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五十四 |
2 | 忠孝節義(二) |
3 | 將帥才略(一) |
4 | ◆忠孝節義(二) |
5 | 柳仲塗 |
6 | 死婦阿毛 |
7 | 馮守信 |
8 | 田元均 |
9 | 相州部民張某 |
10 | 龔穎 |
11 | 劉溫叟 |
12 | 張蘊 |
13 | 劉輝 |
14 | 富大監 王郎中 |
15 | 劉煥 |
16 | 王逵 |
17 | 潘盎 謝福 |
18 | ○柳仲塗 |
19 | 河東先生柳仲塗,少時,縱飲酒肆,坐側有書生,接語,乃以貧未能葬其父母,將謁魏守王公裕 求資以辦事。先生問 費幾何,曰:『得錢二十萬可矣。』先生曰:『子姑就舍,吾且為子謀之。』罄其貲,得白金百兩,錢數萬以遺之。議者以郭代公之義,不能遠過。 |
20 | ○死婦阿毛 |
21 | 愍說者,不知何人所撰,偶一弊冊中錄之,云熙寧丙辰四月二十六日,襄州通衢一死婦 阿毛,其夫楊金,配隸房陵。既死,本州島請陳願負夫骨歸葬故鄉,遭時大疫,遂斃於道。嗚呼!轅門之匹婦,豈不知改從於人,免凍餒以苟余生乎?翻能以義藏中,惸然不憚數千里之遠,負夫骨以歸,此節婦義女之為,及 斃於道。天乎,福善助順之理,信所以難忱也。膏粱士俗之家,夫始屬纊,已欲括奩結橐求他耦而適者多矣,宜將何理以殛之? |
22 | ○馮守信 |
23 | 馮 守信事真宗,為步軍指揮使。會郊禮,其弟欲以其子冒為守信子取高蔭,守信曰:『吾自行伍,主上拔擢至此,每愧無以報稱,奈何欺之邪?』是歲,並 己子無所蔭,以明於弟無所愛。 |
24 | ○田元均 |
25 | 慶歷中,田元均帥秦鳳,喪其父,乞解官奔喪。 仁宗累降手詔,又遣中使勉諭。元均既葬,托邊事求見上曰:『陛下以孝治天下,方邊隅無事,而區區犬馬之心,不得自從。』因泣下,上視其貌, 乃許終喪。其後富韓公以宰相丁母憂,仁宗詔諭數十,竟終喪乃起,蓋大臣終喪,自二公始。 |
26 | ○相州部民張某 |
27 | 張洎言,典相州日,有部民張某殺一家六人,詣縣自陳。縣上州,洎詰之,曰:『某家之姻貧困,常取息少有所負,被其詬辱,我熟見而心不平,思為姻家報仇,幸畢其志。然所恨七口而遺其一,使有噍類。私讎已報,願就公法。』洎曰:『殺人一家,寧無黨乎?』對曰:『某既出身就死,肯複連及同謀?』又曰:『汝何不亡命?』對曰:『姻家即其鄰,苟不獲盜,豈得安堵?』又曰:『汝不即死,何就縲紲?』曰:『我若滅口,誰當辨吾姻之不與謀?又孰與暴其事於天下?等死,死義可乎?』洎曰:『吾將聞上,免汝之死。』曰:『殺人一家,而苟活,且先王以殺止殺,若殺人不誅,是殺人終無已,豈願以一身亂天下法哉?速死為幸。』洎嗟嘆數四,卒案誅,河朔間無不傳其事者。 |
28 | ○龔穎 |
29 | 龔穎,邵武人,先仕江南,歸朝為侍御史。嘗憤叛臣盧絳殺其叔慎儀,又害其家。後絳來陛見,舞蹈次,穎遽前以笏擊而踣之。太祖驚問其故,穎曰:『臣為叔父複讎,非有他也。』因俯伏頓首請罪,極言絳狼子野心,不可畜。太祖即下令誅絳,義穎而赦之。 |
30 | ○劉溫叟 |
31 | 劉溫叟,父名岳,終身不聽樂,不游嵩華,每赴內宴,聞鈞奏回,則號泣移時,以謂若非君命,則不至於是。此與唐李賀父名晉肅,賀不敢舉進士,事頗相類。 |
32 | ○張蘊 |
33 | 咸平中,契丹舉國入寇,南至淄青。淄川小郡,城壘不完,刺史吏民咸欲棄城,奔於南山,兵馬監押張蘊按劍厲聲曰:『奈何去城隍,委府庫?大眾一潰,更相剽 奪,狄未至而吾民已殘矣。刺史若出,吾當斬以徇。』由是無敢動者。後為環州馬嶺鎮監押,雖處窮塞,猶建孔子祠,刻石為記。慶歷中,範文正公過其地,書其碑陰以美之。蘊二子揆、掞,以文學才行,有名於世,皆登侍從。 |
34 | ○劉輝 |
35 | 鉛山劉輝,俊敏有詞學。嘉佑初,連冠國庠,及天府進士。四年,崇政殿試,又為天下第一,得大理評事,簽書建康 判官。喪其祖母,乞解官,以嫡孫承重服。國朝有諸叔而適孫承重服者,自輝始。輝哀族人之不能為生者,買田數百畝以養之。四方士人,從輝學者甚眾,乃擇山谷 勝處以處之。縣大夫易其里曰義榮社,名其館曰義榮齋。未終喪而卒,士大夫惜之。初範文正公、吳文肅公皆有志置義田,及後登二府,祿賜豐厚,方能成其志。而輝於初仕,家無餘貲,能力為之,士君子尤以為難。 |
36 | ○富大監 王郎中 |
37 | 扈郎中褒嘗言,昔知蘇州吳縣,蘇州士大夫寓居者多,然無不請托州縣,獨致仕富大監嚴三年無事相委。又丘太博舜元言,嘗知洪州新建縣,洪之右族多撓官政,惟致仕王郎中述安貧杜門,衣食不足而未始告人。斯二人者,天下固未嘗知其廉節也。 |
38 | ○劉煥 |
39 | 康定中,趙元昊既虜劉平,遂納 吐蕃,毋 與中國通,陰相為援,朝廷患之,擇能使絕域者,將以恩信喻 唃氏。尚書屯田員外郎劉渙上書請行,間道馳至青唐城,譙讓唃氏皆頓首悔謝,請以死捍邊。因盡圖其地形並誓書還奏,仁宗嘉嘆,進直昭文館。俄而元昊臣伏,再加刑部郎中,賜金紫。 渙之奉使也,或數日不得食,於佩囊中得風藥數粒,咀潤咽喉,唃嘶囉 更鼓自昏達旦,三檛而已。每有公事,量大小,以綿帛錦綺裹其訟牒,物多者為有理。 |
40 | ○王逵 |
41 | 王逵者,屯田郎中李曇僕夫也。事曇久,親信之,既而去曇應募兵,以選入捧日軍,凡十餘年。會曇以子學妖術妄言事,父子械系御史台獄,上怒甚,治獄方急。曇平生親友,無一人敢餉問之者,逵旦夕守台門不離,給飲食,候信問者四十餘日。曇坐貶南恩州別駕,仍實時監防出城,諸子皆流嶺外,逵追哭送之。防者遏之,逵曰:『我主人也,豈得不送之乎?』曇河朔人,不習嶺南水土,其從者皆辭去,曰:『某不能從君之死鄉也。』數日,曇感恚 自死,旁無家人,逵使母守其尸,出為之治喪事,朝夕哭如親父子,見者皆為流涕。殯曇於城南佛舍,然後去。嗚呼,逵賤隸也!非知有古忠臣烈士之行,又非矯跡求令名以取祿仕也!猶能發於天性至誠,不顧罪戾,以救其故主之急,於終始無倦,如此豈不賢哉!嗟乎!彼所得於曇,不過一飯一衣而已。今世之士大夫,因人之力,或致位公卿,已而故人臨不測之患,屏手側足,戾目窺之,猶懼其禍之延及己也,若畏猛犬,遠避去之,或從而擠之以自脫,敢望其憂恤振救邪?彼雖巍然衣冠,類君子哉!稽其行事,則此僕夫必羞之。 |
42 | ○潘盎 謝福 |
43 | 皇佑四年五月,廣原蠻儂智高率眾陷邕,又將襲廣至梧州。有潘盎者,棄妻子,儒衣,常持一大翣,行坐獨語,南粵謂愚為盎。儂賊聞其異,召而問曰:『吾形貌如何?』盎曰:『汝一賊爾,他無所類。』又問曰:『梧州幾日可陷?』曰:『百年亦不可陷。』又曰:『吾欲據此城,以有南粵,如何?』曰:『汝將斬首,豈能有粵邪?』賊遂害之。一日,城西有人疾呼曰:『城中將士,宜無懈,賊計窮矣,明日當燒西門,急備水以滅之。』問曰:『汝何人?』曰:『虎翼兵謝福也。先為賊虜,今不忍負國,故以死告。』語罷,賊殺之。明日,果以硫黃聚草燒西門,賴水撲滅,賊方解去。 |
44 | ◆將帥才略(一) |
45 | 曹武惠 |
46 | 辛仲甫 |
47 | 折御卿 |
48 | 馬太尉 |
49 | 李士衡 |
50 | 雷宣徽 |
51 | 王顯 |
52 | 楊信 |
53 | ○曹武惠 |
54 | 曹武惠彬始生,周歲 日,父母以百玩之具羅於席,觀其所取。武惠左手持干戈,右手取俎豆,斯須取一印,餘無所視。後果為樞密使相,卒贈濟陽王,配享帝食。公雖兼領將相,不以爵祿自大,造門者皆降廡而揖,不名呼下吏,吏之稟白者,雖劇暑,不冠不與見。伐江南、西蜀二國,諸將皆捆載而歸,惟公但圖史衾簟而已。為藩帥,中塗遇朝紳,必引車為避。過市,戢其傳呵,戒導吏去馬,不得越十輪,恐壅遏市井。性仁恕,清慎無撓,強記,善談論,清白如寒儒,宅帑無十日之蓄。至坐武帳,正衣冠, 綈紵素 而已。徵幽州,偶失律於涿鹿,素服待罪。趙參政昌言請按, 朝廷察之,止責右騎衛上將軍,未幾遂起。趙參政自延安還,因事被劾於尚書省,久不許見,時公已複樞密使,三抗疏力雪之,方許朝謁,士論嘆伏。 天禧三年,授使相,拜制未久而卒。 |
55 | 二 |
56 | 曹彬事太祖,時將討金陵,責後主稱疾不朝之罪。以彬長者,令為統帥,將終全其城,彬累遣言城中,大軍決取十一月二十七日破賊,宜早為之圖。後主將遣其愛子清源郡公仲寓入覲,至仲冬下旬,日日克期仲寓將出,彬屢遣督之,言郎君到寨,即四面罷攻。終惑左右之言,以為堅壘如此,天象無變,豈可計日而取?蓋敵人之言,豈足為信?但報言行李之物未備,宮中之宴餞未畢,將以二十七日出。彬又令懇,言至二十六日亦無及矣,果以是日城陷。整軍成列,至其宮城門,後主方開門奉表納降,彬答拜,為之盡禮。先是,宮中預積薪,後主誓言,若社稷失守,當攜血屬以赴火。既見彬,彬諭以歸朝,俸賜有限,費用至廣,當厚自齎裝,既歸有司之籍,則無及矣。遣後主入治裝,裨將梁逈、田欽祚皆力爭,以為苟有不虞,咎將誰執?彬但笑而不答。逈等切諫,彬遣五百人為伴,致輜重登舟,有一卒負籠下道旋,彬立命斬之,負擔者罔敢蹉跎。後主既失國,殊無心問家計,既升舟,隨軍官吏入觀宮屏幃幾硯什器,皆設不動,所齎持鮮矣。後賈黃中知州,因領賓客歷覽宮內,見一斜門封鎖甚固,即召官吏同啟鎖視之,得金寶受用物計直三百萬緡。城之陷也,有淨德尼院近四十餘眾,皆宮中人出家者也,城危,亦積薪於院庭,後主悔之,約如有不虞,宮中舉火為應,當皆焚死。是日浙兵縱火,淨德遙觀其焰起,一院四十人皆赴火死,無一人肯脫者。 |
57 | 三 |
58 | 曹冀王彬前後受命,帥師征討諸國,凡降四國主,江南、西川、廣南、湖南也,未嘗殺一無辜。功臣 顯著,為諸將之首,諸子皆賢令,瑋、琮、璨繼領旄鉞。陶弼觀王畫像,有詩曰:『搜兵四把降王縛,教子三登上將壇。』其後少子玘,追封王爵,實生光獻慈聖太后,輔佐仁祖,母儀累朝,聖功仁德,天下懷慕。以至濟陰生享王爵,子孫昌盛,近世無比,非元功陰德,享報深厚,何以至此?雖漢馬、唐郭,殆無以過,嗚呼盛哉! |
59 | 四 |
60 | 曹武惠王彬,國朝名將,勛業之盛,無與為比。嘗曰:『自吾為將,殺人多矣。然未嘗以私喜怒輙戮一人。』其所居堂室弊壞,子弟請加修葺,公曰:『時方大冬,牆壁瓦石之間,百蟲所蟄,不可傷其生。』其仁心愛物蓋如此。既平江南回,詣合門入見榜子稱:『奉勑江南乾當公事回。』其謙恭不伐又如此。 |
61 | ○辛仲甫 |
62 | 太祖問趙韓王:『儒臣中有材勇兼濟人, 何人?』趙以辛仲甫為對,曰:『仲甫材勇有文,須 從事於郭崇,教其射法。後崇反師之。瞻辯宏博,縱橫可用。』遂召見。時太祖方以武臣戡定寰宇,更不暇它試,便令武庫以烏漆新勁弓令射,仲甫輕挽即圓,破的而中。又取堅鎧,令擐之,若被單衣。太祖大稱愛。仲甫奏曰:『臣不幸,本學先王之道,願致陛下於堯舜之上。臣雖遇昌時,陛下止以武夫之藝試臣,一弧一矢,其誰不能?』上慰之曰:『果有奇節,用卿非晚。』後揚歷險易,雍熙三年參大政。公常為起居舍人,使契丹,虜主曰:『中朝黨進者,真驍將也,如進輩有幾?』虜所以固矜者,意謂進本虜族,中國無也。公亟對:『若進輩,鷹犬駑材爾,行伍中,若進者,不可勝數。』虜主少沮,以意致 執之。辛 曰:『兩 以誠講好,今偷約見逼, 臣有死而已。嘗笑李陵輩苟生,甘恥於羊酪之域,無足取也。』契丹厚賂遣之, 度其志必不可奪也。 |
63 | ○折御卿 |
64 | 折御卿,淳化中,拜永安節度使 府總管。契丹萬餘騎忽入寇,御卿一擊遂敗,斬五千級,獲馬千匹,擒司徒舍利數十人,虜中號為突厥太尉,太宗大賞之。自後,世襲其爵,子孫繼為府州總管,治其郡。夏倚中立常言,嘉佑中,為麟倅,沿 牒至府,其州將乃御卿四世孫,不類胡種,雖為雲中北州大族,風貌龐厚,揖讓和雅,其子弟亦粗知書。留州中凡數日,出圖史器玩琴樽弧矢之具,雖皇州搢紳家,止於是爾。信乎,文德之遐被!秣數 馬於庭,雖上閒殆少。每歲仲春,縱游牝於燕山,孕婦 於櫪,任其自產,其種必渥窪也,然其牝罕有歸者。 |
65 | ○馬太尉 |
66 | 真宗車駕在澶淵,大將王超擁兵十萬屯真定,逗留不進。馬太尉知節移書詬讓,複辭以中渡無橋,徒涉為患。公命工度 才,一夕而就,始肯出兵。知節,全義之子,七歲父卒,太祖軫念曰:『真羽林孤兒也。』召入內,送國子學,列青衿 胄子之間,御賜今名,後果有立。才三十餘,為樞密使。咸平初,帥秦,號為善政。秦賈羌酋友 屬二三十輩,殆二紀,公悉遣歸,諸蕃懷感,終其任,不敢犯邊。水泉銀緋, 累歲不發,歲課不除,主吏破產, 鞭撲累世,公三奏悉已之。知延州,戎人將謀入鈔,值上元,令大張燈累夕,大開諸門,虜不測,即皆引去。 |
67 | ○李士衡 |
68 | 李士衡少時,一俠者遺一劍,囑之曰:『君他日發跡,在於劍,記之。』後為秘書丞,知劍州。王均亂成都,陷漢州,進攻綿不下,因趍劍門。士衡預度,寇至,城必不能守,縱金帛居民保劍閣,焚其倉庫,厚募軍卒之流逆者,得數千人。賊果至,公與監兵裴臻據關擊之。倉廩既焚,數夕大冰雪,均眾食敗糟木皮。臻與再戰,斬凍餒者三千級,墮崖壑者無算,賊宵遁,保益州。馳奏既上,除士衡度支員外郎,臻崇儀使,公果因劍發跡,以至貴顯。逮卒,劍亦失之。 |
69 | ○雷宣徽 |
70 | 雷宣徽有終,李順亂,為峽漕,調發兵食,規畫戎事,大有紀律。至廣安軍,賊勢充斥,公瀕江之南 樹柵。一夕陰晦,賊眾掩至,鼓噪舉火,公安坐揖 發,氣貌自若。賊既合,公引奇兵出其後擊之,賊驚亂,赴水火死者無數。遷右諫議, 知益州,寓佛舍。度賊必至,命左右重關,召士 人嚴更警備。初夕,間道而出,賊圍寺數重,及寺壞,惟得擊柝者。公喜施與,豐於宴犒,費不足,則傾私帑給之。奉身止銅鞍勒而已。頗陟道, 因讀史,廢書流 涕曰:『功名者,貪夫之釣餌。橫戈開邊,拔劍討叛,死生食息之不顧。及其死也,一棺戢, 萬事都已,悲夫!』景德初卒。 |
71 | ○王顯 |
72 | 王顯,太宗在藩,與周瑩為給侍。赤腳道者相顯曰:『此兒須為將相,但無陰德爾。』及長,太宗愛之,曰:『爾非儒家,奈寡學問,他日富貴,不免面牆。』取軍誡三篇,令誦之。咸平三年,以使相出帥定州,便宜從事。忽一日,一 道士通刺為謁,破冠 褐,自稱酆都觀主,笑則口角至耳,亂鬢若剛鬣。謂顯曰:『昨日上帝牒,蕃魂二萬至本觀,未敢收於冥籍。死於公之手者,公果殺之,則功冠於世,然減公算十年。二端請裁之。』顯謂風狂,叱起。後日,契丹自變量萬騎獵於威虜軍境,即梁門也。會兩 虜弓皆皮弦,緩弱不可用,顯引兵勁 襲,大破之,梟名王貴將十五輩,獲偽羽林印二紐,斬二萬級。築京觀於境上,露布至闕,朝廷以樞相詔歸,赴道數程而卒。 |
73 | ○楊信 |
74 | 楊信,高陽人,忠樸善御士卒。開寶三 年,為散指揮,廨舍直大內之北。一夕中夜,忽夢巨龜銜敕叩其寢,信驚起,披衣曰:『大庭必有警。』果太祖開玄武門,急召信入禁中,擒叛黨杜庭 等十九人,陰以姓名授之。黎明,盡為信所捕,上 擒至便殿,不用吏鞠,面詰得實,悉戮於市。信忽患喑,太祖惜其善撫轄,以重兵之柄委之,雖不能語,而申明紀律,嚴肅有度。有女童曰玉奴者,天賦其慧,善揣信意,凡奏事及指揮軍律,賓客語論,但回顧女奴,畫字其掌,悉能代信語。輕重緩急,便否避就,盡協其意。病將革,忽能語,太宗 親幸其第,信力疾扶於榻,感步 敘謝,音詞明徹,至死,猶叩頭乞嚴邊備,無忽亭障。信泣,太宗亦泣之。翌日卒,賜瑞玉小玦為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