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鐘序 |
2 | 蓋聞人以地傳、地以人傳,而志亦猶是也。閩之台灣為東南環海之區,自昔為逋逃藪,故事多荒略,其地亦莫可考。自康熙癸亥歲歸入版圖,數十載生聚教養,日就蕃昌。凡土地、人民、政事,自不可以無志。前高觀察、劉副使及給事侍御六、範諸君子,採集舊聞、旁搜眾紀,薈萃成編,固已綱舉目張,燦若列眉矣;然或所見異詞、所聞異詞、所傳聞又異詞,大都偶焉涉歷,留心勝概,公餘之暇,纂述搜輯,以備記載,猶未樂觀其備也。中丞餘公以乾隆庚辰出守茲郡,往返八歷重洋,凡山川之險夷、水土之美惡、物產之盈縮、風氣之異同、疆索之袤廣、習俗之淳漓,遠自殊族番黎、下及民兵蔀屋,罔勿心識手定,勒為成書;集新舊志而增損之,為類十二、為卷二十有六,袪泛遴要,不漏不支,綜核詳明,信今傳後,洋洋乎蔚為瀛島巨觀矣。 |
3 | 甲午冬,屬序於予。維予與公共事閩中,先後二十餘年,同寅協恭,凡遇政刑體要,靡不和衷商榷,以求其是;而於台灣重地,尤為留意體察,共期綏靖敉寧,相與以有成。我朝掃除鄭逆以還,重熙累洽,百年來海隅日出,罔不率俾;迄今狉獉咮囄、文身椎髻之鄉,悉皆就甄陶而樂化育。故知聖主御宇,誠在德而不在險也。作者始封域、訖藝文,導揚風勵,備職方之掌,使守土者得所依據,諮覽其地其人,了然心目;則所以撫循利導之術,咸得從容就理,以仰副一道同風之盛治。是則予與中丞有同心也夫! |
4 |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世襲一等輕車都尉,鐘音撰。 |
5 | 自序 |
6 | 地志之作,昉於「九州島」。「土訓」、「誦訓」之所傳、「小史」、「外史」之所掌,今不可見;惟「職方」所載,詳其山川藪浸及男女榖畜之數,猶可稽尋。後世沿之,於是有寰宇之記、郡國之書。然東西南朔在聲教之內,則一切建置沿革、是非得失之故,往往文獻足徵,據以成書;其取材也富,斯其考核也不虞其不精。若閩之台灣則異是。其地孤懸海外,澎湖之名僅見「隋史」。有明之季始為荷蘭停泊互市之所,繼為鄭逆所踞,文物未通於上國者,蓋數千百年;而士大夫留心勝概者,亦末由流憩是邦纂述,以備記載。我朝一德同風之治,淪浹無外。康熙癸亥歲,地入版圖,休養生聚,迄今九十餘年,不惟富庶之規與中土埒,而詩書弦誦所陶澤,亦彬彬乎與諸夏爭後先。予以乾隆庚辰來守茲郡,詢省舊聞,得康熙間觀察高公所為志及其後副使劉君補葺之書,而患其未備;乃參核新舊諸志,於簿書餘晷,撏扯群籍、博訪故老暨身所經履山川夷隘之處、傳聞同異之由,心維手識,薈萃成編。始封域、訖藝文,為類十二、為卷二十有六。非敢侈聞見之奇也,良以狉獉咮囄之區,今躋於久道化成,予適獲導揚郅治,以備蘭台之儲、輶軒之採,且使守茲土者有所奉以諮覽,庶幾周悉其地域廣輪、人民畜產,以修其教而齊其政,不亦為厚幸乎!乃三載報政,旋膺觀察之任;繼而晉陳臬事,內召司寇,雖於鯤身、鹿耳之險,亦嘗端斧鉞以靖蜃氛;而周遭還往,八歷重洋,是書率因循而未付梓。今複奉聖天子赫聲濯靈,建牙於榕陰荔圃之中,回首渤澥舊游,宛然如昨;而驚飆不扇,番社群嬉鱗集之儔,喁喁然酌醴泉而溯永風,予亦遂得藉是退食從容,手此一編,以溯洄於竹城、赤嵌間也。爰是複加校閱,授剞劂氏,而志其顛末如左。覽者得毋謂予於斯地固有夙因者歟!然聖澤所濡,日新月異,後之君子據是編而增飾鴻模,揄揚盛美,於以補「職方」所缺略,是又予區區之志也夫。 |
7 | 賜進士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前知台灣府事,古越餘文儀撰。 |
8 | 續修姓氏 |
9 | 總裁:分巡台灣道兼提督學政覺羅四明。 |
10 | 主修:台灣府知府餘文儀。 |
11 | 協輯:台灣府淡水同知乾從濂、台灣府淡水同知夏瑚。 |
12 | 參輯:舉人揀選知縣黃佾。 |
13 | 校對:生員張源義。 |
14 | 凡例 |
15 | 一、郡志初作於康熙三十三年,觀察高君拱乾成之。其後副使劉君良璧重修於乾隆六年。「高志」草創,多失之略;至「劉志」則加詳矣。然「劉志」二十卷,「星野」、「建置」、「山川」外,更有「疆域」;而「物產」,即附「風俗」下,似為不倫。「高志」十卷,以「封域」、「規制」等為十綱,各附以目,序列有體。今合新、舊二志增損之,為綱十二、為目九十有二;庶幾有條而不紊爾。 |
16 | 一、劉志大半摭拾「通志」。如「通志」首列「典謨」,蓋以全省所奉諭旨,高文典冊自宜弁冕簡端;若郡邑志自不必複載。舊志將禦制至聖贊及表章朱子上諭、「周易折衷」等序並行纂述,此豈專為台地而設耶?且四亞聖贊後,即繼以賜靖海將軍施琅碑文,尤為失次;故茲志不敢仍襲其舊。其有因台郡事宜特頒諭旨者,謹分載各條內,俾奉行者有所遵守勿失焉。 |
17 | 一、台灣入版圖後,生聚教訓雖歷六十餘年,然猶去荒昧未遠。本地苦無文獻可徵,所見所聞不無異詞。即以星野言之,舊志謂屬牛女之分,「諸羅志」謂屬翼九度,而「鳳山志」辨其非;必並列之,以見統綱專主牛女之意。是志於各條下,俱列「附考」,似於作志體例別創一奇;亦以海外初闢之地,不得不互存以資參核云爾。 |
18 | 一、前志於台灣一邑,祗載寥寥數山;其羅漢門內外,概不之及。迨乙丑冬,巡歷至其地,見山谷盤亙,極險仄幽峻;問之土人,則云朱逆作亂時,初皆盤踞於此。及閱「使槎錄」,載羅漢門山甚詳;且云『峻嶺深谷,叢奸最易;此守土者所不可不知也』。因採其語入「形勝」「附考」中;而詳識其山之遠近道里,補入「山川志」焉。 |
19 | 一、鹿耳門為全台門戶,防緝奸宄,則台防同知之責為獨重。前志不載「海防」事宜,今特為增入。凡海港出入之要口及船只之大小並一切見行則例,俱必條列;亦以見防海宜詳也。 |
20 | 一、台灣田賦自歸化後,累蒙列聖減則蠲除,優恤備至。惟雜稅有沿鄭氏舊名者,故征餉水、陸異科,與內地迥別。其牛磨、蔗車以及港灣、潭瘟、罾縺、罟𦊓、𦄣蚝之屬,非詳注則觀者無由知;今特採諸書中言之雅馴者,列之「附考」。至「養廉」一項,尤聖朝體恤臣下之仁,亦宜備載,以志異數。 |
21 | 一、台郡分野揚州,習俗尚鬼,與荊、楚同。今「典禮」中祠廟,一遵「祀典」所頒,淫祠並黜。其寺觀,則別載「雜記」。 |
22 | 一、閩省鄉試,台郡分額取中,所以培養海外人才者備極隆至。餘若粵人之附居者,亦增入學名額,尤為特典。前志未錄,故於「學校」中詳列其始末焉。 |
23 | 一、海外武備特重,凡分班遣戍之期、道里舟車之費,歷聖加恩優恤,至為詳備。 |
24 | 而制田產以備吉凶賞恤,延及百世,尤我世宗憲皇帝格外殊恩也。舊志未載,茲特補入;並增列「義民議敘」一條,以見聖朝報功之典,雖小善必錄焉。 |
25 | 一、番社不下數百種,生熟番馴頑不一,南北番亦強弱各殊。然熟番與士庶雜處,輸賦、供役則亦民也;即生番歸化,亦各輸鹿皮餉。今考其服食、居處、性習、風尚,各番略有不同;因本黃玉圃先生「番俗六考」加以咨詢所及,於「風俗」中分類詳記。而其方言俚曲,亦載其大略焉。 |
26 | 一、台之物產,自百榖以至草木、蟲魚,類多中土所不常有。在土人既以臆名之,而士大夫考據又苦未得其真,故「附考」中徵引諸書,有一物數見者。蓋欲後人有所折衷,故採擇不厭其詳。至舊志所載,如薤則云有赤、白二種,蒜則云有大、小種,桃則雲花紅、實可食,梅則云味酸,松則雲松柏為百木長,梅則云百花魁,黃鶯則云一名黃鸝、一名倉庚,螢則云腐草化生,蜻蜓則云六足四翼、翅簿等類:凡皆內地習見之物,不煩細注;今悉刪去,以免載籍繁伙。 |
27 | 一、「災祥」「附考」中,頗載偽鄭逸事。以其始則驅逐荷蘭、繼則納土歸降,蓋為我朝先驅者;故附錄其興亡之跡,以為台地之緣起,非敢仿「十國春秋」之例也。 |
28 | 一、台郡初闢,中土士大夫至止者,類各有著述以紀異;然多散在四方,島嶼固鮮藏書之府也。範侍御奉命巡方,自京師攜黃玉圃先生「使槎錄」以行;至武林,又得孫湘南先生「赤嵌集」;抵台商榷修志,於是「台灣志略」、「靖海紀」、「東征紀」、「台灣紀略」、「台灣雜記」、「稗海紀游」諸集,按藉搜索,並得全書。惟「沈文開集」,向時寓台諸公所艷稱而未得見者,亦輾轉覓諸其後人。凡得詩文雜作鈔本九卷,半皆蠹爛,但字跡猶可辨識;既不忍沒前人之苦心,故所徵引較前志尤多。但志中所引,僅注書名;因特於「雜記」中另列「雜著」一條,備載作者姓氏,方知為某人之書,亦並以存海外之文章,令後來有據耳。 |
29 | 一、「藝文」內舊志將鄭氏「歸降表」採入,尤為不倫;若前明寧靖王術桂系監國魯王所封,傳中屢以「王」稱之,亦非體矣。又「奏疏」首尾體例全載,此為冊檔之式,非是紀乘之文;況題目已經列明,更為屋上架屋。凡以上,概為刪改。至蕩平鄭氏,施靖海之功為烈;其後辛丑恢複,則藍總戎之功不讓於施。今二家紀載之書,一則有「靖海紀」、一則有「東征記」,雖不必皆成於己手,然其功足傳,則其文亦多可錄。志中祗遴其半,已各得一卷。他如沈文開不忘羈旅之思、孫湘南獨擅「叢笑」之什,是以採擇尤多;蓋是志於「藝文」之去取尤嚴也。餘若詠物、詠景之作,則匯錄入本倏下,以見寫生屬情之妙。其不關此者,則統載「藝文」詩中云。 |
30 | 福建台灣全圖 |
31 | 台灣府全圖 |
32 | 台灣縣圖 |
33 | 鳳山縣圖 |
34 | 諸羅縣圖 |
35 | 彰化縣圖 |
36 | 淡水廳圖 |
37 | 澎湖廳圖 |
38 | 台灣府全圖 |
39 | 台灣縣圖 |
40 | 鳳山縣圖 |
41 | 諸羅縣圖 |
42 | 彰化縣圖 |
43 | 淡水廳圖 |
44 | 澎湖廳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