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s on Facebook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Twitter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sina.com's microblogging site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Douban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Chinese Text Project Wiki
-> -> 潛嘆〔一〕第十

《潛嘆〔一〕第十》[View] [Edit] [History]

1 凡有國之君〔二〕,未嘗不欲治也,而治不世見者,所任不賢故也〔三〕。世未嘗無賢也,而賢不得用者,群臣妒也〔四〕。主有索賢之心,而無得賢之術,臣有進賢之名,而無進賢之實,此以人君孤危於上〔五〕,而道獨抑於下也〔六〕。
2 〔一〕○鐸按:此篇傷惑君之信讒斷正,痛驕臣之進黨噬賢,與明闇、思賢二篇大旨彌近。至謂「正義之士與邪枉之人不兩立」,則與韓非論「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兩存」者意同。彼以孤憤為書,此以潛嘆標旨,雖時移世易,要有相承者焉。
3 〔二〕「君」下舊有「者」字,據治要刪。
4 〔三〕漢書京房傳云:「任賢必治,任不肖必亂。」○鐸按:治要作「所任不固也」,「固」與「故」同,脫「賢」字。
5 〔四〕楚策:『蘇子曰:「人臣莫難於無妒而進賢為主。」』
6 〔五〕秦策:『範睢曰:「小者身以孤危。」』○鐸按:「此以」即「是以」。治要作「此所以」,蓋據誤本。
7 〔六〕「道」下脫一字。「獨」舊作「猶」,據治要改。
8 夫國君之所以致治者公也,公法行則軌亂絕〔一〕。佞臣之所以便身者私也,私術用則公法奪〔二〕。列士之〔三〕所以建節者義也,正節立則醜類代〔四〕。此奸臣亂吏無法之徒〔五〕,所為〔六〕日夜杜塞賢君義士之閑〔七〕,咸〔八〕使不相得者也〔九〕。
9 〔一〕「軌」治要作「宄」,按本書皆作「宄」。
10 〔二〕管子任法篇云:「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亂主也。」韓非子詭使篇:「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亂者私也。法立則莫得為私矣。」
11 〔三〕「之」字舊脫,據治要補。
12 〔四〕孫侍御云:『「代」疑「殆」。』王侍郎云:『「代」當作「伐」,與絕、奪為韻。』繼培按:說苑政理篇:『孔子曰:「夫以不肖代賢,是為奪也。以賢代不肖,是為伐也。」』○鐸按:孫說非。
13 〔五〕「無法」治要作「思私」。按韓非子定法篇云:「臣無法則亂於下。」人主篇云:「大臣太貴,所謂貴者無法而擅行,操國柄而便私者也。」
14 〔六〕「為」舊作「謂」,據治要改。
15 〔七〕「塞」治要作「隔」。管子明法解云:「人臣之力,能鬲君臣之閑,而使美惡之情不揚聞。」按後漢書申屠剛傳云:「外戚杜隔,恩不得通。」又云:「親疏相錯,杜塞閑隙。」塞、隔義同。
16 〔八〕「咸」治要作「亟」。
17 〔九〕漢書王褒傳聖主得賢臣頌云:「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18 夫賢者之為人臣,不損君以奉佞,不阿眾以取容〔一〕,不墮〔
19 二〕公以聽私,不撓法以吐剛〔三〕,其明能照奸,而義不比黨〔四〕。是以範武歸晉而國奸逃〔五〕,華元反朝而魚氏亡〔六〕。故正義之士與邪枉之人不兩立〔七〕。而〔八〕人君之取士也,不能參聽民氓,斷之聰明,反徒信亂臣之說,獨用污吏之言〔九〕,此所謂與仇選使〔一0〕,令囚擇吏者也。
20 〔一〕呂氏春秋似順覽云:「夫順令以取容者眾能之」,高誘注:「容,悅也。」漢書朱建傳云:「義不取容。」
21 〔二〕「墮」舊作「惰」,據治要改。○鐸按:大戴禮子張問入官篇:「墮怠者,時之所以後也。」以「墮」為「惰」,猶此以「惰」為「墮」,似不必改。
22 〔三〕詩烝民云:「剛亦不吐。」「撓法」見務本篇注。○鐸按:「吐剛」喻畏強暴。詩大雅烝民:「柔則茹之,剛則吐之。」
23 〔四〕禮記儒行云:「讒諂之民,有比黨而危之者。」
24 〔五〕宣十六年左傳。○鐸按:晉語五:「範武子退自朝」,韋注:「武子,晉正卿士會。」
25 〔六〕成十五年左傳。○鐸按:說文:「亡,逃也。」楚語:「子牟有罪而亡」,韋注:「亡,奔也。」魚氏亡,謂魚石、魚府等奔楚。
26 〔七〕韓非子孤憤篇云:「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且燭重人之陰情。能法之士,勁直聽用,且矯重人之奸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淮南子詮言訓云:「邪與正相傷,欲與性相害,不可兩立,一置一廢。」
27 〔八〕「立」下舊有「之」字,「而」作「夫」,據治要刪、改。
28 〔九〕孟子云:「暴君污吏。」○鐸按:韓非子八說篇:「參聽無門戶,故智者不得欺。」
29 〔一0〕「選」舊作「遷」,據治要改。
30 書云:「謀及乃心,謀及庶人〔一〕。」孔子曰:「眾好之,必察焉;眾惡之,必察焉〔二〕。」故聖人之施舍也〔三〕,不必任眾,亦不必專己〔四〕,必察彼己之為〔五〕,而度之以義〔六〕,或舍人取己〔七〕,故舉無遺失而政〔八〕無廢滅也〔九〕。或君則不然〔一0〕,己有所愛,則因以斷正,不稽於眾,不謀於心,茍眩於愛,惟言是從,此政之所以敗亂,而士之所以放佚者也。
31 〔一〕洪範。
32 〔二〕論語。○鐸按:今本論語衛靈公篇作「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王肅注:「或眾阿黨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惡不可不察也。」俞樾群經平議云:『阿黨比周,解「眾好必察」之意;特立不群,解「眾惡必察」之意。是王肅所據本,「眾好」句在「眾惡」句前。潛夫論引同。蓋漢時舊本如此,今傳寫誤倒耳。風俗通正失篇引孔子曰:「眾善焉,必察之;眾惡焉,必察之。」雖文字小異,亦「善」在「惡」前,可據正。』
33 〔三〕周語:『王孫說曰:「故聖人之施舍也,議也。」』韋昭注:「施,予也;舍,不予。」○經義述聞十八王引之曰:『施舍,謂賜予窮困之人。韋注:「施,予也;舍,不予也。」蓋古訓之失傳久矣。』○鐸按:此文「施舍」承上「眾好」、「眾惡」言之,則是對舉,非一義也。
34 〔四〕漢書敘傳:『班彪云:「主有專己之威。」』後漢書陳元傳云:「博詢可否,示不專己。」
35 〔五〕「為」治要作「謂」。
36 〔六〕周語:『王孫說曰:「主德義而已。」』
37 〔七〕孟子云:「舍己從人。」此反言之。中論慎所從篇云:『夫人之所常稱曰:「明君舍己而從人,故其國治以安;闇君違人而專己,故其國亂以危。」乃一隅之偏說也,非大道之至論也。凡安危之勢,治亂之分,在乎知所從,不在乎必從人也。』意與此同。
38 〔八〕「政」治要作「功」。
39 〔九〕見明闇篇。
40 〔一0〕「或」與「惑」同。荀子臣道篇云:「闇主惑君。」呂氏春秋知化篇云:「人主之惑者則不然。」○鐸按:治要正作「惑」。
41 昔紂好色,九侯聞之,乃獻厥女。紂則大喜〔一〕,以為天下之麗莫若此也,以問妲己。妲己懼進御而奪己愛也,乃偽俯而泣曰:「君王年即耆邪〔二〕?明既衰邪?何貌惡之若此而覆謂之好也?」紂於是渝而以為惡〔三〕。妲己恐天下之愈進美女者〔四〕,因白「九侯之不道也,乃欲以此惑君王也。王而弗誅,何以革後?」紂則大怒,遂脯厥女而烹九侯〔五〕。自此之後,天下之有美女者,乃皆重室晝閉〔六〕,惟恐紂之聞也。趙高專秦,將殺二世,乃先示權於眾,獻鹿於君,以為駿馬。二世占之曰:「鹿〔七〕。」高曰:「馬也。」二世收目獨視〔八〕,曰:「丞相誤邪!此鹿也。」高終對以馬。問於朝臣,朝臣或助二世而非高。高因白二世:「此皆阿主惑上,不忠莫大。」乃盡殺之。自此之後,莫敢正諫〔九〕,而高遂殺二世於望夷,竟以亡〔一0〕。
42 〔一〕「則」何本作「乃」。按「則」字是,與下「紂則大怒」相應。○鐸按:「乃」猶「則」也,互文耳。莊二十八年左傳:「則可以威民而懼戎。」晉語「則」作「乃」,禮記月令:「豺乃祭獸戮禽。」呂氏春秋季秋紀「乃」作「則」,是二字通用之證。詳經傳釋詞卷六、卷八。
43 〔二〕「即耆」御覽四百九十四作「既老」。按:當作「既耆」,曾子疾病篇云:「年既耆艾。」○鐸按:耆、衰韻,作「老」則失其韻矣。即,就也,近也。上言「即」,下言「既」,此正古人修辭之精,似不必改。
44 〔三〕詩羔裘毛傳:「渝,變也。」○鐸按:已見賢難篇「灌巨豕而堊塗渝」注。
45 〔四〕○鐸按:「者」猶「也」,說見經傳釋詞卷九。
46 〔五〕淮南子俶真訓云:「醢鬼侯之女。」呂氏春秋行論篇高誘注:「梅伯說鬼侯之女美,令紂取之。紂聽妲己之譖曰以為不好,故醢梅伯,脯鬼侯。」過理篇注同。鬼侯即九侯也。史記魯仲連傳云:「九侯有子而好,獻之於紂。紂以為惡,醢九侯。」殷本紀又云:「九侯女不■淫,紂怒,殺之。」○鐸按:趙策三亦作鬼侯。又呂氏春秋行論篇注「曰」字衍,當據過理篇注刪。
47 〔六〕禮記月令云:「審門閭,謹房室,必重閉。」鄭注:「重閉,外內閉也。」淮南子主術訓云:「閨門重襲。」
48 〔七〕方言云:「凡相竊視,南楚或謂之占。」按說文云:「覘,窺視。」引春秋傳:「公使覘之。」「占」即「覘」之省。○鐸按:說文:「占,視兆問也。」是「占」字本有視義。廣雅釋詁一:「占,視也。」王念孫疏證云:『「占」猶「瞻」也。』
49 〔八〕王侍郎云:『「收目」當作「抆目」,「抆」即說文「●」字。』王先生曰:『「獨」疑「屬」。』○鐸按:爾雅釋詁:「收,聚也。」「收目」蓋謂聚集目力而視之耳。「獨」當作「屬」,讀為「注」,晉語五:「則恐國人之屬耳目於我也」,韋:『「屬」猶「注」也。』二字聲近而義同。
50 〔九〕說苑正諫篇云:「諫有五:一曰正諫。」○鐸按:說文:「證,諫也。」「正」與「證」同。呂氏春秋不茍篇:「主有失敗,皆交爭證諫。」外傳九作「正諫」,是「正」即「證」也。
51 〔一0〕見史記秦始皇紀。新語辨惑篇載此事,以為「趙高駕鹿」。
52 夫好之與惡效於目〔一〕,而鹿之與馬者〔二〕著於形者也〔三〕,已又定矣。還至讒如〔四〕臣妾之飾偽言而作辭也〔五〕,則君王失己心,而人物喪我體矣。況乎逢幽隱囚人〔六〕,而待校其信,〔七〕不若察妖女之留意也;其辨賢不肖也,不〔八〕若辨鹿馬之審固也〔九〕。此二物者,皆得進見於朝堂,暴質於心臣矣〔一0〕。及歡愛、茍媚、佞說、巧辨之惑君也,猶炫耀君目〔一一〕,變奪君心,便以好為〔一二〕丑,以鹿為馬,而況於郊野之賢、闕外之士,未嘗得見者乎〔一三〕﹖
53 〔一〕「效」舊作「放」。按禮記曲禮:「效馬效羊」,鄭注云:『「效」猶「呈見」。』○鐸按:方言十二:「效,明也。」與「著」互文見義。
54 〔二〕「者」字疑衍。○鐸按:即「著」之駁文。
55 〔三〕新語云:「馬鹿之異形,眾人所知也。」
56 〔四〕「如」疑當作「妒」,屬上讀。
57 〔五〕易遯九三:「畜臣妾,吉。」漢書董仲舒傳云:「百官皆飾空言虛辭。」韓非子詭使篇云:「造言作辭。」○俞樾云:『作「妒」是也,屬上讀非也。「還」乃「沓」字之誤。方言、廣雅並曰:「沓,及也。」「沓至」猶云「及至」。蓋承上言,好之與惡,鹿之與馬,本屬易辨,己又先有定見,及至讒妒之臣妾飾言,則又為之奪也。自「沓至」至「辭也」十四字作一句讀,不當於「妒」字絕句。』○鐸按:俞訂「還」字,讀十四字為句是也。讒妒臣妾,疑當作「讒妾妒臣」,指妲己與趙高二人,猶「好惡效於目」、「鹿馬著於形」亦分承上文言之也。趙策三:「彼又將使其子女讒妾為諸侯妃姬。」荀子大略篇:「君有妒臣,則賢人不至。」是「讒妾」、「妒臣」皆古人常語。已又定矣,「又」與「有」同,言好之與惡,鹿之與馬,皆已有定也。俞氏以「已」為「人己」之「己」,失之。
58 〔六〕幽、囚同義。荀子王霸篇云:「公侯失禮則幽」,楊倞注:「幽,囚也。」呂氏春秋驕恣篇云:「厲公游於匠麗氏,欒書、中行偃劫而幽之。」高誘注:「幽,囚也。」秦策:『姚賈曰:「管仲,南陽之弊幽,魯之免囚。」』史記管晏列傳:『管仲曰:「吾幽囚受辱。」「幽隱囚人」亦猶言「幽囚」矣。○鐸按:幽、隱亦同義。說文:「幽,隱也。」幽、囚疊韻,幽、隱雙聲。幽隱囚人,亦如桓六年左傳「嘉慄旨酒」,本書班祿篇「奢誇廓人」,皆疊三同義詞為定語耳。
59 〔七〕齊語韋昭注:「校,考合也。」○鐸按:此「核」字之借。說文:「核,實也。」
60 〔八〕「不」舊作「必」。
61 〔九〕禮記射義云:「持弓矢審固。」
62 〔一0〕「心臣」未詳,程本作「廷臣」。按後漢書班彪後固傳西都賦云:「左右廷中朝堂,百僚之位。」「朝堂」注詳救邊篇。王先生云:『「心臣」當是「心目」,以下文「君目」、「君心」定之。』
63 〔一一〕楚辭離騷云:「世幽昧以眩●兮」,王逸注:「眩●,惑亂貌。」淮南子泛論訓云:「嫌疑肖象者,眾人之所眩耀。」炫耀、眩●、眩耀並同。
64 〔一二〕「為」字舊脫。
65 〔一三〕史記魏世家:『李克曰:「臣在闕門之外。」』趙策:『蘇秦說李兌曰:「造外闕,願見於前。」』
66 夫在位者之好蔽賢而務進黨也〔一〕,自古而然〔二〕。昔唐堯之大聖也,聰明宣昭〔三〕;虞舜之大聖也,德音發聞〔四〕。堯為天子,求索賢人,訪於群後,群後不肯薦舜而反稱共、鯀之徒,賴堯之聖,後乃舉舜而放四子〔五〕。夫以古聖之質也,堯聰之明也,舜德之彰也,君明不可欺,德彰不可蔽也。質鮮為佞,而位者〔六〕尚直若彼。今夫列士之行,其不及堯、舜乎達矣〔七〕,而俗之荒唐,〔八〕世法滋彰〔九〕。然則求賢之君,哀民之士,其相合也,亦必不幾矣〔一0〕。文王游畋,遇姜尚於渭濱,察言觀志,而見其心,不諮左右,不諏群臣〔一一〕,遂載反歸〔一二〕,委之以政,用能造周〔一三〕。故堯參鄉黨以得舜,文王參己以得呂尚〔一四〕,豈若殷辛、秦政〔一五〕,既得賢人,反決滯於讎〔一六〕,誅殺正直,而進任奸臣之黨哉﹖
67 〔一〕說苑政理篇:『孔子曰:「匿人之善者,是謂蔽賢也。」』君道篇:『太公曰:「多黨者進,少黨者退,是以群臣比周而蔽賢,百吏群黨而多奸。」』漢書李尋傳云:「微言毀譽,進類蔽善。」
68 〔二〕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贊云:「其風聲氣俗,自古而然。」
69 〔三〕詩文王云:「宣昭義問。」
70 〔四〕韓非子說疑篇云:「眾歸而民留之,以譽盈於國,發聞於主。」○鐸按:單言為「聞」,復言為「發聞」,齊語:「有居處為義好學,慈孝於父母,聰慧質仁,發聞於鄉里者,則有以告。」管子小匡篇作「弟長聞於鄉里者」,是「發聞」即「聞」也。
71 〔五〕見書堯典。
72 〔六〕「位」上疑脫「在」字。
73 〔七〕「達」當作「遠」。
74 〔八〕莊子天下篇云:「荒唐之言。」○鐸按:荒唐、胡塗、混帳、混蛋,語之轉。
75 〔九〕老子云:「法令滋彰。」
76 〔一0〕「幾」讀為「冀」。○鐸按:已見贊學篇注。
77 〔一一〕○鐸按:爾雅釋詁:「咨、諏、訪,謀也。」諮、咨同。
78 〔一二〕見六韜。注詳卜列篇。
79 〔一三〕宣十五年左傳:『羊舌職曰:「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謂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過也。」』
80 〔一四〕說苑尊賢篇云:「堯、舜相見,不違桑陰。文王舉太公,不以日久。故賢聖之接也,不待久而親;能者之相見也,不待試而知矣。」
81 〔一五〕晉語云:「殷辛伐有蘇」,韋昭注:「殷辛,殷紂也。」漢書賈山傳云:「秦政力并萬國,富有天下。」按政,始皇名。
82 〔一六〕「決滯」猶言「去留」。周禮廛人注:『鄭司農云:「貨物沈滯於廛中不決。」』按決則不滯,義相覆也。或云:「決」即「沈」之誤。周語云:「氣不沈滯」,韋昭注:「沈,伏也。滯,積也。」後漢書崔駰傳達旨云:「胡為嘿嘿而久沈滯也﹖」○鐸按:或說近是。
83 是以明聖之君於正道也,不專驅於貴寵,惑於嬖媚,不棄疏遠,不輕幼賤,又參而任之〔一〕。故有周之制也,天子聽政,使三公至於列士獻典〔二〕,良史獻書〔三〕,師箴,瞍賦,蒙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四〕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無敗〔五〕也。
84 〔一〕管子七法篇云:「論功計勞,未嘗失法律也。便闢、左右、大族、尊貴大臣,不得增其功焉。疏遠、卑賤、隱不知之人,不忘其勞。」漢書翼奉傳云:「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親親,必有異姓,以明賢賢,此聖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親而易進,異姓疏而難通,故同姓一,異姓五,乃為平均。」按此即所謂「參而任之」也。
85 〔二〕「典」治要作「詩」。按周語云:「使公卿列士獻詩,瞽獻曲。」「曲」或誤為「典」。王氏所用國語本與韋昭不同,未敢據彼以補此也。○鐸按:此仍當依今本國語作「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韋注:「瞽,樂師。曲,樂曲也。」作「典」者訛字。史記周本紀及集解引韋注「曲」並作「典」,誤與此同。古書曲、典二字多相亂,荀子正論篇:「今子宋子嚴然而好說,聚人徒,立師說,成文曲。」王念孫曰:『「曲」當為「典」,謂宋子十八篇也。』彼「典」誤為「曲」,猶此「曲」誤為「典」。「使三公至於列士獻典」,文有訛脫,非別本如此也。
86 〔三〕周語無「良」字。
87 〔四〕「史」舊作「叟」。
88 〔五〕「無敗」周語作「不悖」。
89 末世則不然〔一〕,徒信貴人驕妒之議,獨用茍媚〔二〕蠱惑之言,行豐禮者蒙愆咎〔三〕,論德義者見尤惡,於是諛臣〔四〕又從以詆訾之法〔五〕,被以議上之刑,此賢士之始困也〔六〕。夫詆訾之法者,伐賢之斧也,而驕妒者〔七〕,噬賢之狗也〔八〕。人君內秉伐賢之斧,權噬賢之狗〔九〕,而外招賢〔一0〕,欲其至也〔一一〕,不亦悲乎!
90 〔一〕易系辭下傳云:「其當殷之末世。」
91 〔二〕治要作「宿媚」。按「茍媚」亦見上文。
92 〔三〕,俗愆字。見廣韻二仙。
93 〔四〕說苑臣術篇云:「偷合茍容,與主為樂,不顧其後害,如此者諛臣也。」治要「諛臣」下有「佞人」二字。
94 〔五〕漢書哀帝紀云:「除誹謗詆欺法。」
95 〔六〕漢書嚴安傳云:「此民之始苦也。」文與此同。治要「始」作「逅」。逅,遇也,義亦可通。○鐸按:日本尾張藩國本治要作「姤」,「姤」與「詬」同,恥也。「始」字誤耳。
96 〔七〕「驕妒者」治要作「驕妒之臣」。○鐸按:當據治要補「之臣」二字。「驕妒之臣者」、「詆訾之法者」兩文相對。
97 〔八〕即賢難篇所云「群犬嚙賢」。一切經音義一引三蒼云:「噬,嚙也。」
98 〔九〕「權」如「權兵」之「權」,注見勸將篇。○俞樾云:『「權」字無義,當作「嚾」。廣韻二十九換云:「喚,呼也。嚾,上同。」然則「嚾」即「喚」字,猶云「呼噬賢之狗」耳。』○鐸按:權、秉互文。文選五等論注引賈逵國語注:「權,秉也。」勸將篇:「權十萬之眾」,「權」亦秉持之義。考「嚾」字見於荀子非十二子篇者,乃「讙」之別體。若大戴禮記易本命篇:「咀嚾者九竅而胎生」,「嚾」乃「●」字之訛。其用為呼喚字,見抱樸子酒誡篇「仰嚾天墜,俯呼地陷」,而他篇則仍用「喚」字如疾謬篇:「主則望客而喚狗」。是以「嚾」為「喚」,六朝時始偶見之。俞氏泥於「喚狗」之熟語,欲以後世之字改漢人之書,不可從也。
99 〔一0〕以上九字,治要作「而外招噬賢之狗」。
100 〔一一〕治要「至」下有「理」字,蓋誤。
URN: ctp:ws265802

Enjoy this site? Please help.Site design and content copyright 2006-2024. When quoting or citing information from this site, please link to the corresponding page or to https://ctext.org. Please note that the use of automatic download software on this site is strictly prohibited, and that users of such software are automatically banned without warning to save bandwidth. 沪ICP备09015720号-3Comments? Suggestions? Please raise them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