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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二

《卷二》[View] [Edit] [History]

○翰林前後輩稱號》

1 翰林故事,初入館,於前輩投刺書侍生,而口稱學生。七科以前,則書晚生;未及七科而官至庶子以上,亦書晚生。洗諭以下則否。竊怪庶子與洗諭、講讀同為五品,不應分別等差若此。嚐問翰苑諸公,皆不能言其故,但云俗稱庶不見庶而已。心竊疑之。今年歸里,質之家大人,云於故籍亦無可征,但明有掌坊學士之官,而員不恒備,多以庶子兼之。蓋其始止於學士稱晚生,而其後亦用於兼官之庶子,沿襲至今,遂並用於不兼學士之庶子矣。

○館丈》

1 翰林前輩稱後輩曰館丈,必四科以前之前輩,或有師生之誼者則可,否則無是稱。近見翰林一經散館授職,與新庶常作劄,輒曰館丈,醜甚。

○先輩一詞考略》

1 魏文帝黃初五年,立太學,初詣學者為門人,滿歲,試通一經,補弟子。滿二歲,試通二經,補文學掌故。不通經者,聽須後試,故後試者,稱先試而得第者為先輩。唐時舉人,呼已第者為先輩,其自謂則曰前進士。又紹聖間,王聖塗《澠水燕談》云:蘇德祥,漢相禹珪之子,建隆四年進士第一人登第。初還鄉里,太守置宴以慶之。樂作,伶人致語曰:「昔年隨侍,嚐為宰相郎君;今日登科,又是狀元先輩。」又司馬溫公《勸學歌》云:一朝雲路果然登,姓名亞等呼先輩。詳味溫公之言,則登雲路者方呼先輩。如今黃甲並呼狀元一般先輩,猶言前名也。唐人詩集中,稱先輩幾半。葛常之《丹陽集》云:小說載優人扮李義山,服藍縷衣。或曰:「先輩之衣何在?」《王直方詩話》云:蕭貫常夢至宮中賦詩,有一人曰:「先輩異日必貴。」《春渚紀聞》載劉仲甫聞祝不疑先輩名品高,著人傳今秋來試南省。王元之《贈狀元先輩孫僅》詩,自注云:予淳化辛卯歲贈君詩云「明年再就堯階試,應被人呼小狀元」。其後末句云「還有一條遺恨處,不教英俊在吾門」。又《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詩:榜眼科名釋褐初。若以四家所載觀之,則以先輩為稱呼,決非前輩之比。又韋莊《浣花集》有《癸丑年下第獻新先輩》詩。《墨客揮犀》言今人於榜下擇婿曰臠婿,有一新先輩少年,為貴家所慕,欲以女妻之。彭應來有《賀新先輩二十八人及第》詩,結句云:回頭應念差池者,重待陽和振羽毛。若以為長上先生則安得加一新字,又安得曰少年耶。《摭言》載牛僧孺應舉時,韓愈、皇甫湜見之於青龍寺,稱牛為即先輩。田表聖錫《咸平集•與胡旦書》,云秀才即先輩,乃即日可為先輩也,其義甚明。當時有稱道士為先輩,尤可笑也(文中子謂魏徵、房、杜曰:「先輩雖聰明特達,非董、薛、程、仇之比。」是隋時已有是稱)。

○侍講官》

1 兩漢之世,登對賢良,崇尚經術,親臨講肄,數幸書林。如張酺侍講禦殿,劉寬侍講華光,皆上意偶谘,非故事。晉宋以後,談莊老山水,經籍閣庋矣。開元始設經筵,任以專官,儒者輩興,經術之效可睹。宋制,春二月始,至端午;秋八月始,至長至,每雙日入侍邇英。文學侍從,更番輪直。建炎中,命近臣四人充講讀之官,凡治政之暇,就宮苑遊憩之地,隨時取旨入對。元豐以後,兩省台端以上咸得兼之,宗卿、秘少、著作佐郎及禦史丞、中書令並得直講。賈昌朝以善說得名,婁彥國以史院兼銜,胡銓以宮觀留侍。程子謂講官以範淳夫為第一,能得對君之體。尹和靖每趨宣召,從容論議,有儒者氣象。宋代之制,稱極盛已。金置益政院於內廷,日以二人輪侍,所講大都《尚書》《通鑒》《貞觀政要》耳。元置端本堂,為說書之地。明之制,以翰林學士掌詞翰文章,凡經筵日講之事,皆承受而統領焉。侍講侍讀之官,則專講經史為職業,更令翰林分班入直,陳說古今孝弟忠信,及民間田里稼穡之事。我朝右文崇學。順治十二年,設講官八員,又置起居注館於太和門。凡郊祀壇廟及禦門聽政之期,令滿、漢講官各二人侍班,紀事紀言悉以實。經筵之日,上禦文華殿,經筵講官進經解。講畢,候玉音,宣禦論。按經筵講官以尚書、侍郎、內閣學士掌院、讀講學士、詹事、少詹、祭酒及左都禦史等官之由翰林出身者列名,以原官充補。其日講官十二員則自掌院學士及詹事以下,凡現任之坊局編檢以上,皆得充是職。

○前輩》

1 乾隆壬戌以前,翰林稱前輩曰老先生。乙丑以後,間有稱前輩者。近則內閣、都察院、吏、禮二部,無不稱前輩。設仍舊稱,無不怪而叱之。昔王凝稱司空表聖為先輩,東坡稱李方叔為先輩。所謂先輩,實乃後輩也。

○康熙己未博學宏詞科》

1 康熙己未,鴻博之征,一時人才搜羅殆盡。蓋國家定鼎數十年,德意培養,文教昌明,如寶山初開,琳琅盡獻,猗歟盛矣。按是科如張武承、李天生、錢越江、李公凱、施愚山皆學行純篤,不愧儒者。湯睢州理學經濟一代名臣,朱竹、吳誌伊、毛西河、汪鈍翁沉深經史,彭羨門、李石台、喬石林、陳其年、張毅文、潘稼堂皆博雅之士,即尤西堂、邱季貞、秦對岩、黃忍庵、汪舟次、徐菊莊以詞客著名,亦足鼓吹休明,有光珥筆。方邵村、嚴耦漁繪事精絕。其未錄而賞給職銜如閻潛邱,尤博物君子,冠絕一時者矣。是科讀卷,為杜寶坻、馮益都、葉昆山、李高陽四人,搜羅鑒拔,可謂得人。而當時無名子造謗云:自古文章稱李杜,於今李杜亦希奇。葉公蒙董遭龍嚇,馮婦龍鍾被虎欺。宿構傳抄《璿玉賦》(試題前一夕有知之者),失粘出韻《省耕詩》。若教修史應羞死,勝國君臣也縐眉。又有「灶前生李周吳陣亡」之語,皆輕薄不學遺落未選者所為。尤可怪者,鄭寒村集中二絕云:博學鴻儒本是名,寄聲詞客莫營營。比周休得尤台省,門第還須怨父兄。補牘何因也動心,紛紛求薦竟如林。總然博得虛名色,袖裏應持念四金。又自注云:鴻儒一名,價須廿四兩。此專譏浙人之求登薦牘者,居然刻之詩集,殊為不學。蓋一時延賞虛聲及閥閱子弟之鶩名者,亦不無濫舉云。

○鴻博試題》

1 前己未三月初一日,試鴻博於體仁閣,用矮桌列墀下作文。賜宴列高桌五十席,每席四椅,太宰二員,掌院二員,南北向坐,謂之主席。先一日,內閣大臣擬題,高陽擬《璿璣玉衡賦》《賦得雨中春樹萬人家》。寶坻擬《王者以天下為一家論》《省耕詩》。益都擬《十三經異同考》《耕籍詩》。項去浮閣學擬《士先器識後文藝論》《賦得春殿晴薰赤羽旗》。李容齋閣學擬《岣嶁碑讚》《遠人向化歌》。葉子吉掌院擬《圭璋特達賦》《三江九江考》《賦得龍池柳色雨中深》。先一日,外間有覘知試題者,嗣命高陽、寶坻、益都暨葉子吉掌院閱卷,定為四等。禦閱後,於上卷中斥去一卷,復於三等中取嚴繩孫卷補之。嚴為詞賦之雄,人品亦高,一時咸服睿裁精確。其斥去一卷,未知何人,相傳為王嗣槐。嚴試日,因病目,止成《省耕詩》一章,上以其素有文名拔之,蓋四布衣之一也。

○康熙重詩賦韻》

1 聖祖閱卷畢,復諭諸臣云:「詩賦韻亦學問要事,何以不檢?」因指潘耒卷冬韻出宮字,李來泰卷東韻出濃逢字,施閏章卷支韻出旗字。諸臣勉強支對。其實睿鑒精嚴,無微不燭矣。

○四布衣六子》

1 先是丙辰、丁巳間,京師有四布衣之稱,上每向內廷大臣言之。乃富平李天生、慈溪薑西溟、無錫嚴秋水、秀水朱竹。己未,三人皆得當,惟西溟亦在京師而不與(是科共舉一百八十餘人,到京師者百四十人,以憂不至者九人,故者四人,餘皆未出)。益都馮文毅公(溥)最稱愛士,方諸征君到都,有佳山堂六子之稱,陳其年、毛大可、吳慶伯、吳任臣、王嗣槐、徐林鴻也。

○詞臣纂輯禦書》

1 詞臣纂輯禦書,皆就館局從事。惟康熙二十八年,司寇徐東海請假,準以校讎諸書帶歸編次。四十三年,陳文簡公任詹事乞歸,令以《歷代賦彙》攜至其家校對增益。乾隆十三年,傳諭少宗伯齊次風,令將承修《禮記》《前漢書考證》屬草後交原籍撫臣郵遞進呈。近則梁相公薌林、沈宗伯歸愚奉命在籍重修《西湖誌》,皆為特典。舊例編輯諸書告成,刊刻既竣,皆得奏請頒賜。其先經在事諸臣,雖遇事故,並許列銜。載《詞林典故》。

○翰林院落成記盛》

1 甲子冬,修翰林院落成,車駕臨幸,送西林、桐城兩掌院入院。是日設鹵簿,出東長安門,掌院以下彩服迎駕,詣先師祠行禮。至後堂,登寶座,掌院率翰林階下行禮。樂部陳中和韶樂,如大朝儀。樂止,群臣各一叩首。就坐,丹陛大樂作。上進茶,侍衛授群臣茶。尚膳進禦宴,兼設群臣宴,掌儀以台盞授進爵大臣,恭進上酒。大臣一叩首,群臣皆叩。掌儀以金卮酌酒賜大臣。承應上陳十八學士登瀛洲、昆明池昭容選詩故事,上召大臣至禦座前賜酒,咸跪飲。退,侍衛分授群臣酒。樂止,上至齋房更衣。須臾,駕出回宮,大小臣於院門跪送。方宴初設,上顧兩輔臣曰:「時當小陽,和煦如春,天心交洽,朕與諸臣交慶之。」命以張說「東壁圖書府」五律字,各分一字賦詩。又命諸臣合賦《柏梁》體一篇,上首倡,諸臣依次分韻,俾凡籍翰林及改官晉秩者皆與,共百六十有五人。當承應上時,上指登瀛洲事顧兩輔臣曰:「卿等無愧房、杜,顧朕弗逮唐太宗耳。」二臣惶恐避席奏:「陛下上法堯、舜,過唐太宗遠甚。臣等譾劣,幸際昌時,愧出房、杜下。」上又指昆明故事諭群臣曰:「翰林以文章為職業,貴因文見道,爾等當明此意。」群臣竦然敬聽。宴畢,各賜禦集、名茶、文綺、箋絹、時果等有差。禦制七言長律四章,宣示命和。金和玉節,集條理之大成;星燦日華,冠苞符而首出。群臣諷薰風之睿制,繼卷阿而矢音。揚藻摛華,應聲立就。鐫諸琬琰,傳之無窮。洵一代之昌期,千秋之盛典矣。

○翰林外任》

1 明永樂初,翰林在禁內供奉,無公署。正統七年,於玉河橋以元之故鴻臚寺為之(《蜀誌》諸葛瞻為翰林中郎將。何義門雲。此翰字當是羽字之訛)。王鏊《震澤長語》:宋時兩制,皆文學名天下者始應其選,雖一甲三人,亦出知外任,然後召試,欲其知民事也。其餘應試,率皆一時有盛名者,所謂制科是也。故文學之士不至遺棄,又通知民間利病,以其曾試於外也。今翰林侍從亦兩制之類,率用高科,一甲三人終不外任,庶吉士每科或選或不選。立法之意本欲使之種學績文,以為異日公卿之儲,士既預此選,自可坐致清要,不復苦心於學,又不通知民事。天下以文學名者不復得預,遺才頗多,故不若制科之為得也。按兩制者,始於宋時,以翰林學士帶知制誥,謂之內制;以他職帶知制誥,謂之外製。

○翰林辦事》

1 明陳循任翰林學士,保孔目馬升授為檢討,仍兼辦文案事宜。此辦事翰林之濫觴也。商文毅極論之,以為非體。雍正間,命(○據十二卷本補)掌院學士選近科編檢有吏才者充是選,掌院先往拜,後任事。履任之日,廳員再持兩掌院名刺至門敦請,然後出。厥後乃有「觚不觚」之歎矣。

○教習學士供給》

1 教習學士到館,舊例行工部給公座桌椅、錫硯、筆架、銅炙硯、掛牌、冬夏門簾、公會桌椅、鎖鑰、火盆等項,每月給判筆二枝、香墨二笏。戶部給心紅一兩。康熙四十五年停止。

○庶吉士讀書供給》

1 庶吉士到館讀書,舊例行工部修理房屋,具器用。每員每月工部給純毫水筆五枝、香墨一笏。每日戶部給呈文紙二張、食米三合五勺,工部給木炭二斤、酒三斤、肉一斤、鹽五錢。康熙十四年,裁呈文紙一張、木炭一斤、筆二枝,酒停給。十七年,肉鹽俱停給。四十二年,諭庶吉士讀書,著出稅差人員酌量資助。遵旨議準,兩淮、兩浙、長蘆、廣東、河東、福建等處鹽差派銀各八十兩,滸墅、蕪湖、崇文門等處稅差銀各八十兩,湖口、淮安等處稅差銀各七十兩。北新、鳳陽、閩海、太平橋、龍江關等處稅差銀各五十兩,揚州、贛關、天津、粵海、浙海、臨清關等處稅差銀各四十兩,山海關、江海、南新等處稅差銀各三十兩。共計銀一千四百十兩,將此項銀兩交與該部,每年照數於出差官員名下征收,送本衙門分給庶吉士。其中若有告病丁憂給假回籍者,將其應得之分,仍交回該部。其見給銀兩,俱於上年出差官員名下征收。庶吉士讀書三年,禦試授職之後,停其給發。四十六年,筆墨木炭俱停給。

○燕京春詠》

1 沈客子,名南疑,平湖人。作《燕京春詠》五十首云:曉直歸來數八磚,但逢三五去朝天。東堂舊有教恩事,大例關支月俸錢。暖牖新鋪小炕床,乳茶紅映玉壺光。日長院裏無宣喚,翻得清書又幾行。春店烹泉開錦棚,日斜宮樹散流鶯。朝來漫點黃柑露,馬上新茶已入京。蓋詠庶常之在館者,三五入直,即今之坐班也。

○詹事府衙門》

1 詹事府衙門,於順治元年設,仍舊址。是年旋裁,並入內三院。九年復設,十五年裁。康熙十四年復設。

○明會試名額》

1 明初,會試以百名為率,間有增損。多者如洪武十八年、永樂三年俱四百七十二名,永樂十三年三百五十名。少者,洪武二十四年三十一名,三十年五十二名。成化以後,俱以三百名為率。而嘉靖後,亦有數科廣至四百名者,俱臨時酌定。

○場屋字號》

1 場屋字號,用《千字文》。宋時亦有字號,字多不經見者。嘉祐中,溫公覆考應製舉人,於直言敢諫科試策內,有絺氈兩號。詞理高絕,氈字號乃蘇子由卷。絺字氈字,皆字書所未有。

○宋赴省試人數》

1 宋,禮部投納試卷,因國學至天下所解進士,諸科赴省試者,約六千人。當時推為極盛。

○宋人書腳色》

1 近日士子入試,書填履歷,及初入仕籍者寫腳色,俱注明並無假冒違礙等情。宋人書腳色,崇觀間云不係元祐黨籍,紹興間云不係童、蔡、朱、王親屬,慶元間云不是偽學,方與銓除。

○生徒之陋》

1 鄭端簡云:國初開科,務取博古通今之士,乃其所試,僅有判語及一二時務策。生徒竟不識律。所云時務,盡掇拾帖括。以故士乏通今之學,其於政體得失,人材優劣,且不論,隻歷朝紀年及後姓陵名,知者亦鮮。

○明貢院火》

1 明景泰癸未二月,禮部貢院火,舉子焚死者百有十六人,鄞人樓起者與焉。正德三年戊辰正月,熒惑守文昌。二月試事畢,貢院火起,二十七日又火,至公堂焚其半,小錄版俱毀。

○主試官卒於試院》

1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禮部尚書張潮副主會試,卒於試院。

○考試塗乙》

1 唐試士式,塗幾字,乙幾字。乙音主,與翽同,文字遺落,從旁添之也。禰正平文不加點,點,塗也;加,乙也。又《東方朔傳》云:止輒乙其處。如讀書翽其止處也。今科場令士子自注添注塗改共幾字,過百二十字者貼出,謄錄竄改文字之弊乃除。

○通場下第》

1 唐天寶十載九月,上試《懷才抱器》,舉人通場下第。見《冊府元龜》。

○明考試之弊》

1 萬曆丙辰會試,大學士吳道南、禮部尚書劉楚先充考官,取沈同和等三百五十名。同和,吳江人,家饒阿堵,鄉舉已招物議。會試榜放,居然首選。下第舉子憤憤不平,泥汙榜名,聚眾聲闕。及閱墨卷,首藝,坊刻也。科臣參其懷挾,本房檢舉。上命禮部覆試,題出《賢君必恭儉禮下》,同和問是書乎,是經乎,是論乎。日暮曳白,發刑部訊問,杖而徒之。其卷乃同榜第六名進士趙鳴陽傳遞,並削其名。是科會錄無元。吳人謠曰:丙辰會錄,斷厶絕六。己未殿試,賜一甲進士莊際昌等及第出身。時際昌卷有別字,又洗補未淨。科臣楊漣曰:「以狀元而有別字,必三百人皆不識字乃可;以狀元而洗補,必三百人皆曳白乃可。」一時以為名言。噫,宋集英臚唱,執政林攄當傳姓名,不識甄畫字,以寡學被黜。近世士人,以經義致身,誤書誤讀,不知凡幾,寧獨際昌哉。天啟甲子,鄉試磨勘,魏榼以意調山東、江西、湖廣、福建四省考官於外,奪其三級,並舉人艾南英等停科。魏榼目不識丁,知試卷作何語,皆逢迎其意者,明為指點也,繼是而遂為《點將錄》《東林朋黨錄》《東林同誌錄》矣。《點將錄》乃吏部尚書陝人王紹徽所輯,忠賢乾兒也,當時稱為王媳婦。都人撰《百子圖》傳奇刺之。

○廷試時務策》

1 《中州集》第八卷,載擢第者廷試時務策,自高有鄰發之。此殿試試策之始。開寶殿試進士,內出《未明求衣賦》《設爵待士》詩,仍不異禮部考賦之法(義門曾集)。

○考試官員禮請賜宴》

1 考試官員用表裏禮請,始於明洪武十六年;賜宴於禮部,始於永樂七年。

○策文名作》

1 本朝殿試重書法,而以策文入選者亦多。名作如馬世俊、蔣超、韓、繆彤諸策,皆一時紙貴。鄭寒村與仇滄柱詩云:「吾文講學遭時忌,君策匡時置覆盆。」注云:「滄柱殿試卷直言,閱者不取。」

○主試盛事》

1 前明主會試三次者王元美,推為盛事。我朝熊孝感相公五主會試,範文端、李高陽、陳澤州、朱高安、張文和、史文靖皆三主會試,劉文正、介受祉宗伯凡四為總裁(○十二卷本戴璐按曰:德定圃宗伯五主會試,王韓城亦五主會試)。

○科甲盛事》

1 我朝科目,有歷代所未及者二:昆山徐氏三兄弟皆大魁,一也;彭訪濂(定求)與其孫芝庭(啟豐)南宮廷試俱第一,二也。至三元,則百餘年來才見錢殿撰棨一人。放榜後,禦製詩云:國朝經百載,春榜得三元。又云:王曾如可繼。違弼:我心存。蓋以沂公望之也。先是康熙壬子,韓慕廬以南卷置第二。癸未(○十二卷本作壬午),王樓村鄉試已定首解,改置第六。乾隆辛未,吳頡雲會試亦定元,復以策薄弱,改第二十,殆有數存其間耶。明黃觀亦三試皆第一,死建文之難,成祖命削其籍。今人止知商輅矣。

○請廢科目議》

1 康熙戊辰科,仁和淩紹雯少習清書,殿試對策用清漢合璧體書,置二甲末。雍正庚戌,貢士宋長城對策,有請廢科目之議,置三甲末,停其選用。此乃元人所謂過橋拆橋者耶。

○中書主大省鄉試》

1 康熙壬午,張睿以副都禦史典試陝西。雍正丙午,周有堂以中書典試浙江。乙酉,陸耳山以中書副典試浙江。中書主大省鄉試,此外無多見也。

○左必蕃趙晉》

1 辛卯,江南正考官左必蕃由舉人起家,副之者為趙晉。榜後奉旨勘問。江南士子有「趙子龍一身是膽,左邱明兩眼無珠」之語。

○鄉試得人之盛》

1 江南康熙癸卯鄉試,一榜出兩鼎甲、五尚書、三大學士。典試者為編修王勖、工科給事王曰高。近則己卯一科,得人最盛,十年中已出二殿元(秦大成、張書勳)。由南巡召試,授中書者又三人。

○己酉浙江鄉試》

1 己酉浙江鄉試,主考為任香穀、王次山兩先生,得人最盛。然名重當時者二人俱中副車,胡稚威天遊、齊次風召南也。

○會試同考房運》

1 會試同考,房運亦有盛衰。給事中劉顯績,大興人,明季癸未,本房得成克鞏(大學士)、姚文然(刑部尚書)、魏天賞(學士)。順治丁亥,再為同考,本房得王熙(大學士)、李之芳(大學士)、程芳朝(一甲二名太常卿)、蔣超(一甲三名)、宋琬(川臬使)。又陳午亭相國官庶常時,辛丑為同考,本房馬士俊(一甲一名)、孫钅永(二甲一名)、董泬(二甲二名)。又康熙庚辰科,仁和翁嵩年,本房得張廷玉(大學士)、勵廷儀(刑部尚書)。又乾隆乙丑科,錢湘人琦,本房得蔣元益(會元)、錢維城(一甲一名)。戊辰科,李然山金台,本房得梁國治(一甲一名)、汪廷璵(一甲三名)。丁丑,饒霽南學曙,本房館選分部即用知縣,二年老者以教職即用,無一歸班者。是科盧紹弓文召、王仲涵洛,本房所中,俱歸班(○十二卷本下有無一授職者五字。又戴璐按曰:饒公本房梅立本榜眼,錢大經、李宗寶、陳蘭森、那穆齊禮俱翰林,沈漣、簡昌璘、魯讚元及先君俱部曹,解秉智、王裕增、李鵠俱知縣即用)。

○科名名次定數》

1 科名有無,命定之矣,即中式名次之上下,亦莫不有數。戊辰會試,鄂盧亭(容安)閱江南卷,中定三十本,又另備十卷,暗置臥榻枕下,以防意外更易。及進呈前十卷,內江南一卷後場犯諱撤去,急命小胥取床頭十卷來。十卷固亦自別高下,而小胥抱卷急趨,逾限而仆,倉皇甚,信手拾取以進。鄂公即取最上一卷,置第十名。及進呈禦覽,翻置第一,即今儀部鄭前村杼也。

○進士年老多須》

1 世祖時,引見新進士楊廷鏡,多須,年已及暮,特與館選。次日復召見瀛台,楊將須微剃去,上見大不悅,有國家取士以才不以年之諭。乾隆四年己未,沈歸愚引見,上呼為老名士,亦與館選。國家不以年齒拘成格如此。彼以年少自矜,薰衣剃麵,甚至傅粉塗膏以取悅者,其不與優伶小史共笑也幾希。記宋初有何朝宗者,萍鄉人,十八登第。太祖曰:「此人未有須,恐未老成,不宜與第,且令讀書。」至太祖末始登第。須亦何負於人,而靳靳刈之耶。

○八十老進士》

1 東莞尹之逵,順治丁酉舉人。至康熙丁酉,年八十。秋榜發,巡撫延赴鹿鳴宴,主試嚴思位贈詩曰:六十年前攀桂客,天留碩果到今時。已從石室傳丹訣,復與瓊筵泛玉卮。金粟山頭清白吏,珊瑚洲畔去來詞。非潛非見窮經術,百歲常為後輩師。康熙乙卯鄉試,鬆江唐進士昌期年八十矣,以萬曆乙卯鄉薦,亦與先後同年之會。有客贈以句云:鷹揚杖屨追前哲,鶚薦科名接後賢。九老香山圖畫裏,公公樹樹藥爐邊。

○重赴鹿鳴》

1 乾隆己未,趙秋穀與新貴遙認同年,沈歸愚詩云:後先己未亦同年。辛未會試,黃昆圃先生邀新進士至邸寓,會同年,賦詩飲酒,輦下稱盛事。至庚辰會試,史溧陽相公年八十,亦循故事,上賜以詩。壬午,閩中黃丈莘田(任)亦重與鹿鳴之宴,自製軍楊公(廷璋)以下,俱作詩贈之。莘田,吾鄉許謹齋給諫所取士也(○十二卷本戴璐按曰:重赴鹿鳴,吾鄉丙子科有吳大煒,順天甲午有孟琇。己酉,雲南賽璵年百歲,□賜進士。壬子,湖北萬年茂、福建蔡漳浦、陳材、邱理德、湖南譚昌明,重赴瓊林。庚戌,嵇中堂)。

○三試第二》

1 上元戴學士(瀚)鄉試會試殿試,皆第二人。自刻印章曰:讓人出一頭地。

○科名記》

1 《東觀奏記》載鄭顥知舉,宣宗索科名記,顥屬祠部員外郎趙璘采訪諸家科目記,撰成十三卷,始武德元年,至大中十年,敕付翰林,自今放榜後,並寫及第姓名,及所試詩賦題目,進入內,仍仰所司逐年編次。明三百年鄉會試並沿其製,康熙初停止。至庚戌會試,乃復舊例,鄉會試錄仍進呈。乙卯鄉試,以兵餉不足,再停止。尋復。丁酉後,九卿議裁。雍正元年癸卯恩科,命復刊刻。

○同年以齒為序》

1 同年概以齒為序,不以爵。昌黎《祭張員外季友文》云:元和十年月日,中書舍人王涯、考功郎中知製誥韓愈、禮部侍郎崔群、京兆尹許季同、考功員外郎庾承宣、河中節度推官殿中侍禦史邢冊等。皆貞元八年之同年也。崔列韓後,是不以爵敘也。

○唐重進士》

1 《摭言》引《國史補》云:進士為時所尚,由此出終身為文人。其都會謂之本場,通稱謂之秀才,投刺謂之鄉貢,得第謂之前進士,互相推敬謂之先輩,俱捷謂之同年,有司謂之座主,京兆府考而升者謂之等第,外府不試而貢者謂之拔解,將試相保謂之合保,群居而賦謂之私試,造請權要謂之關節,激揚聲價謂之還往,既捷列名慈恩寺謂之題名,大宴曲江謂之曲江會,籍而入選謂之春關,不捷而醉飽謂之打毛喿,匿名造謗謂之無名子,退而肄業謂之過夏,執業以往謂之夏課,挾藏入試謂之書策。進士始於大業中,盛於貞觀,位極人臣,不由進士,終不為美。歲貢常八九百人,謂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其艱難謂之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

○會試欽定名次》

1 康熙乙丑科會試,命將前十卷進呈,候欽定名次,後著為例。今上庚辰科殿試,始命前十名於傳臚前一日引見,欽定名次。

○江南鄉試名額》

1 江南鄉試:詩六房,易六房,春秋一房,禮一房,書四房。上江中四十五名:詩十五名,易十四名,書八名,春秋二名,禮二名。下江中六十九名:詩二十二名,易二十名,書十三名,春秋四名,禮三名。又上江五經二名,下江五經三名。後五經中式奉裁,部議任擇各經中佳卷補之。上江副榜九名,下江副榜十三名。

○武狀元》

1 武會試,舊無廷對傳臚之例,自明末崇禎辛未科始,從方逢年之請也。是科狀元為王來聘,後以副總兵戰死。

○四科三途》

1 《明會典》:洪武初年,定四科三途之製:曰賢良方正,曰聰明正直,曰孝弟力田,曰通經孝廉,為四科。或從耆民,或從稅戶,人才與科貢之士並用。

○生員月課》

1 生員升率性堂,許積分。孟月試經文,仲月試論及詔誥表,季月試史策及判。文理俱優與一分,理優文劣與半分。歲內積至八分者為極格,與出身。不及分者,仍坐監肄業。先是通四書未通經者,居正義、崇誌、廣業堂;文理條達者,升修道誠心堂;經史兼通文理俱優者,升率性堂。

○特賜舉人》

1 康熙壬午年,召舉人查慎行、錢名世、監生何焯、汪灝入南書房考試,特賜焯、灝舉人。

○順天鄉試得女嬰》

1 康熙己卯,順天鄉試,八月十八日夜,明遠樓上有小兒啼聲。尋之,得女嬰,甫生。監臨令送交育嬰堂。

○山東江南進士》

1 順治三年丙戌,會試中式四百名,內山東九十九人,殿撰傅以漸,聊城人也。先是乙酉鄉試及京兆試,山東共中式九十五人,而丙戌聯捷進士者四十九人。四年丁亥,會試中式三百名,內江南一百二十四人。殿試一甲三名,皆江南。是科會元李人龍、二甲傳臚於明寶,皆不與館選。後至大學士者凡五人:呂武進宮、黃文僖機、李文襄之芳、王文靖熙、馮文毅溥。馮丙戌中式,至丁亥始殿試。

○鄉試之異》

1 乾隆庚午,浙江鄉試。八月十三夜,矮屋中聞轟喧之聲,如江潮驟至。舉子俱奔赴號門,叫號不止,監試官不能禁,而外間殊寂然無聲也。次年辛未三月十五日大雪,士子忍凍不禁,而雷電交作,又無異盛夏時。皆一時之異。

○辛丑會試之異》

1 康熙辛丑,會試揭曉之日,風霾大作,拔木毀垣。聖祖降諭旨,謂是榜或有真才屈抑,或中式者將有大奸慝出其中,俱未可知云云。見禦製文集。

○試卷不書策問》

1 《老學庵筆記》云:國初舉人對策,皆先寫策題,不過一二十句。其後策題漸多,而寫題如初,舉人甚以為苦。慶曆初,賈文元公為中丞,始奏罷之。此試卷不書策問之始。

○宋寶祐四年登科錄》

1 宋寶祐四年登科錄,首簡載五月初八日,禦試策題一道。次列敕差詳定官三人,編排官二人,初考官三人,添差初考官四人,覆考官四人,初考檢點試卷官一人,覆考檢點試卷官一人(為王應麟)。次對讀彌封巡捕官。五月十四日,皇帝禦集英殿,唱名,賜進士文天祥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共六百一人,當日赴期集所。六月初一日,賜期集錢、小錄錢。七日謝闕。十三日謁先聖先師。廿九日賜聞喜宴,賜禦詩。七月一日,再給題名小錄錢。四日拜黃甲,敘同年於禮部貢院。二十五日,立題名碑。此宋製也。進士惟首名署第一名,餘俱署第二人、第三人。第一甲二十一人。第一名文天祥,字宋瑞,小名雲孫,小字從龍,年二十,治賦,一舉,本貫吉州廬陵縣,父為戶(時有以遠祖為戶有以祖父為戶或自為戶者,南宋戶口例也)。第二甲四十人。第一名謝枋得,字君直,小名鍾,小字君和,年三十,治賦兼易,一舉,本貫信州貴溪縣,居弋陽儒林裏,父為戶。第二甲第二十七人,陸秀夫,字君實,年十九,治賦,一舉,本貫淮安鹽城縣長建裏,父為戶。一二甲得此三人,亦奇矣。第三甲鄭必複以下七十九人,第四甲楊奇遇以下二百四十八人,第五甲俞用國以下二百一十三人。末簡載文公對策一道(右節錄吳寶崖記)。

○丁士美殿試策》

1 明嘉靖己未狀元丁士美,殿試策存邱文庸謹家,予曾借觀,與近日策式亦小異。

○董其昌夢與父同榜》

1 董文敏思白,父名漢儒,少年諸生,早故。萬曆己丑,思白夢與父同榜中式,自謂不吉。揭曉中第二名。董誼庵,名漢儒,亦同榜進士。

○宗室子弟應舉》

1 宗室子弟,於康熙三十八年己卯科,鄉試一次。旋即停止。乾隆乙丑年,復準與試。戊辰會試,得雋者二人,良誠、平泰,俱改庶吉士。歷科中式舉人進士,例刻登科齒錄,列敘祖父名諱官爵。是科良、平二公以係出天潢,難於屬筆,請命於掌院祁陽陳文肅公,博詢於諸翰林。先君子對曰:「宜書始祖某王,下注雲諱某,係太祖皇帝第幾子,似合諸侯不祖天子之義。」文肅深服焉。

○揆敘查慎行》

1 康熙壬午十月,召試十二人,欽定揆敘第一,查慎行第二。時揆為學士,查舉人,因張京江相公薦,入南書房。

○曆科館選員數》

1 曆科館選無定額,就一時之人才為多寡。順治九年壬辰五十員,十八年辛丑十員。康熙三十年以前以三十員為率,其後以五十員內外為率。惟六年丁未僅十二員,四十八年己丑至六十四員,五十一年壬辰至六十六員,雍正五年丁未三十七員,而他途用者甚多。十一年癸丑七十員為最盛。

○館選分清漢書》

1 順治六年己丑,館選,始分清漢書。前此俱習清書。

○漢軍館選習清書》

1 順治九年壬辰,始令漢軍隨漢人考進士館選者習清書。是科暨乙未科,滿漢分為二榜。

○康熙庚辰館選》

1 康熙庚辰,庶常四十三員。散館,授編檢十員,歸進士原班三十員。沈宗敬、勵廷儀未散館,亦授編修。癸未,庶常四十九員。散館,授編檢十四員,仍留教習二十員,革退三員。

○館選重少年》

1 康熙三年甲辰,館選十五人,皆年少。年三十外者,概不選。是科熊一瀟、勞之辨皆知名。

○以策論取士》

1 康熙六年丁未,罷經義,以策論取士。

○滿洲漢軍不令考試》

1 康熙十八年己未,滿洲漢軍俱不令考試。

○散館三等降知縣》

1 康熙四十二年癸未,散館,三等始降知縣(前一年考試講讀編檢諸臣,其三等內有授知縣者二人,故次歲散館亦因之)。

○散館漢書三等革職》

1 康熙四十五年丙戌,散館,漢書三等革職。

○散館清漢三等俱革》

1 康熙四十八年己丑,散館,清漢三等俱革職。

○散館不黜》

1 康熙五十一年壬辰,散館,俱留館職,不黜。先是己丑館選,共六十四人,至壬辰,告病及他故者,共去十四人,赴試者僅五十人。至是皆留館。

○漢書三等革去翰林》

1 康熙五十二年癸巳,散館,清書三等俱留,漢書三等革去翰林,在教習進士處學習。始派小教習。

○康熙乙未散館》

1 康熙五十四年乙未,散館止革一名,餘俱留館。是年會試,用房官三十二員。

○康熙辛丑散館》

1 康熙六十年辛丑,散館,清書三等五名,俱授職。漢書三等四名,俱革職。又引見,革去二等三員。

○雍正元年館選(一)》

1 雍正元年癸卯,館選五十六員。乙巳散館,授編檢三十三員,用六部主事四員,中行評博九員,州縣二員,教職二員。

○雍正元年館選(二)》

1 雍正元年癸卯散館,△記十九人,○記十一人,皆授職。部屬對品用二人,外官對品用三人。先是辛丑館選六十二人,至是散館僅三十餘人。是年會試,仍用房官十八員。癸卯本科殿試後,於保和殿朝考,命九卿保舉所知,內有文有保二十一名,點十九人。有文無保十九名,俱點用。有保無文三十九名,點十六人。文保俱無一百六十七名,點四人。引見,即以此分先後,不照原甲第。是科清書止派五人,傳臚張廷珩後即授檢討,與一甲三人同。於未引見前,入南書房。館選後,又補點帥念祖一人。是科除庶常外,另有△尖出記名十七人,著問有情願在官學教習者,令其自陳。又單點記名三十人,俱以知縣即用。是科漢軍,河南、四川進士無館選者。是科中式未殿試者三十人。

○進士用主事知縣》

1 雍正二年甲辰,殿試後,在保和殿考四書文一篇、詩一首,命大將軍年羹堯閱卷,又命九卿保舉。後止憑文錄用,不用保舉。館選四十人,各部主事三十八人,知縣十七人,清書派六人。進士用主事、知縣自甲辰後始為例。是科河南、山西、陝西、四川、湖南、廣東、廣西、雲南、貴州,俱無館選之人。

○雍正五年館選》

1 雍正五年丁未,館選三十七人外,以吏部主事即用五人,以六部額外主事用二十二人,以知縣即用四人,以知縣試用二十六人,以教職用五人。
2 ○雍正八年館選
3 雍正八年庚戌,一甲授職外,顧成天、胡宗緒二人,俱即授編修。庶常外,用額外主事十八人。其餘分頭等四十二員,中等六十二員,次等九十八員,願就教職者四十八員。不用者一員,宋長城(以廷試對策請廢科目也)。

○雍正十一年館選》

1 雍正十一年癸丑,一甲授職外,張若靄授編修,任啟運授檢討。先是張若靄已定一甲二名,拆卷後,大學士張廷玉懇求降甲,繼以泣。乃特降諭旨,改二甲一名,授編修。

○乾隆元年館選》

1 乾隆元年丙辰,庶常外,部用五十二員,即用知縣二十一員。丁巳,庶常外,分部二員,即用知縣三十六員,助教一員。

○額外主事甄別》

1 向例額外主事三年期滿甄別,其勤能者以主事選用,不及者改助教、博士等官。乾隆乙丑科,分部者五十餘人。及戊辰甄別,留者僅十之三,餘俱歸原班銓選。嗣是以後,則不留者少。

○會元不與館選人名》

1 歷科會元不與館選者,李人龍、朱錦、黃礽緒、邵晉涵、繆祖培、侯健融、朱文翰。

○傳臚不與館選》

1 二甲傳臚不與館選者,任大椿、李長森、陳秋水。

○一甲三人留館》

1 一甲三人授職,散館無不留館者。惟辛丑榜眼吳文煥改刑部主事,仕至禦史。乙丑榜眼莊存與,再教習三年。

○副榜》

1 鄉會試之有副榜,考之前代,名曰激賞(一作給賞)。順治戊子科,詔天下廩生中副榜者,貢至吏部謁選,其最者以推官用,次知縣,次州佐。增廣附學中副榜者,入成均讀書,滿一年,送吏部歷事考用,如廩生例,後不為例。計順治甲午、丁酉、庚子三科,皆舉行。至康熙癸卯、丙午、己酉遂不許立副榜名色。至壬子科,大司成某復請舉行如甲午例(○此下據十二卷本補入)。允行。按禮部誌稿,明嘉靖五年,題準會試各房閱卷,凡文字合式,除正卷外,將備卷每房少或五七卷,多則十餘卷,批注次序,一並付禮部查姓名,以次填入副榜,不拘額數。

○徐潮》

1 徐文敬公潮,先世業漁。生公之日,江潮大上,一小舟為風漂沒,徐翁急救之,得無恙。僦舟者為鄰省孝廉入都赴試者,翁延至家,致雞黍之敬。次日洗兒,請孝廉命名。以江潮之異,遂名曰潮。其後孝廉累不第,而文敬早達,至某科以編修分校,孝廉得售,適出其門。

○順天鄉試北人解首》

1 順天鄉試,各省文士會考,故解元不拘何省。明隆慶以前,多以南士作解。至天啟丁卯科,給事中劉文炳,真定人,請以北人為解首,謂燕趙為至尊豐鎬,不當使他省人得。時首揆方從哲,京師人,遂定為製。

○冒順天貫被斥》

1 冒順天貫登兩榜者,終明之世不絕。嘉靖中,陶大順中魁,被斥回浙中第四,官至副都禦史。景泰四年,羅崇嶽中元,被斥回江西,中二十九名,成進士。又汪諧冒香河籍,中式被斥回浙,登進士,官至禮部侍郎,卒贈尚書。

○破天荒》

1 唐時,荊州解送舉人,不成名曰天荒。至劉蛻及第,號破天荒,蓋楚語也。東坡嚐以詩贈瓊州進士薑唐佐云:滄海何曾斷地脈,白袍今始破天荒。宋初,江西無狀元。紹聖四年,何忠孺始第一,謝民師詩云:萬里一時開驥足,百年今始破天荒。

○狀元宰相》

1 狀元宰相,古今豔稱。我朝自順治丙戌至乾隆己未(○十二卷本作辛巳),百(○十二卷本下有十餘二字)年凡得五人。順治丙戌傅聊城(以漸),丁亥呂武進(宮),己亥徐昆山(元文)。乾隆丁巳於金壇(敏中),己未莊番禺(有恭。○十二卷本下有戊辰梁會稽國治、辛巳王韓城傑)。宋人《西清詩話》歐陽修詩云:皇朝四十三龍首,身到黃扉止四人。四人者,呂蒙正、王曾、李迪、宋庠也。有明前百八十年為科六十,入閣者止胡文穆(廣)、曹文忠(鼐)、陳方洲(循)、商文毅(輅)、彭文憲(時)、謝文正(遷)、費鵝湖(宏)、顧味齋(鼎臣)八人耳(○此下據十二卷本補)。至季年之魏藻德,釋褐四年,即擢登政府,卒之稽首賊營,拷掠責賂,以至灼肉折脛,身死名喪,又不足稱矣。

○文字遇合之奇》

1 康熙庚午江南鄉試,得人最盛。時同考廖騰煃負知文名,得劉捷卷首薦之。時元卷已定,主司欲置第二。廖不可,曰「留來科作元」。遂擯落。而是科元即捷兄輝祖也。後數年,廖以禦史典江南試,以書屬輝祖授捷,為闈中物色計。輝祖星夜馳歸,中途病阻,書不得達。廖入闈,遍求捷卷不得,太息累日。及揭曉,捷已褎然舉者首矣。噫,針芥之合,夫豈偶然。向使輝祖不病,授書,區區一解元,何足以顯文字遇合之奇哉。此事余聞之周(○十二卷本有丈字)白民雲。

○座主門生》

1 明代重座主門生之禮,萬曆以後,竟成門戶。嘉靖八年,張璁、霍韜為主考,戒諸生勿修弟子禮。順治十五年戊戌,給事胡悉寧言,鄉會試不分經房,不稱師生。至康熙己未以後,禁漸弛。後修會典,則許其修師生之誼矣。大員外任,同官照親屬請回避,候旨行。

○沈克恭典試》

1 明初,主試官不拘現任家居。洪武中,取元逸老沈夢麟克恭典試,事竣不願授官,放還。

○京員聘典鄉試》

1 正統丙辰進士陶希文,以親老耳病告歸,至天順乙卯、成化辛卯,浙江、河南聘典鄉試。《明紀》:楊少師以服闋主浙江鄉試。王陽明為刑部主事,病痊北上,為山東聘主鄉試。至各省典試分遣京員,始於萬曆乙酉,非舊製也。

○夏彝仲言不第處境》

1 夏彝仲五上公車不第,曰:「始我初不第時,意中不能無少動。已而出都門,見吾儕被落者,車馬行於道,習習若蟻然。當此時自視,亦蟻中之一也。夫蟻一有求而不得,豈可遂有疾怒悲憤之心哉?即有之,人亦何從知之,天亦何能憐之。自此以後,失誌而愈安,處謗而益靜。即他人代為不平,而我以為無庸也。」

○報羅》

1 報羅之語,見於唐人小說。以予所聞,每科皆有之。而尤異者,涇縣葉丈沃若,家君己酉同年也,辛未會試中式。揭曉後趨往賀之,至寓則哭聲號震,先一夕死矣。計淡墨書名之際,正旅館屬纊之時也。

○韓》

1 壬子順天韓,出戶部主事虞元培之門,董亦出其門。

○明通榜》

1 近來會榜後,蒙恩於薦卷中擇文之佳者,發明通榜,以教職用。在廣文各途中,稱最得人。按明永樂初年,令會試下第文字稍優者除教官,其下者入監讀書,即明通榜之意。

○科舉師弟之誼》

1 徐健庵云:兩漢官人,始於辟舉,遂有故吏解官行服輒擬心喪之條,而傳道授業者漸輕矣。唐重進士,知舉者謂之座主。其時之人,即以事舉將者事座主。開元禮:為座主齊衰三月。是朝廷明明為之製服,終唐之世,恩若父子,莫之敢攜。故五代時,桑國僑為宰相,謁其座主裴司東尚書。裴不迎不送,曰門生也,何送迎之有。歐陽文忠載其事,以為有禮。若範魯公、李文正之於王德輦,王文獻之於和成績,以迄有宋之世,蘇承旨、歐陽公門下士皆竭誠盡力,久而弗懈。宋有同知舉及詳定官,釋褐者並稱門生。又如範文正以晏元獻薦入館,終身為弟子。明世以鄉試考官會試同考為重,其間黨同比附,鸑紘糾結,門戶之釁,亦由之起。霍文敏韜深嫉之,其主試禮闈,為文以告舉子,不許謝恩私第,語甚峻切。文敏剛褊峭急,其言亦欲救弊一時,猶未以為允。自余論之,舉主與座主,皆為國家選擇賢才,以備任使,其事甚重,非為一己樹恩也。而為所舉者,當思所自,既不可因私以害公,亦不宜忘本以違義。是以趙宣子薦韓厥,河曲之役宣子仆以乘車幹行,韓厥執而戮之。宣子曰:「吾舉厥也忠。」既而下宮之難,非厥也趙氏不立。其能戮宣子之仆者,必能復趙氏之卿也明矣。東漢第五倫朝會坐鄭弘之下,弘以舉將之故,局蹐不寧。朝廷為設雲母屏風隔之,體其敬舉將意也。唐魏知古為姚元之所薦,位至宰相,後分司東都,訴譖崇二子。明皇薄之,終身不用,謂其不能報推舉者必不知感朝廷也。柳子厚與顧十郎書,謂纓冠束衽,趨以進者,咸曰我知恩。當隆赫柄用,而蜂附蟻合,煦煦趄趄,一旦勢異,電滅飆逝,不為門下用矣。子厚為顧少連門人,身後寓書郎君,猶自稱門生,以未報大德為恨。韓退之嚐佐董晉幕,晉第二子溪負罪終長沙,因贈溪女婿陸暢云:「我為門下士,力薄蚋與蚊。受恩不即報,永負湘中墳。」蓋其於易世而後,見其子孫戚屬,勤勤思有以自效如此,豈與一時趨附便辟匍匐者同日論哉!大約厚於師友者,必不背君父,古者嚐以此觀人,百不失一也。閻百詩論有明士夫積習,師弟重於父子,得罪於父母者有之,得罪於座主者,未之有也。門戶又重於師弟,以師之門戶為門戶者固多,不以師之門戶為門戶者,亦不少也。富貴又重於門戶,有始附正人既而與之為敵者,有始主邪說既而窺其黨將敗,遂反攻之者,皆惑於富貴也。

○為舉主服喪》

1 雜記:孔子曰:「管仲遇盜,取二人焉,以為公臣。管仲死,桓公使為之服」。亭林曰:「此雖使為之服,亦以舉主而服。然孔子以為有君命則可,蓋亦有不盡然之辭也。」

○薦舉得人》

1 範希文登第後,晏元獻薦入館,後雖名位相亞,書題門狀猶稱門生。張籍寄蘇州白使君登第云:登第早年同座主。又楊嗣複傳:父於陵自洛入朝,乃率門生出迎。權文公不由科第,掌貢舉三年,門下所出諸生,相繼入相,得人稱盛。

○女侍史》

1 《漢書》載尚書郎入直,製物盛備。至唐時不變。《唐書》載尚書郎入直,供青縑白綾被,或以錦颭為之,給帷帳茵褥、通中枕。侍史一人,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妖麗者執香爐香囊,護衣服。大官供食物餅餌。唐詩「春風侍女護朝衣」,又「侍女新添五夜香」。沈佺期詩:「大官供宿膳,侍史護朝衣。」韓退之詩: 「應知侍史歸天上,故伴仙郎宿禁中。」

○宋翰林供給》

1 宋時,翰林支快行家日食錢三千,又折酒錢三百,別賜冰一擔。若寓直,支餐錢一千,限日下支,不準次日。見《玉堂雜記》。

○宋三省官假日不許出謁》

1 宋元豐間,凡三省官假日,惟接見賓客,不許出謁。

○宋時官吏總數》

1 宋時,天下諸路文武職事官,總四千一百一十八員。大約十九路總數如此,其幕職判司簿尉,又在此數之外。

○明禦史見巡撫之稱呼》

1 明正德中,禦史於巡撫稱晚生,侍坐。辛卯後僉坐,尋稱晚侍,正坐。尋稱侍教生,尋彼此稱侍教生,尋彼此侍生矣。蓋由南北多警,遷擢既驟,撫臣不必耆宿,或與侍禦同台。而功罪勘報,台中轉得持其柄故也。

○司官儀注》

1 雍正五年,以部司官在京則倨慢不恭,出為道府則謙抑過度。令九卿議儀注,議定部院司官路遇堂官,勒馬候過。在本衙門辦事,堂官高坐,司官侍立說堂。若事件多,司官席地鋪褥序坐說堂。如在朝房辦事,堂官席地坐,司官屈一足回話,堂官前往來趨走。

○翰詹投刺稱號》

1 舊時翰詹編檢以上,於中堂、吏部尚書處投刺稱晚生,於五部尚書、左都總督稱侍生,侍郎、巡撫以下則否。以余所見,庚午、辛未以前,猶守此規。嗣是則於侍郎、巡撫稱侍矣,旋於尚書、總督稱晚矣。近日又有於三品京卿稱侍者矣。先君林居十餘年,與當事諸大吏往還,一仍故稱,亦未有以為忤者。

○明吏部郎官權重》

1 明萬曆中年後,吏部之權積重,閣臣轉俯仰因之。其可駭者,遇升遷用人,惟選郎一人主之。至太宰火房,而決可否,其門皆選郎自為啟閉,人莫敢窺。至議定,不獨他郎吏不敢問,即兩少宰亦不與聞。沿及末季,遂有吳昌時之禍。

○明六部陋習》

1 六部中各分為數部,如戶部之金部、農部,禮部之儀部、客部。至明洪武二十九年,始分為司。明製:進士釋褐後,分派各衙門觀政,其與在部司員相見儀節,亦各不同。在吏部則執屬員禮,兵部則論前後輩,禮部則從師生之儀。六部之弊政皆積重於吏、禮二部,其儀節亦獨抗。惟戶、刑、工三部為平交。炎涼之態,自登朝之始已然矣。彼時部員一拜副郎,馬前即用鞍籠,與正郎科道比。惟吏、禮二部無之。相傳銓曹自以職居華要,欲比小京堂,用紅鞍籠。未遂所請,並青者棄之。禮部亦自以秩宗清望,不比他曹,亦屏不用。此皆有明官常陋習。其後惟吏部、禮部皆認前後輩,而他部皆平交,相沿至今。

○新翰林》

1 查浦輯聞一則:新翰林至本衙門,惟三鼎甲轎進儀門,庶吉士轎進頭門,講讀掌坊至儀亭。學士登堂,轉祭酒則從頭門外下轎。翰林至吏部,則皆由後門達大堂。其餘各官,俱於門外下轎。不知此製始於何時。三月二十八日,都人至東嶽廟祈禱,相傳廟像為元時昭文館學士寶坻劉元所造。

○外任旗員》

1 雍正元年,諭內閣:通行八旗直省督撫曰,旗員為外吏者,每受本旗都統參領等官所製。自司道以及州縣,於將選之時,必勒索重賄,方肯出結谘部。及得官後,即遣人往任所,或稱平日受恩,責令酬報。或稱家有婚喪,緩急求助。或以舊日私事要挾。或五旗王府不體下情,分外勒取。或縱本府管事肆行貪求,以致該官竭蹶饋送,不能潔己奉公,虧空貪墨,皆由於此。嗣後如仍蹈前愆,許本官據實封章,密詳督撫轉奏。督撫即據詳密奏。倘督撫容隱,即許本官密揭都察院,轉為密奏。倘不為奏聞,即各禦史亦得據揭密奏。務期通達下情,以除積弊。外任旗員不得隱忍畏懼,亦不治以犯上舉首之罪。

○宋濂策問》

1 宋景濂策問:常袞之居相位也,選舉不自專,一命以上,皆付之定法,可謂盡公無私矣,而賢愚有同滯之譏。崔貽孫之居相位也,未一年除吏八百,多其親舊,可謂出乎法製之外矣,而當時有得人之稱。後之宰相,以常為法,則涉於避嫌;以崔為法,則近於專權。專權致威福下移之謗,避嫌失竭誠徇國之義,而謂賢相為之乎?

○順治改定官銜》

1 順治元年,改定官銜。凡舊崇德年間所定稱承政者,改為尚書。稱參政者,改為侍郎。理事官改為郎中,副理事官改為員外郎。額者庫改為主事。初設滿漢啟心郎,順治十五年俱裁。各部舊有漢軍郎中員外郎額缺,雍正五年裁。

○官品之更改》

1 各部院郎中,滿洲初係三品,順治十六年改五品,十八年改四品,康熙六年復三品,九年定正五品。員外郎初為四品,十六年改五品,康熙六年復四品,九年定從五品。主事初為四品,十六年改六品,康熙六年復改五品,九年定正六品。其他滿內閣侍讀、宗人府經歷、欽天監副、給事、禦史俱初為三四品,屢經改定。

○月官考選》

1 考試月選官,按順治十二年諭,州縣地方分為三等。應選各官,吏部當堂考其身言,糊名考其書判。分三等,上等者引見。又議準進士舉貢,不論甲第考案前後,以考試身言書判為序。每遇缺出,照本行並考,定等第,酌量缺數人數多寡,均分取選。十四年,停其考試身言書判,亦不分三等,一體取選。康熙五十七年諭:月官今寫履歷,以三百字為限。雍正三年,令月官履歷簡要直敘,不事繁冗。初授之員,所得地方難易繁簡,預為籌畫,何以治民,何以厚俗。催科撫字之術,讞獄息訟之方,令各出己見,陳一二事於履歷後,以觀才識。其補任升任者,令將舊任地方利弊,明白敷陳。四年諭:月官考試履歷條陳,原欲覘其學識,乃詢問多不能奏對,乃倩人代作者,嗣後將代作之人及本人並以違旨例治罪。後停止條陳。今之月官考選,止書履歷一通,亦密封進呈,沿舊式也。

○內務府建置沿革》

1 國初置內務府,設總管,間以大臣總理。順治十一年裁,置十三衙門,曰司禮監、兵仗局、惜薪司、鍾鼓司、織染局。十二年,改尚方司為尚方院。十三年,改鍾鼓司為禮儀監,尚寶監為尚寶司,織染局為經局。十七年,改內官監為宣徽院,禮儀監為禮儀院。十八年裁。十三年,衙門仍設內務府,所屬有廣儲、會計、掌儀、都虞、慎刑、營造、藥房等司、織染局。又置武備院、上駟院。康熙二十三年,增設奉宸院、慶豐司。嗣後間以王公大臣兼管府事。

○駙馬都尉》

1 陸容文量言:駙馬都尉本秦官,漢有奉車都尉主車輿,駙馬都尉主駙馬,騎都尉主羽林騎,是為三都尉。今數列侯,曰公侯駙馬伯,省文耳。若施於章奏,當雲駙馬都尉。乃止稱駙馬臣某,誤也。

○內閣中書》

1 唐宋以來,中書省為三省之一。今內閣中書舍人,尚沿古中書舍人舊名。每見今之列銜,止雲內閣中書。古為省名,今為官稱矣。

○尚書》

1 漢成帝時,始置尚書員五人。然自霍光以大將軍錄尚書事,其權已重。《漢官儀》云:初秦代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故號尚書。尚,猶主也。東漢政歸台閣,三公俱擁虛名,尚書之權特重,然其秩僅六百石,猶屬少府。

○九卿》

1 東漢之九卿,分屬三公所部。如太常光祿勳衛尉,此三卿為太尉所部。太仆廷尉大鴻臚,此三卿為司徒所部。宗正大司農少府,此三卿為司空所部。凡九卿,皆中二千石。唐之六部,亦隸於尚書省,左右司各分三部。

○少府》

1 少府本秦官,掌山海地澤之稅,以給供養,名曰禁錢。少者,小也。蓋大司農以供軍國,少府以養天子,是天子之私財也。後世瓊林大盈,其祖諸此歟?少府屬員最多,不止太醫令、太官令、上林苑令也,即侍中、中常侍諸中官之屬,及尚書令、仆射、尚書侍郎以下,皆以文屬焉。東漢又以禦史台附少府。

○欽差官使》

1 官以事置,事畢即罷,如前漢之行冤獄使者、美俗使者、河堤使者、直指使者,皆見各列傳中,而百官公卿表不載,蓋不在定製內也。後漢,範滂為清詔使。又杜喬、周舉等八使分行天下,皆授光祿大夫,如後世兼官攝官之類。如我朝有觀風整俗使、宣諭化導使及欽差大臣,皆有印信關防,而事後即撤回,無關官額。三品以上用欽差大臣關防,四品以下用欽差官員關防。

○官曹綽號》

1 俗語(○十二卷本作京師)目翰林為橐馱,譏其臃腫而緩步也。科道為老鴉,發聲不祥也。又以富貴威武貧賤比六部,吏曰貴,戶曰富,禮曰貧,兵曰武,刑曰威,工曰賤也。又以喜怒哀樂分屬吏部四司,亦確。《老學庵筆記》一則云:吏、戶、刑三曹富饒,他曹寂寞,時人為之語曰:吏勳封考,三婆兩嫂。戶度金倉,細酒肥羊。禮祠主膳,啖齏吃麵。兵職駕庫,咬薑呷醋。刑都比門,人肉餛飩。工屯虞水,生成餓鬼。又六科諺:吏科官,戶科飯,刑科紙,工科炭,兵科皂隸,禮科看。有明工曹最為冷局,惟嘉靖間興大工,增郎官十餘人,營繕尤盛,得驟升京堂,或賜四品服。語云:馬前雙,馬後方。雙者棍,方者杌,督工者用之。

○明官場弊事》

1 明時京師諺云:翰林院文章,武庫司刀槍,光祿寺茶湯,太醫院藥方。言其有名無實。沈景倩謂正不止此。儒生曳白,無如國子監。馬匹駑下,無如太仆寺。天文固陋,無如欽天監。音樂舛謬,無如太常寺。帑藏空虛,無如太倉庫。士卒老弱,無如三大營。書之惡劣,畫之蕪穢,無如製誥兩房、文華、武英兩殿。京官政事外,惟拜客赴席為日課。然皆不得自由,一入衙門,則前後左右,皆紹興人。坐堂皇者,如傀儡在牽絲之手,提東則東,提西則西。間有苛察者,欲自為政,則故舉疑似難明之案,久遠不行之例,令其耳目瞀亂,精神凋敝,至取上譴責。若套子宴會,但憑小唱云,請麵則麵,請酒則酒,請湯則湯。弋陽腔數折,各拱揖別去。拜客則出長班指揮,除赴朝會謁貴要外,遠近遲速,以及當求麵、當到廳、當到門,惟其所命。即使置一偶人於輿馬間,不過如此。有明之弊政情形如繪矣。想其開創之初,當無此事。宣德間,顧佐疏禁官妓,縉紳無以為娛,於是小唱盛行。此輩狡猾解人意,漸至璟察時情,傳布秘語,緝事衙門亦藉為耳目。其豔者為要津獨據,斷袖分桃,賚予仕牒,即充功曹,突而弁兮,旋拜丞簿,而辭所歡矣。此輩多寧波人,後則真定、保定亦承乏,而必偽浙人(摘《野獲編》)

○樂戶惰民丐戶之世襲》

1 雍正元年,禦史年熙奏:山西兩省樂戶另編籍貫,世世子孫勒令為娼。紳衿地棍呼召即來侑酒。間有一二知恥者,必不相容。查其祖先,原是清白之臣。因明永樂起兵不從,遂將子女編入教坊。乞賜削除。奉旨:此奏甚善,交部議行,並查各省似此者,概令改業。嗣此禦史噶某奏除紹興惰民,蘇撫尹繼善奏除常熟昭文丐戶。

○九流三教》

1 丙戌會試前,上念舉班久滯,命三科以前,均行大挑,一二等用。淹滯頓疏,士林踴躍,銓曹亦免壅滯。逾年,外省大吏,請分別量才(○十二卷本作等第)。補缺,時為之語曰九流三教。一等用知縣,又借補府經歷、直隸州州同、州判、屬州州同、州判、縣丞、鹽大使、藩庫大史,為九流。二等以學正、教諭用。借補訓導,為三教也。

○試錄撰序》

1 正副考官如有事故,不能入場者,試錄後序用同考官銜名居首之員撰刻,祗許撰序,不許幹預主考之事(《會曲》順治二年)。

○河南省題名錄》

1 康熙十七年,定各省題名錄,俱照河南省體式刊刻。
URN: ctp:ws59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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