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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經卷第七》[View] [Edit] [History]

病不可發汗証第一》

1
少陰病,熱病十逆死日證第二十一
熱病五藏氣絕死日證第二十二
熱病至脈死日證第二十三
熱病損脈死日證第二十四
*病不可發汗證第一
2
少陰病,細沉數,病為在裏,不可發其汗。
3
脈浮而緊,法當身體疼痛,當以汗解。假令尺中脈遲者,不可發其汗。何以故然?此為榮氣不足,血微少故也。
4
少陰病,脈微一作濡而微弱,不可發其汗,無陽故也。
5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6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7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 。
8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9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惡寒,食即反吐,穀不得前一云穀不消化
10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微絕,手足逆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
11
諸脈數,動微弱,並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一云小便難,胞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源。脈 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 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
12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飢煩, 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蜷而苦滿滿,一作心痛,腹中復堅。厥,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穀不得前。
13
諸逆發汗,微者難愈,劇者言亂,睛眩者死,命將難全。
14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而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續自可,一日再三發,其脈微而惡寒,此為陰陽俱虛,不可復發汗也。
15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則無陽也,不可復發其汗。咽乾燥者,不可發汗。
16
亡血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則寒慄而振。
17
衄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必額陷,脈上促急而緊,直視而不能,不得眠。
18
汗家,重發其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可與禹余糧丸。
19
淋家,不可發汗,發其汗,必便血。
20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攻其表,汗出則 一作痙,下同 冬時發其汗,必吐利,口中爛,生瘡。
21
下利清穀,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不可攻其表,汗出則厥逆冷。汗出多極,發其汗,亦堅。
22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厥者後必熱,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其汗,必口傷爛赤。病患脈數,數為有熱,當消穀引食。反吐者,醫發其汗,陽微,膈氣虛,脈則為數,數為客陽,不能消穀,胃中虛冷,故令吐也。
23
傷寒四、五日,其脈沉,煩而喘滿,脈沉者,病為在裏,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裏實,久則譫語。
24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又自嘔者,下之益煩心,懊 如飢,發汗則致,身強難以屈伸,熏 之則發黃,不得小便,久則發咳唾。
25
太陽病,發其汗,因致 。
26
傷寒脈弦細,頭痛而反發熱,此屬少陽,少陽不可發其汗。
27
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堅者,不可發其汗。
28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此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29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一本作耳目者是為下厥上竭,為難治。
30
傷寒有五,皆熱病之類也。同病異名,同脈異經。病雖俱傷於風,其人自有痼疾,則不得同法,其人素傷於風,因 復傷於熱,風熱相薄,則發風溫,四肢不收,頭痛身熱,常汗出不解,治在少陰、厥陰,不可發汗。汗出譫言獨語,內 煩,躁擾不得臥,善驚,目亂無精,治之復發其汗,如此者醫殺之也。傷寒濕溫,其人常傷於濕,因而中,濕熱相薄,則發濕溫。病苦兩脛逆冷,腹滿叉胸,頭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陰,不可發汗。汗出必不能言,耳聾,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變,名曰重,如此者死醫殺之也。上二首出《醫律》

病可發汗證第二》

1
大法,春夏宜發汗。
2
凡發汗,欲令手足皆周至, 一時間益佳,但不欲如水流離。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則亡陽,陽虛不得重發 汗也。
3
凡服湯藥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4
凡云可發汗而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
5
太陽病,外證未解,其脈浮弱,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6
太陽病,脈浮而數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証。
7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表為未解,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証。
8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堅耳。設利者為虛,大逆。堅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病者煩熱,汗出即解。復如瘧狀,日晡所發熱,此屬陽明。脈浮虛者,當發其汗,屬桂枝湯証。病常自汗出,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而外不解,此衛不和也。榮行脈中,為陰,主內;衛行脈外,為陽,主外。復發其汗,衛和則愈,屬桂枝湯証。病患臟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此 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即愈,屬桂枝湯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可發其汗,宜麻黃湯。
9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必自下,下者卽愈。其外未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屬桂枝湯。
10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屬桂枝加厚朴杏子湯。
11
傷寒病,脈浮緊,不發其汗,因衄,屬麻黃湯。
12
陽明病,脈浮,無汗,其人必喘。發其汗則愈,屬麻黃湯。
13
太陽病,脈浮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
14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而發熱,其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候續在,此當發其汗。服湯微除,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屬麻黃湯。脈浮者,病在表,可發其汗,屬桂枝湯。一云麻黃湯
15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與承氣湯;其大便反青一作小便清。此為不在裏,故在表也,當發其汗。頭痛者,必衄,屬桂枝湯。
16
下利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急當救表,宜桂枝湯。
17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若惡寒,屬桂枝湯。
18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濡弱。浮者熱自發,濡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屬桂枝湯。
19
太陽病,發熱汗出,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屬桂枝湯。
20
太陽病,下之,氣上撞,可與桂枝湯;不撞,不可與之。
21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而反煩不解者,法當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22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賁豚。氣從少腹上撞心者,灸其核上一壯,與桂枝加桂湯。
23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屬桂枝加葛根湯。
24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屬葛根湯。
25
太陽與陽明合病,而自利不嘔者,屬葛根湯。
26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屬葛根加半夏湯。
27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遂利不止,其脈促者,表未解,喘而汗出,屬葛根黃芩黃連湯。
28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體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屬麻黃湯。
29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不可下也。屬麻黃湯。
30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體疼痛,不汗出而煩躁,頭痛,屬大青龍湯。脈微弱,汗出,惡風,不可服之。服之則厥,筋惕肉瞤,此為逆也。
31
傷寒,脈浮緩,其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
32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小腹滿,或微喘,屬小青龍湯。
33
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而渴者,此寒去,為欲解,屬小青龍湯。
34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脅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一作按之不痛,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瘥,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浮,與小柴胡湯。但浮,無餘證,與麻黃湯。不溺,腹滿加噦,不治。
35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嗜臥,此為外解。設胸滿,脅痛,與小柴胡湯。脈浮者,屬麻黃湯。
36
中風,往來寒熱,傷寒五、六日以後,胸脅苦滿,嘿嘿不欲飲食,煩心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堅,或心中悸,小便不利,或不渴,外有微熱,或欬者,屬小柴胡湯。
37
傷寒四、五日,身體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屬小柴胡湯。
38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屬小柴胡湯。
39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裏證,故微發汗也。
40
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與五苓散,利小便發汗。

病發汗以後證第三》

1
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復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證不罷,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者,可小發其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大徹,不足言,陽氣怫郁不得越。當汗而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汗出而不徹故也。
2
更發其汗即愈。何以知其汗不徹?脈澀故以知之。未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即咳者,此必兩耳無所聞也。所以然者,重發其汗,虛故也。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其汗,必吐下不止。陽明病,本自汗出,醫復重發其汗,病已瘥,其人微煩,不了了,此大便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其堅。當問小便日幾行,若本日三、四行,今日再行者,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必當大便也。發汗多,又復發其汗,此為亡陽。皆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3
傷寒發其汗,身目為黃,所以然者,寒濕相摶在裏不解故也。病患有寒,復發其汗,胃中冷,必吐蛔。
4
太陽病,發其汗,遂漏而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屬桂枝加附子湯。服桂枝湯,大汗出,若脈但洪大,與桂枝湯。若其形如瘧,一日再三發,汗出便解,屬桂枝二麻黃一湯。服桂枝湯,大汗出,大煩渴不解,若脈洪大,屬白虎湯。
5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頗復仲景頗複字作心煩微惡寒,而腳攣急,反與桂枝欲攻其表,得之便厥,咽乾,煩躁,吐逆,當作甘草乾薑湯,以復其陽。厥愈足溫,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而胃氣不和,譫語,可與承氣湯。重發其汗,復加燒針者,屬四逆湯。
6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其脈浮數,可復發其汗,屬桂枝湯。
7
發汗後,身體疼痛,其脈沉遲,屬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
8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可以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9
發汗過多以後,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而欲得按之,屬桂枝甘草湯。
10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欲作賁豚,屬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11
發汗後,腹脹滿,屬濃樸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發其汗不解,而反惡寒者,虛故也,屬芍藥甘草附子湯。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其胃氣,宜小承氣湯。
12
太陽病,發汗,若大汗出,胃中燥,煩不得眠,其人欲飲水,當稍飲之,令胃中和則愈。
13
發汗已,脈浮而數,復煩渴者,屬五苓散。
14
傷寒,汗出而渴,屬五苓散証;不渴,屬茯苓甘草湯。
15
太陽病,發其汗,汗出不解,其人發熱,心下悸,頭眩,身 而動,振振欲擗地,屬真武湯。
16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堅,乾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而利,屬生薑瀉心湯。
17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後,心中痞堅,嘔而下利,屬大柴胡湯。
18
太陽病三日,發其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於胃也,屬承氣湯。
19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下利,厥逆而惡寒,屬四逆湯。
20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病不可吐證第四》

1
太陽病,當惡寒而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而數,此醫吐之過也。若得病一日、二日吐之,腹中 飢,口不能食。三日、四日吐之,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此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2
太陽病,吐之者,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3
少陰病,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此胸中實,不可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當溫之。
4
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虛家亦然。

病可吐證第五》

1
大法,春宜吐。
2
凡服湯吐,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3
病如桂枝證,其頭不痛,項不強,寸口脈微浮,胸中痞堅,氣上撞咽喉,不得息,此為胸有寒,當吐之。
4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濁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即止。
5
少陰病,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當遂吐之。宿食在上脘,當吐之。
6
病者手足厥冷,脈乍緊,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病在胸中,當吐之。

病不可下證第六》

1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堅。
2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
3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裏拘急,食不下,動氣反劇,身雖有熱,臥反欲蜷。
4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浮冷,熱汗自泄,欲水自灌。
5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堅。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蜷,身體急痛,復下利日十數行。
6
諸外實,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則厥,當臍握熱。
7
諸虛,不可下,下之則渴,引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8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微則為咳,咳則吐涎沫。下之咳則止,而利不休,胸中如蟲齧,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脅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牽,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軀冷若冰,眼睛不慧,語言不休,穀氣多入,則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9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則為陽虛,數則為無血,浮則為虛,數則生熱。浮則為虛,自汗而惡寒。數則為痛,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汗,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脅,振寒相搏,其形如瘧。醫反下之,令脈急數,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瀝,少腹甚堅,小便血也。脈濡而緊,濡則陽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心內煩。醫以為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裏俱虛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快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應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間,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孤陽獨下陰部,小便難,胞中虛。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乾煩不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複以毒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趺陽脈遲而緩,胃氣如經。趺陽脈浮而數,浮則傷胃,數則動脾,此非本病,醫特下之所為也。榮衛內陷,其數先微,脈反但浮,其人必堅,氣噫而除。何以言之?
10
脾脈本緩,今數脈動脾,其數先微,故知脾氣不治。大便堅,氣噫而除,今脈反浮,其數改微,邪氣獨留,心中則飢,邪熱不殺穀,潮熱發渴,數脈當遲緩,脈因前後度數如前,仲景前字作法病者則飢。數脈不時,則生惡瘡。脈數者,久數不止,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卻結於臟,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必煩,利不止。
11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其汗,無陽故也。陽已虛,尺中弱澀者,復不可下之。脈浮大,應發其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12
脈浮而大,心下反堅,有熱屬臟,攻之,不全微汗。屬腑溲數則堅,汗多即愈,汗少便難。脈遲,尚未可攻。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復不徹,因轉屬陽明,欲自汗出,不惡寒,若太陽證不罷,不可下,下之為逆。結胸證,其脈浮大,不可下,下之即死。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不可下之。太陽與少陽併病,心下痞堅,頸項強而眩,勿下之。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病欲吐者,不可下之。太陽病,有外證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痞脈浮堅而下之,緊反入裏,因作痞。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堅。本虛,攻其熱必噦。無陽,陰強而堅,下之,必清穀而腹滿。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下之益甚,腹時自痛,胸下結堅。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甚者則欲吐,下之不肯止。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此胸中實,不可下也。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下之,亡血死。傷寒,發熱,但頭痛,微汗出。發其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而腹滿,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針則必衄。傷寒,其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是其候也。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熱多者,目赤,睛不慧,醫復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清穀,熱多便膿血。熏之則發黃。熨之則咽燥。小便利者可救。難者,必危殆。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鼻衄不可制。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下之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下之,目閉。貪水者,下之,其脈必厥,其聲嚶,咽喉塞,發其汗則戰慄,陰陽俱虛。惡水者,下之,裏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發其汗,口中傷,舌上苔滑,煩躁。脈數實,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復發其汗,小便即自利。
13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而煩躁,心下堅。至四日,雖能食,以承氣湯,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大便,但頭堅後溏,未定成其堅,攻之必溏,當須小便利,定堅,乃可攻之。臟結無陽證,寒而不熱傷寒論云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14
陽明病,潮熱,微堅,可與承氣湯;不堅,不可與。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少與小承氣湯。
15
腹中轉失氣者,此為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轉失氣者,此但頭堅後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腹滿不能食。欲飲水者,即噦,其後發熱者,必復堅,以小承氣湯和之。若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之。
16
陽明病,身合色赤者,不可攻也。必發熱色黃者,小便不利也。
17
陽明病,當心下堅滿,不可攻之。攻之,遂利不止者,死;止者,愈。
18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其汗,小便自利,此為內竭,雖堅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豬膽汁,皆可以導。
19
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屬當歸四逆湯。

病可下證第七》

1
大法,秋宜下。
2
凡可下者,以湯勝丸散,中病便止,不必盡三服。
3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屬大柴胡湯。
4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屬承氣湯。
5
少陰病六、七日,腹滿不大便者,急下之,屬承氣湯。
6
少陰病,下利清水,色青者,心下必痛,口乾燥者,可下之,屬大柴胡湯、承氣湯。
7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其心下堅者,可下之,屬承氣湯。
8
陽明與少陽合病而利,脈不負者為順,負者失也,互相剋賊為負。
9
滑而數者,有宿食,當下之,屬大柴胡湯、承氣湯証。
10
傷寒後,脈沈,沈為內實《玉函》云:脈沈實,沈實者,下之,下之解,屬大柴胡湯。
11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裏證、大便難、微熱者,此為實,急下之。屬大柴胡湯、承氣湯。
12
太陽病未解,其脈陰陽俱停,必先振,汗出解。但陽微者,先汗之而解;但陰微者,先下之而解。屬大柴胡湯。陰微一作尺實
13
脈雙弦遲,心下堅,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可下之,屬承氣湯。
14
結胸者,項亦強,如柔庢狀,下之即和。
15
病者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可下之,屬大柴胡湯。
16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續在,其脈微沈,反不結胸,其人發狂,此熱在下焦,少腹當堅而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裏故也。屬抵當湯。
17
太陽病,身黃,其脈沈結,少腹堅,小便不利,為無血;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屬抵當湯。
18
傷寒有熱而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此為血,當下之,屬抵當丸。
19
陽明病,發熱而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但頭汗出,其身無有,齊頸而還、小便不利、渴引水漿,此為瘀熱在裏,身必發黃,屬茵陳蒿湯。
20
陽明證,其人喜忘,必有畜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雖堅,大便必黑,屬抵當湯。
21
汗出而譫語者,有燥屎在胃中,此風也,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亂,以表虛裏實故也。下之則愈,屬大柴胡湯、承氣湯。
22
病者煩熱,汗出即解,復如瘧狀,日晡所發者,屬陽明。脈實者,當下之,屬大柴胡湯、承氣湯。
23
陽明病,譫語、有潮熱,而反不能食者,必有燥屎五、六枚;若能食者,但堅耳,屬承氣湯。
24
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堅滿,引脅下痛、嘔而短氣、汗出、不惡寒,此為表解裏未和,屬十棗湯。
25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之即愈。其外未解,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小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屬桃仁承氣湯。
26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小便不利、少腹微滿,屬茵陳蒿湯。
27
証。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復往來寒熱,屬大柴胡湯証。但結胸,無大熱,此為水結在胸脅,頭微汗出,與大陷胸湯。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其脈沉緊,心下痛,按之如石堅,與大陷胸湯。陽明病,其人汗多,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堅,堅者則譫語,屬承氣湯証。陽明病,不吐下而心煩者,可與承氣湯。陽明病,其脈遲,雖汗出而不惡寒,其體一本作人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如此者,其外為解,可攻其裏。若手足 然汗出者,此大便已堅,屬承氣湯。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滿大而不大便者,屬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至大下。陽明病,譫語,發潮熱,其脈滑疾,如此者,屬承氣湯。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失氣者,復與一升;如不轉失氣者,勿更與之。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澀者,此為裡虛,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 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愈,屬承氣湯証。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屬承氣湯証。

病發汗吐下以後證第八》

1
師曰:病患脈微而澀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而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而與仲景作欲著複衣,冬月盛寒而與仲景作欲裸其體。所以然者,陽微即惡寒,陰弱即發熱,故仲景作醫
2
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與仲景作欲
3
著複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裏,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與仲景作欲裸其體。又陰脈遲澀,故知亡血。
4
太陽病三日,已發其汗,吐下、溫針而不解,此為壞病,桂枝復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而治之。脈浮數,法當汗出而愈,而下之,則身體重,心悸,不可發其汗,當自汗出而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裏虛,須表裏實,津液和,即自汗出愈。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無津液而陰陽自和者,必自愈。大下後,發汗,其人小便不利,此亡津液,勿治,其小便利,必自愈。下以後,復發其汗,必振寒,又其脈微細。所以然者,內外俱虛故也。
5
太陽病,先下而不愈,因復發其汗,表裏俱虛,其人因冒。冒家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表和,然後下之。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再三下之,不能多多一作食,其人脅下滿,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飲水而嘔,柴胡湯複不中與也,食穀者噦。
6
太陽病,二、三日,終不能臥,但欲起者,心下必結,其脈微弱者,此本寒也。而反下之,利止者,必結胸;未止者,四、五日復重下之。此挾熱利也。
7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其脈浮者,必結胸。其脈緊者,必咽痛。其脈弦者,必兩脅拘急。
8
其脈細而數者,頭痛未止。其脈沉而緊者,必欲嘔。其脈沉而滑者,挾熱利。其脈浮而滑者,必下血。
9
太陽少陽併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堅,下利不復止,水漿不肯下,其人必心煩。脈浮緊,而下之,緊反入裏,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傷寒吐下、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堅,脅下痛,氣上衝咽喉,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10
陽明病,不能食,下之不解,其人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
11
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即發煩、頭眩者,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疸。雖下之,其腹滿如故耳。所以然者,脈遲故也。
12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而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為醫下之也。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者,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吐、下、發汗後,其人脈平,而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13
太陽病,醫發其汗,遂發熱而惡寒,復下之,則心下痞,此表裏俱虛,陰陽氣併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火針,因而煩,面色青黃,膚,如此者,為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服桂枝湯,下之,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屬桂枝去桂加茯苓朮湯。
14
太陽病,先發其汗,不解,而下之,其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在外,當解其外則愈,屬桂枝湯。下以後,復發其汗者,則晝日煩躁不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而無表證,其脈沉微,身無大熱,屬乾薑附子湯。傷寒吐、下、發汗後,心下逆滿,氣上撞胸,起即頭眩,其脈沉緊,發汗即動經,身為振搖,屬茯苓桂枝術甘草湯。發汗、吐、下以後,不解,煩躁,屬茯苓四逆湯。傷寒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劇者,反覆顛倒,心中懊,屬梔子湯。若少氣,梔子甘草湯。若嘔,梔子生薑湯。若腹滿者,梔子濃朴湯。發汗若下之,煩熱,胸中塞者,屬梔子湯証。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其腹微滿,鬱鬱微煩,先時自極吐下者,與承氣湯。不爾者,不可與。欲嘔,胸中痛,微溏,此非柴胡湯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太陽病,重發其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堅滿,而痛不可近,屬大陷胸湯。傷寒五、六日,其人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此為未解,屬柴胡桂枝乾薑湯。
15
傷寒汗出,若吐下,解後,心下痞堅,噫氣不除者,屬旋複代赭湯。大下以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可以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傷寒大下後,復發其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其痞,當先解表,表解,乃攻 其痞。解表屬桂枝湯,攻痞屬大黃黃連瀉心湯。傷寒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裏,表裡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屬白虎湯。傷寒吐下後未解,不大便五、六日至十餘日,其人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神之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妄撮,怵惕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澀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屬承氣湯。若下者,勿復服。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面垢,譫語,遺溺。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厥冷,自汗,屬白虎湯証。
16
陽明病,其脈浮緊,咽乾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反偏惡熱,其身體重,發其汗即躁,心憒憒而反譫語。加溫針,必怵惕,又煩躁不得眠。下之,即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舌上苔者,屬梔子湯証。
17
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若飢不能食。但頭汗出,屬梔子湯証。
18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 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其人腹微滿,頭堅後溏者,不可下之。有燥屎者,屬承氣湯証。
19
太陽病,吐下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堅,可與小承氣湯和之,則愈。
20
大汗若大下,而厥冷者,屬四逆湯証。
21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胸滿者,屬桂枝去芍藥湯。若微寒,屬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22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屬梔子湯証。
23
傷寒下後,煩而腹滿,臥起不安,屬梔子濃樸湯。
24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屬梔子乾薑湯。
25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急當救裏。身體疼痛,清便自調,急當救表。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26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再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續在,先與小柴胡湯。嘔止小安,嘔止小安一云:嘔不止,心下急,其人鬱鬱微煩者,為未解,與大柴胡湯,下者止。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而微利,此本當柴胡湯下之,不得利,今反利者,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再服小柴胡湯,以解其外,後屬柴胡加芒硝湯。傷寒十三日,過經而譫語,內有熱也,當以湯下之。小便利者,大便當堅,而反利,其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自利者,其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屬承氣湯証。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不可轉側,屬柴胡加龍骨牡蠣湯。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屬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27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其表未解。
28
醫反下之,動數則遲,頭痛即眩一云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躁煩,心中懊,陽氣內陷,心下因堅,則為結胸,屬大陷胸湯。若不結胸,但頭汗出,其餘無有,齊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柴胡湯證具,而以佗藥下之,柴胡證仍在,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不為逆也。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堅痛者,此為結胸,屬大陷胸湯。若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復不中與也。屬半夏瀉心湯。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之瀉心。其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小便不利者,屬五苓散。一方言忍之一日乃愈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堅而滿,乾嘔而煩,不能得安。醫見心下痞,為病不盡,復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之堅,屬甘草瀉心湯。傷寒,服湯藥,而下利不止,心下痞堅,服瀉心湯已。
29
後以佗藥下之,利不止,醫以理中與之,利益甚。理中,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屬赤石脂禹余糧湯。若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30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挾熱而利,不止,心下痞堅,表裏不解,屬桂枝人參湯。傷寒、吐後,腹滿者,與承氣湯。病者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脈雖浮數者,可下之。假令下已,脈數不解,今熱則消穀喜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屬抵當湯。若脈數不解,而不止,必夾血,便膿血。
31
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腹滿時痛,為屬太陰,屬桂枝加芍藥湯。大實痛,屬桂枝加大黃湯。傷寒六、七日,其人大下後,脈沉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喉咽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為難治,屬麻黃升麻湯。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遂吐,一本作更逆吐下食入即出,屬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

病可溫證第九》

1
大法,冬宜服溫熱藥及灸。
2
師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更疼痛,當救其裏,宜溫藥,四逆湯。
3
下利,腹滿,身體疼痛,先溫其裏,宜四逆湯。自利,不渴者,屬太陰,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
4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當溫之,宜四逆湯。
5
少陰病,脈沉者,急當溫之,宜四逆湯。
6
下利,欲食者,就當溫之。
7
下利,脈遲緊,為痛未欲止,當溫之。得冷者滿,而便腸垢。
8
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當溫之,宜當歸四逆湯。
9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者,即嘔汗出,必數更衣,反少,當溫之。
10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急當救裡,宜溫之,以四逆湯。

病不可灸證第十》

1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2
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去,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當重而痺,此為火逆。若欲自解,當先煩,煩乃有汗,隨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當解。脈浮,熱甚,而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咽燥必唾血。

病可灸證第十一》

1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賁豚。氣從少腹上撞者,灸其核上一壯一本作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
2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
3
少陰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發熱,不死。脈不至者,灸其少陰七壯。
4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者,即嘔汗出,必數更衣,反少,當溫其上,灸之一云灸厥陰可五十壯。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壯一云七壯,商丘、陰陵泉皆三壯。
5
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溫,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6
傷寒六、七日,其脈微,手足厥,煩躁,灸其厥陰,厥不還者,死。
7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為可灸少陰,厥陰主逆。

病不可刺證第十二》

1
大怒無刺大,一作新,已刺無怒已,一作新。新內無刺,已刺無內。大勞無刺大,一作新,已刺無勞。大醉無刺,已刺無醉。大飽無刺,已刺無飽。大飢無刺,已刺無飢。大渴無刺,已刺無渴。無刺大驚,無刺 之熱,無刺漉漉之汗,無刺渾渾之脈。身熱甚,陰陽皆爭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則泄。所謂勿刺者,有死征也。
2
無刺病與脈相逆者。上工刺未生,其次刺未盛,其次刺己衰,粗工逆此,謂之伐形。出九卷

病可刺證第十三》

1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自當愈,其經音故也。若欲作再經者,當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太陽病,初服桂枝湯,而反煩不解者,當先刺風池、風府,乃卻與桂枝湯則愈。傷寒,腹滿而譫語,寸口脈浮而緊者,此為肝乘脾,名縱,當刺期門。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其人大渴,欲飲酢漿者,其腹必滿,而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為肝乘肺,名曰橫,陽明病,下血而譫語,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然汗出者則愈。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其人譫語,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隨其虛實而取之。《平病》云: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三焦。與此相反,豈謂藥不謂針耶太陽與少陽併病,頭痛,頸項強而眩,時如結胸,心下痞堅,當刺大杼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譫語則脈弦。譫語五日不止,當刺期門。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婦人傷寒,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加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利則愈。傷寒,喉痺,刺手少陰。少陰在腕,當小指後動脈是也。針入三分,補之。
2
問曰:病有汗出而身熱煩滿,煩滿不為汗解者何?對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也。太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為表裏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治之,表裏刺之,飲之湯。熱病三日,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五指間各一,凡八 。足亦如是,頭入髮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髮三寸,邊各五,凡十 。耳前後、口下、項中各一,凡六 。巔上一。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苛菌為軫一云苛軫鼻,索皮於肺,不得索之火,火,心也。熱病,嗌乾多飲,善驚,臥不能安,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目 赤,索肉於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熱病而胸脅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針於四達一作逆筋辟目浸索筋於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熱病數驚,瘈瘲 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癲疾,毛髮去,索血一作脈,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腎也。熱病,而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骨病食齧牙齒,耳清,索骨於腎無一本作不得索之土,土,脾也。
3
熱病,先身澀旁,旁 《太素》作倚,煩悶,乾唇嗌,取之以第一針五十九。膚脹,口乾,寒汗。
4
熱病,頭痛,攝攝一作顳 ,目脈緊,善衄,厥熱也,取之以第三針,視有餘不足,寒熱病。
5
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輸及下諸指間,索氣於胃絡得氣也。
6
熱病,挾臍痛急,胸脅支滿,取之涌泉與太陰、陽明一云陰陵泉,以第四針,針嗌裏。
7
熱病而汗且出,反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者,取踝上橫文以止之。
8
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喘而眩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
9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手太陰,病甚,為五十九刺。
10
熱病,先手臂痛,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
11
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12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目瞑,刺足少陰,病甚,為五十九刺。一云刺少陽
13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14
熱病,始足脛者,先取足陽明而汗出。

病不可水證第十四》

1
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者,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陽明病,潮熱,微堅,可與承氣湯。不堅,勿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與小承氣湯。若腹中不轉失氣者,此為但頭堅後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腹滿,不能食,欲飲水者,即噦。陽明病,若胃中虛冷,其人不能食,飲水即噦。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當溫之,與水即噦。病在陽,當以汗解,而反以水 之,若灌之,其熱卻不得去,益煩,皮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宜文蛤散。若不瘥,與五苓散。若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 之洗之,益令熱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即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2
寸口脈浮大,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即無血,大即為寒,寒氣相搏,即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即○。
3
寸口脈濡而弱,濡即惡寒,弱即發熱,濡弱相搏,臟氣衰微,胸中苦煩,此非結熱,而反薄居,水漬布冷,銚貼之,陽氣遂微,諸腑無所依,陰脈凝聚,結在心下,而不肯移,胃中虛冷,水穀不化,小便縱通,復不能多,微則可救,聚寒心下,當奈何也?

病可水證第十五》

1
太陽病,發汗後,若大汗出,胃中乾燥,煩不得眠,其人欲飲水,當稍飲之,令胃中和則愈。厥陰病,渴欲飲水者,與水飲之即愈。太陽病,寸口緩,關上小浮,尺中弱,其人發熱而汗出,複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為醫下也。若不下,其人複不惡寒而渴者,為轉屬陽明。小便數者,大便即堅,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欲飲水者,但與之,當以法救渴,宜五苓散。
2
寸口脈洪而大,數而滑,洪大則榮氣長,滑數則胃氣實,榮長則陽盛,怫鬱不得出身,胃實則堅難,大便則乾燥,三焦閉塞,津液不通,醫發其汗,陽盛不周,復重下之,胃燥熱畜,大便遂擯,小便不利,榮衛相搏,心煩發熱,兩眼如火,鼻乾面赤,舌燥齒黃焦,故大渴。過經成壞病,針藥所不能制,與水灌枯槁,陽氣微散,身寒溫衣覆,汗出表裏通,然其病即除。形脈多不同,此愈非法治,但醫所當慎,妄犯傷榮衛。霍亂而頭痛發熱,身體疼痛,熱多欲飲水,屬五苓散。嘔吐而病在膈上,後必思水者,急與豬苓散。飲之水,亦得也。

病不可火證第十六》

1
太陽中風,以火劫發其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齊頸而還,腹滿而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循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太陽病,醫發其汗,遂發熱而惡寒,復下之,則心下痞,此表裏俱虛。陰陽氣併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火針因而煩,面色青黃,膚,如此者為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愈。傷寒,加溫針必驚。陽脈浮,陰脈弱,則血虛,血虛則筋傷。其脈沉者,榮氣微也。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榮氣微,加燒針,血留不行,更發熱而躁煩也。傷寒,脈浮,而醫以火迫劫之,亡陽,驚狂,臥起不安,屬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
2
問曰:得病十五、十六日,身體黃,下利,狂欲走。師脈之,言當下清血如豚肝,乃愈,後如師言,何以知之?師曰:寸口脈陽浮陰濡弱,陽浮則為風,陰濡弱為少血,浮虛受風,少血發熱,惡寒洒淅,項強頭眩。醫加火熏,鬱令汗出,惡寒遂甚,客熱因火而發,怫鬱蒸肌膚,身目為黃,小便微難,短氣,從鼻出血,而復下之,胃無津液,泄利遂不止,熱瘀在膀胱,畜結成積聚,狀如豚肝,當下未下,心亂迷憒,狂走赴水,不能自制。畜血若去,目明心了。此皆醫所為,無他禍患,微輕得愈,極者不治。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者,必渴,被火必譫言。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3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有清血。
4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必發黃。
5
陽明病,其脈浮緊,咽乾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反偏惡熱,其身體重,發其汗則躁,心憒憒而反譫語。加溫針必怵惕,又煩躁不得眠。
6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是為被火氣劫故也,少便必難,為強責少陰汗出。
7
太陽病二日,而燒瓦熨其背,大汗出,火氣入胃,胃中竭燥,必發譫語,十餘日振而反汗出者,此為欲解。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其人欲小便,反不得,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堅者,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便已,其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病可火證第十七》

1
下利,穀道中痛,當溫之以為,宜熬木鹽熨之。一方,炙枳實熨之。

熱病陰陽交并少陰厥逆陰陽竭盡生死證第十八》

1
問曰:溫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對曰:名曰陰陽交,交者,死。人所以汗出者,生於穀,穀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汗而熱留者,壽可立而傾也。
2
夫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此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有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
3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陽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也。
4
熱病,脈尚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躁盛得汗者,生也。
5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喘且復熱,勿膚刺,喘甚者,死。
6
熱病,陰陽交者,死。
7
熱病,煩已而汗,脈當靜。
8
太陽病,脈反躁盛者,是陰陽交,死。復得汗,脈靜者,生。
9
熱病,陰陽交者,熱煩身躁,太陰寸口脈兩衝尚躁盛,是陰陽交,死。得汗脈靜者,生。
10
熱病,陽進陰退,頭獨汗出,死。陰進陽退,腰以下至足汗出,亦死。陰陽俱進,汗出已,熱如故,亦死。陰陽俱退,汗出已,寒慄不止,鼻口氣冷,亦死。上熱病,陰陽交部。
11
熱病,所謂并陰者,熱病已得汗,因得泄,是謂并陰,故治。治一作活
12
熱病,所謂并陽者,熱病已得汗,脈尚躁盛,大熱,汗之,雖不汗出,若衄,是謂並陽,故治。上熱病并陰陽部。
13
少陰病,惡寒,蜷而利,手足逆者,不治。
14
少陰病,下利止而眩,時時自冒者,死。
15
少陰病,其人吐利,躁逆者,死。
16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蜷,其脈不至,其人不煩而躁者,死。
17
少陰病六、七日,其人息高者,死。
18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19
少陰病,下利,若利止、惡寒而蜷,手足溫者,可治。
20
少陰病,惡寒而蜷,時時自煩,欲去其衣被者,可治。
21
少陰病,下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服湯藥,其脈暴出者,死。微細者,生。
22
右少陰部。
傷寒六、七日,其脈微,手足厥,煩躁,灸其厥陰,厥不還者,死。
23
傷寒,下利,厥逆,躁不能臥者,死。
24
傷寒,發熱,下利至厥不止者,死。
25
傷寒,厥逆,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者,生。其人汗出,利不止者,死。但有陰無陽故也。
26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下之,亡血,死。
27
傷寒,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上厥逆部。
28
熱病,不知所痛,不能自收,口乾,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治。
29
熱病在腎,令人渴,口乾,舌焦黃赤,晝夜欲飲不止,腹大而脹,尚不厭飲,目無精光,死不治。脾傷,即中風,陰陽氣別離,陰不從陽,故以三分,候其死生。
30
傷寒,咳逆上氣,其脈散者,死。謂其人形損故也。
31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其人脈反實者,死。病者脅下素有痞,而不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挾陰筋,此為臟結,死。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是也。直視、譫語、喘滿者,死。若下利者,亦死。結胸證悉具,而躁者,死。吐舌下卷者,死。唾如膠者,難解。舌頭四邊,徐有津液,此為欲解。病者至經,上唇有色,脈自和,為欲解。色急者,未解。上陰陽竭盡部。

重實重虛陰陽相附生死證第十九》

1
問曰:何謂虛實?對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重實者,肉大熱,病氣熱,脈滿,是謂重實。
2
問曰:經絡俱實,何如?對曰:經絡皆實,是寸脈急而尺緩也,皆當俱治。故曰滑則順,澀則逆。夫虛實者,皆從其物類始,五臟骨肉滑利,可以長久。寒氣暴上,脈滿實。實而滑,順則生,實而澀,逆則死。形盡滿,脈急大堅,尺滿而不應,順則生,逆則死。所謂順者,手足溫。所謂逆者,手足寒也。
3
問曰:何謂重虛?對曰:脈虛,氣虛、尺虛,是謂重虛也。所謂氣虛者,言無常也;尺虛者,行步匡然也;脈虛者,不象陰也。如此者,滑則生,澀則死。氣虛者,肺虛也;氣逆者,足寒也。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余臟皆如此也。
4
脈實滿,手足寒,頭熱者,春秋則生,冬夏則死。脈浮而澀,澀而身有熱者,死。絡氣不足,經氣有餘,脈熱而尺寒,秋冬為逆,春夏為順。經虛絡滿者,尺熱滿而寒澀,春夏死,秋冬生。絡滿經虛,灸陰刺陽;經滿絡虛,刺陰灸陽。
5
問曰:秋冬無極陰,春夏無極陽,何謂也?對曰:無極陽者,春夏無數虛陽明,陽明虛則狂。無極陰者,秋冬無數虛太陰,太陰虛則死。上重實重虛部。
6
熱病,所謂陽附陰者,腰以下至足熱,腰以上寒,陰氣下爭,還心腹滿者,死。所謂陰附陽者,腰以上至頭熱,腰以下寒,陽氣上爭,還得汗者生。上陰陽相附部

熱病生死期日證第二十》

1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榮未夭,曰今且得汗,待時自已。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氣內連腎。少陽之脈,色榮頰前,熱病也。榮未夭,曰今且得汗,待時自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2
熱病七、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乾,一日半而死。脈代者,一日死。
3
熱病七、八日,脈不躁喘,不數,後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勿膚刺膚,一作庸
4
熱病三、四日,脈不喘,其動均者,身雖煩熱,今自得汗,生。
5
傳曰:始腑入臟,終陰復還陽,故得汗。
6
熱病七、八日,脈不喘,其動均者,生。微熱在陽不入陰,今自汗也。
7
熱病七、八日,脈不喘,動數均者,病當喑。期三日不得汗,四日死。
8
熱病,身面盡黃而腫,心熱,口乾,舌卷,焦黃黑,身麻臭,伏毒傷肺。中脾者,死。
9
熱病,瘈瘲,狂言,不得汗,瘈瘲 不止,伏毒傷肝,中膽者,死。
10
熱病,汗不出,出不至足,嘔膽,吐血,善驚不得臥,伏毒在肝。腑足少陽者,死。

熱病十逆死證第二十一》

1
熱病,腹滿 脹,身熱者,不得大小便,脈澀小疾,一逆見,死。
2
熱病,腸鳴腹滿,四肢清,泄注,脈浮大而洪不已,二逆見,死。
3
熱病,大衄不止,腹中痛,脈浮大絕,喘而短氣,三逆見,死。
4
熱病,嘔且便血,奪形肉,身熱甚,脈絕動疾,四逆見,死。
5
熱病,咳喘,悸眩,身熱,脈小疾,奪形肉,五逆見,死。
6
熱病,腹大而脹,四肢清,奪形肉,短氣,六逆見,一旬內死。
7
熱病,腹脹便血,脈大,時時小絕,汗出而喘,口乾舌焦,視不見人,七逆見,一旬死。
8
熱病,身熱甚,脈轉小,咳而便血,目眶陷,妄言,手循衣縫,口乾,躁擾不得臥,八逆見,一時死。
9
熱病,瘈瘲,狂走,不能食,腹滿,胸痛,引腰臍背,嘔血,九逆見,一時死。
10
熱病,嘔血,喘咳,煩滿,身黃,其腹鼓脹,泄不止,脈絕,十逆見,一時死。

熱病五臟氣絕死日證第二十二》

1
熱病,肺氣絕,喘逆,咳唾血,手足腹腫,面黃,振慄不能言語,死。魄與皮毛俱去,故肺先死,丙日篤,丁日死。
2
熱病,脾氣絕,頭痛,嘔宿汁,不得食,嘔逆吐血,水漿不得入,狂言譫語,腹大滿,四肢不收,意不樂,死。脈 與肉氣俱去,故脾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3
熱病,心主氣絕,煩滿,骨痛一作瘈瘲,嗌腫,不可咽,欲咳不能咳,歌哭而笑,死。神與榮脈俱去,故心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4
熱病,肝氣絕,僵仆,足不安地,嘔血,恐懼,洒淅惡寒,血妄出,遺屎溺,死。魂與筋血俱去,故肝先死。庚日篤,辛日死。
5
熱病,腎氣絕,喘悸,吐逆,腫疽,尻癰,目視不明,骨痛,短氣,喘滿,汗出如珠,死。精與骨髓俱去,故腎先死。戊日篤,巳日死。故外見瞳子青小,爪甲枯,髮墮,身澀,齒挺而垢,人皮面濃塵黑,咳而唾血,渴欲數飲,大滿,此五臟絕,表病也。

熱病至脈死日證第二十三》

1
熱病,脈四至,三日死,脈四至者,平人一至,病患脈四至也。
2
熱病,脈五至,一日死。時一大至,半日死,忽忽悶亂者,死。
3
熱病,脈六至,半日死。忽急疾大至,有頃死。

熱病脈損日死證第二十四》

1
熱病脈,四損,三日死。所謂四損者,平人四至,病患脈一至,名曰四損。
2
熱病脈,五損,一日死。所謂五損者,平人五至,病患脈一至,名曰五損。
3
熱病脈,六損,一時死,所謂六損者,平人六至,病患脈一至,名曰六損。若絕不至,或久乃至,立死。治傷寒形證所宜進退晉王叔和集仲景評脈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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