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汗 |
2 | |
3 | 經云。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驚而奪精。 |
4 | 汗出於心。持重遠行。汗出於腎。疾走恐懼。汗出於肝。搖體勞苦。汗出於脾。腎病者。寢汗出。 |
5 | 憎風。津脫者。汗大泄。汗出偏沮。使人偏枯。飲酒中風。則為漏風。入房汗出中風。則為內風。 |
6 | 景岳全書曰。汗出一證。有自汗者。有盜汗者。自汗者。 然無時。而動作則益甚。盜汗者。寐中通身汗出。覺來漸收。諸古法云。自汗者屬陽虛。腠理不固。衛氣之所司也。人以衛氣固其表。衛氣不固。則表虛自汗。而津液為之發泄也。治宜實表補陽。盜汗者。屬陰虛。陰虛者陽必湊之。故陽蒸陰分則血熱。血熱則液泄而為盜汗也。治宜清火補陰。此其大法。然自汗亦有陰虛。盜汗亦多陽虛者。如遇煩勞大熱之類。最多自汗。如飲食之火起於胃。勞倦之火起於脾。 |
7 | 酒色之火起於腎。皆能令人自汗。若此者。非陽盛陰衰而何。又若人之寤寐。總由衛氣之出入。 |
8 | 衛氣者。陽氣也。人於寐時。則衛氣入於陰分。此其時非陽虛於表而何。然則陰陽有異。何以辨之。曰。但察其有火無火。則或陰或陽。自可見矣。蓋火盛而汗出者。以火爍陰。陰虛可知也。 |
9 | 無火而汗出者。以表氣不固。陽虛可知也。知斯二者。則汗出之要。無餘義矣。汗由血液。本乎陰也。經曰。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其義可知。然汗發於陰而出於陽。此其根本則由陰中之營氣。而其啟閉則由陽中之衛氣。故凡欲疏汗而不知營衛之盛衰。欲禁汗而不知橐 之牝牡。吾知其不敗不已也。汗證有陰陽。陽汗者。熱汗也。陰汗者。冷汗也。人但知熱能致汗。而不知寒亦致汗。 |
10 | 所謂寒者。非曰外寒。正以陽氣內虛。則寒生於中。而陰中無陽。陰中無陽。則陰無所主。而汗隨氣泄。故凡大驚大恐大懼。皆能令人汗出。是皆陽氣頓消。真元失守之兆。至其甚者。則如病後產後。或大吐大瀉失血之後。必多有汗出者。是豈非氣怯而然乎。故經曰。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仲景曰。極寒反汗出。身必冷如冰。是皆陰汗之謂也。 |
11 | 故凡治陰汗者。但當察氣虛之微甚。微虛者。略扶正氣。其汗自收。甚虛者。非甘、姜、桂、附。 |
12 | 速救元氣不可。 |
13 | 自汗雖由衛氣不固。胃中之津液外泄。而實關乎髒腑蒸發使然。心之陽不能衛外而為固。則自汗出。包絡之火鬱發也。腎之陰不能退藏於密。則盜汗出。陰火乘虛蒸發也。肺氣衰則表不能衛而自汗出。必喘乏少氣。胃虛水穀氣脫散者汗自出。必氣虛少食。陰虛者。陽必湊。故發熱自汗。當歸六黃湯。陽虛者。陰必乘。故發厥自汗。黃 建中湯。甚者少加附子。營血不足自汗。 |
14 | 黃建中加當歸。甚者加熟地。衛外之陽不固而自汗。 附湯。脾中之陽衰微而自汗。術附湯。 |
15 | 腎中之陽浮遊而自汗。參附湯。身冷自汗陰躁。欲坐泥水中。脈浮而數。按之如無。經云。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此陰盛格陽。真武湯冷服。肺氣虛者。固其皮毛。玉屏風散。脾虛者。壯其中氣。補中益氣湯。心虛者。益其血脈。當歸補血湯。肝虛者。理其疏泄。逍遙散。腎虛者。助其封藏。都氣丸。火氣炎上。胃中之濕亦能作汗。可用涼膈散。脾胃不和。外挾風濕。 |
16 | 身重汗出。羌活勝濕湯。風濕相搏。時自汗出。防己黃 湯。惡風自汗。桂枝湯。又有漏風證。 |
17 | 一名酒風。不論冬夏。額上常有汗出。此醉後當風所致。經曰。有病身熱懈惰。汗出如浴。惡風少氣。病名酒風。治之以澤瀉、術各十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為後飯。又曰。飲酒中風。則為漏風。漏風之狀。多汗。常不可以單衣。食則汗出。甚則身汗喘急。惡風衣常濡。口乾善渴。不能勞事。先宜五苓散熱服取汗。後與黃 建中加白術、澤瀉。汗出日久。用參、 、朮、附等藥不效。汗幹仍熱。此風邪伏於經絡。暫與參蘇飲。病已止服。此反治也。汗出不止。名曰亡陽。以附子理中加黃 。外用溫粉撲之。痰証汗自出。痰消汗自止。二陳加桂枝、枳、桔、香附、貝母。多汗惡風。食則汗出如油。久不治。必成消渴。玉屏風散。少加 牡蠣。病餘氣血俱虛而汗。服諸止汗藥不應。用十全大補湯半劑。加熟棗仁五錢。若胸膈煩悶。不能勝陰藥者。生脈散加黃 二錢。當歸六分。熟棗仁三錢。一服即驗。別處無汗。獨心胸一片有汗。此思傷心也。其病在心。名曰心汗。歸脾湯倍黃。或生脈散加當歸、棗仁。豬心湯煎服。 |
18 | 汗出不治證 汗出而喘甚者不治。汗出而脈脫者不治。汗出而身痛甚者不治。汗出髮潤至顛者不治。汗出如油者不治。汗出如珠者不治。汗出如膠。膠粘如珠之凝。及淋漓如雨。揩拭不逮者。皆不可治。 |
19 | 盜汗 金匱云。男子平人脈虛弱微細者。善盜汗出。蓋平人脈虛弱微細。是衛虛不能鼓其脈氣於外。所以不能約束津液。當衛氣行陰。目瞑之時。血氣無以固其表。腠理開則汗。醒則行陽之氣復散於表。則汗止矣。名曰盜汗。亦名寢汗。此屬本虛。與傷寒邪在半表不同。先與當歸補血湯加炒棗仁半兩。數服後與都氣丸調補之。酒客睡中多汗。此濕熱外蒸也。二妙散加白朮、防風、牡蠣。血熱盜汗。當歸六黃湯為專藥。虛人。多加參、 減芩、連。身熱。加地骨皮。肝虛。 |
20 | 加棗仁。肝實。加龍膽草。煩心。加竹葉、辰砂、麥冬。脾虛。去芩、連加白朮、芍藥。傷寒陽明少陽證盜汗。柴胡、葛根隨證主治。溫熱三陽合病。目合則汗。白虎湯。 |
21 | 頭汗 頭為諸陽之會。額上多汗而他處無者。濕熱上蒸使然。或蓄血結於胃口。迫其津液上逆所致。蓄血頭汗出。劑頸而還。犀角地黃湯。頭汗小便不利。而渴不能飲。此瘀蓄膀胱也。桃核承氣湯。胃熱上蒸。額汗發黃。小水不利者。五苓散加茵陳。甚則茵陳蒿湯微利之。傷寒脅痛耳聾。寒熱口苦。頭上汗出。劑頸而還。屬少陽。小柴胡加桂枝、苓、朮和之。凡頭汗。服和營衛逐濕豁痰理氣散瘀藥。或發寒熱。下體得汗者。為營衛氣通。日漸向愈之機也。食滯中宮。熱氣上炎。亦令頭汗。生料保和丸。倍用姜汁炒川連。病後產後。悉屬陽虛。誤治必死。傷濕額上汗出。下之微喘者死。下後小便不利者亦死。傷寒陰毒等證額汗。見緒論。 |
22 | 手足汗 脾胃濕蒸。傍達於四肢。則手足多汗。熱者。二陳湯加川連、白芍。冷者。理中湯加烏梅。弱者。十全大補去芎加五味子。 |
23 | 陰汗 陰間有汗。屬下焦濕熱。龍膽瀉肝湯加風藥一二味。風能勝濕也。或當歸龍薈丸。及二妙散俱效。陰囊濕者。以爐甘石 過撲之。密陀僧末亦佳。 |
24 | 半身汗出 夏月止半身出汗。皆氣血不充。內挾寒飲所致。偏枯及夭之兆也。大劑十全大補、人參養榮、大建中輩加行經豁痰藥治之。若元氣稍充。即間用小續命湯一劑以開發其表。或防己黃湯加川烏以散其濕。此證雖屬血虛。慎不可用四物陰藥。以其閉滯經絡故也。 |
25 | 石頑曰。汗之源不一。有因於衛氣疏者。有因於營氣熱者。有因於營衛不和者。蓋風邪干衛。 |
26 | 則腠理疏。營氣乘表虛而外泄。則自汗。治當散邪為急。宜從仲景桂枝湯、小建中輩。遲則營氣外亡。邪氣內入。必變府實潮熱矣。又宜三承氣湯選用。此皆外感自汗也。若鬱熱內蒸。亦必從空竅發泄。或從腸胃下奔。或從皮毛外達。則鬱熱得散。然外泄輕於下奔。蒸熱勝於乾熱。以此驗營衛之枯與不枯也。當從內傷虛損例治之。 |
27 | 至於邪正交加。非汗不解。故少陽挾熱。或為盜汗。或腋汗脅汗。須知從陰陽交互時。及陰陽交互處發泄者。皆陰陽不和。半表半裏證。小柴胡、逍遙散。皆合劑也。及乎挾風邪痰濕之類。亦多有之。至如頭汗。或為濕熱上攻。或為瘀血內結。亦屬陰陽不和。其於陰汗股汗。又為肝家濕熱下滲之徵驗。豈可一概施治乎。 |
28 | 〔診〕汗家腠理疏豁。其脈必緩。兼浮則為風。兼滑則為痰。兼大則為熱。兼弱為衛虛。兼芤為失血。兼遲為氣虛。兼細為陰虛。經云。肺脈軟而散者。當病灌汗。肺脈緩甚為多汗。尺澀脈滑。謂之多汗。病風人脈緊數。浮沉有力。汗出不止。呼吸有聲者死。不然。則主病氣。 |
29 | 東垣治一人。二月陰雨寒濕。又因勞役所傷。病解之後。汗出不止。沾濡數日。惡寒重添濃衣。心胸間時煩熱。頭目昏憒。上壅食少。此乃胃中陰火熾盛。與外天雨之濕氣相合。而汗出不休。遂用羌活勝濕湯。以風藥去其濕。甘寒瀉其熱。一服而愈。 |
30 | 滑伯仁治一婦。暑月自汗。口乾煩躁。欲坐水中。脈浮而數。按之豁然虛散。得之食生冷乘涼所致。以真武湯。一進汗止。再進躁退。三進全安。 |
31 | 飛疇治陳子濃媳。八月間因產不順。去血過多。產後惡露稀少。服益母草湯不行。身熱汗出。 |
32 | 產科用發散行血更劇。自用焦糖酒一碗。遂周身絡脈棰楚難堪。惡露大下。昏沉戴眼。汗出如浴。 |
33 | 但言心痛不可名狀。此血去過多。心失其養故痛。肝主筋。為藏血之地。肝失其榮。故絡脈棰楚不堪。且汗為產後之大禁。若非急用人參。恐難保其朝夕也。用四君合保元加白芍、五味。一劑汗止。因其語言如祟。疑為瘀血未盡。 |
34 | 更欲通利。予曰。聲怯無神。此屬鄭聲。且腹不疼痛。瘀何從有。此神氣散亂不收之故。前方加入棗仁、龍齒。諸證漸平。後服獨參湯。至彌月而安。 |
35 | 不得臥 |
36 | 靈樞云。衛氣不得入於陰。當留於陽。留於陽。則陽氣滿。陽氣滿。則陽蹺盛。不得入於陰。 |
37 | 則陰氣虛。故目不瞑。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通。營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而夜瞑。老者之氣血衰。 |
38 | 其肌肉枯。氣道澀。五髒之氣相搏。其營氣衰少。而衛氣內伐。故晝不精。夜不瞑。素問云。陰虛故目不暝。補其不足。瀉其有餘。調其虛實。以通其道。而去其邪。飲以半夏湯一劑。陰陽已通。其臥立至。病新發者。覆杯則臥。汗出則已矣。久者三飲而已也。胃不和。則臥不安也。臥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 |
39 | 不寐有二。有病後虛弱。有年高人血衰不寐。有痰在膽經。神不歸舍。亦令人不寐。虛者。 |
40 | 六君子加棗仁。痰者。靈樞半夏湯。虛勞煩熱不得眠。酸棗湯。或酸棗仁一兩炒研。水煎絞取汁。 |
41 | 下米二合煮糜。以生地五錢搗汁入。更煮過。時時服之。大病後虛煩不得眠。竹葉石膏湯。水停心下不得眠。茯苓甘草湯。婦人肥盛多鬱不得眠者吐之。從鬱結痰火治。大抵膽氣宜靜。濁氣痰火擾之則不眠。溫膽湯。用豬膽汁炒半夏曲加柴胡三錢。炒棗仁一錢五分。立效。蓋驚悸健忘失志心風不寐。皆是痰涎沃心。以致心氣不足。若涼心太過。則心火愈微。痰涎愈盛。惟以理痰順氣為第一義。導痰湯加石菖蒲。有寐中覺魂魄飛蕩驚悸。通夕不得安眠。是肝虛受邪也。其人易怒。 |
42 | 魂不歸肝。是以飛揚。獨活湯、珍珠母丸。次第服之。喘不得臥。以喘法治之。蘇子、橘紅、甘草、桔梗、竹茹。厥不得臥。以香港腳法治之。牛膝、丹皮、木通、沉香、觀桂。虛勞咳嗽。形脫不得臥。不可治。煩不得臥。諸藥不效者。梔子豉湯下朱砂安神丸。不應。用益元散加牛黃。更不應。虛火用事也。補中益氣湯下朱砂安神丸。間進六味丸。恆服方效。有病久餘熱不止。久不得臥者。六味丸滋其真陰。自然熱止安臥矣。脈數滑有力不眠者。中有宿滯痰火。此為胃不和。 |
43 | 則臥不安也。心下硬悶。屬宿滯。半夏、白朮、茯苓、川連、枳實。病後。及汗下後。與潰瘍不得眠。屬膽虛。人參、茯苓、炒棗仁、陳皮、麥冬、圓眼肉為主。有火。脈數口乾。加知母、川連、竹茹。心煩。用炒黑山梔。 |
44 | 石頑曰。平人不得臥。多起於勞心思慮。喜怒驚恐。是以舉世用補心安神藥。鮮克有效。曷知五志不伸。往往生痰聚飲。飲聚於膽。則膽寒肝熱。故魂不歸肝而不得臥。是以內經用半夏湯滌其痰飲。則陰陽自通。其臥立至。一少年因恐慮兩月不臥。服安神補心藥無算。餘與溫膽湯倍半夏、柴胡。一劑頓臥兩晝夜。竟爾霍然。復有一人遺精煩擾不得臥。與六味丸料加棗仁。數服而安寢如常。更有一人。潰瘍久不收斂而不得臥。瘍醫不能療。令用大劑十全大補而安。大抵因病不得臥。當詳所因。亦不專主膽病也。 |
45 | 多臥 經云。卒然多臥者。邪氣客於上焦。上焦閉而不通。已食若飲湯。衛氣久留於陰而不行。故卒然多臥焉。膽虛不眠。寒也。酸棗仁一兩炒為末。醇酒調服。膽實多臥。熱也。酸棗仁一兩生為末。茶清調服。 |
46 | 嗜臥 東垣云。脈緩怠惰。四肢不收。或大便泄瀉。此濕勝。從胃苓湯。食入則困倦。精神昏冒而欲睡者。脾虛也。 |
47 | 六君子加曲、 、山楂。時值秋燥。怠惰嗜臥。兼見肺病。灑淅惡寒。不嗜食者。此陽氣不伸也。升陽益胃湯。 |
48 | 不能食 |
49 | 經云。人之善飢而不嗜食者。精氣並於脾。熱氣留於胃。胃熱則消穀。故善饑。胃氣逆上。則胃脘寒。故不嗜食也。東垣云。太陰所謂惡聞食臭。胃無氣。故惡食臭也。胃中元氣虛。則能食而不傷。過時而不饑。脾胃俱旺。則能食而肥。脾胃俱虛。則不能食而瘦。故不能食。皆作虛論。若傷食惡食。自有本門。不在此例。病患脈緩。怠惰。四肢重著。或大便泄瀉不食。此濕勝也。胃苓湯。病患脈弦。氣弱自汗。四肢發熱。或大便泄瀉不食。皮毛枯槁髮脫。黃 建中湯加減。病患脈滑。氣口盛於人迎。或澀滯不調。其人痞滿。嘔逆不食。此有宿食。保和丸、枳朮丸消導之。病患脈虛氣弱。脾胃不和。或兼惡心不食。六君子、枳實理中選用。有痰。用導痰湯。 |
50 | 虛而有痰。用人參四兩。半夏一兩。姜汁浸一宿。曬為末。麵糊丸。食後生姜湯下。 |
51 | 許學士云。有人全不進食。服補脾藥皆不效。授以二神丸服之。頓能進食。五更腎瀉尤宜。 |
52 | 此病不可全作脾氣治。蓋腎氣怯弱。真元衰削。是以不能消化飲食。譬之釜底無薪。水穀不能腐化也。 |
53 | 惡食 惡食有虛實之分。實則心下悶痛。惡心口苦。二陳加黃連、枳、術。虛則倦怠。色痿黃。心下軟。異功散加砂仁、木香。有痰惡心。六君子加香、砂。 |
54 | 饑不能食 此証有二。一屬胃中虛熱。六君子加姜汁炒川連。一屬陰火乘胃。六味丸加赤桂、五味。又熱病後餘熱未盡。脈虛洪不實者。人參白虎湯。 |
55 | 石頑曰。胃主出納。脾司運化。故不食皆為中土受病。然胃之土。體陽而用陰。脾之土。體陰而用陽。胃實則痞滿氣脹。胃虛則飲食不甘。胃熱則飢不能食。胃寒則脹滿不食。胃津不布。 |
56 | 則口淡無味。胃中火盛。則消渴易飢。有痰則惡心嘔涎。脾虛則食後反飽。脾津不藏。則口甘畏食。脾挾肝熱。則吞酸吐酸。此皆中土受病也。至於腎髒陽虛。不能腐熟水穀。又當歸重於命門。 |
57 | 火為土母故也。 |
58 | 喻嘉言治一人。病後胃中隱隱作痛。有時得食則已。有時得食轉加。大便甚難。小水不暢。 |
59 | 蓋因脾中津液。為邪火所爍。津液未充。火勢內蘊。易於上燎。所以得食以壓其火則安。若食飲稍過。則氣不能轉運其食。而痛亦增。是火不除。則氣不復。氣不複。則胃中清濁混亂。不肯下行。而痛終不免也。於是為訂降火生津。下氣止痛方。為常用之藥。務先收攝腎氣不使外出。然後濁氣之源清。而膀胱得吸引。上中二焦之氣以下行矣。 |
60 | 石頑治孝廉徐俟齋尊閫。不得寐。不能食。心神恍惚。四肢微寒。手心熱汗。至晚則喉間熱結有痰。兩耳時如充塞。遍服安神清火藥罔效。邀石頑診之。六脈縈縈如蜘蛛絲。而微顯弦數之象。此中氣久鬱不舒。虛火上炎之候也。 |
61 | 蓋緣俟齋索居澗上。自鼎革三十年來。繭足杜門。 粥不繼。乃閫克相夫志。力竭神勞所致。 |
62 | 本當用歸脾湯以補心脾之虛。奈素有虛痰陰火。不勝 、圓之滯。木香之燥。遂以五味異功。略加歸、芍。肉桂以和其陰。導其火。不數服而食進寢寧。諸證釋然矣。 |
63 | 不能語 |
64 | 人有一生不能言者。此肺竅窒塞。腎氣不能上通於咽。如管鑰之固閉其竅。不能通呼吸之氣也。若因病而不能語者。惟中風傷寒暴病有之。近有顧允祥之婦。暴怒傷食。喘脹嘔逆不止。醫者誤認風邪。而與表藥。遂昏憒目瞪不語。呼之不省。乃求救於石頑。其脈六部澀伏。知為痰因氣閉所致。本當因勢利導。探吐以通其竅。緣病家畏其吐劇。遂與導痰湯加菖蒲、遠志。一啜便能語言。更與前藥加檳榔、鐵落。得下而安。門人問曰。此病既當探吐。何下之亦能取效。因謂之曰。治病貴乎圓活。但得開通經絡。管鑰自空。設用橘皮濃煎。亦可探吐。參蘆濃煎。亦可灌吐。姜汁、竹瀝。亦可取吐。在豐稔之家。局方至寶丹、牛黃丸、蘇合香丸。皆可取用。奚必拘於何藥方為合劑耶。 |
65 | 消癉 |
66 | 經云。二陽結。謂之消。 |
67 | 足陽明胃主血。熱則消穀善飢。血中伏火。乃血不足也。結者津液不足結而不潤。皆燥熱為病也。 |
68 | 癉成為消中。心移熱於肺。傳為鬲消。心移寒於肺。肺消。肺消者飲一溲二。死不治。 |
69 | 而下焦真陽失守。溲便反多。故死不治。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謂之食 。 |
70 | 腎熱病者。先腰痛 酸。苦渴數飲身熱。有口甘者。病名脾癉。五味入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為消渴。治之以蘭。除陳氣也。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石藥發癲。芳草發狂。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二者其氣急疾堅勁。非緩心和人。 |
71 | 不可以服。熱氣留於小腸。腸中痛。癉熱焦渴。則堅乾不得出。故痛而閉不通矣。消癉脈實大。 |
72 | 病久可治。脈懸小堅。病久不可治。金匱云。男子消渴。小便反多。以飲一斗。小便一斗。腎氣丸主之。 |
73 | 腎主藏精以施化。若精泄無度。火動不已。則肺氣傷燥而思水。水入於胃。不得肺氣之化。 |
74 | 不復上歸下輸。腎病則氣不約束調布。豈不飲一斗而出一斗乎。故用腎氣丸。全賴桂、附之辛溫。 |
75 | 蒸發津氣。以潤髒腑百骸。豈云專補其腎哉。 |
76 | 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宜利小便發汗。五苓散主之。 |
77 | 此言水氣不化之渴。與渴欲飲水。水入即吐。名曰水逆之渴。證雖稍異。而水氣阻礙津液則一。 |
78 | 故並宜五苓以輸散之。水散則津液灌溉。而渴自已耳。 |
79 | 渴欲飲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 |
80 | 文蛤治傷寒冷水 灌。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是治表之水寒。今治裏熱而渴飲水不止者。亦取其鹹寒退火。有益水潤燥之功。一味而兩得之。若治心移熱於肺。傳為鬲消者尤宜。趙養葵云。 |
81 | 上消者。舌上赤裂。大渴引飲。逆調論謂心移熱於肺。傳為鬲消者是也。以白虎加人參湯治之。 |
82 | 中消者。善食而瘦自汗。大便硬。小便數。癉成為消中者是也。以調胃承氣湯治之。下消者。煩躁引飲。耳葉焦乾。小便如膏。此腎消也。六味丸治之。古人治三消之法。詳別如此。餘又有一說焉。人之水火得其平。氣血得其養。何消之有。其間調攝失宜。水火偏勝。津液枯槁。以致龍雷之火上炎。熬煎既久。腸胃合消。五髒乾燥。令人四肢瘦削。精神倦怠。故治消之法。無分上中下。先治腎為急。惟六味、八味、加減八味。隨證而服。 |
83 | 降其心火。滋其腎水。則渴自止矣。白虎與承氣。非其所治也。總之是下焦命門火不歸元。遊於肺則為上消。遊於胃即為中消。以八味腎氣丸引火歸元。使火在釜底。水火既濟。氣上熏蒸。肺受濕潤。而渴疾愈矣。或□。人有服地黃湯而渴仍不止者。何也。曰。心肺位近。宜制小其服。 |
84 | 腎肝位遠。宜制大其服。如上消中消。可以用前丸緩治。若下消已虛。大渴大燥。須加減八味丸料一斤。肉桂一兩。水煎六七碗。恣意冰冷服之。熟睡而渴病如失矣。處方之制存乎人之變通耳。 |
85 | 有等渴欲引飲。但飲水不過一二口即厭。少頃復渴。飲亦不過若此。但不若消渴者之飲水□厭也。 |
86 | 此是中氣虛寒。寒水泛上。逼其浮遊之火於咽喉口舌之間。故上焦一段。欲得水救。若到中焦。 |
87 | 以水見水。正其所惡也。治法。如面紅煩躁者。理中湯送八味丸。 |
88 | 喻嘉言曰。消渴之患。常始於微而成於著。始於胃而極於肺腎。始如以水沃焦。水入猶能消之。既而以水投石。水去而石自若。至於飲一溲一。飲一溲二。則燥火劫其真陰。操立盡之勢而成 矣。內經有其論。無其治。金匱有論有治也。而集書者。採傷寒論厥陰經消渴之文湊入。 |
89 | 後人不能決擇。斯亦不適於用也。蓋傷寒傳經熱邪。至厥陰而盡。熱勢入深。故渴而消水。及熱解則不渴。且不消矣。豈雜證積漸為患之比乎。謹從內經擬議言之。經謂治消癉仆擊。偏枯痿厥。 |
90 | 氣滿發逆。肥貴人則膏粱之疾也。此中消之所由來也。肥而不貴。食弗給於鮮。貴而不肥。餐弗過於饕。肥而且貴。醇酒濃味。孰為限量哉。久之食飲釀成內熱。津液乾涸。求濟於水。然水入尚能消之也。愈消愈渴。其膏粱愈無已。而中消之病成矣。夫既癉成為消中。隨其或上或下。火熱熾盛之區。以次傳入矣。上消者。胃以其熱上輸於肺。 |
91 | 而子受母累。心復以其熱移之於肺。而金受火刑。金者。生水而出高源者也。飲入胃中。遊溢精氣而上。則肺通調水道而下。今火熱入之。高源之水。為炎威所逼。合外飲之水。建瓴而下。飲一溲二。不但不能消外水。且並素醞水精。竭絕而盡輸於下。較大府之暴注暴洩。尤為甚矣。故死不治也。至於胃以其熱由關門下傳於腎。腎或以石藥耗其真。女勞竭其精者。陽強於外。陰不內守。而小溲混濁如膏。飲一溲二。腎消之病成矣。故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開。則水無輸泄而為腫滿。關門不閉。則無底止而為消渴。消渴屬腎一證。金匱原文未脫。其曰飲一斗溲一斗者。 |
92 | 腎氣丸主之。於此蒸動精水。上承君火。而止其下入之陽光。此正通天手眼。張子和輒敢詆之。 |
93 | 既詆仲景。復諛河間。謂其神芎丸。以黃芩味苦入心。牽牛、大黃驅火氣而下。以滑石引入腎經。 |
94 | 將離入坎。真得黃庭之秘。顛倒其說。阿私所好。識趣卑陋若此。又何足以入仲景之門哉。何柏齋消渴論中已辨其非。吾觀戴人吐下諸按中。從無有治消渴一案者。然以承氣治壯火之理。施之消渴。又無其事矣。故以下消之火。水中之火也。下之則愈燔。中消之火。竭澤之火也。下之則愈傷。上消之火。燎原之火也。水從天降可滅。徙攻腸胃。無益反損。夫地氣上為雲。然後天氣下為雨。是故雨出地氣。地氣不上。天能雨乎。故亟升地氣以慰三農。與亟蒸腎水以溉三焦。皆事理之必然者耳。內經曰。心移熱於肺。傳為鬲消。戴人謂膈消猶未及於肺。至心移寒於肺。乃為肺消。如此泥文害意。非能讀內經者也。要識心肺同居膈上。肺為嬌髒。移寒移熱。總之易入。 |
95 | 但寒邪入而外束。熱邪入而內傳。均一肺消。而治則有分矣。腎消之病。古曰強中。又謂內消。 |
96 | 多因恣意色慾。或餌金石。腎氣既衰。石氣獨在。精髓失養。故常發虛陽。不交精出。小便無度。 |
97 | 唇口乾焦。加減八味丸。用生脈散下。千金云。有人苦熱不已。皆由服石所致。種種服餌。不能制止。惟朴硝煎。可以定之。男子消渴。飲一斗。溲一斗者。腎氣丸。飲一溲二者難治。渴家誤作火治。涼藥亂投。促人生命。宜多服生脈散滋養之。上焦蘊熱消渴。小便赤澀。清心蓮子飲。心膈有熱。久則引飲為消渴。名曰鬲消。胃滿煩心。津液短少。宣明麥門冬飲子。老弱之人大渴。易老門冬飲。 |
98 | 消中能食而瘦。口舌乾枯。大渴引飲自汗。大便秘燥。小便頻數。蘭香飲子。煩熱大渴。引飲不止。脈大滑實。甘露飲子。胃熱口臭。煩渴引飲。面赤唇乾。氣口脈短滑者。瀉黃散。食已如饑。 |
99 | 胃熱消穀。陽明脈盛。心火上行。面黃肌瘦。胸滿脅脹。小便赤澀。七味白術散。心膈有熱消渴。 |
100 | 咽乾面赤。生料固本丸加黃 、甘草、石斛、澤瀉、枇杷葉。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或渴飲水多停。蓄不散。心下轆轆有聲。小便不利者。並宜五苓散。若熱渴不止。加人參。三消久而小便不臭。反作甜氣。此脾氣下脫。為病最重。七味白術散。有溺桶中浮在面上如豬脂濺在桶邊。 |
101 | 或如地瀝青者。此腎虛不能約制。脾胃之膏液下流。用白朮散、腎氣丸。可救十之一二。脾消之證。 |
102 | 飲食入腹。如湯沃雪。隨小便而出。出於溷僻溝渠。皆旋結如白。肌膚日消。用熱藥則愈甚。用涼藥則愈虛。不能起止。精神恍惚。口舌焦乾。或陽強興盛。不交而泄。不久當斃。孫真人云。 |
103 | 消渴之人。愈與未愈。常須思慮有大癰。何者。消渴之人。必於大骨間發癰疽而卒。所以專慮發大癰也。 |
104 | 〔診〕石頑曰。經言消癉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小堅。病久不可治。見消證脈顯實大。為證脈相符。雖久可治。若見懸小而堅。不但脈不應病。且真髒發露。其可療乎。設消證脈小。而不至於虛懸堅勁。又當從仲景腎氣丸正治矣。然歷診消癉之脈。無有不帶數象者。但須察浮數沉數。 |
105 | 在左在右。尺甚寸甚。及有餘不足。兼見何脈。而為審治。又須詳南北風土之強弱。病患稟氣之濃薄。合脈象而推之。庶幾無虛虛之誤矣。大抵北人消癉。脈多沉石滑數。以北方寒水司權。且素食煤火。腎氣多濃。故用劉張寒瀉之法。往往獲效。然間有恃力作強。以水為事。 |
106 | 乃致虛陽不守。封藏不固。而見右尺數大。為下消者。亦有真陰耗竭。腎氣不升。肺髒枯燥。而見寸口數盛。為上消者。又有竭力房室。服食 悍。火土太強。恣意飲啖。而見氣口動滑。為中消者。又不可限以風土。急須導火壯水。除陳氣等法。若大江以南。木氣始生之界。患消癉者。 |
107 | 從無沉石之脈。即有滑數。按之必濡。多有尺內見弦。及氣口命門大數。或兩寸浮滑者。以東南水土孱薄。虛陽屬動。腎水易虧。當確遵金匱東垣養葵。猶恐不及。況可效用劉張之法乎。至若庾嶺而南。消癉之脈。亦絕無沉石之候。多見浮大數盛。外示有餘。中實不足。以其陽氣泄而不藏。腎氣溢而不滿。故其治僅可用辛涼以清其熱。甘寒以滋其陰。若辛熱導火。苦寒瀉氣等藥。 |
108 | 總無於預也。至於臨病審察。又當隨左右尺寸之太過不及。而為決斷。太過見於寸口。多為氣病。 |
109 | 不及見於尺內。多為腎虛。又在左偏弦。為精髓受傷。在右偏旺。為虛陽發露。然其邪皆自內發。 |
110 | 故表證表脈絕少。即金匱五苓散一條。亦是水氣不化。津液不行而渴。故顯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之證。見消癉雖有浮脈。亦是客邪為患。非此証之本脈。故特表而出之。 |
111 | 石頑治太學趙雪訪。消中善食。日進膏粱數次。不能敵其飢勢。丙夜必進二餐。食過即昏昏嗜臥。或時作酸作甜。或時夢交精泄。或時經日不飲。或時引飲不徹。自言省試勞心所致。詢其先前所服之藥。屢用安神補心。滋陰清火。俱不應。延至麥秋。其證愈劇。始求治於石頑。察其聲音。濁而多滯。其形雖肥盛色蒼。而肌肉綿軟。其脈六部皆洪滑而數。惟右關特甚。其兩尺亦洪滑。而按之少神。此腎氣不充。痰溼挾陰火泛溢於中之象。遂與加味導痰加蘭香。數服。其勢大減。次以六君子合佐金。枳實湯泛丸服。後以六味丸去地黃。加鰾膠、蒺藜。平調兩月而康。 |
112 | 又治朔客白小樓。中消善食。脾約便艱。察其形。瘦而質堅。診其脈。數而有力。時喜飲冷氣酒。 |
113 | 此酒之濕熱內蘊為患。遂以調胃承氣三下。破其蘊熱。次與滋腎丸數服。滌其餘火而安。 |
114 | 又治粵客李之 。上消引飲。時當三伏。觸熱到吳。初時自汗發熱。煩渴引飲。漸至溲便頻數。飲即氣喘。飲過即渴。察其脈象。惟右寸浮數動滑。知為熱傷肺氣之候。因以小劑白虎加人參。三服。其勢頓減。次與生脈散。調理數日而痊。 |
115 | 又治薛廉夫子。強中下消。飲一溲二。因新娶繼室。真陰灼爍。虛陽用事。陽強不倒。恣肆益甚。乃至氣息不能相續。精滑不能自收。背曲肩隨。腰胯疼軟。足膝痿弱。寸步艱難。糜粥到口即厭。惟喜膏粱方物。其脈或時數大少力。或時弦細數疾。此陰陽離決。中空不能主持。而隨虛火輒內輒外也。峻與八味、腎氣、保元、獨參。調補經年。更與六味地黃。久服而瘥。 |
116 | 又牙行邵渭賓。仲夏與一婢通。因客至驚恐。精氣大脫。即凜凜畏寒。翕翕發熱。畏食畏飲。 |
117 | 小便淋瀝不禁。邀石頑診之。六脈弦細如絲。責責如循刀刃。此腎中真陽大虧之兆。令服生料六味。稍加桂、附以通陽氣。其左右親戚。咸謂夏暑不宜桂、附。另延一醫。峻用人參、附子月餘。 |
118 | 飲食大進。猶謂參、附得力。恣餌不徹。遂至日食豚蹄雞鴨七八餐。至夜預治熟食。聽其飽餐二次。如此又兩月餘。形體豐滿備常。但苦時時嘈雜易飢。常見青衣群鬼。圍繞其側。遍禱不靈。 |
119 | 復邀石頑延醫。其脈皆滑數有力。而右倍於左。察其形色多滯。且多言多笑。而語多不次。此味痰壅塞於中。復加辛熱助其淫火。始本陰虛。末傳中消之患也。不急祛滌。必為狂癡之病。為製湧吐之劑。遲疑不進。未幾。 |
120 | 忽然大叫發狂。妄言妄見。始信餘言之非謬也。 |
121 | 痰火 |
122 | 石頑曰。痰火一證。方書罕及。近惟郢中梁仁甫國醫宗旨。專為立言。然皆泛引膚辭。且所用方藥。專事降泄。略無切於病情。殊非指南之謂。夫所謂痰火者。精髓枯涸於下。痰火憑陵於上。有形之痰。無形之火。交固於中。良由勞思傷神。嗜慾傷精。加以飲食不節。血肉之味。蘊釀為痰為火。變動為咳為喘。其在平居無恙之時。貯積窠囊之中。或時有所觸發。則衝膈透膜。 |
123 | 與潮宗之泛濫無異。觀其外顯之狀。頗有似乎哮喘。察其內發之因。反有類乎消中。消中由陰邪上僭。攝之可以漸疼。哮喘由表邪內陷。溫之可以暫安。此則外內合邪。兩難分解。溫之燥之升之攝之。咸非所宜。況乎觸發多端。治非一律。何怪時師之茫無統緒乎。予由是而因病製宜。特立玉竹飲子一方。為是証之專藥。臨證以意增減。庶幾款洽病情。其有兼挾客邪者。又須先徹標證。然後從本而施。自然信手合轍。如因感風寒而發。則香蘇散為至當。略加細辛以開肺氣。香豉以通腎邪。散標最捷。蓋香、蘇性降。可無升舉濁垢之虞。他如麻黃、桂枝、柴、防、升、葛、羌、獨、川芎等味。能鼓動痰氣。薄荷、荊芥、橘皮、蘇子等味。能耗散真氣。芩、連、知、柏、赤白芍、栝蔞根、石膏等味。能斂閉邪氣。皆宜遠之。因飲食而發。只宜金匱枳術湯。隨所傷之物而為參用。穀傷曲、 。酒傷煨葛。肉傷炮楂。麩面傷加草果。雞鴨卵傷加杏仁。痰食交結。 |
124 | 則加橘、半。食積發熱。必加黃連。黃連與枳實同用。善消痞滿。半夏與白術同用。專運痰濕。 |
125 | 然須生用力能豁痰。痰去則津液流通。熱渴自解。非蒼術、南星燥烈傷津之比。因惱怒而發。沉香降氣散和滓煎服。不但理氣化痰。亦可消運食滯。其或兼冒微風。另煎香蘇散以協濟之。原其觸發之因。 |
126 | 不出風食氣三者為甚。然皆人所共知。惟是觸感風熱而發者。世所共昧。蓋寒傷形而不傷氣。氣本乎肺。肺氣受傷。咳嗽喘滿。勢所必致。而寒客皮毛。皮毛為肺之合。邪從皮毛而入傷於肺。 |
127 | 咳嗽喘滿。亦勢所必致。何怪舉世醫師。一見喘咳。概以表散為務。良由不辨內因外因之故耳。 |
128 | 曷知外因從表而傷有形之津。證屬有餘。故一咳其痰即應。而痰沫清稀。內因從肺而傷無形之氣。 |
129 | 證屬不足。故屢咳而痰不得出。咳劇則嘔。此不但肺病而胃亦病矣。是予玉竹飲子方中。茯苓、甘草專為胃家預立地步也。至於標證散後。餘火未清。人參未宜遽用。玉竹飲子。尤為合劑。病勢向衰。即當滋養肺胃。異功散加葳蕤。取橘皮為宣通氣化之報使。氣虛不能宣發其痰。又需局方七氣湯。借肉桂為熱因熱用之向導。若其人形體雖肥。而色白氣虛。則以六君子湯加竹瀝、姜汁。即有半夏。亦無妨礙。食少便溏者。竹瀝又為切禁。宜用伏龍肝湯代水煎服。脾氣安和。津液自固。可無傷耗之慮矣。瘦人陰虛多火。六味地黃去澤瀉合生脈散。使金水相生。自然火息痰降。去澤瀉者。以其利水傷津也。若命門脈弱。真火式微。或不時上衝。頭面哄熱。又須六味地黃加肉桂、五味子以攝火歸陰。陰平陽秘。精神乃治。須知治痰先治火。治火先養陰。此為治痰治火之的訣。然後有真氣浮散之極。草根木實。無濟於用。又須金石以鎮固之。予嘗借服食方中靈飛散。取雲母以攝虛陽。鐘乳以通肺竅。菊花以清旺氣。兼天冬、地黃、人參之三才。以固精氣神之根本。即修內丹。不外乎此。所謂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敢以此言質之梁子。 |
130 | 梁仁甫云。病痰火者。或吐血。或衄血。或喉疼身熱溺黃。皆熱證也。庸醫妄投苦寒瀉火之劑。不知苦寒能瀉脾胃。脾胃土也。乃人身之本也。今火病而瀉其土。火未嘗除而土已病矣。土病則胃虛。因而飲食減少。 |
131 | 甚至泄瀉肌肉消瘦。不可救藥矣。世俗謂病痰火者。服童便最好。余治痰火。每禁服童便。蓋童便降火雖速。而損胃多矣。故治火病。以理脾為主。此真訣也。 |
132 | 〔診〕痰脈沉弦細滑。大小不勻。皆痰氣為病。左右手關前脈浮大而實者。膈上有稠痰也。關上脈伏而大者。清痰也。丹溪云。人得澀脈。痰飲膠固。脈道阻滯。卒難得開。必費調理。 |
133 | 黃癉 |
134 | 經云。身痛而色微黃。齒垢黃。爪甲上黃。黃癉也。安臥小便黃赤。脈小而澀者。不嗜食。 |
135 | 溺黃赤安臥者。曰黃癉。食已如饑者。曰胃癉。目黃曰黃癉。 |
136 | 金匱云。諸病黃家。但利其小便。假令脈浮。當以汗解之。宜桂枝加黃 湯主之。 |
137 | 黃家一証。大率從水濕得之。治濕之法。當利小便為第一義。然脈浮者。知濕不在裏而在表。 |
138 | 又當以汗解之。設表溼乘虛入裏而作癃閉。又當利其小便也。故下條云。黃癉病。茵陳五苓散主之。活法在心。可拘執乎。黃癉病。茵陳五苓散主之。 |
139 | 夫病酒黃癉。必小便不利。其候心中熱。足下熱。是其證也。 |
140 | 酒黃癉者。或無熱。靖言了了。腹滿欲吐。鼻燥。其脈浮者。先吐之。沉弦者。先下之。酒癉心中熱。欲吐者吐之愈。 |
141 | 酒黃癉。心中懊 。或熱痛。梔子大黃湯主之。 |
142 | 此即枳實梔子豉湯之變名也。大病後勞復發熱。服枳實、梔子、豉三味。覆令微汗。使餘熱從外而解。若有宿食。則加大黃從內而解。此治酒癉之脈沉弦者。用此方以下之。其脈浮當先吐者。則用梔子豉湯。可不言而喻矣。蓋酒癉傷胃發黃。無形之溼熱。故宜梔子豉湧之。與穀癉之當用茵陳蒿者。涇渭自殊。即此湯亦自治酒食並傷之濕鬱。故可用下。觀枳實梔子豉湯之加大黃。 |
143 | 亦是因宿食而用也。更有梔子柏皮湯治身黃發熱一證。又以苦燥利其滲道也。合此比例而推。治黃之法。無餘蘊矣。 |
144 | 酒癉下之。久久為黑癉。目黃面黑。心中如啖蒜齏狀。大便正黑。皮膚爪之不仁。其脈浮弱。 |
145 | 雖黑微黃。故知之。金匱治酒癉。用或吐或下之法。言雖錯出。義實一貫。蓋酒之積熱。入膀胱則氣體不行。必小便不利。積於上焦。則心中熱。積於下焦。則足下熱。其無心中足下熱者。則靖言了了而不神昏。但見腹滿欲吐鼻燥三證。可知其膈上與腹中。陰陽交病。須分先後治之。當辨脈之浮沉。以定吐下之先後。若但心中熱欲嘔吐。則病全在上焦。吐之即愈。何取下為哉。其酒熱內結。心神昏亂。而作懊 及痛楚者則。不可不下。故以梔子、香豉。皆治其心中懊 。大黃蕩滌實熱。枳實破結。逐去宿垢也。但以此劫病之法。不可久用。久久下之。必脾肺之陽氣盡傷。不能統領其陰血。其血有日趨於敗而變黑耳。然酒癉之黑。非女勞癉之黑也。女勞癉之黑。 |
146 | 為腎氣所發。酒癉之黑。為敗血之色。因酒之濕熱傷脾胃。脾胃不和。陽氣不化。陰血不運。若更下之。久久則運化之用愈耗矣。氣耗血積。敗腐瘀濁。色越肌面為黑。味變於心。咽作嘈雜。 |
147 | 心辣如啖蒜齏狀。營血衰而不行。痺於皮膚。爪之不仁。輸於大腸。便如漆黑。其目黃與脈浮弱。皆病血也。仲景於一酒癉。臚列先後次第。以盡其治。其精而且詳如此。 |
148 | 穀癉之為病。寒熱不食。食即頭眩。心胸不安。久久發黃為穀癉。茵陳蒿湯主之。 |
149 | 額上黑。微汗出。手足中熱。薄暮即發。膀胱急。小便自利。名曰女勞癉。腹如水狀。不治。 |
150 | 女勞之癉。惟言額上黑。不言身黃。簡文也。然黑為北方陰晦之色。乃加於南方離明之位。 |
151 | 以女勞無度。而脾中之濁陰。下趨入腎。水土互顯之色。乃至微汗亦隨火而出於額。心之液且外亡矣。手足心熱。內傷皆然。日暮陽明用事。陽明主闔。收斂一身之濕熱。疾趨而下膀胱。其小便自利。大便黑時溏。又是膀胱蓄血之驗。腹如水狀。實非水也。正指蓄血而言。故為不治。 |
152 | 黃家日晡所發熱。而反惡寒。此為女勞得之。膀胱急。小腹滿身盡黃。額上黑。足下熱。因作黑癉。其腹脹如水狀。大便必黑時溏。此女勞之病。非水也。腹滿者難治。硝石礬石散主之。 |
153 | 此治女勞癉之急方也。夫男子精動。則一身之血俱動。以女勞而傾其精。血必繼之。故因女勞而尿血者。其血尚行。猶易治也。因女勞而成癉者。血瘀不行。非急去膀胱少腹之瘀血。萬無生路。乃取皂礬以滌除瘀垢。硝石以破積散堅。二味相胥。銳而不猛。此方之妙用也。 |
154 | 黃癉腹滿。小便不利而赤。自汗出。此為表和裏實。當下之。大黃硝石湯。 |
155 | 黃瘴最難得汗。自汗則表從汗解。故曰。此為表和裏實。方用大黃、硝石解散在裏血結。黃柏專祛下焦濕熱。梔子輕浮。能使裏熱從滲道而泄也。 |
156 | 諸黃。豬膏髮煎主之。 |
157 | 詳此治瘀血發黃之緩劑。以諸黃雖多濕熱。然經脈久病。不無瘀血阻滯也。肘後方以此治女勞癉。身目盡黃。發熱惡寒。少腹滿。小便難。以大熱大寒女勞。交接入水所致。用髮灰專散瘀血。和豬膏煎之。以潤經絡腸胃之燥。較硝石礬石散。雖緩急輕重懸殊。散瘀之旨則一也。 |
158 | 癉而渴者。其癉難治。癉而不渴者。其癉可治。發於陰部。其人必嘔。陽部。其人振寒而發熱也。 |
159 | 癉為濕熱固結。阻其津液往來之道。故以渴與不渴。證津液之通與不通也。嘔為腸胃受病。 |
160 | 振寒發熱。為經絡受傷。於此可證其表裏陰陽而治也。 |
161 | 黃癉者。色如熏黃。一身盡痛。乃濕病也。色如橘子黃。身不痛。乃癉病也。癉分為五。黃汗。黃癉。穀癉。酒癉。女勞癉。黃汗者。其證兩脛自冷。從腰以上必汗出。下無汗。腰髖弛痛。 |
162 | 如有物在皮中狀。劇者不能食。身疼重。煩躁小便不利。此為黃汗。宜 芍桂酒湯。晝熱。加防風。夜熱。加當歸。食少。加白朮、茯苓。黃癉有乾有濕。乾黃者。肺燥也。小便自利。四肢不沉重。渴而引飲。梔子柏皮湯。濕黃者。脾濕也。小便不利。四肢沉重。似渴不欲飲者。麻黃連軺赤小豆湯。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渴者。茵陳五苓散。穀癉者。食畢即頭眩。心中怫鬱不安。遍身發黃是也。小柴胡去參加白朮、炮姜、膽草、枳實。二便秘者。茵陳蒿湯。胃癉食已如饑。胃熱消穀。面黃瘦。胸滿脅脹。小便秘赤。補中益氣加豬膽汁炒川連、酒黃柏、澤瀉。酒癉者。身目發黃。腹如水狀。心下懊 而熱。不能食。時時欲吐。足脛腫。小便黃。面發赤斑。此因飢中飲酒。大醉當風入水所致。梔子大黃湯。酒癉下之。久久為黑癉者。 |
163 | 前方去大黃合犀角、地黃。不應。去地黃加桂心、桃仁、穿山甲。色癉者。身黃額上微黑。小便利。大便黑。此因房事過傷。血蓄小腹而發黃。故小腹連腰下痛。大黃附子湯去細辛加肉桂。若神思困倦。頭目昏重。 |
164 | 脾氣不運。大便不實者。四君子湯下硝石礬石丸。陰黃者。厥冷脈沉。或服寒涼過多。變為陰黃。 |
165 | 或因過食寒物而成。四肢皮膚皆冷。心下痞硬。眼澀不欲開。自利蜷臥。茵陳附子乾姜湯。或茵陳四逆湯加白朮。冷食不化。腹中結痛。去甘草加枳實、白朮、草豆蔻。小便不利。加桂、苓、澤瀉。有瘀血發黃。大便必黑。腹脅有塊或脹。脈沉或弦。大便不利。脈稍實而不甚弱者。桃核承氣湯。下盡黑物則退。失血後崩後。一切病後。脾胃肺元氣大傷。面色痿黃。或淡白色。悉屬虛。從內傷治。不可誤認作癉。食勞疳黃。俗名黃胖。夫黃癉者。暴病也。疳黃者。宿病也。至有久不愈者。溫中丸、棗礬丸。然此僅可治實人。及田家力作之輩。若膏粱柔脆之人。未可輕試也。戴氏云。食積發黃。量其虛實而下之。其餘但利小便。小便清利。則黃自退。喻嘉言曰。 |
166 | 夏月天氣之熱。與地氣之濕交蒸。人受二氣。內結不散。發為黃癉。與 醬無異。必從外感汗吐下之法去其濕熱。然夏月陽外陰內。非若冬月傷寒人氣伏藏難動之比。其穀癉酒癉女勞癉則純是內傷。與外感無涉。仲景補內經之闕。曲盡其微。至於陰癉一證。仲景之方論已亡。千古之下。 |
167 | 惟羅謙甫茵陳四逆湯一方。治過用寒涼陽癉變陰之證。有合往轍。此外無有也。今人但云陽癉色明。陰癉色晦。此不過氣血之分。辨之不清。轉足誤人。如酒癉變黑。女勞癉額上黑。豈以其黑遂謂陰癉。可用附子、乾姜乎。夫女勞癉者。真陽為血所壅閉。尚未大損。瘀血一行。陽氣即通矣。陰癉則真陽衰微不振。一任溼熱與濁氣敗血團聚不散。必復其陽。固結始開。倘非離照當空。 |
168 | 幽隱何由畢達耶。黃癉得之外感者。誤用補法。是謂實實。得之內傷者。誤用攻法。是謂虛虛。 |
169 | 陰癉誤從陽治。襲用苦寒者。皆醫殺之也。 |
170 | 在半陰半陽之證。其始必先退陰復陽。陰退乃從陽治。若以附子、黃連合用。況且有害。奈何純陰無陽。輒用苦寒耶。 |
171 | 石頑曰。黃癉証中。惟黑癉最劇。良由酒後不禁。酒溼流入髓藏所致。土敗水崩之兆。始病形神未槁者。尚有濕熱可攻。為祛癉之向導。若病久肌肉消爍。此真元告匱。不能回榮於竭澤也。 |
172 | 中翰汪先於病癉。服茵陳五苓不應。八月間。邀石頑診之。弦大而芤。腎傷挾瘀。結積不散所致。 |
173 | 急乘元氣尚可攻擊時。用金匱硝石礬石散兼桂苓丸之制。以洗滌之。遲則難為力矣。汪氏有業醫者。以為藥力太峻。不便輕用。旋值公郎鄉薦。繼以公車。未免縈心。不及調治。迨至新正二日。 |
174 | 復邀石頑相商。脈轉弦勁而革。真元竭盡無餘。半月以來。日服人參數錢。如水投石。延至正月下浣。遣內使竊問。予謂之曰。挨至今日小主場事。可無礙矣。其後安公聯捷。不及殿試而返。 |
175 | 信予言之不謬也。同時有伶人黑癉。投以硝石礬石散作丸。晨夕各進五丸服。至四日。少腹攻絞。 |
176 | 小便先下瘀水。大便繼下溏黑。至十一日瘀盡。次與桂、苓、歸、芍之類。調理半月而安。或問近世治癉。多用草頭單方。在窮鄉絕域。猶之可也。城郭愚民。亦多效尤。仁人鑒此。豈不痛歟。 |
177 | 嘗見有服商陸根、苦匏酒、過山龍、雪裏青、鹿葱等汁。吐利脫元而死者。指不勝屈。曾有孕婦病黃。誤用瓜蒂搐鼻。嘔逆喘滿。致胎息上衝。慘痛叫號而斃。設當此際。得何法以救之耶。答言。是皆與飛蛾觸火無異。欲救之者。惟廣行刊布。垂誡將來。勿蹈前轍。庶不失仁人之用心。 |
178 | 若欲手挽既覆之車。吾末如之何也。 |
179 | 目黃 目黃曰黃癉。亦有目黃而身不黃者。經云。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 。其人肥。則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煩渴引飲。宣明用青龍散。殊失經旨。合用越婢加術湯、桂枝二越婢一湯選用。病久屬虛者。理苓湯倍用桂、苓。凡黃癉目黃不除。或頭重。以瓜蒂散搐鼻。後用茵陳五苓散清利之。 |
180 | 〔診〕脈沉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皆發黃。脈洪大。大便利而渴者死。脈微小。小便利不渴者生。凡黃家。候其寸口近掌無脈。口鼻氣冷。並不可治。癉毒入腹。喘滿者危。凡年壯氣實。 |
181 | 脈滑便堅者易愈。年衰氣弱。脈虛澀而便利者難痊。 |
182 | 嘈雜 |
183 | 嘈雜與吞酸一類。皆由肝氣不舒。木挾相火乘其脾胃。則穀之精微不行。濁液攢聚。為痰為飲。其痰亦從木氣化酸。肝木搖動中土。故中土擾擾不寧。而嘈雜如飢狀。每求食以自救。苟得少食。則嘈雜少止。止則復作。蓋土虛不禁木所搖。故治法必當補脾運痰。土濃載物。則風木自安。不必用伐肝之劑。六君子湯為專藥。火盛作酸。加吳茱萸、川黃連。若不開鬱補土。務攻其痰。久久而虛。必變反胃泄瀉。痞滿眩暈等病矣。嘈雜或食後。腐化酸臭。心中煩雜者。保和丸。 |
184 | 濕痰氣滯。不喜飲食者。保和丸二錢。越鞠丸一錢和服。脈洪大者火多。二陳加姜汁炒山梔、川連。滑大者痰多。導痰加芩、連、山梔。脈弦細身倦怠者。六君子加撫芎、蒼術、姜汁炒山梔。 |
185 | 不應。合佐金丸。又有用消剋藥過多。飢不能食。精神漸減。四君子加白芍、陳皮、姜汁炒川連。 |
186 | 心懸懸如饑狀。欲食之時。勿與飲食。常以枳術丸三分。抑青丸一分和服。中脘有飲則嘈。有宿食則酸。故常噯宿腐氣逆咽酸水。亦有每晨吐酸水數口。日間無事。膈常如酸熱者。皆中宮不清所致。越鞠丸合佐金丸服最妙。婦人悒鬱。多有此証。逍遙散下佐金丸。腎肝陰虛。不能納氣歸元而作嘈雜。噯氣。痞滿。脈必澀弱。服補中、二陳諸藥不效者。臨臥用四神丸加川連。侵晨用六味丸加沉香。 |
187 | 噯氣 噯氣皆屬胃中窒塞。氣不宣通。上迫而出也。然有飲食太過。噯出如敗卵氣者。則當審所傷何物而消導之。亦有胃弱不能克化而然者。此宜兼補兼消。不可純用剋伐也。 |
188 | KT 胃中津氣枯槁則KT 。若平時飲食常KT 者。為反胃之漸。不可不知。 |
189 | 欠嚏 |
190 | 經云。腎為欠為嚏。氣鬱於胃。故欠生焉。胃足陽明之脈。是動。則病振寒。善伸數欠。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 |
191 | 胃為二陽。腎為一陰。以胃虛氣鬱於中則為噫。腎虛經鬱於下則為欠。內經雖以欠隸諸胃。 |
192 | 然必由少陰經氣下鬱。不能上走陽明。胃氣因之不舒而頻呼數欠。以泄其氣。舒其經。若少陰氣不下應。胃氣雖虛。鬱上泄。則但呼而不欠也。 |
193 | 人之嚏者。陽氣和利。滿於心。出於鼻。故為嚏。 |
194 | 金匱云。夫中寒家善欠。其人清涕出。發熱色和者善嚏。中寒。其人下利。以裏虛也。欲嚏不能。此人肚中寒。 |
195 | 中氣虛寒。不能上溫肺氣。則善呼。不能下引腎氣。則善欠。故呼欠。雖主胃氣不舒。實緣腎氣鬱伏所致。若中寒而加火迫津氣。或風激水液。皆清涕出。縱由士虛不能禦邪之故。設兼客邪發熱。而色和善嚏者。此表氣尚強。逼邪上走空竅也。亦有裏虛不能拒邪而為下利者。知其人必有陳寒。無陽氣以發越其邪。故欲嚏而不能也。 |
196 | 河間曰。嚏者鼻中因癢。而氣噴作於聲也。鼻為肺竅。癢為火化。外風欲入而內火拒格。故發為嚏。有嚏則風邪隨氣而散。不能入傷於經。是以傷風有嚏為輕。 |
197 | 石頑曰。內經金匱。雖有嚏欠之因。卻無方藥主治。守真以傷風有嚏為輕者。其人陽氣和利。 |
198 | 雖有風邪。自能隨氣鼓散。可無藉於湯藥也。於此有人素蘊濕熱。加以客邪。鼻塞不聞香臭。服細辛、辛夷等藥百餘劑。每當微風。即嚏不已。三嚏之後。清涕如注。腦戶隱隱掣痛。諸治罔效。 |
199 | 因思金匱中寒家清涕善嚏之說。遂取鐘乳專溫肺氣之品。助以人參溫中。黃 實衛。鹿茸固髓。 |
200 | 黃牛腦和丸。空腹服三十丸。餌及兩月。數年之病。隨手而愈。 |
201 | 身重 |
202 | 經曰。肝虛腎虛腳虛。皆令人體重煩冤。 |
203 | 身重多屬於濕。宜用健脾行濕之劑。如除濕湯、滲濕湯、胃苓湯之類。虛人補中益氣加羌、防、茯苓、澤瀉。隨其攸利。仲景云。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 湯。夏月中風濕。 |
204 | 身重如山。不能轉側。消暑十全散加羌活、蒼術。腎著身體重。甘姜苓術湯。 |
205 | 石頑曰。身重無非濕証。濕証多歸重於脾土。為脾病是矣。又腎為水髒。腎虛則邪水用事。 |
206 | 故又主腎虛。至於肝虛。亦令人體重煩冤者。何也。蓋肝虛則不能勝土。土無風氣。亦必鬱熱上蒸而為病矣。然肝則重於煩冤。脾則重於腫重。 |
207 | 腎則重於痿弱。不可不辨。 |
208 | 解 尺脈緩澀。謂之解 。又云。腎脈太過。則令人解 。腎氣鬱熱。精不運而解惰。煩熱氣乏不欲言。此腎經虛熱有餘也。河間用利腎湯大謬。宜虎潛丸、清燥湯之類。肥人夏月多此。皆濕熱為患也。 |
209 | 脫營失精 |
210 | 石頑曰。嘗讀內經有脫營失精之病。方家罕言。近惟陳毓仁癰疽圖形。僅見失營之名。究無方論主治。故粗工遇此。靡不妄言作名。為害不淺。夫脫營者。營氣內奪。五志之火煎迫為患。 |
211 | 所以動輒煩冤喘促。五火交煽於內。經久始發於外。發則堅硬如石。毓仁所謂初如痰核。久則漸大如石。破後無膿。惟流血水。乃百死一生之証。是以不立方論。良有以也。其形著也。或發膺乳腋脅。或發肘腕脛膝。各隨陰陽偏阻而瑕聚其處。久而不已。五氣留連。病有所并。則上下連屬。如流注然。不可泥於毓仁之耳前後及項間。方目之為失營也。以始發之時。不赤不痛。見證甚微。是以病者略不介意。逮至腫大硬痛。蟠根錯節已極。豈待破後無膿。方為百死一生之証哉。 |
212 | 原夫脫營之病。靡不本之於鬱。若鬱於髒腑。則為噎膈等證。此不在髒腑。病從內生。與流注結核乳岩。同源異 。推其主治。在始萌可救之際。一以和營開結為務。而開結全賴胃氣有權。方能營運藥力。如益氣養營之製。專心久服。庶可望其向安。設以攻堅解毒清火消痰為事。必至腫破流水。津復外滲。至此日進參、 。徒資淋瀝。其破敗之狀。有如榴子之裂於皮外。蓮實之嵌於房中。與翻花瘡形像無異。非若流注結核之潰後。尚可圖治。亦不似失精之筋脈痿 也。詳脫營失精。經雖並舉。而死生輕重懸殊。脫營由於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精華日脫。營既內亡。瑕復外聚。攻補皆為扼腕。 |
213 | 良工無以易其情志也。失精由於先富後貧。雖不傷邪。身體日減。內雖菀結。外無瑕聚。投劑略無妨礙。醫師得以施其令澤也。然二者之病。總關情志。每每交加。而有同舟敵國。兩難分解之勢。故毓仁以失營二字括之。惜乎但啟其端。而肯綮示人之術。則隱而不發。何怪粗工謬言為道。 |
214 | 妄用砭石。寧免五過四失之咎歟。 |
215 | 脫 |
216 | 喻嘉言曰。夫人之身。陰陽相抱而不相離。是以百年有常。故陽欲上脫。陰下吸之。不能脫也。陰欲下脫。陽上吸之。不能脫也。即病因非一。陰陽時有亢戰。旋必兩協其平。惟大醉大勞。 |
217 | 亂其常度。使魂魄不能自主。精神上下離決矣。蓋上脫者。皆是思慮傷神。其人多汗。面如渥丹。 |
218 | 妄見妄聞。如有神靈。閉目轉盼。覺身非己有。恍若離魂者然。下脫者。多緣房勞傷精。其人翕翕少氣。不能飲食。大便滑泄無度。小便清利倍常。或夢寐走泄。晝夜遺精。或精血并脫。不能自主。復有上下俱脫者。良由上盛下虛。精華外脫。其人必嗜肥甘。好酒色。而體肥痰盛。往往有類中之虞。嘗見有壯歲無病。一笑而逝者。此上脫也。少年交合。一注而傾者。此下脫也。顛仆遺尿。喘鳴大汗者。此上下俱脫也。治法。要在未脫之先。尋其罅漏緘固之。若不識病因。而搏搜以冀弋獲。雖日服人參。徒竭重資。究鮮實益。總不解陰陽離決之機。何髒使然。若能洞鑒隔垣。隨上下援救。使陰平陽秘。精神乃治。烏有暴脫之患乎。 |
219 | 石頑曰。脫之一証。內經雖有精脫者耳襲。氣脫者目不明。難經又有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等說。咸非喻子所言之暴脫也。夫暴脫之患。每嘗見於膏粱充飫之家。藜藿艱虞之輩。未之有也。其於百藝之中。惟鳴於醫者。殫心竭力。以博虛聲。非他伎術。但勞形而神氣無傷之比。昔沈朗仲先生。抱病赴高澹游之招。歸即喘汗而脫。兒科趙蕙田。輕舟應鳴先項公之請。比及到崖。舟子呼之不應。脫然而逝。吳羽仁先生。先予而候如農姜公。適予踵至。時方瘀血大下。氣亂脈喘。難以議藥。姑待平旦氣清之時診決。庶無差誤。握手言別。切切囑予。歸當謹察病機。毋失氣宜。訂期明晨早至。 |
220 | 共圖竭厥之治。詰朝坐候。吳子不至。詢之姜使。云是昨暮復過半塘。坐脫肩輿之中。因思所囑之言。乃知仁人之用心。直至形離神散而不自覺。又安能於未脫之先。尋罅漏而為緘固耶。嗟予朽落。一息僅存。尚不能謝此煩勞。因書以為前車之鑒。并為同人保生之勸。 |
221 | 過饑胃竭 |
222 | 人賴水穀以生。水穀敷布則五髒安和。水穀阻逆。則百病叢生。水穀廢絕。則性命傾危。以胃為水穀之海。五髒之本也。惟是病邪 結於胃。不能行出納之令者。切勿強與。以益病邪。以胃中邪熱蘊隆。痰食阻滯。故雖一旬一氣不食。不足為慮。非若無病之人。脾氣時時消磨。不可旦晚缺食也。故越人有平人不食水穀七日則死之說。而最為切禁者。傷寒之無汗脈緊。為寒傷營證。及汗不得出而煩躁之營衛俱病。其胃中營氣為寒邪所傷。既鬱遏而為熱矣。若不奪其飲食。 |
223 | 必轉助邪為虐。為害不淺。更有揮霍撩亂胃氣反戾之証。誤進穀氣。禍不旋踵。至於自汗脈緩之風傷衛證。雖同感客邪。只傳經絡。不傳胃府。便無禁食之例。觀仲景桂枝湯後云。啜熱稀粥以助藥力。於此可見。不當概為禁止也。非特桂枝湯用熱稀粥以助藥力也。即寒傷營之尺中微弱者。用小建中。取膠飴之稼穡作甘。引桂枝之辛溫。留戀中焦。以助胃祛邪。即是熱稀粥之變法。且釀去渣滓。無質滯著。則不助邪熱。故寒傷營亦得用之。較熱稀粥之法。更進一層矣。仲景為傷寒立法之祖。必無誕妄之言。欺誤後世之理。只緣聖法久湮。故近世醫流。凡遇發熱頭痛。有似外感之類。無論病之虛實。 |
224 | 証之表裏。熱之真假。概以傷寒目之。必先禁止飲食。混與通套疏風消剋之藥。在質壯氣實人得之。雖未中 。稍借行表之勢。便可熱退身涼。安知胃氣有權者。感邪不深。雖不服藥。自能蒸發正汗。所謂壯者氣行則已也。苟元氣虛人。胃中津液本少。且復奪其飲食。藥雖中病。尚難作汗。況堪恣行表藥。重傷本虛之胃氣乎。曷知脾胃之氣。全賴水穀資其轉運。與車輪戽水不異。 |
225 | 今以既病垂絕之胃。尚欲俟其胸膈開爽。始進穀氣。猶埋輪旱麓。待水漲而後戽之。則苗之不槁也幾希矣。縱僥倖不死。元氣削伐殆盡。少年者日漸 羸。多成虛損。高年者暗損元神。促其天年。皆由習俗好用攻克。罔顧正氣所致。蓋病之有發熱頭痛者。未必盡為傷寒。假如內傷勞倦。 |
226 | 陰虛火炎。概以傷寒法治之。是速其夭扎也。予業擅傷寒專科。六十年來。目擊誤奪飲食。至劇致斃者。未遑枚舉。嘗見餓久之人。脾氣不運。雖經旬累月。愈不思食。庸工不知。以為尚有宿食。猛進寬胸破氣之藥。每每激其虛陽。上浮外泛。而致頭面不時哄熱。醫者復認表邪未盡。重與發散。硝、黃、柴、葛、枳、橘之屬。恣無忌憚。不死不已。亦有腸胃久絕穀氣。大便枯竭不行。而欲妄議攻下者。此胃氣虛極。無論攻伐之藥不能勝任。即調補藥亦難勝任。但當頻與粥湯。 |
227 | 微助胃氣。以俟津回。庶或可救。而餓久之人。粥食到口。雖極甘美。然多有食下作嘔者。或食下少頃作酸者。或膈間迷迷不爽者。或腹中隱隱作痛者。或腸中聲響不已者。此皆三脘閉約。痰氣阻礙之故。病家不明此理。往往惑於師巫及親朋左右之言。猶豫不敢進食。因循日久。終成不救者多矣。曷知胃氣久虛之人。即有不時哄熱。非助以穀氣。則虛火不除。則有胸膈痞滿。非助以穀氣。則大氣不運。即有大便枯約。非助以穀氣。則津液不回。蓋新穀氣運。則宿滯始能下通。若能認定關頭。頻與稀糜。俟胃氣稍複。漸以獨參、保元、四君、異功之類調之。如此而獲保全者。亦頗不少。但不可猛進強進。 |
228 | 及添水復熱者。搪塞一時。重傷衰竭之胃氣。反歸咎於調治也。經云。漿粥入胃。則虛者活。所以往往令其勿藥。以收十全之功耳。 |
229 | 飛疇治一婦。嘔惡胸滿身熱。六脈弦數無力。形色倦怠。渴不甚飲。云自遊虎邱暈船吐後。 |
230 | 汗出發熱頭痛。服發散四劑。頭痛雖緩。但脹暈不禁。復用消導三四劑。胸膈愈膨。聞穀氣則嘔眩。因熱不退。醫禁粥食已半月。惟日飲清茶三四甌。今周身骨肉楚痛。轉側眩暈嘔噦。予曰。 |
231 | 當風嘔汗。外感有之。已經發散矣。吐則飲食已去。胃氣從逆。消克則更傷脾氣。脾虛故脹甚。 |
232 | 今無外感可散。無飲食可消。脾絕穀氣則嘔。土受水克則暈。即使用藥。亦無胃氣行其藥力。惟與米飲。繼進稀糜。使脾胃有主。更議補益可也。因確守予言。竟不藥而愈。 |
233 | 藥蠱 |
234 | 藥之治病。不得已也。古人以不服藥為中醫。厥有旨哉。嘗聞古聖垂誨。靡不反複詳慎。至立方之下。每云中病即止。不必盡劑。其鄭重有如此者。近世豐裕之家。略有小病。即從事於醫藥。元氣堅固者。無論治之中 與否。但得開通病氣。元神自複。若稟質素弱。及病後產後。亡血脫瀉之後。不能即愈。日以湯藥為務。多致輕者重而重者劇。病氣日增。飲食日減。以致寒熱咳嗽。吐痰吐血。諸證百出。而猶以為藥力未逮。邪熱未除。日以清火消痰為務。遂成藥蠱之病矣。夫人之胃氣。全賴水穀滋養。胃氣旺。則諸病不生。縱有賊邪侵犯。 |
235 | 氣復自已。原無急於調治也。嘗見世人不得盡其天年者。大都皆醫藥之誤耳。今既病之胃。轉為藥力所侵。不至四大分崩不已。末流之挽。雖日事參、苓、 、術。如以漏器承漿。漫無盈滿之期。況堪克任偏勝性味乎。凡虛羸之疾。治之不能即應。當暫為休息。以俟胃氣之複。不特藥蠱為然也。其藥蠱之患有三。一者胃氣為藥所汨。飲食不為肌屑。而骨不支床。一者藥毒流於坎陷。 |
236 | 少火不能五內。而煩蒸髓極。一者脾傷不能收精。髒氣固結不舒而羸瘦腹大。雖有脾胃之分。所重全在胃氣。胃為五髒之本也。此性膏粱豢養者有之。在藜藿勞 之人。未之見也。其治藥蠱之病。當屏絕一切苦寒降泄。辛熱升發。氣味濃烈之藥。只宜小劑參、 。甘溫養胃之品。庶為合宜。如獨參、保元之類。以圖陽生陰長之功。若虛火僭逆。稍加秋石以引參、 之力入於陰分。 |
237 | 為止逆下氣之首藥。無寒涼傷胃。奪食作瀉之虞。若晡熱自汗不止。當歸補血、六味地黃。少少與之。一為血虛發熱。一為陰虛發熱之專劑。勿以迂緩而忽諸。若貪功而妄行雜治。則與抱薪救焚不殊也。況有中氣久為藥憊。畏食泄瀉。或下利膿血。無論寒熱補瀉。即獨參、理中。下咽必增煩劇。即宜屏除藥石。但與稀糜養其胃氣。次以肴核助其氣血。五穀為養。五肉為助。未嘗不為軒岐要旨也。當知樂蠱傷胃。則胃之畏藥。所不待言。惟使谷神敷布。日漸向安。經云。安穀者昌。安穀者過期。未聞服藥得以長生也。操司命之權者。何不思之甚耶。 |
238 | 臭毒 |
239 | 臭毒。俗名發沙。皆由中氣素虧之故。蓋脾胃之所喜者香燥。所惡者臭濕。今脾胃真氣有虧。 |
240 | 或素多濕鬱。所以不能主持。故臭惡之氣。得以直犯無禁。發則腹痛。不能飲食。或上連頭額俱痛。或下連腿及委中俱痛。甚至有欲吐不吐。欲瀉不瀉。或四肢厥逆。面青脈伏。或遍體壯熱。 |
241 | 面紫脈堅。此平昔火衰火盛之別也。有痛死不知人。少間復蘇者。有腹痛不時上攻。水漿不入。 |
242 | 數日不已者。欲試真否。但與生黃豆嚼之。覺香甜者。即是臭毒。覺腥者非也。舉世有用水搭肩背及臂者。有以苧麻水濕刮之者。有以瓷碗油潤刮之者。有以瓷鋒鍼刺委中出血者。有以油紙點照。視背上有紅點處皆烙之者。總欲使腠理開通之意。又有以冷水咽椒數十粒者。有以白礬生研冷水。調服二三錢者。然椒性辛散。誤餌無妨。礬性酸澀。苟非臭毒。為禍不淺。多有誤認食積。 |
243 | 屢攻不愈。綿延十日半月而死者。常見有大飲冷水。而變下痢者。亦有飲水停於肺中。而變水腫者。有誤服礬水。呃逆嘔噦不止者。有刺委中去血過多。移時而死者。亦有傷寒陰證腹痛。誤刺委中。及飲冷水。而致不救者。又有內傷冷食腹痛。誤刺委中。而致轉劇者。誠可憫也。按此腹痛。乃陰邪穢氣。鬱遏脾胃中伏火。兩邪相擊而致。每苦時常舉發。藥之不應。古法。有初得病時。飲以艾湯試吐。即是此證。有以蠶蛻紙泡湯飲之。溫覆取汗。蓋蠶性豁痰祛風利竅。其紙已經鹽過而順下最速也。余嘗謂此證既屬中土氣衰。穢氣內賊。盒飯用利氣藥以散穢濁之氣。合用一味香附。童便浸曬為末。停湯頓服四五錢立效。或越鞠丸、沉香降氣散亦佳。又脾虛挾火。兼犯穢氣。則心腹擾痛。上下不通。俗謂之乾霍亂。近世謂之絞腸痧。以穢氣在外。固結不散。火邪在內。攻擊不開。故為證最急。急以鹽置刀頭燒紅。淬水中。攪勻灌吐。以升提鬱閉之氣。然後以藿香正氣散。放溫與之。曾見有熱服湯藥而斃者。有服玉樞丹、蘇合香丸而愈者。然不若鹽湯和童便為最。點眼砂亦佳。 |
244 | 但凡臭惡腹痛。脈或伏。或細小緊澀。或堅勁搏指中而帶促結。皆是陰逆陽伏之象。不可誤認陰寒而投熱藥。致動其火。為害不可勝言。非但熱藥當禁。即砂仁辛溫香竄。生姜辛辣上升氣。酒辛烈助火。皆當忌之。熱湯亦切勿與。熱浴尤為大忌。熱則上衝莫制也。若見面青唇黑。脈勁搏指。厥逆喘促者。多不可救也。 |
245 | 番痧 |
246 | 嘗考方書。從無痧証之名。惟觸犯臭穢。而腹痛嘔逆。世俗以瓷器蘸油刮其脊上。隨發紅斑者。謂之曰痧。甚則欲吐不吐。欲瀉不瀉。乾嘔絞痛者。曰絞腸痧。近時有感惡毒異氣而驟發黑痧。俗名番痧。卒然昏倒腹痛。面色黑脹。不呼不叫。如不急治。兩三時即斃。有微發寒熱。腹痛麻瞀。嘔惡神昏者。或 汗出。或隱隱發斑。此毒邪 發於表也。亦有發即瀉利厥逆。腹脹無脈者。此毒邪內伏。不能外發也。所患最暴。多有不及見斑而殂者。經謂大氣入於髒腑。雖不病而卒死是也。初覺先將紙捻點淬頭額。即以蕎麥焙燥。去殼。取末三錢。溫湯調服。重者。少頃再服即安。蓋蕎麥能煉腸胃滓穢。降氣寬胸而治濁滯。為痧毒之專藥。但服過蕎麥者。後患別病。藥中有綠礬者。切勿犯之。其毒甚面黑者。急於兩膝後委中穴。砭出黑血。以泄毒邪。蓋驟發之病。勿慮其虛。非此急奪。束手待斃。以此病起於漠北。流入中原。故以番痧目之。原夫此病與瘴癘相似。瘴則觸冒山嵐瘴氣。此則觸冒惡毒異氣。與時行疫癘不殊。但時行則沿門闔境傳染。此則一人驟感。死於一日半日之間。不似時行之可以遷延數日也。又此病與傷寒之伏氣相似。 |
247 | 伏氣發溫。熱毒自裏達表。此則一身驟感異氣。無分表裏髒腑。亦不似中寒 暑。本虛不勝寒暑之暴也。又此病與揮霍撩亂相似。霍亂是客邪與水穀之氣相併。此則正氣暴逆。不能與邪相亢也。又此病與關格相似。 |
248 | 關格是上下不通。病純屬裏。此則兼有斑痧表證也。大略與臭毒相類。然臭毒所觸穢氣。此則觸冒惡毒。較之癘疫尤劇。初起昏憒不省。脈多沉匿不顯。或渾渾不清。勿以腹痛足冷而與溫藥。 |
249 | 倘蕎麥一時難得。或服之不應。即宜理氣為先。如香蘇散加薄荷、荊芥。辛涼透表。次則辟邪為要。梔子破湯加牛蒡、生甘草。解毒安中。表熱勢甚。清熱為急。黃芩湯加連翹、木通。分利陰陽。如見煩擾腹脹。脈來數疾。急投涼膈散。如局方以竹葉易生姜。則毒從下奪。熱劇神昏。雖合三黃。多不可救。煩渴引飲遺尿。速清陽明。白虎湯加蔥、豉。使毒從表化。以上諸法。在未經誤藥。庶可挽回一二。若病家疑信未真。慎毋輕治。脫或變生反掌。取咎未便。曾見一商。初到吳會。暢飲酣歌。席間霎時不安。索生姜湯一啜而逝。又有朔客到楓。覓混澡浴。忽然眩暈嘔逆。到舟即斃。繼有醫者。飯後寒熱腹痛。手足逆冷。不終夕而告殂。更有文學。鄉居到郡作弔。 |
250 | 歸即腹痛。坐立不寧。語言不次。然見客猶能勉力作揖。診之。六脈模糊。是夜即便捐館。邇來卒患腹痛死者。比比皆然。雖無斑現。靡不謂之番痧。近有年少新婚。陡然腹痛麻瞀。或令飲火酒半甌。而腹痛轉劇。旋增顱脹。身發紅點。與蘆根汁得吐乃解。復有鼻衄口燥。胸腹略見紅斑。 |
251 | 啜童子小便稍寧。醫與葱白、香豉濃煎。仍入童便。續續與之。得大吐汗出而痊。若斑點深赤。 |
252 | 毒在血分者。濃煎茺蔚。少投生蜜。放溫恣服。取效最捷。以其專下惡血也。或加生萊菔汁半杯。 |
253 | 總取散血之功。且有誤認傷寒而與發散。周身 紫如雲而死者。亦有誤認麻疹而與檉柳、櫻桃核湯。咽痛失音而死者。況有停食感冒。誤認番痧。而與寒涼解毒。反減去衣被。不慎風寒。煩熱躁擾而死者。以其卒犯惡毒異氣。無以脈診。故辨治尤難。是以近世多用火淬砭刺之法。須知因感惡毒異氣而致者。此屬外因。火淬為當。 |
254 | 因觸臭毒穢氣而致者。屬不內外因。非砭刺不足以奪其勢。然刺之無血。不可救也。 |
255 | 嶺南瘴毒 |
256 | 嶺南炎方瀕海。地卑土薄。故陽氣常泄。陰氣常虧。四時放花。冬無霜雪。一歲之間。暑熱過半。窮腦久晴。或至搖扇。人居其間。氣多上壅。膚多汗出。腠理不密。蓋陽不返本而然也。 |
257 | 陽燠既泄。則使人本氣不堅。陽不下降。常浮而上。氣浮而不堅。則汗府開疏。津液易洩。故內寒外熱。上熱下寒之証。所由生也。治當固陽氣。實腠理為主。若多用表散之藥。則陽氣愈虛。 |
258 | 風邪益盛。鮮有不誤者矣。確系外邪為患。則當蒼術芩連湯解散之。春秋時月。人感山嵐瘴霧之氣發寒熱。胸膈飽悶。不思飲食。此毒瓦斯從鼻口入內也。治當清上焦。解內毒。行氣降痰。不宜發汗。蒼術芩連湯。頭痛甚者。去木通、黃連。加 本、葱、豉。若寒溫失節。汗身坦露。感冒風寒之氣。氣閉發熱頭痛。此則傷寒類也。但嶺南氣溫易汗。故多類瘧。南方氣升。得此病者。 |
259 | 卒皆胸滿。痰涎壅塞。飲食不進。與北方傷寒只傷表。而里自和者不同。治當解表清熱。降氣行痰。蒼術羌活湯。若內停飲食。外感風寒者。藿香正氣散。若脾氣虛弱而寒熱作嘔。平胃散加半夏、木香。名不換金正氣散。瘴瘧寒熱往來者。蒼術柴胡湯。瘧久者。加人參、當歸。汗多者。 |
260 | 去蒼術易白術加白芍。大凡病久而氣虛血弱者必發熱。須用四君之類調補脾胃。脾胃一健。氣血自生。若認為血虛而用四物沉陰之劑。則脾土復傷。諸髒皆病。虛証蜂起。反為難治。甚至不救。 |
261 | 瘧後變成痢。宜從虛治。補中益氣湯。有熱。加芩、連。有食。加木香、砂仁。若溫暑之月。民病天行瘟疫熱病。治宜清熱解毒之劑。蒼術白虎湯加人中黃。若時氣發熱。變為黃病。所謂瘟黃也。治宜清熱利濕。茵陳五苓加人中黃、連、柏。若中氣虛寒。四肢厥冷。或浮腫黑黃者。用理中湯加茵陳、桂、苓。飛疇曰。粵西傍交趾一帶。豬雞之屬。俱煮湯潑去。更煮食之。其米亦然。且不能多食。稍過則脹悶。總由瘴毒漸毓所致。其日出時。有氣如蘭香。日中時有氣如茉莉香。日沒時有氣如炊新米香。如此每日三氣。急掩口鼻勿語言以避之。其觸之者。寒熱如瘧。三四日死。元氣稍旺者。數日死。當此急服藿香正氣、蒼術羌活湯。猶可救之。予戚官其地。不三月而只存一口。乃元氣充裕者。然亦病幾於危。故仕任及客遊其處者。切須知之。否則無不蒙其害者矣。 |
262 | 中霧氣者。心內煩悶少氣。頭痛項急。起則頭眩。或身微寒。戰掉不安。時復憎寒。心中欲吐。乾嘔無物。此清陽之位。受濁陰之邪氣也。不可耗氣傷津。梔子豉湯加葱白湧散之。頭痛甚。 |
263 | 加本。煩悶。加木香、藿香之類。繆仲淳經疏。只用 本、木香水煎服。大抵蒸發之邪。必中在上在表。故宜湧之。總無關於髒腑也。 |
264 | 蟲 |
265 | 蟲由少陽風木。濕熱鬱蒸而成。觀日中有雨。則禾節生蟲。人患蟲積。多因飢飽失宜。中脘氣虛。溼熱失運。故生諸蟲。小兒最多。大人間有。其候心嘈腹痛。嘔吐涎沫。面色痿黃。眼眶鼻下有黑。嗜食米紙茶葉泥炭之類。沉沉默默欲眠。微有寒熱。治宜隨證用方。如心腹中痛。上下往來。發作有休時。喜涎出者。蟲也。烏梅丸。胃脘咬痛。發歇有時。痛發則吐涎沫。金匱九痛丸。狐疑善惑者。妙功丸。噎膈嘔吐者。剪紅丸。肚腹常熱者。化蟲丸。四肢常冷者。集效丸。 |
266 | 腹中蟲積。萬應丸。膈上痰溼蟲積。遇仙丹。穀道生瘡。蟲蝕癢痛。膠艾葙歸湯。外用雄黃兌法。 |
267 | 隨證取用。無不克應也。千金方用豬膽一枚。苦酒半升和之。火煎令沸。三上三下。藥成放溫。空腹飲三滿口。蟲死便愈。治蛔攻心痛神應。仁齋云。血入於酒。則為酒鱉。血凝於氣。則為氣鱉。敗血雜痰。則為血痰。掉頭掉尾。上侵胃脘。食人脂膜。或附脅背。或隱胸腹。惟蕪荑炒煎服之。然必兼養胃益血理中。乃可殺之。若徒用雷丸、錫灰。不能去也。 |
268 | 治蟲之藥。必在夏月龍蛇起陸之時。服之方易奏功。若在萬類蟄藏之際。雖有合劑。不能取效也。丹溪以上半月。蟲頭向上。易治。當以上半日為是。先以糖蜜、肉汁、香甜物引起。後用殺蟲藥。然須為散。以渣滓可入蟲口也。痔漏中蟲蝕下部。肛盡穿腸者。取蝦蟆青背者一枚。入蘆薈一錢。用生雄雞脛骨二莖。入滿雌黃並用鹽泥固濟。燒存性。合和為散。入腦、麝、硼砂各少許。再研極細。先以豬蹄甲三枚。胡葱七莖。煎湯日洗。紙捻 干。吹下部孔內。令深入。外以黑膏蓋之。日吹一次。以管盡為度。如或希奇怪病。除痰血外。百治不效者。即是蟲為患。視其經絡虛實。參脈證消息治之。蟲在肝。令人恐怖。眼中赤壅。在心。心煩發躁。在脾。勞熱。 |
269 | 四肢腫急。在肺。咳嗽氣喘。醫者不察。謬指凡動屬火屬痰。寒涼轉傷脾胃。卒至夭枉。自非垣視一方者。烏能辨哉。婦人陰蝕之蟲。詳婦人本門。 |
270 | 石頑曰。蟲之怪證多端。遇之卒不能辨。昔人治例。有雷丸治應聲蟲之說。近有女子咳逆腹痛後。忽喜呼叫。初時呀呷連聲。漸至吚唔不已。變易不常。或如母雞聲。或如水蛙鳴。或如舟人打號。每作數十聲。日發十餘次。忍之則胸中悶悶不安。此為叫蟲。即應聲蟲之類也。復有一人患發熱痞滿後。常兀兀欲吐。吐中必有蟲數枚。狀如蝦形。跳躍不已。諸治不應。或令服銅綠湧之。不過二三度。遂絕不復見矣。 |
271 | 蠱毒 |
272 | 南粵蠱毒有數種。曰蛇毒。蜥蜴毒。蝦蟆毒。蜣螂草毒。金蠶等毒。皆是變亂元氣。人有過造作之者。即謂之蠱也。多於飲食內行之。與人禍患。禍患於他。則蠱主吉利。所以人蓄事之。 |
273 | 中其毒者。心腹絞痛。如有物嚙。或吐下血。皆如爛肉。或好臥暗室。不欲光明。或心性反常。 |
274 | 乍嗔乍喜。或四肢沉重。百節酸疼。或乍寒乍熱。身體習習而痺。胸中滿悶。或頭目痛。或吐逆不定。或面目青黃。甚者十指俱黑。診其脈。緩大而散。皆其候也。然其毒有緩有急。急者倉卒。或數日便死。緩者延引歲月。遊走腸內。蝕五髒盡則死。其死時皆從九孔中。或於脅下肉中出。所以出門。須帶雄黃、麝香、丹砂辟惡之藥。即百蠱狐狸老物精魅不敢著人。彼處之人。亦有灸法。國中蟲毒。即於心下捺定。便大炷艾灸百壯。又於足小指尖上灸三壯。當有物出。即愈。 |
275 | 欲驗之法。當令病患唾水。沉者是蠱。不沉者非蠱也。初覺中蠱。急服玉樞丹。或吐或利。隨服便痊。南方有毒蠱之鄉。於他人家飲食。即以犀角攪之。白沫起。即為有毒。無沫者。即無毒也。 |
276 | 凡嶺南蠱毒之鄉。卒患血痢。或赤或黑。無問多少。皆是蠱毒。或偏身腫滿。四肢如故。小便不甚澀滯。粗醫不察。誤作痢治水治。日復增加。奄至殞歿。以敗鼓皮燒作末。飲服方寸匙。令其解散自愈。又有以蛇涎合作蠱藥。飲食中使人得此瘕疾。生大豆末。酒漬絞汁服半斤。凡國中毒。 |
277 | 在膈者。歸魂散吐之。以下膈者。雄朱丸下之。一切蠱毒心腹脹滿。不得喘息。或下利膿血。太乙追命丹、耆婆萬病丸救之。吐利後。惟覺後心刺痛拘急。咽中如矛刺者。此是取利後氣乏故也。更不須再服吐利藥。但用一味苦梗為散。每服三錢。米飲調下。日三服。多服自然平複。 |
278 | 使毒日漸消散。不致再發。 |
279 | 丹方。用 皮燒灰。桃根皮煎湯。服方寸匙。蠱便出。又方。用苦瓠一枚。苦酒二升。或水煮一升。服之當下蠱毒。及一切蝦蟆蝌斗之狀。一月後乃盡。 |
280 | 射工溪毒 孫真人曰。南方有射工毒蟲。一名短狐溪毒。一名蜮。形如甲蟲。無目利耳。有一長角在口前如弩。以氣為矢。因水勢以射人。人或聞其水中鉍鉍作聲。要須得水沒其口。便以口中毒射人。此蟲畏鵝。鵝能食之。其初見證。有似傷寒。先惡寒。寒熱筋急。亦如中風。便口噤不能語。朝蘇暮劇。寒熱悶亂。是其證也。如得三四日。急以五香散治之。稍遲者七日死。射著人影者。不即作瘡。先病寒熱。自非其地之人。不知其証。便謂傷寒。每多誤治。中人頭面尤急。腰以上去人心近多死。腰以下稍緩。不治亦死。 |
281 | 孫真人云。凡山水有毒蟲。人涉水之時中人。似射工而無物。其初得之。惡寒微頭痛。目眶疼。心中煩懊。四肢振 。腰背百節皆強。兩膝痛。或翕翕而熱。但欲眠睡。旦醒暮劇。手足逆冷至肘膝。二三日腹中生蟲。蝕人下部。肛中有瘡。不痛不癢。令人不覺。不急治之。過六七日。 |
282 | 下部出膿。蟲上蝕人五髒。熱盛毒煩。下痢不禁。八九日。良醫不能治矣。其毒有陰陽之異。覺得之。急視其下部。若有瘡正赤如截肉者。為陽毒最急。瘡如鯉魚齒者。為陰毒稍緩。要皆殺人。 |
283 | 不過二十日也。欲知是水毒與非者。當以小蒜五升。投湯中浴之。是水毒。身體必發赤斑。急服解水毒飲子。多磨生犀汁調服。東南郡縣。山谷溪源。有水毒病。亦名溪瘟。亦有陰陽之辨。脈洪大而數者為陽。先宜發汗及浴。脈沉細而遲者為陰。急當攻裏。凡解澗水毒。生犀角磨水。調雄黃末二三錢。頻以麻油灌之。稍久則用牽牛、大黃、雄黃、蜈蚣、蠍梢末。宰生羯羊血調灌之。 |
284 | 欲審是中水毒者。手足指必冷。若不冷者非也。 |
285 | 諸中毒 一切毒中。雖各因氣味而歸諸髒腑。然必胃先受之。而後流及其髒也。金匱云。凡煮藥飲汁以解毒者。雖云救急。不可熱飲。諸毒病得熱更甚。宜冷凍飲料之。食自死六畜肉中毒。燒大屎。酒服力寸匕。或大豆煮汁飲數升。或水浸豆豉絞汁旋飲之。食馬肝中毒。以雄鼠屎二七粒為末。水和日再服。食馬肉中毒。血洞下欲死。以香豉、杏仁為散服之。或煮蘆根汁飲之。食牛肉中毒。野狼牙燒灰取方寸匕水服之。食犬肉不消。堅滿腹脹。大渴如狂。以杏仁一升。合皮研煮。 |
286 | 分溫三服。利下肉片大驗。食漏脯中毒。搗生韭汁服之。生大豆汁亦得。凡肉在器中。密蓋不泄氣者。謂之鬱肉。食之傷人。燒狗屎末方寸匕。水調服之。食毒箭射死鳥獸中毒。以大豆煮汁及鹽服之。食魚中毒。面腫。煩亂。橘皮煮汁。停冷服之。食 多不消。結為 病。濃朴、大黃煮汁服之。或馬鞭草一味搗汁飲之。或姜搗汁飲之。食 中毒。以蘆根煮汁服之。食蟹中毒。以冬瓜汁服之。或紫蘇煮飲之。食諸果中毒。以豬骨燒灰服之。食諸菌中毒。及食楓樹上菌而笑不止。人糞汁飲之。土漿亦可。或嚼生大豆吐之。鉤吻與芹菜相似。誤食殺人。以薺 煮汁服之。 |
287 | 又甘草煮汁飲之。通除諸毒藥。中石藥毒。白鴨屎、人乳解之。中雄黃毒。防己解之。中砒毒者。 |
288 | 煩躁如狂。心腹攪痛。欲吐不吐。羊血不拘多少灌之。或清油、糞清亦可。切戒與酒。火酒尤忌。 |
289 | 中巴豆毒者。其人大瀉。或吐煩渴。急以黃連煎湯。或甘草湯冷凍飲料。倉卒權飲冷水亦好。忌食熱物。并熱性藥物。中斑蝥、芫青毒者。吐逆不止。急煎綠豆湯。或黑豆湯溫服。豬膏、地漿、葵子汁並解之。中大黃毒者。泄瀉不止。腹中寒痛。先用姜湯熱飲。次以理中湯理胃祛寒。中大戟毒。菖蒲解之。中甘遂毒。大豆煮汁服之。中半夏、南星毒者。其人喉間麻痺。急用姜汁細呷。 |
290 | 并飲甘草湯。中躑躅毒。梔子煮汁服之。中野芋毒。地漿、人糞汁解之。中杏仁毒。藍汁解之。 |
291 | 中芫花毒。防己、防風、甘草、桂汁解之。中野葛毒。地漿解之。中藜蘆毒。葱湯下咽便愈。中射罔毒。藍汁、大小豆汁、生羊血並解之。中蜀椒毒。人尿、地漿、冷水並解之。中莨菪毒。甘草、藍汁解之。中川烏、附子毒者。 |
292 | 必煩悶。唇裂血流。頭重如斗。急與生萊菔汁解之。童便亦可。次煎綠豆、黑豆湯。二三沸即與冷服。然不若甘草湯入腹即定。誤服伏火丹砂中毒。則毒歸心髒。其舌灰黑脹大。急宜童子小便飲之。次以金汁及人中黃解之。或濃煮黑豆汁解之。或搗生綠豆汁解之。或生羊血。或磨犀角水並解之。服風藥多汗。悶亂不醒。先以醋湯灌之。次煎甘草湯。同姜汁頓服。夏秋間誤食停宿之物。中有蜈蚣、蛇蟲等毒。則心腹膨悶。雄黃磨水細飲。玉樞丹磨服亦效。蜀椒閉口者有毒。誤食戟人咽喉。氣欲絕。急以地漿水解之。六畜肝藏常有毒。驢馬更甚。自死者尤毒。用豆豉以水浸。絞取汁旋飲之。馬嚙人。及 人。毒腫熱痛作瘡。馬鞭梢、鼠屎燒灰。豬膏塗之。馬嚙人陰。 |
293 | 卯脫出。急令推入。桑皮線縫。研生烏雞肝塗上。欲小便忍之。牛馬嚙人。及馬骨刺傷人。灶灰淋汁熱漬。數易汁勿令瘡爛。馬血入瘡中。婦人月水。或人糞塗之。剝死馬骨傷人。毒攻欲死。 |
294 | 便取馬腸中屎塗之。中河豚魚毒。急取蘆根搗汁服之。輕則清油多灌。使毒物盡吐出。亦須遇時而愈。或橄欖搗自然汁。甚則糞清灌之。食鱉中毒。乾姜、山楂煮汁飲之。誤食蛇穴中蟹鱉。令人頭旋目眩。腹痛而死。急磨玉樞丹救之。凡蟹重一斤外者大毒。食之殺人。誤吞蜈蚣。胸腹絞痛。先飲生雞血。須臾以清油灌吐。其蜈蚣滾在血中同出。繼以雄黃細研。水調服。誤吞水蛭。 |
295 | 生雞血調黃土丸服自下。或以鹽梅水灌之則化。中漆毒。生蟹搗汁塗之。治諸食中毒。磨犀角汁飲之。無不治也。或苦參酒煮服之。解一切藥毒。不問草石。始覺便以蔥、豉、生麥門冬。煮取汁服之。 |
296 | 藥對解法 |
297 | 凡藥相對者誤服。以防解救諸法。附列於下。 |
298 | 鐘乳對術。其治主肺。上通頭胸。術動鐘乳。胸塞短氣。鐘乳動術。頭痛目疼。又鐘乳雖不對海蛤。海蛤能動鐘乳。然鐘乳與術為患。不過此也。發動之始。體中有異。與上患相應。速宜服蔥白、香豉、甘草、吳茱萸湯解之。纔服便令人按摩搖動。口中嚼物。然後仰臥覆汗。汗出去覆。服湯熱歇。即用冷淘飯壓之。若服不解。複用前湯去萸加桂。若已解。肺家尚有餘熱。第二方加麥門冬。 |
299 | 硫黃對防風。又對細辛。其治主脾腎。通主腰。防風動硫黃。煩熱腳疼腰痛。或嗔忿無常。 |
300 | 或下痢不禁。防風、細辛能動硫黃。硫黃不能動彼。始覺發。便宜服杜仲、枳實、甘草、香豉、梔子、李核仁。服如上法。不解。復服大麥奴、甘草、人參、芒硝、桂心、麥門冬。若服此已解。 |
301 | 猶有餘熱氣。或冷。復服人參、乾姜、附子、甘草、當歸。 |
302 | 白石英對附子。其治主胃。通主脾腎。附子動白石英。煩熱腹脹。白石英動附子。嘔逆不得食。或口噤不開。或手足疼痛。始覺宜服麥門冬、甘草、麻黃、香豉。不解再。服大黃、香豉、梔子、甘草。服如上法。頻服湯。下便止。不下再服。若熱勢未除而渴。復服栝蔞根、大麥奴、甘草、蔥、豉。若已解。胃中有餘熱。復服芒硝、桂心、通草、甘草、白術、大棗、李核仁。 |
303 | 紫石英對人參。其治主心肝。通主腰腳。人參動紫石英。心急而痛。或驚悸不得眠臥。恍惚忘誤。失性發狂。乍寒乍熱。耳聾目暗。始覺宜服人參、白術、甘草、桂心、細辛、香豉。服如上法。若嗔盛。加大黃、黃芩、梔子。若忘誤狂發未除。復服葱白、香豉、麥門冬、甘草、人參。服如上法。溫覆。使身稍汗便解。若有餘熱。更服人參、防風、桂心、白術、生姜。 |
304 | 赤石脂對桔梗。其治主心。通主胸背。桔梗動石脂。心痛寒噤。手足逆冷。心中煩悶。赤石脂動桔梗。頭痛目赤。身體壯熱。始覺發。便宜溫酒飲之。須酒勢行則解。或大麥炒令汗出。勿焦。搗篩細末。冷水和服。 |
305 | 礬石無所偏對。其治主胃。發則令人心急口噤。骨節強痛生瘡。始覺發。即服葱白、香豉、甘草湯。若發身體即便生瘡。宜服麥門冬、人參、甘草、桂心、葱白、香豉。 |
306 | 附子對白石英。亦對赤石脂。附子發則嘔逆腳疼體強。骨節痛面腫。發則飲酒服熱麵自愈。 |
307 | 與白石英同解。 |
308 | 赤石脂、紫石英發。宜飲酒。得酒則解。凡藥發。或有宜飲熱酒。不可一概也。 |
309 | 以上解救發對八則。出千金方。 |
310 | 金太傅孫古修。誤服伏火丹砂。中毒。懇治於石頑。察其本元素虧。近因虛火上炎。吞下腫脹。延及兩頤。醫用苦寒清熱太過。神思不寧。藥中每服加丹砂五錢。甫進一劑。覺胸中有物觸有數次。次早請政於醫。復出丹砂視之。色黑而晦。丹爐中伏火砂也。醫令易砂。更服四劑。晝夜煩躁不寧。背時灑淅惡寒。頭面哄熱大汗。脛膝逆冷如冰。忽忽氣逆欲絕。醫目瞪無措。乃延石頑診之。六脈澀數模糊。次驗唇舌。俱色如污泥。而腫濃濕滑。若係熱極似陰。必無濕滑之理。 |
311 | 若係寒犯三陰。必無反濃之理。惟酒食內蘊。霉醬色現有之。審其二便調適。胸腹柔和。決無實停胃府之理。證雖危疑。而懇致最切。以脈合證。洵為陰受熱鬱。今所最急者。恐其喘汗欲脫。 |
312 | 不獲已以生脈、六味合劑。庶幾金水相生以救肺腎之垂絕。進一服。神思稍安。自汗稍斂。再一服人事稍知。稀糜稍進。方能略述從前所患之病。出從前所用之方。猶未言及伏火砂也。見其舌沿稍轉微紅。而氣微足冷如故。於前方中益入桂心五分。五味數粒。服後足稍溫和。氣稍接續。語稍有次。方詳述伏火丹砂之誤。因以前方減去地黃、桂心、五味。易入棗仁、秋石、人中黃。專解丹砂之毒。三服舌轉微紅。雖未鮮潔。 |
313 | 而伏毒漸解。緣兩尺弦細。乃去人中黃。仍用地黃以填補下元。數日之間。或去人中黃而用地黃。 |
314 | 或去地黃而用人中黃。隨脈証而更迭出入。二味不兼用者。恐人中黃味甘戀膈。載地黃之膩。不能速達下焦也。下元雖虧。調補藥中。寧用鹿茸、河車。不敢用桂、附者。慮其鼓舞丹砂之餘烈也。 |
315 | 急救治例 |
316 | 自縊 凡救自縊死者。急須按定其心。勿截繩。抱起。徐徐解之。心下尚溫者。令人以口接氣入其腹內。無令氣泄。再令兩人吹其兩耳。半日許。縊者噫。噫即勿吹也。 |
317 | 熱 取道上熱土壅心中。少冷即易。氣通止。切勿與水。得冷即死。餘見暑門。 |
318 | 溺水 以灶灰布地。令濃半尺許。以甑或木凳。將溺死人伏臥其上。使頭小垂下。炒鹽二方寸匙。納竹管中。吹下孔中。當吐水。水下。去甑。下溺死者。著暖灰壅身。使出鼻口即活。如灰濕。煖灰易之。又法。但埋溺死者於煖灰中。頭足俱掩。惟開七孔。又法。屈兩腳。著生人肩上。 |
319 | 以背向背。負持走行。吐出水便活。又冬月溺水凍死。以煖灰囊薄心上。冷即易之。心煖氣通。 |
320 | 目轉口開。可與溫飲稍稍吞之。若不先溫其心。便持火烘。冷氣與火爭即死。 |
321 | 凍死 令人以熱體偎臥。暖被覆之。勿著火。烘即死。卒中寒肢體厥冷。四逆理中救之。 |
322 | 火燒 凡火燒損。慎勿以冷水洗之。得冷火毒更深入骨。初被火傷。急向火更灸。雖大痛忍之。須臾乃止。火燒悶絕不識人。以尿乘熱飲之。和蜜亦佳。口噤挖開與之。後用梔子、白芨、黃芩各五兩。以水五升。油一合。煎去滓。待微溫。令漬傷處去火毒。則肌得寬。或急以火酒浸之。其痛立止。醇酒亦佳。一切火燒湯潑。用鱉甲燒灰。研極細。羅淨香油調敷。其痛亦止。或用水中溺死鼠一枚。以臘月豬膏煎令消盡敷之。幹即再敷。與油浸小鼠無異。或柏白皮細切。以豬膏煎四五沸。色變去滓敷之。若已成爛瘡者。末楊梅皮糝之即瘥。湯火所損。晝夜啼呼不止。 |
323 | 用松脂細研。和蠟溶化。再加豬膏、羊脂塗之。 |
324 | 金瘡箭頭在肉中。用白蘞、生半夏為散。酒下方寸匙。日三服。瘡淺十日出。瘡深二十日出。 |
325 | 外以蜣螂生搗塗患上。如無蜣螂。以栝蔞搗塗箭簇上即出。不出。搗鼠肝塗之。中射罔箭毒。昏迷腫疼。取藍子五合。升麻、王不留行、甘草各三兩。為散。水服三方寸匙。日三夜二服。又以水和塗瘡。幹即易之。鍼折肉中。以吸鐵石生搗細末。濃著鍼處即出。或刮象牙屑為細末。水和。 |
326 | 塗折鍼上亦出。 |
327 | 漆瘡。以柳葉搗爛。煮汁。適寒溫洗之。 |
328 | 蛇蟲毒 乘涼睡熟。蛇入人口。并七孔者。割豬尾血。以器盛血。傍蛇瀉入口中出之。卒為蛇繞不解。以熱湯淋之。急迫無湯。令人以尿溺之。蛇蠍螫痛。小蒜搗爛絞汁。服之。以滓薄傷處。又方。以雄黃為末敷上。日一易之。又方。搗生豆葉絞汁服之。以滓塗之良。入山辟眾蛇。 |
329 | 乾姜、麝香、雄黃為末。以小絳囊盛帶之。蛇螫以蜜和塗傷處。又常燒羊角使煙出即去。虎野狼皆去。如無 羊角。燒水羊角亦可。蠼 蟲尿著人。便起 作聚。四邊中央。有白膿如黍粟。初得之。磨犀角水塗之。或羊鬚燒灰。臘月豬脂和封之。或酥和胡粉塗之。 |
330 | 犬傷 凡 犬咬人。七日輒應一發。三七日不發。腹中不作小犬吠聲。則無害。要過百日。 |
331 | 乃得免。終身禁食犬肉、蠶蛹。食此則發。瘡未愈時。禁食生魚及諸肥膩冷食。又不宜飲酒。禁一年乃佳。治法。先以熱童便洗去惡血牙垢。便解被傷發。看有紅者拔去之。即以發灰、 皮灰水和服之。並以韭搗絞汁飲一升。日三。瘡愈止。外以杏仁五合熬令黑。研爛成膏敷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