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s on Facebook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Twitter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sina.com's microblogging site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Douban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Chinese Text Project Wiki
-> -> 卷一百七十九·經籍考六

《卷一百七十九·經籍考六》[View] [Edit] [History]

1
○經
2
《漢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3
《隋志》: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通計亡書,合七十六部,六百八十三卷
4
《唐志》:二十五家,三十一部,三百三十二卷失姓名三家,許叔才以下不著錄三家,三十三卷
5
《宋三朝志》:十三部,一百四十一卷。
6
《宋兩朝志》:一部,一卷。
7
宋四朝志》:二十一部,三百二十八卷。
8
《宋中興志》:五十三家,六十四部,八百七十一卷。

·韓嬰《詩外傳》共十卷》

1
本傳:嬰,孝文時為博士,景帝時至常山太傅。推詩人之意,而作《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歸一也。
2
鼂氏曰:《漢志》本十篇,《內傳》四,《外傳》六。隋止存《外傳》,析十篇。其及經蓋寡,而遺說往往見於他書,如「逶」、「迤郁」夷之類,其義與《毛詩》不同。此書稱《外傳》,雖非其解經之深者,然文辭清婉,有先秦風。
3
容齋洪氏《隨筆》曰:《藝文志》有《韓家詩經》、《韓故》、《內傳》、《外傳》、《韓說》五書。今惟存《外傳》十卷,慶曆中,將作監主簿李用章序之,命工刊刻於杭。其末又題云:「蒙文相公改章三千餘字。」予家有其書,百卷第二章,載孔子南游適楚,見處子佩而浣,乃令子貢以微詞三挑之,以是說《詩·漢廣》游女之章,其謬戾甚矣。他亦無足言。
4
陳氏曰:今所存惟《外傳》,而卷多於舊舊六卷,今十卷,蓋多雜說,不專解《詩》。不知果當時本書否也。

·毛詩故訓傳》二十卷》

1
鼂氏曰:毛公《詩》,世謂其解經最密,其序,蕭統以為卜子夏所作,韓愈嘗以三事疑其非,蓋本於《東漢·儒林傳》及《隋志》所言。王介甫獨謂詩人所自製。《韓詩》序《芣苢》曰「傷夫也」,《漢廣》曰「悅人也」,序若詩人所自製。《毛詩》猶《韓詩》也,不應不同若是。況文意繁雜,其非出一人手明甚。不知介甫何以言之,殆臆論歟!
2
陳氏曰:毛公者,有大毛公、小毛公。按《後漢·儒林傳》稱毛萇傳《詩》,而孔氏《正義》據鄭《譜》云:「魯人大毛公為詁訓,傳於其家,河閒獻王得而獻之,以小毛公為博士。則未知萇者大毛公歟?小毛公歟?鄭氏曰「箋」者,按《正義》云:鄭於諸經,皆謂之「註」,獨此言「箋」者。《字林》云:「箋,表也,識也。」鄭遵毛學,表明毛言,記識其事,故稱為「箋」。又按《後漢傳》注引張華博物志》:「鄭注《毛詩》曰『箋』,不解此意。或云毛公曾為北海相,鄭是郡人,故以為敬。」雖未必由此,然漢、魏間達上之辭,皆謂之「箋」,則其為敬明矣。其間與毛異義者甚多,王肅蓋嘗述毛非鄭云。

·《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二卷》

1
《崇文總目》:吳太子中庶子烏程令陸璣撰。世或以璣為機,非也。機自為晉人,本不治《詩》,今應以璣為正。然書但附《詩》釋義,窘於采獲,似非通儒所為者。將後世失傳,不得其真歟?
2
陳氏曰:《館閣書目》稱璣字元恪,吳郡人,據陸氏《釋文》。非晉之士衡,而其書引郭璞注《爾雅》,則當在郭之後,亦未必吳時人也。孔《疏》、呂《記》多引之。

·《毛詩正義》四十卷》

1
《崇文總目》:唐國子祭酒孔穎達撰,太尉長孫無忌諸儒刊定。國朝端拱初,國子司業孔維等奉詔定正。《詩》學之家,此最為詳。
2
鼂氏曰:穎達據劉炫、劉焯疏為本,刪其所煩,而增其所簡云。自晉室東遷,學有南北之異,南學簡約,得其英華;北學深博,窮其枝葉。至穎達始著義疏,混南北之異,雖未必盡得聖人之意,而刑名度數亦已詳矣。自茲以後,大而郊社、宗廟,細而冠婚、喪祭,其儀法莫不本此。元豐以來,廢而不行,甚無謂也。

·《詩譜》一卷》

1
《兩朝國史志》:歐陽脩於絳州得注本,卷首殘闕,因補成進之,而不知注者為太叔求也。
2
歐陽公自序曰:毛、鄭於《詩》,其學亦已博矣。予嘗依其《箋》、《傳》,考之於經,而證以《序》、《譜》,惜其不合者頗多。蓋《詩》述商、周,自《生民》、《玄鳥》,上陳稷、契,下迄一作訖陳靈公,千五六百歲之間,旁及列國君臣世次、國地山川、封域圖牒,鳥獸草木魚蟲之名,與其風俗善惡、方言訓故一作詁、盛衰治亂、美刺之由,無所不載,然則孰能無失於其間哉?予疑毛、鄭之失既多,然不敢輕易者,意其為說不止於《箋》、《傳》,而恨己一作已恨不得盡見二家之書,未能遍通其旨。夫不盡見其書,而欲折其是非,猶不盡人之辭一作辨,而欲斷其訟之曲直,其能果於自決乎?其能使之必服乎?世傳鄭氏《詩譜》最詳,求之久矣不可得,雖《崇文總目》秘書所藏亦無之。慶歷四年,奉使河東,至於絳州偶得焉。其文有注,而不見名氏,然首尾殘闕,自「周公致太平」已上皆亡之。其國譜旁行,尤易為訛舛,悉皆顛倒錯亂,不可復考。凡《詩》、《雅》、《頌》兼列商、魯,其正變之風,十有四國,而其次第莫詳,其義惟封國、變風之先後,不可以不知。周、召、王、豳同出於周,邶,鄘井於衛,檜、魏無世家,其可攷者,陳、齊、衛、晉、曹、鄭、秦,此封國之先後也。《豳》、《齊》、《衛》、《檜》、《陳》、《唐》、《秦》、《鄭》、《魏》、《曹》,此變風之先後也。《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齊》、《豳》、《秦》、《魏》、《唐》、《陳》、《曹》,此孔子未刪《詩》之前,周大師樂歌之次第也。《周》、《召》、《邶》、《鄘》、《衛》、《王》、《檜》、《鄭》、《齊》、《魏》、《唐》、《秦》、《陳》、《曹》、《豳》,此鄭氏《詩譜》次第也,黜《檜》後《陳》,此今詩次第也。初,予未見鄭《譜》,嘗略考《春秋》、《史記》、《本紀》、《世家》、《年表》,而合於毛、鄭之說,為《詩圖》十四篇,取以補鄭《譜》之亡者,足以見二家所說世次先後甚備,因據而求,其得失較然矣。而仍存其《圖》,庶幾以見予於鄭氏之學盡心焉耳。夫盡其說而有所不通,然後得以論正,予豈好為異論者哉。凡補其譜十有五,補其文字二百七一本注云:譜序自「周公致太平」以上,皆亡其文,予取孔穎達《正義》所載之文補足,因為之注,自周公以下,即周舊注云。增損塗乙改正者三一作八百八十三,而鄭氏之《譜》復完一有矣字

·毛詩小疏》

1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因孔《疏》為本,刪去要義,輔益經注云。

·毛詩指說》

1
《崇文總目》:唐成伯撰。略序作《詩》大指,及師承次序。

·毛詩斷章》

1
崇文總目》:唐成伯撰。大抵取《春秋》賦《詩》斷章之義,鈔取《詩》語,匯而出之。

·石經毛詩》二十卷》

1
鼂氏曰:偽蜀張紹文書。與《禮》記同時刻石。

·毛詩解題》

1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篇端總敘詩義,次述章旨,蓋近儒為之者歟?

·《詩折衷》二十卷》

1
陳氏曰:皇祐中,莆田劉宇撰。凡毛、鄭異義,折衷從一。蓋仿唐陳岳《三傳折衷論》之例,凡一百六十八篇。

·歐陽《詩本義》十六卷》

1
鼂氏曰:歐公解《詩》,毛、鄭之說已善者因之不改,至於質諸先聖則悖理,考於人情則不可行,然後易之,故所得比諸儒最多。但平日不信符命,嘗著書以《周易》、《河圖》、《洛書》為妖妄,今又以《生民》、《玄鳥》之詩為怪說。蘇子瞻曰:「帝王之興,其受命之符,卓然見於《詩》、《書》者多矣。《河圖》、《洛書》、《玄鳥》、《生民》之詩,豈可謂誣也哉。恨學者推之太詳,流入讖緯,而後之君子亦矯枉過正,舉從而廢之,以為王莽、公孫述之流緣此作亂。使漢不失德,莽、述何自起?而歸罪三代受命之符,亦過矣。」
2
《朱子語錄》曰:歐公《詩本義》煞說得有好處。有《詩本末論》。又有論云:「何者為《詩》之本?何者為《詩》之末?《詩》之本,不可不理會;《詩》之末,不理會也無妨。」近世自集注文字出,此等文字都不見有了,也害事。
3
陳氏曰:其書先為論,以辨毛、鄭之失,然後斷以己見。末二卷為《一義解》、《取舍義》,《時世》、《本末》二論,《豳》、《魯》、《序》三問,而補亡鄭《譜》及《詩圖總序》附于卷末。

·《新經詩義》三十卷》

1
晁氏曰:熙寧中置經義局,撰《三經義》,皆本王安石說。《毛詩》,先命王雱訓其辭,復命安石訓其義。書成,以賜太學,布之天下云。

·蘇子由《詩解》二十卷》

1
鼂氏曰:其說以《毛詩序》為衛宏作,非孔氏之舊,止存其首一言,餘皆刪去。按司馬遷曰「周道缺而《關雎》作」,揚雄曰「周康之時,頌聲作乎下,《關雎》作乎上」。與今《毛詩序》之意絕不同,則知《序》非孔子之舊明矣。雖然,若去《序》不觀,則《詩》之辭有溟水幸而不可知者,不得不存其首之一言也。

·伊川詩說》二首》

1
鼂氏曰:伊川門人記其師之所談之經也。

·毛詩辨疑》一卷》

1
鼂氏曰:楊時中立撰,一卷。

·陳氏《詩解》二十卷》

1
鼂氏曰:陳少南撰,凡二十卷。

·《詩學名物解》二十卷》

1
陳氏曰:蔡卞元度撰。卞,王介甫壻,故多用《字說》。其目自《釋天》至《釋雜》,凡十類,大略如《爾雅》,而瑣碎穿鑿,於經無補也。

·《詩物性門類》八卷》

1
陳氏曰:不著名氏。多取《說文》,今攷之,蓋陸農師所作《埤雅》藁也。詳見《埤雅》。

·廣川《詩故》四十卷》

1
《中興藝文志》:董逌撰。逌謂班固言《魯詩》最近,今徒於也書時得之。
2
《齊詩》所存不全,或疑後人託為,然章句間有自立處,此不可易者。《韓詩》雖亡闕,《外傳》及章句猶存。《毛詩訓故》為備,以最後出故獨傳,乃據毛氏以考正於三家,且論《詩序》決非子夏所作。建炎中,逌載是書而南,其志公學博,不可以人廢也。
3
陳氏曰:逌說兼取三家,不專毛、鄭。謂《齊詩》尚存,可據。按逌《藏書志》有《齊詩》六卷,今《館閣》無之。逌自言隋、唐亦巳亡久矣,不知今所傳何所從來,或疑後世依為之。然則安得便以為《齊詩》尚存也。然其所援引諸家文義,與《毛氏》異者,亦足以廣見聞,續微絕云。

·《毛詩補音》十卷》

1
陳氏曰:吳棫撰。其說以為《詩》韻無不叶者,如「來」之為「釐」,「慶」之為「羌」,「馬」之為「姥」之類。《詩》音舊有九家,唐陸德明始定為《釋文》。《燕燕》以「南」韻「心」,沈重讀「南」作「尼心切」,德明則謂古人韻緩,不煩改字。《揚之水》以「沃」韻「樂」,徐邈讀「沃」「鬱縛切」,德明亦所不載。顏氏《糾謬正俗》以傅毅《郊祀賦》「穰」有「而成切」,張衡《東京賦》「激」有「吉躍切」。今之所作,大略仿此。其援據精博,信而有證。朱晦翁注《楚辭》亦用棫例,皆叶。其韻棫又有《韻補》一書,不專為《詩》作也。要之古人韻緩之說,是為確論,不必一一改字。詳見《韻補》。
2
《朱子語錄》曰:吳才老《補韻》甚詳,然亦有推不去者,某煞尋得,當時不曾記,今皆忘之矣。如「外禦其務」叶「烝也無戎」,才老無尋處,却云「務」字古人讀做「蒙」,不知「戎,汝也」,「汝」、「戎」二字,古人通用,是葉音「汝」也。如「南仲太祖,太師皇父,整我六師,以脩我戎。」亦是叶音「汝」也。「下民有嚴」,叶「不敢迨遑」,才老欲音「嚴」為「莊」,云避漢諱,却無道理。其後讀《楚·天問》,見一「嚴」字乃押從「莊」字,乃知是叶韻,「嚴」,讀作「昂」也。《天問》,才老豈不讀,往往無甚意義,只恁他打過去也。或問:「吳氏叶韻何據?」曰:「他皆有據。泉州有其書,每一字引十餘證,少者亦兩三證。他說元初更多,後來刪去,姑存此耳。然猶有未盡。」

·夾漈《詩傳》、《辯妄》共二十六卷》

1
自序:《毛詩》自鄭氏既箋之後,而學者篤信康成,故此《詩》專行,三家遂廢。《齊詩》亡於魏,《魯詩》亡於西晉,隋、唐之世,猶有《韓詩》可據,迨五代之後,《韓詩》亦亡。致今學者,只馮毛氏,且以《序》為子夏所作,更不敢擬議。蓋事無兩造之辭,則獄有偏聽之惑,今作《詩辯妄》六卷,可以見其得失。
2
陳氏曰:辯妄者,專指毛、鄭之妄。謂《小序》非子夏所作,可也;盡削去之,而以己意為之序,可乎?樵之學雖自成一家,而其師心自是,殆孔子所謂不知而作者也。
3
按:夾漈專詆《詩序》,晦庵從其說,所謂「事無兩造之辭,則獄有偏聽之惑」者,大意謂《毛序》不可偏信也。然愚以為譬之聽訟,《詩》者,其事也;《齊》、《魯》、《韓》、《毛》則證驗之人也。《毛詩》本書具在,流傳甚久,譬如其人親身到官,供指詳明,具有本末者也。《齊》、《魯》、《韓》三家,本書已亡,於他書中間見一二,而真偽未可知,譬如其人元不到官,又已身亡,無可追對,得之風聞道聽,以為其說如此者也。今捨《毛詩》而求證於《齊》、《魯》、《韓》,猶聽訟者以親身到官所供之案牘為不可信,乃採之於傍人傳說,而欲以斷其事也,豈不誤哉。

·李樗毛詩詳解》三十六卷》

1
陳氏曰:博取諸家之說,訓釋名物文意,末用已意為論以斷之。樗,閩之名儒,於林少穎為外兄。林,李出也。

·《詩風雅頌》四卷《序》一卷》

1
陳氏曰:晦庵所錄。以為《序》出後,不當引冠篇首,故別錄為一卷。

·晦庵《詩集傳》、《詩序辨說》共二十一卷》

1
陳氏曰:以《大》、《小序》自為一編,而辨其是非。其序《呂氏讀詩記》自謂少年淺陋之說,久而知其有所未安,或不免有所更定。今江西所刻晚年本,得於南康,胡泳伯量校之建安本,更定幾什一云。

·呂氏讀詩記》三十二卷》

1
陳氏曰:博采諸家,存其名氏,先列訓詁,後陳文義,翦截貫穿,如出一手。
2
已意有所發明,則別出之。《詩》學之詳正,未有逾於此書者也。然自《公劉》以後,編纂已備,而條例未竟,學者惜之。

·岷隱《續讀詩記》三卷》

1
陳氏曰:戴溪撰。其書出於呂氏之後,謂呂氏於字訓章已悉,而篇意未貫,故以《續記》為名。其實自述已意,亦多不用《小序》。

·黃度文叔《詩序》三十卷》

1
水心葉氏序曰:公於《詩》,尊敘倫紀,致忠達敬,篤信古文,旁錄眾善。
2
博厚慘怛而無迂重之累,緝緒悠久而有新美之益。然則性情不蔽,而《詩》之教可以復明,公其有志於是歟!按《易》有程,《春秋》有胡,而《詩》集傳之善者亦數家,大抵欲收拾群義,酌其中平,以存世教矣、未知性情何如耳。今公之書既將並行,讀者誠思其教,存其性,教明、性明而《詩》復,則庶幾得之。

·項安世毛詩前說》一卷》

1
陳氏曰:考定風、雅篇次,而為之說。其曰前說者,末年之論,有少不同故也。

·陳鵬飛《詩解》二十卷》

1
陳氏曰:不解《殷》、《魯》二《頌》,以為《商頌》當闕,而《魯頌》可廢。

·王景文《詩總聞》三卷》

1
陳氏曰:自序云「研精覃思,於此幾三十年」。其書有《聞音》,謂音韻;《聞訓》,謂字義;《聞章》,謂分段;《聞句》,謂句讀;《聞字》,謂字畫;《聞物》,謂鳥獸草木;《聞用》,謂凡器物;《聞跡》,謂凡在處山川土壤州縣鄉落之類;《聞事》,謂凡事實;《聞人》,謂凡人姓號。共十聞,每篇為總聞。又有《聞風》、《聞雅》、《聞頌》等。其說多出新意,不循舊傳。

·白石《詩傳》二十卷》

1
陳氏曰:宗正少卿樂清錢文子撰。所居白石岩,因以為號。

·《詩古音辨》二卷》

1
陳氏曰:從政郎信安鄭犀撰。

·詩考》五卷》

1
浚儀王應麟撰。自序漢言《詩》者四家,師異指殊。賈逵撰《齊》、《魯》、《韓》與毛氏異同,梁崔靈恩采三家本為《集注》。今唯《毛傳》、《鄭箋》孤行,《韓》僅存《外傳》,而《魯》、《齊詩》亡久矣。諸儒說《詩》,壹以毛、鄭為宗,未有參攷三家者,獨朱公《集傳》,閎意眇指,卓然千載之上。言《關雎》則取匡衡;《柏舟》婦人之詩,則取劉向;笙詩有聲無辭,則取《儀禮》;「上天甚神」,則取《戰國策》;「何以恤我」,則取《左氏傳》;「《抑》,戒自警」,「《昊天有成命》道成王之德」,則取《國語》;「陟降庭止」;則取《漢書注》;「《賓之初筵》,飲酒悔過」,則取《韓詩序》;「不可休思」、「是用不就」、「彼岨矣岐」,皆從《韓詩》;「禹敷下土方」,又證諸《楚辭》。一洗末師專已守殘之陋,學者諷詠涵濡,而自得之躍如也。文公語門人,《文選注》多《韓詩》章句,嘗欲寫出。應麟竊觀傳記所述,三家緒言,尚多有之,罔羅遺軼,傳以《說文》、《爾雅》諸書,萃為一編,以扶微學,廣異義,亦文公之意云爾。讀《集傳》者,或有考於斯。
URN: ctp:ws142559

Enjoy this site? Please help.Site design and content copyright 2006-2024. When quoting or citing information from this site, please link to the corresponding page or to https://ctext.org. Please note that the use of automatic download software on this site is strictly prohibited, and that users of such software are automatically banned without warning to save bandwidth. 沪ICP备09015720号-3Comments? Suggestions? Please raise them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