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記纂淵海卷三 宋 潘自牧 撰律厯部。 |
3 | 律呂 |
4 | 經同律度量衡。 律和聲 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大司樂,以六律、六同、五聲、五音、大合樂,大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隂陽之聲。陽聲:黄鍾、太簇、姑洗、㽔賔、夷則、無射。隂聲:大吕應鍾,南吕函鍾,小吕、夾鍾。 掌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凶。 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也,為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 |
5 | 子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聖人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䕫合六律調五音,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為六十音,因六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日以當一嵗之日,律厯之數,天地之道也,或問交五聲十二律,或雅或鄭,何也?曰:中正則雅,多哇則鄭,帝軒候鳳鳴以調律。 |
6 | 史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軌則,一稟於六律,六律為萬事根本焉,其於兵械尤所重,故云望敵知吉,凶聞聲,考勝負武王伐紂,吹律聴聲,律十有二,陽六為律,隂六為呂。律以統氣類物呂,以旅陽宣氣。黃帝使伶倫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隂,取竹之嶰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以為黃鍾之宮,制十有二筩,以聴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比黄鍾之宮,而皆可以生之。 黄鍾之長九寸三分損一,下生林鍾。參分林鍾益一,上生太簇,參分太簇損一下生南呂。參分南呂益一,上生姑洗。參分沽洗損,一下生應鍾。參分應鍾益一,上生蕤賔,參分蕤賔損一,下生大呂。參分大呂益一,上生夷則參分夷則損一,下生夾鍾。參分夾鍾益一,上生無射。參分無射損一,下生中呂。參分律用銅者,銅為物之至精,不為燥濕寒暑變其節,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銅也。武帝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畧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伏羲作《易紀》隂陽之初,以為律法,以六十律分朞之日,截管為律,吹以考聲。 紀斗氣効物類 五音生於隂陽,分為十二律,轉生六十,天効以景地,効以響,即律也。天子常以冬夏至候鍾律冬至,陽氣應則樂均清,景極長,黃鍾通,土炭輕而衡仰,夏至隂氣應則樂均濁,景極短,㽔賔通,土炭重而衡低。 候氣之法,布緹縵,室中以木為案,每律各一,內庳外髙,從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內端,案厯而候之,氣至者灰去。明帝升靈䑓,吹時律,觀物變。黄帝作律,以玉為管,長尺六寸,為十二月音。西王母獻舜以昭華之琯,以玉為之,取其體猶潤也。 律之始造,以竹為管,取其自然圎虛也。 神道廣大,妙本於隂陽。形氣精微,義先於律呂,遂八風而宣九徳,和大樂而成政道。 律之為言法也,言陽氣始生,各有法也。呂之為言助也,所以助隂成陽也。荀朂以杜䕫所制律呂乖錯,乃制古尺,作新律呂,以調聲韻。荀朂作新律笛十二枚,以調律呂,而雅樂正然,論者猶謂朂暗觧。時阮咸妙達八音,論者謂之神解,咸嘗心譏朂新律聲,髙近哀思,不合中和,朂以為異已乃出,咸為始平相後,有田父得周時玉尺,朂以校已所治鍾鼓金石絲竹,皆短於一米,於是伏咸之妙、鄭譯、牛𢎞、辛彥之之徒,依京房六十律,因而六之,為三百六十律,以一律為七音,音為之調,凡十二律,為八十四調。呂才制尺十二枚,長短與律黙契。 始求聲者以律,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廣,積而為分,寸一黍之多,積而為龠。合一黍之重,積而為銖兩,此造律之本也。故為之長短之法,而著之於度,為之多少之法,而著之於量。為之輕重之法,而著之於權衡。又總其法而著之於數。使其分寸、龠合、銖兩皆起於黃鍾,然後律、度、量、衡相為表裏。四者既同而聲必至,而後樂可作矣。 |
7 | 傳記律謂之分,注云:律管可以分氣。景王問律於伶州鳩,對曰: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鍾,百官軌儀,平之以六,成於十二,天之道也。聖人截十二管,察八音之清濁,謂之律呂。命呂者律,吹律定姓以記其族,燕有黍谷,地美而寒,不生五穀,鄒衍吹律而溫氣至。梁武帝素善音律,遂自制四器。唐張文收截竹為律吹之,備旋宮之義。隋文帝取律呂實葭灰以候氣,問於牛𢎞,對曰:灰飛半出為和氣,全出為猛氣,不出為衰氣。 |
8 | 集寒谷豐黍,吹律以暖之,聴清濁五聲之和,然後制為鍾律。《律比崑崙竹》,惜無協律者窈𦕈絃吾詩 |
9 | 本朝太祖毎謂雅樂聲近於哀思,因詔和峴依古法別造新尺,并黄鍾九寸,管令工人校其聲,果下於王朴所定管一律,尋又內降羊頭山秬黍累尺校律,亦相符合,自此雅音和暢李照所造鍾磬,當時只是將太府寺布帛尺一面定法,其尺約長王朴尺三寸,使朝廷以不法之器薦見郊廟,只如照所定黃鍾之管,乃是南呂陪磬,舊黃鍾九寸,正磬卻降在大簇、夾鍾之間律之分寸既定,便當埋管候氣,以騐其應否,至於播之五聲、二變而為六十調者,乃其餘耳●氣之說,蓋埋管雖相近,而自管之長短,入地深淺有不同,故氣之應有先後耳,非以方位而為先後也、衆絃、排律呂、金石次第名。 |
10 | 黃鍾 |
11 | 經「大司樂奏黃鍾以祀天神。太師,陽聲,黄鍾。注云:「黃鍾,子之氣也。十一月,建焉。 㮚氏為量其聲中黄鍾之宮,中央土律中黃鍾之宮,注云:黄鍾之宮最長也,仲冬,律中黄鍾。注云:黄鍾者,律之始也。九寸子師文:「鼔琴當夏而叩,羽絃以召黄鍾,霜雪交下,川地暴沍黄鍾者,鍾已黃也。黃鍾以生之注云:黄鍾為音律之本。 |
12 | 史黃鍾者,陽氣鍾,黄泉而出也。黃鍾,長八寸,七分,一宮,五聲之本,生於黃鍾之律。黄鍾者,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鍾者,種也。天之中數五五為聲聲,上宮五聲莫大焉。地之中數六,六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黃,五色莫盛焉。故陽氣施種於黃泉孳萌。萬物為六氣,元也。以黃色名元氣。律者,著宮聲也。宮以九唱六變,動不居周,流六虛始於子,在十一月。 十一月,乾之初九,陽氣伏於地下,始著為一,萬物萌動,種於太隂,故黃鍾為天統,律長九寸。九者,所以究極中和為萬物元也。 黄鍾紀元氣之謂律。 太極中央元氣,故為黃鍾。其實一龠,以其長自乘,故八十一為日法,所以生權衡、度量,禮樂之所繇出也。 隂陽相生,自黃鍾始。 黃鍾初,九律之首,陽之變也。 陽生隂曰下生隂生,陽曰上生,上生不得過黃鍾之清濁,下生不得及黃鍾之實。伏羲作易,紀陽氣之初為律法,建日冬至之聲,以黃鍾之宮,黃鍾應天之數而長九寸。冬至黃鍾之音調,君道得。黄者,隂陽之中色也。或曰:冬至徳氣為土,土色黄,故曰黃鍾。黃鍾者,天子之宮。伶倫斷竹,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鍾之宫,曰含少。初,隋用黃鍾一宫,惟擊一鍾,其十一鍾設而不擊,謂之啞鍾。唐張文収乃斷竹為十二律,與孝孫吹調五鍾,叩之而應,由是十二鍾皆用。太常缺黃鍾,鑄不能成。李嗣真逢車,有鐸,聲甚麗,曰:「宫聲也」,取以歸,振以空地,若有應者,掘之得鍾,衆樂遂和。 |
13 | 《傳》記:黃鍾所以宣養六氣九徳也。皇甫直臨小池,彈琵琶,本黃鍾而聲入㽔賔,彈於他處,則黃鍾也,因夜復彈於池上,覺有物擊水如魚,躍遂竭池索之,得鐵一片,乃方響㽔,賔鐵也。 |
14 | 集黃鍾毀棄瓦釡雷鳴林鍾 |
15 | 經大司樂,歌函鍾以祭山川。注云:「函鍾,一名林鍾。太師,隂聲函鍾」。注云:林鍾,未之氣也,六月建焉。季夏,律中林鍾。注云:「林鍾者,黃鍾之所生也,長六寸。季武子以其所得於齊之兵作林鍾而銘魯功焉。 |
16 | 子林鍾者,引而止也。 |
17 | 史林鍾者言,萬物就死,氣林林然林鍾長五寸七分,四角,林君也,言隂氣受任助㽔賔,君主種物,使長大楙盛也,位於未在六月。六月,《坤》之初六,隂氣受任於太陽,繼養化柔,萬物生長,楙之於未令種剛強大,故林鍾為地統,律長六寸。六者所以含陽之施,楙之於六合之內,令剛柔有體也。 林,鍾呂之首,隂之變也,。傳記林鍾,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肅純恪也。林者,茂也,盛也。六月,物皆茂盛,積於林野,故謂林鍾。又林,衆也,言萬物成就,種類衆盛也。 |
18 | 太簇 |
19 | 經大司樂奏太簇,以祀地示。太師,陽聲,太簇。注云:「太簇,寅之氣也。正月建焉。孟春,律中太簇」。注云:「太簇者,林鍾之所生也,長八寸。 |
20 | 子太簇者,簇而未出也。史泰簇者,言萬物簇生也。太簇長七寸七分,二角。太簇,簇奏也,言陽氣大,奏地而達物也。位於寅,在正月。正月,《乾》之九三萬物。棣通族出於寅,人奉而成之,仁以養之,義以行之,令萬物各得其理。寅,木也,為仁。其聲,商也,為義,故太簇為人統,律長八寸,象八卦,宓羲氏之所以順天地,通神明,類萬物之情也。簇者,簇也,謂萬物隨於陽氣太簇而生也。 |
21 | 傳記太簇所以金,奏賛陽出滯也。《南呂》: |
22 | 經大司樂,歌南呂以祀四望。太師,隂聲南呂。注云:南呂,酉之氣也。八月建焉。仲秋,律中南。吕注云:南呂者,太簇之所生也,長五寸三分寸之一」。 |
23 | 子師文鼔琴,當春而叩,商絃以召南呂,凉風忽至,草木茂實南呂者,任包大也。 |
24 | 史南呂者,言陽氣之旅入藏也,南呂長四寸七分,八徵。南,任也。言陽氣旅助夷則,任成萬物也。位於酉在八月,。南者,任也,謂時物皆秀,有懐任之象也。,傳記南呂,賛陽秀也。注云:榮而不實曰秀。南,任也。隂任陽事,助成萬物。八月,物皆含秀,懐吐之象,隂任陽功,助陽成功也。。 |
25 | 姑洗: |
26 | 經大司樂,奏姑洗以祀四望。太師,陽聲,姑洗。注云:姑洗,辰之氣也。三月建焉。季春,律中姑洗。注云:「姑洗者,南呂之所生也,長七寸九分寸之一。 |
27 | 子姑洗者,陳去而新來也。 |
28 | 史姑洗者,言萬物洗生。姑洗長六寸,七分羽,姑。洗,潔也。言陽氣洗物,姑潔之也。位於辰在三月。姑,枯也。洗,濯也,謂物生新潔,洗除其枯,改柯易葉也。《傳記》:姑洗所以修潔百物,考神納賔也。注云:姑,潔也。洗,濯也。考,合也,言百物修潔,故用之饗宴,可以合神納賔也。 |
29 | 應鍾 |
30 | 經大司樂歌應鍾以祭地示。太師隂聲應鍾。注云:應鍾,亥之氣也。十月建焉」。孟冬,律中,應鍾。注云:「應鍾者,姑洗之所生也,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
31 | 子應鍾者,應其鍾也。 |
32 | 史應鍾者,陽氣之應不用事也。應鍾長四寸二分,三分二羽。應鍾言:隂氣應無射,該藏萬物,而雜陽閡種也,位於亥在十月。應者和也,謂嵗功皆應和陽功,收而聚之也。 |
33 | 傳記應鍾,均利器用,俾應復也」。《㽔賔》: |
34 | 經大司樂,奏㽔賔以祭山川。太師,陽聲㽔賔。注云:「㽔賔,午之氣也,五月建焉。仲夏律,中㽔賔。注云:㽔賔者,應鍾之所生也,長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子師文:「鼓琴及冬而扣徴絃,以激㽔賔,陽光熾烈,堅氷立散㽔。賔者安而服之也。 |
35 | 史㽔賔者,言隂氣㓜少,故曰㽔,痿陽不用事,故曰賔」。㽔賔長五寸六分、三分一。㽔,繼也。賔,導也,言陽始導隂氣,使繼養物也,位於午在五月。㽔葳㽔,垂下貎也。賔,敬也,謂時陽氣下降,隂氣始起,相賔敬也,傳記:㽔賔,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皇甫直得方響,蕤賔鐵。 |
36 | 大呂 |
37 | 經大司樂,歌大呂,以祀天神。太師,隂聲,大呂」。注云:「大呂,丑之氣也。十二月建焉。季冬,律中大呂。注云:大呂者,㽔賔之所生也,長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百四。子大呂者,旅旅而去也。 |
38 | 史大呂長七寸五分三分一。呂旅也,言隂大旅助黃鍾宣氣而牙物也,位於丑,在十二月。。呂,助也,謂陽氣方生,隂氣助也。大呂者,皇后之位。 |
39 | 傳:記大呂,助宣物也。 |
40 | 夷則 |
41 | 經「《大司樂》奏夷則,以享先妣。太師,陽聲,夷則。注云:夷則,申之氣也。七月建焉」。孟秋律中夷則注云:「夷則者,大呂之所生也。長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 |
42 | 子夷則者,易其則也。史夷則言隂氣之賊萬物也。夷則長五寸四分,三分、二商。則法也,言陽氣正法度而使隂氣,夷當傷之物也。位於申,在七月。夷,平也,謂萬物将成平,均皆有法則也。 |
43 | 傳:記夷則者,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也。注云:「言萬物既成,可法則也。故可詠歌九功之則,使民無疑貳也。七月,萬物將成,平均結實,皆有法則,故謂之夷。則一云夷者,傷之義。言秋之時,萬物始被刑法而傷其性,故以為名。 |
44 | 夾鍾 |
45 | 經大司樂,歌夾鍾以享先祖。太師,隂聲夾鍾」。注云:夾鍾,夘之氣也。二月建焉。仲春,律中夾鍾。注云:夾鍾者,夷則之所生,長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 |
46 | 子師文,鼓琴及秋而叩,角絃以激夾鍾,溫風徐迴,草木發榮。夾鍾者,種始莢也。 |
47 | 史夾鍾者,言隂陽相夾厠也。夾鍾長六寸一分,三分一。。夾鍾言隂夾助太簇,宣四方之氣而出種物也,位於夘在二月,。夾佐也,謂時物尚未盡出,隂徳佐陽而出物也。 |
48 | 傳記:夾鍾,出四隙之細也。注云:出四時之間,氣微細者,四時之氣皆始於春,故夾鍾出四時之氣也。「夾」者,孚甲也,言萬物孚,夾鍾類分也。 |
49 | 無射: |
50 | 經大司樂奏無射以享先祖。太師,陽聲,無射。注云:無射戍之氣也。九月建焉。季秋,律中無射。注云:「無射者,夾鍾之所生,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天王將鑄無射,伶州鳩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樂,天子之職也。夫音,樂之輿也,而鍾,音之器也。天子省風以作樂,器以鍾之輿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槬則和於物,物和則嘉成,故和聲入於耳而藏於心。心億則樂窕則不咸,槬則不容心,是以感感實生疾。今鍾槬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 |
51 | 子無射者,入無厭也。史無射者,隂氣盛,用事,陽氣無餘也。無射,長四寸四分三分一。射,厭也。言陽氣䆒物而使隂氣畢剝落之,終而復始,亡厭射也。位於戍,在九月。射者,出也,言時陽氣上升,萬物收藏,無復出也。 |
52 | 傳記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徳,示民軌儀也。注云:九月,乾上,九也。陽氣上升,收藏萬物,無得見者,可徧布前哲之令徳,示民導法。射,終也。言萬物隨陽而復,又隨陽而起,無有終極,故以為名。 |
53 | 中呂 |
54 | 經「大司樂,歌小呂,以享先妣。注云:小呂,一名中呂。太師,隂聲,小呂注云:中呂,已之氣也。四月建焉」。孟夏律:中中呂。注云:中呂者,無射之所生,長六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 |
55 | 子中呂者,中充大也 |
56 | 史中呂者,言萬物盡旅而西行也中呂長五寸九分三分,二徴中呂,言微隂始起未成,著於其中,旅助姑洗,宣氣齊物也,位於已在四月,陽下生隂,隂上生陽,終於中呂,十二律畢矣。呂,助也,謂陽氣盛長,隂助成功也。 |
57 | 傳記中,呂宣,中氣也。 |
58 | 度量 |
59 | 經同律度、量衡。內宰凡建國出其度量淳制,質人同其度量。 合方氏,一其度量。 大行人十有一嵗,同度量、仲春日夜分則同度量。周公頒度量而天下大服,立權度量,宮室得其度量,鼎得其象,正度量夷民者也。謹權量,審法度。 |
60 | 子,法制、度量王者,典憲也。仲春,令闗市同度量,仲秋一度量。法者,天下之度量也。 |
61 | 史同律、度、量、衡,所以齊逺近,立民信也,審度嘉量,以臨兆民。 凡律度量衡用銅者,名自名也,所以同天下而齊風俗也。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律度、量、衡,公私不同,所宜一之。律、度、量、衡相用為表裏,使得律者可以制度、量、衡,因度量、衡亦可以制律也。太史,卿以二法權物,量度權衡也。 |
62 | 傳記:先王之鑄鍾也,律、度、量、衡於是乎生。集齊律、度、量、衡,使天下咸得其用。人曰:「明我者,舜也。齊我者,舜也。資我者,舜也。 |
63 | 本朝皇祐中,阮逸、胡瑗累黍定尺,始欲合其量也,然竟於權不合。上黨之黍,其色至烏,其形圎重,用為度量,决不徒然,止以時有水旱之差,地有肥瘠之異,取黍大小,必得其中,故伊川先生曰:欲度量權衡之得其正必自律起,以律管定尺,蓋凖乎天地也。秬黍積數在先王時,惟此適與度量合,故可用也。今或不然,形有長短,所以起度也。受有多寡,所以生量也。物有輕重,所以用權也。是器也,皆凖之上黨羊頭山之秬黍焉。以之測幽隱之情,以之達精微之理。推三光之運,則不失其度。通八音之變,則可召其和,以辨上下則有品,以分隆殺則有節。 |
64 | 度 |
65 | 經典瑞璧羨以起度。玉人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司空執度度地用器,兵革不中度,不粥於市,子度然後知長短。 |
66 | 史禹聲為律,身為度。度者,分、寸、丈、尺、引也,所以度夫長短也。本起黃鍾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鍾之長,一為一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而五度審矣。其法用銅,髙一寸,廣二寸,長一丈,而分、寸、丈、尺存焉,用竹為引,髙一分,廣六分,長十丈,其方法矩,髙廣之數,隂陽之象也。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寸者,忖也。尺者,蒦也。丈者張也,引者,信也。夫度者,別於分忖於寸,蒦於尺,張於丈,信於引引者,信天下也。體有長短,檢之以度,則不失毫釐。 |
67 | 本朝自唐昭宗時,雅樂亡散,至後周時,王朴重定尺度,太祖朝,又詔和峴以景表尺重加磨治,稍令聲下。昨縁景祐二年,燕肅始乞修正樂器,其時只得王朴律準,又與王朴所定律尺律管參騐音韻,而燕肅只據律準與鍾磬見聲,按定髙下,即是太常舊樂,比王朴時已自不同,況和峴減定後,又經景徳中,李宗諤一次修飾至燕肅,凡經三度磨鑢,然俱不先立尺度律準,所以後来無處根正法度音律,周尺也者,先儒考其制,脗合者不一。至宋景文公,得隋大業中尺十五等,獨以周尺為之,本以考諸尺。韓忠獻嘉祐累黍二,其一亦與周尺合,苟以是定尺,又以是參定權量,如挈裘而振其領其順者不可勝數也。 |
68 | 量。 |
69 | 經㮚氏為量深尺,內方尺而圎其外,其實一鬴。其臋一寸,其實一豆,其耳三寸,其實一升。重一鈞,其聲中黃。律之宮槩而不税,其銘曰:「時文思索,允臻其極,嘉量既成,以觀四國,永啟厥後。兹器惟則,齊舊四量,豆區釡鍾,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釡釡,十則鍾、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鍾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子為之斗斛以量之,則并與斗斛而竊之。 |
70 | 史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鍾之龠,用度數審其容,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以井水準其槩,十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銅,方尺而圎其外,旁有庣焉。其上為斛,其下為斗,左耳為升,右耳為合龠。其狀似爵,以縻爵禄。上三下二,參天兩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隂陽之象也。其圜象規,其重一鈞,備氣物之數,合萬有一千五百二十,聲中黃鍾,始於黃鍾而反覆焉。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黃鍾律之實也,躍微動氣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躍於龠,合於合,登於升,聚於斗,角於斛也。量有輕重,平以權衡,物有多少受以量。物有多少,受之以量,則不失圭撮。 |
71 | 傳記黃帝設五量 |
72 | 集黄帝一統,類齊制器相欺也,為之斗斛以信之本朝二龠為合,注云謂二十四銖。皇祐新樂圗曰:今令文誤作十龠為合,合方一寸,深一寸六分六釐,積一千六百二十分,升方三寸,深一寸八分,積一萬六千二百分,斗方六寸,深四寸五分,積十六萬二千分,迥用周尺。依考工記造鬴,卻用本草千金方法,以兔絲子九兩為升,實容六十四升兎絲之秤,蓋用開通錢十為七十二銖者,是故周漢晉之尺,本草千金。方之升,周禮之鬴唐,書志之權,四物不相謀而相合,若符契然。皇祐龠、合、升、斗,以今太府寺見行升斗較之二升九合一龠弱,得太府寺升一升二斗九升五合,得太府寺斗一斗林億等較本草千金,方曰: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蓋龠法也 |
73 | 權衡 |
74 | 經稱物平施 巽稱而隠巽以行權輪人權之,以眂其輕重之均也。 㮚氏為量不耗,然後權之。 玉人,駔琮五寸,宗后以為權。駔琮七寸,鼻寸有半寸。天子以為權。仲春日夜分,則鈞衡石正權概,仲秋日夜分則平。權衡正,鈞石,下齊如權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可與立,未可與權。 |
75 | 子權然後知輕重。 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權衡者,所以視輕重也。為之權衡以稱之,則並與權衡而竊之。權物而稱用。聖人備道全美,是垂天下之權衡也。道者,古今之正權也。 衡所以知輕重。 衡石稱「垂」者,所以為平也。 衡者,平之至也。 衡不正則重垂於仰,而人以為輕。輕垂於俛,而人以為重。 公平者,職之行也。衡之為度也,緩而不後,平而不怨,施而不徳,弔而不責,常平民祿以繼不足,權之為度也,急而不盈,殺而不割,誠信以必,堅慤以固,衡之於左右,無私輕重,故可以為平。 謹於權衡,審乎輕重,足以治其境內矣。 |
76 | 史參為衡石優劣之垂,在於權衡,非徒低昻之差,乃鈞銖之覺也。衡,平也。權,垂也。衡所以佐權而均物平輕重也。其道如底,以見準之正,繩之直,左旋見規,右折見矩。其在天也,佐助璇璣,斟酌建指,以齊七政,故曰玉衡。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本起於黃鍾之重,一龠重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忖為十八,《易》十八變之象也。五權之制,以義立之,以物鈞之,其餘小大之差,以輕重為宜。圜而環之,令之四倍。好者周旋無端,周而復始,無窮也。已銖者,物繇忽微始,至於成著,可殊異也。兩者,兩黃鍾律之重也。二十四銖而成兩者,二十四氣之象也。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銖,易二篇之爻,隂陽變動之象也。十六、兩成斤者,四時乘四方之象,鈞者鈞也,陽施其氣,隂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 權與物均重萬一千五百二十銖,當萬物之數也。四百八十兩者,六旬行八節之象也。三十斤成鈞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權之大者也。始於銖,兩於兩,明於斤,均於鈞,終於石,物終石大也。四鈞為石者,四時之象也。重百二十鈞者,十二月之象也。終於十二辰而復於子,黃鍾之象也。千九百二十兩者,隂陽之數也。三百八十四爻者,五行之象也。四萬六千八十銖者萬一千五百二十,物厯四時之象也,而嵗功成就,五權謹矣。趙石勒得圎石,狀如水碓,銘曰:「律權石,重四鈞,同律度量衡。量有輕重,平以權衡,則不失黍、絫。帝曰:「天下之勢猶持衡,然此首重則彼尾輕矣。賞罰之馭衆,猶權衡之於輕重也。 |
77 | 傳記垂之者權也,平之者衡也。本朝唐鑄開元通寳錢,積十錢,重一兩,計一千重六斤四兩。蘇冕曰:今錢為古秤七銖以上,比古五銖錢則加重二銖以上,迥謂一大兩為七十二銖,即一錢為七銖畸十分銖之一,則所謂三兩為大兩者,可無疑矣」。 |
78 | 規矩 |
79 | 經輪人規之以眂其圜也,萬之以眂其匡也。輿人為車,圜者中規,方者中矩。古之君子必佩玉,周旋中規,折旋中矩。規沔水,規宣王也。注云:「規者,正圜之器。矩,君子有絜矩之道。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
80 | 子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圎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圎平直。 規矩方圎之至也。 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奚仲之為車器也,方圎曲直,皆中規矩,鈎繩,造父學,御旋曲中規矩工,倕旋而蓋,規矩指與物化,而不以心稽陶者曰:「我善治埴,圜者中規,方者中矩」。匠石曰:「我善治木,勾者中鈎,直者應繩。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鉤繩哉?設規矩,陳繩墨,便備用君子,不如工人無規矩,雖奚仲不能以定方圓。規矩,一行而不易,常一而不邪,方行而不流,一日行之,萬世𫝊之,而以無為為之。 規矩鉤繩者,巧之具也,而非所以巧也。規矩,事之制也。 賢王用人,猶制木,規矩方圎,各有所施。 規之為度也,轉而不獲,圎而不垸,優而不縱,廣大以寛,矩之為度也,肅而不悖,剛而不憒,取而無怨,內而無害,威厲而不懾,令行而不廢,如委己以從人,雖有規矩,焉得而用之?大器其猶規矩準繩乎先自治,然後治人之謂大器,天圎不中規,地方不中矩,矩五寸之矩,盡天下之方。 |
81 | 史禹左準,繩右規矩,哲王規矩乾坤。漢興,破觚為圜,大漢中興,破矩為圜。 |
82 | 集固時俗之工巧兮,偭規矩而改錯規天矩地。木之就,規矩在梓匠。輪輿,重規疊矩準繩 |
83 | 經準㮚氏為量權之,然後準之。繩巽為繩直,惟木從繩則正,其繩則直 |
84 | 子法者,人生之準繩也為平者,準也,為直者,繩也。若夫不在準繩之中,可以為平直者,此不共之術也。繩之為度也,直而不争,修而不窮,久而不弊,逺而不忘,與天地得與神明合,所欲則得,所惡則忘,自古及今,不可移正厥徳,孔宓廣大以容衆,是故上帝以為物宗,準之為度也,平而不險,均而不阿,廣大以容,寛裕以和,柔而不剛,鋭而不挫,流而不滯,易而不穢,發通而有紀,周宻而不泄,準平而不失,萬物皆平,民無險謀,怨惡不生,是故上帝以為物平。 無準繩,雖魯班不能以定曲直,準水平準中大匠取法焉。程者,物之準繩大匠,不為拙工。改廢繩墨,造父學御,進退履繩,待鉤繩而正者,是削其性也以繩墨自給,而備世之急,木受繩則直繩者直之至。 引繩以持曲直。 繩墨之起,為不直也。 度已以繩足,以為天下法則矣,繩正於上,木直於下。繩之於內外,無私曲直,故可以為正。 |
85 | 史孝文以仁義為準,賢才之畜於國,猶巧匠之待繩墨也。 |
86 | 集背繩墨以追曲兮,競周容以為度何時俗之工巧兮,背繩而改錯?使離婁督繩,公輸削墨五則。 |
87 | 經衡誠懸不可欺,以輕重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圎。古者深衣以應規矩,繩權衡規矩,取其無私,繩取其直,權衡取其平 |
88 | 子天為繩,地為準,春為規,夏為衡,秋為矩,冬為權。繩者,所以繩萬物也。準者,所以準萬物也。規者,所以圎萬物也。衡者,所以平萬物也。矩者,所以方萬物也。權者,所以權萬物也。 |
89 | 史規圜矩,方權重衡平,準繩嘉量,探賾索隠,鉤深致逺。權與物鈞而生衡衡,運規生規,圜生矩矩,方生繩繩,直生準準,正則平衡而均權矣,是為五則。規者所以規圜,器械令得其類也。矩者,所以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規矩相須,隂陽位序,圜方乃成,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繩者,上下端直,經緯相通也。準繩連體,權衡合徳,百工由焉,以定法式。 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於下,於時為冬,冬終也。物冬藏乃可稱水潤,下知者謀,謀者重,故為權也。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禮者,齊、齊者平,故為衡也。少隂者,西方西遷也。隂氣遷落物,於時,為秋,秋揫也,物揫斂乃成熟,金從革,改更也。義者成成者方,故為矩也。少陽者,東方東動也。陽氣動物,於時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動,運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為規也。中央者,隂陽之內,四方之中,經緯通達,乃能端直於時,為四季土,稼穡蕃息,信者誠誠者直,故為繩也。五則揆物有輕重。圜方,正直隂陽之義,四時四方之體,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順其方而應其行。今廣延羣儒,博謀講道,修明舊典,同律審度,嘉量平衡,均權正準直,繩立于五,則備數和聲,以利兆民。。太昊乘震,執規,司春。炎帝乘離執衡,司夏、少昊乘兑執矩,司秋。顓帝乘坎,執權司冬。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 |
90 | 厯。 |
91 | 經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厯明時厯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帝曰:「来禹,天之厯,數在爾躬四五紀:五曰厯數,太史正嵗年,以序事頒之于官府及都鄙。注云:中數曰嵗,朔數、曰年。䟽云一年二十四氣,皆節氣在前,中氣在後,節氣一名朔,氣中氣匝則為嵗朔,氣匝則為年,,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餘於終事則不悖。㐮二十七年冬十一月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厯過也。 哀十二年冬十二月,螽仲尼曰:「火伏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厯過也。少皥氏以鳥名。官鳳鳥氏,律正也。𤣥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堯曰:「咨爾,舜天之厯,數在爾躬。 |
92 | 子黃帝之治天下,節四時之度,正律厯之數、史容成氏始造律厯,髙辛厯日月而迎送之,周過其厯,秦不及期黃帝考定星厯,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閏餘少。皥氏之衰也,九黎亂徳,顓帝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北正黎司地以屬民,其後三苗服九黎之徳,故二官咸廢所職,而厯數失序,堯復逐重黎之後,而立羲和之官,明時正度,申戒文祖,云天之厯數在爾躬,舜亦以命禹。,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閎運筭轉厯,然後日辰之度與夏正同,乃改元詔,以七年為太初元年。三代既沒,史官喪紀,故其所紀,有黃帝、顓帝、夏商、周及魯厯,秦兼天下,頗推五勝,而自以獲水徳,乃以十月為正,漢興襲秦正朔,以張蒼言用顓帝厯,至武帝元封七年,公孫卿、壺遂、司馬遷等,言厯紀廢壊,遂詔卿遂遷等議造漢厯,乃以前歴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嵗,至於元封元年,復得閼逢、攝提格之數,中冬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嵗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乃選方士唐都,分天部落下閎運筭,轉厯其法,以律起厯,曰律容一龠,積八十一寸,則一日之分也,與鄧平所治同,於是皆觀新星度日月行,更以推筭,如閎平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廼詔遷用鄧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厯罷廢,尤䟽逺者十七家,復使宦者淳于陵渠,復覆太初厯,晦朔弦望皆最宻,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元鳳三年,張夀王言隂陽不調,更厯之過也,詔與丞相、御史、大將軍、右將軍史各一人,雜候上林清臺,課諸厯踈宻,凡十一家,太初厯第一,徐萬且、徐禹治太初厯,亦第一夀,王及李信治黄帝,調厯,課皆踈濶。 孝成世,劉向總六律,列是非,作《五紀》,論向子歆究其微妙,作三統厯。 自文公閏月不告朔,百有餘年莫能正厯數,王莽令太史推三萬六千,嵗厯紀,六嵗一改元。漢初用乙夘厯,至武帝始作太初厯,武帝更建太初,改元易朔,行夏之正。 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厯,施行百有餘年,考其行日,有退無進月,有進無退章。帝知其錯繆,召治厯編訢、李梵等及能術者課校諸厯,以為四分、厯。元和中,劉洪造《乾象法》,方於《太初四分轉精宻矣。黄帝經緯厯數,然後天歩有常,則風后之力也黃帝使羲和占日,常儀:占月、鬼臾區占星氣,伶倫造律呂,大撓造甲子𨽻首,作筭數容成綜斯六術,考定氣象,謂之調厯三代世有日官、日官、司厯。 仲尼每於朔閏發文,蓋因以宣明厯數也。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何承天撰元嘉新厯初,魏入中原,用景初,厯世祖克沮渠氏,得元始厯,時人以為宻,是嵗始行之延昌中,李業興為戊子元厯上之。齊文㐮,引李業興為中外府咨議參軍。業興乃造化宮行棊,厯以五百為章,四千四十為蔀,九百八十七為分,還以己未為元,始終相推,不復移轉,與今厯法術不同,至於氣序交分,景度盈縮不異也。東魏以正元厯浸差,命李業興更加修正,以甲子為元,號曰興元厯。隋張胄𤣥改定新厯,言前厯差一日,謂厯法與古不同者三事,其超古獨異者有七事。唐貞觀十四年十一月甲子朔冬至,時戊寅,厯以癸亥為朔,李淳風表稱:古厯分日起於子半,今嵗甲子朔冬至,而故太史令傅仁均減餘稍多,子初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請更加考定。衆議以仁均定朔微差,淳風推校精宻,請如淳風議。王勃嘗作大唐千嵗厯開元九年,詔僧一行作新厯,推大衍數立術以應之,較經史所書,氣朔、日名、宿度可考者皆合,十五年草成而一行卒,詔張說與陳𤣥景等次為厯術七篇、畧例一篇,厯議十篇,自太初至麟徳厯二十三家,與天雖近而未宻也,至一行宻矣,其倚數立法,固無以易也,後世雖有改作者,皆依倣而已,其一厯本議曰:大衍為天地之樞,如環之無端,蓋律厯之大紀也。厯法尚矣,其要在於候天地之氣,以知四時寒暑而仰察天日月星辰之行運,以相參合而已。唐始終二百九十餘年,而厯八改初,髙祖曰戊寅元厯,髙宗曰麟徳甲子元厯,𤣥宗曰開元太衍厯,代宗曰寳應五紀厯,徳宗曰建中正,元厯,憲宗曰元和觀,象厯,穆宗曰長慶宣明厯至昭宗曰景福,崇元厯而止矣五代之初,因唐之故,用崇元厯,至晉髙祖、馬重績,始更造新厯,不復古,推上元甲子冬至七曜之㑹,而起唐天寳十四載乙未為上元,用正月雨水為氣首。初,唐曹士為以顯慶五年為上元,雨水為嵗首,號符天厯,秪行於民間,而重績遂施于朝廷,號調元厯,然行之五年輙差,不可用而復用。崇元厯周廣順中,王處訥私撰明元厯,民間又有萬分厯,西蜀有永昌厯,南唐有齊政厯,五代厯家可攷見者,止於此。周世宗詔王朴定大厯,設通經,統三法,以嵗軌離交朔望周變,率䇿之數,歩日月五星為欽天厯 |
93 | 《傳》記神農因嘉禾八穂,乃作穂書,用頒時令周羣嘗學山中,忽有白猿化為老人而至授羣厯,書一卷,乃黄帝而下厯日也。自黄帝顓帝,下逮三王,治厯十有一家,考課損益,各有變衰。邢和璞曰:漢之落下閎造太初厯云:後八百嵗當差一日,則有聖人定之,今年期畢矣,而一行造大衍厯,正其差謬,則落下閎之言信矣! |
94 | 集璿籥環璣,鳳司肇律。疇昔神農始治,農功正節,氣審寒溫,以為早晩之期,故立厯日階蓂朝開宮槐夜卷正我長厯同符大衍千年聖厯遐。 |
95 | 本朝呂奉天奏:「臣考唐堯即位之年,嵗在丙子,凡三千三百一年矣,成湯既沒,太甲元年始有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至武王伐商之年正月辛夘朔,二十八日戊午,二月五日甲子昧爽,又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朏,從太甲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二千七百三十二年,今起商王小甲七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自此毎七十六年得一朔旦冬至,乃古厯一蔀也。黃帝起元用辛夘厯,顓帝用乙夘厯,虞用戊午厯,夏用丙寅,厯商用甲寅,厯周用丁巳,厯魯用庚子厯,秦用乙夘厯,漢用太初厯,四分厯三,統厯魏用黃初厯,景初,厯晉用元始,厯北元萬分厯,宋用大明厯,元嘉厯齊用天保厯,同章厯正象厯,後魏用興和厯。正元厯正象厯,梁用大同厯乾象厯,永昌厯後周用天和厯丙寅厯,明元厯》,隋用甲子厯,開皇厯皇極厯大業,厯唐用戊庚厯,麟徳厯神龍厯大衍厯元和,厯觀象厯長慶宣明厯寳應厯正元厯,景福崇元厯晉天福用調元,厯周顯徳用欽天厯,本朝太祖用應天厯,太宗用乾元厯真宗用宜天厯,仁宗用崇天厯,英宗用明天厯,已而復用崇天厯厯家筭氣只筭得到日月星辰運行處,上圗去,更筭不得季通說,當初造厯,便合并天運所差之度,都筭在裏,庶㡬厯可以正而不差,今人只管說天之運行有差,造厯以求合乎?天以厯愈差,元不知天如何㑹差?自是運行合當如此。又云:天之所運無常,日月星辰行度,疾徐自是不齊,使我之法能運乎天而不為天之所運,則其踈宻遲速,過不及之,間厯可推而不失矣。 康節厯十二萬九千六百分節正須知鳳厯新太史頒時令閏法 |
96 | 經歸竒於扐,以象閏,五嵗再閏,故再扐而後掛,以閏月定四時成嵗。。太史:閏月,詔王居門終月。閏月,則闔門左扉,立于其中。文元年閏三月,非禮也。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餘於終。文六年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為民? 哀二十七年冬十一月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厯,過也,再失閏矣。閏是叢殘之數,非月之正也。 |
97 | 史三苗服九黎之徳,故重、黎二官咸廢所職,而閏餘乖次。秦正以十月閏厯度餘,未能睹其真也厯數,以閏正天地之中。魯厯不正,以閏餘一之嵗為蔀首,自文公閏月不告朔,至此百餘年,莫能正厯數。 并終嵗為十九,易窮則變,是為閏法。傳曰:歸餘於終,事則不悖」。此聖王之重閏也。 朔不得中,是為閏月,言隂陽雖交不得中不生,故以日法乘閏法,是為統嵗閏月無中氣,而北斗斜指兩辰之間,所以異於他月也。五嵗再閏,天道乃備,天地之靈,猶五載以成其化,況人道哉?其在閏交際,以朔御之。合二終以起閏餘」。張純奏曰:「三年一閏,天氣小備,五年再閏,天氣大備,故五年一禘。 |
98 | 傳記:「三年一閏以起。紀注云:紀,法也,三年加以一閏,以㑹成嵗也。梧桐,一邊有六葉,有閏則十三葉,視之則知閏,集嵗重,先年重時,七十二候迴環推,天官玉琯灰剩飛,今嵗何長来嵗遲,王母移桃獻天子,羲氏和氏迃龍轡。 |
99 | 本朝嵗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一嵗之常數也,故日與天㑹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為氣盈。月與日㑹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為朔虛。合氣盈朔虛而餘生焉,故一嵗不盡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嵗一閏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而有餘五嵗,再閏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五而不足,十有九嵗七閏則氣朔分齊,是為一章也。只有黃楊厄閏年。 |
100 | 正朔 |
101 | 經有扈氏怠棄,三正,一之日觱發。注云:「周正月二之日,栗烈」。注云:「商正月三之日于耜」。注云:「夏正月:聖人南面而聽天下,改正朔,易服色」。隠元年春,王周正月」。注云:「言周以別夏殷。行夏之時。 |
102 | 史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窮則反本天下,有道則不失紀,序無道則正朔不行於諸侯。 秦正以十月色上黒,,其於三正也,黃鍾子為天正,林鍾未之衝,丑為地正,太簇寅為人正」。倪寛與愽士等議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於天也。推傳序文,則今夏時也。 火出於夏為三月,商為四月,周為五月夏數得天四時之正也。三代各據一統,明三統,常合而迭為首,登降三統之首,周還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統之正,始生於子半,日萌色赤。地統受之於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統受之於寅初日孽成而黒,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復於子。地化自丑畢於辰,人生自寅成於申,故厯數三。統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為統首。三統之微既著,而五行自青始。 三辰之合,於三統也日合於天,統月合於地,統斗合於人統,武帝初用夏正,以正月為嵗首,故改元為太初也。有司議曰:「單于非正朔所加,。三代之盛,胡、越不與受正朔冬至之節,陽氣始萌,故十一月天以為正,周以為春十二月陽氣上通,地以為正。商以為春十三月陽氣已至,天地已交,萬物皆出,蟄蟲始振,人以為正,夏以為春三微成著,以通三統,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注云:三微,三正也。言十一月陽氣始施,萬物動於黃泉之下,微而未著,其色皆赤。赤者陽氣,故周以天正為嵗色,尚赤夜半為朔,十二月萬物始牙,色白白者隂氣,故殷以地元為正色,尚白雞鳴為朔,十三月萬物始達,其色皆黒,人得知功以展其業,故夏以人正為嵗色,尚黒平旦為朔,故曰三微。景初元年,有司奏以魏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為正。夫改正朔,謂夏建寅,商建丑,周建子,此三王相襲之道也。 |
103 | 傳記》:十一月,乾之初九,其位在子,天氣始起,生隂陽之化,故子為天統六月,《坤》之初六,其位在未,隂受陽化,故十二月為地統。正月乾之九三萬物凑出於地,人奉而成之,故寅為人統。王者受命,必改正朔,明上受之於天下,受之於人,所以變易民心,革其耳目,以助化也天道左旋,改正者,右行何也?改正者,非改天道也,但改日月耳武后永昌元年十一月,建子為嵗首,後復用夏正。肅宗上元二年,用建子為正三年還,以今正月為嵗首矣。 |
104 | 集革正朔,為天下始。班正朔於八荒。朔、望、弦、晦。 |
105 | 經太史頒告朔于邦國。天子聴朔於南門之外。諸侯皮弁以聽朔於太廟。僖五年正月辛亥朔,公既視朔,遂登觀䑓,以望而書。文六年閏月,不告朔,棄時政也。十六年,公四不視朔,天子告朔于諸侯,諸侯受于禰廟,禮也。朔有事則書晦,雖有事不書。甲乙者,厯之,紀晦。朔者,日月之存。㑹日食不可以不存,晦朔晦朔須甲乙而可推。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
106 | 子朝菌不知晦朔,月未望則載魄于西,既望則終魄于東。 |
107 | 史、漢興,用顓頊厯晦朔,月見弦望,滿虧,非是。武帝詔造漢厯,追二十八宿相距於四方,舉終以定朔、晦、分至躔離弦望。 宦者淳于陵渠覆太初厯晦朔,弦望皆最宻。 鮮于妄人請與治厯麻光等雜候,日月晦朔,弦望,弦為繩墨,望為君徳,晦朔知始終」。元和元年,太初去天益逺,晦朔弦望,差天」一日。章帝召治厯編訢、李梵等綜校其状,而訢梵以為十一月當先大,欲以合朔弦望,而晦朔失實,行之未期。章帝考之經䜟,以問訢,梵等以為:「月當先小,據春秋書朔不書。晦者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即先大則一月再朔,後月無朔。日月相推,日舒月速,當其同謂之合。朔舒先速,後近一逺,三謂之弦,相去為衡,分天之中謂之望,以速及舒,光盡體,伏謂之晦。 永元中,復令史官以九道法候弦望騐之,無有差失,弦望伏見者,厯數之綱紀也。課弦望於兩儀朔,為朝㑹之首。聖厯元年制,毎月一日於明堂行告朔之禮。 |
108 | 傳記:堯階有草生庭,名曰蓂莢,堯觀之以知晦朔,月朔見東方曰朒,晦見西方曰朓弦,月半之名也,若張弓弦也。望,月滿之名也。日月相望,日月中分謂之弦,日月相望謂之望,日月合宿謂之晦。月望則蚌蛤實而羣,隂盈月晦則蚌蛤虛而羣隂廢。集朔有告餼之文晦朔如循環,月盈已見魄本朝三日第一節之中,月生明之時也。蓋始受一陽之光為震,而昏見於西方,庚地八日,第二節之中,月上弦之時,受二陽之光為兑,而昏見於南方丁地十五日。第三節之中,月既望之時,全受日光,盛滿而昏,見於東方之甲地,是為乾體十六日第四節之始也。始受下一隂為巽而成魄,以平旦而沒於西方辛地。二十三日,第五節之中復生,中一隂為艮而下弦,以平旦而沒於南方丙地三十日第六節之終,全變為坤而光盡體,伏於西北,一月六節既盡而禪於後,月復生震卦云。上弦是月,盈及一半,如弓之上弦下弦,是月虧了一半,如弓之下弦。以天之圍言之,上下弦明日月相㸔,皆分天之一, |
109 | 十榦。 |
110 | 經:挾日而斂之」。注云:從甲至癸謂之挾」。硩簇氏:「以方書十日之號。孟春仲春季春,其日甲乙,孟夏,仲夏,季夏,其日丙丁,中央土,其日戊己。孟秋仲秋季秋,其日庚辛孟冬,仲冬季冬,其日壬癸。天有十日。先甲三日,後甲三日。日用甲,用日之始也。仲春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仲丁命樂正習舞。季秋上丁,命樂正入學習吹,吉日惟戊,先庚三日,後庚三日,郊之用辛也。䟽云以冬至陽氣新用事,故用辛也。。昭二十七年七月上辛,大雩,季秋又雩。 |
111 | 史甲者,言萬物剖符甲而出也。乙者,言萬物生軋軋也。丙者,言陽道著明。丁者,言萬物之丁壮也。庚者,言隂氣更萬物。辛者,言萬物之新生,壬之為言任也,言陽氣任養萬物於下也。癸之為言揆也,言萬物可揆度也出甲於甲,奮軋於乙,明炳於丙,大盛於丁,豐楙於戊,理紀於己,斂更於庚,悉新於辛,懐任於壬,陳揆於癸,日有六甲。注云:六甲之中,惟甲寅無子,甲巳為角,乙庚為商,丙辛為徵,丁壬為羽,戊癸為宮。 |
112 | 傳記太嵗在甲曰閼逢,在乙曰旃蒙,在丙曰柔兆,在丁曰強圉,在戊曰著雍,在己曰「屠維在庚曰上章,在辛曰重光。在壬曰𤣥黓,在癸曰昭陽。月在甲曰畢,在乙曰橘,在丙曰修,在丁曰圉,在戊曰厲,在己曰則,在庚曰窒,在辛曰塞,在壬曰終,在癸曰極。。大撓作甲子五剛,甲、丙、戊、庚、壬五,柔乙,丁己、辛癸。青帝生子而曰甲乙甲乙東方,木赤帝生子而曰丙丁。丙丁南方火。黄帝生子而曰戊己戊己中央,土白帝生子,而曰庚辛、庚辛西方。金黒帝生子,而曰壬癸壬癸北方,水見於時而生物者,乙與庚,合春則有榆青而白,不失金木之色。辛與丙合,秋則有棗,白而赤,不失金火之色,已與甲合。夏末秋初有𤓰青而黃,不失土木之色,丁與壬合,夏則有椹赤而黑,不失水火之色癸與戊合,冬則有橘,黒而黃,不失水土之色。天上三竒,乙丙丁地,下三竒甲,戊庚,丙加甲名,飛鳥跌穴,甲加丙名,青龍迴首。戊孟知祥曰:「上戊之辰,時俗所重,不可廢也。。諸欲止宿安營,避病去害者,當用真人閉六戊之法。道家忌六戊日,不入靖燒香戊己,燕作窠,避戊己。 |
113 | 集仙官勅六丁雷電下取將女丁婦,壬傳世婚十二支。 |
114 | 經馮相氏掌十有二辰,以㑹天位。硩簇氏以方書十二辰之號,天之大數不過十二。亥嵗在豕韋之次,注亥也。 |
115 | 子子午、夘酉為二繩,丑、寅、辰、巳、未、申、戌、亥為四鉤。帝張四維,運之以斗,指寅則萬物,螾夘則茂茂,然辰則振之也,巳則生巳,定也,午忤也,未昧也。申者,申之也。酉者,飽也,戌者滅也。亥者閡也,子者滋也,丑者紐也。史子者滋也,言萬物滋於下也。丑者紐也,言陽氣在上未條,萬物厄紐未敢出,寅言萬物始生螾然也。夘之為言茂也,言萬物茂也。辰者,言萬物之蜄也。巳者,言陽氣之巳盡也。午者隂陽交,未者,言萬物皆成,有滋味也。申者,言隂用事,申賊萬物。酉者,萬物之老也。戌者,言萬物盡滅亥者該也,言陽氣藏於下故該也。太極元氣,函三為一,行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於丑,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夘,得二十七,又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於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之於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參之於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隂陽合徳氣鍾於子,化生萬物者也。故孳萌於子,紐牙於丑,引達於寅,冒茆於卯,振美於辰,巳盛於巳,咢布於午,昧薆於未,申堅於申,留熟於酉,畢入於戌,該閡於亥,故隂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既類依於律呂,又經厯於日辰,而變化之情可見矣。。六律、六呂,而十二辰立矣。甲辰有五子,注云六丁,惟甲寅無子。 制禮上物,不過十二,天之大數也。 天統之正,始於子半,地化自丑畢於辰,人生自寅成於申。子者,孳也,謂陽氣至此,更孳生也。丑者,紐也,言終始之制,故以紐結為名。寅者,津也,謂生物之津塗也。夘者茂也,言陽氣生而孳茂也。辰者振也,謂時物振動而長也。巳者起也,物至此時,畢盡而起也。午者,長也,大也,言萬物皆長大也。未者味也,言萬物向成有滋味也。申者身也,言萬物身體皆成就也。酉者猶也,謂時物皆猶縮也。戌者滅也,謂時物皆度滅也。亥者劾也,言時隂氣劾殺萬物也。 |
116 | 傳記太嵗在寅曰攝提格,在夘曰單閼,在辰曰執徐,在巳曰大荒落在午曰敦,牂在未曰恊洽,在申曰涒灘,在酉曰作噩,在戌曰閹,茂在亥曰大淵獻,在子曰困敦,在丑曰赤奮若少陽見寅,寅者演也,卯者茂也。辰,震也。太陽見於巳巳者,物必起午,物滿未味也,少隂見於申。申者,身也。酉,老物收斂,戌者滅也。太隂見於亥,亥者仰也,子者孳也,丑者,紐也。日以統辰,如君統臣也。辰屬月,故月上繫天也。其斗之星,夜隨天左旋,各指十二辰之位,謂之斗建,亦名月。建閏月則指十二辰之間子,𤣥枵丑,星紀寅,析木,夘大火,辰夀星巳,鶉尾午,鶉火未,鶉首,申實,沈酉,大梁,戌降,婁亥,娵訾子寳瓶丑、磨蝎寅人,馬卯天蝎辰,天秤已雙女午,獅子、未巨蟹,申隂陽酉,金牛戌白羊亥雙魚、天罡、辰將太,乙巳將勝光,午將小吉,未將傳送,申将從魁,酉将河魁戌,将登明亥,将神后子,将大吉丑,将功曹,寅将太衝夘将。 |
117 | 記纂淵海卷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