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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七 |
3 | 不敢見,禮也;不可召,義也。一章之中,縱說橫說,乃於「義禮」二字,條理則自分明。如云「且」,云「何敢」,云「奚可」,云「豈敢」,云「況乎」,直恁清出。 |
4 | 禮有常經,義繇事制。唯合夫義之宜者,則雖禮之所無,而禮自可以義起。如君欲有謀則就之,堯與舜迭為賓主,一合於尊賢之義,則當其行之,不患乎禮之不中於節文,而不必引君尊臣卑之禮以守其不敢矣。若禮所本有,則義即不宜,而一以禮之經為宜。如孔子非魯君之所可召,而召必赴焉,則禮有其常,為禮屈而非為勢屈,於義固宜,抑不必據不可召之義以自亢矣。 |
5 | 禮義相為錯綜以成經緯,固有合一之理。乃聖賢審物度己,則必既求之禮,又求之義,雖求之義,亦必求之禮,無不可者,而後決然以行其志。此孟子所以不陷於一偏,其以養君子之剛大者,即以定人道之高卑。乃知「王前」、「士前」、「貧賤驕人」之說,苟自矜厲以虧典禮。而躡屩王門者,既以自辱其身,而犯上干主,其越禮踰分,亦已甚矣。註、錄未悉。 |
6 | 八 |
7 | 易位之事,後世所以不可行者,非孟子之言不可通於來今也。霍光行之,畢竟是胡亂。蓋封建之天下自與郡縣異,到秦、漢以後,天下事大段改易,如此詫異事更不可倚古人行跡莽撞。 |
8 | 且孟子所言,要為諸侯言爾。諸侯危社稷,則貴戚變置之,抑必上告天子,下告方伯,旁告四鄰,可以相信相從,而貴戚之卿雖首發策,亦無嫌於犯上。若夫天子之不可易者,非徒三仁不能行之於紂,三代之末主之失道者多矣,從未有為此舉動者。蓋天子之於臣,純乎臣者也;古者諸侯之卿命於天子,則不純乎臣者也。亦幾與今之首領同。不純乎臣,而上又有天子可以請命,則雖貴戚之卿易之,而實天子易之矣。若四海一帝,九州一王,君雖不君,誰敢制命自己,而徼幸以成非常之事哉!「委任權力」,亦何足恃,而可以為三仁之所不敢為乎?此霍光之所以不學無術而釀山、禹之逆,司馬昭、桓溫所以為梟獍之魁而不可逭也。 告子上篇 |
9 | 一 |
10 | 告子說「性猶杞柳」,「猶湍水」,只說個「猶」字便差。人之有性,卻將一物比似不得,他生要捉摸推測,說教似此似彼,總緣他不曾見得性是箇甚麼;若能知性,則更無可比擬者。 |
11 | 孟子斬截說箇「善」,是推究根原語。善且是繼之者,若論性,只喚做性便足也。性裏面自有仁、義、禮、智、信之五常,與天之元、亨、利、貞同體,不與惡作對。故說善,且不如說誠。唯其誠,是以善;誠於天,是以善於人。惟其善,斯以有其誠。天善之,故人能誠之。所有者誠也,有所有者善也。則孟子言善,且以可見者言之。可見者,可以盡性之定體,而未能即以顯性之本體。夫然,其得以萬物之形器動作為變化所偶有者取喻之乎?先儒窮治告子之失,不曾至此,非所謂片言折獄也。 |
12 | 二 |
13 | 朱子謂告子只是認氣為性,其實告子但知氣之用,未知氣之體,並不曾識得氣也。告子說「勿求於氣」,使其能識氣之體,則豈可云「勿求」哉!若以告子所認為性之氣乃氣質之氣,則荀悅、王充「三品」之言是已。告子且以凡生皆同,猶凡白皆白者為性,中間並不分一人、禽等級,而又何有於氣質之差也! |
14 | 理即是氣之理,氣當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氣不後。理善則氣無不善;氣之不善,理之未善也。如牛犬類。人之性只是理之善,是以氣之善;天之道惟其氣之善,是以理之善。「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氣也,唯其善,是以可儀也。所以干之六陽,坤之六陰,皆備元、亨、利、貞之四德。和氣為元,通氣為亨,化氣為利,成氣為貞,在天之氣無不善。天以二氣成五行,人以二殊成五性。溫氣為仁,肅氣為義,昌氣為禮,晶氣為智,人之氣亦無不善矣。 |
15 | 理只是以象二儀之妙,氣方是二儀之實。健者,氣之健也;順者,氣之順也。天人之蘊,一氣而已。從乎氣之善而謂之理,氣外更無虛託孤立之理也。 |
16 | 乃既以氣而有所生,而專氣不能致功,固必因乎陰之變、陽之合矣。有變有合,而不能皆善。其善者則人也;其不善者則犬牛也,又推而有不能自為杯棬之杞柳,可使過顙、在山之水也。天行於不容已,故不能有擇必善而無禽獸之與草木,杞柳等。然非陰陽之過,而變合之差。是在天之氣,其本無不善明矣。 |
17 | 天不能無生,生則必因於變合,變合而不善者或成。其在人也,性不能無動,動則必效於情才,情才而無必善之勢矣。在天為陰陽者,在人為仁義,皆二氣之實也。在天之氣以變合生,在人之氣於情才用,皆二氣之動也。此「動」字不對 「靜」字言。動、靜皆動也。繇動之靜,亦動也。 |
18 | 告子既全不知性,亦不知氣之實體,而但據氣之動者以為性。動之有同異者,則情是已;動之於攻取者,則才是已。若夫無有同異、未嘗攻取之時,而有氣之體焉,有氣之理焉,即性。則告子未嘗知也。 |
19 | 故曰「性猶杞柳也」,則但言才而已。又曰「性猶湍水也」,則但言情而已。又曰「 生之謂性」,知覺者同異之情、運動者攻取之才而已矣。又曰「食色性也」,甘食悅色亦情而已矣。其曰「仁,內也」,則固以愛之情為內也;愛者七情之一,與喜怒哀樂而同發者也。 |
20 | 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可以為善,則可以為不善矣,「猶湍水」者此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為不善非才之罪,則為善非才之功矣,「猶杞柳」者此也。杞柳之為杯棬,人為之,非才之功。即以為不善之器,亦人為之,非才之罪。 |
21 | 若夫人之實有其理以調劑夫氣而效其陰陽之正者,則固有仁義禮智之德存於中,而為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所從出,此則氣之實體,秉理以居,以流行於情而利導之於正者也。若夫天之以有則者位置夫有物,使氣之變不失正,合不失序,如耳聽目視,一時合用而自不紊。以顯陰陽固有之撰者,此則氣之良能,以範圍其才於不過者也。理以紀乎善者也,氣則有其善者也,氣是善體。情以應夫善者也,才則成乎善者也。故合形而上、形而下而無不善。 |
22 | 乃應夫善,則固無適音「的」應也;成乎善,則有待於成也。無適應,則不必於善;湍水之喻。有待於成,則非固然其成;杞柳之喻。是故不可竟予情才以無有不善之名。若夫有其善,固無其不善,所有者善,則即此為善,氣所以與兩閒相彌綸,人道相終始,唯此為誠,唯此為不貳,而何杞柳、湍水之能喻哉!故曰「誠者天之道」,「 立天之道,曰陰與陽」而已;二氣。「誠之者人之道」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而已。仁生氣,義成氣。又安得尊性以為善,而謂氣之有不善哉! |
23 | 人有其氣,斯有其性;犬牛既有其氣,亦有其性。人之凝氣也善,故其成性也善;犬牛之凝氣也不善,故其成性也不善。氣充滿於天地之閒,即仁義充滿於天地之閒;充滿待用,而為變為合,因於造物之無心,故犬牛之性不善,無傷於天道之誠。在犬牛則不善,在造化之有犬牛則非不善。氣充滿於有生之後,則健順充滿於形色之中;而變合無恆,以流乎情而效乎才者亦無恆也,故情之可以為不善,才之有善有不善,無傷於人道之善。 |
24 | 苟其識夫在天之氣,唯陰唯陽,而無潛無亢,則合二殊、五實而無非太極。氣皆有理。苟其識夫在人之氣,唯陰陽為仁義,而無同異無攻取,則以配義與道而塞乎兩閒。因氣為理。故心、氣交養,斯孟子以體天地之誠而存太極之實。若貴性賤氣,以歸不善於氣,則亦樂用其虛而棄其實,其弊亦將與告子等。夫告子之不知性也,則亦不知氣而已矣。 |
25 | 三 |
26 | 貴性賤氣之說,似將陰陽作理,變合作氣看,即此便不知氣。變合固是氣必然之用,其能謂陰陽之非氣乎!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義,一陰陽也。陰陽顯是氣,變合卻亦是理。純然一氣,無有不善,則理亦一也,且不得謂之善,而但可謂之誠。有變合則有善,善者即理。有變合則有不善,不善者謂之非理。謂之非理者,亦是理上反照出底,則亦何莫非理哉! |
27 | 大要此處著不得理字,亦說不得非理。所以周子下個「誠」「幾」二字,甚為深切著明。氣之誠,則是陰陽,則是仁義;氣之幾,則是變合,則是情才。情者陽之變,才者陰之合。若論氣本然之體,則未有幾時,固有誠也。故淒風苦雨,非陰之過,合之淫也;亢陽烈暑,非陽之過,變之甚也。且如呼者為陽,吸者為陰,不呼不吸,將又何屬?所呼所吸,抑為何物?老氏唯不知此,故以橐籥言之。且看者橐龠一推一拽,鼓動底是甚麼?若無實有,盡橐籥鼓動,那得者風氣來?如吹火者,無火則吹亦不然。唯本有此一實之體,自然成理,以元以亨,以利以貞,故一推一拽,「動而愈出」者皆妙。實則未嘗動時,理固在氣之中,停凝渾合得住那一重合理之氣,便是「萬物資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底物事。故孟子言「水無有不下」 ,水之下也,理也,而又豈非氣也?理一氣,氣一理,人之性也。 |
28 | 孟子此喻,與告子全別:告子專在俄頃變合上尋勢之所趨,孟子在亙古亙今、充滿有常上顯其一德。如言「潤下」,「潤」一德,「下」又一德。此唯中庸鄭注說得好:「木神仁,火神禮,金神義,水神信,土神知。」康成必有所授。火之炎上,水之潤下,木之曲直,金之從革,土之稼穡,十德。不待變合而固然,氣之誠然者也。天全以之生人,人全以之成性。故「水之就下」,亦人五性中十德之一也,其實則亦氣之誠然者而已。故以水之下言性,猶以目之明言性,即一端以徵其大全,即所自善以顯所有之善,非別借水以作譬,如告子之推測比擬也。 |
29 | 四 |
30 | 金仁山謂釋氏指人心為性,而不知道心為性,此千年暗室一燈也。於此決破,則釋氏盡他說得玄妙,總屬淺鄙。 |
31 | 他只認精魂,便向上面討消息,遂以作弄此精魂為工夫。如人至京都,不能得見天子,卻說所謂天子者只此宮殿嵯峨、號令赫奕者是。凡人之有情有才,有好惡取舍,有知覺運動,都易分明見得,唯道心則不易見。如宮殿之易見,號令之易聞,而深居之一人,固難得而覿面也。故曰:「道心惟微。」 |
32 | 在人微者,在天則顯,故聖人知天以盡性;在天微者,在人則顯,故君子知性以知天。上「微顯」以小大言,下「微顯」以隱著言。孟子就 「四端」言之,亦就人之顯以徵天之微耳。孔子「一陰一陽之謂道」一章,則就天之顯以征人之微也。要其顯者,在天則因於變合,在人則因於情才,而欲知其誠然之實,則非存養省察功深候到者不知。 |
33 | 釋氏只是急性著,立地便要見得,硬去搜索,看到人心盡頭未有善、未有惡處,便自止息。告子也是如此。他不信知覺運動、情才之外有未發之中,總緣他未曾得見天子,反怪近臣之日侍君側向人說知者為妄立名色以欺眾,則亦可哀也已。 |
34 | 能活能動底,只是變合之幾。變合而情才以生;變已則化,合已則離,便是死也。釋氏說「蕉心倚蘆」,明是說合;說「夢幻泡影」,明是說變。而其所變所合者之為何物,總不曾理會在,乃云「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種法滅」。生之謂性,死即無性也。嗚呼,亦安得此鄙陋俗淺之言而稱之也哉! |
35 | 五 |
36 | 仁山云「釋氏指視聽言動之氣為性,而不知所以視聽言動之理為性」,語猶有病。蓋將理,氣分作二事,則是氣外有理矣。夫氣固在人之中,而此外別有理,豈非「義外」之說乎?所以視聽言動之理,在既視聽既言動後方顯,即可云外;孔子言復禮為仁,則禮徹乎未有視聽言動之先與既有之後,即氣而恆存也。 |
37 | 今以言與聽思之。聲音中自有此宮、商、角、征、羽,而人之氣在口即能言之,在耳即能辨之。視之明於五色,動之中於五禮,亦莫不唯氣能然,非氣之用僅可使視見、聽聞、言有聲、動則至也。 |
38 | 人之性既異於犬牛之性,人之氣亦豈不異於犬牛之氣!人所以視聽言動之理,非犬牛之所能喻;人視聽言動之氣,亦豈遂與犬牛同耶! |
39 | 人之甘食悅色,非自陷於禽獸者,則必不下齊於禽獸。乃呼蹴之食,乞人不屑,不屑則亦不甘矣,是即自陷於禽獸者,其氣之相取也亦異。況乎即無不屑,而所甘所悅亦自有精粗美惡之分。其所以迥然而為人之甘悅者固理也,然亦豈非氣之以類相召者為取舍哉!故曰:「形色,天性也。」氣而後成形,形而後成色,形色且即性,而況氣乎! |
40 | 氣固只是一個氣,理別而後氣別。乃理別則氣別矣,唯氣之別而後見其理之別。氣無別,則亦安有理哉! |
41 | 六 |
42 | 天下豈別有所謂理,氣得其理之謂理也。氣原是有理底,盡天地之閒無不是氣,即無不是理也。變合或非以理,則在天者本廣大,而不可以人之情理測知。聖人配天,只是因而用之,則已無不善矣。 |
43 | 朱子說:「堯、舜之子不肖,是不好底意思,被他轉得好了。」非堯、舜之能轉天也,在變化處覺得有些不善,其實須有好底在:子雖不可傳,而適以成其傳賢之善也。唯知其廣大而不執一偏,則無不善矣。 |
44 | 在天之變合,不知天者疑其不善,其實則無不善。惟在人之情才動而之於不善,斯不善矣。然情才之不善,亦何與於氣之本體哉!氣皆有理,偶爾發動,不均不浹,乃有非理,非氣之罪也。人不能與天同其大,而可與天同其善,只緣者氣一向是純善無惡,配道義而塞乎天地之閒故也。 |
45 | 凡氣之失其理者,即有所贏,要有所贏者必有所詘。故孟子曰「餒」,無理處便已無氣。故任氣無過,唯暴氣、害氣則有過。暴亦虐害意,義見前篇。不暴害乎氣,使全其剛大,則無非是理,而形以踐,性以盡矣。此孟子之所以為功於人極,而為聖學之正宗也。知氣之善,而義之非外亦可知矣。 |
46 | 七 |
47 | 「愛未是仁,愛之理方是仁」,雙峰之說此,韙矣。韓退之不知道,開口說「博愛之謂仁」,便是釋氏旖旎纏綿,弄精魂勾當。夫愛,情也;愛之理,乃性也。告子唯以情為性,直將愛弟之愛與甘食悅色同一心看。今人若以粗浮之心就外面一層浮動底情上比擬,則愛弟之心與甘食悅色之心又何別哉!近日有一種邪說,謂「鐘情正在我輩,即此是忠臣孝子本領 」,說得來也有些相似,只此害人心極大。 |
48 | 須知此處絕不可以庸陋流俗之情識揀別得。且如人之愛弟:吾弟則愛之,固人之所同也;然使其弟有殺之害之之事,而秦人之弟為之救患解紛,則必舍其弟而愛秦人矣。此如人之嗜炙,本所同也,乃以多食炙故而致飽悶,則甘菜而不甘炙。無他,歆者同之,厭者異之,同者取之,異者攻之,情之緣感以生,而非性之正也。 |
49 | 故就凡人言之,吾弟則愛者,亦非仁也。必至於象日以殺舜為事,而舜且親愛不改其恆,憂喜與同而無偽,方謂之仁。則固與食肉者之甘,好色者之悅,但以情之合離為取舍者不侔。蓋人之愛弟也,亦止可云愛;舜之愛象也,乃盡其同氣相感之理也。告子一流自無存養省察之功,不能於吾心見大本,則亦惡知吾弟則愛之外,更有愛弟之理哉! |
50 | 朱子曰「仁者愛之理」,此語自可顛倒互看。緣以顯仁之藏,則曰「愛之理」;若欲於此分性情、仁未仁之別,則當云「理之愛」。先言愛,則因愛而辨其理;先言理,則吾得理之氣,自然有此親親、仁民、愛物之成能油然順序而生也,故曰「性之德」也。以舜之愛象觀之,唯有本而愛遂不窮,豈但於其用愛得所而見為理哉!待用愛得所而見為理,則豈徒可云義外哉?仁亦外矣! |
51 | 八 |
52 | 潛室以「權度」言「義內」,亦未嘗知義也。若專在權度上見義,則權度者因物之有長短輕重而立,豈非外乎!公都子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此豈待權度而後審者哉!蓋唯有事於集義者,方知義內;若非其人,則但見義繇物設,如權度之因物而立,因物者固不繇內矣。有物則權度用,無物則無用權度處。兩物相衡則須權度,一物獨用則不須權度。然則弟未為尸之時,不與叔父爭敬,而專伸其敬於叔父,便無義乎?只是一敬,則無長短輕重。 |
53 | 學者須於叔父未當前、弟未為尸之時,看取敬叔父、敬尸之心何在,方知義之在內。庸人無集義之功而不知義,則一向將外物之至,感心以生權度而不得不授之權度者以為義。如貧人本無金穀,必借貸始有,遂以借貸而得謂之富,而不知能治生者之固有其金穀也。 |
54 | 「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不因於外,人盡知之。故公都子言君子之知義在內者,猶汝之知飲湯飲水,不待權度而自不至於顛倒也。固有義而固知之,則義之在吾心內者,總非外物之可比擬。權度,人為之外物也。故曰:「告子未嘗知義。」彼直不知何者為義,非但誤其外、內之界而已。如說權度為義,便不知義。 |
55 | 孟子至此,亦難與顯言,非有吝而不言也。喜怒哀樂未發之時,有所性之德存焉,此豈可與不知者名言之哉!不得已而以弟為尸言之,則以人之愛敬或因情因感,因名因事,而相匿以愛,相畏以敬,非愛敬也。非愛敬,則安知愛敬之在內!唯至於宗廟之中,視無可見,聽無可聞,總無長短輕重之形,容吾權度,而神之不可射者,以其昭明、焄蒿、淒愴之氣此正金氣也,秋氣也,義氣也。相為類動,而所自生之敬不倚聲色而發於中,如夏氣之感而嗜水,冬氣之感而嗜湯。於此思之,敬之繇內發而不緣物以立者,固可見矣。而人所以敬叔父者以天動天,亦如是而已矣。是中節者雖因於物,而所發者根於性也。 |
56 | 彼昏不知,而猶以敬尸之敬為外物之輕重長短以移用其權度,則是為孟季子者終身未嘗有一念之真敬,其謂之外也,則奚怪哉!夫苟無一念之合於敬,而億權度以為義,則雖以飲湯飲水喻之,彼且曰:飲湯飲水,不待權度而喻者也,故內也;敬叔父敬弟,待權度而審者也,故外也。嗚呼,亦不可瘳已! |
57 | 九 |
58 | 權之度音徒雒切。陳氏所云「權度」,乃如字。之,須吾心有用權度者在,固亦非外。然權度生於心,而人心之輕輕、重重、長長、短短者,但假權度以熟,而不因權度以生也。聖人到精義入神處,也須有觀物之智,取於物為則。權度近智,與義無與。然謂輕重長短茫無定則於吾心,因以權稱之、以度量之而義以出,則與於外義之甚者矣。 |
59 | 當初者權度是何處來底?不成是天地閒生成一丈尺、一稱錘,能號於物曰我可以稱物之輕重、量物之長短哉?人心之則,假於物以為正,先王制之,而使愚不肖相承用之,是以有權度。權度者,數也,理也;而為此合理之數者,人心之義也。故朱子謂「義如利斧劈物 」,則為權度之所自出,而非權度明矣。 |
60 | 今世里胥、牙儈之流,有全靠算子算金穀、地畝者,算子猶權度。為他心中本無了了之數,只仗學得來猾熟,算來也不差。乃一奪其算子,則一無所知。且方其用算子時,數之乘除多寡所以然之理,固懵然不省,一數已知,而復授一數,則須從頭另起,而先所用者全無用處。此豈非其心無權度之故!而敬叔父、敬弟之真敬,其如此之倚仗成法,茫然無得於心,旦變夕移,斷續而不相接也乎?潛室未之思爾。 |
61 | 十 |
62 | 若說弟重則敬弟、叔父重則敬叔父為權度,此是料量物理,智之用也,且非智之體。不與敬之本體相應。若說權度者物之所取平者也,吾心之至平者謂之權度,則夫平者固無實體,特因無不平而謂之平耳。此但私欲不行邊事,未到天理處。以平為義,則義亦有名而無實矣。義者以配四德之利、四時之秋,豈但平而已哉! |
63 | 吾固有之氣,載此剛大之理,如利斧相似,嚴肅武毅,遇著難分別處,一直利用,更無荏苒,此方是義之實體。故以敬以方,以宜以制,而不倚於物。豈但料量以虛公,若衡鑒之無心,而因用以見功者乎! |
64 | 一一 |
65 | 孟子不曾將情、才與性一例,竟直說個「善」字,本文自明。曰「[情]可以為善」,即或人「性可以為善」之說也;曰「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即告子「性無不善」之說也。彼二說者只說得情、才,便將情、才作性,故孟子特地與他分明破出,言性以行於情、才之中,而非情、才之即性也。 |
66 | 孟子言「情可以為善」,而不言「可以為不善」,言「不善非才之罪」,而不言「善非才之功」,此因性一直順下,從好處說。則其可以為不善者,既非斯人所必有之情,固但見其可以為善,而不見其可以為不善。若夫為善雖非才之功,而性克為主,才自輔之,性與才合能而成其績,亦不須加以分別,專歸功於性而擯才也。此是大端看得渾淪處,說一邊便是,不似彼欲破性善之旨,須在不好處指擲也。然言「可以為善」,則可以為不善者自存;言「不善非才之罪」,則為善非其功也亦可見矣。 |
67 | 孟子言「惻隱之心,仁也」云云,明是說性,不是說情。仁義禮智,性之四德也。雖其發也近於情以見端,然性是徹始徹終與生俱有者,不成到情上便沒有性!性感於物而動,則緣於情而為四端;雖緣於情,其實止是性。如人自布衣而卿相,以位殊而作用殊,而不可謂一為卿相,則已非布衣之故吾也。又如生理之於花果,為花亦此,為果亦此,花成為果而生理均也;非性如花而情如果,至已為果,則但為果而更非花也。 |
68 | 孟子竟說此四者是仁義禮智,既為仁義禮智矣,則即此而善矣。即此而善,則不得曰 「可以為善」。惻隱即仁,豈惻隱之可以為仁乎?有擴充,無造作。若云惻隱可以為仁,則是惻隱內而仁外矣。若夫情,則特可以為善者爾。可以為善者,非即善也,若杞柳之可以為杯棬,非杞柳之即為杯棬也。性不可戕賊,而情待裁削也。前以湍水喻情,此以杞柳喻情。蓋告子杞柳、湍水二喻,意元互見。故以知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性也,而非情也。夫情,則喜、怒、哀、樂、愛、惡、欲是已。 |
69 | 慶源說「喜怒哀樂未發,何嘗不善,發而中節,亦何往而不善」,語極有疵。喜怒哀樂未發,則更了無端倪,亦何善之有哉!中節而後善,則不中節者固不善矣,其善者則節也,而非喜怒哀樂也。學者須識得此心有個節在,不因喜怒哀樂而始有,則性、情之分迥然矣。若昏然不察,直將惻隱、羞惡、恭敬、是非與喜怒哀樂作一個看,此處不分明,更有甚性來! |
70 | 孟子言情,只是說喜怒哀樂,不是說四端。今試體驗而細分之。乍見孺子入井之心,屬之哀乎,亦僅屬之愛乎?非有愛故。無欲穿窬之心,屬之怒乎,亦僅屬之惡乎?即穿窬者,亦有所惡。若恭敬、是非之心,其不與七情相互混者,尤明矣。學者切忌將惻隱之心屬之於愛,則與告子將愛弟之心與食色同為性一例,在兒女之情上言仁。「漢以來儒者不識『仁』字」,只在此處差謬。惻隱是仁,愛只是愛,情自情,性自性也。 |
71 | 情元是變合之幾,性只是一陰一陽之實。情之始有者,則甘食悅色;到後來蕃變流轉,則有喜怒哀樂愛惡欲之種種者。性自行於情之中,而非性之生情,亦非性之感物而動則化而為情也。 |
72 | 情便是人心,性便是道心。道心微而不易見,人之不以人心為吾俱生之本者鮮矣。故普天下人只識得個情,不識得性,卻於情上用工夫,則愈為之而愈妄。性有自質,情無自質,故釋氏以「蕉心倚蘆」喻之;無自質則無恆體,故莊周以「藏山」言之。無質無恆,則亦可云無性矣。甚矣,其逐妄而益狂也! |
73 | 孟子曰:「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不善非才罪,罪將安歸耶?集註云「乃物欲陷溺而然」,而物之可欲者,亦天地之產也。不責之當人,而以咎天地自然之產,是猶舍盜罪而以罪主人之多藏矣。毛嬙、西施,魚見之而深藏,鳥見之而高飛,如何陷溺魚鳥不得?牛甘細草,豕嗜糟糠,細草、糟糠如何陷溺人不得?然則才不任罪,性尤不任罪,物欲亦不任罪。其能使為不善者,罪不在情而何在哉! |
74 | 朱子曰「非才如此,乃自家使得才如此」,「自家」二字,尤開無窮之弊。除卻天所命我而我受之為性者,更何物得謂之自家也?情固是自家底情,然竟名之曰「自家」,則必不可。蓋吾心之動幾,與物相取,物欲之足相引者,與吾之動幾交,而情以生。然則情者,不純在外,不純在內,或往或來,一來一往,吾之動幾與天地之動幾相合而成者也。釋氏之所謂心者,正指此也。 |
75 | 唯其為然,則非吾之固有,而謂之「鑠」。金不自鑠,火亦不自鑠,金火相構而鑠生焉。鑠之善,則善矣,助性以成及物之幾,而可以為善者其功矣。鑠之不善,則不善矣,率才以趨溺物之為,而可以為不善者其罪矣。故曰「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而不可云「不能盡其情」。若盡其情,則喜怒哀樂愛惡欲之熾然充塞也,其害又安可言哉! |
76 | 才之所可盡者,盡之於性也。能盡其才者,情之正也;不能盡其才者,受命於情而之於蕩也。惟情可以盡才,故耳之所聽,目之所視,口之所言,體之所動,情苟正而皆可使復於禮。亦惟情能屈其才而不使盡,則耳目之官本無不聰、不明、耽淫聲、嗜美色之咎,而情移於彼,則才以舍所應效而奔命焉。 |
77 | 蓋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其體微而其力亦微,故必乘之於喜怒哀樂以導其所發,然後能鼓舞其才以成大用。喜怒哀樂之情雖無自質,而其幾甚速亦甚盛。故非性授以節,則才本形而下之器,蠢不敵靈,靜不勝動,且聽命於情以為作為輟,為攻為取,而大爽乎其受型於性之良能。 |
78 | 告子之流既不足以見吾心固有之性,而但見夫情之乘權以役用夫才,億為此身之主,遂以性之名加之於情。釋孟子者又不察於性之與情有質無質、有恆無恆、有節無節之異,乃以言性善者言情善。夫情苟善,而人之有不善者又何從而生?乃以歸之於物欲,則亦老氏「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之緒談。抑以歸之於氣,則誣一陰一陽之道以為不善之具,是將賤二殊,厭五實,其不流於釋氏「海漚」、「陽焰」之說者幾何哉! |
79 | 愚於此盡破先儒之說,不賤氣以孤性,而使性託於虛;不寵情以配性,而使性失其節。竊自意可不倍於聖賢,雖或加以好異之罪,不敢辭也。 |
80 | 一二 |
81 | 以在天之氣思之:春氣溫和,只是仁;夏氣昌明,只是禮;秋氣嚴肅,只是義;冬氣清冽,只是智。木德生生,只是仁;火德光輝,只是禮;金德勁利,只是義;水德淵渟,只是智。及其有變合也,冬變而春,則乍呴然而喜;凡此四情,皆可以其時風日雲物思之。春合於夏,則相因泰然而樂;夏合於秋,則疾激烈而怒;秋變而冬,則益淒切而哀。如云「秋冬之際,尤難為懷」,哀氣之動也。水合於木,則津潤而喜;新雨後見之。木合於火,則自遂而樂;火薪相得欲燃時見之。火變金,則相激而怒;金在冶不受變,火必變之,如此。金變水,則相離而哀。此差難見。金水不相就,雖合而離。 |
82 | 以在人之氣言之:陽本剛也,健德也;與陰合而靡,為陰所變,則相隨而以喜以樂,男之感女、義之合利時如此。非剛質矣。陰本柔也,順德也;受陽之變,必有吝情,雖與陽合,而相迎之頃必怒,已易其故必哀,女制於男,小人屈於君子,必然。非柔體矣。 |
83 | 惟於其喜樂以仁禮為則,則雖喜樂而不淫;於其怒哀以義智相裁,則雖怒哀而不傷。故知陰陽之撰,唯仁義禮智之德而為性;變合之幾,成喜怒哀樂之發而為情。性一於善,而情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也。 |
84 | 一三 |
85 | 不善雖情之罪,而為善則非情不為功。蓋道心惟微,須藉此以流行充暢也。如行仁時,必以喜心助之。情雖不生於性,而亦兩閒自有之幾,發於不容已者。唯其然,則亦但將可以為善獎之,而不須以可為不善責之。故曰「乃所謂善也」,言其可以謂情善者此也。集註釋此句未明,蓋謂情也。 |
86 | 功罪一歸之情,則見性後亦須在情上用功。大學「誠意」章言好惡,正是此理。既存養以盡性,亦必省察以治情,使之為功而免於罪。集注云「性雖本善,而不可無省察矯揉之功 」,此一語恰合。省察者,省察其情也,豈省察性而省察才也哉! |
87 | 若不會此,則情既可以為不善,何不去情以塞其不善之原,而異端之說繇此生矣。乃不知人苟無情,則不能為惡,亦且不能為善。便只管堆塌去,如何盡得才,更如何盡得性! |
88 | 孟子言「情則可以為善,乃所謂善也」,專就盡性者言之。愚所云為不善者情之罪,專就不善者言之也。孟子道其常,愚盡其變也。若論情之本體,則如杞柳,如湍水,居於為功為罪之閒,而無固善固惡,以待人之脩為而決導之,而其本則在於盡性。是以非靜而存養者,不能與於省察之事。大學之所以必正其心者乃可與言誠意也。 |
89 | 一四 |
90 | 集註謂「情不可以為惡」,只緣誤以惻隱等心為情,故一直說煞了。若知惻隱等心乃性之見端於情者而非情,則夫喜怒哀樂者,其可以「不可為惡」之名許之哉! |
91 | 情如風然,寒便帶得寒氣來,暄便帶得暄氣來,和便帶得和氣來。惻隱等心行於情中者,如和氣之在風中,可云和風,而不可據此為風之質但可為和,而不可以為極寒、暄熱也。故君子慎獨以節其情也,若不於存養上有以致其中,則更無和之可致矣。喜怒哀樂之發,豈但有節而無無節者哉! |
92 | 朱子未析得「情」字分明,故添上「不可以為惡」五字,而與孟子之旨差異。若西山之言才,亦云「本可以為善,而不可以為惡」,則尤不揣而隨人口動爾。 |
93 | 人之為惡,非才為之,而誰為之哉!唯其為才為之,故須分別,說非其罪。若本不與罪,更不須言非罪矣。如刺人而殺之,固不可歸罪於兵,然豈可云兵但可以殺盜賊,而不可以殺無辜耶? |
94 | 孟子以耳目之官為小體,而又曰「形色,天性也」。若不會通,則兩語坐相乖戾。蓋自其居靜待用、不能為功罪者而言,則曰「小體」;自其為二殊、五實之撰,即道成器以待人之為功者而言,則竟謂之「天性」。西山謂「才不可以為惡」,則與孟子「小體」之說相背;程子以纔稟於氣,氣有清濁,歸不善於才,又與孟子「天性」之說相背。 |
95 | 孟子於「性」上加一「天」字,大有分曉。才之降自天者無所殊,而成形以後,蠢不敵靈,靜不勝動,則便小而不大。此等處,須看得四方透亮,不可滯一語作死局,固難為不知者道也。 |
96 | 一五 |
97 | 程子全以不善歸之於才,愚於論語說中有笛身之喻,亦大略相似。然笛之為身,縱不好,亦自與簫管殊,而與枯枝草莖尤有天淵之隔。故孔子言其「相近」,孟子亦言「非才之罪 」,此處須活看。既是人之才,饒煞差異,亦未定可使為惡。春秋傳記商臣目豺聲,王充便據以為口實,不知使商臣而得慈仁之父、方正之傅,亦豈遂成其惡哉!舜之格瞽瞍及免象於惡,其究能不格姦者,亦瞍、象之才為之也,又豈舜之於瞍、象能革其耳目,易其口體,而使別成一底豫之才哉! |
98 |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其本在性,而其灼然終始不相假借者,則才也。故惻隱、羞惡、恭敬、是非,唯人有之,而禽獸所無也;人之形色足以率其仁義禮智之性者,亦唯人則然,而禽獸不然也。若夫喜怒哀樂愛惡欲之情,雖細察之,人亦自殊於禽獸,此可以為善者。而亦豈人獨有七情,而為禽獸之所必無,如四端也哉!一失其節,則喜禽所同喜、怒獸所同怒者多矣。此可以為不善。乃雖其違禽獸不遠,而性自有幾希之別,才自有靈蠢之分,到底除卻者情之妄動者,不同於禽獸。則性無不善而才非有罪者自見矣。故愚決以罪歸情,異於程子之罪才也。 |
99 | 一六 |
100 | 情之不能不任罪者,可以為罪之謂也。一部周易,都是此理。六陽六陰,才也。言六者,括百九十二。陽健、陰順,性也。當位、不當位之吉、凶、悔、吝,其上下來往者情也。如泰、否俱三陰三陽,其才同也;以情異,故德異。然在人則為功為罪,而不可疑天地之化何以有此,以滋悔吝之萌。天地直是廣大,險不害易,阻不害簡,到二五變合而為人,則吃緊有功在此。故曰「天地不與聖人同憂」。慕天地之大而以變合之無害也,視情皆善,則人極不立矣。 |
101 | 天地之化,同萬物以情者,天地之仁也;異人之性與才於物者,天地之義也。天地以義異人,而人恃天地之仁以同於物,則高語知化,而實自陷於禽獸。此異端之病根,以滅性隳命而有餘惡也。 |
102 | 一七 |
103 | 孟子言「夜氣」,原為放失其心者說。雲峰言「聖人無放心,故無夜氣」,非無夜氣也,氣之足以存其仁義之心者,通乎晝夜而若一也。聖人當體無非天者,昭事不違,一動一靜皆性命之所通。其次,則君子之見天心者,有過未嘗不知,知而未嘗復為,「不遠復,無祗悔」也。又其次,雖日月至焉,而與天陟降之時,亦未嘗不在動靜云為之際。如此,則亦何待向晦宴息,物欲不交,而後氣始得清哉! |
104 | 審然,則不可以夜氣言者,非但聖人也。說到夜氣足以存仁義之心,即是極不好底消息。譬病已深重,六脈俱失其常,但穀氣未衰,則可以過其病所應死之期,如內經所云「安穀者過期而已」。若平人氣象,胃氣內榮,則不須問穀氣也。 |
105 | 在天者,命也;在人者,性也。命以氣而理即寓焉,天也;性為心而仁義存焉,人也。故心者,人之德也;氣者,天之事也。心已放而恃氣存之,則人無功而孤恃天矣。 |
106 | 人之晝作而夜息者,豈人之欲爾哉!天使之然,不得不然。以象,則晝明而夜暗;以氣,則晝行於陽而夜行於陰。行於陰而息,非人自息,天息之也。故迨至於夜,而非人可用功之時;則言及於氣,而亦非人可用力之地。所以朱子斥謂氣有存亡而欲致養於氣者為誤。異端之病,正在於此:舍人事之當脩,而向天地虛無之氣捉搦賣弄。一部參同契,只在氣上用力,乃不知天地自然之氣行於人物之中,其昌大清虛,過而不可留,生而不可遏者,盡他作弄,何曾奈得他絲毫動!則人之所可存可養者,心而已矣。故孟子之言「養氣」,於義有事,而於氣無功也。 |
107 | 若說旦晝有為之時為牿亡之所集,卻便禁住此心不依群動,而與夜之息也相似,以待清氣之生,此抑為道家言者極頂處,喚作「玄牝」。乃不知天地之氣恆生於動而不生於靜,故程子謂「復其見天地之心」,乃初九一陽,數點梅花,固萬紫千紅之所自復。若一直向黑洞洞地枵然伏處,待其自生,則易當以坤之上六為天地之心,而何以玄黃之疑戰正在此哉!若一向靜去,則在己者先已解散枯槁,如何凝得者氣住?氣不充體,則心已失其所存之基,則生而死,人而鬼,靈而蠢,人而物,其異於蚓之結而鱉之縮者幾何耶? |
108 | 靜則氣為政者,天事也;動則心為政者,人道也。君子以人承天,故易於震之彖曰「 不喪匕鬯」。人所有事於天者,心而已矣。喪其匕鬯,以待鬼神之至於徜徉,不亦妄乎!故朱子專以其功歸之養心,而不歸之氣,其旨定矣。 |
109 | 延平之說曰「若於旦晝之閒,不至牿亡,則夜氣愈清;夜氣清,則平旦未與物接之時,湛然虛明,氣象自可見矣」,非也。旦晝不牿亡者,其以存此心而帥其氣以清明者,即此應事接物、窮理致知孜孜不倦之際,無往不受天之命,以體健順之理;若逮其夜,則猶為息機,氣象之不及夫晝也多矣。「昊天曰明,及爾出王;昊天曰旦,及爾游衍」。出王、游衍之際,氣無不充,性無不生,命無不受,無不明焉,無不旦焉。而豈待日入景晦,目閉其明,耳塞其聰,氣反於幽,神反於漠之候哉! |
110 | 夜氣者,氣之無力者也。以無力,故不能受惡之染污;則以無力,故不能受善之薰陶。天不息,則夜亦無殊於晝,而夜非加清。人有息,則夜之所順受於天者微;而氣行陰中,則抑以魄受而不以魂承。是故苟非牿亡其心者,不須論夜也。 |
111 | 君子之夜氣,與牿亡者之夜氣,所差不遠,故牿亡者得以近其好惡。君子之晝氣,麗乎動靜云為而順受其清剛正大者,則非牿亡者之所可與,而氣象固已遠矣。奈之何舍平人榮衛之和,而與危病者爭僅存之穀氣哉!達於朱子之旨,則延平之說可廢矣。 |
112 | 一八 |
113 | 愚嘗謂命日受,性日生,竊疑先儒之有異。今以孟子所言「平旦之氣」思之,乃幸此理之合符也。 |
114 | 朱子言「夜氣如雨露之潤」。雨露者,天不為山木而有,而山木受之以生者也;則豈不與天之有陰陽、五行,而人受之為健順、五常之性者同哉!在天降之為雨露,在木受之為萌蘗;在天命之為健順之氣,在人受之為仁義之心。而今之雨露,非昨之雨露;則今日平旦之氣,非昨者平旦之氣,亦明矣。到旦晝牿亡後,便將夙昔所受之良心都喪失了。若但伏而不顯,則不得謂之亡。且其復也,非有省察克念之功以尋繹其故,但因物欲稍間,而夜氣之清明不知其所自生。若此者,豈非天之日命而人之日生其性乎? |
115 | 乃或曰,氣非性也,夜氣非即仁義之心,乃仁義之所存也,則將疑日生者氣耳,而性則在有生之初。而抑又思之:夫性即理也,理者理乎氣而為氣之理也,是豈於氣之外別有一理以游行於氣中者乎?夫言夜氣非即良心而為良心之所存,猶言氣非即理,氣以成形而理具也。豈氣居於表以為郛郭,而良心來去以之為宅耶?故朱子說「夜氣不曾耗散,所以養得那良心」,以一「養」字代「存」字。只此天所與人清明之氣,健順故清明。養成而發見到好惡上不乖戾,即是良心,而非氣外別有心生,審矣。 |
116 | 理便在氣裏面,故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又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上者,不離乎一陰一陽也。故曰「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氣自生心,清明之氣自生仁義之心。有所觸,則生可見,即謂之生;無所觸,則生不可見,故謂之存:其實一也。 |
117 | 天與人以氣,必無無理之氣。陽則健,陰則順也。一陰一陽則道也,錯綜則變化也。天無無理之氣,而人以其才質之善,異於禽獸之但能承其知覺運動之氣,尤異於草木之但能承其生長收藏之氣。是以即在牿亡之餘,能牿亡其已有之良心,而不能牿亡其方受之理氣也。理氣謂有理之氣。 |
118 | 天之與人者,氣無閒斷,則理亦無閒斷,故命不息而性日生。學者正好於此放失良心不求亦復處,看出天命於穆不已之幾,出王、游衍,無非昊天成命,相為陟降之時;而君子所為「不遠復,無祗悔」,以日見天心、日凝天命者,亦於此可察矣。 |
119 | 若云唯有生之初天一命人以為性,有生以後唯食天之氣而無復命焉,則良心既放之後,如家世所藏之寶已為盜竊,苟不尋求,終不自獲;乃胡為牿亡之人非有困心衡慮反求故物之功,而但一夜之頃,物欲不接,即此天氣之為生理者,能以存夫仁義之心哉? |
120 | 故離理於氣而二之,則以生歸氣而性歸理,因以謂生初有命,既生而命息,初生受性,既生則但受氣而不復受性,其亦膠固而不達於天人之際矣。 |
121 | 一九 |
122 | 必須說個仁義之心,方是良心。言良以別於楛,明有不良之心作對。蓋但言心,則不過此靈明物事,必其仁義而後為良也。心之為德,只是虛、未有倚,然可以倚。靈、有所覺,不論善惡皆覺。不昧,能記憶親切,凡記憶親切者必不昧。所以具眾理、未即是理,而能具之。應萬事者,所應得失亦未定。大端只是無惡而能與善相應,然未能必其善也。須養其性以為心之所存,方使仁義之理不失。 |
123 | 孔子曰「操則存」,言操此仁義之心而仁義存也;「舍則亡」,言舍此仁義之心而仁義亡也;「出入無時」,言仁義之心雖吾性之固有,而不能必其恆在也;「莫知其鄉」,言仁義之心不倚於事,不可執一定體以為之方所也;「其心之謂與」,即言此仁義之心也。 |
124 | 說此書者,其大病在抹下「仁義」二字,單說個靈明底物事。集註已未免墮在,北溪更添上一段描畫,寫得恍恍惚惚,似水銀珠子樣,算來卻是甚行貨!大概釋氏之說恰是如此。看他七處征心,「不在內,不在外」之語,正北溪所謂「忽在此,忽在彼」也。看他說「 如我按指,海印發光,汝但起心,塵勞先起」,正北溪所謂「亡不是無,只是走作逐物去」 也。 |
125 | 范家女子只撩亂記得幾句禪語,便胡言道「孟子誤矣,心豈有出入」,伊川從而稱之,不亦過乎!者昭昭靈靈,纔收著即在眼前底,正釋氏所謂「常住真心」。此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第一緊要真贓。果如彼說,則孔子之言句句可破,不但如范氏妖鬟所云也。 |
126 | 此靈明活動者,如荷葉上露水相似,直是操不得底,愈操而愈不存矣。此靈明活動者亦如影之隨形,不但不亡,而亦何容舍?開眼見明,閉眼見暗,未有能舍之者也。亦直不可說他「莫知其鄉」,「喚醒主人翁」,則端的「在家裏坐,行住坐臥不離者個」也。嗚呼,誰謂孔子之言而如斯其背謬耶! |
127 | 總緣撇下「仁義」二字說心,便惹得許多無父無君之教涎沫來胡哄。聖賢之言,修辭立誠,不合弄此虛脾。聖賢之學,反身而誠,養其性以存其心,不將此圓陀陀、光閃閃的物事作本命元辰看得隆重。朱子自有「良心存亡只在眇忽之閒,舍便失去,操之勿放,放猶廢也,非逸也。則良心常存」一段語錄,千真萬當,為聖學宗旨。其他畫出來活鬼相似一流虛脾語,刪之無疑。 |
128 | 二十 |
129 | 謂「欲生惡死是人心,唯義所在是道心」,則區別分明。乃朱子尤必云「權輕重,卻又是義」,義在舍死取生,則即以生為義矣。 |
130 | 人心者,唯危者也,可以為義,可以為不義,而俟取舍者也。故欲生惡死之心,人心也。慶源鹵莽不察,竟將得生避患作人欲說。則是遏人欲於不行者,必患不避而生不可得,以日求死而後可哉?孟子以魚與熊掌配生與義,魚雖不如熊掌之美,然豈有毒殺人而為人所不可嗜耶?若夫人欲,則烏喙之毒而色惡、臭惡之不可入口者矣。 |
131 | 孟子於此,原以言人之本心純乎天理。本心即道心。即在人所當欲之生、當惡之死,亦且辨之明而無所苟;而況其為非所當欲、非所當惡者,如「宮室之美」等。曾何足以亂之哉!若論在所當得,則雖宮室、妻妾、窮乏得我,且未是人欲橫行處,而況欲生惡死之情!唯不辨禮義而受萬鐘,斯則天理亡而人欲孤行者。 |
132 | 聖賢於此只論禮義,不論利害,故朱子云「臨時比並,又卻只是擇利害處去」。若不於義理上審個孰為當欲,孰為當惡,孰為且不當用其欲惡,而但以於身之緩急為取舍,則世固有無心於宮室、妻妾之閒,安其粗陋,所識窮乏者吝一粟之施,雖怨不恤,而走死權勢,坐守金粟者。以不辨禮義而快其所欲受,其可謂之知所取舍乎? |
133 | 飲食之人,人皆賤之。飲食之於人,其視宮室、妻妾、窮乏得我也,緩急利害,相去遠矣,詎可以飲食之人賢於富貴之人耶?是知宮室、妻妾、窮乏得我,以至得生避患,唯不知審,則可以為遏抑天理之具,而成乎人欲。固不可以欲生惡死即為人欲之私,而亦不當以宮室、妻妾、窮乏得我,與生之可欲、死之可惡,從利害分緩急也。 |
134 | 二一 |
135 | 心則只是心,仁者,心之德也。徑以心為仁,則未免守此知覺運動之靈明以為性,此程、朱所以必於孟子之言為之分別也。 |
136 | 然孟子言此,則固無病。其言「仁,人心也」,猶言「義,人路也」。「義,人路也 」,非人路之即義;則「仁,人心也」,亦非人心之即仁矣。除卻義,則非路。非無路也,或為茅塞,或為蹊徑,獸蹄鳥跡之道,非人路也。除卻仁,則非心。非無心也,知覺運動,將與物同,非人之心也。孟子之言明白簡易,只是如此。故不須更與分疏心即仁之與非即仁也。 |
137 | 朱子言「仁者心之德」,「德」字亦須分別看,不可以「有得於心」釋之。德自屬天。天予人以仁而人得之為秉夷之心,天予人以義而人得之以為率繇之路,其義一也。若於此不審,以心為郛郭而仁在其中,然則亦以路為轍迹而義在其中乎?若然,則仁內而義外乎! |
138 | 孟子「義路」之說,若看不分曉,極易犯手,說似仁內義外去。此「路」字是心中之路,非天下之路也。路在天下,縱橫通達,而非吾所必繇。惟吾欲往燕往越,以至越陌度阡,此中卻分明有一路在,終不成只趁著大路便走!「君子喻於義」,路自在吾心,不在天下也。 |
139 | 潛室以不是血氣做成的心為辨,語極膚淺。聖賢言心,皆以其具眾理而應萬事者言之,豈疑於此肉團之心哉!孟子言此具眾理而應萬事者,則仁以為之德,而非能知能覺之識即可具眾理,能運能動之才即可應萬事。不然,則物之有其知覺運動者,何以於理昧而於事舛也?此遠不禦而近自正者,則義以為之制,而非任運自繇之可以達於天下而無所礙。不然,則物之意南而南、意北而北者,何以近無準而遠必泥也? |
140 | 直以仁為人心,而殊之於物之心,故下直言求心而不言仁。乃下直言心,而言心即以言仁,其非僅以知覺運動之靈明為心者亦審矣。故雙峰為之辨曰:「不應下文『心』字又別是一意。若把求放心做收攝精神,不令昏放,則只從知覺上去,與『仁,人心也』不相接。 」偉哉其言之也!彼以知覺為心而以收攝不昏為求放心者,不特於文理有礙,而早已侵入異端之域矣! |
141 | 程子云「纔昏睡便放了」,朱子云「收斂此心,不容一物」,看來都有疵病。求放心者,求仁耳。朱子云「如『我欲仁,斯仁至矣』」,多下一「如」字,只欲仁便是求放心也。仁者之事,雖「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也不容他昏去。乃昏而放失其仁,固也;然一不昏而即可謂之仁乎?既不昏,亦須有所存。先儒謂「隨處體認天理」,故亦必學問以為之津涘。「克己復禮」,「主敬行恕」,「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能行恭寬信敏惠於天下」,皆求放心之道也。若但提醒此靈明,教不昏著睡著,則異端之徹夜達旦,死參死究者,莫有仁焉者矣。 |
142 | 放心只是失卻了仁,有私意私欲為之阻隔而天理不現。天理現,則光輝篤實,萬物皆備,而豈一物不容哉!若但以不昏而無物為心之存,則狂如李白,且有「桃波一步地,了了語聲聞」之時;而語其極至,將龐蘊所謂「但願空諸所有,慎勿實諸所無」者盡之矣。孟子吃緊教人求仁,程、朱卻指個不求自得、空洞虛玄底境界。異哉,非愚所敢知也! |
143 | 雙峰承二賢之後,而能直領孟子之意,以折群疑,其以正人心、闢邪說於毫釐之差者,功亦烈矣。 |
144 | 唯知此,則知所放所求之心,仁也;而求放心者,則以此靈明之心而求之也。仁為人心,故即與靈明之心為體;而既放以後,則仁去而靈明之心固存,則以此靈明之心而求吾所性之仁心。以本體言,雖不可竟析之為二心,以效用言,則亦不可概之為一心也。 |
145 | 而朱子所云「非以一心求一心,只求底便是已收之心」,亦覺與釋氏「無能、無所」 ,「最初一念,即證菩提」,「因地果生」之說無以別。識得所求之心與求心之心本同而末異,而後聖賢正大誠實之學不混於異端。愚不敢避粗淺之譏以雷同先儒,亦自附於孟子距楊、墨之旨以俟知者耳。 |
146 | 二二 |
147 | 朱子云:「心如一家主。有此家主,已求放心。然後能灑掃門戶,整頓事務。學問。使放心不收,則何者為學、問、思、辨?」又云:「存得此心,方可做去。」凡此皆謂求放心為學問之先務,須求放心而後能學問。若非勉齋、雙峰為之發明,則是學問之外別有求放心一段工夫,既與孟子之言顯相矛盾,而直將此昭昭靈靈、能學知問之心為當求之心,學唱曲子,也是此心。則於聖賢之學,其差遠矣。 |
148 | 只教此知覺之心不昏不雜,此異端之所同。而非但異端也,即俗儒之於記誦詞章,以至一技一術之士,也須要心不昏惰,不雜亂,方能習學。此又不過初入小學一段威儀,一個徑路耳,故小道得以同之,俗儒得以同之,而異端亦得以同之。求其實,則孟子所謂「專心致志」者而已。專心,不為外物所誘。致志,收攝不令昏放。曾聖賢克己復禮、擇善固執之全體大用而止此乎? |
149 | 孟子曰「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猶聖經所謂「大學之道,在明明德」也。大學者,自有格、致、誠、正、脩、齊、治、平之道,而要所以明其明德。君子之學問,有擇善固執、存心致知之道,而要所以求仁。已放者謂之放心,未放者謂之仁而已。不然,即以明明德為大學之道,則此虛靈不昧者從何處而施明?即以求放心為學問之道,則此見聞覺知之心雖旁馳四出,而固不離乎現前,乃更起而求之,不且如釋氏「迷頭」之誚乎? |
150 | 朱子之釋此章,大段宗程子之說。程子於此看得超忽,總緣他天資高,功候熟利,便徑向心有其仁而無不仁者一層說起。抑其於釋氏之學,曾未勘核,故一時偶犯其壘而不知。乃孟子之言既為已放其心者而發,故明於學問之塗,而授以求仁之津涘。則云即心即仁,但無昏放而不容一物者,其不然審矣。 |
151 | 程子規模直爾廣大,到魁柄處自不如橫渠之正。橫渠早年盡抉佛、老之藏,識破後,更無絲毫粘染,一誠之理,壁立萬仞,故其門人雖或失之近小,而終不失矩矱。程子自得後,卻落入空曠去,一傳而後,遂有淫於佛、老者,皆此等啟之也。此又善學古人者之所當知。 |
152 | 二三 |
153 | 「求放心」之心,與「心不若人」之心,須有分別。新安看得囫圇,便沒理會。學者須於同中顯異,方能於異中求同,切忌劈頭便從同處估量去,則直不知擇。所以中庸吃緊說一「擇」字,正人心、道心之所繇辨也。 |
154 | 既曰「即心即仁」,此從「即心即佛」來。即 「求放心」之心便是不放之心。心但不放,則即此是仁,則何以又云「心不若人」!不若人而繫之心,則彼亦有心而未嘗放失矣。彼心固存,而所存者不善,斯不若人者也。 |
155 | 如公孫衍、張儀、劉穆之、劉晏一流人,他者知覺運動之心何嘗不瓏剔透,一倍精采?只他邪向權謀上去,便是「心不若人」。又如釋氏之徒,至有聞蟻拽蟲尸如人拽大木者,亦有三十年脅不粘席者,亦有一日三喚主人翁者,又豈不精細靈警,絲毫不走作;只他邪向虛寂上去,便是「心不若人」。此正為「即心即仁」之毒所中。若一向醉生夢死,悠悠之徒,則與沈痾惡疾在身,不知惡之以求醫者等,聖賢從無心情與此輩較量。 |
156 | 夫一指不伸,求治千里之外,此亦須是皮下有血漢。杜子美「平生性僻耽佳句,語不驚人死不休」,司馬相如「誓不乘駟馬高車,不過此橋」,釋氏之徒有斷臂立雪,八十行腳者,乃是不遠秦、楚以求伸一指之人,纔可以「心不若人而不知惡」責之。於此分明,方知但言心,未便是至處;而以求放心者,竭心思以求仁,而非收攝精神以求一物不容之心也。 |
157 | 孟子始終要闢「生之謂性」一種邪說,程子乃以「生之謂性」為未是告子錯處,故其差異如此。雖然,孟子之言至矣。 |
158 | 二四 |
159 | 若教人養其大者,便不養其小者,正是佛氏真贓實據。雙峰於此分別破明,其功偉矣。佛氏說甘食是填飢瘡,悅色是蒸砂作飯,只要敗壞者軀命。乃不知此固天性之形色而有則之物,亦何害於心耶!唯小體不能為大體之害,故養大者不必棄小者。若小體便害大體,則是纔有人身,便不能為聖賢矣。所以釋氏說此身為業海,不淨合成,分段生死,到極處只是褊躁忿戾,要滅卻始甘休,則甚矣其劣而狂也。 |
160 | 乃小體既不能為大體之害,則害大、害貴者,其罪何在?孟子固曰「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能左右之曰「以」。又曰「從其小體為小人」,只「以」字「從」字是病根。乃此「以」之而「從」者,豈小體之自「以」哉!既非小體之自「以」,則其過豈不在心!昭昭靈靈者。所以大學說「脩身在正其心」,心不固正而後須正也。特此「從」之「以」之之心,專是人心,專是知覺運動之心,固為性所居,而離性亦有其體,性在則謂之「道心」,性離則謂之「人心」。性在而非遺其知覺運動之靈,故養大則必不失小;性離則唯知覺運動之持權,故養小而失大。知覺運動之心,與耳目相關生,而樂寄之耳目以得所藉。其主此心而為道心者,則即耳目而不喪其體,離耳目而亦固有其體也。故言心者,不可不知所擇也。廣如下章之說。 |
161 | 二五 |
162 | 一部孟子,如「鈞是人也」一章,深切著明,示人以從入處者極少。讀者於此不精審體驗,則似不曾讀孟子。集註於此失之太略,諸儒亦未為之引伸。乃熟繹本文,而以身心體之,則其義固有可求者。 |
163 | 「耳目之官不思」兩段,既以辨大體、小體功用之殊,從其大而為大人,從其小而為小人,以答公都子第一問;乃其以求夫大人所以從大體之蘊,而直勘夫小人所以從小體之繇,以答公都子第二問,意雖不盡於言,而言亦無不盡之意也。 |
164 | 自「耳目之官不思」至「則其小者不能奪也」,句句對照,抑或言此而彼之不然者以顯。只此數語,是聖賢當體反求,精以考之而不惑處。前章所云「於己取之而已」者,正謂此也。 |
165 | 「耳目之官不思」六字,緊對下「不思則不得也」句;「而蔽於物」四字,緊對下「 思則得之」句;「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緊對下「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二句。 |
166 | 在心,則云「心之官則思」,在耳目,則不云耳目之官則視聽;在心,則云「此天之所與我者」,在耳目,則不云此成形之所有者;在從大體,則云「此為大人而已矣」,而於交物而引者,不云此為小人;則言此而彼之不然者顯也。 |
167 | 「耳目之官不思」,疑與「心之官則思」相為對照,而今雲「耳目之官」四字含有「 則視聽」三字,「不思」二字與「不思則不得也」相對者,以官之為言司也,有其司則必有其事,抑必有其事而後有所司。今既云「不思」矣,則是無其事也,無其事而言司,則豈耳目以不思為所司之職?是猶君以無為為職也,耳目當為君矣!此釋氏以前五識為性境現量之說,反以賤第六、七識而貴前五識也。是以知言「耳目之官」,則固有其司者存,豈非以言目司視而耳司聽乎?乃耳目則有其所司矣,非猶夫血肉爪髮之無所司矣。今但以其不能思者言之,則且與血肉爪髮等,而雖在小人,亦惡乎從之?足知言「不思」者,謂不思而亦得也。 |
168 | 不思而亦得,故釋氏謂之現量。心之官不思則不得,故釋氏謂之非量。耳目不思而亦得,則其得色得聲也,逸而不勞,此小人之所以樂從。心之官不思則不得,逸無所得,勞而後得焉,此小人之所以憚從。釋氏樂獎現量,而取耳為圓通,耳較目為尤逸。正小人懷土懷惠、唯逸乃諺之情,與征聲逐色者末雖異而本固同,以成乎無忌憚之小人也。 |
169 | 故不待思而得者,耳目之利也;不思而不得者,心之義也;義謂有制而不妄悅人。「而蔽於物」者,耳目之害也;「思則得」者,心之道也。故耳目者利害之府,心者道義之門也。 |
170 | 不思而得,不勞而可有功;而蔽於物,則雖勞而亦無益。聲色之麗耳目,一見聞之而然,雖進求之而亦但然。為物所蔽而蔽盡於物。豈如心之愈思而愈得,物所已有者無不表裏之具悉,耳目但得其表。物所未有者可使之形著而明動哉! |
171 | 小人喜用其逸,而又樂其所得之有量,易於得止而屬厭;大人重用其勞,而抑樂其所得之無窮,可以極深研幾而建天地、質鬼神、考前王、俟後聖;故各以其所樂者為從,而善不善分矣。乃耳目之小,亦其定分,而誰令小人從之?故曰小不害大,罪在從之者也。 |
172 | 所以知「天之與我者」,專為心言,而非耳目之所得共者。此與集注異。蓋天之所與我者性也,孟子固曰「耳之於聲,目之於色,君子不謂性也」。所以不言耳目非盡天所與者,又以有命焉故。蓋耳目之官,元因體而有,而耳目之體,則資養而成;雖天命之,而不得外物之養以助於有生之後,則亦不得有其聰明。此唯心為天所與我,而耳目不得與也。心思之得於天者,不待取而與;耳目之得於天者,則人取之而後天與之也。 |
173 | 「先立乎其大者,則小者不能奪。」耳目不能奪,而況於物!「物交物則引之」,則耳目且受奪而不得守其官,求其從心之令也豈可得乎!始於小體而終於物,則小人之且失其人理。先以大體,則小體從令而物無不順,此大人所以備物而誠。 |
174 | 釋氏唯以現量為大且貴,則始於現量者,終必緣物。現量主受故。故釋氏雖不緣物而緣空,空亦物也。有交引故。唯始於吾所受於天之明德而求盡其量,則當體無窮而不倚於物。故聖學雖盡物之性,而要無所倚:則以現量之光,的然著明,而已著則亡;不能持。心思之用,暗然未能即章,而思則日章;先難而後獲,先得而後喪,大小貴賤之分,繇此以別。 |
175 | 而小人之無所立以奔赴其便安,故見奪而「載胥及溺」。大人之有所立以上達而不已,故耳目各效其聰明之正。其或從乎此,或從乎彼,一義利勤惰之情所必至也。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心之所以為無不得之道者,正以其有不得之義也。 |
176 | 學者明於此,而吾當體之中,可考、可擇,為主、為輔之分以明,則不患聖功之無其門;而彼釋氏推耳為圓通之最,獎前五為性境之智者,亦不待攻而自露矣。惜乎先儒之未能詳也。 |
177 | 二六 |
178 | 前既釋仁義之心與知覺運動之心雖同而實異,今此又概言心而即已別乎小體。若以此所言心為仁義之心,則仁義為實有而思為虛位。若以此為知覺運動之心,而何以又云知覺運動之心,俗儒亦求之,異端亦求之,而不但大人也?愚固曰「於同顯異,而後可於異明同」 也。 |
179 | 孟子於此,昌言之曰「心之官則思」,今試於當體而反考之。知為思乎,覺為思乎,運動為思乎?知而能知,覺而能覺,運動而能運動,待思而得乎,不待思而能乎?所知、所覺、所運動者,非兩相交而相引者乎?所知所覺、以運以動之情理,有不蔽於物而能後物以存、先物而有者乎?所知一物,則止一物。如知鳩為鳩,則蔽於鳩,不能通以知鷹。覺、運動亦如之。審此,則此之言心,非知覺運動之心可知已。 |
180 | 只緣後世佛、老之說充斥天下,人直不識得箇心,將此知覺運動之靈明抵代了。其實者知覺運動之靈明,只喚作耳目之官。釋氏謂之見性、聞性,又喚他做性。雖說來分裂,則似五官有五性,其實此靈明之隨體發用者,未嘗不一。故釋氏說聞梅流涎、履高足酸,也只在者上面向荊榛尋路,稍通一線,便謂圓通。真陋哉其言之也! |
181 | 孟子說此一「思」字,是千古未發之藏,與周書言「念」,論語言「識」,互明性體之大用。念與識則是聖之事,思則是智之事。范氏心箴偏遺下「思」字,只說得活動包含底,則雖有三軍而帥已奪矣。 |
182 | 今竟說此「思」字便是仁義之心,則固不能。然仁義自是性,天事也;思則是心官,人事也。天與人以仁義之心,只在心裏面。唯其有仁義之心,是以心有其思之能,不然,則但解知覺運動而已。犬牛有此四心,但不能思。此仁義為本而生乎思也。蓋仁義者,在陰陽為其必效之良能,在變合為其至善之條理,元有紋理機芽在。紋理是條理,機芽是良能。故即此而發生乎思,如甲必坼,若勾必萌;非塊然一氣,混雜椎鈍,不能有所開牖也。故曰「天之所與我」,與我以仁義,即便與我以思也。此從乎生初而言也。 |
183 | 乃心唯有其思,則仁義於此而得,而所得亦必仁義。蓋人飢思食,渴思飲,少思色,壯思鬥,老思得,未嘗不可謂之思,而思之不必得,乃不思而亦未嘗不得。得之有命。其得不得之一因乎思者,唯仁義耳。此思為本而發生乎仁義,亦但生仁義而不生其他也。釋氏「一切唯心造」 之說,原以誣天下之誠有者,而非實然。蓋思因仁義之心而有,則必親其始而不與他為應,故思則已遠乎非道而即仁義之門矣。是天之與我以思,即與我以仁義也。此從乎成性而言也。 |
184 | 故「思」之一字,是繼善、成性、存存三者一條貫通梢底大用,括仁義而統性情,致知、格物、誠意、正心,都在者上面用工夫,與洪範之以「睿作聖」一語斬截該盡天道、聖功者同。孟子之功,不在禹下,此其一徵矣。 |
185 | 乃或疑思食思色等思,雖不能得,然不可謂之「不思」,則孟子所言固有滲漏;而今此所云,亦將無執得以言思而不足盡思也乎?則又不然。學者於此須破盡俗陋之見,特地與他正個疆界:只思義理便是思,便是心之官;思食思色等,直非心之官,則亦不可謂之思也。 |
186 | 孟子曰「先立乎其大者」,元只在心上守定著用功,不許寄在小體上用。以耳目有不思而得之長技,一寄其思於彼,則未有不被其奪者。今試體驗之:使其為思仁思義,則不因色起,不因聲起;不假於視,不假於聽,此心亭亭特特,顯出他全體大用來。若思食色等,則雖未嘗見未嘗聞,卻目中若現其色,耳中若聞其聲,此雖不蔽於現前之物,而亦蔽於所欲得之物,不與現前之物交,而亦與天下之物交也。此卻是耳目效用,心為之役。心替其功能以效於耳目之聰明,則亦耳目之官誘心從彼,而尚得謂之思哉? |
187 | 釋氏不審,謂之見性、聞性。乃不知到見聞上,已離了性,只在魂魄上為役,如水入酒中,一齊作酒味矣。蓋形而上之道,無可見,無可聞,則唯思為獨效。形而下之有色有聲者,本耳目之所司,心即闌入而終非其本職,思亦徒勞而不為功。故可見可聞者謂之物,而仁義不可謂之物,以其自微至著,乃至功效已成,而終無成形。若夫食、色等,則皆物也。是故唯思仁義者為思,而思食色等非思也。 |
188 | 乃或疑乍見孺子將入於井而有惻隱之心,仁義亦因耳目之交物而生於心。則又不然。彼所言者,謂盡人而皆有,猶牿亡者之夜氣,天真未泯,偶一見端。彼唯心失其官以從役於耳目,則天良雖動,亦必借彼以為功,非有根也。若大人先立其大,則不忍人之心充實在中,而當其乍見孺子入井之時,亦必不與行道之人怵然一驚、惕然一懼者同矣。 |
189 | 發得猛時,便是無本。故齊宣王易牛之心反求而不得,則唯其乍見觳觫之時,目交物而心從目,非思所得,以不思故終不得也。物交物則引之,雖是小人沉湎人欲之情事;乃小人即一念之明,與天理相交,也是耳目交物而相引。學者但可借此察識本心,到大有為時,卻用此為本領不得。 |
190 | 且當乍見孺子入井之時,則惻隱之心,因目而動。若其當未見孺子入井之時,君子之思以存夫仁者,豈如思食者之幻立一美味於前,思色者之幻立一美色於前,此內視內聽,亦屬耳目之官,不屬心。而亦幻立一孺子入井之事,而作往救之觀去聲耶?釋氏用觀,只用耳目。 |
191 | 物引不動,經緯自全,方謂之思。故曰「萬物皆備於我」。不睹不聞中只有理,原無事也。無事而理固可思,此乃心官獨致之功。今人但不能於形而上用思,所以不知思之本位,而必假乎耳目以成思,則愚先言盡天下人不識得心,亦盡天下人不會得思也。 |
192 | 「萬物皆備於我」,唯思,故誠通焉。若使因耳目以起思之用而成其能,則不特已睹之睹,已聞之聞,即睹其所未睹,聞其所未聞,亦只蔽盡於一物,如何得萬物皆備來?「武王不泄邇,不忘遠」,正是專用思處。若兼用睹聞,則遠邇之形聲無涯,其能一時齊現於靜中乎?有不現,則泄而忘矣。 |
193 | 思乃心官之特用,當其未睹未聞,不假立色立聲以致其思;而迨其發用,則思抑行乎所睹所聞而以盡耳目之用。唯本乎思以役耳目,則或有所交,自其所當交;即有所蔽,亦不害乎其通。故曰「道心為主,而人心皆聽命焉」。此又聖學之別於異端隳絀聰明,以為道累而終不可用也。故乍見孺子入井之心,雖非心之全體大用,而亦可資之以為擴充也。擴充則全用思。 |
194 | 乃前言所以求放心者,以知覺運動之心求之,今此又以思為仁義之所自生。然則求仁者,將用思乎,抑用知覺運動之心乎?知覺運動之心固非即思,則何不以思求而以知覺運動求耶?則固有說於此。 |
195 | 夫所謂「求放心」者,猶夫夜氣與見孺子入井之心也。使其能思,則心固不放矣。唯不能思而放,故心官失職,而天明之僅存,寓於知覺運動者猶未亡也,是以可得而用之。 |
196 | 夫乍見孺子入井之人,放其心而未知求者也。故上言 「人皆有」。其怵惕、惻隱之憬然動者,心之寓於覺者也。或寓於知,或寓於覺,或寓於運動,則亦相依為體而不能離。如水入酒中而作酒味,則更不得舍水以求酒矣。故在良心已放、一端偶露者,不得不於知覺運動之心以為功。若夫仁義之本體存乎中,而與心官互相發生者,思則得之。大人「以洗心而退藏於密」,乃以善乎知覺而使從令;豈復恃此介然有知,欻然有覺,物示之而物警之,以成弋獲之能哉! |
197 | 或又疑思食色等之為耳目用事,而心不得主其官,則固已;若人思利思害,乃至察於無形,則非耳目之官用事,而過若在心。則又不然。夫思利害而不悖乎理也,即仁義也。仁義未嘗不利也。若趨利避害之背乎理者,有一不因於耳目之欲者哉!全軀保妻子,懷祿固寵,也只為者宮室、妻妾、所識窮乏者得我,可以奉耳目之歡。所以呼蹴之食,乞人不屑,緣乞人便食之而不死,也無以供耳目一日之欲。故除卻耳目之交引,更無利害可以動人者,而於思乎何尤也! |
198 | 乃又或疑思食色、思利害者之必為小體所奪,固已;如異端之徒,所思亦理也,而詖、淫、邪、遁以充塞仁義,此豈耳目之過哉!愚固曰釋氏之耳為圓通、前五識為性境者,亦樂用其不勞而獲之聰明,與小人懷土便安之情同也。其或所思者正而為賢者之太過,如季文子之三思,與夫子所謂「思而不學則殆」者,疑為思過,而其有所過思也則必有所不及思,或極思之深而不能致思之大,或致思之大而不能極思之深,則亦有所不思而不得爾。深者大以廣之,大者深以致之,而抑以學輔之,必竟思為主。以善其用,而後心之官乃盡也。學亦藉思。然即不能,亦特未至於大人而已,終遠於小人矣。 |
199 | 凡此數者,舉無足疑。乃益知孟子之言思,為古今未發之藏,而曰「思誠者人之道」 ,特以補明子思所言「誠之者」之實。思為人道,即為道心,乃天之寶命而性之良能。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唯斯而已。故曰「繇仁義行,非行仁義」,言以思繇之也。 |
200 | 二七 |
201 | 集註於「蔽」字無明釋。或問將作遮蔽解,而朱子以為然,看來集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