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s on Facebook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Twitter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sina.com's microblogging site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Douban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Chinese Text Project Wiki
-> -> 卷第十六

《卷第十六》[View] [Edit] [History]

1 永初元年(丁未、一0七)
2 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3 青、兗、豫、徐、冀、並六州民饑。
4 三月癸酉,日有食之。詔公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5 夏四月,太傅張禹為安鄉侯,太尉徐防為龍〔鄉〕(節)侯〔一〕,司空尹勤為傅亭侯〔二〕,車騎將軍鄧騭為上蔡侯,城門校尉悝為〔葉〕(業)侯〔三〕,虎賁中郎將弘為西平侯,黃門郎閶為西華侯,食邑各萬戶。騭奉節親迎,增封三千戶。騭逃避使者,詣闕上書固辭,乃許。
6 〔一〕據範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7 〔二〕範書陳寵傳作「福亭侯」。
8 〔三〕據範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9 五月戊寅,熒惑逆行守心。本志以為後周章謀廢帝之應也〔一〕。
10 〔一〕四庫館臣輯東觀記,謂天文志全闕,實未攷此「本志曰」也。此「本志」,非東觀記無以應之。袁紀另一引,見卷十八,片言隻語,彌足珍貴。又按尚書孔疏,引蔡邕天文志曰:「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絕無師說,周髀術數具在,考驗天象,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惟渾天者,近得其情,今史所用候臺銅儀,則其法也。」則今天文志可攷者三條也。
11 立壽光侯並為北海王〔一〕。
12 〔一〕範書安帝紀「並」作「普」。
13 甲戌,長樂衛尉魯恭為司徒。
14 是時詔書令〔麥秋〕得案驗薄罪〔一〕。恭上疏諫曰:「詔書憂萬民,而郡國〔託〕(記)言勞來貧民〔二〕,多為煩擾,逮證一人,有疑罪,延及良人數十人〔三〕,上逆時氣,妨廢農功。案易消息,四月乾卦用事,經曰「乾以美利利天下」。又曰「時乘六龍以御天」。五月姤卦用事,經曰「後以施命誥四方」。君以夏至之日,止四方行者,助陰氣也。況於逮召考掠,擾百姓哉!月令「孟夏斷薄刑」,謂正罪,不欲令久繫,不謂可考正罪法也。故出輕繫,明不欲拘之也。月令周世所造,而所據皆夏之時也,所變者唯正朔、衣裳、犧牲、徽號、器械而已〔四〕。易曰「潛龍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也〔五〕。又曰「馴致其道,至堅冰也」〔六〕,言五月微陰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十一月中孚曰〔七〕:「君子以議獄緩死。」可令疑罪皆詳議其法,大闢之罪,極盡冬月乃斷其獄。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勿以報囚〔八〕。」詔從之。
15 〔一〕據範書魯恭傳補。
16 〔二〕託記形近而訛,範書作「託」。
17 〔三〕據龍溪精舍本補「延」字。蔣本原闕,黃本作「近」,誤。
18 〔四〕李賢曰:「夏以建寅為正,服色、犧牲、徽號、器械皆尚黑。殷以建丑為正,尚白。周以建子為正,尚赤。周以夜半為朔,殷以雞鳴為朔,夏以平旦為朔。祭天地宗廟曰犧,卜得吉曰牲。徽號,旌旗之名也。器械,禮樂之器及甲兵也。」黃本下有「不可變易者也」句,乃衍文,故蔣本闕而不錄。
19 〔五〕見易乾卦。
20 〔六〕見易坤卦。
21 〔七〕範書作十二月中孚,誤。標點本從袁紀以正之。
22 〔八〕範書魯恭傳「月令周世所造」以下,乃鄧太后詔令公卿會議時恭之奏文,袁紀合二奏為一。
23 爵太后鄧氏母新野君〔一〕。
24 〔一〕此乃六月事。
25 西羌叛,車騎將軍鄧騭率師擊之。
26 是時水雨屢降,災虐並生,百姓饑饉,盜賊群起。於是策免太尉防、司空勤〔一〕。太傅禹稱疾告退。
27 〔一〕徐防於九月庚午以災異、盜賊免。三公以災異免自防始。辛未,尹勤以水雨漂流免。袁紀月份多脫。
28 丙戌,死罪以下及亡命贖罪各有差。
29 庚寅,太傅張禹為太尉,太常周章為司空。
30 十月,倭國遣使奉獻。
31 初,上立,非大臣意也。司空周章謀誅鄧騭兄弟,廢太后及上,立平原王為帝。事發覺。
32 十一月丁亥,司空周章有罪自殺。潁川太守張敏為司空。
33 十二月,郡國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動。」太后攝政之應也。
34 騎都尉王仁將兵迎〔慬〕(悝)將吏還入塞〔一〕,遂棄西域。都護任尚抵罪。
35 〔一〕範書梁慬傳「王仁」作「王弘」以迎滯留龜茲之梁慬,此誤作「悝」,故正之。
36 二年(戊申、一0八)
37 春,京師旱〔一〕,太后親幸洛陽獄省罪囚繫。
38 〔一〕範書安帝紀作五月之事。
39 夏四月甲寅,濮陽阿城中失火〔一〕,燃殺三千餘人。
40 〔一〕範書安帝紀作「漢陽城中災」。按續漢五行志作「漢陽阿陽城中失火」。又據郡國志漢陽郡有阿陽城,則袁紀「濮陽」系「漢陽」之誤,又「阿」下脫「陽」字。
41 冬十一月,車騎將軍鄧騭與羌戰平襄,羌詐降,既而復叛,侵掠邊郡,吏民死者無數,並敘遂虛。
42 十二月,徵車騎將軍鄧騭還京師,遣使者迎拜騭為大將軍,詔大鴻臚親迎,中常侍郊勞以乘馬、束帛。於是悝為執金吾,弘為屯騎校尉,閶為步兵校尉〔一〕。
43 〔一〕「步」蔣本闕,黃本作「捕」誤,現據學海堂及龍溪精舍二本補。
44 郎中潁川杜根與同署郎共諫太后不宜久攝政,太后怒以絹囊盛根〔等〕於殿〔一〕,撲殺之。諫者皆以被撲死〔二〕,根先知〔名〕(召),司撲者陰共為意,乃使執撲者不加力〔三〕,既畢,皆載出城外。根以撲輕得免,逃竄宜城山中,為酒家傭積十年餘。天子知根等忠,普告天下,使錄其子孫,根乃自出。公車徵,轉遷至濟陰太守,以德讓為政,移風易俗。
45 〔一〕據範書補。
46 〔二〕黃本「諫者」上有「其」字,蔣本以為衍而闕之。
47 〔三〕根與同署郎同時被收,豈能未卜先知必受撲刑,而私召司撲者密議?範書「召」作「名」,甚是,據以正。
48 是歲郡國十地震〔一〕。
49 〔一〕範書、續漢五行志均作「郡國十二」。
50 三年(己酉、一0九)
51 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賜公卿已下天下男子爵各有差。
52 騎都尉任仁將兵討敘州〔一〕。
53 〔一〕討敘州金城郡西之先零羌。
54 三月,京都饑,人相食。癸巳,司徒魯恭以災異策罷〔一〕。
55 〔一〕範書安帝紀「癸巳」作「壬寅」。又恭傳作「以老病策罷」。觀袁紀下文,恐當以恭傳為是。
56 恭再為宰相,掾屬至卿大夫者數十人。恭門下耆生或望恭為之論議〔一〕,恭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不有鄉舉乎?」終無所言。學者受業,必躬核問難,道成,然後謝遣之。學者曰:「魯公謝與議論,不可虛得也。」謙退不伐,有善終不自顯,是以在位不以亮直稱。自為三公,常稱病不視事。上輒遣小黃門問疾,喻令強起者數矣。至是,遂稱疾篤,賜錢二十萬。年八十餘,終於家。賜至厚,以兩子為郎。
57 〔一〕範書「門下耆生」作「耆舊大姓」。通鑑從袁紀。
58 弟丕,字叔陵〔一〕。以篤學質直稱,仕至侍中、三老。章帝初,對策曰:「政莫先於從民之所欲,除民之所惡,先教後刑〔二〕,先近後遠。君為陽,臣為陰;君子為陽,小人為陰;京師為陽,諸夏為陰;男為陽,女為陰;樂和為陽憂苦為陰。各得其所則和調,精誠之所發,無不感浹。吏多不良,在於賤德而貴功,欲速,莫能修長久之道〔三〕。
59 〔一〕惠棟曰:「東觀記作平。隸法,丕平字相類,未詳孰是。李充傳亦作平。」王先謙曰:「丕,亦作平,就偽為平耳。」王說是。
60 〔二〕荀子宥坐篇:「孔子曰:「不教其民而聽其獄,殺不辜也。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罪不在民也。嫚令謹誅,賊也;今生也有時,斂也無時,暴也;不教而責成功,虐也。已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書曰「義刑義殺,勿庸以即,予維曰未有順事」,言先教也。」」
61 〔三〕論語子路曰:「欲速則不達。」
62 古者貢士,得其人者有慶,不得其人者有讓〔一〕,是以舉者務力行。選舉不實,咎在刺史二千石。書曰:「天工,人其代之。」〔二〕觀人之道,幼則觀其孝順而好學,長則觀其慈愛而能教,設難以觀其謀,煩事以觀其治,窮則觀其所守,達則觀其所施,此所以核之也。
63 〔一〕李賢注引尚書大傳曰:「古者諸侯之於天子,三年一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賜以車服弓矢,號曰命。諸侯不貢士,謂之不率正,一不適謂之過,再不適謂之傲,三不適謂之誣。誣者,天子絀之。一絀以爵,再絀以地,三絀而爵地畢也。」按史記範雎傳曰:「範雎任鄭安平,使擊趙。鄭安平為趙所圍,急,以兵二萬人降趙。應侯席稿請罪。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於是應侯罪當收三族。秦昭王恐傷應侯之意,乃令國中:「有敢言鄭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則可知秦人行古貢士「不得其人有讓」之道。昭王赦應侯乃法外超恩,僅為特例。漢初,詔舉賢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亦貢士之方也。武帝元朔元年冬,有司奏議:「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武帝可之。而選舉不實亦受坐。有削戶者,若漢書陳湯傳,張勃舉湯,司隸奏湯無循行,勃遂以選舉不實,坐削戶二百。有貶秩者,如嚴延年傳:延年坐選舉不實貶秩。又有免官者,如百官公卿表曰:執金吾韓立、御史大夫張譚並坐選舉不實免。甚至有因此而被刑者,如功臣表曰:山陽侯張當居坐為太常擇博士弟子故不以實,完為城旦。光武中興,亦行其道,其詔曰:「自今以後,審四科闢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覆,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不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並正舉者。」袁紀言左雄任尚書時,郡國守相坐舉者百餘人。然所舉得人,則亦有勞來之制。範書胡廣傳注引續漢書曰:「故事:孝廉高第,三公及尚書輒優之,特勞來其舉將。」時胡廣由法雄舉為孝廉,至京師試章奏,廣為天下第一,故公府特下詔書勞來雄。但武帝以降,選舉多非其人,言官多議之,至東漢時尤甚,所謂古貢士之道,名存而實失之遠矣。然鼓勵舉才,並制定法律予以保證,得其人者有慶,失其人者有罰,不失為秦漢人事制度中之有益經驗,至今尚足借鑑。
64 〔二〕見書皋陶謨。注曰:「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
65 民多貧困者急,急則致寒,寒則萬物多不成,去本就末,奢所致也。制度明則民用足,刑罰不中則於名不正。正名之道,所以明上下之稱,班爵號之制〔一〕,定卿大夫之位也。
66 〔一〕困學紀聞卷十三翁元圻注引袁紀,「爵號」作「爵祿」,不知所據何本。
67 獄訟不息,在爭奪之心不絕。法者,民之儀表也,法正則民愨。吏民凋弊,所從久矣。不求其本,浸以益甚。吏政多欲速,又州官秩卑而任重,競為小功,以求進取,生凋弊之俗。
68 救弊莫若忠,故孔子曰:「孝慈則忠。」〔一〕治姦詭之道,必明慎刑罰。孔子曰:「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二〕〔說〕以犯難,民忘其死〔三〕。死且忘之,況使為禮義乎?」
69 〔一〕見論語為政。
70 〔二〕見孝經三才章。
71 〔三〕據嚴可均校補。
72 丕後為青州刺史,遷拜趙相,門徒數百人,吏民愛之。趙王嘗欲避疾便時,止於學宮〔一〕,丕不聽。王上書自言,詔下丕。丕上言曰:「禮,諸侯薨於路寢,大夫卒於適室〔二〕,死生有命,本無偏旁可避者。學宮傳先王之禮樂,教化之處,不宜妨塞之。」詔書從之。
73 〔一〕便時,楊樹達曰:「前書外戚傳云「便時上林延壽門」。顏注:「取時日之便也。」潛夫論浮侈篇云:「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誣細民,熒惑百姓。疾病之家皆易恐懼,至使奔走便時,去離正宅。」「便時」或稱「避時」,史記呂不韋傳:「太后詐卜,當避時徙居宮雍。」漢書天文志:「太皇太后避時昆明東觀」是也。或稱「避疾」,漢書游俠原涉傳:「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裏宅者,涉即往候」是也。或稱「避衰」,論衡辨崇篇:「宅盛即留,衰則避之。」晉書庾翼傳:「自武昌移鎮襄陽,議者謂其避衰也。」範書來歷傳:「皇太子驚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聖舍。」皆「避疾便時」之事。故「避疾」下不連「便時」為讀,非也。」又「學宮」,王先謙言官本範書作「學官」是,黃本亦作「學官」,而汲古閣本範書與蔣本同。恐當以王說為是,今存其異文。李賢曰:「學官者,學舍也。」下同。
74 〔二〕禮記喪大記曰:「君、夫人卒於路寢,大夫、世婦卒於適寢。」注曰:「言死者必皆於正處也。寢、室通耳,其尊者所不燕焉。君謂之路寢,大夫謂之適寢,士或謂之適室。」
75 丕每論難,稱曰:「〔說〕經者〔一〕,傳先師之言,非從己出,不可相讓;相讓則道不明,若規矩權衡之不可枉也。難者必明其據,說者務力其義,浮華無用之言不陳於前,故精〔思〕不勞而道術愈彰也〔二〕。」
76 〔一〕據範書補。
77 〔二〕據範書補。
78 夏四月丙寅,大鴻臚夏勤為司徒。
79 以用度不足,令吏人入錢穀為關內侯。以上林、廣成苑可墾闢者與貧民。
80 五月丙申,立樂安侯子延平為清河王〔一〕。
81 〔一〕樂安侯,範書安帝紀作「樂安王」章帝八王傳曰:「千乘王伉薨,子寵嗣。永元七年,改國名樂安,是為夷王。」袁紀作「侯」,誤。
82 六月,烏桓寇代郡。
83 秋七月,太后有疾,左右請禱,以人為代。太后聞之怒,即敕掖庭令:「何故有此不祥之言?自今已後,但謝過而已,不得復有此言。」
84 冬十月,南單于擅叛。行車騎將軍大司〔農〕(馬)何熙將兵征擅〔一〕,擅降。
85 〔一〕據範書梁慬傳及華嶠書改。又範書「擅」作「檀」。
86 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有星孛於天苑。
87 四年(庚戌、一一0)
88 春二月,匈奴寇常山。
89 於時西北有事,民饑,國用不足。大將軍鄧騭欲棄敘州,專務北邊,曰:「譬家人衣壞,取一以相補,猶有所完,若不如此,將兩無所保。」公卿皆以為然。郎中虞詡說太尉張禹曰〔一〕:「若大將軍之策不可者三。」禹曰:「奈何?」詡曰:「先帝開土闢境,而今棄之,此不可一也;棄敘州即以三輔為塞,園陵單外,此不可二也;諺曰:「關西出將,關東出相。」〔二〕烈士武臣出敘州,土風壯猛,便習兵事。今羌胡所以不過三輔為腹心之害者,以敘州在其後也。敘州士民所以推鋒執銳,蒙矢石於行陣,不避危亡,父死於前,子戰於後,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於漢也。今推而捐之,割而棄之,庶人安土,不肯遷徙,必引領而怨曰:「中國棄我於夷狄!」雖赴義從善之人,不能無怨恨。卒然起謀,以圖不軌,因天下之饑弊,乘海內之虛弱,豪傑相聚,量才立帥,驅氐羌以為前鋒,席卷而東,雖賁、育為卒,太公為將,猶不能當。如此,則函谷以西,園陵舊京,非復漢有,此不可三也。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詡恐疽食侵淫而無限極也〔三〕。」禹曰:「意不及此,微君大計幾敗。然則計將安出?」詡曰:「所憂與明公異,恐敘州一旦有囂、述之變,宜且羅其雄傑,收其冠帶,引其牧守子弟於朝,令諸府各闢數人,外以勸其勤,內以散其謀,計之長者。」從之。
90 〔一〕範書虞詡傳作「說李脩」。按安帝紀及張禹傳,禹永初元年秋更拜太尉,永初五年以陰陽不和策免,與虞詡傳亦相抵牾。通鑑從袁紀。陳璞曰:「範書作「說李脩」是也。」鈕永建曰:「疑虞詡之說在永初五年,紀文類敘於永初四年,後人遂妄改張禹也。」按鄧騭于四年冬罷,則非五年事明矣。陳、鈕二說均非。當以袁紀為是。
91 〔二〕李賢曰:「說文曰:「諺,傳言也。」前書曰:「秦漢以來,山東出相,山西出將。」秦時郿白起,頻陽王翦。漢興,義渠公孫賀、傅介子,成紀李廣、李蔡,上邽趙充國,狄道辛武賢,皆名將也。丞相則蕭、曹、魏、邴、韋、平、孔、翟之類也。」按關西近羌胡,可武備,善騎射,詩秦風子戎曰:「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皆行。」尚武之風,自古已然。而關東乃詩書禮樂之鄉,諸子百家之說,多興於此,故出文人謀士。賢所舉者即蕭何、曹參、魏相、邴吉、韋賢、平當、孔光、翟方進也。
92 〔三〕惠棟曰:「言如疽之食肉,浸淫腐潰而無止極也。」
93 俄而,詡遷朝歌長。時朝歌多盜賊,連年不解。親舊皆勞弔之曰:「得朝歌可哀也!」〔一〕詡笑曰:「難者不避,易者必從〔二〕,君之節也。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堅利,此乃吾立功之秋,怪吾子以此相勞也。」詡謁河內太守馬稜〔三〕,稜曰:「君儒者,當謀謨廟堂,乃在朝歌,甚為君憂之!」詡曰:「此賊犬羊相聚,以求溫飽耳,明府無以為憂。」稜曰:「何以言之?」對曰:「賊去敖倉不過千里,不知取以為糧;青、冀流人前後連屬,不知略以為眾;出入河山守阨塞,此為斷天下之右臂〔四〕。今則不然,此無大計之效也。」於是詡悉罷戎兵,而設方略,即時皆平。
94 〔一〕範書「可哀」作「何衰」,可、何古通用。黃本作「何」。
95 〔二〕範書作「事不避難,志不求易」。疑袁紀「必從」亦當作「不從」為是。
96 〔三〕稜乃棱之俗字。李賢曰:「稜字伯威,援族孫也。」
97 〔四〕李賢曰:「右臂,喻要便也。」胡三省曰:「餘謂右臂之說祖張儀。」按戰國策趙策張儀說趙王曰:「今楚與秦為昆弟之國,而韓、魏稱為東蕃之臣,齊獻魚鹽之地,此斷趙之右臂也。夫斷右臂而求與人鬥,失其黨而孤居,求欲無危,豈可得哉!」胡說近是。
98 乙亥,詔曰:「自建初元年徙邊者各歸本郡,沒入為官奴婢者免為庶人〔一〕。
99 〔一〕官原作「宮」,據黃本逕改之。
100 三月,西羌寇漢中。
101 戊子,杜陵園火。
102 夏四月丁丑,大赦天下。
103 新野君有疾,太后與上親幸其第,宿止連日。太尉張禹、司徒夏勤、司空張敏固諫,乃還。甲戌,新野君薨。太后制齊衰,上緦麻,贈送禮一依東海恭王,司空持節護喪事,騭等皆棄官行服。服除,有司奏騭等復輔政,固請乃止,非朝廷大議不聞。
104 元初中,悝、弘、閶並卒,未大斂,天子並封爵,太后輒不許。太后、上制服,新野君贈賵甚厚,使九卿護喪事〔一〕。悝子廣宗襲爵為葉侯,弘子廣德為西平侯,封京子寶為安陽侯〔二〕,騭子鳳為侍中。
105 〔一〕範書鄧騭傳曰:弘卒於元初二年,但白蓋雙騎,門生輓送。悝、閶皆卒於元初五年,均薄葬。時新野君已死多年,豈能贈賵!亦無九卿護喪之事。袁紀誤。
106 〔二〕範書作「封京子黃門侍郎珍為陽安侯」。安陽、陽安均屬汝南郡,未知孰是。沈欽韓曰:「京子於夷安侯珍為從祖,不應同名。」則當以作「寶」為是。
107 初,都護任尚致鳳馬,及尚坐事,檻車徵,鳳懼其及己。私屬中郎馬融宜在臺閣〔一〕。事發覺,鳳先自首,騭乃髡妻及鳳,上疏謝罪。
108 〔一〕按範書鄧騭傳,任尚致鳳馬為一事,嘗與尚書郎張龕書,屬郎中馬融宜在臺閣別為一事,袁紀「私」上恐脫「嘗」字,又「中郎」當是「郎中」之誤倒。
109 新野君薨後,太后〔諒闇〕(崩上)〔一〕,見白首者,未嘗不流涕,宗族耆老皆加親禮,讀書至孝子事親、喪親之禮,嘗廢書噓欷。
110 〔一〕據陳澧校改。
111 太后久執朝政,從〔兄〕(子)樂安侯康內懼盛滿〔一〕,數上書諫宜崇公室,抑損私權,言甚切至。太后怒,康迺託病不朝,太后使家舊〔婢〕往問之〔二〕初,外給使以宮中婢年長者為「中夫人」〔三〕,因自以通,康曰:「汝非我家婢也?何自謂中夫人!」婢聞之怒,因言托病不遜,遂免康官,遣歸國,絕康屬籍。
112 〔一〕黃本無「子」字。按康乃鄧珍之子,與太后為從兄妹。禹傳注亦曰:「康,太后從兄。」蔣本誤補「子」,今正。又胡三省曰:「案範書鄧禹傳,明帝分禹國為三,封其三子,季子珍為夷安侯。康以珍之子紹封,「樂安」當作「夷安」。」胡說是。
113 〔二〕據袁紀下文文意補。
114 〔三〕範書作「中大人」,通鑑從範書。
115 五年(辛亥、一一一)
116 春正月庚辰朔,日有蝕之。本志以為正旦,王者聽朝之日也。是時太后攝政,天子守虛位,不得行其號令,蓋陽不克之象也。
117 乙巳,太尉張禹以災異策罷〔一〕。
118 〔一〕範書安帝紀作「己丑」。
119 閏月戊戌,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與眾卓異者。
120 冬,謁者劉珍上言曰:「竊見永平初虎賁中郎將梁松言「皇太后宜入廟與陛下交獻,以彰至孝之心」。孝明皇帝務遵經典,使公卿、博士議,時太傅鄧禹奏宜如松言,光烈皇后於是入廟。惟皇太后聖德通靈,與神合契,宜入宗廟如光烈皇后故事,率禮復古,垂示萬代。」事下公卿,僉曰:「宜如珍言。」
121 六年(壬子、一一二)
122 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親祭於宗廟,與皇帝交獻,大臣命婦相禮儀〔一〕。
123 〔一〕範書安帝紀、皇后紀均系此事於七年春正月庚戌。李賢案:東觀、續漢、袁山松、謝沈書、古今注並云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此云七年庚戌,疑紀誤也。今按袁紀亦復為一證,足明範書之誤。
124 夏四月乙亥〔一〕,司空張敏以久病策罷。太常劉愷為司空。
125 〔一〕範書作「乙丑」。徐紹楨曰:「四月癸酉朔。紀有己卯,為七日,又有乙丑,在己卯前,疑乙亥之誤。」徐說是。
126 五月丙寅,群吏復秩,賜爵有差。
127 丁卯,封鄧禹、馮異等後九人為列侯。
128 六月辛巳,大赦天下。
129 丙申,河東水變色,皆赤如血。本志以為鄧太后攝政之應也。
130 七年(癸丑、一一三)
131 春,郡國十八地震。
132 夏四月丙申晦,日有蝕之。
133 元初元年(甲寅、一一四)
134 春正月甲子,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一〕。
135 〔一〕原「帛人」倒置,據範書逕正。
136 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長一百餘里〔一〕。
137 〔一〕範書安帝紀作「二月」,通鑑同之,而「己卯」作「乙卯」。續漢五行志同袁紀。沈家本曰:「按上文書正月甲子,下文書三月癸酉,甲子與己卯相距十六日,似此文二三月乃月之訛。然續志所書,日月相同,恐三月癸酉日食為衍文,而此文己卯為第二個己卯,與甲子相距七十六日,故得書三月也。」可知袁紀是。
138 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詔三公、卿士舉敦厚質直各一人。
139 九月辛未,大司農司馬苞為太尉。
140 冬十月戊子朔,日有蝕之。
141 是歲郡國十五地震。
142 (高句麗王宮數寇幽部……句麗由是服焉)〔一〕
143 〔一〕本段九十二字移至下卷建光元年十二月末,詳見其注。
144 二年(乙卯、一一五)
145 春,以郡國被災,賑粟貧民。自上即位至於是年,頗有水旱之災,百姓饑饉,每歲遣使者開倉賑饑民。
146 三月癸亥,京都大風拔樹。
147 夏四月丙午,立皇后閻氏,河南滎陽人暢之女也。暢有五男二女,長男顯及術、景、曜、昆,長女迎,次姬即後也。以選入掖庭,為貴人,有寵,立為皇后。暢為長水校尉。
148 太尉司馬苞薨。
149 秋七月,西羌犯境,右扶風太守種暠,南安太守杜佐擊之,皆被害〔一〕。
150 〔一〕範書西羌傳曰:詔遣左馮翊司馬鉤行征西將軍,督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風都尉皇甫旗等,合八千餘人,遂並北擊之。光等違鉤節度,中伏並沒。又按種暠傳,暠順帝時始任涼州刺史治羌事,不當及此難。東觀記作「種光」,恐與範書之「仲光」為一人。又兩漢無南安郡,恐系安定之誤,「杜佐」即範書之「杜恢」,東觀記亦作「杜恢」。袁紀皆誤。
151 九月壬午晦,日有蝕之。
152 冬十月,中郎將任尚將兵屯三輔。懷令虞詡說尚曰:「使君奉國威靈,討捕叛羌,兵出巳久,而未有伏誅者。三州屯兵二十萬,民棄農桑,戶無聊生。於此上聞,誠竊危之。」尚曰:「憂惶久矣,不知所出。」詡曰:「兵法,弱不攻強:走不逐飛,自然之勢也。今虜皆騎,馬尤良,一日之間行數百里,來如風雨,去如絕絃,以步追之,勢不相及,故所以曠日而無功也。為君計者,莫如罷郡兵,令二十人共市一馬,民出數千錢得免甲冑,去行伍,以萬騎之眾,逐數千之虜,追尾掩截〔一〕,其道自窮。便民利事,大功必立。」尚從之,大破羌戎,餘種悉降。上問:「何從發此計?」尚表之受於懷令虞詡,由是知名。
153 〔一〕胡三省曰:「尾者,隨其後而擊之也。掩,襲也;截,邀也。」
154 詡有將帥之任,乃遷武都太守。羌數千人於陳倉、崤谷欲遮道擊詡。詡乃宣言上書請兵,兵至乃發。虜聞之,將謂實然。乃晨夜進道,時冬月多雪,使騾驢居首,人隨其後,日行百五、六十里,敕吏士作兩灶,日增之。或問曰:「孫臏減灶,而君增之。兵法:日行三十里而戒不虞。今日且二百里,何也?」詡曰:「虜多吾少,勢不相敵,緩行即為虜所及,故兼道取疾,若舌之避齒耳。虜見吾灶多,謂郡兵來迎,追吾必遲。孫臏見弱,吾欲見強,勢固不同也。」
155 詡既到,郡兵不滿三千人。虜眾萬餘人,攻赤亭,詡便出戰,敕曰:「吾言強弩發,於是小弩先發。」虜以為弩力極不能至,即皆解弛。乃使強弩射之,發無不中,虜前行潰,乘勝追之,殺百餘人。詡謂掾吏曰:「何如?」皆謝曰:「所不及。」明日令從東郭門出,北郭門入,貿易衣服,四轉無已,虜不知其數,謀將退。詡乃分數百兵險要處設伏,虜果引去,迎擊大破之。於是羌畏伏,武都遂安。詡乃占相地勢,築營壁百八十所,招還流民三千餘戶,郡以富實。
156 冬十一月庚申,郡國十一地震。
157 十二月庚戌,司空劉愷為司徒,光祿勳袁敞為司空。
158 三年(丙辰、一一六)
159 春二月,郡國十地震。
160 夏四月壬寅,封皇后父閻暢為北宜春侯。
161 冬十一月丙戌,初聽大臣行三年喪。
162 郡國九地震。
163 四年(丁巳、一一七)
164 春二月乙巳,日有蝕之。九江太守以聞。
165 乙卯,大赦天下。
166 壬戌,武庫火。
167 夏四月戊申,司空袁敞薨。
168 敞字〔叔〕(升)平〔一〕,少有節操,及在朝廷,廉潔無私。坐子與尚書郎張俊交通,漏洩省中語,策罷。敞不阿權勢,失鄧氏旨,遂自殺,朝廷隱之。敞死,葬以公禮,復位其子。
169 〔一〕範書作「字叔平」,叔草書與升字似,袁紀誤作「升」,今正。
170 五月丁丑,太常李〔郃〕(咸)為司空〔一〕。
171 〔一〕按李咸靈帝時始入三公,今據範書改。
172 五年(戊午、一一八)
173 秋七月丙子,詔有司申舊令,崇節儉,嫁娶送終,不得奢侈。
174 八月,鮮卑寇代郡。
175 是歲郡國十四地震。
176 六年(己未、一一九)
177 春正月乙巳,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一〕,水泉湧出,壞城郭宇舍,壓殺人。
178 〔一〕按正月甲子朔,無乙巳日。範書、續漢五行志均作「二月」,是。又二書均作「郡國四十二」,亦與袁紀異。
179 三月庚戌〔一〕,初祀六宗於國北,儀比太社〔二〕。
180 〔一〕三月癸亥朔,無庚戌。續漢祭祀志作「庚辰」,是。
181 〔二〕續漢祭祀志曰:「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書歐陽家說,謂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謂六宗易六子之氣日、月、雷公、風伯、山、澤者為非是。」按六宗之說,紛紜錯雜,詳見劉昭注,然終不得其要領。洪亮吉曰:「案昭七年左氏傳,晉侯問伯瑕,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月日時星辰六宗,當即此六物。」以古證古,較諸家稍直捷也。」洪說近是。
182 夏五月,京師旱。
183 七月,鮮卑入塞。
184 冬十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一〕。郡國八地震。
185 〔一〕範書、續漢志均作「戊午朔」,是。
186 是歲,北單于與車師後部王攻敦煌長史索班,殺之。遂略有北道,逐太守曹宗。宗請兵擊匈奴,報索班之恥,因復取西域。司〔馬〕(空)班勇議曰〔一〕:「愚以為邊境者,中國之脣齒,脣亡則齒寒,其理然也。先帝命將征伐,曠引年歲,然後西域內屬,邊境獲安。宗不度當時之宜,自見有喪敗之負,欲舉兵荒外,以要功名,是為始禍倡兵〔二〕,其患難量也。今府藏未充而當遠出師,師無後繼,是示弱於遠夷,暴短於海內。臣愚以為不可許。敦煌郡舊有營兵三百人,今宜復置之。西域長史屯樓蘭〔三〕,樓蘭西當焉耆、龜茲,是則周遊一處,而所制者多也。」公卿皆從勇議。
187 〔一〕據範書改。司馬者,軍司馬也。
188 〔二〕定公十三年左傳曰:「晉國有命,始禍者死,為後可也。」
189 〔三〕樓蘭,即鄯善也。
190 勇習邊事,有籌策,於是以勇為西域長史。頃之,勇發鄯善、車師前部王兵擊後部王,大破之,捕得後部王、匈奴使者,將至索班所沒處斬之,傳首洛陽。
191 永寧元年(庚申、一二0)
192 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公卿已下金帛;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癃篤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一〕。
193 〔一〕「粟人」、「帛人」原皆誤倒,今正之。
194 己巳,立濟北王子萇為樂城王,立河間王子翼為平原王。
195 萇驕淫失度,冀州刺史舉奏萇罪至不道。尚書侍郎岑宏議以為「非聖人不能無過,故王侯世子生〔一〕,為立賢師傅以訓導之,所以目不見〔惡〕(異)〔二〕,耳不聞非,能保其社稷,高明令終。萇少長藩國,內無過庭之訓〔三〕,外無師傅之道,血氣方剛,卒受榮爵,幾微生過,遂陷不義。臣聞周官議親,蠢愚見赦,萇不殺無辜,以譴訶為非,無赫赫大惡,可裁削奪,損其租賦,令得改過自新,革心向道。」〔四〕詔貶萇為臨湖侯。
196 〔一〕範書孝明八王傳注引袁紀「世」作「太」,當系章懷避唐諱所改。
197 〔二〕據範書孝明八王傳注引袁紀改。
198 〔三〕論語季氏曰:「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
199 〔四〕按範書注引袁紀「岑宏」作「冷宏」。又李賢曰:「按黃香集,香與宏共奏,此香之辭也。」
200 袁宏曰:昔王侯身能衣而宰設服,足能行而相者導進,口能言而行人稱辭,閑之有禮,輔之有物。少而習之,長而不改,和睦之性,與教而淳,淫僻之心,無由得生。若縱而任之,不為師保,恣其嗜慾,而莫之禁禦,性氣既成,不可變易,情意流蕩,不可收復。故動之兇德,而國殄身亡也。
201 六月,羌寇張掖〔一〕。
202 〔一〕原誤置「秋七月」條後,今移正之。
203 秋七月乙丑〔一〕,日有蝕之。酒泉太守以聞。
204 〔一〕範書及續漢五行志均作「乙酉朔」,袁紀誤。
205 十一月〔一〕,司徒劉愷固疾策罷。太常揚震為司徒。
206 〔一〕範書安帝紀作「十二月」。
URN: ctp:ws41417

Enjoy this site? Please help.Site design and content copyright 2006-2024. When quoting or citing information from this site, please link to the corresponding page or to https://ctext.org. Please note that the use of automatic download software on this site is strictly prohibited, and that users of such software are automatically banned without warning to save bandwidth. 沪ICP备09015720号-3Comments? Suggestions? Please raise them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