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二十七 |
《子部三十七》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試筆》一卷》 |
1 | 舊本題宋歐陽修撰,末有蘇轍、蘇軾二跋。蓋雜集其手書墨跡,錄而成編,故往往與《六一詩話》、《歸田錄語》相出入。考陸游《渭南集》,有為楊元發跋東坡所書《蘭亭記》曰:明窗淨幾,筆研紙墨皆極精良,是人間之至樂,六一居士嘗以是為自得云云。今其語正載此編中,似非贗作。惟蘇軾一跋,凡猥殊甚,決非軾語,或刊是書者所依托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章申公九事》一卷》 |
1 | 不著編輯者名氏。晁、陳二家書目及《宋史藝文志》皆未著錄。卷首序云,丞相敦,性喜揮翰,在政府時,日書數幅,予嘗見雜書一卷,乃抄錄之。蓋從其墨跡錄出。前七則皆論書體源流及用筆之法,惟第八則為敘呂元圭幻異事,第九則末署曰:元祐六年十一月五日京口西齋大滌翁書。元祐六年正敦貶汝州時。按東都事略,敦自汝州徙揚州,提舉洞霄宮,以父老乞侍養,歸蘇州。其事《宋史》不載。今據此書所云大滌翁者,當因領洞霄宮,故以自號。而京口亦由汝赴蘇所經之路,與《東都事略》一一相合,知非偽托。然敦人不足道,並其書亦為世所棄置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蒙齋筆談》二卷》 |
1 | 舊本題宋鄭景望撰。商浚刻之《稗海》中。厲鶚《宋詩紀事》亦曰:景望,湘山人。生元豐、元祐間。有《蒙齋筆談》。今考其書,乃全錄葉夢得《巖下放言》之文,但刪其十分之三四,而顛倒其次序。竣蓋誤刻偽本。又考景望乃永嘉鄭伯熊字,見於陳傅良《止齋集》中。其人登紹興十五年進士,累官太子侍讀,宗正少卿,謚曰文肅。《宋詩紀事》既載伯熊詩於四十七卷中,又據此書於三十七卷別出一鄭景望,亦殊疏舛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麟書》一卷》 |
1 | 宋汪若海撰。若海號東叟,歙縣人。靖康中為太學生。建炎中官至直秘閣,知江州。事跡具《宋史》本傳。史稱若海豁達高亮,深沉有度。金兵至汴,若海上書樞密曹輔,請立康王為大元帥。及京城失守,若海複述麟為書以獻,即此本也。其書托麟為喻,以儷詞作韻語,詭言鴟夷子授之磐固侯。大旨主用兵之是,斥和議之非。又言不當追回康王,而勸欽宗以死社稷,用意甚為剴直。因當時金人已破京城,故不敢顯言而以廋詞寄其意。後有鄧肅、呂本中及其從父藻三跋,明人嘗以此書及其圍城中上曹輔書上尼瑪哈請存趙氏諸書,合編為《若海集》。 |
2 | 此則別行之本,陳繼儒刻入《秘笈》者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捫虱新話》十五卷》 |
1 | 宋陳善撰。善字敬甫,號秋塘。史繩祖《學齋占畢》稱字子兼,蓋有兩字。 |
2 | 善,羅源人。《學齋占畢》稱福州,蓋舉其郡名也。其書考論經史詩文,兼及雜事,別類分門,頗為冗瑣,持論尤多踳駁。大旨以佛氏為正道,以王安石為宗主。故於宋人詆歐陽修,詆楊時,詆陳東,詆歐陽澈,而詆蘇洵、蘇軾、蘇轍尤力,甚至議轍比神宗於曹操。於古人詆韓愈,詆孟子。誤讀《論語》,甚至謂江西馬師在孔子上。而於周邦彥諛頌蔡京之詩,所謂化行禹貢山川外,人在周公禮樂中者,則無譏焉。善,南北宋間人,其始末不可考。觀其書顛倒是非,毫無忌憚,必紹述餘黨之子孫,不得志而著書者也。錢曾《讀書敏求記》載是書有二本,其一本不分卷帙,末有紹興己巳善自跋;一本分十五卷,而無自跋。此本作十五卷,當即曾所言之第二本。然實有自跋,蓋曾所見本偶佚末頁耳。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蕉窗雜錄》一卷》 |
1 | 舊本題曰宋稼軒居士撰。稼軒,辛棄疾號也。故凡遇宋字必加皇字於上,以明其為真棄疾作。然書中乃引楊慎《丹鉛錄》、王鏊《震澤長語》、都穆《聽雨紀談》、焦竑《類林》、王世貞《藝苑卮言》,其妄殆不足辨。其所自增數條,如謂木筆名辛夷,芍藥一名辛夷,雲出《山海經》之類,更為無稽之談。殆妄劣書賈,鈔合明人說部,詭題此名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誠齋揮麈錄》一卷》 |
1 | 舊本題宋楊萬里撰。左圭收入《百川學海》中。今檢其文,實從王明清《揮麈錄》話內摘出數十條,別題此名。凡明清自稱其名者,俱改作萬里字。蓋坊刻贗本,自宋已然。《百川學海》在叢書中最有體要,然且如此,其餘固無足責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鶴山筆錄》一卷》 |
1 | 舊本題宋魏了翁撰,載陸烜奇《晉齋叢書》中。末有悔餘老人跋,稱竹坨自粵游回,鈔《鶴山筆錄》一卷見視。子意必陳腐滿紙,漫不省也。近因箋注蘇詩,試取檢閱,則見辨核紀錄,皆有真趣,卓乎小說名家。毛氏《津逮》既鐫其題跋而不及此,想汲古閣中亦無此藏本也云云。悔餘老人為查慎行別號,竹坨不知何許人,疑為竹垞之誤也。然朱彞尊《曝書亭集》無此書跋,而慎行補注蘇詩亦無一字引此書。跋中辨核紀錄,皆有真趣二語,文義殆不可通,恐不出慎行之筆。 |
2 | 烜又自跋其後雲按《唐宋叢書》曾刻了翁《經外雜抄》二卷,此才及十分之三,大段相類,而互有異同。古人於說部,往往歷年成書,各種而後並歸一部,此當是初本也。察烜之意,殆亦隱覺其偽而巧為之詞,其實即書賈剽經外雜抄偽為之,與烜所刻《平巢事跡考》鈔《通鑒》半卷者等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螢雪叢說》二卷》 |
1 | 宋俞成撰。成字元德,東陽人。前有慶元庚申自序,稱年四十後即不應科舉,優游黃卷。考究討論,付之書記。囊螢映雪,無所不為。塵積日久,遂成一編,目曰《螢雪叢說》。其書多言揣摩科舉之學,而諄諄於假對之法,以為工巧,論皆迂鄙。所記契丹祭文之事,蓋本孫奕《示兒編》,不能糾駁其非,仍述為美談,尤《齊東之語》。其解宥過無大、刑故無小二句,謂過當宥而大者不在所宥,故曰無大;故當刑而小者不在所刑,故曰無小。又訓皋陶陳謨為射策之義,皆穿鑿附會,無可取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宜齋野乘》一卷》 |
1 | 宋吳枋撰。枋字木方,江陰人。是書以《野乘》為名,而多涉考証。其中如謂孟嘗君與孟子同時,謂顏子之卒不止二十九,謂吞東西周者非始皇,皆有依據。 |
2 | 至論五帝非官天下,而舉少昊之傳位於侄,顓頊傳位於從侄,摯傳位於弟,堯傳位於五世侄孫,舜傳位於六世祖之從兄弟為家天下之証,其說過奇,不中經訓矣。 |
3 | 前有自序,稱其書本十卷,毀於火,後憶錄其一二。此本只十一條,與《說郛》所載相同,似又經刪節,非完書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木筆雜鈔》二卷》 |
1 | 舊本題宋無名氏撰。前有小序,稱息軫多年,小有紀錄,齋前有木筆一叢,遂以名之云云。其書載曹溶《學海類編》中。今考其書,皆宋吳子良《荊溪林下偶談》之文,原書本八卷。此本摘抄二卷,別標新名,又偽撰小序弁於首。蓋奸黠書賈所為,曹溶不辨而收之耳。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吹劍錄》一卷》 |
1 | 宋俞文豹撰。文豹有《吹劍錄外集》,已著錄。此編作於淳祐三年癸卯。前有自序,謂取莊子吹劍首者吷而已之語,以名其書,言無韻也。然議論實多紕繆,於古人多所詆訶。如貶武王則拾蘇軾之緒論,詆孟子則循李覯之謬詞,斥諸葛亮為不明大義,不忠漢室,亦本其兄文龍之妄說。蓋文龍以此說取解於同文館,故文豹述之也。他若韓愈,程子並遭掊擊,又文彥博燈籠錦之事則獨信魏泰之偽書,《通鑒綱目》帝蜀之辨則力攻朱子之特筆,其妄誕無識,殊為悼理。所謂小人好議論,不樂成人之美者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碧湖雜記》一卷》 |
1 | 不著撰人名氏。陶宗儀《說郛》載之,題曰宋謝枋得撰。然《宋志》及諸家書目皆不著錄,未知確出枋得否也。書僅八條,殆亦非完本矣。第一條辨蘇軾《老饕賦》當作老餮。此據《說文》貪財曰饕,貪食曰餮之說,似乎有理,而實膠固。《說文》所注,特因《左傳》稱貪於飲食,冒於貨賄,天下之人謂之饕餮,因而分屬立訓耳。考《呂氏春秋》稱周鼎饕餮,有首無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則饕餮本屬獸名。獸貪食有之,獸貪財則無是事,觀字並從食,其義可推。通用為貪食之名,於理無害,不必執也。第二條載僧思說及曾季狸《辨五臣文選》注陶潛但書甲子之訛。謂按其甲子,皆在宋未受禪以前,其言鑿鑿可據。此書乃云劉裕自庚子得政,淵明逆知晉必為宋,故於二十年前先削年號以寓意,其說尤迂謬不通。餘六條亦皆剿襲舊文,罕逢新義。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志雅堂雜鈔》一卷》 |
1 | 宋周密撰。是編分為九類。其文與所作《雲煙過眼錄》、《癸辛雜識》諸書互相出入,而詳略稍殊。疑為初記之稿本,經後人裒綴,別成此書。其間惟論殷玉鉞一條,知元時劈正斧亦宣和內府之物,為他書所未載,可資考証耳。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袖中錦》一卷》 |
1 | 舊本題宋太平老人撰,不著名氏。其書雜抄說部之文,漫無條理,命名亦不雅馴。蓋書賈所依托,曹溶不考,誤收入《學海類編》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衍約說》十三篇》 |
1 | 不著撰人名氏。諸家書目皆不著錄。相其版式,由宋麻沙本翻雕,所徵引亦至南宋而止。前有小引數行,稱其祖以約自號,所以垂訓後人。爰取古人之可法戒者,分類採錄一二,而衍其說於左。然不知以約為號者何人也。後有自跋,題上章閹茂。考宋度宗咸淳六年歲在庚午,則其人當在南宋末矣。書分十三目,曰身心,曰學業,曰幾務,曰言語,曰交際,曰田宅,曰器用,曰服飾,曰飲食,曰珍貨,曰婚姻,曰喪葬,曰奴婢。每目之下,各先衍其說,後乃雜引故實格言,亦偶加評斷。蓋《家誡》、《世範》之流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月下偶談》一卷》 |
1 | 舊本題宋俞琰撰。今核其文,即琬所著《席上腐談》中摘錄數十條,別題此名耳。曹溶《學海類編》所收,往往如此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學易居筆錄》一卷》 |
1 | 元俞鎮撰。鎮字伯貞,崇德人。其書共四十九條,多雜舉經史成語及前哲格言,又頗斥佛、老之妄,其旨頗正。而詞意庸腐,終不免鄉塾學究習氣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春雨雜述》一卷》 |
1 | 舊本題明解縉撰。縉字大紳,吉水人。洪武戊辰進士,永樂中官翰林學士。 |
2 | 出為廣西參議,改交趾。後為漢王高煦所譖,下獄死。事跡具《明史》本傳。是書論作詩、學書之法。謂詩當先除五俗,後極三來。謂書家用筆,有擫捺鉤抵揭拒導送,當盡其妙於毫厘鋒穎之間。又自漢、晉以迄宋、元,撮舉能書姓名,各紀其源流授受。然多從詩話書譜中抄撮而成,罕逢新義,又逐條標題重複,漫無體例,疑或出於依托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海涵萬象錄》四卷》 |
1 | 明黃潤玉撰。潤玉有《四明文獻錄》,已著錄。是書乃潤玉孫溥錄其平日言論,分四十類,其中間有新意,然舛誤者多。如引禮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則世世祖是人,遂謂宋太祖當居始祖廟,其祖父宜另立六廟。信如此言,則周之後稷不當居始祖廟,武王不當列二世室矣。其說甚謬。又謂春官大司樂其祭祀之樂不用商聲,朱子與蔡西山俱不說出。案《周禮》太師曰: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則周未嘗不具商聲。且大司樂曰:凡樂圜鍾為宮。又曰黃鍾為角,乃謂黃鍾為夷則宮之角。又曰太簇為徵,姑洗為羽;乃謂林鍾宮之徵及羽,非謂圜鍾之宮止有角、徵、羽三聲而闕商聲也。後韓邦奇《苑洛志》樂論之甚詳,潤玉未詳考經文也。又謂《周禮》別無北郊之文,其北郊字出緯書。案天官內宰文曰: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治蠶於北郊,何嘗無北郊字耶?又謂《爾雅》有不律筆之文,謂蒙恬始造筆,証非周公之作,不知蒙恬造筆,事出張華《博物志》,小說雜書,不足為據,魯語有以死奮筆之文,固在張華先也。如此之類,頗傷舛駁。至所載羅銓賂交東楊,求升都御史諸條,尤語涉恩怨,益不足徵信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古穰雜錄》三卷》 |
1 | 明李賢撰。賢有《天順日錄》,已著錄。是編乃所著筆記,間抒議論,而述時事者為多。中多不滿三楊,其謂李時勉自仁宗譴怒以後,不複直言,自王振誣構以後,即乞歸;有明哲保身之義。亦頗著微詞。三楊固時有短長,若時勉,恐非賢所能議也。其自稱土木之役隨軍過雞鳴山時,欲邀三五御史以一勇力之士捽王振而碎其首於帝前,即挾駕還大同,欲謀於英國公不得云云,恐亦文飾之說耳。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琅琊漫抄》一卷》 |
1 | 明文林撰。林字宗儒,長洲人。成化壬辰進士,官至溫州府知府。是書雜記瑣聞逸事,間亦考証經史。凡四十八則,無甚可採。其三皇一條,至謂司馬貞祖邵子之說而成本紀,則唐、宋不辨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三餘贅筆》二卷》 |
1 | 明都卬撰。卬字維明,號豫菴,吳縣人,太常寺卿穆之父也。穆官工部主事時,封如其官,年已八十。餘姚王守仁為作壽序,今附錄卷末。是書雜錄見聞,亦間有辨論,然多摭拾舊文。其引《唐六典》解世俗長功短功之名,未免附會古義。謂鄭本伯爵,《春秋》書爵非貶,段必敵人之名,故書曰克,決非其弟,尤悖謬之甚。惟論鄧攸殺子不情,朱子不當載之於《小學》書中,頗為有見。及陶九成著書、呂洞賓始末、趙緣督姓名、宋高宗作幽閒鼓吹數條,差資考証耳。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損齋備忘錄》二卷》 |
1 | 明梅純撰。純,夏邑人。成化辛丑進士。太學題名碑作南京京衛人,蓋純為洪武中駙馬都尉梅殷之玄孫,世隸勛籍故也。書中自稱初以應襲指揮使登進士。 |
2 | 後複讀《近思錄》中張子論世祿,子孫不應工聲病售有司一條,遂請於朝廷而複舊官,蓋亦戛然自異之士矣。是書上卷分紀事、纂言、知人、格物四類,下卷分說詩、論文、補闕、拾遺、辨疑、刊誤六類。其說詩論文,頗能中理,而亦每傷於迂闊。如謂韓退之《畫記》,先儒謂其體似顧命,今觀之信然。但顧命所言皆經世遠圖,其所敘載亦皆一時聲容禮樂之盛,而退之所紀不過游玩禽荒,是可同年而語哉?韓子不以其道得之,又玩而弗置,不幾於喪志乎云云。可謂膠固之甚。 |
3 | 且顧命何嘗有樂,而曰聲容禮樂之盛,殆謬為大言,不核事實矣。其紀事類中述梅殷之歸京師,乃以母老之故。其擠死笪橋下,出於趙深譚曦之竊害,非成祖之意,是以其家受恩未艾云云,與史迥異,亦曲筆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蜩笑偶言》一卷》 |
1 | 明鄭瑗撰。瑗有《井觀瑣言》,已著錄。其書多論古之語,間及考証。止二十六條,蓋隨筆記錄,未經卒業之本。如謂蘇軾以程頤為奸,猶盜跖以孔子為偽。 |
2 | 軾何至如盜跖,程子亦何可比孔子,殊為擬不於倫。遠不及《井觀瑣言》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荷亭辨論》十卷》 |
1 | 明盧格撰。格字正夫,東陽人。成化辛丑進士,官至監察御史。嘗築荷亭,讀書其中。因以名書。大抵持論詭異,攻擊朱子之說,往往過當。至作《夢游清都記》,極為揚雄辨冤,謂親見朱子與雄辨難,朱子詞窮屈服,稱雄為得洙泗真源云云,尤為誣誕。前有劉宗周序,謂學惟大疑而後能大信。後儒不及前人,亦其果於自信之意多,而存疑者寡。若先生可為真求自信者。蓋亦微詞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凝齋筆語》一卷》 |
1 | 明王鴻儒撰。鴻儒字懋學,南陽人。成化丁末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尚書。謚文莊。事跡具《明史本傳》。此書論《易》十三條,論《詩》三條,論《書》一條,論《左傳》一條,論《周禮》三條,論四書三條,論史三條,論子書三條,引朱子答王子合書一條。其自立論者,惟男女有別一條耳。大抵皆掇拾舊說。其解詩下武以為天在上而武王在下,是未考庾信《三月三日華林園馬射賦序》皇帝以上聖之資,膺下武之運句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餘冬序錄》六十五卷》 |
1 | 明何孟春撰。孟春有《文簡疏議》,已著錄。是書體格近王充《論衡》。凡內篇二十五卷,前五卷多論君道,後二十卷多論古今人品。外篇三十五卷又閏五卷,則皆雜論也。大旨主於品藻得失,不主於考証同異,好為高論,而不免流入迂僻。又炫博貪多,有得輒錄,往往傷於踳駁。外篇或剽陳言,或記瑣事,亦病蕪雜。使其精自簡汰,僅存數卷,頗足為一家之言。而愛不能割,遂僅於陳絳《金壘子》諸書,較其優劣,殊為不善用長。至分卷之目,原本標以《爾雅》月名月陽,尤為詭異。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聽雨紀談》一卷》 |
1 | 明都穆撰。穆有《壬午功臣爵賞錄》,已著錄。穆登宏治己未進士。而此書自題成化丁酉九月所作,距其登第時二十有一年。又考穆教授濠上幾二十年,始補博士弟子,三年而成進士,則其時並未為諸生矣。其書皆參考經史異同。陶珽嘗刊入《續說郛》,多所刪節。此為李蘅《瑣探》中所載,猶全本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山堂瑣語》二卷》 |
1 | 明陳霆撰。霆有《唐餘紀傳》,已著錄。是書乃其自山西提學僉事歸田後所作,雜引經傳,以己意論斷,詞意儇薄,已開陳繼儒等之派。如謂盜發魏王之塚而《竹書》出,盜發楚王之塚而《考工記》出,二盜於發塚則有罪,於詔世則有功。夫盜發古塚,志在寶器耳,非為求書發也,可錄以為功哉?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正思齋雜記》二卷》 |
1 | 明劉教撰。教字因吾,吉水人。書中稱孝宗為今上,則宏治中人也。其書雜論古今軼事,頗崇道學。其開卷引陳亮之說,以歲建干支推宋、元、明國家盛衰至二千餘言。大抵用《丙丁龜鑒》之剩論,殊附會無理。其取《伊洛淵源續錄》之說,詆許衡、劉因不當仕元,尤明人偏駁之見。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遯言》十卷》 |
1 | 明孫宜撰。宜字仲可,華容人。是書原目十七類,分十七卷,此本止於十卷,蓋非完帙。論多膚淺,如以雷霆為蛟龍之類。以《朱子綱目》立綱分注為贅。以王伾、王叔文為受誣,尤涉偏僻。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河汾燕閒錄》二卷》 |
1 | 明陸深撰。深有《南巡日錄》,已著錄。是書隨筆札記,雜論史事得失,經典異同,亦頗及當代故實。其曰《河汾燕閒錄》者,蓋深為山西提學僉事時所著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停驂錄》一卷、《續錄》三卷》 |
1 | 明陸深撰。是編乃其罷山西提學僉事南歸時所作。前錄成於嘉靖九年,續錄成於十一年。雜錄詩話、文評、朝章、國典,於經義亦間有考証。《續錄》中所載《孟子》為長者折枝當解作肢體之肢,亦足以備一說。又謂《論語》詩書執禮執疑是藝之誤,則太創見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傳疑錄》二卷》 |
1 | 明陸深撰。上卷雜論經說異同,兼及史事,於前代宗室恩數等殺之制,敘述尤詳,當為明代宗祿之弊而設。下卷則專論調律之法,始於累黍候氣,終於十二辰,皆備載之。蓋隨手雜錄而成者。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春雨堂雜抄》一卷》 |
1 | 明陸深撰。所錄多古今政治得失之故,抄撮舊文,自為評騭。其謂漢光武篤信圖讖,與求仙覆轍相去不遠,似亦因世宗好道而托諷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卮言餘錄》十三卷》 |
1 | 明林炫撰。炫字貞孚,閩縣人。正德甲戌進士,官至通政司參議。是編乃其隨筆札記,多談典籍藝文,亦頗及雜事,而評史者較多。其中往往但引用舊文,不加斷語。疑其裒輯諸書,欲有所論著而未成,故前後無序跋,亦並無目錄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詢芻錄》一卷》 |
1 | 明陳沂撰。沂有《維楨錄》,已著錄。是書取里巷相傳訛謬之事,及通俗俚語,各為疏証其出處,故以詢芻為名。僅十九條,皆不足以資考據。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真珠船》八卷》 |
1 | 明胡侍撰。侍字奉之,號蒙溪,咸寧人。正德丁丑進士,官至鴻臚寺少卿。 |
2 | 坐議大禮,謫潞州府同知。事跡附見《明史薛蕙傳》。是書雜採經史故事及小說家言,其曰《真珠船》者,陸佃詩注引元稹之言,謂讀書每得一義,如得一真珠船也。然徵引拉雜,考証甚疏。如以北曲為朝廟之音,信王子年《拾遺記》,謂七言昉於寧封皇娥等歌。 |
3 | 又喜談怪異果報之說,皆不免於紕繆。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墅談》六卷》 |
1 | 明胡侍撰。皆辨証古籍,兼及時事。而徵採龐雜,多及怪異不根之語,未免失實。又謂宋人專以散文為古,斥為蒙瞽之論,尤失之偏僻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東谷贅言》二卷》 |
1 | 明敖英撰。英有《慎言集訓》,已著錄。是書上卷雜論立身處世之道,多舉古事為証,下卷亦雜論詩文。所載明初都督府軍數、太僕寺馬數有禁,不令人知,並額派、歲派、坐派之始末,尚賓館之聘士,皆足補史志所未備,亦識小之類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綠雪亭雜言》一卷》 |
1 | 明敖英撰。其自序曰,蜀台清戎之西,有亭曰綠雪。環亭有竹百餘竿,日與此君相對,翛然有吏隱之適。因追憶見聞,竊有評論,隨筆雜記。其書前半卷皆議論,大抵老生常談。至謂宋進士尹引穀潭州死節為賢者之過,則偏駁過當。又如謂富字為文下從田,言富自田起也;上從一口,言有田人貴食之者寡也。其說字穿鑿,又在王安石上矣。後半多記雜事,往往兼及靈怪,近小說家言。卷末頗評文章得失,至謂《昭明文選》既已載詩,即不當題曰《文選》,然則諸史《文苑傳》外亦當別出《詩苑傳》乎?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七修類稿》五十一卷》 |
1 | 明郎瑛撰。瑛字仁寶,仁和人。是編乃其筆記,凡分天地、國事、義理、辨証、詩文、事物、奇謔七門。所載如杭州宋官署考,則咸淳《臨安志》及西湖各志所未詳。又紀明初進茶有探春、先春、次春、紫筍諸名,及漕河開鑿工程,皆明《會典》及《明史》諸志所未及,亦間有足資考証者。然採掇龐雜,又往往不詳檢出處,故踳謬者不一而足。如以宋李建中為南唐人,謂謝無逸以蝴蝶詩得名,後李商隱竊其義,則以唐人而蹈襲宋人。引武林女子金麗卿詩梅邊柳外識林蘇句,譏其不能守禮,出則擁蔽其面,皆極為王士禎所詆斥,見於《香祖筆記》中。此外如紀楊維楨為明太祖所召,托疾固辭,作詩縊死,則全無事實。桓溫妻我見猶憐之語,不知為李勢妹而但云溫娶妾甚都,則失之耳目之前。至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一詩,以為不知姓名,必宋人所作,則並《白居易集》而亦忘之。蓋明人著書鹵莽,往往如此。書中極詆《說郛》、《輟耕錄》,然此編實出此二書下,所謂人苦不自知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東巢雜著》二卷》 |
1 |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陸釴序,稱為同邑。釴,鄞縣人,則亦鄞人也。序中但稱其號曰東巢子。下卷兩鄉水利事宜一條,但自稱其名曰複,其姓則未之詳。 |
2 | 考甬上耆舊詩小傳,稱倪複字汝新,列其所著書凡十四種,《東巢雜著》居其一,當即倪複作矣。所撰《詩傳纂義》,已著錄。是書皆考辨之文,於禮制、樂律、易象皆有論斷,亦雜及經義史事,而終以其鄉之水利及武宗實錄。其書成於嘉靖初年,故仲嬰齊後歸父辨,力主為之後者為之子,蓋亦剛正之士,不附張、桂之說者云。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郊外農談》三卷》 |
1 | 明張鈇撰。鈇字子威,慈溪人。嘉靖丙戌進士。此書有文章不在高古,作詩亦要平易二條,蓋為當時王、李之學而發。其他議論,多以朱子為宗,亦無姚江末派之弊,然持論往往迂緩。如引詩田畯之文,謂明代不設勸農之官,殊為闕典。 |
2 | 夫耕耘收獲,民間自有常期。宋世勸農使等亦止守令兼銜,徒為具文。如一邑專設一官,課其勤惰,非惟冗員縻祿,且恐轉滋之擾,勸農適以妨農。明初定制,因其無益而廢之,不可反譏為漏略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簣齋雜著》一卷》 |
1 | 明陸垹撰。垹字秀卿,嘉善人。嘉靖丙戌進士,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此編乃其筆記,載曹溶《學海類編》中。僅十四條,蓋摘錄不完之本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逌旃瑣語》一卷》 |
1 | 明蘇祐撰。祐字允吉,一字舜澤,濮州人。嘉靖丙戌進士,官至兵部尚書。 |
2 | 是書雜記碎事,而引據多疏。如以唐昭宗紇干山頭之句謂左克明不及見,而不知克明所纂《古樂府》,止於六朝。以插箭嶺、曬甲石指為楊六郎之真跡,而不知為委巷所托。以衡山碑為真禹書,而不知後人所偽。以正、五、九月不上官為元制,而不知北齊至唐均有此說。以賀王參元失火書為韓愈,而不知其為柳宗元。 |
3 | 如斯之類,不一而足。其餘亦多鄙猥之談,不足採錄。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讀書一得》四卷》 |
1 | 明黃訓撰。訓有《名臣經濟錄》,已著錄。此篇蓋每讀一書,即摘取其中一兩事,論其是非,積久編而成帙,共一百九十三條。亦有一書數見者,雖各題曰讀某書,實非如序錄題跋類也。其書議論多而考証少,近乎王世貞之《讀書後》,而又不逮焉。三卷之未,附載嘉靖甲申大同兵變一事,與全書不類,亦未免為例不純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長水日抄》一卷》 |
1 | 明陸樹聲撰。樹聲有《平泉題跋》,已著錄。此書前有自序,稱自請謝歸,年衰病積,追憶見聞,偶與心會,輒一操翰,汗漫成帖。蓋其歸田後隨筆札記之本也。前數條多論《易》義,間及於《春秋》、四書,後則皆尚論古人之言行。 |
2 | 其說經間涉穿鑿,如解《周禮》參之以九藏之動句為以三指按寸關尺三脈。不免失之好奇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濯纓亭筆記》十卷》 |
1 | 明戴冠撰。冠有《禮記集說辨疑》,已著錄。是書雜記見聞,終以辨物字義,皆抄撮前人成說。第十卷謂《玉篇》「」「匚」二字形像字義俱同,不應分作二部,不知《說文》「」作「」,謂衺徯有所俠藏也。 |
2 | 「匚」作「匚」,謂受物之器。迥不相涉,冠乃混而為一,誤矣。舊名《隨筆類記》,都穆為易今名。濯纓,冠所自號也。前有嘉靖丁未陸粲序,後有華察跋。 |
3 | 舊本以《禮記集說辨疑》一卷附此書之末,殊為不類,今析出別入經部焉。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太嶽雜著》一卷》 |
1 | 明張居正撰。居正有《書經直解》,已著錄。是編多論古之語,而於明代掌故尤詳,亦兼及醫方雜事。其中如廣寒殿梁上拆得至元通寶錢,知為元造而非遼造。朱彞尊《日下舊聞》引為考証,亦間有可採。中有其子懋修跋,稱殿閣學士之設在洪武革丞相後,不始於永樂。天下知府有上、中、下三秩,從三品、正四品、從四品之不同,為鄭曉、王世貞諸書所未知。然洪武中設殿閣學士,皇甫錄《明記略》已載之。錄書成於嘉靖壬寅,在居正前,懋修蓋未詳考。其論趙蓋韓楊一條,最為平允,而卒之以傲狠掇禍,乃與所言相反。其論古人,惟心服張詠而頗斥南宋諸儒之迂,然至詆周公為多事,則妄矣。其論周初禮樂尚質一條,隆慶辛未主會試以先進於禮樂命題,即用其意作程文,未免偏論。至于謂大臣子弟當以科第進身,不必避與寒士爭進之嫌,則全為其子殿試第一而發,益出私心矣。 |
2 | 此書本載《太岳集》中,此本乃崇禎癸未德州盧世㴶錄出別行,今亦並存其目焉。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次麓子集》十二卷》 |
1 | 明李錦撰。錦號次麓,榆社人。嘉靖壬子舉人,官宛平縣知縣。是書雖以集名,實說部之類,凡列三十二門。據卷首錦自序云,約舉經傳子史百家,以及稗官小說,遇有可評騭者,無論工拙,輒附數語,以資睹記云云。其書皆先列古書一條,而其下綴以己說,多掉弄筆墨,無所闡發。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黃谷瑣談》四卷》 |
1 | 明李蓘撰。蓘字於田,內鄉人。嘉靖癸丑進士,官至提學副使。其書雜綴瑣聞,間有考証。而立論多與朱子為難,偏駁不少。如首條引宋儒心如穀種之說,以為祖《華嚴經》,又以仲弓持敬,顏子克複為頓、漸二義,又以朱注天理人欲同行異情之語為自中峰和尚《山堂夜話》中來,皆所謂援儒入墨者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窺天外乘》一卷》 |
1 | 明王世懋撰。世懋有《卻金傳》,已著錄。是編述明代故事,而參以論斷。 |
2 | 其體例頗近龍川《略志》,但《略志》記所閱歷,此則泛言一代事耳。其論建文當複年號,修實錄,景帝當稱宗,興獻帝不當祔廟,仁宗、宣宗不宜以興獻帝之故而早祧。又辨宣德非建文子,元順帝非合尊子,一出於建文故臣之口,一出於宋遺民之口,均未可信。持論皆正。其記佩袋官窯器之類,亦足備掌故。至於論建文敕勿加矢刃於燕王為必無其事,未免臆斷。於李東陽曲相寬假,殊不協公評,而詆斥元代,尤為乖謬偏駁,非定論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遠壬文》一卷》 |
1 | 明王世懋撰。是編乃其訓導子弟之作,縷陳親狎之害,詞雖淺近,而切中物情。後有王三錫、錢順德二跋及世懋自跋,厥後王士驌等卒以不慎交游,幾遘大禍,幸以右之者眾,僅而得解。則世懋可謂先見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四友齋叢說》三十八卷》 |
1 | 明何良俊撰。良俊字元朗,華亭人。嘉靖中官翰林院孔目。《明史文苑傳》附見《文徵明傳》中。是書分十六類,一經,二史,三雜紀,四子,五釋道,六文,七詩,八書,九畫,十求志,十一崇訓,十二尊生,十三娛老,十四正俗,十五考文,十六詞曲。又附以續史一類,雜引舊聞而論斷之,於時事亦多紀錄。 |
2 | 然往往摭拾傳聞,不能核實。朱國楨《湧幢小品》嘗辨王守仁實以宸濠付張永,而此書云責中官領肰;章懋卒於嘉靖元年,守仁征廣東在嘉靖六年,其歸而卒於南安舟中在嘉靖七年,而此書乃云守仁廣東用兵回,經蘭溪見懋,懋有所請托;又懋卒時其侄拯方為布政使,拯為工部尚書,忤旨歸裏時,懋已卒十餘年,此書乃稱拯致仕時有俸餘四五百金,為懋所責;所記全為失實。又文徵明官翰林院待詔日,為姚淶楊維聰所侮一事,朱彞尊《靜志居詩話》亦力辨之,引淶所作送徵明序以証其誣,則其可以徵信者良亦寡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覽古評語》五卷》 |
1 | 明陳師撰。師字思貞,錢塘人。而自署曰錢唐,云考之《漢書》,不當從土旁也。嘉靖壬戌會試副榜。授華亭縣教諭。官至永昌府知府。是書師所自撰者不及十分之一,餘皆雜抄宋、元、明人說部,隱沒其名,而年代及稱謂之間往往刪除不盡。如所載文彥博一條,稱福壽康寧近世未有其比,是北宋人語也。辨楓橋一條,稱近時孫仲益尚書、尤延之侍郎,是南宋人語也。江南婦一條,稱天兵下江南,虞集詩一條,稱國朝之詩推虞、楊、趙、範、揭,是元人語也。又如王安石放魚一條,乃全抄羅大經《鶴林玉露》。其中錯認蒼姬《六典》書一詩實大經作,故曰餘嘗有詩云云,乃改余字為人字,遂攘為己有,尤拙於剽竊。其第五卷全為師官助教時講章,及官知府時公牘,並題為《覽古評語》,亦乖體例。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禪寄筆談》十卷、《續談》五卷》 |
1 | 明陳師撰。是書乃其自永昌罷歸,寓居僧舍時作,故以禪寄為名。書中有稱支離生者,有稱邊吏者,又有稱更四百六十餘甲子者。案《左傳》絳縣人四百四十五甲子為七十三年,則師之年合閏計之應亦近八十。書成於萬歷二十三年,蓋生於正德中也。其書《筆談》分三十二類,而附以雜著數篇。《續談》分二十則,而附以歲餘隨筆一卷,紀錄頗為龐雜。如符兆類載明太祖微時軼事數條,及成祖發散被面現元帝像,額森以布囊盛英宗之類,多里巷無稽之談。又如謂《春秋》非盡宣尼之筆;謂司馬光作《通鑒》,私蔽盤結,繆戾乖剌,朱子作《綱目》以正之,猶不敢盡發其私意;謂司馬遷以項羽為本紀,見漢世人才風俗之正。其持論皆近於李贄,蓋與贄友善,習氣沾染而不覺也。至謂宋徽宗尸骨煉油則輕信《北狩日記》,謂元順帝為瀛國公子則輕信《符台外集》,皆失考証。他如謂《唐書》有韋應物列傳,謂蘇軾膺使遼之選,謂華山處士如容見,不覓仙方覓睡方為陳摶之詩,謂謝石拆字為李石,疏略又不必言矣。惟論次韻倡和始於盧綸、李端,舉端野寺病居盧綸見訪詩為証,則前人所未言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青林雜錄》一卷》 |
1 | 明王薰撰。薰字簡之,天台人。嘉靖中為黃巖縣學生。是書蓋其隨筆記錄之文,後人抄而傳之者。如第五頁中一條,上書一脀字,下注實物於器之名六字,別無他語,可以知其非著書也。中多講學之語,亦多憤激之談。如謂越有貴人操予奪之權,寵辱進退,惟其所專制。有三人謁之,一翼之行,舉為邑;一為供僕隸之役,舉為郡;一為奉溺器,遂舉為郡邑長。小賤則小貴,大賤則大貴云云。 |
2 | 雖寓言以鳴不平,亦失之太甚矣。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厭次瑣談》一卷》 |
1 | 明劉世偉撰。世偉字宗周,陽信人。嘉靖中官寧州州同。其書雜取古人說部而評論之,所見頗淺。又載宋江誘柴進為盜事,尤俚俗附會之說。末附談後二十八條。其曰厭次者,以陽信乃漢厭次縣地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對問編》八卷》 |
1 | 明江應曉撰。應曉字覺卿,徽州人。嘉靖末官涪州州判。是書刺取史籍所載天文、地理、人物、雜事分條立說,議論多偏駁不純。前有自序一篇,文頗聱牙。 |
2 | 蓋亦沿歷下、琅琊之習者也。 |
《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孤竹賓談》四卷》 |
1 | 明陳德文撰。德文號石陽山人,吉水人。嘉靖中以順天府尹行部永平,館於夷齊廟。公事餘間,隨筆紀載。以永平為古孤竹國,故以《孤竹賓談》名書。其中論斷,率多僻謬。如謂唐之房、杜不過一文人墨士。滕文公恨不與孔子生同時,扶蘇、蒙恬得矯詔,當舉兵稱王之類。皆謬悠之談,不足辨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