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s on Facebook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Twitter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sina.com's microblogging site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Douban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Chinese Text Project Wiki
-> -> 卷二十八唐臣傳第十六

《卷二十八唐臣傳第十六》[View] [Edit] [History]

1
豆盧革,父瓚,唐舒州刺史。豆盧為世名族,唐末天下亂,革避地之中山,唐亡,為王處直掌書記。莊宗在魏,議建唐國,而故唐公卿之族遭亂喪亡且盡,以革名家子,召為行臺左丞相。莊宗即帝位,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革雖唐名族,而素不學問,除拜官吏,多失其序,常為尚書郎蕭希甫駁正,革頗患之。莊宗已滅梁,革乃薦韋說為相。說,唐末為殿中侍御史,坐事貶南海,後事梁為禮部侍郎。革以說能知前朝事,故引以佐己,而說亦無學術,徒以流品自高。
2
是時,莊宗內畏劉皇后,外惑宦官、伶人,郭崇韜雖盡忠於國,而亦無學術,革、說俯仰默默無所為,唯諾崇韜而已。唐、梁之際,仕宦遭亂奔亡,而吏部銓文書不完,因緣以為姦利,至有私鬻告敕,亂易昭穆,而季父、母舅反拜姪、甥者,崇韜請論以法。是時唐新滅梁,朝廷紀綱未立,議者以為宜革以漸,而崇韜疾惡太甚,果於必行,說、革心知其未可,而不能有所建言。是歲冬,選人吳延皓改亡叔告身行事,事發,延皓及選吏尹玫皆坐死,尚書左丞判吏部銓崔沂等皆貶,說、革詣閣門待罪。由是一以新法從事,往往以偽濫駮放而斃踣羈旅、號哭道路者,不可勝數。及崇韜死,說乃教門人上書言其事,而議者亦以罪之。
3
是歲,大水,四方地連震,流民殍死者數萬人,軍士妻子皆採穭以食。莊宗日以責三司使孔謙,謙不知所為。樞密小吏段徊曰:「臣嘗見前朝故事,國有大故,則天子以朱書御札問宰相。水旱,宰相職也。」莊宗乃命學士草詔,手自書之,以問革、說。革、說不能對,第曰:「陛下威德著於四海,今西兵破蜀,所得珍寶億萬,可以給軍。水旱,天之常道,不足憂也。」革自為相,遭天下多故,而方服丹砂煉氣以求長生,嘗嘔血數日,幾死。二人各以其子為拾遺,父子同省,人以為非,遽改佗官,而革以說子為弘文館學士,說以革子為集賢院學士
4
莊宗崩,革為山陵使,莊宗已祔廟,革以故事當出鎮,乃還私第,數日未得命,而故人賓客趣使入朝。樞密使安重誨詬之于朝曰:「山陵使名尚在,不俟改命,遽履新朝,以我武人可欺邪!」諫官希旨,上疏誣革縱田客殺人,說坐與鄰人爭井,遂俱罷。革貶辰州刺史,說漵州刺史,所在馳驛發遣。宰相鄭玨、任圜三上章,請毋行後命,不報。革復坐請俸私自入,說賣官與選人,責授革費州司戶參軍,說夷州司戶參軍,皆員外置同正員。已而竄革陵州,說合州,皆長流百姓。
5
初,說嘗以罪竄之南海,遇赦,還寓江陵,與高季興相知,及為相,常以書幣相問遺。唐兵伐蜀,季興請以兵入三峽,莊宗許之,使季興自取夔、忠、萬、歸、峽等州為屬郡。及破蜀,季興無功,而唐用佗將取五州。明宗初即位,季興數請五州,以謂先帝所許,朝廷不得已而與之。及革、說再貶,因以其事歸罪二人。天成二年夏,詔陵、合州刺史監賜自盡。
6
革子升,說子濤,皆官至尚書郎,坐其父廢。至晉天福初,濤為尚書膳部員外郎,卒。
7
盧程盧程,不知其世家何人也。唐昭宗時,程舉進士,為鹽鐵出使巡官。唐亡,避亂燕、趙,變服為道士,遊諸侯間。豆盧革為王處直判官,盧汝弼河東節度副使,二人皆故唐時名族,與程門地相等,因共薦之以為河東節度推官。莊宗嘗召程草文書,程辭不能。其後戰胡柳,掌書記王誠歿于陣,莊宗還軍太原,置酒謂監軍張承業曰:「吾以卮酒辟一書記於坐。」因舉卮屬巡官馮道。程位在道上,以嘗辭不能,故不用,而遷程支使。程大恨曰:「用人不以門閥而先田舍兒邪!」
8
莊宗已即位,議擇宰相,而盧汝弼、蘇循已死,次節度判官盧質當拜,而質不樂行事,乃言豆盧革與程皆故唐時名族,可以為相,莊宗以程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是時,朝廷新造,百度未備,程、革拜命之日,肩輿導從,喧呼道中。莊宗聞其聲以問左右,對曰:「宰相簷子入門。」莊宗登樓視之,笑曰:「所謂似是而非者也。」
9
程奉皇太后冊,自魏至太原,上下山險,所至州縣,驅役丁夫,官吏迎拜,程坐肩輿自若,少忤其意,必加笞辱。人有假驢夫於程者,程帖興唐府給之,府吏啟無例,程怒笞吏背。少尹任圜,莊宗姊婿也,詣程訴其不可。程戴華陽巾,衣鶴氅,據几決事,視圜罵曰:「爾何蟲豸,恃婦家力也!宰相取給州縣,何為不可!」圜不對而去,夜馳至博州見莊宗。莊宗大怒,謂郭崇韜曰:「朕誤相此癡物,敢辱予九卿!」趣令自盡,崇韜亦欲殺之,賴盧質力解之,乃罷為右庶子。莊宗入洛,程於路墜馬,中風卒,贈禮部尚書。
10
任圜任圜,京兆三原人也。為人明敏,善談辯,見者愛其容止,及聞其論議縱橫,益皆悚動。李嗣昭節度昭義,辟圜觀察支使。梁兵築夾城圍潞州,踰年而晉王薨,晉兵救潞者皆解去。嗣昭危甚,問圜去就之計,圜勸嗣昭堅守以待,不可有二心。
11
已而莊宗攻破梁夾城,聞圜為嗣昭畫守計,甚嘉之,由是益知名。其後嗣昭與莊宗有隙,圜數奉使往來,辨釋讒構,嗣昭卒免於禍,圜之力也。嗣昭從莊宗戰胡柳,擊敗梁兵,圜頗有功,莊宗勞之曰:「儒士亦破體邪?仁者之勇,何其壯也!」
12
張文禮弒王鎔,莊宗遣嗣昭討之。嗣昭戰歿,圜代將其軍,號令嚴肅。既而文禮子處球等閉城堅守,不可下,圜數以禍福諭鎮人,鎮人信之。圜嘗擁兵至城下,處球登城呼圜曰:「城中兵食俱盡,而久抗王師,若泥首自歸,懼無以塞責,幸公見哀,指其生路。」圜告之曰:「以子先人,固難容貸,然罰不及嗣,子可從輕。
13
其如拒守經年,傷吾大將,一朝困竭,方布款誠,以此計之,子亦難免。然坐而待斃,曷若伏而俟命?」處球流涕曰:「公言是也!」乃遣子送狀乞降,人皆稱圜其言不欺。既而佗將攻破鎮州,處球雖見殺,而鎮之吏民以嘗乞降,故得保其家族者甚眾。
14
其後以鎮州為北京,拜圜工部尚書,兼真定尹、北京副留守知留守事,為政有惠愛。明年,郭崇韜兼領成德軍節度使,改圜行軍司馬,仍知真定府事。圜與崇韜素相善,又為其司馬,崇韜因以鎮州事託之,而圜多所違異。初,圜推官張彭為人傾險貪黷,圜不能察,信任之,多為其所賣。及崇韜領鎮,彭為圜謀隱其公廨錢。
15
莊宗遣宦者選故趙王時宮人百餘,有許氏者尤有色,彭賂守者匿之。後事覺,召彭詣京師,將罪之,彭懼,悉以前所隱公錢簿書獻崇韜,崇韜深德彭,不殺,由是與圜有隙。同光三年,圜罷司馬,守工部尚書。
16
魏王繼岌暨崇韜伐蜀,懼圜攻己於後,乃辟圜參魏王軍事。蜀滅,表圜黔南節度使,圜懇辭不就。繼岌殺崇韜,以圜代將其軍而旋。康延孝反,繼岌遣圜將三千人,會董璋、孟知祥等兵,擊敗延孝於漢州,而魏王先至渭南,自殺,圜悉將其軍以東。明宗嘉其功,拜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判三司。是時,明宗新誅孔謙,圜選辟才俊,抑絕僥倖,公私給足,天下便之。
17
是秋,韋說、豆盧革罷相,圜與安重誨、鄭玨、孔循議擇當為相者,圜意屬李琪,而玨、循雅不欲琪為相,謂重誨曰:「李琪非無文藝,但不廉耳!宰相,端方有器度者足以為之,太常卿崔協可也。」重誨以為然。佗日,明宗問誰可相者,重誨即以協對。圜前爭曰:「重誨未諳朝廷人物,為人所賣。天下皆知崔協不識文字,而虛有儀表,號為『沒字碑』。臣以陛下誤加採擢,無功幸進,此不知書,以臣一人取笑足矣,相位有幾,豈容更益笑端?」明宗曰:「宰相重位,卿等更自詳審。
18
然吾在籓時,識易州刺史韋肅,世言肅名家子,且待我甚厚,置之此位可乎?肅或未可,則馮書記先朝判官,稱為長者,可以相矣!」馮書記者,道也。議未決,重誨等退休於中興殿廓下,孔循不揖,拂衣而去,行且罵曰:「天下事一則任圜,二則任圜,圜乃何人!」圜謂重誨曰:「李琪才藝,可兼時輩百人,而讒夫巧沮,忌害其能,若舍琪而相協,如棄蘇合之丸而取蜣蜋之轉也!」重誨笑而止。然重誨終以循言為信,居月餘,協與馮道皆拜相。協在相位數年,人多嗤其所為,然圜與重誨交惡自協始。
19
故事,使臣出四方,皆自戶部給券,重誨奏請自內出,圜以故事爭之,不能得,遂與重誨辨於帝前,圜聲色俱厲。明宗罷朝,後宮嬪御迎前問曰:「與重誨論事者誰?」
20
明宗曰:「宰相也。」宮人奏曰:「妾在長安,見宰相奏事,未嘗如此,蓋輕大家耳!」明宗由是不悅,而使臣給券卒自內出,圜益憤沮。重誨嘗過圜,圜出妓,善歌而有色,重誨欲之,圜不與,由是二人益相惡。而圜遽求罷職,乃罷為太子少保
21
圜不自安,因請致仕,退居于磁州。
22
朱守殷反于汴州,重誨誣圜與守殷連謀,遣人矯制殺之。圜受命怡然,聚族酣飲而死。明宗知而不問,為下詔,坐圜與守殷通書而言涉怨望。愍帝即位,贈圜太傅。
23
趙鳳趙鳳,幽州人也,少以儒學知名。燕王劉守光時,悉黥燕人以為兵,鳳懼,因髡為僧,依燕王弟守奇自匿。守奇奔梁,梁以守奇為博州刺史,鳳為其判官。守奇卒,鳳去為鄆州節度判官。晉取鄆州,莊宗聞鳳名,得之喜,以為扈鑾學士。莊宗即位,拜鳳中書舍人、翰林學士。
24
莊宗及劉皇后幸河南尹張全義第,酒酣,命皇后拜全義為父。明日,遣宦者命學士作箋上全義,以父事之,鳳上書極言其不可。全義養子郝繼孫犯法死,宦官、伶人冀其貲財,固請籍沒,鳳又上書言:「繼孫為全義養子,不宜有別籍之財,而於法不至籍沒,刑人利財,不可以示天下。」是時,皇后及群小用事,鳳言皆不見納。
25
明宗武君,不通文字,四方章奏,常使安重誨讀之。重誨亦不知書,奏讀多不稱旨。孔循教重誨求儒者置之左右,而兩人皆不知唐故事,於是置端明殿學士,以馮道及鳳為之。
26
鳳好直言而性剛強,素與任圜善,自圜為相,頗薦進之。初,端明殿學士班在翰林學士下,而結銜又在官下。明年,鳳遷禮部侍郎,因諷圜升學士於官上,又詔班在翰林學士上。圜為重誨所殺,而誣以謀反。是時,重誨方用事,雖明宗不能詰也,鳳獨號哭呼重誨曰:「任圜天下義士,豈肯謀反!而公殺之,何以示天下?」
27
重誨慚不能對。
28
術士周玄豹以相法言人事多中,莊宗尤信重之,以為北京巡官。明宗為內衙指揮使,重誨欲試玄豹,乃使佗人與明宗易服,而坐明宗於下坐,召玄豹相之,玄豹曰:「內衙,貴將也,此不足當之。」乃指明宗於下坐曰:「此是也!」因為明宗言其後貴不可言。明宗即位,思玄豹以為神,將召至京師,鳳諫曰:「好惡,上所慎也。今陛下神其術而召之,則傾國之人,皆將奔走吉凶之說,轉相惑亂,為患不細。」明宗遂不復召。
29
朱守殷反,明宗幸汴州,守殷已誅,又詔幸鄴。是時,從駕諸軍方自河南徙家至汴,不欲北行,軍中為之洶洶。而定州王都以為天子幸汴州誅守殷,又幸鄴以圖己,因疑不自安。宰相率百官詣閣,請罷幸鄴,明宗不聽,人情大恐,群臣不復敢言。鳳手疏責安重誨,言甚切直,重誨以白,遂罷幸。
30
有僧遊西域,得佛牙以獻,明宗以示大臣。鳳言:「世傳佛牙水火不能傷,請驗其真偽。」因以斧斫之,應手而碎。是時,宮中施物已及數千,因鳳碎之乃止。
31
天成四年夏,拜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秘書少監于嶠者,自莊宗時與鳳俱為翰林學士,而嶠亦訐直敢言,與鳳素善。及鳳已貴,而嶠久不遷,自以材名在鳳上而不用,因與蕭希甫數非斥時政,尤詆訾鳳,鳳心銜之,未有以發。而嶠與鄰家爭水竇,為安重誨所怒,鳳即左遷嶠祕書少監。嶠因被酒往見鳳,鳳知其必不遜,乃辭以沐髮,嶠詬直吏,又溺於從者直盧而去。省吏白鳳,嶠溺於客次,且詬鳳。鳳以其事聞,明宗下詔奪嶠官,長流武州百姓,又流振武,天下冤之。
32
其後安重誨為邊彥溫等告變,明宗詔彥溫等廷詰,具伏其詐,即斬之。後數日,鳳奏事中興殿,啟曰:「臣聞姦人有誣重誨者。」明宗曰:「此閑事,朕已處置之,卿可無問也。」鳳曰:「臣所聞者,繫國家利害,陛下不可以為閑。」因指殿屋曰:「此殿所以尊嚴宏壯者,棟梁柱石之所扶持也,若折其一棟,去其一柱,則傾危矣。
33
大臣,國之棟梁柱石也,且重誨起微賤,歷艱危,致陛下為中興主,安可使姦人動搖!」明宗改容謝之曰:「卿言是也。」遂族彥溫等三家。
34
其後重誨得罪,群臣無敢言者,獨鳳數言重誨盡忠。明宗以鳳為朋黨,罷為安國軍節度使。鳳在鎮所得俸祿,悉以分將校賓客。廢帝入立,召為太子太保。病足居于家,疾篤,自筮,投蓍而歎曰:「吾家世無五十者,又皆窮賤,吾今壽過其數而富貴,復何求哉!」清泰二年卒于家。
35
李襲吉李襲吉,父圖,洛陽人,或曰唐相林甫之後也。乾符中,襲吉舉進士,為河中節度使李都搉鹽判官。後去之晉,晉王以為榆次令,遂為掌書記。襲吉博學,多知唐故事。遷節度副使,官至諫議大夫。晉王與梁有隙,交兵累年,後晉王數困,欲與梁通和,使襲吉為書諭梁,辭甚辨麗。梁太祖使人讀之,至於「毒手尊拳,交相於暮夜,金戈鐵馬,蹂踐於明時」,歎曰:「李公僻處一隅,有士如此,使吾得之,傅虎以翼也!」顧其從事敬翔曰:「善為我答之。」及翔所答,書辭不工,而襲吉之書,多傳於世。襲吉為人恬淡,以文辭自娛,天祐三年卒。以盧汝弼代為副使
36
汝弼工書畫,而文辭不及襲吉。其父簡求為河東節度使,為唐名家,故汝弼亦多知唐故事。晉王薨,莊宗嗣為晉王,承制封拜官爵皆出汝弼。十八年,卒。
37
莊宗即位,贈襲吉禮部尚書、汝弼兵部尚書。
38
張憲張憲,字允中,晉陽人也。為人沈靜寡欲,少好學,能鼓琴飲酒。莊宗素知其文辭,以為天雄軍節度使掌書記。莊宗即位,拜工部侍郎、租庸使,遷刑部侍郎、判吏部銓、東都副留守。憲精於吏事,甚有能政。
39
莊宗幸東都,定州王都來朝,莊宗命憲治鞠場,與都擊鞠。初,莊宗建號於東都,以鞠場為即位壇,於是憲言:「即位壇,王者所以興也。漢鄗南、魏繁陽壇,至今皆在,不可毀。」乃別治宮西為鞠場,場未成,莊宗怒,命兩虞候亟毀壇以為場。憲退而歎曰:「此不祥之兆也!」
40
初,明宗北伐契丹,取魏鎧仗以給軍,有細鎧五百,憲遂給之而不以聞。莊宗至魏,大怒,責憲馳自取之,左右諫之乃止。又問憲庫錢幾何。憲上庫簿有錢三萬緡,莊宗益怒,謂其嬖伶史彥瓊曰:「我與群臣飲博,須錢十餘萬,而憲以故紙給我。我未渡河時,庫錢常百萬緡,今復何在?」彥瓊為憲解之乃已。
41
郭崇韜伐蜀,薦憲可任為相,而宦官、伶人不欲憲在朝廷,樞密承旨段徊曰:「宰相在天子面前,事有非是,尚可改作,一方之任,茍非其人,則為患不細。憲材誠可用,不如任以一方。」乃以為太原尹北京留守
42
趙在禮作亂,憲家在魏州,在禮善待其家,遣人以書招憲,憲斬其使,不發其書而上之。莊宗遇弒,明宗入京師,太原猶未知,而永王存霸奔于太原。左右告憲曰:「今魏兵南嚮,主上存亡未可知,存霸之來無詔書,而所乘馬斷其鞦,豈非戰敗者乎!宜拘之以俟命。」憲曰:「吾本書生,無尺寸之功,而人主遇我甚厚,豈有懷二心以幸變,第可與之俱死爾!」憲從事張昭遠教憲奉表明宗以勸進,憲涕泣拒之。已而存霸削發,見北京巡檢符彥超,願為僧以求生,彥超麾下兵大噪,殺存霸。憲出奔沂州,亦見殺。
43
嗚呼!予於死節之士,得三人而失三人焉。鞏廷美、楊溫之死,予既已哀之。
44
至於張憲之事,尤為之痛惜也。予於舊史考憲事實,而永王存霸、符彥超與憲傳所書始末皆不同,莫得而考正。蓋方其變故倉卒之時。傳者失之爾。然要其大節,亦可以見也,憲之志誠可謂忠矣。當其不顧其家,絕在禮而斬其使,涕泣以拒昭遠之說,其志甚明。至其欲與存霸俱死,及存霸被殺,反棄太原而出奔,然猶不知其心果欲何為也。而舊史書憲坐棄城而賜死,予亦以為不然。予之於憲固欲成其美志,而要在憲失其官守而其死不明,故不得列于死節也。
45
蕭希甫蕭希甫,宋州人也。為人有機辯,多矯激,少舉進士,為梁開封尹袁象先掌書記。象先為青州節度使,以希甫為巡官。希甫不樂,乃棄其母妻,變姓名,亡之鎮州,自稱青州掌書記,謁趙王王鎔。鎔以希甫為參軍,尤不樂,居歲餘,又亡之易州,削髮為僧,居百丈山。莊宗將建國于魏,置百官,求天下隱逸之士,幽州李紹宏薦希甫為魏州推官。
46
莊宗即帝位,欲以知制誥,有詔定內宴儀,問希甫:「樞密使得坐否?」希甫以為不可。樞密使張居翰聞之怒,謂希甫曰:「老夫歷事三朝天子,見內宴數百,子本田舍兒,安知宮禁事?」希甫不能對。由是宦官用事者皆切齒。宰相豆盧革等希宦官旨,共排斥之,以為駕部郎中,希甫失志,尤怏怏。
47
莊宗滅梁,遣希甫宣慰青齊,希甫始知其母已死,而妻袁氏亦改嫁矣。希甫乃發哀服喪,居于魏州,人有引漢李陵書以譏之曰:「老母終堂,生妻去室。」時皆傳以為笑。
48
明宗即位,召為諫議大夫。是時,復置匭函,以希甫為使,希甫建言:「自兵亂相乘,王綱大壞,侵欺凌奪,有力者勝。凡略人之妻女,占人之田宅,姦臟之吏,刑獄之冤者,何可勝紀?而匭函一出,投訴必多,至於功臣貴戚,有不得繩之以法者。」乃自天成元年四月二十八日昧爽已前,大辟已上,皆赦除之,然後出匭函以示眾。初,明宗欲以希甫為諫議大夫,豆盧革、韋說頗沮難之。其後革、說為安重誨所惡,希甫希旨,誣奏:「革縱田客殺人,而說與鄰人爭井,井有寶貨。」有司推劾,井中惟破釜而已,革、說終皆貶死。明宗賜希甫帛百匹、粟麥三百石,拜左散騎常侍
49
希甫性褊而躁進,嘗遣人夜叩宮門上變,言河堰牙官李筠告本軍謀反,詰旦,追問無狀,斬筠,軍士詣安重誨求希甫啖之。是時,明宗將有事於南郊,前齋一日,群臣習儀于殿廷,宰相馮道、趙鳳,河南尹秦王從榮樞密使安重誨候班于月華門外。希甫與兩省班先入,道等坐廓下不起,既出,希甫召堂頭直省朝堂驅使官,責問宰相、樞密見兩省官何得不起,因大詬詈。是夜,託疾還第。月餘,坐告李筠事動搖軍眾,貶嵐州司戶參軍,卒於貶所。
50
劉贊劉贊,魏州人也。父玭為縣令,贊始就學,衣以青布衫襦,每食則玭自肉食,而別以蔬食食贊於床下,謂之曰:「肉食,君之祿也,爾欲之,則勤學問以干祿;吾肉非爾之食也。」由是贊益力學,舉進士,為羅紹威判官,去為租庸使趙巖巡官,又為孔謙鹽鐵判官。明宗時,累遷中書舍人、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守官以法,權豪不可干以私。
51
是時,秦王從榮握兵而驕,多過失,言事者請置師傅以輔道之。大臣畏王,不敢決其事,因請王得自擇,秦王即請贊,乃拜贊秘書監,為秦王傅。贊泣曰:「禍將至矣!」秦王所請王府元帥官屬十餘人,類多浮薄傾險之徒,日獻諛諂以驕王,獨贊從容諷諫,率以正道。秦王嘗命賓客作文於坐中,贊自以師傅,恥與群小比伍,雖操筆勉彊,有不悅之色。秦王惡之,後戒左右贊來不得通,贊亦不往,月一至府而已,退則杜門不交人事。
52
已而秦王果敗死,唐大臣議王屬官當坐者,馮道曰:「元帥判官任贊與秦王非素好,而在職不逾月,詹事王居敏及劉贊皆以正直為王所惡,河南府判官司徒詡病告家居久,皆宜不與其謀。而諮議參軍高輦與王最厚,輦法當死,其餘可次第原減。」
53
朱弘昭曰:「諸公不知其意爾,使秦王得入光政門,當待贊等如何?吾徒復有家族邪!且法有首從,今秦王夫婦男女皆死,而贊等止其一身幸矣!」道等難之。而馮贇亦爭不可,贊等乃免死。於是論高輦死,而任贊等十七人皆長流。
54
初,贊聞秦王敗,即白衣駕驢以俟,人有告贊奪官而已,贊曰:「豈有天子塚嗣見殺,而賓僚奪官者乎,不死幸矣!」已而贊長流嵐州百姓。清泰二年,詔歸田里,行至石會關,病卒。
55
何瓚何瓚,閩人也,唐末舉進士及第。莊宗為太原節度使,辟為判官。莊宗每出征伐,留張承業守太原,承業卒,瓚代知留守事。瓚為人明敏,通於吏事,外若疏簡而內頗周密。莊宗建大號于鄴都,拜瓚諫議大夫,瓚慮莊宗事不成,求留守北京。
56
瓚與明宗有舊,明宗即位,召還,見於內殿,勞問久之,已而以瓚為西川節度副使
57
是時,孟知祥已有二志,方以副使趙季良為心腹,聞瓚代之,亟奏留季良,遂改瓚行軍司馬。瓚恥於自辭,不得已而往,明宗賜予甚厚。初,知祥在北京為馬步軍都虞候,而瓚留守太原,知祥以軍禮事瓚,瓚常繩以法,知祥初不樂,及瓚為司馬,猶勉待之甚厚。知祥反,罷瓚司馬,置之私第,瓚飲恨而卒。
URN: ctp:ws372969

Enjoy this site? Please help.Site design and content copyright 2006-2024. When quoting or citing information from this site, please link to the corresponding page or to https://ctext.org. Please note that the use of automatic download software on this site is strictly prohibited, and that users of such software are automatically banned without warning to save bandwidth. 沪ICP备09015720号-3Comments? Suggestions? Please raise them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