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浙江通志卷七十三 |
3 | 户口 |
4 | 台州府: |
5 | 晉 |
6 | 晉書地理志》,臨海郡,户一萬八千唐。 |
7 | 《通典》:臨海郡,戶五萬五千六百五十八,口三十二萬四千九百六十一。《元和郡縣志》:開元戶五萬。 |
8 | 宋 |
9 | 《赤城志》:大觀三年以來主客戶二十四萬三千五百六,主客丁二十四萬三千二百四,幼丁主客二十四萬六千六百四十。嘉定十五年,主客戶二十六萬六千一十四,主客丁三十一萬八千二百一十九,幼丁主客戶二十二萬九千九百九十。 |
10 | 元 |
11 | 《元史地理志》:戶一十九萬六千四百一十五,口一百萬三千八百三十三。 |
12 | 明。 |
13 | 嘉靖《浙江通志》:台州府戶七萬一百六十三,口二十四萬六千一百三。 |
14 | 國朝 |
15 | 舊浙江通志:原額戶口人丁,貳拾貳萬伍千壹百,陸拾肆,丁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壹拾㭍萬壹千壹百玖丁伍分。 |
16 | 賦役全書,康熈四十年實存人丁,壹拾陸萬肆千伍百捌拾陸丁伍分。 |
17 | 康熈六十年,實在人丁拾㭍,萬貳千捌百貳,拾捌丁口。 |
18 | 雍正四年,實在人丁拾㭍萬貳千陸百陸拾肆丁口。雍正九年,實在人丁拾㭍萬陸千伍百壹,拾肆丁口臨海縣。 |
19 | 原額戶口人丁捌萬玖千捌百捌拾壹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陸萬捌千貳百叄拾貳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㭍萬貳千陸百玖。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㭍萬貳千捌百捌拾陸丁口 |
20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柒萬貳千捌百捌,拾陸丁口新收人丁壹千玖百,陸拾陸丁口開除人丁壹千叄百肆,拾玖丁口,實在人丁柒萬叄千伍百叄丁口 |
21 | 以上共徵銀叄千壹百柒,拾陸兩捌,錢叄分柒,釐共徵米壹百肆,拾叄石玖斗柒升叄,合玖勺、黃巖縣。 |
22 | 原額人丁貳萬壹千壹,百陸拾玖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貳、萬貳、千肆、百柒、拾肆、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貳萬叄千肆、百捌拾陸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貳萬叄千伍、百柒、拾玖、丁口 |
23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貳萬叄千伍百柒、拾玖、丁口,新收人丁柒千壹百叄,拾陸丁口開除人丁、陸千叄、百柒、拾玖、丁口,又歸轄太平縣滋生丁口,肆拾壹口,共開除丁口陸千肆百貳,拾丁口實在人,丁貳萬肆千貳百玖拾伍丁口。 |
24 | 以上共徵銀貳千伍,百壹拾捌兩伍錢柒分、柒、釐、伍毫共徴,米叄百伍拾陸石,伍斗壹升,壹合貳勺,天台縣。 |
25 | 原額戶口人丁壹萬壹千叄百貳,拾柒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壹萬壹千叄百貳,拾柒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壹萬貳,千叄拾捌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壹萬貳千貳百丁口 |
26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壹萬貳千貳,百丁口新收人丁,陸百捌拾丁口,開除人丁貳百,肆拾陸丁,口實在人,丁壹萬貳千伍百陸拾貳丁口 |
27 | 以上共徴銀壹千柒,百叄拾玖兩玖,錢貳分貳,釐共徴米。陸拾陸石柒斗玖升,肆合肆、勺。 |
28 | 仙居縣 |
29 | 原額戶口人丁叄萬肆拾伍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壹萬叄、千肆、百壹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除荒棄外,實該人丁壹萬叄千玖、百肆、拾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壹萬肆千玖,拾捌丁口。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壹萬肆千玖,拾捌丁口,新收人丁貳千捌百肆,拾伍丁口,開除人丁貳,千肆百肆,拾肆丁口,實在人丁,壹萬肆千肆百玖拾玖丁口 |
30 | 以上共徴銀壹千壹百捌,拾叄兩叄錢玖分伍釐肆毫共徴,米柒拾石叄斗叄升柒合。 |
31 | 寧海縣 |
32 | 原額人丁肆萬玖千玖,百叄拾伍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折實人丁貳萬玖千捌、百肆拾伍丁口伍分,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除棄置、加陞科實該人丁叄萬壹千肆。百陸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叄萬壹千伍、百叄拾捌丁口 |
33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叄萬壹千伍百叄拾捌丁口,新收人丁玖百壹,丁口開除人丁陸百柒拾貳丁口實在人丁叄萬壹千柒百陸,拾柒丁口 |
34 | 以上共徴銀貳千玖,百壹、拾肆兩肆錢玖分柒、釐、伍、毫共徴,米叄百貳拾捌石壹斗貳升貳合柒勺、太平縣。 |
35 | 原額人丁貳萬貳千捌百柒,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壹萬捌千伍百玖、拾柒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除棄置、加陞科實該人丁壹萬玖、千貳百玖,拾伍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壹萬玖、千肆、百陸拾貳丁口。 |
36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壹萬玖,千肆、百陸、拾貳丁口新收人丁,肆千陸百,陸拾玖丁口。又收黃巖縣歸轄滋生丁口肆拾壹丁口,共新收丁口肆千柒百,壹拾丁口,開除人丁,肆千貳百捌拾肆丁口實在人丁壹萬玖千捌百捌拾捌丁口 |
37 | 以上共徴銀壹千捌百貳拾肆兩陸分壹釐伍毫金華府。 |
38 | 晉 |
39 | 晉書地理志》,東陽郡,戶一萬二千宋。 |
40 | 舊《浙江通志》:孝武帝時,戶一萬六千二百,口一十萬七千九百六十五。 |
41 | 隋 |
42 | 萬厯《金華府志》,戶一萬九千八百五唐。 |
43 | 《通典》:東陽郡,戶十四萬三千八百八十三,口七十萬七千四百二十七。《元和郡縣志:婺州。開元戶九萬九千四百九。元和戶四萬八千三十六。 |
44 | 宋 |
45 | 《太平寰宇記》:東陽郡戶,主三萬三千九百八十二,客六十四萬厯。《金華府志》:大中祥符,主戶一十三萬五百七十九,客戶四千四百六,主丁二十萬四千三百八十七,客丁六千六百四。《元豐九域志》:婺州保寜軍戶主一十二萬九千七百三十一,客八千三百四十六萬厯。《金華府志》:紹興中,主客戶一十五萬四千三百二十九,主客丁三十萬三千六十九。 |
46 | 元 |
47 | 《舊浙江通志》:「至元二十七年,南、北戶二十一萬六千二百二十八,南北口一百八萬八千五百六十九明」。 |
48 | 舊《浙江通志》:「成化八年,戶十六萬四千五百七,口一十七萬九千四百三十四。嘉靖《浙江通志》:金華府戶一十五萬九百九十二,口七十萬三千七百四十一。 |
49 | 國朝 |
50 | 舊浙江通志原額人丁貳拾壹,萬陸千陸拾貳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貳拾貳,萬叄百叄拾陸丁口伍釐捌毫陸絲。 |
51 | 賦役全書,康熈四十年,實該人丁貳拾貳萬叄百叄拾陸丁口伍釐捌毫陸絲。 |
52 | 康熈六十年,實在人丁貳拾叄萬貳,千捌百玖,拾陸丁口,伍釐捌毫陸絲。雍正四年,實在人丁貳拾叄萬肆千伍,百叄拾陸丁口伍釐捌毫陸絲。 |
53 | 雍正九年,實在人丁貳拾叄萬捌千,陸百捌拾捌口,伍釐捌毫、陸絲。 |
54 | 金華縣 |
55 | 原額戶口人丁,陸萬柒千,陸百貳拾柒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柒萬貳拾肆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并奉裁。金華所歸縣徴收,餘丁共柒萬肆,千叄拾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柒萬肆千肆百壹拾柒丁口 |
56 | 雍正九年,編審人丁并奉裁金華所歸縣徴,收餘丁共舊管人丁柒萬肆,千肆百壹,拾柒丁口。新收人丁貳千壹,百叄拾肆丁口,開除人丁壹千柒百陸,拾丁口實在人,丁柒萬肆千柒百玖拾壹丁口盛。 |
57 | 以上共徴銀肆千捌百壹拾捌兩肆錢肆分伍釐、貳、毫。 |
58 | 蘭谿縣 |
59 | 原額戶口人丁伍萬肆千貳百玖,拾肆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伍萬肆千玖百貳,拾貳丁、伍釐捌毫陸絲。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伍萬柒千叄百,陸拾伍丁口伍釐捌毫陸絲。雍正四年,實在人丁伍萬柒千伍百,壹拾貳丁伍釐捌毫陸絲。 |
60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伍萬柒千、伍百貳,拾貳丁、伍釐捌毫、陸絲,新收人丁壹千柒百玖,丁開除人丁壹千伍百捌拾捌丁實,在人丁伍萬柒千陸百肆拾叄丁伍釐捌毫陸絲 |
61 | 以上共徴銀肆千捌百壹拾陸兩貳錢壹分伍釐叄毫壹絲陸忽玖㣲。 |
62 | 東陽縣 |
63 | 原額戶口人丁貳萬貳、千伍、百柒、拾柒、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貳、萬貳、千捌、百伍、拾玖、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并奉裁金華所歸縣徴收,餘丁共貳萬肆,千伍百壹拾肆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丁口貳萬肆千柒百叄拾柒丁口 |
64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并奉裁金華所歸縣徴收,餘丁共貳萬肆千柒百叄拾柒丁口,新收丁口壹千捌百叄,拾柒丁口開除丁口壹千伍百捌,拾貳丁口實在丁口貳,萬肆千玖百玖,拾貳丁口 |
65 | 以上共徴銀叄千肆,百壹拾伍,兩貳錢壹分陸釐叄毫。 |
66 | 義烏縣 |
67 | 原額戶口,人丁壹萬,陸千貳,百捌拾捌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壹萬陸千捌百貳,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壹萬柒千捌百玖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壹萬捌千壹拾玖丁口 |
68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壹萬捌千壹拾玖丁口新收人丁玖百陸拾玖丁口,開除人丁柒百玖,丁口實在人丁壹萬捌千貳,百柒拾玖丁口 |
69 | 以上共徴銀貳千玖,百肆拾貳,兩叄錢肆分柒釐、陸毫。 |
70 | 永康縣 |
71 | 原額戶口人丁貳萬伍千肆,百陸拾捌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貳萬伍千肆、百陸拾捌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貳萬,陸千玖百玖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貳萬柒千壹,百伍拾柒口。 |
72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貳萬柒、千壹、百伍、拾柒口、新收人丁壹千玖,拾伍口開除人丁玖百壹拾捌口,實在人丁貳萬柒千叄百叄拾肆口。 |
73 | 以上共徴銀貳千伍,百肆拾兩,柒錢捌分捌釐陸毫。 |
74 | 武義縣 |
75 | 原額戶口人丁玖千肆百捌,拾陸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玖千捌百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壹萬貳百柒拾壹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壹萬肆百伍拾陸丁口。 |
76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壹萬肆百伍,拾陸丁口,新收人丁壹千伍百伍,拾肆丁口,開除人丁壹千叄百壹,拾伍丁口實在人丁壹萬陸百玖拾伍丁口 |
77 | 以上共徴銀壹千叄,百伍、拾肆兩壹。錢、陸分貳,釐、貳、毫。 |
78 | 浦江縣 |
79 | 原額戶口人丁玖千肆、百捌拾玖、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玖千肆百玖,拾柒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并奉裁金華所歸縣徴收,餘丁共壹萬貳,百伍拾叄丁。雍正四年,實在人丁壹萬叄,百叄拾伍丁 |
80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并奉裁金華所歸縣徴收,餘丁共壹萬叄,百叄拾伍丁,新收人丁壹千貳拾玖,丁開除人丁陸百柒拾,貳丁實在人,丁壹萬,陸百玖拾貳丁 |
81 | 以上共徴銀壹千玖,百捌拾壹兩壹錢、柒分玖釐、肆毫。 |
82 | 湯溪縣 |
83 | 原額戶口人丁壹萬捌百叄,拾叄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壹萬玖百、陸拾肆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壹萬壹千柒百肆拾伍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壹萬壹千捌百玖拾叄口 |
84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壹萬壹千捌百玖,拾叄口新收人丁、柒百叄口,開除人丁伍百叄拾陸口,實在人丁壹萬貳,千陸拾口。 |
85 | 以上共徴銀壹千柒百肆,拾叄兩玖,錢捌分伍釐捌毫。 |
86 | 衢州府: |
87 | 唐 |
88 | 《通典》:信安郡,戶六萬七千三百二十九,口四十二萬九千二百六十二。《元和郡縣志:衢州。開元戶六萬二千三百八十八。元和戶一萬七千四百二十六。宋 |
89 | 《太平寰宇記》:衢州戶,主客一萬九千八百五十九。《元豐九域志》:信安軍戶主六萬九千二百四十五,客一萬七千五百五十二。𢎞治衢州府志:端平間,戶一十二萬五千九百九十二,口二十五萬三千六百七十七。 |
90 | 元 |
91 | 𢎞治衢州,府志:至大間,戶一十萬九千五百二十五,口五十二萬五千九百五十三。 |
92 | 明。 |
93 | 《舊浙江通志》:洪武二十四年,戶一十二萬三千八十九,口五十三萬六千九百六十。嘉靖。《浙江通志》:衢州府戶九萬五千七百一十六,口五十二萬三千六百二十五。 |
94 | 國朝 |
95 | 舊浙江通志原額人丁壹拾伍萬捌千,肆百柒丁口伍分。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拾貳,萬陸千肆,百柒拾柒丁口伍分。 |
96 | 賦役全書康熈四十年,實在人丁壹拾肆萬玖千壹,百柒拾,陸丁伍分。 |
97 | 康熈六十年,實在人丁壹拾伍萬陸千陸百捌丁口伍分。雍正四年實在人丁拾伍萬捌千肆,百叄拾伍,丁口伍分。 |
98 | 雍正九年,實在人丁拾伍萬捌千、陸百玖,丁口伍分西安縣。 |
99 | 原額戶口人丁,肆萬伍千壹百柒,拾丁口伍,分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肆萬壹百叄拾貳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肆萬柒千、陸百肆,拾丁口伍分,雍正四年,實在人丁肆萬捌千,陸拾玖丁口伍分 |
100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肆萬捌千,陸拾玖丁口伍,分新收人丁壹千捌百肆,拾陸丁口開除人丁壹千伍百貳,拾肆丁口實在人丁肆萬捌千叄百玖,拾壹丁口伍分 |
101 | 以上共徴銀陸千貳,百肆拾貳兩玖錢,貳分玖釐壹毫。 |
102 | 龍游縣 |
103 | 原額戶口人、丁貳萬貳千捌百肆、拾伍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貳、萬貳、千捌百肆、拾伍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貳萬叄千捌、百伍拾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貳、萬肆千貳,拾肆丁口 |
104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貳萬肆千壹,拾肆丁口新收人丁壹千叄百肆,拾丁口開除人丁壹千壹百貳,拾捌丁口實在人,丁貳萬肆千貳百貳,拾陸丁口 |
105 | 以上共徴銀肆千壹,百壹拾伍,兩陸錢陸分伍釐叄毫。 |
106 | 常山縣 |
107 | 原額戶口人丁柒千叄百捌拾捌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肆千、陸百捌拾叄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除缺額加清補,實該人丁伍千捌百伍拾伍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伍千捌百柒拾叄丁口 |
108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伍千捌百柒,拾叄、丁口,新收人丁貳百壹,拾伍丁口,開除人丁壹百捌拾肆丁口,實在人丁伍千玖,百肆丁口。 |
109 | 以上共徴銀貳千捌百捌,拾陸兩肆分捌釐。江山縣 |
110 | 原額戶口人丁貳萬玖、千柒、百伍、拾肆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貳萬壹千貳,百陸拾柒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原額人丁叄萬貳、百伍、拾伍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叄萬陸百陸拾壹丁口。 |
111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叄萬陸百陸拾壹丁口,新收人丁柒百玖、拾丁口、開除人丁、陸百、陸拾肆丁口實在人丁叄萬柒百捌拾柒丁口 |
112 | 以上共徴銀貳千貳、拾叄兩伍錢,陸分玖釐。開化縣 |
113 | 原額戶口人,丁伍萬叄千貳,百伍拾丁口,康熈二十年,實在人丁叄萬柒千伍、百伍拾丁口,康熈六十年原報人丁,除缺額加清補,實該人丁肆萬玖千捌丁口,雍正四年,實在人丁肆萬玖千壹百玖,拾柒丁口。 |
114 | 雍正九年,編審舊管人丁肆萬玖千壹百玖,拾柒丁口新收人丁陸百壹,丁口開除人丁肆百玖,拾柒丁口實在人丁肆萬玖千叄百壹丁口。以上共徴銀叄千壹百肆兩貳錢、柒釐、壹毫。 |
115 | 浙江通志卷七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