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敘論 |
2 | 龐曰:《素問》云:冬三月是謂閉藏,水冰地裂,無擾乎陽。又云: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是以嚴寒冬令,為殺厲之氣也。故君子善知攝生,當嚴寒之時,周密居室而不犯寒毒,其有奔馳荷重,勞房之人,皆辛苦之徒也。當陽氣閉藏,反擾動之,令鬱發腠理,津液強漬,為寒所搏,膚腠反密,寒毒與榮衛相渾。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成病矣。其即時成病者,頭痛身疼,肌膚熱而惡寒,名曰傷寒。其不實時成病,則寒毒藏於肌膚之間,至春夏陽氣發生,則寒毒與陽氣相搏于榮衛之間,其患與冬時即病候無異。因春溫氣而變,名曰溫病也。因夏暑氣而變,名曰熱病也。因八節虛風而變,名曰中風也。因暑濕而變,名曰濕病也。因氣運風熱相搏而變,名曰風溫也。其病本因冬時中寒,隨時有變病之形態爾,故大醫通謂之傷寒焉。其暑病、濕溫、風溫死生不同,形狀各異,治別有法。 |
3 | 龐曰:天寒之所折,則折陽氣。足太陽為諸陽主氣,其經夾脊膂,貫五髒六腑之 ,上入腦,故始則太陽受病也。以其經貫五臟六腑之 ,故病有髒腑傳變之候。以其陽經先受病,故次第傳入陰經。以陽主生,故足太陽水傳足陽明土,土傳足少陽木,為微邪。以陰主殺,故木傳足太陰土,土傳足少陰水,水傳足厥陰木。至第六七日,當傳足厥陰肝,木必移氣克于脾土,脾再受賊邪,則五髒六腑皆危殆矣。榮衛不通,耳聾囊縮,不知人則死,速用承氣湯下之,則可保五死一生。勿從容拯溺,病患水漿不入,湯液不下,無可奈何也。《素問》云:脾熱病則五髒危。又云:土敗木賊則死。若第六七日傳厥陰,脈得微緩、微浮,其證寒熱似瘧,此為必愈,宜桂枝麻黃各半湯和之。微緩、微浮為脾胃脈也,故知脾氣全不再受克,邪無所容,否極泰來,榮衛將復,水升火降,則寒熱作而大汗解矣。人將大汗必冒昧者,若久旱天將時雨,六合皆至昏昧。雨降之後,草木皆蘇,庶物明淨,《玉冊》所謂換陽之吉證也。 |
4 | 王叔和云:土地溫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餐居亦異。是以黃帝興四方之問,歧伯立四治之能,以訓後賢,開其未悟。臨病之工,宜兩審之。 |
5 | 龐曰:叔和非醫之圓機,孰能臻此也。如桂枝湯自西北二方居人,四時行之,無不應驗。自江淮間地偏暖處,唯冬及春可行之。自春末及夏至以前,桂枝、麻黃、青龍內宜黃芩也。自夏至以後,桂枝內又須隨證增知母、大青、石膏、升麻輩取汗也。若時行寒疫及病患素虛寒者,正用古方,不在加減矣。夏至以後,雖宜白虎,詳白虎湯自非新中 而變暑病所宜,乃汗後解表藥耳,以白虎未能驅逐表邪故也。或有冬及始春寒甚之時,人患斯疾,因汗下偶變狂躁不解,須當作內熱治之,不拘于時令也。南方無霜雪之地,不因寒氣中人,地氣不藏,蟲類泄毒,嵐瘴間作,不在此法,治別有方也。又一州之內,有山居者為居積陰之所,盛夏冰雪,其氣寒,腠理閉,難傷于邪,其人壽,其有病者多中風中寒之疾也。有平居者為居積陽之所,嚴冬生草,其氣溫,腠理疏,易傷于邪,其人夭,其有病者多中濕中暑之疾也。凡人稟氣各有盛衰,宿病各有寒熱。因傷寒蒸起宿疾,更不在感異氣而變者。假令素有寒者,多變陽虛陰盛之疾,或變陰毒也。素有熱者,多變陽盛陰虛之疾,或變陽毒也。 |
6 | 龐曰:四時之中,有寒暑燥濕風火相搏,喜變諸疾,須預察之。其飲食五味禽魚蟲菜果實之屬,性偏有嗜者;或金石草木藥素嘗有餌者;人五髒有大小、高下、堅脆、端正偏傾,六腑亦有大小、長短、濃薄、緩急,令人終身長有一病者。貴者後賤,富者乍貧,有常貴,有常富,有暴富,有暴貧,有暴樂,有暴苦,有始樂後苦,有離絕蘊結,憂恐喜怒者。夫常貴後賤,名曰脫營;常富後貧,名曰失精。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精竭體沮,脫勢侯王,精神內傷,情慕尊貴,妄為喪志。始富後貧,焦皮攣筋,常富惡勞,驕墮精消。離間親愛者魂遊絕,所懷者意喪,所慮者神勞,結怨恨者志苦,憂愁者閉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懼者蕩憚而不收,喜樂者撣散而不藏,此皆非外邪所中而得之于內也。良工必預審問其由,先知髒腑經絡受病之所,可舉萬全。粗工不思曉,令五髒六腑血氣離守,迨至不救,又何言哉。 |
7 | 龐曰:陰陽虛盛者,非謂分尺寸也。榮衛者,表陽也。腸胃者,裡陰也。寒毒爭于榮衛之中,必發熱惡寒,尺寸俱浮大,內必不甚躁。設有微煩,其人飲食欲溫而惡冷,謂陽虛陰盛也,可汗之則愈,若誤下則死也。若寒毒相搏于榮衛之內,而陽盛陰衰,極陰變陽,寒盛生熱,熱氣盛而入里,熱毒居腸胃之中,水液為之乾涸,燥糞結聚。其人外不惡寒,必蒸蒸發熱而躁,甚則譫語。其脈浮滑而數,或洪實,或汗後脈雖遲,按之有力,外證已不惡寒,腹滿而喘,此皆為陽盛陰虛,當下之則愈,若誤汗則死也。仲景載三等陽明,是陽盛陰虛證矣。調經論云: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以此別之。若陰獨盛而陽氣暴絕,必四肢逆冷,臍築腠痛,身疼如被杖,面青,或吐,或利,脈細欲絕,名曰陰毒也。須急灸臍下,服以辛熱之藥,令陽氣復生, 然汗出而解。若陽獨盛而陰氣暴絕,必發躁,狂走妄言,面赤咽痛,身斑斑如錦文。或下利赤黃,脈洪實或滑促,名曰陽毒也。宜用針泄熱,服以苦酢之藥,令陰氣復生, 然汗出而解也。 |
8 | 龐曰:夫邪逆陰陽之氣,非汗不能全其天真。《素問》云:辛甘發散為陽,謂桂枝、甘草、細辛、姜棗、附子之類,能復陽氣也。酸苦湧泄為陰,謂苦參、大青、葶藶、苦酒、艾之類,能復陰氣也。酸苦之藥,既折熱復陰亦當小汗而後利者。經云:身汗得而後利,則實者可活是也。 |
9 | 華佗治法云:傷寒病起自風寒入于腠理,與精氣分爭,榮衛痞膈,周行不通。病一日至二日,氣在孔竅皮膚之間,故病者頭痛惡寒,身熱,腰背強重,此邪氣在表,隨證發汗則愈。 |
10 | 龐曰:凡發汗,須如常覆腰以上,濃衣覆腰以下,以腰足難取汗故也。半身無汗,病終不解。 |
11 | 凡發汗後,病證仍存,于三日內,可二三發汗,令腰腳周遍為度。若病不解,便可下之。設令下後不解,表裡邪亦衰矣,足觀脈證調治,七日內可期正汗為善也。發汗後不可再行汗者,始發熱惡寒,今不惡寒,但倍發熱而躁;始脈浮大,今洪實,或沉細數;始惺靜,今狂語;此胃實陽盛,再行汗藥即死,須當下之。有人始得病變陽盛之證,須便下之,不可拘日子深淺次第也。病三日以上,氣浮上部,填塞胸膈,故頭痛胸中滿,或多痰涎,當吐之則愈。 |
12 | 龐曰:若虛損及新產人不能吐者,可服枳實散。 |
13 | 若有虛寒,手足冷及脈微弱者,枳實二兩加桂枝一兩,同末之,如前服。 |
14 | 病五六日以上,氣結在臟腑,故腹滿身重,骨節煩疼,當下則愈。若小便少,手足心并腋下不滋潤,尚未可攻之,當消息其候,不可亂投湯藥,虛其胃氣也。 |
15 | 太陽證 |
16 | 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而腰脊強。 |
17 |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其脈緩者,名為中風。太陽病,或已發熱,未發熱,必惡寒,體痛,脈陰陽俱緊者,名為傷寒。 |
18 |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煩躁,脈數急者,為傳也。 |
19 |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病發熱而惡寒,邪發于陽也;不熱而惡寒者,邪發于陰也。發于陽者,七日愈;發于陰者,六日愈,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
20 |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其經竟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 |
21 | 風者,解表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
22 |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
23 | 太陽病,自汗,四肢難以屈伸,若小便難者,可與陽旦湯內加附子一枚,炮,去皮尖,八破,同煎服之。若小便數者,慎不可行此湯,宜用芍藥甘草湯。若誤行桂枝附子湯攻表,則咽乾、煩躁、厥逆、嘔吐者,作甘草乾姜湯與之,以復陽氣;若厥愈足溫,更與芍藥甘草湯,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微溏則譫語止。 |
24 | 芍藥甘草湯 主脈浮而自汗,小便數,寸口脈浮大。浮為風,大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小便數,仍汗出,為津液少,不可誤用桂枝湯,宜補虛退熱,通治誤服湯後病證仍存者。 |
25 | 芍藥 甘草 |
26 | 細銼,水一升半,煎七合半,去滓,溫溫分再服。 |
27 | 甘草乾姜湯甘草 乾姜 |
28 | 煎如前方。 |
29 | 調胃承氣湯大黃 甘草 芒硝 |
30 | 細銼,水一升,煎上二味至五合,去滓,下芒硝烊化,暖服一盞,微溏為度。如難利者,再與一劑。 |
31 | 太陽病汗證,反下之,遂利不止,脈促,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湯主之。 |
32 | 黃芩 黃連 甘草 乾葛 |
33 | 細銼,水一升半,煎七合半,去滓,溫飲一盞,日三服。 |
34 | 陽明證 |
35 |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痛鼻乾,不得臥。 |
36 | |
37 | 龐曰:有三陽陽明者,其太陽陽明,本太陽病,若發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燥,因轉屬陽明也;少陽陽明者,本傳到少陽,因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大便難也;正陽陽明者,病患本風盛氣實,津液消鑠,或始惡寒,汗出多,寒罷而反發熱,或始得病便發熱狂言也。 |
38 | 凡陽明證俱宜下,唯中寒惡寒為病在經,與太陽合病屬表,可發其汗。 |
39 | 二陽合病,脈必浮大而長,外證必頭痛腰疼,肌熱目疼鼻乾也。浮大者,太陽受病也;長者,陽明也。頭腰太陽也,肌目鼻陽明也。 |
40 | 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 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大承氣湯下之則愈。 |
41 | 二陽併病,太陽初得時,發其汗,汗先出復不徹,因轉屬陽明,自微汗不惡寒。若太陽證不罷,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者可小發其汗。設面色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蒸之。若汗出不徹,當短息,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出而不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宜麻黃湯更發其汗即愈。何以知其汗不徹,其脈澀故知也。陽明病,能食為中風,不能食為中寒。 |
42 | 陽明病中寒,脈浮無汗,其人必喘,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
43 |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發汗則愈,宜桂枝湯。若不惡寒,為外欲解,手足 然汗出者,大便已硬,宜大承氣湯。 |
44 | 陽明病有不可攻者,謂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攻之利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
45 | 陽明病,或發汗,或自汗,大便雖硬,小便少者,未可攻,津液恐還入胃,必先硬後溏也。小便自如,乃可攻之。 |
46 | 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其脈浮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 |
47 | 陽明病,脈浮而緊,咽乾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而反惡熱,身重。若發汗則煩躁憒憒,反譫語;若加溫針,必怵惕煩躁不得眠;若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 ,苔生舌上者,梔子香豉湯主之。 |
48 | 肥梔子 香豉 |
49 | 水二升,煮梔子減半,下豉再煮八合,去滓,溫服一盞。得快吐者,止後服。 |
50 | 脈浮緊,必無汗,而反有汗,咽燥,腹滿,惡熱,法當下之;而又脈浮緊,不當下,此恐變風溫,宜細詳。 |
51 | 陽明病,口鼻燥,但漱水而不欲咽者,必衄。 |
52 | 少陽證 |
53 |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上循脅,絡于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
54 | 少陽之證,口苦,咽乾,目眩也。 |
55 | 此三陽經皆病,未入于髒,可汗而解。 |
56 | 弦細,頭痛發熱,屬少陽,宜小柴胡湯。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不和則煩而躁,宜調胃承氣湯。此屬少陽、陽明證也。 |
57 |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可吐下,脈緊者,小柴胡湯主之。 |
58 | 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譫語,小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
59 | 少陽中風,兩耳微聞,目赤,胸中滿而煩,不可吐下,吐下則驚悸,小柴胡湯主之。 |
60 |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合目則汗。 |
61 | 三陽合病,面垢譫語,腹滿身重,不能轉側,遺尿。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逆冷。 |
62 | 若自汗者,宜白虎湯。 |
63 | 傷寒四五日,或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悶,此為陽去入陰也。 |
64 |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
65 |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愈也。 |
66 | 太陰證 |
67 | 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其經布胃中,絡于嗌,故腹滿而嗌乾,宜大承氣湯下之。 |
68 |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自利不渴者,屬太陰,其髒有寒故也。 |
69 | 傷寒三日,太陽脈弱,至四日,太陰脈大。 |
70 | 傷寒脈浮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
71 | 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橘皮湯主之。 |
72 | 五苓茵陳湯以茵陳濃煎,湯調五苓散二錢服之,日三四,黃從小便下,以小便清為度。 |
73 | 橘皮湯橘皮 生姜 |
74 | 細銼,水一升半,煎七合去滓,分二服,稍熱呷,未瘥再作服。 |
75 |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芍藥湯主之。 |
76 | 桂枝 芍藥 甘草 大棗 生姜 |
77 |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每溫一盞,日三服。 |
78 | 少陰證 |
79 | 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經貫腎,絡于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大承氣湯下之。 |
80 |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欲寐也。 |
81 | 少陰中風,陽微陰浮,為欲愈也。 |
82 | 凡少陰病四逆者,宜溫之。 |
83 |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細辛附子湯主之。 |
84 | 麻黃 細辛 附子 |
85 | 咀,以水三升,先煮麻黃十數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去滓。每溫一盞,日三服。 |
86 |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汗,以二三日無陽證,故微發汗也。 |
87 | 麻黃 甘草 附子 |
88 | 咀,以水三升,先煮麻黃十數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半,去滓,每溫一盞,日三服。 |
89 | 龐曰:少陰病脈沉,不知何沉也,且沉緊發汗則動經,沉數為病在裏,不可發汗。詳此脈或沉而濡,或沉而微,是表中寒而裡不消,脈應裡而發熱在表,故以小辛之藥,溫散而微微取汗也。 |
90 | 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 |
91 | 少陰病,吐利,煩躁四逆者,死。 |
92 | 少陰病,惡寒而倦時時自煩,不欲濃衣,宜大柴胡湯。 |
93 |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自倦,脈不至而吐利,煩躁者,死。 |
94 | 少陰病下利,利止而眩,時自冒者,死。 |
95 | 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
96 |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
97 |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者,黃連阿膠湯主之。 |
98 | 黃連 黃芩 芍藥 雞子黃 阿膠 |
99 | 以水二升,先煮三物,取一升,去滓,內阿膠烊盡,小冷,內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溫一盞,日三四服。 |
100 | 少陰病,下利清水,色純清,心下必痛,口乾燥者,大承氣湯下之。 |
101 | 少陰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茱萸湯主之。 |
102 | 茱萸 人參 生姜 大棗 |
103 | 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每溫一盞,日三服。 |
104 | 少陰病,咽痛者,桔梗甘草湯主之。 |
105 | 桔梗 甘草 |
106 | 細銼,水一升,煎半升,去滓,作三服,細呷之。 |
107 | 又半夏散亦主之。 |
108 | 半夏 桂枝 甘草 |
109 | 上各等分,各別搗篩已,合治之。每服三錢,水一盞半,煎至八分,溫冷少少咽之。 |
110 | 少陰病,下利清穀,里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
111 | 甘草 附子 乾姜 |
112 | 細銼,水三升,煎至一升,去滓,每溫服一盞,日三四服。未瘥,急更作一劑,不可作煮散。 |
113 | 其脈續續出者愈,暴出者死。面赤者,加連須葱四莖,去青;腹痛,去蔥加芍藥一兩;嘔者加生姜一兩;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半兩;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半兩。病與方皆相應者,乃與服之。 |
114 |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宜豬苓湯。 |
115 | 豬苓 茯苓 澤瀉 滑石 阿膠 |
116 | 咀,以水二升,先煮四物取一升,去滓,內阿膠末烊盡,每溫一盞服。 |
117 | 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豬膚湯主之。 |
118 | 豬膚 |
119 | 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加白蜜半升,白粉二合半,熬香和令相得,每溫服一盞,日三四服。 |
120 |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
121 | 甘草 枳實 柴胡 芍藥 |
122 | 搗篩為細末,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乾姜,各二分半,并主下利;悸者,加桂二分半;小便不利者,加赤茯苓二分半;腹痛者,加附子一箇,炮,去皮臍;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三升,薤白一升半,煮取二升,去滓,以散方寸匕,用薤白湯一盞,煎八分,日三四服。 |
123 | 厥陰證 |
124 | 尺寸俱微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而絡于肝,故煩滿而囊縮。 |
125 |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衝心,心中痛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烏梅丸主之。 |
126 |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者,此髒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令病者靜而復煩也,此髒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即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治久痢。 |
127 | 烏梅 乾姜 黃連 當歸 川椒 桂枝 附子 人參黃柏 細辛 |
128 | 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浸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二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再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食物等。 |
129 | 厥陰中風,脈微浮者為欲愈,不浮者為未愈。 |
130 | 脈遲,反以黃芩湯得徹其熱,腹中應冷,當不得食,今反能食,此為除中,必死。 |
131 | 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痛者,其喉為痺;發熱無汗,其利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者,其喉不痺。 |
132 | 龐曰:熱少厥微,指頭寒,嘿嘿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自如,此熱除也。宜乾姜甘草湯。 |
133 | |
134 | 龐曰:手足逆冷,皆屬厥陰,不可下,亦不可汗。有須下證者,謂手足雖逆冷,或有溫時,手足雖逆冷而手足掌心必煖,非正厥也,故可消息汗下也。 |
135 |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發厥者,後必發熱,厥甚熱亦甚,厥微熱亦微。厥不過五日,六日不厥者必愈。若六日厥者,必發熱愈甚,仍下利也。 |
136 | 龐曰:寒熱而厥,面色不澤,冒昧者,當用綿衣包手足,令溫煖,必大汗而解也。有不因大汗下,而兩手忽無脈,謂之雙伏;或一手無脈,謂之單伏。或利止,如此必有正汗,急用四逆輩溫之,時有汗便安。脈終不出者,死。 |
137 | 下利,先厥後發熱,利必自止。不爾,咽中痛,或喉痺;若便膿血者,其喉不痺。 |
138 | 厥而下利者,當不能食;反能食者,為除中,必死。能食反發熱,脈數者,必發癰膿;厥而嘔,胸脅煩滿,後必便膿血。 |
139 | 病者手足冷,小腹按之痛,此結冷在膀胱關元也。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
140 | 病患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胃中,心下滿而煩,不能飲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宜瓜蒂散。凡病可吐者皆宜此方。 |
141 | 瓜蒂 赤小豆 |
142 | 細末,別以香豉一合,熱湯三盞,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一錢,溫溫頓服。不吐者,少少加藥再服,得吐快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服。 |
143 | 傷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次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茯苓甘草湯茯苓 桂 生姜 甘草 |
144 | 細銼,水二升,煎一升,溫飲一盞,悸止為度。 |
145 |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宜麻黃升麻湯。 |
146 | 麻黃 升麻 當歸 知母 黃芩 葳蕤 芍藥 天門冬 桂枝茯苓 甘草 石膏 白術 乾姜 |
147 | 細銼,水二升半,先煮麻黃一二沸,去沫,內諸藥,煮一升二合,去滓,溫服一盞,如人行七八里久,進一服,以汗出即住服。 |
148 | 本自寒,醫復吐下之,寒格愈逆,食入口即吐,宜乾姜黃芩湯。 |
149 | 乾姜 黃芩 黃連 人參 |
150 | 細銼,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一盞。 |
151 | 下利,微熱而渴,脈弱者自愈。脈數汗出亦然,緊為未解,發熱而厥,七日下利,為難治。 |
152 | 凡厥,通用四逆湯,方在四逆証中。謂其脈浮遲,或微,或細,或沉,皆屬裡有寒也。 |
153 | 厥而脈滑者,為里有熱,白虎湯主之。 |
154 | 知母 石膏 甘草 粳米 |
155 | 以水五升,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盞,日三服,有渴加人參半兩。 |
156 | 龐曰:三陽皆有合病。凡合病者,有十四證,唯三陰無合病。 |
157 | 兩感證 |
158 | 龐曰:《素問》載兩感于寒,其脈應與其病形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頭痛,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口,不知人,六日死。言其六日死者,是髒腑榮衛或有所通行,故四日少陰與太陽俱病,五日太陰與陽明俱病,六日厥陰與少陽俱病,是重傳得六日死矣。其有三日死者,《素問》謂陽明為五髒十二經脈之長,其邪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絕,故死矣。夫邪氣盛則實,表裏邪實,併領血氣入胃,不通于榮衛氣血,故氣血隨邪而盡,則三日死矣。其脈候《素問》已脫,今詳之。凡沉者,皆屬陰也。一日脈當沉而大,沉者,少陰也,大者,太陽也;二日脈當沉而長;三日脈當沉而弦,乃以合表裏之脈也。沉長、沉弦皆隱于沉大。凡陰不當合病,唯三陽可以合病,今三陰與三陽合病,故其脈似沉緊而大,似沉實而長,亦類革至之死脈也。 |
159 | 三陰三陽傳病證 |
160 | 龐曰:傷寒一日,巨陽受病,前所說膀胱詳矣。《病源》云小腸,雖則誤其標本,其手足陰陽自有併病者。故《素問》云:六日三陰三陽、五髒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髒不通,則死矣。是表裏次第傳,不必兩感,亦有至六日傳遍五髒六腑而死者也。《素問》云:諸浮不躁者,皆在陽則為熱,其有躁者在手。假令第一日脈不躁,是足太陽膀胱脈先病;脈加躁者,又兼手太陽小腸也。 |
161 | 又云:諸細而沉者,皆在陰,則為骨痛,其有靜者在足。假令第四日脈靜者,足太陰始傳病也。脈加數,又兼手太陰病也。故六日亦能傳遍髒腑也。躁謂脈數,靜謂脈不數,用藥則同,若用針,須取足與手之經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