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序 |
2 | 談子孺木有書癖。其在記室,見載籍相餉,輒色然喜。或書至猥誕,亦過目始釋。故多所採摭。時於坐聆塗聽,稍可涉筆者,無一輕置也。銖而積,寸而累,故稱雜焉。其義自大易雜卦始。予曾手其書而悲之。以彼其勤,脫佐鄴侯之側,游茂先之旁,漁獵群秘,領略要眇,何至觀書於市,有目不得下,有舌不敢吐乎哉。今雖偏載瑣述,未適於用。而展卷澄鮮,筆飽墨瑩,誠說林之蝥弧也。惜天限孺木,朝不謀夕,足跡未及燕。而令已矣。三輔黃圖之盛,東京夢華之思,孺木即有意乎,亦安所措翰也。悲夫。時崇禎甲申九月既望,膠東高弘圖題於白門公署。 |
3 | 舊稿二帙。高相國序後,歲有增定。太傅西州之慟,不止羊曇;山陽鄰笛之哀,奚翅向秀哉。因錄原序,抆淚識其末。江左遺民跋。 |
4 | 題詞 |
5 | 吾僻處孤廬,奪於帖括。河東三篋,既無亡書;茂先連乘,兼少載籍。性心忽善忘,偶聆一事,擊節私快,適穎,紙未及隨,旬日之內,不複全憶。問追毫從事,所佚多矣。今特輶軒之下材,詅癡之餘嚙也。說部充棟,錯事見採。串易蕪,採易鑿,舍其舊而新是圖,又任目者憑於好惡,任耳者失於浮浪也。竊深戒之。自數年來,提鉛握槧,積若干卷。食之無肉,棄之有味,雖在雞肋,猶為貴之矣。系以棗林何也?吾上世以宋靖康之難,自汴徙於杭者。四傳。德佑末,避兵徙鹽官之棗林。今未四百祀,又並於德佑。吾旦暮之人也,安所避哉。求桃源而從。庶以棗林老耳。書從地,不忘本也。 |
6 | 本傳 見海寧縣志隱逸 |
7 | 談處士遷,字孺木。性好博綜。久不遇,益肆力於子史百家之言。尤諳列朝典故。嘗曰:楊文貞賢臣也,而於革除多失實。焦泌陽壬人也,而於正士加厚疵。徒徇愛憎耳,豈有定論乎。於是訂正群籍,成一家言。崇禎壬午間,受知陽城張公慎言、膠州高公弘圖。二公者,天下之望,相與為布衣交。甲申,高入相,張為塚宰。凡新政得失,皆就諮於處士,多所稗益。相國以處士諳掌故,薦入史館,泣且辭曰:遷老布衣耳,忍以國之不幸博一官。高乃止。已,勛寺交煽,時事且日非。處士私語二公曰:公等不去,將任誤國之咎。二公用其言,先後乞骸骨。乙酉,張客死宣城,高致命會稽。處士歸於麻涇之廬。丙戌,會盜起剽掠,藏稿盡失。甲午,會婺州總河中丞朱之錫聘之,游京師。嘗走昌平,謁愍帝陵。是時吳太史偉業在翰林,慎與可,獨重處士。丁酉夏以事至平陽,去平陽城數百里遠,處士徒步往哭張塚宰之墓。處士操行廉,雖游大人先生之門,不妄取一介,至今家徒四壁立。卒年六十有四。所著棗林集十二卷,史論二卷,北游錄八卷,西游錄二卷,棗林雜俎十二卷,棗林外索六卷,海昌外志八卷。 |
8 | 棗林雜俎智集 明鹽官談遷孺木著 |
9 | 逸典 |
10 | 朱家巷: |
11 | 句容西門外二十里通德鄉,曰朱家巷,本朝之先澤系焉。今句容令楊俊卿勒石道上云。疑塚平坡斥衍,不見邱壟,人稱臥龍岡也。嘉靖時,邑人副都御史王暐言其遺跡,下南京禮部閱實。侍郎崔銑視其地蕪,僅櫟木一,多枝,雲龍爪樹。西北土地廟石壚,鐫「朱慶、朱安社」等字,餘無可質。今廟樹俱墟,意當時一大聚落,故云「巷」。易代而後,直馳道耳。發樣埋玉,疇能辨之? |
12 | 句容朱家巷祖陵。太祖初命成山伯李新開河於此便運,尋以地脈罷其役。 |
13 | 疑像: |
14 | 太祖好微行察外事。微行恐人識其貌,所賜諸王侯御容一,蓋疑像也。真幅藏之太廟。 |
15 | 石農器: |
16 | 中都太平鄉之孤村,太祖家舊址。今石農器存。 |
17 | 保越錄: |
18 | 張士信《保越錄》,蓋守紹興拒官兵全城事。出越人筆,詞多指斥云"紅寇」。山陰祁彪佳有其書,常熟錢謙益錄之,改帝號,非複舊本。 |
19 | 汪清木首: |
20 | 太祖姊二,曹國長公主適李貞,太原長公主適汪清。清從征陳氏戰歿,葬盱眙縣西八十里牧羊山,刻木首殉之。饗堂柱帖「帝乙聯婚,戚裏恩波流世澤;鄱陽取捷,康山廟祀報奇勛。為國捐軀,千載忠魂扶社稷;相夫委質,萬年義塚壯山河。」 |
21 | 避諱: |
22 | 江陰李口口《戒庵漫筆》載:「先世分關中寫『吳原年』、『洪武原年』,俱不用『元年』。想國初惡勝國之號,故民間相習如此」。按:此避御諱,如「六科原士」之類,戒庵誤矣。 |
23 | 二家遺裔: |
24 | 沔陽柯氏、馬氏,陳友諒遺裔也。改姓與部曲談、王、吳三家逋居興國、大冶、瑞昌界上,族指蕃獷。崇禎壬午,口口口登鄉榜,口口口口口口口張士誠遺裔為章丘李氏。初敗時,乳母遺幼子而逃,冒李姓。 |
25 | 祭糧田: |
26 | 盱眙楊王墳,置洒掃人三戶,祭田四十畝,又欽賞三百餘石在滁州,免徭役。正德間《會典》作二百餘石,招納投附至二萬餘丁,免糧約三萬餘石。則《會典》失於深考。 |
27 | 鐵券: |
28 | 鐵券,公式二:高一尺,博尺有六寸五分;次高九寸五分,博尺有六寸。侯式三:高九寸,博尺有五寸五分;次高八寸五分,博同上;又次高八寸,博尺有四寸五分。伯式二:高七寸五分,博尺有三寸五分;次高六寸五分,博尺有二寸五分。 |
29 | 曹國公李文忠二券。舊券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制,新券繫次年,其文大同小異。 |
30 | 中山侯湯和券,文載《毗陵矢忠錄》。其誥曰:「雲龍之喻,在昔所稱,造化兩間,鬱為霖雨。朕起草萊,將多梓里。爾和英邁,勢若熊虎。自定居江北,以爾守毗陵,吳儂狡銳,爾獨當之。九天九地,示戒叵測,惟爾之固吾圉也。其閩越山陝,盡入版圖。爾惟多勩,是用授爾。列於通侯,以克永世。於戲!秉忠效力,千載一會。宣爾勤勞,訓及子孫,惟爾念之。」 |
31 | 下操牌: |
32 | 高皇后助太祖創業。有牌,視晴雨下操。夜嘗張蓋庭中,聞雨聲即牌止操,嘗驟雨急衣出付閽者。今蓋藏內守備廳。 |
33 | 齋宮寢具: |
34 | 南郊齋宮藏太祖黃綾披、紅布茵、莞席、蒲韉。明制,宿齋進銅人執牙簡,書致齋日數於簡上,以諭百官。 |
35 | 戶帖式: |
36 | 洪武三年十一月辛亥,給民戶帖,以戶部半印勘合。令有司各戶比對,不合者遣戍,隱匿者斬。男女、田宅、牛畜,備載其後。戶部尚書鄧德、左侍郎程進誠、侍郎某、郎中某、員外郎某、主事某各押名。又本州島縣正從官、知印吏亦押名。部官押名俱刻本州縣。押名細書。帖不滿二尺。偶閱《密縣志》,具戶帖式於左: |
37 | 一戶:傅本,七口。開封府鈞州密縣民,洪武三年入籍。原系包信縣人民。男子三口,成丁二口:本身五十二歲,男醜兒二十歲。不成丁一口:次男小棒槌一歲。婦女四口,大二口:妻四十二歲,男婦二十三歲。小二口:女荊雙十三歲,次女昭德九歲。事產:瓦屋三間,南北山地二頃。右戶帖付傅本收執,准此。 |
38 | 寧國知府廬陵陳灌,作戶帖以定版籍,民甚德之。後以其法詔行天下。 |
39 | 內官敕封: |
40 | 國初,內使監令等官,皆給敕命貤封,後革。 |
41 | 功臣廟: |
42 | 南京開國功臣廟,六王像皆冕疏居上,侯伯蟬冠簪纓列左右。鳳陽開國功臣廟,常遇春廟像烏紗絳袍。 |
43 | 社稷壇: |
44 | 社稷壇,陪祭行禮南嚮,餘祭北嚮。 |
45 | 官銜: |
46 | 文臣官銜支俸,勛戚官銜不支俸。 |
47 | 本縣官師: |
48 | 《仙居縣志》:洪武四年,邑人任繼先除仙居知縣,法令嚴峻,縣民畏之,六年歸隱於下黃。《金華府志》:永康知縣呂兼明,呂文燧,俱本縣人。教官國初多郡縣辟舉,不盡繇銓選。試職三年,有功方實領授。 |
49 | 縣令並僉: |
50 | 永樂間,泌水知縣章聰、趙美並僉,王翱、王用、陳錦並僉。李貴、趙倫並僉。按,國初六部尚書並僉,其縣令僅見《沁水縣志》。或他邑,或他官亦有之,第掌故久佚矣。 |
51 | 後湖冊: |
52 | 南京太平門外玄武湖中洲貯天下黃冊。鼠嚙衣,不嚙冊。每曝冊,發其下,多鼠伏死。 |
53 | 食鹽: |
54 | 官吏食鹽每人十二斤,市民六斤,納鈔一貫。鄉民人二斤二兩五錢,每斤納米四升三合二勺二秒五撮。景泰中,官納至三十口,吏至十五口。成化二年定官十五口,吏七口為率。又永樂二年,大口鈔十二貫,小口六貫,蓋以鹽給民,故征鈔。今官不給鹽而鈔徵如故,其弊不知所始。南唐升元初,賦正苗一斛,別輸三斗,授鹽二斤,曰「鹽米」。元宗交泰初,淮甸鹽場入於周,遂不支鹽而輸米如初。南唐偏安,何足論。而全盛如今日,何流弊至不復問也。 |
55 | 《平涼府志》曰:平涼食鹽鈔銀。其始也,因官有鹽以市民,披籍計口,取其直。而里長公具牛車輸之里中,仍計口給鹽。是官受鹽而民資食也,上下相資,非牟利也。上自王府,下及官吏貧民,皆有食鹽,無復買鹽於商者。而官復召商中鹽,商將何所賣之?緣弘治以後,雖計口收鈔,惟王府及達官支鹽,而司府吏民皆莫或運支,第市商鹽而食。故民虛納銀於官,復市鹽於市,官收倍利,民獲二害,其鈔銀乃以給宗室折俸。今百官折俸,例皆虛名,未有實支,而宗室復得鈔銀以折俸。往往知其弊,亦莫肯實輸鈔銀,而宗室折俸亦不冀其必得也。姑以文符市諸奸,得估五之一焉,所獲亦甚微。估符者必下所司,嚴征於民,與奸宄之民各分其重。困黎民而利斯人,予不知其何說也。 |
56 | 浙鹽每引四百斤,官給工本鈔,每引二貫五百文,故稱「鹽鈔」。當時法嚴鈔貴,灶丁得利。後鈔法不行,灶得鈔無所用,煎鹽窮苦,因利納銀,告攀水鄉灶戶。水鄉灶戶初制募民為灶,准免一死。故富民爭買灶籍,實非灶也。 |
57 | 長蘆鹽,凡近海俱鹽坑,築灘如治畦,鱗次向下。其旁為大塹,潮上則塹,塹皆平。潮退挹水注上畦中。風之日之,又注一畦。風之日之,又注如初。投以石蓮,立而不仆,則水氣及鹵醇如飴。東北風至,水上凝鹽如雪花。雨則鹽減,粒大而甘。 |
58 | 河東解鹽鹽池,但候南風凝結,不假人力。 |
59 | 四川鹽井提舉司,洪武間鹽井二百七十八,額課一千六百零五萬九千三十斤。永樂十八年,雲南商人汪浩言,上流屬井課少水多。遣官於永通等九井,擁出鹽七十五萬一千二百二十斤,列之正額,名曰「新增鹽」。上流通海,擁出鹽五十萬八千九百九十一斤,補入額數。後提舉顏納發之,名曰「埋沒鹽」。二十二年,福興等井戶別等小井並貼,擁出鹽七萬四千六十六斤,名曰「添辦鹽」。宣德間,富義等井戶亦尋井開煎,擁出鹽一萬五千三百八十八斤,名曰「爭羨鹽」。景泰間,戶部主事汪回顯復課新舊鹽井,共一千二百八十灶,一萬五千三百八十八丁,歲辦鹽八引,每引二百井,歲額鹽二千一百三十五萬三千七百四十三斤五兩三錢。貯鹽倉,井大者沒以革囊,小者竹筒,每咸水可一斛,得鹽十五斤。 |
60 | 錢爐: |
61 | 北平、山東、雲南,各二十二爐。山西四十爐,浙江二十爐,江西一百一十五爐,廣西、四川各十爐,陝西三十九爐,廣東十九爐。 |
62 | 南京嘉靖間鑄錢,其背或以金塗之,民間曰「金背錢」。或火熏其背使黑,民間曰「火漆錢」。其雲南及寶源局先年純用銅錫,不雜以鉛,每文重一錢二分,又車旋其邊,色黃質堅,民間曰「旋邊」。後科臣建議革去車旋,止用鑄銼二座。而工人複盜銅料,其邊粗澀,曰「一條棍」。不異私鑄,錢法遂壅。 |
63 | 屯田: |
64 | 國初屯軍七,操軍三。屯軍每人二十畝,種穀三石二斗,牛犁歲徵穀五十石入屯倉。每月徵穀二石,歲支二十四石為家,小糧三石二斗為種穀。後以米四斗折穀一石,歲納米九石一斗二升。 |
65 | 南京屯制,每軍額田五十畝,歲輸十八石,即以其租月給本軍一石計,歲每軍餘米六石,以餉城守之軍。後鄰屯耗,令十二石存留自贍,止納六石。 |
66 | 《寧國府志》:屯田正軍,人給四十畝,歲徵米六石。 |
67 | 《杭州府志》:總旗人十八畝,糧二十四石。小旗人十四畝,糧二十石四斗。軍人十二畝,糧十八石。正統元年減征。未並槍者總旗納十二石,小旗八石四斗。並槍者總旗六石,小旗與軍同。 |
68 | 《嘉興府志》:總旗十八畝,小旗十六畝,軍十二畝,各糧六石,本折均平。未並槍總旗加辨六石,小旗加辨二石四斗。並槍後,各糧六石。 |
69 | 《福州府志》:洪武時軍稱舊屯,永樂時軍稱新屯。俱分給三十畝,歲正租十二石給本軍,餘糧十二石給守城軍士。 |
70 | 《平涼府志》:屯軍人百二十畝,畝輸穀豆例一斗,以五升給屯丁,實輸止五升,為銀二分而已,遠者每石折銀四錢。又曰「營田」,一頃徵子粒糧六石。按,屯田贏縮不一,因地制宜,具見其略。 |
71 | 南昌衛及饒州、撫州千戶所,屯田俱在池州。 |
72 | 照略官: |
73 | 《金華府志》:金華守禦千戶所洪武三年設正千戶一、副千戶二、百戶十,其聽訟設鎮撫一,以上皆世襲。其幕僚初設照略一員,後革,改吏目。 |
74 | 吏卒支給: |
75 | 衛所每月指揮僉事米四石八斗,正千戶米三石二斗,副千戶二石八斗,百戶三石,鎮撫二石四斗,漕卒月支米八斗。操備及諸雜差,有妻者六斗,否則四斗五升,羸老殘疾者三斗。 |
76 | 衛所遙轄: |
77 | 鎮遠衛、清浪衛、偏橋衛、五開衛、銅鼓衛、瞿塘衛,俱在貴州境,以湖廣都司遙領之。如山西磁州守御千戶所置在河南,蒲州守御千戶所置在山西。撫州衛屯田有在徽州,新安衛屯田有在應天。 |
78 | 戶口婦女: |
79 | 《上海縣志》戶口備載婦女。洪武二十四年,男子二十七萬八千八百七十四,婦女二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九。永樂十年,男子十九萬九千七百八十一,婦女十七萬八乾六百四十七,其數相准。至弘治十五年,男子十七萬九千五百二十四,婦女八萬一千二百九十七。隆慶六年,男子十五萬八千五百三十二,婦女三萬四千四百三十五,數不相准。則今昔醇偽之殊也。按,各郡縣志戶口不載婦女,特錄之。 |
80 | 《臨津縣志》載戶口分男子成丁、不成丁、婦人大小。 |
81 | 賀節: |
82 | 萬壽節、元旦、冬至諸節,京省諸臣俱於進表日行全禮。至日,但行八拜禮,不舞踏,不呼嵩。此太祖所親定,後人不知,俱再行禮。南京則并出表日亦不行全禮,隆慶中林退齋署南都察院,疏請禮部覆從之。 |
83 | 詔敕筒: |
84 | 外夷詔敕事竣,使臣上其筒。禮部轉繳內府,不得損壞。 |
85 | 夜鈴: |
86 | 南京皇城巡夜金鈴百枚,搖訖即曙,數之未嘗闕一。 |
87 | 總兵體統: |
88 | 國初列侯總兵,體極尊重,有司伏謁如屬禮。近內地守令昧於掌故,輒欲鈞禮,往往取累。 |
89 | 品官酒具: |
90 | 一二品官酒器俱黃金,三品至五品銀壺金盞,六品至九品俱銀,餘人用瓷漆木器。按,太祖起兵間,習於節儉,又深懲貪墨,而定品官器具,不為寒乞,則所謂「彬彬郁郁」也。正統三年,品官房室,除貪污罷斥者改拆外,餘許子孫居住。 |
91 | 御史首道: |
92 | 御史聽選聽察首浙江道,內計掌察則首河南道。 |
93 | 蓋國初首下浙東,先設官。洪武元年詔開封為北京,示其重也。《名勝志》云,北宋以河南為京畿道,故《寰宇記》首列河南。南宋以臨安為京畿道,故《紀勝要覽》首列浙江。我朝蓋沿兩宋制,非也。 |
94 | 鳳陽興福宮: |
95 | 洪武九年四月,上如風陽,居皇城興福宮。考史不載。 |
96 | 爪哇移文: |
97 | 爪哇移文,嘗書一千三百七十六年,蓋自其立國始。 |
98 | 占籍: |
99 | 民籍灶、軍、匠外,儒籍、商籍、官籍、先賢籍。按,崇禎丁丑科進士,四川《齒錄》書儒籍,同輩頗異之。以祖父三世皆教職,又蜀中有例也。 |
100 | 天地壇壇戶,天壽山種樹人戶,宛平、昌平墳戶,光祿寺酒戶、陵戶、廟戶、園戶、瓜戶、果戶、米戶、藕戶、窯戶、羊戶。 |
101 | 官儺: |
102 | 歲十一月朔,太平人奉郡符直入應天尹,中道儺於南京。 |
103 | 太廟銀葉: |
104 | 立春立冬日,京尹進太廟銀葉。 |
105 | 不禁服內生子: |
106 | 御制《孝慈錄》序有曰「禁服內生子不近人情」,故《大明律》無服內生子之條。 |
107 | 莊皇在東宮時,康妃服未畢生元子。上不懌,諭嚴嵩曰:「禮官得毋言乎?」嵩詢諸朝士,皆莫敢對。少詹事尹洞山曰:「曷不舉《孝慈錄》序中不禁民間服內生子語乎?」嵩以其言對,上釋然。 |
108 | 孔子像: |
109 | 唐李元瓘言:「孔子廟,顏子配,其像立侍。」則像在唐前已有之。洪武十四年二月建太學,自夫子以下,各設神主數百,夷習乃革。然外學仍如元人之舊。嘉靖元年始撤像。 |
110 | 朔望行香: |
111 | 洪武十七年,敕每月朔望祭酒以下行釋菜禮,郡邑長以下詣學行香。按,朔望行香之禮,古未有也。 |
112 | 北齊每月朔望祭酒博士諸生展拜階下,郡縣朔朝。是時未爇今所謂香也。然朔日行禮則始於此,其後遂以朔望行香。朱子曰:「謁宣聖焚香不是古禮。捻香不當叩頭,只直上捻香,即出笏叩首而拜。」繇是言之,則宋亦然矣。但儀節與今不同,今則行拜禮。 |
113 | 湯信贈世子: |
114 | 信國公湯和世子鼐早卒,贈信世子,葬鐘山,勛裔同於藩嫡。 |
115 | 木鐸老人: |
116 | 木鐸老人,國初專理本里事,權侔縣令。縣令不法,老人能持之。後為泛役、胥徒等。 |
117 | 課栽桑棗: |
118 | 洪武二十七年,令百姓多栽桑棗,每一戶初年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共六百株,違者全家發遣充軍,有司據實以報考績殿最系之。今典史具成牘,以備故事。如蘇松常鎮不桑不棗,歲報如例。官課虛飾類此多矣。 |
119 | 昭示奸黨錄: |
120 | 太祖誅胡丞相惟庸及其黨,所匯爰書曰《昭示奸黨錄》。藍玉之敗,又理前案,搜入無遺,定曰《奸黨錄》,自為序。 |
121 | 江南牧馬: |
122 | 洪武十四年,令蘇松嘉湖四郡民,占田四十頃以上出上馬一匹,三十頃以上出中馬一匹,二十頃以上出下馬一匹。 |
123 | 沈萬三: |
124 | 南京會同館,富人沈萬三故居也。館圯遺礎尚存,人疑其有藏金,頗坎掘。翰林院四書櫝各高丈許,工部節慎庫四銅櫝,高可過人。國子監四銅缸,光錄寺鐵木酒榨,每榨用酒米二十石。俱其物。 |
125 | 郊燈: |
126 | 南郊燈桿有十二丈有奇,燈籠大丈餘,容四人剪燭。郊之夕,洪武門、皇城各燈如之。 |
127 | 征南將軍印: |
128 | 征南將軍印,沐氏世佩。其印不全用,量事大小,或用一角,或半角,夷人奉之如尺一。 |
129 | 國初抄剳法: |
130 | 令各處抄剳人口家財,解本處衛所。成丁男子,同妻小收軍充役,其餘人口給與官軍為奴。金銀珠翠本處官司收貯,年終類解。馬匹令本衛收養,給與騎卒,牛隻給與屯卒。無屯處,並一應孳畜粗重物件,盡行變賣值錢,於有司該庫交收。犯人家產田地外,內有墳塋,不在抄箚之限。 |
131 | 勛嫡: |
132 | 凡公侯伯最尊嫡長、其承襲世封者,舉宗呼為「爵主」。一切吉凶大事以及爭鬩構斗,皆聽爵主分剖曲直。其罪稍輕不必送法司者,得自行笞禁,不避尊行。亦猶天家規簿及郡王體制,最合古人宗法。然惟開國靖難諸故家為能,其它暴貴者不能盡聽約束矣。又軍中僚伍偏裨,以及幕賓稍為雅談者,每呼正位總兵官為「兵主」,此惟大將專生殺者為然。副將以下即貴至橫玉,僅呼為「帥主」耳,蓋亦唐人以使主稱節度大使意也。宋世使者出疆,亦名「正使」,為使主。其副使為「令」,雖得尊官,亦得用軍法誅之。 |
133 | 鎮江輕租: |
134 | 鎮江民糧全免,官租半征。民糧本邑亦免征,惟折馬價。 |
135 | 番經臺: |
136 | 南京大內番經臺,多六朝古石。 |
137 | 內庫: |
138 | 內府供用庫,廳前懸木魚一,長三尺許,示有餘之意。後庫上有瓦鴿子一。左順門內庫設木欄桿秤閱,凡有事而出,皆搜檢,即管庫內臣亦然,獨文官不搜。 |
139 | 神宮監: |
140 | 神宮監不許畜犬。萬歷間掌監杜用養一小犬,為東廠訪知,費千餘金方免參。 |
141 | 奉先殿薦新: |
142 | 南京奉先殿薦新,正月:生菜十斤,韮十斤,虀十斤,雞子鴨子各三百。二月:子鵝二十二隻,外副鵝二隻,芹七斤,蔞蒿七斤,苔菜十五斤。三月:筍十五斤,鯉二十五斤。四月:梅二十斤,櫻桃十五斤,杏十八斤,王瓜百三十枝,彘䐗三斤,雉六斤。五月:桃十五斤,李十五斤,來禽十五斤,茄二百五十枚,嫩雞二十隻,副雞八隻。夏至曰:李五十斤。六月:蓮百六十枚,甜瓜三十枚,西瓜三十枚,冬瓜十八枚。七月:雪梨二十斤,芡實十斤,葡萄十二斤,菱二十斤,棗十二斤。八月:茭白二十斤,芋二十斤,姜二十斤,藕三十枝,鱖魚二十五斤,粟米一斗,穄米一斗,粳米三升。九月:香橙二十斤,扁十五斤,慄子二十斤,小紅豆三斤,砂糖一斤八兩。十月:柑二十五斤,橘二十五斤,活兔六隻,山藥四十斤,蜜一斤。十一月甘蔗百。 |
143 | 淨海: |
144 | 寧波金塘、大榭台、溫玉、環石塘,皆懸海山田,周數百里。舊有居民,國初因倭亂,徙入內地。 |
145 | 武職貤封: |
146 | 洪武十七年正月,濟南衛指揮使何誠乞封繼父,時生父已封,許之。今世弁必都督,其崛起至參將始封。 |
147 | 門禁: |
148 | 南京洪武、朝陽、太平三門,禁出柩。魏國公家葬鐘山,許太平門倒出。 |
149 | 同宗: |
150 | 翰林學士新安朱升,誥命有「眷我同宗之考,實為耆喆之英」。詞臣代言,恐未敢稱同宗,或上旨然耶?野史謂太祖嘗欲繫族元晦,容或有之。 |
151 | 李韓公燈榜藏敕: |
152 | 李丞相善長,史謂定遠人,實世居徽郡,祖口葬郡城東十里。丞相少讀書靈金山,留有《金燈疏刻》。中元節焚疏則燈見,歲久板漫漶,改刻焚之燈隱。今仍前刻。 |
153 | 丞相沒,駙馬都尉祺次子盛慶,謫佃績溪之龍關。家藏太祖手敕二,稍明胡黨之冤。謫滿二百十六年,准後人伏闕訴複還所籍六萬金之半。藏敕後質宕鎮方氏。天啟初,方氏夢丞相冠帶來索,否且見禍,乃贖去。亡何,方氏火。崇禎二年,十世孫李世選投敕上奏,下閣臣韓云:高皇帝遺旨一道,乃手書,皇封之。上敕:賜勛臣皇親外甥李盛慶之祖善長,因國事罰貶,去守龍關,二百十六春為民。依敕滿,捧此敕到京,見主開拆,復忠臣功爵謚。聞依近世世不忘李、徐、劉,勳臣保障我為主,收伐陳友諒,天下俱克復,十大功勞,秋毫無犯。洪武二十三年出給李盛慶收執。欽此。臣祖盛慶,奉敕遂同媼襁負龍關,相延八年,不知封中所言何事,無敢輕棄,今限已逾期。臣父應寵,年六十有七,衰殘遲暮,臣謫長代齎云云。下閣部勘閱,大學士韓爌等言。文書官賈宗誼奉聖旨至閣云:「朕讀皇史宬尊藏御筆,拆對封面上亦有二三字相似,其寶篆辨「永昌」但其封內文書正為不類。所言二百十六春,便當應期來,何延至今?既曰李盛慶,又曰李盛。是一人,還是二人?卿等詳查揭奏。」於是大學士韓爌等言:「臣詣皇極殿恭驗皇祖御筆,以李世選所進敕比對,可疑不止一端。皇祖親筆行草皆化健有法,而所進不然,即封面『長』字、『臣』字、『爵』字稍似,亦未畢肖,若中幅則不同已多。可疑一也。皇祖初年戒敕諸帖諭敵國,出自親裁,詞意淵卓。豈臨御二十三年之後,手書文義不類若此?貶守龍關亦屬無據。可疑二也。其云二百十六春為民限滿,自洪武二十三年至今二百四十年矣。前此應期何不來奏?可疑三也。封面稱李盛慶,封內又稱李盛。李世選疏有福慶、延慶、盛慶三名,則盛慶為一人明矣。然考善長子駙馬都尉祺,祺子二:芳,留守中衛指揮;茂,旗手衛鎮撫,至芳子恆始停襲,並無盛慶等名。善長賜死,芳、茂俱赦不誅。世選云,祺同子福慶、延慶亦因以死。可疑四也。封內誤書胡維庸為維康,李祺為奕棋之棋。可疑五也。洪武元年定尚寶司為正五品,舊制寶十七顆,並無單用『永昌』二字。可疑六也。又善長自縊在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是春榜列功臣尤首善長。而封內乃書二十三年仲春月初一日出給,則給敕乃在善長未死之前,其謬可知矣。」云云。禮科給事中孫紹統,禮部尚書何如寵,俱參其謬。如寵云:「臣質問世選,年二十歲,住績溪九都龍關,問何不依限來奏?云『父風疾,又貧農。上年清明節祭旌德祖墳,遇生員李仙品,說起,扶持營費同來』。又問封面寫盛慶,封內又李盛,是一是二?云是一人。問《吾學編》等書李善長子孫世次甚詳,並無福慶、延慶等名。云『年幼不知』。察世選一村愚,頗不知作偽,而應對之間,非推年幼不知,則云不敢拆看,但云凡事李仙品曉得云云』。兵科給事中宋鳴梧奏曰:「善長事詳載《實錄》,尤莫詳於《昭示奸黨錄》。善長被詰自縊,今曰止因罰事尋卒。一謬也。善長之子駙馬祺囚於家,建文初赦守江浦,靖難兵入,投水自溺。今云善長卒,祺因卒。二謬也。有二子,曰芳、曰茂。芳為留守中衛指揮,茂襲旗手衛鎮撫,茂子恆停襲。今云祺與二子福慶、延慶同死,止有宗孫盛慶。所謂盛慶者,善長之後也?抑存義之後耶?善長自駙馬外,有二子。胡惟庸招中所,稱四官人、六官人,及存義之子伸、佑,俱誅死。所謂宗孫盛慶者何人?三謬也。」云云。按,茂生恆,恆生城,城生宜,宜生鸞,世居聚寶門。竟論世選死。 |
154 | 談遷曰:李世選所上高皇帝手敕,坐誣妄,與漢竇嬰所上大行手詔同。嬰豈作偽者?或景帝大漸,不及下尚書耳。高皇帝開天之事,不可以拘格論。御筆二三字僅似,文義不甚類,亦往往有之。福慶、延慶,意芳、茂小字。國初好稱小字,如惟庸、李棋之誤,人人知之。能偽必不誤,誤處或聖怒特改其日仲春、月初一日給,似趣善長死。未即自決,故至五月二十二日也。高皇帝過舉既不欲暴,而上公之爵非一紙即復。存疑可也。謂為作偽似未必然。 |
155 | 宋濂: |
156 | 宋景濂先生奉制作《蟠桃頌》,上命其子中書舍人璲書於核內,藏於庫。猶存。 |
157 | 元翰林待制柳貫道傳,宋先生師之。《柳集》若干卷,行世。《道稿》四秩,宋手書細楷,藏柳氏處。 |
158 | 義門鄭楷,撰《宋先生行狀》云:「任國子司業,上欲試先生以吏事,四年八月授安遠知縣。」按,宋以議孔廟禮忤旨謫,非試吏事也,正不必諱。洪武十四年辛酉先生卒,葬夔州蓮花峰下。越三十三年,永樂癸巳十二月二十七日,蜀獻王遷成都之華陽贍養鄉。又七十二年,成化乙巳十二月十三日。蜀惠王改葬錦城迎暉門外。 |
159 | 楊彞獻詩: |
160 | 餘姚楊宗彞,洪武中任長泰主簿,其子坐謫,移家戍貴州普安衛。宗彞棄官伏闕獻詩曰:「臣本山中一布衣,三年從宦在京畿。功名有志嗟何晚,妻子無依夜不歸。日照重九恩不辨,月明千里淚頻揮。丹心一點隨雲氣,長繞黃金闕下飛。」上悅之,擢吏部考功主事,還其從戍妻孥。復以引年去官,就養普安。有《萬松集》。 |
161 | 功狀榜里: |
162 | 晉江陳章應進士,歷榆次、繁峙、安邱三縣丞,以才廉召為禮部議制主事。太祖閱功狀,大異之,璽書褒美,下本郡榜之里門以寵之。榜猶藏於家。 |
163 | 經進集: |
164 | 華亭顧祿謹中,以太學生官太常典簿,歷蜀府教授。太祖聞其詩,命盡進之。解縉嘗入便殿,見御前置祿詩數帙,故其集名《經進》云。 |
165 | 恩榮宴釋父: |
166 | 邵陽梁德遠,洪武乙丑進士。父廷用,戶部郎中,繫詔獄。德遠不赴恩榮宴,及謫戍,請身代。特拜工科給事中,命釋其父。 |
167 | 丁玉銀錠: |
168 | 平羌將軍丁玉,經略西番,鑄銀錠與之要約,散給諸羌,得者寶之如神物。上有誓詞,輕重不等。番中號為「丁大夫」。 |
169 | 建文皇帝遺跡: |
170 | 郭子章曰:《吾學編》、《雌伏亭叢記》,俱載帝在金築長官司羅永庵題詩壁間。予入黔,令定番州守王應昌訪其庵,在羅榮寨五里許有白雲庵,即帝避難處也。豈誤『榮』為『永』、誤『寨』為『庵」邪?庵畔一井,周匝可二尺許,深半之。傳帝所浚。井中水恆雨不溢,恆暘即千萬人飲之不涸。時有雙鯉出沒其間,久旱出輒雨,淫雨去輒晴,其應不爽。庵後有洞亦曰『白雲』,外窄中廣,可坐可臥,有臺可置燈,又有隙通天,光明內徹。乃帝修煉所。庵左右有杉數章,大者數圍,小者合抱,皆帝手植。前臨龍潛、金剛二寺,萬山朝拱,儼然居高臨卑。帝潛此數十年豈無意?又嘗經宿威清衛,為劉氏書《玩易堂》,御墨猶存。劉即今指揮世爵祖也。在宇內黔為僻,在黔羅榮為僻,終永樂之世不能物色之,以此。嗟乎!古今帝王出亡,無復有歸者。亡而歸,惟帝。使成祖無德昭之恨,英廟成親親之仁,亦千古一快。 |
171 | 風塵一夕忽南侵,天命潛移四海心。鳳返丹山紅日遠,龍歸滄海碧雲深。紫微有象星還拱,玉漏無聲水自沈。遙想榮城今夜月,六宮猶望翠華臨。閱罷楞嚴磬懶敲,笑看黃屋寄曇標。南來瘴嶺千層回,北望天門萬里遙。款段久忘飛鳳輦,袈裟新換袞龍袍。百官此日知何處,惟有群鴉早晚朝。 |
172 | 飄泊江河四十秋,於今白髮已蒙頭。乾坤有恨家何在,江漢無情水自流。長樂宮中雲氣散,朝元閣上雨聲收。新蒲細柳年年綠,野老吞聲哭未休。斷絕紅塵法守宗,清高不比世人同。牢鎖心猿歸定寂,莫教意馬任西東。禪杖曾挑滄海月,袈裟又接祖師風。吾今滿眼空門事,幾個知音了悟功。) |
173 | 衡州有建文岩,以建文帝自南中還,寓衡之華嚴寺,當岩坐,故名。有碑記,有奏草,自稱「匡僧」瓊俊。見吳人朱鷺《建文書法擬》。萬歷戊子,老僧大慧來自衡中言。 |
174 | 雲南武定軍民府,獅山之半有庵曰「龍隱」,中祠建文帝,雲棲山四十餘年,始自田州歸大內。今其像、禪衣、錫杖,淒然老衲狀也。 |
175 | 錢塘縣口口口大遮山東明寺,帝嘗隱此。有遺影,云帝自為寫。今塑其像,髡髯面紫。其遺影近一紳購去。 |
176 | 武康縣証道寺題壁:「江湖遍覽此間停,終日觀瀾坐梵扃,近水魚遊千頃碧,長空鳶戾九霄青。聖賢道配乾坤德,日月光華草木馨。愧我遠來山寂處,誰言道有少微星?歲次辛亥孟夏梅口書。相傳建文帝題,大書遒逸,末一字未辨。 |
177 | 帝嘗寓吳江史翰林仲彬家,篆書《小雅堂》。史孫女適嘉善池灣沈氏,移榜去。懼禍,鏟其題識。沈石田先生有《登小雅堂哭史仲彬》詩。 |
178 | 建文皇帝葬: |
179 | 建文墓在西山。聞嘉靖十五年九月聖駕嘗幸此。天下大法師之墓在北京黑龍潭二里。 |
180 | 建文帝葬處距景帝陵不遠,石牌題曰:「天下大法師之墓。」駙馬都尉鞏永固請追謚稱皇帝。上語輔臣曰:「建文無墓,何憑追復尊號?」乃止。蓋輔臣不知據此以對也。 |
181 | 方孝孺辭稱先生: |
182 | 方遜志與潘擇可書辭稱先生,前輩虛受如此。今學語兒災梨輒自稱先生,寧不顏汗? |
183 | 雪庵和尚詩: |
184 | 典衣沽美酒,斫竹釣金鱗。請我師師友,邀他上上賓。風吹椒樹老,雨灑桂花新。百歲如彈指,相逢莫厭貧。 |
185 | 許觀考滿呈式: |
186 | 翰林院修撰許觀,年三十三歲,系直隸池州貴池縣,在城民籍。由本縣儒學生員,洪武十七年歲貢,考試中式,送國子監讀書。當年中應天鄉試。為丁父憂不曾會試。洪武二十一年十月間起復,仍送國子監讀書。洪武二十四年二月內,禮部會試中式,三月初十日殿試,賜進士及第,當月十七日除授翰林院編修,洪武二十五年除授翰林院修撰。洪武二十五年八月二十三日聞祖母喪,承重丁憂。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服滿,洪武二十八年正月內到部,口口日復除原職。至洪武二十九年八月口日,實歷俸三十七個月,已是三年考滿,例應考核。今將任內行過事跡,有無過名開坐,須至呈者。一事跡,撰述文字,檢閱經史,撰寫刑部等衙門榜文,編寫諸司職掌,編寫省貪等錄,考試歲貢生員,考國子監每季課業,清理軍職貼黃,註銷各衙門前件。一過名,無。本院學士劉三吾署。考云:修撰許觀,發身科第,擢居翰林,器局疏通,蒞事勤謹。在位三年,可謂稱職。 |
187 | 許觀,洪武庚午鄉榜三十一名。 |
188 | 許觀籍沒。弟覯匿廣文廨舍中得脫。遺腹子口寄育外家郭氏。郭自有子,長而相詬,謂「爾侍中宗人,是罪孽也」。訟於官,郡守閔之,令仍黃姓。後黨禁解。萬歷丁酉,蜀人龔文選以御史按部至貴池,訪侍中裔孫。久之得二人,各持世系上御史。留其一,曰「此為真,彼贗也。」縣官請其故。曰:「身即侍中族裔,往避難竄蜀,改姓耳。」因奏立祠奉祀,釋其姻黨翟、翁二氏永戍,廩其裔於學宮。觀夫人翁氏家尚存,多居郡城。 |
189 | 吳人許觀字瀾伯,有高行,不仕。與侍中同時同名字。見文徵明《跋江貫道畫卷》。 |
190 | 高巽志謚: |
191 | 建文中,太常寺右少卿兼學士高巽志,謚「文忠」。 |
192 | 周玄初《鶴林集》,巽志作周尊師, |
193 | 建文遺臣: |
194 | 金華楊榮,由歲貢,孰尚風節,以詩文名,官國子助教,靖難末棄官歸。永樂初詔錄舊臣,榮辭不赴。強至途中,嘆曰:「吾何顏復樹名仕籍乎?」遂赴水死。 |
195 | 朱寧,一名寧,字士安。洪武中嘗為汀州同知,調河間,奉母就養。時守闕,寧署郡符。未幾靖難兵起,倉卒城陷,遣人送母由間道馳歸。抱印抗節,因械軍中。永樂初謫戍良鄉十餘年,備嘗艱苦,作耕雲軒以自適,後赦歸。以主簿起,竟不就,辭疾歸。母已沒,痛悼不已,廬墓終身。(以上俱《易溪縣志》,先屬金華縣。 |
196 | 仙居顧碩,以通經石樓知縣,擢吏部主事。文皇帝即位,召之不赴,棄官逃去,為富家牧牛。每至山椒水湄,輒飲泣微詠。出牧攜一竹笥,緘滕甚密,暮歸即枕之臥。或問此中何物珍之乃爾?即悶悶不答。至永樂終,盡赦死義家,聞之歌曰:「騎牛緩緩過前阿,手執牛繩口嘆歌。牛飽人飢欲歸去,幸何幸何幸幸何!」乃開笥出衣冠服之,辭主人而歸。詢其詳,乃碩也。 |
197 | 袁敬所者,不知其名。永樂初流寓常山之松嶺,為人易直。善飲,飲酣輒書淵明《五柳圖詩》,書罷擲筆悲吟,繼以濺淚。又常夜宿旅店,聞人行聲起,題詩於壁,悲吟達旦。一江西布商見之,曰:「此吾鄉某編修,何為在此?」袁趨掩其口,商佯不顧而去。後十餘年贅一嫠婦,死婦家。藜杖芒鞋白衣裘,山中甲子自春秋,呼兒點門前柳,莫遣飛花過石頭《題淵明五柳圖詩》。 |
198 | 宣德初有綿竹山人,題詩於浦城之黎嶺:「山河形勝今猶在,宮闕趨蹌事已非。冀野風生雙虎門,咸陽火起一龍飛。傷心何忍聞黃詔,稽首無緣見袞衣。擊石猶懷千古恨,仰天血淚不勝揮」。 |
199 | 萬州海雲庵有老僧示寂,衣上有詩:「十年依佛國,萬里走天涯。舊主無尋處,孤臣敢問家?何心嬰組綬,有血滴袈裟。寒食魂應寂,悲歌愧五蛇。」 |
200 | 燕人南征,真定知府全椒徐文晟閉城不應。後登極,查理不孝官,戍興州中屯衛。妻王氏擊登聞鼓訴冤,得末減。 |
201 | 黃鉞裔: |
202 | 常熟給事中黃鉞叔楊亡,子弟之裔曰可仕亦絕。有林姓,是其嫡族。 |
203 | 茅大方: |
204 | 泰興茅大方謁孟廟詩,有序:「歲次庚辰夏五月,大方偕大理丞廬陵彭與民、拾遺槜李步逢吉,承制來撫魯齊兵民。道滕過鄒,謁拜孟祠,敬賦一詩,以忠瞻依之意云:鄒國城東有舊祠,冕旒遺像儼容儀。母賢昔著三遷教,子聖今為百世師。故里尚瞻羞俎豆,新碑還刻斷機絲。焚香拜手登車去,千古無忘義利詞。」今石刻首四字鏟去,蓋「建文二年」隱可識也。 |
205 | 烏鎮九老會: |
206 | 烏鎮九老會,漏叔瑜,字大美,號越南,會稽人,革除時河南道監察御史。唐其道,鳳陽人,單除時以文史院出署天長縣丞,並寓烏鎮縣。孫孟吉,字兆禎,烏鎮人,革除時建文朝太常寺博士,時年八十五。以上三人俱遜荒行遁者,備革朝遺臣之闕。 |
207 | 建文書法擬: |
208 | 吳人朱鷺白民著《建文書法擬》,求姚太史希孟序。太史崇禎初方赴召,恐觸忌,遺金一鎰而別。 |
209 | 神虎: |
210 | 燕王舉兵靖難,夾河之戰前一日,忽有虎突御幄前,諸將駭怖,都督譚淵一矢殆之。王大喜,謂翼日戰必勝。翊日為盛庸所攻失利,淵死之。子忠封新寧伯,立廟於門左。肖虎見張東白先生《神虎傳》。 |
211 | 脫驂治賻: |
212 | 永樂元年八月,成陽侯張武卒。上出內廄鞍馬賻之,令有司治葬具。 |
213 | 致仕官掌印: |
214 | 永樂七年春,上幸北京,詔天下致仕官皆掌印於各郡縣。於是致仕衛輝知府義烏胡禧掌常州府印,已解印去。通判夏英,命無錫訓道瑞陽盧立魁作序送其行。末書「某序不稱頓首,僚友知府黃弘、同知洪庸、通判夏英、推官勒俊拜贈。」永樂二年正月十七日,故衛輝知府胡禧來朝,年老,賜冠帶宴賞,致仕賜敕。 |
215 | 世廩生: |
216 | 江陰鄧師錫,原安南降臣,其子孫世順天府儒學廩生,聽科貢。 |
217 | 文臣封贈: |
218 | 明初文臣多不得封贈。贈父母暨妻始永樂十年,時僅八人,西楊勒石以垂後。 |
219 | 崑山鄉舉: |
220 | 永樂甲午,崑山起送諸生科試止五人,曹瑜、戴義、陳劭、王永和、夏昶,是年皆中選,而永和為名臣。 |
221 | 永樂程錄: |
222 | 永樂庚子科,浙錄按察使一人居首,監臨由監生,次巡按御史,次布政司。時尚執法,故首臬司也。舉子書名,每行書二人。 |
223 | 補印: |
224 | 永樂十六年,慈溪縣失印,請更鑄。朝諮恐舊印複出易為奸,改印文從谷曰「慈谿」。 |
225 | 宮妃歸寧: |
226 | 永樂二十年,恭順榮穆麗妃陳氏入宮受冊。尋命歸寧,父母賚予甚厚。 |
227 | 佛郎機: |
228 | 佛郎機鳥銃相傳得之番舶。都督戚繼光署登州衛印,發地窖,永樂時佛郎機年月鑄文可考。又庫有鳥銃。 |
229 | 兩京官俸: |
230 | 兩京官俸微有不同。如南部主事支米三石,北部支四石五斗有奇,折俸亦不同。 |
231 | 史官侍班: |
232 | 常朝御皇極門,史官四員,班左右各科前。午朝會極門,史官二員,列御座東稍南。至機密宣召,史官不侍。 |
233 | 留都官擁蓋: |
234 | 南京各官,惟大司馬閱武及都督御史張蓋,大司馬八騶,御飛鶴袍。 |
235 | 中使司: |
236 | 洪熙元年,封皇女六人為公主,命先為嘉興、延平、慶都三主府造中使司印。中使司有正副,亦閹人為之,如王府之承奉,非唐家以士人充僚佐也。 |
237 | 賜宮媛家僮: |
238 | 仁宗賜太醫院使蔣用文宮嬡李氏、莊氏、徐氏,賜御醫何淵手札三十一道、家僮二人、文馬二匹。 |
239 | 巡撫歲入京: |
240 | 宣德時,令巡撫歲八月赴京議事。 |
241 | 大臣除伍: |
242 | 宣德時,兵部右侍郎錢塘徐琦戍籍寧夏,以使安南稱旨,特除其軍籍。後樞部為例。 |
243 | 不奪功臣宅: |
244 | 宣德五年十一月丙辰,秦府保安王請故陝西都指揮使陳懷宅,為洛川縣主居第。上諭工部尚書吳中曰:「陳懷功臣,若尚有親屬,安可據奪?」其令陝西三司覆勘。噫!視斥郭汾陽舊宅入法雄寺者,何如哉! |
245 | 蜀邸聲銃: |
246 | 宣德五年,蜀王府忽舉炮銃,總兵陳懷以聞。上責輔導官,謝還護衛三之一。今熙洽極矣,江南喪嫁,銃震城市,了不禁也。 |
247 | 學憲兼民事: |
248 | 正統元年五月壬辰設京省提學憲臣,二年八月命憲臣兼督民間栽種桑棗。先是守令提調諸生,孟月試經義,仲月論表,季月策,皆在學舍。 |
249 | 典史進俸級: |
250 | 正統時,山東長清典史淮安何總九年任滿,邑人乞留,進九品俸級。考先朝實錄,優於下吏類多,匪獨何總也。 |
251 | 孝子孫庸王相: |
252 | 正統九年,孝子滁州孫庸返自廣西。庸字允良。其從大父豪為圉人,隸太僕,馬死當償,將之廣西市馬以補之,其父景和代行,是時庸娠才七月。景和道得暴疾,死南寧,偕行者告官,官為槁葬。已而生庸。比壯,語及輒哀之斷絕,恨不知死所。一日閱故籍見狀,銳意往,乃徒步至南寧。求不得,遂披髮曳鞍,窮歷山谷。已得老嫗示葬處,因發得骸。刺血滲灑之,血輒沒入,乃負歸。歸葬城南旦子岡,廬墓如初喪。君子曰「可謂孝矣。」以後嗣微薄,未得旌。胡松曰:予少時數聞長老賢通於事者皆言庸孝不誣,且言庸有友十數人,既並死,惟庸每歲伏臘必列其位,躬奉觴上食,泣如與對,酒數行而後已。蓋孔子有言,久要不忘平生之言,庸豈其人哉?其諸異乎市道,交以存沒興衰為離合乎? |
253 | 又嘉靖十六年四月,巡撫御史蘇叢禮於孝子王相之廬。相,滁州衛人,早喪父,母賈氏寡,委曲奉事得其歡。母衰老畏寒,相溫枕簟不替垂十餘年。冬深寒甚,常橫臥床笫,取母足加腹燠。後賈齒盡落,不能啜,含哺哺之。病遺矢簀上,必自掬滌。其喪毀剝,不勝朝夕,號出入告殯。及葬,自起塚,日奉飲食,跽墓獻哭。噫!慨焉如弗及。胡松曰:孟子有言,狂狷不可必得,故又思其次。末世俗靡,士或迷方,輕薄謥滶,去道遠而能操、秉一行久不易者,蓋亦鮮也。王相不知書,其所自盡士或不能逮,雖其天質之美,良其風軌,所被可以興矣。昌黎云"無亦使其無傳焉」,餘是以述之。 |
254 | 大宗伯不由翰林: |
255 | 王統己巳,禮部尚書錢塘楊寧;嘉靖甲申,禮部尚書遂寧席書;萬歷庚辰,禮部尚書嘉定徐學謨,皆起曹署著聲。 |
256 | 高鏊: |
257 | 高鏊字企之,嘉定人。少孤,其母改適,乃從外舅氏,遂冒其姓。舅氏故太醫官,居京師。鏊因習醫,補太醫,久之直內殿。正德十四年二月上書直諫,上怒,下詔獄榜三十,明日跽午門,五日複榜五十,戍烏撤衛。嘉靖初放還,晉御醫,復高姓。自後朝士多新貴,無知鏊者。而鏊亦自晦,匿不言先朝事,守官垂四十年不調。嘗考績,尚書吳山展其牒,矍然曰:「此即武廟時徐鏊邪?嗟,何淹也!」久之調南京,隆慶二年卒,年八十三。 |
258 | 呂尼沮駕: |
259 | 己巳,上出紫荊關。陝西尼呂氏迎駕,言其行不利。上怒,叱捶之,尼坐化去。今順天保明寺供其像,封為御妹,俗稱皇姑寺。 |
260 | 景帝墳園: |
261 | 景帝墳園不稱陵,在金山口,距西山不十里。陵前坎陷,樹多白楊及椿,皆合三四人抱,高可二十丈。李夢陽集句:「北極朝廷終不改,崩年亦在永安宮。雲車一去無消息,古木回岩樓閣風。」 |
262 | 軍運: |
263 | 景泰前漕船無定制,天順後定船一萬一千七百七十五只,官軍十二萬一千五百餘員名。南京總各衛一千七百六十只。江北總各衛二千六百九十四隻。中都留守司八百八十八隻。山東都司七百七十三隻。浙江都司二千零四十六隻。江西都司八百九十九隻。湖廣都司七百五十九隻。河南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江南直隸一千四百四十三隻。遮洋海船五百二十五只。今額船萬二千一百四十三隻,米四百萬石。每船正米三千三百石,定百石加耗九石八斗,又月糧四十金,行糧十六金。 |
264 | 江南民運: |
265 | 民運白糙糯,隆慶二年奏定府佐一人領,州縣佐一人副焉。正月解維,六月告納,否則罰。六年許同軍船挽進。 |
266 | 蘇州船百二十七隻,糧七萬六千零五十七石。松江船九十四隻,糧六萬一千六百四十口石。常州船百二十七隻,糧三萬三千一百二十五石。湖州船八十二隻,糧口萬口千口口口口口石。嘉興船百三十九只,糧六萬五千七百五十石。嘉湖專供光祿寺酒酣局,浮費猶省。弘治十口年安吉知州舒城鄭昌奏除安吉白糧。無錫縣供御上白米,歲一千三百三十一石,常用七百餘石。 |
267 | 南京貢船: |
268 | 司禮監制帛二十扛。筆料。內守備鮮梅、枇杷、楊梅各四十扛或三十五扛。尚膳監鮮筍四十五扛。鯽魚先後各四十四扛。內守備鮮橄欖等物五十五扛。鮮筍十二扛。木犀花十二扛。石榴柿四十五扛。柑橘甘蔗五十扛。尚膳監天鵝等物二十六扛。醃菜苔等物百有三壇。筍如上。蜜煎櫻桃等物七十壇。乾鰣等百三十盒。紫蘇糕等物二百四十八壇。木犀花煎百有五壇。鸕鶿鴇等物十五扛。司苑局荸薺七十扛。姜種芋苗等物八十扛。苗姜百扛。鮮藕六十五扛。十樣果百四十扛。內府供應庫香稻五十扛。苗姜等物百五十五扛。十樣果百十五扛。御馬監苜蓿種四十扛。共船百六十六隻,龍衣、板方、黃魚等船不預焉。兵部馬快船六百隻俱供進貢。 |
269 | 上林苑: |
270 | 上林苑蕃育署畜養戶二千三百五十七家,牧地一千五百二十頃三十四畝,鵝八千四百七十隻,鴨二千六百二十四隻,雞五千五百四十只。光祿寺取孳生鵝一萬八千隻,鴨八千隻,雞五千隻,線雞二十隻,雞子十二萬。太常寺薦新奉先殿新雁十二隻,雉嫩雞各十三隻,鴨子二百四十,雞子二百八十。本監歲進貢鵝六十五只,鴨黃七十五只,雞黃五十隻,大雌雞十五只,鵝子九百五十,鴨子二萬五千。內府供應鴨子三萬。 |
271 | 嘉蔬署栽種地一百十八頃九十九畝,歲造宮菜十三萬七千五百八十三斤。又光祿寺青菜二十四萬七千五百斤,芥子七石八斗。 |
272 | 良牧署牧戶二千四百七十六家,草場地二千三百九十九頃十三畝,牛九百二十九隻,牯牛九十七隻,牸牛八百三十三隻,羊二千五百六十九隻,綿羊二千三百九十六隻,公羊二百四十八隻,母羊一百五十七隻,兒豬六十六隻,母豬千隻。光祿寺歲取孳生牛八百隻,羊五百隻,羊羔二十隻,醃豬二千口。正旦、冬至節肉豬千口。內府丁字庫歲收羊毛二千四十六斤四兩。太常寺薦新活兔八十一隻。 |
273 | 松江布: |
274 | 成化間松江人以布餉貴近,流聞禁庭。下府司織造,赭黃、大紅、真紫等色,龍鳳、斗牛、麒麟等紋。工作胥隸並緣為奸,一匹有費白金百兩者。孝宗在東宮深知其弊,即位首罷之。嘗閱內帑,見之曰:「此布一匹文綺,十匹價也。」終身不一御,自是遂絕。 |
275 | 松江細布輸京十二萬三千八百六十匹有奇,華亭六萬五千一百匹有奇,上海四萬二千七百二十匹有奇,青浦二萬三千四十匹有奇,萬歷初加八千匹。 |
276 | 教官考績入京: |
277 | 教官九年秩滿考績,例入京。成弘間猶然,後廢不知何年。 |
278 | 南京左侍郎: |
279 | 南京各部自正統後俱右侍郎。成化十年倪謙為禮部左侍郎,十二年錢溥為吏部左侍郎。 |
280 | 浙東銀冶: |
281 | 浙東銀治,國初歲辦二千八百七十餘金,永樂時至七萬七千五百五十餘金,宣德時至八萬七千五百八十餘金,正統間減課止三萬八千九百三十餘金,景泰七年止一萬六千零六十五金,天順六年三萬零四十八金,成化三年二萬一千二百五十金,五年減一萬零二百三十七金。弘治二年止一萬零八百四十一金。見巡按御史暢亨疏中。 |
282 | 大臣貤贈革職官: |
283 | 弘治十一年十二月丁巳,大學士謝遷言:「臣祖榮任福建布政司都事,例不封,乞以已得誥命移贈。」上並予之。天啟初,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張問達言:「臣父任四川眉州判官,坐劾奪職。臣令濰縣,復冠帶,不得封。今乞恩命。」許之。 |
284 | 閣臣賜蟒服: |
285 | 弘治十五年十二月乙巳,始賜閣臣蟒服。 |
286 | 兩宮三殿災: |
287 | 永樂辛丑四月庚子,三殿災。正統己巳六月,南京宮殿災。弘治戊午十月甲戌,清寧宮災。正德甲戌正月庚辰,乾清宮災。嘉靖辛丑四月辛酉,九廟災。辛酉十一月辛亥,萬壽宮災。其年月皆己酉午戌丙丁。 |
288 | 皇莊: |
289 | 慈慶宮、慈寧宮、乾寧宮,共莊田二萬一千一百六十六頃十五畝,征五萬五千八百十五金,煤窯七十口座,徵百七十金,果樹六千餘株,征六十五金。 |
290 | 教諭李璧: |
291 | 仁和學舍有宋高宗手書石經,正德時巡按張承仁欲徙郡學,教諭李璧力爭之。張曰:「吾徒府學,非私之也,何執為?」曰:「明台為一浙之主,徙之無所不可。璧官仁和學,知守故物,他非所知也。苟從命徙是,猶子孫不能為祖宗守祭器,尚可為子孫乎?」張怒,欲撻之。璧曰:「官可棄,身不可辱也。去官而移石經,非典守責矣。官猶在也,豈可以奪乎!」乃止。自璧去,或移之郡學。 |
292 | 教職左遷: |
293 | 正德時,龍泉教諭宜山高蒿,以亡功降霍邱訓導。 |
294 | 提學官疏薦人才屬官: |
295 | 正德九年,吾寧祝虛齋先生任陝西按察副使,提督學校,奏薦地方人才:「長安縣劉璣、高陵縣呂楠、蘭州段炅、鄠縣王九思、盩厔縣王元凱、商州南鏜、華陰縣屈直、鞏昌府范鏞、慶陽府王綸,臣嘗相接,其所議論規為皆非常才,士子所共推尊,軍民所共敬服。是皆先帝與陛下作養簡拔,殆非一朝一夕之故」云云。又奏薦賢才:「如同州儒學學正魏謐、長安縣儒學訓導樊華、渭南儒學訓導李應陽、興平縣儒學訓導秦錡,學既醇正,行尤謹嚴,前提學副使朱應登推教書院,功緒甚著。長安縣儒學教諭董儒、三原縣儒學教諭申偉、泰安縣儒學教諭江萬玉、長安縣儒學訓導胡山,才德俱美,卓立不群。米脂縣儒學教諭蘇文、藍田縣儒學教諭劉萬祿,出身雖由歲貢,學行無忝科目。」云云。按薦地方人才、薦教職,今系撫按事,而舊見之學憲,想亦例也,正德後不復行矣。檢先生遺集,錄之以存餼羊。 |
296 | 富春謠: |
297 | 「富陽江之魚,富陽山之茶,魚肥賣我子,茶香破我家。採茶婦,捕魚夫,官府拷掠無完膚。昊天何不仁?此地亦何辜?魚胡不生別縣?茶胡不生別都?富陽山何日摧?富陽江何日枯?山摧茶亦死,江枯魚始無。於戲,山難摧,江難枯,我民不可蘇。」按察僉事朝邑韓邦奇疏載之削籍。 |
298 | 省掾何麟: |
299 | 武宗微行自大同抵太原,城門閉不入。上怒,遣中官逮山西守臣拒門者,按撫而下皆怖。布政司吏沁水何麟曰:「來旨未有主名,此易為耳。若厚賄中官,不令羅織,願與俱往。即上怒,麟一身不足恤也。」至京奏曰:「陛下巡幸晉陽,維時司城門者實臣麟一人,他官無與也。臣不能啟門恭迎鑾輿,臣罪萬死。但陛下輕宗廟社稷而遠事巡游,且易服微行,無清道警蹕之詔,白龍魚服,臣下何由辨焉?昔漢光武夜獵至上東門,守臣郅惲拒而弗納,光武以惲為守法而賞之。今小臣欲守郅惲之節,而陛下乃有不敬之誅,臣恐後世以為臣之不幸不若郅惲,而陛下寬仁之量亦遠遜光武也。」有旨杖六十釋之,各官皆不問。 |
300 | 楊循吉: |
301 | 武宗南巡,於北固山上見楊循吉留題,因召見行在。見上不能對,遂罷遣歸。忌者因以為伶人臧賢所薦。不知此際循吉貧不能糊口,其赴召也,典衣為裝,惡從市伶人。王元美輕信,筆其事於《卮言》,因而傳播天下,冤哉。徐文貞云,世廟初年欲起君謙,聞其顛而止。楊公實顛,不以伶人事也。 |
302 | 愚按:正德十六年八月癸未發京師,是日即杖臧賢等於午門戍邊,安得從南巡、薦循吉也?又江寧徐子仁霖亦曰臧賢所薦。是年十二月,上至南京,賢死久矣。流聞之謬如此。 |
303 | 蔡鼎: |
304 | 貴池蔡鼎,正德辛巳進士,歷云南巡撫、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訪黔國公沐昆,堂設椅,自中坐,左右列長杌,侍坐撫按。蔡不耐坐,沐怒,命懸其杌,竟立啜茗而去。自嘉靖中撫按始均席。 |
305 | 御容藏殿: |
306 | 嘉靖時,祖宗御容藏永孝、景神二殿。 |
307 | 勳位: |
308 | 嘉靖乙酉二月乙未,故事朝參序爵,南京元會習儀,靖遠伯王瑾協同,守備居首列。南和伯方壽祥不平,詬斥引下之。事聞,得旨班序如舊,戒責壽祥。祟禎辛巳冬節,南和伯方一元協同守備班,安遠侯柳祚昌上忿論。監察御史詹士恆謂「方領敕,宜先之」。兩事適合,又皆方氏祖孫,惜未引前案也。 |
309 | 白衣山人詩見夢: |
310 | 薛應旂嘗夜夢白衣山人誦弔朱中丞紈詩:「玄墓山堂月色明,烽煙照見闔閭城。徙薪自古無恩澤,宿草於今有甲兵。生死已隨朝露盡,是非猶逐夜烏鳴。何年精衛能填海,常使人間恨不平。」 |
311 | 大司馬起復: |
312 | 天順後,大臣俱終喪。嘉靖庚戌九月,起復揭陽翁萬達兵部尚書。崇禎丙子冬,起復武陵楊嗣昌兵部尚書。 |
313 | 鷹犬蟲蟻歲給: |
314 | 嘉靖丙戌二月,御史雷應龍疏曰:「內坊鷹犬歲給豬肉一萬六千五百餘斤,蟲蟻歲供菉豆薥秫五千二百餘石,費財損德。」命核其費,罷之。 |
315 | 御駟: |
316 | 世宗七駿:玉麟飛、白玉馴、碧玉驕、照夜璧、銀河練、瑤池駿、飛雲白。神宗十二駿:玉獅龍、赤電龍、載月烏、五花駿、彩麟、文豹、金麟、絳虯、攢玉騮、玄雲駿、躡雲驄、五口驄。熹宗:烏騅、束玉帶。思宗四駿:太平騟、玉龍媒、吉良乘、璇台駿。 |
317 | 貢象尾: |
318 | 嘉靖癸丑暹羅貢白象道斃,使者以珠寶飾牙,置金盤中,并獻象尾。按劉向《說苑》,魏文侯使舍人毋擇獻鵠於齊侯,毋擇行道失,徒獻空籠。 |
319 | 嘲邊: |
320 | 嘉靖庚戌,大將軍仇鸞縱俺答出塞,書我亭障曰「仇鸞免送」。崇禎丙子,金人深入畿內,粉書邊堡曰「百官免送」。 |
321 | 金甌再卜: |
322 | 丙辰,上密書內苑撰青詞諸臣之名,貯金甌中,手探得嚴訥、李春芳,遂拜相。崇禎元年,上卜相亦如之,得來宗道、楊景辰、劉鴻訓、周道登、李標、錢龍錫。 |
323 | 青田: |
324 | 嘉靖初,郡縣率八月成白冊,九月散青田,至十一月畢稅。後青田之散恆至歲終,萬歷以來民間并不知青田矣。 |
325 | 泉州志: |
326 | 隆慶黃光升作《泉州志》載晉江知縣張文宿貪虐之跡。而《萬歷杭州志》文宿以本貫,陳善具述其美,云晉江險惡難治。今兩存之,俟考。 |
327 | 宥隨駕監生: |
328 | 萬歷初幸太學,有監生派執壺者竟隨駕入宮,被詰,其人懼甚,上諭令扶出。 |
329 | 李偉: |
330 | 武清侯李偉微時業圬墁,既貴,函封圬刀。慈聖太后嚴毖外家,或子弟陳乞,命進圬刀示之曰:「當時藉此為活,今極富貴猶患不足耶?」潞簡王之國,微行擅殺人,太后命大璫封杖撻四十。 |
331 | 詰惠山神文: |
332 | 無錫周子義,萬歷己卯主北闈,受邑子之賄,拔置八十名。周歷禮部左侍郎,贈尚書,謚文恪,祠於惠山。談修作《詰惠山神文》,末曰:祠亦安足重乎?象至不仁而祠於貴陽,王振誤國而祠於燕市,又安訝斯祠之作邪!試由常情以談,祠而出於人心之公乎則可久,倘祠而出於一人之私乎必不久。子不見祠於前者,陸羽、李紳唐人也。秦觀、尤袤宋人也,倪瓚元人也,乞命享祀不絕。彼西施莊以獻西施而作,蕭莊以蕭侍郎而作,通惠亭以錢伸仲而作。曩時非不選勝以章得意,而今安在乎! |
333 | 少宰被杖: |
334 | 江陵籍產,遣太監張程同刑部侍郎丘橓等往追逮曾尚書省吾、王少宰篆等。曾角巾青衣,王直囚服乞哀,中官杖之。事聞於朝,時沈光祿思孝戲陸少宰光祚曰:「君善為之,不聞少宰杖乎?」 |
335 | 緬酋詭貢: |
336 | 邊人有持平緬夷二錦入見黔撫,云緬酋欲求入貢。撫臣遺申相國時行書,欲奏聞。申答曰:近時暹羅求貢持上金葉表文,今第以一人持二錦來,真贗未可必,宜審實而善遣之,非得金葉表文不當為代奏也。撫臣乃止。後卒亡。驗求其人,則亡去久矣。夷情未可輕議也。 |
337 | 長昂射子: |
338 | 三衛屬夷,長昂為雄,年六十餘時入寇。一日出賬房遙見二鹿,彎弓迭射之,應弦而殞及其二子,遂稍戢。 |
339 | 朱國祚: |
340 | 萬歷癸未,秀水朱文恪進士第一,臚傳日文恪父太醫院使東山公緋服侍班。 |
341 | 乙未,修撰朱國祚為司經局洗馬。故事,鼎元無任洗馬者。八月充皇長子侍班,尋清理貼黃,靖難功臣舊署「奉天征討」。文恪曰:「文皇不得已值此,奈何以同姓加征討名?」悉改「靖難」。 |
342 | 宸翰: |
343 | 宣城沈修撰懋學,賜御書「謹言行、明義理」六字。徑四寸,遒整有法,嘗見之。 |
344 | 太廟羊角燈: |
345 | 丁亥孟秋享太廟,風猛燭滅,太常寺丞讀祝,高聲索燭。因制羊角小燈二持照。 |
346 | 傳戴煖耳: |
347 | 癸巳閏十一月十二日,輔臣王錫爵請傳戴煖耳。故事,十一月朔傳戴煖耳,百官傳衣不謝,傳煖耳獨謝。 |
348 | 喪儀: |
349 | 仁聖皇太后之喪,大宗伯范謙衣白入朝,至闕門忽傳各官衣青布袍,急出易衣以進。次日則白紗帽烏靴成服,斬衰,朝夕哭臨。期畢而退署,衣冠皆白,絰帶不除。二十七日後用三烏:為烏紗帽、皂靴、黑角帶也。又逾月易青素,大約百日更淺淡,服色行移。舊案:有白紗帽,白布袍,布襪,蒲鞋。末年中宮之喪。浙省詔至,疑所服青白,竟青袍迎詔。 |
350 | 日本關白求封: |
351 | 萬歷乙未正月甲戌朔,庚辰,日本差來小西飛、彈守藤原如安:謹稟天朝兵部尚書太保石老爺臺下:小的日本求封,蒙老爺天高地厚之恩,擔當如此。昨見四位閣下老爺、禮部范老爺,俱同老爺盛心,大事已就。今在議封之時,特將本國應封人員開報,伏乞老爺照依。後開緣由施行,舉國得安,萬代頂德。謹稟。 |
352 | 計開:冊封敕書印信並各項儀制,務求老爺留神要好,不致貽笑朝鮮琉球海外諸國。至懇至禱。一,日本原國王無有,舉國臣民乞封關白。自豐臣秀家以上五員,乞封大都督獨行,長加世西海道,永為天朝沿海藩籬,且與朝鮮世世修好。一,釋玄蘇封日本禪師。一,豐臣家康、豐臣利家、豐臣秀保、豐臣秀俊、豐臣氏鄉、豐臣輝元、平國寶、豐臣隆景、豐臣晴信、豐臣義智,以上十員乞封都督。一,釋宗逸封日本一道禪師。一,豐臣玄以、豐臣長吉、豐臣正家、豐臣正成、豐臣全宗、豐臣調信、豐臣吉隆、豐臣正信、源家次平、行親平末鄉,以上十二員乞封都督指揮。一,平山五衛門、早田四郎、兵衛宅甚藏、西山久助、吉田善吉、下甲石衛門、西川與郎、松井久大夫、小昌久次、大瀨少吉,以上十五名勞苦三年,均乞封爵。再來盡應人員,乞給賜督札府十五張、亞都督札府二十張,臨時頒賞,使日本大人臣僚俱各叨受天朝爵秩,遵天朝命令。 |
353 | 二月甲辰朔,壬子,詔封日本國王平秀吉曰:朕受天明命,覆幬無私,仁育遐荒,有同宇下。惟爾日本遠隔鯨波,昔嘗受爵於先朝,中乃自攜於聲教。爾平秀吉能統其眾,慕義承風。始假道於朝鮮,未能具達,繼歸命於闕下,備見真誠。馳信使以上表章,干屬藩為之代請。恭順如此,朕心嘉之。茲特遣後軍都督府僉書署都督僉事李宗誠充正使,五軍營右副將署都督僉事楊方亨充副使,持節封爾為日本國王,錫以冠服金印誥命。凡爾大小臣民悉聽教令,共圖綏寧,長為中國之藩維,永奠海邦之黎庶,恪遵朕命,克祚天休。故茲昭示,俾咸知悉。 |
354 | 敕諭平秀吉:朕恭承天命,君臨萬邦,豈獨乂安中華,將使薄海內外,日月照臨之地,罔不樂生而後心始慊也。爾日本平秀吉,比稱兵於朝鮮。夫朝鮮,我天朝二百年恪守職貢之國也。告急於朕,朕是以赫然震怒,出偏師以救之。殺伐用張,原非朕意。乃爾將豐臣行義,遣使藤原如安來,具陳稱兵之由,本為乞封天朝,求朝鮮轉達,而朝鮮隔遠聲教,不肯為通,輒爾觸冒,以煩大兵,既悔禍矣。今退還朝鮮王京,送回朝鮮王子、陪臣,恭具表文,仍申前請。經略諸臣,前後為爾轉奏,而爾眾復犯朝鮮,以失鄰好。披露情實,果爾恭誠,朕是以推心不疑,嘉與為善。因敕原差游擊沈維敬,前去釜山宣諭爾眾盡數歸國。特遣後軍都督僉書署都督僉事李宗誠為正使,五軍營右副將左軍都督府署都督僉事楊方亨為副使,持節詔封爾平秀吉為日本國王,錫以金印,加以冠服,陪臣以下亦各量授官職,用溥恩賚,仍詔告爾國人,俾奉爾號令,毋得違越,世居爾土,世統爾民。蓋自我祖文皇帝錫封爾國,迄今再封,可謂曠世之盛典矣。自封以後,爾其恪奉三約,永肩一心,以忠誠報天朝,以義信睦諸國。附近夷眾,務加禁戢,毋令生事於沿海。六十六島之民,久事徵調,離棄本業,當加意撫綏,使其父母妻子得相完聚。是爾之所以仰體朕意,而上答天心者也。至於貢獻,固爾恭誠。但我沿海將吏,惟知戰守,風濤出沒,玉石難分。效順既堅,朕豈責報一切免行,俾絕後釁。遵守朕命,勿得有違。天鑒孔殷,王章有赫,欽哉故諭。 |
355 | 頒賜國王紗帽一頂,金鑲犀帶一條,常服羅一套,大紅織金胸背麒麟員領一件,青褡衣蒦一件,綠貼裏一件,皮弁冠服一件,七旒縐紗皮弁冠一頂。玉桂一枝。五間絹地紗皮弁服一套,大紅素皮服一件,素白中單一件,纁色素前後裳一件,纁色素蔽膝一件。纁色妝花錦綬一件。紅白素大帶一圍,大紅素紵絲舄一雙。丹礬紅羅銷金夾包袱四條,紵絲二匹,黑綠花二匹,深青素一匹,羅二匹,黑絲一匹,青素一匹,白氁綠布十匹。 |
356 | 封日本國王平秀吉誥文:皇帝制曰,聖仁廣運。凡天覆地載,莫不尊親。帝命溥將,暨海隅日出,罔不率俾。昔我皇祖,誕育多方,龜紐龍章遠錫扶桑之域,貞氏大篆榮施鎮國之山。嗣以海波之揚,偶致風占之隔。當茲盛隆,宜續彞章。咨爾豐臣平秀吉,崛起海邦,知尊中國,西馳一介之使,欣慕來同;北叩萬里之閽,懇求內附。情既堅於恭順,恩可靳於柔懷。茲特封爾為日本國王,錫之誥命。於戲,寵賁芝函,襲冠裳於海表。風行卉服,固藩服於天朝。爾其念臣職之當修,恪循要束;感皇恩之已渥,無替款誠。祇服綸言,永遵聲教。欽哉。 |
357 | 朝鮮上書: |
358 | 萬歷二十四年丙申五月十八日,朝鮮國王李昖書奉天朝石太師閣下:吾聞天朝之大恩,封日本國王關白,實太師之獨力擔當運籌,日本豈不欲封。不料海上風霾漸盛,或風或雨,或晴或陰,又兼山水相衝,舟不能渡。但日本至釜山順水,釜山至日本逆水,一朝狂風大作,浪過於天,故此遲延月日。吾已於四月十三日差陪臣哈金鎖領二十餘卒探聽日本情形,至二十日方回日本國王關白求天朝之封甚要,但倭將清正詐幻多端,其行長恭順之心亦有,故將倭分作三班,已渡二班,止有清正之倭,分作一班,已屯於釜山。故行長正誠回奏關白,言倭眾二班已渡,止有一班迎接天使一同渡。關白亦言天使一渡海後,倭眾盡數撒歸不許遲緩有違。其天使往,但我禮接不周,有慢天使。故於正月十五日差行長來請沈維敬過海,講說禮義,以迎天使往封。其沈惟敬已至相罵島地方,去日本止隔二百餘里,其關白又見沈惟敬渡海,又見天使入營,故同行長將清正之倭盡數撤回。其清正不肯,行長又差飛禪回奏關白。關白大惱,將糧米盡不發去。故清正問小國要地圖,要谷種,思屯田積草。故吾將穀種與三十石、地圖一張,差陪臣永正齎至馬領地方。清正見吾穀種,又有地圖中烏嶺有伏兵之處,扼塞有養馬之場。其釜山至登萊乃深山大嶺,虎穴之處,兵不能進,馬不能行,止有一條小路,長三百餘里,有七十二灣,士兵能進不能出,故懼吾不敢犯。又聞天使於四月初三日夜逃出釜山,不知何意。但日本且有恭順之心於天朝,而天朝反無撫恤之心於日本,釜山恬然,乃是大人威震,我已遺書與關白:「天朝差冊使出釜山一年有餘,爾國如何不差使臣迎請?」關白亦答云:「但封我甚要,只待風息,館舍有備,不日即迎請矣。」日本情形如此,特差小卒尤禹齎覽,以便施行,伏祈照鑒不宣。 |
359 | 王守仁誣楚府寄物: |
360 | 萬歷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湖廣巡按御史趙文炳奏:都察院勘札准本部題覆留守後衛所掌印百戶王守仁奏稱太叔祖王弼誥敕符券甲胄器仗金銀珍寶衣飾器皿,各造文冊一本,陝西莊田場廠文冊八十六本,俱承奉錢保領回楚府寄庫。奉旨:「這所奏事情,差該部查明具奏。欽此,欽遵。」該本部看得守仁所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