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山西通志卷四十二 |
3 | 田賦 |
4 | 澤州府 |
5 | 原額民田共地三萬一千一十頃四十四畆五分七釐四毫,共徴折色糧一十五萬二千一百八十四石六升六合二勺,一抄七撮折銀幷加増絲絹銀一十二萬五千六百五十二兩二錢七分四釐七毫四絲七忽九㣲二纖,地畆九釐銀二萬八千一十八兩一毫一絲六忽。驛站銀一萬一千六百三十八兩一錢七分六釐七毫,三項共銀一十六萬五千三百八兩四錢五分一釐五毫六絲三忽九微二纖,內除荒外。 |
6 | 實在民田熟地二萬五千七頃三十九畆二分二釐六毫五絲,共徵折色糧一十二萬三千九百八十七石八斗三升七合二勺二撮、九圭三粒三粟折銀幷加増絲絹銀一十萬二千五百六十兩七錢一分四釐五毫一絲四忽、一纖八沙、九塵九渺地畆九釐銀二萬二千六百一十五兩二錢五分一釐九毫八絲八忽五微驛站銀一萬一千六百三十八兩一錢七分六釐七毫,三項共銀一十三萬六千八百一十四兩一錢四分三釐二毫二忽五微一纖八沙九塵九渺。 |
7 | 又節年開墾過民田共地二千四百九十五頃六十一畆八分八釐七毫一絲,共徵糧一萬一百六十四石三斗九升五合八勺。二抄四撮五圭四粒五粟,折銀一萬三百六十八兩三錢七分六釐七毫三忽六微八纖三沙八塵五渺八埃五漠。 |
8 | 原額屯田共地六百一十六頃五十七畆五分九毫,共徵本色糧五百二十六石五斗三升三勺、三抄、七撮三圭。 |
9 | 折色糧一千四百六十八石五斗一升六合一勺九抄折銀一千一百七十四兩八錢一分二釐九毫五絲二忽。內除荒外 |
10 | 實在屯田熟地三百七十二頃八畆六分二釐九毫,共實徵。 |
11 | 本色糧三百七十二石四升五合七勺,折色糧八百九十五石一斗五升八合九勺五抄三撮四圭,折銀七百一十六兩一錢二分七釐一毫六絲一忽八微四纖。 |
12 | 又節年開墾過屯田共地六十三頃七十七畆一分三釐六毫,共徵糧一百八十九石八斗七升二合三抄二撮八圭六粒四粟,折銀一百五十一兩八錢八分五釐五毫九忽,二微三沙七渺二埃一。額外清出河灘塞地七頃一十一畆九分五釐,共徵本色穀三十五石五斗九升五勺。 |
13 | 一、萬厯年間,加増豐贍庫,夏秋稅糧,馬草折色銀五十五兩七錢七分七釐八毫一絲三忽三纖四沙八塵八渺。 |
14 | 原額廢藩,更名宗墳地九十一畆,徵本色穀一十三石六斗五升。 |
15 | 一戸口,雍正九年,審編實在人丁共一十五萬五千八百八十九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二千五百五十三丁外。 |
16 | 實行差人丁共一十五萬三千三百三十六丁,共徵均徭,幷辦買本色顔,料共銀五萬三千八百八十五兩六錢一分八釐二毫六絲三忽,四微九纖三沙八塵二渺五埃一漠。 |
17 | 一,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千五百一十九。丁欽奉: |
18 | 恩詔永不加賦。 |
19 | 一、額外商税、匠價、酒課、商畜、牙當契税等項,共銀一萬四百四兩八錢七分九釐四毫。 |
20 | 鳯臺縣。 |
21 | 原額幷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九千一百七十三頃一畆四釐七毫三絲,共實徵」。 |
22 | 本色糧三百七十二石四升五合七勺,折色租課銀四萬五千九百九十三兩六錢八分一釐一毫九絲九忽五微九纖,九沙五塵七渺九埃二漠。 |
23 | 實在行差人五萬七千四百九十丁,共實徵均徭銀一萬六千四百二十五兩九釐四毫一絲六忽,二微一纖七沙六塵三渺七埃五漠。 |
24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二百三十二丁欽奉: |
25 | 恩詔永不加賦。 |
26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四千二百五十一兩八分二釐九毫。 |
27 | 一,額外宗墳坡地九十一畆,共徵租穀一十三石六斗五升。 |
28 | 髙平縣 |
29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七千四百三十一頃九十二畆七分三釐六毫八絲,共實徵。 |
30 | 折色糧銀四萬四千四百四十八兩五錢四分五釐九毫六絲四忽七微四纖三沙五渺七埃四漠,實在行差人四萬三千二百丁,共實徵均徭銀一萬三千一百三十四兩四錢九分八釐六毫五忽四微。 |
31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五百八十七丁欽奉: |
32 | 恩詔永不加賦。 |
33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四千一百八十五兩六分三釐二毫。 |
34 | 陽城縣 |
35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四千七十二頃七十一畆八分四釐五絲,共實徵。 |
36 | 折色糧銀二萬一千四百八十兩一錢六分二毫二絲七忽,六微八纖,八沙三塵一埃四漠。 |
37 | 實在行差人二萬一千九百二十八丁共實徵均徭銀一萬七百七十六兩七錢三分八釐二毫一絲四微八纖四沙八塵五渺。 |
38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二百五十六丁欽奉: |
39 | 恩詔永不加賦。 |
40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一千六十六兩五錢九分八釐四毫。 |
41 | 陵川縣。 |
42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四千一百一十九頃六畆六分六毫,共實徵。 |
43 | 本色糧三十五石五斗九升五勺,折色糧銀二萬一千五百二十五兩二錢八毫一絲九忽,六微四纖,三沙七渺一埃。 |
44 | 實在行差人二萬一千七百九十七,丁共實徵均徭銀六千九百四十三兩七錢七分三釐九毫九絲九忽二微五纖六塵。 |
45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三百二丁欽奉。 |
46 | 恩詔永不加賦。 |
47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六百六十九兩四錢四分八釐九毫。 |
48 | 沁水縣。 |
49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三千一百四十九頃二十六畆五分九釐八毫,共實徴折色糧銀一萬四千六百五十八兩七錢二分二釐一毫七絲八忽,六微六沙、七塵九渺一埃五漠,實在行差人八千九百二十一,丁共實徵均徭銀六千六百五兩五錢九分八釐三絲二忽,一微四纖七塵三𣺌七埃六漠。 |
50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百四十二丁欽奉: |
51 | 恩詔永不加賦。 |
52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二百三十二兩六錢八分六釐。 |
53 | 蒲州府 |
54 | 原額民田共地三萬一千二百七十一頃五十一畆四分四釐五毫三絲八忽,共徵折色糧二十二萬四千四百七十一石四斗八升六合八勺一抄折銀,并加増絲絹銀二十一萬一十兩五錢四分五毫一絲八忽。五微地畆九釐,銀二萬五千二百六十八兩八錢六分二釐。驛站銀一萬六千九百五十七兩四分九釐一毫,三項共銀二十五萬二千二百三十六兩四錢五分一釐六毫一絲八忽。五微內除荒外。 |
55 | 實在民田熟地二萬五千六百八十三頃九十三畆六分五毫四絲三忽一微八纖共徵。 |
56 | 折色糧一十八萬五千七百七十七石五斗四升四合二勺六抄九圭四粒二粟折色并加増絲絹銀一十七萬四千三百一十八兩五錢八分三釐八毫二絲四忽四微三纖八沙三塵二渺四埃六漠地畆九釐,銀二萬一千四百八十九兩二錢一分九釐七毫九絲八微九纖一沙八塵一渺六埃二漠驛站銀一萬六千八百九十五兩八錢五分五釐五毫四絲九忽四微三纖六沙九塵七渺五埃八漠三項共銀二十一萬二千七百三兩六錢五分九釐一毫六絲四忽七微六纖七沙一塵一渺六埃六漠。 |
57 | 又節年開墾過民田,共地四千二十二頃三十八畆四分三釐八毫六絲九忽九微五纖共徵。 |
58 | 本色穀三十七石四斗三升六合三勺七抄折色糧二萬四千一十五石八斗五升一合八勺二抄五撮九圭一粒七粟,折銀二萬五千七百七十六兩八錢一分九釐七忽九微八沙七渺四埃二漠。 |
59 | 原額屯田共地三千五百八頃九十四畆二分五釐三毫共徵。 |
60 | 本色糧三千二百六十八石三斗三升四合六勺、五抄、七撮、九圭、八粟。 |
61 | 折色糧一萬一千三百一十二石八斗二升五合四勺六撮六圭五粒二粟,折銀九千一十一兩五錢五分七釐三毫九絲五忽三微二纖一沙六塵。又節年開墾屯田共地三頃一十五畆一釐,共徵折色糧六石三斗二勺,折銀三兩一錢五分一毫。原額更名田共地一千九十五頃八十九畆八分四釐二毫共徵。 |
62 | 本色糧一百四石三斗七升一合六勺,折色并租課銀一千九百四十八兩六錢一分六釐二毫五絲。 |
63 | 又節年開墾額外,更名田共地三頃七畆四分五釐六毫二絲,共徵租銀六兩六錢二分二釐四毫二絲四忽二微四纖一沙。 |
64 | 一,額外河灘塞地八百八十二頃三十三畆四分二釐四毫九絲四忽五微,共徵本色穀三千二百一十八石三斗五合七勺。四抄、七撮、二圭、五粒、一戸口。雍正九年,審編實在人丁共八萬五千五百六十五丁半,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二千六百七十四丁外。 |
65 | 實行差人丁共八萬二千八百九十一丁半,共徵均徭地差并辦買本色顔,料共銀四萬四千三百一十五兩九錢九分七釐三毫五絲二忽八微六纖二沙二塵二渺七埃八漠。 |
66 | 一更名屯丁一千二百二十一丁共徵銀二百二十三兩二錢八毫六絲。 |
67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千六百四十七。丁欽奉: |
68 | 恩詔永不加賦。 |
69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幷商畜牙當契税等項,共銀二千四十七兩八分七釐三絲。 |
70 | 一,額外織造綾絹,加徵工費銀一百三十九兩四錢八分一釐二毫五絲。 |
71 | 永濟縣。 |
72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八千六百六十九頃二十一畆二分一釐一毫五忽六微八纖,共實徵。 |
73 | 本色糧二千七百八十四石五斗五升四合七勺一抄七撮二圭五粒。 |
74 | 折色租課等銀七萬一千二百六十五兩一錢四分七釐七毫八絲二忽,二微九纖九沙七塵九渺六埃。 |
75 | 實在行差人共三萬一千四百九十二丁共實徵。 |
76 | 均徭銀一萬五千五百四十七兩八錢八分三釐一毫九絲四忽,二微四纖七沙一塵七埃。 |
77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四百四十七丁欽奉: |
78 | 恩詔永不加賦。 |
79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一千一十一兩七錢七分二釐七絲。 |
80 | 一,額外織造綾絹,加徵工費銀三十四兩六錢六分八釐七毫五絲。 |
81 | 又蒲州所歸倂本縣: |
82 | 原額共地三百六十二頃三十六畆四分一釐二毫共徵。 |
83 | 本色糧二千四百八十三石九斗一升八合九勺、四抄、五撮、二圭、四粟。 |
84 | 行差人丁七百八十八丁,共徵均徭銀三百七十五兩四錢六分五釐三毫九絲二忽,六微六纖五沙三塵三渺三埃六漠。 |
85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審編共滋生人二十二丁欽奉。 |
86 | 恩詔永不加賦。 |
87 | 臨晉縣 |
88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五千四百一十八頃一十九畆九分七釐二毫二絲六忽,共實徵。 |
89 | 本色糧一百七十七石二斗六升三合,八抄二撮折色租課等銀四萬四千五百七十八兩一錢二釐九毫六絲九忽八微六纖六沙九塵一渺八埃九漠。 |
90 | 實在行差人共一萬二千八百一十一丁半,共實徵」。 |
91 | 均徭銀六千一百七十八兩三錢六分九釐六毫八絲八忽,九微二纖,八塵、四渺三埃四漠。 |
92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二百二丁欽奉。 |
93 | 恩詔永不加賦。 |
94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二百七兩九錢一釐。 |
95 | 一,額外織造綾絹,加徵工費銀二十二兩五錢九分二釐。 |
96 | 又平陽衛蒲州所歸,倂本縣原額幷開墾共地一千九百三十八頃三十一畆九分六釐七毫,共徵折色糧銀五千九百九十一兩九錢九分一釐三毫七絲九忽五微七纖,三沙六塵。 |
97 | 實在行差人,共七百三十二丁,共徵均徭銀八百三十兩一錢二分七釐七毫七絲七忽九微九纖二沙五塵。 |
98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二十五丁欽奉。 |
99 | 恩詔永不加賦。 |
100 | 虞鄉縣 |
101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三千四百五十七頃二十一畆三分一毫五絲九忽二微,共實徵。 |
102 | 本色糧二百六十九石二斗五合九勺,一抄八撮折色。租課等銀二萬一千六百六十九兩七錢八釐二毫九絲九忽七微五纖一沙七塵七渺八埃四漠。 |
103 | 實在行差人共六千八百九十五丁,共實徵。 |
104 | 均徭銀三千四百一十兩九錢九分一釐四毫九絲三忽,八微一纖六沙七塵六渺一埃八漠。 |
105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百四十七丁欽奉: |
106 | 恩詔永不加賦。 |
107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二百一十八兩四錢五分九毫。 |
108 | 一,額外織造綾絹,加徵工費銀九兩六錢五分八釐,又平陽衛、蒲州所歸倂本縣。 |
109 | 原額幷開墾共地七百八十二頃一十六畆二釐二毫共實徵。 |
110 | 本色糧六百八十石八斗五升四合九勺,六抄、二撮、七圭、四粟。 |
111 | 折色銀二千五十三兩四錢八分七釐二毫四絲三忽七微四纖八沙。 |
112 | 實在行差人,共七百二十二丁半,共徵均徭銀四百五十兩三錢四分八釐七毫九絲四微二纖,一沙二塵,七渺五埃七漠。 |
113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審編共滋生人三丁欽奉恩詔,永不加賦。 |
114 | 猗氏縣。 |
115 | 原額幷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五千四百五十一頃五十八畆三分四釐一毫七絲,共實徵」。 |
116 | 折色租課等銀四萬五千二十一兩四錢六分八釐一毫六絲六忽,一微六纖八沙六塵一渺五漠,實在行差人共一萬一千九百一十三丁共實徵。 |
117 | 均徭銀六千七十三兩六錢七分六釐三絲三忽,四微一纖七沙五塵。 |
118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二百二十五丁欽奉: |
119 | 恩詔永不加賦。 |
120 | 一、額外商稅、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三百二十三兩四錢二分五釐九毫。 |
121 | 一,額外織造綾絹,加徵工費銀三十兩六錢三分七釐五毫。 |
122 | 又平陽衛、蒲州所歸,併本縣原額,共地一十五頃一十畆七分九釐,共徵本色糧一百三石五斗六升七勺五抄。 |
123 | 實在行差人共一百三十四丁半,共徵均徭銀九十六兩三錢八分一釐四毫二忽二微五纖七沙五塵、八渺六埃三漠。 |
124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十二丁欽奉。 |
125 | 恩詔永不加賦。 |
126 | 萬泉縣。 |
127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四千五百六十二頃八十二畆三分八釐七毫一絲六忽七微五纖,共實徵。 |
128 | 折色租課銀二萬六千四百七十兩二錢五分五釐八毫五絲二忽,六微六沙一渺五埃七漠。 |
129 | 實在行差人共五千四百五十一丁共實徵均徭銀四千八百八十七兩七錢五分八釐八毫一絲二忽,九微九纖六沙八塵。 |
130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百三十二丁欽奉: |
131 | 恩詔永不加賦。 |
132 | 一、額外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一百兩九錢九分五釐。 |
133 | 一,額外織造綾絹,加徵工費銀二十一兩七錢六分八釐七毫五絲。 |
134 | 榮河縣 |
135 | 原額幷開墾實在成熟地共四千五百四十二頃七十三畆六分二釐五毫五絲,共實徵。 |
136 | 本色糧一百二十九石九升,折色租課等銀三萬二千四百兩二錢六分二釐六毫四絲八忽二微二纖,三沙七渺一埃三漠。 |
137 | 實在行差人共一萬三千一百七十三丁,共實徵」。 |
138 | 均徭銀六千六百八十八兩一錢九分五釐六毫二絲六忽,一微二纖六沙五塵二渺。 |
139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四百三十二丁欽奉: |
140 | 恩詔永不加賦。 |
141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一百八十四兩五錢四分二釐一毫六絲。 |
142 | 一,額外織造綾絹,加徵工費銀二十兩一錢五分六釐二毫五絲。 |
143 | 遼州 |
144 | 原額民田共地一萬六百七十八頃四十五畆八分五釐一毫,共徵折色糧二萬五千三百二十二石六斗六升二合五勺,共徵折色幷絲絹銀二萬四百六十八兩四錢七分三釐一毫六絲二忽。九微地畆九釐,銀四千三百八兩五錢七分七釐一毫六絲。驛站銀二千七十兩五錢九分一釐三毫,三項共銀二萬六千八百四十七兩六錢四分一釐六毫二絲二忽。九微內除荒外。 |
145 | 實在民田熟地六千八百七頃六十二畆一分五釐二毫,共實徵折色糧一萬五千七百九十四石三斗二升九合一勺八抄、六撮折銀,幷加増絲絹銀一萬二千二百二十一兩五錢五分六釐六毫六忽七微七纖地畆九釐銀二千六百九十五兩五錢四分七釐三絲六忽一微三纖,驛站銀二千七十兩五錢九分一釐三毫三項共銀一萬六千九百八十七兩六錢九分四釐九毫四絲二忽九微。又節年開墾過民田共地一千八百四十頃七十八畆九分五釐三毫,共徵糧四千七百三石四斗四勺。八抄九撮七圭折銀四千九百一十兩五錢三分一釐一毫二絲二忽二微二纖五渺六埃,原額更名田共地一百八十二頃三十三畆八分。又山一處各徵租課不等,共銀二百一十四兩一錢八分八釐。 |
146 | 額外開墾河灘,塞地二十四頃八十六畆七分九釐,共徵本色穀三十五石九斗一升三合八勺。 |
147 | 一、戸口,雍正九年,審編實在人丁共二萬九千五百五十七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八百七十七丁外,實行差人丁共二萬八千六百八十丁,共徵均徭,幷地差辦買本色顔,料共銀一萬一千五百五兩二錢三釐五絲五忽二纖八沙,六塵七渺九埃九漠。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五百四十丁欽奉。 |
148 | 恩詔永不加賦。 |
149 | 一、額外商稅、酒課、匠價、欵冬花,幷商畜牙當契税等項,共銀八百二十三兩一錢二分二釐五毫七絲五忽。 |
150 | 遼州 |
151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一千九十九頃三十五畆一分九釐。又山一座,共實徵。 |
152 | 本色糧三十五石九斗一升三合八勺,折色租課等銀六千九百二十六兩九錢一分四釐四毫一絲八忽,一微一纖五沙九塵一渺七埃,實在行差人共一萬四千九百七十一丁共實徵。 |
153 | 均徭銀四千八百一兩一分二釐三毫三絲五忽四纖,六塵七渺九埃九漠。 |
154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二百一十五丁欽奉: |
155 | 恩詔永不加賦。 |
156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二百六十八兩一錢一分七釐二毫七絲五忽。 |
157 | 和順縣。 |
158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三千九百七十三頃七十畆一分六釐二毫,共實徵」。 |
159 | 折色租課銀七千七百八十六兩四錢一分五釐三毫七絲六忽,三微一纖三沙一塵六渺五埃八漠,實在行差人共六千五百四十三,丁共實徵均徭銀三千四百六十一兩三分八釐七毫九絲八忽八纖八沙。 |
160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百四十八丁欽奉: |
161 | 㤙詔永不加賦。 |
162 | 一、額外商稅、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二百三十一兩一錢五分一釐三毫。 |
163 | 榆社縣 |
164 | 原額幷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三千七百八十二頃五十六畆三分四釐三毫,共實徵折色租課銀七千三百九十九兩八分四釐二毫七絲六微九纖九塵、七渺三埃二漠。 |
165 | 實在行差人共七千一百六十六,丁共實徵均徭銀三千二百四十三兩一錢五分一釐九毫二絲一忽九微。 |
166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百七十七丁欽奉: |
167 | 恩詔永不加賦。 |
168 | 一、額外商稅、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三百二十三兩八錢五分四釐。 |
169 | 沁州 |
170 | 原額民田共地一萬二千五百四十九頃三十三畆四分三釐七毫五絲,共徵夏秋糧三萬八千四百七十四石三斗四升三合七勺、八抄、七撮五圭,俱係折色,坐價不等,幷絲絹馬草共派銀三萬二千四百八十二兩三錢四分六釐四絲七忽,地畆九釐銀五千八百七十兩一錢九分五釐六毫。驛站銀一千九百六十六兩二錢九分,三項共銀四萬三百一十八兩八錢三分一釐六毫四絲七忽,內除荒外。 |
171 | 實在民田熟地七千三百八十三頃六畆三分二釐一絲,共實徵折色糧二萬三千九百石三斗二升四合五勺、八抄、三撮、五圭、五粒、折色幷加増絲絹銀一萬八千九百三十四兩五錢四分三釐一毫二絲五忽、八微二纖、六沙四塵二渺二埃、四漠地畆九釐、銀三千四百三十三兩四錢三分五釐六毫七絲六忽、一微七纖、三沙五塵七渺七埃六漠驛站銀一千九百六十六兩二錢九分三項共銀二萬四千三百三十四兩二錢六分八釐八毫二忽。又節年開墾幷自首地二千三百三十四頃六十一畆五分三釐四毫,共徵折色糧六千三百二十二石六斗九升八合九勺、七抄、一撮七圭五粒五粟,折銀七千三十八兩四錢三分八釐一毫八忽五微六纖六沙九塵八渺四埃七漠。 |
172 | 原額屯田共地九百一十五頃六十五畆六毫,共徵本色糧一千六百六十六石一斗五升四合七抄,折色糧六百八十六石八斗六升五勺,八抄折銀三百四十三兩四錢三分二毫九絲內除荒外。 |
173 | 實在屯田熟地五百三十三頃七十八畆四分四釐二毫七絲共實徵。 |
174 | 本色糧六百三十五石七斗九升九合二勺、六抄、四撮、八圭、七粒、九粟。 |
175 | 折色糧七百三十五石八斗三升六合七抄一撮七圭三粒二粟,折銀三百六十七兩九錢一分八釐三絲五忽八微六纖六沙。 |
176 | 又節年開墾屯田共地七十三頃二十一畆四分七釐一毫共徴。 |
177 | 本色糧一百三十二石八斗四升二合七勺,四抄、六撮九圭八粟。 |
178 | 折色糧四十八石四斗八升七合三勺。一抄六撮八圭四粒三粟,折銀二十四兩二錢四分二釐八毫六忽,八微六纖一沙五塵。 |
179 | 更名田共地三百四十四頃一十畆三分三釐,共徵折色銀五百五兩八錢三分四釐一毫。 |
180 | 一,額外河灘塞地幷節年開墾,共地五十六頃八十二畆四分二釐四毫共徵。 |
181 | 本色穀八十四石四斗二升九合九勺,八抄三圭五粒五粟。 |
182 | 折色銀二十八兩六錢八分九毫六絲一萬厯,年間加増豐贍庫。夏秋稅糧幷馬草,共徵折色銀一十四兩三錢五分三釐八毫七絲九忽,七微六纖五沙四塵四渺。 |
183 | 一戸口,雍正九年,審編實在人丁共三萬八千六百七十八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一千一百四十三丁外。 |
184 | 實在行差人丁共三萬七千五百三十五丁,共徵均徭,幷地差幷辦買本色顔,料共銀一萬二千三百九十七兩七分八毫三絲一忽,八微八纖,一沙九塵、八渺七埃二漠。 |
185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千九百一十八。丁欽奉: |
186 | 恩詔永不加賦。 |
187 | 一,額外商稅、酒課、匠價等項,共銀七百六十九兩七錢二分。 |
188 | 沁州 |
189 | 原額幷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三千八百二十五頃七畆二分四釐六毫二絲,共實徵」。 |
190 | 本色糧二百一十四石三升一合八勺、五抄、四撮二圭、一粒、六粟。 |
191 | 折色糧銀一萬八百五十二兩八錢五分一釐二毫三絲三忽,八微七纖,三塵七渺七埃七漠。 |
192 | 實在行差人共一萬五千三百四十九丁,共實均徭銀五千四百八十七兩四錢七分九釐一毫八絲八忽七微二纖,六沙九塵、八渺七埃二漠。 |
193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六百七十五丁欽奉: |
194 | 恩詔永不加賦。 |
195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二百四十四兩二分二釐。 |
196 | 沁州所歸倂本州: |
197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一百六十三頃二十四畆九分五釐一毫,共實徵本色糧四百九十四石八斗一升六合九勺。一抄七撮三圭、四粒九粟實在行差人,共一千三百六十二丁,共實徵均徭銀二百五十一兩八錢二分二釐九毫六絲七忽。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六十丁欽奉。 |
198 | 恩詔永不加賦。 |
199 | 沁源縣: |
200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二千八百一十一頃六十畆四分八釐三毫,共實徵本色糧三十四石八斗一升三合七勺、二撮六圭六粒六粟。 |
201 | 折色租課等銀九千五百一十七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八絲四忽五微三纖四沙一塵一渺四埃五漠。 |
202 | 實在行差人共八千六百一十五丁共實徵均徭銀三千六百二十八兩五錢三分二釐一毫九絲一微五纖五沙。 |
203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三百九十五丁欽奉: |
204 | 恩詔永不加賦。 |
205 | 一、額外商稅、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二百二十八兩九錢三分七釐。 |
206 | 武鄉縣。 |
207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三千九百二十五頃六十七畆八分四釐一毫六絲,共實徵。 |
208 | 本色糧一百九石四斗九合五勺,一抄七撮九圭,一粒一粟。 |
209 | 折色租課等銀一萬一千九百四十三兩二錢一分八釐七毫七絲四忽六微五纖五沙四塵三渺二埃五漠。 |
210 | 實在行差人共一萬二千二百九丁,共實徵均徭銀三千二十九兩二錢三分六釐四毫八絲六忽。 |
211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七百八十八丁欽奉: |
212 | 恩詔永不加賦。 |
213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二百九十六兩七錢六分一釐。 |
214 | 平定州 |
215 | 原額民田共地一萬一千九十頃五十五畆六分八釐八毫五忽共徵。 |
216 | 本色糧二千三百九十七石九斗,折色糧五萬五百八十二石四斗五升三合七勺。二抄一圭六粒折銀并加増絲絹銀四萬六千一百四十一兩七錢二分八釐四毫五絲六忽八微五纖,地畆九釐銀九千二百四兩三錢四分九釐八毫。驛站銀四千三十五兩八錢五分五毫,三項共銀五萬九千三百八十一兩九錢二分八釐七毫五絲六忽八微五纖。內除荒外。 |
217 | 實在民田熟地九千七百一十五頃二十二畆七分一毫五忽,共實徵。 |
218 | 本色糧二千三百九十七石九斗,折色糧四萬六千三百三十六石三斗七合八勺,四抄八撮折銀幷加増絲絹銀四萬一千七百八十二兩七分七釐九毫七忽九纖一沙八塵四渺地畆九釐銀八千五十二兩五錢四分三釐九毫九絲八忽七微二纖六沙八塵八渺,驛站銀四千三十五兩八錢五分五毫,三項共銀五萬三千八百七十兩四錢七分二釐四毫五忽八微一纖八沙七塵二渺。 |
219 | 又節年開墾民田共地六百八十五頃四十八畆五分五毫六絲二忽,五微共徵。 |
220 | 本色糧四十一石八升六合七勺、五抄、八撮、九圭、八粒、六粟。 |
221 | 折色糧二千一百八十五石二斗七升九合三勺九抄六撮八圭五粒二粟,折銀二千五百五十兩四錢五分三釐二毫二絲一忽,三微七纖五沙七塵九渺九埃一漠。 |
222 | 原額更名田共地二百七十九頃五十四畆三分八毫三絲一忽共徵。 |
223 | 本色糧四百六石九斗八升八合五勺八抄,折色糧四百一十五石三斗三升三合三勺,折銀幷租銀二百八十四兩七錢二分四釐五毫。內除荒外。 |
224 | 實在更名田熟地一百一十六頃四十三畆一分四釐三毫一絲四忽,共實徵。 |
225 | 本色糧一百三十一石二斗二升五合二勺八抄折色糧一百七十三石七斗三升三合三勺,折銀一百六十三兩八錢六分九釐五毫。 |
226 | 又節年開墾,更名田共地一百一十四頃五十八畆三分九釐共徵。 |
227 | 本色糧二百三十八石二斗四合七抄四撮八圭二粒。 |
228 | 折色糧三十六石五斗二升一合九勺八抄二撮二圭一粒二粟,折銀二十三兩七錢一分一釐三毫二絲七忽九微一纖四沙一塵九渺八埃二漠。又萬厯年間加増豐贍庫,夏秋稅糧馬草,共徵折色銀一十一兩四錢一分八釐二毫七絲四忽,八微一纖二沙。 |
229 | 一戸口,雍正九年,審編實在人丁共九萬八千五百三十七丁,內除紳衿優免本身一千三百八十二丁外。 |
230 | 實在行差人丁共九萬七千一百五十五丁,共徴均徭地差,幷辦買本色顔,料共銀一萬九千五百九十八兩五錢二釐八絲七忽、五微七纖一沙七塵七渺。 |
231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千六百六十三。丁欽奉: |
232 | 恩詔永不加賦。 |
233 | 一、額外商稅、酒課、匠價、商畜牙當契税等項,共銀四千四百四十六兩五錢六分六釐五絲。 |
234 | 平定州 |
235 | 原額幷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二千二百八十五頃二十四畆七分九釐九毫六絲,共實徵折色糧銀一萬四千五百九十四兩二錢九分八釐七毫四絲七忽五纖七沙,八塵九渺二埃四漠,實在行差人共一萬五千二百八十九丁共實徵。 |
236 | 均徭銀五千三百八十五兩九錢七分一絲六忽,六微四纖一沙二塵五渺。 |
237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四百七十八丁欽奉: |
238 | 恩詔永不加賦。 |
239 | 一、額外商稅、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一千三百一十一兩二錢九分八釐一毫。 |
240 | 壽陽縣。 |
241 | 原額幷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三千五百八十頃七十一畆八分七釐,共實徵」。 |
242 | 本色糧一千七十六石二斗三升八勺、二抄、六撮,一圭、八粒九粟。 |
243 | 折色租課等銀一萬八千六百二兩三錢九分六釐八毫七絲三忽七微二纖七沙五塵八渺八漠,實在行差人共四萬六千一十丁共實徵均徭銀七千三十兩七錢四分二釐六毫。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九十七丁欽奉: |
244 | 恩詔永不加賦。 |
245 | 一、額外商稅、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一千五百四十八兩五錢二分五釐四毫。 |
246 | 盂縣 |
247 | 原額并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三千一十五頃七十六畆八分六釐一絲四忽,共實徵本色糧九百五十二石九斗七升九合六勺,一抄五撮五圭、三粒四粟。 |
248 | 折色租課等銀一萬五千八百六十兩二錢七分九釐三毫九忽三微八纖九塵八埃二漠。 |
249 | 實在行差人共三萬一千三百三十七丁共實徵。 |
250 | 均徭銀四千四百七十二兩八錢四分七毫九忽七微七纖一沙五塵二渺。 |
251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三百七十四丁欽奉: |
252 | 恩詔永不加賦。 |
253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一千三百一兩八錢三分一釐五絲。 |
254 | 樂平縣。 |
255 | 原額幷開墾實在成熟地共一千七百四十九頃九十九畆二分一釐七忽五微,共實徵」。 |
256 | 本色糧七百七十九石二斗五合六勺、七抄、二撮、八粒、三粟。 |
257 | 折色租課等銀七千五百六十二兩九錢四分九釐七毫九絲九忽七微五纖四沙三塵三渺五埃九漠。 |
258 | 實在行差人共四千五百一十九,丁共實徵均徭銀二千七百八兩九錢四分八釐七毫六絲一忽,一微五纖九沙。 |
259 | 又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審編共滋生人一百一十四丁欽奉。 |
260 | 恩詔永不加賦。 |
261 | 一、額外商税、酒課、匠價、契税、商畜、牙當雜課等,銀二百八十四兩九錢一分一釐五毫。 |
262 | 山西通志卷四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