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歐陽修-資政殿學士文正範公神道碑銘 |
2 | 皇佑四年五月甲子,資政殿學士、尚書戶部侍郎、汝南文正公薨於徐州,以其年十有二月壬申,葬於河南尹樊里之萬安山下。公諱仲淹,字希文。五代之際,世家蘇州,事吳越。太宗皇帝時,吳越獻其地,公之皇考從錢俶朝京師,後為武寧軍掌書記以卒。 |
3 | 公生二歲而孤,母夫人貧無依,再適長山朱氏。既長,知其世家,感泣去之南都。入學舍,掃一室,晝夜講誦,其起居飲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居五年,大通六經之旨,為文章,論說必本於仁義。祥符八年,舉進士,禮部選第一,遂中乙科,為廣德軍司理參軍,始歸迎其母以養。及公既貴,天子贈公曾祖蘇州糧料判官諱夢齡為太保,祖秘書監諱贊時為太傅,考諱墉為太師,妣謝氏為吳國夫人。 |
4 | 公少有大節,於富貴、貧賤、毀譽、歡戚,不一動其心,而慨然有志於天下,常自誦曰:「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也。」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擇利害為趨舍。其所有為,必盡其力,曰:「為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吾豈苟哉!」 |
5 | 天聖中,晏丞相薦公文學,以大理寺丞為秘閣校理。以言事忤章獻太后旨,通判河中府。久之,上記其忠,召拜右司諫。當太后臨朝聽政時,以至日大會前殿,上將率百官為壽。有司已具,公上疏言天子無北面,且開後世弱人主以強母後之漸,其事遂已。又上書請還政,天子不報。及太后崩,言事者希旨,多求太后時事,欲深治之。公獨以謂太后受托先帝,保佑聖躬,始終十年,未見過失,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初,太后有遺命,立楊太妃代為太后。公諫曰:「太后,母號也,自古無代立者。」由是罷其冊命。 |
6 | 是歲,大旱蝗,奉使安撫東南。使還,會郭皇后廢,率諫官、御史伏閣爭,不能得,貶知睦州,又徙蘇州。歲餘,即拜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益論時政闕失,而大臣權幸多忌惡之。 |
7 | 居數月,以公知開封府。開封素號難治,公治有聲。事日益簡,暇則益取古今治亂安危為上開說,又為《百官圖》以獻,曰:「任人各以其材而百職修,堯、舜之治不過此也。」因指其遷進遲速次序曰:「如此而可以為公,可以為私,亦不可以不察。」由是呂丞相怒,至交論上前,公求對,辨語切,坐落職,知饒州。 |
8 | 明年,呂公亦罷。公徙潤州,又徙越州。而趙元昊反河西,上複召相呂公。乃以公為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遷龍圖閣直學士。是時,新失大將,延州危。公請自守鄜Q籲I賊,乃知延州。元昊遣人遺書以求和,公以謂無事請和,難信,且書有僭號,不可以聞,乃自為書,告以逆順成敗之說,甚辯。坐擅複書,奪一官,知耀州。未逾月,徙知慶州。既而四路置帥,以公為環慶路經略安撫、招討使、兵馬都部署,累遷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 |
9 | 公為將,務持重,不急近功小利。於延州築青澗城,墾營田,複承平、永平廢寨,熟羌歸業者數萬戶。於慶州城大順以據要害,奪賊地而耕之。又城細腰、胡蘆,於是明珠、滅臧等大族,皆去賊為中國用。自邊制久隳,至兵與將常不相識。公始分延州兵為六將,訓練齊整,諸路皆用以為法。公之所在,賊不敢犯。人或疑公見敵應變為如何?至其城大順也,一旦引兵出,諸將不知所向,軍至柔遠,始號令告其地處,使往築城。至於版築之用,大小畢具,而軍中初不知。賊以騎三萬來爭,公戒諸將:戰而賊走,追勿過河。已而賊果走,追者不渡,而河外果有伏。賊既失計,乃引去。於是諸將皆服公為不可及。公待將吏,必使畏法而愛己。所得賜賚,皆以上意分賜諸將,使自為謝。諸蕃質子,縱其出入,無一人逃者。蕃酋來見,召之臥內,屏人徹衛,與語不疑。公居三歲,士勇邊實,恩信大洽,乃決策謀取橫山,複靈武,而元昊數遣使稱臣請和,上亦召公歸矣。初,西人籍其鄉兵者十數萬,既而黥以為軍,惟公所部,但刺其手,公去兵罷,獨得複為民。其於兩路,既得熟羌為用,使以守邊,因徙屯兵就食內地,而紓西人慄免之勞。其所設施,去而人德之,與守其法不敢變者,至今尤多。 |
10 | 自公坐呂公貶,群士大夫各持二公曲直,呂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為黨,或坐竄逐。及呂公複相,公亦再起被用,於是二公歡然相約戮力平賊。天下之士皆以此多二公,然朋黨之論遂起而不能止。上既賢公可大用,故卒置群議而用之。 |
11 | 慶歷三年春,召為樞密副使,五讓不許,乃就道。既至數月,以為參知政事,每進見,必以太平責之。公嘆曰:「上之用我者至矣,然事有先後,而革弊於久安,非朝夕可也。」既而上再賜手詔,趣使條天下事,又開天章閣,召見賜坐,授以紙筆,使疏於前。公惶恐避席,始退而條列時所宜先者十數事上之。其詔天下興學,取士先德行不專文辭,革磨勘例遷以別能否,減任子之數而除濫官,用農桑、考課、守宰等事,方施行,而磨勘、任子之法,僥幸之人皆不便,因相與騰口,而嫉公者亦幸外有言,喜為之佐佑。會邊奏有警,公即請行,乃以公為河東、陝西宣撫使。至則上書願複守邊,即拜資政殿學士、知邠州,兼陝西四路安撫使。其知政事,才一歲而罷,有司悉奏罷公前所施行而複其故。言者遂以危事中之,賴上察其忠,不聽。 |
12 | 是時,夏人已稱臣,公因以疾請鄧州。守鄧三歲,求知杭州,又徙青州。公益病,又求知潁州,肩舁至徐,遂不起,享年六十有四。方公之病,上賜藥存問。既薨,輟朝一日,以其遺表無所請,使就問其家所欲,贈以兵部尚書,所以哀恤之甚厚。 |
13 | 公為人外和內剛,樂善泛愛。喪其母時尚貧,終身非賓客食不重肉,臨財好施,意豁如也。及退而視其私,妻子僅給衣食。其為政,所至民多立祠畫像。其行己臨事,自山林處士、里閭田野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樂道其事者甚眾。及其世次、官爵,志於墓、譜於家、藏於有司者,皆不論著,著其系天下國家之大者,亦公之志也歟!銘曰: |
14 | 範於吳越,世實陪臣。俶納山川,及其士民。範始來北,中間幾息?公奮自躬,與時偕逢。事有罪功,言有違從。豈公必能,天子用公。其艱其勞,一其初終。夏童跳邊,乘吏怠安。帝命公往,問彼驕頑。有不聽順,鋤其穴根。公居三年,怯勇隳完。兒憐獸擾,卒俾來臣。夏人在廷,其事方議。帝趣公來,以就予治。公拜稽首,茲惟難哉!初匪其難,在其終之。群言營營,卒壞於成。匪惡其成,惟公是傾。不傾不危,天子之明。存有顯榮,沒有贈謚。藏其子孫,寵及後世。惟百有位,可勸無怠。 |
15 | ○歐陽修-胡先生墓表 |
16 | 先生諱瑗,字翼之,姓胡氏。其上世為陵州人,後為泰州如皋人。先生為人師,言行而身化之,使誠明者達,昏愚者勵,而頑傲者革。故其為法嚴而信,為道久而尊。師道廢久矣,自明道、景佑以來,學者有師,惟先生暨泰山孫明複、石守道三人,而先生之徒最盛。其在湖州之學,弟子去來常數百人,各以其經轉相傳授,其教學之法最備。行之數年,東南之士,莫不以仁義禮樂為學。 |
17 | 慶歷四年,天子開天章閣,與大臣講天下事,始慨然詔州縣皆立學。於是建太學於京師,而有司請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為太學法,至今著為令。後十餘年,先生始來居太學。學者自遠而至,太學不能容,取旁官署以為學舍。禮部貢舉,歲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其高第者知名當時,或取甲科,居顯仕。其餘散在四方,隨其人賢愚,皆循循雅飭,其言談舉止,遇之不問可知為先生弟子。其學者相語稱先生,不問可知為胡公也。 |
18 | 先生初以白衣見天子論樂,拜秘書省校書郎,闢丹州軍事推官,改密州觀察推官,丁父憂去職。服除,為保寧軍節度推官,遂居湖學。召為諸王宮教授,以疾免。已而以太子中舍致仕,遷殿中丞於家。皇佑中,驛召至京師議樂,複以為大理評事,兼太常寺主簿,又以疾辭。歲餘,為光祿寺丞、國子監直講,乃居太學,遷大理寺丞,賜緋衣銀魚。嘉佑元年,遷太子中允,充天章閣侍講,仍居太學。已而病不能朝,天子數遣使者存問,又以太常博士致仕。東歸之日,太學之諸生,與朝廷賢士大夫,送之東門,執弟子禮,路人嗟嘆以為榮。以四年六月六日,卒於杭州,享年六十有七。以明年十月五日,葬於烏程何山之原。其世次官邑與其行事,莆陽蔡君謨具志於幽堂。 |
19 | 嗚呼!先生之德在乎人,不待表而見於後世。然非此無以慰學者之思,乃揭於其墓之原。 |
20 | ○歐陽修-河南府司錄張君墓表 |
21 | 故大理寺丞、河南府司錄張君,諱汝士,字堯夫,開封襄邑人也。明道二年八月壬寅,以疾卒於官,享年三十有七。卒之七日,葬洛陽北邙山下,其友人河南尹師魯志其墓,而廬陵歐陽修為之銘。以其葬之速也,不能刻石,乃得金谷古磚,命太原王顧,以丹為隸書,納於壙中。嘉佑二年某月某日,其子吉甫、山甫,改葬君於伊闕之教忠鄉積慶里。 |
22 | 君之始葬北邙也,吉甫才數歲,而山甫始生。餘及送者相與臨穴視窆,且封哭而去。今年春,餘主試天下貢士,而山甫以進士試禮部,乃來告以將改葬其先君,因出銘以示餘。蓋君之卒距今二十有五年矣。 |
23 | 初,天聖、明道之間,錢文僖公守河南。公王家子,特以文學仕至貴顯。所至多招集文士,而河南吏屬適皆當時賢材知名士,故其幕府號為天下之盛,君其一人也。文僖公善待士,未嘗責以吏職。而河南又多名山水,竹林茂樹,奇花怪石,其平台清池,上下荒墟草莽之間,餘得日從賢人長者,賦詩飲酒以為樂。而君為人靜默修潔,常坐府治事省文書,尤盡心於獄訟。初以闢為其府推官,既罷,又闢司錄,河南人多賴之,而守尹屢薦其材。君亦工書,喜為詩。間則從余游,其語言簡而有意,飲酒終日不亂,雖醉未嘗頹墮。與之居者莫不服其德,故師魯之志曰:「飭身臨事,餘嘗愧堯夫,堯夫不餘愧也。」 |
24 | 始君之葬,皆以其地不善,又葬速,其禮不備。君夫人崔氏,有賢行,能教其子。而二子孝謹,克自樹立,卒能改葬君如吉卜,君其可謂有後矣。自君卒後,文僖公得罪,貶死漢東,吏屬亦各引去。今師魯死且十餘年,王顧者死亦六七年矣,其送君而臨穴者及與君同府而游者,十蓋八九死矣。其幸而在者,不老則病且衰,如予是也。嗚呼!盛衰生死之際,未始不如是,是豈足道哉!惟為善者能有後,而托於文字者可以無窮。故於其改葬也,書以遺其子,俾碣於墓,且以寫餘之思焉。 |
25 | 吉甫今為大理寺丞,知緱氏縣;山甫始以進土賜出身雲。 |
26 | ○歐陽修-徂徠石先生墓志銘 |
27 | 徂徠先生姓石氏,名介,字守道,兗州奉符人也。徂徠,魯東山,而先生非隱者也,其仕嘗位於朝矣。魯之人不稱其官而稱其德,以為徂徠魯之望,先生魯人之所尊,故因其所居山,以配其有德之稱,曰徂徠先生者,魯人之志也。 |
28 | 先生貌厚而氣完,學篤而志大,雖在畎畝,不忘天下之憂,以謂「時無不可為,為之無不至。不在其位,則行其言。吾言用,功利施於天下,不必出乎己;吾言不用,雖獲禍咎,至死而不悔」。其遇事發憤,作為文章,極陳古今治亂成敗以指切當世,賢愚善惡,是是非非,無所諱忌。世俗頗駭其言,由是謗議喧然,而小人尤嫉惡之,相與出力必擠之死。先生安然不惑不變,曰:「吾道固如是,吾勇過孟賁矣。」不幸遇疾以卒。既卒,而奸人有欲以奇禍中傷大臣者,猶指先生以起事,謂其詐死而北走契丹矣,請發棺以驗。賴天子仁聖,察其誣,得不發棺,而保全其妻子。 |
29 | 先生世為農家,父諱丙,始以仕進,官至太常博士。先生年二十六,舉進士甲科,為鄆州觀察推官、南京留守推官。御史台闢主簿,未至,以上書論赦罷不召。秩滿遷某軍節度掌書記,代其父官於蜀,為嘉州軍事判官。丁內外艱去官,垢面跣足,躬耕徂徠之下,葬其五世未葬者七十喪。服除,召人國子監直講。是時,兵討元昊久無功,海內重困,天子奮然思欲振起威德,而進退二三大臣,增置諫官御史,所以求治之意甚銳。先生躍然喜曰:「此盛事也。雅頌吾職,其可已乎?」乃作《慶歷聖德詩》以褒貶大臣,分別邪正,累數百言。詩出,太山孫明複曰:「子禍始於此矣。」明複,先生之師友也。其後所謂奸人作奇禍者,乃詩之所斥也。 |
30 | 先生自閒居徂徠,後官於南京,常以經術教授。及在太學,益以師道自居,門人弟子從之者甚眾。太學之興,自先生始,其所為文章,曰某集者若干卷,曰某集者若干卷。其斥佛、老、時文,則有《怪說》、《中國論》,曰:「去此三者,然後可以有為。」其戒奸臣、宦、女,則有《唐鑒》,曰:「吾非為一世監也。」其餘喜怒哀樂,必見於文。其辭博辯雄偉,而憂思深遠。其為言曰:「學者,學為仁義也。惟忠能忘其身,惟篤於自信者,乃可以力行也。」以是行於己,亦以是教於人。所謂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孟軻、揚雄、韓愈氏者,未嘗一日不誦於口;思與天下之士,皆為周、孔之徒,以致其君為堯、舜之君,民為堯、舜之民,亦未嘗一日少忘於心。至其違世驚眾,人或笑之,則曰:「吾非狂癡者也。」是以君子察其行,而信其言,推其用心而哀其志。 |
31 | 先生直講歲餘,杜祁公薦之天子,拜太子中允。今丞相韓公又薦之,乃直集賢院。又歲餘,始去太學,通判濮州。方待次於徂徠,以慶歷五年七月某日卒於家,享年四十有一。友人廬陵歐陽修哭之以詩,以謂待彼謗焰熄,然後先生之道明矣。 |
32 | 先生既歿,妻子凍餒不自勝。今丞相韓公與河陽富公,分俸買田以活之。後二十一年,其家始克葬先生於某所。將葬,其子師訥與其門人姜潛、杜默、徐遁等來告曰:「謗焰熄矣,可以發先生之光矣。敢請銘。」某曰:「吾詩不云乎『子道自能久』也,何必吾銘?」遁等曰:「雖然,魯人之欲也。」乃為之銘曰: |
33 | 徂徠之岩岩,與子之德兮,魯人之所瞻。汶水之湯湯,與子之道兮,逾遠而彌長。道之難行兮,孔孟亦云遑遑。一世之屯兮,萬世之光。曰:吾不有命兮,安在夫桓魋與臧倉?自古聖賢皆然兮,噫!子雖毀其何傷! |
34 | ○歐陽修-孫明複先生墓志銘 |
35 | 先生諱複,字明複,姓孫氏,晉州平陽人也。少舉進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陽,學《春秋》,著《尊王發微》。魯多學者,其尤賢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 |
36 | 先生年逾四十,家貧不娶,李丞相迪,將以其弟之女妻之。先生疑焉。介與群弟子進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貧賤,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義也。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賢名。」於是乃許。孔給事道輔,為人剛直嚴重,不妄與人,聞先生之風,就見之。介執杖屨侍左右,先生坐則立,升降拜則扶之,及其往謝也,亦然。魯人既素高此兩人,由是始識師弟子之禮,莫不嘆嗟之。而李丞相、孔給事,亦以此見稱於士大夫。 |
37 | 其後介為學官,語於朝曰:「先生非隱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慶歷二年,樞密副使範仲淹、資政殿學士富弼,言其道德經術,宜在朝廷,召拜校書郎、國子監直講。嘗召見邇英閣說《詩》,將以為侍講,而嫉之者言其講說多異先儒,遂止。七年,徐州人孔直溫以狂謀捕治,索其家得詩,有先生姓名,坐貶監處州商稅,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長水縣,僉署應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餘人上言:「孫某行為世法,經為人師,不宜棄之遠方。」乃複為國子監直講。居三歲,以嘉佑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於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先生在太學時,為大理評事,天子臨幸,賜以緋衣銀魚,及聞其喪,惻然,予其家錢十萬。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學之諸生,相與吊哭,賻治其喪。於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於鄆州須城縣盧泉鄉之北扈原。 |
38 | 先生治《春秋》,不惑傳注,不為曲說以亂經,其言簡易,明於諸侯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於經之本義為多。方其病時,樞密使韓琦,言之天子,選書吏給紙筆,命其門人祖無擇就其家得其書十有五篇,錄之藏於秘閣。先生一子大年,尚幼。銘曰: |
39 | 聖既歿經更戰焚,逃藏脫亂僅傳存。眾說乘之汨其原,怪迂百出雜偽真。後生牽卑習前聞,有欲患之寡攻群。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闢浮雲。刮磨蔽蝕相吐吞,日月卒複光破昏。博哉功利無窮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
40 | ○歐陽修-太常博士尹君墓志銘 |
41 | 君諱源,字子漸,姓尹氏。與其弟洙師魯,俱有名於當世。其論議文章,博學強記,皆有以過人。而師魯好辯,果於有為;子漸為人,剛簡不矜飾,能自晦藏,與人居久而莫知,至其一有所發,則人必驚伏。其視世事若不干其意,已而榷其情偽,計其成敗,後多如其言。其性不能容常人,而善與人交,久而益篤。白天聖、明道之間,予與其兄弟交,其得於子漸者如此。其曾祖諱誼,贈光祿少卿。祖諱文化,官至都官郎中,贈刑部侍郎。父諱仲宣,官至虞部員外郎,贈工部郎中。子漸初以祖蔭,補三班借職,稍遷左班殿直。天聖八年,舉進士及第,為奉禮郎,累遷太常博士。歷知芮城、河陽二縣,僉署孟州判官事,又知新鄭縣,通判涇州、慶州,知懷州。以慶歷五年三月十四日,卒於官。 |
42 | 趙元昊寇邊,圍定川堡,大將葛懷敏發涇原兵救之。君遺懷敏書曰:「賊舉其國而來,其利不在城堡,而兵法有不得而救者。且吾軍畏法,見敵必赴而不計利害,此其所以數敗也。宜駐兵瓦亭,見利而後動。」懷敏不能用其言,遂以敗死。劉渙知滄州,杖一卒,不服,渙命斬之,以聞,坐專殺,降知密州。君上書為渙論直,得複知滄州。範文正公常薦君材可以居館閣,召試不用,遂知懷州,至期月大治。是時天子用範文正公,與今觀文殿學士富公、武康軍節度使韓公,欲更置天下事,而權幸小人不便,三公皆罷去,而師魯與時賢士,多被誣枉得罪。君嘆息憂悲發憤,以謂生可厭,而死可樂也,往往被酒哀歌泣下,朋友皆竊怪之。已而以疾卒,享年五十。至和元年十有二月十三日,其子材葬君於河南府壽安縣甘泉鄉龍洲里。其平生所為文章六十篇,皆行於世。子男四人:曰材、植、機、桴。 |
43 | 嗚呼!師魯常勞其智於事物,而卒蹈憂患以窮死。若子漸者,曠然不有累其心,而無所屈其志,然其壽考亦以不長。豈其所謂短長得失者,皆非此之謂歟!其所以然者,不可得而知歟!銘曰: |
44 | 有韞於中不以施,一憤樂死其如歸。豈其志之將衰?不然世果可嫉其如斯! |
45 | ○歐陽修-尹師魯墓志銘 |
46 | 師魯,河南人,姓尹氏,諱洙。然天下之士識與不識,皆稱之曰師魯。蓋其名重當世,而世之知師魯者,或推其文學,或高其議論,或多其材能;至其忠義之節,處窮達,臨禍福,無愧於古君子,則天下之稱師魯者,未必盡知之。 |
47 | 師魯為文章,簡而有法,博學強記,通知古今,長於《春秋》。其與人言,是是非非,務窮盡道理乃已,不為苟止而妄隨,而人亦罕能過也。遇事無難易,而勇於敢為,其所以見稱於世者,亦所以取嫉於人,故其卒窮以死。 |
48 | 師魯少舉進士及第,為絳州正平縣主簿、河南府戶曹參軍、邵武軍判官。舉書判拔萃,遷山南東道掌書記,知伊陽縣。王文康公薦其才,召試充館閣校勘,遷太子中允、天章閣待制。範公貶饒州,諫官御史不肯言,師魯上書,言:「仲淹,臣之師友,願得俱貶。」貶監郢州酒稅,又徙唐州。遭父喪,服除,複得太子中允,知河南縣。趙元吳反,陝西用兵,大將葛懷敏奏起為經略判官。師魯雖用懷敏闢,而尤為經略使韓公所深知。其後諸將敗於好水,韓公降知秦州,師魯亦徙通判濠州。久之,韓公奏,得通判秦州。遷知涇州,又知渭州,兼涇原路經略部署。坐城水洛,與邊將異議,徙知晉州,又知潞州。為政有惠愛,潞州人至今思之。累遷官至起居舍人、直龍圖閣。 |
49 | 師魯當天下無事時,獨喜論兵,為《敘燕》、《息戍》二篇行於世。自西兵起凡五六歲,未嘗不在其間。故其論議益精密,而於西事尤習其詳。其為兵制之說,述戰守勝敗之要,盡當今之利害,又欲訓土兵,代戍卒,以減邊用,為御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而元吳臣,西兵解嚴,師魯亦去而得罪矣。然則天下之稱師魯者,於其材能亦未必盡知之也。 |
50 | 初,師魯在渭州,將吏有違其節度者,欲按軍法斬之而不果。其後吏至京師,上書訟師魯以公使錢貸部將,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徙監均州酒稅。得疾,無醫藥,舁至南陽求醫。疾革,憑幾而坐,顧稚子在前,無甚憐之色;與賓客言,終不及其私。享年四十有六以卒。 |
51 | 師魯娶張氏,某縣君。有兄源,字子漸,亦以文學知名,前一歲卒。師魯凡十年間,三貶官,喪其父,又喪其兄。有子四人,連喪其女一,適人,亦卒。而其身終以貶死。一子三歲,四女未嫁,家無餘貲,客其喪於南陽不能歸。平生故人無遠邇皆往賻之,然後妻子得以其柩歸河南,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於先塋之次。餘與師魯兄弟交,嘗銘其父之墓矣,故不複次其世家焉。銘曰: |
52 | 藏之深,固之密。石可朽,銘不滅。 |
53 | ○歐陽修-梅聖俞墓志銘 |
54 | 嘉佑五年,京師大疫。四月乙亥,聖俞得疾,臥城東汴陽坊。明日,朝之賢士大夫往問疾者,騶呼屬路不絕。城東之人,市者廢,行者不得往來,咸驚顧相語曰:「茲坊所居大人誰耶?何致客之多也?」居八日癸未,聖俞卒。於是賢土大夫又走吊哭如前日益多,而其尤親且舊者,相與聚而謀其後事,自丞相以下,皆有以賻恤其家。粵六月甲申,其孤增,載其柩南歸,以明年正月丁丑,葬於宣州陽城鎮雙歸山。 |
55 | 聖俞,字也,其名堯臣,姓梅氏,宣州宣城人也。自其家世頗能詩,而從父詢以仕顯,至聖俞遂以詩聞,自武夫貴戚童兒野叟,皆能道其名字。雖妄愚人不能知詩義者,直曰:「此世所貴也,吾能得之。」用以自矜。故求者日踵門,而聖俞詩遂行天下。其初喜為清麗閒肆平淡,久則涵演深遠,間亦琢刻以出怪巧。然氣完力餘,益老以勁。其應於人者多,故辭非一體。至於他文章皆可喜,非如唐諸子號詩人者,僻固而狹陋也。聖俞為人,仁厚樂易,未嘗忤於物。至其窮愁感憤,有所罵譏笑謔,一發於詩。然用以為歡,而不怨懟,可謂君子者也。 |
56 | 初在河南,王文康公見其文,嘆曰:「二百年無此作矣。」其後大臣屢薦宜在館閣,嘗一召試,賜進士出身,餘輒不報。嘉佑元年,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餘人列言於朝曰:「梅某經行修明,願得留與國子諸生講論道德,作為雅頌以歌詠聖化。」乃得國子監直講。三年冬,袷於太廟,御史中丞韓絳言:「天子且親祠,當更制樂章以薦祖考÷惟梅某為宜。」亦不報。聖俞初以從父蔭,補太廟齋郎,歷桐城、河南、河陽三縣主簿,以德興縣令,知建德縣,又知襄城縣,監湖州鹽稅,簽署忠武、鎮安兩軍節度判官,監永濟倉,國子監直講,累官至尚書都官員外郎。嘗奏其所撰《唐載》二十六卷,多補正舊史闕繆,乃命編修《唐書》。書成,未奏而卒,享年五十有九。 |
57 | 曾祖諱遠,祖諱邈,皆不仕。父諱讓,太子中舍致仕,贈職方郎中。母曰仙游縣太君束氏,又曰清河縣太君張氏。初娶謝氏,封南陽縣君;再娶刁氏,封某縣君。子男五人:曰增、曰墀、曰、曰龜兒;一早卒。女二人:長適太廟齋郎薛通;次尚幼。 |
58 | 聖俞學長於《毛詩》,為《小傳》二十卷;其文集四十卷;注《孫子》十三篇。余嘗論其詩曰:「世謂詩人少達而多窮,蓋非詩能窮人,殆窮者而後工也。」聖俞以為知言。銘曰: |
59 | 不戚其窮,不困其鳴。不躓於艱,不履於傾。養其和平,以發厥聲。震越渾鍠,眾聽以驚。以揚其清,以播其英。以成其名,以告諸冥。 |
60 | ○歐陽修-湖州長史蘇君墓志銘 |
61 | 故湖州長史蘇君,有賢妻杜氏,自君之喪,布衣蔬食,居數歲,提君之孤子,斂其平生文章走南京,號泣於其父曰:「吾夫屈於生,猶可伸於死。」其父太子太師以告於予。予為集次其文而序之,以著君之大節,與其所以屈伸得失,以深誚世之君子當為國家樂育賢材者,且悲君之不幸。其妻卜以嘉佑元年十月某日,葬君於潤州丹徒縣義里鄉檀山裏石門村,又號泣於其父曰:「吾夫屈於人間,猶可伸於地下。」於是杜公及君之子泌,皆以書來乞銘以葬。 |
62 | 君諱舜欽,字子美。其上世居蜀,後徙開封,為開封人。自君之祖諱易簡,以文章有名太宗時,承旨翰林為學士、參知政事,官至禮部侍郎。父諱耆,官至工部郎中、直集賢院。君少以父蔭,補太廟齋郎,調滎陽尉,非所好也。已而鎖其廳去,舉進士中第,改光祿寺主簿,知蒙城縣,丁父憂,服除,知長垣縣,遷大理評事,監在京樓店務。君狀貌奇偉,慷慨有大志。少好古,工為文章,所至皆有善政。官於京師,位雖卑,數上疏論朝廷大事,敢道人之所難言。範文正公薦君,召試得集賢校理。 |
63 | 自元昊反,兵出無功,而天下殆於久安,尤困兵事。天子奮然用三四大臣,欲盡革眾弊以紓民。於是時範文正公與今富丞相,多所設施,而小人不便,顧人主方信用,思有以撼動,未得其根。以君文正公之所薦,而宰相杜公婿也,乃以事中君,坐監進奏院祠神、奏用市故紙錢會客為自盜,除名。君名重天下,所會客皆一時賢俊,悉坐貶逐。然後中君者喜曰:「吾一舉網盡之矣。」其後三四大臣相繼罷去,天下事卒不複施為。 |
64 | 君攜妻子居蘇州,買木石作滄浪亭,日益讀書,大涵肆於六經,而時發其憤悶於歌詩,至其所激,往往驚絕。又喜行草書,皆可愛。故其雖短章醉墨,落筆爭為人所傳。天下之士,聞其名而慕,見其所傳而喜,往揖其貌而竦,聽其論而驚以服,久與其居而不能舍以去也。居數年,複得湖州長史。慶歷八年十二月某日,以疾卒於蘇州,享年四十有一。 |
65 | 君先娶鄭氏,後娶杜氏。三子:長曰泌,將作監主簿;次日液,曰激。二女:長適前進士陳紘,次尚幼。 |
66 | 初,君得罪時,以奏用錢為盜,無敢辯其冤者。自君卒後,天子感悟,凡所被逐之臣複召用,皆顯列於朝,而至今無複為君言者,宜其欲求伸於地下也!宜予述其得罪以死之詳,而使後世知其有以也!既又長言以為之辭,庶幾並寫予之所以哀君者。其辭曰: |
67 | 謂為無力兮,孰擊而去之?謂為有力兮,胡不反子之歸?豈彼能兮此不為。善百譽而不進兮,一毀終世以顛擠。荒孰問兮杳難知,嗟子之中兮,有韞而無施。文章發耀兮,星日交輝。雖冥冥以掩恨兮,不昭昭其永垂。 |
68 | ○歐陽修-石曼卿墓表 |
69 | 曼卿諱延年,姓石氏。其上世為幽州人。幽州人於契丹,其祖自成始以其族間走南歸。天子嘉其來,將祿之,不可,乃家於宋州之宋城。父諱補之,官至太常博士。 |
70 | 幽、燕俗勁武,而曼卿少亦以氣自豪。讀書不治章句,獨慕古人奇節偉行、非常之功,視世俗屑屑無足動其意者。自顧不合於時,乃一混於酒,然好劇飲大醉,頹然自放。由是益與時不合,而人之從其游者,皆知愛曼卿落落可奇,而不知其才之有以用也。年四十八,康定二年二月四日,以太子中允秘閣校理卒於京師。 |
71 | 曼卿少舉進士不第,真宗推恩,三舉進士,皆補奉職。曼卿初不肯就,張文節公素奇之,謂曰:「母老乃擇祿耶!」曼卿矍然起就之。遷殿直,久之,改太常寺太祝,知濟州金鄉縣,嘆曰:「此亦可以為政也!」縣有治聲。通判乾寧軍,丁母永安縣君李氏憂。服除,通判永靜軍,皆有能名。充館閣校勘,累遷大理寺丞,通判海州,還為校理。莊獻明肅太后臨朝,曼卿上書請還政天子。其後太后崩,範諷以言見幸,引嘗言太后事者,遽得顯官,欲引曼卿。曼卿固止之,乃已。 |
72 | 自契丹通中國,德明盡有河南而臣屬,遂務休兵養息,天下宴然,內外弛武,三十餘年。曼卿上書言十事,不報。已而元昊反,西方用兵,始思其言。召見,稍用其說,籍河北、河東、陝西之民,得鄉兵數十萬。曼卿奉使籍兵河東,還,稱旨,賜緋衣銀魚。天子方思盡其才,而且病矣。既而聞邊將有欲以鄉兵捍賊者,笑曰:「此得吾粗也。夫不教之兵,勇怯相雜,若怯者見敵而動,則勇者亦牽而潰矣。今或不暇教,不若募其敢行者,則人人皆勝兵也。」其視世事蔑若不足為,及聽其施設之方,雖精思深慮,不能過也。狀貌偉然,喜酒自豪,若不可繩以法度,退而質其平生趣舍大節,無一悖於理者。遇人無賢愚,皆盡忻歡;及可否天下是非善惡,當其意者無幾人。其為文章,勁健稱其意氣。 |
73 | 有子濟、滋。天子聞其喪,官其一子,使祿其家。既卒之三十七日,葬於太清之先塋。其友歐陽修表於其墓曰: |
74 | 嗚呼曼卿!寧自混以為高,不少屈以合世,可謂自重之士矣!士之所負者愈大,則其自顧也愈重;自顧愈重,則其合愈難。然欲與共大事,立奇功,非得難合自重之士,不可為也。古之魁雄之人,未始不負高世之志,故寧或毀身污跡,卒困於無聞。或老且死,而幸一遇,猶克少施於世。若曼卿者,非徒與世難合,而不克所施,亦其不幸不得至乎中壽,其命也夫!其可哀也夫! |
75 | ○歐陽修-瀧岡阡表 |
76 | 嗚呼!惟我皇考崇公卜吉于瀧岡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於其阡。非敢緩也,蓋有待也。 |
77 | 修不幸,生四歲而孤。太夫人守節自誓,居貧,自力於衣食,以長以教,俾至於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好施與,喜賓客,其傣祿雖薄,常不使有餘,曰:『毋以是為我累。』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壟之植,以庇而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於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於汝也。自吾為汝家婦,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養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將有後也,吾之始歸也,汝父免於母喪方逾年,歲時祭祀,則必涕泣曰:『祭而豐,不如養之薄也。』間御酒食,則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餘,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見之,以為新免於喪適然耳。既而其後常然,至其終身未嘗不然。吾雖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也。汝父為吏,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嘆。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顧乳者抱汝而立於旁,因指而嘆曰:『術者謂我歲行在戌將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見兒之立也,後當以我語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其施於外事,吾不能知;其居於家,無所矜飾,而所為如此,是真發於中者邪!嗚呼!其心厚於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將有後也。汝其勉之!夫養不必豐,要於孝;利雖不得溥於物,要其心之厚於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
78 | 先公少孤力學。咸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道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瀧岡。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苟合於世,儉薄所以居患難也。」其後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處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
79 |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又十有二年,列官於朝,始得贈封其親。又十年,修為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於官舍,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人副樞密,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蓋自嘉佑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皇曾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曾祖妣累封楚國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皇妣累封越國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賜爵為崇國公,太夫人進號魏國。 |
80 | 於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積善成德,宜享其隆。雖不克有於其躬,而賜爵受封,顯榮褒大,實有三朝之錫命,是足以表見於後世,而庇賴其子孫矣。」乃列其世譜,具刻於碑。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於修者,並揭於阡。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 |
81 | 熙寧三年,歲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充京東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修表。 |
82 | ○王安石-泰州海陵縣主簿許君墓志銘 |
83 | 君諱平,宇秉之,姓許氏。余嘗譜其世家,所謂今泰州海陵縣主簿者也。 |
84 | 君既與兄元相友愛稱天下,而自少卓犖不羈,善辨說,與其兄俱以智略為當世大人所器。寶元時,朝廷開方略之選,以招天下異能之士,而陝西大帥範文正公、鄭文肅公爭以君所為書以薦。於是得召試為太廟齋郎,已而選泰州海陵縣主簿。貴人多薦君有大才,可試以事,不宜棄之州縣。君亦常慨然自許,欲有所為,然終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噫!其可哀也已。 |
85 | 士固有離世異俗,獨行其意,罵譏、笑侮、困辱而不悔。彼皆無眾人之求,而有所待於後世者也,其齟齬固宜。若夫智謀功名之士,窺時俯仰,以赴勢物之會,而輒不遇者,乃亦不可勝數。辨足以移萬物,而窮於用說之時;謀足以奪三軍,而辱於右武之國。此又何說哉?嗟乎!彼有所待而不悔者,其知之矣。 |
86 | 君年五十九,以嘉佑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之揚子縣甘露鄉某所之原。夫人李氏。子男瑰,不仕;璋,真州司戶參軍;琦,太廟齋郎;琳,進士。女子五人,已嫁二人,進士周奉先,泰州泰興令陶舜元。銘曰: |
87 | 有拔而起之,莫擠而止之。嗚呼許君!而已於斯,誰或使之。 |
88 | ○王安石-王深父墓志銘 |
89 | 吾友深父,書足以致其言,言足以遂其志,志欲以聖人之道為己任,蓋非至於命弗止也。故不為小廉曲謹以投眾人耳目,而取舍、進退、去就必度於仁義。世皆稱其學問文章行治,然真知其人者不多,而多見謂迂闊,不足趣時合變。嗟乎!是乃所以為深父也。令深父而有以合乎彼,則必無以同乎此矣。 |
90 | 嘗獨以謂天之生夫人也,殆將以壽考成其才,使有待而後顯,以施澤於天下。或者誘其言,以明先王之道,覺後世之民。嗚呼!孰以為道不任於天,德不酬於人?而今死矣。甚哉!聖人君子之難知也!以孟軻之聖,而弟子所願止於管仲、晏嬰,況餘人乎?至於揚雄,尤當世之所賤簡,其為門人者,一侯芭而已。芭稱雄書以為勝《周易》,《易》不可勝也,芭尚不為知雄者。而人皆曰:古之人生無所遇合,至其沒久而後世莫不知。若軻、雄者,其沒皆過千歲,讀其書,知其意者甚少,則後世所謂知者,未必真也。夫此兩人以老而終,幸能著書,書具在,然尚如此。嗟乎深父!其智雖能知軻,其於為雄,雖幾可以無悔,然其志未就,其書未具,而既早死,豈特無所遇於今,又將無所傳於後。天之生夫人也,而命之如此,蓋非餘所能知也。 |
91 | 深父諱回,本河南王氏。其後自光州之固始遷福州之侯官,為侯官人者三世。曾祖諱某,某官。祖諱某,某官。考諱某,尚書兵部員外郎。兵部葬潁州之汝陰,故今為汝陰人。深父嘗以進士補亳州衛真縣主簿,歲餘自免去。有勸之仕者,輒辭以養母。其卒以治平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年四十三。於是朝廷用薦者以為某軍節度推官,知陳州南頓縣事,書下而深父死矣。夫人曾氏,先若干日卒。子男一人,某。女二人,皆尚幼。諸弟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深父某縣某鄉某里,以曾氏祔。銘曰: |
92 | 嗚呼深父!維德之仔肩,以迪祖武。厥艱荒遐,力必踐取。莫吾知庸,亦莫吾侮。神則尚反,歸形此土。 |
93 | ○王安石-建安章君墓志銘 |
94 | 君諱友直,姓章氏。少則卓越自放不羈,不肯求選舉,然有高節大度過人之材。其族人郇公為宰相,欲奏而官之,非其好不就也。自江淮之上,海嶺之間,以至京師,無不游。將相大人豪傑之士,以至間巷庸人小子,皆與之交際,未嘗有所忤,莫不得其歡心。卒然以是非利害加之,而莫能見其喜慍。視其心,若不知富貴貧賤之可以擇而取也,頹然而已矣。昔列禦寇、莊周當文、武末世,哀天下之士沉於得喪,陷於毀譽,離性命之情,而自托於人偽,以爭須臾之欲,故其所稱述,多所謂天之君子。若君者,似之矣。 |
95 | 君讀書通大指,尤善相人,然諱其術,不多為人道之。知音樂、書畫、弈棋,皆以知名於一時。皇佑中,近臣言君文章,善篆,有旨召試,君辭焉。於是太學篆石經,又言君善篆,與李斯、陽冰相上下,又召君,君即往。經成,除試將作監主簿,不就也。嘉佑七年十一月甲子,以疾卒於京師,年五十七。娶辛氏,生二男:存、孺,為進士。五女子:其長嫁常州晉陵縣主簿侍其躊,早卒,璹又娶其中女;次適蘇州吳縣黃元;二人未嫁。 |
96 | 君家建安者五世,其先則豫章人也。君曾祖考諱某,仕江南李氏,為建州軍事推官。祖考諱某,皇著作佐郎,贈工部尚書。考諱某,京兆府節度判官。君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潤州丹陽縣金山之東園。銘曰: |
97 | 弗繢弗雕,弗跂以為高。俯以狎於野,仰以游於朝。中則有實,視銘其昭。 |
98 | ○王安石-秘閣校理丁君墓志銘 |
99 | 朝奉郎、尚書司封員外郎、充秘閣校理、新差通判永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上輕車都尉、賜緋魚袋晉陵丁君卒。臨川王某曰:「噫!吾僚也。方吾少時,輔我以仁義者。」乃發哭吊其孤,祭焉,而許以銘。越三月,君婿以狀至,乃敘銘赴其葬。 |
100 | 敘曰:君諱寶臣,字元珍。少與其兄宗臣,皆以文行稱鄉里,號為「二丁」。景佑中,皆以進士起家。君為峽州軍事判官,與廬陵歐陽公游,相好也。又為淮南節度掌書記。或誣富人以博,州將,貴人也,猜而專,吏莫敢議,君獨力爭正其獄。又為杭州觀察判官,用舉者兼州學教授,又用舉者遷太子中允,知越州剡縣。蓋其始至,流大姓一人,而縣遂治,卒除弊興利甚眾,人至今言之。於是再遷為太常博士,移知端州。儂智高反,攻至其治所。君出戰,能有所捕斬,然卒不勝,乃與其州人皆去而避之,坐免一官,徙黃州。會恩,除太常丞,監湖州酒。又以大臣有解舉者,遷博士,就差知越州諸暨縣。其治諸暨如剡,越人滋以君為循吏也。英宗即位,以尚書屯田員外郎編校秘閣書籍,遂為校理、同知太常禮院。 |
101 | 君直質自守,接上下以恕。雖貧困,未嘗言利。於朋友故舊,無所不盡。故其不幸廢退,則人莫不憐;少進也,則皆為之喜。居無何,御史論君嘗廢矣,不當複用,遂出通判永州,世皆以咎言者謂為不宜。夫驅未嘗教之卒,臨不可守之城,以戰虎狼百倍之賊,議今之法,則獨可守死爾;論古之道,則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吏方操法以責士,則君之流離窮困,幾至老死,尚以得罪於言者,亦其理也。 |
102 | 君以治平三年,待闕於常州,於是再遷尚書司封員外郎,以四年四月四日卒,年五十八。有文集四十卷。明年二月二十九日,葬於武進縣懷德北鄉郭莊之原。 |
103 | 君曾祖諱輝,祖諱諒,皆弗仕。考諱柬之,贈尚書工部侍郎。夫人饒氏,封晉陵縣君,前死。子男隅,太廟齋郎;除、躋為進士;其季恩兒尚幼。女嫁秘書省著作佐郎、集賢校理同縣胡宗愈,其季未嫁,嫁胡氏者亦又死矣。銘曰: |
104 | 文於辭為達,行於德為充。道於古為可,命於今為窮。嗚呼已矣!卜此新宮。 |
105 | ○王安石-臨川王君墓志銘 |
106 | 孔子論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固有等矣。至其以事親為始,而能竭吾才,則自聖人至於士,其可以無憾焉一也。 |
107 | 餘叔父諱師錫,字某。少孤,則致孝於其母,憂悲愉樂,不主於己,以其母而已。學於他州,凡被服、飲食、玩好之物,苟可以愜吾母而力能有之者,皆聚以歸,雖甚勞窘,終不廢。豐其母以及其昆弟、姑姊妹,不敢愛其力之所能得;約其身以及其妻子,不敢慊其意之所欲為。其外行,則自鄉黨鄰里,及其嘗所與游之人,莫不得其歡心。其不幸而蚤死也,則莫不為之悲傷嘆息。夫其所以事親能如此,雖有不至,其亦可以無憾矣。 |
108 | 自庠序聘舉之法壞,而國論不及乎閨門之隱,士之務本者,常詘於浮華淺薄之材,故餘叔父之卒,年三十七,數以進士試於有司,而猶不得祿賜以寬一日之養焉。而世之論土也,以苟難為賢,而餘叔父之孝,又未有以過古之中制也,以故世之稱其行者亦少焉。蓋以叔父自為,則由外至者,吾無意於其間可也。自君子之在勢者觀之,使為善者不得職而無以成名,則中材何以勉焉?悲夫! |
109 | 叔父娶朱氏。子男一人,某。女子一人,皆尚幼。其葬也,以至和四年,祔於真州某縣某鄉銅山之原皇考諫議公之兆。為銘,銘曰: |
110 | 夭孰為之?窮孰為之?為吾能為,已矣無悲! |
111 | ○王安石-廣西轉運使蘇君墓志銘 |
112 | 慶歷五年,河北都轉運使、龍圖閣直學士信都歐陽修,以言事切直,為權貴人所怒,因其孤甥女子有獄,誣以奸利事。天子使三司戶部判官、太常博士武功蘇君與中貴人雜治。當是時,權貴人連內外諸怨惡修者,為惡言,欲傾修銳甚。天下洶洶,必修不能自脫。蘇君卒白上曰:「修無罪,言者誣之耳。」於是權貴人大怒,誣君以不直,絀使為殿中丞、泰州監稅。然天子遂寤,言者不得意,而修等皆無恙。蘇君以此名聞天下。嗟乎!以忠為不忠,而誅不當於有罪,人主之大戒。然古之陷此者相隨屬,以有左右之讒,而無如蘇君之救,是以卒至於敗亡而不寤。然則蘇君一動,其功於天下豈小也哉!蘇君既出逐,權貴人更用事。凡五年之間,再赦,而君六徙,東西南北,水陸奔走輒萬里。其心恬然,無有怨悔。遇事強果,未嘗少屈。蓋孔子所謂剛者,殆蘇君矣。 |
113 | 君又嘗通判陝府。當葛懷敏之敗,邊告急,樞密使使取道路戍還之卒再戍儀、渭。於是延州還者千人,至陝聞再戍,大恐,即歡,聚謀為變。吏白閉城,城中無一人敢出。君徐以一騎出卒間,諭慰止之,而以便宜還使者。戍卒喜曰:「微蘇君,吾不得生。」陝人曰:「微蘇君,吾其掠死矣。」有令刺陝西之民以為兵,敢亡者死。既而亡者得,有司治之以死,而君輒縱去,言上曰:「令民以死者,為事不集也。事集矣,而亡者猶不赦,恐其眾相聚而為盜。惟朝廷幸哀憐愚民,使得自反。」天子以君言為然,而三十州之亡者皆不死。其後知坊州,州稅賦之無歸者,里正代為之輸,歲弊大家數十,君悉鉤治使歸其主。坊人不憂為里正,自蘇君始也。 |
114 | 蘇君諱安世,字夢得。其先武功人。後徙蜀,蜀亡,歸於京師,今為開封人也。曾大考諱進之,率府副率。大考諱繼,殿直。考諱咸熙,贈都官郎中;君以進士起家三十二年,其卒年五十九。為廣西轉運使,而官止於屯田員外郎者,以君十五年不求磨勘也。君娶南陽郭氏,又娶清河某氏。子四人:台文,永州推官;祥文,太廟齋郎;炳文,試將作監主簿;彥文,未仕。女子五人:適進士會稽江松,單州魚台縣尉江山趙揚,三人尚幼。君既卒之三年,嘉佑二年十月庚午,其子葬君揚州之江都東興寧鄉馬坊村。而太常博士知常州軍州事臨川王安石,為之銘曰: |
115 | 皇有四極,周綏以福。使維蘇君,奠我南服。亢亢蘇君,不圓其方,不晦其明,君子之剛。其枉在人,我得吾直。誰懟誰慍!祗天之役。日月有丘,其下冥冥,昭君無窮,安石之銘。 |
116 | ○王安石-金溪吳君墓志銘 |
117 | 君和易罕言,外如其中,言未嘗極人過失。至論前世善惡,其國家存亡、治亂、成敗所由,甚可聽也。嘗所讀書甚眾,尤好古而學其辭,其辭又能盡其議論。年四十三,四以進士試於有司,而卒困於無所就。其葬也,以皇佑六年某月日,撫州之金溪縣歸德鄉石廩之原,在其舍南五里。當是時,君母夫人既老,而子世隆、世範皆尚幼。三女子,其一卒,其二未嫁雲。 |
118 | 嗚呼!以君之有,與夫世之貴富而名聞天下者計焉,其獨歉彼耶?然而不得祿以行其意,以祭以養以遺其子孫以卒,此其士友之所以悲也。夫學者將以盡其性,盡性而命可知也。知命矣,於君之不得意,其又何悲耶?銘曰: |
119 | 蕃君名,字彥弼,氏吳其先自姬出。以儒起家世冕黻,獨成之難幽以折,厥銘維甥訂君實。 |
120 | ○王安石-萬年太君黃氏墓志銘 |
121 | 夫人江寧黃氏,兼侍御史知永安場諱某之子,南豐曾氏贈尚書水部員外郎諱某之婦,贈諫議大夫諱某之妻。凡受縣君封者四:蕭山、江夏、遂昌、雒陽。受縣太君封者二:會稽、萬年。男子四,女子三。以慶歷四年某月日,卒於撫州,壽九十有二。明年某月,葬於南豐之某地。 |
122 | 夫人十四歲無母,事永安府君至孝,修家事有法。二十三歲歸曾氏,不及舅水部府君之養,以事永安之孝事姑陳留縣君,以治父母之家治夫家。事姑之黨,稱其所以事姑之禮。事夫與夫之黨,若嚴上然。視子慈,視子之黨若子然。每自戒不處白人善否。有問之,曰:「順為正,婦道也,吾勤此而已。處白人善否,靡靡然為聰明,非婦人宜也。」以此為女與婦,其傳而至於沒,與為女婦時弗差也。故內外親,無老幼疏近,無智不能,尊者皆愛,輩者皆附,卑者皆慕之。為女婦在其前者,多自嘆不及,後來者皆曰可矜法也。其言色在視聽,則皆得所欲,其離別則涕洟不能舍。有疾皆憂,及喪來吊哭,皆哀有餘。於戲!夫人之德如是,是宜有銘者。銘曰: |
123 | 女子之德,煦願愉愉。教墮弗行,婦妾乘夫,趨為亢厲,勵之顓愚。猗嗟夫人!惟德之經。媚於族姻,柔色淑聲。其究女初,不傾不盈。誰疑不信,來監於銘。 |
124 | ○王安石-給事中孔公墓志銘 |
125 | 宋故朝請大夫、給事中、知鄆州軍州事、兼管內河堤勸農同群牧使、上護軍、魯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六百戶、實封二百戶、賜紫金魚袋孔公者,尚書工部侍郎、贈尚書吏部侍郎諱勖之子,兗州曲阜縣令、襲封文宣公、贈兵部尚書諱仁玉之孫,兗州泅水縣主簿諱光嗣之曾孫,而孔子之四十五世孫也。其仕當今天子天聖、寶元之間,以剛毅諒直,名聞天下。嘗知諫院矣,上書請明肅太后歸政天子,而廷奏樞密使曹利用、上御藥羅崇勛罪狀。當是時,崇勛操權利,與士大夫為市;而利用悍強不遜,內外憚之。嘗為御史中丞矣,皇后郭氏廢,引諫官、御史伏閣以爭,又求見上,皆不許,而固爭之,得罪然後已。蓋公事君之大節如此。此其所以名聞天下,而士大夫多以公不終於大位,為天下惜者也。 |
126 | 公諱道輔,字厚濟。初以進士釋褐,補寧州軍事推官。年少耳,然斷獄議事,已能使老吏憚驚。遂遷大理寺丞,知兗州仙源縣事,又有能名。其後嘗直史館,待制龍圖閣,判三司理欠憑由司,登聞檢院,吏部流內銓,糾察在京刑獄,知許、徐、兗、鄆、泰五州,留守南京,而兗、鄆御史中丞皆再至。所至官治,數以爭職不阿,或絀或遷,而公持一節以終身,蓋未嘗自絀也。 |
127 | 其在兗州也,近臣有獻詩百篇者,執政請除龍圖閣直學士。上曰:「是詩雖多,不如孔某一言。」乃以公為龍圖閣直學士。於是人度公為上所思,且不久於外矣。未幾,果複召以為中丞。而宰相使人說公稍折節以待遷,公乃告以不能。於是又度公且不得久居中,而公果出。初,開封府吏馮士元坐獄,語連大臣數人,故移其獄御史。御史劾士元罪,止於杖,又多更赦。公見上,上固怪士元以小吏與大臣交私,污朝廷,而所坐如此,而執政又以謂公為大臣道地,故出知鄆州。 |
128 | 公以寶元二年如鄆,道得疾,以十二月壬申卒於滑州之韋城驛,享年五十四。其後詔追複郭皇后位號,而近臣有為上言公明肅太后時事者,上亦記公平生所為,故特贈公尚書工部侍郎。 |
129 | 公夫人金城郡君尚氏,尚書都官員外郎諱賓之女。生二男子:曰淘,今為尚書屯田員外郎;曰宗翰,今為太常博士,皆有行治世其家。累贈公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兵部侍郎,而以嘉佑七年十月壬寅,葬公孔子墓之西南百步。 |
130 | 公廉於財,樂振施,遇故人子,恩厚尤篤。而尤不好鬼神禨祥事。在寧州,道士治真武像,有蛇穿其前,數出近人,人傳以為神。州將欲視驗以聞,故率其屬往拜之,而蛇果出,公即舉笏擊蛇殺之,自州將以下皆大驚,已而又皆大服,公由此始知名。然余觀公數處朝廷大議,視禍福無所擇,其智勇有過人者,勝一蛇之妖,何足道哉!世多以此稱公者,故餘亦不得而略也。銘曰: |
131 | 展也孔公,維志之求。行有險夷,不改其輈。權強所忌,讒諂所仇。考終厥位,寵祿優優。維皇好直,是錫公休。序行納銘,為識諸幽。 |
132 | ○王安石-兵部員外郎馬君墓志銘 |
133 | 馬君諱遵,字仲塗,世家饒州之樂平。舉進士,自禮部至於廷,書其等皆第一。守秘書省校書郎,知洪州之奉新縣,移知康州。當是時,天子更置大臣,欲有所為,求才能之士,以察諸路,而君自大理寺丞除太子中允、福建路轉運判官。以憂不赴。憂除,知開封縣,為江淮、荊湖、兩浙制置發運判官。於是君為太常博士,朝廷方尊寵其使事以監六路,乃以君為監察御史,又以為殿中侍御史,遂為副使。已而還之台,以為言事御史。至則彈宰相之為不法者,宰相用此罷,而君亦以此出知宣州。至宣州一日,移京東路轉運使,又還台為右司諫,知諫院。又為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同判流內詮。數言時政,多聽用。 |
134 | 始君讀書,即以文辭辨麗稱天下。及出仕,所至號為辦治。論議條鬯,人反覆之而不能窮。平居頹然,若與人無所諧。及遇事有所建,則必得其所守。開封常以權豪請托不可治,客至有所請,君輒善遇之,無所拒。客退,視其事,一斷以法。居久之,人知君之不可以私屬也,縣遂無事。及為諫官御史,又能如此。於是士大夫嘆曰:「馬君之智,蓋能時其柔剛以有為也。」 |
135 | 嘉佑二年,君以疾求罷職以出,至五六,乃以為尚書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猶不許其出。某月某甲子,君卒,年四十七。天子以其子某官某為某官,又官其兄子持國某官。夫人某縣君鄭氏。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君信州之弋陽縣歸仁鄉襄沙之原。 |
136 | 君故與餘善,餘嘗愛其智略,以為今士大夫多不能如。惜其不得盡用,亦其不幸早世,不終於貴富也。然世方懲尚賢任智之弊,而操成法以一天下之士,則君雖壽考,且終於貴富,其所畜亦豈能盡用哉?嗚呼!可悲也已。 |
137 | 既葬,夫人與其家人謀,而使持國來以請曰:「願有紀也,使君為死而不朽。」乃為之論次而系之以辭曰: |
138 | 歸以才能兮,又予以時。投之遠途兮,使驟而馳。前無御者兮,後有推之,忽稅不駕兮,其然奚為?哀哀煢婦兮,孰慰其思?墓門有石兮,書以餘辭。 |
139 | ○王安石-仙居縣太君魏氏墓志銘 |
140 | 臨川王某曰:俗之壞久矣。自學士大夫,多不能終其節,況女子乎?當是時,仙居縣太君魏氏,抱數歲之孤,專屋而閒居,躬為桑麻以取衣食。窮苦困厄久矣,而無變志。卒就其子以能有家,受封於朝,而為里賢母。嗚呼!其可銘也,於其葬,為序而銘焉。序曰: |
141 | 魏氏其先江寧人。太君之曾祖諱某,光祿寺卿;祖諱某,池州刺史;考諱某,太子諭德:皆江南李氏時也。李氏國除,而諭德易名居中,退居於常州。以太君為賢,而選所嫁,得江陰沈君諱某,曰:「此可以與吾女矣。」於是時,太君年十九,歸沈氏。歸十年,生兩子,而沈君以進士甲科,為廣德軍判官以卒。太君親以《詩》、《論語》、《孝經》教兩子。兩子就外學時,數歲耳,則已能誦此三經矣。其後子迥為進士,子遵為殿中丞、知連州軍州,而太君年六十有四。以終於州之正寢,時皇佑二年六月庚辰也。嘉佑二年十二月庚申,兩子葬太君江陰申港之西懷仁里。於是遵為太常博士、通判建州軍州事,而沈君贈官至太常博士。銘曰: |
142 | 山朝於躋,其下惟穀。纘我博士,夫人之淑。其淑維何?博士其家。二子翼翼,萼跗其華。詵詵諸孫,其實其葩。孰云其昌?其始萌芽。皇有顯報,曰維在後。碩大蕃衍,刲牲以告。視銘考施,夫人之效。 |
143 | ○歸有光-歸府君墓志銘 |
144 | 府君姓歸氏,諱椿,字天秀。大父諱仁,父諱祚,母徐氏。嘉靖十五年正月初八日卒,年七十一。娶曹氏,父諱永太,母高氏,嘉靖十年三月十九日卒,年六十八。子男三:雷、霆、電;女一,適錢操。孫男五:諫,縣學生;謨、訓,皆國學生;讓,幼。女三。曾孫男六。以嘉靖二十六年十二月庚申日,合葬於馬涇實濆涇。 |
145 | 按歸氏出春秋胡子,後滅於楚,其子孫在吳,世為吳中著姓。至唐宣公,仍世貴顯,封爵官序,具載唐史。宋湖州判官罕仁,居太倉。其別子居常熟之白茆。居白茆已數世矣,由湖州而下,差以昭穆。府君,我曾大父城武公兄弟行也。 |
146 | 府君初為農,已乃延禮師儒,教訓諸孫,彬彬向文學矣。府君少時,亦嘗學書,後棄之,夫婦晨夜力作。白茆在江海之蠕,高仰瘠鹵,浦水時浚時淤,無善田。府君相水遠近,通溪置閘,用以灌溉。其始居民鮮少,茅舍歷落數家而已。府君長身古貌,為人倜儻好施舍,田又日墾,人稍稍就居之,遂為廬舍市肆,如邑居云。晚年,諸子悉用其法,其治數千畝如數十畝,役屬百人如數人。吳中多利水田,府君家獨以旱田。諸富室爭逐肥美,府君選取其磽者,曰:「顧我力可不可,田無不可耕者。」人以此服府君之精。 |
147 | 蓋古之王者之於田功勤矣,下至保介、田畯、遂師、遂大夫、縣正、里宰、司稼,設官用人,如是悉也。漢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時趙過、蔡癸之徒,皆以好農為大官。今天下田,獨江南治耳。中原數千里,三代畎澮之跡未有複也。議者又欲放前元海口萬戶之法,治京師瀕海萑葦之田,以省漕壯國本。茲事行之實便,而久不行,豈不以任事者難其人邪?或往往嘆事功之不立,謂世無其人,若府君,豈非世之所須也?銘曰: |
148 | 昔在顓頊,曰惟我祖。綿綿汝、潁,蹙於荊楚。迄唐而昌,鳴玉接武。湖州來東,海魚為伍。亦有別子,居白茆浦。曠肽江海,寂無煙火。孰生聚之?府君之撫。府君頎頎,才無不可。實川畝之,終古瀉鹵。黍稷薿薿,有萬斯畝。曷不虎符?藏於茲土。 |
149 | ○歸有光-寒花葬志 |
150 | 婢,魏孺人媵也。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葬虛丘。事我而不卒,命也夫! |
151 | 婢初媵時,年十歲,垂雙鬟曳,深綠布裳。一日天寒,熱火煮葧薺熟,婢削之盈甌。餘人自外,取食之,婢持去不與,魏孺人笑之。孺人每令婢倚幾旁飯,即飯,目眶冉冉動,孺人又指餘以為笑。回思是時,奄忽便已十年。籲!可悲也已! |
152 | ○歸有光-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狀 |
153 | 曾祖茂。祖聰,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父玉,贈承德郎、吏部驗封司主事,再贈奉政大夫、吏部驗封司郎中,三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154 | 公諱憲卿,字廉甫。世居蘇州昆山之羅巷村,以耕農為業,通議始人居縣城。獨生公一子,令從博士學。山陰蕭御史鳴鳳奇其姿貌,曰:「是子他日必貴,吾無事閱其卷矣。」先輩吳中英有知人鑒,每稱之以為瑚璉之器。公雅自修飭,好交名俊,視庸輩不屑也。 |
155 | 舉應天鄉試,試禮部,不第。丁通議憂。服闋,再試中式,賜進士出身。明年,選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歷遷郎中。吏在司者,莫不懷其恩。居九年,塚宰鄞聞公、奉新宋公,皆當世名卿,咸賞識之。升江西布政司左參議。江右田土不相懸,而稅人多寡殊絕。如南昌、新建二縣,僅百里,多山湖,稅糧十六萬。廣信縣六,贛州縣十,糧皆六萬。南安四縣,糧二萬。三郡二十縣之糧,不及兩縣。巡撫傅都御史議均之。公在糧儲道為法均派折衷,最為簡易。蓋國初以次削平僭偽,田賦往往因其舊貫。論者謂蘇州田不及淮安半,而吳賦十倍淮陰;松江二縣,糧與畿內八府百十七縣埒,其不均如此。吳郡異時嘗均田,而均止於一郡,且破壞兩稅,陰有增羨,民病之。不若江右之善,而惜不及行也。 |
156 | 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兵備臨清。先是,虜薄京城,又數聲言從井陘口人掠臨清。臨清綰漕道,商賈所湊,人情框懼,公處之宴然。或為公地,欲移任。公曰:「詎至於此?」境上屯兵數萬,調度有方,虜亦竟不至。師尚詔反河南,至五河,兵敗散,獨與數騎走莘縣,擒獲之。在鎮三年,商民稱其簡靜。甌寧李尚書自吏部罷還,所過頗懈慢。公勞送,禮有加。李公甚喜,嘆曰:「李君非世人情,吾因以是識其人。」會召還,即日薦升湖廣布政司右參政。景王封在漢東,未之國,詔命德安造王府,公董其役。又以承天修棱恩殿,升河南按察司按察使。受命四月,尋擢巡撫湖廣、右僉都御史。奏水災,乞蠲貸,親行鄂渚、雲夢間拊循之。東南用兵禦日本,軍府檄至,調保靖、容美、桑植、麻寮、鎮溪、大剌土兵三萬二千,所過牢廩無缺。公因奏,土司各有分守,兵不可多調,且無益,徒縻糧廩。其後土兵還,輒掠內地人口,公檄所至搜閱,悉送歸鄉里。顯陵大水,衝壞二紅門黃河便橋,而故邸龍飛、慶雲宮殿多隳撓,奏加修理,建立元佑宮碑亭。是時奉天殿災,敕命大臣開府江陵,總督湖廣、川貴,採辦大木。工部劉侍郎方受命,以憂去。上特旨升公左副都御史,代其任。 |
157 | 先是,天子稽古制,建九廟,而西苑穆清之居,歲有興造,頗寫蜀、荊之材。公至,則近水無複峻幹,乃行巴、庸、僰道,轉荊、岳,至東南川,往來督責,鉤之荒裔中,於是萬山之木稍出。然帝室紫宮,舊制瑰瑰,於永樂金柱,圍長終不能合。公奏言:「臣督率郎中張國珍、李佑,副使張正和、盧孝達,各該守巡。參政游震得、副使周鎬、僉事於錦,先後深人永順、卯峒、梭梭江;參政徐霈、僉事崔都人容美;副使黃宗器人施州、金峒;參政靳學顏人永寧、迤東、蘭州、儒溪;副使劉斯潔人黎州、天全、建昌;董策人烏蒙;參政繆文龍人播州、真州、酉陽;僉事吳仲禮入永寧、迤西、落洪、班鳩井、鎮雄;程嗣功人龍州;參政張定人銅仁、省溪;參議王重光人赤水、猴峒;僉事顧炳人思南、潮底;汪集人永寧、順崖;而湖廣巡撫、右僉都御史趙炳然、巡按御史吳百朋,各先後親歷荊、岳、辰、常;四川巡撫、右副都御史黃光升,歷敘、馬、重、夔;巡按御史郭民敬歷邛、雅;貴州巡撫、右副都御史高翀,歷思、石、鎮、黎;巡按御史朱賢,歷永寧、赤水;臣自趨涪州,六月,上瀘、敘。而巨材所生,必於深林窮壑、崇岡絕箐、人跡不到之地,經數百年而後至合抱,又鮮不空灌。昔尚書宋禮及近時尚書樊繼祖、侍郎潘鑒,採得逾尋丈者數株而已。今三省見採丈圍以上楠衫二千餘,丈四五以上亦一百一十七,視前亦已超絕矣。第所派長巨非常,故圍圓難合。臣奉命初,恐搜索未遍,今則深入窮搜,知不可得,而先年營建,亦必別有所處。伏望皇上敕下該部計議,量材取用,庶臣等專心採辦,而大工早集矣。」上允其奏,命求其次者。其後木亦益出,自江、淮至於京師,箔筏相接。而天子猶以皇祖時殿災,後十年始成,今未六七載,欲待得巨材。故建殿未有期,而西工驟興,漕下之木,多取以為用。三省吏民,暴露三年,無有休息期。大臣以為言,天子亦自憐之,將作大匠又能規削膠附,極般、爾之巧,而見材度已足用。公懇乞興工罷採,以休荊、蜀民,使者相望於道,詞旨甚哀。而工部大臣力任其事,天子從之,考卜、興工有日矣。其後漕數比先所下多有奇羨,凡得木一萬一千二百八十九章。公上最,推功於三巡撫,下至小官,莫不錄其勞。今不載,獨載其所奏兩司涉歷採取之地。曰:「四川守、巡,督儒溪之木,播州之木,建昌、天全之木,鎮雄、烏蒙之木,龍州、藺州之木;湖廣督容美之木,施州之木,永順、卯峒之木,靖州之木,及督行湖南購木於九嶷,荊南購木於陝西階州,武昌、漢陽、黃州購木於施州、永順;貴州則於赤水、猴峒、思南、潮底、永寧、順崖,其南出雲南金沙江雲。」大抵荊、楚雖廣,山木少,採伐險遠,必俟雨水而出。而施州石坡亂灘,迂回千里。貴陽窮險,山嶺深峭,由川辰大河以達城陵磯。蜀山懸隔千里,排岩批谷,灘急漩險,經時歷月,始達會河。而吏民冒犯瘴毒,林木蒙籠,與虺蛇虎豹錯行。萬人邪許,摧軋崩崒,鳥獸哀鳴,震天岌地。蓋出人百蠻之中,窮南紀之地,其艱如此,故附著之,俾後有考焉。昔稱雍州南山檀柘,而天水隴西多材木,故叢台、阿房、建章、朝陽之作,皆因其所有。金源氏營汴新宮,採青峰山巨木,猶以為漢、唐之所不能致。公乃獲之山童木遁之時,發天地之藏,助成國家億萬年之丕圖,其勤至矣。 |
158 | 是歲冬,徵還內台。明年,考察天下官。已而病作,請告。病益侵,乞還鄉。天子許之。行至東平安山驛而薨,嘉靖四十一年四月乙亥也,年五十有七。 |
159 | 公仕宦二十餘年,未嘗一日居家。山東獲賊,湖廣營建,東南平倭,累有白金文綺之賜。而提督採運之擢,旨從中下,蓋上所自簡也。祖、考、妣,皆受誥贈。母杜氏,封太淑人。所之官,必迎養,世以為榮。公事太淑人孝謹,每巡行,日遣人問安;還,輒拜堂下。太淑人茹素,公跽以請者數,太淑人不得已,為之進羞膳。平生未嘗言人過,其所敬愛,與之甚親;至其所不屑,然亦無所假借。在江陵,有所使吏遲至,公問其故。言方食市肆中,又無馬騎。故事:台所使吏,廩食與馬,為荊州奪之。公曰:「彼少年欲立名耳。」竟不複問。周太僕還自滇南,公不出候,蓋不知也。周,公鄉裏前輩,以禮相責誚,公置酒仲宣樓,深自遜謝而已。為人美姿容,自少衣服鮮好,及貴,益稱其志。至京師,大學士嚴公迎謂之曰:「公不獨才望逾人,豐採亦足羽儀朝廷矣。」所居官,廉潔不苛。採辦銀無慮數百萬,先時堆積堂中,公絕不使人台門,第貯荊州府。募召商胡,嘗購過當,人皆懷之。故總督三年,地窮邊裔,而民、虜不驚,以是為難。是歲,奉天殿文武樓告成,上制名曰皇極殿,門曰皇極門;而西宮亦不日而就。天子方加恩臣下,敘任事者之勞績,而公不逮矣。 |
160 | 娶顧氏,封淑人。子男五:延植,國子生;延節、延芳、延英、延實,縣學生。女四:適孟紹顏、管夢周、王世訓;其一尚幼。孫男七:世彥,官生;世良、世顯、世達;餘未名。孫女六。 |
161 | 餘與公少相知,諸子來請撰述,因就其家,得所遺文字,參以所見聞,稍加論次,上之史館。謹狀。 |
162 | ○歸有光-先妣事略 |
163 | 先妣周孺人,弘治元年二月十一日生。年十六,來歸。逾年,生女淑靜。淑靜者,大姊也。期而生有光。又期而生女、子,殤一人,期而不育者一人。又逾年,生有尚,妊十二月。逾年,生淑順。一歲,又生有功。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數顰蹙顧諸婢曰:「吾為多子苦。」老嫗以杯水盛二螺進,曰:「飲此,後妊不數矣。」孺人舉之盡,喑不能言。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孺人卒。諸兒見家人泣,則隨之泣,然猶以為母寢也。傷哉!於是家人延畫工畫,出二子,命之曰:「鼻以上畫有光,鼻以下畫大姊。」以二子肖母也。 |
164 | 孺人諱桂。外曾祖諱明,外祖諱行,太學生。母何氏。世居吳家橋,去縣城東南三十里。由千墩浦而南,直橋並小港以東,居人環聚,盡周氏也。外祖與其三兄皆以資雄,敦尚簡實,與人句々說村中語,見子弟甥侄,無不愛。孺人之吳家橋,則治木綿;人城,則緝纑燈火熒熒,每至夜分。外祖不二日使人問遺。孺人不憂米鹽,乃勞苦若不謀夕。冬月爐火炭屑,使婢子為團,累累暴階下。室靡棄物,家無閒人。兒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手中紉綴不輟,戶內灑然。遇僮奴有恩,雖至棰楚,皆不忍有後言。吳家橋歲致魚蟹餅餌,率人人得食。家中人聞吳家橋人至,皆喜。 |
165 | 有光七歲,與從兄有嘉入學。每陰風細雨,從兄輒留;有光意戀戀,不得留也。孺人中夜覺寢,促有光暗誦《孝經》;即熟讀,無一字齟齬,乃喜。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周氏家有羊狗之痾,舅母卒,四姨歸顧氏又卒,死三十人而定,惟外祖與二舅存。 |
166 | 孺人死十一年,大姊歸王三接,孺人所許聘者也。十二年,有光補學官弟子,十六年而有婦,孺人所聘者也。期而抱女,撫愛之,益念孺人。中夜與其婦泣,追惟一二,仿佛如昨,餘則茫然矣。世乃有無母之人!天乎,痛哉! |
167 | ○歸有光-歸氏二孝子傳 |
168 | 歸氏二孝子,予既列之家乘矣,以其行之卓而身微賤,獨其宗親鄰里知之,於是思以廣其傳焉。 |
169 | 孝子諱鉞,字汝威。早喪母,父更娶後妻,生子,孝子由是失愛。父提孝子,輒索大杖與之,曰:「毋徒手,傷乃力也。」家貧,食不足以贍。炊將熟,即諓々罪過孝子。父大怒,逐之,於是母子得以飽食。孝子數困,匍匐道中。比歸,父母相與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賊耳。」又複杖之,屢瀕於死。方孝子依依戶外,欲人不敢,俯首竊淚下,鄰里莫不憐也。父卒,母獨與其子居,孝子擯不見。因販鹽市中,時私其弟,問母飲食,致甘鮮焉。正德庚午,大飢,母不能自活。孝子往,涕泣奉迎。母內自慚,終感孝子誠懇,從之。孝子得食,先母、弟而已有飢色。弟尋死,終身怡然。孝子少飢餓,面黃而體瘠小,族人呼為菜大人。嘉靖壬辰,孝子鉞無疾而卒。孝子既老且死,終不言其後母事也。 |
170 | 繡,字華伯,孝子之族子,亦販鹽以養母。已又坐市舍中賣麻,與弟紋、緯友愛無間。緯以事坐系,華伯力為營救。緯又不自檢,犯者數四。華伯所轉賣者,計常終歲無他故,才給蔬食,一經吏卒過門輒耗,終始無慍容。華伯妻朱氏,每制衣,必三襲,令兄弟均平。曰:「二叔無室,豈可使君獨被完潔耶?」叔某亡,妻有遺子,撫愛之如己出。然華伯,人見之以為市人也。 |
171 | 贊曰:二孝子出沒市販之間,生平不識《詩》、《書》,而能以純懿之行,自飭於無人之地,遭罹屯變,無恆產以自潤而不困折,斯亦難矣!華伯夫婦如鼓瑟,汝威卒變頑嚚,考其終,皆有以自達。由是言之,士之獨行而憂寡和者,視此可愧也! |
172 | ○歸有光-陶節婦傳 |
173 | 陶節婦方氏,昆山人陶子舸之妻。歸陶氏期年,而子舸死。婦悲哀欲自經。或責以姑在,因俯默久之,遂不複言死,而事姑日謹。姑亦寡居,同處一室,夜則同衾而寢,姑、婦相憐甚,然欲死其夫,不能一日忘也。為子舸卜葬地,名清水灣,術者言其不利。婦曰:「清水名美,何為不可以葬?」時夫弟之西山買石,議獨為子舸穴。婦即自買磚穴其旁。 |
174 | 已而姑病,痢六十餘日,晝夜不去側。時尚秋暑,穢不可,聞,常取中裙、廁窬自浣灑之,家人有顧而吐。婦曰:「果臭耶?吾日在側,誠不自覺。」然聞病人溺臭可得生,因自喜。及姑病日殆,度不可起,先悲哭不食者五日。姑死,含殮畢。先是,子舸兄弟三人,仲弟子舫亦前死,尚有少弟。於是諸婦在喪次,子舫妻言:「姑亡,不知所以為身計。」婦曰:「吾與若,易處耳。獨小嬸共叔主祭,持陶氏門戶,歲月遙遙不可知,此可念也。」因相向悲泣,頃之入室,屑金和水服之,不死。欲投井,井口隘,不能下。夜二鼓,呼小婢隨行,至舍西,紿婢還,自投水。水淺,乍沉乍浮,月明中,婢從草間望見之。既死,家人得其尸,以面沒水,色如生,兩手持茭根,牢甚不可解。 |
175 | 婦年十八嫁子舸,十九喪夫。事姑九年,而與其姑同日死。卒葬之清水灣,在縣南千墩浦上。 |
176 | 贊曰:婦以從夫為義,假令節婦遂從子舸死,而世猶將賢之。獨濡忍以俟其母之終,其誠孝概之於古人,何愧哉!初,婦父玉崗為蘄水令,將之官,時子舸已病,卜嫁之大吉,遂歸焉。人特以婦為不幸,卒其所成,為門戶之光,豈非所謂吉祥者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