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二集巻十一勅諭 |
3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去歳陜西、西安等處年穀不收,罔有積貯,以致閭閻困苦至極,已遣使賑濟之矣。直𨽻所轄地方,素有儲蓄,或州縣稍有不登,卽以所儲米穀從均贍給,是以民生獲濟良多。今年豐歉,尚未可知。陜西省府州縣現存米穀之數,應行察明,先時預備,至各省府州縣,皆令積貯米穀數千石,則禆益黎庶者大矣。可下各該督、撫等,令各府州縣積貯米穀,其所積穀數,當逐一膳冊詳報,户部著九卿、詹事、科道等會議以聞」。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初二日。 |
4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王熙、張玉,書學士王國昌、滿丕圖、納哈王、尹方、王掞、李柟。 |
5 | 前者纂修明史諸臣所撰本紀、列傳,曽以數巻進呈,朕詳晰披閱,幷命熊賜履校讐熊賜履,寫簽呈奏,於洪武永樂本紀訾議甚多,朕思洪武係開基之主,功徳隆盛,宣徳乃守成賢辟,雖運會不同,事蹟攸殊,然皆勵精顯於一時,謨烈垂諸奕世,為君事業,各克殫盡,朕亦一代之主也,銳意圖治,朝夕罔懈,綜理萬幾,孳孳懋勉,期登郅隆,若將前代賢君搜求其間隙議,論其是非,朕不惟本無此徳,本無此才,亦實無此意也,朕自反厥躬,於古之聖君旣不能逮,何敢輕議前代之令主耶?若表揚洪武宣徳,著為論贊,朕尚可指示詞臣,撰文稱美,儻深求刻論,非朕意所忍為也。至開創時佐運文武諸臣,各著勲績,列傳之中,若撰文臣事述,優於武臣,則議論失平,難為信史,纂修史書,雖史臣職也,適際朕時撰成明史,苟稍有未協,咎歸於朕矣!明代實録及紀載事蹟諸書,皆當蒐羅藏弆,異日明史告成之後,新史與舊書俾得竝觀,以備天下後世之公論焉。前曽以此指面諭徐元文尔等當知之。康熙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諭修明史諸臣。 |
6 | 朕自冲齡,卽在宫中,披覽經史明實録,曽閱數過,見其間立言過當,紀載失實者甚多,纂修明史,冝加詳酌,如𢎞治中太后思念崇王,欲令入朝,此亦情理之至常,且所封之地,初不甚遠,而一時大臣及科道官員交章爭執,以為不可,至云人民騷擾,國勢動搖,時已有㫖召崇王矣,竟因人言而止。夫書言以親九族,九族旣睦,若藩王就封,必不可召見,則自古帝王所云睦族之道謂何?又正徳實録》載午朝罷後,於御道得匿名文簿一巻,傳㫖詰問,百官皆跪於丹墀,時仆而暴死者數人,暍而病者尤衆。夫夏月雖天時炎熱,何至人多暴卒?且行間將士,每披堅執銳,戮力於烈日之中,未聞因暑而致死,豈朝堂之上,病暍若斯之甚耶?所云盡信書,不如無書,此之謂矣。至於宦官為害,厯代有之,明如王振、劉瑾、魏忠賢輩,負罪尤甚,崇禎時誅鋤閹黨,極為善政,但謂明之亡亡於太監,則朕殊不以為然,明末朋黨紛爭,在廷諸臣匱封疆社稷於度外,惟以門户勝負為念,不待智者知其必亡,乃以國祚之顚覆,盡諉罪於太監,謂由中官用事之故,烏得為篤論耶?朕宫中所用太監,止令供灑掃奔走之役,一嚬一笑,從不假借,所以數十年以來,太監皆極貧乏,有不能自給者,爾諸臣想亦悉知,朕非信用太監之主,惟朕可為此言,作史之道,務在秉公持平,不應膠執私見,為一偏之論,今特與諸臣言之,冝共知此意」。康熙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 |
7 | 諭户部。 |
8 | 朕勤求治理,念切民依,凡有往來,人等必以年歳之豐歉、雨澤之有無,一切閭閻情形,備悉諮訪,前聞陜西西安、鳯翔各屬饑荒,已經特頒諭㫖,蠲免錢糧,竝發帑金,專遣大臣賑濟,仍撥給别省錢糧,刻期運送,務使均霑實惠,人獲更生。近又聞頒賑之前,尚有貧民散入四方,流離失業,勢不能復還鄉井,儻不曲加撫綏,必致轉於溝壑,深為可憫。凡流民所至地方,應令該省督撫董率有司區畫賑濟,令各得所。其賑濟過人口數目,著具冊題報,有能酌量資給,俾回原籍者,一倂造冊具奏。至於湖廣、襄陽等處,距潼關相近,且道路平坦,易於轉輸。襄陽等處所有積貯米穀,應令該督撫運至潼關、陜西督撫接受轉運,庶於散給兵餉賑濟饑民,均有裨益,應作何輓運尔部作速詳議具奏。特諭康熙三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
9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陜西省西安、鳯翔兩府所屬地方,去歳遇災,雖曽自京師頒發帑金,遣官賑濟,然百姓仍有流移者,此皆無積貯預備之故也。今靳輔已簡任河道總督矣,靳輔於河道情形熟練曉暢,可截今年漕米二十萬石,交與靳輔,作何酌量,僱船由黃河輓運抵山西蒲州等處,預為積貯?即偶遇災傷,旣有所備,於軍儲民生咸獲裨益矣!至由黄河逆流轉運,勢屬艱險,若有米船損壞之事,免其議罪,則靳輔亦得殫心盡力,黽勉報稱,可降㫖」。九卿㑹議,尔等亦同靳輔議之。康熙三十一年二月初四日,諭內閣。 |
10 | 江北漕米,速行截畱二十萬石至蒲州等處,積貯預備,誠為有益,但自砥柱至蒲州,一帶地方,可否輓運。若遣部中司官往視,或勘閱草率,借端推諉,稱為不可。若交與地方官,則退縮畏事,託辭勞民。或以彼地豐收無處需米,指稱不必輓運,或因循遲緩,以致氷凍指稱,不可輸輓。如此,則特命運米,亦屬徒然矣。凡事身任其責,殫心奉公,竭蹷圖之,無有不奏效者。前黒龍江置戍,轉運軍儲,衆皆謂地屬初闢,其事為難。朕惟斷自一已,見諸施行。今屯兵列障,運道開通,絶塞遐邊,丕振功效,此卽已著之實驗也。可下九卿議之,康熙三十一年三月初四日。 |
11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王熙、張玉書,學士徳珠,温保王國昌、王尹方、王掞、李柟。 |
12 | 總河靳輔年邁而有疾,河務所關至要,當豫遣材幹之人,用副靳輔,俾習練河務,則異日可以接續綜理」。其下九卿議奏。康熙三十一年三月十六日,諭兵部。 |
13 | 國家簡用武臣,委任封疆,重寄,專期,軍民輯睦,邊境乂安,其實有宣力累年,茂樹偉伐者,則旌庸之典,必加渥焉。甘肅提督孫思克,乆厯邊地,熟諳機冝,當秦省用兵之時,素著勞績,自任提督以來,益殚謀猷,實心幹濟,惠愛洽於士卒,威望讋乎外彛,特沛殊恩,用昭寵奬,著加太子少保,給一拜他喇布勒哈番,以示朕展勲酬勞至意尔部,卽遵諭行。特諭。康熙三十一年三月十七日,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徳珠、温保、王國昌,近觀科道等官,竟無條奏者。夫設立科道,特欲其有所建白也,當言之時,應不時具奏,可以此意傳與科道官知之。康熙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14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張玉書、學士𫝊繼祖、温保、王國昌、王尹方、王掞、李柟。 |
15 | 喀爾喀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向未入覲京師初次來朝者,仍依原賞喀爾喀之例給之,若曽經入覲一次,已蒙錫予而復來者,皆凖四十九旗例,以頒賚焉。其下理藩院註冊,著為定例,遵行可耳。康熙三十一年四月十九日。 |
16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張玉書,學士傅繼祖、温保、王國昌、王尹方、王掞、李柟。 |
17 | 遣往察看黄河之前鋒,統領碩鼐等差回奏稱:「察看黄河自寧夏至潼關,皆可舟運,但龍王站一處,水勢陡絶,湍激不可行船,其間由陸路起剥十里,過水陡之處,卽由船運,便可直至潼關、西安矣。旣如此,應差工部賢能司官一員,會同廵撫葉穆濟於船窩裏地方造,可載一百石之船二百隻,逆流至龍王站下停泊,預為備用。又聞歸化城北翁魁等山産有材木,令遣八旗鐡匠、木匠、歸化城派出夫役,伐木踞板運至湖灘河朔津口,造裝載一百石之船二百隻。此造船所需鐡與油麻等物,自該部發往,船工既畢之後,將大同米石出沙虎口轉運至湖灘河朔津渡泊船之處,俟彼時再議造船之暇,自大同至湖灘河朔工所,其轉運之路,應察看詳明,預加料理,尔等會同户工二部確議以聞」。康熙三十一年五月初一日。 |
18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張玉書,尚書馬竒,侍郎凱音布,學士傅繼祖、温保、王國昌、王尹方、王掞、李柟。 |
19 | 聞山西平陽府等處雨水協時,牟麥豐收,其直必賤,可遣賢能官員往彼購買,預為積貯。不惟有益於民,異日儻有需用,亦得所資矣。可令九卿、詹事、科道會議以聞」。康熙三十一年五月初一日。 |
20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㤗、張玉,書學士𫝊繼祖、温保、王國昌、王尹方、王掞、李柟。 |
21 | 積穀者,至要之務也,誠有所積貯,雖遇災傷,斷不致於饑饉,但小民不知儲蓄,毎値豐收之年,恣意糜費,及逢儉歳,遂底困窮。今時届麥秋,可勅各該地方官勸諭百姓,比戸量力,共相樂輸,委積儲峙,州縣官將捐助者姓名,與米數註冊,秋成之後,亦倣此行焉,其春時乏食者,貸與之,至秋照數收入,以為積蓄。夫每年於麥穀告登之候,勸勉捐輸,則數歳之間,倉廩充裕,卽罹災䘲,民食自可不虞匱乏矣。尔等會同九卿、詹事、科道議奏,康熙三十一年五月初二日。 |
22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今年陜西、西安地方三春,雨水愆期,秋收豐歉,未可預計。襄陽者,附近西安形勝之地也。可將截畱江寧、荆州糧各十萬石,交與該督撫以官船運至襄陽,先時儲蓄。其下九卿、詹事、科道卽行,㑹議以聞」。康熙三十一年五月初九日。 |
23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傳繼祖逹瑚、温保、王國昌、戴通。 |
24 | 西安廵撫布哈疏稱:「雨水未足,人民患病者頗多。夫雨水不足,則秋收難望,若何拯濟其疾病?若何救治?可下九卿科道㑹議以聞」。康熙三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侍郎朱都納,學士傅繼、祖、逹瑚、温保、戴通、王國昌。 |
25 | 朕思此時,正當簡閱軍旅,以備調遣,毎佐領撥鳥鎗䕶軍各一人,撥前鋒、親軍、䕶軍各十人,漢軍火器營兵撥二千人,如無須調遣,朕廵厯塞外時,親率以往,此兵各給整理器械銀十兩,使今冬竟不徵發,則所給銀兩,可於軍餉之內寛緩,其期零星除扣之。其下㫖:議政大臣、各都統將所派禁旅、器械軍装,皆令全具無缺,以備一有調遣,立可啓行大臣官弁,倂擬出焉,此師不過預備而已,可將是意諭軍士知之」。康熙三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26 | 諭尚書庫勒納等。 |
27 | 審事畢尔等親齎來奏:知府副將在邊疆啓隙生事,以未叛指為已叛,擅興師旅,詭報撃敗者,事關軍機,卽行加戮,何必遲疑尔等會同總督審明,卽於彼地正法示衆,否則遐邊遠域啓隙,謊報者安所懲戒耶?至於土司尔等如再三招徠安輯,彼仍抗拒不出,會同總督撲剿之可將此㫖,繕寫呈覽,交大學士等特諭康熙三十一年七月初八日。 |
28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傅繼祖、戴通、王國昌。 |
29 | 將軍薩布蘇奏請逹呼里西白之五百兵,令其學習鳥鎗。夫以邊兵訓練火器,所言雖是,但逹呼里西白之衆,遷徙甫至,未獲寧居,盡其族類,槩令學習,似為未當,或俟之數年,安土樂業,始令操練鳥鎗,或應作何籌度,另為訓練,其宻咨薩布蘇具議,以覆康熙三十一年七月十五日。 |
30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傅繼祖、席喇逹、瑚戴通。 |
31 | 聞西安所屬驛站凋敝,可交該督、撫整頓之。彼土民生,近日情形比前如何?田禾收穫豐歉如何,秋麥已播種乎?抑猶未也,可令詳明踏看來奏」。康熙三十一年九月十四日。 |
32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席喇逹、瑚戴,通今所備禁旅之內,每佐領撥䕶軍七名,其前鋒軍則簡四百名火器,營兵則分其半,於十月杪遣赴大同,飼養馬匹,預備徵調。應遣大臣令兵部奏請,曽隨朕之每佐領䕶軍一人,可除出之至京師,簡軍預備其事宜,亦令具議以聞。康熙三十一年九月十五日,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席喇、傅繼祖、逹瑚徳珠、戴通。 |
33 | 筆帖式季慶鶴力保盜賊,情殊可惡,其革職發往黑龍江效力可改簽批發前者,工部筆帖式愛新阿監造新滿洲房屋,曽有梁木摧折,致新滿洲被壓而斃,聞其為人,不孝不義,至於已極,八旗之衆,無弗知者,乃工部堂官不行題𠫭褫革,反委為司員,令監工作。夫筆帖式者,漸次陞擢,可為司員,可為大臣者也。如此,不孝不義之人,豈可為大臣與司員哉?其嚴飭各部院,有似此孝義不修行止謬亂好生事端代寫詞状者,察出革其筆帖,式儻被革者,異日挾仇訐告,朕決不聼理也,可咸傳諭之。康熙三十一年十月初二日。 |
34 | 諭户部。 |
35 | 陜西西安等處地方,連歳凶荒,繼以疾疫,因而閭閻失業,洊致流移,朕軫恤民艱,焦勞宵旰。自去歳冬月以來,頒發帑金,蠲免正賦,輓輸積穀,轉運漕糧,屢次特遣大臣察勘,多方賑濟。念國家所重,惟在養民。目今秦省雖薄有秋收,但民間匱乏已極,儻非格外加恩,無以使積困書甦轉徙。盡復陜西廵撫所屬府、州、縣、衛所康熙三十二年地丁銀米,著通行免徵。從前所有積欠未完錢糧,亦著通行蠲豁,務俾比屋同霑實惠,小民咸慶更生用。稱朕子愛元元,撫育安全至意尔部,卽遵諭行,特諭康熙三十一年十月初六日。 |
36 | 諭刑部。 |
37 | 朕保乂黎元,崇尚寛大,毎於刑獄之事,輒厪矜恤之懷。秦省、西安等處地方,比歳薦饑,閭閻困苦,業已多,方賑䘏,屢諭蠲租,尤冝大沛仁恩,特加赦宥。凡陜西廵撫所屬,今年秋審,情真緩決人犯內,除十惡及軍機獲罪官員犯罪不赦外,其餘自諭㫖到日,通省免死,照例減等發落,有見在審擬未經結案者,亦如之。嗣後務令革心嚮善,副朕法外,生全至意尔部,卽遵諭行特諭。康熙三十一年十月十二日。 |
38 | 諭吏部、都察院。 |
39 | 國家設立言官職司耳目,一切吏治民生,得失利弊,皆冝殫思畢慮,據實直陳。近見滿、漢科道官員,建白甚少,殊非朕責望言路之意。嗣後應各矢公忠,研求時務,凡可以裨益國家之事,悉攄所見奏聞,以俟採擇。但不得懷挾私情,紛更定例,勦襲陳言,浮泛塞責。其有眞知灼見應糾劾者,卽行叅奏,亦不得暗受囑託,代人報復,苛責細事,希圖傾陷尔部卽傳諭遵行,特諭康熙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
40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席喇、傅繼祖、徳珠、戴通安布禄。 |
41 | 將軍薩布蘇佟寳等奏請驛站缺丁,依數頂補無妻室者,給以婦人,驛逓再為増匱壮丁馬畜錢糧,俱行添設,則驛站可不致困敝。朕思驛站困敝者,皆該將軍等不省徭役不簡事件,絶非要務槩令馳驛勒索之所致也,雖添置驛丁,増給錢糧事,若不務簡省,䆒復何益?且所需婦人,為數多矣,取給一時,將焉可得?伊等在彼其可得,縁由或有成算耶?可勅該將軍薩布、蘇佟寳等,如何減省徭役,不致凋敝,驛逓所缺男婦,從何充補?㑹同盛京將軍確議報部。康熙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諭大學士伊桑阿、學士席喇、傅繼祖、徳珠、温保、戴通安布禄。 |
42 | 大同右衞屯駐大兵,有事則大同總兵官必協同征行。其鎮標兵及沙虎口協標兵,皆當改為騎卒,可下兵部議奏。康熙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諭大學士伊桑阿、學士席喇、傅繼祖、徳珠、温保、戴通安布禄。 |
43 | 聞西安米價尚復翔貴,流民還籍者少。朕為陜西地方民生時,存諸懷,必如何措施,然後於民有濟,蓋孳孳不置也。先是,聞自湖廣之㐮,陽抵陜西,商州水路可逹,已遣郎中蘇赫納閱視,今問之,內大臣索額圖乃亦乘船自商州行至襄陽。夫西安米價如尚翔貴,則流民不能復歸本籍,自商州至襄陽,旣有水路,可將現運至㐮陽之米二十萬石,卽自襄陽水路轉輸至商州,更自商州轉輸至西安,俾相販糶,則陜民之饑者流者均得蘇息矣。可特遣京師賢能大臣一員,會同總督丁思孔、總兵官王化行等,率道員劉暟將轉運米石及招還流民之事,委之專理。其自襄陽運至西安之米,以湖廣價直,止加算所運脚費與之貿易,則米價必賤於民生,大有禆益,而流移之衆,亦獲速還故土,所得米直,齎至湖廣,復買米糧,亦依此法轉輸平糶,當俟陜西流民悉還本籍米價,旣賤之後,方行停止,尔等㑹同,速議以聞。康熙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44 |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二集巻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