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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八列傳第八十五》[View] [Edit] [History]

1 卷一百八十八 列傳第八十五
2 王惲 遜志 高嗚 王思廉荊玩恆 馬紹 閻複 王倚 高克恭 夾谷之奇 臧夢解 燕公楠 白恪 李衎 張伯淳
3 王惲,字仲謀,衛輝汲縣人。父天鐸,金戶部主事,著《易學集說》,為名儒。
4 惲好學,善屬文。史天澤將兵過衛,一見接以賓禮。中統元年,左丞姚樞宣撫東平,闢為詳議官。時省府初建,令諸路各上儒吏能理財者一人,惲以選至京師,上書論時政,與渤海周正並擢為行中收省詳定官。二年春,從行中書省丞相祃祃等赴開平,轉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尋兼中書省左右司都事。初高麗國相致書於省府,欲命惲為答書。惲曰:「境外之交,非人臣所宜。範仲淹諭元吳,尚得罪於仁宗。可以為戒。」乃止。
5 至元五年,建御史台,拜監察御史,條奏百五十餘事。時都水劉晸陷沒官糧四十餘萬石,惲劾之,又言:「晸監修太廟,轉官受賞,今才數年,梁柱摧配,事涉不敬,宜論如法。」秩滿,陳天佑、雷膺交薦於朝。
6 九年,授平陽路總管府判官。初,絳州太平縣民殺其兄,蔓引逮系者三百餘人,五年不決。朝廷委惲鞫之,一訊而服,乃盡出逮系者。州久旱,一夕大雨。十三年,奉命試儒人於河南。十四年,除翰林待制,拜朝列大夫、河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副使。尋遷燕南河北道。十八年,拜中議大夫、行御史台治書侍御史,不赴。
7 裕宗在東宮,惲進《承華事略》,其目曰:廣教、立受、端本、進學、擇術、謹習、聽政、達聰、撫軍、崇儒、親賢、去邪、納誨、幾諫、從諫、推恩、尚儉、戒逸、明分、審官,凡二十篇。裕宗覽而善之,賜酒慰喻。
8 十九年春,改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在官一年,以疾告。二十二年春,召在左司郎中。時右丞盧世榮以聚斂進用,屢趣惲入都,不赴。或問其故,惲曰:「力小任大,剝眾利己,未有能全者。元之尚恐見浼,況近之乎!」既而果敗。
9 二十六年,授少中大夫、福建閩海提刑按察使。黜官吏貪污者數十人;察系囚冤滯者,決而遣之;戒戍兵無寓民家,創營房居之。惲以為治之本在於得人,奏福建連山距海,為邊徼重地,今行省官平章政事、左丞尚缺,宜選清望素著、簡在帝心、足以撫綏黎庶、折衝外海者任之。又以行省討劇賊鐘明亮無功,條陳利害。帝並韙之。
10 二十八年,召至京師。二十九年春,見帝於柳林行宮,上書極陳時政。授翰林學士。
11 成宗即位,又獻《守成事鑒》十五篇,所論悉本於經義。元貞元年,加通議大夫、知制誥修國史,纂修《世祖實錄》,因集《聖訓》六卷之上,大德元年,進中奉大夫。二年,以惲與閻複等十二人清貧守職,各賜鈔二千一百餘錠。乞致仕,不許。五年,再上章求退,授其子公孺為衛州推官,以便養,仍官其孫拿厥槔傘0四炅月,卒。贈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追封太原郡公,謚文定。著有《相鑒》五十卷,《汲郡志》十五卷,《承華事略》、《中堂事記》、《烏台補》、《玉堂嘉話》,並雜著詩文,合為《秋澗集》一百卷。曾孫遜志。
12 遜志,字文敏。以蔭授侍儀司通事舍人,累遷監察御史。劾奏詹事卜蘭奚、平章政事宜童皆逆臣子孫,當屏諸遐裔。不報。除太府少監。出為江西廉訪副使,召僉太常禮儀院事。京師陷,百官出降,遜志獨家居衣冠而坐。其友中正院判官王翼不曰:「新朝寬大,不惟不死,且錄用,曷詣官自陳。」遜志艴然曰:「君既不忠,又誘人為不義耶?」撝之,出語其子曰:「汝速行,以繼吾宗。」遂自投井中死。
13 高鳴,字雄飛,真定人。少以文學知名。元好問薦於世祖,未報。諸王旭烈兀將征西域,聞其賢,遣使三召之,鳴乃起,條上二十餘策,旭烈兀稱善,薦為彰德路總管。政暇即詣學舍,新講經義,郡人知有經學,自鳴始。
14 世祖即位,賜誥命金符,召為翰林學士,兼太常少卿。至元五年,立御史台,以鳴為待御史,台章多其裁定。尋立四道按察司,選任名士,鳴所薦居多。時中書、樞密事條壅滯,言者請置都事官各二人,鳴曰;』只在奏憲,原舉察之,毋庸員外置人。」七年,議立三省。鳴上封事曰:「臣聞三省,設自近古,其法由中書出政,移門下,議洽,則有駁正,或封還詔書,議合,則還移中書。中書移尚書,尚書乃下六部、郡國。方今天下在於古,而事益繁,取決一省,猶恐壅滯,況三省乎?且多置官者,求免失政也,但使賢俊萃於一堂,連署參決,自不至於曠廢,豈必別官異坐,而後無失政乎。不如一省便。」世祖深然之,議遂罷。川、陝盜起,省臣請專戮其尤者,朝議將從之。鳴諫曰:「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論報,所以重用刑、惜民命也。今從其請,是開天下擅殺之路,害仁政甚大。」帝曰:「善。」令速止之。
15 鳴每以敢言被上知,嘗入內,值大風雪,帝謂御史大夫塔察兒曰:「高學士年老,後有大政,就問可也。」賜太官酒肉慰勞之。九年,遷吏禮部尚書。十一年,病卒,年六十六,謚文獻。著有《河東集》五十卷。
16 三子:易訓、書訓、詩訓,俱中名。書訓,官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廉國史院編修。
17 王思廉,字仲常,真定獲鹿人。幼師太原元好問,既冠張德輝宣撫河東,闢掌書記,謝病歸。至元十年,董文忠薦於世祖,帝問文忠曰:「汝何由知其賢?」對曰;「鄉人之善者稱之。」遂召見,授符寶局掌書。十三年,姚樞舉為昭文館待制,遷奉訓大夫、符寶局直長。
18 十四年,改翰林待制,嘗進讀《通鑒》,至唐太宗有殺魏徵語,及長孫皇后進諫事,帝命內官引至皇後閣,講之,後曰:「是誠有益。爾宜擇善言進講,勿以瀆辭煩上聽也。」每侍讀,帝命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兒、太師月赤察兒、御史中丞撒里蠻、翰林學士承旨掇立察等,咸聽受焉。帝嘗御延春閣,大賚群臣,命十人為列為進,思廉在衛士之列,帝責董文忠曰:「思廉儒臣,豈宜列衛士中!」
19 十八年,進典瑞少監。十九年,帝幸白海,時千戶王著矯殺奸臣阿合馬於大都,辭連樞密副使張易。帝召思廉至行殿,屏左右,問曰:「張易反,若知之乎?」對曰:「未詳。」帝曰:「反已,何未詳也?」思廉徐奏曰:「僭號改元謂之反,亡人他國謂之叛,群聚山林賊害民物謂之亂,張易之事,臣實不知。」帝曰:「朕自位以來,如李璮之不臣,豈以我若漢高祖、趙太祖,遽陟帝位者乎?」思廉曰:「陛下神聖天縱,前代之君不足比也。」帝嘆曰:「朕往者,有問於竇默,其應如響。蓋心口不相違故不思而得,朕今有問汝,能然乎?且張易所為,張文廉知之否?思廉曰:「文謙不知。」帝曰:「何以明之?」對曰:「二人不相能,臣故料其不知。」因此文謙獲免。
20 二十年,遷太監。裕宗居東宮,思廉進曰:「殿下府中宜建學官,令左右近侍皆親正學,必能裨輔明德。」裕宗然之。裕宗買甲第賜思廉,思廉固辭。二十三年,改嘉議大夫、同知大都留守,兼少府監事。乃顏叛,帝親征,思廉謂留守段貞曰:「藩王反側,地大故也,漢晁錯削地之策,實為良圖,盍為上言之。」貞白其事於帝,帝曰:「汝何能出是言?」貞以思廉對,帝嘉之。二十九年,遷正義大夫、樞密院判官。
21 成宗即位,遷中奉大夫、翰林學士,仍樞密院判官,以病歸。三年,起為工部尚書,拜征東行省參知政事。七年,總管大名路。八年,如為集賢學士。十一年,授正奉大夫、太子賓客。
22 仁宗即位,以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致仕。延佑七年卒,年八十三歲。贈翰林學士承旨、資德大夫、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追封恆山郡公,謚文恭。
23 初思廉官符寶局,有荊玩恆與思廉齊名,世祖嘗謂荊、王二人,可為司符寶者師表云。
24 玩恆,字文紀,趙州寧晉人。少從李冶受學。張文謙薦為興文署校理,千符寶局直長,擢典瑞監丞,遷少監。世祖以符寶國之重器,擇儒臣慎密者掌之,得玩恆,以為稱職。故玩恆在典瑞監十三年,不遷他官。
25 後出為淮東道提刑按察使,改肅政廉訪使。時徹里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玩恆奏言:「奸臣桑哥倚勢弄權,眾皆懾伏,獨近侍徹里不避雷霆之怒,言於陛下,卒使奸臣伏辜。臣素知其人,進退不苟,有大臣蹇諤之風,宜置於朝廷,使獻可替否,弼成大業。」時世祖已不豫,遂召還徹里侍醫藥。成宗即位,改遼東道肅政廉訪使,致仕,卒。謚端敏。子訥,右衛屯田千戶。
26 馬紹,字子卿,濟州金鄉人。從上黨張播學。丞相安童奏言,宜得儒士講經史,以資見聞。平章政事張啟元以紹應詔,授左右司都事,出知單州,民刻石頌德。至元十年,僉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司事。益都寧海飢,紹發粟賑之。十三年,移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未行,屬江淮甫定,選官撫治,遷同知和州路總管府事。
27 十九年,詔割隆興為東宮分地,皇太子選署總管,未幾,入為刑部尚書。萬億庫吏盜絨四兩,時相欲置之重典,紹言:「物情俱輕,宜貸減。」乃決杖釋之。河間李移住妄言惑眾,謀為不軌,紹被檄按問,多所全活。二十年,擢參議中書省事。二十二年,改兵部尚書。逾年,複為刑部尚書。二十四年,分立尚書省,拜參知政事,賜中統鈔五千緡。
28 時更印至元鈔,前信州三務提舉杜璠言:「至元鈔公私不便。」平章政事桑或怒曰:「杜璠何人,敢沮吾鈔耶?欲當以重罪。紹從容言早「國家導人使言,言可採,用之,不可採,亦不之罪。今重罪璠,豈不與詔書違戾乎?」璠得免罪。進尚書左丞。邊卒有過支廩米者,有司以聞,帝欲究問。紹言:「方邊庭用兵,罪之,懼失將士心。所支逾數者,當明年之數可也。」從之。
29 海都作亂,其民來歸者七十餘萬,散居雲、朔間,桑哥議徙之內地,紹持不可。桑哥怒曰:「馬左丞愛惜漢人,欲令餒死此輩耶?」紹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慮生疾疫。若恐餒死,曷若計口給羊馬之資,俾還本土。言有異同,丞相何以怒為?宜取聖裁。」乃奏聞,帝曰:「馬秀才所言是也。」
30 桑哥集諸路總管三十人,導之人見欲以趣辦財賦之多寡為殿最。帝曰:「財賦辦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庫,豈少此哉!」紹退錄聖訓,付史官書之。時議增鹽課,紹獨力爭山東課不可增。議增賦,紹曰:「苟不節浮費,雖重斂數倍,亦不足也。」事獲寢。都城種苜蓿地,分給居民,省臣因取為已有,以一區授紹,紹獨不取。桑哥欲奏請賜紹,辭曰:「紹以非才居政府,恆憂不能塞責,詎敢徼非分之福,以速罪戾!」桑哥敗,索其行賂之簿閱之,獨無紹名。桑哥曰:「使吾早信馬左丞之言,必不至今日之禍。」帝曰:「馬左丞忠潔可尚,其複舊職。」尚書省罷,改中書左丞,居再歲,移疾還家。」
31 元貞元年,遷中書右丞,行江浙省事,大德三年,移河南省。明年卒。
32 閻複,字子靜,其先平陽人,後徙於高唐州。
33 複始生,有奇光照室。幼人東平府學,師事名儒康曄。嚴實招諸生肄進士業,延元好問校試,四人中選,複為首,餘琰、李謙、孟祺次之,時稱東平四傑。
34 憲宗九年,行台闢為書記,遷御史台掾。至元八年,用王磐薦,授翰林應奉文字,充會同館副使,兼接伴使。扈駕上都,應制賦詩,寓規諷之意,帝顧和禮霍孫曰:「有才如此,何可不用。擢翰林修撰。十四年,出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十六年,入為翰林直學士,以州縣學多不稱職,建議定銓選之法。累遷侍進學士,兼集賢侍講學士,兼領會同館事。
35 二十三年,擢翰林學士,改集賢學士。二十八年,尚書省罷,帝召對便殿,諭以卿為執政何如?複謝不勝任。帝謂左右曰:「讓為美事,勿強之。」遷浙西道肅政廉訪使。先是,桑哥當國,複被命撰《桑哥輔政碑》。至是,桑哥敗,詔有司踣其碑,複亦坐免官。
36 成宗即位,詔舊臣入朝,除集賢學士,階正議大夫。疏言:「京師宜建孔子廟,用釋奠雅樂。」從之。又言:「宜複曲阜縣守塚戶。」其後詔賜孔林灑掃二十八戶、田五千畝,皆由複之請云。三年,因星變,條上十九事,帝賜鈔幣旌之。大德元年,仍遷翰林學士。三年,帝召至榻前,密問曰:「左丞相缺,孰可代者?」複薦哈剌哈孫,帝大悅。拜翰林學士承旨,階正奉大夫。
37 武宗即位,複奏上三事,曰:惜名器、明賞罰、擇人才。未幾,複怨家以飛語上聞,帝怒,事且不測。執政曲為營解,始命複以老致仕。進榮祿大夫,遙授平章政事,給半俸終養。仁宗即位,遣使召複,以病辭。皇慶元年卒,年七十七。
38 複以文學知名,然高自矜詡,不喜獎誘後進,士論以是少之。既卒,複婦弟淮東宣慰使李處恭,方為吏部侍郎,慨然曰:「豈可使閻公無以易名。」請於朝,贈光祿大夫、大司徒、上柱國、永國公,謚文康。有《靜軒集》五十卷。子嗣慶,威州知州。
39 王倚,字輔臣,本東萊人,後徙宛平。祖溫,主管京城課稅。倚讀書,務躬行,不事章句。
40 世祖選良家子入侍東宮,倚年弱冠,在眾中儀觀獨偉,太保劉秉忠器之,即以充選。倚侍皇太子,日見信任。凡時政所急,知無不言。是時宮職未備,皇太子湯沐邑地廣事繁,乃拜倚工部尚書,行本位下隨身民匠都總管。至元二十一年,置東宮官屬,拜家丞。又置儲用司,掌貨幣出納,令倚兼之。後以倚辭職,仍給家丞祿終養,倚固辭,方許之。
41 二十六年,皇孫出鎮懷孟,帝選舊臣護之,乃以屬倚。陛辭,帝目之良久,謂侍臣曰:「倚,修潔人也,左右皇孫得人矣。」未幾,從皇孫召還。二十八年,授禮部尚書,以疾辭。皇太子妃召見,問曰:「人皆求進,卿獨求退,何也?」對曰:「臣見宮廷舊人如臣等者,十去八、九,臣蒙恩最厚,願留侍皇孫,備宿衛。」聞者賢之。明年卒,年五十三。贈正義大夫、禮悅尚書,追封太原郡侯,謚忠肅。
42 子鵬,異樣局總管,官至大司徒,追封太原郡侯,謚忠懿。
43 高克恭,字彥敬,其先西域人,後占籍大同。父亨,字嘉甫,治《易》、《詩》、《書》、《春秋》,有時名。世祖時,台、省交章論薦,召對便殿,稱旨,世祖欲官之,固辭,歸老房山卒。
44 克恭傳家學,於群經奧義,靡不研究。至元十二年,由京師貢補工部令史。江南平,選授行台掾。從御史大夫相威入覲,世祖顧問再三,曰:「是高嘉甫兒耶?」賜鈔二千五百貫。累遷河南道提刑按察使判官,改山東西道。二十五年,入為監察御史。是時,桑哥秉政,擢克恭右司都事,克恭棘棘不阿。明年,遣使江淮行省,考核簿書文法,吏多希旨,務從深刻,克恭獨持以平恕。還,授兵部郎中。
45 山為江淮行省左右司郎中。儒戶例蠲徭役,而故籍散失,行省持論可否,期歲不能決。克恭至,命讀書者皆占儒籍,得自拔於氓隸,士論翕然頌之。浙西公田七十五萬頃,糧千一百三十九石,居諸路三之二。克恭視民所輸,較私田增二十倍,奏言:「宋季賈似道斂怨誤國,田有虛額,官無蠲,徵急則負逋者眾,吏民交困。今宜講求良法,保固邦本,不當重為煩擾,複循舊弊。」疏入,不報。有以朝命至杭,增湖東夏稅者,自執政以下皆取認狀,獨克恭不肯。比去,克恭徐語之曰:「吾才不逮子遠甚,子昔官於此不能增,而謂吾能耶?子毋重瘠吾民。」事卒寢。杭州歲調民司庫藏,有折耗。至鬻子女償之。克恭選州縣吏充其役,滿一歲輒擢去,以私稱便,遂為常例。
46 元貞二年,遷山南河北道廉訪副使。時暢師文揚為僉事,克恭奏言:「師文揚歷中外幾二十年,臣資歷尚淺,師文學行夐出倫輩,非臣所能及。況臣素兄事師文,一旦躐居其上,情實不安。」明年,乃擢克恭江南行台治書侍御史,師文亦改山東道,入為國子司業,人皆多克恭之讓。克恭抵任,條上興學校、選真才、汰冗官、增吏俸,慎刑獄五事。又言:「朝廷累放詔旨,議行貢舉法,而權臣扳引朋類,沮格不行。今所至乏才,宜設科取士,以副上意。
47 四年,複入為工部侍郎,轉翰林直學士。五年,敕克恭與直學士王約賑京師水災,惠利周浹,民德之。六年,授吏部侍郎。出為彰德路總管,未赴。八年,改刑部侍郎,擢尚書。奏言:「明刑弼教,莫重於君臣父子夫婦兄弟之敘,今子証父,婦証夫,奴証主,大傷倫紀,宜禁之。」旋除大中大夫、大名路總管。克恭在刑部,與同官議事,不肯曲意付和。及去,凡克恭所定者,胥吏皆准為程式。至大三年。卒。謚文簡。子秬,秘書著作郎。
48 克恭詩自得天趣,畫學米芾父子,後用李成、董元法,造詣精絕,尤工墨竹,與宋文與可齊名。
49 夾谷之奇,字士常,其先出女真加古部,訛為夾谷,後徙家於滕州。
50 之奇,少孤,好學,受業於東平康曄。授濟寧教授,闢中書省掾。大兵南伐,授行省左右司都事。時阿合馬當權,與行省官有隙,遣使核其財用。之奇職文書,亦被按問。張宏範率其屬,詣使者言:「夾谷都事素公清,若少有侵漁,宏範當與連坐。」事聞,適御史台立,乃擢之奇僉江南浙西提刑按察司事。既而,移僉江北淮東。
51 至元十九年,召為吏部郎中,立黜陟之法,著為令。歲大旱,之奇請省經費,輟土木之役,以召和氣,弭災變。時論韙之。
52 二十一年,遷左贊善大夫。時裕宗為皇太子,每進見,必賜坐,顧遇甚優。桑哥欲以均輸法益國賦,慮提刑按察司撓其事,請與轉運司並為一職,詔集群臣議之。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諸路,發擲奸伏,責任匪輕,若使理財,則必勞事冗,將彌縫自救之不暇,又安能繩糾他人,並之弗便。」事遂寢。
53 又與諭德李謙條時政十事,上之皇太子:一曰正心,二曰睦親,三曰崇儉,四曰幾諫,五曰戢兵,六曰親賢,八曰尚友,九曰定律,十曰正名。會皇太子卒,除翰林直學士。改吏部侍郎,遂侍御史。二十五年,丁母憂。以吏部尚書起複,屢請終制,不許。明年卒。
54 臧夢解,慶元鄞縣人。宋末,中進士第。至元十三年,授婺州路軍民人匠司提舉。未幾,司罷,浙東宣慰司舉夢解才兼儒吏,可試州郡,授息州知州,改海寧州知州,時淮東按察副使王慶之按部至海寧州,見夢解剛直廉慎,門無私謁,凡差役皆當,其貧富新增民戶七百六十有四,新闢田畝四千四百有三十,政平訟簡,為諸州最;舉夢解,宜擢清要之職,御史台亦抗章薦之。未及報,夢解以秩滿去任。
55 二十七年,江陰飢,江浙行省委夢解賑之。夢解躬至其地,人給以米,所活四萬五千餘人,江南行台治書侍御史苟宗道以其名上聞,除同知桂陽路總管府事。三十年,擢奉議大夫、廣西肅政廉訪副使。故事,煙瘴之地,行部者多不親至。夢解遍歷上下江諸路,按問賓州、藤州兩路達魯花赤,發其奸贓。又平反邕州黃震被誣贓罪,及藤州唐氏婦被誣殺夫罪,民翕然頌之。
56 大德元年,遷江西當肅政廉訪副使。臨江路總管李倜素狡獪,又附大臣勢,省、台皆畏之。夢解據實劾奏,一道肅然。六年,遷浙東肅政廉訪副使。九年,除廣東肅政廉訪使,以老病致仕。後至元元年,卒。
57 夢解為時名儒,敏於政事,操守尤為介特。所著書有《周官考》三卷,《春秋微》一卷。夢解自號魯山稱為魯山先生云。
58 燕公楠,字國材,南康建昌人。祖燮、父堂、俱仕宋。母雷氏夢五色大烏入幃,而生公楠。十歲能屬文,居父喪,廬墓三年。以師府闢,五遷至贛州通判。
59 至元十三年,江南平,授同知贛州事。遷同知吉州路總管府事。二十二年,召至上都,奏對稱旨,賜史賽因囊加帶,欲用為參知政事,固辭,除僉江浙行中書省事。江淮置尚書省,又改僉行尚書省事。初,公楠在江浙,奏請置兩淮屯田。二十五年,用前議,拜行大司農,領八道勸農營田司事。公楠接行州縣,劾江西營田使沙不丁貪橫,罷之。
60 二十六年,擢江進行省參知政事。桑哥敗,蠹政尚未盡去,民不堪命。公楠入覲,極言其弊,請更張以固國本。世祖悅。會欲易政府,帝以問公楠,公楠薦伯顏、帖哥、不忽木、徹里、闊里吉思、史弼、徐琰、趙琪、陳天祥等十餘人。帝又問:「孰可為首相者?」對曰:「人望所屬,莫如安童。」問其次,曰;「伯顏可。」又問其次,曰;「完澤可。」明日,拜完澤為右丞相,以公楠與不忽木為平章政事,公楠固辭,改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賜弓刀及衛士十人。三十年,上言,請立行大司農司於江南,以究豪右隱匿田租。從之。複拜大司農,得藏匿公私田六萬九千八百六十二頃。
61 元貞元年,丞機完澤以究隱匿田租不多,且病民,罷行大司農司,遷公楠為河南行省右丞。大德三年,改湖廣行省。五年,召入朝。明年,座於京師,年六十二。帝悼惜甚,敕中書致祭,遣官乘驛護其喪南歸。
62 公楠前後條時政得失,凡百餘事,如屯田、鹽法、賦役,皆著為令。劉深討西南夷,公楠料其必敗,深竟坐誅。又語平章劉國傑,宜積糧於思、播、順元,然後進兵。國傑不從,後轉餉之士,瘴沒者至十餘萬。沅州唐運判奪民田,武昌令劉權殺簿,誣系其妻子,公楠悉正其罪,時論尤稱之。子璋、琦,俱總管府判官。有《五峰集》十五卷。
63 白恪,字敬甫,冀寧陽曲人。父華,字文舉,以文學知名。
64 至元十四年,江南行台大夫相威闢恪為掾,恪條二十事以獻,相威見世祖力陳之,允其十八,如大闢讞上刑部,聽報可,賈似道公田租,歲減什二,皆是也。十八年,授建康道按察司經歷。改湖廣行省都事。省臣要束木恣為威福,恪度不可諫,辭不拜。複除福建宣慰司經歷。
65 三十一年,哈剌哈孫為湖廣行省平章政事,薦恪為行省都事,擢員外郎,左右江官吏俸,受於行省,道遠所得不償旅食,恪建議隨所產給之,著為令。戊兵屯田,官出牛,輸其租,牛死,歲率錢以償之,恪令牛死納皮角於官,戊兵由是免害。省臣奏廣西地肥沃可為田,徙湖南民五千戶往耕之,恪力言不可,哈剌合孫從其議,奏止之。
66 大德四年,進江西行省理問官,時閻複為翰林承旨,慨然曰:「白文舉父子,俱有文名,敬甫老不入翰林,咎將誰執!」奏為翰林待制,複同僉太常禮儀院事。至大二年卒,年六十三。
67 李衎字仲容,大都人。由太常寺太祝,累遷淮東道宣慰使都事,擢江南行省左右司員外郎。二十八年,除都功德司經歷。
68 成宗即位,衎以禮部侍郎使於安南,賜金符,以兵部郎中蕭泰登副之。國王奉表謝罪,歸侵地三百里,偕其使入朝。明年,出為同知嘉興路總管府事。再遷婺源州知州。衎有吏能,奉詔錄囚江南,多所平反。常州學田僧冒種三之一,衎白於行省還之。
69 皇慶三年,請致仕,召為吏部尚書。仁宗聞衎名久,禮遇優洽,字而不名。衎以年老請致仕,帝不允,曰:「仲容舊人,宣力有年,不可令去禁掖。」超拜集賢大學士。延佑七年卒,年七十八,謚曰文簡,衎善畫竹石,為一時之冠。
70 張伯淳,字師道,嘉興崇德人。少舉童子科,有薦其善書大字者,宋理宗親試之,伯淳書一天字,詰之,對曰:「惟天為大,惟堯則之。」理宗大悅,遂中選,以父任授迪功郎、淮陰尉,改揚州司戶參軍。尋舉進士,累擢觀察推官,除大學錄。
71 至元二十三年,用薦者言,授杭州路儒學者教授。遷浙東道按察司知事。二十八年,遷福建廉訪司知事。又有與帝言:「此人非憲司知事才。」即日驛召至都。明年,入對,陳時務十餘事,詞意愷切,上為動容,命就中書與執政議次第舉行。其第一事曰罷冗官,方條舉辦法,而執政已不悅,曰:「遠人欲奪吾官耶!」使健兒要諸途,詬辱之,伯淳幾不免,事亦寢。授翰林直學士,進階奉訓大夫,謁告歸。換慶元路總管府治中,行省檄伯淳按衢、秀二州疑獄,皆得惰實。
72 大德四年,拜翰林侍講學士,扈從上都,帝選近臣祀岳瀆,伯淳在遷中,以老病辭。明年卒,謚文穆。伯淳與妻弟趙孟俯,俱以文學擅名,共文源出韓愈,謹嚴有法,得立言之體。著《養蒙集》十卷。子採,河東宣慰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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