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鶴 |
2 | 楊子曰。鶴。羽族靈也。而變小大不同。金九火也。而變生焉。七年一小變。十六年再變。百六十年大變。千六百年變極。而與聖人同隱顯。靈其至矣。 |
3 | 陳州倅盧其畜二鶴甚馴。一創死。一哀鳴不食。盧勉飼之。乃就食。一旦。鳴繞盧側。盧曰。爾欲去耶。有天可飛。有林可棲。不爾羈也。鶴振?翮雲際。數四徊翔乃去。盧老病無子。後三年。歸臥黃蒲溪上。晚秋蕭索。曳杖林間。忽有一鶴盤空。鳴聲淒斷。盧仰祝曰。若非我陳州之鶴。果爾。當即下。鶴竟投入懷中。以喙牽衣。旋舞不釋。盧撫之泣曰。我老無血胤。形悲影吊。爾幸留者。當如孤山並老。共此殘年。遂引之歸。為寫溪塘泣鶴圖。中繪己像。置一鶴其傍。後盧歿。鶴亦不食死。家人瘞之墓左。 |
4 | 群鵲招鸛 |
5 | 某氏園亭中有古樹。鵲巢其上。伏卵將雛。一日。二鵲徊翔屋上。悲鳴不已。頃之。有數鵲相向鳴。漸益近。百首皆向巢。忽數鵲對喙鳴。若相語狀。揚去。少頃。一鸛橫空來。閣閣有聲。鵲亦尾其後。群鵲向而噪。若有所訴。鸛復作聲。若允所請。瞥而上。搗巢銜一赤蛇吞之。群鵲喧舞。若慶且謝者。蓋鵲招鸛搏蛇相救也。 |
6 | 徐司訓覲。宅近啟聖祠。縱奴射鸛。合邑之鸛。無不帶箭者。一日。鸛銜火焚祠。有鸛數百。盤旋烈焰之傍。若快心者。徐坐焚祠去官。奴亦喑啞。事在世宗初年。 |
7 | 燕巢 |
8 | 宋時淄青一民家。燕巢累年。增廣至三尺。燕雛既飛。忽一旦。野禽來集庭除。甚眾。驅之不去。已而巢破。有白鳳雛。長三尺餘。往西南飛去。諸禽皆駭散。其家亦隳。 |
9 | 鳥之屬 |
10 | 鳥之孝者名曰戴鵲。 |
11 | 眾鳥雄大雌小。惟鷙反是。 |
12 | 眾鳥三指向前。一指向後。鸚鵡兩指向後。 |
13 | 取鳥之未生毛者。以丹和牛肉使吞。至長。羽毛皆紅。今之紅鸚鵡或此類也。 |
14 | 烏鵲之掌。縮於腹下。 |
15 | 鳥之雌雄。別其翼。右掩左者雄。左掩右者雌。 |
16 | 雲南百夷中產黃鸚鵡。永樂中常貢此。金文靖有黃鸚鵡賦。成化間。海南進紅鸚鵡。朱衣翠裳。沈啟南見而圖焉。 |
17 | 隆萬間。緬甸有鳥。四足而肉翅。其大如鵝。其鳴似鶴。能飛而不能遠。其雛胎生。飛行則負雛于背。不踐稼穡。不食生蟲。殺之必見不祥。 |
18 | 北方有慈鳥。狀似大雞。善啄物。見牛、馬、橐駝、脊間有瘡。輒啄而食之。往往致死。若饑不得食。雖砂石亦食焉。虜人呼為沽羅。 |
19 | 禿鶖。似鶴而大。高八尺。善與人鬬。尤好啖蛇。萬歷壬辰春。武寧山中。有大鳥。高七八尺。似鶴而蒼。頂禿無毛。其喙有觚棱七八痕。所在之處。無物不啖。魚鳥為之一空。蓋禿鶖也。 |
20 | 蜀中山谷間。有一種百舌鳥。毛采翠碧。蜀人多畜之。一名翠碧鳥。善效他禽語。凡數十種。非東方所謂百舌也。往往矜鬬。至死不解。桂林有烏鳳。如鵲而紺碧。髡頭有冠。尾垂一弱骨。各長一尺四五寸。其末始有毛羽。大略如鳳。鳴聲清越。又能為百蟲之音。生在右江溪洞中。澤州產石英處。有雞如雉。體熱無毛。腹下毛赤。飛翔不遠。常食碎石英。 |
21 | 廣西有山鳳。狀如鵝。而鳳喙。巢兩江深林中。雌伏卵時。雄以木枝。雜桃膠。封其巢。僅留一竅取食。子成即發封。不成。則窒其竅而殺之。又有大頭鳳。飛則羽聲響若轉輪。所止之處。百鳥不敢鳴。 |
22 | 皂雕。一產三卵。內有一卵為犬子。灰色短尾。隨母景而走。所逐之禽無不獲者。陶九成云。北方凡皂雕作巢處。官司必窮探之。如一巢而三卵者。其一必狗也。取以飼養。進之於朝。但尾上多毛羽數莖而已。田獵之際。雕則戾天。狗則走陸。所逐同至。名曰鷹背。 |
23 | 海(□鳥)神俊。善辟蛟螭。鄴城鎮將得而寶愛之。南陂。蛟常為害。持(□鳥)往。忽投陂水中。攫一小蛟出。食之且盡。 |
24 | 新寧縣有鳥。其大如鵠。其色蒼。其鳴自呼曰獨足、獨足云。 |
25 | 東海有鳥。文身。赤口。而一足。唯食蟲豸。不害稻梁。其鳴如人嘯聲。晝伏夜翔。或時晝出。則群烏噪之。俗名觸觸。或曰山噪。疑即商羊也。 |
26 | 木客鳥。大如鵲。千百為群。飛集有度。俗呼其黃白色。有翼有綬。飛獨高者為君長。居前正赤者為五伯。正黑者為鈴下。緗色雜赤者為功曹。左脅有白帶者為主簿。各有章色。廬郡東。多有之。 |
27 | 越王鳥出新州。似鳶而勾喙。喙中可受二升。南人以為酒巵。此鳥不踐地。不飲江湖。不唼百草蟲魚。唯啖木葉。糞似熏陸香。可治雜瘡。 |
28 | 山經言禺?鳥如梟。人面四目而有耳。見則大旱。萬歷壬辰七月初。豫章城中。此鳥來集永寧寺屋上。高二尺許。燕雀從而群噪之。其年五月晦至七月中。酷暑無雨。田禾盡枯。 |
29 | 鷺。萱錄號碧繼翁。陸龜蒙號絲禽。三輔黃圖號屬玉。東坡詩號雪衣兒。所稱不同。皆言其白。性畏露。畜之雖馴。至白露。必飛揚而去。 |
30 | 鳥鼠同穴。其鳥為鵌。其鼠為鼵。今咸陽有鳥鼠山。唐詩中往往及之。 |
31 | 成都、福州、貴陽、省下多梟。各府亦如之。無一夕不聞梟聲。成都學道署。柏樹參天。上有梟巢。好事者伐其巢。得九子。福州下令。獻一梟賞三十文。無日無獻者。貴陽用鳥銃驚之。其聲稍遠。然銃聲。昔昔不絕。宦其地者。初至甚惡之。竟亦未必為殃。蓋多則不足怪也。 |
32 | 紫荊山無翡翠。或移置其中。輒飛去。汴梁城內無螢火。無蟬聲。太湖洞庭山無虎。無蛇。無雉。雁宕山無荊棘。有虎不傷人。 |
33 | 史載昌邑王求長鳴雞。夫雞安得有長鳴者。滇志。雲南鎮沅州有雞。形矮小。鳴無晝夜。與中國雞聲異。得非長鳴雞耶。 |
34 | 漢時公膳。日食雙雞。庖人竊易之以鶩。因此知雞貴而鶩賤。雖然。日食雙鶩而易之雞。不又曰鶩貴雞賤耶。 |
35 | 工部徐謐。興化縣人。畜一天鵝。徐有往。鵝必從之。或入朝。則鵝盤旋雲漢。候退朝乃飛下。人以鵝卜其去住。家有亭曰問鵝。又同縣鮑氏鴈媒。飛去年許矣。忽聞網中雁聲。主人驚曰。此吾家老黑頭來也。合網得之。則見鴈媒。將群雛俱麗網中。不怖不驚。而足銅環宛然。 |
36 | 鳥田 |
37 | 吳越春秋。禹崩之後。天美禹德而勞其功。使百鳥還為民田。大小有差。進退有行。一盛一衰。往來有常。地理志。山上有禹井、禹祠。下有群鳥耘田。水經注。鳥為之耘。春拔草根。秋啄其穢。是以縣官禁民不得妄害此鳥。犯則刑無赦。 |
38 | 白鹿 |
39 | 世廟末年。進白鹿甚多。胡默林在浙。獲而進者二。一齊雲山。一舟山。舟山在海中。不甚深邃。亦產此。異矣。蓋天生以應世王之求。不在山之淺深也。 |
40 | 萬曆戊申。七月望日。嵩山馬峪居民。獲一小白鹿。通身如雪。目睛周圍如丹砂。而瞳子如漆。獻于縣官。畜之凡二年。角將生。遂縱于玉柱峰之下。踰月中使來。求之不得乃已。抱朴子曰。鹿千歲白。五百歲黃。此一說也。今幼鹿而角漸露。可見又有奇生別種。不可以歲年論也。 |
41 | 張魴。字叔魚。江曲人。有學行。晉明帝時。為合浦令。英敏有惠政。白鹿群遊。因魴所築城。及南山。皆以白鹿名。志奇政也。因取一似獻。詔徵為尚書郎。夫白鹿稱瑞。而至於群遊。則又千古所少。晉史中多載奇異小說。而獨此不載。何耶。 |
42 | 異獸 |
43 | 永樂己亥秋。海外忽斯漢等國。各遣使來進麒麟、獅子、天馬、文豹、紫象、駞、福鹿、靈羊、長角馬哈獸、五色鸚鵡。又交趾進白鳥、山鳳、三尾龜。 |
44 | 獅彖 |
45 | 成化十九年。西域諸國。若速檀阿黑麻王偕遣使以方物來貢。有獅子。牝牡各一。雄姿詭狀。世罕曾睹。西漢書謂獅子似虎。正黃有髯耏。尾端茸毛大如斗。與今所貢正同。而梵書謂有青綠色。及五色備者。蓋不常有。或夸言也。軒轅紀。帝登黃山。於海得白澤神獸。能言語。達于萬物之情。穆天子傳。狻猊日行五百里。爾雅。狻猊類虥貓。食虎豹。世謂白澤狻猊。皆即獅子耳。 |
46 | 彖。豕類也。張腹而藏畢露者也。今人讀彖曰畢。世而不知其義。可乎。 |
47 | 犬 |
48 | 李明道。豐城人。家富于貲。乘亂起兵。附徐壽輝。後附陳友諒。及見獲于胡大海。太祖宥之。命為行省參政。令與曾萬中等守吉安。兩人不相能。明道復叛。附于友諒。及友諒敗滅。明道復走歸豐城。剪其鬚髮。逃匿武寧山中。有茶客識之。縛送武昌。上數其反複之罪。明道無以對。遂磔于占魚口沙上。明道嘗有所畜犬。為我軍所得。攜至武昌。犬見明道被戮。嗥鳴躑躅不已。銜聚其肉。跑沙瘞之。上義此犬。因命斂葬明道。 |
49 | 秦邦者。家饒。好貨殖。永樂初。年已四十。將往京師。卜之不利。妻許氏。苦諫不聽。邦畜一白犬。相隨出入。甚有靈性。是日解纜。犬忽呼號躑躅。躍入舟中。銜邦衣裙。若阻行者。邦不悟。遂挈之偕行。舟次張灣。有寇登舟。俱被刺。死于水。惟白犬從後艙躍出。嚙一盜手幾殞。眾持刃來逐。犬赴水遁。賊既去。犬潛尾到家。默認其處。晝則覓食。夜伏水次。守邦。如是數月。人皆異之。未幾。巡河御史呂希望至。見白犬號呼岸傍。狀如泣訴。異之。曰。此必有冤。命吏卒從。犬足爬地。果見邦屍。犬嗥叫尸傍不去。希望曰。此必故主被謀害。但不知凶人何在。犬能指其處乎。犬搖首遂行。命吏隨之。里許。至一室。賊方會飲。犬徑入嚙之。吏縛賊至。拷掠未服。忽一人。啼而前訴曰。某乃秦邦僕也。吾主被劫死。某亦被刺落水。幸而不死。此屍即吾主也。賊遂伏罪。其僕舁主柩還。犬亦隨到家。晝夜跧伏柩側。時或悲號。葬甫畢。犬觸樹而死。許氏義之。埋犬塚傍。許氏守節終身。被旌。 |
50 | 王日就。字成德。分水縣人。少負俠氣。夜獵。從騎四出。有畜犬。嗚嗚銜衣。捶之不卻。且道且前。怪之。亟隨以歸。明日覆視其處。虎跡縱橫。歎曰。犬。人畜也。猶知愛主。吾奉父母遺體。不自愛。可乎。散其徒。讀書。中年傳家政于子。堅坐二十餘年。淳熙元年年六十五。正衣冠。泊然而逝。 |
51 | 殺狗磔縣四門。起于秦德公。蓋狗別賓主。善守禦。故以為禳。以辟盜賊。月令曰。犬者。金屬。抑金以畢春氣。使不為害。令萬物遂成其性。今惟夷狄行之。中國則否。 |
52 | 狗後有懸爪者曰犬。善警苟食。故目人之卑污者曰狗。古者有田犬。有吠犬。有食犬。記曰。士無故不殺犬、豕。指食犬也。 |
53 | 江口備倭官宋儒。畜一黑犬。至夜輒踰出。或竊鄰肉以歸。鄰患之。訴於儒。儒因伺之。良是。售之狗屠。得百錢。旦日啟扉。犬已逃至。搖尾就儒作乞憐狀。儒與犬約。自後勿復竊鄰肉。則貸汝一死。仍以原錢歸屠。犬即彌耳馴伏。投以骨。一嗅輒去。甘守糠竅。見者咸歎異云。 |
54 | 餘氏有老僕。畜一犬。甚猛。僕怪其嚙人。每欲殺之。犬輒遁去。異日復還。嚙人如故也。後竟殺之。犬忽憑僕之妻。佯狂而啼。具言我前生獵徒也。再世為秀才。今為犬。後生將復為人。我無罪。何妄殺我。始我匿竹中數日。謂汝意已解。故復來歸。汝竟殺我。我何罪耶。啼數日。尋愈。後亦無恙。 |
55 | 虎 |
56 | 昔有人北試。道經彭城。過鄉落間。見一義虎橋。詢諸父老。曰。昔有商於齊魯之墟者。夜歸。迷失故道。悞墮虎穴。自分必死。虎熟視不加噬。晝則出取物食之。夜歸若為之護者。月餘。其人稍諳虎性。乃囑之曰。吾因失道至此。幸君惠我。不及於難。吾有父母妻子。久客于外。思欲一見。仗君力。能置我于大道中。幸甚。虎作許諾狀。伏地搖尾招之。商喻其意。上虎背。躍而出。置諸道傍。顧而悲跳。分去後。歷數載。商偶經此地。見諸獵縛一生虎歸。將獻之官。熟視。乃前虎也。虎見之。回睨。其人感泣。遂與眾具道所以。亟出重貲贖之。眾亦義其所為。相與釋縛。縱深山之曲。後人於其地為橋。表焉。 |
57 | 長興臧進士鄰人。薄暮為虎所嚙。聞空中呼曰。業畜莫轉牙。背而行。如風雨聲。天明拋一大寺前。僧百餘。曝朝曦補衲。問之。曰。天台方廣寺也。旁店。老婦人傍端立一子。可五六歲。見而招之曰。汝久飢。當以粥啖汝。泣拜謝之。因謂曰。吾已無夫。止一子。肯留否。又拜泣。告以思家不能留。笑曰。去此不知幾千萬里。家豈可到。遂大哭求死。老婦沉吟曰。當令吾子送歸。第命合眼隨而行。風雨聲如前。久之。喝曰。已到。看。看。其子忽不見。時夜半月明。識其家。扣門。妻子兄弟。皆以為鬼。不敢應。比明。人也。乃抱而慟哭。慶更生。時離家已念餘日矣。其人至今尚存。 |
58 | 處州蔣姓者善殺虎。人問其故。答曰。百獸難殺。惟虎易殺。蓋它獸。見人奔走。逐之或不能及。虎恃勇。見人。負嵎振威。磨牙掉尾。欲撲人而食之。吾得鐵叉。對虎中立。二人執鎗旁佐之。叱虎令前。徐以叉接其項。二鎗夾進。折而仆之無難者。使其見人即走。吾烏能盡得志。可為好食人者之戒。世有猛而貪得者。殆此之類也。 |
59 | 正德十年中秋。清河縣有虎自梁山而來。踰城。入察院。升大槐枝顛。眈眈下視。咆哮甚厲。知縣張綸用壯民李萬等搏殺焉。 |
60 | 小說中。力士尤昌四殺虎。以鐵鎗為弱。削堅竹。炙以油。未畢而虎至。兩手執其膊。一手擎定。一手取竹刺殺之。其說未知果否。而要之。竹刺之可用明矣。丁巳。杭州有虎入城。營軍三百尾之。出錢塘門。將官多力者持槍進。輒被拉斷。一醫生見而笑之。眾因就問。請計。醫士取槍迭試。皆曰。軟不可用。亦削竹如前法。刺虎中之。按竹。奮臂覆轉。虎亦隨轉。就斃。蓋難不在刺而在轉。轉時鐵槍都折。折則虎奮。猶能脫槍傷人。惟竹勁不可折。得施全力故也。醫士又云。凡虎。蹲定不肯去。作咆哮聲攫拿勢者。一人以鐵叉直立俟之。虎跳而撲。中口。二人持棍擊其腰。可以立斃。其曳尾前行。不睨人而睨地。目光反照。見人緩急。因之行止。又不作聲勢。此殆有神。未可易視。蓋虎性燥烈。聲勢可畏。能怖人。卻亦易竭。可擒。惟沉沉迤邐無所戀。不作聲勢。固自難制。少年在處州山中曾見其一獵士。數百人隨之。一人援矛而前。虎反躍。嚙其項。棄之。直衝而馳。仆地者十餘人。有死者。竟越山去。 |
61 | 徐恩。山陰人。家貧。不甚知書。而孝友由天性。與兄文。刈薪項里嶺。日未午。一虎從叢筱中出。噬文。牙貫肩項。恩急顧。得一木棓。趨擊虎。數十下。持不可奪。則躡文足。自後𢴡之。虎乃釋文走。恩度必復來。于是曳文首。前向立。跨屍以待。且大呼曰。天乎。吾于虎何讎。虎殺吾兄。天尚相與殺此虎。復兄讎。少選。虎迂行。負上勢。奔突而下。恩側身承勢。橫扼而擠之。虎輒失足。旁逸。若是者凡數四。鄰族聞者。或匿林薄間。呼恩棄屍自脫。恩厲聲曰。汝能助。助我。不能。無撓我。今日斷無棄兄理。我不與虎俱生矣。虎欲騁不得。復奔突如前。垂至。則人立不動。亦若出奇設疑。意在乘間以逞者。恩直前批之。適中其鼻。虎創甚。始卻步。徐行而去。然猶數回視焉。既而救者咸至。共輿尸以歸。恩力竭。病累月死。方恩病時。人有以義士譽之者。恩愴然涕曰。吾恨力止此。不能磔此虎。以祭吾兄。吾乃以是得眾人譽。吾獨何心哉。邑大夫蕭鳴鳳。傳其事而為之贊。 |
62 | 何兆三。山陰人。弟出採薪。虎突至。銜其首。兆三呼號奔救。以筱擊虎。虎遽舍之去。弟乃得生。兄弟為樵十餘年。稍有所儲。兆三曰。我老矣。當為弟娶似延宗祀。若有子。即吾子也。于是弟遂娶。生子。而弟死。弟婦悍。不能奉事其伯。兆三不免凍餓。亦無悔云。 |
63 | 曹小娥。黃巖人。嘉熙二年二月晦。同其母范。及鄰居二十人。採筍陸婆坑。范為虎所得。眾悉驚潰。娥執母手。推虎而叫。范知不免。瞀瞀然命之去。娥叫執愈疾。亟行數百步。虎掉尾拂娥。踞坐熟視。娥以身翼母。推之下山。尚喘息。會救者至。以布衾裹歸。母死而屍得完。里人弔之。娥不能言。徐曰。黃虎也。吾不得代吾母死也。 |
64 | 夏孝女少。字阿九。亦黃巖人。時年十五。一日。隨父與其鄰樵於山。父前與虎遇。鄰人懼。亟升木避之。女見父陷虎口。噭號直前。執薪鞭虎。且鞭且泣。踰十步。虎棄其父。而啖之。 |
65 | 餘杭方祥。買山於古城。山主朱氏。既畢事。朱復誣謂未受直。與其徒三人。邀議於山舍。方弗校。即更與之。第指天矢之曰。吾苟負若。出門即死于虎。若負吾。當亦如之。朱出門。上馬。已覺體戰慄。轉顧。虎突來。攫其騎。咥其臀。方奮呼。舉火燎虎。虎乃釋去。朱以縕著厚。得不死。乃自訟而語諸人。方又一日黎明。凌霜過潘板橋。橋布木。狹而修。下瞰湍流甚險。行將半。見彼岸縞衣偉男子。大言梁斷矣。勿過。因即返。候明。桴而渡。視梁果斷。霜路無偉人跡。意村叟也。訪謝之。通村無此人。而旁有周赧王祠。疑神助。每過。必入拜焉。 |
66 | 神考某年。夢有豹。掉尾來嚙。惡之。令豹房絕食。俱餓死。獸亦遭阨。至驚動聖天子也。 |
67 | 牛 |
68 | 齊河縣洪店有盜殺人於王臻戶前。眾執臻。已誣服久矣。知縣趙清過洪店。一牛奔清前。跪而悲鳴。若有所訴。清曰。誰氏之牛。眾曰。王臻牛也。清曰。臻其有冤乎。抵邑。即辯釋臻父子。後鞫大盜王山。得其殺人狀。齊河人稱神明。作義牛記。清。代州人。成化癸卯鄉薦。 |
69 | 生善道 |
70 | 平陽縣初築垂楊埭。屢築屢圮。官用巫者言。將以牛祭。時有了興法師在萬泉鄉。牛徑銜刀奔至師前。逐者踵至。師止其殺。解袈裟付之。曰。若以置埭址下。埭自可固。慎勿用牛。已而果然。牛放山中。師建塔院。咒牛曰。汝能練泥乎。牛俛首受役。塔成七日而牛死。師曰。此牛已生善道矣。瘞之。有香氣觸人。十餘日不散。 |
71 | 兩牧犢相衛 |
72 | 桯史。有收犢相衛。得免虎患。太祖御制文集稱滁陽亦有此事。唐時劉匯為歙州刺吏。野媼將為虎噬。幼女號呼搏虎。俱免。 |
73 | 相牛法 |
74 | 古之視牛者以耳。病則耳燥。安則溫潤而澤。詩云。爾牛來思。其耳濕濕。是也。舊又云。牛相。壁堂欲闊。膺廷欲廣。豪筋欲就。雋骨欲垂。插頸欲高。排脅欲密。尾不用至地。頭不用多肉。角欲得細。身欲得圓。眼欲得大。口方易飼。鼻廣易牽。倚欲如絆馬。行欲如羊。形欲如卷。懸蹄欲如八字。亂睫好觸。龍頸突目好跳。毛拳角冷有病。毛少骨多有力。岐胡有壽。常有似鳴有黃。嘉泰志。中州針火?平潼取酥酪。以雍酥為冠。晉王武子指羊酪示陸士衡云。卿江東何以敵此。疑當時南方尚未有也。 |
75 | 牛禁 |
76 | 宣武門外多回夷聚居。世以宰牛為業。巡城楊御史四知榜禁之。眾皆鼓噪。諸大臣知狀。弛其禁。乃定。此戊子年事。蓋禁殺牛。自美事。而京師不可行。想各邊亦當然。 |
77 | 韓滉以賊非牛酒不嘯結。乃禁屠牛。以絕其謀。犯令者誅及鄰伍。滉特禁屠。以盜賊為名。可重其罰。此機變也。 |
78 | 猴 |
79 | 汪中丞可受。黃梅人。嘗令金華。有丐者作猴戲乞錢。遂飽所欲。旁一丐者。忌且羨之。因醉丐者以酒。誘至破窯內。椎殺之。繩其猴。從己。亦作戲乞錢。而汪呼導聲至。猴忽嚙繩斷。脫走車前。作訴冤狀。即令人隨之。至破窯內。得屍。又令人行捕。得後丐者。鞫問伏辜。杖之死。方焚前丐者屍。烈焰始發。猴又號鳴。赴火抱屍。共為煨燼。 |
80 | 貓 |
81 | 姑蘇齊門外陸墓。一小民負官租。出避。家獨一貓。催租者持去。賣之閶門鋪商。忽小民過其地。躍入懷。為鋪中所奪。輒悲鳴顧視不已。至夜。銜一綾帨。內有金五兩餘。投之而去。 |
82 | 豕 |
83 | 萬曆初。滸墅關王序三家養一豕。忽銜主衣裙行。異之。隨所往。以嘴掀土。出瘞金千兩。家遂大饒。自是飼豕以飯。澡以泉。衣綿席氈。凡十年。大可比牛。遠近皆來觀。稱其家金為豕金。 |
84 | 獸之屬 |
85 | 凡獸。自虎、豺、而外。久馳。則血耗而肉不佳。鹿為尤甚。 |
86 | 山中夜靜時。無雜獸之聲。則必有虎。虎去月餘。而後獸稍有至者。山之居人以此為驗。 |
87 | 貀似虎而白。無前兩足者。 |
88 | 馬八尺為駴。牛七尺為犉。羊六尺為羬。彘五尺為豕?尼。狗四尺為獒。雞三尺為鹍。此皆就絕大而高者名也。 |
89 | 梅聖俞有馬曰鐵獺。王元之有奴曰青猿。曲端有馬曰鐵象。 |
90 | 虎、豹、一躍六丈。熊十二丈。虎、豹、可擒。熊雖追及圍守。亦不可擒。蓋毛深而滑。受射。若飛沙著冰柱。紛紛墮地。人既難近。槍戟亦無所施。 |
91 | 正德十年十二月。麻城縣有熊。飛過縣治。獲之。此可證飛熊之說。 |
92 | 狨似猿猱而長尾。尾色紅。去來林間如飛。能食猿猱。猿猱每出采山核。狨至。莫不俯首帖服。狨擇其肥者啖之。 |
93 | 邕宜以西。南丹諸蠻皆居窮崖絕谷間。有獸曰野皤。黃髮椎髻。跣足裹形。上下山谷如飛猱。自腰已下。有皮纍垂。蓋膝若犢鼻。力敵數壯夫。遇男子必負去。求合。或刺殺之。至死。以手護腰間。剖視。得印方寸。瑩若蒼玉。字類符篆。不可識。 |
94 | 雲貴深山中產一種獸。形類獼猴而白毛。巢於高樹之上。其子孫以次巢下枝。老者鮮出。唯居下者。出覓果物傳致其上。老者已食。眾乃敢食。名曰宗彞。尚書傳所謂虎蜼也。又有神鹿。生而兩頭。能食毒草。 |
95 | 西夏有竹牛。重數百斤。角甚長。而黃黑相間。用以製弓。尤健勁。 |
96 | 遼東有駞鹿。重三百斤。彼人能效其聲。致而取之。 |
97 | 涼州狗大如驢。漢樂浪郡有果下馬。高三尺。日南郡出果下牛。亦高三尺。 |
98 | 松潘出六角羊。土人云。羊與鹿交故多角。郭青螺在蜀得二隻。臨行。以送周友山大參。周名思敬。 |
99 | 猿。山家謂之鞫侯。皮陸俱有詩。見山川志。猿好踐園蔬。所過狼藉。山間豆、麥、胡麻、萊菔、蔬果、竹萌之類。多被殘。天衣寺僧法聰令捕一老猴。被以衣巾。多為細縫。使不得脫。縱之使去。老猴喜得脫逃。跳趨其群。群望而畏之。皆捨去。老猴趨之愈急。相逐。日行數十百里。其害稍息。 |
100 | 貓。一名烏圓。其目睛。旦暮皆圓。子午時即斂如線。鼻極冷。惟夏至一日煖。蓋陰類。其應若此。 |
101 | 麞無膽。兔無脾。鱉以眼聽。 |
102 | 似馬而小者曰驢。驢與馬相牝牡而生者曰騾。尤相健。能負物致遠。 |
103 | 唐弘道初。涼州倉有鼠長二尺餘。為貓所嚙。群鼠數百。少選。聚萬餘鼠。州發人擊之。乃散。 |
104 | 龍 |
105 | 大禹治水。至震澤。斬黑龍以祭天。本朝永樂間。大獲龍骨。吳江史鑑為之志云。 |
106 | 龍墳。在今秀水縣復禮鄉小律原。此距太湖可六七十里。初由村氓耕田。往往得龍骨而未識也。永樂間。有一漁者始識之。因潛持出。以售於蘇州南濠徐氏藥肆中。歲以為常。一日。徐問有龍角否。其人曰。有。乃以一枝遺徐。有朱永年過徐肆中。見之。驚問。得之何所。曰。適有人來售。朱問。其人去遠近。曰。未遠。因急追及之。蓋是時有左璫號李黃子者。方受命求採珍異。朱以買辦戶。出入璫所。欲以為奇貨也。遂偕其人告於璫。璫檄郡縣。調夫船。具畚鍤。躬往掘之。初入。見有狀如浮屠氏所謂金剛神者數輩。儼然如生。眾方駭異。及見風隨化盡。惟餘骨爾。遂得龍骨、角、齒、牙。凡數十艦。獻于朝。竊取者不與焉。時方貴龍角帶。自非諸王勳戚。不能得。一銙直十餘金。及是。價為之頓賤。秀水在當時猶為嘉興。宣德間始分為秀水。今其田可六十畝許。不加糞治。而收獲倍於他田。歲每大風雨。則拔木發屋。而禾稼反無損。耕者猶時時得龍骨田中。意當時已盡取。不應有遺。豈其地為龍所窟。而潛蛻其中歟。至大禹治水。至震澤。斬黑龍以祭天之文。不知出於何書。歷考吳越春秋、吳郡志、蘇州志。無所經見。不敢強為之說。 |
107 | 劉洞微善畫龍。一日。夫婦造門。曰。龍有雌雄不同。公知之乎。曰。不知。其夫笑曰。不知。如何輕自下筆。洞微悵然。曰。子能言之乎。曰。能。因請其狀。曰。雄者角浪凹峭。目深鼻豁。鬐尖鱗密。上壯下殺。朱火燁燁。雌者角靡凹平。目淺鼻直。鬐圓鱗薄。尾壯於腹。洞微曰。爾何人。能知之。其人曰。吾即是也。化為二龍飛去。 |
108 | 陳容。字公所。長樂人。端平二年進士。官至朝散大夫。善畫龍。世稱所翁龍者是也。 |
109 | 宋文帝以宜都王自江陵入即位。江中有黑龍負舟。人以為瑞。梁武陵王紀自成都率兵下峽。亦有此異。是日江水初尚可揭。及登舟無雨。驟長六尺。咸以天贊為賀。未幾敗死。文帝亦終死於元凶之手。瑞乃為禍如此。要知黑龍非瑞。必如大禹神聖。黃龍負舟。乃始為奇耳。然禹視如蝘蜓。原不以為瑞也。 |
110 | 溫州府樂清縣嶺店驛居民至七月二十日皆閉戶不敢出。其日必有風雨。滿街積有蝦、蟹。相傳百年前。有女汲于河。龍神見而悅之。化為男。與交。遂有娠。後生二小龍。剖腹而出。龍神即攝女屍。葬於山頂。蓋七月之二十日。至今小龍以其日至。若祭墓然。時刻不爽。 |
111 | 嘉靖初。揚州石壩集民家夜嘗有物竊甕水。主人每伺之不得。一日。黎明。將秣馬遠行。忽見中溜。火光燁燁。欲騰而上。主人急以田器擊之。鏗然墜地有聲。視之。金龍。首大於五斗釜。乃驚愕。急以布數十裹而瘞之。禱神畢。出之。赤金也。身及尾皆銅錢。其家今富。四紀無過。稱金龍邵氏。 |
112 | 嘉靖七年。寶應知縣聞人詮慮時暘為患。奏開月河。試築記工方類地祇。二龍戲水。鱗角畢露。時四面皆大雨。獨不及工所。人咸異之。 |
113 | 廣西左州模邨有岩淋。入岩二十步。即幽暗。中有野龍潛伏。邨婦欲見龍者。則盛飾入岩。唱土歌以動之。龍乃出。蟠邨婦懷中。良久乃去。士人遊觀。則龍伏不出。 |
114 | 蔥嶺。冬夏有雪。又有毒龍。若失其意。則吐毒風雨雪。飛沙礫石。遇此難者萬無一全。 |
115 | 北庭西北沙州有黑河。深可駕舟。其水往往泛濫。蕩室廬。壞禾稼。人多遠徙。開元中。南陽張嵩為都護。召吏訊其事。云黑河中有巨龍。嗜羔特犬彘。故漂浪騰水。望祀河滸。乃命致牢醴。布筵席。密以弓矢俟其側。及至河上。有龍長百尺。自波中躍出。俄然昇岸。漸近漸縮。至於幾筵。纔長數尺。嵩發一矢。眾矢並集。龍遂死焉。上壯其果斷。詔斷龍舌。函以賜嵩子孫。且承襲沙州刺史。 |
116 | 隆慶壬申。睢寧大雨。河溢。有五龍見雲中。雷火霹靂。鄉人言是日有龍為蛛網所罣。不得脫。須臾。火龍焚其網。龍乃脫去。蛛死山中。絲網尚彌山谷。或截取為馬鞭。 |
117 | 長阿含經云。真龍十二種。始不為金翅鳥所食。此鳥。頭尾相去。八千由旬。其目明利。有大勢力。投龍宮中。搏諸龍啖之。其說荒唐不可信。攷南齊太子長懋與宗人西昌侯蕭鸞意好不協。謂竟陵王子艮曰。我意中殊不喜此人。當由其福薄故也。太子一日臥小殿中。夢見金翅鳥飛下。搏食小龍無數。後鸞顓政篡位。太子子孫無遺焉。鸞每先一夕焚香。嗚咽流涕。則次日諸王必有誅殺。大約煮藥以待最幼者。使保姆抱以入。此鳥乃變為帝王。於族類中行此忍心事。忽而又嗚咽流涕。則心固未嘗死也。總之。自為子孫計。忍而至此。要之。終不得免。冤冤報復。作業何所底止。豈乘除固然。然亦枉勢力矣。 |
118 | 天地間。水下注。氣上升。神龍出沒其間。為之宣洩。皆有神焉。故所在龍池、潭、洞、穴。處處有之。有神龍則必有毒龍、怪龍。五臺山下有池約二畝餘。佛經云。禁五百毒龍之所。禁之中必有所以生而養之法。若殺。便增出許多事來。 |
119 | 龍鳳名狀 |
120 | 鹿角、牛耳、駝首、鬼目、蛇項、蜃腹、魚鱗、虎掌、鷹爪。龍之狀也。鴻前、鹿?各後、蛇頸、魚尾、鸛顙、鴛腮、龍文、龜背、燕頷、雞喙。五色備舉。鳳之狀也。麕首、牛尾、狼頭、馬足、圜蹏、肉角。麟之狀也。有角為虯龍。無角為螭龍。有鱗為蛟龍。有翼為應龍。鳳之青。曰?曷。赤曰鶉。黃曰焉。白曰鷫。紫曰鷟。麟之青。曰聳孤。赤曰炎駒。白曰素冥。黑曰角端。黃曰麒麐。 |
121 | 龍之鱗。八十有一。鯉之鱗。三十有六。麟肉角而不觸。鳳肉喙而不啄。鱣骨脆。貘骨實。蛟骨青。鳳骨黑。龍珠在頷。鮫珠在皮。蛇之珠在口。魚之珠在目。蚌之珠在腹。鱉之珠在足。蟒目圓。蛟眉連。蜃鱗逆。腹鼻反。狼腸直。鷧喙曲。羱羊之角重於肉。斲水之舌長於喙。犀體兼五種肉。象體具十二少肉。或云有百獸肉。 |
122 | 神龍所經。盆盎湧焉。海犀所涉。江河坼焉。麒麐之鬬。日月食焉。鯨魚之死。慧星出焉。狸牛之搏。海水沸焉。越睒殺犀。疾雷及焉。 |
123 | 豬龍 |
124 | 濮陽郡有續生者。身長七八尺。剪髮留二三寸。不著襌褲。破衫齊膝而已。每四月八日。市場戲處皆有續生。郡人張孝恭疑之。自在戲場對一續生。又遣奴子到諸處。凡戲場果皆有續生。天旱。續生入泥塗。偃展久之。必雨。土人謂之豬龍。夜中有人見北市電火。往視之。有一蟒蛇。身在電里。至曉。見續生拂灰而出。後不知所之。 |
125 | 龜 |
126 | 趙清獻入蜀。攜一琴、一鶴、一龜。今人都言琴、鶴。不言龜。 |
127 | 廣東興寧縣金龜。見長丈餘。金光四射。泝河而上。所過田陂皆壞。其年。嘉靖辛丑歲。大稔。 |
128 | 龜首俯者靈。 |
129 | 蛇 |
130 | 有大蛇穴禹門下巖石中。常束尾崖樹顛。垂首于河。伺食魚、鱉之類。已而復上入穴。如是者累年。一日。復下食於河。遂不即起。但尾束樹端。牢不可脫。每其身一上下。則樹為起伏。如弓張弛狀。久之。樹枝披折。蛇墮水中。數日。蛇旋浮死水隈。竟不知蛇得水物。貪其腥膻。不舍而墮邪。蛇為水之怪物所得。欲起不能。而墮也。是蛇負其險毒。稔其貪婪。以食於河。所恃以安者。尾束於樹耳。使樹不折。則其生死。猶未可知。惟樹折身墮。遂死於河。此殆天理。非偶然也。且使蛇得水物。貪其腥膻。不舍而死。固可為怙強貪不知止之戒。使蛇為水之怪物所得而死。亦可謂害物必報之戒。 |
131 | 餘家南潯東。去舍數百步。有舊窯。土人馮姓者得之。毀基。其中有蛇千餘。俱縱之去。大者數圍。長十丈。一角。往東行。未幾。馮一子暴死。 |
132 | 萬曆丙戌。建昌鄉民樵於山。逢一巨蛇。頭端一角。六足如雞距。見人不噬。亦不驚。民因呼群往視。亦不敢傷。徐徐入深林去。華山記云。蛇六足者。名曰肥(蟲遺)。見則千里之內大旱。戊子、己丑之災。其兆已先見之矣。 |
133 | 蔪蛇。一名褰鼻蛇。諸蛇鼻向下。獨此向上。龍頭虎口。黑質白花。背有二十四方勝。尾尖有一佛指甲。腹旁有念珠斑。剖之。置水中。則反尾滌其腹。長尺餘。 |
134 | 乳羅山縣南三十里。相傳一貨郎過此山。得青卵。置之箱內。脫殼為蛇。馴畜稍大。復置之故處。名其蛇曰乳羅。其後截道。噬人甚厲。眾覓貨郎使禁之。貨郎著刃于地。叮嚀作念。蛇引頸自刎而死。 |
135 | 蛇一名曰蜀精。 |
136 | 毒食 |
137 | 嶺南人慣食蛇。云其味肥美。萬曆間。南海有諸生數十人。聚學宮。見大蛇自梁間墜地。取烹之。將熟。忽報學憲至。未及餐而出。釜中溢汁流地。二犬進飲之。皆死灶旁。諸生歸。大駭。埋其肉階下。數日出一菌。甚嫩。學宮卒誤食之。亦斃。餘姚毛僉事患風疾。覓蘄蛇酒飲之。半月發腦疽。遂不起。晉中有人採菌于木。以為天花菜也。獻之某侍御。食之盡一器。已入房臥。次日不啟門。役者倒門視之。僅有白骨在床。肉盡為水矣。因告令。索菌木下。得大蛇數圍。焚之。煙觸人鼻咸斃。或曰。鱉與蛇同氣。凡三足、首無裙者、赤腹者、白目者、腹字者。皆蛇產。食之潰體。潮州有人取一巨鱔食之。腹裂而死。或曰。亦蛇化也。有韓姓者。園產一梨。如斗大。適諸客會飲。剖食之。盡死。一生獨不食。得免。使人掘梨下。四蛇盤焉。東海林姓者。園產大瓜。客二人過。食之。入口皆死。主掘瓜下。有蛇如柱。凡物異常者皆有毒。匪直異物。古人曰。厚味必臘毒。 |
138 | 山海經曰。從山上多三足鱉。左傳曰。三足鱉謂之能。不可食也。山谿間多有之。色赤。 |
139 | 腹蛇噬人。必落齒舌。虎豹食人。必缺耳角。自來獵戶見缺耳之虎。缺不過三人。則何如矣。不落不缺。越做越狠。 |
140 | 魚 |
141 | 葛原六。海門縣人。魁梧豪俠。以布衣詣闕下。獻鰳魚百尾。時國初法嚴。眾為危之。則笑曰。爾不上食父母耶。君猶親也。庸何傷。及至。高皇帝大悅。問之曰。魚美何如。蒲伏前。頓首對曰。魚美。但臣未進。不敢嘗耳。又大悅。命大臣賜酒食。仍選一尾還之。曰。勞汝。勞汝。其後歲貢魚九十九尾。著為令。 |
142 | 闔閭十年。有東夷人侵逼吳境。吳王大驚。令所司點軍。王乃宴會親行。平明出城十里頓軍。憩歇。今憩橋是也。王曰。進軍。所司奏。食時已至。令臨頓吳軍宴設之處。今臨頓是也。夷人聞王親征。不敢敵。收軍入海。據東洲沙上。吳亦入海逐之。據沙洲。相守一月。屬時風濤。糧不得度。王焚香禱天。言訖。東風大震。水上見金色逼海而來。繞吳王沙洲百匝。所司撈漉。得魚。食之美。三軍踊躍。夷人一魚不獲。遂獻寶物。送降款。吳王亦以禮報之。仍將魚腹、腸、肚。以醎水淹之。送與夷人。因號逐夷。夷亭之名昉此。吳王回軍會群臣。思海中所食魚。問所餘何在。所司奏云。並曝乾。吳王索之。其味美。因書美下著魚。是為鯗字。今從鮓。非也。魚出海中。作金色。不知其名。吳王見腦中有骨如白石。號為石首魚。 |
143 | 其魚似黃魚而稍大。本草。和蓴作羹。開胃益氣。加鹽。暴乾食之。名為鯗。士人愛重以為益人。雖產婦在蓐。亦可食。炙食之。主消瓜成水。初出水能鳴。夜視有光。頭中有石如碁子。又野鴨頭中有石。云是此魚所化。 |
144 | 海魚以三四月間散子。群擁而來。謂之黃魚。因其色也。漁人以筒側之。其聲如雷。初至者為頭一水。勢洶且猛。不可捕。須讓過一水。方下網。簇起。潑以淡水。即定。舉之如山。不能盡。水族之利。無大于此者。蓋散子既有時。必近海多山。氣稍暖。可倚以育。若在溟浡中無所著。如何生得。此造化自然之奇。而或謂內水衝出。故魚至。未必然。 |
145 | 漢水中。扁魚甚美。常禁人捕。以槎頭斷水。因謂之槎頭扁。宋張敬兒為刺史。齊高帝求此魚。敬兒作六櫓船。置魚而獻曰。奉槎頭縮項扁一千八百頭。我郡有此魚。以碧浪湖灰色者為上。蓋深潛土中。得氣厚。其它。形相似而色白。去之遠矣。 |
146 | 冰井魚 |
147 | 臥冰得魚。此王太保通神之孝。乃王梅溪大父病。思得鯽。方盛暑。不易致。子釣于井。得巨鱗。梅溪。年十一。親見。又奇矣。 |
148 | 神魚 |
149 | 金山神魚。每歲廟神誕日。有魚名黑隘。大者如山。群引海族來朝。率午方退。 |
150 | 周平二年。十旬不雨。遣祭天神。俄而泉涌。金魚躍出。遂雨。 |
151 | 進鮓 |
152 | 湖廣進魚鮓。始于成化七年鎮守太監。其初止二千五百斤。十七年以後。增至三萬斤。用船十二隻。皆布政司進獻。弘治二年四月。始命內官造辦。如七年數。船止二隻。神廟三十年。以進鮓粗惡。奪布政使程正誼官。則又屬之有司。而數之加增。不必言矣。 |
153 | 雜物 |
154 | 有物如小龜。土色。雜灰土以居。蠕動而步速。好居柱礎下。或牆壁下。鑽軟土下入。畏雞食之。生育亦蕃。至冬時。穴地取驗之。始見。三時散居。不知食何物。人傳能食白蟻至盡。有李輔者。經撫州金溪。宿饒泉大姓郭氏堂中。地未潔。乃遣從者淨掃之。方設榻。主人再三戒。且告以前物形狀曰。吾家新創室屋。不意歲被白蟻傷食。梁棟內空。無如之何。有人教以往川中求此物置於礎下灰土中。今數年來。白蟻皆盡。叩棟柱逢逢然。了無一蟻存。若令人掃地上。遇此物。幸為保全。勿傷之。夫能食白蟻。必奇物也。亦蟲類。大不盈寸。塊然不動。能鑽土而出。名曰蟻虎。 |
155 | 余祖月溪翁云。蟋蟀瞿瞿叫。宣德皇帝要。蓋宣廟有此好。采之江南者。蘇太守況鍾被敕。索千個。不許違誤。此宣德九年七月事也。 |
156 | 沮洳之區。素多蚊蟁。五六月間。舟中蚊盛。不可宿。但每至高郵。望見泰山。則蚊悉自舟中飛出。無留影者。相傳呂祖有煉陽庵。在泰山之陽。或有仙氣驅之。故如此。蓋屢驗云。 |
157 | 凡蜂聚人家者多不和。其採蜜者不與焉。王莽時。九江連率賈萌守郡不降。有飛蜂附萌車。為漢兵所誅。晉陶侃表袁謙為高涼太守。未至百餘里。浦中有蜂蔽日。下謙船。已而皆不利。近則南中黃侍郎。見第十二卷。 |
158 | 楊籧庵致政歸。一日。遊鎮江北□門。偶見群蜂擁蜂王出遊。遇鷙鳥攫蜂王。殺之。群蜂環守不去。數日俱死之。籧庵瘞焉。表其封曰義蜂塚。親作文祭之。未幾。有蜂十餘隊。約可數萬。繞公廳事。首皆內向。飛鳴良久始去。蓋蜂王之族。感而來謝也。 |
159 | 蝸蜒即今俗語所謂沿油也。一名托胎蟲。能制蜈蚣。 |
160 | 蝌蚪 |
161 | 紹興□□張公佐治擢金華守。去郡至一處。見蝌蚪無數。□□鳴噪。皆昂首若有訴。異之。下輿步視。□□□皆跳躑為前導。至田間。三屍迭焉。公有力。手挈二屍起。其下一屍微動。湯灌之。逡巡間復活。曰。我商也。道見二人肩兩筐適市。皆蝌蚪也。意傷之。購以放生。二人復曰。此皆淺水。雖放。人必復獲。前有清淵。乃放生池也。我從之至此。不虞揮斧。遂被害。二僕隨後尚遠。有腰纏。必誘至此。并殺而奪金也。丞命急捕之。人金皆得。以屬其守石公崑玉。一訊皆吐實。抵死。腰纏歸商。張。閩人。石。楚人。皆有清名。石之子有恒。己未進士。自淳安調長興。蘇人請之調常熟。長興人又爭之。得止。 |
162 | 物理 |
163 | 麻敗酒。蟹敗漆。金得百勞之血則昏。鐵得鸊鵜之膏則瑩。石得鵲髓則化。銀得雉糞則枯。風生獸得葛蒲則死。鱉得莧則活。蜈蚣得蜘蛛溺則腐。鴟鴞得桑椹則醉。貓得薄荷則醉。虎得狗則醉。橘得糯則爛。芙蕖得油則敗。番蕉得鐵則茂。金得翡翠則粉。犀得人氣則破。人食礬石則死。蠶食之則不飢。魚食巴豆則死。鼠食之則肥。蘐草忘憂。合歡蠲忿。倉庚已妒。鵸餘?鳥治魘。槖非?巴治畏。金剛石遇羚羊角則碎。水怪遇犀則不隱。石皷遇桐材則鳴。龍漦遇煙煤則不散。 |
164 | 狼倒草以卜。虎坼地以筮。鸛禹步。鴷畫印。獺祭圓。豺祭方。蛇蟠向壬。鵲巢面歲。燕伏戊己。蝠伏庚申。虎奮衝破。倉庚知春分。伯勞知夏至。虔鵲知來。猩猩知往。狒狒自知死生。虎識字。角端知四夷之語。象知地之虛實。橐駝知泉脈之所在。魚伯識水旱之氣。蜉蝣曉潛泉之地。鵲知風之高下。獬廌知人之邪正。鷓鴣向日而飛。玄鱧向鬥以遊。兔恒向月而息。鵲髡于七夕。海扇見乎上已。鶡鴠羸于孟冬。短狐上弩于孟夏之朔。蜉蝣群死于白露之朝。數丸之蟲。丸土三百而潮至。移風之雞。當潮至而輒鳴。烏鳳曉百蟲之音。反舌解百鳥之語。風狸遇風則行空。橐駝遇癘風則埋其鼻。豘將風則踊踊。鼉將雨則鳴。鷸將風則啼。商羊將雨則起舞。鳩暮嗚則雨。鴦朝鳴則風。蛤暈隨潮以數其文。獺肝隨月以生葉。 |
165 | 食品以鵝為重。故祖制。御史不許食鵝。今東南大家以鵝乃發氣之物。俱斥不用。唐制御史不許食肉。 |
166 | 蟹入海。至春散子。即枯瘠死矣。 |
167 | 蚌無牝牡。為雀鴿所化。故久者生珠。專一於陰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