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宋紀三十四 |
2 |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天禧二年 |
3 | 春正月乙未朔,永州大雪,六晝夜方止。江陵溪魚皆凍死。 |
4 | 己亥,以趙安仁為御史中丞兼尚書右丞。左右丞兼中丞始此。 |
5 | 辛亥,辛元符觀、資善堂,宴從臣及壽春郡王府官屬,出禦制賜壽春郡王《恤黎民》等歌、《元符觀》、《資善堂》等《記》、《頌》,并出壽春郡王詩什、筆翰示宰相。 |
6 | 戊午,王飲若等上《天禧大禮記》四十卷。 |
7 | 己未,詔:「諸路災傷州軍並設粥,賤糶官粟,以惠貧民。」 |
8 | 是月,遼主如達離山。 |
9 | 二月乙丑朔,遼主拜日,如渾河。 |
10 | 丁卯,以升州為江寧府,置軍曰建康;命皇子壽春郡王為節度使,加太保,封昇王。 |
11 | 先是宰臣屢請早議崇建,帝謙讓久之,固請再三,乃許。 |
12 | 戊辰,以壽春郡王友張士遜、崔遵度並為升王府諮議參軍,左正言、直史館晏殊為記室參軍。 |
13 | 庚午,右正言劉煜請自今言事許升殿面對,從之。壬午,對右正言劉煜、魯宗道於承明殿,凡八刻。 |
14 | 三月壬寅,帝謂宰臣曰:「近日疆陲肅靜,民亦安阜。」向敏中對曰:「邊境雖安,而兵數未減,慮多冗費。」帝曰:「今京師兵可議裁減,存其精銳。」敏中等曰:「軍額漸多,農民轉耗。近準詔已住召募,或斥去疲老,則冗食漸少。」帝曰:「卿等宜講求經久也。」 |
15 | 丙午,遼烏庫節度使蕭普達討德寽勒部之叛命者,滅之。 |
16 | 甲寅,右正言魯宗道言:「大闢罪如婺州訛言者,望自今精加案覆。」帝出其狀以示輔臣,且曰:「自今當詳議者,更加審細,貴無濫也。」 |
17 | 宗道每月風聞,多所論列,帝意頗厭其數。宗道因對,自訟曰:「陛下所以任臣者,豈欲徒事納諫之虛名邪?臣竊愧尸祿,請得罷斥!」帝慰諭良久。它日念之,因題壁曰「魯直」。 |
18 | 丙辰,詔:「州縣先貸貧民糧種,止勿收。」 |
19 | 夏四月丙寅,遼賑川州、饒州饑。辛未,賑中京貧乏。 |
20 | 癸酉,遼禁匿名書。 |
21 | 乙亥,詔:「江、淮方稔,宜令更留糧儲三二百萬右,以充軍食,免其擾民。」 |
22 | 庚寅,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災傷地分,去年夏秋稅及借糧種悉與除放,今年夏稅免十之三,大名府、登、萊、濰、密、青、渭州免十之四,不得折變支移。欠負物色未及依限科校,候豐熟日漸次催納。諸處造上供物,追集百姓工匠,有妨農業,並令權罷;如係供軍切要者,候次年裁奏。 |
23 | 壬辰,遼以呂德懋為樞密副使。 |
24 | 閏月,癸卯,知樞密院事馬知節,罷為彰德軍留後,留京師。 |
25 | 戊申,獎州團練使李溥坐貪猥責授忠正節度副使。初,黃震發溥姦贓,遣御使鞫治,得溥私役兵健為姻家吏部侍郎林特起宅,又附官船販鬻材木,規取利息,凡十數事;未論決,會赦,有司以特故不窮治,大理寺詳斷官考城劉隨請再劾之,卒抵溥罪。隨嘗為永康軍判官,軍無城堞,伐木為柵,壞輒易之,頗困民力。隨令環植柳數十萬侏,使聯屬為界,民得不擾。屬縣令受贓鬻獄,隨劾之;益州李士衡因為令請,隨不從。士衡怒,奏隨苛刻,罷歸。初,西南夷市馬入官,苦吏誅求,隨為繩案之。既罷,夷人數百訴於轉運使曰:吾父何在?」事聞,乃得調。 |
26 | 壬子,遼以蕭進忠為彰武軍節度使兼五州制置。 |
27 | 皇城司言拱聖營西南真武祠泉湧祠側疫,癘者飲之,多愈。甲寅,詔即其地建祥源觀。士女徒跣奔走瞻拜,判度支句院河南任布言不宜以神怪衒愚俗,不報。 |
28 | 戊午,吐蕃遣使言於遼,凡朝貢之期,乞假道夏國;遼主從之。 |
29 | 五月甲子,太尉、尚書令兼中書令徐王元偓薨。帝臨奠慟哭,贈太師、尚書令,追封鄧王,謚恭懿。 |
30 | 丙寅,遼封皇子宗真為梁王,宗元永清軍節度使,宗簡右衛大將軍,宗願左驍騎大將軍,宗偉右衛大將軍,皇侄宗範昭義軍節度使,宗熙鎮國軍節度使,宗亮絳州節度使,宗弼濮州觀察使,宗奕曹州防禦使,宗顯、宗肅皆防禦使。 |
31 | 遼以張儉守司徒兼政事令。 |
32 | 丁卯,命宰臣王欽若管句修祥源觀事。 |
33 | 右正言劉煜言:「前世傳聖水者皆詭妄不經。今盛夏亢陽,不宜興士木以營不急。」 |
34 | 疏入,不報。 |
35 | 丙戌,河陽三城節度使張旻言:「近聞西京訛言,有物如帽蓋,夜飛入人家,又變為大狼狀,微能傷人。民頗驚恐,每夕皆重閉深處,至持兵器捕逐。」迢設祭醮禳禱。 |
36 | 六月乙未,以宣徽北院使、同知樞密院事曹利用知樞密院事。 |
37 | 乙巳,京師民訛言帽妖至自西京,入民家食人,民聚族環坐,達旦叫噪,軍營中尤甚。詔立賞格募告為妖者。既而得僧天賞、術士耿概、張崗等,鞫之,並棄市。然訛言實無其狀。時自京師以南,皆重閉深處,知應天府王曾令夜開里門。敢倡言者即捕之,妖卒不興。 |
38 | 辛亥,有彗出北斗,凡三十七日沒。 |
39 | 秋七月甲子,遼主命翰林待詔陳升寫《南征得勝圖》於上京五鸞殿。 |
40 | 壬申,以星變赦天下流以下罪,死罪減一等。 |
41 | 詔:「自今鎖廳應舉人,所在長吏先考藝業,合格即聽取解;如至禮部不及格,當停見任;其前後考試官舉送長吏,並重置其罪。」 |
42 | 甲戌,以刑部侍郎、知青州李士衡為三司使。帝作《寬財利論》賜士衡,士衡請刻聖製於本廳,從之。士衡方進用,王欽若害之。會帝論時文之弊,欽若因言:「路振,文人也,然不識體。」帝曰:「何也?」曰:「士衡父誅死,而振為贈告,乃曰『世有顯人』。」帝頷之,士衡以故不大用。 |
43 | 八月丁酉,群臣上表請立皇太子,不允;表三上,許之。 |
44 | 先是知梧州陳執中上《復古要道》三篇,帝異而召之。帝時已屬疾,春秋高,大臣莫敢言建儲者。執中既至,進《演要》三篇,以早定根本為說。翼日,帝以它疏示輔臣,皆贊曰:「善!」帝指其袖中曰:「更有善於此者。」出之,即《演要》也。因召對便殿,勞問久之。尋擢為右正言。執中,恕之子也。 |
45 | 癸卯,詔:「前歲上聖號冊寶所賜酺,今秋豐稔,可追行之。」 |
46 | 甲辰,立升王受益為太子,改名禎,大赦天下。 |
47 | 乙巳,以翰林學士晁迥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命祕書監楊億撰皇太子冊文,知制誥盛度書冊,陳堯咨書寶。 |
48 | 壬子,以參知政事李迪兼太子賓客。帝初欲授迪太子太傅,迪辭以太宗時未嘗立保傅,乃止兼賓客,而詔皇太子禮賓客如師傅。有殿侍張迪者,春坊祗候,太子不欲其名與賓客同,改名克一。迪奏其事,帝喜,以告輔臣。 |
49 | 詔:「中書、門下五品,尚書省、御史臺四品,諸司三品,見皇太子,並答拜,自餘受拜。」 |
50 | 加彭王元儼太傅,進封通王。 |
51 | 癸丑,帝作《元良箴》賜皇太子,又作詩賜賓客而下。 |
52 | 甲寅,楚王元佐加興元牧,徐國、邠國、宿國三長公主俱進加封號。 |
53 | 丁巳,詔皇太子月給錢二千貫。 |
54 | 禮儀院言:「至道中,敕百官於皇太子稱名,宮僚稱臣;續準敕,依皇太子所請,宮僚止稱名。」詔如至道之制。 |
55 | 九月丁卯,御天安殿冊皇太子。 |
56 | 壬申,三司假內藏銀十萬兩。 |
57 | 戊辰,遼主詔:「內外官因事受賕,事覺而稱子孫僕從者,禁之。」 |
58 | 庚午,遼主錄囚。括馬給東征軍。 |
59 | 庚辰,御正陽門觀酺,凡五日。帝作《稼穡倍登詩》、《欹器》、《戒酒》二論示輔臣。 |
60 | 祥源觀成,觀宇凡六百一十三區。 |
61 | 是月,遼主駐土河川。 |
62 | 冬十月,遼名中京新建二殿曰延慶,曰永安。 |
63 | 壬寅,遼以順義軍節度使石用中為漢人行宮都部署。 |
64 | 癸丑,左諫議大夫孫奭言:「茶法屢改,非示信之道,望遣官重定經久之制,即詔,奭與三司詳定,務從寬簡。未幾,奭出知河陽,事遂止。 |
65 | 奭初自密州代還,時方置天慶等節,天下設齋醮,張燕,費甚廣。奭請裁省浮用,不報。 |
66 | 丙辰,遼以東平郡王蕭巴雅爾為都統,殿前都點檢蕭庫哩副之,東京留守耶律巴格為都監,伐高麗。仍諭高麗官吏能率眾自歸者厚資,堅壁相拒者追悔無及。 |
67 | 十一月己未,以翰林學士晁迥為承旨。時朝廷數舉大禮,詔令多出迥手。嘗夜召對,帝令內持御前巨燭送歸院。 |
68 | 壬戌,遼以呂德懋知吏部尚書,楊又元知詳覆院,劉慎行為彰武軍節度使。 |
69 | 乙亥,起居舍人呂夷簡言:「澶、魏豐熟,望出內藏錢二十萬貫市芻糧。」從之。 |
70 | 遼蕭巴雅爾攻高麗興化鎮,高麗遣其臣姜邯贊、姜民瞻御之。先期設伏山谷,以大繩貫牛皮塞城東大川以待之,遼師至,決塞發伏。遼師戰不利,巴雅爾乃由慈州直趨王城。進至新恩縣,去王城百里,邯贊等遣兵來援,巴雅爾度王城不可下,乃大掠而還。 |
71 | 十二月,師至茶、陀二河,邯贊等追兵大至。諸將皆欲使高麗渡兩河而後擊之;都監巴格獨以為不可,曰:「敵若渡兩河,必殊死戰,此危道也,不若戰於兩河之間。」巴雅爾從之。及戰,高麗以強弩夾射,相持未決,忽風雨自南來,旌旗北指,高麗兵乘勢攻之,遼師大敗,巴雅爾委甲仗而走,詳袞多戰死,天雲及皮室二軍傷陷略盡。 |
72 | 參知政事張知白與宰相王欽若論議多相失,因稱疾辭位,丙午,罷為刑部侍郎、翰林侍讀學士、知天雄軍。 |
73 | 是歲,遼放進士張克恭等三十七人。 |
74 |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天禧三年 |
75 | 春正月壬戌,遼建景宗廟於中京。封沙州節度使曹順為燉煌郡王。 |
76 | 丁卯,翰林學士錢惟演等四人權同知貢舉。 |
77 | 乙亥,諸路貢舉人郭楨等四千三百人見於崇政殿。時楨冒緦喪貢舉,為同輩所訟,殿三舉;同保人並贖金,殿一舉。時有司欲脫宋城王洙,問洙曰:「果保楨否?不然,可易也。」洙曰:「保之,不願易也。」遂與楨俱罷。 |
78 | 京西轉運使胡則言:「滑州進士楊世質等訴本州黜落,即取元試卷付許州通判鄢陵崔立看詳,立以為世質等所試不至紕繆,已牒滑州依例解發。」詔轉運司具析不先奏裁,直令解發緣由以聞,其試卷仰本州繳進,世質等仍未得解發。及取到試卷,貢院言不合充薦,詔落世質等,而劾轉運使及崔立罪。 |
79 | 立初為果州團練推官,役兵輦官物它州,道險,乃率眾錢傭舟載歸。知州姜從革論如率斂法,三人當斬,立曰:「此非私己,罪止杖耳。」從革初不聽,論奏,詔如立議。 |
80 | 帝記其名,代還,特轉大理寺丞,知安豐縣。 |
81 | 立性淳謹,尤喜論事。大中祥符間,士大夫爭奏符瑞,立獨言:「水發徐、兗,旱連江、淮,無為烈風,金陵大火,是天所以戒驕矜;而中外多上雲露、草木、禽蟲諸物之瑞,此何足為治道哉!願敕有司:草木之異,雖大不錄;水旱之變,雖小必聞。」前後凡上四十餘事云。 |
82 | 是月,三司言:「使臣傳宣取物,承前止是口傳詔旨,別無憑由,致因緣盜取錢物。 |
83 | 今請下入內內侍省置傳宣合同司,專差內臣一員主之,以絕斯弊。」從之。 |
84 | 二月丁未,出皇太子所書御詩賜宰相。 |
85 | 遼以前南院樞密使耶律制心為中京留守,以漢人行宮都部署王繼忠為南院樞密使。 |
86 | 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
87 | 乙丑,三司假內藏庫銀一十三萬。 |
88 | 丙寅,親試禮部奏名貢舉人,得進士王整以下六十三人賜及第,八十六人同出身,又賜學究、諸科各及第、出身有差。 |
89 | 乙亥,遼蕭巴雅爾、耶律巴格自高麗還,以出師失律,數其罪而釋之。 |
90 | 壬午,遼主閱飛龍院馬。 |
91 | 入內副都知周懷政,日侍內廷,權任尤盛,附會者頗眾。性識凡近,酷信妖妄。有朱能者,本單州團練使田敏家廝養,性兇狡,遂賂懷政親信得見,妄談神怪事以訹之。 |
92 | 懷政大惑,援引能至御藥使、領階州刺史。俄於終南山修道觀,與殿直劉益輩造符命,託神言國家休咎,或臧否大臣。時寇準鎮永興,能為巡檢,能詐言天書降。帝訪諸大臣,或言準素不信天書,今使準上之,百姓必大服;乃使懷政諭準。準始不肯,其婿王曙詒書要準,乃從之。是月,準奏天書降乾祐山中。 |
93 | 夏四月辛卯,備儀仗至瓊林苑迎導天書入內。太子右諭德魯宗道上疏,略曰:「天道福善禍淫,不言示化。人君政得其理,則作福以報之,失其道,則出異以戒之,又何書哉?臣恐姦臣肆其誕妄以惑聖聽也。」知河陽孫奭上疏言:「硃能姦憸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屈至尊以迎拜,歸祕殿以奉安,上自朝廷,下及閭巷,靡不痛心疾首,反脣腹非。」又曰:「天且無言,安得有書?天下皆知能所為,獨陛下一人不知耳,乞斬能以謝天下。」帝雖不聽,然亦不罪奭也。 |
94 | 河東轉運使李放貢錢三十萬貫,糧百二十萬石,詔獎之。 |
95 | 己亥,召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永興軍府寇準赴闕。 |
96 | 壬寅,召近臣詣真游殿朝拜天書。 |
97 | 是月,遼主如緬山。 |
98 | 五月乙丑,左諫議大夫、知鄆州戚綸,責授岳州團練副使,以提點刑獄官李仲容奏綸有訕上語故也。綸善談名理,喜言民政,頗近迂闊。事兄維,友愛甚厚。士子謁見者,必詢其所業,訪其志尚,隨才誘掖之。嘗云:「歸老後得十年在鄉閭講習,亦可以恢道濟世矣。」樂於薦士,每一奏十數人,皆當時知名者。晚節為權倖所排,遂不復振。 |
99 | 壬申,遼以駙馬蕭克忠為長寧軍節度使。 |
100 | 乙亥,以右正言劉煜判三司戶部句院,蓋執政者不欲其專任言責,故兼它職。 |
101 | 辛巳,監察御史劉平為鹽鐵判官,章頻為度支判官。御史於是復兼省職。 |
102 | 遼遷寧州、渤海戶於遼、土二河之間。 |
103 | 甲申,寇準自永興來朝。準將發,其門生有勸準者曰:「公若至河陽稱疾,堅求外補,此為上策。儻入見,即發乾祐天書之詐,尚可全平生正直之名,斯為次也。最下,則再入中書耳。」準不懌,揖而起,卒及于禍。 |
104 | 六月戊子,保信軍節度使丁謂自江寧來朝,召之也。 |
105 | 遼錄征高麗戰歿將校之子弟,未幾,復益封其妻。 |
106 | 己丑,遼以伊勒希巴蕭諧哩為西南面招討使,御史大夫蕭嘉濟為伊勒希巴。 |
107 | 先是江淮發運使賈宗言:「諸路歲漕,自真、揚入淮、汴,歷堰者五,糧載剝卸,民罷牽挽,艦舟由此速壞。今議開揚州古河,繚城南接運渠,毀龍舟、新興、茱萸三堰,通漕路以均水勢,歲省官費十萬,功利甚厚。」詔按視,以為當然。於是役成,水注新河,與三堰平,漕船無阻,公私大稱其便。 |
108 | 甲午,左僕射、平章事王欽若罷為太子太保。 |
109 | 時欽若恩遇浸衰,人有言其受金者,欽若自辨,乞下御史臺覆實。帝不悅,曰:「國家置御史臺,固為人辨虛實邪!」欽若惶恐,因求出籓。會商州捕得道士譙文易畜禁書,能以術使六丁六甲神,自言嘗出入欽若家,得欽若所遺詩及書。帝以問欽若,欽若謝不省,遂罷相。尋命判杭州。 |
110 | 丁酉,以李允則為客省使、知鎮州,兼鎮、定鈐轄。 |
111 | 允則在雄州十四年,河北既罷兵,允則治城壘不輟。遼人疑違誓約。既而有以為言,詔詰之。允則奏言:「初通好不即完治,它日復安敢動乎!」帝以為然。 |
112 | 城北舊有甕城,允則欲合大城為一,先建東嶽祠,出黃金百兩為供器,導以鼓吹,居人爭獻金銀。久之,密自撤去,聲言盜自北至,遂下令捕盜,三移文北界。乃興板築,揚言以護祠,而卒就關城,浚壕,起月堤,自此甕城之人悉內城中。 |
113 | 始,州民多以草覆屋,允則取材木西山,大為倉廩營舍。教民陶瓦甓,標里閈,置廊市。城上悉累甓,下環以溝塹,蒔麻,植榆柳。廣閻承翰所修屯田,架橋引水,作古梁,列隄道,以通安肅、廣信、順安軍。歲修禊事,召界河戰棹為競度,縱北人遊觀,潛寓水戰。州北舊設陷馬坑,城上起樓為斥堠,望十里,自罷兵,人莫敢登。允則曰:「南北既講和矣,安用此為?」命撤樓夷坑,為諸軍蔬圃,浚井疏洫,列畦壟,築短垣,縱橫其中,植以荊棘,而其地益險阻。因治坊巷,徙浮圖北垣上,登望三十里。下令安撫司所蒞境,有隙地悉種榆,久之,榆滿塞下。 |
114 | 上元舊不然燈,允則結采山,聚優樂,使民縱遊。明日,偵知遼將欲間行入城觀之,允則與同僚伺郊外,果有紫衣人至,遂與俱入傳舍,不交一言,出女奴羅侍左右,劇飲而罷,且置其所乘驢廡下,使遁去,即遼之南京統軍也。後數日,其人得罪。 |
115 | 嘗燕軍中,而甲仗庫火,允則作樂行酒不輟。少頃,火熄,命悉瘞所焚物,密遣使持檄瀛州,以茗籠運器甲,不夾旬,兵數已完,人無知者。樞密院移詰之,對曰:「兵械所藏,儆火甚嚴,方宴而燔,必姦人所為,舍宴救焚,事或不測矣。」 |
116 | 一日,民有訴為遼人毆傷而遁者,允則不治,與傷者錢二千,眾以為怯。逾月,遼人以其事來詰,答以無有。蓋它諜欲以毆人為質驗,比得報,以為妄,乃殺諜。雲翼卒亡人北界,允則移文督還,遼人報以不知所在。允則曰:「在某所。」遼人駭,不敢隱,即歸卒,乃斬以徇,後無敢亡者。 |
117 | 允則不事威儀,間或步出,遇民可與語者,延坐與語,以是洞知人情,盜發輒獲,人亦莫知其由。身無兼衣,食無重羞,不蓄資貨,當時邊臣鮮能及之者。 |
118 | 戊戌,以寇準為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保信軍節度使丁謂為吏部尚書、參知政事。故事,節度使除拜當降麻,翰林學士盛度以為參知政事當屬外制,遂命知制誥宋綬草辭,謂甚恨焉。謂在中書,事準甚謹。嘗會食,羹污準須,謂起,徐拂之,準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官長拂須邪?」謂甚愧之,由是傾構始萌矣。 |
119 | 己亥,遼以特里袞耶律哈噶為南府宰相,以南面林牙耶律韓留為特里袞。 |
120 | 滑州河決,泛澶、濮、鄆、齊、徐境,遣使救被溺者,恤其家。 |
121 | 丁未,以吏部侍郎林特為尚書左丞、玉清昭應宮副使。特性邪險,善附會,故丁謂始終善特,亟引用之。 |
122 | 秋七月辛酉,知河南府馮拯言:「父老、僧道、舉人等列狀,願赴厥請車駕封中嶽。」帝曰:「茲事體大,未可輕議。」令拯慰遣之。 |
123 | 三司假內藏錢五十萬貫,絹十萬匹。 |
124 | 學士院言:「準詔,大理評事胥偃與試,偃乃盛度婿,又錢惟演親戚,欲乞下別處。」詔送舍人院試。自是有親嫌者並如例。 |
125 | 戊辰,殿前都指揮使、忠武節度使曹璨卒。車駕臨奠,贈中書令,謚武懿,錄其子侄。璨起貴胄,以孝謹稱。習知韜略,雖無攻戰之效,然累歷邊任,領禁衛十餘年,善撫士卒。晚節頗傷吝嗇,物議少之。璨母嘗閱其家帑,見積錢數萬,召璨謂曰:「汝父履歷中外,未嘗有此積也,可知不及汝父遠矣!」 |
126 | 三司假內藏錢帛二百四十五萬。 |
127 | 庚午,遼主觀市,曲赦市中系囚。 |
128 | 己卯,群臣表上尊號曰體元禦極感天尊道應真寶運文德武功上聖欽明仁孝皇帝,不允;凡五上,從之。 |
129 | 庚辰,屯田員外郎鐘離瑾言:「竊見諸州長吏,才境內雨足苗長,即奏豐稔,其後霜旱蝗螟災沴,皆隱而不言,上罔朝廷,下抑氓俗。請自今諸州有災傷處,即時騰奏,命官檢視。如所部豐登,亦須俟夏秋成日乃奏。如奏後災傷者,聽別上言;隱而不言,則論其罪。」從之。 |
130 | 八月丁亥,以天書再降,大赦天下。 |
131 | 滑州龍見河決。 |
132 | 彰德軍留後馬知節以疾留京師,逾年,表求外任,命知貝州兼部署。將行,請對,帝閔其羸,令歸本鎮,上黨、大名之民爭來迎謁。疾浸劇,俄求還京師,卒。遺命諸子令辭詔葬。帝深軫悼之,贈侍中,謚正惠,官其子孫四人。知節習兵事,以方略自任。 |
133 | 頗涉文藝,每應詔,亦為詩詠,所與游接,必一時名士。為治專務抑豪強,恤孤弱。性剛直敢言,未嘗少自卑屈。求之武人,蓋鮮儷云。 |
134 | 辛丑,太白晝見。大會釋、道於天安殿,建道場,凡萬三千餘人。己亥,帝臨視,以藥銀鑄大錢,面賜之。 |
135 | 戊申,自瓊林苑迎奉天書入內。 |
136 | 庚戌,遣使安撫水災州軍,有合寬恤改更事件,與轉運使、副、所在長吏會議施行。 |
137 | 九月乙丑,賜大理寺丞王質進士及第。質,旦弟之子,獻文召試故也。 |
138 | 己巳,遼以石用中參知政事。 |
139 | 壬申,遼主錄囚;甲戌,復錄囚。 |
140 | 詔:「自今應犯贓注廣南、川峽幕職、州縣官,委逐路轉運使常加糾察,再犯贓罪者,永不錄用。」時司勛員外郎梁象言:「川峽幕職、州縣官,曾坐贓左降者,多復恣貪,逾擾遠民。請自今犯贓者不注川峽官,並除廣南遠惡州軍。」帝以廣南猶吾民也,且非自新之道,故特有是詔。 |
141 | 辛巳,參知政事李迪言:「皇太子舉動由禮,言不輕發,視伶官雜劇,未嘗妄笑。」 |
142 | 帝曰:「常日居內廷,亦未嘗妄言也。」寇準曰:「皇太子天賦仁德,嚴重溫裕,實邦家之慶也。」 |
143 | 壬午,遼主駐土河川。 |
144 | 冬十月,遼詔下諸道,事無巨細,已斷者每三月一次條奏。 |
145 | 癸巳,命橫帳三房不得與卑小帳族為婚,凡嫁娶必奏而後行。 |
146 | 己酉,知審刑院盛度言:「在京及諸路止有斷案三道,值降聖節不奏,自餘絕無刑牘,請宣付史館。」寇準曰:「此陛下以德化民、精意欽恤所致。」詔獎度等。 |
147 | 十一月辛酉,閤門、太常禮院上《大禮稱慶合班圖》,皇太子序坐在宰相上,太子懇讓。帝以諭輔臣,寇準等面陳儲副之重,不可兼抑,望遵儀制。凡再請,乃許。 |
148 | 詔:「自今給事中、諫議大夫、中書舍人母、妻並封郡君。」初止封縣,樞密直學士、給事中王曙,寇準女婿也,因改舊制,議者非準專私而不忌云。 |
149 | 己巳,謁景靈宮。是日,月重輪。庚午,享太廟。辛未,合祭天地於南郊,大赦天下。 |
150 | 丁丑,謁玉清昭應宮。還,御天安殿,受冊尊號。 |
151 | 十二月丙戌,富州蠻首向光澤表納疆土。帝曰:「朝廷得之安用!當是其親族不相容耳。」命轉運司察之,果然。 |
152 | 辛卯,遼主駐中京。 |
153 | 癸巳,以任中正、周起並為樞密副使。 |
154 | 河中府處士李瀆、陜州處士魏野皆卒,詔各贈秘書省著作郎,賜其家米帛,州縣常加存恤,二稅外蠲其差役。 |
155 | 乙巳,遼以廣平郡王宗業為中京留守,大定尹耶律制心為特里袞。 |
156 | 辛亥,高麗王王詢遣使如遼,請貢方物,遼主命納之。 |
157 | 是歲,燕地饑疫,民多流殍,遼主以翰林學士楊佶同知南京留守事,發倉廩,賑乏絕,貧民鬻子者計傭而出。先是佶嘗知易州,治尚清簡,徵發期會必信,民便之。 |
158 |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天禧四年 |
159 | 春正月乙丑,以華州觀察使曹瑋為宣徽北院使,鎮國軍留後、僉署樞密院事。 |
160 | 僉署兼領籓鎮,自瑋始也。 |
161 | 丙寅,開揚州運河。 |
162 | 丙子,改諸路提點刑獄為勸農使、副使兼提點刑獄公事。詔:「所至視民籍差等,有不如式者懲革之。勸恤農民,以時耕墾,招集逃散,檢括陷稅,凡農田事悉領之。」 |
163 | 仍各賜《農田敕》一部。 |
164 | 二月,帝有疾,不視朝。 |
165 | 癸未,遣使安撫淮南、江、浙、利州饑民。 |
166 | 丁亥,戶部員外郎兼太子右諭德魯宗道奏:「請自今群臣除故枉法受贓外,其因事計贓情可閔者,並奏裁。」從之。又請:「選人有罪,令銓曹於刑部、大理寺兩司中止問一處。」詔鍂曹:「自今刑部、大理寺定選人罪名不一,即送審刑院速詳定以聞。」 |
167 | 滑州言河塞,詔獎之。己亥,命翰林學士承旨晁迥致祭。庚子,群臣詣崇德殿稱賀。 |
168 | 賜修河官吏、使臣、將士有差。是役,凡賦諸州薪石楗橛茭竹之數千六百萬,用兵夫九萬人。帝親制文刻碑以紀其功。 |
169 | 辛丑,發唐、鄧八州常平倉賑貧民。 |
170 | 是月,遼主如鴛鴦濼。 |
171 | 三月戊辰,改禎州為惠州。 |
172 | 癸酉,詔川峽、廣南舉人勿拘定額。 |
173 | 乙亥,以益、梓州路物價翔踴,命知制誥呂夷簡、引進副使曹儀乘傳賑恤之。夷簡等請「所至勞問官吏、將校,仍取系囚,與長吏等原情從輕決遣;民願出穀救饑民,元詔第加酬獎,望給空名告敕付臣往。」從之。 |
174 | 己卯,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向敏中卒。帝即時臨哭,贈太尉、中書令,謚文簡,子婿並遷官。敏中端厚愷悌,善處繁劇,累在衡軸,門無私謁,謹於採拔,不妄推薦,居大位幾三十年,時以重德目之。 |
175 | 夏四月乙酉,兩月並見於西南。 |
176 | 翰林學士承旨晁迥,累表求解近職。庚寅,授工部尚書、集腎院學士,判西京留司御史臺,許一子官河南以就養。 |
177 | 命工部侍郎楊億為翰林學士。大中祥符末,億自汝州代還,久之不遷,或問王旦曰:「楊大年何不且與舊職?」旦曰:「大年頃以輕去上左右,人言可畏,賴上終始保全之。 |
178 | 今此職欲出自清衷,以全君臣之契也。」逾六年,乃復入禁署。 |
179 | 分江南轉運使為東西兩路,從戶部判官滕涉之請,以便按巡也。 |
180 | 丁亥,大風晝晦。 |
181 | 丙申,杖殺前定陶縣尉麻士瑤於青州,黥配其親屬家僮有差,籍其家。 |
182 | 初,士瑤祖希夢,事劉銖為府掾,專以掊克聚斂,用致巨富。至士瑤,益豪縱,郡境畏之,過於官府。士瑤素帷簿不修,又私蓄天文禁書、兵器,殺人為奸,雖鎮將、縣官,多被毆刺。先是侍御史姜遵,風聞士瑤幽殺其侄溫裕,奏遣監察御史章頻往鞫之,於是並得它罪,故悉加誅罰焉。時青州幕僚胡順之實首發其事云。 |
183 | 順之嘗為浮梁縣令,杖豪富臧氏之不輸租者,又械杖本州職員、教練官,由是吏莫敢擾。及在青州,高麗嘗入貢,道出州境,中貴人挾以為重,使州官旅拜於郊,順之獨不拜,因上書論辨,朝廷是之。 |
184 | 先是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膠水祁出知濰州,母亡,殯於州城之南。既解官,就殯所築小室,號泣守護,蔬食三載,徒跣經冬,足墮二指。州以狀聞。己亥,降詔旌美。及其歸葬,又賜粟帛,令州長吏每月就所居存問。 |
185 | 初,感德軍節度使、知陜州王嗣宗,以老病再表願入朝,優詔召還。以足疾不任朝謁,復上表求再知許州。宰相寇準素惡其為人,庚申,特命以左屯衛上將軍致仕。 |
186 | 嗣宗歷事三朝,所至以嚴明御下。性傲很,家有恩仇簿,已報者則句之,晚年交游,皆入仇簿。為中丞日,嘗忿宋白、郭贄、邢昺七十不請老,屢言於帝,請敕其休致。及晚歲,疾甚,猶眷厚祿,徘徊不去,嘗謂人曰:「僕惟此一事未能免物議耳。」然敦睦宗族,待諸侄如己子。臨終,令以《孝經》、弓劍、筆硯置壙中云。 |
187 | 五月,遼耶律資忠自高麗還。資忠之被留也,遼主時憶之,每與群臣宴,輒曰:「資忠亦有此樂乎?」資忠留高麗六年,忠節不屈,懷念君親,見諸著述,編為《西亭集》。至是高麗送其歸,遼主郊迎,同載以歸,命大臣宴勞,留禁中數日,謂曰:「朕將屈卿為樞密,何如?」對曰:「臣不才,不敢奉詔。」乃以為林牙、知特里袞事。 |
188 | 高麗王詢表請稱籓納貢,遼主許之。 |
189 | 癸酉,遼以耶律宗教檢校太傅,宗誨為啟聖軍節度使,劉慎行為太子太傅,仍賜保節功臣。 |
190 | 六月丙申,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寇準,罷為太子太傅、萊國公。 |
191 | 先是準為樞密使,曹利用副之。準素輕利用,議事有不合者,準輒曰:「君武夫,豈解此大體耶!」利用由是銜之,而丁謂以拂須故亦恨準,及同為樞密使,遂合謀欲排準。 |
192 | 翰林學士錢惟演,見謂權盛,駙麗之,與講姻好,而惟演女弟實為馬軍都虞候劉美妻。時帝不豫,艱於語言,政事多中宮所決,謂等交通詭祕,其黨日固。劉氏宗人橫於蜀,奪民鹽並,帝以皇后故欲舍其罪,準必請行法,重失皇后意,謂等因媒蘗之。 |
193 | 準嘗獨請間曰:「皇太子人望所屬,願陛下思宗廟之重,傳以神器,以固萬世基本。 |
194 | 丁謂佞人也,不可以輔少主,請擇方正大臣為羽翼。」帝然之。準密令翰林學士楊億草表請太子監國,且欲援億以代謂。億畏事洩,夜,屏左右為之辭,至自起翦燭跋,中外無知者。 |
195 | 既而準被酒漏言,謂等益懼,力譖準,請罷政事,帝不記與準初有成言,諾其請。 |
196 | 會日暮,召知制誥晏殊入禁中,示以除目,殊曰:「臣掌外制,此非臣職也。」乃召惟演。須臾,惟演至,極論準專恣,請深責。帝曰:「當與何官?」惟演請用王欽若例,授準太子太保。帝曰:「與太傅。」又曰:「更與加優禮。」惟演請封國公,出袖中具員冊以進,帝於小國中指「萊」字。惟演曰:「如此,則中書但有李迪,恐須別命相。」 |
197 | 帝曰:「姑除之。」殊既誤召,因言恐洩機事,不敢復出,遂宿於學士院。 |
198 | 壬寅,御試禮部奏名舉人九十三人。 |
199 | 秋七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
200 | 癸亥,參知政事李迪、兵部尚書馮拯、翰林學士錢惟演對於滋福殿。初,寇準罷,帝欲相迪,迪固辭,於是又以屬迪。有頃,皇太子出拜帝前曰:「陛下用賓客為相,敢以謝。」帝顧謂迪曰:「尚可辭邪?」 |
201 | 是日,惟演又力排寇準曰:「準自罷相,轉更交結中外以求再用,曉天文卜筮者皆遍召,以至管軍臣僚,陛下親信內侍,無不著意;恐小人朋黨,誑惑聖聽,不如早令出外。」帝曰:「有何名目?」惟演曰:「聞準已具表乞河中府,見中書未除宰相,兼亦聞有人許以再用,遂不進此表。」帝曰:「與河中府何如?」惟演乞召李迪諭旨,因言:「中書宜早命宰相。」帝難其人,惟演對:「若宰相未有人,可且用三兩員參知政事。」 |
202 | 帝曰:「參政亦難得人。」問;「今誰在李迪上?」惟演以曹利用、丁謂、任中正對,帝默然。惟演又言:「馮拯舊人,性純和,與寇準不同。」帝亦默然,既而曰:「張知白何如?」惟演言:「知白清介,使參政則可,恐未可為宰相。」帝頷之。惟演又言:「寇準朋黨盛,王曙又其女婿,作東宮賓客,誰不畏懼!今朝廷人三分,二分皆附準矣。 |
203 | 臣言出禍從,然不敢不言。」帝曰:「卿勿憂。」惟演再拜再退。 |
204 | 甲子,大雨,流潦泛溢公私廬舍大半,有壓死者。 |
205 | 丙寅,以參知政事李迪為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平章事,兵部尚書馮拯為樞密使、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是日告謝,即賜襲衣、金帶、鞍勒馬,正謝日亦如之,非常比也。 |
206 | 先是馮拯以兵部尚書判都省,帝欲加拯吏部尚書、參知政事,召學士楊億使草制。 |
207 | 億曰:「此舍人職也。」帝曰:「學士所職何官?」億曰:「若除樞密使同平章事,則制書乃學士所當草也。」帝曰:「「即以此命拯。」 |
208 | 拯既受命,樞密領使者凡三人,前此未有,人皆疑怪。曹利用、丁謂因各求罷,帝徐覺其誤,召知制誥晏殊語之,將有所易置。殊曰:「此非臣職也。」遂召錢惟演入,對曰:「馮拯故參知政事,今拜樞密使,當矣。但中書不應止用李迪一人,盍用曹利用、丁謂!」帝曰:「誰可?」惟演曰:「丁謂文臣,任中書為便。」又言「曹利用忠赤,有功國家,亦宜與平章事。」帝曰:「諾。」庚午,以樞密使、吏部尚書丁謂平章事,樞密使、檢校太尉曹利用加同平章事,皆用惟演所言,然所以待寇準者猶如故。謂等懼甚,謀益深。壬寅,準入對,具奏謂及利用等交通蹤跡,又言:「臣若有罪,當與李迪同坐,不應獨被斥。」帝即召迪至前質之。兩人論辨良久,帝意不樂,迪再三目準令退。 |
209 | 及俱退,帝復召迪入對,作色曰:「寇準遠貶,卿與丁謂、曹利用並出外。」迪言:「謂及利用須學士降麻,臣但乞一知州。」帝沉吟良久,色漸解。迪退,復作文字呈進,帝意遽釋,乃更詔謂入對;謂請除準節鉞,令出外,帝不許。 |
210 | 甲戌,昭宣使、英州團練使、入內副都知周懷政伏誅。 |
211 | 初,帝疾浸劇,自疑不起,嘗臥枕懷政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懷政實典左右春坊事,出,告寇準,準遂請間建議。已而事洩,準罷相,丁謂等因疏斥懷政,使不得親近,然以帝及太子故,未即顯加黜責。懷政憂懼不自安,陰謀殺謂等,復相準,奉帝為太上皇,傳位太子,廢皇后。與其弟禮賓副使懷信謀,潛召客省使楊崇勛、內殿承制楊懷吉、閤門祗候楊懷玉議其事,期以二十五日竊發。 |
212 | 前一夕,崇勛、懷吉詣謂等第告變,謂中夜微服乘婦人車,過曹利用計之,及明,利用入奏于崇政殿。懷政時在殿東廡,即令衛士執之,詔宣徽北院使曹瑋與崇勛就御藥院鞫訊,不數刻,具引伏。帝坐承明殿臨問,懷政但祈哀而已。命載以車,赴城西普安佛寺斬之。謂等並發硃能所獻天書妖妄事,亟遣入內供奉官盧守明、鄧文慶馳驛詣永興軍捕能。 |
213 | 懷政既誅,有欲並責太子者,帝意惑之,李迪從容奏曰:「陛下有幾子,乃欲為此計!」帝大悟,由是東宮得不搖。 |
214 | 丁丑,太子太傅寇準降授太常卿,知相州,翰林學士盛度、樞密直學士王曙並罷職,度知光州,曙知汝州,皆坐與周懷政交通,曙又準之婿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