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徹裏,燕只吉臺氏。曾祖太赤,為馬步軍都元帥,從太祖定中原,以功封徐、邳二州,因家于徐。徹裏幼孤,母蒲察氏教以讀書。至元十八年,世祖召見,應對詳雅,悅之,俾常侍左右,民間事時有所諮訪。從徵東北邊還,因言大軍所過,民不勝煩擾,寒餓且死,宜加賑給,帝從之,乃賜邊民谷帛牛馬有差,賴以存活者衆。擢利用監。二十三年,奉使江南,省風俗,訪遺逸。時行省理財方急,賣所在學田以價輸官。徹裏 曰:「學田所以供祭禮、育人才也,安可鬻?」遽止之。還朝以聞,帝 嘉納焉。 |
4 | 二十四年,分中書為尚書省。桑哥為相,引用黨與,鉤考天下錢糧,凡 昔權臣阿合馬積年負逋,舉以中書失徵奏,誅二參政。行省乘風,督責尤峻。主無所償,則責及親戚,或逮繫鄰黨,械禁榜掠。民不勝其苦,自裁及死獄者以百數,中 外騷動。廷臣顧忌,皆莫敢言。徹裏乃於帝前具陳桑哥奸貪誤國害民狀,辭語激烈。帝怒,謂其毀詆大臣,失禮體,命左右批其頰。徹裏辯愈力,且曰:「臣與桑哥無仇,所以力數其罪 而不顧身者,正為國家計耳。苟畏聖怒而不復言,則奸臣何由而除,民 害何由而息!且使陛下有拒諫之名,臣竊懼焉。」於是帝大悟,即命帥 羽林三百人往籍其家, 得珍寶如內藏之半。桑哥既誅,諸枉系者始得釋。復奉旨往江南,籍桑 哥姻黨江浙省臣烏馬兒、蔑列、忻都、王濟,湖廣省臣要束木等,皆棄 市,天下大快之。徹裏往來,凡四道徐,皆過門不入。 |
6 | 大德元年,拜江南諸道行臺御史大夫。一日,召都事賈鈞謂曰:「國家 置御史臺,所以肅清庶官、美風俗、興教化也。乃者御史不存大體,按 巡以苛為明,徵贓以多為功,至有迫子證父、弟證兄、奴訐主者。傷風敗教,莫茲為甚。君為我語諸御史,毋庸效尤為也。」帝聞而善之,改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江浙 稅糧甲天下,平江、嘉興、湖州三郡當江浙什六七,而其地極下,水鍾 為震澤。震澤之注,由吳松江入海。歲久,江淤塞,豪民利之,封土為田,水道淤塞,由是浸淫泛溢,敗諸郡禾稼。朝廷命行省疏導之,發卒數萬人,徹裏董其役,凡四閱月畢工。 |
22 | 三十年,有星孛於帝座。帝憂之,夜召入禁中,問所以銷天變之道,奏 曰:「風雨自天而至,人則棟宇以待之;江河為地之限,人則舟楫以通之。天地有所不能者,人則為之,此人所以與天地參也。且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怨,惟起敬起 孝。故《易·震》之象曰『君子以恐懼修省』,《詩》曰『敬天之怒』 ,又曰『遇災而懼』。三代聖王,克謹天戒,鮮不有終。漢文之世,同 日山崩者二十有九,日食地震頻歲有之,善用此道,天亦悔禍,海內乂安。此前代之龜鑑也,臣願陛下法之。」因誦文帝《日食求言詔》。帝悚然曰:「此言深合朕意,可複誦之。」遂詳論款陳,夜至四鼓,明日進膳,帝以盤珍賜之。 |
25 | 河東守臣獻嘉禾,大臣欲奏以為瑞。不忽木語之曰:「汝部內所產盡然耶,惟此數莖耶?」曰:「惟此數莖爾。」不忽木曰:「若如此,既無益於民,又何足為瑞。」遂罷遣之。西僧為佛事,請釋罪人祈福,謂之禿魯麻。豪民犯法者,皆賄賂之以求免。有殺主、殺夫者,西僧請被以帝后御服,乘黃犢出宮門釋之,雲可得福。不忽木曰:「人倫者,王政之本,風化之基,豈可容其亂法如是!」帝責丞相曰:「朕戒汝無使不忽木知,今聞其言,朕甚愧之。」使人謂不忽木曰:「卿且休矣!朕今從卿言,然自是以為故事。」有奴告主者,主被誅,詔即以其主所居官 與之。不忽木言:「若此必大壞天下之風俗,使人情愈薄,無覆上下之 分矣。」帝悟,為追廢前命。執政奏以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后謂帝曰:「不忽木朝廷正人,先皇帝所付託,豈可出之於外耶!」帝復留之。竟以與同列多異議, 稱疾不出。元貞二年春,召至便殿曰:「朕知卿疾之故,以卿不能從人 ,人亦不能從卿也。欲以段貞代卿,如何?」不忽木曰:「貞實勝於臣 。」乃拜昭文館大學士、平章軍國重事。辭曰:「是職也,國朝惟史天 澤嘗為之,臣何功敢當此。」制去「重」字。 |
26 | 大德二年,御史中丞崔彧卒,特命行中丞事。三年,兼領侍儀司事。有 因父官受賄賂,御史 必欲歸罪其父,不忽木曰:「風紀之司,以宣政化、勵風俗為先,若使 子證父,何以興孝!」樞密臣受人玉帶,徵贓不敘,御史言罰太輕,不 忽木曰:「禮,大臣貪墨,惟曰簠簋不飾,若加笞辱,非刑不上大夫之 意。」人稱其平恕。四年,病復作,帝遣醫治之,不效,乃附奏曰:「 臣孱庸無取,叨承眷渥,大限有終,永辭昭代。」引觴滿飲而卒,年四十六。帝聞之驚悼,士大夫皆哭失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