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离娄章句下 |
2 | [疏]正义曰:此卷即赵注分上卷为此卷也。此卷凡三十有二章一章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二章言重民之道,平政为首。三章言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里,旧君之服,盖有所兴,讽喻宣王,劝以仁也。四章言君子见几而作。五章言上为下效。六章言大人不为非礼非义。七章言父兄已贤,子弟既顽,教而不改,乃归自然。八章言好言人恶,殆非君子。九章言疾之已甚,乱也。十章言大人所求合义。十一章言视民如子,则民怀矣。十二章言养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终,谓之大事。十三章言学必根源,如性自得。十四章言广寻道意,详说其事,要约至义,还反于朴。十五章言五伯服人,三王服心。十六章言进贤受赏,蔽贤蒙戮。十七章言有本不竭,无本则涸。十八章言禽兽俱含天气,众人皆然,圣人超绝,识仁义之主于己也。十九章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辅成王。二十章言《诗》、《书》与《春秋》。二十一章言五世一体,上下通流。二十二章言廉惠勇三者。二十三章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二十四章言貌好行恶,当修饰之,惟义为常。二十五章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二十六章言循理而动,不合时人。二十七章言君子责己,小人不改,蹈仁行礼,不患其患。二十八章言颜子之心,有同禹稷。二十九章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三十章言曾子子思,处义非谬者也。三十一章言人以道殊,贤愚体别。三十二章言小人茍得,妻妾犹羞。凡此三十二章合前卷二十八章是《离娄》一篇有六十一章矣。 |
3 | 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后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
4 | [疏]「孟子曰」至「其揆一也」。○正义曰:此章指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地虽不比,由通一轨,故可以为百王法也。「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者,孟子言舜帝其始生于诸冯之地,其后迁居于负夏之地,其卒死于鸣条之野,是东夷之人也。以其地在东方,故曰东夷之人。「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者,孟子又言文王其始生岐山之下,其终卒于毕郢之地,是西夷之人也。以其地在西,故曰西夷之人。岐山本是周邑,故曰岐周。「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后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者,孟子言自舜帝所居终、始之地,与文王所居终、始之地,有千里以外之远,自舜所生之世,文王所生之世,相后有千二百岁之久,其皆得志行政于中国,以致治,如合其符节,有同而无异。一为先圣于前,一为后圣在后,其所揆度,则一而无二也。以其同也,揆,度也。○注「生始」至「东夷之人也」。○正义曰:案《史记》云:「舜,冀州之人也,耕于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就时于负夏,年二十,以孝闻。三十,尧娶以二女,遂举用之。五十摄行天子事。五十八,尧崩。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嶷山,是为零陵。」今云舜生于诸冯,则诸冯在冀州之分。郑玄云:「负夏,卫地。」案《地理志》云:「卫地,营室东壁之分野,今之东郡是也。」其本颛顼之墟,推之则卫地与冀州之地相近,是负夏之为地名也。一云负夏鸣条者,《书》云:「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孔传云:「地在安邑之西。」郑玄云:「地在南夷。」云「东夷之人」者,案《史记》云:「帝舜为有虞。」皇甫谧云「舜嫔于虞,今河东大阳」是也。○注「岐周毕郢」至「酆镐也」。○正义曰:案《本纪》云:「古公父,去邠逾梁山,止于岐下。」徐广曰:「岐山在扶风义阳西北,其南有周原。」裴る案:皇甫谧曰:「邑于周地,故始改曰周。古公有少子季历生昌,有圣瑞,后立为西伯,移徙都酆。」徐广曰:「酆在京兆县东,有灵台;高阜在上林昆明,北有高阜池,去酆有二十五里,皆在长安南数十里。」徐广云:「文王九十七崩,谥为文王。」《谥法》曰:「慈惠爱民曰文。」「忠蒙接礼曰文。」武王即位九年,上祭于毕。马融曰:毕,文王墓地名也。《南越志》云:郢,故楚都,在南郡。则知毕在郢之地,故曰毕郢。○注「舜至文王,千二百岁」,「《周礼》有六节」。○正义曰:案《史记。世表》推之,是自舜至文王有千二百岁矣,其文烦更不录。《周礼》六节,案《周礼》云:「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郑注云:「以金为节,铸象也。必自以其国所多者,所以相别为信明也。今汉有铜虎符。」杜子春云:「荡当为帑,谓以函器盛此节。或曰英荡,或曰函关。门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注云符节,如今宫中诸官诏符也。玺节者,今之印章也。旌节,今使者所拥节。」是也。将送者,执此节以送行者也。凡此是《周礼》有六节之别尔。 |
5 | 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于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济之。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日亦不足矣。」 |
6 | [疏]「子产听郑国之政」至「亦不足矣」。○正义曰:此章指言重民之道,平政为首,人君由天,天不家抚,是以子产渡人,孟子不取也。「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于溱洧」者,子产,郑大夫公孙侨也。溱洧,郑国水名也。言子产为政听讼于郑国,于冬寒之月,见人涉溱洧之水,乃不忍,遂以所乘之车舆济渡人于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至「日亦不足矣」,孟子言子产虽有恩惠及人,而以陆地乘舆而济人于溱洧,然而不知行其不忍人之政而济人矣。所谓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是其政也。言岁中以十一月雨毕乾晴之时,乃以政命成其徒杠。徒杠者,《说文》云:「石工,石桥也,俗作杠,从木,所以整其徒步之石。」十月成津梁,则梁为在津之桥梁也。今云舆梁者,盖桥上横架之板,若车舆者,故谓之舆梁。如此,民皆得济,所以未有忧病其涉者也。君子之为,但平其政事,使无违失,行法于人,而使尊之。其若此则可也,又安得人人而济渡之乎?如人人济之,则人望我者无穷,而我应者有不足焉。故为国之政者,如每以人人而使之悦,虽日力之穷,亦不足以济之矣。但平其政事,使徒杠成于十一月,舆梁成于十月,则病涉之民无不济矣。子产不知为政之道在此,而徒知以乘舆济人为之惠,故宜孟子言之于当时,以激劝而讥讽之也。○注「子产,郑卿。为政,听讼。溱洧,水名」。○正义曰:案《左传》云:「子产,穆公之孙,公子发之子也。」又鲁襄三十年执郑国之政,故云郑卿,为政听讼也。云「溱洧,水名」者,盖郑国之水名。案《地理志》云:「溱洧,水在河南。」又《说文》云:「水在郑国南,入于洧。」则知溱洧,水名,在郑国也。○又于注周十一月,即夏十月。十月即夏九月,已说上篇,叔向云十月而津梁成,是其旨也。 |
7 |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曰:「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有故而去,则使人导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雠。寇雠何服之有?」 |
8 | [疏]「孟子告齐」至「之有」。○正义曰:此章指言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里,表里相应,犹若影响。旧君之服,盖有所兴,讽谕宣王,劝以仁也。「孟子告齐宣王曰」至「如寇雠」者,孟子告谕齐宣王,谓君之视其臣如己之手足,则臣亦视君如己之腹心。君之视其臣如畜之犬马,则臣亦视其君但以国人遇之也。君之视其臣如土芥之贱而弃之,则臣视其君亦如寇雠恶而绝之也。凡此君臣施报相待以为用矣。盖无为于其内者,腹心也;有为于其外者,手足也:君臣相须,犹一体也。此言相待施报均于厚也。若以君视臣如犬马之畜,而臣视君如国人而弗亲,此言不相待施报,均于薄也。以君视臣如土芥之贱,而臣视君如寇雠而恶之,此言不相待施报,均于贱也。然则君臣施报,亦随之而已。「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宣王问孟子:于礼为旧君有丧服,何如斯可为之服言。旧君,所去之国君也。「曰谏行言听」至「则为之服矣」,孟子答之,谓臣之于君,君有过谬而谏之则行,事有可为而言之则听,而膏润之恩泽施之又下浃于民,此得行其道也。然不幸遭其事故而去之,则国君使人导之,以达其情,至出国之疆界,又先去其所往之邦以称誉之。去三年之久而不反归,然后国君乃收其田业里居。此三者是谓三有礼焉。如此三有礼,则可为之丧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至「何服之有」,孟子又言今之为臣于国君,君有过谬,及其谏也则拒之而弗得行,言则违之而弗听,而膏泽又不得以下浃,此不得行其道也。及其所遭事故而去之,君乃不使人导之,且搏执其亲族而戮之,又困极而恶之于其所往之邦,即自离去之日,遂便收其田业里居,此是谓遇其臣如寇雠之恶。既以寇雠遇其臣,则臣尚何有丧服为哉?○注「旧臣为旧君服丧服」。○正义曰:如《仪礼》言「以道去君,而未绝者,服齐衰三月」,《礼记》云「臣之去国,君不扫其宗庙,则为之服」,是为旧臣服丧服之谓也。○注「如华元奔晋,随会奔秦」。○正义曰:案《左传》成十五年:「华元为右师。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鱼石为左师,自止华元于河上,后及奔晋,得五月日,乃反。」《书》曰「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是也。云「随会奔秦」者,案文公七年先蔑奔秦,随会从之,至十三年,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晋侯乃使魏寿馀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士会既济,魏人噪而还。杜注云「喜得士会也」是矣。 |
9 |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 |
10 | [疏]「孟子」至「可以徙」。○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见几而作,故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也,是上为下则也。孟子谓国君无罪而杀戮其士,则为之大夫者可以奔去。无他,盖大夫虽于士为尊,不可命以为士,然亦未离乎士之类也,是其恶伤其类耳。国君无罪而诛戮其民,则为之士者可以徙而避之。无他,盖士于民虽以为尊,不可命以为民,然亦未离乎民之类也,是亦恶伤其类耳。于士言杀,于民言戮者,总而言之皆然也,别而言之,则戮又轻于杀矣。案《周礼》「司稽掌巡市」,云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是知戮不过挞而辱之耳,而杀乃至于亡命故也。《史记》:赵杀鸣犊,孔子临河而不济,乃叹曰:「刳胎杀天,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鱼,则蛟龙不会;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君子讳伤其类也。今注云「语曰鸢鹊蒙害,仁鸟增逝」,是亦《史记》之文,赵注引之。 |
11 |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 |
12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君以仁义率众,孰不顺焉,上为下效也。孟子谓国君在上,能以仁义先率于一国,则一国之人莫不从而化之,亦以仁义为也。○注云上为下效者。○正义曰:如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也。又荀卿所谓表正则影正,盘圆则水圆,盂方则水方,是其旨也。 |
13 |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
14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礼义,人之所以折中,履其正者,乃可为中,是以大人疑礼。孟子谓有所为礼,有所为非礼,有所为义,有所为非义。如非礼非义,惟大夫能弗为之也。○注「陈质娶妇,藉交报雠」者。○正义曰:此盖史传之文而云然。 |
15 |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 |
16 | [疏]「孟子」至「不能以寸」。○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兄之贤,子弟既顽,教而不改,乃归自然也。孟子言君子以性德而教养灭其性德者,以性之能而教养灭其性之才能者,故人所以乐得其贤父兄而教养也。如君子有贤父兄之道,而不推己之性德以教养人之不中,不推己之才性而教养人之不才,是弃去其不中、不才之人也。如此,则贤不肖,恶能相去以寸哉?是不足以相贤矣。盖中者,性之德也。才,性之能也。贤父兄者,所以对弟子而言之也,如孟子所谓曾子居武城而谓之为师也、父兄也,是其意也。○注「中者履中和之气」至「养己也」。○正义曰:「中和之气」者,盖人受天地之中而生,禀阴阳之秀气,莫非所谓中和也。《中庸》云:「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贤以德言。云俊才者,俊智过千人曰俊,则知才能有过于千人之才能,是为俊才也。一云:俊,敏也,疾也。 |
17 |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
18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贵贱廉耻,乃有不为,不为非义,义乃可由也。孟子言人之有不为非义之事,然后可以有为其义矣。又所谓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亦是意也。以此推之,则仁也,礼也,智也,皆待是而裁成之矣。 |
19 |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 |
20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好言人恶,殆非君子,故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孟子谓人有好谈人之不善者,必有患难及之矣。故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如?《庄子》云:「人者人必反之。」《论语》云:「不忮不求,何用不臧?」亦与此同意。 |
21 | 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 |
22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论》曰:「疾之已甚,乱也。」故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也。孟子言孔子凡所为,不为已甚泰过者也,如《论语》云「疾之已甚,乱也」,同意。○注云「孟子所以讥逾墙距门者」,盖谓如段干木逾垣而避文侯,泄柳闭门而拒缪公,是为已甚者。 |
23 |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
24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大人之行,行其重者,不信不果,所求合义也。孟子言大人者,其于言不以必信,所行不以必果,惟义之所在,可以信则信,可以行则行耳。如言必信、行必果,则所谓然小人哉矣,岂大人肯如是邪?盖孔子与蒲人盟,不适卫而终适卫,是言不必信也。佛召,子欲往而终不往,是行不必果也。○注「子为父隐」,「以其身许友也」。○正义曰:此案《论语》、《礼记》云也。 |
25 |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
26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之所爱,莫过赤子,视民则然,民怀之张。大人之行,不过是也。孟子言世之所谓为之大人者,是其能不失去其婴儿之时心也,故谓之大人,如《老子》所谓「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之意同。 |
27 |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
28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养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终,行之高者,事不违礼,可谓难矣,故谓之大事。孟子言人奉养父母于其生日,虽昏定晨省,冬温夏清,然以此之孝,亦不足以当其大事也。惟父母终,能辟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斯可以当之也。 |
29 |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
30 | [疏]「孟子」至「得之也」。○正义曰:此章指言学必根源,如性自得,物来能名,事来不惑,君子好之,朝益暮习,道所以臻也。「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至「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者,此孟子教人学道之法也,言君子所以深造至其道奥之妙者,是欲其如己之所自有之也。己之所自有,则居之安。居之安者,是使权利不能移,群众不能倾,天下不能荡是也。居之安则资质以深,则自本自根,取之不殚,酌之不竭是也。资之既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左右逢其愿者,则理与万物得,性与万物明,取之左则左,取之右则右,无非自本自根也,故云取之左右逢其原。如此,故君子所以学道,欲其自得之也。如庄生所谓黄帝遗其玄珠,使智索之不得,使离朱索之不得,使契诟索之不得,乃使象罔得之。盖玄珠譬则道也;智有待于思,言思之亦不能得其道也;离朱有待于明,言以明求之亦不能得道也;契诟有待于言,以言求之亦不能得其道也;象罔则无所待矣,唯无所待,故能得其道,是其所谓自得也。 |
31 | 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 |
32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广寻道意,详说其事,要约至义,还反于朴,说之美者也。孟子言人之学道,当先广博而学之,又当详悉其微言而辩说之,其相将又当以还反说其至要者也。以得其至要之义而说之者,如非广博寻学,详悉辩说之,则是非可否,未能决断,故未有能反其要也。是必将先有以博学详说,然后斯可以反说其约而已。 |
33 | 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养人,然后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 |
34 | [疏]「孟子曰」至「未之有也」。○正义曰:此章指言五霸服人,三王服心,其服一也,功则不同也。上论尧舜,其是违乎!「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至「未之有也」者,孟子言人君之治天下,如以善政而屈服人者,未有能屈服其人也。以善教而养人者,然后故能屈服其天下。然以善教养天下,天下不以心服而归往为之王,未之有也。以其能如此,则必为之王者,使天下心服而归往之矣。盖所谓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之意也。又云善教得民心是矣,若文王作辟雍,是能以善养人者也,故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 |
35 |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 |
36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故谓之不祥也。「孟子曰」至「蔽贤者当之」者,孟子谓人之言,无其实本者,乃虚妄之言也。以虚妄之言言之,则或掩人之善,或饰人之恶,为人所恶者也,故其为不祥莫大焉,不祥则祸是矣。不祥之实者,乃蔽贤直之也。所谓蔽贤,则掩人之善是矣。如臧文仲知柳下惠而不举,虞丘知叔敖之贤而不进,凡此之类,是谓蔽贤者也。 |
37 | 徐子曰:「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何取于水也?」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茍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 |
38 | [疏]「徐子」至「君子耻之」。○正义曰:此章指言有本不竭,无本则涸,虚声过实,君子耻诸,是以仲尼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徐子曰: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何取于水也」者,徐子即徐辟者也,徐辟问孟子,以谓孔子数数称道于水,乃复自而叹之,曰「水哉水哉」云,水之为水哉水哉,何仲尼独数数称于水也?「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昼夜」至「是之取尔」,孟子答之曰:孔子所以数数称于水者,以其有本源之泉水,混混滚势而流,不舍昼夜,是流之不竭,至,有坎科则必待盈满而后流进,以至乎四海之中。以其道大有本亦如是。是孔子所以亟称而必取之尔。「茍为无本」至「君子耻之」者,孟子又言茍为无本之水,是若周之七八月,夏之五六月间,天之大雨骤降,其雨之水卒然聚集于大沟小浍,皆盈盈然而满溢,则其乾涸但可立而守之也。以无本源,故如是之速乾耳。孟子复于此,言如声誉名闻,有或过于情实,而君子所以羞耻之,亦无本之水矣。然则孟子答徐辟以此者,非特言「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而已矣,盖有为而言之也,以其原泉混混,则譬君子之德性;不舍昼夜,则譬君子之学问;盈科而后进,则譬君子之成章;放乎四海,则譬君子于是造乎道也。○注云「徐子徐辟」。○正义曰:经于《滕文公》篇云:「墨者夷之,因徐辟而见孟子。」又曰:「徐子以告夷子。」是知徐子即徐辟也。○注「大沟小浍」。○正义曰:案《周礼。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郑注云:「十夫,二邻之田。百夫,一ガ之田。千夫,二鄙之田。遂、沟、畎、浍,皆所以通水于川也。遂广深各二尺;沟倍之,是广深各四尺也;洫又倍之,是洫广深各八尺也;浍广二寻,深二寻。」然则注云大沟、小浍,又非以常制言之尔。《论语》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仲尼常称于水者也。 |
39 |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 |
40 | [疏]「孟子曰」至「行仁义也」。○正义曰:此章指言禽兽,俱含天气,就利避害,其间不希。众人皆然,君子则否。圣人超绝,识仁义之生于己也。「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至「非行仁义也」者,孟子言世之人所以有别异于禽兽畜者无几也,以其皆含天地之气而生耳,皆能辟去其害而就其利矣。但小人去其异于禽兽之心,所以为小人也;君子知存其异于禽兽之心,所以为君子也。所谓异于禽兽之心者,即仁义是也。禽兽俱不知仁义,所以为禽兽。今夫舜之为帝,在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虽与禽兽杂居其闲,然能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莫不从之,若决江河也,而无滞之耳。如此,是舜能明于庶物之无知,而存乎异于禽兽之心,详察人伦之类,而由仁义之道而行之矣。然舜既由其仁义而行之,非所谓行仁义而得之人也,是由仁义而行以得之天性也。孟子以此言之其有以异于禽兽者,皆舜之徒也。曰舜亦人也,我亦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但当存其异于禽兽之心耳,如杨雄「由于礼义,入自仁门,由于情欲,入自禽门」,斯其旨欤。 |
41 | 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武王不泄迩,不忘远。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
42 | [疏]「孟子曰」至「坐以待旦」。○正义曰:此章指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辅成王,太平之隆,礼乐之备,盖由此也。「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孟子言禹王恶疾其美酒,而乐好人之善言,以其酒甘而易溺,常情之所嗜者也,故禹王所以恶之。盖仪狄造酒,禹王饮而甘之,遂疏仪狄是也。善言谈而难人,常情之所厌者也,故禹王所以好之耳。盖闻皋陶昌言,禹受而拜之是也。「汤执中,立贤无方」,孟子言汤王执大中至正之道,使其贤者、智者得以俯而就,而不为狂者,愚者、不肖者得以而及,而不为狷者矣。未尝立骄伉崖异绝俗之道,而使人不可得而至也。所谓中道而立,能者从之,是其旨欤。《尚书》云「汤懋昭大德,建中于民」,是其事矣。立其贤,则不以一方任之,但随其才而用之,以其人之材,固有长短小大,不可概以取之矣。《书》云「佑贤辅德,显忠遂良」,是其事矣。总以汤言之,则所谓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用人,故无遗贤,是其旨欤。「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孟子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视下民常若有所伤,而不敢以横役而扰动之也。《尚书》曰「文王不敢侮鳏寡」,又曰「怀保小民」,是其事矣。盖以望商之有贤,道未得至,故不敢诛于纣也,故曰未之见也。「武王不泄迩,不忘远」者,孟子言武王于在迩之臣,则常钦之而不泄狎;在远之臣,则常爱之而不遗忘:是所谓不泄迩,不忘远也。非特臣也,虽远迩之民,亦如是。《尚书》云「武王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远人安」,又曰「华夏蛮貊,罔不率俾」,是其事矣。「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至「坐以待旦」者,孟子言周公辅相成王,常思念兼此三王而施行此四事,以为功业矣。三王即禹、汤、文武之三代王也。然以孟子则曰三王者,盖文、武明父子也。言其父,则子不待言而在其中,故但云三王四事者,即恶旨酒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与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不泄迩不忘远,是四事也。然以孟子于事则云四,盖父子所为有不同,所以别言之也。言周公施为,其有不合于此三王四事,则常仰望而思索之,必夜以继日,而未尝敢忘去之也;及幸而思索,得合于此三王之四事,则鸡鸣而起,坐以守待其旦明而施行之耳。是其急于有行,如恐失之谓也。○注「三王三代之王也」。○正义曰:禹,夏之代始王也;汤,殷之代始王也;文、武,周之代始王也:是为三代之王也。 |
43 |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
44 | [疏]「孟子曰」至「窃取之矣」。○正义曰:此章指言《诗》可以言,咏颂太平,时无所咏,《春秋》乃兴,假史记之文,孔子正之,以匡邪也。「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至「丘窃取之矣」者,孟子言自周之王者风化之迹熄灭而《诗》亡,歌咏于是乎衰亡,歌咏既以衰亡,然后《春秋》褒贬之书于是乎作。《春秋》其名有三,自晋国所记言之,则谓之《乘》,以其所载以田赋乘马之事,故以因名为《乘》也;自楚国所记而言之,则谓之《杌》,以其所载以记へ凶之恶,故以因名为《杌》也;鲁以编年,举四时,记为事之名,故以因名为《春秋》也。凡此虽曰异其名,然究其实则一也。盖王者迹熄,则所存者但霸者之迹而已。言其霸,则齐桓、晋文为五霸之盛者。故其所载之文,则鲁史之文。而孔子自言之曰:其《春秋》之义,则丘私窃取之矣。盖《春秋》以义断之,则赏罚之意于是乎在,是天子之事也,故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窃取之者,不敢显述也,故以赏罚之意寓之褒贬,而褒贬之意则寓于一言耳。○注云「乘为乘马之事,杌为へ凶之类」。○正义曰:乘马之事已详,故不再述。云「杌へ凶」者,案文公十八年《左传》所谓浑敦、穷奇、杌、饕餮四凶,其言「杌」,乃曰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告之则顽,舍之则へ,天下之民,谓之「杌」。杜预云:「杌,へ凶无畴匹之貌也。」 |
45 |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 |
46 | [疏]「孟子」至「诸人也」。○正义曰:此章指言五世一体,上下通流,君子小人,斩各有时,企以高山,跌以陷污,是以君子恨不及乎仲尼也。孟子恨以不及仲尼也。「孟子曰:居子之泽」至「予私淑诸人也」者,孟子言君子小人虽有贤、不肖之异,然自礼服而推之,则馀泽之所及,但皆五世而断耳,以其亲属替之者焉。惟孔子有道德之泽,流于无穷,虽万世亦莫不尊亲者矣。孟子所言我未得为孔子徒党者矣,我但私有所善于己,未有善诸人人也。盖孟子学孔子者也,然必于此乃言予未得为孔子徒者,盖亦公孙丑问「夫子既圣矣乎」、则曰「夫圣孔子不居」之意也。孟子之志,又可知矣。斩,断也。淑,善也。○注云「自高祖至于玄孙」。○正义曰:自高祖至玄孙者,凡有九等,高祖、曾祖、祖父、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是也。今注乃以此证五世而斩者,据己身而推之,则上自高祖,至玄孙,是为无服者也。 |
47 | 离娄章句下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
48 |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廉、惠、勇,人之高行也,丧此三名,则士病诸,故设斯科以进能者也。「孟子曰」至「死伤勇」者,盖言凡于所取之道,可以取之则取之,故无伤害于为廉;可以无取而乃取之,是为伤害于廉也。又言凡所与之道,可以与之则与之,而不为伤其惠;可以无与而乃与之,是为伤害于惠也。又言凡于所死之道,可以死之则死,不为伤害其勇;可以无死而乃死之,是为伤害其勇也。如孟子受薛七十镒,是可以取则取之也;求也为聚敛而附益之,是可以无取而乃取之者也。孔子与愿思之粟,是可以与则与之者也;冉子与子华之粟五秉,是可以无与而乃与之者也。比干谏而死,是可以死则死也;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而终遽以死许,是可以无死而乃死之也。 |
49 | 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叩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 |
50 | [疏]「逢蒙学射」至「乘矢而后反」。○正义曰:此章指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得善以全,养凶获患,是故子濯济难,夷羿以残,可以鉴也。「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后羿所射有强于己,于是反妒之,而杀其后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复言逢蒙所以杀其后羿,是后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孟子引公明仪于往日尝曰逢蒙杀羿,宜若羿无罪而见杀焉,又鄙之公明仪之言,曰:薄乎此言尔,安得谓之无罪焉?昔郑国之君使子濯孺子为大夫,以侵伐其卫国。卫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子濯乃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而敌之,我必死矣。遂问其御仆曰:卫之追赶我者是谁也。其御仆乃告之曰:卫大夫庾公之斯者也。子濯即曰:我得生矣,不能死我也。其御仆乃问:庾公之斯是卫国之最善射者也,而夫子乃曰吾生矣,是何之谓也?子濯乃与之御仆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正之人也,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后教其射矣。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见子濯不执弓矢,乃问曰:夫子何为不执弓以拒之。子濯告之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矣。庾公之斯乃自称己为小人,言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归害其夫子矣。虽然,不忍害夫子,奈以今日所追之事,乃君命之事也,我亦不敢废背其君命耳,遂不免抽取其矢,而敲之于车轮之上,乃去其镞利而发射子濯,至发其四矢,然后乃反归而不追之。盖去镞利,所以无害于子濯耳。云乘矢者,乘,四矢也,盖四马为一乘,是亦取其意也。○注「羿有穷」至「杀之」。○正义曰:羿有穷后羿者,说在《梁王》首篇详矣。云「逢蒙,羿之家众」至「杀之」者,案襄公四年《左传》云:「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杜注云「子,羿之子也,不忍食,又杀之国门。」○注「孺子,郑大夫。庾公,卫大夫」。○正义曰:襄公十四年《左传》云:「尹公他学射于庾公差,庾公差学射于公孙丁。二子追卫献公,公孙丁御公。子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钩而还。尹公他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臂。」杜预曰:「子鱼,庾公差。」然则孟子之言,与此不同,是二说必有取一焉。 |
51 | 孟子曰:「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
52 | [疏]「孟子」至「上帝」。○正义曰:此章指言貌好行恶,西子蒙臭,丑人洁服,供事上帝,明当修饰,惟义为常也。孟子言西施之女,其貌虽好,然加之不洁巾帽而蒙其头,则人见之亦必遮掩鼻而过之,更不顾也;如恶人虽曰至丑,然能斋戒沐浴,自洁净其身,则亦可以供事上帝矣。孟子之意,盖人能修其己,虽神犹享,而况于人乎?然知人修治其己,不可以已也。○注「西子西施」。○正义曰:案《史记》云:西施,越之美女,越王勾践以献之,吴王夫差大幸之。每入市,人愿见者,先输金钱一文。是西施也。 |
53 |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茍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 |
54 | [疏]「孟子曰」至「可坐而致也」。○正义曰:此章指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妄智改常,必与道乖,性命之指也。「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至「可坐而致也」者,孟子言今夫天下之人有言其性也者,非性之谓也,则事而已矣。盖故者事也,如所谓故旧无大故之故同意。以其人生之初,万理已具于性矣,但由性而行,本乎自然,固不待于有为则可也,是则为性矣。今天下之人,皆以待于有为为性,是行其性也,非本乎自然而为性者耳,是则为事矣。事者必以利为本,是人所行事必择其利然后行之矣,是谓「故者以利为本」矣。我之所以有恶于智者,非谓其智也,为其不本性之自然之为智,但穿凿逆其自然之性而为智者矣,故曰「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孟子言此,又恐后人因是遂以为故与智为不美,所以复为明言之,故言如为智者,若禹之治水,则我无恶于为智矣。以其大禹之治行其水也,但因水自然之性引而通之,是行其所无事者也,非逆其水性而行之也。若今之人为智,但因性之自然而为智,是亦行其无事耳,而其为智亦大智者矣。此孟子于此以为智之美,又非所谓恶之者也。且天之最高者也,星辰最远者也,然而诚能但推求其故常,虽千岁之后,其日至之日,亦可坐而计之也。孟子于此以故为美,所以又执是而言之耳,以其恐人不知已前所谓则故而已矣为事之故,遂引天与星辰而言故常之故,于此为美也。谓人之言性者,但本乎故常自然之性而为性,不以妄自穿凿改作,则身之修,亦若天与星辰之故常,而千岁日至之日,但可坐而致也:此所以明其前所谓故为事故之故,终于此云故乃故常之故,盖故义亦训常,所谓必循其故之故同。○注「以杞柳为杯卷」。○正义曰:经之《告子》篇文也。○注「星辰,日月之会」。○案孔安国《尚书传》云:「星辰,日月所会也。」《书》云「辰弗集于房」是也。 |
55 | 公行子有子之丧。右师往吊,入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言,孟子独不与言,是简也。」孟子闻之曰:「礼,朝廷不历位而相与言,不逾阶而相揖也。我欲行礼,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 |
56 | [疏]「公行子」至「不亦异乎」。○正义曰:此章指言循理而动,不合时人,阿意事贵,胁肩所尊,俗之情也。是以万物皆流,而金石独止。「公行子有子之丧。右师往吊,人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公行子,齐国之大夫,丧其子,故有子之丧。王字子敖者,公行子家而吊慰,入公行之门,其间有进揖而与右师王言者,又有就右师王之位所而与言者。「孟子不与右师言」至「不亦异乎」者,言孟子独不与右师言。右师见孟子不与之言,乃不说而有愤愤之色,曰:诸君子之众贤皆与我言,独孟子不与我言,是孟子简略不礼于我也。孟子闻王此言,乃告之曰:不与右师言者,乃是礼然也,于礼,则朝廷之间不历位所而相与言,又不逾越阶而相揖,我欲行其溃故如是不与之言也。子敖今以我为简略而为不礼,是其言不亦乖异于礼乎。○注「右师,齐之贵臣」。○正义曰:古者天子之卿,尊者谓之大师,卑者谓之少师。诸侯之卿,尊者谓之左师,卑者谓之右师故也。 |
57 | 孟子曰:「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常爱之。敬人者,人常敬之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于禽兽又何难焉?』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乃若所忧则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若夫君子所患则亡矣,非仁无为也,非礼无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不患矣。」 |
58 | [疏]「孟子曰」至「君子不患矣」。○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责己,小人不改,比之禽兽,不足难矣,蹈仁行礼,不患其患,惟不若舜,可能忧也。「孟子曰:君子所以异于人者」至「人常敬之」者,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别于众人者,以其存心与众人别也,君子之人,常以仁道存乎心,又以礼存乎心。以仁存乎心者,是爱人者也;有礼存乎心者,是敬人者也。爱人者,人亦常爱之;敬人者,人亦常敬之:盖人所以亦常爱敬之者,抑以施报自然之道也。「有人于此」至「又何难焉」,孟子又托言,今有人在此,其待我者,皆以横逆暴虐之道而待我,则为君子者,必自反责于已也,以其是我必不仁,又无礼也,此所以待我横逆,故曰「此物奚宜至哉」。言此人何为以此横逆加我哉?是必于我有不仁之心,有无礼之行,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加我又由此者,君子之人,又必自反责其己,以为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自反既以有忠,其横逆加我者又由此,君子之人乃曰:此人以横逆暴虐之道加我,是必妄人矣。如此为妄人矣,则与禽兽奚择有异哉?既为禽兽,于我又何足责难焉?此君子之人又自归己,而不谴彼之罪矣。「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至「君子不患矣」者,孟子言如此,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虑,而无一朝之患难。乃若君子有所忧虑,是亦不为无焉,然而有忧者,但忧虑而为舜帝亦一人也,我亦一人也,舜帝既为法于天下,可传之于后世,以为人所取则,而我犹尚未免为乡俗之人,此则君子可忧也。既以忧之,是如之何忧?言忧但慕如舜为法、可传于后世而止矣。然则君子其于有所患则无矣,非仁之事,既以无为,非礼之事,既以不行,然而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亦不为之患矣。无他,以其非己之有愆过而招之也。其所以有患者,亦彼之患,不足为我之患也。前所谓横逆待我,是必妄人也,己于禽兽又何足难焉,正此之谓也。孟子言之,是亦欲人以仁、礼存心,其有横逆加己,又当反己,故无患及耳。 |
59 | 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孔子贤之。颜子当乱世,居于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颜子不改其乐。孔子贤之。孟子曰:「禹、稷、颜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今有同室之人斗者,救之,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乡邻有斗者,被发缨冠而往救之,则惑也,虽闭户可也。」 |
60 | [疏]「禹、稷当平世」至「可也」。○正义曰:此章指言上贤之士,得圣一概,颜子之心,有同禹、稷,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失期节则惑矣。「禹、稷当平世」至「易地则皆然」者,孟子言大禹与后稷皆当平治之世,急于为民,三过家门而不入其室,孔子皆助为贤,故尊贤之;颜渊当危乱之世,不得其用,居处于隘陋之巷,但以一箪盛其食、一瓢盛其饮而饮、食之,时人皆不堪忍此之忧,颜渊独乐于道而不改此忧,孔子亦以为贤。孟子乃至于此,乃自曰:禹、稷、颜回三人,其道则同耳。以其大禹于是时思念天下有因洪水而沉溺也,后稷于是时思念天下有因水土未平而被饥饿之者,亦如已被其饥饿也,是以三过家门而不入其室,而为民如是之急也。禹、稷与颜子更易其地,则皆能如是。谓颜子在禹、稷之世,亦能如禹、稷如是为民之急;禹、稷在颜子之世,亦能不改其乐:是则为同道者也。若其有异,但时之一平一乱矣。「今有同室之人」至「可也」者,孟子又以此言比喻之,谓禹、稷为民如是之急,若今有同室之人有斗争之者,救劝之者虽被发而缨冠于头而救劝之可也,无它,以其人情于同居,是为亲者也,如有争斗而不救劝之,是疏其亲也;禹、稷当平世,既达而在上,亦急于为民也,如不急于民,是在上位而不恤民者也。孟子固以同室之人救斗为喻。颜子在陋巷而不改其乐,若今有同乡之人有争斗者,如被散其发而缨冠于头而救劝之,则为惑者矣,虽闭户而勿救之可也,无它,以其乡邻于己为疏,非亲也,如往救之,是亲其疏矣;颜子当危乱之世,既穷而不得用,亦宜处陋巷而不改其乐耳,如改其乐,是媚于世而非贤者也。孟子故以乡邻之人不救为喻。由此推之,则孟子为禹、稷、颜回同道,是其不诬于后世也。孔子曰「贤哉!回也」。是孔子贤颜回之谓也;又曰「禹,吾无间然矣」。是孔子贤禹之谓也;南宫适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以此观之,孔子美南宫适云及此二人者如此,是知孔子有贤于禹、稷也,抑亦是孔子贤稷之谓也。然而「三过其门」则主乎禹,今孟子则兼稷言之,何也?曰:孔子言躬稼,其亦主于稷而乃兼禹言之,以禹之治水,非暨稷之播殖则无以奏艰食,非得禹之平水土则无以为躬稼,是二者未常不相待为用耳。孔、孟交言之,是亦一道也。盖躬稼而有天下,虽出乎南宫适之言,然孔子美之者,亦孔子之言也,故云孔子言也。 |
61 |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 |
62 | [疏]「公都子曰」至「则章子而已矣」。○正义曰:此章指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上不得养,下以责己,众曰不孝,其实则否,是以孟子以为礼貌之也。「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至「敢问何也」者,公都子谓孟子曰:匡章子,遍国人皆称为不孝者焉,夫子乃与之游,又从而敬悦之,敢问夫子是如之何?「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至「于是乎」,孟子答公都子曰:世俗之人所谓为不孝之行有五,怠惰其四支,不作事业,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三不孝也;好货财,私爱妻子,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三不孝也;纵其耳目之所欲,陷于其罪,以辱及父母,是四不孝也;好勇暴,好争斗,好顽很,以惊危父母,是五不孝也。章子岂有一事于此五不孝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孟子言章子但失于父子责善不相遇也。不遇者,是不相得也。其所以相责于善,乃朋友切磋琢磨之道也。如父子相责善,是贼害其父子之恩大者矣。「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至「是则章子而已矣」,孟子又言夫章子与父子不相遇而离之,岂以章子不欲有夫妻子母之为亲属哉?为其得罪于父,不得近焉,故用出去其妻,屏逐其子,终身不为妻子所养也。其章子如或开设于心为不若是,离之父,故出妻屏子,是陷父于不义之罪者矣,是则罪之莫大者矣。是则章子之行,以此而已,我何可绝而不与之邪?以此论之,则章子之过,过于厚者矣,宜孟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也。盖谓不顾父母之养者,是有逆于父母,而不顺父母之意耳。《孝经》云:「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礼云:「与其得罪于州闾乡党,宁熟谏。」然则父有不义,虽熟谏以争之可也,又安可以朋友责善施于父子之间哉。故章子所以离之,遂用出妻屏子,为其父有不义而不可言耳。 |
63 |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诸?」曰:「无寓人于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我墙屋,我将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职则先去以为民望,寇退则反,殆于不可。」沈犹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犹有负刍之祸,从先生者七十人,未有与焉。」子思居于卫,有齐寇。或曰:「寇至,盍去诸?」子思曰:「如去,君谁与守?」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师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则皆然。」 |
64 | [疏]「曾子居武城」至「易地则皆然」。○正义曰:此章指言臣当营君,师在馀裕,二人处义,非殊者也。是故孟子纪之,谓得其同。「曾子居武城,有越寇」至「或曰:寇至,盍去诸」者,孟子言曾子尝居于武城之邑,有南越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曰:无寓人于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者,言曾子欲去,乃戒其所守之人,曰:无寓人于我此室,而毁伤我薪木。寇贼既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居此。「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至「殆于不可」者,言寇贼已退,曾子于是乎反居此也,左右之大夫皆曰:待先生如此其忠而不敢慢也,寇贼至则先去,以使民瞻望而效之。寇退平静,则反其居,殆不可如是也。「沈犹行曰」至「未有与焉」者,言沈犹行答左右之人,曰:先生之去,非汝所能知者也,往日沈犹有寇贼,自负其刍草来攻我室,随从先生者有七十人,言曾子率弟子而去之,故未有与及此难也,故得免其祸焉。先生,曾子也。「子思居于卫,有齐寇」至「君谁与守」者,孟子又言子思居于卫邑,有齐国之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子思乃自称名,答或人曰:如使见其寇贼至则去之,卫君则谁与为守护。,子思名也。「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至「易地则皆然」,孟子引至于此,乃曰:曾子、子思二人其道则同也。以其曾子居于武城,则师之道也,如人之父兄也,则去留人不可毁,无它,其以无所拘也;子思居于卫,则臣之道也,其势则微小也,当赴君之难,不可去也,无它,以其有所拘也。虽然,二人如更易其地,则皆能如是也。谓子思居于曾子之所而为之师,亦未必不能如曾子去留无所拘也,曾子居于子思之所而为之臣,亦未必不能如子思赴君之难而不去也。故曰「曾子、子思同道」。案《史记。弟子传》:「曾子名参,字子舆,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国。」○注「,子思名也」。○正义曰:案《世家》云:「子思名,字子思,伯鱼之子,孔子之孙也。六十二,尝困于宋。子思作《中庸》,没于卫。」 |
65 | 储子曰:「王使人间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
66 | [疏]「储子」至「同耳」。○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以道殊,贤愚体别,头员足方,善恶如一。储子之言,齐王之不达也。储子谓孟子曰:齐王使人视夫子能有以异别于众人乎?以其齐王必谓孟子之贤,貌状须有异于人也。孟子答之曰:我何以有别异于众人哉?虽尧舜之盛帝亦与人同其貌状耳。但其所以有异于众人者,特以仁义之道与人异耳。孟子言此,则知齐王是为不达者也。盖古之人善观人者,不索人于形骸之外,而索之于形骸之内。今齐王乃索孟子于形骸之外,宜其过也。○注「储子,齐人也」。○正义曰:盖亦因经而为言之也,故孟子仕于齐,今此乃曰王使人来者,是知为齐人。 |
67 |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间良人之所之也。」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番间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
68 | [疏]「齐人」至「几希矣」。○正义曰:此章指言小人茍得,谓不见知,君子观之,与正道乖。妻妾犹羞,况于国人。著以为戒,耻之甚焉。「齐人有一妻一妾」至「几希矣」者,孟子托此以讥时人茍贪富贵而骄人者也,言齐国中人有一妻一妾者,而居处于室,其良人出外,则必餍饱酒肉而后归,其妻问所与饮食酒肉者,良人则尽以为富贵者与之也。其妻遂告其妾曰:良人出门则必餍饱酒肉而后归,问其所与者,良人皆以为富贵者与之也,而未尝见有富贵显达者来家中,我将视其良人所往。妻疑之,故欲视其所往也。明日蚤起,乃邪施其身,微从良人之所往,遍尽一国之中,无有与良人立谈话者,终往齐国东郭之处,有冢间之祭者,良人乃就乞其馀祭之酒肉,不饱餍,又顾视而求之于他人,以此遂为餍足之道。其妻乃先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者也,今乃若此而乞之祭者为餍足。遂与其妾共讪良人,而相对涕泣于中庭之间,而良人未之知其妻妾非讪其已,又施施然喜悦从外来,归复骄泰其妻妾。孟子引至此,乃曰:由此齐人观之,则今之人所以谄求富贵利达者,其妻与妾而不羞耻不相对涕泣于中庭者几希矣。言其少也,皆若此齐人耳。盖孟子之言,每每及此者,所以救时之弊,不得不如已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