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帝王部 惠民第二 |
2 | 《禮》曰:「行慶施惠,下及兆民」。又曰:「命有司發倉廩,賜貧窮,賑乏絕」。《易》稱:「振民育德」,仲尼云「博施於民,必也聖乎,皆惠愛之謂也。王者誕膺大命,司牧黎庶,如天之蓋,如地之載,則必澤及四海,惠洽無垠,天災流行,動必軫慮。人殃於疫,時予之辜。所以廢苑囿、假池畬,種食以賜鰥寡,給公田而止流亡,以至減服御,損郎吏,罷魚龍狗馬之戲,開山澤陂湖之利,均輸課役,以勤勞來底。慎節減財賦,以濟困憫。貧離爾卿士,矜┰是加,則太上所謂「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者,斯可見矣。 |
3 | 漢高祖二年十一月,詔故秦苑囿園池,令民得田之。文帝元年三月,詔曰:「方春時和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阽於死亡,阽音屋簷而莫之省憂,為民父母,將何如其議,所以賑貸之」。 |
4 | 後六年四月,令諸侯無入貢,弛山澤,減諸御服,損郎吏員,發倉庾以賑民。 |
5 | 武帝建元元年七月,罷苑馬呂,賜貧民。 |
6 | 元狩三年秋,舉吏民能假貸貧民者以名聞,減隴西、北地、上郡戍卒半。是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於是天子遣使虛郡國倉廩以賑,貧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貸,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於關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於縣官數歲,貸與產業,使者分部獲之,冠蓋相望,費以億計,縣官大空。 |
7 | 元鼎二年四月,山東被河災,及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天子憐之,令饑民得流就食江、淮間,欲留處,使者冠蓋相屬道護之,下巴、蜀粟以賑焉。 |
8 | 昭帝始元二年二月,遣使者賑貸貧民無種食者。 |
9 | 元鳳三年,罷中牟苑,賦貧民。 |
10 | 宣帝本始四年正月,詔曰:「蓋聞農者,興德之本也。今歲不登,已遣使者振貸貧乏。其令太官省樂府,減樂人,使歸就農業」。丞相已下至都官令丞上書入鮮涑ぐ膊種,貸貧民,民以車船載先牘。卣叩夢閿酶怠。 |
11 | 地節元年三月,假郡國貧民田。 |
12 | 三年,詔:「池釵從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復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朗攏ú懷霽欄臣案徭役)。元帝初元年三月,詔:「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貲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月」。詔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飢,或人相食。轉傍郡錢,弦韻嗑取。 |
13 | 二年三月,詔罷黃門、乘輿、犬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嚳賞獬兀ê閡,親嚳刪啐,繅隕灩煆愀祭祀,是故有池也。)嚴畛靨錚ㄑ淆釕湓、芬病3靨鐫分刑,鏌病#┘,儆肫睹瘛。 |
14 | 五年四月,罷角檣,狹止館,希御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鹽、鐵官常平。 |
15 | 成帝河平四年三月,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 |
16 | 鴻嘉三年秋,渤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灌縣邑三十二,敗官亭、民舍四萬餘所。滿昌、師丹等數言百姓可哀,帝數遣使者處業賑贍之。 |
17 | 平帝元始二年四月,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百姓困乏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 |
18 | 後漢明帝永平五年,發遣邊人在內郡者,賜裝錢,人二萬。 |
19 | 九年四月,詔郡國以公田賜貧人各有差。 |
20 | 章帝以永平十八年八月即位。是年牛疫,京師及三州大旱,詔勿收兗、豫、徐州田租芻槁,其以見詳飧貧人。 |
21 | 建初元年七月辛亥,詔以上林池釤鋦、秤肫度恕。 |
22 | 和帝永元五年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城囿悉民,恣得採捕,不收其稅。三月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冗。 |
23 | 六年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廩貸三河、兗、冀諸州貧民。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廩之。 |
24 | 八年四月,詔賑貸并州四郡貧民。 |
25 | 九年六月,蝗旱。戊辰,詔山林饒利,陂池漁採,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
26 | 十一年二月,遣使循行郡國廩貸,被災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採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
27 | 十二年二月,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賜下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採,以助蔬食。閏四月,賑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狹月,舞陽大水。賜被水災尤貧者先巳斛。 |
28 | 十三年二月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八月,詔象林民失農桑業者,賑貸種糧廩賜。下貧鮮場。 |
29 | 十四年四月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 |
30 | 十五年二月,詔廩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六月,詔令百姓鰥寡漁採陂池,勿收假。十六年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貸種糧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兗、豫、徐、冀四州,無以耕者為雇犁牛直。 |
31 | 安帝延平元年九月,六州大水。遣謁者分行虛實,舉災害,賑乏絕。十月,四州大水,雨雹。詔以宿麥不下,賑賜貧人。 |
32 | 永初元年正月,廩司隸、兗、豫、徐、冀、并州貧民及被災郡國公田,假與貧民。九月癸酉,調揚州五租米,贍給東郡、濟陰、陳留國、下邳、山陽。 |
33 | 二年正月,廩河南、下邳、東萊、河內貧民。二月乙丑,遣光祿大夫樊準、呂倉分行冀、兗二州廩貸流民。十月庚寅,廩濟陰、山陽玄燮睹袷。二月辛卯廩,東郡、鉅廣陽、安定、定襄、沛國貧民。 |
34 | 三年三月癸巳,詔以鴻池假與貧民。四月,己林廣成苑,可墾闢者,賦與貧民。 |
35 | 四年正月辛卯,廩上郡貧民各有差。二月丁巳,廩九江貧民。 |
36 | 六年九月,調零陵、桂陽、丹陽、豫章、會稽租米,賑給南陽、廣陵、下邳、彭城、山陽、廬江、九江饑民。 |
37 | 元初二年正月,詔廩三輔及并、涼六郡流冗貧民。 |
38 | 五年三月,京師郡國五旱,詔廩遭旱貧人。 |
39 | 順帝永建二年二月,詔廩貸荊、豫、兗、冀四州,流冗貧人,所在安業之。 |
40 | 三年四月癸卯,遣光祿大夫案行漢陽及河內、魏郡、陳留、東郡廩,貸貧民。 |
41 | 陽嘉元年二月丁巳,詔廩、甘陵貧人大小口各有差。戊辰,以冀部比年水潦,民食不贍,詔案行廩功賑乏絕。三月庚寅,大赦。廩、冀州尤貧民。 |
42 | 二年二月甲申,詔以吳郡會稽飢荒,貸人種糧。 |
43 | 桓帝建和元年二月,荊、揚二州人多餓死,遣四府掾分行賑給。 |
44 | 永興元年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饑餓,流冗道路至有數十萬戶,冀州尤甚。詔在所賑給乏絕,安慰居業。 |
45 | 永壽元年二月,司隸冀州饑,人相食。敕州郡賑給貧弱,若王侯吏民有積洗得十分之三,以助廩貸。其百姓吏民者,以見錢雇直,。王侯須新租乃償。 |
46 | 延熹九年三月,司隸、豫州饑,死者十四五,至有減戶者,遣三府掾賑貸之。 |
47 |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渤海海溢。詔州郡其亡失鮮,斥奕巳斛。 |
48 | 獻帝興平元年,弦貨五十萬,豆麥一斛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倉米豆,為饑人作糜粥,經日而死者無數。帝疑賑┰有虛,乃親於御坐前量試作糜,乃知非實使侍中劉艾出讓有司。於是尚書令以下皆詣省ト謝奏,收侯汶考實。詔曰:「未忍致汶於理,可杖五十」。自是之後,多得全濟。 |
49 | 魏文帝初嗣位,以漢延康元年二月,下令曰:「池苑所以御災荒也,設禁非所以便民,其除池鈧禁」。 |
50 | 黃初三年七月,冀州大蝗,民饑,使尚書杜畿持節開倉廩以賑之。 |
51 | 五年,以冀州饑,遣使者開倉廩賑之。 |
52 | 明帝景初元年九月,冀、兗、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史循行沒溺死亡及失財產者,令諸在所開倉賑救之。 |
53 | 晉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伊、雒溢,合於河,開倉以賑之。 |
54 | 六年七月,以隴右五郡遇寇害不能自存者,廩貸之。咸寧三年九月,兗、豫、徐、青、荊、益、梁七州水傷秋稼,詔賑給之。 |
55 | 惠帝元康五年,荊、揚、兗、豫、徐、青等州大水,詔遣御史巡行賑貸。 |
56 | 八年正月,詔發倉廩賑雍州饑人。 |
57 | 元帝太興元年十二月,江東三郡饑,遣使賑給之。 |
58 | 二年,三吳大飢,帝遣黃門侍郎虞鴉敢塗倉廩賑給。 |
59 | 成帝咸康元年二月,揚州諸郡饑,遣使賑給。 |
60 | 二年七月,揚州會稽饑,開倉賑給。 |
61 | 孝武帝以咸安二年七月即位,是歲,三吳大旱,人多餓死,詔所在賑給。 |
62 | 太元十九年七月,荊、徐二州大水,傷秋稼,遣使賑┰之。 |
63 | 安帝義熙九年四月,罷臨沂、湖熟皇后脂澤田四十頃,以賑貧人,弛湖池之禁。 |
64 | 後魏明元神瑞二年十月,詔曰:「古人有言,百姓足則君有餘,未有民富而國貧者也。頃者已來,頻遇霜旱,年喜壞前,儺占⒑不能自存者甚眾。其出布帛倉弦,躁餛肚睢。 |
65 | 泰常八年十月,以歲饑,詔所在開倉賑給。 |
66 | 太武以泰常八年十一月即位,開倉庫賑窮乏,河南流民相率內屬者甚眾。 |
67 | 神鬯哪甓月,定州民饑,詔開倉以賑之。 |
68 | 太平真君元年,州鎮十五民饑,詔開倉賑┰。 |
69 | 九年二月,山東人饑,詔開倉賑之。 |
70 | 文成興安元年十二月癸亥,詔以營州蝗,開倉賑┰。太安三年十二月,以州鎮五蝗,民饑,使使者賑之。 |
71 | 五年十二月,詔曰:「朕承洪業,統御郡,思恢政化,以濟兆民,故薄賦斂以實其財,輕徭役以紓其力。欲令百姓修業,人不乏匱,而六鎮闃懈,咂、蕉、雍、秦州遍遇災旱,年喜皇掌淝部倉廩以賑之,有流徙者,諭還桑梓,欲市糴他界,為開傍郡,通其交易之路。若典 |
72 | 司之官分賦不均,使上恩不達於下,下民不贍於時,加以重罪,無有攸縱。 |
73 | 和平五年二月,詔以州鎮十四去歲蟲水,開倉賑┰。獻文天安元年,州鎮十一旱,民饑,開倉賑┰之。 |
74 | 皇興元年九月,詔賜六鎮貧人布三疋。 |
75 | 二年十一月,以州鎮二十七水旱,開倉賑┰。 |
76 | 四年正月,詔州鎮十一民饑,開倉賑┰。十一月,詔弛山澤之禁。 |
77 | 孝文延興二年六月,安州民遇水雹,丐租賑┰。九月己酉,詔以州鎮十一水,丐民田租,開倉賑┰。 |
78 | 二年三月壬午,詔諸倉屯下蟪浠者,出賜貧民。十二月庚戌,詔開外苑囿,聽民樵採。是歲,州鎮十一水旱,丐民田租,開倉賑┰。 |
79 | 四年,州鎮十三大饑,丐民田租,開倉賑之。 |
80 | 太和元年正月,闃屑⒖倉賑┰。十二月,州郡八水旱蝗,民饑,開倉賑┰。 |
81 | 三年六月辛未,以雍州民饑,開倉賑┰。 |
82 | 四年四月甲申,賜天下貧人一戶之內無雜財,喜者廩一年。是歲,詔以州鎮十八水旱,民饑,開倉賑┰。 |
83 | 五年十二月癸巳,詔以州鎮十二民饑,開倉賑┰。六年八月癸未朔,分遣大使巡行天下遭水之處,丐其租賦,貧儉不能自存者,賜以粟帛。庚子,罷山澤禁。 |
84 | 七年三月甲戌,以冀、定二州民饑,詔郡縣為粥於路以食之,又弛關津之禁,任其往來。六月,定州上言,為粥所活九十四萬七千餘口。九月,冀州上言,為粥給饑民,所活七十三萬一千七百餘口。十二月庚午,開林慮山禁,與民共之。詔以州鎮十三民饑,開倉賑┰。八年十二月,詔以州鎮十五水旱民饑,遣使者循行,問所疾苦,開倉賑┰。 |
85 | 十年十二月乙酉,詔以汝南、潁川大饑,丐民田租,開倉賑┰。 |
86 | 十一年二月甲子,詔以肆州之雁門及代郡民饑,開倉賑┰。七月己丑,詔曰:「今年喜壞翹民,出關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在所開倉賑┰」。八月辛巳,罷山北苑,以其地賜貧民。是年大旱,京都民饑,加以牛疫,公私闕乏,時有以馬騾及橐供駕趺飧載。詔聽民就豐行者十五六道,給糧廩所在,三長贍養之。遣使者時省察焉。留業者皆令主司審錕倉賑貸,其有特省不自存者,悉簡集為粥於街衢,以救其困。 |
87 | 十二年十一月,詔以雍、豫二州民饑,開倉賑┰。 |
88 | 十三年四月,州鎮十五大饑,詔所在開倉賑┰。 |
89 | 二十年十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旱儉,遣侍臣巡察,開倉賑┰。乙丑,開鹽池之禁,與民共之。 |
90 | 二十一年四月,帝幸長安,遣侍臣分省縣邑賑賜喜。 |
91 | 宣武以太和二十三年四月即位,是年,州鎮十八水,民饑,分遣使者開倉賑恤。 |
92 | 景明元年五月,北鎮大饑,遣兼侍中楊播巡撫賑恤。是歲,十七州大饑,分遣使者開倉賑恤。 |
93 | 正始三年四月,詔罷鹽池禁。 |
94 | 四年八月,敦煌民饑,開倉賑恤。九月,司州民饑,開倉賑恤。 |
95 | 永平元年三月丙午,以去年旱儉,遣使者所在賑恤。 |
96 | 二年四月,詔以武川鎮饑,開倉賑恤。 |
97 | 三年五月,詔以冀、定二州旱儉,開倉賑恤。 |
98 | 四年二月,詔「青、齊、徐、兗四州民饑,其遣使賑恤。 |
99 | 延昌元年正月,以頻年水旱,百姓饑敝,分遣使者開倉賑恤。三月,州郡十一大水,詔開倉賑恤。又以京師瞎蟪霾炙,詘聳萬石,以賑恤貧者。四月,詔河北民就涎嗾蚨州。又詔饑民就狹鎮。五月,詔天下有粟之家,供年之外,悉貸饑民。六月,詔出太倉粟五十萬,以賑京師及州郡饑民。 |
100 | 二年二月,賑恤京師貧民。又以六鎮大饑,開倉賑贍。閏二月,以苑牧之地賜貸遷民無田者。四月,以絹十五萬疋賑恤河南饑民。六月,青州民饑,詔使者開倉賑┰。 |
101 | 三年四月,青州民饑,開倉賑之。 |
102 | 孝明平元年四月,瀛州民饑,開倉賑┰。 |
103 | 二年十月庚寅,以幽、瀛、冀、滄四州大饑,遣尚書長孫權、兼尚書鄧羨、元纂等巡撫百姓,開倉賑給。是月戊戌,以光州饑敝,遣使賑┰。 |
104 | 神龜元年正月,幽州大饑,民死者三千七百九十九人,詔刺史趙邕開倉賑恤。閏七月,開鎮州恒山之禁,與民共之。 |
105 | 二年七月,詔曰:「狂蠢肆暴,陵竊北垂。雖軍威時接,賊徒懾遁,然獯虐所過,多罹其禍。言念斯弊,有軫深懷。可敕北道行臺,遣使巡檢,遭冠之處,饑餒不立者,厚加賑恤,務令存濟」。 |
106 | 後周閔帝元年三月壬子,詔曰:「浙州去歲不登,厥民饑饉,朕用愍焉。其遣使巡檢有窮餒者,並加賑恤」。武帝建德四年,岐、寧二州民饑,開倉賑┰。 |
107 | 靜帝以大象二年五月即位,六月,罷諸魚池及山澤公禁者,與百姓共之。 |
108 | 隋高祖開皇元年,以官牛五千頭分賜貧人。 |
109 | 五年八月,河南諸州水,遣民部尚書邳國公蘇威賑給之。 |
110 | 六年二月,山南、荊、浙七州饑,遣前工部尚書長孫毗賑┰之。 |
111 | 八年八月,河北諸州饑,遣吏部尚書蘇威賑┰之。 |
112 | 十八年,以山東頻年霖雨,杞、宋、陳、亳、曹、載、譙等諸州遠於滄海,皆困水災,所在沉溺。帝遣使將水工巡行川源,相視高下,發隨近丁,以疏導之。困乏者開倉賑給,前後用銜。邇р、磐蚴、遭水之處,租調皆免。自是頻有年矣。 |
113 | 仁壽二年,河南、北諸州大旱,遣工部尚書楊達賑┰之。 |
114 | 唐高祖武德元年十二月,開倉以賑貧乏。 |
115 | 二年閏二月,出庫物三萬逡躁查罘Α。 |
116 | 七年,關中、河東諸州旱,遣使賑給之。 |
117 | 太宗貞觀元年夏,山東諸州大旱,詔所在賑給之。 |
118 | 二年正月,遣使賑窮乏。三月己未,遣中書侍郎溫彥博往山東賑恤窮乏。 |
119 | 三年四月,詔逃戶初遷,交無糧貯,州縣長官量加賑┰。是年秋,貝、譙、鄆、泗、沂、徐、濠、蘇、隴等九州水,德、戴、廓三州蝗。六輔之地及綿、始、利三州旱,北邊諸州霜,並遣使賑恤之。 |
120 | 四年十二月甲辰,臘,帝狩於鹿苑,見野人多藍縷,遣侍中王株獯推度搜傘。 |
121 | 七年六月甲子,滹沲決於洋州,壞人廬舍,遣諫議大夫孫伏伽賑┰之。是年,山東、河南之地三十餘州水,遣使賑┰之。 |
122 | 九年秋,關東、劍南之地二十四州旱,分遣使賑恤之。 |
123 | 十年,關東及淮海之地二十八州水,遣使賑恤之。 |
124 | 十一年七月,詔以水災,其雒州諸縣百姓漂失資產,乏絕糧食者,宜令使人與之相知,量以義倉賑給。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庚子,賜遭水旱之家帛十五疋,半毀者八疋。是月,廢明德宮之玄圃苑院,分給河南、雒陽遭水者。九月丁亥,黃河泛溢,毀河陽中潭。帝幸白司馬阪。以觀河溢,河陽縣水,公河居人被流漂者,賜粟帛有差。 |
125 | 十二年,吳、楚、巴、蜀之地二十六州旱,遣使賑恤之。 |
126 | 十五年二月,建州言去秋鼠災損稼,發義倉賑之。三月,罷襄城宮,分賜百姓。 |
127 | 十七年七月,汝南諸州旱,開倉賑給。 |
128 | 十八年二月己酉,幸靈口村落Τ側,問其受田丁三十畝,遂夜分而寢,憂其不給。詔雍州錄尤少田者並給,復移之於寬鄉。九月,舷逶、ゾ、P、扈、髦頤嗨鎢,袷州言大水,並以義倉賑給之。 |
129 | 十九年正月,易州言去秋水害稼,開義倉賑給之。 |
130 | 二十年正月,沁州言去歲水傷稼,詔令賑給。 |
131 | 二十一年七月,易州水,詔令賑給。八月,冀、易、幽、瀛、常、豫、邢、趙八州大水,遣屯田員外韓贍等分行所損,各家賑┰。是月,萊州螟,發倉以賑貧乏。十月,絳、陝二州旱,詔令賑貸湖州,給貸種食。十一月,夔州旱,渝州言鼠害秋稼,並詔賑恤。十二月,蒲州旱,渠州蝗及鼠害秋稼,並加賑恤。 |
132 | 二十二年正月,詔建州去秋蝗以義倉賑貸。二月,詔泉州去秋蝗及海水泛溢,開義倉賑貸。是歲,瀘州、交州、越州、渝州、徐州水,戎州鼠傷稼,開州、萬州旱,通州秋蝗損稼,並賑貸種食。 |
133 | 高宗永徽二年正月,詔曰:「朕寅畏三靈,憂勤萬類,分宵軫慮,昃晷忘冫。食跡在死,刃謀樘煜,戮灝蘇之或舛,憂一物之未安。欲使菽粟積於京坻,禮讓興於萌俗,而德不被遠,誠未動天,政道有虧,咎徵斯應。去歲三輔之地,頗被蝗螟,天下諸州,或遭水旱,百姓之間,致有罄乏。此繇朕之不德,兆庶何辜?今獻歲肇春,東作方始,糧廩或窘,事資賑給。其遭蟲水處,量以義倉賑貸貧乏。雍、同二州,各遣郎中一人充使。巡問務盡哀矜之旨,副朕繾綣之心」。九月,廢玉華宮以為佛寺。苑內及諸曹司舊是百姓田宅並還本主。又以同州吉泉牧地分給貧民。 |
134 | 四年,光、婺、滁、潁等州旱,兗、夔、果、忠等州水,並貸賑之。五年六月,詔工部侍郎王儼往河北較行遭水諸州乏絕者,賑貸之。 |
135 | 六年秋,雒水泛溢,壞天津橋。冀、沂、密、兗、滑、汴、鄭、婺等州雨水害稼,詔令賑貸之。 |
136 | 總章二年七月,劍、南益、瀘、茂、陵、邛、雅、綿、翼、維、始、簡、資、榮、隆、果、梓、普、遂等一十九州大旱,百姓乏絕,總三十六萬七千六百九十戶。遣司爾大夫路勵行存問賑貸,許其往荊、襄等州就暇旁呂ㄖ荼┯甏蠓綰K泛漲溢,壞永嘉、安固二縣城郭及廬舍六千餘家,漂溺人畜,遣使賑給。 |
137 | 咸亨元年九月辛未,詔贊善大夫崔承福、通事舍人韋太真、司衛承鉗耳知正等使往江西南運貧乏。十月壬辰,詔雍、同、華等州百姓有單貧孤苦不能得食,及於京城內流冗街衢乞丐廛肆者,宜令所司撿括,具錄名姓本貫屬,於故城內屯監安置。量賜皮裘衣裝及糧食,縣官與屯監官相知檢校。十一月乙卯,令運劍南義倉米萬石,浮江西下,以救饑人。 |
138 | 四年七月辛巳,婺州暴雨,山水泛漲,溺死者五千人,漂損居宅六百家,詔令賑給之。 |
139 | 儀鳳四年二月,命東都出粟及遠年糙米,就市糶以救饑人。 |
140 | 二年八月丁卯朔,河南、北大水。詔百姓乏絕者,任往江、淮南就食,仍遣使分道給之。 |
141 | 中宗神龍元年四月,雍州同官縣大雨雹,鳥獸死,又大水,漂流居人四五百家,遣員外郎一人巡行賑給。六月,河南、河北十七州大水,漂流居人,害苗稼,遣中郎一人巡行賑給。 |
142 | 二年六月,遣使賑貸河北遭水之家。十二月,以河北諸州遭水,人多阻饑,令侍中蘇瑰存撫賑給。 |
143 | 三年夏,山東、河南二十餘州大旱,饑饉疾疫死者二千餘人,命戶部侍郎樊悅巡撫賑給。 |
144 | 景龍二年二月,以河朔諸州多饑乏,命魏州刺史張知泰攝右御史臺大夫,巡問賑恤。七月,荊州水,制令賑┰。 |
145 | 三年三月,制發倉廩賑饑人。十月,以關中旱及水,命大理少卿侯令德等分道撫問賑給。 |
146 | 睿宗景愣年八月,河南、淮南諸州上言,水旱為災,出十道使巡撫,仍令所在賑恤。 |
147 | 元宗開元二年正月戊寅,敕曰:「如聞三輔近地,幽隴之間,頃緣水旱,素不儲蓄,嗷嗷百姓,已有饑者。方春陽和,物皆遂性,豈可為之君上,而令有窮愁,靜言思之,遂忘寢食。宜令兵部員外郎李懷讓、主爵員外郎慕容婪值蘭、闖、坻、渫、岐、華、同、幽、隴等州,指宣朕意,灼然乏絕者,速以當處義倉,量事賑給。如不足,兼以正倉及永豐倉米充。仍令節減務救懸絕者,還日奏聞」。 |
148 | 三年十一月乙丑,詔曰:「君以人為本,人以食為天,雖水旱蟲螟,代則常有,有一於此,胡寧不恤?間河北災蝗水澇之處,其困斃未獲,安存念之,憮然不忘寤寐。宜令禮部尚書鄭惟忠持節河南,宣撫百姓,工部尚書劉知柔持節河北道,安撫百姓。其被蝗水之州,量事賑貸,務安其俗,稱朕意焉」。 |
149 | 五年五月,詔曰:「河南、河北去年不熟,今春亢旱,全無麥苗,雖令賑給,未能周贍,所在饑斃,特異尋常。如聞至今,猶未得雨,事須存問,以慰其心,從此發使,又恐勞擾。宜降恩制,令本道按察使安撫。其有不收麥處,更量賑┰,使及秋收。仍令勸課種黍、饔膆、霸琮、系仁溝、媒恿、贛、τ、惺錄幣者,宜委使人量停。事有不便於人,須有鷥拿咦即恕」。 |
150 | 六年三月,詔曰:「德惟善政,政在養人,必將厚生阜俗,利物弘義。朕奉若天命,嗣膺王業,思一物失所,以百姓為心。間者河北、河南,頗非善熟,人間糧食,固應乏少。頃雖分遣使臣,已令巡問,猶慮鰥獨不能自存,凡立義倉,用為歲備。今舊舷蠣恍慢,銜吹遣顯,攣褚筇錛,易骺嗖揮。謝菪羝濱我園慘,絲彼用儲,時令貸給。況京坻轉積,歲月滋壞,因而變造,為利弘多,將以散滯收贏,理財均施,所司合作條件,俾便公私。 |
151 | 八年二月,以河南、淮南、江南頻遭水旱,遣吏部郎中張旭等分道賑恤。四月,華州刺史竇思仁奏,乏絕戶,請以永豐倉賑給,從之。 |
152 | 十年正月,命有司收內外官職田,以給逃還貧下戶,其職田,以正倉粟畝二斗給之。四月,詔曰:「朕聞懷州去年偏併不熟,宜令刺史崔子源察審問貧下不支濟者,量加賑貸」。八月,以東都大雨,伊、汝等水泛漲,漂壞河南府及許、汝、仙、陳等州廬舍數千家,遣戶部尚書陸象先存撫賑給。 |
153 | 十一年正月,詔:「河南府遭水百姓,前令量事賑濟。如聞未能存活,春作將興,恐乏糧用。宜令王怡簡問不支濟者,更賑給,務使安存」。又以懷州去歲旱損,命有司量加賑給。 |
154 | 十二年八月,詔曰:「蒲、同兩州自春偏旱,慮至來歲貧下少糧。宜令太原倉出十五萬石米付蒲州,永豐倉出十五萬石米付同州,減時價十錢,糶與百姓」。 |
155 | 十四年九月,八十五州言水,河南、河北尤甚,同、福、蘇、常四州漂壞廬舍,遣戶部侍郎宇文融簡覆賑給之。十五年二月,遣右監門將軍黎敬仁往河北賑給貧乏。時河北牛畜大疫也。七月戊寅,冀州、幽州、莫州大水,河水泛溢,漂損居人室宇及稼穡,並以倉糧賑給之。丙辰,詔曰:「同州恢萁,屬霖雨稍多,水潦為害。念彼黎人,載懷憂惕,宜令侍御史劉彥回乘傅宣慰。其有百姓屋宇、田苗被漂損者,量加賑給」。八月,制曰:「河北州縣,水災尤甚,言念蒸人,何以自給?朕當宁興想,有勞旰昃,在予之責,用軫于懷。宜令所司量支東都租米二十萬石賑給」。十二月,以河北饑甚,轉江、淮租米百萬餘石賑給之。 |
156 | 十六年十月,詔曰:「河南道宋、亳、許、仙、徐、鄆、濮、兗州奏旱損,宜令右監門衛大將軍黎敬仁往彼巡問,如有不支濟戶,朕須賑給,與州縣長官相知,量事處置訖,回日具狀奏聞」。十一月,詔曰:「所在陂澤,元合官收,至於編什緩獻哉。既灰暈政之道,貴在利人,庶弘益下,俾無失業。前令檢括入官者,除昆明池外,餘並任百姓佃食」。 |
157 | 二十年二月辛卯,制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此庶人之事也,非濟育無以致其功,務在三時,遵其五教,此邦家之典也,非悅勸無以成其業。朕當夜分思理,明發聽朝,惠綏群元。若保赤子議獄以緩死,薄征以息人,年掀牡鞘,閉庶緝,而家給之長,仍或未均。蘊利之徒猶聞贅聚。靜言其事,應有厥繇。如聞貧下之人,農桑之際,多闕糧種,咸求倍息。致令貧者日削,富者歲滋,非所謂益寡裒多,務穡敦本之方也。思弘惠恤,以拯貧窶。且義倉元置,與眾共之,將以克濟斯人,豈徒蓄我王府。自今已後,天下諸州,每置農桑,令諸縣審責貧戶應糧及種子,據其口糧,貸義倉,至秋熟後,照數徵納。庶耕者成業,嗇人知勸。生厚而德正,時順而物成,國富家肥,於是乎在。凡厥主守,稱朕意焉」。三月,詔曰:「天生蒸民,樹之司牧,將興化濟,俗育物阜。時朕對越明靈,作人父母,因地利以觀穡,樂歲成而報功,期於富庶,俾之寧緝。故常納隍,夕惕負粘,啃聳芤環,則思杭ㄖ。勤務三時,則憂畝畝之害。每因水潦方降,則使是防必葺。去歲已來,頻有處分,所繇簡慢,或未躬勤。河南數州,致滋水損,州縣牧宰,何以自安?被損之家,何以存濟?宜令戶部侍郎張敬輿宣慰簡覆,如實有損貧,下不支濟百姓,量事賑給,務令優恤,稱朕意焉」。是歲,河北瞎笄、蔡子賓客盧從願為宣撫處置使,開倉以救饑餒。 |
158 | 二十一年四月,以久旱,命太子少保陸象先、戶部尚書杜暹等七人往諸道賑給。是年,關中久雨害稼,京師饑,詔出太倉粟二百萬石賑給之。 |
159 | 二十二年正月,懷、衛、邢、相等州乏糧,遣中書舍人裴敦復巡問,量給種子。二月,秦州地震,廨宇及居人廬舍摧壞略盡,遣使存問賑恤之。 |
160 | 二十三年八月,制江、淮以南有遭水處,委本道使賑給之。 |
161 | 二十五年四月戊申,詔有司以咸宜公主、秦州牧地分給逃還貧下戶。 |
162 | 二十六年正月丁丑,制:「頃以櫟陽等縣,地多鹹鹵,人力不及,便至荒廢。近者開決皆生稻苗,亦既成功,豈專其利?京兆府界內應雜開稻田,並宜散給,貧者及逃還百姓,以為永業」。 |
163 | 二十八年十月,河北十三州水,敕本道採訪使量事賑給。 |
164 | 二十九年秋,河北二十四州雨水,害傷稼。命御史中丞張倚往東都及河北賑┰。 |
165 | 天寶十二載正月丁卯,詔曰:「河東及河、淮間諸郡,去載微有澇損,至於乏絕,已令給糧。如聞郡縣尚未硇舴醬涸諍,蚺┦陸興,或慮百姓艱難,未能存濟。宜每道各令御史一人,即往宣撫。應有不支持者,與所繇計會,隨事賑給。如當郡無食及不充聽取比郡者分付,務令勝致,以副朕懷」。 |
166 | 十三載秋,大霖雨,自八月至十月,凡六十餘日始霽。京城坊市、垣墉ㄨ毀殆盡,米價踊貴,詔出太倉米百萬石,於城中分十場,賤糶與貧人。 |
167 | 十四載正月,以歲飢乏故,下詔曰:「嘉喜壞槍漚竇,占腥胺種,義皇王善經。且豐熟已來,歲時頗久,豈有餘糧棲畝,誠恐極賤傷農。所以積之京坻,用防水旱。爰自二載,稍異有年。粟麥之間,或聞未贍。比開倉賤糶,以濟時須。雖且得支持,而價未全減,食侯糧種子,尚慮不充,是用硇糍輪寬泰,在於處置,須均有無。今更出倉,務令家給,俾其樂業,式副朕心。宜於太倉出糶一百萬石,分付京兆府與諸縣糶每升減,於時價十文。河南府畿縣出三十萬石,太原府出三十萬石,滎陽、臨汝等郡各出粟二十萬石。河內郡出米十萬石,陝郡出米二萬石,並每斗減時價十文,糶與當處百姓。應緣開場差官分配多少,一時各委府郡縣長官處置,仍令採訪使各自勾當。其太倉含嘉出粟,兼令監倉使與府縣計會處分。其奉先、同官、華原等縣與中部郡地近,宜准諸縣例數,便於中部請受。其餘縣有司者,仰准此。其天下府縣百姓,去載有損不支濟者,仰所繇審勘責。除有倉糧之外,仍便據籍地頃畝量與種子。京兆府及華陽、馮翊、扶風等,既是近輔,須別優矜。雖非損戶,或有乏少種子者,亦仰每鄉量宜准給,并委採訪使與府郡長官計會,即與處置使及營農使。其種子既須好粟,仍取新地稅分付京畿府郡。京草雖已加價,尚聞難辦,宜委度支各與所繇計會支料得。至今載終已來用足之外,應未送者,量事停減。賑給糶倉,矜貧濟乏,務從撫實,無使隱欺。如官人及富有之家典正並手就攬諸色,輒私侵糶,兼有乞取,或虛著人名詐來請受者。其自五品已上官蔭人等錄奏,當別有處分。六品已下並白身者,便決一頓,仍准法科繩。所繇等官不能覺察,及自抵犯者,亦與同罪。 |
168 | 肅宗乾元三年二月,以米貴,斗至五百文多餓死,令中使於西市煮粥以飼餓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