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s on Facebook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Twitter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sina.com's microblogging site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Douban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Chinese Text Project Wiki
-> -> 卷二十三

《卷二十三》[View] [Edit] [History]

This textual edition has had punctuation added automatically using artifical intelligence. The results of this process are inevitably imperfect; please help correct mistakes by editing the text.
1
欽定四庫全書
2
古經解鈎沈巻二十三
3
長洲余蕭客撰。
4
《春秋穀梁傳》:
5
《穀梁》
6
序,成帝時議立《三傳》博士,巴郡胥君安獨駁《左傳》不祖聖人」,《春秋穀梁傳》序常璩華陽國志》十下。 夫子感隠桓之事為作《春秋》,振王道於無王。徐邈《序》《北堂書鈔》九十五解《左氏》「善於《禮》,《公羊》善於讖,《穀梁》善於《經》,鄭𤣥《六萟論》序《疏》。 《穀梁》與孝公同時麋信《注》《經典釋文》一。序鼓芳風,以扇遊塵。
7
正樂》為《芳風淫樂為《遊塵》,樂可以降天神,出地祇。故云:「芳風》淫樂,鬼神不享。君子不聴,故曰遊塵」。舊解序疏隠公。
8
元年,傳不正。
9
夫遜者,君臣之大節也,苟不失其正,則聖人必重之,《春秋》必韙之,《穀梁》謂非正豈㣲㫖歟!隠之遜非徒為威,蓋成先君歸仲子之意,《春秋》實尼父之日月也,日月之昭昭然,非遜君之賢君,曷以居其首哉?居斯之首與?居諸史之首,則正創業之主,斯之首則聖,特筆之以冠十二公矣。始定易非乾象,無以冠之。七十傳非夷齊無以冠之,三千子非顏、閔無以冠之。又春秋》正威母之喪,不正隠母之喪,威母書夫人薨,隠母書:君氏卒,斯皆正隠讓之明言,而聖人崇謙遜之風,戒僭亂之俗,成王化之本也。左氏、公羊》得其實,穀梁之短矣。陳岳《春秋折衷》山堂考索續集》十二,經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10
天子於諸侯,含之賵之,諸侯於卿,大夫如天子於諸侯。諸侯於士,如天子於諸侯。臣襚之。賵之天子於二王之後,含為先,襚則次之。賵為後諸侯相於如天子於二王後。 平王新有幽王之亂,遷於成周,欲崇禮於諸侯,原情免之。若無事而晚者,去來以譏之,榮叔是也」。鄭𤣥釋廢疾,朱校宋本《禮記》疏五十一。傳貝玉曰「含」。
11
大夫當五,諸侯當七,天子當九。舊說疏一寰內諸侯:
12
天子以千里為寰尹,更始章句,宋本文選注六二年。傳入者內弗受也。
13
按侵伐圍滅,皆用兵之事,安有彼國願受之乎?趙匡《春秋集傳》例五
14
「夫人薨不地」。
15
此說非也。假如夫人歸寧死於外,豈得云不地乎同纂例三
16
傳外壤
17
壤音傷舊音疏一
18
五年,傳苞人民毆牛馬,曰「侵斬樹木壊宮室」,曰「伐廐焚」,孔子曰:「傷人乎?不問馬,今穀梁以苞人民為輕斬,樹木壊宮室為重,是理道之不通也,何休廢疾?苞人民毆牛馬,兵去則可以歸還,其為壊宫室,斬樹木,則樹木斷不復生,宫室壊不復成,為毒害更重也。釋廢疾。疏二
19
九年,傳聘諸侯,非正也。
20
《周禮》云:「天子時聘以結諸侯之好,人君亦有聘士之禮」。《穀梁》曰:「聘諸侯,非正也,言天子不當聘諸侯,殊誤矣。啖助《春秋集傳》纂例四
21
所俠也。
22
所者俠之氏、尹更始注疏二
23
十年,傳不正其乘敗人而深為利,安有彼不敗而能取其邑乎?假如兵不敗,我直取得其邑,則無罪乎?《趙集傳辨疑一
24
桓公。
25
元年經春王。
26
《春秋》上下無王者,凡一百有八桓,無王者,見不奉王法。餘公無王者為不書,正月不得書。王桓初即位者,已見治故書王以示義。范甯例疏三 《春秋》嵗首,必書。王者聖人大一統也,書王必次春書》,正必次王。謂春者天之所為也,正者,王之所為也。王稟於春,正稟於王,以載行事以立綱紀,綱紀立而後條貫,舉條貫舉而後褒貶作,褒貶作而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定。是以凡書王皆用周之班厯,或失不班厯則不書,以明上尊天子,下卑諸侯,以正王道也。苟不班厯而不書正,則並正去之。雖是月有事,第書其事而無其正。何者?王旣不書,正將奚附局?班厯而書,王則併正在焉。雖是無事,亦書空正月以紀之。何者?王旣書之,正宜在焉。自始正末,無毫釐之差,《穀梁》、《公羊》無辭,左氏得其實折衷山堂考索續集》十二。鄭伯以璧假許田。
27
鄭以祊不足當許田,故復加璧麋信,《史記注》三十三二年。傳,孔氏父字諡也。
28
孔字父美,稱也。孔氏之先,皆以字連父,故有弗父。金父若孔為氏,豈世世改乎?又《春秋》時,名嘉者多字孔,是其證也。啖《集傳》辨疑二
29
三年,傳謹言而退。
30
《穀梁》云:「善其約言而退」。按:㑹遇亦並不盟,皆是約言而退,何得獨異?其文趙《集傳》纂例》四四年,《傳》夏曰苗。
31
《運斗樞》曰:夏不田穀,梁有夏田,於義為短。廢疾四時皆田夏、殷之禮。《詩》云:之子于苗,選徒囂囂,夏田明矣。孔子雖有聖德,不敢顯然改先王之法,以教授於世。若其所欲,改其陰書於緯,藏之以傳後王、穀梁四時田者,近孔子故也。《公羊》正當六國之亡,讖緯見讀而《傳》為三,時田作傳有先後,雖異,不足以㫁穀梁也。 嵗三田,謂以三事為田,釋廢疾並朱校宋本《禮記》疏十七九年。傳為之中者歸之也。
32
按王后者,天下之母,不同於諸侯,自合書之,不闗魯為之媒乃書也。趙集傳纂例六。
33
言使非正也。
34
《禮》:「諸侯嫡誓於天子,攝其君則下其君一等,未誓則以玉帛繼子男,此為同急王命也。至於相朝非急㑹,今曹伯有不朝魯,未為有闕,命使世子攝朝言非禮之政」。庾信注:
35
以內。
36
內魯同。
37
內失正,曹伯失正。
38
言二者俱失之同,並御覽百四十七異字。則是放命也。唐石經二。放,違也,言世子違命而止,是當不義,則争之庾信注。御覽百四十七。
39
十年傳正,終生之卒也。
40
曹伯:亢諸侯之禮,使世子行朝,故於卒示譏范甯,答薄氏駁疏四
41
來戰者,前定之戰也。
42
此說非也,言來者責三國不當來爾」。言戰者,諱敗之常也。《趙集傳》辨疑二
43
十一年,經公㑹宋公於夫鍾童,音鍾麋信音釋文二十三
44
十四年,《傳》以為唯未易災之餘而嘗可也,志不敬也,唯以未易災之餘而嘗然後可志也。用火焚之餘以祭宗廟,非人子所以盡其心力不敬之大也。鄭嗣注二十五年,傳地而後伐,疑辭也。
45
按:謀伐之初,豈有不懐疑者?疑者,心中之事,何由知之?今據《經》文,因成㑹禮而後行伐爾。辭意甚明,無他義也。《趙集傳》
46
十八年,傳薨,稱公舉上也。
47
諸侯雖五等臣子,皆曰:「公從髙稱也。生時皆然,何用解薨?《啖集《傳》並辨疑二
48
莊公
49
元年,傳無來錫命。
50
錫命者,旌功德之由,苟錫之非禮也。《穀梁》曰:「禮有受命,無來錫命」。此說非也。按秦、漢以後,郡縣天下,天子益尊,不比三代,猶就郡國,加守相爵秩,何得無錫命乎?蓋不知譏其賞無功而遂妄為義也。趙《集傳》纂例四二年,傳婦人既嫁不踰竟。
51
若然,則父母存,豈得絶其歸寧乎同纂例二四年?傳刺,釋怨也。
52
凡戰伐盟㑹,苟君臣不敵,則必恥之,矧其狩乎狩者,非大於戰伐盟㑹也,戰伐盟㑹者,不得已而為之,狩者在我而已。苟公自狩於境內,則為人事也,越境與齊狩,則非人事也,旣非人事,則必齊侯召公同狩,公不肯自與齊之微者狩也,苟是與㣲者狩,則必為魯諱,當書及齊人狩於禚,不曰公矣,如文二年,書及晉處父盟也。噫!人齊侯者,蓋刺公也,刺其非王事,而與不同天之讐狩斯,穀梁近之,左氏、公羊,俱誤折衷。山堂考索續集》十二。
53
六年,傳稱名,貴之也。
54
王人者,卑者之稱也,當直稱王人而已。今以其能奉天子之命,救衛而拒諸侯,故加名以貴之。僖八年公㑹,王人齊侯,是卑者之常稱,徐乾注注三七年,經恒星不見。
55
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將令専事暝晦,公室卑矣」。劉向《春秋說》《晉書》二十九
56
十七年傳逃,義曰逃。
57
凡言逃者,皆謂義當留而竊去也,故《穀梁》云「逃義曰逃,君臣同。辭逃者,匹夫之事也。《趙集傳》纂例七二十二年,傳為嫌天子之葬也。
58
《穀梁》曰:「為嫌天子不許之葬」。按當時天子微弱,魯肯畏之乎?若實有畏王之心,則自赦以除母罪,豈為得禮?且魯莊未嘗有怨齊之心,葬母肯有所忌赦,自赦爾,葬自葬,爾事不相闗同。
59
二十三年,傳朝於廟,正也於外,非正也。若於國中而不於廟,乃為非禮,若於境外如何求廟乎?且諸侯朝於四岳之下,亦豈得求廟乎同並辨疑四二十四年。傳赤,蓋郭公也。
60
赤若是,諸侯不能治國,舍而歸曹,應謂之奔,何以詭例言歸乎?」薄叔𤣥駁疏六
61
二十八年,經大無麥禾。
62
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劉向說《晉書》二十七
63
二十九年,傳以大及小也。
64
此但言先後次第破甚者先之,或近邊者亦先之,何必小大乎!啖集傳》辨疑》四
65
閔公。
66
元年,傳諡所以成德也。
67
成謂定其德之優劣,徐邈注《北堂書鈔》九十四:僖公
68
四年,傳侵蔡而蔡潰,以桓公為知所侵也。霸主當以討罪正邪為心,豈以易侵而遂侵乎?又凡《春秋》書侵伐,皆罪之也,不可妄加褒飾。趙《集傳》辨疑五十八年,《傳》言及惡宋也。
69
戰言及者,所以別客主直與不直河曲之戰兩不直,故去及今。宋言及,明直在宋,非所以惡宋也,即言及為惡,是河曲之戰為兩善乎?及《穀梁》以為河曲之戰不言及,略之也,自相反矣。廢疾王晳春秋皇綱論》「三二十一年,經大旱。
70
春秋》凡書二十四旱。《考異郵》說云,分為四部,各有義焉。釋廢疾朱校宋本《禮記》疏二十三二十九年,經大雨雹。
71
雹者,陰脅陽之象。霰者,陽脅陰之符也。《春秋》《穀梁》說《大戴禮注》五
72
三十三年,傳未可殺,而殺舉重也,未可殺而殺,謂定元年殺菽者,此說非也。定元年,草不死,唯菽死,故紀其災也。且今百草未死,豆苗先枯,即知豆易凋,不得云舉重也。趙集傳辨疑六。文公:
73
四年,傳其不言氏何也?貶之也。
74
凡夫人加氏字,便於言爾。今旣曰婦姜,故不要言氏,無他義也。《啖集傳》辨疑七
75
五年傳而含已晚。
76
附《正疏》誤字,唯論諸侯自相於影,宋本六九年,經地震。
77
陽氣伏於陰下,見迫於陰,故不能升。以至地動,孔晁指訓《春秋本義》
78
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
79
以其殽敗兵無休時,君子原情不責晚也。釋廢疾。朱校宋本《禮記》疏五十一。
80
十二年傳女子十五而許嫁。
81
女子十五,許嫁笄,尹章句《周禮》疏十四十四年。傳,猶茀也。
82
茀,扶憒翻。李軌音。 茀,扶勿翻,徐邈音並釋文二十三。宣公
83
二年傳華元,雖獲不病矣。
84
按軍敗身獲而云不病,此說非也。但縁師先敗績,身乃見獲,依次第書之,有何褒貶乎?若欲褒貶之,乃責其不身先士卒爾,何得云善也?晉侯夷吾之見獲,為馬陷濘中,師實不敗,各依事實而言,無煩曲說。趙集傳辨疑八
85
三年,經牛死。
86
宣公區霿昏亂,故天不饗其祀。劉向說《晉書》二十九八年。經有事於太廟。
87
禘而云有事者雖為卿佐,卒張本而書有事,其實當時有用,七月而禘,因宣公六月而禘,得禮故變。文言有事,《春秋》因事變文,見其得正也。釋廢疾朱校宋本《禮記》疏五十二
88
十一年,傳使不得其君臣之道。
89
附補注脫字。二人與君昏淫。
90
十五年,傳古者什一。
91
附刪注衍字。又受田十畝並何煌校,宋建安余氏萬巻堂本七十八年。異字,是亦奔父也。唐石經七成公
92
元年,傳作為也。
93
附補疏脫字,言新則兼作也」。影,宋本六九年。傳詳其事,賢伯姬也。
94
按:《春秋》褒貶當事,而書未有別紀,閒事以為褒也。《趙集傳》辨疑八
95
十三年脫字遂㑹晉侯齊侯,唐石經八何校,余本八十八年。經築鹿囿。
96
天子囿方百里公侯十里徐邈注影宋疏八襄公
97
六年《傳》異句,非立異姓,以莅祭祀何校,余本九,此蓋昭四年,《經》云取鄫,以為若今實滅之,不合如此,所以云立異姓也。按呂今滅鄫以為附庸,後魯取得之,何妨書取鄫乎?且《定六年》鄭滅許,哀元年許復見於《經》,則鄫之滅而再見,亦何足怪。若鄫人實取外孫為國嗣罪,自在鄫非莒之過,則《經》文又當如梁亡之類,而言鄫亡」不當書滅。趙匡《集傳》辨疑九七年,《傳》見以如㑹卒也。
98
此說非也。几,諸侯卒皆書名,若言鄭伯如㑹,髠原卒於鄵,則不成文辭也,故云爾。吳子謁伐楚門於巢卒,書名於伐楚之上,亦同此義同纂例三十二年。經圍邰
99
臺音臺范甯音宋本羣經音辨一昭公
100
七年,傳王父名子也。
101
注:脫字誤字。君不聴臣易名者,欲使人重父命也。父受名於王父,王父卒,則稱王父之命名之」。何校,余本十八年。經,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招成公子姬,師襄公子,所謂悼太子者也。哀公愛其世子,留托之。招哀公有疾,招殺太子姬師而立留。庾信。注《傳》曰:鄉陳公子招。
102
招發於十年矣同。
103
盡具親。
104
謂稱公子,又稱弟招,先君之公子,今君之母弟也。同,惡也。
105
惡哀公使招至於殺之同並御覽百四十七御轚者。
106
轚,絓也。劉兆《釋文》二十三 轚,繼也同。《經典釋文》六異字,閔之也《唐石經》十
107
十五年傳君命,無所不通。
108
宗廟大事,大夫卒小事,以理言之,應待祭畢。又《禮記》稱衛侯曰:「栁莊者,非寡人之臣也,社稷之臣也。如其卒,雖當,祭必告。據此,足明常禮,不告啖《集傳》辨疑十二十年。《傳》齊謂之綦。
109
綦,連併也。劉兆
110
楚謂之踂。
111
踂聚合,不解也同。
112
衛謂之縶。
113
縶如見縶,糾也。同並影,宋本釋文二十三。定公
114
元年傳:毛澤未盡,人力未竭,未可以雩也。雩者,以祈雨也。若待毛澤,盡人力竭,雖雨何救哉?蓋傳以日月為例,故有此分。別啖《集傳辨疑十四年,《傳》異句,一事而再㑹《唐石經》十一,經楚囊瓦出奔鄭。
115
注闕文。知見伐由巳,故懼而出奔,何校,余本十一十二年。異句。非國不言圍,唐石經十一十五年。經滕子來㑹葬。
116
曹、滕二莒世屬服事我范答薄氏影宋疏十一 二邾同疏十九
117
傳乃急辭也。
118
按:凡稱乃緩辭也,不得云急趙《集傳》辨疑十哀公。
119
元年,傳脫字此該郊之變而道之也。唐石經十二異字。子不志三月卜郊,唐石,經十二十二年。傳非正也。
120
春秋常賦不書,苟書之,必譏其重斂也。復書用田賦,可知其害人矣,謂作者不宜作,謂用者不宜用,皆聖人之㣲文也。自作丘甲之後,已破十一之稅矣,田賦、軍賦本通出馬一匹、牛三頭,今别為田明矣。杜氏穀梁得其㫖折衷。山堂考索續集十三。古經解、鈎沈巻二十三。
URN: ctp:ws150681

Enjoy this site? Please help.Site design and content copyright 2006-2024. When quoting or citing information from this site, please link to the corresponding page or to https://ctext.org. Please note that the use of automatic download software on this site is strictly prohibited, and that users of such software are automatically banned without warning to save bandwidth. 沪ICP备09015720号-3Comments? Suggestions? Please raise them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