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第二集巻十五勅諭 |
3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尚書馬竒,侍郎思格則,阿爾稗,學士宋柱、齊穡、傅繼祖綏色。 |
4 | 前遣喇西察巴林翁牛特克什克屯阿魯科爾沁六旗貧乏者,賑給米糧,喇西未曽遍察。近聞巴林等六旗貧乏者不能聊生,可速勅喇西,令率司官、筆帖式,察明六旗貧乏口數報之。內大臣明珠明珠,今事畢將返矣,可令以文書迎之於途,明珠可留坡,頼村監視散給,汝等同户部、理藩院㑹議以聞」。康熙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八日。 |
5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尚書馬竒、𫝊臘塔、索諾、和圖納,侍郎朱都納、馬爾漢,學士宋柱、齊穡、傅繼祖綏色。 |
6 | 革職及候缺官,又進士、舉人、秀才、監生俊秀,無品級。筆帖式筦庫之士,有願自備馬匹、牲口徃軍前効力者,凱旋之日,革職者,以原職用,候缺官及進士、諸色人,以應陞之職,先用若或被傷及陣亡者、革職者,以原品恩䘏議叙,進士以下,亦照職官一體恩䘏,議叙廢官中,或年老有疾,不能身赴,願以子弟代者,亦照身赴例,視其原官給賞,議叙復其原官勅,兵部傳諭八旗及內府佐領,察前徃効力,人數具聞。康熙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十日,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 |
7 | 西路師行,後預備出征之王、貝勒、貝子,公等酌量發往歸化城屯守。康熙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十日,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宋柱、陶岱、齊穡綏色。 |
8 | 雅克薩諸地夙産佳貂,比年羅捕殆已至稀乏,若以貂不及格之故,遂復治罪,則官員徒爾受過,佳貂實無可得,自兹以徃,額數旣足以不及格之故,免其處分。其令戶部、理藩院、內務府㑹同移文黑龍江將軍薩布蘇,仍令其定議具奏」。康熙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兵部尚書索諾和,侍郎朱都納、馬爾漢。 |
9 | 古北口總兵官李世逹奏言:「身病不能前來,今當軍興之際,可陞石峽副將馬進良為古北口總兵官,石峽副將以劉虎為之」。索額圖曽奏總兵官許盛年老有疾,其令觧任此缺。陞通州副將白斌,皆令於年內速赴新任,白斌既到任,可選其標下兵卒,前赴軍中,總兵官李世逹令養病來京,病痊起用。康熙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10 | 諭大學士王熙等。 |
11 | 朕自臨御以來,日以愛養兵民為念,未嘗輕於用兵,遠事征討,方今宇內固已無事,惟厄魯特噶爾丹違背約誓,恣行狂逞侵略,我歸服之喀爾喀,恐漸致邊民不得休息,故特遣發各路大兵,分道並進,務期剿蕩,以為塞外民生除患。向年烏瀾布通之役,朕以䇿誘噶爾丹入距京師僅七百里許,大兵已經擊敗,乃竟中賊計,致噶爾丹遁走,彼時朕躬偶爾違和,未得親至其地,失此機㑹,至今猶憾噶爾丹竄伏巴顔烏喇,地方相距,未甚遼遠,以是不憚勤勞,親蒞邊外,相機行事,此賊旣滅,則中外寧謐,可無他虞,假使及今不除,日後設防,兵民益多擾累。所奏已知之。康熙三十五年正月二十四日,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 |
12 | 江南、浙江、山東、江西四省所製緜甲,一有造竣者,卽接續解京。此額數之外,再支正帑,量其工力,竭蹷製造,於三月初旬內可速送至特諭康熙三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 |
13 | 諭內閣。 |
14 | 通州至大通橋,向無民船徃來,其有禁例乎?今若令小舟汎載,似於民生,殊有利濟,可令户工二部,㑹同倉塲侍郎具議以聞」。康熙三十五年二月初四日,諭內大臣國舅佟國維等。 |
15 | 喀爾喀王善木巴曽奏:「噶爾丹不可使乆,據克魯倫地方,應速征剿,而此次用師渠盡,所有馬匹供我軍騎乘,甚著勞績,殊可嘉奬。貝子盆蘇克聞韓都逃遁,即遣人追捕此次用兵,凡擒活口偵賊,信亦懋著勤勞,應將伊等叙功,以示激勸,議政諸臣㑹議,具奏康熙三十五年六月初十日。 |
16 | 諭內大臣:國舅佟國維等:朕沿途觀閱邊內禾苗至佳邊外田莊,聞五月內經霜,乃是重加播植者,于成龍所運之糧,供給兩路大兵,餘者甚多」。曽諭于成龍云:「察䍐腦兒等處前經種地造倉,以貯米穀,可卽現有之倉運入收貯。今應將此糧儲詳議,其預籌之,可令㑹議以聞」。康熙三十五年六月初十日。 |
17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尚書馬竒、佛倫、索諾和,侍郎安布禄。 |
18 | 朕兹出師,見察哈爾之軍,人皆壯健,効力為最,其䕶軍每月應加餉銀一兩至四十九旗,士卒連年出征,巡哨往返勞苦,每兵一名,歳以六兩為率,給與三年,其㑹議以聞」。康熙三十五年六月十一日。 |
19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尚書馬竒、佛倫、索諾和,侍郎安布禄。 |
20 | 將軍費揚古等疏稱:右衛、寧夏之兵,皆自納喇忒地方遣回矣,朕思西路之糧,不知運至何處?軍士或致乏食,未可料也。今選擇賢能司官二員,如鍾神保者,前往歸化城,令喇嘛及官員富户等,量出駱駝、車輛,運湖灘河朔之米,徃迎而接濟之,其㑹議以聞」。康熙三十五年六月十一日。 |
21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尚書馬竒、佛倫、索諾和,侍郎安布禄。 |
22 | 軍士所乘出征馬匹,到時監收,仍給錢糧,照常飼養,缺者毋令按補。每佐領駱駝二隻、馬或二十匹或三十匹,定數飼養。凡有軍事可供需用,為益良多。至內廐發與騎乘之馬,到時亦俱交送。內廐隐匿,不交者亦或有之,著各都統嚴察,令其盡數送入,其㑹議以聞」。康熙三十五年六月十一日。 |
23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尚書馬竒、索諾和,侍郎安布禄、學士綏色等。 |
24 | 聞西路之西安兵、綠旗兵,蒙古兵已遣回交與副都統席爾哈逹留住翁金地,方今此兵曽否回汛,及米糧曽否接濟,竝無奏報,可令兵部、理藩院選司官一員,遣其迅往寧夏歸化城確探兵至何地軍食接濟與否,速行奏聞」。康熙三十五年六月二十日。 |
25 | 諭大學士阿蘭泰、王熙、張玉書、李天馥,學士三寳、楊舒、朱都納哈山、韓菼、徐嘉炎、張榕端,此次軍興宣化府、大同府飼馬修路,百姓勞苦至矣。尔等識之,俟十月間啓奏,以蠲來嵗田租」。康熙三十五年七月初六日。 |
26 | 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三寳、楊舒、朱都納、哈山哈雅爾圖倭倫。 |
27 | 此次尾隨大兵所設驛站人員,供應軍務,竝無貽誤,今天氣漸寒而事已畢,皆令撤回,其中驛馬未經倒斃而全存者,及有倒斃而賠補者,皆議叙具奏。倒斃而未補者,幷所斃馬數,詳察奏聞。其傳示兵部康熙三十五年八月二十日。 |
28 | 諭內閣。 |
29 | 今應移文諭,知將軍薩布蘇伊軍士之糧已給,至十月初止。若軍士率赴京師,將馬匹飼養,後遣則往返紆遠。將軍薩布蘇所統軍士,可委賢能之人,自塞外遣還。薩布蘇減省騎從,親自來京。若馬匹疲瘦,軍士回汛維艱,薩布蘇可倂率至京飼養,然後遣往。薩布蘇不必再為請㫖,一面啓行,一面奏聞可也」。康熙三十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
30 | 諭內閣。 |
31 | 大將軍伯費揚古旣駐師喀倫,則安郡王可率軍士從容牧馬而還。員外郎色楞留於安郡王屯駐之地,偵探邊警。康熙三十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
32 | 諭户部。 |
33 | 宣化府錢糧前已屢經蠲免,但比年以來,所屬各州縣牧養軍前需用馬匹,又大兵絡繹往來,各有支給經費,而供億甚繁,殊勞民力。朕巡幸經臨,深切軫念,著將康熙三十六年宣化府屬地丁銀米全與蠲豁,仍行文該撫通行曉諭,俾民間均霑實惠,以副朕寛恤。黎元至意尔部卽遵諭行,特諭康熙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諭户部。 |
34 | 朕惟治天下之要,惟以乂安民生為急,顧欲安民生,必除寇虐,欲除㓂虐,必事師旅。方今寰宇承平,人咸樂業,獨厄魯特噶爾丹狂逆邊塞,荼毒生靈,朕思為邊境人民,永絶後患,故特遣發貔貅,分道進剿,朕躬不憚勤勞,以今歳春月,親統中路大兵深入,無水草之地,直抵拖諾,比噶爾丹聞朕親臨,盡棄輜重,倉皇宵遁,適與西路大兵相遇,大敗潰散,俘獲其人口,其寨桑等來歸甚衆,而噶爾丹收殘賊千餘人,仍竄伏於枯倫百爾齊爾等處地方,朕因於冬月復統軍出邊,相機剿撫,行抵鄂爾多斯,於是厄魯特人民來歸者,絡繹相屬,噶爾丹力窮勢蹙,亦遣格壘沽英具奏乞降,隨經頒示勅諭,許其歸順,惟是噶爾丹乃狡詐叵測之人,其果否來降,未可深信,應仍厲兵秣馬,待來歳出師撲剿,務絶根株。比年以來,軍前需用馬匹,在大同府屬牧養者甚多,措辦草料等項,雖俱支用正項錢糧,而供應浩繁,殊勞民力,但必此賊盡滅,然後邊外蒙古頼以輯寧,而在內生民亦獲休息,師旅之興,大非得已,該郡官民尚各勉力急公,勿以煩苦為慮。朕兹從邊外返蹕雲中,深軫民力之艱,用沛特恩,以示寛恤。康熙三十六年,大同府屬州縣衞所應徵地丁銀米著,全與蠲免,俟噶爾丹殄滅之後,朕自誕布徳音,渙敷休澤,尔部卽行文該撫,通行曉諭,俾咸悉朕惠愛黎元至意,特諭康熙三十五年十二月初八日。 |
35 | 諭領侍衞內大臣索額圖、明珠,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 |
36 | 朕此次出師,察獲回子汗阿卜都里徐特之子孫及阿爾虎林、白克等之妻子,今卽速遣還之。可馳諭川、陜總督,令回子汗阿卜都里、徐特暫止還國,俟此所獲伊等眷屬到時,令其完聚偕往」。康熙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37 | 諭户部。 |
38 | 朕惟治安天下,惟期民生得所,而欲民生得所,必以敷恩寛賦為要。朕於一切事務,少有動用民力之處,卽厪懷殷切,刻不能忘。比年以來,因厄魯特噶爾丹狂逞逆命,遣發大兵分道進剿,軍興供億,不得已而煩民力。甘肅所屬各州縣衞所及榆林等處沿邊各州縣衞所適當師行要道,其喂養軍前需用馬匹,至大兵往來經過各項措辦,雖俱支給正項錢糧,而供應繁多,閭閻勞苦,朕心深用軫念著將康熙三十六年甘肅巡撫所屬州縣衞所、陜西廵撫所屬榆林等沿邊州縣衞所地丁銀米,盡行蠲免。行文各該撫,徧加曉諭,務俾小民均霑實惠。稱朕體恤黎元,至意甘肅。所屬銀米,旣經全免需用錢糧,著於鄰近省分,作速撥給尔部,卽遵諭行,特諭康熙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39 | 諭內閣。 |
40 | 黑龍江、幾林、烏喇地方頻歳不登,可移文盛京將軍,令整繕船隻,依前噶爾圖所運之例,將盛京倉儲米穀,以彼地人力運五千石至莫爾渾伊屯之地積貯之」。康熙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41 | 諭內閣。 |
42 | 今年自天津海運至盛京之米,已給散科爾沁貧乏之衆,來嵗仍當自天津運米至盛京,其轉運船隻,不必用福建、浙江二省者,止用天津船隻輓輸一次足矣,可諭侍郎陶岱。康熙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三寳羅察席爾登去歳霸州等處州縣曽運通州之米,與被災百姓減價平糶,閭閻甚為得濟,今年水災更甚,應如去歳運米於各州縣平糶,可勅直𨽻廵撫沈朝聘、何州何縣,當運米若干,與民懋遷之,其作速詳察,卽繕滿字摺子具奏,毋緩俟開印時也」。康熙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43 | 聖祖仁皇帝御製文第二集巻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