩。盡寫其家人口生年日月,云有咒術,後有呼召,不約而至,此則民間歌謠遍傳者也。 |
99 | 會期有定 |
100 | 每月自朔望外,又有房虛星昴四日為會期。每會少則五十人,多則二百人。此其自刻天主教解要略中,明開會期可查也。 |
101 | 結交甚廣 |
102 | 蹤跡如此,若使士大夫峻絕不與往還,猶未足為深慮。然而二十年來,潛住既久,結交亦廣。不知起自何人何日,今且習以為故嘗,玩細娛而忘遠略,比比是矣。 |
103 | 遠夷之危害 |
104 | 遠夷是隱患 |
105 | 臣若更不覺察,胡奴接踵於城闉,虎翼養成而莫問,一朝竊發,患豈及圖? |
106 | 潛居王城重地 |
107 | 尤可恨者,城內住房既據洪武岡王地,而城外又有花園壹所,正在孝陵衛之前。夫孝陵衛以衛陵寢,則高廟所從游衣冠也。龍蟠虎踞之鄉,豈狐鼠縱橫之地?而狡夷伏藏於此,意欲何為乎? |
108 | 置傳郵於中國 |
109 | 更可駭者,臣疏向未發抄。頃七月初,才有邸報,而彼夷即於七月初旬具揭。及至二十一日,已有番書訂寄揭稿在王豐肅處矣。夫置郵傳命中國,所以通上下而廣宣達也。狡焉醜類,而橫弄線索於其間,神速若此,又將何為乎? |
110 | 愚民以此抗命 |
111 | 頃該巡視東城御史孫光裕,查照會題事理,行令兵馬司拘留彼夷候旨,猶有愚民手執小黃旗,自言願為天主死者。幸而旋就拘獲,然亦可見事機之不可失,而處分之明旨更不可後矣。 |
112 | 依律請旨予以處分 |
113 | 臣查得《大明律例》,「凡化外人犯罪者,並依律擬斷」,注云:「俱要請旨」。除王豐肅系化外人,臣謹遵律令明文候旨處分外,其餘同居徒眾,妄稱天主教,扇惑人民,見在本所搜獲者,一十三名,一面行提鞫審,此外更不株連一人。 |
114 | 驅遠夷以正人心 |
115 | 令小民洗滌門戶,不複從邪,正可嘉與維新。而都士大夫,尤曉然知狡夷不可測,臣乃得昌言以畢其愚慮。惟恐遠聽者不審其情形,而猶惑於術數之小知也。 |
116 | 驅遠夷以使社稷安定 |
117 | 且龐迪峨、熊三拔久在輦下,傳送既速,簸弄必巧,遷延日久,線索橫出,則亦事機之不可不慮者也。 |
118 | 伏乞陛下念根本重計,蚤賜批發該部,覆請速咨,臣等將夷犯從法依律擬斷。其原參未獲陽瑪諾等者,行提緝獲。庶乎明旨昭然,而人心大定,道化歸一,而風俗永清。不惟臣部職掌得申,而國家之隱憂亦杜矣。臣不勝激切待命之至。 |
119 | 萬歷四十四年 八月 日。 |
120 | 三、參遠夷三疏 |
121 | 奏為遠夷情形甚詭,留都根本當防,懇乞聖明蚤賜處分以清重地,以正人心事: |
122 | 遠夷當禁誅 |
123 | 臣聞邪不干正,而左道惑眾者必誅;夷不亂華,而冒越關津者必禁。方其萌芽窺伺,則以禮教防之而有餘;及其黨與勾連,則將干戈取之而不足。 |
124 | 竊照夷犯王豐肅等,詐言八萬里之遠,潛來南京,妄稱天主教;扇惑人民,非一日矣。先該臣兩次具題,又該禮部及南北台省諸臣。先後題催,未奉明旨。陛下豈猶未悉彼夷情形之詭乎?夫其術之邪鄙不足言也。 |
125 | 遠夷之惡行 |
126 | 天主乃一罪人 |
127 | 據其所稱,天主乃是彼國一罪人,顧欲矯誣稱尊,欺誑視聽,亦不足辨也。 |
128 | 遠夷蹤跡可疑 |
129 | 但使止行異教,非有陰謀,何故於洪武岡王氣所鐘,輒私盤據?又何故於孝陵衛寢殿前,擅造花園?皇上試差官踏勘,其所蓋無梁殿,果於正陽門相去幾里,是否緣城近堞,蹤跡可疑? |
130 | 刊刻投遞疏揭 |
131 | 南京各衙門月給報房工食,蓋謂兩京事體,奉旨施行,欲其呼吸相通爾。其他鄉官、士、民皆不能得,而彼夷人亦給工食與報房人,意欲何為? |
132 | 尤可異者,各衙門參彼之疏,尚未得旨,而龐迪峨、熊三拔等,亦造疏揭,差其細作鐘鳴禮、張寀等,齎持前來,詐稱已經奏進,刊刻投遞。 |
133 | 十三人散布京省 |
134 | 臣觀其疏揭內,公然自言兩京各省有十三人,殊為可駭。 |
135 | 夫利瑪竇昔年進京始末,此廷臣所知,原未嘗有如許彼眾也。皇上憐其孤身,賜之葬地,此自柔遠之仁,與成祖當年賜浡泥王葬地相同。若使浡泥王蒙恩賜葬,而浡泥國臣民,遂借為口實,因緣竊入,散布京省,成祖能置之不問否?彼乃欲借皇上一時柔遠之仁,而潛藏其狐兔蹤跡,勾連窺伺,日多一日,豈可置之不問耶? |
136 | 遠夷為患叵測 |
137 | 臣近又細詢閩海士民,識彼原籍者云,的系佛狼機人。其王豐肅,原名巴里狼當,先年同其黨類,詐稱行天主教,欺呂宋國主,而奪其地,改號大西洋。 |
138 | 然則閩粵相近一狡夷爾,有何八萬里之遙?臣雖未敢即以此說為據,然而伏戎於莽,為患叵測。 |
139 | 請旨依律處斷 |
140 | 總之根本重地,必不可容一日不防者也。 |
141 | 伏乞皇上即下明旨,容臣等將王豐肅等,依律處斷。其扇惑徒眾,在本所捕獲鐘明仁等,及續獲到細作鐘明禮、張寀等,或系勾連主謀,或系因緣為從,一面分別正罪,庶乎法紀明而人心定,奸邪去而重地亦永清矣。臣無任激切待命之至。 |
142 | 萬歷四十四年 十二月 日 |
143 | 付該司查驗夷犯札 |
144 | 南京禮部 |
145 | 付該司查驗夷犯札題解 |
146 | 《付該司查驗夷犯札》作於萬歷四十五年 二月,是南京禮部給南京禮部主客清吏司寫的札文。 |
147 | 該文簡單介紹了南京禮部三次參夷犯的內容及經過,命令該司查驗王豐肅、謝務祿是否是夷人,沒有抓獲的陽瑪諾是否已經回國。 |
148 | 南京禮部為奉旨處分夷情事: |
149 | 一、夷犯與奸民勾結 |
150 | 准禮部咨:照得狡夷王豐肅等,與內地奸民鐘鳴仁、鐘鳴禮等,勾連扇惑,潛住輦轂之下多年。 |
151 | 二、南京禮部一參夷犯 |
152 | 先該本部奏為遠夷闌入都門,暗傷王化,懇乞聖明申嚴律令,以正人心,以維風俗事。內參夷犯王豐肅、陽瑪諾、龐迪峨、熊三拔等四名。除龐、熊二犯系潛住京師,近該禮部遵旨遞發外。 |
153 | 三、南京禮部提拘夷犯 |
154 | 七月間,禮部覆題抄到。二十一日,該巡視東城御史孫,行兵馬司提拘王豐肅等一十四名。 |
155 | 四、南京禮部二參夷犯 |
156 | 該本部於八月初一,題明前事:除王豐肅系化外人,臣謹遵律令明文候旨處分外,其餘同居徒眾,妄稱天主教,扇惑人民,見在本所搜獲一十三名。一面行提鞫審,此外並不株連一人等因。 |
157 | 五、南京禮部三參夷犯 |
158 | 又於十二月初一,該本部續奏為遠夷情形甚詭,留都根本當防,懇乞聖明早賜處分,以清重地,以正人心事。內稱尤可異者,各衙門參彼之疏,尚未得旨,而龐迪峨、熊三拔等,亦造疏揭,差其細作鐘鳴禮、張寀等,齎揭前來,詐稱已經奏進刊刻投遞云云。伏乞皇上即下明旨,容臣等將王豐肅等,依律處斷。其扇惑徒眾,在本所捕獲鐘鳴仁等,及續獲到細作鐘鳴禮、張寀等,或系勾連主謀,或系因緣為從。一面分別正罪,庶乎法紀明而人心定,奸邪去而重地亦永清矣等因,俱候旨間。 |
159 | 六、命查驗夷犯 |
160 | 今該前因除鐘鳴仁、鐘鳴禮、張寀等,合照本部題明事理另審外,及查十三名內謝務祿一名,亦供稱化外人在卷。為此合札該司查驗王豐肅、謝務祿果否俱系化外夷人,其未獲陽瑪諾是否先歸本國,速具確報,以憑查照。禮部題奉欽依事理,速差遞送督歸,欽遵施行。 |
161 | 萬歷四十五年 二月 日。 |
162 | 會審王豐肅等犯一案並移咨 |
163 | 南京禮部 |
164 | 會審王豐肅等犯一案題解 |
165 | 《會審王豐肅等犯一案並移咨》分為兩部分,即《會審王豐肅等犯一案》和《移咨》,《會審王豐肅等犯一案》記述了奉旨會審王豐肅等人的經過。審得王豐肅、謝務祿二人確系夷人,並二人來華的活動情況,又審得陽瑪諾既未回國,亦非潛匿。最後決定,移咨都察院,轉行巡城衙門,遞送二人回國。 |
166 | 《移咨》是南京禮部主客清吏司郎中主事吳爾成給南京都察院的咨文。該咨文引用了南京禮科給事中晏文輝和禮部署部事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何宗彥的文章,二文參奏,天主教是謬譚邪術,蠻夷猾夏,欺君誣民,並且,天主教有違祖宗禁令,不合聖世王化氣象,實屬異端邪說,應驅逐出境,以靜地方。最後,於萬歷四十四年 十二月二十八日,奉聖旨,將王豐肅等人遞送廣東撫按督定西歸。為此咨南京都察院查照,一體施行。 |
167 | 一、會審王豐肅等犯一案 |
168 | 南京禮部主客清吏司為奉旨處分夷情事: |
169 | 本部札付 |
170 | 奉本部札付內開:鐘鳴仁、鳴禮、張寀等合照本部題明事理另審外,及查十三名內,謝務祿一名亦供稱化外人在卷,合札該司查驗王豐肅、謝務祿果否俱系化外夷人,其未獲陽瑪諾是否先歸本國,速具確報,以憑查照。禮部題奉欽依事理,速差遞送督歸等因。 |
171 | 奉命提解夷犯 |
172 | 奉此隨牌行東城兵馬司,將遠夷王豐肅、謝務祿二名提解前來。 |
173 | 會審人員 |
174 | 該本司吳郎中,會同司務廳張司務、祠祭司徐郎中、精膳司黃郎中、儀制司文主事、祠祭司徐主事。 |
175 | 審王豐肅 |
176 | 王豐肅外貌 |
177 | 會審得:王豐肅,面紅白,眉白長,眼深鼻尖,胡須黃色。 |
178 | 王氏系博士 |
179 | 供稱:年五十歲,大西洋人,幼讀夷書,由文考、理考、道考,得中多耳篤,即中國進士也。不願為官,只願結會,與林斐理等講明天主教。 |
180 | 王氏奉命來華 |
181 | 約年三十歲時,奉會長格老的惡之命,同林斐理、陽瑪諾三人,用大海船,在海中行走二年四個月,於萬歷二十七年七月內前到廣東廣州府香山縣香山澳中,約有五月。 |
182 | 王氏在華行蹤 |
183 | 比陽瑪諾留住澳中。是豐肅同林斐理前至韶州府住幾日,又到江西南昌府住四月,於萬歷三十九年三月內前到南京西營街居住。 |
184 | 王氏攜物貢獻 |
185 | 先十年前,有利瑪竇、龐迪峨、郭居靜、羅儒望等,已分住南京等處。利瑪竇要得進京貢獻,寄書澳中。到王豐肅處,索取方物進獻。是豐肅攜鳴鐘、玻璃鏡等物前來。 |
186 | 王氏建堂設教 |
187 | 比時利瑪竇先已進京,隨將方物等件寄進京貢獻訖。比時羅儒望將家火交與王豐肅,遂在此建立天主堂,聚徒講教,約二百餘人。每遇房、虛、昴、星日一會,寅聚辰散,月以為常,並未他往。 |
188 | 錢糧供給來源 |
189 | 其林斐理於四十一年六月內病故,其尸棺見停天主堂內。其陽瑪諾向住澳中,亦於先年移住南雄府,約有幾月前到南京,與豐肅同住兩年,又往北京。三年仍複回南同住。於四十三年十二月內,仍往南雄居住,並未回還本國。一向豐肅所用錢糧,自西洋國商船帶至澳中,約有六百兩。若欲蓋房,便增到千金。每年一次,是各處分,教龐迪峨等分用等語。 |
190 | 審謝務祿 |
191 | 謝務祿外貌 |
192 | 又審得:謝務祿,面紅白色,眼深鼻尖,黃須。 |
193 | 謝務祿供詞 |
194 | 供:年三十二歲,大西洋人,曾中多耳篤,不願為官,亦只會友講學。於先年失記月日,自搭海船前到廣東澳中,約有三年六個月等語。 |
195 | 謝務祿系夷人 |
196 | 據此看得謝務祿面貌與豐肅相同,其為遠夷無疑。 |
197 | 陽瑪諾非潛匿 |
198 | 陽瑪諾雖未回還本國,據稱見在南雄,則非潛匿此中明矣。緣系札審事理理合具由連人解堂,伏候裁奪施行,須至呈者。計開解夷犯二名:王豐肅、謝務祿。 |
199 | 堂批 |
200 | 堂批:二犯既查驗明白,即移咨都察院,轉行巡城衙門,遵旨速差員役,遞送至廣東撫按衙門,督令西歸。 |
201 | 二、移咨 |
202 | 萬歷四十五年 二月 日 |
203 | 署郎中主事吳爾成移南京都察院咨 |
204 | 主客清吏司咨前事 |
205 | 南京禮部為遠夷久羈候旨,懇乞聖明速賜處分,以維風教,以肅政體事。 |
206 | 主客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准禮部咨前事。 |
207 | 事中晏文輝揭稱 |
208 | 該本部題主客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據南京禮科給事中晏文輝揭稱前事。 |
209 | 天主教實異乎正 |
210 | 內云:「臣惟天地開闢以來,而中國之教,自伏羲以迄周孔,傳心有要,闡道有宗,天人之理,發洩盡矣,無容以異說參矣。嗣是而老氏出焉,楊墨出焉,好異者宗之。然不過竊吾儒之緒餘,以鳴其偏見,故當時衛道者,力闢焉而不使滋蔓。乃今又有倡為天主教,若北有龐迪峨等,南有王豐肅等。其名似附於儒,其說實異乎正。以故南北禮卿參之,北科道參之,而南卿寺等巡視等衙門,各有論疏也。今一概留中而不下,豈皇上悉未省覽耶?豈謂此輩未見其顯害,而姑優容耶? |
211 | 王豐肅行實 |
212 | 夫龐迪峨等在輦轂下,誠不知其詳;王豐肅等在南中,臣得畢其說。 |
213 | ①數年前深居簡出 |
214 | 豐肅數年以前,深居,簡出入,寡交游,未足啟人之疑,民與之相忘,即士大夫亦與之相忘。 |
215 | ②邇來大謬不然 |
216 | 邇來則有大謬不然者:私置花園於孝陵衛,廣集徒眾於洪武岡。大瞻禮,小瞻禮,以房、虛、星、昴日為會約。灑聖水,擦聖油,以剪字貼戶門為記號。迫人盡去家堂之神,令人惟懸天主之像。假周濟為招來,入其教者,即與以銀。記年庚為恐嚇,背其盟者,云置之死。對士大夫談,則言天性;對徒輩論,則言神術。道路為之喧傳,士紳為之疑慮。祖宗根本之地,教化自出之區,而可令若輩久居乎? |
217 | 群臣上疏為王化 |
218 | 以故禮臣沈。據其今日行事,虞其將來禍患,發憤疏聞,誠大有裨於世道人心者。其時臣巡視門禁,亦於合疏中附名以上請,而御史孫光裕羈之以候旨,皆為地方、為王化計也,豈好為是激聒哉? |
219 | 天主教系謬譚邪術 |
220 | 且天帝一也,以其形體謂之天,以其主宰謂之帝,吾儒論之甚精。而彼刻《天主教要略》云:『天主生於漢哀帝時,名曰耶穌,其母曰亞利瑪』。又云:『被惡官將十字架釘死』。是以西洋罪死之鬼為天主也。可乎,不可乎?將中國一天,而西洋又一天耶!將漢以前無天主,而漢以後始有天主耶!據斯謬譚,直巫覡之邪術也。 |
221 | 今乃攻乎異端之時 |
222 | 孔氏有言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今正其攻之之時矣。 |
223 | 民心易於從邪返正 |
224 | 更民心易於從邪,亦易於返正。自王豐肅被論被羈之後,聞從其教者,一時盡裂戶符,而易門對矣;安家堂而撤夷像矣;悔非遠害,散黨離群,無複可虞矣。 |
225 | 乞速下部議 |
226 | 惟是王豐肅等,尚在羈系之中,未蒙處分之旨。守候既久,結局無時,萬一自斃,其如法之未明何?烏在其為尊朝廷而懾裔夷哉?伏乞速下部議,或飭我皇綱,從重究治;或恢我皇度,從輕驅逐,庶同教維而政體肅矣。」等因到部,送司案呈到部。 |
227 | 禮部據揭題覆 |
228 | 看得南科臣疏請,雖未奉旨下部,但遠人久在羈禁,時令又值嚴寒,恐傷天地好生之心。 |
229 | 夏夷之防當嚴 |
230 | 相應據揭題覆:「竊照夷夏之防,自古嚴之,故『用夏變夷,未聞變於夷者』,孟軻氏言之確矣。 |
231 | 王、龐來華可疑 |
232 | 王豐肅等之在南,龐迪峨等之在北,既自稱八萬里之遠人,不載貢享,突流寓於中華,其來已自可疑。特昔也,隱處一廛,無甚非常可駭之事,故置之不論。 |
233 | 天主教不合聖世景象 |
234 | 今孝陵衛、洪武岡何地也?我太祖龍飛興王之所,而侈列花園,廣集徒眾,大倡天主之教,利誘術籠,無所不至,意欲何為?此豈聖明之世,車書軌物一道同風之景象哉?況莫尊於天,帝中國者稱天子,彼乃出於天子之上乎? |
235 | 晏文輝請旨速賜處分 |
236 | 南禮臣特疏參之而不報,南府部台省合疏參之而不報,北科道諸臣暨本部參之亦不報,故南科臣晏文輝又有速賜處分之請也。 |
237 | 天主教之禍 |
238 | ①蠻夷猾夏 |
239 | 職等伏念此輩左道惑眾,止於鼓鐸搖鈴,倡夷狄之道於中國,是《書》所稱『蠻夷猾夏者也』。此其關系在世道人心,為禍顯而遲。 |
240 | ②寇賊奸宄 |
241 | 但其各省盤據,果爾出神沒鬼,透中國之情形於海外,是《書》所稱『寇賊奸宄』者也?此其關系在廟謨國是,為禍隱而大。 |
242 | ③欺君誣民 |
243 | 年來皇上德威遐鬯,東征西討,諸妖氛小醜,旋即殄滅。視西洋零星諸夷,蒙頭蓋面,講性說天,炫奇吊詭,得無謂其頗有智慧,無甚禍心,姑以包荒於覆載耳?寧知彼天主之說,謬妄欺君,淫邪誣民,一至於此。 |
244 | 天主教器具無用 |
245 | 即所私創渾天儀、自鳴鐘之類,俱怪誕不准於繩,迂闊無當於用。嘗考堯舜之世,有『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之法。歷代相傳,有銅壺滴漏以測晷刻之法,豈無穎異?如王豐肅、龐迪峨等,其人絕不聞有此規制也。 |
246 | 天主教有違祖宗禁令 |
247 | 稽祖宗令申,私習天文有禁,私通海外諸夷有禁,蓋防微杜漸慮至深遠也。 |
248 | 當督令王龐西歸 |
249 | 如皇上憫念遠人,簧鼓雖有的據,跳梁尚無實跡,伏乞將王豐肅、龐迪峨等,敕下本部,轉行各該衙門,遞送廣東,聽彼中撫按暫為收關督令西歸,庶帡幪仁以廣,睥睨之漸以消,統一聖真如日之中天,寧謐海宇如盤之鞏固,天下後世誦英君之舉動,超出尋常萬萬矣等因」。萬歷四十四年 十二月初十日,本部署部事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何宗彥等具題。 |
250 | 傳旨遞送王、龐西歸 |
251 | 傳旨令遞送西人 |
252 | 二十八日,奉聖旨:「這奏內遠夷王豐肅等,立教惑眾,蓄謀叵測,爾部移咨南京禮部行文,各該衙門速差員役遞送廣東撫按,督令西歸,以靜地方。其龐迪峨等,去歲爾等公言 曉知歷法,請與各官推演七政,且皆系向化來京,亦令歸還本國。」 |
253 | 該部院知道,欽此欽遵,擬合就行。為此除將龐迪峨等,咨行都察院轉行五城巡視御史衙門,遞至廣東撫按衙門,督令西歸外,合咨貴部查照本部。 |
254 | 南京禮部題奉 |
255 | 題奉:欽依內事理,轉行各該衙門,速差員役將王豐肅等,遞送廣東撫按衙門,督令西歸,一體欽遵施行等因到部。原參夷犯陽瑪諾,已經先回南雄府,另文知會驅逐外,見有王豐肅、謝務祿二名,俱系夷人,相應遞送。看得狡夷王豐肅等盤據多年,黨與日眾,豈容太平之世,有此不軌之徒!南北交參,事非得已。近蒙聖明洞悉邪謀,立賜驅逐,雖云待以不死,業已永靖地方。但醜類實繁有徒,而道里又甚遼遠,兼以挾貲營干,不無意外生奸,仍恐遞送員役,萬一疏虞,為累不小。為此合咨貴院,轉行五城巡視御史衙門,查照禮部。 |
256 | 南京都察院題奉 |
257 | 題奉:欽依事理,擇差的當員役,將狡夷王豐肅、謝務祿二名,沿途加意堤防,遞送至廣東撫按衙門,交割明白,仍聽從長計議,督令西歸。事竣之日,希回文過部,以便覆題,煩為查照,一體欽遵施行。 |
258 | 萬歷四十五年 二月 日。 |
259 | 南京都察院回咨 |
260 | 南京都察院 |
261 | 南京都察院回咨題解 |
262 | 《南京都察院回咨》是南京都察院回複各部院、南京禮部、廣東布政司、按察司、都察司三司的咨文。南京都察院奉旨解押、譯審、遣返寵迪峨、熊三拔、王豐肅、謝務祿等人。收錄了廣東三司會審王豐肅、謝務祿的記錄,較為詳細地記述了一同遣送龐、熊、王、謝回國的行程安排,並說明為了防止「狡夷明居澳,滋隱禍於他年」,必定要「俟西洋船至遣還」。 |
263 | 南京都察院為遠夷久羈候旨,懇乞聖明速賜處分,以維風教,以肅政體事: |
264 | 一、回各部院咨文 |
265 | 各部院奏請朝廷 |
266 | 據巡視京城監察御史郭一鶚、趙紱、孫光裕呈:據指揮李鈺、劉仕曉等齎回總督兩廣軍門,今升南京戶部尚書候代周揭貼前事,內開:准巡視南京中等城河南等道揭貼前事,奉南京都察院札付,准南京禮部咨主客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准禮部咨,該本部題主客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據南京禮科給事中晏文輝揭前事。 |
267 | 朝廷下旨回複 |
268 | 題奉聖旨:「這奏內遠夷王豐肅等,立教惑眾,蓄謀叵測,爾部移咨南京禮部,行文各該衙門,速差員役遞送廣東撫按,督令西歸,以靜地方。其龐迪峨等,去歲爾等公言,曉知歷法,請與各官推演七政,且皆系向化來京,亦令歸還本國。」該部院知道,欽此欽遵,備札到職。 |
269 | 南京都察院的決定 |
270 | 奉此看得狡夷王豐肅、謝務祿,連犬羊之類,蓄蛇豕之奸,盤詰且歷有年,黨與所在而是。雖覆載恩深,既以假其殘息,而窺伺情熟,未必懷好音,意外疏虞,萬宜加慎。為此選差指揮李鈺、劉仕曉,帶領兵勇,將王豐肅、謝務祿二名,開具年貌,押解前去,沿途加意提防,遞送廣東撫按衙門,交割明白,仍聽從長計議,督令西歸。事竣之日,希回文過院,以憑回報覆部覆題施行。 |
271 | 二、准南京禮部咨文 |
272 | 又准南京禮部咨前事,煩為查照禮部題奉:欽依事理,將狡夷王豐肅、謝務祿,委官的當收官。及查本部原參夷犯,今回住南雄府陽瑪諾,一並行提等因。 |
273 | 三、回廣東三司文 |
274 | 責廣東三司譯審 |
275 | 並據差官解到夷犯王豐肅、謝務祿二名,俱經案發廣東布政司會同按都二司,將二犯譯審,果否西洋國人?於何年月日,從何處入中國?從何路入南京?今既奉旨遣還,仍從何路歸還本國?陽瑪諾見在何處?曾否先回?龐迪峨計不久解到,應否候其同歸?其在濠境澳夷有無相識?應否責成澳夷伴送歸國?取具的確口詞,酌議通詳。 |
276 | 林有梁的記錄 |
277 | 及將未獲陽瑪諾嚴去緝拿去後,今據該司呈稱:廣州府署印同知林有梁,審看得夷人王豐肅等,以左道簧鼓士民,麾之使去,是治以不治之法也。 |
278 | 王豐肅等人行蹤 |
279 | 查王豐肅,大西洋國人,萬歷二十九年船泊濠境澳。同行三人,一林斐理,一陽瑪諾。肅與理先駐足韶州數日,乃往江西入省住四月,直至南京,蓋利瑪竇徒也。因利瑪竇有望北之行,先息於三夷人使居於南為之官事耳。後四十一年,謝務祿亦由大西洋船泊澳,亦由廣東而江西,直抵南京以尋豐肅等。 |
280 | 陽瑪諾蹤跡不可考 |
281 | 先陽瑪諾入澳時患病,不能進南京,留於澳七八年,方往韶州二年,方進南京駐數月,即進北京。此人頗識天文,故龐迪峨邀之同往。龐迪峨、熊三拔,即與利瑪竇同來者。諾後因不服水土,不耐寒霜,於四十一年還南京,四十三年臘月還南雄。今查其答已駕西洋船去,其蹤跡不可考也。 |
282 | 押至大西洋船使其西歸 |
283 | 問二夷去向,大抵欲入澳也。但一入澳去與不去,難以鈐制。合就省內另擇一所,羈候日撥營兵二名防護之,五日一換,禁絕通息。即牌令澳中探有大西洋船欲回時,隨就省差指揮官二員帶兵押至船,直待其開駕回報,以便轉文。 |
284 | 回夷日子未定 |
285 | 龐迪峨未知解到何期,陽瑪諾合行牌南雄府屬嚴查下落。其林斐理四十一年六月內在南京病故,今年三月部委上元、江寧二縣開驗埋葬訖。豐肅、務祿回夷日子未知久近,月各給火食銀二兩。等因具詳到司。 |
286 | 三司譯審結果 |
287 | 該本司左布政使臧爾勸、右布政使堵維垣,會同按察司署印副使羅之鼎,都司掌印署都指揮僉事楊維垣,譯審得:夷人王豐肅、謝務祿,俱西洋國人。豐肅於萬歷二十九年船泊濠境澳,轉抵韶州而達江西,直至南京。務祿於四十一年亦船來泊澳,轉由廣東、江西而至南京。茲奉明旨遣還歸國,無庸再議。但歸國必取道於澳,去留皆不可知,須西洋船至澳庶便遣還。今西洋船尚未至,難定開洋日期,合應羈候,俟其船到發還。其龐迪峨解向未到,應候解到之日。另行發遣。通取開洋日期,澳夷不致潛留,甘結繳報。又據豐肅稟稱,陽瑪諾於四十三年十二月內由南雄回澳,訖未委虛實,應行南雄府嚴查另報。再照夷人稽留境上,無從得食,該府議另擇一所撥兵防護,每月給銀二兩,似應准從。等因到職。 |
288 | 批如三司議行 |
289 | 巡按廣東監察御史牒 |
290 | 除批如議行外,該職會同巡按廣東監察御史田 看得,王豐肅等以海外夷人,先年越關入廣,漸達兩京,潛住長安邸舍,倡立天主異教,惑世誣民,法本難貸。茲蒙待以不死,遣還歸國,誠廟堂崇正之籲謨,安夏攘夷之長計也,萬代瞻仰在此舉矣。 |
291 | 既經押解前來,應即速遣還國。第此夷自西洋入中國,取道濠境澳,夷必多熟識。曾經面審,並無相識。澳夷情偽叵測,今當暫羈省城,防護之以兵,優給之以食,俟有西洋船到澳回國,即差的當官督押至船,勒令開洋載歸本國。取澳夷不致容留甘結繳查。其龐迪峨、熊三拔續報已到京城,業行該司會議,並發取各開洋日期呈報。若陽瑪諾則稱久已還國,除另查核外,為此具揭。並送廣州府印信收官一本等因到職。 |
292 | 准巡按廣東監察御史牒 |
293 | 又准巡按廣東監察御史田 牒回前事相同,內開:隨經案行按察司會同布都二司,將發去夷犯譯審後,隨據該司經歷司呈奉本司帖文開稱。 |
294 | 准布政司照會 |
295 | 又准布政司照會奉總督兩廣軍門周案驗亦同前事:依蒙移會二司酌議及行廣州府將二犯譯審,並行南雄府嚴輯陽瑪諾解報,及香山縣查澳夷有無相識瑪諾,密緝拿解。 |
296 | 督定遠夷起程還國 |
297 | 奉都察院勘札 |
298 | 又蒙本院案驗,奉都察院勘札亦同前因。內稱:「龐迪峨等已行,京城巡視衙門督令起程還國,應否候至總發」等因,行間就據廣州府署印清軍同知林有梁審看,於五月二十六日內詳到職。 |
299 | 遣龐、熊、王一同回國 |
300 | 除批如議行外,本日就據夷人龐迪峨、熊三拔赴職投見,並遞順天府原給帖文,仰沿途衙門遞送至廣東而止,投撫按查收發回等因,隨牌發按察司會同布、都二司查驗,並同王豐肅等一體羈候,及委官督兵防守,不致他虞。候有洋船至日,押以歸國,取開洋日期呈報。 |
301 | 必遣遠夷西歸 |
302 | 該職會同總督兩廣軍門周 看得,王豐肅、謝務祿之至南京也,始托足於濠境,繼取道於江西,倡邪說以誣民,思用夷而變夏,此固春秋所為『別內外』。而孟氏所以『正人心』者。奉旨遣歸,天恩浩蕩。第兩夷之意,亟欲准其入澳。而三司會議謂宜押令開解,參酌輿情,若聽其從澳而歸,是教之以澳為窟也。寧使澳夷不致留存界限於今日,毋使狡夷明居澳,滋隱禍於他年,惟有暫羈會城,量給館穀,俟西洋船至遣還耳。其龐迪峨、熊三拔已到已牌行臬司議之,亦宜一體施行。 |
303 | 另查核陽瑪諾下落 |
304 | 若陽瑪諾則稱久已還國,除另行查核外,合行移複等因到職,准此。 |
305 | 四、回南京禮部咨文 |
306 | 看得「狡夷王豐肅等,已經差官押送至廣,取有撫按牒並廣州府收官一本。惟彼中藩臬熟諳夷情,今准前因,處置停妥,事已結局,理合呈報,伏乞照詳咨部,以憑覆題施行」等因到院。據此,案照先准南京禮部咨前事,已經備行巡視五城御史查照,禮部題奉欽依事理,擇差的當員役,將王豐肅、謝務祿二名,沿途加意提防,遞送廣東撫按衙門,交割明白,仍聽從長計議,督令西歸。事竣之日,具由回報,以憑咨覆。該部覆題施行去後,今據回報前因,擬合就行咨覆,為此移咨貴部,煩為查照施行。須至咨者。 |
307 | 萬歷四十五年 八月 日 |
308 | 附:《廣州府回文》 |
309 | 廣東廣州府今於與收領,除將發下夷犯王豐肅、謝務祿收候,遵照明文施行外,中間不違,收領是實。 |
310 | 萬歷四十五年 五月 日 |
311 | 署印本府清軍同知林有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