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帝王部 崇儒術第二 |
2 | 唐高祖武德二年,詔曰:「盛德必祀,義存方策,達人命世,流慶後昆。建國君臨,弘風闡教,崇賢章善,莫尚於茲。自八卦初陳,九疇攸敘,徽章既革,節文不備。爰始姬旦,主翊周邦,創設禮經,大明典憲,啟生人之耳目,窮法度之本原。化起二南,業隆八百,豐功茂德,獨冠終古。暨乎王道既衰,頌聲不作,諸侯力爭,禮樂陵遲。粵若宣、尼,天姿碚、芫,過齊、魯之際,揖讓洙、泗之間,綜理遺文,弘宣舊制。四科之教,歷代不刊,三千之徒,風流無歇。惟茲二聖,道著生民,宗祀不修,孰明褒尚?朕君臨區宇,興化崇儒,永言先達,情深紹嗣。宜令有司於國子學立周公、孔子廟各一所,四時致祭。仍博求其後,具以名聞,計考所宜,當加爵土。 |
3 | 七年二月,詔曰:「《六經》茂典,百王仰則,四學崇教,千載垂範。是以西膠東序,春誦夏弘,說《禮》敦《詩》,本仁祖義,建邦立極,咸必繇之。自叔世澆訛,雅道淪缺,懸歷歲紀,儒風莫扇。隋季以來,喪亂茲甚,卷言篇籍,皆為煨燼。周孔之教,闕而不封。咱又義冫,民焉將墜。非所以闡揚徽烈,敦尚風範,訓民調俗,垂裕後昆。朕受命膺期,握圖馭宇,思弘至道,翼宣德化,永言墳索,深存講習。所以捃摭遺逸,招集散亡,諸生胄子,特加獎勸。而凋弊之餘,湮替日久,學徒尚少,經術未隆,子衿之嘆,無忘興寢。方今函夏既清,干戈漸戢,縉紳之業,此則可興。宜下四方諸州,有明一經已上未被升擢者,本屬舉送,具以名聞。有司試策,加階敘用。其吏民子弟,有識性開敏,志希學藝,亦具名狀,申送入京。量其差品,並即配學。明設考課,各使勵精,琢玉成器,庶其非遠。州縣及鄉,各令置學,官寮牧宰,或不存意,普更頒下,早遣立販。虯採現蚊,衲善於禮,出忠入孝,自家刑國,揖讓俯仰,登降折旋,皆有節文,咸資端肅。末業疏惰,隨時將廢。凡厥生民,各宜勉勵。又釋奠之禮,致敬先師,鼓篋之義,以明遜志。比多闕略,更宜詳備。仲春釋奠,朕將親覽。所司具為條式,以時宣下」。是月丁巳,帝幸國子學,親臨釋奠,引道士、沙門有舉業者,與博士雜相駁難,久之乃罷。因下詔曰:「自古為政,莫不以學則仁義禮智。信五者具備,故能為利博深。朕今欲敦本息末,崇尚儒宗,開後生之耳目,行先王之典訓,而三教雖異,善歸一揆。沙門事佛,靈宇相望,朝賢宗儒,辟雍頓廢,公王以下,寧得不慚。朕今親觀覽,仍徵集四方胄子,冀日就月將,並得成業。禮讓既行,風教漸改,使期門介士,比屋可封,橫經庠序,皆遵雅俗。諸公王子弟,並皆率先自相勸勵。賜學官胄子及五品以上各有差。 |
4 | 太宗貞觀十年,封孔子裔孫德倫為褒聖侯。 |
5 | 十二年二月丁丑,幸國子學,親觀釋奠。國子祭酒以下官及學生高弟精勤者,加級賜帛各有差。 |
6 | 二十一年二月,詔曰:「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狹、撼嚳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眾、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康成、服子慎、何休、王肅、王輔嗣、杜元凱、范寧等二十有一人,並用其書,垂於國胄,既行其道,理合崇褒。自今有事於太學,可並配享尼父廟堂」。 |
7 | 高宗永徽元年六月,詔曰:「昔勳華肇政,仁義居先,殷、周創基,教學成本。朕嗣立鴻基,裁成丕緒,如臨於海,罔知攸濟,思得學徒,用康庶績。而頃歲所敦,先諸聖教,青衿方領,未達至懷。唯欲思轅固以加班,想高堂以授秩。。斯文寥落,去之彌遠,深加發慮,稱朕意焉。儒官員缺,即宜補授。其館博士、助教、節級賜物,三館學士有業科高第、景行淳良者,所司簡試,具以名聞。 |
8 | 乾封元年正月,帝東封,次曲阜縣,追贈孔子為太師。其廟宇制度卑陋,宜加吩烊、砸隕惈沃錄饋。 |
9 | 總章元年三月,詔曰:「皇太子弘近因釋菜,齒胄上庠,祗事先師,馳心近侍。仰崇山而景行,眷曩哲以勤懷,顯顏、曾之特高,揚仁義之雙美,請申褒贈,載甄芳烈。朕加其進德,冀以思齊,訓誘之方,莫斯為尚。顏回可贈太子少保」。 |
10 | 咸亨元年五月,詔曰:「諸州縣孔子廟堂及學館有破壞,并先來未造者,遂使生徒無肄業之所,先師闕奠祭之儀,久致飄零,深非敬本。宜令所司速事營造」。 |
11 | 中宗神龍元年五月,制以鄒魯之邑百戶為太師、隆道公。宣尼採邑,收其租稅,用供薦享。又授裔孫褒聖侯崇基朝散大夫,仍許子孫以相傳襲。景龍三年六月,以經籍多殘缺,令京官有學行者分行天下,搜括圖籍。 |
12 | 睿宗景閽年七月,制曰:「朕克纘丕業,肇膺景命,憲章昔典,欽若前王。永言政途,庶幾水公革。猶恐學校多闕,賢俊罕登。庠序者,風化之本,人倫之先。宜令州縣勸導,令知禮讓」。 |
13 | 太極元年正月,制孔宣公祠廟,令本州修飾,取側近三十戶以供灑掃。二月,追贈顏子為太子太師,曾子為太子太保,並配享於孔子。 |
14 | 玄宗開元二年四月,詔曰:「古之學士,始入小學,見小節,入大學,見大節,知父子長幼之序,君臣上下之位,然後師逸功倍,化人成俗,莫不繇之。子不云乎:遠而有光者,食希也。近而逾明者,學也。故道行於上,祿在其中,所謂貴於速成,不唯於遲達。自頃州里所薦公卿之緒,門人眾矣,孰嗣子音?國胄肴晃湊,槲岬樂潦,棺暄鮒地,寂寥厥風,貴於責實,務欲求仕,將去聖滋遠,尚水公澆薄,為敦儒未弘,不行勸沮。朕承百王之末,居四海之尊,惟懷永圖,思革前弊,何以發後生之智,慮垂先王之法,則朕甚懼之,敢忘於是!天下有業擅專,門學優重,席堪師授者,所在具以名聞。自今以後,貢舉人等,宜加勖勉,須獲實才。如有義疏未詳,習讀未遍,輒充舉送,以希僥倖。所繇官並鉅拖苡興靖,申明條例,稱朕意焉」。 |
15 | 五年五月,以故朝散大夫、褒聖侯孔宗基嫡子遂芝襲封褒聖侯。 |
16 | 九月,詔曰:「古有賓獻之禮,登於天府,揚於王庭。重學尊儒,興賢造士,故能美風俗,成教化,蓋先王之所繇焉。朕以寡德,欽若前政,思與大夫群士,複臻於理。故他日訪道,有時忘食,乙夜觀書,分宵不寢。悟專經之義篤,知學史之文繁。永懷覃思,有足尚者,不示褒崇,孰云獎勸。其諸州鄉貢,明經、進士見訖,宜令引就國子監謁先師,學官為之開講,質問疑義。仍令所司優厚設食。兩館及監府得舉人亦准此。其日,朝請官五品以上及朝集使往觀禮,即為常式。《易》曰:「學以聚之,問以辨之。《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此朕所望於賢才矣。 |
17 | 七年三月,詔曰:「《孝經》、《尚書》有古文,本孔、鄭《注》,其中指趣頗多。春本義妙,理若無所歸。作業用心,復何所靡。肆鈧釗宀、⒎、冕、嶠、達、解者,質定奏聞」。又詔曰:「《孝經》者,德教所先。自頃以來,獨宗鄭氏遺旨,今則無聞。又子夏《易傅》,近無習者,輔嗣注者亦甚甄明。諸家所傳,互有得失,獨據一說,能無短長。其儒官詳定所長,令明經者習讀,若將理等亦可兼行。其作《易》者,兼帖子夏《易傳》共為一部,亦詳其可否。奏聞」。時議以為不可,遂停。 |
18 | 五月,麗正殿寫四庫書,敕秘書、昭文、禮部、國子監、太常寺及諸司官人、百官等家,就借寫之。 |
19 | 八年三月,詔曰:「顏生等十哲,宜為坐像從祀,曾參大孝,德冠同列,特為像坐於十哲之次」。因畫七十子及二十二賢於廟堂壁,以顏回亞聖親為製書以書於石,乃命當朝文士分為之贊,題其壁焉。 |
20 | 十一月,詔貢舉人謁先師開講,仍令朝集使及京官觀禮。 |
21 | 十三年十一月,封東嶽。禮畢,幸孔子宅,親設奠祭。詔曰:「孔宣父誕聖自天,垂範百代,作王者之師表,開生人之耳目。朕增封岱岳,範鑾泗濱,思闕里之風,想雩壇之詠,逖矣遺烈,慨然永懷。式遵祀典,用申誠敬。宜令禮部尚書蘇囊蘊牢致祭,仍令州縣以時祀享,復近墓五戶長供掃除」。 |
22 | 二十二年四月,詔曰:「風化之本,其在庠序。去秋不熟,生徒琢罹蛻,嶠蠶爸地,安可久。啞淞驕┘嗌在外者,即宜赴學」。 |
23 | 二十七年八月,追贈先聖夫子為王,謚曰文宣。制曰:「弘我王化,在乎儒術。能發揮此道,啟迪含靈,則生人以來,未有如夫子者也。所謂自天攸縱,將聖多能,德配乾坤,身揭日月。故能立天下之大本,成天下之大經,美政教,移風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人到於今受其賜,不其猗歟!嗚戲!楚田莫封,魯公不用,俾夫大聖,纔列陪臣,棲遑旅人,固可知矣。年祀浸遠,光靈益彰,雖代有褒稱,而未為崇峻,不副於實,人其謂何?朕以薄德,祗膺寶命,思闡文明,廣被華夏,時則異於今古,情每重於師資。既行其教,合旌厥德,爰申盛禮,載表徽猷。夫子既曰先聖,可追謚為文宣王。宜令三公持節冊命,其文宣王陵并舊宅廟,量加人灑掃,用展誠敬。其後嗣褒聖侯宜改為文宣公。至如辨方正位,著自禮經,苟不合度,何以示則?昔緣周公南面,夫子西坐,今位既有殊,坐豈仍舊宜,補其墜典,作茲成式。自今以後,兩京國子監及天下諸州,夫子南面坐,十哲等東西列侍。且門人三千,則見今稱十哲,包夫眾美,實越等夷,暢玄聖之風軌,發人倫之耳目,並宜褒贈以寵賢明。顏子淵既云亞聖,須優其秩,可贈兗公閔子騫贈費侯,冉伯牛贈鄆侯,仲弓贈薛侯,冉子有贈徐侯,仲子路贈衛侯,宰子我贈齊侯,端木子貢贈黎侯言子游贈吳侯,卜子夏贈魏侯。又夫子格言,參也稱魯,雖居七十之數,不載四科之目,允稽先旨,俾循舊位。庶乎禮得其序,人焉式瞻。宗洙泗之丕烈,重膠庠之雅範。布告中外,咸使知聞。丁亥,命尚書左相裴耀卿攝大尉持節往冊于廟,始正南面,改冕服,樂用宮懸。己丑,追贈曾參等六十七人皆為伯,參為成伯,顓孫師為陳伯。澹臺滅明為江伯,宓子賤為單伯,原憲為原伯公,冶長為莒伯。南宮適為剡伯,公姘為碲獠,曾點為宿伯,顏路為杞伯,商瞿為蒙伯,高柴為共伯。漆雕開為滕伯公,伯寮為任伯,司馬牛為向伯,樊遲為樊伯,有若為卞伯公,西赤為邵伯,巫馬期為曾阜伯,梁篪ノ梁伯,顏柳為蕭伯,冉孺為郜伯,曹┰為豐伯,伯處為鄒伯,公孫龍為少梁伯,漆雕斂為武城伯,顏子驕為瑯琊伯,漆雕徒父為須句伯,壤駟赤為北徵伯,商澤為睢陽伯,石作觸為后。邑伯任不齊為任城伯公,夏首為允父伯公,良孺為東牟伯,石處為營丘伯,秦開為彭衙伯,奚容╀為下邳伯,公肩定為新田伯,顏襄為臨沂伯,皇阜單為銅巢,句井疆為洪陽伯,罕父黑為乘丘伯,秦商為上雒伯,申黨為召陵伯,公祖子之為期思伯,榮子祺為雩婁伯,縣成為巨野伯,左人郢為臨瓴燕諼漁陽伯鄭子徒為滎陽伯。秦非為狙舨施之,常為乘氏伯,顏噲為朱虛伯,步叔乘為淳于伯,顏之僕為束武伯,原亢籍為萊蕪伯,樂牢昌平伯,廉潔為莒父伯,顏何為關陽伯,叔仲會為瑕丘伯,狄黑為臨濟伯,わ巽為平陸伯,孔忠為文陽伯,公西輿為長丘伯,公西╀為祝阿伯。制曰:道可褒崇,豈限今古,則追贈之典,旌德存焉。夫子弟子十哲之外,曾參等六十七人,同升孔門,博習儒術,子之四教,爾實行之。親奉策言,式揚大義,是稱達者,不其盛歟!欽若古風,載崇玄聖,至于十哲,亦被寵章。而子輿之倫,未有稱謂,宜亞四科之士,以┅五等之封,俾與先師,咸膺盛禮。 |
24 | 二十八年,詔曰:「先聖文宣王春秋釋奠,宜令攝三公行禮,著之常式」。 |
25 | 天寶元年七月,詔曰:「古之教人,蓋有彞訓,必在勤學,使知其方。故每月釋菜之時,常開講座,用以發明聖旨,啟迪生徒。待問者應而不窮,懷疑者質而無惑,弘益之致,不其然歟!或有凡流,矜於小辨。初雖論難,終雜詼諧,出言不經,積習成弊。自今以後,除問難經典之外,不得輒請。宜令本司長官嚴加禁止,仍委御史糾察」。 |
26 | 十一月,改驪山為會昌山,仍於秦坑儒之所立祠宇,以祀遭難諸儒。 |
27 | 二年十月,制曰:「朕永惟聖道,思闡儒風,故尊崇先王,所以弘至教,褒獎後嗣,所以美前烈文宣王三十五代孫、通直郎前守雇醺,文學褒聖侯孫遂芝,纂承睿哲,克復中庸。三命益恭,敦素憑於祖業。百代必祀,光寵被於朝恩。積慶之餘,既開於土宇。盛德不朽,宜傅於帶礪。可襲文宣公」。 |
28 | 三載七月,詔曰:「朕欽惟載籍,討論墳典,以為先王令範,莫越于唐。虞上古遺書,爻樸諮第舅,滸倨奧義,前代或亡,而六體奇文,舊規猶在。但以古先所制,有異于當。今傳寫浸訛,轉疑于後學。永言刊革,心在從宜。《尚書》應是古體文字,並依今字繕寫施行,典謨無乖於古訓。庶遵簡易,有益于將來。其舊本仍藏之書府。 |
29 | 五載正月,詔曰:「《禮經》垂訓,篇目攸殊,或未盡於通體,是有乖於大義。借如堯命,四子所授,惟時周分六官,曾不繫月,先王行令,蓋取于斯。苟分至之可言,何弘望之是舉。其《禮記》《月令》,宜改為時令」。 |
30 | 十四載四月,敕:「國子監諸生等既非舉時,又屬暑月,在於館學,恐漸炎蒸,其有欲歸私第及還鄉貫習讀者,並聽。仍委本司長官具名申牒,所繇任至舉時赴監」。東京監亦准此。 |
31 | 代宗廣德二年七月甲申,集賢殿大學士、中書舍人、侍郎、平章事元載奏:「集賢院圖書,自經寇盜,墜失頗多,請開贖書之令,得一卷,賞一千錢」。許之。 |
32 | 丙午,敕曰:「古者設大學,教胄子,所以延俊造,揚王庭。雖年喜壞,潛甲或動,而俎豆之事,未嘗廢焉。頃年已來,戎車屢駕,天下轉輸,公私匱竭,帶甲之士,所務贏糧,鼓篋之徒,未能仰給。繇是諸生輟講,經誦蔑聞,宣父有言,是吾憂也。投戈息馬,論道尊師,用弘庠序之風,俾有簞瓢之樂。宜令所司量追集賢學士,精加選擇,使在館習業,仍委度支准給廚米。敦茲儒術,庶有大成。甲科高懸好學者,中求茂異,稱朕意焉」。 |
33 | 永泰二年正月,詔曰:「理道同歸,師氏為上。化人成俗,必務于學。俊造之士,皆從此途。國之貴遊,罔不受業。修文行忠信之教,崇禮義孝友之德。盡其師道,乃謂成人。然後揚于王庭,考以政事,徵之以禮,任之以官。鈑謚芐,心匪邦。彥樂得賢也,其在茲乎!朕志求理道,尤重儒術,先王設教,敢不底行。頃以戎狄多虞,急于經略,大學空設,諸生益寡。弘誦之地,寂寥無聲,函丈之間,殆將不掃。上庠及此,甚用憫焉。今認佧履,文武兼代,方投戈而講藝,俾釋菜以行禮。四科咸進,六藝復興,神人以和,風化浸美。日用此道,將無間然。其諸道節度觀察、都防禦使等,朕之腹心,久鎮方面,眷其子弟,各奉義方,返鋁⑸硎親室,找怠S摯。指篩曛後,學校尚微,僻居遠方,無所諮稟。山東寡問,質疑必就于馬融。關西盛名尊儒,乃稱于楊震。負經求學,當集京師,并宰相朝官及神策六軍將子弟,欲得習學者。自今以後,并令補國子學生。欲其業重ぷ金,器成琢玉,日新厥德,代不乏賢。其中身雖有官,欲附學讀書者亦聽。其學官委中書門下即簡擇行業堪為師範者充。學生員數多少、所習經業考試等,並所供糧料,及緣學館破壞要量,事防碭、魑,本司條件聞奏,務須詳悉,稱朕意焉」。 |
34 | 二月丁亥朔,國子監釋奠,賜宰臣以下常參官錢曄城五百貫,于國子監造食,許內侍魚朝恩同聽講經。辛卯,命有司增修文宣王廟及國子監廨宇。 |
35 | 八月丁亥,國子監釋奠,始復用牲牢。。 |
36 | 大歷二年二月丁亥,仗下後宰臣及常參官等詣國子監觀釋奠、講論,內侍魚朝恩參其會焉。 |
37 | 八月丁亥,有司釋奠于國學,宰臣及百官并內侍魚朝恩同會于國子監觀講論。 |
38 | 三年八月丁未,釋奠於文宣王廟。禮畢,內侍魚朝恩及宰臣文武百官咸詣國子監觀講論,有司陳饌,詔遣中使賜酒及三勸獎。 |
39 | 四月丁未,釋奠于文宣王,許百寮詣國學觀講論。 |
40 | 德宗建中三年閏正月,以文宣王三十七代孫齊賢為兗州司功參軍,襲文宣公。 |
41 | 貞元二年二月丁卯,有司釋奠于文宣王廟。自宰臣以下畢集于國學,學官升講座,陳《五經》,大旨先聖之道。 |
42 | 憲宗元和元年正月丁卯,詔國子監、祭酒、司業及學官,并先取朝廷有德望學識者充東都國子監。諸館共置學生百員。 |
43 | 二年十二月丁巳,東都國子監增置學生一百人。 |
44 | 四年二月,以文宣王三十八代孫惟鷂兗州都督府參軍。 |
45 | 十三年正月,詔文宣王三十八代孫惟髦量上文宣公。 |
46 | 穆宗長慶元年,兗州觀察使曹華奏:「准敕赦文賜文宣王三十八代孫惟髦輛釵迨疋。 |
47 | 敬宗寶歷元年,制曰:「天下諸色人等,能精通一經,堪為師法者,委國子祭酒訪擇,具名聞天下州縣,各委刺史、縣令招延儒學,明加訓誨」。 |
48 | 文宗太和六年二月己丑,以寒食宴百寮于麟德殿。是日雜戲中有孔子為戲者,帝曰「孔子為古今之師,焉得黷侮如此」。命驅去。 |
49 | 七年八月,制曰:「漢代用人,皆繇儒術,故能風俗深厚,教化興行。近日苟尚浮華,莫肪術,鄉舉里選,不可復行。然務實抑華,必有良術,既當甚弊,思其改張。今寰宇履,干戈已戢,皇太子方從師傅,受六經一二年之後,當令齒胄國庠,以興墜典。宜令國子監于諸道搜訪名儒,置《五經》博士各一人」。 |
50 | 八年七月,堂帖:中書門下、御史臺、尚書省、諸道節度、觀察使置,令各舉解《周易》一人。 |
51 | 武宗會昌元年,以文宣王三十九代孫策為國子監丞,襲文宣公。 |
52 | 昭宗大順元年二月,詔曰:「有國之規,無先學校,理官之要,莫尚儒宗。故前王設塾,庠陳齒胄,所以敷揚至道,弘闡大猷者也。國學自朝廷喪亂以來,棟宇摧殘之後,歲月斯久,榛蕪可知。宜令諸道觀察使、刺史與賓幕州縣文吏等,同於俸料內量力分抽,以助份蒞У厶禳淘年十月前,絳州曲沃縣令高處魯納史館書籍三百六十卷,授兼監察御史,賜緋」。 |
53 | 後唐莊宗同光二年二月,制:「三館、蘭臺,藏書之府,動盈萬卷,詳列九流,爰自亂離,悉多遺逸,須行搜訪,以備討尋。應天下有人能以經史及百家進納者,所司立等第酬獎」。 |
54 | 四月,樞密使郭崇韜又奏曰:「伏以館司四庫,藏書舊日,數目至多,自廣明年後,流散他方,宜示獎酬,俾申搜訪。伏乞委中書門下再行敕命,遍下逐道。或有人家藏能以經史百家之書進獻數及四百卷以上者,請委館司點勘,無脫漏於卷軸,無重疊於篇題。此外寫札精詳,裝食希周備當,據部帙聞奏,請量等級除官。仍仰長吏明懸榜示。即鄉校庠塾之業,漸闡皇風金石絲竹之音,無虞墜典。敕史館提舉赦書、節文,購求經史,頗為允當,宜許施行。今宜添進納四百卷已下三百卷已上,皆成部帙。不是重疊及紙墨書寫精細,已在選門,未合格人,一百卷與減一選,無選減數者注官,日優與處分。無官者納書及三百卷,特授試官。明宗天成二年,都官郎中庾傳美訪圖書於三川孟知祥處,得《九朝實錄》及雜書,傳千餘卷,並付史館。同光已後,館中煨燼無幾,《九朝實錄》甚濟其闕。 |
55 | 長興元年正月,以文宣王四十三代孫陵廟主仁玉為曲阜縣主簿。 |
56 | 三年二月,中書奏:「請依石經文字刻《九經》。印板敕旨,教導之本,經籍為宗。兵革已來,庠序多廢,縱能傳授,罕克精研。繇是豕亥有差,魯魚為弊。苟一言致誤,則大義全乖。儻不討詳,漸當紕繆。宜令國學集博士儒徒,將西京石經本,各以所業本經句度,抄寫注出,子細勘讀,然後召雇能雕字匠人,各隨部帙,刻印板,廣頒天下。如諸色人要寫經書,並須依所印敕本,不得更使雜本交錯。所貴經書廣布,儒教大行」。 |
57 | 五月甲申,以文宣王四十三代孫曲阜縣主簿孔仁玉為兗州龔丘縣令,襲封文宣公。 |
58 | 愍帝應順元年正月,詔:「進書官劉嘗鄭州、滎陽令單驤唐州司法參軍。今後三館所闕書,並訪本添寫,其進書官權停」。 |
59 | 晉高祖天福五年四月辛酉,以文宣王四十三代孫襲文宣公孔仁玉為兗州曲阜縣令。 |
60 | 周太祖廣順二年五月,親往兗州。辛未,遣端明殿學士顏行往曲阜,祀文宣王廟。 |
61 | 六月己酉,幸曲阜,謁孔子祠。既畢,將致敬。左右曰:「仲尼,人臣也,無致敬之文」。太祖曰:「文宣百代,帝王師也,得無敬乎?」即拜奠於祠前。其所奠金器、銀爐十數事,留於祠所,以備享獻。遂幸孔林,拜孔子墓。墳側有石壇,是唐朝封禪回謁孔子之壇。二百餘年間,絕東封之禮,洙泗之上,無復鑾和之音。帝以武功之餘,枉車致敬,尊師重道,不亦優乎! |
62 | 世宗顯德三年十二月,詔曰:「史館所少書籍,宜令本館諸處求訪補填,如有收得書籍之家,並許進納。其進書人部帙多少等第,各與恩澤。如是卷帙少者,量給資布。如館內已有之書,不在進納之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