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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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唐武德元年,詔曰:「宗緒之情,義越常品,宜加惠澤,以明等級。諸宗姓有官者,宜在同列之上;未有職任者,不在徭役之限。」二年制:每一丁租二石。若嶺南諸州則稅米:上戶一石二斗,次戶八斗,下戶六斗;若夷獠之戶,皆從半輸。蕃人內附者,上戶丁稅錢十文,次戶五文,下戶免之;附經二年者,上戶丁輸羊二口,次戶一口,下戶三戶共一口,凡水旱蟲霜為災,十分損四分以上免租,損六以上免租調,損七以上課役俱免。六年三月令:天下戶量其資產,定為三等。至九年三月,詔:天下戶立三等,未盡升降,宜為九等。 |
3 | 貞觀二年四月,戶部尚書韓仲良奏:「王公以下墾田,畝納二升,其粟麥粳稻之屬,各依土地,貯之州縣,以備凶年。」 |
4 | 永徽五年二月敕:二年一定戶。 |
5 | 龍朔三年秋七月制:衛士八等以下,每年五十八放令出軍,仍免庸調。 |
6 | 武太后長安元年十月詔:天下諸州,王公以下,宜准往例稅戶。 |
7 | 開元八年二月,制曰:「頃者以庸調無憑,好惡須准,故遣作樣,以頒諸州,令其好不得過精,惡不得至濫。任土作貢,防源斯在。而諸州送物,作巧生端,苟欲副於斤兩,遂則加其丈尺,有至五丈為疋者,理甚不然。闊尺八寸,長四丈,同文共軌,其事久行。立樣之時,已載此數。若求兩而加尺,甚暮四而朝三。宜令所司簡閱,有踰於比年常例、尺丈過多者,奏聞。」二十二年五月敕:「定戶之時,百姓非商戶郭外居宅及每丁一牛,不得將入貨財數。其雜匠及幕士并諸色同類有番役合免征行者,一戶之內,四丁以上,任此色役不得過兩人;三丁以上,不得過一人。」二十五年定令:「諸課戶一丁租調,准武德二年之制。其調絹絁布,並隨鄉土所出。絹絁各二丈,布則二丈五尺。輸絹絁者綿三兩,輸布者麻三斤。其絹絁為疋,布為端,綿為屯,麻為綟。若當戶不成疋端屯綟者,皆隨近合成。其調麻每年支料有餘,折一斤輸粟一斗,與租同受。其江南諸州租,並迴造納布。諸丁匠不役者收庸,無絹之鄉,絁布參铵。」三月敕:「關內諸州庸調資課,並宜准時價變粟取米,送至京,逐要支用。其路遠處不可運送者,宜所在收貯,便充隨近軍糧。其河南、河北有不通水利,宜折租造絹,以代關中調課。」 |
8 | 天寶元年正月赦文:「如聞百姓之內,有戶高丁多,苟為規避,父母見在,乃別籍異居,宜令州縣勘會。一家之中,有十丁以上者,放兩丁征行賦役;五丁以上者,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風教。其侍丁、孝假者,免差科。」 |
9 | 建中元年制:「百姓及客等,約丁產,定等第,均率作,年支兩稅。其應稅斛斗,據大歷十四年見佃青苗地額均稅。夏稅六月內納畢,秋稅十一月內納畢。其舊租庸及諸色名目,一切並停。」 |
10 | 凡權衡度量之制: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廣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一尺二寸為大尺,十尺為丈。量,以秬黍中者容千二百為籥,二籥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三升為大升,三斗為大斗,十斗為斛。權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為銖,二十四銖為兩,三兩為大兩,十六兩為斤。調鍾律,測晷景,合湯藥及冠冕制,用小升、小兩,自餘公私用大升、大兩。諸課役,每年計帳至尚書省,度支配來年事,限十月三十日以前奏訖。若須折受餘物,亦先支料,同時處分。若是軍國所須、庫藏見無者,錄狀奏聞,不得便即科下。諸庸調物,每年八月上旬起輸,三十日內畢。九月上旬各發本州,庸調車舟未發閒有身死者,其物卻還。其運腳出庸調之家,任和雇送達。所須裹束調度,折庸調充,隨物輸納。諸租,准州土收穫早晚,斟量路程嶮易遠近,次第分配。本州收穫訖發遣,十一月起輸,正月三十日內納畢。其輸本州者,十二月三十日內納畢。若無粟之鄉,輸稻麥,隨熟即輸,不拘此限。即納當州未入倉窖及外配未上道有身死者,并卻還。應貯米處,折粟一斛,輸米六斗。其雜折皆隨土毛,准當鄉時價。諸邊遠州有夷獠雜類之所,應輸課役者,隨事斟量,不必同之華夏。諸任官應免課役者,皆待蠲符至,然後注免。符雖未至,驗告身灼然實者,亦免。其雜任被解應附者,皆依本司解時日月據徵。諸春季附者課役並徵,夏季附者免課從役,秋季附者俱免。其詐冒隱避以免課役,不限附之早晚,皆徵發當年課役。逃亡者附亦同之。諸人居狹鄉樂遷就寬鄉者,去本居千里外復三年,五百里外復二年,三百里外復一年。一遷之後,不得更移。諸沒落外蕃得還者,一年以上復三年,二年以上復四年,三年以上復五年。外蕃之人投化者復十年。諸部曲、奴婢放附戶貫復三年。諸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志行聞於鄉閭者,申尚書省奏聞,表其門閭,同籍悉免課役。諸丁匠歲役工二十日,有閏之年加二日。須留役者,滿十五日免調,三十日租調俱免,通正役並不過五十日。 |
11 | 天寶三年制:每歲庸調徵收,延至九月三十日。五年制:天下百姓單貧交不存濟者租庸,每鄉通放三十丁。其年五月,停郡縣官白直課錢,但計數多少,同料錢加稅充用。即應差丁充白直并停。 |
12 | 按天寶中天下計帳,戶約有八百九十餘萬,其稅錢約得二百餘萬貫。其地稅約得千二百四十餘萬石。課丁八百二十餘萬,其庸調租等約出絲綿郡縣計三百七十餘萬丁,庸調輸絹約七百四十餘萬疋,綿則百八十五萬餘屯,租粟則七百四十餘萬石。約出布郡縣計四百五十餘萬丁,庸調輸布約千三十五萬餘端。其租:約百九十餘萬丁江南郡縣,折納布約五百七十餘萬端。二百六十餘萬丁江北郡縣,納粟約五百二十餘萬石。大凡都計租稅庸調,每歲錢粟絹綿布約得五千二百三十餘萬端疋屯貫石,諸色資課及句剝所獲不在其中,其度支歲計,粟則二千五百餘萬石,布絹綿則二千七百餘萬端屯疋,錢則二百餘萬貫。 |
13 | 自開元中及於天寶,開拓邊境,多立功勳,每歲軍用日增。其費糴米粟則三百六十萬疋段,給衣則五百二十萬,別支計則二百一十萬,餽軍食則百九十萬石。大凡一千二百六十萬,而錫賚之費此不與焉。其時錢穀之司,唯務割剝,迴殘賸利,名目萬端,府藏雖豐,閭閻困矣。 |
14 | 天下諸郡每年常貢, |
15 | 京兆府 華陰郡 馮翊郡 扶風郡 新平郡 安定郡 彭原郡 汧陽郡 中部郡 洛交郡 朔方郡 安化郡 靈武郡 榆林郡 延安郡 咸寧郡 銀川郡 平涼郡 九原郡 會寧郡 五原郡 新秦郡 |
16 | 單于都護府 |
17 | 安北都護府 |
18 | 太原府 上黨郡 河東郡 絳郡 平陽郡 西河郡 弘農郡 高平郡 大寧郡 昌化郡 文城郡 陽城郡 定襄郡 樂平郡 雁門郡 樓煩郡 安邊郡 馬邑郡 |
19 | 河南府 陝郡 陳留郡 滎陽郡 臨汝郡 睢陽郡 靈昌郡 潁川郡 譙郡 濮陽郡 濟陰郡 北海郡 淮陽郡 汝南郡 東平郡 淄川郡 臨淄郡 魯郡 彭城郡 臨淮郡 汝陰郡 東海郡 濟陽郡 瑯琊郡 高密郡 東牟郡 范陽郡 河內郡 魏郡 汲郡 鄴郡 廣平郡 清河郡 信都郡 平原郡 饒陽郡 河閒郡 東萊郡 景城郡 常山郡 博陵郡 趙郡 鉅鹿郡 博平郡 文安郡 上谷郡 樂安郡 北平郡 密雲郡 媯川郡 漁陽郡 柳城郡 歸德郡 |
20 | 安東都護府 武威郡 天水郡 |
21 | 安西都護府 |
22 | 北庭都護府 交河郡 晉昌郡 西平郡 隴西郡 燉煌郡 酒泉郡 金城郡 安鄉郡 同谷郡 和政郡 武都郡 臨洮郡 懷道郡 寧塞郡 合川郡 張掖郡 伊吾郡 廣陵郡 安陸郡 弋陽郡 義陽郡 廬江郡 蘄春郡 同安郡 歷陽郡 鍾離郡 壽春郡 齊安郡 淮陰郡 漢陽郡 江陵郡 永陽郡 襄陽郡 南陽郡 淮安郡 上洛郡 安康郡 武當郡 房陵郡 漢東郡 南浦郡 澧陽郡 雲安郡 竟陵郡 武陵郡 夷陵郡 南賓郡 富水郡 巴東郡 漢中郡 通川郡 順政郡 巴川郡 清化郡 洋川郡 河池郡 益昌郡 咸安郡 盛山郡 始寧郡 南平郡 符陽郡 潾山郡 丹陽郡 晉陵郡 吳郡 餘杭郡 會稽郡 餘姚郡 東陽郡 新定郡 信安郡 吳興郡 臨海郡 永嘉郡 新安郡 長樂郡 清源郡 建安郡 臨汀郡 漳浦郡 潮陽郡 宣城郡 豫章郡 鄱陽郡 長沙郡 南康郡 零陵郡 臨川郡 桂陽郡 廬陵郡 潯陽郡 江華郡 衡陽郡 江夏郡 宜春郡 巴陵郡 邵陽郡 蜀郡 唐安郡 濛陽郡 德陽郡 通義郡 梓潼郡 巴西郡 普安郡 閬中郡 資陽郡 臨邛郡 通化郡 交川郡 越巂郡 南溪郡 遂寧郡 南充郡 仁壽郡 犍為郡 盧山郡 瀘川郡 陽安郡 安岳郡 洪源郡 陰平郡 同昌郡 江油郡 臨翼郡 歸誠郡 靜川郡 恭化郡 維川郡 和義郡 雲山郡 蓬山郡 黔中郡 盧溪郡 靈溪郡 潭陽郡 盧陽郡 清江郡 涪陵郡 寧夷郡 義泉郡 龍標郡 南川郡 南海郡 始安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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