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續資治通鑑長編巻八 |
3  | 宋 李燾 撰。 |
4  | 太祖 |
5  | 乾徳五年春正月庚寅朔,御乾元殿受朝,升節度使班在龍墀內金吾將軍上。故事,節度使不帶平章事者,皆位在卿、監下,於是特改焉。 |
6  | 辛夘令開封、大名府、鄆澶滑孟濮齊淄滄棣濵徳懷博衞鄭等州長吏並兼本州河堤使。 |
7  | 甲午,供奉官王漢英决杖,配𨽻蔡州,牙前坐為新津監押日擅用官米也。 |
8  | 丁丑,詔吏部流內銓,乾徳五年正月一日以前罷任選人,並令赴闕,與免守選注官。 |
9  | 戊戌,分遣使者發畿縣及近郡丁夫數萬治河堤,自是歲以為常,皆用正月首事,季春而畢。 |
10  | 辛丑,賜西川諸州民今年夏租之半。 詔以時平年豐,增上元張燈為五夜。 |
11  | 初,呂餘慶至成都,王全斌但典軍旅,嘗謂所親曰:「我聞古將帥多不能保全功名,即欲稱疾東歸,庶免悔咎」。或曰:「今冦盜充斥,非有詔㫖,不可輕去」。全斌乃止。既而偽蜀臣民往往詣闕,訟全斌及王仁贍、崔彥進等破蜀時,豪奪子女玉帛,及擅發府庫,隠沒貨財諸不法事,使者每自蜀至,上問之,盡得其狀,於是與諸將同時召還,仁贍先入見,上詰之,仁贍歴詆諸將過失,冀自解免,上曰:「納李廷珪妓女,開豐徳庫取金貝,此豈諸將所為耶?」仁贍惶恐不能對,上以全斌等新有功,不欲付之獄吏,令中書門下追仁贍及全斌、彥進與訟者質證,凡所取受隠沒,共為錢六十四萬四千八百餘貫,而蜀宫珍寳及外府他藏不著籍者,又不與焉,并按以擅尅削兵士裝錢,殺降致㓂之由,全斌、仁贍、彥進皆具伏。壬子,令御史臺集百官於朝堂議全斌等罪,癸丑,百官表言全斌、仁贍、彥進法當死,上特赦之。甲寅,置崇義軍於隨州,昭化軍於金州。以忠武節度使王全斌為崇義留後,武信節度使、侍衞步軍都指揮使崔彥進為昭化留後、樞宻副使、左衞大將軍王仁贍罷為右衞大將軍。丙辰,詔全斌、仁贍、彥進三人、元從軍將等,曾受偽蜀士庶子女鞍馬金帛者,並即時給還其主。諸軍將士有所受者,一切不問。 |
12  | 丁巳,以內客省使曹彬為宣徽南院使,領義成節度、侍衞馬軍指揮使、寧江節度劉光義改領鎮安,龍㨗左廂都指揮使張廷翰為侍衞馬軍都虞候、領彰國節度,虎㨗左廂都指揮使李進卿為步軍都虞候、領保順節度。廷翰與進卿先為歸州路行營馬步軍都指揮使,從光義平蜀,且軍政不擾,故賞之。王仁贍之歴詆諸將,獨曰:「清廉畏謹,不負陛下任使者,惟曹彬一人耳」。上固巳知彬善於其職,於是賞彬特優,彬入辭曰:「諸將俱獲罪,臣獨受賞,何以自安?臣不敢奉詔」。上曰:「卿有功無過,又不自矜伐,茍負纎芥之累,仁贍豈為卿隠耶?懲勸,國之常典,無可辭也」。進卿,晉陽人,上嘗幸講武池,臨流觀習水戰,因謂左右曰:「人皆言忘身為國,然死者人所難,言之易耳」。進卿前對曰:「如臣者,令死即死耳」。遂躍入池中,上急令水工數十人捄之,得免,幾至委頓,上能得諸將死力類此。 |
13  | 戊午,詔以粟帛賜王繼濤及髙彦暉家。繼濤初與通事舎人田欽祚有隙,欽祚嘗誣奏繼濤以事,上驛召繼濤,將面詰之,道病死,上始聞其先登擊賊,身被重創,故與彥暉俱䝉死難之賞。 |
14  | 二月庚申朔,幸造船務,遂幸城西觀衞士騎射。甲子,參知政事薛居正、呂餘慶並加吏部侍郎。乙丑,以西川轉運使、給事中沈義倫為户部侍郎,充樞宻副使。初,義倫隨軍入成都,獨居佛寺蔬食,偽蜀羣臣有以珍異竒巧之物為獻者,皆卻之。東歸,篋中所有,纔圖書數巻而已。上嘗從容問曹彬以官吏善否,彬曰:「臣止監軍旅,至於采察官吏,非所職也」。固問之,唯薦義倫可任。上聞義倫清節過人,因擢用之。 |
15  | 己巳,詔廵檢、監押捕得賊盜及犯鹽麴人,並送本屬論如律,毋得率意擅斷。 |
16  | 壬申,權知貢舉盧多遜奏進士合格者十人,復詔參知政事薛居正於中書覆試,皆合格,乃賜及第。癸酉,御史臺上言:「伏見大理寺斷徒罪人,非官當贖銅之外,將作監役者,其將作監舊兼充內作使,又有左校、右校、中校署,比來工役,並在此司,今雖有其名,無復役使,或遇祠祭供水火,則有本司供官,欲望令大理寺依格式斷遣徒罪人役,並送付作坊應役」。從之,自後命官犯罪,當配𨽻者,多於外州編管,或𨽻牙校,其坐死特貸者,多决杖、黥面,配逺州牢城,經恩量移,即免軍籍。大凡命官犯罪,多有特㫖,或勒停,或令釐務,贓私罪重,即有配𨽻,或處以散秩,自逺移近者,經恩三四,或放任便,所以儆貪濫而肅流品也。 |
17  | 左監門衞大將軍、權判三司趙玭,性狂躁訐直,多忤㫖,上每優容之。又與宰相趙普不協,因稱足疾,求解職。甲戌,玭守本官,罷判。 是日,殿前都指揮使、義成節度使韓重贇罷軍職,出為彰徳節度使。先是,有譖重贇私取親兵為腹心者,上怒,欲誅之,謀於趙普,普曰:「陛下必不自將,親兵,須擇人付之。若重贇以讒誅,即人人懼罪,誰敢為陛下將者?」上怒猶未解,普開陳愈切,上納其言,止命重贇出鎮,重贇聞普救己,他日詣普稱謝,普拒弗見。 |
18  | 甲申,詔慶州直𨽻京師。 |
19  | 己丑,幸教船池。 |
20  | 深州刺史陳達怒判官王皓,收繫獄,因自疑懼,私蓄兵器,欲走契丹。皓家人上變,詔御史臺鞫實,法當死,上特貸之。三月庚寅朔,達除名,流海島,戊戌,以前安國節度使張美為橫海節度使。初,縣官市木闗中,諸郡歲出緡錢數千萬以假民,長吏十取一,謂之率分錢,歲至數百萬。美在同州,獨不取,既而他郡民有詣闕訴長吏受率分錢者,皆命追償,美至滄州,乆之,民有上書告美彊取其女為妾,又畧民錢四千餘緡者,上召告者諭之曰:「汝滄州,昔張美未來時,民間安否?」對曰:「不安」。「既來,則何如?」對曰:「既來,無復兵冦」。上曰:「然則張美存汝滄州百姓之命,其賜大矣。雖取汝女,汝安得怨?今汝欲貶黜此人,吾何愛焉?但愛汝滄州百姓耳!吾今誡敇美美,宜不復敢。汝女直錢幾何?」對曰:「直錢五百緡」。上即命官給其直,遣之,乃詔美母詰以美所為,母叩頭謝罪曰:「妾在闕下,不知也」。復賜其母錢萬緡,令遺美,使還所略民家,謂之曰:「語汝兒,汝乏錢欲錢,當從我求,無為取於民也」。美遂惶恐,折節為廉謹,未幾,以政績聞,鎮滄州凡十年,故世謂之滄州張氏。甲辰,詔翰林學士及常參官於賔幕、州縣及京官內各舉任常參官者一人。 |
21  | 乙巳,詔諸道節度使、留後、觀察使,各舉部內才識優長、徳行尤異者二人,防禦團練使、刺史各一人。丙午,門下侍郎、平章事趙普加左僕射,充昭文館大學士。樞宻使、檢校太保李崇矩加檢校太傅。 是日,幸教船池,又幸玊津園宴射。 |
22  | 庚戌,建隆觀火。 置感義軍於耀州。 導江縣令源銑、主簿郭徹坐贓汚抵極刑,詔諸路轉運使以其事布告屬吏,咸使知戒。 |
23  | 辛亥,詔商州直𨽻京師。 |
24  | 丙辰,鎮州言北漢石盆寨招收指揮使言章以其寨來降。 |
25  | 是月,五星如連珠,在降婁之次。初,竇儼與盧多遜、楊徽之、周顯徳中同為諫官,儼善推步星厯,嘗謂徽之等曰:「丁夘歲五星聚奎,自此天下太平」。二拾遺見之,儼不與也。 門下省言:「凖制書,進士、九經判入初等職事官。又制桂、應、洮等州書記、選判成職事官充,今流內銓以前進士開封李肅,擬保順軍節度掌書記,有違元制凖格下」。 唐主命兩省侍郎、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舎人、集賢勤政殿學士,分夕於光政殿宿直,與之劇談,或至夜分乃罷。唐主事佛甚謹,中書舎人張洎,每見輙談佛法,由是驟有寵。初,唐主於宮苑造寺,僧尼常數百人,先代嬪嬙,悉度為尼,朝退,則僧服誦經,拜跪盡瘁不厭,僧或犯姦,有司請論如律,唐主曰:「刑之則縱其欲矣」。但令禮佛三百,赦其罪,有為塔像佛飾侈靡者,唐主尤之,僧曰:「陛下不讀華嚴經,豈知佛富貴乎?」國人化之,佛事逾熾,當時大臣亦多蔬食持戒以奉佛,中書舎人徐鉉獨否,然絶好鬼神之說夏四月甲戌,閱殿前承㫖不逞者百二十六人,分配鄆、齊、冀、博、徳、滄等州。 |
26  | 戊寅,幸迎春苑。 |
27  | 給事中、開封馬士元謁樞宻副使沈義倫,適有吏白事,義倫與語,忘顧士元,士元遽辭出,歸語家人曰:「我為臺省近臣,不為執政所禮,可以去矣!」己夘,遂致仕。 有司言:「朝廷自削平川峽,即頒刑統編敇於管內諸州,具載建隆三年三月丁夘詔書及結狀條様,而州吏弛怠,靡或遵守,所决重罪,祗作單狀,至季末來,上狀內,但言為某事處斬,或徒流訖,皆不録罪欵及夫所用之條,其犯者亦不分首從,非惡逆以上而用斬刑,此蓋兵興以來,因冦盜之未靜,率從權制,以警無良,今既謐寧,豈可弗革?望嚴敇川峽諸州,遵奉公憲,敢弗從者,令有司紏舉」。從之。 |
28  | 丙戌,詔:「比者強盗持杖,雖不傷人者,皆棄市。自今雖有杵棒,但不傷人者,止計贓以論其罪」。 |
29  | 戊子,陵州刺史王竒責授左衞率府率,坐掊克所部故也。陵州有陵井,偽蜀置監,歲煉鹽八十萬斤。廣政二十三年,井口摧圯,毒氣上如烟霧,煉匠縋入者皆死,後井益塞,民艱食鹽,通判、右賛善大夫真定賈璉始建議開浚,刺史王竒謂浚之犯井龍,役夫不肯進,璉親執鍤興役,逾年而至泉脈,是井本深五十四丈,皆鑿石而入,其半曰小罌口,小罌,上皆以柟栢旁疊。初煉鹽日三百斤,稍增日三千六百斤,璉上其事,即詔璉知州事,璉後卒官,州人畫像祠之。 禁民賽神,為競渡戯,及作祭青天白衣,㑹吏謹捕之。 |
30  | 五月庚寅,詔興元府三泉縣直𨽻京師。乙巳,賜京城貧民袴。 鎮州言北漢鴻唐寨招收指揮使樊暉殺其監軍成昭,以寨來降。 |
31  | 六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
32  | 丙子,令諸州通判及鈐轄、都監使臣,毋得受所在州官賜外添給錢物。 |
33  | 辛巳,幸建隆觀,遂幸飛龍院。 |
34  | 知施州王仁郁歛於民以修貢,甲申,命仁郁還民錢。 |
35  | 丁亥,知西南蕃南寧州蕃落使龍彥瑫等來貢方物。詔以彥瑫為歸徳將軍、南寧州刺史、蕃落使,又以順化王武才為懷化將軍,武才弟若啟為歸徳司階。武龍州部落王子若溢等八人並為司戈。 |
36  | 秋七月丙申,鑄五溪都防禦使印,賜溪州。先是,諸道銅鑄佛像,悉輦赴京,毀之。丁酉,詔勿復毀,仍令所在崇奉,但毋更鑄。甲辰,詔諸州兩稅督納時,縣令佐毋得兩處㸃檢入抄,重有追擾。 |
37  | 乙巳,蠲江陵等二十五州府乾徳三年逋租。己酉,詔:「夏秋以來,水旱為沴,深慮民庶至於流離。宜令諸州長吏告民無轉徙,被災者蠲其賦」。八月,有司言荊湖諸州輸稅,請如內郡收頭子錢,詔不許。 |
38  | 九月己丑,渭州刺史范仁裕坐藏匿罪人,責為耀州團練使。 |
39  | 虞部郎中趙元振、國子監丞髙延緒考試齋郎,誦書失實,甲午,元振責為倉部員外郎,延緒國子監主簿。 |
40  | 丙申,西南蕃順化王子部才等遣使來貢方物。庚子,夏州言節度使、守太尉、兼中書令、西平王李彛興卒,贈太師,追封夏王,以其子行軍司馬光叡權知州事。乙巳,太子少傅致仕柴守禮卒,命中使䕶其䘮事。己酉,畋近郊。 |
41  | 先是,平蜀得錦工數百人,冬十月丙辰朔,置綾錦院以處之,命常參官監焉。 |
42  | 癸酉,度支判官侯陟言:「三司凡二十四案,鹽鐡主其六戸,部主其四,餘皆度支主之。自荊湖、西蜀之平,事務益衆,欲令三司均主其八」。詔三司推官張純分判度支案事。 |
43  | 丁丑,以溪州團練使彭允足為濮州都指揮使,義軍指揮使彭允賢為衞州都指揮使,珍州録事參軍田思曉為博州都指揮使。允足等溪峒酋豪據山險,持兩端,故因其入朝而置之內地。 |
44  | 十一月乙酉朔,工部侍郎毋守素免坐居父昭裔䘮納妾,其兄子岳州司法參軍正巳告之。正巳,仍奪一任官。己丑,畋近郊,遂幸金鳳園,賜從臣馬各一匹。 供奉官武仁誨前為嘉州監押,枉殺人,坐棄市。戊戌,日南至,御乾元殿受朝。 |
45  | 癸夘,以金水縣為懷安軍。 |
46  | 十二月丙辰,詔諸州輕小惡錢及鐡鑞錢等,限一月悉送官,限滿不送者罪之有差,敢私鑄者棄市。時開封府言民間新小錢每十錢才重五錢半,其極小薄者重二錢半,侵紊法制,莫甚於此故也。 又禁民不得輙以紕踈布帛鬻於市及塗粉入藥,吏謹捕之,重寘其罪。戊辰,以權知夏州李光叡為定難節度使。己巳,置建寧軍於麟州。庚午,以防禦使楊重勲為留後。宰相趙普丁母憂。丙子,起復。 賜西川三十七州府來年夏租之半。 |
47  | 是歲,命川陜諸州長吏、通判並兼橋道事,朝廷嘗遣使治道襄州,嵗常五六軰,一使所調發民皆數百人,吏縁為姦,多私取民課,所發不充數,道益不修,知州、太子賔客邊光範計其工,請以州卒代民,官給器用,役不淹乆,民用無擾,詔書褒之。 |