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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四

《卷四》[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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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孟堅作《揚雄傳》,獨載所為文,歷官行事顧列於贊中。它傳皆不然。韓 退之作《劉統軍碑》,惟書門人故吏之言,而世系、事實悉具於銘詞,正用此體。 近世惟胡忠簡作《趙龍學墓銘》亦然。誌特書世系、葬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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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遂自渤海征至京師,議曹王生從。遂將入宮,王生從後呼止遂曰:「天子 即問君何以治渤海,君不可有所陳對,宜曰:『皆聖王之德,非小臣之力也。』」 遂至前,上果問以治狀,遂對如王生言,天子說其有讓,笑曰:「君安得長者之 言而稱之。」遂因前曰:「臣非知此,乃臣議曹教戒臣也」。王生必素知遂不能 為此言,然後教之。宣帝必素知遂非長者,然後疑之。然遂始能受王生之言,而 又終以實對,是亦長者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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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兩萬石君石奮及四子俱二千石,景帝號奮曰「萬石君」。馮揚,宣帝時 為宏農太守,有八子皆二千石,趙魏間榮之,亦號曰「萬石君」。又嚴延年兄弟 五人俱二千石,東海號其母曰「萬石嚴嫗」。東漢有「萬石秦氏」、唐有「萬石 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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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歷間,廣西戮歐希範及其黨凡二日,剖五十有六腹。宜州推官吳簡皆視詳 之為圖,以傳于世。王莽誅翟義之黨,使太醫、尚方與巧屠共刳剝之,量度五藏, 以竹壞計瀆觶知所終始,云可以治病,然其說今不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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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陵所刻《夢溪筆談》第十八卷《積罌之術》注中:又倍下長得十六當作二 十四;併入上長得四十六,當作二十六。士夫知算術者少,故莫辨其誤,漫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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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帝名#而其子後廢帝名昱。元魏獻文名宏,而其子存文名宏,皆聲絕 相近似,當避也。周厲王名胡,其七世孫僖王名胡,齊尤可怪,周人以諱事神, 而猶有此,何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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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續筆》云:白樂天詩「鞍馬呼教住,骰盤喝遣輸。長驅波卷白,連擲 採成廬。」《注》云:骰盤、卷白波、莫走、鞍馬皆當時酒令。予按皇甫松所著 《醉鄉日月》三卷載《骰子令》云:聚十隻骰子齊擲,自出手六人,依采飲焉。 堂印本采人勸合席,碧油勸擲外,三人骰子聚於一處,謂之酒星。依采聚散,骰 子令中改易不過三章。次改鞍馬令不過一章。又有旗幡令、閃壓令、拋打令,今 人不復曉其法矣。唯優伶家猶用手打令以為戲云。以上皆洪說。餘謂酒令蓋始於 投壺之禮,雖其制皆不同,而勝飲不勝者則一。後漢賈逵亦嘗作酒令,唐世最盛 樂天詩,如「籌插紅螺宛,觥飛白玉卮。打嫌調笑易,飲訝卷波遲。碧籌攢米 宛,紅袖拂骰盤。」之句不一不特如洪所云也。本朝歐陽文忠公作九射格,獨 不別勝負,飲酒者皆出於適,然其說九射之格,其物九為一大侯。而寓以八侯, 熊當中,虎居上,鹿居下,雕、雉、猿居右,雁、兔、魚居左,而物各有籌,射 中其物,則視籌所在而飲之。射者,所以為群居之樂也,而古之君子以爭九射之 格以為酒,禍起於爭,爭而為歡不若不爭而樂也,故無勝負、無賞罰。中者不為 功,則無好勝之矜;不中者無所罰,則無不能之誚。探籌而飲,飲非觥也,無所 恥,故射而自中者有不得免飲,而屢及者亦不得辭,所以息爭也。終日為樂而不 恥不爭,君子之樂也。探籌之法,一物必為三籌,蓋射賓之數多少不常,故多為 之籌以備也。凡今賓主之數,九人則人探其一,八人則置其熊籌,不及八人而又 少,則人探其一而置其餘籌可也。益之以籌,而人探其一或二,皆可也。惟主人 臨時之約,然皆置其熊籌,中則在席皆飲。若一物而再中,則視執籌者飲量之多 少而飲,器之大小亦惟主人之命。若兩籌而一物者亦然。凡射者一周既飲觶則 斂籌而復探之,籌新而屢變,失中而無情,或適當之,或幸而免,此所以歡然為 樂而不厭也。周文忠謂《醉翁亭記》云射者中,弈者勝,觥籌交錯,恐或謂此。 古靈陳述古亦嘗作酒令,每用紙帖子,其一書司舉,其二書秘閣,其三書隱君子, 其餘書士令。在座默探之,得司舉則司貢舉,得秘閣則助司舉搜尋隱君子進於朝, 搜不得,則司舉并秘閣自受罰。酒後復增置新格,聘使、館主各一員,若搜出隱 君子,則此二人伴飲,二人直候隱君子出,即時自陳,不待尋問,隱君子未出之 前即不得先言,違此二條各倍罰酒。《注》云:「聘使,蓋賞其能聘賢之義;館 主,兼取其館伴之義。」唐有昭文館學士,時人號為館主。又云秘閣雖同搜訪隱 君子,或司舉不用其言,亦不得爭權,或偶失之,即不得以司舉不用己言而辭同 罰也,然則倍罰。司舉秘閣既探得,即各明言之,不待人發問,如違,先罰一觴, 司舉、秘閣止得三搜,客滿二十人則五搜,餘人探得帖子並默然,若妄宣傳,罰 巨觴。別行令。《古靈集》載潘家山同章衡飲次行令,探得隱君子為章衡,搜出 賦詩云:「吾聞隱君子,大隱廛市間。道義充諸中,測度非在顏。堯帝神且智, 知人亦孔艱。勉哉二秘閣,賢行如高山。」近歲,廬陵李寶之如圭作《漢法酒》 云:「漢法酒,立官十:曰丞相、曰御史大夫、曰列卿、曰京兆尹、曰丞相司直、 曰司隸校尉、曰侍中、曰中書令、曰酒泉太守、曰協律都尉。拜司隸校尉者,持 節,職舉劾,劾及中書令、酒泉太守者,令、太守以佞幸湎淫即得罪;劾及侍中, 則司隸去節;劾及京兆尹,則上愛其才,事留中不下,皆別舉劾;劾丞相司直, 則司直亦劾之;劾列卿,則列卿自訟廷辯之。罪其不直者,其劾丞相、御史大夫 者亦聽,須先謁而後劾。丞相、御史亦得罪。丞相得罪,則中書令、酒泉太守皆 望風自劾;御史得罪,則惟酒泉太守自司劾。隸以不畏彊禦,後若有罪,以贖論。 若泛劾而及丞相、御史者,罪司隸;劾及京兆尹者,事雖留中,酒泉太守亦自劾; 劾及中書令者,侍中自劾。諸劾、自劾得罪者,皆降平原督郵,協律都尉歌以餞 之;劾及協律者,不之蠶室,弦歌詩為新聲而求幸,又書其後云「右酒令」也。 戲用漢制為之。集者止九人,則缺京兆尹,八人則缺侍中,七人則御史大夫行丞 相事,六人則缺司直。當飲者皆即飲之,或未舉飲者,亦可計集者之數以為除官 之數。每當飲者,予一算除官,既周,視其算以為飲。齊三算者即飲之,二算者 與其算等者決之,一算則留以須後律,令載所不及者比附從事云。今館閣有《小 酒令》一卷,慶歷中綿江趙景撰。《飲戲助歡》三卷,元豐中安陽竇言黽撰。酒 令在焉。《玉菔》一卷,皇朝知黔南縣黃鑄撰。以詩百首為藎使探得者隨文 勸酒。鑄,字德器,柳州人。《釣鰲圖》一卷,不知作者刻本,為鰲魚之屬沉水 中,釣之以行勸罰,凡四十類,各有一詩。又有《採殊局》以此類,序稱撰人為 王公,不知其名,凡三十餘類,亦各有一詩。又有《捉臥甕人格》,皇朝李庭中 撰,以畢卓、嵇康、劉伶、阮孚、山簡、阮籍、儀狄、顏回、屈原、陶潛、孔融、 陶侃、張翰、李白、白樂天為目,蓋與陳李之格大同小異,特各更其名耳。《投 壺經》,唐上官儀嘗奉敕刪定,史元道續注,蓋采周禺、郝同、梁簡文數家之 書為之。司馬文正公更以新格,舊書為之盡廢。晁子止侍郎《郡齋讀書志》又有 《木射圖》一卷,云唐陸秉撰,為十五筍,以代侯擊地球以觸之。筍飾以朱墨字, 以貴賤之。朱者,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墨者,慢、傲、 佞、貪、濫。仁者勝濫者負,而行賞罰焉。疑亦此具也。梁王、魏帝、金谷、蘭 亭又皆於遊燕之際以賦詩,作賦不成者罰酒。高續古《緯略》已詳,此不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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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之當國,決意講和,虜俄背盟,秦不知所措。張巨山為司勳郎,為代作 自解之奏。略曰:「伊尹告成湯,德無常師,主善為師。臣前贊議和,今請伐虜, 是皆主善為師,如其不濟,則陳力就列,不能者止。當遵孔聖之訓。」秦大喜, 擢巨山為右吏,而不知所引皆誤也。時秘書省寓法慧寺,或大書于門云:「周任 為孔聖,太甲作成湯。」秦大怒,疑出於館職,相繼斥去。然《史記 殷本紀》 載伊尹作《咸有一德》於成湯之時,則司馬子長已誤矣。蔡邕引「致遠恐泥」, 《新唐書傳》引「以能問於不能」,皆以為孔子之言,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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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杜延年為御史大夫,居父官府,不敢當舊立,坐臥皆易其處。元魏任城王 澄之子順,除吏部尚書兼右僕射,上省登階向榻,見榻甚故,問都令史,答曰: 「此榻曾經先王坐。」順即哽塞,涕泗交流,久而不能言,遂令換之。唐薛元超 為中書舍人,省中有盤石,其祖道衡為隋內史侍郎時,嘗據以草制。元超每見, 轍泣然流涕。裴五世為河南,視事未嘗敢當正處。居世官者當如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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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琅邪王澄有高名,少所推服。每聞衛窩裕輒歎息絕倒,時人語曰:「衛 翁傅潰平子絕倒。」今流俗謂大笑為絕倒,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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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鑑堂《朝野遺事》云:王文正公相真宗,呂許公為參知政事。仁宗朝。呂 為首相,王再入,議論多不合,王求去甚力。一日,上留許公,問所以處王公者, 呂皇恐不敢當。上再三問之。曰:「王某先朝舊臣,當得使相,或洛或許,惟聖 裁。」再問其次。曰:「無已,則大資政,或青或鄆。」上首肯。呂甚喜,出省 與宋宣獻分路,忘相揖。晚,報鎖學士院,諸子問皆不答。夜深獨語晦叔曰: 「次輔均勞矣。」明日盛服入朝,則兩麻也:呂判許州,王知鄆州。仁宗聖斷如 此。又孔毅父《談苑》云:張鄧公、呂許公同作宰相。一日退朝,仁宗獨留呂公, 問曰:「張士遜久在政府,欲與一差遣出去。」呂公曰:「士遜出入兩朝,亦頗 宣力。」仁宗曰:「恩命如何」呂公曰:「與除靜江軍節度使檢校太傅知許州。」 仁宗曰:「不虧他否」呂公曰:「聖恩優厚。」呂公既退,張,呂親姻也,私焉。 曰:「主上獨留公,必是士遜別有差遣。」因祈以恩命。呂沈吟久之,曰:「使 弼!使弼!」張亦欣然慰望。是日,張公打屏閣子內物色過半矣。既夕鎖院。明 日早,張公令院子盡般閣子內物色歸家矣。更不趨待漏院,只就審官東院待漏。 既入朝,張公惟祗候宣麻,呂公惟準擬押麻耳。忽有堂吏報呂公云:「相公知許 州。」呂公大驚。於是張公押麻,乃呂公除靜江軍節度使檢校太傅知許州也。與 時按:呂夷簡、張士遜同相在天聖,明道間,章獻后上仙,仁宗始親政,與夷簡 謀。樞密使張耆、副使夏竦、范雍、趙稹,參知政事陳堯佐、晏殊,皆章獻所任 用,悉罷之。退告郭皇后,后曰:「夷簡獨不附太后耶但多機巧善應變耳。」由 是并罷夷簡為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練州。及宣制,夷簡大駭,不知其故。素 厚內侍閻文應,使為中言小>彌,乃知事由皇后。其後再相,贊成廢后之議, 實原於此。《談苑》所載皆不合,且節度使檢校太傅而不加平章,亦非使弼。文 德殿宣布。惟參政一員押麻。余宰執皆不住,宰相亦不當押麻。其書疑近世不知 典故所為,必非孔氏本真。至景趟哪晁腦攏夷簡自昭文相罷為檢校太師同平章 事鎮安軍節度使判許州,王曾自集賢相罷為尚書左僕射資政殿大學士判鄆州,當 以《遺事》為正。初,命曾知青州,既入謝,求改鄆州。又僕射典州不當云知, 遂貼麻改命綬。時參知政事亦同罷云,第曾初拜相、夷簡執政皆在乾興元年七月, 時仁宗已踐阼。真宗末年,曾參知政事、夷簡知開封府而已,《遺事》謂曾相真 宗、夷簡參知政事,亦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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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存中《筆談》云:潁昌陽翟縣有一杜生者,不知其名,邑人但謂之杜五郎。 所居去縣三十餘里,惟有屋兩間,其一間自居,一間其子居之,室前有空地丈餘 即是籬門。杜生不出籬門凡三十年矣。黎陽尉孫軫曾往訪之,見其人頗蕭灑,自 言村民無所能,何為見訪孫問其不出門之因,笑曰:「以告者過也。」指門外一 桑曰:「十五年前亦曾到此桑下納涼,何謂不出門也但無用於時,無求於人,偶 自不出耳,何足尚哉」問其所以為生,曰:「昔時居邑之南,有田五十畝,與兄 同耕,後兄之子娶婦,度所耕不足以贍,乃以田與兄,攜妻至此,偶有鄉人借此 屋,遂居之。惟與人擇日又賣□藥以具食ブ啵亦有時不繼,後子能耕,鄉人見 憐,與田三十畝,令子耕之,尚有餘力,又為人佣耕,自此食足。鄉人貧,以醫 自給者甚多,不當更兼其利,自爾擇日賣藥,一切不為。」又問:「常日何所為」 曰:「端坐耳,無可為也。」問:「頗觀書否」曰:「二十年前亦曾觀書。」問: 「觀何書」曰:「曾有人惠一書冊,無題號,其間多說《淨名經》,亦不知《淨 名經》何書也。當時極愛其議論,今亦忘之,并書亦不知所在久矣。」氣韻閒曠, 言詞精簡,有道之士也。盛寒但布袍草履室中,枵然一榻而已。問其子何如,曰: 「村童也,然質性甚淳厚,未嘗妄言,未嘗嬉遊,惟買鹽酪則一至邑中,可數其 行跡,以待其歸,徑往徑還,未嘗傍遊一步也。」蔡絛鐵圍山叢談》云:靖康 末,有避亂於順昌山中者,深入得茅舍,主人風裁甚整,即之語,士君子也。怪 而問曰:「諸君何事挈孥能至是耶」因語之故。主人曰:「亂何自而起乎」眾爭 為言。主人嗟惻久之,曰:「我父迺仁廟朝人也,自嘉棠┎肪祐詿耍因不復出, 以我所聞,但知有熙寧紀年,亦不知于今幾何年矣。」洪文敏《夷堅志》有云: 陳元忠少魏,漳州龍溪人,客居南海,嘗赴省試過南安,會日暮,趨城尚遠,投 宿野人家,茅茨數椽,竹樹茂密可愛。主翁雖麻衫草履,而舉止談對宛若士人, 几案間有文籍散亂,視之皆經子也。陳叩之曰:「翁訓子讀書乎」曰:「種園為 生耳。」「亦入城市乎」曰:「十五年不出矣。」問:「藏書何用」曰:「偶有 之。」因雜以它語。少焉暴風雨作,其二子荷蓑負鋤歸。大兒可十八九,小兒十 四五,倚鋤前揖,人物可觀,絕不類農家子。翁進豆羹享客,不復共談,遲明陳 別去,至城以事留一日。偶適市,見翁倉惶而行,陳追詰之:「翁云十五年不入 城,何為到此」曰:「吾有急事,不容不出。」問其故,不肯言,固問之,乃大 兒於關外粥果失稅,為關吏所拘。陳為謁監征,至則已捕送郡。翁與小兒偕詣庭 下。長子當杖,翁懇白郡守曰:「某老鈍無能,全藉其子贍給,若渠不勝杖,則 翼日乏食矣,願以身代之。」小兒曰:「大人豈可受杖某願代兄。」兄又以罪在 己,甘心焉。三人爭不決。小兒來父耳旁語,若將有所請,翁叱之,兒必欲前, 郡守頗疑之,呼問所以對。曰:「大人元係帶職正郎,宣和間累典州郡。」翁急 拽其衣使退曰:「兒狂妄言。」守詢誥敕在否兒曰:「見作一束置甕中,埋於山 下。」守立遣吏隨兒發收,果得之。即延翁上坐,謝而釋其子。次日枉駕訪之, 室已虛矣。三事略相似。世之慕紛華、汨利祿、事表暴者,聞其風Г其顙矣。杜 生真有道之士。南安翁棄官而晦其迹,亦人所難能。順昌山中主人避世者耳。南 安翁大兒不能保身,幾禍其父,其亦有愧于杜生之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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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之推家訓》云: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稱其父曰家父, 母為家母,潘尼稱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風俗,言其 祖及二親無云家者,田里猥人方有此言。之推北齊人,逮今幾七百年,稱家祖者 復紛紛皆是。名家望族亦所不免。家父之稱,俗輩多有之,但家公、家母之稱名 少耳。山簡謂「年幾三十,不為家公所知。」蓋指其父,非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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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曾能改齋漫錄》云:仁宗嘗御便殿,有二近侍爭辯,聲聞御前。仁宗召 問之,曰:甲言貴賤在命,乙言貴賤由至尊。帝默然,即以二小金合各書數字藏 於中。曰:「先到者保奏給事有勞推恩。」封秘甚嚴。先命乙攜一往內東門司, 約及半道,命甲攜一繼往。無何,內東門司保奏甲推恩。仁宗怪問之,乃是乙至 半道足跌傷甚,莫能行,甲遂先到。與時按:唐張擰凍野僉》載魏徵為僕射, 有二典事之長參。時徵方寢,二人窗下平章。一人曰:「我等官職總由此老翁。」 一人曰:「總由天上。」徵聞之,遂作一書遺曰此老翁者,送至侍郎處,云與此 人一員好官。其人不知,出門心痛,憑由天者送書。明日引注,由老翁者被放, 由天上者得留。徵怪而問焉,且以實對,乃歎曰:「官職祿科由天者,蓋不虛也。」 二事蓋只一事,曾傳聞之誤耳。聖君、賢相一祝一笑,猶當愛之,豈肯激於一 夫之言,而輕用慶賞鄭公之事已不足信,而我仁宗皇帝豈為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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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禧丙寅,眉州重修圖經,號《江鄉志》。末卷《雜記門》云:佛日,大師 宗杲每住名山,七月遇蘇文忠忌日,必集其徒修供以薦。嘗謂張子韶侍郎曰: 「老僧東坡後身。」張曰:「師筆端有大辨才,非老先生而何」鄉僧可鈐誥渡 為侍郎者親聞此語。今按杲年譜,蓋生於元趟哪曇核齲而東坡卒於建中靖國元 年辛巳。此時杲已十三歲矣。杲生平尊敬東坡,忌日修供或有之,必無後身之說,可鈧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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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國公者,先小國,次次國,後大國。已至大國者,許於本等內改封,國朝之制也。洪忠宣以子貴,追封鄒,徙封衛。乾道三年十二月改封魏矣。至七年四月又再封魏,其誥前銜稱贈太師,追封魏國公,餘如故。范文穆《行詞》略云:「魏,大名也,其命維新。」或謂既不改封他國,何必命詞給告他人,未見有重複如此者。然余讀許崧老《外制》,有大禮封贈曾祖,追封楊楚國公贈太師者,逸其姓名。注云:元贈太師,追封楊楚,今再封。制略曰:封兼楊楚,位極公師。雖寵數不可以復加,而申命用昭其無斁。則知已有前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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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陳寵傳》云:十三月陽氣已至,天地已交,萬物皆出,蟄蟲始振,人以為正,夏以為春。又《隋書牛宏傳》云:今十一月不以黃鐘為宮,十三月不以太蔟為宮,便是春木不王,夏土不相,則知正月亦可稱十三月。魯氏自備, 但記陳寵一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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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男子初入學,多用五歲或七歲。蓋俗有男忌雙,女忌只之說,以至笄冠 亦然,按《北齊書 李渾弟繪傳》:繪,年六歲,便自願入學,家人以偶年俗忌 約而弗許,伺其伯姊筆牘之間,而輒竊用,未幾,遂通急就篇,內外異之,則其 來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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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稀段宕亂紀》載:黃巢遁免後,祝髮為浮屠。有詩云:「三十年前草上 飛,鐵衣著盡著僧衣。天津橋上無人問,獨倚危欄看落暉。」近世王仲言亦信之, 筆於《揮塵錄》,殊不知此乃以元微之智度師詩竄易磔裂,合二為一,元集可考 也。其一云:「四十年前馬上飛,功名藏盡擁禪衣。石榴園下擒生處,獨自閒行 獨自歸。」其二云:「三陷思明三突圍,鐵衣拋盡納禪衣。天津橋上無人問,閒 憑欄干望落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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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己《折楊柳詞》:「塹退浦刑漲本疲軟極如傷宋玉風。」以中酒之中為 去聲,於義為長。徐邈中聖人《三國志》,既無音,未可懸斷為平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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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持布鼓過雷門」,漢王尊語。師古注:謂雷門,會稽城門也,有大鼓, 越擊此鼓,聲聞洛陽,故尊引之也。布鼓謂以布為鼓,故無聲。曾文清詩「敗鼓 無聲強自撾,不堪持過阿香家」,似用王語點化,而誤以雷門為雷霆之雷。洪文 敏《續筆》謂城門名用一字者為雅馴,歷舉《左氏》、《公羊》諸書所載,亦獨 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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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明遠《行路難》首云:「奉君金卮之美酒,玳瑁玉匣之瑤琴。七彩芙蓉之 羽帳,九華蒲萄之錦衾。」黃魯直《送王郎》:「酌君以蒲城桑落之酒,泛君以 湘累秋菊之英。贈君以黟川點漆之墨,送君以陽關墮淚之聲。」正用其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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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儋耳郡,本朱崖之地,唐為儋州,本朝為昌化軍。中國極南之地也。《山 海經》:「儋耳之國,在大荒北,任姓禺號,子食穀北海之渚中。」郭景純注云: 「其人耳大下儋,垂在肩上。朱崖、儋耳鏤畫其耳,亦以放之也。」《呂氏春秋 審分 覽任》數篇亦曰:「東至開梧,南撫多嬰頁,西服壽靡,北懷儋耳。」 高誘注云:「北極之國。」又《恃君覽》云:「雁門之北,鷹隼所鷙,須窺之國, 饕餮窮奇之地,叔逆之所,儋耳之居,多無君。」注云:「北方狄無君者也。」 則是極北別有一儋耳。朱崖之名蓋晚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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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論天體者,言人人殊。然天主乎動,地主乎靜,未有謂地動者也。惟考 靈曜曰:「地有四遊,冬至,地上北而西三萬里;夏至,地下南而東三萬里;春 秋二分,其中矣。地恆動不止,譬如人在舟而坐,舟行而人不覺。」其說獨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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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放翁《入蜀記》載其入沌後,見舟人焚香祈神云:「告紅頭須小使頭,長 年三老莫令錯呼錯喚。」問:「何謂長年三老」云:「梢工是也。」長讀如長幼 之長。乃知老杜「長年三老長歌裏,白晝攤錢高浪中」之語蓋如此。因問:「何 謂攤錢」云:「博也。」按梁冀能意錢之戲,注云:即攤錢也。則攤錢之為博亦 信矣。予以世人讀杜詩者,多以長字為平聲,故載陸語。
URN: ctp:ws9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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